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范文

2024-02-29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范文第1篇

(一)审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审查村级各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重点查明收入是否及时入帐,有无被侵占、挪用;非生产性开支是否严格控制,有无挥霍浪费;村内各项工程的预决算情况;未入帐的费用情况;村公益事业资金、土地补偿费收入和政府有关部门下拨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村财务收支是否按时如实上墙公开;民主理财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审计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及专业项目管理情况。审查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帐款、帐物、帐帐是否相符,集体资产、资源和专业项目的承包标的、期限、方式等是否经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讨论决定,标的较大的是否引入了招投标机制,承包或租赁者是否按合同及时缴纳承包款或租金,有无因管理不善造成集体资产和资源的损失浪费。

(三)审计村级债权、债务情况。查清债权、债务增减变化及拖欠占用情况,摸清帐外债权、债务情况。重点审查有无借款举债用于违背政策规定的非生产性支出,是否新增村级债务,有无存在盲目举债情况,有无将集体资金擅自借给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有无擅自为个人、企业和外单位提供担保或抵押等。

(四)查看村级民主决策情况。审查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由村民代表会议或村集体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有无“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存在。

(五)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问题。如村干部任期内的经济活动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村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等群众要求审计的问题。

二、对村级组织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一)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治完成情况;二是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债权债务清理情况;三是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等。

(二)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期内执行财经法纪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产、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二是各项支出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财务规定;三是有无滥用职权搞吃喝招待、铺张浪费等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集体资产和土地等问题。

(三)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集体资产处置情况。村办集体企业改制、新农村建设用地等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行为;二是债权、债务管理情况。村级组织举债是否经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单位和个人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搞达标升级评比活动等;三是土地流转、承包和基建工程管理情况。土地流转、发包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是否签订了规范的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按规定管理并履行招投标程序;四是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上级拨入转移支付资金、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和拆迁安置补偿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救灾救济、优待抚恤、社会福利、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各种涉农、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其他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五是财务公开情况。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

对村级组织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质上是对其在集体领导负责制下所扮演的角色的审计,即所肩负的经济责任审计。对“村官”经济责任审计什么,这个问题很关键,如果把握不好,就会直接影响工作效果。村级组织负责人在经济方面的职责决定了对其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因此,应结合村级组织的实际,注意把握四条原则:一是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二是真实、合法、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勤政和廉政并重的原则;四是突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村级组织的经济结构、规模、形式大相径庭不一而足,审计内容应该根据审前调查所了解的详细情况有所偏重,抓住实质内容,比如对经济规模较小的村级组织可以偏重于财务管理和本人廉政情况等方面的经济责任,而对经济发展规模较大的就要兼顾重大活动决策等方面的经济责任,以利于节约审计资源,保证审计效果。

对村级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当立足于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审计,并据以分清村级负责人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在审计方法上应当突出采取账内和账外相结合,内查和外调相结合,审计组织和村民理财小组相结合的具体审计方法。在实施审计中要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在摸清村级集体经济家底的同时,突出对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对涉及集体资产出租及处置、债权债务管理、土地发包承包、征地款处置、专项资金管理、村干部收入分配,乡规民约的制订与执行、财务公开、重大投资及投资效益等方面开展重点审计。同时注意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

三、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和评价内容

村级经济组织及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除了要在财务收支方面作出是否真实、合法、效益的结论外,还要对村级的各项经济指标进行对比,作为全面客观公正反映与评价村级财务及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重要内容。根据村级组织经济活动的特点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目的要求,村级经济组织及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审计依据、审计时间、审计范围、审计方法;

2、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3、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制度建设、资产管理情况、民主理财情况;

4、存在问题;

5、审计评价;

6、意见和建设。在这里重点叙述一下审计依据。我们认为,在过渡阶段,在法律没有明确赋予审计机关对村级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权限时,审计依据应多依赖于各地党委、政府,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制定的有关规定。各级审计机关是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利也有义务执行各级政府授权安排的各项职能工作,也就是充分利用“受托”这一手段。另外在存在问题的反映上,特别是在确定被审计的“村官”任职期间所负有的经济责任时应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客观性原则,划清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的界限;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划清工作失误和渎职的界限;坚持全面性的原则,划清集体决策和个人责任的界限;坚持历史性的原则,划清前任责任和后任责任的界限。从而做到公正确定“村官”任期经济责任,有效规避审计风险。

