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2023-10-07

中国石化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民间借贷关系中,我们要充分利用法律的权利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做到“天衣无缝”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的权益。

一、案件介绍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表兄妹关系,被告杜某与被告李某两夫妇开办并经营茶油生意。自2003年起,被告杜某向原告王某借款,其中被告杜某于2003年9月8日出具(借条)借款1.3万元,2005年5月30日出具“欠条”借款5000元,2005年11月12日出具“欠条”2万元,2005年7月6日出具“欠条”借款2万元;2007年10月15日至2008年1月20日被告杜某在外收购茶籽,原告王某筹集资金分十次从中国农业银行打款至被告杜某的存款帐户(卡号9559981110835515319)共38.9万元,后因被告杜某答应2007年年底回家还款未果,原告王某遂于2008年4月9日与成炳蛟等人至两被告开办的榨油坊找到被告李某要求偿还借款并将与被告李某的谈话进行了录音,在两被告拒不归还借款的情况下,原告王某遂诉至本院,要求两被告偿还借款本息。

本案在原审审理过程中,本院于2008年4月18日应原告王某的申请将两被告在榨油坊内的20万元茶油及榨油用的机械设备予以财产保全,2008年4月20日,被告李某等人撕毁封条,将本院已查封的财产进行转移并隐匿。另原告王某在庭审过程中陈述两被告已偿还了4.3万元,并要求就现有证据情况下减小诉讼请求,变更要求两被告偿还40.4万元。

二、审理经过

原告王某与被告杜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至人民法院后,该院于2008年6月6日依法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杜某、李某共同偿还原告王某人民币40.4万元,该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现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三、裁判结果及理由

原判认为:其一,被告杜某自2003年9月至2005年11月向原告王某借款四笔共计5.8万元的事实,有被告杜某所出具“借条”及“欠条”在卷证实,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告方在没有足够有效的证据来推翻被告杜某所写的“借条”或“欠条”的情况下,被告方代理人代为口头辩称的“有些钱已归还,仅是借条未收回”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其二,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被告杜某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卡(卡号为9559981110835515319的借记卡)接收了原告王某的资金计人民币38.9万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方就有责任提交证据来证实他们能合法占有这些资金,否则两被告就应承担返还偿还的责任,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方代理人提出了委托打款的答辩意见,但未向本院提交证据予以证实,本院对这答辩意见不予采信,综观本院认定的证据,被告杜某通过原告王某打款至其帐户上而借款38.9万元的事实已成一证据锁链。综上,被告杜某出具“欠条”、“借条”以及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由原告王某打款至其由帐户上共计向原告借款44.7万元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告王某、被告杜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

其三,被告李某与被告杜某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杜某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被告杜某与被告李某应对原告王某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其四,本案庭审过程中,原告王某陈述两被告已归还4.3万元并愿意就现有的证据而减小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为40.4万元及利息是原告自认和自愿处分诉讼请求的行为,该行为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院可以认可;

其五,原告王某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没有提交足够有效的证据证实原、被告双方之间约定过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9条“公民之间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但催告不还出借人标偿付催告后利息,可参照银行同期借示利息率计息”的规定,原告王某与两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可自原告王某于2008年4月9日催收后开始参照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利息。 据此,依据规定,遂判决如下:

由被告杜某和被告李某共同偿还原告王某人民币40.4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2008年4月9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本案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15880元,由两被告负担14880元,原告负担1000元。

四、分歧意见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对于原告方持有的“银行汇款凭条”是否能够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在被告方能够举证证明其存在“委托打款”、“协助收取贷款”等情形存在的情况,是否可以由此否定原告的主张,并进而否定借款关系的成立?,对此,合议庭及审委会均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

五、法官点评

中国石化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抵押人(甲方):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押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行住所:

电话:

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_______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

