河长制xx河长述职报告范文

2023-09-19

河长制xx河长述职报告范文第1篇

一、河湖概况

披砂镇辖区内有管护河流6条:黑水河、银厂沟、长房子沟、下村沟、天久河坝沟、阳甸沟。其中,黑水河在辖区内流经长度为16.92km,银厂沟在辖区内流经长度为13.74km。披砂镇在辖区内6个行政村设置村级河(段)长并配备了相应的工作力量。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中央决策、省级、州级、县级部署贯彻情况 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宁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宁南县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和工作安排,披砂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并制订了具备可行性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为披砂镇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方案到位情况

2017年5月30日,披砂镇印发了《披砂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该工作方案经过实地调查,摸底了黑水河、银厂沟等辖区内主要河流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制订了可行性措施,进一步明确各村的职责,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并建立了披砂镇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披砂镇河长制管理工作信息通报制度、披砂镇河长

制管理工作巡查督办制度以及披砂镇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披砂镇设立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并细化了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三)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情况

成立披砂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由刘环宇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兼披砂镇河(段)长,具体成员如下:罗鹏(副镇长,务旭村驻村领导,分管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唐冲(党委副书记, 码口村驻村领导),胡建波(人大主席,后山村驻村领导),赵军(专武部长,大花地村驻村领导),黄登成(副镇长,下村驻村领导),周扬碧(小田坝村驻村领导),钱梦达(办公室主任),白友强(负责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具体业务工作),文龙琼(大花地村河段长),戚明华(大花地村副河段长),周开志(码口村河段长),何世清(码口村副河段长),陈勇(务旭村河段长),石木吉(务旭村副河段长),熊建松(小田坝村河段长),凌再超(小田坝村副河段长),李天明(下村河段长),樊时友(下村副河段长),颜邦品(后山村河段长),帅康(后山村副河段长)为成员。镇“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白友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包括制定“河长制”考核评估细则、跟踪落实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积极推动辖区内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披砂镇“河

长制”办公室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了全程踏勘,摸清了河流现状,组织召开了多次工作协调会,积极探索和总结了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协调解决了诸多工作难点。披砂镇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了辖区内河流治理方案,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披砂镇建立了资金保障机制,将“河长制”所需资金列入镇、村财政预算,并对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镇政府要加大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强了辖区内公示牌的管理和保障了水环境治理项目的投入。

(四)《披砂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披砂镇制定了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圆满完成率2017披砂镇河长制的各项业务工作。披砂镇制订了河(段)长巡河制度,镇级河长每半月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并做到了严格执行。

(五)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情况

披砂镇对各村级河长展开了多次检查和督导,对检查出的问题责成各村立即整改执行,并随机抽查各村寻和记录和巡河日志,检查巡河所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六)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披砂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并对涉及河长制工作的行政村下发了《披砂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要求各行政村根据方案贯彻执行。

(七)河湖管理保护成效

1、水资源保护。根据披砂镇河长制办公室摸底排查情况,河流两岸有多家涉及污水直排的养殖户,已经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关停处理,污水排放总量得到严格把控。

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披砂镇辖区内河道两岸有两处非法采砂企业,根据河长制工作相关规定,已经对两家采砂企业发出停产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设备,平整河道,截至目前,两家采砂企业已经完成设备的拆除,完成了沙石的清运和河道的平复工作。

3、水污染防治。根据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披砂镇对辖区内工业园区、规模养殖户、农家乐、洗车修车场进行严格排查,涉及污水直排的企业采取了关停处理和限期整改的措施,披砂镇辖区内污水直排得到了有效治理。

4、水环境治理。披砂镇在2017实施了2次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披砂镇辖区内河道白色垃圾得到了有效处理,保持了河道清洁,河道清洁卫生得到有效整治。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对村内进行多种形式的河长制工作宣传,提高了村民保护河流水域的意识。

5、水生态修复。披砂镇银厂沟干流流经小田坝村和务旭村,目前,为了保护宁南县水源地,小田坝村11组已经实现整体异地搬迁,开始实行封山育林工作。目前,务旭村部分地方、小田坝村11组正在种植数目,恢复植被,修复银厂沟水域生态,效果明显。

6、执法监管。披砂镇码口村12组有非法开采砂石的企业,宁南县水务局、披砂镇人民政府、码口村民委员会分别下达了停产、设备拆除和河道平复的通知,但是该企业并没有立即执行,披砂镇和水务局联合执法,责令企业主必须限期内完成设备拆除和河道平度工作,如果逾期未完成将会采取强制措施,最后企业之在限期内完成了相关工作。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自查

根据《河长制工作验收评分表》相关的评分细则,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具体完成如下:

(一)工作方案到位情况:披砂镇印发了《披砂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披砂镇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并且该方案是经过实地摸底调查形成的,切合实际,具有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二)组织体系建设情况:披砂镇辖区内6条管护河流流经的行政村均设立了河长副河长,并组织了自己的河长制工作力量队伍;披砂镇设立了镇村两级河长制工作组

织体系,能够贯彻落实辖区内河流所面临的问题和上级派发的各项任务;披砂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业务工作,镇村两级均阻止了相应的河长制工作的力量队伍,落实了专门的河长制工作经费,出色的完成了2017河长制各项工作。

(三)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情况:披砂镇建立了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披砂镇河长巡河制度等六项制度,镇村两级河长制办公室严格按照“六项制度”完成相关工作。

(四)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披砂镇辖区内各行政村开展了2次彻底的河道白色垃圾清理行动并取得了良好成效,披砂镇对辖区内排污企业展开了彻底排查行动,杜绝污水直排等现象的再度发生;披砂镇协助河长办对两处砂石企业展开设备拆除和河道平复工作;披砂镇协助河长办完成了河长制公示牌的安装工作;披砂镇协助河长办对辖区内河流基础数据的采集。

(五)信息报送培训宣传情况:披砂镇对村级河(段)长、镇村两级河长制工作力量队伍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要求各级河段长、河长制工作力量队伍要清楚的明白各自的工作职责,能够圆满的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

(六)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成效:经过一年的努力,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首先,洗车修车企业、农家乐、养殖企业、工业园区的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经过披砂镇的水质得到了显著提高;其次,披砂镇对河道的治理工作成绩明显,相应的非法采砂企业完成了停产、拆除设备、清运砂石、河道平复等工作,相应河岸线得到有效保护,保障了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典型做法和经验

披砂镇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过程中,做到了扎扎实实、一丝不苟的态度,对辖区内河道白色垃圾进行彻底的清理,各村加强对群众河长制工作广泛的宣传,要求群众不要乱丢弃垃圾,爱护自己的生活家园,披砂镇辖区内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得到显著加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有些村级河长对河长制工作有抵触情绪,认为是浪费人力财力,做了很多无用功。对于此类问题,披砂镇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方案对各村级河长进行考核,对于懒散松懈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其它处罚方式,绝不姑息此类事件的发生。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披砂镇除了完成常规业务工作外,还要有所创新,比如实践对河道两岸植树造林等措施,落实更严格

河长制xx河长述职报告范文第2篇

一、河湖概况

披砂镇辖区内有管护河流6条:黑水河、银厂沟、长房子沟、下村沟、天久河坝沟、阳甸沟。其中,黑水河在辖区内流经长度为16.92km,银厂沟在辖区内流经长度为13.74km。披砂镇在辖区内6个行政村设置村级河(段)长并配备了相应的工作力量。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中央决策、省级、州级、县级部署贯彻情况 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宁南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宁南县清河行动实施方案》,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和工作安排,披砂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并制订了具备可行性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为披砂镇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方案到位情况

2017年5月30日,披砂镇印发了《披砂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该工作方案经过实地调查,摸底了黑水河、银厂沟等辖区内主要河流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制订了可行性措施,进一步明确各村的职责,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并建立了披砂镇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披砂镇河长制管理工作信息通报制度、披砂镇河长