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重要部分,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评价更是审计报告的中心,是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对村级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评价尤为重要,如何进行审计评价,需要慎重对待。在无规范性审计评价参照的前提下,借鉴目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先进经验,评价应侧重于对村级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即重点是对村级领导干部任期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评价。应把握以下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能主观臆断,妄加猜测。

2、评价简明扼要,定义准确精炼,不能似是而非模棱两可。

3、妥善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关系,分清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界定明确,责任明晰。另外只对审计涉及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评价,不可越权以及超范围对应由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评价的方面予以评价。

综上所述,村级经济组织及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通过对村级经济组织及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有效的监督检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支农惠农政策、资金投入等落实到位,使之真正惠及亿万农民群众;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范文第2篇

摘要:随着社会经营环境的日趋复杂与社会责任问题的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各方的压力下,选择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数量呈“井喷”之势。然而,总体上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缺乏明确、具体的原则和标准。在形式和内容的选择上,亦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同时,由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质量评估体系的不完善,企业制定的社会责任报告缺乏相关的规范限制与权威的鉴证证明。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从14份国有大型钢铁企业近年来社会责任报告的比较、梳理入手,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框架进行分析;参考国内外4个主流社会责任报告研究体系,归纳确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评估的质量指标,对CSR的内容撰写提出一定建议;最后,凭借数据与内容分析,分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第三方鉴证的现状及问题并对鉴证体系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质量指标;质量评估体系;第三方鉴证

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框架分析——以钢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为例

本文通过对14份国有大型钢铁企业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对照、梳理,发现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重点内容一般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

我们发现,作为社会责任中公民最关注的一环,几乎所有的CSR中都会有设置诸如“环境保护”、“环境经营”、“环境与资源”等专门的板块来对公司一年来关于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履行状况进行揭露。而在这样的板块中,各个企业又会针对各自的情况与报告书的设计风格来对其进行细致的划分,划分出若干的子模块。例如14年度宝钢集团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就将“环境经营”这一模块划分为“绿色制造”、“绿色产品”、“绿色产业”、“员工绿色理念及行动”和“绿色收获”等子模块。

从中我们总结出这样的结论:针对钢铁企业高能耗的特性,如果想要得出一份在环境责任履行方面阐述较详尽的责任报告,那么其应当在报告中交代企业在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和中长期的执行规划情况与在上一年度中为落实这些规划所付出的技术、人才与资金支持情况与生产方面的消耗情况。至关重要的一点,企业还应当详细地报告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的处理情况与节能技术的改进状况。

(二)公共关系与社会公益事业状况

对照发现,14份报告亦对公共关系与社会公益事业状况的社会责任承担情况进行了阐述。可以发现,大部分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这一模块更多起到一种补充作用。同时也能发现,业务能力排名越靠前的企业,关于这一块社会责任的内容就越丰富。少数几家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在这一块也进行了划分,例如上海宝钢便将其划分为捐赠总体情况、社区与社会奉献。

我们总结出这样的结论:针对这一责任,企业应当报告社会保险、公积金及其他社会福利支出的数额,报告税金的缴纳情况,报告其参加关于科教文卫、社区建设、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报告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充分照顾社会利益,所做出的社会贡献是否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三)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状况

一个企业需要盈利,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本质上的目的是想要让公众对其盈利能力保持信心。纵观14份国有大型钢铁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其中大篇幅的内容都是在介绍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保护状况,我们可以将这一模块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核心内容,我们将其分成三类进行说明:

1、对供应商及客户的权益保护

企业应当报告其对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的遵守情况,报告年度产品质量控制的相关情况与标准化生产的执行情况,报告产品研发管理体系与专利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状况,报告企业在完善销售渠道、管理体系所付出的努力,报告为提升客户满意程度所执行的策略,报告企业是否科学有效防治腐败、加强权力监管并将效能监察融入生产经营管理中去。

2、对股东的权益保护

企业应当报告其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层的议事规则及对股东权益的维护情况,报告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与重大的投资和筹资活动的决策的程序,报告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分配方案,报告企业有无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3、对员工的权益保护

