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类型论文范文

2024-03-19

电视节目类型论文范文第1篇

地方广播《整点新闻》节目架构和特色, 目前全国各地不尽相同, 各有各的考虑, 各有各的运作模式。但是, 对《整点新闻》运作得早一点的地方广播来说, 所积累的成功经验就相对成熟, 而对《整点新闻》运作得晚的地方广播来说, 有些还在摸索试验阶段, 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和时间进行探索。所以说, 对地方广播《整点新闻》节目架构和特色进行研究, 对于后来者很有镜鉴意义。

本文结合大庆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广播 (新闻广播) 对《整点新闻》的不懈探索创新实践, 提出地方广播《整点新闻》的类型化架构和鲜明特色的理论观点。

地方广播在白天12小时, 甚至是全天24小时设立《整点新闻》, 在各档节目架构上如何布局, 实在是值得研究的问题。这里有混合化布局、三段式布局、专业化布局和类型化布局等多种布局设计方法, 但是, 究竟哪一种设计方法更科学、更合理、更适合地方广播新闻特点, 需要考究。

混合化布局, 是指地方广播对每档《整点新闻》节目定位没有统一设计, 编辑随意化编排, 看到哪些可以上的新闻, 就上哪些;三段式布局, 是指地方广播对每档《整点新闻》节目, 采用本市、国内、国际内容编排法, 周而复始地固化式打包编辑;专业化布局, 是指地方广播按照社会专业化分工, 比如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体育的、科技的、军事的、外交的、交通的等等, 明晰的组装进每档《整点新闻》节目里;而类型化布局, 则是每档《整点新闻》各有分工、各有特色、各有品位, 相得益彰, 色彩分明, 极具个性。

这些年来, 大庆人民广播电台综合广播 (新闻广播) 经历了曲曲折折, 几次改版, 都采用过上述四种《整点新闻》节目架构布局设计, 目前正在运转的是类型化节目架构布局设计。调研结果显示, 类型化《整点新闻》, 是编采人员能够接受、听众表示喜欢、专家表示认可的比较新颖、带有鲜明特色的节目架构。

《整点新闻》节目类型化架构布局设计, 之所以收获预期社会效果, 是因为它能够承载地方新闻广播的各种功能, 能够满足听众对热点新闻和各种信息的需求, 也有利于打造品牌节目, 打造大咖主持人, 提升频道核心影响力。

地方广播衍生出综合广播、新闻广播、交通广播、都市广播等等系列专业广播之后, 社会化、专业化分工更加明细, 除综合广播、新闻广播之外, 其它系列专业广播都承担单一性服务功能。唯有综合广播、新闻广播的服务功能不是单一的, 而是综合的。不但要传达地方党委的声音, 也要传递百姓的心声, 还要发布中央大政方针和国内国际新闻咨询。这样繁杂的新闻宣传重任, 唯有设计出一套科学合理的节目布局, 使新闻综合服务功能落地生根, 次第开花。而《整点新闻》节目类型化架构布局设计, 则恰恰契合了地方广播多种新闻服务功能的属性和特点。一个新闻大花园里开放出的朵朵鲜花, 色彩斑斓, 五颜六色。

大庆人民广播电台定位的以新闻为主的综合广播, 自2014年重新洗牌、重新布局的类型化节目架构, 打出新闻和特色两张牌。各档节目同样是新闻, 却彰显不同的特色。拿全天几档节目为例, 便可窥见一斑。

比如说早6点的《大庆新闻》, 节目定位是:“聚焦时政, 关注民生”。它是以时政要闻、经济要闻、民生要闻为主的节目。服务对象是市委市政府, 时长只有15分钟。

早7点的《大庆早上好》是专题类新闻综合板块, 服务于社会大众群体。节目所设本市、国内、国际三大最新新闻咨询板块, 时长一个小时。它的特点是有深度、大容量、有观点的新闻大餐。说有深度, 是说在本市新闻板块, 它可以把一个新闻话题放大了来做, 凸显厚度、宽度和深度, 说大容量, 是说信息最大流量达到25条;说有观点, 是说在有话可说的新闻背后发表几句微言论。

《整点新闻》节目类型化架构布局设计, 有承载新闻消息、有承载新闻特稿类的节目形式, 也有新闻故事和新闻热点的节目。内容为王, 是办好新闻不能改变的铁律。广播节目的内容好, 可以打造品牌节目, 打造品牌主持人。

电视节目类型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议题式教学作为思想政治学科新提出的一种教学方式,是新课程改革的重要体现。议题式教学以议题为引领,鼓励学生积极、主动构建新知识,培养学生参与能力,具有生动性和开放性,因而适合课堂教学;议题式教学最突出特点是“议中学”,用议题式教学对学科知识进行复习,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代入感强、复习面广,同样能适应复习课教学;议题式教学议题选择范围广、涉及知识点丰富,因而它一样能适应专题教学;议题式教学可以让学生带着议题走出教室到社会实践中去,让议题引领活动,更富有教学效果,因而,它自然适应实践教学。

关键词:议题式教学;适应类型;教学方式

2017年版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提出围绕议题,设计活动型学科课程教学,将议题式教学作为构建活动型学科课程的重要抓手。议题式教学是伴随着活动型学科课程而出现的一种新的教学方式,这种新的教学方式的提出必然会成为广大政治课教师改革课堂教学的必由之路。自从新课标提出议题式教学后,高中思想政治课教师就开始围绕议题式教学进行探索。议题式教学的产生是对于问题式教学、主题式教学、议题中心教学的继承与发展,是一种鼓励学生主动建构知识的教学方法。议题式教学到底适合什么样的教学?本文从课堂和课外进行探讨,主要探讨课堂教学中的新课教学、专题式教学、复习课教学,以及课外的实践教学。

一、议题式课堂新课教学

教师在课堂上运用一定的教学方法将知识传授给学生称为课堂教学,这种教学具有地点的局限,但又是知识传授最重要的方式。议题式课堂教学是指以议题教学为主要教学方法的一种课堂教学,最突出的特点是“议中学”。传统的课堂新课教学一般以话题、主题为引领,这样的课堂教师是主角,学生是在被动接受教师所传授的知识,课堂上缺少老师与学生或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而议题式教学以议题为引领,鼓励学生积极、主动构建新知识,主要采用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参与能力。与传统的新课教学相比议题式教学的课堂更具有生动性、开放性,议题式教学师生互动以及学生互动频繁,这是对传统教学方式的转变与创新。

课堂是学习知识主要阵地,议题式课堂新课教学兼具议题式教学和新课教学两大特性。在进行课堂教学时,教师需要充分考虑两者的最佳结合点,那么2017年版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和核心素养成为思政课教师必须要考虑的内容。教学目标、教学要素、教学设计是议题式课堂新课教学的重要环节,是议题式教学从理论走向实践的必经之路。

