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

2022-11-28

第一篇: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

中国社会各阶层矛盾分析

改革开放虽然极大地改善了中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但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问题。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阶层发生了深刻变化。阶层的分化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冲击,产生了阶层分化中的社会焦虑现象,人民的不安全感比改革开放前大得多。

当前公民的心理焦虑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公平感。这是对阶层分化在起点、规则和结果各方面不平等现象的自然反映。二是相对剥夺感。由于阶层分化受到行业、部门、单位界限的限制,对于体制内的人来说,社会地位的流动,往往不是取决于个人之间的公平竞争,而是取决于行业、部门、单位的性质。有一个好单位,就拥有了别人怎样努力也无法获取的种种利益。体制外的人以及缺乏单位优势的人尽管也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使社会地位获得改善,但与那些坐享其成的人相比,总是存在一种相对剥夺感。三是受挫感。一些社会地位相对下降或社会地位一直很低的人,在心理失落中,会产生强烈的无力改变现实的挫折感。四是危机感。由于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困阶层,在市场经济和阶层分化的大潮面前,产生了朝不保夕、前途暗淡的危机感。这些社会焦虑问题极大地抑制阶层分化本身可能产生的社会激励效应,使人们丧失激励自我奋斗、勤劳致富的精神,甚至对现实社会产生抵触情绪。

亨廷顿指出:“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在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我国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从矛盾性质上来说,这些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是如果对各阶层间的矛盾处理不好,也会产生对抗性矛盾,产生许多消极的问题,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过程中,虽然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是各阶层之间的具体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不同的社会阶层都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在利益分化的格局下,人们对利益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改变,人们迫切地想表达并实现其利益诉求。各种利益主体在市场经济中平等竞争,受市场经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影响,围绕利益的争夺就不可避免,阶层间甚至还会出现利益摩擦和冲突,这种摩擦和冲突有时还很激烈,发展为重大社会事件—群体性事件。对近年来发生的阶层矛盾冲突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当前中国的阶层矛盾,具体来讲主要有: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其中,当前表现最为突出的矛盾有三种:贫富矛盾、劳资矛盾和干群矛盾。

(1)贫富矛盾

贫富矛盾,主要是指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尤其是其中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巨额财富的成员)、掌握大量社会经济资源的私营企业主以及部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富裕阶层成员与社会其他低收入阶层成员之间的矛盾。

中国的收入差距已经非常严重。中国的收入鸿沟有逐渐扩大的趋势,虽然各研究机构测试出的基尼系数结果不尽相同,低的在0.43左右,高的在2011年甚至达到0.5(这一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12》),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基尼系数居高不下,并且呈上升的态势。中国收入鸿沟表现在多方面:城乡分化达到历史最高期,城市内部和农村内部居民收入分化严重,不同区域居民收入分化严重,最高收入行业与一般行业收入差距明显。

如果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社会成员手中,那么就说明社会发展的成果只是为少数社会群体、少数人所享用。这样的发展不可能是真正的发展,而只能是畸形化的发展,容易造成社会结构的紧张。即便是这样,却并不意味着社会矛盾就一定会激化或爆发,但是,如果结构紧张的客观环境导致很多人或社会公众将贫富差别归因于“社会不公”,即形成“公正失衡”的舆论环境,在这种舆论环境下,社会矛盾自然会频繁发生,社会就会越加不稳定、越加动荡,甚至存在着很大的倾覆的可能性。在当前社会中,“宝马撞人案”、“拆迁事件”等等,都是“公正失衡”舆论环境下,由贫富矛盾引起的。

(2)劳资矛盾

劳资矛盾是任何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必须面对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劳资矛盾实质是劳动者与资本之间的矛盾,主要反映了工人(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产业工人阶层以及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中的部分成员等)与私营企业主及经理人员阶层之间矛盾。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发展转型期,劳资矛盾日益凸显和加剧,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中劳动争议的易发和多发,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安定有序的一大隐患。

近年来,劳资矛盾呈现“高位运行”趋势。由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职工利益诉求与现行分配制度矛盾加剧、劳动监察不够全面到位,2000年至2010年的11年间,全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增长约35%,而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由13. 5万件上升至60. 3万件,不仅如此,劳资冲突严重时甚至会发展为重大的社会事件—群体性事件,并且劳资矛盾引发的冲突事件攀升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事实。如:2011年11月4日,外资企业百事中国瓶装厂员工因担心公司易主后自己的权益问题而发生大规模罢工事件,停工潮遍布重庆、成都、福州等10多个省份;2012年1月3日下午,武汉富士康150名员工因不满转岗计划登上楼顶,意图集体跳楼自杀等等。回顾发达国家曾经发生的工运风潮,环视一些国家正在经历的劳资冲突困境,众多教训和经验告诉中国,应对劳资矛盾,既要审慎决策,更要积极而作为。

(3)干群矛盾

干群矛盾主要指党政干部(主要指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与其他阶层之间的矛盾冲突。目前,党政干部阶层与其他社会阶层之间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矛盾冲突,干群关系紧张,成为社会矛盾的焦点。造成干群矛盾的原因是复杂的,主要的原因如下: 第一,近些年出现了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部分成员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生活作风腐化堕落等消极腐败现象的蔓延,而且政府及相关部门乱收费、司法不公正(如瓮安事件、石首事件等)、执法行为粗暴、被征地拆迁人员得不到合理补偿、下岗失业人员得不到妥善安置等侵害普通群众权益的现象也经常发生。这些消极腐败现象的出现给党政干部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不良影响,严重伤害了人民的利益,伤害了人民的感情。这一切导致因干群矛盾引发的群体上访和群体突发事件的增多。

当下中国,“搞定”这个词汇已经成了大多数人心中处理问题的第一选择,“搞定”一词的潜在含义就是依靠“关系”来颠倒黑白。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当正义通过正规途径无法得到伸张时,那么暴力就成了表达公正的重要途径。当法律、道德成为“关系”的附庸,没有“关系”的人就会抓狂,而抓狂的人往往“情绪不稳定”,于是一有风吹草动,不稳定的“情绪”就会演化成社会飓风。因此,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是化解社会各阶层矛盾的重要途径。

第二,在改革和发展中,党政干部和普通群众所得的利益悬殊太大。在中国目前情况下,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拥有社会组织资源最多,他们属于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享有很多特权和利益。2008年社科院公布的《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研究报告》显示,在调查各社会阶层对近十年来获益最多的群体的排序中,69.84%的人认为国家干部是近年来收益最多的群体。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当前中国社会各阶层的矛盾冲突还是很尖锐的,之所以没有像西方那样频繁爆发群体性事件,一方面是因为中华民族是一个特别能忍的吃苦耐劳的民族,人民群众刻意压制了自己的不满焦虑情绪;另一方面是因为缺少一个导火索。虽然,真正绝对的和谐是不存在的,一定程度的矛盾冲突是难以避免的,任何社会任何时候都可能发生冲突,社会主义中国当然也不例外。存在矛盾冲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能正视它的存在。人民内部的矛盾其实并不难解决,因为它是非对抗性的。中国政府应该在矛盾冲突尚未扩大化之前积极地正视、分析、解决矛盾,化冲突的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控制社会冲突的强度和烈度以保证社会的相对和谐,否则群体性社会矛盾冲突的爆发将不可避免。

社会学研究表明,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形态应该是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结构。 历史经验表明,如果一个社会的中间阶层规模很小,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那么这个社会很难保持稳定,甚至会发生社会动荡;相反,在社会中间层规模大的社会,社会资源的配置一般都比较合理,经济社会资源分配差距比较小,它意味着大多数社会成员在现代化过程中普遍受益,享受着安定的生活和较好的社会经济地位,这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坚实力量。

从当代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发展现状来看,阶层分化尚在轰轰烈烈地进行,社会阶层结构处在不断变动与重组过程中,但总体状况并不理想,该缩小的阶层并没有小下去,该扩大的阶层还没有大起来。社会中间层的规模过小,而像农业劳动者这样的构成社会中下层的阶层规模还过大,因而给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带来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客观上要求我们对阶层分化进行合理引导,解决社会阶层分化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社会矛盾和冲突,以保证社会阶层分化向有利于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阶层结构的方向有序展开。

第二篇:中国当代社会各阶层矛盾分析

社会是由矛盾组成的,矛盾的存在是客观的,是无处不在的。尖锐复杂的敌我矛盾虽然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存在于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广泛的人民内部矛盾仍然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力量。只有科学揭示这些矛盾,努力消除和化解这些矛盾,才能使社会主义建设取得更大的胜利。新时期工人和农民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农民阶层正在迅速地分化瓦解。许多人已经长期从事工业、商业和他非农产业,许多农民已经成为企业家、科技工作者、城市个体劳动者和依靠出卖一技之长的专业劳动者。无论农民怎样演化,工人队伍怎样扩大或缩小,存在于工人与农民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传统意义的工农矛盾在政治上主要表现在参政程度的矛盾;在经济上主要表现在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所反映的利益的矛盾;在文化教育上主要表现在教育程度和精神产品的享有和消费水平的差异;公

会对农业改革又专门作出了决议,延长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但是农业的现代化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要靠大量的资金投入,要靠农民比较效益的提高,要靠广大农民积极性的提高才能解决的问题。解决中国工农之间的矛盾,必须加大政策的力度,必须有新的思想解放,必须认识到中国农村问题的严重性。(三)解决工农矛盾的政策思路1.必须加大调整农民利益的政策力度。农村,农民的根本问题是农民收入太低,特别是中国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必须让农民的收入水平逐步得到提高。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人均年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增长到1998年的2162元,增长了4.5倍(按不变价格计算),而城镇居民人均由1978年的343元增长到1998年的5425元,增长了3.3倍(按不变价格计算)。但是绝对额相差很大。1978年仅相差210元,到1998年相差3300元,相差的绝对数1998年是1978年的15倍。农民的比较利益下降惊人。2.根据中国的实际大幅度提高粮食价格。现在粮食价格与生产资料价格之比严重失调。尽管我国粮食价格同外国粮食价格已经接近,但是我国属人多地少的落后手工作业方式,决定了粮食的基本人工成本是刚性的。中国粮食价格成本是由中国的人口与土地比例及农民务农收入的唯一性现实所决定的,决不能简单与国际的粮价相比较。任何国家均对农业生产有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农副产品的国际贸易竞争是十分激烈的。我国农产品的价格相对于自身的成本,相对于工业品的价格,相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资料价格,总体来说仍然偏低。种粮无利可图,种粮不赚钱的现象仍然存在。适当提高农副产品价格,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国家的粮食政策应该有新的重大改革,大幅度提高收购价格,提高存贮能力,加大补贴力度,严格管理粮食是当前的重要政策。3.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步伐。我们欢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中国八亿农民找到了解决温饱的出路。但是如何让8亿农民富裕起来,这道难题将是全世界21世纪的第一号难题。中国的自然条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承受如此大的人口压力。这么庞大的低素质人口从事简单的农业生产,怎么可能走向富裕、走向农业现代化呢?这一点必须有充分的估计。我们从乡镇企业发展规律和趋势可以看出,人口的教育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决定了包括乡镇企业在内全部产业的命运。而全面提高8亿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需要二代人的艰苦努力。这是决定中华民族未来兴衰的大事情,这一点中央的政策仍需要加大落实的力度。4.国家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投资力度。农民一方面收益能力低,一方面负担重。除了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的价格之外,另一个有效的办法是尽可能减轻农民的负担。中央财政可从这样几方面让利于农民。第

一、加大农村、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水利、公路、灌溉系统全由政府投资,不要让百姓摊钱。这一点应该像城市一样,水、电、气、通讯应该享受同等的待遇。特别是电价应该合理的收取,甚至应该让利于农民,比城市用电、工业用电还要低很多才对。对农村兴办的各种符合环保条件的工业,应该加大优惠的力度,给予免征各种税收的政策。第二,在农村应该真正实行全部的义务教育,让每个青少年不支出任何费用均能享受良好的教育。国家应专项作出农村教育经费预算,甚至学生的生活像和文具基本消费应由国家全部承担。这样能形成一种农村比城市更优越的政策环境,让全部适龄儿童都能受到很好的教育。第

三、彻底免除农民的一切不合理负担。所有乡村干部、教师、公安和全部管理人员的经费均应来自上级财政,不向农民伸手要一分钱。这一点完全能够做到。每天喊减轻农民负担,每天都在向农民身上“揩油”。国务院规定不得超过5%的提留款,一些乡村干部巧立名目,变换手法地向农民勒索,让农民痛恨不已。若真心为农民着想,就应该全力支持农民尽快致富,让农民觉得在农村照样生活得很好。这样一方面可以减轻城市的压力,另一方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发展问题。当然我们国家今天的财力是否允许这是一个极其现实的问题。首先国家每年应该有这方面的财政预算,可以逐年逐步实施。这同扶贫计划还有区别。农村的整体机制,应该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出发,先予后取,扶植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一些政策可以先从贫困的山区试点开始。总之,中国的现代化,最终的标志应该看农业是否能实现现代化。农村、农民问题解决好了,中国的现代化才算真正实现了。我们的政策方向应该着眼于农民这个大群体,应该切记农民的利益,这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先富阶层与贫困阶层的矛盾邓小平理论中一个很重要的论断就是: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合法的劳动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然后达到共同富裕。党的富民政策的确造就了一大批中国新富翁。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1998年,中国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富裕家庭约有500万户。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一项调查估算,中国目前家庭资产超过百万元的约有1000万户。据国家统计局对城乡居民储蓄余额分析得出:1998年末银行居民储蓄余额53407.5亿元中,其中81.5%的余额是由19.6%的富人存入的。最高的浙江省的温州地区人均储蓄额为7万元,与最低的贵州的黔西南地区为210元相差350倍以上。中国有个先富者阶层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些学者对先富者阶层分?quot;暴富和先富两个群体。对暴富者要采取打击的手段。合法富者应给予鼓励。(一)先富阶层的心理分析通常人们所说的富裕阶层大致分这样几种先富群体:1.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

、管理和经营能力多方面将会学到许多先进的东西,促进企业的成长,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素质。但是也有可能受到国外高手的竞争,生产经营陷入新的困境,甚至在不长的时间内就会被淘汰出局,被迫破产。第