企业应当报告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报告是否有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员工保险体系和完善包括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等用人制度,报告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及其处置情况,报告每年度对职工进行培训的时长、帮扶困难员工的举措与改善职工工作环境的措施落实情况。公司制的企业还应报告是否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起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任制度,确保职工在公司治理中享有充分的权利。

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质量评估指标研究及针对性建议——针对性地写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一)主流质量评估体系指标体系概述

由此初步分析得知,完整性、可读性、可比性、可信性、平衡性、参与性这六个质量指标被绝大多数专业评估标准或指南认为非常重要。有两家专业评估机构或指南认为时效性非常重要,有一家认为创新性质量指标非常重要。

究其原因:一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被期望能够做到务实,上述被主要认可的六个指标,相互之间或许存在交叉和覆盖,但都代表着一种务实的内容,便于数据的呈现与受众的理解。二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一个事情发生后总结归纳的报告,其对时效性的要求并没有像新闻一般特别的强烈,往往作为年度的总结呈现,所以相当一部分的专业机构或指南并没有特别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时效性。三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作为一份严谨的文件,虽然有一部分创新的需求,但总体而言应该是一份趋向于统一标准的报告,所以创新性没能够成为专业评估机构与指南的特别关注对象。

(二)根据质量评估指标对报告撰写提出的针对性建议

①完整性

在撰写报告的时候,企业应该注意报告的格式和结构的规范,注意信息的覆盖范围与时期内主要的可持续发展绩效与对利益相关方关注的信息的披露。完整性体现了企业在制作这份报告时候的诚意,很大程度决定了这份报告质量的好坏。

②可读性

在报告撰写时,要尽可能地避免使用表达含糊易导致歧义的、读者难理解的复杂句式,避免使用过多的专业性术语。可以通过统计图表、图片、图形等直观的表达形式,用美工和排版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可读性。

③可比性

在撰写报告时,注重报告的可比性,使利益相关方能对企业的总体状况有全面的了解。通过年度的绩效对比和跨行业对比,使阅读者能直观地认识到企业的发展状况。

④可信性

在撰写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过程中,所披露的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绩效信息应该注意配有相应的采集搜集流程。注意报告表述的客观性,可以给出利益相关方给予的评价、CSR专家的评价,提供第三方审验和信息来源。

⑤平衡性

在撰写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时,应提供均衡反映优劣两个方面的绩效信息,让各方对其整体绩效作出合理评估。对负面信息、企业风险信息都应当做到一定程度上的披露。

⑥参与性

在撰写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时,企业首先应确定利益相关方的范围,在披露可持续发展的绩效信息时,应该给予利益相关方关于其期望了解信息的及时反馈,通过明确的承诺和行动计划回应利益相关方的关注。

三、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现状及对当下鉴证体系完善的政策性建议

(一)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现状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第三方鉴证类似于财务报告审计,其目的是增强信息使用者对验证对象的信任程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第三方鉴证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正式鉴证,这类鉴证服务的提供者是独立的专业鉴证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企业等),并且应发布正式的鉴证声明;第二类是第三方意见,出具意见的主体是非专业的独立第三方,这类鉴证服务的提供者包括影响力较强的利益相关群体或专家,他们并不对报告发表正式声明,只需提出与管理和绩效相关的意见建议。

与鉴证机构的国际化背景和鉴证标准的国际化趋势不同,我国的社会责任报告鉴证标准更多呈现的是本土化的特征。从鉴证的提供者、鉴证的标准、工作程序以及发表的意见和报告来看,我国现有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都还无法达到提高社会责任报告可信度和增强社会责任报告可用性的目标。

(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体系的不足之处

根据前述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质量评估标准的分析和我国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验证情况的描述性统计可知,中国现阶段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体系存在诸多问题,概括来说有一下几点:

①通用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质量评估标准缺位。

迄今为止,我国仅有中纺协针对纺织服装行业出台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准则。尽管中纺协先行一步做出了良好的带头作用,但其出台的报告编写纲要和验证准则具有明显的行业属性,缺乏通用性。

②认证机构对该业务的重视不足

根据搜集的资料和前文分析,我国目前几乎没有本土认证组织和会计师事务涉足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相关的领域,它们尚未意识到这一充满机遇和挑战、同时也蕴含巨大潜力的新领域,鉴证制度在国内尚属刚起步的新生事物。