2004年的课程标准强调的是三维目标,比较注重对学生价值观的培养。而在最新的课程标准中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以及课程改革的需要,寻找到三维目标与核心素养之间的切合点,将二者有机融合在一起,那么议题式教学的目标就是三维目标与核心素养的整合。完成教学目标要设计一系列的教学环节,一般遵循“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教学设计。“是什么”主要是对于课堂内容的描述。在“为什么中国共产党执政是历史与人民的选择”议题教学中,是什么主要体现在教师或学生在课堂上对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奋斗过程的描述。这个过程让学生自己去搜集资料,之后对于自己所搜集的资料进行讨论,在讨论的同时悄无声息地将课本上的知识点融入其中,这样的学习氛围既轻松又掌握了知识,这样的学习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什么”的环节主要是用于探究、解释,运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原因。在“为什么中国共产党执政是历史与人民的选择”议题教学中对“历史和人民为什么选择中国共产党”进行解释,让学生之间产生争论与思想火花,运用学科知识与理性思维进行解释。“怎么做”是基于前面的“是什么”“为什么”所做出的合理可行的方案。在“为什么中国共产党执政是历史与人民的选择”议题教学中,可以充分发掘当地的教育资源,比如让学生讲讲自己身边的党员的故事,或者带领学生参观具有学习价值的博物馆等;可以开展关于革命先烈的访谈,让学生亲身体会各种质疑后去搜集证据,证明中国共产党执政是我们的必然选择,在教学的过程中使学科核心素养悄悄生长。

议题式课堂新课教学要以课程标准为准绳,做好学情分析、明确教学目标,准确把握教学重难点、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设计教学过程是上课之前必须要做好的工作。在这些课前工作都准备好之后进行课堂教学,课堂教学结束之后要对效果及时作出评估,总之课后反思在教学中不可或缺。课后反思既是对整节课的总结,又可对下次课程的顺利开展提供指导性意见。

二、议题式复习课教学

遗忘是我们生活与学习中常见的事情,早在很久之前就有很多学者进行了研究。艾宾浩斯经过研究提出的“艾宾浩斯遗忘曲线”揭示了人类遗忘的规律,在学习过新知识后及时地进行复习才能牢固掌握,只有经过反复记忆才会在脑海中形成永久的记忆。复习课就是对之前所学过的知识进行回忆与再现。对于中学生来说遗忘更是常见的事情,由于学生要面对高考,所以教师要安排学生对学过的知识进行系统复习,这有助于学生巩固旧知识、发现新知识、提升综合思维能力。议题式教学最突出的特点是“议中学”,那么议題式复习课教学就是“议中再学”。目前对于议题式教学的研究还不够成熟,议题式教学方法也没有普及,实施存在于少数地方的实验地区或者是实验课或公开课之中,我们要做的就是要让议题式教学方法走入寻常百姓家,成为思政课教学的常用方法。下面以“如何理解依法执政”议题为例对复习课教学进行分析。

复习议题“如何理解依法执政”,提出议题之后,下一步就是对学情进行分析。这节课的学习主体是高二或高三的学生,他们具有一定的知识积累,对于依法执政也有了一定的了解,相对于高一的学生知识量较丰富。通过之前的学习,学生已经知道党的性质、宗旨。新课的学习,每个同学对于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不同,复习是必要的一环。学情分析结束,紧接着是对教材进行分析。新的课程标准已经发布,与之相对应的教材也开始在一些省市实验,在2022年之前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普及。目前我们可以依据最新课程标准进行课程教学,并及时补充课本上没有的内容。作为一名思想政治课教师我们不仅要钻研教材,更要了解学生才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教材虽然是死的,但是学生是活的,而且我们的课程有时效性,作为思政课教师的我们要关注时政,及时补充教学素材。

议题、情境、活动、任务是议题式教学的四大要素,在课堂上教学过程一般分为“议题描述—议题论证—议题决策—议题追问”四个环节。首先在议题描述环节,教师向学生介绍本节课以“如何理解依法执政”为议题进行复习,学生之间进行讨论,然后每组选代表进行回答,之后教师进行总结。第二个环节是对议题进行论证,教师要创设情境,可以模拟政府机关的行政流程,用鱼骨图展示出来,然后学生之间进行讨论与论证。第三个环节是议题决策,假设你是政府的工作人员如何进行依法执政。让各小组的成员讨论后回答,教师评价。最后一个环节可以设置议题追问,在本节课结束以后可以让学生走访所在地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了解他们是如何依法执政的。用议题式教学对学科知识进行复习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议题的知识覆盖面比较广,可以带动学生复习很多知识,教师创设与学生生活相贴近情境代入感比较强,学生更愿意参与其中。模拟政府机关的行政流程,设置不同的角色,可以让学生亲身体验,培养学生的公共参与意识,激发学生的政治参与热情。

三、议题式专题教学

专题教学指的是围绕一个专题进行系统的知识学习,议题式专题教学则是围绕一个专题进行“议中学”,目标是促成学生形成系统的知识体系。每个学科都有自己的学科结构和教学顺序,但专题式教学可以打破常规挣脱束缚,可以对学科知识重新进行梳理。议题的选择范围广,涉及的知识点丰富,因而议题式专题教学更适合高三学生系统复习时使用,使高三学生在进行复习时对高中所有的知识有一个系统的把握。

为了让思政课教师更好地采用议题式教学,思想政治课程标准中为每一个模块都提供了“内容要求”和“教学提示”,在每一个“教学提示”中都有相对应的议题。但议题式专题教学相比于新课教学与复习课教学,议题的来源更加开放,不用拘泥于“教学提示”中所给的议题,可以选择当下的时政热点或者是与学生生活紧密相连的、学生感兴趣的话题作为专题教学的议题。比如“元宵节为什么放假”“节假日高速公路该不该收费”等贴近生活的议题,这些都是学生真实可以感受到的,解答这种议题需要学生从多个方面进行思考,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相比于高一高二的学生,在高三时进行议题式专题教学可以使学生对于知识的思考更加深入,并且可以从多角度进行思考,把零散的知识点整合起来,构建知识之间的相关性,可以加深学习记忆。

无论是议题式新课教学、议题式复习课教学还是议题专题式教学都要先选择“议题—描述议题—议题论证—议题决策—议题追问”。比如在议题式专题教学中以“关于人工智能的辨析与创想”为议题开展本节课教学。首先教师要描述议题,提出“你心目中的人工智能是什么样”,这样的议题可以引发学生的共鸣。之后教师可以让学生寻找课本知识点与人工智能之间有什么联系,用知识点去回答这个问题。随后让学生互相进行议题辩论,以“人工智能的发展是否能够完全取代人类”为辩题展开,教师将学生分组,学生在小组内讨论后组与组之间进行辩论,每个小组都可以陈述己方的观点。辩论结束后进入议题决策环节,教师结合高考命题方向提出如果有企业想投资人工智能行业,在投资之前应该做些什么?学生分组思考回答,最后教师总结。在议题追问环节教师可以继续发问,追问与学生的生活与兴趣相关的问题,但又不脱离教学目标,例如“未来人工智能发展前景如何?你觉得人工智能的发展会给人类带来什么?”所有的环节结束以后课后反思是任何一种课堂教学都需要进行的,这是教师专业素养的体现,也是提高教学能力的方法。

四、课外实践教学

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指出,要构建以培育核心素养为主导的活动型学科课程,使学科内容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通过活动实现“课程内容活动化”“活动内容课程化”。[1]新课程改革要求从学生的生活出发,选取学生身边熟悉的案例、情境进行教学,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通过真实的情境,让学生在活动中思考并培育核心素养,以活动化人,以活动育人,实现理论性和实践性统一。高中生经历了小学和初中,正处于即将成年的时间段,面对升学或就业的压力,他们在心智上发展还不够成熟,缺乏社会实践,寻找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教学方法是思政课教学的迫切需要。