二、部分先富者本身就不想再有大的作为,到国外纯粹是为了贪图享乐。他们羡慕资本主义社会的灯红酒绿,利用前半生的“劳动成果”好好去享受一番。无论哪种情况,在世界经济逐步走到一体化的今天,出国办企业都是允许的,也是应该鼓励的。若要留住部分企业把资金投向国内,有效的办法是让投资者感到中国的政策最适合企业的发展,最适合资本的增值,最适合企业家能力的发挥。事实上,自90年代以来,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具有吸引力的国家之一。中国已成为吸引外资最多国家之一。中国的市场是一个发展型的市场,中国经济已连续20年保持了9.7%的增长率,居全世界第一位,这是因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由于实行了市场化的改革,使经济发展充满了巨大的活力,社会经济一片繁荣。现今全世界500家最大的企业,70%的已进入中国市场,许多企业在中国的投资已达到相当的规模。美国通用、IBM、摩托罗拉,德国的大众、奔驰和日本的三菱、三井等著名的跨国公司都在中国建立了工厂,投资上亿美元甚至几十亿美元。许多跨国银行的总部也搬到了中国。中国无疑成为世界上最后一个巨大的市场。因此,企业发展最为有利的地点之一就是中国大陆。吸引国内外投资者最大的政策应该是对全部企业实行平等一致的国民待遇。这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性措施。(二)消除先富者与贫困者矛盾的政策思考自从先富者阶层的出现,社会相对贫困者的“仇富”心态日趋激烈。不断恶化的社会治安,也有“仇富”者心态失衡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没有正确认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重要意义。也有一部分人对于“平均主义”、“大锅饭”仍然有些津津乐道。他们看到自己的收入与一部分人的收入相差如此悬殊,心态极不平衡。特别是前些年出现的“搞导弹的不如卖茶蛋的”、“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现象出现,“富了许多不该富的人”,“穷了一些有知识、有文化、有能力、有水平的人”。这些现象更是引起了许多人的不满。更进一步激化了民众对“先富者”的仇视情绪。科学制定一套合理的分配政策是正确贯彻“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的关键一步。1.严格规范国家的税收政策纵观“先富者”的财富积累,许多一夜之间产生的暴富者,除了有政策漏洞之外,很重要一点是我国税法不健全造成的。在发达国家,每个人的收入明细表是极为清楚的。每一笔收入均有政府监督下的透明帐目。依据每笔收入,国家首先审定其收入的合法性,然后依法征缴应交的所得税。如果我国每个公民都按照国家税法所规定的所得税依法纳税,那些亿万元富翁、千万元富翁是不可能产生的。因为国家所得税法规定,万元以上的收入要按45%的税率上交所得税。那些年收入几十万元至上百万元的高收入者和私营企业主,他们按期交纳所得税之后,所积累的财产将成倍减少,资产积累的速度也会急骤下降,不可能产生出那么多的百万富翁和千万、亿万富翁。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快速的形成和快速的发展,也不是个人资产的快速增加,而是随自己的公司财产日益扩大,是自己控股的企业资本的壮大,而不是自己的个人收入增大,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除个别有特别技术专利型的智力公司如:比尔盖茨之外,许多公司的资产并不是属于某一个人。公司董事长和总裁也是年薪制,他们也将交纳数额很大的个人所得税。其收入与公司的增长并不成比例,相差的很远。而在我国,许多私营企业、承包型企业、假集体企业、有限公司往往把公司的全部盈利都算在一个人身上,说他自己拥有多少亿资产。其实法人财产同个人的实际财产所有权并不是一回事。这需要另行分析和核定,并不是企业法人代表一个人完全所有的。许多依靠钻国家政策的空子而获得的巨额收入,例如靠金融诈骗、土地转卖、倒卖国家批文、走私贩私、非法经营而获得的收入,也属于逃避国家税收的问题。因为国家对于个人收入的监督不到位,资金的流向不明确,个人的消费不加强管理,使许多公款私用,公款报销,公款私存,许多问题普遍存在。高收入者的来源问题不查不问,使许多非法暴富者长年逍遥法外,并且继续以非法手段肆无忌惮地侵吞国家的财产,践踏劳动人民的辛勤成果。严格税法,特别是依法完善“个人所得税法”是制止暴富者阶层产生的重要途径之一。2.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健全各项经济法规制度当前我国立法制度和立法程序已比较规范和完善,相继出台了许多经济法规。但是,现今仍然存在两个很重要的问题。一是有法不依的问题比较严重。各地执法的水平和政法队伍的素质都存在很大差距。另一个问题是法律的配套体系和全方位的改革需要抓紧解决。出现收入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来自于经济体制问题。由于政策上的偏差和政策法律体系的不配套、不完善或者部分领域出现了“真空”,就有许多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机会大肆侵吞国家财产。例如:金融信贷政策问题,药品和各种建筑承包、发包回扣问题,土地批租问题,设备和物资进出口问题等都需要法律的配套完善和严格执法,才能使不法收入者无机可乘。3.坚决杜绝权力进入市场中国经济出现混乱的主要根源在于:权力进入市场,这是极其可怕和危险的。在我国权力腐败是人民群众切齿痛恨的,也是同社会主义制度格格不入的。权力腐败是掌权者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地下搞钱权交易,运用人民的信任搞损害国家、损害人民的丑恶勾当。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有这样几个出路:第

一、完善和严肃党纪和法纪。对于践踏党的纪律,损害党的形象的各种腐败分子,无论职务有多高,无论过去功劳有多大,都应该像处理建国初期刘青山、张子善案子一样,一点不能手软,坚决果断地给予严厉惩处。第二,要建立和完善党和政府的约束监督制度。这一点至关重要。仅有现在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行政监察部门还远远不够。要有独立的监督机构,让人民群众和新闻界介入监督序列。不要怕执政者出丑,不要怕出了几个败类而损害自身的形

象,越是从严治党、治军、治政,广大人民群众越拥护。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的灵魂,如果我们能坚持有错必纠,有恶必办,人民群众就会内心佩服,就会从根本上支持我们的各项事业。第三,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提高经济立法执法水平。为了让资源尽可能通过市场去配置,必须加强产权法人人格化的改革。国有企业实行产权主体、资产增值、受益分配多方面的全面改革,使权力在经济活动中的角色逐步弱化。政府采购彻底去掉其神秘的面纱,增加透明度,真正实行公正、公开的招标竞争方法进行。特别应对金融、证券、建筑工程、行政执法部门和部分权力部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对于各种侵吞国家财产,以各种名义浪费和践踏国有财产的现象和行为实行更加严厉的制裁惩治办法。这样才能保障国家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才能使市场经济切实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重要的基础作用。4.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速度现今所形成的贫富差距,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地区差异而引起的。由于受自然条件和历史的影响,我国东西部差距自改革开放以来正逐步扩大。据1999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最高的上海已达到28400元,而贵州省仅为2424元,相差12倍。若按小地区计算,差得更远。我国的深圳、温州等发达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达10万元以上,而相对贫困的陕西省的商洛地区、贵州的毕节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有1500元左右。相差50倍以上。因此解决地区差距问题至关重要。中央政府已经在近些年把财政投资方向逐步转移到向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八五以来,国家财政的基础性投资,中西部的投资总额尽管比东部地区小了很多,但是其增长速度比东部地区仍高出2至3个百分点。这充分说明国家利用财政转移支付手段,正在逐步培育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点,使中西部的资源优势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在未来的发展事业中,实现全国经济的均衡发展。脑力劳动者同体力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行业的工作岗位已不再有严格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分,知识分子的界线越来越难分清,但是广大人民群众依然是社会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和创造者。邓小平把科技称为第一生产力,正说明科技在我国乃至在整个世界都是至关重要的。如何在重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的同时发挥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主力军作用,是我党历来处理各种主要矛盾的一个焦点问题。目前知识分子群体和其他社会群体仍然存在差别和矛盾。脑力劳动收入和体力劳动收入倒挂是这一矛盾的主要表现。脑力劳动是知识分子阶层区分其他社会阶层的标志。脑力劳动是复杂劳动和高效益劳动。为了取得这种能力和机会,脑力劳动者本人及家庭不断地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对此,社会应当予以补偿。但在事实上,现在体力劳动者的收入比一般脑力劳动者的收入高,有的甚至高出好几倍。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报酬的倒挂,表明了分配关系倒挂。分配关系的扭曲,其结果直接影响了人们的价值取向,导致脑力劳动者急功近利,忽视甚至放弃本职工作,造成人才往国外流动和人才内耗;同时造成“读书无用”再度泛滥,影响新一代的脑力劳动者的成长。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收入倒挂在目前是很严重的。1952年前后,知识分子与工人收入是大体平均略有差别。教授最高工资是机械工人最高工资的2.4倍,一般知识分子比同龄工人的工资高出10%左右。1957年以后,脑体工资逐渐拉平。1977年以后,工资几次调整,知识分子的平均工资有所提高,但由于体力劳动者有活工资,包括奖金、计件超额工资、各种津贴和加班费,收入增长幅度更大些,脑力劳动者收入相对下降。尽管有资料显示,高学历者相对收入已有所提高,但就全国而言,这种状况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脑体劳动收入倒挂挫伤了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加深了知识分子阶层与其他社会群体的矛盾。目前,由于脑力劳动者收入水平太低,教育战线出现了“老年的要退,中青年要走,大学生不愿意来”的现象。科研人员要求调离科研单位,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也普遍受到影响。有学历、有学位、有才华、学有专长的知识分子大出国,学成不归,高级人才大量流失。知识分子工资待遇下降,意味着知识贬值。过去的“读书无用论”是因为有人说“知识越多越反动”,新的“读书无用论”是因为群众从收入对比中感到“读书越多越吃亏”。适龄儿童不愿入学而去当童工,新文盲人数大量增加,有的地方高达30%。中小学生流失、辍学的人数剧增,大学生厌学相当普遍,研究生退学从商屡见不鲜。社会需要知识分子,但又不给他们适当的报酬,是不行的。在谈到知识分子阶层同社会其他阶层的矛盾的时候,还不能不指出知识分子阶层同干部阶层的矛盾。这两个阶层部属于有较高社会地位和文化水平的阶层。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各种因素的制约,干部阶层的处境和实惠要比知识分子好一些,甚至还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干部阶层相对于知识分子阶层的优越感。但是,面对着改革开放的新形势,面对着干部“四化”的新要求,干部阶层中的不少人开始动摇,而知识分子中的不少人跃跃欲试。但我们没有像一些国家那样,在这两个阶层之间建立起联系,以便使他们之间便于流动。中国知识分子历来的理想是关心政治,“学而优则仕”,因而在事实上对干部阶层的地位威胁最大的是知识阶层。这就使双方的阶层矛盾在所难免。今天我们也欣慰地看到许多像王选教授、柳传志教授等一大批优秀知识分子,率先走出院所,用科技赢得市场、赢得成功。现在中国第三代先富阶层中,依靠技术、管理、经营而成为亿万富翁者已不在少数。知识经济的时代,标志着知识分子将成为21世纪经济发展中的一支主力军。知识分子依靠其高智能的劳动赢得更实际的高收入已成为新的趋势。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与其他阶层的矛盾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是两个在劳动方式等方面区别于工农两个基本阶层的独立阶层。他们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实现社会闲置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的结合从而形成社会生产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他们本身的不成熟,也由于毕竟他们多少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所以与以生产资

的情况下,如何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就成为更加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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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当今中国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分析

林聚任先生是今日山东大学社会学的统帅。向林大帅 致敬。今日中国社会学,成就辉煌,吃水不忘挖井人,专此向领导新时期中国社会学的费孝 通先生、陆学艺先生、李培林先生致敬。李培林先生就是我们山东大学的杰出校友。 很荣幸再次来到山东。八六年上过泰山,拜过曲阜,在青岛住过一个月。这几天上了孟 良崮、英雄山、千佛山,看了黄河、大明湖、趵突泉,看了山东博物馆。不由得想一个问题, 为什么是秦国统一天下,而不是齐国统一天下?(此处略去五分钟。)

(不念)二十年来,对新中国社会分层结构发展演变的研究,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证 研究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理论研究上,经过否定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认识逐步深化, 由1979 年之前只有阶级分析,发展到否定阶级分析、只有阶层分析,直到近年来又否定了 对阶级分析的否定(仇立平,2006;仇立平,2007;冯仕政,2008),阶级分析与阶层分析 并重。在实证研究上,更是硕果累累(李拓,2002;陆学艺,2002;郑杭生,2004;李培林, 2004;邱泽奇,2004;吴波,2004;李春玲,2005;扬继绳,2006;朱光磊,2007,李毅, 2008;李强,2010;梁晓声,2011),对新中国社会分层结构的发展演变,或从阶级分析角 度,或从阶层分析角度,或从两者结合的角度,做了多方位的描述性研究和分析性研究,珠 联璧合,蔚为壮观。

(不念)瑕不掩瑜,美中不足的是,在众多实证研究中,很少有反映中国社会结构分层 全貌的数字化模式。仅有的两、三个数字化模式,只反映近期某个时刻的静态的状况,没有 反映历史的沿革,不能直观把握新中国六十多年社会分层结构发展演变的宏观大趋势。理论 研究和实证研究,社会结构与发展演变,最后都可以落实到数字化模式上面。在数字化模式 面前,理论观点更容易深化,实证研究更容易检验。

第四篇:中国当代社会各阶层矛盾分析(xiexiebang推荐)

社会是由矛盾组成的,矛盾的存在是客观的,是无处不在的。尖锐复杂的敌我矛盾虽然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存在于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广泛的人民内部矛盾仍然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一种力量。只有科学揭示这些矛盾,努力消除和化解这些矛盾,才能使社会主义建设取得更大的胜利。新时期工人和农民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农民阶层正在迅速地分化瓦解。许多人

已经长期从事工业、商业和他非农产业,许多农民已经成为企业家、科技工作者、城市个体劳动者和依靠出卖一技之长的专业劳动者。无论农民怎样演化,工人队伍怎样扩大或缩小,存在于工人与农民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传统意义的工农矛盾在政治上主要表现在参政程度的矛盾;在经济上主要表现在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所反映的利益的矛盾;在文化教育上主要表现在教育程度和精神产品的享有和消费水平的差异;公共社会设施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主要差别主要表现在城乡建设速度不一致的矛盾。工农之间的差别主要反映在城乡之间的差别上。(一)工人和农民之间矛盾的主要表现1.政治上,由于城乡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不同步,农民居住分散,管理上的困难,干部的素质参差不齐,造成了一些新的矛盾。(1)农民日益强烈的平等要求与某些党政机关和干部中的腐败作风形成尖锐矛盾。有些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以权谋私、欺压百姓,农民对这些腐败现象切齿痛恨;(2)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民主意识和政策观念普遍增强,可是有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官僚主义严重,不倾听群众意见,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3)农民安居乐业的要求与社会治安严重失控之间的矛盾。近几年农村社会治安秩序混乱,使农民失去稳定安全感,他们既痛恨犯罪分子横行,又深怪国家惩治不力。2.经济上,党的三中全会以后,首先考虑到在农村解放生产力,实行了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到户和经营权到农户的大包干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最大限度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存在?quot;城市与农村的二元化结构,农村占比重大,城市占比重小,用城市的工业去背农村的手工劳动和八亿农民,是难以承受的。现实的选择只能是先发展城市,先富裕工人,然后逐步带动农村,逐步促进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尽管这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必然选择。但其具有很大的不公正性是显然的。由于农产品价格与工业品价格的比例长期在一个极不合理的水平上,对农民利益的损害是严重的。据国家统计局测算,从1990年到1998年,粮食价格上涨1.2倍,而工业价格却上涨了3.5倍;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4倍。国家给予农民的利益眉鄹癫罡窒恕W?990年到1998年,农产品与工业品的剪刀差无偿剥夺农民总价值在12000亿元以上。在用电、用水和税赋政策上,对农民也实行了不平等待遇。城市道路都是由国家出钱修造的,而农村修路多数由农民集资修建;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几乎是零。大型水利建设也考虑到城市防洪、工业用水和居民用水等。据有关资料显示,国家用于农业的投入逐年减少。六五期间占全部投资额的10%,七五下降为5%,八五期间下降为1.9%。农业投资总额仅相当于国有单位房地产投资额的14%左右,这说明国家重视农业发展的问题没有落到实处。相差的决不是一星半点。3.在公民应享受的基本待遇上,工人与农民也有很大的差别。尽管我国宪法规定,全部公民享有共同的教育权益。实际存在很大的差异。现如今在落后的农村,九年义务教育达标率远远低于城市。人均拥有的教师、医生相差3倍以上。在农村,不但教学条件差、学习条件艰苦,而且考大学也受到极不公正的待遇。同样的高考分数,农村学生可能难以达到建档分数线,而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却能上很好的大学。例如1999年北京地区高考录取比例已高达82%,而在四川、安徽、河南、甘肃农村,高考入学率仅有5%。许多很好的农村学生,分数很高也上不了大学。还有许多考生经过艰苦努力考上了大学,也因家庭交不起学费而辍学。这就是农村与城市在教育上的不平等。4.工人与农民的负担不同。中央一再强调,农民负担不得超过上年人均收入的5%。事实上,自从这一政策出台至今,多数地区农民负担一直高达10%以上,甚至20%。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匀皇桥┟穹从匙钋苛业奈侍庵唬行┑胤交瓜嗟毖现亍S行┑胤胶筒棵徘闪⒚浚蚺┟衤沂辗选⒙曳?睢⒙壹省⒙姨伞⒙艺羌郏挥行┑胤叫楸ㄅ┟袷杖耄薅钐崛〈逄崃簟⑾缤吵锓眩科扰┟褚宰蚀停簧偈愀刹孔鞣绱直课薹停踊簟⑶滞碳搴团┟竦淖什疲踔燎啃邢蚺┟袷涨瘴铩U庑┒佳现氐厍址噶伺┟竦暮戏ㄈㄒ妫焐肆伺┟竦纳裕撕α伺┟穸缘车母星椋岩鹆伺┟袢褐诘那苛也宦?br>坑农、害农事件屡屡发生。部分地区基层领导没有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他们随意挪用农业资金,或用于工业等开发项目,或耗巨资等盖办公楼、买豪华轿车,给农民的劳动报酬却是打白条,挤农、挖农、