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中国石化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在项目成立初期, 应以项目经理为主要负责人和协调组织者, 项目合同费控管理人员为主要执行者, 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质量、安全、物流、材料控制、财务等各专业管理人员积极配合, 做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的工作:

1 EPC总承包合同的宣贯

EPC总承包合同是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 (俗称业主) 所签署的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 是项目执行的根本依据。EPC总承包合同的主要合同起草人员和谈判人员应在合同正式签署后, 向项目所有人员进行合同宣贯, 主要内容有:

1.1项目背景介绍, 如项目资金来源、项目管理模式、项目地址及场地现状、外围配套等;

1.2合同主要条款重点讲解, 如有关工期、质量、安全、设计、采购、施工及对权利义务方面的说明、违约责任、合同计价模式、进度款及结算办法, 等;

1.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及防范措施。

2施工招标及合同计价模式的策划

EPC总承包单位需要根据项目规模大小、项目工期要求等, 做好施工招标及合同计价模式的策划, 主要包括:

2.1施工标段的划分

做好施工招标标段的划分, 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项目的装置规模大小、总图分布特点、工期要求、施工专业性要求及管理协调成本等。施工标段划分应能覆盖全部项目施工区域及施工工序, 并能对施工界面进行清晰定义;标段划分不宜过多过细, 否则施工界面太多后容易造成施工界限不清、现场协调困难, 同时也会增加管理成本和施工总成本。因此, 标段划分应尽量在实现项目施工工期目标和质量安全目标的基础上, 使项目管理成本、施工总成本最经济。

2.2拟邀请投标的候选单位选择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可从单位已有的合同承包商名录中, 挑选具备相应资质能力、有类似装置施工承包经验、人员动迁相对容易或者有以往合作经验的施工单位作为候选投标单位, 并向对方发送正式邀请函, 在确认对方是否参与投标后形成招标短名单, 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2.3确定施工合同的计价模式

根据项目规模大小、EPC总承包合同的计价模式、施工标段特点等, 选择与各标段相匹配的施工合同计价模式, 如总价包干、费率降点、成本加酬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固定单价合同等, 为施工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的编制做准备。

3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澄清及合同谈判签署

施工招标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及招标单位的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应积极做好招标文件 (含合同文本) 的编制和澄清工作, 安排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 在招标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使每个投标单位都能充分地了解招标的范围及投标的各项要求, 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有效性, 这样可以使得评标定标的工作能够更加顺利地开展, 合同谈判也会更加顺畅, 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应注意以下内容的完善, 并做好澄清工作:

3.1文字描述应规范、清晰, 避免歧义;

3.2对招标范围进行详细说明, 与其他标段的施工界面应清楚地进行描述;

3.3对项目工期要求、项目主要施工方案要求、项目质量安全方面的要求等进行说明, 尤其要突出对招标工程提出的特殊性要求;

3.4对项目的现场条件描述应尽可能完善, 如项目建设厂址及交通状况, 现场地貌及三通一平情况, 建设单位的入厂要求, 施工用水电的配套情况, 可供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场地及住地情况, 等;

3.5报价相关表格应设计合理, 给出报价的金额单位, 明确报价的各项要求, 重点说明对报价完整完备性的要求, 避免报价不完整或模糊的情况, 明确报价小数点出错或加减合计出错的处理办法, 以及可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原始电子版报价数据资料等;

3.6针对招标文件的附件合同文本, 应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约定并详细说明:

3.6.1合同范围及工作内容应详细描述, 包括施工承包单位负责的采购范围、施工工作内容和施工界面、现场施工期间配合其他单位的工作内容、现场竣工验收后配合业主联动试车和投料试车的工作内容, 以及对缺陷责任期时限的约定和缺陷修复责任、保修期责任的说明等;

3.6.2合同价款的费用组成项应完整地进行描述, 进度款支付办法、支付时间、应提交的发票、进度款资料要求等应明确说明, 结算的计量计价依据及结算办法应清楚无歧义;