通过设计一系列社會活动方案,将学科知识与活动结合,让活动体现知识、知识中包含活动。议题式课外实践教学中还要包含核心素养,借助实践让学生接触更广泛的社会,丰富社会体验、开展社会访谈、举行听证会、模拟联合国、参加社会志愿者公益活动。在实践中进行反思,不断改善不足,更好地进行课外实践。高中思想政治课程具有综合性、引领性、实践性等特征,它一头连着学科内容,一头连接着社会实践,要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认识世界、认识社会,感悟生活。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提升道德修养。[2]

在教室里学到的知识是有限的,让学生走出课堂步入社会,在实践中获得知识体会人生,这是广阔和无限的知识课堂。比如在“人为什么有不同的价值观”议题中可以联系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医学奖这一话题,或者是在不同的人群中选出一些代表进行讲述,然后可以让学生自己做一份职业规划书;或者学校组织社会实践,让学生体验不同职业去发现他们的人生价值;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设计好议题,带着议题走出教室到校外的社会实践中去,让议题引领活动,让高中思想政治课更富有参与性,使课堂更富有生机。

五、结语

议题式教学关键在于“议中学”,议题式教学是新课程理念的践行,是对以往教学模式和教学方式中优点的继承。议题式教学不仅是“议中学”更是“议中思”“议中做”“议中用”,这样,议题式教学的议题、情境、活动、任务四大要素结合在了一起。议题式教学是课程改革的需要,响应了时代的召唤,同时也是培育学科核心素养的要求。将学科知识与活动结合起来,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境界,这样的学习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我们应当让议题式教学成为一种普遍的教学方式,而不是只出现在公开课之中;应当寻找议题式教学适合的土壤,让议题式教学在尽可能多的学科教学中生根发芽。课堂是议题式教学的主阵地,因而新课教学、复习课教学、专题课教学都可以采用议题式教学,当然,校外实践也可以采用议题式教学的方式。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

[2]顾明远.德育为先,立德树人[J].中国教育报,2013-12-06.

电视节目类型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信息类型;社会责任评价;资本成本

一、引言

“资本成本”被表述为“投资者投入资金要求的预期最低回报和企业筹集资金的成本”。企业资本成本因投资者预期的不同而存在差异,而这种预期是基于企业和市场环境所传递的信息。近年来,在盈利信息基础上,关于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社会责任履行对资本成本的影響研究得以展开。从理论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信息披露可以降低资本成本,然而关于两者关系的探讨却并未取得一致结论。处于不同环境的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同,对于社会福利的影响程度也存在差别,有必要对不同类型企业展开具体性研究。当前我国关于社会责任与资本成本关系探讨中鲜有涉及对创业板的深度检验。一般认为,有效的技术创新发生在具有一定规模、相对成熟和规范化的企业中,这类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也较强。那么,作为“中国新经济主场”的创业板,其自推出以来社会责任表现如何?资本成本是否受到社会责任履行信息的影响?当前第三方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是否有效?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希望本文的研究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和创新创业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二、文献回顾与理论假设

(一)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评价与测度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83条和第87条反映了社会责任履行在监管方、信息披露方、利益相关者之间达成的一致:公司在持续发展、提升经营业绩、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应当在社区福利、救灾助困、公益事业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对这一观点的认同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契约理论(Moser等,2012)。与企业应当承担何种社会责任理论探讨一致的是,实证研究中涉及的责任维度也较稳定,围绕环境、员工、社区、社会、消费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展开。在早期检验中,学者一般选择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中的描述及金额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承担的多寡,并引入专家评分法。但是统一监管的缺失致使企业自愿披露意愿不强,披露的信息数量较少、可靠性较弱。鉴于此,有些学者转而选择面向信息提供方执行问卷调查获取社会责任表现。这种方式存在问卷回收率低、数据有效性不高等问题(Bhimani,2016)。自2006年公司自愿提供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以来,学者采用的内容分析法重心也随之转移。但是报告的信息质量备受质疑,相当数量的报告对负面信息闭口不谈,存在篇幅冗长、词藻华丽却言之无物等问题(宋献中等,2006)。目前学者根据研究目的对社会责任履行测度和评价可归纳如下:一是只考虑企业是否披露相关信息,二是自行构建社会责任履行综合评价标准,三是基于数据库,如国外KLD、国内润灵环球、和讯网等的评价。

(二)社会责任履行信息与资本成本

国内外市场的数据检验均表明:社会责任报告可以向资本市场投资者、分析师传递积极信号,其中的首次披露有助于降低权益资本成本(Dhaliwal等,2011)。这与自愿性信息披露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加投资者对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了解、减少不确定性从而降低资本成本的解释一致。研究还表明,社会责任披露增量信息影响有限,过度披露反而会增加风险和资本成本(Moser等,2012)。这与当前社会责任披露缺乏统一规范、报告整体质量不高有关。在这样的背景下,第三方评价成为资本市场新的治理力量,从两方面体现:一是基于监督、声誉机制以及市场压力角度解释媒体关注对投资者保护和信息质量影响(Joseph等,2011);二是将KLD、润灵环球等评价数据库或排名作为社会责任履行的直接替代。当前鲜有直接探讨外部评价体系对资本成本的影响,而基于一定社会认可度的公开评价相较于媒体关注来说应更为客观和系统。

(三)假设提出

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可通过监管要求下的自行披露以及外部客观评价来实现沟通,从而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资本成本。当前研究大多忽略了不同类别的社会责任信息对资本成本的影响。正如宋献中、龚明晓(2006)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检验认为,信息的性质、形式、质量特征会在利益相关者做出决策时产生影响。故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社会责任履行的正面信息与资本成本负相关。

H2:社会责任履行的负面信息与资本成本正相关。

基于“盈余信息持续性”概念的阐释和验证,社会责任履行信息也可以根据其发生特征及对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分为“持续性”和“偶发性”。后者被归纳为预期不会经常发生、与经营活动关系不大、基本不依赖于管理者或所有者的决策或决定。故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3:相较于偶发性信息,社会责任履行持续性信息对资本成本的调节力度更为明显。

在统一社会责任披露规范缺失下,独立的第三方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评价将作为一种监督机制降低利益相关者的代理成本、提高披露的可信度和实用性,在“全媒体”时代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基于第三方评价释放的信息对资本成本的影响,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4:社会责任履行信息对资本成本的影响受到社会责任外部评价的影响。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收集

本文选择创业板上市公司2010-2017年数据,剔除披露不全的样本,获得1 225份有效数据。财务和市场数据、证券分析师预测来自国泰安和同花顺数据库,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来自于和讯网。使用Excel和Stata软件进行后续的实证研究。

(二)变量选取

1.被解释变量:股权资本成本(RPEG)。基于非正常盈余增长估价模型所估算的资本成本更为稳健,本文采用市盈率增长率比率(PEG)模型估算资本成本。该模型选择证券分析师对公司未来两期的预期每股净收益以及当期期末的股票市价,既反映市场投资者预期,也反映第三方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反馈。

2.解释变量(CS):包括社会责任评价(CSV)与社会责任履行信息(CSR)。

(1)社会责任外部评价(CSV),选自和讯网的社会责任评分(L)和评级(S)。根据样本L的分布,将大于40分(含)的归入履行较好组(I组),小于40分的划入履行不足组(II组)。

