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资源管理程序范文

2024-02-24

劳务资源管理程序范文第1篇

生产线外包简介

因为外包已经成为一个独立于企业之外的过程,而且许多基础数据都已经不在企业内部,这样导致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如何将生产外包作为一个独立过程而仍将成为企业整体流程管理的一部分,这将是管理生产外包的核心。

由于市场的变化加快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越来越多的制造企业采取按照订单生产的模式,相比按照库存的生产方式更加复杂和难以预测,加上生产外包,使得企业必须与承包商共同面对客户的需求并设法满足客户的需求。客户(并非指最终用户)往往关注这样几个方面:产品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期和服务,如何通过有效的生产外包管理来满足客户的期望是探讨的重点,因为外包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更好满足于客户采取的有效手段和资源利用。

企业根据自身在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把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季节性强的、不定期性生产的生产环节或是生产线外包出来,由我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按计划和指标进行生产。这样,企业就可以集中主要的精力、人力和财力等从事核心业务或是增值大的业务,以实现企业运营效益的最大化。

生产线外包对企业的优势:

1、减少企业在财力、人力上的投入,增加资本运作的回报率

2、企业集中精力专注于核心技术、业务和附加值高的业务

3、降低季节性、突发性生产招用人员的风险

4、减少劳动争议所带来的麻烦

5、避免机构臃肿现象导致的运转不灵的结果

6、其他

生产线承包的成功运作,是人力资源派遣和企业生产实际相结合的一种新模式,既体现了人力资源派遣在用工上的优势 ,又使企业所有生产环节在步调等方面的相一致,是现代企业从生产成本和工作效率等方面充分考虑的结果。

意义 编辑

方便快捷解决以下问题:

1、员工的录用及调档

2、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的转移

3、各类办事机构和政策复杂多变,一出差错,让公司遭受法律麻烦和经济损失

4、企业迅速发展,在各地设置分部,总部的人事经理往往鞭长莫及

劳务外包公司可提供一系列专业和高效的人事事务外包,为您规避风险,规范操作,简化手续,降低成本,为企业增值,让员工满意,提升人事管理的效率和核心竞争力 。 外包事务 编辑

一般来说,一些技术性的和事务性的工作,往往可以被外包。大家都知道,人事管理流程包括职位需求分析、工作分析、招聘、筛选、培训、绩效考评、员工意见调查、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几方面的内容,而这里面,工作分析、招聘、培训、员工意见调查、福利薪酬等大多数的工作都可以外包,公司低层人员招聘需求最多,也最繁杂,这种业务可以外包;国家法定的福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事务性的工作也可外包。然而关于公司文化建设、关系协调、激励和留住人才之类的核心工作不能也很难外包。 好处 编辑

1. 管理规范,提高用工安全。一方面,本公司负责托管人员的相关事务,并向其提供有关劳动方面的咨询,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本公司为企业提供相关政策的咨询并给出合理化建议,可以有效为企业规避用工风险。

2. 成本低廉,提高企业效益。通过外包,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办公费用,降低企业软硬件资源支出,免去企业管理者相关人事管理流程中大量机械重复性的工作,使管理者能投入到其它能使企业有效增值的管理活动中。

3. 服务全面,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本公司为托管人员办理一切人事代理手续,免除了员工的后顾之忧,使其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对企业的责任心增强,更具工作热情。

4. 降低用人风险。与劳务派遣相比,用人单位(发包方)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有什么不同? 编辑

摘要: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 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 之间。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 下面来看具体的案例分析。

【案例】:

2008年12月,某纸业公司就用工事项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劳务公司向该纸业公司提供劳动用工,并且双方就社保、合同解除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约定。因技术升级革新,该纸业公司对原料部部分岗位的需求大幅缩减。通过与劳务公司协商,决定提前解除劳务派遣协议。该20名劳动者不同意解除关系,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该纸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等。

仲裁委员会经过开庭并根据双方递交的证据材料,认定该纸业公司与劳务公司属于劳务派遣,被派遣的20名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即该纸业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纸业公司的退工行为,并不等于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对其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律师点评】: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与传统的用工方式有明显的区别。劳务派遣最大的特点就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相分离,表现为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有劳动关系但无用工关系,与用工单位有用工关系但无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 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为民事法律关系,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为民事合同,则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解除劳务派遣协议,无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它们的之间区别是:

1. 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 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3. 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4.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5. 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资源管理程序范文第2篇

(1)、作为该工程的总负责人,全权管理本项目,主持项目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项目工程进场前人力财力的组织工作和入场后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2)、认真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履行工程施工合同,合理计划好工程承包所规定的期限。保证本工程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全部实现,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给工程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 独立承担项目的决策、质量、进度、安全责任。

(3)、带头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组织贯彻实施工作,对各职能岗位的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决策,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并且负责对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普法和维权培训。

(4)、接受公司领导,会同各职能部门对工程材料、设备进行计划、采购、供应、使用和管理,控制工程成本,均衡材料占用资金比例,贯彻材料管理制度,提交材料消耗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将工程现状上报公司,并执行公司的指令。 (5)、动态地控制好工程效益,强化资金管理,抓好项目体的各项基础工作,定期分析工程成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高度配置生产要素的优化运行。参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工程预结算的会审,坚持项目过程精品,动态管理,标价分离,严格奖罚