制管理工作巡查督办制度以及披砂镇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披砂镇设立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并细化了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了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三)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情况

成立披砂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由刘环宇镇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兼披砂镇河(段)长,具体成员如下:罗鹏(副镇长,务旭村驻村领导,分管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唐冲(党委副书记, 码口村驻村领导),胡建波(人大主席,后山村驻村领导),赵军(专武部长,大花地村驻村领导),黄登成(副镇长,下村驻村领导),周扬碧(小田坝村驻村领导),钱梦达(办公室主任),白友强(负责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具体业务工作),文龙琼(大花地村河段长),戚明华(大花地村副河段长),周开志(码口村河段长),何世清(码口村副河段长),陈勇(务旭村河段长),石木吉(务旭村副河段长),熊建松(小田坝村河段长),凌再超(小田坝村副河段长),李天明(下村河段长),樊时友(下村副河段长),颜邦品(后山村河段长),帅康(后山村副河段长)为成员。镇“河长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白友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包括制定“河长制”考核评估细则、跟踪落实各项任务进展情况,积极推动辖区内河道的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披砂镇“河

长制”办公室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了全程踏勘,摸清了河流现状,组织召开了多次工作协调会,积极探索和总结了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协调解决了诸多工作难点。披砂镇河长制办公室制定了辖区内河流治理方案,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披砂镇建立了资金保障机制,将“河长制”所需资金列入镇、村财政预算,并对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镇政府要加大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强了辖区内公示牌的管理和保障了水环境治理项目的投入。

(四)《披砂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披砂镇制定了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圆满完成率2017披砂镇河长制的各项业务工作。披砂镇制订了河(段)长巡河制度,镇级河长每半月巡河一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并做到了严格执行。

(五)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情况

披砂镇对各村级河长展开了多次检查和督导,对检查出的问题责成各村立即整改执行,并随机抽查各村寻和记录和巡河日志,检查巡河所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六)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披砂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并对涉及河长制工作的行政村下发了《披砂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文件,要求各行政村根据方案贯彻执行。

(七)河湖管理保护成效

1、水资源保护。根据披砂镇河长制办公室摸底排查情况,河流两岸有多家涉及污水直排的养殖户,已经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关停处理,污水排放总量得到严格把控。

2、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披砂镇辖区内河道两岸有两处非法采砂企业,根据河长制工作相关规定,已经对两家采砂企业发出停产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设备,平整河道,截至目前,两家采砂企业已经完成设备的拆除,完成了沙石的清运和河道的平复工作。

3、水污染防治。根据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披砂镇对辖区内工业园区、规模养殖户、农家乐、洗车修车场进行严格排查,涉及污水直排的企业采取了关停处理和限期整改的措施,披砂镇辖区内污水直排得到了有效治理。

4、水环境治理。披砂镇在2017实施了2次河道垃圾清理工作,披砂镇辖区内河道白色垃圾得到了有效处理,保持了河道清洁,河道清洁卫生得到有效整治。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对村内进行多种形式的河长制工作宣传,提高了村民保护河流水域的意识。

5、水生态修复。披砂镇银厂沟干流流经小田坝村和务旭村,目前,为了保护宁南县水源地,小田坝村11组已经实现整体异地搬迁,开始实行封山育林工作。目前,务旭村部分地方、小田坝村11组正在种植数目,恢复植被,修复银厂沟水域生态,效果明显。

6、执法监管。披砂镇码口村12组有非法开采砂石的企业,宁南县水务局、披砂镇人民政府、码口村民委员会分别下达了停产、设备拆除和河道平复的通知,但是该企业并没有立即执行,披砂镇和水务局联合执法,责令企业主必须限期内完成设备拆除和河道平度工作,如果逾期未完成将会采取强制措施,最后企业之在限期内完成了相关工作。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自查

根据《河长制工作验收评分表》相关的评分细则,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具体完成如下:

(一)工作方案到位情况:披砂镇印发了《披砂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披砂镇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并且该方案是经过实地摸底调查形成的,切合实际,具有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二)组织体系建设情况:披砂镇辖区内6条管护河流流经的行政村均设立了河长副河长,并组织了自己的河长制工作力量队伍;披砂镇设立了镇村两级河长制工作组

织体系,能够贯彻落实辖区内河流所面临的问题和上级派发的各项任务;披砂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业务工作,镇村两级均阻止了相应的河长制工作的力量队伍,落实了专门的河长制工作经费,出色的完成了2017河长制各项工作。

(三)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情况:披砂镇建立了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披砂镇河长巡河制度等六项制度,镇村两级河长制办公室严格按照“六项制度”完成相关工作。

(四)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披砂镇辖区内各行政村开展了2次彻底的河道白色垃圾清理行动并取得了良好成效,披砂镇对辖区内排污企业展开了彻底排查行动,杜绝污水直排等现象的再度发生;披砂镇协助河长办对两处砂石企业展开设备拆除和河道平复工作;披砂镇协助河长办完成了河长制公示牌的安装工作;披砂镇协助河长办对辖区内河流基础数据的采集。

(五)信息报送培训宣传情况:披砂镇对村级河(段)长、镇村两级河长制工作力量队伍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要求各级河段长、河长制工作力量队伍要清楚的明白各自的工作职责,能够圆满的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

(六)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成效:经过一年的努力,披砂镇河长制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首先,洗车修车企业、农家乐、养殖企业、工业园区的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经过披砂镇的水质得到了显著提高;其次,披砂镇对河道的治理工作成绩明显,相应的非法采砂企业完成了停产、拆除设备、清运砂石、河道平复等工作,相应河岸线得到有效保护,保障了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典型做法和经验

披砂镇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过程中,做到了扎扎实实、一丝不苟的态度,对辖区内河道白色垃圾进行彻底的清理,各村加强对群众河长制工作广泛的宣传,要求群众不要乱丢弃垃圾,爱护自己的生活家园,披砂镇辖区内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得到显著加强。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建议

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有些村级河长对河长制工作有抵触情绪,认为是浪费人力财力,做了很多无用功。对于此类问题,披砂镇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方案对各村级河长进行考核,对于懒散松懈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其它处罚方式,绝不姑息此类事件的发生。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披砂镇除了完成常规业务工作外,还要有所创新,比如实践对河道两岸植树造林等措施,落实更严格

河长制xx河长述职报告范文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字〔**〕41号)要求、《**镇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单位积极开展工作,对我镇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研。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做好**镇境内水域周边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规划,推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与监管,遏制水域及其周边的乱搭建、乱倒垃圾等问题,全面加强河湖保护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落实“河长制”工作,由队长带头,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明确目标、重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河长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任务

(一)健全机制,完善规划。

与**镇人民政府及河长制办公室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及时跟踪工作进展。境内水域周边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规划要与上位规划相协调,要统筹考虑水域条件、环境承载能力、安全、防洪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建立完善的规划约束机制,建立规划实施评价和监督考核制度。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全面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进度安排,倡导文明的生活习惯,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全体居民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共同建设生态文明乡镇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力度,规范管理。

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配合镇政府及河长制办公室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从而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减少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坚持治理和规范并举,对经过摸底,排查出来开展专项治理的项目,要按照整治计划,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完成任务。对已经规范的项目及区域,要巩固扩大工作成果,实行长效规范管理。

(篇二)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根据**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年9月27日,农环工委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先后深入北港治理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厂、徐家水库等地察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东乡区位于抚州市北部,地处赣东丘陵与鄱阳湖平原过渡地带,面积1270平方公里,总人口48万,是全省两个没有大河过境的县(区)之一。全区水系分别为抚河、信江、鄱阳湖三大水系,共建有大小蓄水工程1499座,总蓄水量为3.23亿立方米,其中小(二)型及以上水库282座、山塘水库1217座。