(2)社会责任履行信息(CSR),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传递的信息。考虑单独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质量不高且不存在统一披露口径,内容评价法较为主观,因此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基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选择研发强度、人力成本、纳税承担、罚没损失、捐赠支出五项反映公司对于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责任履行,并基于成本效益原则和声誉角度,将研发强度、纳税承担、捐赠支出划为“正面信息”,人力成本和罚没损失划为“负面信息”;根据支出发生持续性,将捐赠支出和罚没损失划为“偶发性信息”,其余归为“持续性信息”。

3.控制变量(Xi)。参考已有的资本成本影响因素研究,选择成立年限、公司规模、风险水平、资本结构、账面市值比、盈利能力作为控制变量。

研究变量解释和选取见表1。

(三)模型构建

通过模型(1)执行控制变量对资本成本影响检验,随后在此基础上加入社会责任履行变量进行模型(2)检验。模型(3)进一步考虑外部评价的影响,模型(4)引入分组变量及考虑分组样本与社会责任履行交叉项影响。

RPEG={nXj} (1)

RPEG={nCSRj,nXj} (2)

RPEG={S,nCSRj,nXj} (3)

RPEG={S,nCSRj, nCSRj×L,nXj} (4)

四、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从下页表2可以看出,创业板公司2010—2017年的资本成本均值为8.6%,标准差显示样本间差异不大。五类支出占收入比重均值从高到底依次为人力成本、纳税承担、研发强度、捐赠支出、罚没损失,其中捐赠支出、人力成本、研发强度的样本差异相对较大。根据四分位点,罚没损失和捐赠支出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偶发性特征。社会责任评分整体较低,仅67份样本可以归入I组。除2011年外,II组的资本成本均高于I组,说明评分高的公司融资成本较低。

(二)相关性分析

执行Pwcorr矩阵检验变量间相关性,结论如下:(1)社会责任评分越高的企业资本成本顯著越低;(2)经营周期中持续发生的研发投入、税费承担得越多,社会责任评分越高、资本成本越低;(3)偶发性正面信息捐赠与社会责任评分显著正相关,与资本成本不显著但方向符合预期;(4)人力成本与社会责任评分、资本成本均为负相关但不显著;(5)罚没支出增加资本成本符合预期,但与社会责任评分不相关;(6)公司规模、资本结构、账面市值比、盈利能力等与资本成本呈显著关系,成立时间、市场风险对资产成本仅有微弱关系;(7)资本结构与评分显著负相关,回报率与社会责任评分显著正相关。

(三)回归分析及稳健性检验

1.资本成本影响因素检验。模型(1)的检验分步展开,见表3。基于影响资本成本因素的检验发现,成立时间、盈利能力与资本成本显著负相关,表明“老而弥坚”和良好的经营成果是公司向市场传递的好信息,从而降低资本成本。公司规模、资本结构、账面与市值比显著正相关,说明规模大、债务占比高、财务状况风险高的创业板公司资本成本更高。风险指标方向与预期相符但关系较弱,在后续检验中不再考虑。第二次检验的R2较第一次略有增加,控制变量均显著相关,方向符合预期。

2.社会责任履行信息对资本成本的影响。从表3模型(2)检验发现,从整体而言,持续性正面信息显著减少资本成本,偶发性负面信息显著增加资本成本,H1和H2成立。代表可持续经营的研发强度、缴纳税款的持续性正面信息可通过提升公司形象、传递“好信息”而显著减少资本成本,而针对违规事项的罚没损失则属于“坏信息”会增加融资成本。从系数上看,相较于偶发性信息,持续性信息对资本成本的调节影响更为明显,H3成立。人力成本增加资本成本,公益捐赠减少资本成本,但均不显著。

3.考虑社会责任外部评价影响。从表3引入外部评价的模型(3)可以得出,社会责任评分越高,资本成本越低。模型(4)引入外部评价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交互项,结果显示:外部评价可以调节履行信息对资本成本产生的影响,H4成立;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传递的信息以及外部评价对I组和II组的资本成本产生的影响具有差异性。

对于II组资本成本来说,交互项系数方向与五项支出系数方向均相反,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外部评价可以调节公司履责信息披露对市场产生的影响。其中,研发强度和捐赠支出的交互项系数方向反映外部评价引发投资者对公司研发支出过多且前景不确定的担忧,而原本增加财务负担的捐赠支出却因获得外部肯定使公司获取声誉而降低成本。人力成本与资本成本显著正相关,交叉项方向表明对公司向劳动者提供工作条件和社会保护责任承担的认可。基于外部评价,持续性正面信息税赋会增加II组融资成本,经认可的偶发性负面信息罚没支出则被认为是对社会产生危害做出补偿的充分披露。

4.稳健性检验。研究选择Stata软件的稳健标准误的方法执行稳健性检验。四组模型检验结果没有发生变化,说明原有结论中的参数方向和显著性是稳健的。

五、结论与讨论

研究表明,我国创业板公司应积极增加研发投入并履行纳税义务,同时通过经由第三方评价认可的捐赠支出、职工福利保障以及补偿损失支出的信息披露来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资本成本。在研究中,对于企业社会履责的测度,没有选择缺少统一披露监管的社会责任报告,而是选择了可以反映经济资源投入的财务报表数据。这不仅能将社会责任履行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联系起来,还可以通过投入的经常性和偶发性特征传递社会责任履行频率信息。部分检验没有取得统计上的验证,表明当前的披露还不足以涵盖全部有助于投资者需求的有效信息。正如国际准则委员会(IASB)和美国准则制定委员会(FASB)于2018年底在牛津大学会计辩论中探讨的话题“准则制定机构是否应该对非财务信息准则的制定负责”,企业信息披露角度和模式亟待改革。此外,当前社会责任履行外部评价还未形成类似于财务报告审计的规模和形式,本文认为未来有几方面值得思考:统一评价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外部评价是纳入类似于审计准则的制定还是以独立规则予以发布;考虑交易板块、企业性质、行业差异对评价产生的影响;社会责任信息主要使用者的确定;基于社会责任履行评价的多元性和评价维度的排序。

【主要参考文献】

[1] Dhaliwal,Dan S.,LI,OliverZhen,Tsang,Albert,et al.Voluntary Nonfinancial Disclosure and the Cost of Equity Capital:The Initiation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ing[J].The Accounting Review,2011,86(1).

[2] 朱乃平,朱丽,孔玉生,等.技术创新投入、社会责任承担对财务绩效的协同影响研究[J].会计研究,2014,(2).

[3] Moser,D.V.and P.R.Martin.A Broader Perspective o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search in Accounting[J].The Accounting Review,2012,87(3).

[4] Alnoor Bhimani,Hanna Silvola,Prabhu Sivabalan.Voluntary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ing: A Study of Early and Late Reporter Motivations and Outcomes[J].Journal of Management Accounting Research,2016,28(2).

[5] 宋獻中,龚明晓.公司会计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的价值研究——基于内容的专家问卷分析[J].管理世界,2006,(12).

[6] Joseph E.Engelberg Christopher A.Parsons.The Causal Impact of Media in Financial Markets[J].The Journal of Finance,2011,66(1).