(6)、落实项目体责任人的责任,准确处理效益、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之间的关系,全面负责,齐抓共管,全权处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问题,消除施工中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7)、做好与建设单位、设计部门、监理部门的全面协调工作。

(8)、宏观管理劳务,合理安排项目人员的岗位分工,协调技术管理部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抓好岗位责任的落实,搞好项目体人员的收入分配,使分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鼓励性,定期组织召开“项目管理工作例会”。负责经理部全面工作,按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实现工程利润、成本、工期、质量指标,实行岗位目标考核制,奖优罚劣,褒勤贬惰,提倡敬业精神。 (9)、组织项目评审评估的内部工作,领导并组织项目管理总结。

(10)、负责主持编制和组织实施施工合同内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向公司报送工程实物完成量,按时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定期做好合同外增减项、变更、洽商、施工现场临时派工及停工、窝工等现象的签认、结算工作。

(11)、严格按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和质量方针要求实现工程质量目标,负责组织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技术、质量、安全、成本等相关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推行“科学管理,质量为先;遵纪守法,关爱环境;以人为本,安全生产;诚信守诺,追求卓越”的方针。推行“向顾客提供一流的产品及服务,对污染环境、危胁职工身体健康与安全的危险源进行有效的控制。以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的目标,使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12)、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规定,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施工,监督检查安全工作执行落实情况。奖罚安全管理工作的优劣者。实现安全无事故。

(13)、管理协调各工种,各施工单位的交叉施工,处理好与指挥部、监理处的关系,保持与管理部门的联系,树立企业形象,实行栋号经营核算,实行文明施工。

(14)、管理工地日常事务,考察管理人员工作状况,查处违规违章、违法行为。团结同志,全心全意为公司利益而工作,合理统筹安排好项目工程的物资、劳动力、施工技术、设备、后勤、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施工等的管理工作。 (15)、认真学习国家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法规文件 (16)、定期组织基层栋号施工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卫生、环保、安全法规等方面知识的监管。

(17)、对有腐蚀的化学物品要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降低污染源。

建筑劳务企业工地材料的管理制度

(1)做好材料计划管理工作,及时编制材料计划并提交材料申请及加工计划,根据材料消耗定额及领料单做到限额发料,做好材料的现场管理工作,材料堆放整齐,并按材料的品质、性能分类存放,并设有材料标签,易损材料注意保护,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腐蚀”四防工作。。

(2)按材料采购权限,做好选择采购工作;对材料价值量比较大的,应先报项目经理参考,为项目经理做好参谋。

()加强机具管理,做好机具的入库、出库,交接及返库验收工作,注意保管和保养,需要维修的及时维修,保证施工的需要。 (3)具体落实材料降本目标,并进行动态控制。 (4)参与材料采购合同的管理。

(5)做好材料进场、调拔、转移、竣工验收前的物资利用和余料处理工作。 (6)做好材料进场验收工作,填写收料记录,发现短缺及时索赔。 (7)参与工程设计交底会议,做好材料部门供料管理。 (8)做好与文明施工有关的材料堆放管理工作。

(9)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定期盘点对帐,做到帐、物、卡相符

(10)做好材料核算工作,准确及时完成报表、台帐等工作,按时编制周报表、月报表定额与实际用材损耗分析表交项目经理审核并报送公司审查进帐,根据领料计划对领料部位现场检查,制止超计划损耗,加强三材用量的核算,及时登入三材供应卡,并注意资料发票的整理积累工作。

(11)对照材料采购计划,验收入库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材料须“三证”齐全,不具备“三证”坚决拒收。项目经理对材料质量进行验收,根据施工进度随时向项目经理提供库存材料明细表,建立材料、机具台帐、易耗品汇总表、材料入库单、出库单。

(12)协助施工员监督工人对材料的合理使用情况,杜绝浪费,节约材料。 (13)工程竣工后,根据领退料单,汇总计算出材料领用数量、金额、列表上报财务作为成本计算的依据,并将剩余材料封存包装集中退库,确保材料完整无缺。

二、项目工程师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

(2)负责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和贯彻国家和上海市颂发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规定、方法和标准等技术工作。

(3)组织项目体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施工图并按图施工,参加图纸会审,负责分项工程的技术、质量和安全交底。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汇总上报,认真组织实施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方案设计中做到效益、工期、质量、安全的有机结合,若施工中需要改变或补充施工组织设计,要负责提出书面申请。

(5)负责项目的翻样图和外加工计划的复核,负责解决施工中技术疑难问题,及时办埋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抓好资料的积累工作,并指导和协调项目体施工员、翻样、关砌的技术业务工作。

(6)具体负责“三令”的送审和签发工作,并抓好“三令”资料汇总和台帐登记工作。 (7)负责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及汇总工作,并督促施工员、质量员、翻样员和关砌及时做好复核自检的申请工作。

(8)负责隐蔽工程验收自检和申请工作,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上级质量部门验收,做好隐蔽工程资料的签证汇总工作。

(9)负责项目技术节约措施的实施,利用技术优势,结合工程特点开展创新、革新活动。

三、质量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计量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申规定的质量要求,并按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搞好计量控制和检测工作。

