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证办理指南范文

2024-04-18

深圳居住证办理指南范文第1篇

员工必须在本公司交两个月以上的社保(一般11月份交,12月份就能办)

员工必须在租住的小区所属居委会办理“租房登记”

二、流程

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办理过程中最好把公章、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所有身份证等等所有要用到的证件都随身带着

开户―――网上系统申报―――街道办劳动保障窗口书面资料验证――交社保(两个月后再下一步)――网上系统申请办理居住证――――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制证―――15个工作日后派出所拿证

1、公司劳动保障所开户(已经开户的省略)

A、带上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最好多带几张),复印件上加上公章

B、到各街道办的行政大厅的劳动保障所办理窗口(也就是办事的大厅,梅林街道是在梅华路的梅林街道办的二楼)。

C、领取“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说白了就是一文件夹)、“单位开户回执单”(网上申报的用户名和密码都此)

2、网上系统申报(系统网址在回执单上有)

系统申报的操作说明,在立户回执单上也有,也可以在登录系统后右角有个帮助,按说明做就可以

3、书面资料验证

分深户和非深户(只有非深户要办居住证,这里只说非深户员工需要的资料)

A、开户时领取的“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

B、“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非深户就业登记人员名册”:

在网上申报系统里有(系统里有个打印,进入后有4个打印项,都打印带着,好像是每个两份,都要盖公章) 下表:

C、“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这个需要去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地的居委会的计生窗口办理。

办理前最好去“居委会的计生窗口”咨询一下,他们会给你一张“办理须知”,需要的资料都在上面 (深户和非深户所需要的资料不一样)

(有女性的公司比较麻烦一些,没有男性的公司就不需要下面的婚育、孕检材料)

以下简单写一下非深户的办理需要的资料:

1、20-49周岁的非深户育龄妇女先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已婚育龄妇女还需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员工自己带上“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街道办的计生办检查(这个检查是免费的)

3、在网上、《签责任书须填表格》(下载的表格是一个Excel文档,内有五个表,根据单位员工的户籍填写相应的表格)责任书打印4份和表格各打印2份,填写好后盖上公章

4、带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属地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签责任书须填表格》

前两个都好带上复印件(我忘了要还是不要了,你带上防万一)

5、办理完成:居委会会给你两份签好的责任书(他们自己留两份)

D、带上ABC中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非深户就业登记人员名册”、“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 “属地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

注意:打印的材料和复印的材料最好多带两份,以防填写不合要求,可以现场重填

4、完善网上系统的申报

5、替员工交社保两个月(我办的时候是这样的,11月扣完社保后,12月10号就可以在〈〈居住证网上申报系统〉〉的“居住证管理”内的“居住证办理”将已经是“临时居住证”转换为“长期居住证”)

6、转换方法

查询条件后面有个查询,点一下,出现

转换方法如下:

A、选择点下方的查询,需要转换的员工前打√,然后点击提交,24小时后会显示“核查成功”,如果显示“未通过”,就需要再等一个月看看

B、选择点下方的查询,在需要制证的员工前打,然后点击,在出来的页面点击,然后打印出以下两份资料

(注意:员工列表是一份,员工详细信息是每个员工一份)

深圳居住证办理指南范文第2篇

员工必须在本公司交两个月以上的社保(一般11月份交,12月份就能办)

员工必须在租住的小区所属居委会办理“租房登记”

二、流程

为了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办理过程中最好把公章、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所有身份证等等所有要用到的证件都随身带着

开户―――网上系统申报―――街道办劳动保障窗口书面资料验证――交社保(两个月后再下一步)――网上系统申请办理居住证――――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制证―――15个工作日后派出所拿证

1、公司劳动保障所开户(已经开户的省略)

A、带上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最好多带几张),复印件上加上公章

B、到各街道办的行政大厅的劳动保障所办理窗口(也就是办事的大厅,梅林街道是在梅华路的梅林街道办的二楼)。

C、领取“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说白了就是一文件夹)、“单位开户回执单”(网上申报的用户名和密码都此)

2、网上系统申报(系统网址在回执单上有)

系统申报的操作说明,在立户回执单上也有,也可以在登录系统后右角有个帮助,按说明做就可以

3、书面资料验证

分深户和非深户(只有非深户要办居住证,这里只说非深户员工需要的资料)

A、开户时领取的“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

B、“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非深户就业登记人员名册”:

在网上申报系统里有(系统里有个打印,进入后有4个打印项,都打印带着,好像是每个两份,都要盖公章) 下表:

C、“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这个需要去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地的居委会的计生窗口办理。

办理前最好去“居委会的计生窗口”咨询一下,他们会给你一张“办理须知”,需要的资料都在上面 (深户和非深户所需要的资料不一样)

(有女性的公司比较麻烦一些,没有男性的公司就不需要下面的婚育、孕检材料)

以下简单写一下非深户的办理需要的资料:

1、20-49周岁的非深户育龄妇女先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已婚育龄妇女还需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员工自己带上“身份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街道办的计生办检查(这个检查是免费的)

3、在网上、《签责任书须填表格》(下载的表格是一个Excel文档,内有五个表,根据单位员工的户籍填写相应的表格)责任书打印4份和表格各打印2份,填写好后盖上公章

4、带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属地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签责任书须填表格》

前两个都好带上复印件(我忘了要还是不要了,你带上防万一)

5、办理完成:居委会会给你两份签好的责任书(他们自己留两份)

D、带上ABC中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表”、“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非深户就业登记人员名册”、“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 “属地单位计划生育责任书”

注意:打印的材料和复印的材料最好多带两份,以防填写不合要求,可以现场重填

4、完善网上系统的申报

5、替员工交社保两个月(我办的时候是这样的,11月扣完社保后,12月10号就可以在〈〈居住证网上申报系统〉〉的“居住证管理”内的“居住证办理”将已经是“临时居住证”转换为“长期居住证”)

6、转换方法

查询条件后面有个查询,点一下,出现

转换方法如下:

A、选择点下方的查询,需要转换的员工前打√,然后点击提交,24小时后会显示“核查成功”,如果显示“未通过”,就需要再等一个月看看

B、选择点下方的查询,在需要制证的员工前打,然后点击,在出来的页面点击,然后打印出以下两份资料

(注意:员工列表是一份,员工详细信息是每个员工一份)

深圳居住证办理指南范文第3篇

第一条(依据)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制订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按规定申领《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国内人员,试行按要素计分审核。

第三条(用人单位)

本试行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信誉良好,具有用人自主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业、事业、社团、民办非企业机构,以及住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及外省市在沪单位。

第四条(评价计分体系)

本试行办法的评价计分体系由一般分和附加分两大部分、共14项要素组成,满分为120分。 一般分部分由基本分、专业能力分、导向分三小部分、共10项要素组成,满分为120分。 附加分由4项要素组成,满分为30分。

申领《居住证》者的得分,为两大部分、14项要素得分的累计分值;累计分值如超过120分,计为120分。

第五条(一般分)

一般分部分由基本分、专业能力分和导向分三小部分组成。

一、基本分部分满分为55分,由年龄、受教育程度、受聘情况、亲属关系、住房情况等5项要素组成。

(一)年龄

年龄项最高分为10分。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35周岁以下 10分

2、36??50周岁 5分

3、51周岁以上 0分

(二)受教育程度

受教育程度项最高分为25分,只计最高学历(学位);硕士、博士要求同时取得学历和学位。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博士 25分

2、硕士 23分

3、学士 21分

4、大学本科 20分

5、大专(高职) 10分

6、高中(含职校、技校、中专)及以下 0分

(三)受聘情况

受聘情况项最高分为10分,根据受聘于本市用人单位的情况计分。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以项目、任务等方式聘用 10分

2、聘用(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及以上 10分

3、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 5分

4、未受聘 0分

(四)亲属关系

亲属关系项最高分为5分。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父母、配偶中有一人为本市户籍 5分 或配偶已取得3年及以上有效期《居住证》

或配偶要素累计分(不含本项分值)达到3年及以上有效期《居住证》标准分

2、其它 0分

(五)住房情况

住房情况项最高分为5分,“在本市有产权住房”是指本人为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在本市有产权住房 5分

2、其它 0分

二、专业能力分

专业能力分部分满分为35分,由专业能力和专业培训等2项要素组成。 “特殊才能”的人才,专业能力的计分标准另行制定。

(一)专业能力

专业能力项最高分为30分,同时符合两个及以上标准只计最高分值。“获得执业(职业)资格”根据不同的执业(职业)资格,给予5?15分。“拥有发明专利”是指由申请人发明创造的专利,经同行专家认定后根据专利水平给予5?10分。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两院院士 30分

2、博士生导师 25分

或获得国家级奖励

3、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分 或受聘于事业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或受聘于机关担任局级以上职务