(一)高度重视,高效落实。

一是由区委书记担任区级总河长、区长担任区级副总河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担任区河长,河流所经地和水库属地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河长,村委会领导担任村河长、库长,并于**年7月在政府网对区、乡、村三级河长名单进行了公示,同时明确了26个区直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1名副科级干部为联络人。成立了东乡区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局局长兼任,并设置了河长办专职副主任。二是制定并印发《东乡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年东乡区河长制工作要点及考核方案》《东乡区河长制区级会议制度等五项制度》《东乡区消灭劣V类水工作方案》《东乡区**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高标准建设、高规格推进。

根据《东乡区河长制升级版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确定了东乡北港河城区段为今年河长制工作升级版,项目总投资7.01亿元,以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为重要抓手,以“**道、治污水、建项目、兴产业”为重要内容,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规格推进,坚持防洪、治污、景观三位一体定位,通过控制污染源头、隔离缓冲、岸线环境整治、植被恢复、生态系统保护等技术措施,对北港河河道实施综合治理,将其打造成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工程。目前,北港河河道治理PPP项目现已完成勘察设计与社会资本方招投标,物流大道南侧段河道污水管线工程正在进行沟槽开挖,河道污水管线工程、截污工程及郊野公园将在12月底完工。同时,配套实施了污水处理厂建设,以BOT模式投资约7200万元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项目、投资约1.4亿元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有序推进,14个乡镇(场)启动建设总设计规模为1.29万吨/日的乡镇污水处理厂,17座中的16座现已开工建设,全区城乡生活污水、工业污水都将得到有效处理,大大改善我区水环境现状。

(三)高压打击、高位推动。

一是统一划定畜禽养殖“三区”,对禁养区外养殖场的治污设施进行整改,在环保、畜牧、整治执法办公室验收达到标准排放或零排放后,由财政按照投入资金的30%给予奖励,对未完成整改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加大对违章搭建畜禽养殖的查处力度,从总量上、源头上减少畜禽养殖场的污水排放。目前,区财政局已拨付猪场关停奖励金1810万元,46家禁养猪场已关停45家;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的40家养猪场已全部完成整改;对未配套建设治污设施的养猪场下达整改通知书600份,处理养殖污染群众举报信访事件48件,立案查处养殖污染违法案件19起,执行养殖污染违法行政处罚50余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人。二是关停污染企业,全面排查200余家企业的污染设施,通过断电、拆除生产设备等方式,基本完成流域内万红塑料粒子加工厂、岗上积再生纸厂等22家致污企业的取缔关停;红星药业、闽泰陶瓷等15家需整改企业已完成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施及环评手续整改。三是采取PPP模式,在全省率先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布设深埋桶收集平台208座,配套塑料垃圾桶约2.8万只、三轮电动保洁车646辆、清洁车10辆、扫地车6辆、洒水车8辆、压缩车2辆、保洁人员676人,对全区市政道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村通道路、乡镇街道、进村村口、村庄公共领域、沟渠、水面的垃圾提供全覆盖式的清扫、保洁、转运服务,最大化减少了城乡生活垃圾对河道水库造成的污染。四是在摸清所有水库承包年限、水质等级、水库周边工业企业及养殖场设置等情况的基础上,开展水库水质监测基础工作,建立全区水库水质数据库和整治台账,实行“一库一档”管理,并挂牌督办,责任到人。目前,累计投入2500万余元,274座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实行人放天养,退养率达97%。

二、存在的问题

相较于去年,我区河长制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推进落实,整体水环境质量也得到了明显提升,但与上级水污染治理目标仍有差距。

(一)流域截污不彻底。

由于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北港河道新增的生活污水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作尚未完成,沿岸的生产生活污水大部分没有截污,污水直排入北港河。据统计,全区每日产生4.5万吨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为3万吨,北港河城区每天约有1.5万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严重污染河流水质。

(二)存在不同程度面源污染。

一是园区共有52家重点涉污企业,绝大部分没有达到污染达标排放要求,如一些涉及化工、制药、橡胶、木薯等企业,其排放的废水种类繁杂且含有多种难以降解物质,加之企业污染设施安装启用投入不足以及部分企业偷排、超排等原因,造成我区水环境质量堪忧。二是流域基本无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水、农田尾水未经任何拦截处理直接排入河内以及部分库坝内水产养殖带来的水体污染增加了河流内磷、氮负荷。三是流域污泥清淤不彻底。调研时发现北港河及北港河道内杂草丛生,淤泥堵塞严重,汛期难以有效地泄洪。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和职能部门要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河(库)长制工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河库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二)明确职责,迅速行动。

河长作为河库保护管理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心中有数,更要做到措施实、督查严、手中有术。落实乡镇组织体系及实施方案,并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制作并设立责任公示牌,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拿出工作方案,做到履职到位,以点带面,以面保点,全面推进。

(三)继续加快工程建设。

加快北港河道综合治理、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工程进度;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四)加强能力建设。

在进一步充实区河长办工作力量的同时,乡级河长办专职人员、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要做到三到位;加快开发全县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借助“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丰富管理手段,优化工作流程;开展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河湖跨县乡断面水质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定期对北港进行清淤工作,提高河道水环境质量和自净能力;加快推进全区河湖岸线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数字化;探索建立河湖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

(五)突出专项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污染源排查,建立河湖范围内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养殖点污染、生活用水污染台帐,绘制水系和污染源分布图,做到有的放矢,实行挂图作战、定点清除,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由环保部门牵头,各相关乡镇为责任主体,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特别是加强工矿企业及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推进农业化学肥料、农药零增长治理和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整治。由水利部门牵头,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专项整治、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开展非法设置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由农业、水产部门牵头,开展水库养殖、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

(篇三)

为推动**区“河长制”的全面实施,保障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落实“河长制”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概况

一是统筹组织实施。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爱玉带领我委工作人员到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与各镇(街道)实地调研,对搞好调研活动提出要求。

二是突岀问题导向。

紧紧围绕“**行动”,根据区人大代表的建议及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解剖问题症结,提高调研的实效性。

二、主要成效

今年以来,我区“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在年初的**年河长制工作考核中,获得全市12县市区第二名,我区秦峰镇镇长、镇级河长岳贤猛同志获评“**-**江西省优秀河长”(此奖项由省政府授予,每三年评比一次,全省共60名,我市5名河长)。

(一)组织体系全面建立。

明确区委书记担任总河长、区长担任副总河长和同级河长,全面建立了区、镇(街道)、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及时制定印发《**区**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对全区河长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我区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系统性的部署。

(二)制度体系基本完善。

区、镇(街道)分别出台了河长会议、信息报送、督察督办、河长巡查等制度办法。同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有关规定要求和程序,完成了我区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任务,并组织专家组完成了对该信息系统的验收审核工作。目前,该系统正在全区范围逐步推开使用。

(三)基础工作全面夯实。

一是深入开展了各项整治行动。对全区**年**行动问题清单中提出的14个问题全面解决并整改到位。二是切实加强区、镇(街道)、村三级巡河力度。严格巡河制度,促进各级河长履职履责,开展经常性地巡河督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污染问题与安全隐患。三是严格开展河长制工作督查督导。对基层河长、巡河员巡河履职工作以及河长制各镇

(街道)、各涉河村居河长制工作情况、各级督查举报反馈问题以及河长公示牌的管护情况开展了针对性的工作督查检查。

(四)宣传力度大力加强。

开展了“**小河长,护水在行动”河长制进校园活动,通过开展水法律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与师生一起学习宣传水法律知识,唤起全民参与水生态保护意识。制作了河长制公益宣传片,其中宣传片《汇聚》被市河长办点名推荐参加全国河长制“守护美丽河湖”公益微视频大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河流环境治理经费缺口较大。