3.6.3对于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争议、容易遗漏、不易单独计量计价或者施工界面不清的事项进行事先约定, 简化处理办法。例如, 甲供的设备材料委托乙方现场卸车并保管所产生的费用可事先约定采用包干价的形式, 该部分费用在报价中单独列明;对于需安装单位配合第三方无损检测单位搭设脚手架的, 应事先在安装合同中予以明确提出这部分配合工作内容, 并对配合费用如何计取明确说明, 一般可在合同条款中要求其不再单独计取这部分配合费用, 由施工单位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对于现场的零星补漆工作, 由于实际工作内容不易计量和计价, 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再单独计取补漆费用, 由施工单位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避免了由于实际工作内容不好计量计价、费用不好确定而互相扯皮的情况。

在招标工作完成后, 招标单位应尽快着手开始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此时的合同谈判基础应是原招标合同文本, 合同双方不能违背中标的承诺及合同已有约定。在合同谈判时, 应确定谈判的原则和底线, 如果涉及重大合同争议的, 应根据招投标法和合同原则确定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双方达成统一意见后, 将修改的合同文本报审确定后, 完成合同的签署工作。

4建立项目费控文件体系

为了使费控过程管理更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在项目初期应建立项目的费控文件体系, 主要包括以下文件的编制:

4.1项目合同费控管理规定文件, 如项目分包合同管理规定、项目施工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项目变更签证管理规定、项目施工预结算管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风险管理规定等;

4.2年度、季度及月度项目收入计划、项目收付款现金流计划模板, 由项目费控或财务人员负责编制, 采购、施工、进度控制人员配合提供相关数据;

4.3项目合同费控月报模板,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收付款现金流数据、最新成本费用预计及与控制预算的对比、风险分析,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合同风险及解决办法, 等;

4.4进度款支付、结算书格式及相关表格模板, 依据所签署的施工合同编制, 发放给施工承包单位统一执行;

4.5编制与费用发生有关的工程联络单、现场签证的文件模板及管理规定, 明确对现场签证事实的发生、责任归属、工程量的核实及费用情况进行签署确认的责任人, 对工程联络单、现场签证的附件资料如现场见证资料或现场照片等提出具体要求。

通过项目费控文件体系的建立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费控管理过程文件的严格执行, 使项目每一笔费用的发生在初期就纳入监控之中, 从而实现对费用风险的提前预警, 对于不合理的费用在发生前就尽量提前知晓, 根据情况做出风险判断和决策, 加强过程监控管理, 避免了费用发生的随意性和仅仅事后来处理的情况。

5编制项目初始控制预算

项目成立初始, 项目部应着手开始编制项目初始控制预算, 以确定项目预计采购施工成本、管理费用、税金和预期利润等, 并作为项目费用控制目标和公司考核的依据。编制项目初始控制预算应注意以下几点:

5.1项目经理负责协调组织各专业提供相关数据资料, 拟定项目人员需求计划, 对控制预算进行审核;设计人员提供设计资料及工程量数据, 采购管理人员提供主要设备价格资料、引进情况及税费预计、超限设备运输方案及其费用预计等, 施工管理人员提供主要施工方案如设备吊装方案等;

5.2费控人员为项目控制预算的主要编制人员, 负责汇总各专业所提供的资料, 根据设计资料做好工程量汇总统计, 根据采购提供价格资料和所掌握的信息价、参考价等做好采购成本的预计, 根据施工合同的情况做好施工费用的预计, 根据项目工期和项目人员需求计划做好项目管理费用的预计;

5.3控制预算的工程量数据应能完整地覆盖工程范围, 不漏项, 以及考虑适当的后期变更签证余量;

5.4成本费用列项应考虑完整、不漏项;采购的设备材料应注意是否有框架供应商要求, 是否需要引进, 以及注意引进税费的减免情况;应充分了解建设当地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当地特种设备检验院关于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检验的收费标准, 以及当地的营业税费规定等, 做好相关费用的预计;根据施工合同计价模式和结算办法, 预计最终的施工合同总价及项目施工总费用。