或受聘于企业高级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缴税月收入在10000元及以上

4、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8分 或受聘于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或受聘于机关担任处级以上职务

或受聘于企业中级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缴税月收入在5000元及以上 或获得省部级奖励

5、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5分

或受聘于事业单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或受聘于机关担任科级以上职务

或受聘于企业一般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缴税月收入在2000元及以上

6、获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分

或受聘于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或受聘于机关担任一般职务

或受聘于企业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缴税月收入在1000元及以上

7、获得执业(职业)资格 5?15分

8、拥有发明专利 5?10分

9、其它 0分

(二)专业培训

专业培训项最高分为5分。对于国家、本市和境外的专业培训证书,经认定给予1?5分。有多种证书分值可累计,但总分不超过5分。各类开展专业培训、发放专业培训证书的合法机构,可向市人事局申报专业培训证书认定,经认定后纳入本评价计分体系并予以公布。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取得经认定的专业培训证书 1?5分

2、未取得经认定的专业培训证书 0分

三、导向分

导向分部分满分为30分,由专业类别导向、产业(行业)导向、地区导向等3项要素组成。

(一)专业类别导向

专业类别导向项最高分为10分,根据人才开发目录划分紧缺、需要、控制。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紧缺 10分

2、需要 5分

3、控制 0分

(二)产业(行业)导向

产业(行业)导向项最高分为10分,“高新技术、软件、集成电路行业”指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上述行业的企业引进相关的人才;“本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根据人才开发目录确定。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高新技术、软件、集成电路行业 10分

2、本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 10分

3、其它 0分

(三)地区导向

地区导向项最高分为10分,重点发展地区根据人才开发目录确定,要求居住地、工作地同时在重点发展地区。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重点发展地区 10分

2、一般地区 0分

第六条(附加分)

附加分部分最高分为30分,包括同行专家推荐附加分、人才在沪投资创业附加分、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附加分以及根据国家和本市法规规定经核定给予的附加分等4项要素,4项要素的得分可累计,但最高不超过30分。

(一)同行专家、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附加分 同行专家、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附加分项最高分为20分,如有多名专家和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推荐只计最高分。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经市人事局备案同意后具备推荐本行业“特殊才能”人才的资格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两院院士推荐 20分

2、行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推荐 15分

3、博士生导师推荐 15分

4、其它 0分

(二)人才在沪投资创业附加分

人才在沪投资创业附加分项最高分为20分。在沪投资额可累计;如创办多个企业及机构,缴税额可累计,聘用本市员工人数可累计。 本项具体计分标准如下:

1、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0分

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 或投资创办的单位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

2、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5分

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50万元及以上 或投资创办的单位聘用本市员工50人及以上

3、投资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0分

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30万元及以上 或投资创办的单位聘用本市员工30人及以上 或在本市投资创办民办非企业机构

4、投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分

或投资创办的企业连续三年缴税额在10万元及以上 或投资创办的单位聘用本市员工10人及以上

5、其它 0分

(三)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附加分

境外工作或学习经历附加分最高分为10分,经历应当连续,不得累计;有多次经历只计最高分。

本项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有一年及以上境外工作或留学经历 10分

2、有三个月及以上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5分

3、其它 0分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法规规定经核定给予的附加分

根据国家和本市法规规定给予的附加分项最高分为20分,是指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相应规定,经市人事局核定后可给予5?20分。 本项具体计分办法如下:

1、法规有相应规定 5?20分

2、其它 0分

第七条(标准分)

一、暂未被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要素累计分值在50分及以上者,可办理有效期为6个月的《居住证》。

二、已被本市用人单位聘用或在本市投资创业的人员,可按要素累计分值分别办理1年、3年、5年有效期的《居住证》:

1、分值在90分及以上者,可由申请人任选办理三种有效期的《居住证》;

2、分值在89分以下、70分及以上者,可由申请人选择办理3年及以下有效期的《居住证》;

3、分值在69分以下、60分及以上者,可办理1年有效期的《居住证》。

第八条(本办法的调整)

市人事局根据人才引进宏观调控的需要,及时确定、调整并公布申领6个月、1年、3年和5年有效期《居住证》的条件和标准分。

第九条(附则)

本试行办法自2002年6月15日起实行。

3. 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人条件

一、政策依据

《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发布)、《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上海市居住证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府发[2009]39号)。

二、申请人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或者创业的各类人才;

2、符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的紧缺急需的具有大专学历的特殊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3、在沪投资创业,且本人投资额达到相当数额、企业符合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企业经营良好、具有相当的社会贡献的优秀投资人才。可经企业所在地人事部门会同工商、财税、征信等部门认定,并出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事局审核;