坑农等恶性事件大量发生,国家供给农民的粮棉“挂钩”平价化肥和柴油被截留倒卖等问题反复出现;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的人民公仆的身份,不关心群众疾苦,只知道运用行政手段强迫农民交纳各种税款,等等。由于工业、城市的发展忽视了环境保护问题,也给农村、农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据农业部调查:目前,全国被污染的农田达1000万公顷,每

年损失粮食120亿公斤;江河湖泊的82%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2800多公里河段的鱼虾基本绝迹,265万公里的河流水质污染超过渔业水质标准,全国每年因污染造成突发性鱼、虾、贝类大批死亡达20万吨。由于一些企业领导管理不善,没有严把质量关,生产的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等质量不合格,甚至故意以劣充优,以次充好,把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卖给农民,结果给农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都引发了农民对工业及工人的矛盾。5.工人与农民在流动上自由程度不同。在加速工业化和现代化过程中,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由于我国长期城乡分割,限制人口自由流动,当开放程度扩大和人口自由流动增大后,城市设施不能适应需要,上百万外地流动大军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徘徊,不仅增加了社会成本,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使一些地方政府极容易采取带有浓厚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措施。他们过分夸大外地劳动力流入带来的问题,采取一些轰、堵、罚的政策,如在就业问题上采取“先城市、后农村,先本地、后外地,先本省、后外省”的“三先”政策,以保护城市和地方利益,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引起农村流动人口对城市的不满情绪。由于法制不健全和管理上的疏忽,民工们的利益得不到可靠的保障。如:一些企业为压低农村劳动力工资,经常以招学徒或新招工的名义招工,发低工资,三个月试工期后绝大部分都不被录用,又新招学徒工或新工人;企业要求民工加班加点的事经常不断;农村劳动者的安全卫生、医疗保障等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尤其是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一些企业还采取缓发工资、扣工资等手段控制工人;民工的人身安全在一些企业成了问题。同时,也应该看到,流动人口急剧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给治安管理造成了困难。由于劳动力流动带有一些盲目性和无序性,外地人口进入发达地区的城市后,在其就业需求得不到满足、没有可靠的收入来源的情况下,易产生犯罪动机。据1999年北京市调查,北京市外来人口达450万,在所有该年犯罪案件中,由外来人口作案的占56%,在外来人口聚居地所发生的案件中,外来人口作案的占70.8%,而在浙江村更高达91%。另据《光明日报》报道:外来人口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上海占53%,深圳达97%。城乡矛盾在我国社会结构中是很复杂的。历史的因素和现代的因素都可引发我国的城乡矛盾。解决好我国城乡矛盾,对我国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工农联盟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持政治稳定的力量源泉和可靠保证。在社会进入全面转型的新时期,由于在新旧体制的转换过程中,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关系明朗化,物质利益成为人们行为的主要驱动力,使工农、城乡之间出现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影响到我国的政权巩固、社会稳定。正确地对待、分析这些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出路,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二)工农矛盾、城乡矛盾的原因分析1.这是转型期二元社会结构分化的必然表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开始进入了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进一步加快了我国社会转型的历史进程。传统二元经济结构的典型特征是:一极是以大工业为主体的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经济;另一极则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村经济。这种利益差别最直观地表现为城市与乡村的差别和对立。工农产品的剪刀差是城乡差别的首要表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个问题更显得严峻。近年来,在农产品价格下降的同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却不断上涨,导致了农民增产不增收这样一种结果。工农产业竞争力的强弱直接表现在工农产品的价格高低上,进而表现在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上。如果在城镇居民收入中加上各种补贴和劳保福利,农民纯收入中扣除各种不合理摊派和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费用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更大。在经济差距不断拉大的同时,其它方面如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劳动保护、环境治理、娱乐设施及其它社会公共福利措施等方面差距更大。农民们的社会地位大大降低,工农矛盾加大,工农联盟日益松散。2.这是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无序所引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由于市场运行规则、市场机制不健全,由于人们对市场经济认识上的偏差,出现了许多不正常的无序经济行为,进一步激化了工农、城乡矛盾。首先,农业生产对气候、土壤、地形、森林等自然生态环境以及水利、交通、仓储等基础设施的依赖性都很强,而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和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投资大、涉及面广,个别生产者和个别单位无力承担或不愿承担。其次,在市场经济利益机制的作用下,农业作为比较效益低的产业,不但吸引不了外部资金的投入,在农业内部也难以阻止资源向非农产业转移。第三,由于市场体系发育不健全,宏观引导和市场信息服务滞后,农户的微观经济活动与大市场的对接还存在一定难度。由于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较低,他们中的大多人并不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往往只能被动地适应市场,盲目性较大,常常被市场无序状态所误导,这势必造成农民经济利益受损,造成农业生产的滑坡。于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收入与收成并不成正比,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农产品增加时,往往农民收入反而下降;农业减收时,农民的收入反而增加。这种收入和收成的逆向运动,只有靠政府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机制来解决。第四,农业基础地位不稳,国家政策失控、地方政策失当。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问题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战略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农业的比较效益偏低,因此,容易出现忽视农业的现象,使农业的基础地位受到冲击。从领导层来看,领导农业的力量削弱,从党政领导到一般干部,都忙于跑资金、找技术、上项目,把注意力放在见效快、收益大的产业,普遍忽视农业生产;从投入角度来看,对农业投入的资金减少,农业已成为国民经济中最薄弱的环节,用于发展农业和收购农产品的资金被占,打白条现象屡禁不止;从粮食播种面积来看,1997年减少1700多万亩,1998年减少2400多万亩,1999年减少了3000多万亩,有的地方乱占耕地、弃山撂荒现象严重;从农民的劳动成果来看,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过猛、农产品价格相对较低,再加上各种不合理的集资摊派,农民劳动一年,所剩无几,这就大大影响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上述现象的产生,与国家政策失控、地方政策失当有很大关系。首先,农村经济政策缺乏约束,落实与否全都一样,甚至还会出现谁认真落实谁吃亏的现象。近几年,虽然党中央特别强调重视农业,特别是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对农业改革又专门作出了决议,延长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但是农业的现代化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而是要靠大量的资金投入,要靠农民比较效益的提高,要靠广大农民积极性的提高才能解决的问题。解决中国工农之间的矛盾,必须加大政策的力度,必须有新的思想解放,必须认识到中国农村问题的严重性。(三)解决工农矛盾的政策思路1.必须加大调整农民利益的政策力度。农村,农民的根本问题是农民收入太低,特别是中国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必须让农民的收入水平逐步得到提高。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人均年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增长到1998年的2162元,增长了4.5倍(按不变价格计算),而城镇居民人均由1978年的343元增长到1998年的5425元,增长了3.3倍(按不变价格计算)。但是绝对额相差很大。1978年仅相差210元,到1998年相差3300元,相差的绝对数1998年是1978年的15倍。农民的比较利益下降惊人。2.根据中国的实际大幅度提高粮食价格。现在粮食价格与生产资料价格之比严重失调。尽管我国粮食价格同外国粮食价格已经接近,但是我国属人多地少的落后手工作业方式,决定了粮食的基本人工成本是刚性的。中国粮食价格成本是由中国的人口与土地比例及农民务农收入的唯一性现实所决定的,决不能简单与国际的粮价相比较。任何国家均对农业生产有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农副产品的国际贸易竞争是十分激烈的。我国农产品的价格相对于自身的成本,相对于工业品的价格,相对于农产品的生产资料价格,总体来说仍然偏低。种粮无利可图,种粮不赚钱的现象仍然存在。适当提高农副产品价格,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国家的粮食政策应该有新的重大改革,大幅度提高收购价格,提高存贮能力,加大补贴力度,严格管理粮食是当前的重要政策。3.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步伐。我们欢呼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中国八亿农民找到了解决温饱的出路。但是如何让8亿农民富裕起来,这道难题将是全世界21世纪的第一号难题。中国的自然条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承受如此大的人口压力。这么庞大的低素质人口从事简单的农业生产,怎么可能走向富裕、走向农业现代化呢?这一点必须有充分的估计。我们从乡镇企业发展规律和趋势可以看出,人口的教育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决定了包括乡镇企业在内全部产业的命运。而全面提高8亿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需要二代人的艰苦努力。这是决定中华民族未来兴衰的大事情,这一点中央的政策仍需要加大落实的力度。4.国家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投资力度。农民一方面收益能力低,一方面负担重。除了千方百计提高农副产品的价格之外,另一个有效的办法是尽可能减轻农民的负担。中央财政可从这样几方面让利于农民。第

一、加大农村、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水利、公路、灌溉系统全由政府投资,不要让百姓摊钱。这一点应该像城市一样,水、电、气、通讯应该享受同等的待遇。特别是电价应该合理的收取,甚至应该让利于农民,比城市用电、工业用电还要低很多才对。对农村兴办的各种符合环保条件的工业,应该加大优惠的力度,给予免征各种税收的政策。第二,在农村应该真正实行全部的义务教育,让每个青少年不支出任何费用均能享受良好的教育。国家应专项作出农村教育经费预算,甚至学生的生活像和文具基本消费应由国家全部承担。这样能形成一种农村比城市更优越的政策环境,让全部适龄儿童都能受到很好的教育。第

三、彻底免除农民的一切不合理负担。所有乡村干部、教师、公安和全部管理人员的经费均应来自上级财政,不向农民伸手要一分钱。这一点完全能够做到。每天喊减轻农民负担,每天都在向农民身上“揩油”。国务院规定不得超过5%的提留款,一些乡村干部巧立名目,变换手法地向农民勒索,让农民痛恨不已。若真心为农民着想,就应该全力支持农民尽快致富,让农民觉得在农村照样生活得很好。这样一方面可以减轻城市的压力,另一方面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发展问题。当然我们国家今天的财力是否允许这是一个极其现实的问题。首先国家每年应该有这方面的财政预算,可以逐年逐步实施。这同扶贫计划还有区别。农村的整体机制,应该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出发,先予后取,扶植发展是至关重要的。一些政策可以先从贫困的山区试点开始。总之,中国的现代化,最终的标志应该看农业是否能实现现代化。农村、农民问题解决好了,中国的现代化才算真正实现了。我们的政策方向应该着眼于农民这个大群体,应该切记农民的利益,这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先富阶层与贫困阶层的矛盾邓小平理论中一个很重要的论断就是: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合法的劳动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然后达到共同富裕。党的富民政策的确造就了一大批中国新富翁。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1998年,中国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富裕家庭约有500万户。据中国社会科学院一项调查估算,中国目前家庭资产超过百万元的约有1000万户。据国家统计局对城乡居民储蓄余额分析得出:1998年末银行居民储蓄余额53407.5亿元中,其中81.5%的余额是由19.6%的富人存入的。最高的浙江省的温州地区人均储蓄额为7万元,与最低的贵州的黔西南地区为210元相差350倍以上。中国有个先富者阶层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有些学者对先富者阶层分?quot;暴富和先富两个群体。对暴富者要采取打击的手段。合法富者应给予鼓励。(一)先富阶层的心理分析通常人们所说的富裕阶层大致分这样几种先富群体:1.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他们中许多人已成为名符其实的企业家,其资产高的已达几亿元。例如,东方集团张宏伟、希望集团刘永好、长沙远大集团张跃等。2.部分各类企业的承包者。企业经营者阶层。前些年他们利用租赁、承包和承销等手段,得到了很多的丰厚收入。现在许多承包者已成为老板,拥有了自己的企业。3.外商企业、三资企业的管理阶层或白领员工。他们的经理层平均年收入在5~15万之间,高的达50~100万元,一般员工平均年收入在3万元左右。4.部分影视名星、歌星、小品和剧创作者及演艺圈里的穴头,他们收入通常是普通工人的几倍或几十倍。5.部分获得发明专利,技术转让、遗产、馈赠等特殊富有者。有海外关系的一些人士,一些华侨家庭收入靠外界供给者。6.一些有权势、有关系、有门路的能人,他们依仗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依靠炒批文、炒贷款、炒股票、炒房地产、炒外汇、炒产权而获得暴利者。他们的资产是巨大的。有专家仅就全国银行信贷利差分析,每年国家将损失2000亿元以上。大约每年国家银行的信贷规模在5万亿元笥遥冶曜祭⒃嘉?0%~15%,也就是5000亿~6000亿元。以往企业要付出比国家法定利息高出1倍的价格才能得到贷款,也就是实际企业所付利息约在1万亿左右。国家入库的利息仅有5000亿~6000亿元上下。银行多收的5000亿~6000亿元利息,大约是三分之一用于银行自身建设和投资,另三分之一用于大家的福利和小金库开销,剩下的三分之一将以各种各样的名目和手段注入到个人的腰包。约2000亿元的资产要养出上万名先富者。这里有银行系统的贪官,据不完全统计,10年间共有1100名各级行长被捕入狱,也有各级领导干部被法律制裁。近期查处的浙江宁波市委书记、中央候补委员许运鸿案件,实质也是一起金融案件,包括宁波市常务副市长谢建邦因在金融管理上利用职权大肆受贿,重用坏人,使国家蒙受巨额损失。金融、证券业的腐败最为严重,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巨大无比。7.利用国家体制变革时期的管理漏洞,大搞走私贩私、贪污受贿、偷税欺诈。特别利用价格双轨制的漏洞,转手倒买倒卖,有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亲朋好友及夫人子女谋私利。林林总总,先富者阶层有一些是利用诚实的劳动而致富的,有一些是国家税收政策的特殊照顾故意放宽而产生的致富者。许多个体经营者或私营企业若按照正常的税收政策,其私人财富积累不会达到如此快的程度。在怎样对待“先富阶层”的问题上,社会上有两种截然对立的态度。有人认为先富者绝大多数是靠合法致富渠道成功的。现在过严地去追究怎样致富,将会影响党的富民政策的贯彻,不如正确引导致富者合法把资金用于投资社会生产,扩大社会就业,创造新的社会财弧R灿胁糠盅д呷衔雀徽咧杏邢嗟币徊糠质强糠欠ㄊ侄沃赂坏模遣徽5摹氨└弧闭呷禾澹鞘巧缁岬摹岸玖觥保怯Ω贸沟浊逅愫统迷绮摹6杂诰蠖嗍傩绽此担杂谝匀彼健⑻拔凼芑摺⑼邓奥┧啊⒆咚椒匪健⒌孤襞摹⑻踊闫愕姆欠ū└蝗禾逵凶沤仙畹某鹗雍偷幸狻6杂诳坷投赂坏娜禾澹灿芯磁搴脱瞿降某煞帧?国家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必须要营造一个让富人荣耀的社会环境。对先富者不能一概而论全都扣上“暴发户”和“非法暴富”的帽子。但也不能让依靠非法致富者逍遥法外。劳动人民辛辛苦苦创造的财富让一些不劳而获的贪赃枉法者任意践踏,这是社会主义制度所不能允许的,也是劳动人民所不能答应的。有人简单地把“暴富”群体的出现怪罪为党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决定,这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允许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允许剥削和雇佣工人的现象。这是宪法和法律允许的,但这同“违法致富”不是一个概念。私有制的存在,靠资本的增值赚钱,靠投资的分红、靠股票的股息和银行利息致富,这就是允许剥削现象的存在,这就是政策所允许的“不劳而获”。从客观上讲,社会主义在转型时期,由于整个经济秩序要大调整,社会关系要大变革,经济结构也要大重组,出现一些违背规律的现象也是意料之中的。关键是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政策去规范、去取缔、去惩治。在分析我国的先富群体时,一定要认真研究体制转型时期,在哪些政策领域容易被暴富者钻空子。我们只有不断完善市场机制手段,逐步取消经济运行中的双轨制,制止和杜绝权力进入市场,完善各种经济法律法规,才能有效制止各种犯罪行为。决不能因为产生了暴富者群体这个消极的东西,就怀疑我们市场化改革,怀疑我们的多元化所有制结构,这是不正确的。对先富者群体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躺在财产簿上贪图享乐,只消耗财富,不再创造新的财富。其心理状态是,有钱就花掉,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应该尽情地享受玩乐。有些人怕政策变或怕自己的钱被没收,把财产转移到国外去,带着孩子老婆到国外享受去。还有些先富者干脆把钱存在银行吃利息。这类靠吃利息生活的先富者,给社会带来的财富仅仅是自己的“消费支出”和“银行存款”。另一类先富者,把财富作为自己大展宏图的一个条件,作为资本金再投入到社会,其主观上是为了赚取更大的资本,但客观上已经为社会创造了新财富,提供了就业机会,创造了新的国家税收。这种投资我们应该给予积极鼓励。存在于先富阶层中的财产转移现象很值得重视,许多先富的老板以到国外办厂的名义,把资产转移到国外。这种情况的出现反映出两个重要问题:一是部分私营企业出资者担心国家的政策有变,认为转移到国外更为保险;另一部分人的资产来源确有不合法的因素,担心总有一天会暴露出来。现在当务之急是引导先富者阶层把积累的财富拿出来为全社会所用,增加社会就业,创造新的财富。对于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应该依照国家的法律给予严肃惩处。对于转移资产到国外的私人企业主应该有两方面的分析:第