河道治理涉及面广,资金投入量较大,河面、河道沿线及水库水面日常保洁、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等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对镇(街道)财政的压力相对较大,需要区财政预算的统筹保障。

二是河流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

基层河长考核机制有待完善,对河长工作的奖惩机制不明显,不能有效激发河长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镇(街道)、村两级在河长制责任落实上存在薄弱环节,易出现河长巡查走过场,台账记录不规范,巡查劝导力度不够等现象。

三是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河流管护执法各管一块,综合执法体制有待完善。未形成农水、城管、环保、城建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分工配合、联动执法的行政监管合力,执法资源高效配置尚未形成。二是跨区域河湖管护难度大,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一些流域左右岸、上下游协调不畅,配合不够。

四是群众自主治水护河意识有待加强。

沿河两岸的居民治水护河的意识淡薄,配合“河长制”工作及整治的热情和积极性与参与度不高,甚至还存在向河内乱扔垃圾、乱倒乱排现象。民间河长和志愿者队伍的宣传、劝导作用未发挥积极。

四、意见和建议

一是积极构建长效机制。

各级河长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组织领导好**区的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一级管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坚持定期巡查,真正掌握河情,把握重点抓住关键。严格考核机制,充分利用考核“指挥棒”作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确实加强协调联动。

河长制工作涉及农水、环保、国土、发改、住建等多个部门,涉及河流上下游、左右岸不同区域,要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进一步加强区级各部门和区域间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协作联动机制。

三是严格管控重点区段。

作为中心城区,水域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形象、人居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要认真做好对中心城区河段、垃圾填埋场区域、工业(产业)园区、解放河等一些重点河段和区域的管理、巡查和检测,确保我区范围内水体水质和河道环境不出现问题。

四是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按照全省**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深入推进我区**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对仍未整治到位的问题加强整治力度,细化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到人。对已完成的**行动问题清单进行回头看,切不可出现问题反弹迹象。二是深入开展城区创国卫河道督查整治。有效组织基层河长、巡河员及时开展巡河督导,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有困难的及时上报问题。

五是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通过简报、报纸、电视、网络、手机公益短信、设置宣传牌、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河长制知识、河长制的有益做法、创新成效和经验等,加大舆论引导力度,提升群众的自主保护意识与参与意识。二是通过开设微信公众号,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关爱、共同珍惜河流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篇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水环境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促进水环境治理、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维护河流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了解掌握我市水环境治理情况,促进河长制有序推进,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3-5月份,我们农业和农村工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我市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调研。调研组重点听取了市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海渔局、启东海事处等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部分河长开展座谈,实地察看了部分河道、畜禽养殖场,赴平湖、余姚、兴化、沛县等地学习考察了推进落实河长制、构建水环境长效管理保护机制等方面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开展机构设置、方案制定、责任落实、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市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年在南通市河长制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

一是建成全覆盖河长网络。在全市范围内所有河道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了市、镇(区)、村三级河长体系。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总河长,所有市委市政府领导均担任河长,负责巡河整治工作。全市共设立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17人,镇(区)级河长211人,村级河长247人,规范设置河长制公示牌2382块,实现了从区域到流域、从大江到泯沟的责任网络全覆盖。二是落实河长制常设办事机构。设置市河长制办公室,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各镇(区)参照设置本级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应机构。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具体负责全市河长制日常工作,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交通局、农委、海渔局、启东海事处等成员单位安排1名分管领导作为联络人,参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三是成员单位整体联动。通过河长牵头的优势,充分调动部门积极性,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职责明晰,围绕沟河管护工作,通过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形成了合力攻坚的工作局面。四是创新实行“河长助理制”。在南通地区率先创新实施“河长助理制”,设定139名市镇两级河长助理,协助河长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河长助理制”受到南通市河长办充分肯定,并在南通地区全面推广。五是动员社会管护力量。探索引进民间河长力量,推荐产生“协会河长”、“巾帼河长”、“网格河长”、“老干部河长”共150人,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河长制推进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先后研究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启东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河长会议、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等制度,明确了信息报送、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等工作制度,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再细化。大力推进巡河整治,按照“一级河长一季度一督查、二级河长一月一检查、三级河长一周一巡查”的工作要求,各级河长采取水上、陆地和骑行多种方式开展巡河,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建立“一河一档”,根据我市各级河道的特点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建立涵盖河道基本特性、环境面貌、治理情况、管理现状以及水质、排污、违章建筑物、海事管理等多方面内容的台账资料,并针对河道问题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措施。严格执行“交办督办制”,今年以来落实市级河长巡河65人次,镇级河长巡河7092人次,交办问题1259个,完成整改467个,河长巡河率、问题交办率、交办完成率位列南通市首位。

(三)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好河道专项整治。

为切实提高水环境治理成效,市河长制办公室瞄准污染源头,精准发力,通过开展岸线综合整治、阻水设施百日清零、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重点断面整治、清理沉船和僵尸船等六大专项整治活动。拆除整治非法码头24家,涉河违建39宗,总面积2144平方米。清理大型摇网117只,地笼2800只,网簖1301只,坝头83处,其他阻水设施127只。查处电捕鱼103起,非法捞田螺127起。加快11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努力提高污水日处理能力。排摸通启运河、通吕运河沿线违法建设项目,完成通启运河6.5公里清淤工作。清理沉船601只,住家船281只。通过专项整治,实现了水岸共治,切实提高了水环境治理工作绩效。

二、存在问题

河长制的推行加大了河道整治与管理的力度,使我市沟河环境得到显著改变,水体污染得到控制,河长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我市河长制推行时间较短,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在积累经验和取得成效的同时,河长制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不到位。

近年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直是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中之重。自我市河长制推行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各部门、各镇区也能按照要求有序推进,但是客观审视河长制推进现状,依然有一些河长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存在消极应付心理。一方面是重视程度不够。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河长履职积极性成逐级递减,即上级河长重视程度很高,基层镇村河长推动工作力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甚至颇有怨言,巡河也多是敷衍了事,认为拍拍照片就是完成任务。另一方面是对河长的职责不清、意识不明。有些河长对河长制的内容和自身的职责还不清晰,不了解自己包片河道泯沟情况,对影响水质的原因没有进行深入调查,更没有积极思考寻找解决方法,依然只是盲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而已。

(二)“一河一策”制定没有全覆盖。

根据南通市河长制相关工作要求,我市正在进行3级以上河道“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制订工作。但由于我市水环境存在一定特殊性,横河泯沟较多,3级以下河道“一河一策”制订目前还没有列入到计划中来,致使我市沟河整治目前仍处于被动治理状态,原因没有找准,污染源没有找清,没有真正发挥出河长制的优势。

(三)引导全民参与手段不多。

水环境问题既和当前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技术水平等有关,更和每个人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息息相关。目前我市河长制推进已经完成了政府层面的动员阶段,对沟河水环境的治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的,在社会力量的调动方面还存在不足。由于宣传手段老旧,宣传内容呆板,宣传发动面不广、力度不大,人民群众对河长制的认知广度和参与深度还不高,大多数群众不知道河长制的实施及意义,参与保护管理水环境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主动担任“民间河长”的更是凤毛麟角。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尤其是有相当部分农民群众仍然保持原有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乱占河道、乱设网簖等不良生活习惯,导致出现边治理、边破坏的现象。