电视节目类型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构建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问卷的理论框架,编制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初测问卷,并对270名大学生进行初测,最终确定包含网络信息行为能力、网络信息关注度、网络信息行为道德和网络信息行为动机等4个维度,共计16个条目的正式问卷。使用正式问卷对880名大学生进行正式施测,来分析问卷的信度、效度。结果显示,自编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问卷的信度、效度等测量学指标均达到相关标准,可以作为测量和评估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的有效工具。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问卷;编制

一、问题的提出

信息行为是指一切与信息来源及传播渠道相关的个体行为总和,包括主动或被动的信息搜索以及信息使用。受到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以及“互联网+”时代极速到来的影响,各类数据信息经由因特网而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行各业,使得我们每个人都毫不例外地成为信息的贡献者、分享者和受益者,任何的人和物也都毫不例外地变成了信息的参与者。[1]伴随着互联网出生、长大的新一代大学生能否有效掌握和运用各类数字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信息发现与利用能力将成为其成长的关键。那么,当代大学生具有怎样的信息行为方式?其特点怎样?该如何引导他们认识和利用各种信息资源,从而有效地增强他们的信息意识?高校该如何在现有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信息服务?这就成了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问题。

目前,大学生的网络信息行为的确受到很多学者的重视,他们从不同的视角对大学生的网络信息行为进行了相关研究。刘慧[2]、叶凤云[3]、王明[4]等分别从大学生的移动搜索行为、网络信息检索能力、网络信息获取能力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的现状调查,揭示了其发展特点及相关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杨琳[5]、周艳玫[1]等主要从信息需求、信息获取和信息利用行为等三个方面对大学生的网络信息行为进行了问卷调查。李容[6]则是从信息意识、信息行为和信息道德等三个维度对大学生的信息行为特征进行了分析。由于视角不同,问卷的维度和内容也各不相同,其研究结果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所编问卷的普适性很低。现有信息行为问卷缺乏心理测量学中的信效度检验,导致对信息行为的解释仅停留在表面,对现象的本质无法进行深入的剖析。因此,有必要编制一份符合心理测量学要求,有较高稳定性(信度)和有效性(效度)的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问卷,以便于全面分析和把握大学生的网络信息行为特点。

二、问卷编制的过程

(一)初测问卷的形成

对网络信息行为维度的划分,相关学者根据实际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赵云龙[7]将手机用户的网络信息行为划分为信息获取、交流沟通、网络娱乐和商贸交易等四个方面。周艳玫[1]则将信息行为划分为信息素质概念的了解、信息关注度、信息获取方式、资源类型及查找方式等五个方面。概括起来,网络信息行为均包括了信息获取方式和关注类型,代表了个体获取信息的方式及影响因素,大学生对信息的态度、了解度及关注程度,构成了个体信息行为的主体内容。

信息行为动机理应作为测量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的一个维度。此外,考虑到大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及网络环境的复杂性,研究者增加了有关于大学生对于信息伦理认识的内容,包括接触不良信息的情况及对网络犯罪的态度,即信息行为道德维度,以便更完整地测量大学生的信息行为。

通过对信息行为的文献分析、结合相关专家学者的观点,在信息行为测量的理论构建中,研究者认为应从网络信息行为能力、网络信息关注度、网络信息行为道德和网络信息行为动机等四个方面对大学生进行网络信息行为的测量。

初测问卷按照各维度的定义分别进行相应条目的收集和编写,每个维度各编写了15个条目。编写完成后请相关专家评估和修改,同时为了减少歧义、表述不清等问题,我们将初测问卷分别发放给30名大学生试填。根据相关专家的建议,结合大学生试填的反馈意见,删除了10个条目。为了确保每个维度的条目数量一致,最终确定初测问卷各维度均为12个条目。最后,编成了涵盖4个维度,共计48个子条目的初测问卷。问卷各条目都是单选题,利用Likert式五点计分法计分,从“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分别计为“1”,“2”,“3”,“4”,“5”分。初测问卷中的第14,16,25,37,47等5个条目为反向计分,其余均为正向计分。

(二)研究被试

被试:在江西某高校发放300份问卷,收回270份有效问卷,初测问卷的回收率达到90%。被试中,男生109名,女生161名;大一91名,大二86名,大三61名,大四32名。利用项目分析以及探索性因素分析等方法对问卷进行项目筛选,生成正式问卷。

正式问卷被试:通过发布网络问卷和纸质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880份,问卷的回收率达到88%。被试中,男生410名,女生470名;大一319名,大二278名,大三173名,大四110名。

从正式施测的被试中选取80名被试再次进行正式问卷的施测,进行重测信度的分析。

(三)统计分析方法

采用SPSS 16.0进行项目分析、探索性因素分析和問卷相关信、效度的检验。利用AMOS 17.0进行验证性因素分析,以检验问卷的结构效度。

三、研究结果

(一)项目分析

将270名被试在初测问卷上的得分按总分由高到低的方式进行排序,将得分最高的27%定义为高分组,将得分最低的27%定义为低分组。进行项目筛查时,考察高低分组被试在各条目上的得分是否达到显著性差异。结果显示,第16,18和47题的显著性水平不符合要求,故将其删除。

(二)探索性因素分析

为检验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的结构,对经过项目分析后保留下来的条目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

首先,进行因素分析适宜性检验。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初测问卷的KMO值等于0.815,Bartlett球形检验的X2等于933.059(P<0.001,df =120),说明本次问卷的数据适宜因素分析。

对数据进行斜交旋转主成分分析,进一步进行问卷条目的删除。删除条目的标准主要有:第一,在所属维度上的负荷值低于0.3的条目;第二,因素共同度低于0.3的条目;第三,条目数少于3个的维度;第四,与所在维度含义明显不符的条目。经过先后五次分析,按照删除条目的4条标准,共删除29个条目。

表1各条目的共同度、因素负荷大小及其维度归属情况表

条目及其内容共同度值因素负荷大小

因素1(网络信息行为能力,特征值:2.768,解释变异量:17.298%)

13.在查询信息时,我通常使用百度、搜狐等商业引擎。0.5870.728

1.我经常借助互联网获取信息。0.5190.706

12.我经常借助手机上网查找信息。0.5240.681

10.在引用网络信息时,我会有选择地截取自己需要的信息。0.5460.650

因素2(信息关注度,特征值:2.270,解释变异量: 14.188%)

4.我会在互联网上关注学术专业类的信息。0.6180.764

9.我会在网上关注与专业学习有关的信息。0.5740.682

21.我会通过互联网关注就业与再深造方面的信息。0.4850.650

20.在搜集网络信息时,我会关注信息的准确性。0.4620.559

19.电子文献信息对日常学习、生活有很大的帮助。0.4660.445

因素3(信息行为道德:特征值:1.946,解释变异量: 12.160%)

44.我知道什么是网络犯罪。0.6270.732

29.我了解国家对网络不良信息的相关管理条例。0.5460.700

46.我了解“网络犯罪”相关的法律知识。0.6510.664

15.我了解不良信息的定义。0.4840.502

因素4(信息行为动机,特征值:1.429,解释变异量: 8.931%)

35.我借助互联网查找信息主要是为了完成作业和论文写作。0.5650.741

33.在使用互联网信息资源后,我会很开心。0.4220.527

34.我上网阅览信息的目标清楚明确。0.3350.429

对剩余条目进行斜交旋转主成分分析。結果显示:16个条目抽取了4个因素,累计可解释总变异的52.577%。第一个因子包括第1,10,12和13等4个条目,根据各条目的句意,将该因子命名为信息行为能力;第二个因子共有4,9,19,20,21等5个条目,根据各条目的句意,将该因子命名为信息关注度;第三个因子共有15,29,44,46等4个条目,根据各条目的句意,将该因子命名为信息行为道德;第四个因子共有33,34,35等3个条目,根据各条目的句意,将该因子命名为信息行为动机。结果如表1所示。