一、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创办企业应该认为是一件好事。他们在国际竞争领域更能使企业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无论从技术、管理和经营能力多方面将会学到许多先进的东西,促进企业的成长,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素质。但是也有可能受到国外高手的竞争,生产经营陷入新的困境,甚至在不长的时间内就会被淘汰出局,被迫破产。第

二、部分先富者本身就不想再有大的作为,到国外纯粹是为了贪图享乐。他们羡慕资本主义社会的灯红酒绿,利用前半生的“劳动成果”好好去享受一番。无论哪种情况,在世界经济逐步走到一体化的今天,出国办企业都是允许的,也是应该鼓励的。若要留住部分企业把资金投向国内,有效的办法是让投资者感到中国的政策最适合企业的发展,最适合资本的增值,最适合企业家能力的发挥。事实上,自90年代以来,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具有吸引力的国家之一。中国已成为吸引外资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的市场是一个发展型的市场,中国经济已连续20年保持了9.7%的增长率,居全世界第一位,这是因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由于实行了市场化的改革,使经济发展充满了巨大的活力,社会经济一片繁荣。现今全世界500家最大的企业,70%的已进入中国市场,许多企业在中国的投资已达到相当的规模。美国通用、IBM、摩托罗拉,德国的大众、奔驰和日本的三菱、三井等著名的跨国公司都在中国建立了工厂,投资上亿美元甚至几十亿美元。许多跨国银行的总部也搬到了中国。中国无疑成为世界上最后一个巨大的市场。因此,企业发展最为有利的地点之一就是中国大陆。吸引国内外投资者最大的政策应该是对全部企业实行平等一致的国民待遇。这是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性措施。(二)消除先富者与贫困者矛盾的政策思考自从先富者阶层的出现,社会相对贫困者的“仇富”心态日趋激烈。不断恶化的社会治安,也有“仇富”者心态失衡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没有正确认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重要意义。也有一部分人对于“平均主义”、“大锅饭”仍然有些津津乐道。他们看到自己的收入与一部分人的收入相差如此悬殊,心态极不平衡。特别是前些年出现的“搞导弹的不如卖茶蛋的”、“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现象出现,“富了许多不该富的人”,“穷了一些有知识、有文化、有能力、有水平的人”。这些现象更是引起了许多人的不满。更进一步激化了民众对“先富者”的仇视情绪。科学制定一套合理的分配政策是正确贯彻“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的关键一步。1.严格规范国家的税收政策纵观“先富者”的财富积累,许多一夜之间产生的暴富者,除了有政策漏洞之外,很重要一点是我国税法不健全造成的。在发达国家,每个人的收入明细表是极为清楚的。每一笔收入均有政府监督下的透明帐目。依据每笔收入,国家首先审定其收入的合法性,然后依法征缴应交的所得税。如果我国每个公民都按照国家税法所规定的所得税依法纳税,那些亿万元富翁、千万元富翁是不可能产生的。因为国家所得税法规定,万元以上的收入要按45%的税率上交所得税。那些年收入几十万元至上百万元的高收入者和私营企业主,他们按期交纳所得税之后,所积累的财产将成倍减少,资产积累的速度也会急骤下降,不可能产生出那么多的百万富翁和千万、亿万富翁。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家快速的形成和快速的发展,也不是个人资产的快速增加,而是随自己的公司财产日益扩大,是自己控股的企业资本的壮大,而不是自己的个人收入增大,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除个别有特别技术专利型的智力公司如:比尔盖茨之外,许多公司的资产并不是属于某一个人。公司董事长和总裁也是年薪制,他们也将交纳数额很大的个人所得税。其收入与公司的增长并不成比例,相差的很远。而在我国,许多私营企业、承包型企业、假集体企业、有限公司往往把公司的全部盈利都算在一个人身上,说他自己拥有多少亿资产。其实法人财产同个人的实际财产所有权并不是一回事。这需要另行分析和核定,并不是企业法人代表一个人完全所有的。许多依靠钻国家政策的空子而获得的巨额收入,例如靠金融诈骗、土地转卖、倒卖国家批文、走私贩私、非法经营而获得的收入,也属于逃避国家税收的问题。因为国家对于个人收入的监督不到位,资金的流向不明确,个人的消费不加强管理,使许多公款私用,公款报销,公款私存,许多问题普遍存在。高收入者的来源问题不查不问,使许多非法暴富者长年逍遥法外,并且继续以非法手段肆无忌惮地侵吞国家的财产,践踏劳动人民的辛勤成果。严格税法,特别是依法完善“个人所得税法”是制止暴富者阶层产生的重要途径之一。2.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健全各项经济法规制度当前我国立法制度和立法程序已比较规范和完善,相继出台了许多经济法规。但是,现今仍然存在两个很重要的问题。一是有法不依的问题比较严重。各地执法的水平和政法队伍的素质都存在很大差距。另一个问题是法律的配套体系和全方位的改革需要抓紧解决。出现收入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来自于经济体制问题。由于政策上的偏差和政策法律体系的不配套、不完善或者部分领域出现了“真空”,就有许多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机会大肆侵吞国家财产。例如:金融信贷政策问题,药品和各种建筑承包、发包回扣问题,土地批租问题,设备和物资进出口问题等都需要法律的配套完善和严格执法,才能使不法收入者无机可乘。3.坚决杜绝权力进入市场中国经济出现混乱的主要根源在于:权力进入市场,这是极其可怕和危险的。在我国权力腐败是人民群众切齿痛恨的,也是同社会主义制度格格不入的。权力腐败是掌权者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地下搞钱权交易,运用人民的信任搞损害国家、损害人民的丑恶勾当。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有这样几个出路:第

一、完善和严肃党纪和法纪。对于践踏党的纪律,损害党的形象的各种腐败分子,无论职务有多高,无论过去功劳有多大,都应该像处理建国初期刘青山、张子善案子一样,一点不能手软,坚决果断地给予严厉惩处。第二,要建立和完善党和政府的约束监督制度。这一点至关重要。仅有现在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行政监察部门还远远不够。要有独立的监督机构,让人民群众和新闻界介入监督序列。不要怕执政者出丑,不要怕出了几个败类而损害自身的形象,越是从严治党、治军、治政,广大人民群众越拥护。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的灵魂,如果我们能坚持有错必纠,有恶必办,人民群众就会内心佩服,就会从根本上支持我们的各项事业。第三,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提高经济立法执法水平。为了让资源尽可能通过市场去配置,必须加强产权法人人格化的改革。国有企业实行产权主体、资产增值、受益分配多方面的全面改革,使权力在经济活动中的角色逐步弱化。政府采购彻底去掉其神秘的面纱,增加透明度,真正实行公正、公开的招标竞争方法进行。特别应对金融、证券、建筑工程、行政执法部门和部分权力部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对于各种侵吞国家财产,以各种名义浪费和践踏国有财产的现象和行为实行更加严厉的制裁惩治办法。这样才能保障国家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才能使市场经济切实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重要的基础作用。4.加快中西部地区的发展速度现今所形成的贫富差距,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地区差异而引起的。由于受自然条件和历史的影响,我国东西部差距自改革开放以来正逐步扩大。据1999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最高的上海已达到28400元,而贵州省仅为2424元,相差12倍。若按小地区计算,差得更远。我国的深圳、温州等发达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达10万元以上,而相对贫困的陕西省的商洛地区、贵州的毕节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有1500元左右。相差50倍以上。因此解决地区差距问题至关重要。中央政府已经在近些年把财政投资方向逐步转移到向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八五以来,国家财政的基础性投资,中西部的投资总额尽管比东部地区小了很多,但是其增长速度比东部地区仍高出2至3个百分点。这充分说明国家利用财政转移支付手段,正在逐步培育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点,使中西部的资源优势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在未来的发展事业中,实现全国经济的均衡发展。脑力劳动者同体力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行业的工作岗位已不再有严格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之分,知识分子的界线越来越难分清,但是广大人民群众依然是社会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和创造者。邓小平把科技称为第一生产力,正说明科技在我国乃至在整个世界都是至关重要的。如何在重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的同时发挥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主力军作用,是我党历来处理各种主要矛盾的一个焦点问题。目前知识分子群体和其他社会群体仍然存在差别和矛盾。脑力劳动收入和体力劳动收入倒挂是这一矛盾的主要表现。脑力劳动是知识分子阶层区分其他社会阶层的标志。脑力劳动是复杂劳动和高效益劳动。为了取得这种能力和机会,脑力劳动者本人及家庭不断地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对此,社会应当予以补偿。但在事实上,现在体力劳动者的收入比一般脑力劳动者的收入高,有的甚至高出好几倍。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报酬的倒挂,表明了分配关系倒挂。分配关系的扭曲,其结果直接影响了人们的价值取向,导致脑力劳动者急功近利,忽视甚至放弃本职工作,造成人才往国外流动和人才内耗;同时造成“读书无用”再度泛滥,影响新一代的脑力劳动者的成长。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收入倒挂在目前是很严重的。1952年前后,知识分子与工人收入是大体平均略有差别。教授最高工资是机械工人最高工资的2.4倍,一般知识分子比同龄工人的工资高出10%左右。1957年以后,脑体工资逐渐拉平。1977年以后,工资几次调整,知识分子的平均工资有所提高,但由于体力劳动者有活工资,包括奖金、计件超额工资、各种津贴和加班费,收入增长幅度更大些,脑力劳动者收入相对下降。尽管有资料显示,高学历者相对收入已有所提高,但就全国而言,这种状况还没有得到彻底的改变。脑体劳动收入倒挂挫伤了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加深了知识分子阶层与其他社会群体的矛盾。目前,由于脑力劳动者收入水平太低,教育战线出现了“老年的要退,中青年要走,大学生不愿意来”的现象。科研人员要求调离科研单位,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也普遍受到影响。有学历、有学位、有才华、学有专长的知识分子大出国,学成不归,高级人才大量流失。知识分子工资待遇下降,意味着知识贬值。过去的“读书无用论”是因为有人说“知识越多越反动”,新的“读书无用论”是因为群众从收入对比中感到“读书越多越吃亏”。适龄儿童不愿入学而去当童工,新文盲人数大量增加,有的地方高达30%。中小学生流失、辍学的人数剧增,大学生厌学相当普遍,研究生退学从商屡见不鲜。社会需要知识分子,但又不给他们适当的报酬,是不行的。在谈到知识分子阶层同社会其他阶层的矛盾的时候,还不能不指出知识分子阶层同干部阶层的矛盾。这两个阶层部属于有较高社会地位和文化水平的阶层。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各种因素的制约,干部阶层的处境和实惠要比知识分子好一些,甚至还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干部阶层相对于知识分子阶层的优越感。但是,面对着改革开放的新形势,面对着干部“四化”的新要求,干部阶层中的不少人开始动摇,而知识分子中的不少人跃跃欲试。但我们没有像一些国家那样,在这两个阶层之间建立起联系,以便使他们之间便于流动。中国知识分子历来的理想是关心政治,“学而优则仕”,因而在事实上对干部阶层的地位威胁最大的是知识阶层。这就使双方的阶层矛盾在所难免。今天我们也欣慰地看到许多像王选教授、柳传志教授等一大批优秀知识分子,率先走出院所,用科技赢得市场、赢得成功。现在中国第三代先富阶层中,依靠技术、管理、经营而成为亿万富翁者已不在少数。知识经济的时代,标志着知识分子将成为21世纪经济发展中的一支主力军。知识分子依靠其高智能的劳动赢得更实际的高收入已成为新的趋势。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与其他阶层的矛盾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是两个在劳动方式等方面区别于工农两个基本阶层的独立阶层。他们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实现社会闲置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的结合从而形成社会生产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他们本身的不成熟,也由于毕竟他们多少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所以与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其他阶层难免会发生矛盾。就目前而言,这些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社会对个体及私营企业的存在和发展缺乏正确的认识。传统观点认为,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就是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把资产变成社会成员的共同财富,社会实行直接的劳动交换,不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这样个体和私营经济也就不复存在。但历史的发展充分证明,在公有制占主体的情况下,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多种经济成分,商品经济不但不能取消,还必须充分地发展。但是,有些人现在还对发展个体经济及私营经济难以理解,以至在实际工作中,有关个体私营经济的许多政策和规定,在一些地方、部门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例如,歧视、排斥、刁难、打击个体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个体劳动者思想上仍有顾虑:怕露富,怕政策多变,怕生老病死无保障,怕经营不下去重新就业困难,等等。这就难免使他们产生对其他阶层,特别是享有“国家人”身份的干部阶层、工人阶层的抵触心理,从而引发为阶层矛盾。个体劳动者及私营企业主的素质相对而言不是很整齐。从社会来源看,构成我国城市居民主体的是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人、专业技术员、干部、管理人员、办事员、商业服务人员等。在以往的时期,他们一般有较稳定的工薪收入、劳保福利、公费医疗条件以及根据连续工龄计算而获得的住房、退休金等有利条件,因而,脱离这个群体而做个体经营的人数比例一直不高。构成个体及私营企业主阶层的主体是待业人员、退休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甚至包括大量“两劳”人员。素质过低导致他们在与其他阶层交换劳动、交换商品的过程中,比较容易出现非规范行为,如强买强卖、缺斤短两、欺行霸市。他们与其他阶层的矛盾,往往是由这些矛盾引发的。税收政策不当等因素造成的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收入过高。尽管个体户及私营企业主的社会来源及教育地位决定了他们素质较低,但没影响他们获得高收入。他们的高收入、高消费给其他阶层的成员造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力,强烈地刺激着其他社会阶层,激发了其他阶层的不满情绪。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社会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从另一个角度看,由于受保守观念影响和阶层、个人利益因素的制约,其他各阶层对个体、私营者的高收入也有不能正确对待的问题。不少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高风险低保障等因素认识不足,而总是从自己的身份优势出发去看待他们的收入优势,难免造成心理不平衡,从而加剧阶层矛盾。干部阶层与其他各阶层的矛盾在整个人民内部矛盾的复杂体系之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干部与群众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正如刘少奇所指出:人民内部的矛盾,现在是大量地表现在人民群众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上。社会利益分配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要通过管理与被管理的矛盾体现出来。社会主义是一种社会组织功能很强的社会制度,在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上,各级官员往往成为利益分配工作的操作者。这样,各级领导就处在许多矛盾的焦点上。由于改革是对原有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社会结构的重新调整,难免要触动一些社会群体的利益,而各项改革政策都需要各级领导来贯彻,因而这一矛盾就显得更加突出。例如,我国原有的价格体系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价格体系改革势在必行。而这体系的每一次调整,又都会影响相当一部分群众的利益,这样,社会情绪就会直接指向政府,而政府的政策、法律、制度的执行者又是领导者。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一部分领导干部严重的腐败行为,又加剧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官僚主义者以及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严重违法乱纪等腐败分子,虽然为数不多,但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和反对。由腐败现象导致干部与群众的矛盾,在相当一些地区和部门日益激化,其主要表现有两方面:权力腐败现象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导致党和政府威信的下降。首先应当肯定,我们的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但是同时应该承认,由于面临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考验,与我们党和国家以往的历史时期,特别是50年代、60年代相比,人际关系日益出现金钱化趋向,商品交换原则已经比较显著地侵入党内政治生活和国家公务活动中。因此,程度不同的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相当普遍。其中触犯党纪政纪,进而触犯国法的尽管是少数,但他们的行政级别、人数、大案、要案均有逐年上升的势头。这些党政干部虽然是少数,但却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相当一部分干部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致使干群关系紧张。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权力腐败盛行,严重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的腐败作风是毒害我党肌体的大敌。如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在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5年之间受贿66万元)的同时,为了继续往上爬,以获得更大权力,大搞浮夸虚报、哗众取宠的一套骗术。1994年泰安市村及村以下产值实际是40多亿元,他却报出260多亿元;财政收入5亿多元,他吹成12个亿。下级上报的数字他不满意,就指示再去好好算算,看能不能算出新的数字来,其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腐败作风多么令人吃惊!更为普遍的事情是,许多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只顾为自己子女、家属、亲友和小团体谋福利,而很少想到基层广大的老百姓,特别是那些还处于贫困状态的老百姓。正如有的群众批评他们坐的车子越来越豪华,通讯手段越来越发达,但却距离老百姓越来越远了,了解老百姓的疾苦越来越少了。他们主要靠听汇报指导工作,而汇报的水份又往往非常大。即使坐车子下去,也是走马观花,根本无法了解实情。总之,过去我们党的干部和群众之间的那种亲密鱼水关系,在相当一些地方和部门已经变成了若即若离的油水关系,这是我们不能不正视的事实。端正党风,密切群众的联系,牢记我党的宗旨,深入进?quot;三讲教育,是当前我党的一项中心任务。今后,随着社会阶层进一步分化,各种阶层矛盾仍会存在,并且有可能形成一定范围内的阶层冲突。因此,在这种矛盾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如何正确处理这些矛盾就成为更加重要的问题。