(四)污染顽疾依然突出。

水环境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对水环境问题的整治工作还存在“重过程、轻结果”的思想,大量人力物力及资金投入后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一是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还不到位。为降低畜禽养殖粪污对水环境的影响,我市经过多年的治理,划定了禁、限养殖区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畜禽养殖污染依然是群众投诉和关注的焦点问题。养殖场不愿增加成本投建粪污处理设备,投资**多万元的东海粪污处理中心建成多年无法正常投入使用,畜禽养殖粪污污染仍然是我市农村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在赴先进地区的学习考察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平湖、余姚等地已经对生猪养殖产业全面叫停,实现生猪散养“清零”,坚决的态度和空前的力度,为河长制的推行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二是污水直排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城市截污管道规划建设相对滞后,污水管网存在较大范围“盲区”,部分老小区未实行雨污分流,车库改造生活用房私设排污管道进入小区雨水管网。部分企业偷排、漏排工业污水和废水现象屡禁不止,排污管道排查难度大。三是农村生产、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农作物秸秆收购利用率不高,在秸秆禁烧工作的强大压力下,大量废弃农作物随意倾倒进河道。农村建筑垃圾收集点不足、设置不合理,加上农民群众垃圾分类意识淡薄,导致建筑垃圾任意堆放在堤岸。以上种种问题增加了河长工作压力,严重影响河长制的有序推进。

(五)部门之间配合密切度还不高。

有些“助理”部门对河长制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还认为河长制工作就是水务局、河长办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有些直接部门虽然参与到河长制主体工作当中,但只是按照自身业务范围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没有形成整体协调长效机制,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考核和问责机制还不完善。

目前我市对于河长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台账资料,包括巡查记录、交办单、巡河图片等等,是自上而下的体制内“自考”,只能看到过程,没有体现治水结果。且由于治水责任划不清,导致责任难以追究。主体责任部门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上下级河长之间职责还不清晰、权限还不明确,从而导致相互推诿的情况。

(七)河长制推行常态化、长效化有待加强。

河长制工作涉及许多部门,尽管市相关部门已经探索形成了一些上下联动巡查推进、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监管等行动,但常态化的联动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且水环境治理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过程,而河长会在长期的沟河污染治理期间不断更迭,不同的河长对水环境重视程度不一样,水环境治理思路不一样,治理之策可能会随着河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连贯性,影响治理效果。

三、建议意见

我市河长制工作目前仍处于不断摸索和完善的阶段,要在未来的发展中,解决现存问题,实现长效治理,需要从顶层设计、社会管理和公众参与等方面为河长功能的实现提供多渠道保障,逐渐形成规则明确,政府主导,公众、媒体共同参与,多种手段并用的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认识,理顺工作体制机制。

一是提高河长责任意识。河长制的推进落实不是一项临时性工作,不是“插插牌子、做做样子”,而是要长期的、持续不断的坚持下去。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各级河长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市、镇、村三级河长水资源保护目标责任,协调好不同级别河长之间的工作和职责,各级河长应成为责任主体,将任务细化、实化,上级对下级进行管理和监督,下级对上级进行汇报和反馈,做到责任明确,使工作由虚变实。二是提高工作主动性。各部门、各镇区应充分认识到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沟河健康生命、改善水环境的有力措施,是助力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有效途径,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要激发全市上下推行河长制的积极性、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变“应付做”为“我必做”。三是坚持协调配合。对企业排污、农村污水、河道整治、水源地保护等,在部门职能交叉的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的同时,也要注意统筹协调,避免各自为政、任务重复,提升整体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项目支持,逐步建立水生态保护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项目整合力度,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涉及水土保持、水环境整治等建设资金捆绑使用,确保水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参与意识。

多渠道全方位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一是参与决策。在“一河一策”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动和发挥群众积极性。群众参与决策环节,有利于掌握更准确真实的信息,制定更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同时可以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参与治理。群众既是水环境问题的生产者、受害者,又是水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受益者。他们对周边水生态环境变化的了解更及时、更敏感、更直接,对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愿望也更强烈、更迫切。通过群众参与治理,可以把原来认为“政府该干的事”看做是“自己该干的事”,从旁观者转换为参与者,形成“大家治河为大家”的良好氛围。三是参与监督。鼓励群众争做“民间河长”,因为“民间河长”大多就住在河边,生活在河边,对河道的关心、关注及爱护程度更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积极的参与到解决问题中来。

(三)强化面源治理,坚决消除污染源头。

加强畜禽养殖产业监管。适当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情况,增加禁养区范围,加强对限养区、适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治理。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储存、处理、利用设施,尽快启用东海镇粪污处理中心,切实缓解粪污对周围群众的影响。实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在各镇(区)原污水管网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进一步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范围,确保各镇(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开展城区清水工程。重点结合我市排水专项规划,完善提升老小区、车库改造生活用房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河道整治方案,科学布局城区污水管网,有序开展城区河道整治工作,实现人水和谐。加大企业偷排、漏排行为惩罚力度。坚持对偷排、漏排行为的“零容忍”,加大对偷排漏排企业和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发现恶意偷排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快垃圾分类处置推进速度。建立符合我市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合理规划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确保农村垃圾收得拢、运得出,从而减少生产、生活垃圾入河造成二次污染。

(四)加强考核问责,建立完善奖惩制度。

吸取平湖、兴化等先进地区经验,完善市、镇、村三级考核激励机制,对河道整治进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定期组织对河长进行考核打分、评比,并及时反馈考核结果,年终进行综合验收、评比,对好的镇区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狠抓奖惩问责监督,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认真履职尽责的河长,工作优异、水环境良好的镇区,通过媒体宣扬进行奖励,对失职不尽责的河长,坚决追责问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一是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奠定水环境长效治理基础。河长制是一个全新的制度,需要有一套完善的、可持续的规则体系作为支持。要健全管理制度,构建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支撑的层次分明、专业结构配套的规则体系,切实为规范河长行为和职责提供重要依据,权责对等才能进一步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为水环境长效整治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探索生态治水途径,构建健康可持续水循环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沟河淡水养殖,通过科学、合理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逐步恢复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环境生态平衡。积极推广整河发包的成功经验,确定科学的养殖模式,发展生态养殖;遵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积极调整渔业养殖结构,推广产量高、效益好、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养殖品种和模式,通过优化养殖结构和品种来提高全市淡水养殖的产量和效益,保护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三是实施绿化美化工程,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打造精品样板河道,结合河道周边环境状况,开展河道两岸绿化美化工作,重点突出清水与生态功能,坚持河道建设与周边环境协调,把样板河道建成高标准、高规格的绿色生态长廊,为镇村容貌的改善锦上添花,努力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和景更美的目标。在充分展现河长制沟河环境整治成果的同时,力争获得广大群众认可,坚定治水的信心和决心,激发群众爱水护水的自觉性,从而形成生态发展良好循环。

(篇五)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于近日利用四天时间先后深入到南屏、红旗、龙门等7个乡镇和河道沿岸6家砂场,通过现场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了解等方式,对全县贯彻落实河道管理“河长制”“警长制”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境内共有大小河流141条,其中省级河道1条(洮河),市级河道2条(东峪沟、曼坝河),县级河道7条(红道峪沟、改河沟、上梁沟、大碧河、上营沟、中铺沟、秦祁沟),乡镇级河道131条。全县共有县级河长8人,乡镇级总河长36人,乡镇河长265人,村级河长338人,镇级警长18人。自“河长制”“警长制”实施以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河长制”“警长制”工作会议精神,以制度建设、名录公示、河长巡河、档案管理等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河道管理,实现生态优先,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机制,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道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幸福**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管理主体责任逐步落实。

自《**县“河长制”“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以来,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河道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河道“河长制”“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信息报送、工作督查、考核问责与激励等七项制度;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和县、乡两级警长组织体系;确定了县域内所有河道及重点沟道“河长制”“警长制”管理分工表,并向社会公开姓名、职务、级别、河段范围、联系电话等,做到了河道管理定人、定级、定段、定责,靠实辖区河道管理保护主体责任。