③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缺乏

虽然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数量有了长足的增长,但罕有企业主动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进行鉴证。很多企业将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当作一种应付性的任务,所以也就不愿意去花钱鉴证,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仍然不足。

(三)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体系完善的政策性建议

针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体系的现状与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提出科学合理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标准。重点支持关于责任报告鉴证标准的研究,借鉴国外先进的标准制定方法,支持各行业与权威机构出台统一的鉴证标准。

第二,提升社会大众对鉴证制度的重视程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推动我国的认证机构拓展业务,支持该项业务的稳固发展。

第三,不断深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使企业自觉对各利益相关者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主动披露社会责任相关信息,接受外部独立验证以增强各利益相关者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的信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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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杨海燕.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验证现状研究[J].研究,2015(6):10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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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解江凌,刘延平,赵杨.企业社会责任质量评估体系研究——基于国内外主流评估体系[J].专题研究,2014(7)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范文第3篇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

第四条 住所: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情况 设立(截止变更登记申请日)时实际缴付 分期缴付

出资数额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合计

其中货币出资

(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一人有限公司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九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

定期会议按(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注: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人,由 产生。董事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由 产生。(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第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八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 人,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第二十条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每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执行董事或经理),任期 年,由 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七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注:以上内容亦可由股东另行确定股权转让的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范文第4篇

“四个意识”:

2016年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首次公开提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的提出,标志着中国政治、中国治理进入一个新阶段,党中央以及总书记,将以更大的权威与担当,带给中国民众更多获得感。

政治意识,主要是指政治思想、政治观点,以及对于政治现象的态度和评价。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决胜全面小康、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迫切需要党员干部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保持敏锐的政治观察力和鉴别力,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始终坚守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的旗帜、奋进的旗帜、胜利的旗帜。我们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习近平

大局意识,主要指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大局上想问题、看问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

——习近平

核心意识,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总书记的威信。

1 十九大学习内容:四个意识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们战胜各种风险挑战、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

——习近平

看齐意识,就是要经常主动全面地向党中央看齐、向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看齐,向党中央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项决策部署看齐,确保党和国家的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担当精神。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党员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

——习近平

“四个意识”的重要性

“四个意识”是凝聚发展动力的重要思想保证

“四个意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强化政治意识,要求我们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大局意识,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时刻不要忘记整体利益;强化核心意识,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抓住重点问题,时刻不要忘记党和人民的需求;强化看齐意识,要求我们在实践中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正确方向。

“四个意识”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谋事创业提供了重要遵循。

2 十九大学习内容:四个意识

党员干部政治上的明白,对党的绝对忠诚,最根本的就是坚持这一方向,自觉把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具体任务结合起来,与岗位工作结合起来,忠贞不渝地为社会主义事业奋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十九大首次把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调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最重要的是推动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服从核心、紧跟核心,坚定自觉地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在具体行动中、体现在实际成效上。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历史表明,什么时候全党讲政治、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健康,我们党就风清气正、团结统一,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蓬勃发展;反之,就弊病丛生、人心涣散、丧失战斗力,各种错误思想得不到及时纠正,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

进入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踏上新征程,我们更要深刻认识到,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四个意识”不是抽象、空洞的口号,而是重大的政治原则。讲政治从来都是具体的、实在的、严肃的,必须把“四个意识”植入脑海、融入日常,落实到岗位上、行动上。要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决不允许表里不

一、阳奉阴违,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上有政策、

3 十九大学习内容:四个意识

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

沧海横流显砥柱,万山磅礴看主峰。新征程上任务越繁重,风险考验越严峻,政治的弦越要绷得紧一些、再紧一些。善于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善于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工作,是应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必然要求,是攻坚克难、突破藩篱的有力武器,是肩负起新时代历史使命的重要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就能凝聚各级领导干部的智慧,凝聚全党8900多万党员的智慧,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范文第5篇

审计工作的实施目的在于改正违法违纪现象, 让资产管理以及各部门中所包含的经济问题浮出水面, 让对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所背负的责任进行合理分配, 加强对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管理, 将“违法必究”的管理理念深入各领部门, 促进部门内部工作积极性以保障国家经济财产安全, 推动部门的科学发展。