(3)认真实施“三工序”管理,严格工序交接制度,对重点工序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4)在施工过程中,依据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进行质量验评,认真填写质量验评记录表,做好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工作,隐蔽工程验收按规定会同设计单位及建筑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5)参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各类制品的进场验收工作。

(6)监督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政要求。

(7)在工程施工中,对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可行使质量否决权,实行监督整改。 (8)负责工程全过程中施工机械、材料、设备、计量级配、耗用材料的自检或送检工作。

四、施工员职责:

(1)熟悉工程图纸,参与图纸会审交底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通过后,做到严格按图纸和组织设计施工。

(2)负责申请和组织力量进行临设搭建,包括施工便道、水电管线、排水管沟,现场“五有”等设施的搭建工作。

(3)在总进度计划控制下,积极参与编制工程季、月、旬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提出机械进出场时间要求,认真编制工程材料、周转设备材料使用需求计划以及劳动力需求计划。 (4)施工组织过程中做到安排合理、安全、文明,向施工班组做好工期、质量、安全生产、落手清等方面上岗交底工作。

(5)以预算工程量为依据,认真签发施工作业任务单,任务单按栏目要求认真填写,在任务单施工内容完成后签署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根据预算用工量进行严格控制。 (6)认真填写施工日记,做好各种施工资料收集保管工作,及时办理工程杂项签证手续提交有关人员。

(7)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好各工种之间相互配合,组织合理的安排搭接,协调好各种机械的配合工作。

(8)抓好管理区域范围内的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及时组织材料进场与退场工作,注意材料堆放整齐。

六、成本员职责:

(1)根据预算负责编制项目单位工程"降本计划",负责落实本计划的贯彻实施。

(2)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施工任务单、限额领料单、工程设计变更增加工作的签证及各类原始记录的基础管理工作。

(3)及时间项目经理提供成本分析数据,并反馈给有关人员,参与项目经理部的有关经济决策和合同谈判、签证。

(4)经常了解生产经营和生产成本费用开支情况,做好分部分项成本分析工作;工程竣工后,做好竣工工程综合分析,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经济活动分析。

(5)根据会计核算要求,做好材料采购结算库存,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正确编制记录凭证,及时登记各种财务明细帐,正确计算单位工程成本,及时编制各种报表。 (6)负责各类财务、成本、资料的整理、项目结束后装订归档。

(7)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权,记好资金台帐,把好项目经理部的经济核算关。

七、计划核算员职责:

(1)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并根据总进度计划的目标,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参与编制劳动力需用计划机械设备需用计划,材料构配件供应计划和资金平衡计划。

(2)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时掌握劳动力、材料供应、机械配置等信息,并注意灵活运用。

(3)协调好各种计划之间关系,注意做到以总进度计划为龙头,其他资源配置计划对总进度计划起到保证作用。

(4)注意收集项目施工工期签证的资料,动态管理施工工期,调整总进度计划并进行跟踪。 (5)编制旬月施工工作计划,并做好计划的上报工作,参与生产调度和参与协调安装等单位的施工配合。

(6)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做好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形象进度、产值、实物量的统计工作。

(7)做好工程资料的积累,合理设置统计台帐,并及时登帐,指导施工员记好施工日记。

八、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2)协助项目经理和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具体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3)督促有关部门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4)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现状分析,及时提出意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安全资料的积累和整理工作。 (5)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教育操作人员遵章守纪,对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坚决制止。

(6)参加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双笼起重机等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的验收。 (7)认真做好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检查工作。

(8)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防火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施工生产中的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企业有关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

(9)督促施工班组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

(10)经常性的进行巡回检查,对于各种违反防火安全管理的行为,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并向有关领导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11)对于明火作业,负责申请“动火许可证”,并根据不同等级,落实具体措施。 (12)负责管理、准备、维修、保养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13)督促防火重点部位,特殊工种及明火作业班组,做好上岗安全交底的检查。 (14)积累和整理各种有关消防、防火的原始资料。

九、预算员职责:

(1)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熟悉图纸、熟悉现场,对工程合同和协议有一定程度的理解。 (2)编制预算前必须获取技术部门的施工方案等资料,便于正确编制预算。 (3)参与各类合同的洽谈,掌握资料作出单价分析,供项目经理参考。

(4)及时掌握有关的经济政策、法规的变化,如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的调整,及时分析提供调整后的数据。

(5)正确及时编制好施工图(施工)预算,正确计算工程量及套用定额,做好工料分析,并及时做好预算主要实物量对比工作。

(6)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技术变更和签证单,并依次进行登记编号,及时做好增减帐,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7)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类经济预测工作,提供有关测算资料。

(8)正确及时编制竣工决算,随时掌握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做到心中有数。

(9)经常性地结合实际开展定额分析活动,对各种资源消耗超过定额取定标准的,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十、综合治理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做好建筑工地内部的环境卫生工作,并督促检查工地的食堂、宿舍,实行条块保管责任制。

(2)做到建筑工地的食堂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法的规定,严格控制污染点,制订管理制度。 (3)有权对职工违反卫生制度,不听规劝者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和警告罚款处理。 (4)负责对集体宿舍的卫生与场容场貌进行指导整改,做到整齐划一,参与对有助于项目管理的公共关系问题的处理。