总之, 通过做好项目前期的合同费控策划准备, 可以使整个项目的合同费控管理更加制度化、专业化和流程化, 实现对合同风险的及时预警, 做到对各项费用的发生能事前知晓、提前判断和决策, 项目合同费用风险可控, 最终实现项目的利润目标。

摘要:本文针对石油化工EPC总承包项目的特点, 着重对工程实施前期EPC总承包单位进行合同费控管理策划准备的关键环节进行了分析, 主要包括EPC总承包合同的宣贯、施工招标及合同计价模式的策划、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澄清及合同谈判签署、建立项目费控文件体系及编制项目初始控制预算, 为该类EPC总承包工程项目的合同费控管理提供了一些可供参考的思路。

关键词:石油化工,EPC总承包项目,费用控制,合同管理,策划准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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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尹国梁, SEI公司国际化EPC管理模式研究[D].西安: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0.

中国石化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1.1 规范内容的界定

煤炭采购分为总部直接集中采购、总部组织集中采购和企业自采三中采购模式。动力煤及化工煤纳入总部直接集中采购和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生产机零星生活用煤纳入企业自采。

1.2 煤炭采购管理原则

坚持集团化采购,发挥中国石化整体优势,归口管理、统一计划、统一订货、联合谈判,加强战略采购要大矿合作,依托煤炭物流基地,构建中国石化煤炭保供体系,实现煤炭采购安全供应、及时供应、经济供应。

1.3 煤炭采购管控方式

1.3.1 实行总部和企业间上下一体,分工协作的运作模式。

1.3.2 实施专业化分工和流程化操作,实现主要业务环节相互分离、相互监督制

衡的管理模式。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物资装备部是煤炭采购的沟口管理部门,负责煤炭采购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负责煤炭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煤炭物流基地的建设及日常管理。

2.2 企业物资供应部门是煤炭集中采购的配合部门,负责自采工作的组织实施。

2.3 企业生产、技术、质量、使用部门负责煤炭数量、质量的验收以及堆场管理,企业物资供应部门参与数量、质量验收。

3 工作程序和要求

3.1 煤炭采购管理主要包括计划管理、供应商管理、市场分析、价格管理、签订框架协议(合同)、进度控制、计量与检验、货款支付与结算、库存管理等环节。

3.2 计划管理

3.2.1 企业生产、计划等管理部门根据下一企业处生产经营计划,确定下年

度需求计划,及时提交物资供应部门。物资供应部门制定企业煤炭采购计划预案,经企业主管供应领导审批后,全口径上报物资装备部。

3.2.2 物资装备部研究制定下煤炭订货思路,形成采购方案,组织企业、供

应商进行对接,制定采购计划并下发执行。

3.2.3 企业生产、计划等管理部门组织用煤单位按月及时向物资供应部门下达月

度煤炭需求计划。

3.2.4 企业物资供应部门根据月度需求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属总部直接集中采购

的及时上报物资装备部,属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的由企业自行实施。

3.3 供应商管理

3.3.1 供应商准入前要进行资格预审和现场考察,具体参照《中国石化供应商准

入与现场考察平的标准》(煤炭专业)执行。

3.3.2 严格执行中国石化煤炭采购计划所确定的供应商范围,严禁向计划外

供应商采购。

3.3.3 动态量化考核工作要严格执行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标准,同时要考虑采购

计划兑现率、应及时器保供能力等。

3.4 市场分析

3.4.1 密切关注煤炭市场变化,积极开展煤炭市场形势分析,顺应市场变化及时

调整采购策略。

3.4.2 加强区域煤炭市场分析,发挥区域联合优势,共同应对市场变化。

3.4.3 物资装备部每季度分析煤炭市场走势,编发物资管理简报,指导企业制定

采购策略。

3.5 价格管理

3.5.1 物资装备部每月发布煤炭参考价格,指导企业煤炭采购价格。

3.5.2 总部直接集中采购价格的确定及调整,由物资装备部组织相关企业与供应

商联合谈判确定。

3.5.3 总部组织集中采购及企业自采价格的确定及调整,由企业根据市场变化,

参照采购参考价格确定。

3.6 签订框架协议(合同)