2 审计内容

(1) 将国家所颁布的法规、文案等决策文件应当认真贯彻落实, 各领导部门应当认真执行本职工作, 推动部门内部发展, 将上级领导部门下发的目标保质保量完成。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任职阶段所做出的阶段目标、计划制定等一系列工作, 需要对相关单位以及相关行业进行核实, 分析其中重要经济指标, 判断党政部门领导干部制定计划是否按时完成, 从而评价党政部门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了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所承担的职能。

(2) 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从多方面认真考察重大经济决策, 例如:决策的合法性、决策的可靠性、决策的可实施性等, 将党政部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做出的一系列重大经济决策整理数据, 对相关决策方案以及对应项目的进度开展调查, 进一步确认党政部门领导干部是否承担自身职能, 而且需加强乱纪问题调查:其中包括:该决策是否存在贪污受贿、职能滥用、缺乏相关单位批准等一系列违法乱纪问题。

(3) 财政收支包括预算、实际支出、实际收益等方面, 对于每一阶段的经济动向进行合法性调查, 严禁经济资源铺张浪费现象。以下方面需重点调查: (1) 决策是否科学合理; (2) 经济利益所得情况是否真实, 有无领导中途拦截经济财产、贪污受贿; (3) 此决策是否给予部门、社会、群众带来直接效益; (4) 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等要求; (5) 补贴等经济费用是否落实; (6) 有无部门领导利用职权对外贷款担保、诉讼等。

(4) 固定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固定资产需要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流程, 以下方面需重点调查: (1) 流程是否正确; (2) 经济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 设备采购是否经过招标、投标以及政府批准流程; (4) 有无建立资流动记录、此纪录是否真实有效; (5) 设备报损等后续处理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实行; (6) 有无采购无实用性设备, 造成铺张浪费等问题。

(5) 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情况。主要关注重要项目建设手续是否符合有关基建程序和法律法规, 资金管理是否严格规范, 项目实际进度是否符合预期工程进度, 项目建设完成后是否办理了竣工决算, 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

(6) 有关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建立严格的重要经济管理制度, 对其进行评判, 财务流向需严格遵循管理制度, 阶段性评价制度合理性、科学性, 同步当下经济发展情况, 及时做出改变, 发现缺陷立即改正。

(7) 领导部门的设立以及部门内部编制情况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部分设立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 编制是否合理, 编制数量是否超出承受范围, 有无出现“吃空饷”现象, 领导干部是否分配合理, 是否遵守机构编制纪律规定, 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机构, 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违纪违规问题;是否按上级巡视组等提出的要求清理超编人员、机构。

(8) 对下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上级部门需严格执行监督作用, 严格监控下属单位对经济管理的合理性, 定时检查下属部分资金流动情况, 检查主管部门是否存在贪污受贿, 公款私用甚至占用下属单位名额等违法乱纪现象。

(9) 监督第一责任人是否将所承担职能认真执行, 第一责任人是否认真遵守法纪法规, 有无占用公共资源, 有无利用职权之便为他人谋取经济利益, 除部门支出费用外是否将个人开销纳入报销名单, 所乘坐交通工具是否超出国家管理规定, 交通工具是否存在铺张浪费现象, 在住房上是否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谋取, 住房是否涉及公款, 工程项目中是否存在铺张浪费现象。

(10) 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当审计机关对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人员做出责任处理后, 当事部门以及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处罚, 是否未经审计机关批准私自更改整改方案, 是否与审计机关存在违法乱纪的利益纠葛。

3 审计方法

(1) 将部门会议中多项文件中提出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所涉及的经济活动, 严格对相关经济活动进行监测, 审计活动中经济流动是否合理合法。

(2) 将审计工作与监督工作相结合, 对经济活动全面调查并进行审计。

(3) 重点把控经济活动中的薄弱环节, 对其中容易出现的经济问题作为审计突破口, 抓住因重大决策失误导致效益低下和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线索, 深入调查。

(4) 合理把控职责范围划分, 将重大经济决策纳入重点考虑范围, 将其作为审计核心, 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责任划分, 细化到各部门各领导人员, 将违法乱纪现象彻底消除。