第五篇: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各阶层分析

——探寻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社会的阶层基础

杨华

【摘要】当前农村社会被分化成精英阶层、富人阶层、中上阶层、中农阶层、中下阶层、贫弱阶层和灰色势力等7个不同的阶层,它们有着各异的构成、职业分割、利益取向、关系重心、价值观念和政治态度,对农村政治社会的影响差异也很大。说明农民不再是铁板一块,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阶层基础也不再是所有均分土地、居住在农村的“农民”。通过对不同阶层的秉性、功能和利益关系的分析,本文认为中农阶层是农村政治社会稳定、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阶层基础,是坚强的依靠力量;中下阶层是中农阶层的盟友,是可以团结的对象;贫弱阶层是救济、扶助的对象;切忌将中上阶层对土地私有化的想象变为土地制度变革的方向;应该警惕富人阶层渗透进党和国家政权内部,慎言“富人治村”;谨防政治精英与富人阶层、灰色势力同流合污,结成利益联盟;要求严厉打击灰色势力对农民的侵害和对政权合法性的侵蚀。并主张,在农村社会高度分化的今天,只有认清“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才能制定正确的政策以团结真正的朋友,攻击真正的敌人,巩固党和国家政权。

【关键词】农村;社会阶层;中农阶层;社会资源;政权基础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之一是农民由原来清一色的从事农业劳动、收入水平相对平均的群体,分化成为经营多种职业、收入差距不断加剧的不同阶层。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是指固守在土地上的农民大量转移到国民经济的其他领域,从而改变自己的社会身份,成为其他身份主体的过程。[①]这个过程从分田到户之后就开始出现,但前十年分化并不明显,直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各阶层才开始明朗化、清晰化,也就从这一时期起,学术界对农民分化问题的大量研究成果也次第出现。

一般认为,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不是社会封闭机制限制社会流动的结果,而是市场化改革和制度变迁带来的社会流动机会的增加,促成了我国农民从计划经济时期的相对均等化向阶层分化的转变。具体而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是农村社会阶层分化的重要前期,它促成了农民在农业部门内的最初分化,之后出台的鼓励农民向非农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一系列政策,使农民的职业分化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而城乡户籍制度的松动,则使农民的身份转变有了可能,另外,对外经济开放加速了我国农民分化的历史进程。[②]近来又有研究表明,土地流转对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与重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③] 农村社会阶层的分化,使农村社会的利益主体和利益来源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矛盾明显化,形成了极其复杂的利益新格局和社会矛盾新体系,从而给社会利益协调和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提出了新的课题,特别是非农化过程中出现的阶层间的利益矛盾,如若处理不当,就有可能演变为社会冲突,危及社会和谐发展。[④]因此,之所以要研究农村社会分层,就是要通过客观描述农村现实生活中农民之间因拥有各种资源的不同而形成的实际差别,揭示资源配置、地位获得的社会机制,分析农民之间差异的社会影响、社会意义以及社会对这种差别应有的价值判断,并为应对这种差别及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而制定适当的社会政策提供理论依据。[⑤] 如此一来,为了更好地研究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明确研究的问题意识,面对一个分化的农村社会在逻辑上就应该追问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分化后的农村社会各阶层的实际状况、特性是什么,它们有什么样的政治态度、价值观念,各阶层相互之间关系的性质如何,以及它们作为分化主体的实践对农村社会将产生什么样的政治社会效应?

第二,为什么当前农村社会出现阶层的高度分化,农村人财物不断地大量流入城市,而农村却并未出现人们所预想的社会动荡与道德混乱。除了基层党和政府有所作为外,农村内部是否有分化出来的接应力量,有稳定的中坚力量存在? 第三,如果说在农村改革之初、农村社会分化较小的情况下,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基础是均分土地、普遍受惠的所有农民的话,那么在农村社会阶层高度分化、利益高度不一致、人员高度流动的今天,农村中的哪个(些)阶层会是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基础和坚定的支持力量?

第四,按照一般逻辑,一个社会既然有分化的机制,就必然会有其整合的机制,在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在其阶级、阶层高度分化的情况下,中间阶层(中产阶级)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它的“中间价值”——预留社会政策调整空间,以缓解上、下两层的矛盾冲突,起到了社会整合的效用。[⑥]那么,在我国农村,有没有一个主导的阶层会作为农村社会阶层分化之后的整合力量而存在?

然而通观既有研究,它们较少涉及上述根本问题,于是不可避免的会有如下缺陷,一是对农村社会各阶层间的关系及其对农村政治社会的影响泛泛而论,多未论及到实质;二是,将农村社会各阶层当作均质主体来论述,平均着墨,不愿意看到农村社会分化后的主导阶层及其主导作用;三是,问题意识多来源于西方社会阶层理论,而没有从我国农村的实际问题出发,更没有站在党和国家政权基础的高度提出问题和解答问题;四是,意识不到阶层(阶级)分化理论的逻辑起点是源于西方社会的历史经验,而我国农村社会的分化自有其内在的逻辑,因为自然村落社区内的农民不仅生活在一个“人地”持续紧张的关系中,也不仅生活在一个阶级剥削的关系中,还生活在一个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熟人社会中,他们之间的关系不只是冷冰冰的纯粹经济学意义上的关系,还是血缘亲情、人情面子的文化网络,[⑦]等等。 因此,既有研究虽然在农村社会分层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做出了很多成就,但总体研究水平并不尽人意,且有生搬硬套西方理论、简化切割中国经验的嫌疑,中国本身的问题意识不明确,研究成果难能服务于中国社会的发展和本土社科理论的建构。

鉴于此,本文抛砖引玉,从上述问题意识出发来探讨我国农村社会阶层分化问题,寻找农村社会的主导阶层,探索农村阶层分化后党和国家政权的基础和基本支持力量。本文将从社会资源、尤其是土地占有与耕种的角度将农村社会划分为精英阶层、富人阶层、中上阶层、中农阶层(中等阶层)、中下阶层、贫弱阶层、灰色势力等7个阶层,并在分析各阶层特性、相互关系的基础上,论证“中农阶层”作为当前农村社会的主导阶层,在分化的各阶层中发挥着润滑和整合的功能,是农村政治社会和国家现代化建设的稳定器,同时也是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基础。

二、农村社会分层的标准:以土地耕种为线索的考察

西方关于社会分层的研究迄今为止建构了三大理论传统,即马克思的阶级理论、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与布迪厄的消费分层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划分为阶级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决定的,而社会生产与生活中的地位差别,构成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事实,对这种事实的把握和认识是社会学认识和理解社会结构及其运动规模的重要路径之一。[⑧]韦伯及其尊崇者的多元分层理论将财富、权力和声望作为三位一体的标准将人们分成不同的层级,在研究中则主要以“职业”为操作手段。布迪厄在上述二者对立的基础上另辟蹊径,认为将人们划归为不同的阶层不在于其占有财富的多寡,更重要的是他们消费了什么,消费了哪个阶层的物品。[⑨] 具体到我国农村社会阶层分析,抽取职业为标准的多元分析理论运用得较为广泛。影响较大的有,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陆学艺、张厚义依照职业、使用生产资料的方式和对所使用生产资料的权力,将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民分为农业劳动者阶层、农民工阶层、雇工阶层、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农村管理者阶层等8个阶层,这一划分由于比较切合当时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得到了多数的认可。[⑩]进入九十年代,陆学艺又随着农村社会的发展变化修正和调整了对农村社会阶层的划分,将农村划分为10个阶层:农村干部、集体企业管理者、私营企业主、个体劳动者、智力型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农业劳动者、雇工、外聘工人、无职业者等。[11]另有,林后春依照农民从事不同职业及其特点将农民划分为17个阶层,分别是单纯农业劳动者阶层、以兼业为辅的Ⅰ兼业农阶层、以兼业为主的Ⅱ兼业农阶层、不稳定兼业农阶层、农村工人阶层、城市农民工阶层、农民企业家阶层、农村文化阶层、农村技术阶层、农村乡务管理者阶层、乡镇企业管理者阶层、个体劳动者阶层(包括个体工商户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宗教职业者阶层、游民阶层、反社会阶层、准社会阶层等。[12] 相对于多元理论分析路径,以阶级理论分析农村社会阶层的研究较少,这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意识形态的缘故。陆益龙依然主张,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构成,阶级阶层分析法为人们认识和理解社会提供了一种极为实用的工具,即便当今时代阶级斗争不显得那么重要,但对阶级阶层结构的把握依然是认识社会现实的重要切入点。他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阶层分析法,研究认为新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在60年的变迁过程中,阶级阶层结构经历了从制度变迁型的平等化结构到政治运动型的平均主义化结构,再到市场转型的多云分化结构的转变,并发现改革开放后尽管农村内部的阶层分化加大,但并不存在矛盾的、对立的阶级阶层关系。[13] 随着农村消费结构的变迁与分化,不少研究也开始从农民的消费结构切入对农村社会分层的研究。例如,陈文超研究发现,农村社会中不仅存在消费分层,还存在着一种消费分层机制,即农民的主动消费与被动消费,从而相应产生了在消费社会中处于主动与被动地位的消费阶层现象,他为此将当代中国农民划分为炫耀型消费阶层、攀比型消费阶层、实用型消费阶层、生存性消费阶层、贫困型消费阶层等五大阶层。[14] 对上述几大大传统研究径路并非没有批评者。毛丹、任强就曾指出,一方面整个多元分层理论本身就存在理论上的张力,另一方面认为农村还不具备进行职业分层的条件,因为在市场经济、较高的社会流动率和社会流动的自由、社会的工业化程度较高这几个方面农村都是不成熟的。而这些都是职业分层标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同时,以职业作为分层标准忽视了马克思分层理论中的社会分层的积累性的问题。所以他们主张从社会资源的角度研究我国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更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与包容性。社会资源包括经济资源和象征性资源,它对于农村分层研究而言应该更具有解释力。[15]而从消费角度切入分层的最大困境在于,广大的中西部农村的消费分化现象并未凸显出来,并且强有力的村庄规范抑制了人们的消费膨胀和炫耀性竞争,因而各阶层的消费冲动都被限制在一个中等的水平线上,无法彰显分化效应。[16] 本文拟采用社会资源的视角研究农村社会分层。按照毛丹等人的定义,经济资源是指获得经济报酬的能力,象征性资源包括所有潜在的和现有的能够对自己或别人的生存、发展机会产生影响的资源,比如知识、权力、社会关系、身份地位等。经济资源与象征性资源可以相互转换。[17]但是,毛丹等人在阐述社会资源时,并没有把农村最重要资源的“土地”纳入分析的视野,也就是说在研究农村社会分层过程中忽略了土地的影响因素。而事实上,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之后,土地的占有与耕种,无论在质还是量上,都对农民的经济资源与象征性资源产生着重要影响。土地的占有与耕种应该作为农村社会分层的一个基础性标准,具体来讲有以下几点理由:

其一,土地占有与耕种的多少与收入多少成正比。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80年代末这段时期,由于分田到户调动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加上集体时代兴修的水利设施发挥作用以及化肥、农药、良种的普遍使用,农民在这段时期是增产又增收;但从80年代末开始,由于农民负担日益加重,许多地区的农民不堪重负,种地不划算,于是出现大量土地抛荒现象,村社内土地自发流转也在这一时期开始;2004年取消农业税后,国家不但不再向农民收取任何税费,反而还向农民发放各种补贴和实施各项支持力度越来越大的惠农政策,种田逐渐变得有利可图,并且如果耕种一定规模的土地,家庭纯收入还十分可观。

据我们在湖北江汉平原、安徽芜湖农村等地调研情况来看,一个家庭耕种8—40亩土地,无需兼业或外出经商务工,年纯收入可大1.2—2万元,如果耕种40—100亩土地,年纯收入可达3—4万元,而耕种超过100亩土地,则很容易亏本。在农村,一笔拥有2万元左右的年收入,可列入中等略偏上水平,家庭生活就会过得悠闲、惬意而没有生存的压力和竞争的压力。[18]因此,如果农民占有与耕种8—100亩土地,其收入就会随着土地耕种的增加而增加。

其二,土地占有与耕种的多少与村社内部关系质量成正比。农民在村社内部的关系网络的质量是其社会资源(象征性资源)的重要衡量标志——一般情况下,关系越广、质量越高,说明他在村社内的地位越高,可支配、利用和调动的资源越丰富,他在农村社会的层级中位置就高,反之则低。