3.6.1 物资装备部每年组织企业与重点煤炭企业、主力供应商进行联合谈判,签

订框架协议(合同)。

3.6.2 框架协议(合同)中需明确煤炭品种、质量指标、数量、质量和数量验收

标准、合同履行及违约责任、交接货地点和方式、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

3.6.3 煤炭框架采购协议原则上应采取集中会审的方式确定。

3.6.4 遇交货方式、价格、质量、数量、验收标准以及奖惩标准等主要条款变更

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按程序进行审批。

3.7 进度控制

3.7.1 物资装备部牵头组织企业对直接集中采购煤炭进行催交催运,企业做好衔

接、验收和结算工作。

3.7.2 企业负责组织集中采购、自采煤炭的催发催运工作。根据需要,物资装备

部牵头组织多家企业联合进行催发催运。

3.7.3 企业根据月度煤炭采购计划,结合生产机煤炭库存情况,合理协调煤炭发

运进度。

3.8 计量与检验

3.8.1 企业应设置计量与“采制化”岗位,安排正式职工持证上岗,对岗位人员

定期进行考核与轮岗。

3.8.2 企业应针对“采制化”工作,建立严格的在岗监督运行机制,相互监督制

约。

3.8.3 企业需配备“车号自动识别系统”、计量数据实行计算机管理,计量及检

验设备须定期进行校验,证书齐全。

3.8.4 年耗煤30万吨以上的企业,须配备使用入场煤、入炉煤机械自动采样装

置。

3.8.5 企业的重点“采制化”工区必须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煤炭制样、化验过程

中须采取加密措施。

3.8.6 企业必须建立刘洋复检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不定期抽取一定数量的刘洋

送国家相关授权单位进行化验比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8.7 企业计量和检验部门要建立详细的工作流程和台账,加强对计量和检验工

作的监督,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和考核。

3.9 资金结算与支付

3.9.1 为锁定资源,取得优惠价格,可向战略供应商或主力供应商提供一定数额

的预付款;严格控制向流通供应商支付预付款。

3.9.2 总部直接集中采购的业务,企业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每月根据到货验收

情况及时将相关单据向物资装备部反馈,由物资装备部与供应商进行结算和支付货款。

3.9.3 总部组织集中采购和企业自采的业务,企业物资供应部门按照煤炭买卖合

同的约定,与供应商直接进行结算和支付货款。

3.10 库存管理

全和煤质稳定,减少场损。

3.10.2 企业需建立库存盘点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要求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及

时与崔武部门进行账实核对,查找差异。

3.10.3 企业要动态跟踪煤炭的进耗存状态,库存量原则上动力煤保持在15天以

上,化工煤保持在30天以上。库存量低于8天的企业须制定应急保供预案并及时上报物资装备部。 3.10.1 企业应加强储煤场地管理,采取科学的堆放和取煤方法,保证储煤场地安

3.10.4 企业须每周(应急保供时期每日)向物资装备部报告煤炭的采购、消耗、

库存和在途情况。

4 监督、检查与考核

4.1 物资装备部组织建立煤炭采购管理考核评价体系,设置重点煤炭供应商直供

率、供应商平均供货份额、维持安全库存天数、采购价格、“采制化”设备配置及投用率等考核指标。定期统计分析并进行考核通报,促进企业煤炭采购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4.2 各企业应按照办法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并定期组织自查。

4.3 物资装备部负责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

中国石化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第1条为规范工厂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事宜,做好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修改等工作,使其符合采购管理的要求及工厂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2章采购合同的编写