(5)防止未受教育人员上岗,杜绝盲流和儿童进入施工现场。 (6)做好现场"五有"齐全工作,无“四害”孽生地,无污水现象。

(7)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治理和管理工作,负责工地内的治安保卫工作。

(8)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抓好对施工现场民工的教育工作,让他们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从而做到自觉维护社会治安。

(9)做好门卫的安排工作,防盗防火,保证车辆安全进出。

十一、翻样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和项目工程师的领导下,做好木工、钢筋等有关工种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2)熟悉图纸并按图纸施工,参加图纸会审、施工技术方案讨论等各项技术工作,审查图纸中的有关内容,并做好记录。

(3)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提出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工程材料及设备材料、小五金的加工申请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翻绘加工详图和模板排列与支撑方案图的施工详图。 (4)负责模板或钢筋工程等相关的技术复核和项目自检。

(5)参与对进场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的检验以及使用督促。

(6)负责木工或钢筋工等相关工种施工前的技术质量和技术节约措施的落实。 (7)及时收集木工、钢筋工等分项设计变更资料交有关人员。

(8)对到场钢筋及周转材料、木制品的数量余缺及时提出调整方案,减少库存量。

十二、各项班组管理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和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做好泥瓦、木工、砼、钢筋、电等相关工种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2)熟悉施工图纸并按图施工,参加图纸会审、施工方案讨论等技术环节工作。

(3)会同技术员、测量员认真按设计规定的坐标、水平标高进行测量定位,完成弹线等工作,对几何尺寸进行复核,并提交技术员复核验收。

(4)会同测量员做好基础轴线引测工作,并具体负责工程上部结构的轴线等引测工作。 (5)对各分项工作及时填写关砌部分的技术复核单,对施工班组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督促班组做好自检、互检,会同技检人员进行质量评送验收。

(6)负责施工班组移交轴线和标高审核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协助技术员办好签证手续。

(7)负责收集本工程的技术变更资料,并提供给有关人员。

(8)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合理安排泥工班的施工任务,把好质量和落手清关(每个项部位作业后随时清理打扫干净)。

十三、资料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及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的各种资料、文件、来往信件,并负责有关单位的业务联系单及各种业务信件的收发工作。

(2)负责各类管理台帐、业务信件、公函、会议记要、合同等资料的收集、合并、结转、归档及保管工作。

(3)配合项目经理做好现场内的场容、场貌指导工作。

(4)配合项目经理做好外来人员的接待工作,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项目经理反馈信息。

十四、仓库保管员职责:

(1)仓库保管员必须认真工作,责任心强。

(2)仓库必须门窗牢固,要安装“三铁一器”即铁门、铁橱 、铁锁及报警器,仓库应有专人日夜值班。

(3)对汽油、油漆等危险易燃物品应单独分开存放。

(4)仓库区域内要严禁吸烟,并配足消防器材,合理分布,确定专人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5)物资、材料进出仓库必须验收、发放手续,做好进出库数量记录。 (6)做好库内防火、防盗及清洁卫生工作。

十五、义务消防员职责:

(1)严格地遵守和贯彻有关防火规定和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章者进行制止和教育。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按时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因素,立即帮助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确保随时可用。

劳务资源管理程序范文第3篇

2.负责按公司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劳务管理体系。 3.负责施工前准备选用劳务队伍的考察工作,确保选用的劳务队伍资质和条件满足施工要求。

4.负责和对劳务合同条款进行审核,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5.负责组织对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普法和维权培训。 6.全面掌握劳务队伍的施工人数和人员技能情况,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时,负责组织劳务队伍的人员调整和调换。

7.监督检查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工作。

8.定期做好合同外增减项、变更、洽商、施工现场临时派工及停工、窝工等现象的签认、结算工作。

9.妥善解决项目部和劳务队伍之间的各类纠纷,坚决杜绝施工队聚众闹事现象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劳务资源管理程序范文第4篇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务分包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降低用工风险,促进公司施工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务分包是公司的主要用工形式,公司施工总承包项目应依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劳务作业总分包关系,实现施工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分离。

第三条 劳务分包应使用公司集采平台采取招标方式实施,逐步减少直接发包劳务作业。同一项目实施劳务分包应分工种或分阶段签订分包合同,原则上不得将劳务作业整体分包。

第四条 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劳务分包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程公司、分公司对管辖项目部劳务分包直接实施业务管理,同时分公司对区域范围内劳务分包统一实施归口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劳务分包分别实施监督管理。

项目部应配备专职劳务员,工程公司、分公司根据经营规模配备专(兼)职劳务员,其工作职责由工程公司、分公司制定。

第二章

劳务分包企业选择

第五条 项目中标后,工程公司、分公司依据施工图、内部控制单价等组织编制目标成本,提出资源配置计划,会同项目部进行用工策划,制定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并利用公司集采平台发布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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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市场部建立合格分包企业数据库,将与工程公司、分公司多次合作、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分包企业统一入库,入库分包企业具备投标资格。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对拟引进分包企业的考察、评价,经初审合格报公司市场部审批后入库。

明确劳务公司的主体资格、关联关系以及独立性要求。 劳务公司必须有独立的注册地与办公地址,并保持人员独立即专业劳务公司的中高级管理者的委托书、任命书、上岗证书、劳动合同、社保(五险)证明、工资表都必须是独立的。

第七条 工程公司、分公司成立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实施评标,坚持“合理低价、优质优价”的原则,择优确定分包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流程审批后在公司集采平台发布中标结果。