表2880名被试在问卷各分维度上的得分之间及其与总得分之间的相关分析表

维度名称信息行为能力信息关注度信息行为道德信息行为动机

信息关注度0.536**

信息行为道德0.263**0.419**

信息行为动机0.357**0.410**0.380**

信息行为总表0.704**0.829**0.734**0.675**

(注:**表示P<0.01)

为进一步考察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问卷的效度,计算880名被试在问卷各分维度上的得分之间及其与总得分之间的皮尔逊积差相关系数。其数值详见表2所示。

(三)验证性因素分析

项目分析和探索性因素分析的结果表明,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由网络信息行为能力、网络信息关注度、网络信息行为道德和网络信息行为动机4个维度组成。为确保探索性因素分析结果的合理性,利用AMOS 17.0对正式施测数据进行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4因子模型拟合指标的计算。结果如表3所示。

表3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四因素结构模型验证性因素分析的各项拟合指数

统计分析指标χ2/dfGFIAGFICFINFIRMSEA

数据分析结果1.3880.9220.9020.9130.9110.069

(四)信度分析

为考察问卷的信度,对正式问卷的内部一致性信度、重测信度和分半信度进行计算。结果见表4所示。

表4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问卷的信度系数表

维度名称分半信度内部一致性信度重测信度

网络信息行为能力0.8250.8790.792

网络信息关注度0.8090.8410.786

网络信息行为道德0.8240.8470.772

网络信息行为动机0.8130.8730.824

总问卷0.9330.9380.863

四、讨论

(一)问卷的结构

在文献分析整合相关学者有关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研究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实际,研究者最终确定从网络信息行为能力、网络信息关注度、网络信息行为道德和网络信息行为动机等四个维度进行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的测量。随后,根据每个维度的操作性定义,严格根据心理测量学的要求进行初测条目的收集和编写。问卷编写完成后,把初测问卷交由相关专家进行评定和修改。同时,为了确保问卷的可读性,将编写好的初测问卷分发给30名大学生进行试填。根据相关专家的建议,结合大学生试填的反馈意见,最终编制出包含网络信息行为能力、网络信息关注度、网络信息行为道德和网络信息行为动机等4个维度共计48个条目的初测问卷。因此,综合来说自编的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问卷简明易读,结构比较合理。

(二)问卷的效度

通过项目分析完成问卷条目的初步筛选,删除了区分度不显著的第16,18和47题。在此基础上,研究者通过探索性因素分析对剩余条目进一步筛选,并考察问卷的结构效度。首先进行因素分析适宜性检验。通常认为,KMO值小于0.5,则表明数据不适合进行因素分析。本研究中的KMO值高达0.815,说明适合进行因素分析。此外,Bartlett检验的卡方值为933.059(P < 0.001,df=120),再次说明母群体的相关矩阵有共同因素存在,需要做进一步的因素分析。一般地,在探索性因素分析中,共同度说明了原始变量与公共因素之间的关系程度,共同度大说明该项目与公共因素关系密切。一般来说,共同度小于0.3的条目应予以删除。结果显示,初测问卷剩余条目的共同度都高于0.3。因此,共同度分析时并未删除条目。根据相关标准,因素分析中因素的特征值须大于1,对于特征值小于1的因素和条目数少于3的因素均应删除。经过五次探索性因素分析,在删除涵盖条目数少于3的维度以及同维度含义明显不符的条目之后,结合陡坡图,最终数据显示特征值大于1的因素有4个。4个因素的特征值分别为2.768,2.270,1.946,1.429,分别解释了17.298%,14.188%,12.160%,8.931%的总变异量,4个因素累计可解释总变异量为52.577%。综合分析后,研究保留了理论构思中的4个因素,并依据各因素所包含条目的含义将其分别命名为:网络信息行为能力,网络信息关注度,网络信息行为道德和网络信息行为动机。

为了验证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4因素结构模型的合理性,用AMOS 17.0统计软件对880名被试的数据进行结构方程模型相关拟合指标的计算。理论上χ2/df值越接近1表示模型拟合度越好,在实际研究中,只要该值小于5就可以认为模型拟合度较好。表3显示,χ2/df值为1.388,说明模型拟合度较好。GFI,AGFI,CFI及NFI的值分别为0.922,0.902,0913和0.911。通常认为,这些指标的值越接近1表示模型拟合越好,在实际研究中,其值只要大于0.8就可认为模型拟合良好。表3显示,各项指标均达到了模型良好拟合的要求。RMSEA值为0.069,小于标准值0.080,说明模型拟合程度较好。综合来看,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4因模型拟合程度良好,理论构想得当。

此外,各维度之间,各维度与总问卷系数之间的相关再次证明自编问卷具有较好的效度。一般认为,在问卷编制时,各维度与总问卷间的相关系数在0.3~0.8之间,各维度间的相关系数在0.1~0.6之间,问卷的效度就达到要求。表2结果显示,本问卷各维度之间,以及各维度与总分之间均达到了显著性相关,相关系数也满足要求,说明问卷效度较好。

综上,自编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问卷各项指标均达到相关要求,具有较高的效度。

(三)问卷的信度

考察问卷的信度就是考察问卷的稳定性程度,主要通过计算问卷的内部一致性信度、分半信度和重测信度来实现。通常,团体施测的问卷各项信度指标达到0.7以上就认为信度是合格的。表4结果显示,本研究中自编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问卷各维度及总问卷的信度系数均在0.772以上,说明自编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问卷信度良好,可用于团体施测。

五、结论

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由网络信息行为能力、网络信息关注度、网络信息行为道德和网络信息行为动机等四个因素构成。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问卷具有较好的信、效度,能作为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相关研究的有效测评工具。

[参考文献]

[1]周艳玫,刘东苏,王衍喜,郝丹.大学生信息行为调查分析与信息服务对策[J].图书情报工作, 2015(6): 6167.

[2]刘慧.网络环境下知识获取行为研究——以高校大学生为例[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5.

[3]叶凤云,苗向国.大学生移动搜索行为调查研究[J].现代情报,2015(11): 8387.

[4]王明,杨海华.大学生网络信息行为研究述评及对高校图书馆的启示[J].现代情报,2015(2): 169172.

[5]杨琳.90后大学生信息行为研究——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例[J].新世纪图书馆,2010(2): 6466+80.

[6]李容,蔡东霞.当代大学生信息行为特征分析及教育引导——以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为例[J].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 471474+480.

[7]赵云龙. 我国手机用户网上信息行为影响因素研究[J].经济师,2010(10): 6567+70.

[8]王立国.以人为本,变“堵”为“导”——基层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6):136137.

[9]高娜,江波.创业心理资本量表的初步编制[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127129.

[10]卿再花,曹建平,吴彩虹.大学生手机依赖与心理健康关系研究[J].牡丹江師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3):136139.