第3条工厂采购部是采购合同的对口管理部门,负责工厂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控制等管理事项。

第4条采购合同的编写程序。 1. 调查供应商。

在编写合同前,采购部应组织专人对《初选供应商名单》中的供应商展开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供应商的经营范围、银行资金、履约能力、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法人资格、信用等级等方面,以确定可进行谈判的供应商。

2. 进行谈判。

采购部应与合格的供应商展开谈判,谈判内容包括采购物料的价格、数量、质量以及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等,并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选择对工厂最有利的供应商。

3. 拟定草案并评审。

采购部应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拟定采购合同草案,并交各部门进行评审,同时报送法律顾问及总经理进行审批。

4. 拟定正式的采购合同。

采购部应根据各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及总经理的意见对采购合同草案进行修订,并据此形成正式的采购合同。

第5条正式的采购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 1. 合同签订双方的姓名、住所和联系方式。 2. 标的的全称、价格及报酬。 3. 标的的数量和规格型号。 4. 标的的品质和技术要求。 5. 标的的履约方式、期限和地点。 6. 标的的验收标准和方式。 7. 付款方式和期限。 8. 售后服务和其他优惠条件。 9.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6条采购合同的条款内容必须齐备、明确、具体,文字的表述必须严谨。

第3章采购合同的签订

第7条工厂采购合同原则上由总经理负责签订,但金额在5000元以下时经过总经理的授权可委托采购部经理出面代表工厂进行合同的签订。

第8条与工厂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委托他人代签,采购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

第9条工厂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不能采取其他任何形式,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第10条对于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可以采用传真的方式进行签订,即工厂将合同拟订好后传真给供应商,供应商进行盖章签字后回传,工厂盖章签字后发给供应商回执,视为合同成立。

第11条签订后的合同由财务部保管采购合同的原件并复印三份,分别交行政部、采购部及法律顾问处进行保管。

第4章采购合同的执行与控制

第12条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采购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送订货单,使供应商及时准备工厂所需的物料。

第13条采购部应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采购物料的进厂验收工作,当所采购的物料不符合合同所约定的质量要求时,采购部应积极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

第14条采购的所有物料都必须附带由供应商提供的验收报告,且在验收报告中有供应商的签章。

第15条采购部应建立合同履约的管理台账,对双方的履约进程进行逐次、详细的书面登记,并保存好能够证明合同履约的原始凭证。

第16条对于供应商需要按照样品或图纸加工的物料,如果存在加工周期长、加工变数大、监控过程比较复杂的现象,应要求供应商提供进度安排,采购部根据进度安排与供应商进行联络,进行积极的协商,确保物料能够及时运送到工厂。若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将延缓工厂的生产,采购部应减少在供应商处的采购数量并与其他供应商联系,增加采购数量。 第17条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采购部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将供应商视为工厂的战略发展伙伴,便于在生产旺季加大物料采购时能够得到及时供应,在生产淡季时能够缩减或取消物料采购的数量。

第18条采购部应本着经济性的原则做好物料的采购进度控制,既保证仓库中所采购的物料库存最低,同时保证库存物料满足生产的需求。

第5章采购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第19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无法按需求量供应的采购物料,采购部经调查核实后,可与供应商签订新的采购物料的数量规定,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予以执行。

第20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因原材料价格或工资上涨而导致供应商无法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货,采购部可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签订新的供货价格的条款,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第21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采购部经过核实后可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签订双方的延期交货规定,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予以执行。

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合同终止。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双方同意取消合同。

2. 因市场环境或需求的变化一方提出取消合同,由双方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3. 出现违背合同中条约的状况。 4. 合同约定期满。