第八条 总包合同签订后,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分包合同的起草、谈判、评审,分公司统一签订辖区内的分包合同,并按项目属地主管部门和公司规定实施分包合同备案。

第九条 劳务作业不得直接发包给新进分包企业,与中标新进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应约定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或其他有效的保证措施,约束分包合同履行。

第十条 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推荐使用建设部、工商总局示范文本,加盖分包企业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约定分包企业劳务费用结算账户。

第十一条 分包合同签订并落实履约保证措施后,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结合总包合同对项目部进行分包合同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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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劳务分包队伍进场

第十二条 项目部在接受分包合同交底后,根据现场情况通知分包队伍进场。分包队伍应当配备与分包业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企业主要人员配置如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进场前项目部应对分包队伍进场条件实施审查,收集审查资料,建立分包队伍档案。

进场条件审查应当包括:分包队伍项目负责人委托书与管理人员任命书及社会保险证明,工人进场计划和花名册、身份证与上岗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

项目部应当审查注册地在海安的分包企业录用海安籍职工缴纳人身保险情况,原先已纳入海安社会保险中心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未纳入的职工应当确保有相应的保险全部覆盖。

第十三条 项目部全面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核验分包队伍实际进场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组织健康检查并造册登记,发放工作牌。发现与花名册及证件不符或体检不符上岗要求的,责令分包队伍清退不合格人员。

第十四条 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进场后,项目部组织入场培训,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实施交底,建立学习与交底档案,完善劳务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制度。

第十五条 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先进行标板间或标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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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的施工,经总包方、业主或监理综合评定达标后,方可展开后续大面积施工,否则,须无条件撤换队伍或作退场处理。

第四章 劳务分包现场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部应积极履行分包合同权利义务,保持与分包队伍有效的沟通联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调整分包范围、单价、付款、违约责任等合同变更,或情势变更需解除合同,项目部应按合同签订流程实施评审,办理变更、解除手续。

分公司(工程公司)应明确分包队伍签证、索赔的内部审批流程。 第十八条 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向分包队伍下达施工任务书,明确工作内容及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落实总包现场管理主体责任。

第十九条 分包队伍主要管理人员严重不称职,项目部应将相关情况报告分公司(工程公司)和分包企业,并要求分包队伍限期调整,由分包企业重新任命。

第二十条 项目部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加强人员、料具等进出场登记,鼓励使用电子监控、门禁、考勤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动态管理。

第二十一条 分包队伍按月向项目部报送劳务人员考勤记录并在指定位置公示,项目部劳务员实时更新劳务人员花名册、完善档案,按月核查整理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考勤记录。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对分包队伍使用的料具实施分类管理,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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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包干或总消耗量控制,制定节超措施和奖惩办法。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建立分包队伍领(退)料台账,分阶段控制使用量。

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公司)、公司职能部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分包队伍合同履行情况。分公司统一汇总履约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分包企业,保持与分包企业联动,共同监管分包队伍。

第二十四条 出现重大劳务纠纷,项目部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劳务人员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展开调查,做好相关资料、证据的收集整理,加强与分包企业沟通协调,协同分公司(工程公司)、分包企业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第二十五条 跨项目部或分公司区域施工的分包企业,出现严重信用不良行为,公司项目运营中心联合分公司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公司内部联动。

第五章 劳务分包队伍退场

第二十六条 分包队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或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施工,可申请或由项目部通知办理退场手续,项目部依据履约情况核定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制定分包队伍退场方案,明确分包工程、相关设施、证件资料移交时间和方式,以及人员、机具退场安排。分包队伍填报离场清单,经项目部验收、审批,办理放行手续。

第六章 劳务分包完成工程量结算与费用的支付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因工程进度需要,将部分工程量分包给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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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队伍完成,必须经分公司(工程公司)与专业分包队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承包价格、付款方式、划分工作界面等。

第二十九条 分包工程每月或全部完成工程后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办理月度报表或结算申请报表,申请报表必须按照分公司(工程公司)统一格式的表格,要求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耗用、奖罚等进行填报,经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保管员、分管预算员签署确认的结算审批流转申请表,作为劳务分包费用申报进度款或结算的依据。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工作内容以外的经济签证必须按分公司(工程公司)分包统一表格填报,经分公司(工程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项目部签证未经分公司(工程公司)审核批准的一律不予结算,因项目签署工程量不实及未经分公司(工程公司)审核批准的签证单造成经济损失,一旦发现按所发生的损失金额扣罚项目签证责任人。

第三十条 项目部对工作量、进度、质量安全、材料消耗、现场配合等情况审核会签后,将分包结算报分公司(工程公司)审定。

进度(节点)结算仅作为劳务费用中间支付的依据,完工结算应加盖分包企业法人公章。

第三十一条 分包企业依据分包合同约定和审定的结算书提出付款申请,执行分公司(工程公司)规定审批流程后,由分公司统一将劳务费用支付到分包合同约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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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分包企业应通过银行卡发放劳务人员工资,提出付款申请的同时提交经项目部劳务员核查确认的考勤及工资发放记录。分公司(工程公司)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进行过程监控,以防发生劳资纠纷。随着全国建筑工人信息平台一卡通实名制管理和总包企业代发工资机制的逐步推行,工人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将得到充分的保证。一卡通实现劳务工人全职业周期管理,包括为劳务工人建立职业档案、职业履历、职业技能、健康状况等信息的个人职业档案,促进劳务工人职业化,有利于培养社会工匠精神。