三、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市、区县受理点申报,不得随意跨区申领。本市各受理点地址及咨询电话请查询本网站相关内容。

4. 首次申办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基本流程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本人身份证、介绍信,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等至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受理点进行单位审核;

3、单位审核完毕后,用人单位登陆上网,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并由单位为个人填写申请表格;(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今后个人续签居住证和网上查询使用)

4、单位为个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点击“审核”按钮,单位需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审核完毕后,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受理点;

6、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将通过信函、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单位或个人审批结果,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陆,了解审批进度和结果。

7、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前往拍照,并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正联和副联;

8、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单位至指定地点领取居住证。

9、经审核通过后,需在本单位内公示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名单;有特殊情况不能公示的,应报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备案。

5. 首次申办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的个人书面材料

一、书面材料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3、学历验证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人事授权书复印件;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本市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7、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

8、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具有资质的机构派遣的人才,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

9、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在递交申报材料后,由受理点所属的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居住证申办人的人事档案调入人才服务中心,由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出具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居住证受理时间从人事档案调入人才中心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事项

1、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2、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3、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如配偶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的,建议分别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主证。

三、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

1、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个人收入证明(近期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税单,或者单位代扣代缴证明原件);

4、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深圳居住证办理指南范文第4篇

来源:本地宝 日期: 2014-11-10 摘要:

办理条件

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办理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开此证明时,需要房东缴纳5%的房屋租赁税。这一点需要和房东沟通。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流程

1.受理与补齐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 居住证申请表

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材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对就业、投资开业和个体经营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移送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投靠、就读、进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材料移送辖区公安派出所。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5.签发、制证、领证

《上海市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流程图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上海市居住证需要通过多部门审核认定,资料齐全情况下,最多30日内可以办理完成,领取居住证。 2.办理费用

深圳居住证办理指南范文第5篇

在上海有许多像我一样是外来务工人员,为了以后长久在上海发展,包括报考很多职业考试,都需要居住证,笔者为了办上海居住证在网上查询步骤发现都不怎么完整,下面就把自己办居住证的过程分享给大家。

下图是网上发布的需要携带的资料,黄色部分是《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可以在网上下载,也可以去现场拿,红色部分是必须要携带好。

下面的参考资料链接1是告知单原始地址,以及黄色部分《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以下是本人办理时的步骤:

1. 携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

2. 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

3. 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可以在网上下载,网站的左上角便民查询。

网址是参考资料链接2或直接百度12333。

注意:登陆名是身份证,密码要去参保所属区的社保中心办理获取初始密码,如果没有密码,登陆后不会显示用户名,以及详细信息,社区服务受理中心不认可。如果社保中心地址不详,要去最近的街道办问清楚,(所属参保社区不一定是公司所在地,比如本人工作在徐汇,而获取密码是在普陀区志丹路8号获取的初始密码)。

4. 1.在上海租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证明》。去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需要房东带上身份证,房产证(房产证上如果有两个人,需要第二个人写一个简易的授权书,随便写在一张纸上就行)租赁合同(这个合同不用特正式,网上下载一份就可以),以及身份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各1份。这一步必须要房东本人在场。结束后会给一张回执,用于办居住证用,这个回执最好复印一份,因为每年的续订都需要办这个备案证明,再租赁合同到期前,每次复印下就可以了,不用房东再来了。

2.在上海亲戚借住的,需要提供所在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但是很多街道办不认可居住证明,即使是借住亲戚家也需要开具一个租赁合同,参见

15. 以上材料材料齐全后,在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并于一月后拿到《居住证》。街道办事处工作时间周一~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15。

自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积分法则,拿到《居住证》后需去本公司人事处办理积分相关手续。积分与办理上海户口相关,具体细则还未公布。

注1:以上步骤仅第4步需要房东本人在场。

注2:再办理黄色部分《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时,不需要贴照片,而是本人到现场拍照,所以首次办理需要本人亲自去拍照。

第四条(申办材料)

(一)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二)除上述规定的基本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来沪就业的,提供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2.来沪投资开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3.来沪投靠本市户籍亲属的配偶、子女或父母的,分别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公安部门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4.来沪就读、进修的,分别提供本市大、中专院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本市非学历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第五条(受理)

深圳居住证办理指南范文第6篇

兹介绍本单位(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你处办理(员工姓名),员工身份证号码的新办/续签业务。

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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