5. 发生符合合同条款中合约解除的事项。

第6章合同纠纷的处理与合同管理

第23条当工厂与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出现纠纷时,一般情况采取以下四种解决方法。 1. 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2. 请第三方协调解决。 3. 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4.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24条采购合同的签订人员与资料管理人员要遵守合同的管理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厂将根据情节的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1. 泄露合同内容。 2. 私自更改合同内容。 3. 丢失合同。 4. 在合同签订及资料保管时发生损害工厂利益的行为。

第25条参与采购合同履行与监督的人员违反工厂的相关规定,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工厂将根据性质与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7章附则

中国石化合同管理办法范文第6篇

一、单位简介

化工集团公司安庆石油化工总厂、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以下合称“安庆石化”),始建于1974年7月,坐落在国家历史名城——安徽省安庆市,东南与闻名世界的九华山、黄山相依,西南与黄金水道长江紧靠。厂内铁路专线与上接京、津,下连澳、港的京九铁路相连,交通十分便利。

建厂三十年来,经过几代安庆石化人的艰苦创业,改造扩建,目前已发展成为占地10平方公里,固定资产总额近100亿元的国家特大型石油、化工、化纤、热电联合生产企业,如今安庆石化拥有各类主要生产装置40套,拥有以“双环”牌为主的化肥、油品系列,以“双铃”牌为主的化工系列和以“黄山”牌为主的腈纶系列等各类优质产品40余种,其中“双环”牌汽油等15种产品获省优、部优称号,“双环”牌尿素为全国免检产品,90#车用汽油、0#柴油等产品还进入了《中国名牌商品库》,部分产品出口美国、日本、法国、澳大利亚、越南等国家。年销售收入和累计上缴税金均超过100亿元。改革创造活力,创新孕育生机,满怀豪情的安庆石化将积极参与到国际国内市场竞争的大潮中,与您携手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 贡献!

安庆石化

二、企业现状和发展前景

装置规模

2000年4月,原安庆石油化工总厂重组为中国石化集团安庆石油化工总厂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重组后的安庆石化总厂,主要拥有4台5万千瓦发电机组;年吞吐能力760万吨的油品码头、80万吨的卸煤码头以及日产24万吨的供水系统。

重组后的安庆分公司,主要拥有年加工550万吨原油的常减压装置、120万吨的催化裂化装置、70万吨催化裂解装置、120万吨延迟焦化装置、160万吨加氢精制装置;年产33万吨合成氨装置和58万吨尿素装置;年产8万吨丙烯腈装置和7万吨腈纶装置等生产装置38套。管理创效

多年来,安庆石化一直推行“从严治内、科学管理”、紧抓市场机遇,科学经营决策,狠抓“三基”工作,推进精细管理,实施内部控制,大力挖潜增效,深

化内部改革,推进有效发展,企业内在素质和抗风险能力显著提

高。

科技兴企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多年来,安庆石化依托技术进步,推进

科技创新,大力实施结构调整和装置改造,加大新工艺新技术、

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用信息化技术提升传统产业,ERP技术、

MES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整体技术水平和

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伴随着化肥“油改煤”

项目、沿江原油管道和共创美好未来

“安庆—合肥”成品油管道等重点工程的建成投用,安庆石化的市场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科技兴企

置规模

三、企业人力资源政策

表彰先进奖

四、企业文化

安庆石化始终把人力资源作为企业的“第一资源”,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以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操作技能三支人才队伍建设为重心,建立和完善吸引人才、稳定人才、激励人才的新体制和新机制,为各类人才的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和谐发展。展望未来,安庆石化将秉承“团结、求是、创新、争第一”的企业精神,大力践行“竞争、开放、规范、诚信”的经营理念,以“更大、更快、更强”的发展理 念,实现进一步“做精、做优、做特、做强,争当沿江中上游炼化企业排头兵”的战略目标。安庆石化的未来会更加美好!中外合作安庆石化诚邀英才共创美好未来!

多年来,安庆石化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培育与现代化企业相适应的文化氛围,弘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培育先进的企业文化,着力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生机勃勃,蒸蒸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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