当前农村的普遍特点是,农民的职业分殊严重、流动性越来越大,这就造成两大普遍现象,一是村社内部自发土地流转频繁,二是流动、外出的农民在村时间越来越短,即农民之间在村时间的不一致性。结果是,大量土地流转至一部分农民手中,这部分农民耕种8—100亩不等的土地(且多为20亩左右),而无需再外出务工经商而能收入可观,因而在村的时间比其他农民要多。

按照农村内部的逻辑,之所以村社土地会自发流转到这一部分人手中,而不是其他人手中,是因为这部分人一是在村里家族、亲戚、朋友多,后者按照“差序”原则将土地流转给他们,二是这部分人在村里本来就人缘广、好为人、道德高尚,外出的人放心将土地流转给他们,而不担心会有不良后果。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耕种土地越多的农民,这两个方面都比较突出。

另外,耕种土地越多,留在村里而不外出兼业、务工或经商的时间就越多,他们充分利用这部分时间与其他农民交往,关心、扶助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留守老人、妇女和小孩,因而这部分农民较外出人员与村社其他家庭的关系要深刻和厚重得多。且因为耕种土地越多,利益关系就越束缚在土地上,就越希望土地耕种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备,就越需要与他人合作共同建设与维护,因此就越需要与其他农户建立良好的关系。

总之,无论是从获得土地的方式来讲,还从在村时间来讲,土地耕种越多的家庭,其在村社内部的关系质量都比土地耕种较少或不耕种土地家庭要高得多,两者呈正相关关系。

其三,土地占有与耕种的多少与超村社关系网络大小成正比。现代性进入农村后,农村社会也逐渐开放与活跃起来,超出村社的关系网络对于农户的生产、生活和交往也变得十分重要,因而超出村社的关系网络也是评判农民社会资源多寡的重要标准。土地的占有与耕种在以下几个方面与超村社关系网络相关:

一是耕种的土地越多,农民在土地上的生产要素投入就越多,就越要与农业生产资料等供应主体打交道,如与农机商、农技结构、农药化肥销售商的来往频繁; 二是与粮食收购商有密切往来,及时掌握粮食等商品的供销情况,否则就会导致信息不对称,耕种的土地越多就越要往这方面花功夫;

三是这部分人耕种的土地,有很大部分来自他们在外工作、经商、定居于城市的亲朋好友,后者多是农村出去的“成功人士”,能够给在村种地的人提供资金、信息和其他关系资源。

这样,土地占有与耕种的多少就会同超村社的关系网络的大小成正相关关系,而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留在农村种地的人都是“老弱病残妇幼”[19]。“老弱病残妇幼”只是耕种土地较少,因而超村社关系网络较小的那部分人。 其四,土地占有与耕种的多少与接近乡村政治权力程度成正比。在我国政治权力依然集中大部分资源的客观环境下,跟政治权力越接近的人,毫无疑问,其社会资源、尤其是象征性资源也将是越多的人,这部分人定然会处在较高层级。在农村,接近乡村干部群体,就意味着接近乡村政治权力,与乡村干部群体越是强关系,就说明越接近乡村政治权力。乡村干部、特别是村干部主要是与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打交道,二者打交道的频度和深度与农户耕种土地的多寡有很大的关系:

一方面,农民耕种土地越多就越关心土地上的收益,也就越在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完善,同时也越在乎国家的惠农政策、越关心国家土地制度安排的动向,而这些情况都与乡村干部有莫大的关系,因此这部分农民就会主动与村干部建立强关系;

另一方面,乡村两级在农村的主要工作是保障农村社会安定、农业生产安全,搞不好就会被“一票否决”,而耕种土地越多的农民在村时间越长,也就越了解农村情况,也最懂得农业生产的安全风险所在,因此乡村两级的农村工作还得仰赖这部分农民,因而也会主动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关系。

甚至,许多耕种土地较多的农民会被安排为村民小组长,直接服务于乡村两级组织,与乡村政治权力就更接近了。之所以让这部农民担任小组长,是因为他们不仅在村时间长,了解农村情况,而且重要的是他们农业上的收入可观,生活无忧,有充足的时间去做上级安排的事务和处理农村驳杂的琐事。因此就一般情况而言,土地占有与耕种越多,农民跟乡村干部的关系就越近,其获得的政治资源及由此而来的经济资源、象征性资源也就越多,二者呈正相关关系。

综合上述四点,土地能够在农民获得经济资源与象征性资源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占有与耕种土地较多的农民能够获得较多的经济资源与象征性资源,反之则少。当然,除了土地的占有与耕种之外,在农村要获得经济资源与象征性资源还有其他的方式,诸如经济、权力、知识与社会关系,在阶层分析中不得不考虑这些因素。

三、当前农村社会各阶层状况及其特点

以下的论述将以土地的占有与耕种为基础,结合经济、权力、知识和社会关系等获得社会资源的方式,将当前农村社会划分为精英阶层、富人阶层、中上阶层、中农阶层(中等阶层)、中下阶层、贫弱阶层、灰色势力等7个阶层。

1、精英阶层。精英阶层是指直接握有社会资源的人,他们的生存权利和发展权利都会得到最充足的保障,[20]包括政治精英、知识精英与经济精英,其中经济精英在当前党和国家的政策里具有独特的政治意涵,下面会将它单独作为一个独立阶层来考察,即富人阶层。

政治精英主要由现任村两委干部、退休村干部以及村民小组长组成,他们是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主要组织者和管理者,是党和国家在乡村的代理人和方针政策的执行者,约占农户数的1-3%。政治精英的主要特点是:首先除小组长外,他们大部分的经济利益不从土地上获得,而是依靠科层体系内固定的工资收入(或退休工资)以及丰厚的灰色收入,这样一方面他们摆脱了经济压力,生活较为宽松富裕,另一方面他们的利益关系在村社之外,从而使得他们无需对村社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与情感;其次,由于政治精英的利益关系、发展机会不在村社内部,因此他们社会关系网络也主要是超出村社之外,他们交往的层次要高于普通村民,而与村社内部的关系较弱,尤其是取消农业税之后,乡村干部基本上“悬浮”于乡村社会之上,[21]不再与普通村民打交道;最后,除了小组长外,他们基本上不再耕种土地,而将土地流转给他人耕种,他们作为农村管理者对辖区内土地上的建设与投资不再热心。

知识精英是指居住在农村从事技术服务、文化教育的人,主要包括农技员、教育工作者、医务人员、传统文化人(如主持仪式的老礼生),约占农户数的1-3%。这部分人的文化素质和政治素养都比较高,他们不耕种土地或耕种较少土地,依靠其文化技术使家庭经济收入较为稳定,掌握一定的社会资源与象征性资源;他们对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较为关心,有极大的参政议政、建设农村的热情,也有较强的正义感和道德优越感,敢于对农村政务和不良现象发表意见。但是由于农村参政议政的渠道越来越封闭、农村社会“人心不古”、金钱主义逻辑当道,使他们的意见无法表达、他们的热情被泼冷水,从而极大地挫伤了他们的政治热情,产生政治无力感,因而这部分人在人际关系上逐渐退出农村社会,与普通农民的交往越来越浅、不再关心村社事务。

2、富人阶层。指农村通过经商、投资办实业及其他门道而拥有数十万到数百万不等的年收入,这部分人在东部沿海农村较多,在内地农村较少,一般在农户数的1-3%之间。虽然人少,但是作为一个拥有庞大资产的阶层却富含极大的政治意义,因为近三十年来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政策都鼓励由富人出来担任村干部,以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简称“双带”。这种村治现象被热捧为“富人治村”。 富人阶层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不再耕种土地,或将土地流转给他人,或撂荒;二是他们的社会关系网络和利益关系不在村社内部,而拥有广泛的超社区关系网络;三是与农村其他阶层关系较为淡薄,不太关心普通农民的生产、生活和交往状况,也缺乏建设村社、融洽村社关系的兴趣和热情;四是有极大的参政议政的热情,与县乡村干部有密切关系,不少人被推选为村干部,或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五是不关心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但热衷于向党和国家索取有利于他们的政策和措施,等等。

因此,富人阶层虽然居住在农村,或拥有农村户口而居住在城市,但他们的关系网络、利益关系、精神归属、社会关照早已不在农村,即便担任村干部,或者名义上作为农村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但他们的阶层属性决定了他们不可能代表真正的农民,不可能作为建设农村的力量、维护农民利益的代言人而存在。从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的调研情况来看,所谓的“双带”富人干部,也极少起到了真正带领群众致富的作用,相反,他们恰恰充分利用了自己的政治地位、农民身份谋取私利、排斥其他农民参与农村政治。[22] 这个阶层不会轻易脱离“三农”身份,而只有当利用这个身份将农村利益攫取一空之后,才会彻底脱离农村,否则他们会一直将“农民”扮演下去。他们是农民中的“伪装者”。

3、中上阶层。这部分农户主要是举家外出经商农户,占农户数的10%左右,年收入在3万元至10几万不等,他们是外出经商的成功者,他们的经济资源较为丰厚,也拥有一定的象征性资源。这个阶层的主要特点是:首先他们不再耕种土地,将承包的1—3亩土地全部转出,基本上不会再回村耕种土地;其次,他们全家、全年在外经商,利益关系在村外,家庭主要成员都较少在农村生活、居住,因此与村社内部的关系较为淡薄,也不熟悉农村的情况,他们甚至认为贫弱阶层也与他们一样生活在温暖的雨露中;再次,如果有老人留在农村,他们会与农村中的中农阶层搞好关系,希图后者照料,而与其他阶层较少来往;又次,他们与村干部接触并不紧密,没有参政议政的热情,既不关心农村建设,也不关心农村的人情世故、世风道德;最后,他们不关心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政策,也没有希望政策向他们倾斜的企图,等等。

这个阶层是农村中的“独行侠”,当他们与农村没有任何瓜葛之后,最终将完全脱离农村。所以他们甚至希望农村土地能够自由买卖,这样他们就可以将土地卖出去,而不是廉价或无偿转出去。据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在湖北沙洋、京山、南漳等县农村调查,占当地农户8%—11.5%的中上阶层不再占有与耕种土地,或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农民负担沉重的时候直接丢掉土地,或近些年通过“搭地卖房”的方式,将土地卖给他人,从而脱离与农村的关系。[23]

4、中农阶层。这部分农户不仅在土地耕种上是中等规模,土地上的收入在农村也是中等水平,因此是农村的中等农户阶层,简称“中农阶层”,占农户数的15-20%左右。中农阶层是土地流转时代的创造物,大概而言,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由于人口流动和职业分殊,农村自发土地流转开始频繁出现,经过15年左右时间的实践与沉定,农村土地逐渐流转到一部分农户手中,他们耕种着村社的60%—80%的土地,每户耕种13—100亩不等,收入在1.5万—4万元之间,但多数耕种在20亩左右,年纯收入在2万元左右。

自己原有6—8亩土地,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中期开始转入土地,到取消农业税后,其耕种的土地在13亩—40亩不等。夫妻两个都在家务工,两个劳动力加一台拖拉机,就能将这些田地精耕细作地种好,除了收割要请大型机械外,一般不用另请劳动力帮忙。这部分农户的收入在1.5万—2万之间。这个收入在农村算是中等以上,有了这个收入,家庭生活就比较殷实、从容,孩子的学费、建房子娶媳妇、老人的赡养都不成问题,因此即便冬季农闲时间,男子也不再需要外出务工,而是留在家里享受悠闲的生活。

这部分农户可以不再转入更多的土地,而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如60岁以后就种不了太多的土地了,便开始转出土地,直到没有劳动能力时将土地完全转出。 如此,中农阶层耕种相对较多(中等规模)的土地,且大部分利益诉求在土地上和村社内部,按照上文详述的“土地占有与耕种”的标准,他们将具备以下禀赋: 第一,经济收入高,家庭生活殷实,日子过得无忧无虑,不用为生计操心、没有竞争压力,因此总是精神抖擞、精力充沛、心态乐观向上。

第二,生活比较悠闲,空闲时间较多,可以用于社会交往的时间也就较多,他们的交往能够活跃大量“人财物”流出后的小农村社。

第三,土地耕种较多,在村时间就多,对村社内部方方面面、各家各户都比较熟悉,这样就便于照顾那些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留守“老弱病残妇幼”,可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营造一个稳定的、无后顾之后的“大后方”。

第四,主要工作是务农,因而时间安排就较为灵活、机动,这样的人适合于担任工作时间不固定、事务繁复驳杂但角色很重要的村民小组长,以及乡村两级组织在农村的代理人。 第五,利益关系主要在村内,经济关系主要在土地上,因而乐于见到村社内部各阶层、各户关系融洽,也乐于带头解决村内矛盾、纠纷,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如修建农田水利基本设施等。

第六,中农阶层之所以会转入人家的土地,本身说明他们既是家族、兄弟、亲朋较多的人,即势力大,也是村社内部道德较为高尚的人,即能够以德服人,因而他们敢于介入各阶层矛盾,协调各阶层利益关系,甚至敢于抵御混混等灰色势力对普通农民的侵害。

第七,中农阶层与政治精英有互相借用的关系,并需要经常向知识精英请教相关的农业技术知识问题;其他阶层中的外出务工户、经商农户、半工半农户、兼业农户等,因为留守有家庭、老人、妇女、小孩、病号等需要中农阶层全程照顾,因而有交好于中农阶层的理由;中农阶层在农村家族、亲朋势力大,连乡村混混都要敬畏他们三分,轻易不敢惹;富人阶层若要选任村干部、被推选为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要交好于中农阶层,因为中农阶层往往“握有”大量选票,以及拥有或多或少的建议、推荐权。因此,中农阶层在村社内部几乎与各个阶层都有交情,上下关系融洽,左右逢源、八面玲珑,这样的人适合于做阶层之间“中间人”和“调处人”。

第八,中农阶层超社区的关系网络较广,能够代表下层农民完成某些超社区的交往,如作为担保人向银行借贷、向农资商家赊账,以及作为中间人、搭桥人与县乡村各级政府打交道,等等。

第九,中农阶层接近乡村政治权力,与村干部关系交好,他们既受惠于这层关系,也可以充分利用这层关系为下层农民谋福利,传达农村、下层农民的实际需求,亦向下层农民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从而可以作为国家与农民关系的连接人。

第十,中农阶层的利益关系几乎完全在农村、在土地上,最知情农民缺什么、农村需要什么、农业到底怎么搞,也最关心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因此他们状况应该成为农村政策评估的晴雨表,他们的诉求、心声应该作为政策制定的主要依据。

总之,中农阶层是农村中独立、自主、自为的阶层,因而是农村中的主导阶层。

5、中下阶层。这个阶层包括四部分人,一是举家外出务工农户,二是半工半农户,三是以兼业为辅的Ⅰ兼业农户,四是以兼业为主的Ⅱ兼业农户,占总农户的50%左右。夫妻俩外出务工农户承包1—3亩土地,将土地全部转出去,务工收入在5千—1万元之间;半工半农户和以兼业为主的Ⅱ兼业农户承包4—5亩土地,既不转出也不转入土地,而自耕,家庭年纯收入在5千—1.2万元之间;以兼业为辅的Ⅰ兼业农户承包6—8亩的地,再转入他人3—4亩,一般耕种8—12亩地,收入在1.2万—1.5万之间,很少达到2万元。这个阶层的主要特点有: 首先,他们拥有少量经济资源和社会关系网络,尤其是超社区的关系网络。 其次,除了举家外出务工不耕种土地外,其他农户都耕种少部分土地,并且在村居住一段时间,他们有部分利益关系、社会关系在村社内部,但他们也有很大部分利益关系在村外,因而他们关心村社、建设村社的热情没有中农阶层高。 再次,他们的主要劳动力要外出务工、经商或兼业,其留下来的家庭其他成员,尤其是“老弱病残妇幼”就需要在村的中农阶层照应和扶助,因此他们就要交好和受制于中农阶层——按照中农阶层定义的村社规范行事、不破坏中农阶层营造的村社共识,否则外出的“大后方”就不稳当,就不放心外出。从这点讲他们是不独立的阶层,可视为中农阶层的同盟军——笼络了20%的中农阶层,就等于团结了45-50%的中下阶层。

