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论文范文

2024-03-17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居保 新农合 比较 广西

一、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背景情况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概况

根据国家部署,2007年广西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试点工作;2009年,随着把在校大学生纳入城居保制度覆盖范围,该项制度覆盖到了所有城镇居民非从业人员,并被列为当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头号工程;2012年,广西启动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2014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全面推开。至2015年,广西城居保形成了以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的居民医疗保障体系。

(二)新农合制度概况

广西的新农合试点工作开始于2003年2月, 2010年实现全面覆盖。与城镇居民医保同步,2012年启动了农村居民的大病保险试点工作,至2014年全面推开。

(三)城居保制度与新农合制度的参保(合)情况

通过图1、图2、图3比较,从两项制度开始实行以来的情况看, 2007—2009年城居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一直处于上升趋势,且上升幅度较大,2009年以后两项制度参保人数上升幅度趋于平缓,2015年城居保和新农合参保(合)率基本已达95%以上,说明两项制度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4200

4150

4100

4050

4000

3950

3900

3850

3800][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4.0

3.5

3.0

2.5

2.0

1.5

1.0

0.5

0][参合人数(万人)

环比增长率%][3953.5][3974.8][4078.9][4159.2][4167][3.6][0.54][2.55][1.93][0.19]

图1 2011—2015年广西新农合参合人数

[590

580

570

560

550

540

530

520][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参保人数(万人)

环比增长率(%)][5

4

3

2

1

0

-1

-2

-3][2011年][544.1][555.25][564.36][584.73][572.1][3.48][1.61][2.01][4.12][-2.21]

圖2 2011—2015年广西城镇居民参保人数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新农合

(万人)

城镇居民

(万人)][人数][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801.84][3542.06][3747.38][3811.34][3953.5][3974.8][4078.9][4159.2][4167][22.1][206.76][461.16][521.68][544.1][555.25][564.36][584.73][572.1]

注:2003年新农合启动,2007年城镇居民医保启动

图3 2007—2015年广西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比较

二、参保范围、筹资和待遇水平比较

(一)参保范围比较

表1 广西城居保和新农合参保范围比较

[医保制度 参保范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非从业城镇居民、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在校学生、城镇残疾人员和低保人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农村居民、农村残疾人员和低保人员 ]

从参保范围的比较来看,城居保和新农合的参保人员范围比较接近,均属于一些低收入和弱势群体。但从参保人员的结构来看,容易出现重复参保的问题。部分在校学生在就读学校参加了城居保的同时,也在自己的生源地参加了以家庭為单位的新农合。一些长期在外务工的农民不仅在城市里参加了城居保,也在家乡参加了新农合。由于弱势群体的经济水平有限,对卫生服务的需求相对较低,随着新农合和城居保将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后,有效减轻了城乡居民的个人疾病负担,为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医疗需求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降低了医疗服务的门槛,大大提高了医疗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

(二)筹资水平比较

两项制度筹资方式都是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近年来两项制度的筹资标准已趋于一致。

广西城居保基金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集方式。个人缴费标准按70元/人·年的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以后每人每年缴费标准按政府补助增加部分的25%增加。2016年,广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个人120元/人·年,各级政府补贴合计420元/人·年。

新农合基金主要由政府补助和农村居民个人缴费筹集。到2016年,规定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540元/人·年。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420 元/人·年,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120 元/人·年。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分级负担。

(三)待遇水平比较

城居保和新农合的保障范围主要是大病医疗费用支出的需要,包括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补偿两个方面。随着门诊统筹的展开,两项制度的门诊保障范围已纳入多种慢性病和特殊病。

门诊统筹待遇:城居保门诊医疗待遇是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支付45%;新农合门诊统筹费用补偿封顶线为100~150元/人·年,以参合户为单位家庭共享。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50%以上。