(二)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大。

自“河长制”“警长制”实施以来,各乡镇及时落实管护人员,加大“两长制”的宣传教育力度。严格落实各级河长、警长工作责任,全面构建县乡村三级河长、县乡两级警长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按照河道现状,明确治理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宣传车,大力宣传了“河长制”“警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每个行政村区域内设立了河长、警长公示牌,做到了查找污染源在一线、参与巡河在一线、监督河长在一线,有力助推了河道环境治理工作。各乡镇、村委会将河道保洁、管理等规定写入了《村规民约》,严格禁止向河道乱倒垃圾、尾菜,自觉遵守《村规民约》。

(三)河道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依法对全县151家(水务局管理的32家,国土资源局管理的119家)采砂企业采取了停产整治;县水务局取缔非法采砂企业14家、拆除洗砂台9处;县环保局督促26家采砂企业办理了环评手续;县执法局开展河道巡查12次,配合乡镇综合执法所查处移送水事违法案件2起,制止河道零星偷采行为3次;县国土局对6家符合延续条件的企业办理了有偿延续;禁养区16家有规模养殖的企业已全面完成清空关闭;洮河沿线的12家养殖场,已经关闭3家、达成协议3家、其余正在协商;县农牧局争取省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0万元,主要用于尾菜处理及开展技术培训,促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8个乡镇废旧农膜回收站引导群众自觉捡拾清理农田废旧农膜2620吨,回收率达72.1%。龙门镇在重点河段安装了8个视频监控设备,有效遏制了垃圾乱倒现象;辛店、南屏、中铺、衙下等乡镇多方筹资,对河道内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新添镇筹资20万元清理疏通洮河及支流河道。

(四)洮河生态修复有序推进。

我县积极争取总投资1.1亿元的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项目,使玉井、衙下、南屏三乡镇25.5公里的洮河生态修复得到有力保障。截至目前,筹资完成生态隔离带建设5.8公里,栽植各类绿化苗木20592株。南屏、衙下集镇对取砂点进行整顿恢复后栽植树木,恢复生态。全县机关干部义务植树7.2892万株,乡镇义务植树5393亩,实施项目造林工程45500亩,其中退耕还林3**亩,三北防护林8500亩,天然保护林3000亩,其他工程**亩。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氛围不浓厚。

部门和乡镇对河道管理“河长制”“警长制”工作的政策宣传不到位,特别是对群众的宣传教育知晓率低。干部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意识不强、责任不明,长期形成的乱挖乱采、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陋习没有消除,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的思想意识还没有牢固树立。

(二)河道整治不彻底。

目前,洮河湿地公园范围内仍有2家养殖场因投资大、补偿资金少,未达成协议;4家农家乐还未拆迁。洮河流域内18座水电站,无序开发现象依然突出,一些引水式水电站,改变原有河道,造成境内洮河多处河床裸露。特别是海甸峡大坝至姬家河大桥洮河段,河床暴露,废料乱堆。103省道桥涵两侧垃圾边清边倒,改河沟桥两侧垃圾侵占河道现象严重,既污染了河道水环境,又影响了行洪能力。

(三)监管工作不到位。

尽管各乡镇建立了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但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配备落实不到位。城区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75万吨,实际日处理9000吨。电厂渠段居民没有纳入污水收集范围,直接将污水排入渠道。龙门镇的东升薯业和云鹏薯业,虽然修建了污水处理设备,但仍向东峪沟边耕地排放污水,造成周边农作物和树木大量死亡。其他乡镇均未修建污水处理设施,居民将生活污水排入河沟道,造成环境污染。部分砂场虽然停业整治,但仍未做到场地平整、河道恢复等收尾工作,违法开采有反弹苗头。辛店、新添垃圾处理场仅处理镇区垃圾,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全县审批的垃圾填埋场少且分布不合理,致使收集的垃圾乱倒形成二次污染。

(四)部门配合不紧密。

河道管理的多头参与,给河道管理带来了困难,在河长制落实过程中存在部门责任边界交织、联动不力和相互推诿现象,联动机制未完全形成,联合执法少,没有对乱采乱挖、乱倒垃圾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乡镇与部门之间信息不通,对已发现的河道偷采事件,由于涉及部门广,审批程序多、时间长,致使河道偷挖乱采防控难度大。

(五)经费保障跟不上。

河道治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省财政仅安排我县资金1.8万元,因为专项经费短缺,河道垃圾清运费及日常保洁、巡查等费用难以落实,加之垃圾拉运车辆、垃圾箱严重不足,拉运成本大,严重影响到“河长制”“警长制”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工作建议

(一)营造氛围,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形成推进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各级河长要督促企业落实减排治污主体责任,引导发动群众群防群治,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提高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积极构建统一治理体系,明确细化各部门联合执法责任,形成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体制。

(二)多措并举,加强河道综合整治。

加强河流跨界断面、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加强南屏洮河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科学制定水库、水电站调度方案,保证河流生态流量。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特别是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强化工业企业排污监管,推行雨污分流;加强采砂作业监管,禁止在河道内堆放采砂尾料或弃料;加强河道沿线养殖场的规范管理,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建立台账,统筹河道信息监管。

落实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有关部门进行解决。加强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以属地管理为原则,落实全天候日常监管、处理、报告及问题移送制度,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确保每条河沟有人管、管得好;划定河道管理保护范围,明确监管责任,加强涉河项目管理,健全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信息公告制度;定期组织对河道淤积进行疏浚,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要把落实河长制工作与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治和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起来,认真组织**护河专项河道保洁行动;要把推动河长制工作与脱贫攻坚深度结合,设立公益性岗位,聘用贫困户参与河道管护工作。

(四)跟踪问责,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积极统筹水务、环保、农牧、林业、国土、交运、综合执法等部门成立河道联合执法队伍,充分发挥河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作用。开展河沟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严格执行“河长”“警长”考核奖惩机制,健全河道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评价体系,将河道管理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加强河道的日常管护,进而构建起推进“两长制”工作的长效机制。

河长制xx河长述职报告范文第4篇

1.持续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落实区域用水计划管理。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工业办公室,镇城建办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2.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按照《XX省行业用水定额》,加强用水管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快取水户规范化“一户一档”建档工作,完善日常监管预警机制。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工业办公室,镇城建办镇农技站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3.进一步巩固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回头看”成果,进一步规范监管,加大监督监测力度,落实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牵头部门:镇环保站

配合部门:镇水利站、镇城建办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二、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行动

4.加快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步伐,持续抓好集中整治、巩固提升等各阶段工作,切实整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河湖水域岸线面貌,2020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全面摸清农村河湖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清”、“管”并举,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农村河湖管理。2020年年底前,农村河湖“脏乱差”面貌明显改善,着力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管理有序的农村河湖。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直镇企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行动

5.加大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加大工矿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力度,严防工矿企业污染。强化工业集聚区监管,确保建成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管网正常运行。

牵头部门:镇环保站、镇工业办公室

配合部门:镇直镇企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有关企业

6.继续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推进集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加快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牵头部门:镇城建办

配合部门:镇环保站、镇水利站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7.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确保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实现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装备全配套。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202年全镇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88%,化肥利用率达到39%,全镇农药使用量与基期相比降低1%,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

牵头部门:镇农技站

配合部门:镇环保站、镇水利站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四、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

8.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推进饮用水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全覆盖,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牵头部门:镇环保站、镇城建办

配合部门:镇水利站、镇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9.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将河湖保洁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8%以上。推进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厕所革命,确保完成改厕任务。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河湖周边环境。

牵头部门:镇农技站、镇城建办、镇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部门:镇水利站、镇环保站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五、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行动

10.加强水利工程控制运用和河湖水量水位调度,落实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探索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工业办公室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11.严格实施禁渔期、禁渔区制度,落实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大力推进以XX河XX段为重点的水生生物保护行动。严厉打击涉渔违规违法行为,强化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以及电、毒、炸鱼专项执法。严控河流、湖泊投饵网箱养殖。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提升增殖放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安全。