又次,他们经济收入不高,要为生计奔波、为稻粱谋,因此他们没有闲情逸致、精神不充沛、生活不从容,因而对农村政治事务、村社事务既没有时间关心,也没有那份热情。

最后,由于目前他们的很大部分利益关系在村外,他们不太关心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对农村政策的变动不敏感、不在意。 这个阶层是农村中的“冷漠者”,他们除了要极力讨好中农阶层外,与其他阶层的关系半冷不热,但他们终究不是独立的、自为的、能够影响农村政治社会事务的阶层。

6、贫弱阶层。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在湖北江汉平原、安徽芜湖农村的调研来看,这个阶层占农户的7.3%—12%之间。[24] 这部分人耕种较少的土地,一般在1—3亩的样子,不转入人家的土地,有的家庭甚至还因故转出土地,因为鳏寡孤独、既缺少技能又缺少劳动力、好吃懒做、常年有病号等缘故,他们不仅土地上收入较少,而且无法(没有)外出务工、经商,基本上没有多少社会资源可以利用,最基本的生存权利也受到威胁,他们是农村社区中的边缘人口。[25]他们在村社内部的关系网络如此之狭窄,以至于中上阶层甚至不知道有这么一群人,更不用说他们能够影响、结交其他阶层,只有中农阶层会向他们伸出橄榄枝。

贫弱阶层有时会利用“弱者的武器”[26]、上访等向乡村组织要补助、救济,以至威胁村干部,多数时候则是通过“中间人”——中农阶层向乡村组织反映自己的问题和需求,因此也常常交好和尾随于中农阶层;他们是农村基层组织照顾的对象;因此,他们不是一个自为的、有力量的阶层,而是依附于其他阶层、特别是中农阶层的弱势群体;

7、灰色势力。这部分人主要是指农村中的“混混”,在普通农民看来他们是不务正业,以暴力或欺骗手段谋取利益,危害农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扰乱乡村生活正常秩序的群体。[27]灰色势力人数不多,一般不会超过村社人口的1%,但能量很大,他们侵入农村基层组织体系,与乡村干部结成利益联盟,从中截取国家和集体的大量资源。这不仅影响到农民对自身的安全感受和对国家政权性质的判断,稀释国家政权在乡村社会的合法性;而且,还带来了新一轮的政权和治理的“内卷化”,即国家本是希望通过向乡村社会输入资源来“购买”合法性,不料资源输入越多,灰色势力与乡村干部合谋截取的资源也就越多,国家资源和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流失得就越多,形成恶性负反馈。[28] 农村灰色势力一般不耕种土地,以在灰色地带谋利求取生存,拥有相当的经济资源。他们多是欺软怕硬、攀附权势、贪图钱财之徒,一方面与政治精英、富人阶层关系暧昧,甚至结成利益联盟,另一方面尽量不去招惹中农阶层,乃至给后者面子,而如若与其他阶层发生利害关系,就会拳头相向,以暴力解决问题、获取最大的利益。他们超社区的关系网络较大,与村社外的混混结成“乡村江湖”,多混迹于城镇,一旦农村出现流动资源(如土地开发、征用,国家惠农工程、资金输入,等),他们就会集聚而上以暴力攫取。尽管灰色势力在江汉平原农村为人们所艳羡,甚而将自己的子弟送至混混团伙以趋利避害,[29]但他们在大部分农村尚不具有道德上的合法性,没有群众基础,一旦国家政权机关下力气打击,就会得到群众的拥护。

总结以上分析,农村社会各阶层在村社内关系质量、在村时间、超社区关系网络、利益关系、与其他阶层的关系、接近政治权力程度、对农村政策的态度等方面,都存在着还在拉锯和扩大的差别,而且这些差别的确与“土地占有与耕种”标准密切相关——土地占有与耕种较多,则上述指标正向增高,反之则低(见表1)。这些差别足以说明农村社会的阶层结构、利益格局、社会关系、矛盾性质等发生了剧烈的变迁,进而意味着农村政治社会稳定、党和国家政权的阶层基础有了新的变化。

表1 农村社会各阶层状况

所占农户比例耕种土地面积在村与否村内关系超社区关系利益来源与利益关系与村干部关系政治社会态度经济资源(年收入)象征性资源

精英阶层政治精英1-3%无,转出在村弱很强村外;科层体系内部——蜕变为基层特殊利益集团≥2万,灰色收入多多

知识精英1-3%无,转出在村强较强教育体系内部;关心农村弱拥护党的领导,但对基层干部不满≥2万多 富人阶层1-3%无,转出有时在村很弱很强村外,利用农民身份谋取政治利益很强利用党给的地位谋利,进行政治投机≥20万多

中上阶层约10%无,转出不在村最弱较强村外,不关心农村无希望土地私有化,不关心其他农村政策2-20万较多

中农阶层15-20%13-40亩全年在村很强强全部在村社、在土地上较强关心和拥护党的农村政策2万左右较多

中下阶层45-55%或转出;或4-12亩部分时间在村较强较弱部分在村社、在土地上,部分村外较弱不太关心农村政策,在政治态度上跟着中农阶层走5千—1.5万较少

贫弱阶层约12%1-3亩全年在村较弱很弱全部在村社、在土地上很弱不关心农村政策,跟着中农阶层走≤5千缺少

灰色势力1%无,转出部分时间在村弱较强村外,谋取国家、集体和农民的资源强关注国家输入资源政策,以谋取私利≥2万较多

四、农村社会各阶层的政治社会态度

面对一个利益主体和利益来源日益多元化、利益关系加速复杂化、利益矛盾逐步明显化的农村社会,已难再笼统地说农村政治社会稳定、党和国家政权的基础是包括所有农村社会成员在内的“农民”。那么,当前农村社会各阶层中,哪个(些)阶层会是农村政治社会稳定、党和国家政权的阶层基础呢?下面对每个阶层逐一进行考量。

精英阶层中的政治精英是农村政治社会事务的组织者和领导阶层,是党和国家政权体系的组成部分和基层治理的代理人,他们占农民的比例极小,他们掌握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政权机构,是维护农村政治社会稳定的基本力量,但不构党和国家政权的基层基础。更何况,农村的政治精英正在加剧蜕变为脱离农村社会、攫取国家和农村利益的特殊利益集团,严重影响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形象及政治合法性。

知识精英在参政议政、介入农村社会事务中不断碰壁之后,要么噤声、关起门来两耳不闻窗外事,要么成为农村中的“怨妇”,整天抱怨社会、埋怨农村党政干部,越来越难以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如果给予他们以“平台”,建构让他们参政议政的政治机制和社会导向,以他们的秉性和知识分子的士人情结,知识精英就能成为党和国家在农村可资利用的积极、正面因素。

富人阶层的利益来源不在土地上,利益关系不在村社内部,且与除村干部群体外的其他阶层没有多少来往和利益瓜葛,即便他们担任村干部或代表、委员之类的公职,也不能代表农民的利益,没有群众基础和社会威望,无法调动和带动其他阶层的农民。他们担任公职之后,往往阳奉阴违,以公谋私,扩充自己的财富基础。[30]更重要的是,富人一旦以炫耀财富而出任村干部等公职,就会在农村社会形成政治排斥机制,即形成只有“有钱人才能担任村干部”的道德舆论,使其他阶层的人丧失了参与村庄政治的道义基础,使农村出现富人阶层的“寡头统治”,最终将导致农村社会阶层间的矛盾、隔阂扩大和激化,造成农村政治社会的分裂和不稳定。[31]因此,富人阶层不但不是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阶层基础和可以依靠的力量,而且是党和国家要提防乃至严控的阶层,在政治和治理层面要谨防“富人治村”。

中上阶层(即外出经商阶层)所有的利益关系、社会关系几乎都在村外,他们已经或者将要完全脱离农村而在城市定居。因此,这部分人一般不牵涉到任何农村政治社会事务,也无法影响农村政治社会事务,农村政策的制定和调适无需考虑这部分人。但是,这部分人的土地还在农村,他们主张更激进的土地私有化政策,以使土地能够自由买卖,这样他们就能将土地高价卖掉,或者留在农村等着升值,或者放在那里作为乡愁,或者成为不在村地主,[32]等等。而且恰恰这部分人在城市离新闻媒体近,有能量表达自己对土地的私有化想象,进而被媒体放大为所有农民的心声。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要警惕这部分不在村农民,切不能以他们对土地制度的想象来安排农村土地制度。

中下阶层奔波于生计、忙里偷不了闲,无心于农村政治社会事务,是农村政治冷漠的阶层。尽管如此,一方面他们有一部分利益关系和很大部分社会关系在农村、在土地上,最终还得回到农村、回到土地上,而且有一部分中下阶层可能会逐渐转入土地而上升至中农阶层,因此他们对农村政治社会事务、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有一定的关切热情;另一方面他们是不独立的阶层,有求于因而受制于中农阶层,在很大程度上将听令于中农阶层的调遣,而中农阶层则因其利害关系、禀赋而最关心农村政治社会事务和农村政策,因而在这两个方面中农阶层将对中下阶层有引领作用。如此一来,如果中下阶层不是农村政治社会稳定、党和国家政权的阶层基础的话,那么这部分占农户45-50%的人群也是可以团结的对象。 贫弱阶层在经济资源和象征性资源都处于农村的最下层,他们在生存、人格、地位以及社会影响上都依附于中农阶层,难以对农村政治社会事务产生独立影响。但在极端的时候,他们会通过“弱者的武器”、上访、死缠烂磨等方式要挟农村基层组织,产生不良政治社会后果。贫弱阶层是党和国家政策救济、扶助和安抚的对象,在政策上对他们的倾斜最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灰色势力是近年来破坏农村政治社会稳定、扰乱人心、教唆他人上访、攫取国家利益、腐蚀干部队伍、消解农村基层组织合法性的罪魁祸首,理应是党和国家政权严厉打击的对象。但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却与乡村灰色势力结盟,企图通过灰色势力治理农村和攫取国家输入农村的资源。这是引狼入室之举,不及时纠正,终将危及党和国家政权的根基。

上面分析了农村七大阶层中的六个,既有打击的对象,也有扶助和利用的对象,亦有团结的对象,唯独尚未论及依靠的力量,即阶层基础。只剩下中农阶层未及叙述,那么中农阶层能否堪当此重任?

在农村社会阶层结构中,阶层之间并不是均质存在的,有主要关系和次要关系之分,而主要关系是农村社会结构内部的关键变量,它制约着其他方面的关系。从上一节对中农阶层“十大禀赋”的叙述中,可知中农阶层几乎与其他每个阶层都发生着较强的关系,这些关系的变化会影响农村社会阶层的整体结构,它是个阶层相互关联的结点。然而在地位上,中农阶层与其他阶层不能等量齐观,它是农村社会中的主导阶层。但是,主导阶层是否就可以成为农村政治社会稳定、党和国家政权的阶层基础?

五、中农阶层是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阶层基础

以下从中农阶层在农村各领域中扮演的角色,及由其禀赋释放出来的价值来阐述这个问题:

1、中农阶层营造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大后方”。由于中农阶层的存在,农民流动时代的村社才依然是伦理与生活的共同体,才是外出经商人员的“大后方”。 中农阶层在以下几个方面完成了村落伦理与生活的重构,一是他们的身影活跃了农村。诚如上文所言,中农阶层是个很悠闲的阶层 ,既不为“五斗米”发愁,又有大量闲暇的时间,因此他们打发时间的一个重要渠道是走门串户,“今天到这家打麻将,明天到那家打牌,要不然就是无所事事地闲聊”。 甚至只有他们,才能够活跃村落公共生活和文化生活,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够在村落里到处跑、各家跑——老人走不动了,小孩走也没用,妇女因为禁忌不好到处走,年轻人没时间走,打工回来一段时间就走了,对村子也不熟悉。

二是他们有时间、有热情照顾在村的老弱病残妇幼,为在外打工的农民营造一个稳定、安全、没有后顾之忧的“大后方”。举家外出经商、务工,或者家里的男子外出务工的家庭,许多事情都需要其他人的照应、帮忙,比如房子、老人、妇女、孩子留在家里需要人照顾,尤其是老人,以及诸如架电线、修电器、调解纠纷、干比较重的活、拉水泥、建房子、割稻子、斥责坏习惯、找乡村干部办事„„老人、孤儿寡母的搞不成这些事,那么就需要在家的中农阶层去接应、处理这些事情。这些事情处理好了,一方面外出务工的人就放心将老人、孩子留在农村,安心地在外工作,另一方面也使农村变得安定和谐、有人情味和富有道德意涵,伦理和生活共同体才依然存在。

总之,正因为中农阶层留在农村,才使得农村富于生机与活力,富于道德与传统,也因此外出经商、务工的人还对它有想往和牵挂,也因此对农村有份敬畏,还想着要回来,也回得来,同时也还对之投以情感,而不是蔑视,更不是回来搞破坏,回来占便宜。

2、中农阶层是农村社会各阶层之间的润滑剂、缓冲器和整合力量。农村社会利益关系如此复杂、阶层分化如此剧烈,农村却并未出现阶层之间巨大的冲突,更没有所谓的“阶级矛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农阶层在各阶层之间扮演着润滑剂、缓冲器和整合力量的角色,它使得分化的农村社会在另一个层面上重新整合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中农阶层及时调处各阶层、家庭之间的摩擦和纠纷。农村社会分化之后,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各阶层间的摩擦、矛盾与纠纷,如普通农民与政治精英因后者的腐败、不作为等缘故产生互不信任、工作中的正面冲突;下层农民与富人阶层因价值观念、生活习惯以及相互鄙夷等缘故产生的矛盾、冲突;知识精英因道德优越感、正义感等秉性与政治精英、富人阶层摩擦出的各类火花;富人阶层、中上阶层因土地流转与转入土地的农户之间矛盾;以及各农户之间日常性的摩擦;灰色势力见利忘义,欺占下成农民的利益,等等。中农阶层与各个阶层都存在着某种强关系,而且他们本身具有道德性以及家族等势力,因而有能力在各阶层间来往穿梭,从中斡旋,将各类矛盾纠纷摩擦及时解决。

二是中农阶层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协调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农村社会分化之后,利益关系是各阶层之间最重要的关系,这个关系处理不好就会出大乱子。农村的利益关系主要表现为公共利益的分配与贫富差距问题。在公共利益分配问题上,中农阶层会极力主张向中下阶层和贫弱阶层倾斜,缓和政治精英、富人阶层以及灰色势力从中攫取的程度,以平衡利益分配。贫富差距是客观存在的问题,无法通过劫富济贫达到平衡,但中农阶层可以说服上层人通过让渡一部分利益的方式,使下层农民也受惠,从而消除上下层的紧张关系。典型的如,富人阶层经商、开矿、搞工程、搞建设等,则可通过中农阶层的中介,将业务交给下层农民去做。