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城居保确定21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经批准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含2个病种以上)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60%~75%的比例支付;城居保门诊特殊慢性病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范围在2000元/人·年~30000元/人·年。新农合确定糖尿病、高血压等26种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补償范围,补偿不设起付线,实行分类补偿,可补偿费用的报销比例为70%。

住院报销比例:新农合住院报销平均为乡镇卫生院95%、县级75%、县级以上65%,且部分县(市、区)对本统筹区内医疗机构实现保护性政策,即在本统筹区内住院报销比例比统筹区外有优惠。广西城居保住院报销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5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0%~80%,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卫生所)85%~90%,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5%。

各县新农合均对住院报销制定二次补偿政策,旨在进一步降低参合农民个人负担,城居保则没有该项政策。

广西城居保和新农合政策上门诊和住院待遇补偿比例差不多。住院医疗待遇比较见表2。

表2 广西城居保和新农合住院医疗待遇比较

[ 起付线/乡镇

報销比例 起付线/定点

县级和市二级

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起付线/

定点市三级

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起付线/定点

自治区级

医疗机构报销比例 新农合 100~300元

85%~92% 400~500元

65%~75% 600~800元

55%~65% 800~1000元

50%~55% 城居保 200元

85%~90% 400元

70%~80% 600元

50%~55% 600元

50%~55% ]

三、经办管理比较

(一)新农合经办管理

2016年整合前,广西的新农合工作由广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新农合经办机构是新农合工作的业务管理机构,承担宣传发动、资金筹集、报销补偿、医疗服务监管和基金监管等职能。[1]各市、县卫计部门及乡镇设合管办,为事业编制。每个乡镇合管办基本上有3名工作人员,包括审核、会计以及出纳各一名。乡镇合管办多设在乡镇卫生院,部分设在财政所。人员编制及工作人员工资大部分能落实,各县(市、区)根据自身财力安排一定业务经费。政策制定主要由自治区卫计部门出台指导性文件,各县(市、区)根据各自情况制定不同政策,尚未实现市级统筹。

由于新农合实行县级统筹,在政策制定及管理上各地差异性较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高是广西各经办机构普遍面对的问题,在业务经办和待遇支付时缺乏统一的监管制度,同时也存在政策变化过频、人为因素过多、基金风险过大等隐患。

(二)城居保经办管理

广西城居保为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指导经办,各县(市、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医保所)具体办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政策制定则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出台指导性文件,各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不同政策。目前,广西城居保已实现市级统筹,建立了基金统一上解管理制度,统一了整个医保运作流程,建立了全市统一医疗保险政策管理体系。基金收支实行“三统一”,即:统一筹集、统一使用、统一管理。业务经办流程和管理制度实行“六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标准、统一基金财务账户管理、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统一业务流程和业务信息系统。

总体而言,城居保在政策制定及管理上相对较为规范,能较为有效地控制基金风险及人为因素。

四、药品目录比较

广西城居保与职工医保在药品管理上一致。广西2010年版医保目录包括西药和中成药(民族药)品种共2719个(不包括中药饮片),其中西药1395个,中成药(包括民族药)1324个。对治疗性医院制剂,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其纳入本统筹地区医院制剂目录。

新农合2013年版目录药物品种总数为2785个(不包括中药饮片),其中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1724个,中成药(包括民族药)1061个,医院内中药(壮药)制剂97个。广西新农合药品目录与国家医保目录比较情况见表3。

表3 广西新农合与国家医保目录品种比较情况

[药品 目录品种数 目录品种重合情况 新农合 国家医保 重合品种数 占新农合比例 占医保比例 西药 1724个 1743个 1205个 69.90% 69.10% 中成药 1016个 1874个 682个 67.10% 36.40% ]