4 结语

将政府部门领导干部违法乱纪行为彻底清除, 将政党“依法治国”“违法必究”思想深入群众心中, 构建政党美好形象, 同时保障国家经济财产安全。我们必须对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保证国家资金合理利用。

摘要:在国家经济发展壮大的同时, 对经济体系管理要更加重视, 在不同的经济事故发生时, 需要针对不同的领导部门以及各个领导干部做出相应责任审计工作。本文主要阐述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目标、内容和方法, 希望对未来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体系的完善有所贡献。

关键词:审计目标,审计内容,领导干部

参考文献

[1] 李勋.我国经济责任审计发展历程研究[J].鸡西大学学报, 2012 (2) .

[2] 谢桦.经济责任审计相关问题的探讨[J].商业会计, 2011 (1) .

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范文第6篇

二、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对全矿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进行监督检查。

三、根据矿实际情况制定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按期完成,组织和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不间断进行现场安全监管,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协助队组解决安全方面的问题;

监督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的现场贯彻落实。

五、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随时制止各种不安全行为,查处“三违”和安全隐患,对说服劝阻无效者,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六、负责组织各种安全大检查及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七、监督检查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及安全工程的进展情况。

八、负责组织参加矿安全检查,牵头召开矿长安全办公例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做到有记录、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安全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狠抓现场管理。

九、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的管理工作。

十、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落实情况。

十一、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分析。

十二、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实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十三、参加雨季“三防”、冬季“三防”的检查工作。

安监处第一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安全矿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并组织安排安监处的各项工作,对安监处的日常工作全面负责。

二、负责传达、贯彻执行并监督矿井各单位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

三、组织编制并监督落实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建立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对各单位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协助矿长、安全矿长召开各类安全会议,负责会议资料的收集、整理、准备工作,并对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

五、组织修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并对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

六、督促相关部门对作业区域悬挂职业危害标示牌,监督检查职工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七、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并对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跟踪落实,确保按计划足额使用。

八、督促相关部门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及各种安全培训、发证工作,并做好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积极参与矿组织的各类安全文化活动。

九、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与统计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重大事故的调查,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安监部门。

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以及“小分队活动”,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整改,监督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

十二、监督落实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以及营业执照的延期办理工作。

十三、做好每日班评估的审核工作,对评估出的B级、C级工作面进行通报,并按班评估规定采取相应的整顿措施。

十四、抓好安监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使安监处人员能够坚持原则、掌握标准、秉公执法、认真负责的正确行驶监督检查权,对不称职的安监人员及时清退。

十五、监督临时作业点、重点区域、重点工程是否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措施施工。

十六、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统计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的安全动态。

十七、严格干部安全绩效及各类考核,保证公正公平。

十八、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完成好矿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安监处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本部门安全思想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的纲领性文件。

三、负责传达、贯彻执行并监督矿井各单位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

四、协助第一副处长抓好安全监管工作,抓好安全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汇总存档等各项工作。

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纠正。

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七、协助安监处第一副处长加强安监处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安监管理运行机制,开展安监业务竞赛,促进安监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八、负责组织好安监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安检工作水平。

九、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完成好矿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安监处副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安监处第一副处长,做好安监处的各项业务工作。

二、参与安全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整改,监督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工作。

三、负责传达、贯彻执行并监督矿井各单位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

四、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保证安全监察质量,做好优秀跟班安全员的评选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设施、设备、装置和仪器的使用情况及设备维修质量和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六、监督、审查各类“三违”台帐所登记“三违”隐患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对“三违”处罚的公正性。

七、负责“五人小组”安全监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上台帐工作。

八、协助处领导组织处务会议、事故隐患治理专题会议、安全检查工作,按时参加各种工作例会,并向有关领导提出整改意见和报告。

九、主持事故调查分析和制定预防措施,对各类“三违”、隐患及事故的责任者按有关规定把关定向,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十、督促各井下队组抓好“双卡双述”现场运用工作。

十一、负责地面安全检查,定期对各要害场所进行巡查,及时掌握地面安全生产动态,对地面重大安全隐患掌握并及时向上级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完成好矿交办的其它各项任。

安监处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安监处第一副处长的领导下,做好群众思想建设和稳定工作。

二、参与安全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整改,监督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工作。