[责任编辑]王立国

The Compilation of the Internet Information Behavior Questionnaire for University Students

LIU Caixia1, FANG Biji1,QIU Lifang2

(1. Gannan Medical Universtiy, Ganzhou Jiangxi 341000,China; 2.Anhui Medical Universtiy, Hefei,Anhui,230032,China)

电视节目类型论文范文第5篇

纵观历史,早在16世纪的安特卫普

金融市场,就已经出现了市场操纵行为,操纵者通过制造虚假交易操纵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荷兰西印度的公司,之后,操纵者对东印度的公司的操纵引发了政府对操纵行为的监管,在1610、1623、1624、1630、1636和1677年,政府连续颁布规定禁止卖空等具有操纵性质的交易行为。1814年Rex诉DeBerenger案被公认为是第一个关于散布、传播虚假信息,以影响股票市场交易的案例,该案发生于欧洲各国联军与拿破仑交战之时,操纵者散布了拿破仑被打败的消息,导致股票市场价格上升,并从中获利。在法庭上,被告(操纵者)辩称,他们的行为使证券价格提高,提高了国家的信誉,对国家有利,因此对社会公众有利,从而不应受到处罚。而审理该案的英国法院认为,政府及社会是否受益是无关因素,最基本的事实是投资大众有权认为市场是自由的,不受人为因素操纵和故意影响,因此英国根据普通法对影响股票市场的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进行了监管。1892年英国又将禁止的操纵行为扩大到实际交易影响股票市场的行为。

尽管股票市场操纵行为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但在立法层面上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或者普遍认同的定义。在证券市场最发达的、监管也最严格的美国的法律条文中,操纵一词曾多次出现,如美国联邦《1933年证券法》第17条、《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第2条、第9(A)条、第10(B)条、第13(E)条、第14(E)条、第15(C)条均提到操纵一词,但其中有的是用名词形式(manipulation),有的则是以形容词形式出现(manipulative)。另外,美国联邦《商品交易法》第6条、9条也使用了“操纵”概念,但也没有给出“操纵”概念的明确定义。证券监管理论研究的奠基学者Louis Loss在《证券监管理论》明确指出,《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的第10(B)条和第15(C)(1)条里的操纵从来没有一个清楚的定义。而证券市场发达的英国、德国、欧盟、澳大利亚等国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立法中也同样未就“操纵”一词给出明确的定义。这里,不妨参考一下权威的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 Law Dictionary)第五版中对市场操纵(market manipulation)一词的定义:“以制造虚假、误导性活跃交易现象或提高,打压股票价格从而引诱他人买卖为目的所从事的一系列买卖证券交易行为。”

虽然在立法层面上对“操纵”一词没有普遍认同的统一定义,但各国或地区法律仍然采取多种方式对具体的操纵行为做出界定:

(一)通过判例进行确定,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通过判例对市场操纵行为进行了定义,在SEC诉Edward公司案(2004)中,SEC从投资者的角度对操纵进行诠释,“当投资者与潜在投资者看到市场交易行为,他们有权假定那是一个真实行为并有权假定他们所面临的价格是不受干扰的真实供求关系所决定。操纵破坏了上述预期,虚假替代了现实,市场成为‘有舞台控制的表演’”;在Pagel公司案件(1985)中,SEC则是从维护市场自由开放的角度进行诠释,认为“本质上,操纵是对市场自由的供求关系的故意干涉”。

(二)使用概括方法和从性质上归类的方法进行确定,或者采取类型化的界定,如,国际证监会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简称IOSCO是国际各证券期管理机构所组成的国际合作组织。总部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市,正式成立于1983年,其前身是成立于1974年的证监会美洲协会。目前共有81个正式会员、10个联系会员和45个附属会员。该组织的宗旨是:通过交流信息,促进全球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各成员组织协同制定共同的准则,建立国际证券业的有效监管机制,以保证证券市场的公正有效;并共同遏止跨国不法交易,促进交易安全。我国证监会于1995年加入该组织,成为其正式会员)。技术委员会给出了9种市场操纵类型:渲染(painting the tape)、洗售(wash sales)、对敲(improper matched orders)、拉抬(advancing the bid)、拉高出货(pumping and dumping)、做尾盘(making the close)、轧空(cornor)、挤榨(squeeze)、散布虚假信息(disseminating false ormisleading information),并给出这些类型的描述性定义。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将市场操纵行为归为市场失当行为,并列举出了虚假交易、操纵价格、操纵证券市场、披露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资料以诱使进行交易、披露关于禁止交易的资料等五种属于市场操纵的行为,并给出明确的描述性规定;

澳大利亚《公司法》第7.10部分给出了市场操纵、虚假交易和市场传导(制造虚假或误导性交易活跃表象、人为维持交易价格)、传播不法交易的信息、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引诱他人交易、不诚实行为、误导或欺骗性的行为等8种类型,并给出其描述性定义;欧盟在《关于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市场失当)的第2003/6/EC号指令》第1(2)条中采用描述性的方式给出市场操纵的定义,而在附录中列举了市场操纵的典型方式。指令第1(2)条将市场操纵定义为两种类型:交易或交易委托型操纵;通过媒体散布虚假或误导性信号型操纵。其次,欧盟在提案附录B列举了不可穷举的四类典型市场操纵方式并作出了具体的行为解释,主要包括:(a)为产生虚假印象、基于交易的行为;(b)为产生市场短缺、基于交易的行为;(c)发生在特定时间、基于交易的行为,如做尾盘(marking the close)等;(d)与信息相关的行为。

(三)间接加以规定,如,英国虽然未对市场操纵行为进行单独定义,但将其归入市场滥用行为(market abusing)之列,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第118条将市场滥用行为定义为,“是指由一人单独或多人串通或合谋进行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电视节目类型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 原因自由行为是德日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有着重大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原因自由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使自己处于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的状态,并在该状态下实施了应以犯罪论处的行为的一种特殊行为情形。本文分析了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及可罚性的依据,认为要解决好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依据问题,必须合理消解其可罚性和行为与责任同则的矛盾和冲突。

关键词 原因自由行为 可罚性依据 同时存在原则

一、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起源于国外,对这一理论进行探讨时自然也需从国外的一些学说观点入手。关于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国外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所谓原因自由行为,指行为人在具备责任能力的状态下决定的行为,或者在该状态下能够预见的,但在丧失行为能力或责任能力时才实现的行为。” 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即使处于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的状态下,如果引起该状态的原因行为发生的时候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的话,就该结果可以追究他的完全责任的理论。” 第三种观点认为,“所谓原因自由行为是指利用自己的心神丧失状态实现犯罪的情形。” 第四种观点认为,“原因自由行为系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的状态,并在无责任能力状态下造成符合构成要件的结果。”

对以上四种代表性观点进行分析就会发现,它们的共同点有以下三点。其一,都认为原因自由行为分为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两个阶段,在原因行为发生时,行为人是“自由”的,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而在结果行为发生时,行为人因刑事责任能力的丧失有的还包括部分丧失而变得不“自由”了,这正是原因自由行为的特色所在。其二,都认为行为人陷入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的原因,都是由于可归责于行为人自身的原因行为,而不属于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因此不能适用普通的归责原则。其三,都认为原因自由行为可分为故意的原因自由行为和过失的原因自由行为两种。另外,这四种观点的分歧也是非常明显的。其一,行为人在结果行为时的状态是否只有无刑事责任能力一种还是可以包括无刑事责任能力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两种?其二,作为原因自由行为罪过形态的故意、过失针对的仅仅是原因行为还是要另外包括结果行为在内?