从目录管理来看,药品方面,广西在全区统一使用医保目录,以国家医保目录为主导,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统一范围不仅职工与居民,而且医疗、工伤、生育三险统一。新农合是自下而上,以国家基本药物为基础,根据不同医疗机构等级对用药进行扩充。广西城居保目录经过不断调整,形成了较为完善的2010年版本,对制定目的、制定原则、遴选流程、遴选原则、专家小组等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新农合在国家层面上没有统一,广西新农合目录以国家目录为基础,但管理体系不够成熟。

从范围差异来看,新农合的品种和城居保的品种重合接近70%。在新农合纳入而在医保目录中没有覆盖的药品,一是由于考虑到药品的价格、疗效、安全、供应等因素而被专家评审排除。二是医保目录有替代药物的品种,如乙酰谷酰胺注射剂,医保目录中用胞磷胆碱、吡拉西坦等价格便宜较多。

五、基金运行分析

广西城居保和新农合基金运行均相对平稳。筹资水平稳步增强,两项制度筹资水平较为接近。广西城居保人均筹资从2011年的207元增加到2015年的408元,提高了97.1%,人均基金支出从2011年的95元增加到2015年的263元,提高了176.8%;新农合人均筹资从2011年的230元增加到2015年的479元,提高了108.3%,人均基金支出从2011年的165元增加到2015年的404元,提高了144.8%(见图4)。

广西城居保待遇水平逐年提高。门诊多发病、慢性病,按每年每人50元左右从居民医保基金收入中划拨建立门诊统筹办法,门诊医疗费报销达60%。2015年,城居保出院人数34.73万人次,次均住院医疗费达5835元,政策内基金报销比例60.67%,其中在基层卫生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已达80%。城居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

广西新农合住院补偿和门诊补偿水平逐步提高,从2013年开始新农合次均住院补偿已经达到2200元以上,补偿比60%以上;门诊统筹次均补偿达到33元以上,门诊统筹报付比均达到65%。

[城居保人均筹资(元)

城居保人均支出(元)][新农合人均筹资(元)

新农合人均支出(元)][500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63.07][220.27][180.91][135.61][95.57][165.4][255.48][363.9][390.41][404.12][479][408.5][392.8][323.91][344.2][301.58][292.8][264.57][230.6][207.68]

图4 2011—2015年广西城镇居民医保

和新农合筹资和支出情况

[城外埠居民政策范围内

住院报销比例(%)

新农合政策范围内

住院报销比例(%)][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64.51][70.23][73.03][75][75][55.72][59.34][60.67][59.17][58.88]

圖5 2011—2015年广西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保障水平比较

由图5知,2013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報销达到最高,2014年和2015年有所降低,波动幅度较小,比例范围保持在55%~60%之间,但与新农合提出“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50%和75%左右”的政策目标还有些差距;2011—2013年城居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一直处于增长态势,上升幅度较大,从2013年到2015年开始趋于平稳,保持在75%左右,2011年到2015年的报销比例增长了10个百分点,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达到2015年城居保提出的“实现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的政策要求。

六、政策建议

(一)切实推进全民参保,实现精准保障

要结合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针对城乡弱势群体,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人等特殊群体作为实现应保尽保的人群。通过建档立卡、上门入户进行登记、落实参保补助等措施实行精确化管理,使这些群体实现应保尽保,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医保支持。同时注意防范重复参保、重复补贴及重复享受待遇的问题,做到参保人员信息比对工作实现精确化,提高经办工作的准确性,彻底解决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问题。做好服务无缝对接让城乡居民得到实惠。坚持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尽量缩短整合过渡期,做到参保不断线、保障更全面、待遇不降低、结算不延滞,切实让广大城乡居民在制度整合中收获更强的获得感。

(二)推进立法工作,加大法律保护

从顶层设计来看,在国家层面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供根本保障。只有在法律层面明确各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才能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现有的社保方面的法律在城乡整合实际操作中规范性和标准性还有待完善,因此立法工作的深入推进刻不容缓。