第三十三条 分包企业一定是专业劳务公司,要有独立的记账系统,独立完整的劳务公司财务报表,要求记账凭证真实性与劳务结算单的每每项目分包单价及结算金额基本相符。

第七章 劳务分包企业考核评价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组织对劳务队伍实施月度和完工考评,工程公司、分公司结合项目部考评以及公司内、外部督查情况对分包企业实施考评。

第三十五条 推进劳务市场信息化建设,分公司年终统一将对分包企业的考评结果报公司市场部,考评不合格的清出公司合格分包企业数据库,严重失信的列入黑名单。

第三十六条 为防范经营风险,要求与本公司处于长期合作的劳务公司,必须与分公司签订专业的合作协议。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工程公司、分公司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和完善劳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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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企业考察引进、考核评价以及劳务分包现场管理细则,并将相关制度报公司市场部、项目运营中心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总承包项目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承包的专业工程实施劳务分包,公司总承包范围内专业分包公司实施劳务分包参照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不适用于使用自有劳务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实施劳务作业。

劳务资源管理程序范文第5篇

公司招用的劳务用工人员分为长期性和季节性两类。

二、招聘条件

(一)品德优良,有吃苦耐劳精神,遵纪守法,热爱城市集中供热事业,团结、实干。

(二)服从公司安排,爱护机械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运行。

(三)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文盲禁用;推煤除渣工文化程度适当放宽,对书写识字困难人员可口头培训合格后按手印确认后使用),身体健康(思维正常、无重大疾病史和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耳聋、视力弱等病症),能适应所招聘工种需要,年龄需满18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四)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身体状况承诺书。

(五)从事机动车驾驶、电工、电焊工、锅炉运行工、各种设备维修等特种作业工作,须持有相关技术认定部门所发的有效证件上岗。

(六)为维护公司运行人员的稳定,如发现有关人员无特殊原因未履行辞职手续离开公司的,公司今后将不再录用。

(七)连续几年在公司工作的优先录用。

三、合同签订

(一)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人事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用工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

责合同的签订审核,填写劳务用工备案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人事管理部门存档备案。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编号,编号与劳务用工电子台账对应,并做好相关信息记录。

(二)长期劳务用工按规定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季节性劳务用工以冬季运行期为时间段签订。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务工人员工资报酬原则上参照同行业标准及当前社会物价指数确定,同时按照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熟练程度及工作表现,逐年调整相应待遇,季节性劳务用工连续在公司工作满2年,基本工资增长2元/日;连续工作满5年,基本工资增长3元/日,连续工作满8年,基本工资增长5元/日。熟练程度高及工作表现突出的,公司将另行研究给予相应奖励或其他形式的任用。本单位内退职工返聘的享受连续工作满8年基本工资增长5元/日待遇。

长期劳务用工按照连续工作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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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年的节点,每个节点原则上以10%的比例递增,超过十年的公司将另行研究工资增长额度。

(二)工作期间,公司配备工作服等相关的劳保护品,若因非工作原因损坏丢失,按原价赔偿或工资中扣除。

(三)无故不上班者或在合同履行期内,未履行辞职手续离开公司的,按旷工扣罚工资;病事假按实际天数扣发工资。

五、宿舍管理

(一)严禁打架斗殴,严禁酗酒,严禁非法侵入他人宿舍,严禁打麻将或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散布、传阅、张贴反动迷信及不健康内容的书刊、光盘、软件及音像制品等, 3

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二)养成节约能源的好习惯,随手关灯、关水。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钉、乱写、乱画、损坏公物,如有发现,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并按物值赔偿。

(三)为避免火灾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宿舍内严禁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严禁私自接电线和网线,存放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和一些低安全性电器(如不合格接线板、台灯等)。如有违反,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

(四)住宿人员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安全的不良行为。因不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而引起的任何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

(五)各用工单位(部门)每月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做好相应检查记录,公司安保处等部门要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六、相关要求

(一)劳务用工招聘组织工作由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要根据本《管理办法》严格审查、选招劳务用工,用工单位(部门)首先对务工人员进行面试,公司相关部门对用工单位(部门)的面试情况进行复试,同意录用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组织签订合同。

(二)招用劳务用工时,需要其本人亲自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要着重填清楚身体健康承诺书,并由本人签字摁手印,用工单位(部门)负责将个人信息表,单位自行签订的劳动合同,试卷及其他证明、担保材料统一收集装订。

(三)对所有劳务用工上岗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1.公司将组织对务工人员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厂级培训。

2.各用工单位(部门)必须对务工人员进行车间及班组两级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以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方案和逃生等相关内容为主;同时,对劳务用工实行动态培训,每月、周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

3.人事管理部门、安保处、生产处负责对务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考试分为笔试及实操两类,实操必须闭卷考试,并在信息登记表上按手印,亲笔签名)。