首先,针对第一个分歧点即结果行为时行为人的责任能力状态问题,在我国刑法理论界界定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时出现了广义说和狭义说两种不同观点。广义说认为结果行为时行为人处于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而狭义说则认为不包括限制责任能力的状态。其中以广义说为通说,其理由在于“倘若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处于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则必须对其减轻处罚。实践中,利用自己的心神耗弱状态,而实施其平时不能或不敢实施的犯罪的决不在少数,对此一律减轻处罚,显然放纵了犯罪。” 或是认为“对处于限制责任能力的犯罪者‘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样,按照狭义说,就会在对自陷于限制责任能力状态而实施的犯罪和自陷于完全无责任能力状态而实施的犯罪的处罚上出现量刑的不均衡。实践中,利用心神耗弱状态而实施其平时不敢或不能实施的犯罪者并不在少数,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无疑会放纵犯罪。” 本文基本赞同通说即结果行为时行为人处于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其次,针对第二个分歧点即原因自由行为的罪过形态问题,本文认为原因自由行为的罪过状态应仅仅是针对原因行为而言,而不可能包括结果行为在内。就像我们刚刚分析过的,结果行为时行为人处于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若认为行为人在实施结果行为时具有故意或过失,那就相当于承认了其在实施结果行为时可能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这与通说及上文的结论不相一致,更重要的是若认为若认为行为人在实施结果行为时具有故意或过失,那么就可以利用一般的故意过失行为理论来解决其定罪量刑问题,而没有必要借助于原因自由行为这一概念,故有违原因自由行为这一概念设立的初衷。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对原因自由行为的概念作如下界定:原因自由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使自己处于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的状态,并在该状态下实施了应以犯罪论处的行为的一种特殊行为情形。其中,行为人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的行为,称为原因行为;在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的应以犯罪论处的行为,称为结果行为。因为行为人可以自由决定自己是否陷入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所以称为原因是自由的行为,也即原因自由行为。

二、原因自由行为可罚性的理论依据

原因上的自由行为理论产生以来,其可罚性与否的争论就从未平息。从西方刑法史发展看,在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问题上,经历了由肯定到否定再到肯定的嬗变过程。现在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已没有争议,但如何论证其可罚性与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的原则相契合则是研究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的最大难题,很多刑法学者对此提出了很多有力的关于原因自由行为可罚性的理论根据。概括起来,主要有责任原则维持说,责任原则修正说和责任原则例外说这三种学说。

(一)责任原则维持说。

此学说是在坚持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的原则下来寻找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的根据,包括以下几个学说:

1、因果行为说。该学说兴起于19世纪70年代,它认为:“在原因自由行为中,原因行为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结果行为是原因行为的单纯的结果;整个因果历程是基于有责任能力时的意识而为的行为,至于意识的连续性并不是一个重要问题。” 该观点的缺陷在于,否定了意识对于行为的支配,同时将前后两个没有意识连接的行为或将没有意识的行为作为刑法中的客观行为,是与我们刑法中的主客观相统一的责任原则相违背的。

2、间接正犯构造说。该学说的代表人物是日本的团藤重光,他认为,“原因自由行为和间接正犯具有相同的理论构造,与间接正犯将他人作为工具来利用相似,在原因自由行为中,行为人不过是将自己的无责任能力状态作为工具来利用。在间接正犯的场合,是否能够将正犯利用他人的行为作为实行行为是间接正犯的行为类型的问题要点;在原因自由行为中,是否能够将行为人利用自己的行为即原因行为作为实行行为也同样是原因自由行为的行为类型的问题要点。” 该学说认为责任能力包括辨认能力和与辨认能力相应的控制行为的能力,实行行为本身当然是受到这样一种控制所实施的行为。

针对设定原因行为原本没有实行行为性的弱点,通说用间接正犯进行类比,间接正犯是将他人作为工具予以利用,而原因自由行为是将自己的无责任能力状态作为工具予以利用,两者都是一种利用行为,其论理结构相同。犹如间接正犯场合的利用行为是实行行为一样,在原因自由行为的场合,设定原因的行为理所当然也是实行行为。

3、因果结合说。又称统一行为说,该说兴起于19世纪70年代,迄今已成通说。该通说认为如果在原因设定行为与结果行为及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就可将原因设定行为与结果行为视为一整体即实行行为,从而就坚持了同时存在的原则。

(二)责任原则修正说。

又称意志决定说,这种学说的代表人物是日本著名刑法学者西原春夫教授,他认为,“‘行为开始时的意思决定,既然贯穿至结果发生的全体,其最终的意思决定之际,能认为有责任能力,即使现实的实行行为即结果惹起行为之际丧失责任能力,不妨碍追究作为有责任能力者之责任。’……由此得出如下两个结论:第一,关于行为的责任能力宜在对该行为的最终意思决定之时;第二个结论是责任能力不在违法行为本身开始时,而在包括该违法行为的行为全体开始时。这样,行为开始时如有责任能力,对其全部能负作为有责任能力者的责任。” 该学说认为只要行为人在行为的开始的意思决定时具有责任能力就行了。该说法因否定了同时存在的原则而违背了罪责原则。

(三)责任原则例外说。

该说的特点是将原因自由行为视为同时存在原则的例外。

我国学者陈兴良教授也持此观点,“之所以确立责任原则与实行行为同在原则,是为了防止客观归罪,从而坚持责任主义的立场。原则必有例外,只要这种例外并不违背设立原则的初衷,就是合理的,就应当承认这种例外。因此,笔者认为,与其对实行行为作牵强的扩大解释,不如迳行承认原因上的自由行为是责任能力与实行行为同在原则的例外。” 但是,为什么原因自由行为可以成为同时存在原则的例外,其根据不明确。

三、本文观点

本文认为,责任能力、罪过与行为同时存在的原则必须被刑法学界所坚持和维护,不能为了说明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就背离该原则。如果承认该原则有例外,那么往往会因为例外的理由与范围不确定而导致在其他场合也承认例外,这样发展下去的话,例外就会变成通常,从而使该原则形同虚设,重回那罪刑擅断、人权被任意践踏的黑暗时代。

通过对上述学说的分析比较,笔者坚持因果结合说。原因行为是设定行为,结果行为是虽然是在行为人无责任能力状态下实施的,但它是在原因行为支配下实施的行为,所以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及结果之间是存在因果联系的,应将其作为一个整体——实行行为来看待。这既符合了同时存在的原则也不会放纵犯罪。

(作者:西南政法大学200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注释:

①[德]汉斯•海因里希•耶塞克.托马斯•魏根特著.徐久生译.德国刑法教科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533页.

②[日]野村稔著.全理其.何力译.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94页.

③[日]大塚仁著.冯军译.犯罪论的基本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0页.

④[日]川端博著.余振华译.刑法总论二十五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32页.

⑤刘士心.论中国刑法中的原因自由行为.河北法学.2000年第2期,第46页.

⑥何庆仁.原因自由行为的困境与诠释.中国刑事法杂志.2002年第2期,第25-26页.

⑦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5-107页.

⑧熊选国.刑法中的行为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版,第219-200页.

⑨马克昌.责任能力比较研究.现代法学.2001年第3期,第44页.

⑩陈兴良.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331页.

参考文献:

[1][日].西原春夫. 刑法的根基与哲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

[2]陈兴良.本体刑法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熊选国.刑法中的行为论,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版.

[4]张明楷.外国刑法中的原因自由行为.河北法学,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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