(三)建立统一高效的信息系统平台

信息系统作为技术核心,应具备统一的信息平台,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信息系统都是统一使用金保工程系统,做到了统一的操作软件、数据库、信息标准、网络平台。为做好制度间的衔接工作,数据的实时交换和资源共享是信息系统整合的重点;为尽快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加快实现网络的互联互通是关键;立足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加快建立网上社保办事平台;为确保基金的安全有效,尽快推进实时监控系统建设,提高医保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发挥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优势

完善政策制度,优化服务流程,通过实施社保经办服务活动,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三到位”服务(即:经办服务延伸到村、政策宣传深入到户、社保卡发放到人)和“四个不出村”(即:实现村民参保登记不出村、缴费续保不出村、领取待遇不出村和信息查询不出村)。精准识别参保对象到村到户到人,完整建立工作台账;逐村逐户上门服务,发动参保对象参保;按时足额支付医保待遇,确保特殊困难人员享受待遇无遗漏。

(五)加强监管监控,确保基金安全

筹集资金以及如何使用好筹集到的资金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能否持续发展的两个关键问题。筹资是制度运行与持续发展的前提,而资金的有效使用不仅能够提高资金抗风险的效率,而且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保。资金能否有效使用取决于对基金的管理与监督,取决于设计、组织和管理提供最大程度减轻居民疾病负担的补偿方案。因此,制度的平稳运行核心是对基金的有效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基金使用的审计、监管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 杨积军,陈莉,苏芳,朱定辉,左延莉,吴彩媛. 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建设的现况调查[J]. 广西医学,2015,(11):1693-1694.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为了对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变化进行研究,本文基于扩展线性支出系统((Extended Linear Extenditure System,ELES)模型从时间的维度分析了2003~2007、2008~2012以及2013~2018年我国城镇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收入和价格弹性等。结果表明:我国城镇居民各项消费支出和收入呈现逐年上升趋势,食品、居住的消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较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衣着类消费支出占比开始下降;居住、文教娱乐和医疗保健边际消费倾向呈现上升趋势,我国城镇居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极大变化,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从整体上看,我国城镇居民的总边际消费倾向在逐渐下降,储蓄在逐渐增加;在收入弹性上,随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衣着、交通通信和其他类消费项目的需求收入弹性减小,逐渐由奢侈品变为必需品,同时医疗保健类消费价格变动开始对我国消费产生影响。为了拉动消费需求,本文提出三点建议: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定粮食价格,稳健降低恩格尔系数;改善消费结构,拉动消费需求增长。

关键词:ELES模型;边际消费倾向;需求收入弹性;需求自价格弹性

0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追求经济增长成为我国社会工作的重心,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之一的消费需求成为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作为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最终环节,消费在生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行为正在从以物质型消费为主导的消费需求逐渐向以精神型消费为主导转变,明确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重要变化,清晰城镇居民的需求方向,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具有导向作用。因此,在世界经济日新月异发展的背景下,研究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特征,探讨内在变动原因和发展趋势,这对于引导居民和理性消费、促进居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优化居民消费结构等具有重要意义。

1 文献综述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采用消费结构的模型来分析居民消费结构的特征和变化规律,其中较为常见的模型有ELES模型、几乎理想需求系统模型(Almost Ideal Demand System Model,AIDS)和二次型近似理想需求系统模型(Quadratic Almost Ideal Demand System Model,QUAIDS)。张颖熙[1]以QUAIDS模型为工具,研究了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服务消费的需求弹性,证实了价格对服务消费的重要性。韩昕儒等[2]运用QUAIDS模型实证研究了收入对于家庭食物消费的影响。黄隽等[3]通过ELES模型对中国2013~2016年宏观居民消费数据进行分析,认为高层次消费支出占比显著提高。杨鑫等[4]构建了QUAIDS模型研究了我国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对食品消费水足迹的影响。陈中耀等[5]通过构建ELES模型预测了我国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方向。