牵头部门:镇水产站

配合部门:镇水利站、镇林业站、XX派出所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六、加大执法监管行动

12.继续落实《XX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整治非法采砂工作方案》,开展“蓝盾2020”、“清江清河”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非法采砂行为,依法打击采砂领域黑恶势力。加强采砂船只管控,实现XX河XX段无非法采砂船只,全部拆除境内采砂船只。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公路站、XX派出所、镇工业办公室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13,组织加大重点流域环境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向水体排放残油、废油和污水垃圾,以及船舶未按规定采取防治措施装载油类或有毒货物行为。

牵头部门:镇环保站

配合部门:镇公路站、镇水利站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14,持续开展《XX省河湖执法工作方案(2018-2020)》,加强涉河湖违法行为的联合执法,加大对,XX河、XX段等重要河湖、重点河段和重要时段的巡查力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清理整顿非法设障、围垦湖泊、侵占水域等行为。

牵头部门:镇水利站

配合部门:镇农技站、镇公路站、镇林业站、XX派出所

主体责任单位:各村(居)

15.加大对河湖巡河巡湖巡查暗访力度,把解决河湖突出问题、推进河湖长制任务落实作为巡河巡湖的重点,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开展示范创建,加强宣传引导,推动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牵头部门:镇河长办

河长制xx河长述职报告范文第5篇

2.全面推行河长制要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 )名单。 A. 河长

B. 区域内全部河湖 C. 区域内主要河湖 D. 河长及河长办主任

3.()流经各省(区、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A. 大江大河、跨境河流 B. 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 C. 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

D. 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

4.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 )。 A. 违法建筑 B. 排污口

C. 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D.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5.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 A. 部际协调 B. 部际沟通 C. 部际联席会议 D. 部际协商

6.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A. 制度措施到位 B. 制度建设到位

C. 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D. 政策措施到位

7.各级河长负责对( )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A. 相关部门 B. 下级河长

C. 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 D. 分管部门

8.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 )等水源涵养空间。 A. 河湖 B. 湿地

C. 自然河湖、湿地 D. 江河湖泊

9.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 )的重要举措。 A. 治理保护河湖 B.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C. 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D.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10.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A. 政府行政领导 B. 部门 C. 河长

D. 党政领导

11.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积极落实( )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A. 工作

B. 水污染治理 C. 水生态修复 D. 河湖管理保护

12.优化( A )布局,实施( A )整治。 A. 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口 B. 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 C. 排污口,排污口 D. 排污口,河湖

13.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 B )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 A. 分级 B. 分级分段 C. 分段

D. 分级或分段

14.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 B )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A. 流域综合规划 B. 水功能区划 C. 河湖保护规划 D. 防洪规划

17.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 D )。 A. 重要保障 B. 重大创新 C. 制度保障 D. 制度创新

18.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建立( A )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A. 河长会议 B. 河长办会议 C. 部门协调会议 D. 联络人会议

19.以( D )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A. 生活污水处理 B. 生活垃圾处理 C.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D. 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

20.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C ),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A. 追究制 B. 问责制 C. 终身追究制 D. 终身问责制

21.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 B )确定的事项。 A. 党委 B. 河长 C. 政府

D. 党委或政府

22.( D )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A. 乡级及以上 B. 乡级及以上河长 C. 县级及以上

D. 县级及以上河长

23.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 A )建设。 A. 网格化和信息化 B. 网络化 C. 信息化

D. 网络化和信息化

24.严格( D )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 D )。 A. 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B. 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C. 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D. 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25.要在全国( B )全面推行河长制。 A. 江河湖库 B. 江河湖泊 C. 江河湖库渠

D. 河流、湖泊、人工水道、蓄滞洪区

27.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 AB )的工作格局。 A. 一级抓一级 B. 层层抓落实 C. 部门联动 D. 公众参与

28.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 ABC )。 A. 岸线保护 B. 节约利用 C. 集约利用 D. 可持续利用

29.下列工作中,( ABD )不属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 A. 防洪抗旱 B. 流域规划 C. 水污染防治 D. 水量调度

30.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紧紧围绕( AB )。 A.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B.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C. 生态文明建设 D. 绿色发展理念

1.水资源短缺地区、( )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 A. 水污染严重 B. 生态脆弱 C. 西部 D. 东部

2.排查入河湖( ),加强综合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A. 排污口 B. 排污口门 C. 污染源

D. 排污口和污染源

3.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A. 制度措施到位 B. 制度建设到位

C. 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D. 政策措施到位

4.各级河长负责对( )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A. 相关部门 B. 下级河长

C. 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 D. 分管部门

5.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 ),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A. 退田还湖 B. 退田还湿

C. 退田还湿、退渔还湖

D. 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 6.2017年3月24日,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次会议,审议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等民生领域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察报告。 A. 31 B. 32 C. 33 D. 34 7.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河长制各责任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涉河湖( )为打击力度。 A. 非法排污行为 B. 非法采砂行为 C. 违法行为 D. 犯罪行为

8.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自觉接受( )监督。 A. 媒体 B. 上级 C. 网络

D. 社会和群众

9.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 )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A. 水域岸线分区 B. 水功能区 C. 流域综合规划 D. 防洪规划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A. 分级 B. 分段 C. 分级分段 D. 分级或分段

11.( )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 A. 省级河长

B. 市级及以上河长 C. 县级及以上河长 D. 乡级及以上河长

12.在()竖立河长公示牌。 A. 河湖边 B. 建筑物上 C. 公路边

D. 河湖岸边显著位置

13.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积极落实( )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A. 工作

B. 水污染治理 C. 水生态修复 D. 河湖管理保护

14.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A. 政府行政领导 B. 部门 C. 河长

D. 党政领导

15.建立健全以( )为核心的责任体系。 A. 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B. 党政领导负责制 C. 部门领导负责制 D. 政府部门责任制

16.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 )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A. 堆放垃圾、破坏航道 B. 破坏航道、电毒炸鱼 C. 非法养殖、非法圈圩 D. 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17.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 )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A. 生态型 B. 清洁型 C. 生态清洁型 D. 生态型清洁型

18.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 )建设。 A. 网格化和信息化 B. 网络化 C. 信息化

D. 网络化和信息化

19.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 )的重要举措。 A. 治理保护河湖 B.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C. 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D.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20.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 )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A. 水资源开发、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B. 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C. 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D. 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21.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 )。 A. 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B. 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 C. 用水效率 D. 节水效率

22.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 )确定的事项。 A. 党委 B. 河长 C. 政府

D. 党委或政府

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A. 党委

B. 党委或政府 C. 人民政府

D. 省、市、县、乡级

24.李克强总理批示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 A. 重要基石 B. 重要保障 C. 重要支撑 D. 重要前提

25.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组织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A. 2018年6月底 B. 2018年底 C. 2017年底

D. 2019年6月底

二、多选题(5道题,每题5分,共计25分。)

1.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 )等水源涵养空间。 A. 自然河湖 B. 水库 C. 湿地 D. 沼泽

2.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 )的工作格局。 A. 一级抓一级 B. 层层抓落实 C. 部门联动 D. 公众参与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贯彻落实情况报( )。 A. 党中央 B. 国务院 C. 中办 D. 国办

4.全面推行河长制要为( )提供制度保障。 A. 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B.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C. 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D. 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5.河长公示牌,标明( )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A. 河长职责 B. 河湖概况 C. 管护目标 D. 监督电话

1.排查入河湖( ),加强综合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A. 排污口 B. 排污口门 C. 污染源

D. 排污口和污染源

2.建立健全以( )为核心的责任体系。 A. 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B. 党政领导负责制 C. 部门领导负责制 D. 政府部门责任制