4.负责培训、考核及劳务用工人员分别在劳务用工信息登记表签字按手印。

(四)用工单位(部门)组织班组级培训结束后,在三日内将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三级培训考核试卷、劳务用工登记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统一装订后统一上报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五)务工人员日常管理由使用单位负责,严格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和相关生产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并对务工人员定期考核,发现问题按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对于因渎职造成设备损坏和生产停运或有关事故等,单位立刻予以开除。

(六)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单位工作,如有发现立即开除。

(七)各用工单位、安保处要对务工人员身份证进行核查。

七、考核办法

(一)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务工人员负管理责任。务工人员在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于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财产、设备及经济损失的,要予以赔偿单位损失,同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罚款或开除,对因此造成的伤害事故,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用工单位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公司将视严重程度予以经济或其他处罚。如果因个人主观因素发生责任事故的,所有费用自理(如工作场所内嬉笑打闹、饮酒、故意伤害他人、故意伤害自己等不予认定工伤情况)。

(二)各分公司要加强务工人员的生产运行和能耗管理,要依据公司制定的能耗定额,根据各供热站的供热区域、面积等实际情况,将能耗定额分解到每个供热站、锅炉房的运行班或个人,分公司根据各运行班或个人的生产运行和能耗情况进行奖惩。

(三)用工单位(部门)因违反有关规定或疏于管理而引发劳动纠纷,用工单位(部门)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造成较坏影响的,将根据情况追究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扣罚单位300-500元。

(四)人事管理部门每月随时抽查,用工单位(部门)未及时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扣100元/人次;

(五)人员变动在两日内向人事管理部门报告,未及时向人事管理部门报告务工人员增减情况,扣用工单位(部门)100元;

(六)招用不符合上岗条件的人员顶岗,扣用工单位(部门)200元/人次;

(七)未组织岗前培训,扣用工单位(部门)100元/人次;

(八)培训记录不全的,按公司制定的职工培训考核细则执行;

(九)用工单位(部门)不按时上报劳务用工档案扣100元,对因此出现的问题负全责。

(十)人事管理部门对上报各项材料与登记表内容进行复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扣相应审核部门200元,用工单位(部门)100元。

(十一)公司级培训不到位,扣组织部门100元,负责人200元;分公司级培训不到位,扣用工单位(部门)100元,负责人200元;班组级培训不到位,扣班组培训责任人100元,用工单位(部门)负责人200元。

(十二)审核部门要安排专人按照规定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如果因审核部门原因导致档案材料上报不及时,视情况扣审核部门100-300元。

八、其他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未明确的其他内容,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劳务用工信息登记表

2.劳务用工健康状况承诺书

劳务资源管理程序范文第6篇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务分包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降低用工风险,促进公司施工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务分包是公司的主要用工形式,公司施工总承包项目应依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劳务作业总分包关系,实现施工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分离。

第三条 劳务分包应使用公司集采平台采取招标方式实施,逐步减少直接发包劳务作业。同一项目实施劳务分包应分工种或分阶段签订分包合同,原则上不得将劳务作业整体分包。

第四条 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劳务分包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程公司、分公司对管辖项目部劳务分包直接实施业务管理,同时分公司对区域范围内劳务分包统一实施归口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劳务分包分别实施监督管理。

项目部应配备专职劳务员,工程公司、分公司根据经营规模配备专(兼)职劳务员,其工作职责由工程公司、分公司制定。

第二章

劳务分包企业选择

第五条 项目中标后,工程公司、分公司依据施工图、内部控制单价等组织编制目标成本,提出资源配置计划,会同项目部进行用工策划,制定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并利用公司集采平台发布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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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司市场部建立合格分包企业数据库,将与工程公司、分公司多次合作、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分包企业统一入库,入库分包企业具备投标资格。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对拟引进分包企业的考察、评价,经初审合格报公司市场部审批后入库。

明确劳务公司的主体资格、关联关系以及独立性要求。 劳务公司必须有独立的注册地与办公地址,并保持人员独立即专业劳务公司的中高级管理者的委托书、任命书、上岗证书、劳动合同、社保(五险)证明、工资表都必须是独立的。

第七条 工程公司、分公司成立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实施评标,坚持“合理低价、优质优价”的原则,择优确定分包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流程审批后在公司集采平台发布中标结果。

第八条 总包合同签订后,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分包合同的起草、谈判、评审,分公司统一签订辖区内的分包合同,并按项目属地主管部门和公司规定实施分包合同备案。

第九条 劳务作业不得直接发包给新进分包企业,与中标新进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应约定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或其他有效的保证措施,约束分包合同履行。

第十条 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推荐使用建设部、工商总局示范文本,加盖分包企业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约定分包企业劳务费用结算账户。

第十一条 分包合同签订并落实履约保证措施后,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结合总包合同对项目部进行分包合同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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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劳务分包队伍进场

第十二条 项目部在接受分包合同交底后,根据现场情况通知分包队伍进场。分包队伍应当配备与分包业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企业主要人员配置如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进场前项目部应对分包队伍进场条件实施审查,收集审查资料,建立分包队伍档案。

进场条件审查应当包括:分包队伍项目负责人委托书与管理人员任命书及社会保险证明,工人进场计划和花名册、身份证与上岗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

项目部应当审查注册地在海安的分包企业录用海安籍职工缴纳人身保险情况,原先已纳入海安社会保险中心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未纳入的职工应当确保有相应的保险全部覆盖。