三是中农阶层沟通下层农民与精英阶层、上层人士的关系。中农阶层是沟通中下阶层、贫弱阶层与政治精英、知识精英、富人阶层以及中上阶层的桥梁。下层农民因其经济资源、象征性资源的严重缺失,在社会交往中往往被排斥在上层人士的交往范围之外,无法与后者建立联系以获取相关的经济资源和象征性资源。如果按照这个刚性结构发展,就很可能造成下层农民与上层人生的隔离,以及出现社会资源上的“马太效应”,富者恒富,贫者恒贫。但是因为有中农阶层这个桥梁在,上下就可以交流,下层就有机会借助上层的社会资源上升至上层,形成良性社会流动。例如,贫弱阶层可以通过中农阶层的中介,达到与政治精英接触以获取救助的目的,或与富人阶层发生借贷关系以救急或缴纳子女学费;中下阶层可以借助中农阶层的关系,转入上层人士要转出的土地,从而上升至中农阶层;下层农民可以通过中农阶层向政治精英表达政治态度及对农村公共品需求的表达;而政治精英则可以通过中农阶层的人脉关系,笼络下层农民,博取选票,等等。

四是中农阶层定义竞争规范,使农村社会竞争保持在一个各阶层都能接受的程度。农民尽管分化成不同的阶层,但是大部分农民依然还共同生活在一个社区内,那么哪个阶层的竞争规范、价值标准会成为整个社区公共的行为准则呢?在大部分农村地区是中农阶层的行为准则具有共公性。这可能源于它既是农村社会的中间阶层,又是主导阶层。就前者而言,中农阶层在经济上较为充裕但不是富得流油,因此没有消费的焦虑,却也不会过分消费,由它定义的竞争规范和标准(典型的如办酒席的规模与档次),中下阶层能够承受得起,贫弱阶层虽然有难言之隐,但达不到也不会觉得丢太大的脸,而上层人士按中农的标准去做,也不会觉得太掉身价,依然能够获得面子和声誉。就主导阶层而言,中农阶层能够通过他们的行为、力量、德行将自己的规范、价值贯彻到农村社会生活中去。 因此,中农阶层定义的竞争规范和标准,是各个阶层都能够接受、又能体现差别的公平的规范,因而能够整合各个阶层,而不会引发阶层之间的恶性竞争、妒忌成性、相互鄙夷,导致社会各阶层的分裂。

假设农村社会的规范是由富人阶层定义的话,那么广大下层农民根本无法达到标准但又必须参与竞争,因此不能在竞争中获得社会地位、面子和荣耀,会产生人生的失败感和无意义感,并可能将之归结为富人阶层,阶层之间的“气”就此生发出来,就会产生或明或暗的阶层斗争,如暗地里报复富人阶层、阻挠他们的发展、破坏他们的声誉,等等。富人定义的社会规范,是对大部分人不公平的行为准则,应尽量避免它上升至村社公共层面。

3、中农阶层最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是农村社会的主要建设者和维护者。中农阶层不仅有稳定和建设农村的需求,而且有能力维持农村稳定和建设农村。 就前一个方面而言,中农阶层是农村的常住者,他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利益都在农村,农村的不稳定,就意味着他们的家庭和生活不稳定,农村建设不好,意味着他们的生产、生活和交往都要受到很大的阻碍,利益损失较大。例如,他们不希望农村的生活受到外来混混的干扰,因而对外来混混有很强的抵触情绪;还如农田水利建设方面,他们是最积极的建设者和响应者,他们不会做钉子户和落后分子,因为他们所有的利益都捆绑在土地上;又如,中农阶层在兴修道路、机耕道的工程上,都是积极的出钱、出工和出力者。

在维稳和建设的能力方面,中农阶层不但有相对丰厚的资金,能够出得起维稳和建设方面的费用,不为这些费用发愁。另外,正如上文所言,中农阶层在农村血缘、亲情、朋友众多,其本身就是一股很大的势力,这股势力向稳定方向发展本身就是稳定的基础,同时它又有能力控制、阻挠乃至熄灭不稳定因素、力量的孳生和蔓延。例如,中农阶层敢于干预农村打架斗殴、敢于斥责阻止破坏行为、敢于与外来混混做斗争、敢于介入农村社会家庭矛盾,等等,从而使农村维持在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中。在建设方面,中农阶层带头做榜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并且有能力和威望制止搭便车者。

4、中农阶层是国家与农民关系的连接点。中农阶层是村组干部的最佳候选人,或者是乡村干部与农民的中介人。

在农村做非脱产的村组干部,尤其是小组长——这个角色工资低、地位低,但很重要,一般需要四个基本条件:一是有时间,二是有精力,三是有责任,四是对农村情况熟悉,五是有能耐。小组长的工作时间不固定,随时都有人找,因此充任者不仅时间要充足,而且要机动,因此举家外出经商、务工农户做不了小组长,兼业农户的时间也不太机动,只有中农阶层有完全的时间而且很机动,他们充任小组长最合适。有精力是指不因为经济问题、家庭琐事而烦恼,否则的话就无法将农村细小、发杂的事务完成,如调处矛盾、做工作等,虽然技术性不强,但都需要有足够的精力和耐心。中农阶层不愁吃不愁穿,不为钱粮烦恼,家庭也因此和睦,所以精力比较好。有责任是指有承担维护农村稳定、建设农村、解决农户问题的责任,在农村各阶层中,中上阶层处村外,对村落责任心不强,中下阶层在忙乎着自己的家务事、户口吃饭的事,无意关心他人和村落里的事,贫弱阶层更无心无力关注他人,只有中等阶层的有这份责任。上文所言,中农的一切都在农村里,因而有对农村稳定、建设的关切需求,有对农村人际关系、邻里和睦的关切心理,因而有较强的责任去建构这些目标。

就对农村情况熟悉而言,外出务工农户只有过年过节才返乡,且呆得时间短、交往范围窄,有的甚至数年、十数年不回家,对农村情况不甚了了,而在家的贫弱阶层和中下阶层,则因为忙于生计而与他人交往较少,只有中农阶层因为悠闲的生活而能够走家串户、与他人有密切往来,因而不仅对农村的基本情况了然于心,而且就是人家的私人生活、酸甜苦辣也摸了个八九不离十,他们是农村的知情人。就能耐而言,除了个人的禀赋外,最主要的是能够服人和有能力做好群众的工作,诚如上文所言,中农阶层是农村的道德模范,本身具有群众威望,而且他们拥有庞大的血缘、亲情、朋友群体,他们能够带动和说服这些人。

中农阶层满足以上数个基本条件,他们也就理所当然地被任命或选举为村组干部,或者协助村组干部干工作,成为基层组织与农民联系的中介人和可倚赖的力量。

5、中农阶层是现行制度和政策的受惠者,最支持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中农阶层是在土地流转中形成的农村新兴阶层,是国家土地制度和现有政策的受惠者,也就是既得利益者,他们最支持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最支持政府稳定农村、建设农村的措施,因此他们是农村中的保守力量,他们希望保持现有制度、政策的稳健与持续,而不主张巨大的变革、更不欢迎农村的动荡。因而,强大、稳定的中农阶层的存在,是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稳固基础,也是其合法性的源泉。稳住了中农阶层也就等于稳住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稳住了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大后方。

综上所述,中农阶层在农村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释放出其他阶层无法比拟和替代的价值(见表2),不仅是农村政治社会稳定的阶层基础,而且是党和国际政权在农村的阶层基础,是党和国家在农村各项工作、巩固政权根基要坚定依靠的对象。废此,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必将根基不牢,地动山摇,亦无法再找到类似强大的替代性阶层基础。

表2 党和国家政权与各阶层关系的理想图式

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如何正确认识与对待农村社会各阶层? 精英阶层政治精英农村社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政治精英是党和国家在农村的代理人,谨防其蜕变,与富人阶层、灰色势力同流合污,结成利益联盟

知识精英利用对象搭建知识精英参政议政的平台,以有效利用其政治热情、正义感、士人情结和对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富人阶层警惕对象警惕富人阶层渗透进党和国家政权,以免其腐蚀乡村干部、谋取私利,并将广大农民排斥在农村政治之外;慎言“富人治村”

中上阶层(举家外出经商阶层)警惕对象切忌中上阶层对土地私有化的想象成为土地制度变革的方向

中农阶层依靠对象,农村政治社会稳定、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阶层基础引导土地适度向中农阶层集中,培育中农阶层,赋予其社会责任与义务;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政策,应以中农阶层的价值观及其行为准则作为调整农村利益结构的基点 中下阶层(举家外出务工、兼业、半工半农阶层户)团结对象,中农阶层的同盟者在城镇完善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使半工半农阶层能够有良好的工作环境;营造外出务工人员“大后方”

贫弱阶层救助对象,中农阶层的跟随者加大对贫弱阶层的扶持力度,加快低保、社保等制度的建设与普及

灰色势力打击对象严厉打击灰色势力对农民的侵害和对政权合法性的侵蚀

六、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综合上文分析,得出本文的几个基本结论:

结论一,当前农村社会不再是铁板一块,而是分化成不同利益取向、社会关系、价值观念和政治态度的7大社会阶层,各阶层拥有不同的禀赋和特点,农户之间原来固有的政治社会一致性被打破,阶层之间摩擦开始显现化,但阶层间的关系并不是刚性不可调和的,上下层农民通过中农阶层发生一定程度的良性互动,协调彼此间的利害关系,因此并没有出现所谓的“阶级矛盾”。

结论二,在农村社会分化的7大阶层中,只有中农阶层因其独特的禀赋和价值,能够起到润滑阶层结构、协调阶层利益、整合分化的农村社会的作用。农村社会以中农阶层的价值观念、政治态度为基本行为准则,使得我国在近三十年,尤其是最近十五年的现代化的社会进程中,得以获得一个庞大的“稳定器”。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政策,应该以中农阶层的价值观及其行为准则作为调整农村利益结构的基点,只有这样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才有预留和调整的空间。

结论三,在农村社会高度分化的今天,“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党和国家保持农村政权稳固的首要问题,不能回避、不能打马虎眼,理应再度被明确地提出来,以厘定哪个(些)阶层是党和国家政权依靠的力量,哪个(些)是团结的对象,哪个(些)是需要警惕或谨防或打击的对象,只有这样才能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以团结真正的朋友,攻击真正的敌人,巩固党和国家政权。

结论四,当前农村政治社会稳定与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基础,不能再笼统地说是均分土地、居住在农村的“农民”,这个“农民”已被分化在7个不同的阶层中,各自有不同的政治社会态度和功能。只有中农阶层因其独特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和功能,能够承担起作为农村政治社会稳定、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阶层基础的伟大历史使命。

结论五,在农村社会高度分化的今天,中农阶层是农村政治社会稳定、党和国家政权在农村的阶层基础,是坚强的依靠力量;中下阶层是中农阶层的盟友,是可以团结的对象;贫弱阶层是救济、扶助的对象;知识精英是可资利用的对象;切忌将中上阶层对土地私有化的想象变为土地制度变革的方向;应该警惕富人阶层渗透进党和国家政权内部,慎言“富人治村”;谨防政治精英与富人阶层、灰色势力同流合污,结成利益联盟攫取国家、集体和农户利益;要求严厉打击灰色势力对农民的侵害和对政权合法性的侵蚀。 鉴于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在农村稳定现有的土地制度安排,规范村社自发土地流转,调处土地流转中的矛盾,引导土地适度向中农阶层集中,从农村政策、制度上培育和扶持中农阶层,赋予其社会责任与义务;

第二,从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共产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高度,加大对贫弱阶层的扶持力度,加快低保、社保等制度的建设与普及;

第三,在城镇完善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使半工半农阶层能够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严禁政治精英、富人阶层与灰色势力结成特殊利益联盟,截断它们盘剥农民、攫取国家和集体资源的渠道,打击灰色势力对农村各阶层的破坏与欺压; 第五,停止地方政府推动的、必将消解中农阶层的、荒唐的大规模土地流转,已推动的大规模土地流转可以以100亩以下为单位发包给中农阶层,切忌人为制造耕种数百上千亩土地的“种粮大户”。因为耕种超过100亩以上土地的“种粮大户”必将使粮食减产、粮价提高,从而威胁我国粮食安全和粮价稳定战略。[33]

[①] 卢倩云:《当地啊中国农民阶层分化与现代化关系的社会学探视》,《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

[②] 万能、原新:《1978年以来中国农民的阶层分化:回顾与反思》,《中国农村观察》2009年第4期。

[③] 陈成文、罗忠勇:《土地流转:一个农村阶层结构再造过程》,《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第4期;陈柏峰:《土地流转对农民阶层分化的影响——基于湖北省京山县调研的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09年第4期。 [④] 卢福营:《中国特色的非农化与农村社会成员分化》,《天津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

[⑤] 渠桂萍:《华北乡村民众视野中的社会分层及其变动(1901—1949)》,第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⑥] 张宛丽:《对现阶段中国中间阶层的初步研究》,《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

[⑦] 渠桂萍:《华北乡村民众视野中的社会分层及其变动(1901—1949)》,第2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⑧] 陆益龙:《中国农村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六十年的变迁:回眸与展望》,《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年第6期。

[⑨] 侯麟科:《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背景下的中国农村社会分层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10年第1期。

[⑩] 陆学艺、张厚义:《农民的分化、问题及其对策》,《农业经济问题》1990年第1期。

[11] 陆学艺:《当代中国农村与当代中国农民》,第45页,北京:知识出版社1991年版。

[12] 林后春:《当代中国农民阶层分化浅析》,《社会主义研究》1991年第1期。

[13] 陆益龙:《中国农村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六十年的变迁:回眸与展望》,《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年第6期。

[14] 陈文超:《消费视野下农民阶层结构的分析——基于一个村庄的研究》,中国社会学学术年会论文2006年。

[15] 毛丹、任强:《中国农村社会分层研究的几个问题》,《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16] 宋丽娜:《河南农村的仪式性人情及村庄社会基础——深化理解村庄社会性质的新视域》,《民俗研究》2010年第2期。

[17] 毛丹、任强:《中国农村社会分层研究的几个问题》,《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18] 杨华:《土地流转时代的中农阶层:形成于瓦解——对农村政治社会稳定之中坚力量的一项考察》,待刊稿。

[19] 陆益龙:《中国农村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六十年的变迁:回眸与展望》,《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年第6期。

[20] 毛丹、任强:《中国农村社会分层研究的几个问题》,《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21] 欧阳静:《村级组织的官僚化及其逻辑》,《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22] 欧阳静:《富人治村与乡镇的治理逻辑——基于江西桔镇的一项实证考察》,待刊稿2010年。 [23] 陈柏峰:《土地流转对农民阶层分化的影响——基于湖北省京山县调研的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09年第4期;余练:《土地权属:国家建构与地方性建构——论集体产权在乡土社会中的实践》,华中科技大学硕士论文2010年。

[24] 陈柏峰:《土地流转对农民阶层分化的影响——基于湖北省京山县调研的分析》,《中国农村观察》2009年第4期;杨华:《土地流转时代的中农阶层:形成于瓦解——对农村政治社会稳定之中坚力量的一项考察》,待刊稿2010年。 [25] 毛丹、任强:《中国农村社会分层研究的几个问题》,《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26] 詹姆斯·C·斯科特:《弱者的武器》,凤凰出版传媒集团 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

[27] 陈柏峰:《乡村江湖——两湖平原“混混”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8] 杨华:《重塑农村基层组织的治理责任——理解税费改革后乡村治理困境的一个框架》,待刊稿2010年。

[29] 陈柏峰:《乡村江湖——两湖平原“混混”研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0] 欧阳静:《富人治村与乡镇的治理逻辑——基于江西桔镇的一项实证考察》,待刊稿2010年。

[31] 袁松、陈锋:《“气”与分化背景下的“富人治村”》,《中国研究》2010年春季刊。

[32] 贺雪峰:《地权的逻辑——中国土地制度向何处去》,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3] 陈洁、刘锐、张建伦:《安徽省种粮大户调查报告——基于怀宁县枞阳县的调查》,《中国农村观察》2009年第4期;湖北省委农办课题组:《湖北省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情况调查》,《湖北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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