3.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河湖管理保护( )平台。 A. 信息管理 B. 信息发布 C. 信息公开 D. 信息监测

4.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自觉接受( )监督。 A. 媒体 B. 上级 C. 网络

D. 社会和群众

5.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 )保护力度。 A. 江河源头区 B. 水源涵养区

C. 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

D. 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

6.2016年12月10日,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制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A.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B.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 C. 《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行动计划》 D. 《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7.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组织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A. 2018年6月底 B. 2018年底 C. 2017年底 D. 2019年6月底

8.李克强总理批示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 A. 重要基石 B. 重要保障 C. 重要支撑 D. 重要前提

9.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充分发挥水利、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等部门优势,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 )。 A. 工作指导 B. 业务指导 C. 技术指导

D. 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

10.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 )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A. 流域综合规划 B. 水功能区划 C. 河湖保护规划 D. 防洪规划

11.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 )。 A. 动态监管 B. 全方位监管

C. 动态和全方位监管 D. 全面监管

1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A. 制度措施到位 B. 制度建设到位

C. 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D. 政策措施到位

13.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对( )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A. 三江源区

B. 南水北调水源区

C. 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

D. 三江源区、高海拔区、南水北调水源区

14.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 A. 必然要求 B. 内在要求 C. 根本保障 D. 重要保障

15.各级河长负责对( )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 A. 跨行政区域 B. 本行政区域 C. 相邻区域 D. 所管辖区域

16.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 )。 A. 重要保障 B. 重大创新 C. 制度保障 D. 制度创新

17.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 ),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A. 监督考核制度 B. 责任追究制度

C. 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

D. 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18.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A. 追究制 B. 问责制 C. 终身追究制 D. 终身问责制

19.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河长制各责任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涉河湖( )为打击力度。 A. 非法排污行为 B. 非法采砂行为 C. 违法行为 D. 犯罪行为

20.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A. 河长

B. 河长制责任单位 C. 地方党委、政府 D. 河长办

21.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 ),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A. 退田还湖 B. 退田还湿

C. 退田还湿、退渔还湖

D. 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

22.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 ),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A. 综合治理 B. 全面治理

C. 一河一策、一湖一策 D. 统筹兼顾、全面治理

23.优化( )布局,实施( )整治。 A. 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口 B. 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 C. 排污口,排污口 D. 排污口,河湖

24.严格( )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 )。 A. 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B. 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C. 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D. 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25.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 )。 A. 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B. 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 C. 用水效率 D. 节水效率

二、多选题(5道题,每题5分,共计25分。)

1.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 )的工作格局。 A. 一级抓一级 B. 层层抓落实 C. 部门联动 D. 公众参与

2.严禁以各种名义( )。 A. 侵占河道 B. 围垦湖泊 C. 非法采砂 D. 疏浚河道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贯彻落实情况报( )。 A. 党中央 B. 国务院 C. 中办 D. 国办

4.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紧紧围绕( )。 A.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B.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C. 生态文明建设 D. 绿色发展理念

5.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 A.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B. 党政领导、部门联动 C. 问题导向、因地制宜 D. 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1.( )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 A. 省级河长

B. 市级及以上河长 C. 县级及以上河长 D. 乡级及以上河长

2.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 )绩效评价考核。 A. 多层级 B. 差异化

C. 多层级、差异化 D. 特色化

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 A. 必然要求 B. 内在要求 C. 根本保障 D. 重要保障

4.2016年10月11日,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A. 28 B. 29 C. 30 D. 31 5.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 )的重要举措。 A. 治理保护河湖 B.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C. 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D.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6.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A. 河长

B. 河长制责任单位 C. 地方党委、政府 D. 河长办

7.建立健全以( )为核心的责任体系。 A. 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B. 党政领导负责制 C. 部门领导负责制 D. 政府部门责任制

8.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A. 2018年6月底 B. 2018年底 C. 2017年底

D. 2017年6月底

9.( )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 A.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 B.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 D.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10.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特别指出()。 A. “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 B. “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了” C. “所有河流都有河长了” D. “所有河流要有河长了”

11.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 )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 A. 分级 B. 分级分段 C. 分段

D. 分级或分段

12.排查入河湖( ),加强综合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A. 排污口 B. 排污口门 C. 污染源

D. 排污口和污染源

13.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对( )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控。 A. 省内

B. 跨行政区域 C. 流域面积较大 D. 污染较严重

14.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A. 追究制 B. 问责制 C. 终身追究制 D. 终身问责制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A. 分级 B. 分段 C. 分级分段 D. 分级或分段

16.()流经各省(区、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A. 大江大河、跨境河流 B. 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 C. 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

D. 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

17.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对( )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A. 三江源区

B. 南水北调水源区

C. 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

D. 三江源区、高海拔区、南水北调水源区

18.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 )。 A. 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B. 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 C. 用水效率 D. 节水效率

19.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 A. 部际协调 B. 部际沟通 C. 部际联席会议 D. 部际协商

20.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 ),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A. 退田还湖 B. 退田还湿

C. 退田还湿、退渔还湖

D. 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

21.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建立( )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A. 河长会议 B. 河长办会议 C. 部门协调会议 D. 联络人会议

2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自觉接受( )监督。 A. 媒体 B. 上级 C. 网络

D. 社会和群众

23.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 )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A. 水资源开发、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B. 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C. 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D. 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24.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 )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A. 水域岸线分区 B. 水功能区 C. 流域综合规划 D. 防洪规划

25.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聘请( )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A. 河长助理 B. 社会监督员 C. 河道保洁员 D. 第三方机构

二、多选题(5道题,每题5分,共计25分。) 1.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牢固树立( )的理念。 A. 尊重自然 B. 顺应自然 C. 保护自然 D. 关爱自然

2.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 )。 A. 上下游 B. 左右岸

C. 不同行政区域 D. 不同行业

3.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探索河长制立法相关工作,以下哪些地方性法规对河长制作出规定? A. 《浙江省河长制规定》 B. 《福建省水资源条例》 C. 《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 D. 《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 E. 《水污染防治法》

4.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 )等工作。 A. 水资源保护 B. 水域岸线管理 C. 水污染防治 D. 水环境治理

河长制xx河长述职报告范文第6篇

一、单选题(道题,每题分,共计分。

)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水利部部长陈雷在京主持召开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月日月日月日月日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领导担任河长。

各级地方党政部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流域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河湖保护规划防洪规划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污染劣Ⅴ类黑臭Ⅳ类以下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政府行政领导部门河长党政领导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堆放垃圾、破坏航道破坏航道、电毒炸鱼非法养殖、非法圈圩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的重要举措。

治理保护河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衔接机制。

行政监督刑事司法行政诉讼公益诉讼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退田还湖退田还湿退田还湿、退渔还湖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对()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三江源区、高海拔区、南水北调水源区要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

江河湖库江河湖泊江河湖库渠河流、湖泊、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河长体系。

省、市、县、乡四级省、市、县、乡、村五级省、市、县三级省、市两级各级河长负责对()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

跨行政区域本行政区域相邻区域所管辖区域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建立()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河长会议河长办会议部门协调会议联络人会议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监督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要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名单。

河长区域内全部河湖区域内主要河湖河长及河长办主任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

必然要求内在要求有效举措重要举措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制度措施到位制度建设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

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用水效率节水效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追究制问责制终身追究制终身问责制()流经各省(区、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大江大河、跨境河流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生态型清洁型生态清洁型生态型清洁型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机制。

预警预报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与响应()要在每年月底前将上《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二、多选题(道题,每题分,共计分。

)全面推行河长制要为()提供制度保障。

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农业工业城乡牧渔业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紧紧围绕()。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考核问责加强社会监督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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