第十三条 项目部全面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核验分包队伍实际进场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组织健康检查并造册登记,发放工作牌。发现与花名册及证件不符或体检不符上岗要求的,责令分包队伍清退不合格人员。

第十四条 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进场后,项目部组织入场培训,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实施交底,建立学习与交底档案,完善劳务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制度。

第十五条 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先进行标板间或标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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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的施工,经总包方、业主或监理综合评定达标后,方可展开后续大面积施工,否则,须无条件撤换队伍或作退场处理。

第四章 劳务分包现场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部应积极履行分包合同权利义务,保持与分包队伍有效的沟通联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调整分包范围、单价、付款、违约责任等合同变更,或情势变更需解除合同,项目部应按合同签订流程实施评审,办理变更、解除手续。

分公司(工程公司)应明确分包队伍签证、索赔的内部审批流程。 第十八条 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向分包队伍下达施工任务书,明确工作内容及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落实总包现场管理主体责任。

第十九条 分包队伍主要管理人员严重不称职,项目部应将相关情况报告分公司(工程公司)和分包企业,并要求分包队伍限期调整,由分包企业重新任命。

第二十条 项目部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加强人员、料具等进出场登记,鼓励使用电子监控、门禁、考勤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动态管理。

第二十一条 分包队伍按月向项目部报送劳务人员考勤记录并在指定位置公示,项目部劳务员实时更新劳务人员花名册、完善档案,按月核查整理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考勤记录。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对分包队伍使用的料具实施分类管理,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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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包干或总消耗量控制,制定节超措施和奖惩办法。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建立分包队伍领(退)料台账,分阶段控制使用量。

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公司)、公司职能部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分包队伍合同履行情况。分公司统一汇总履约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分包企业,保持与分包企业联动,共同监管分包队伍。

第二十四条 出现重大劳务纠纷,项目部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劳务人员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展开调查,做好相关资料、证据的收集整理,加强与分包企业沟通协调,协同分公司(工程公司)、分包企业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第二十五条 跨项目部或分公司区域施工的分包企业,出现严重信用不良行为,公司项目运营中心联合分公司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公司内部联动。

第五章 劳务分包队伍退场

第二十六条 分包队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或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施工,可申请或由项目部通知办理退场手续,项目部依据履约情况核定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制定分包队伍退场方案,明确分包工程、相关设施、证件资料移交时间和方式,以及人员、机具退场安排。分包队伍填报离场清单,经项目部验收、审批,办理放行手续。

第六章 劳务分包完成工程量结算与费用的支付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因工程进度需要,将部分工程量分包给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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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队伍完成,必须经分公司(工程公司)与专业分包队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承包价格、付款方式、划分工作界面等。

第二十九条 分包工程每月或全部完成工程后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办理月度报表或结算申请报表,申请报表必须按照分公司(工程公司)统一格式的表格,要求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耗用、奖罚等进行填报,经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保管员、分管预算员签署确认的结算审批流转申请表,作为劳务分包费用申报进度款或结算的依据。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工作内容以外的经济签证必须按分公司(工程公司)分包统一表格填报,经分公司(工程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项目部签证未经分公司(工程公司)审核批准的一律不予结算,因项目签署工程量不实及未经分公司(工程公司)审核批准的签证单造成经济损失,一旦发现按所发生的损失金额扣罚项目签证责任人。

第三十条 项目部对工作量、进度、质量安全、材料消耗、现场配合等情况审核会签后,将分包结算报分公司(工程公司)审定。

进度(节点)结算仅作为劳务费用中间支付的依据,完工结算应加盖分包企业法人公章。

第三十一条 分包企业依据分包合同约定和审定的结算书提出付款申请,执行分公司(工程公司)规定审批流程后,由分公司统一将劳务费用支付到分包合同约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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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分包企业应通过银行卡发放劳务人员工资,提出付款申请的同时提交经项目部劳务员核查确认的考勤及工资发放记录。分公司(工程公司)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进行过程监控,以防发生劳资纠纷。随着全国建筑工人信息平台一卡通实名制管理和总包企业代发工资机制的逐步推行,工人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将得到充分的保证。一卡通实现劳务工人全职业周期管理,包括为劳务工人建立职业档案、职业履历、职业技能、健康状况等信息的个人职业档案,促进劳务工人职业化,有利于培养社会工匠精神。

第三十三条 分包企业一定是专业劳务公司,要有独立的记账系统,独立完整的劳务公司财务报表,要求记账凭证真实性与劳务结算单的每每项目分包单价及结算金额基本相符。

第七章 劳务分包企业考核评价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组织对劳务队伍实施月度和完工考评,工程公司、分公司结合项目部考评以及公司内、外部督查情况对分包企业实施考评。

第三十五条 推进劳务市场信息化建设,分公司年终统一将对分包企业的考评结果报公司市场部,考评不合格的清出公司合格分包企业数据库,严重失信的列入黑名单。

第三十六条 为防范经营风险,要求与本公司处于长期合作的劳务公司,必须与分公司签订专业的合作协议。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工程公司、分公司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和完善劳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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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企业考察引进、考核评价以及劳务分包现场管理细则,并将相关制度报公司市场部、项目运营中心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总承包项目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承包的专业工程实施劳务分包,公司总承包范围内专业分包公司实施劳务分包参照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不适用于使用自有劳务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实施劳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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