三、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决议精神,监督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结合井下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职工群众的安全宣传工作。

四、积极开展安全劳动竞赛,开展多形式的学练比竞赛活动,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素质。

五、关心职工安全健康,督促整改影响职工安全健康的问题。收集安全合理化建议,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搞好安康怀竞赛活动。

六、深入井下达到规定要求,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七、严格劳动纪律,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八、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完成好矿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安监处综合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安监处第一副处长的领导下,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业务工作负责。

二、参与安全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整改,监督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工作。

三、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井下,了解掌握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收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类资料和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

五、负责检查、审核各类考核,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传,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准确。

六、负责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总结、汇报等文字材料,审查各种统计报表。

七、协助处领导筹备召开处务会议、安全例会及其它有关会议,并做好记录。

九、负责上级和矿下达文件的批阅,并对文件、报表及其它文字资料的传阅、保管、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助配合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综合治理的日常基础工作。

十、及时督促对检查出隐患的闭合整改,并做好登记记录。

十一、协助处领导迎接好上级的各项检查,搞好会议接待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十二、认真学习安全技术和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十三、协助和配合安监处其它工作,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各种安全大检查活动。

十四、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完成好矿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安监处监察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安监处第一副处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

二、参与安全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整改,监督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工作。

三、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安监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强化作风建设,保证安全监察质量;

加强对安全员的技术培训。

五、开好安全员每班班前会,负责安排重点工程,采煤工作面初采、末回、开拓、掘进、贯通等施工作业期间的安全人员盯岗工作。下达安全员查“三违”、查隐患指标,保证跟班检查不留空档。加强对安全员的监督检查,保证盯在重点环节,保证现场交接班,杜绝安全员弄虚作假。

六、及时掌握采掘工作面生产动态,客观公正评估,严格把关,达到可控管理。对生产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掌握并向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七、协助处领导组织安全工作会议,按时参加各种工作例会,并向有关领导提出改进意见和报告。

八、协助处领导抓好各队组“双卡双述”的现场运用。

九、协助和配合处领导抓好安全综合治理,迎接好各类安全检查。

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安全小分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小分队活动,对各作业场所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查处“三违”现象和事故隐患。

二、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安监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参与安全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整改,监督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工作。

四、认真组织开好班前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加强对分管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素质。下达队员查“三违”指标,下达活动计划,充分发挥灵活机动的特点,及时查处机电运输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检查不留空档。

六、督促和落实隐患问题的整改,及时掌握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并随时向上级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七、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预防措施的制定。

八、协助和配合处领导抓好安全综合治理,迎接好各类安全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任务。

九、协助处领导组织安全工作会议,按时参加各种工作例会,并向有关领导提出改进意见和报告。

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井管站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安监处副处长领导下,负责井口安全管理全面工作,经常对井口站工作人员、群众监督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业务指导。

二、认真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三、负责各类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重大隐患的处理情况。

四、分管好井口值班室和井口接待站各项工作。

五、安排好安全调度值班、汇报、记录工作,加强教育,提高其素质。

六、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安处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分管科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安监处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传达、贯彻执行并监督矿井各单位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

三、做好矿井每月事故隐患排查资料的收集、建账、汇总、上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的编制各类材料、填报各类报表、统计各类台账,保证各项基础工作正常进行。

四、参与安全检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停产整改,监督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和反“三违”工作。

五、参与编制矿井 “应急救援预案”和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六、做好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跟班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安全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技术标准、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文件,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二、认真检查井下各个生产环节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有权制止任何人员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井下工人违章作业时要及时纠正。

三、熟悉掌握各作业地点顶板岩性,通风、瓦斯、水患及机电设备等情况。

四、现场认真监督检查探放水措施和记录填写情况。

五、对作业现场的工业卫生认真检查,保持作业地点文明生产。

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标准进行监管。

七、认真做好采、掘、开工作面动态安全质量评估,真实反映情况。

八、按时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安全知识,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九、实行“一班三汇报”,班中汇报隐患问题要准确、认真、与实际相符,发现重大隐患问题、工伤事故,必须随时汇报。

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本班遗留问题要交清接明。

十一、发生事故后,协助现场人员进行抢救,并及时汇报,做好现场保护和现场勘察,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如实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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