随着居民消费结构的不断变化,影响居民消费结构的因素也在逐渐增多,定量研究居民结构消费的影响因素成为学者研究的重点。彭海艳[6]通过ELES模型分析出收入水平的高低是影响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结构的决定性因素。蔡兴等[7]从农村少年和老年抚养比两个指标考察人口结构因素对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王曼卿[8]依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通过协整分析建立回归模型,分析互联网金融对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

在居民消费数据的处理上,章立东等[9]针对1996~2008年城镇居民的消费时间序列数据,结合ELES模型实证分析了我国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胡日东等[10]利用2001~2011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结合混合回归和似不相关回归模型(Seemingly Unrelated Regression,SUR),实证研究了收入对消费结构的影响。

综上,大多数学者采用面板数据或时间序列数据对居民消费结构进行研究,很少有对时间进行分类研究不同时间段的消费结构变化,本文将基于ELES模型研究我国城镇居民的边际消费倾向及收入价格弹性,分析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的变化趋势。

2 研究方法

ELES模型最早由经济学家Liuch[11]提出,是对Stone提出的線性支出系统模型的改进。它充分考虑了收入和价格因素对居民消费结构的影响,并且认为消费者的基本消费需求不受居民收入和商品价格的影响,当居民满足基本需求之后,剩余的储蓄可以用于非基本消费需求的支出,以此为基础可以分析出消费结构的变动趋势。

3 实证分析

3.1 数据选取

为了研究近些年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变化的特征,本文选取的样本数据为2003~2018年的全国城镇数据,鉴于2013年之前采用的分城镇和农村住户调查的调查方法和2013年之后采用的城乡一体化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法的统计范围和统计口径有所不同,2013年之前的消费支出数据选用人均现金消费支出,2013年之后的消费支出数据选用人均消费支出,所有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本文旨在从消费结构的角度分析我国城镇居民消费行为变化的情况,故根据模型中的参数和变量,本文选取了2003~2018年城镇居民八大类人均消费支出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通过整理得出2003~201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如表1所示。

由2003~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绘制出2003~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柱形图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折线图,如图1所示。

由表1和图1可以看出,2003~2018年我国城镇居民的各项人均消费支出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在八大项消费支出中,食品类消费支出占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比例最大,居住消费支出比例为第二,这两项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例达到50%以上。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人均交通通信和人均文教娱乐消费支出相对较高,200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为2 416.92元/人,2018年为7 239元/人,累计增长4 822.08元/人,200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为699.38元/人,2018年为6 255元/人,累计增长了794.36%,我国城镇居民2003年的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为721.12元/人,到2018年累计增长了381.68%,200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文教娱乐消费支出为934.38元/人,到2018年累计增长2 039.72元/人,我国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03年的8 472.2元/人增长到2018年的39 250.8元/人,累计增长了363.29%。由此可以看出,随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城镇居民各项人均消费支出呈现出不同幅度的上升,人均食品消费支出在所有人均消费支出中的占比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人均交通通信和人均文教娱乐消费支出依次次之。

在各项消费支出中,食品和衣着类的消费支出所占比例逐渐降低,到2018年,食品类消费支出已经由2003年的37.12%降为27.72%,衣着类支出也下降了3%左右;而居住类消费支出所占比例上升幅度较大,尤其在2012年以后,出现跨越式增长,从2012到2013年,居住支出占比增长了161.38%,到2018年,居住支出占比相较于2003年增长了13%,交通通信消费支出占比呈现小幅增长趋势,到2018年,交通通信支出占比相较2003年增长了2%;文教娱乐消费支出占比相对来说呈现波动变化趋势,在2014年占比达到最低值,到2018年,文教娱乐消费支出占比相比2003年下降了3%。这些数据充分的说明了人民生活水平在逐步提高,衣食消费支出占比的下降,表明居民的基本消费得到了满足,开始追求其他方面的消费,比如住房,交通等,2003~2018年部分消费支出占比如图2所示。

2003年我国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5.6%,在2004年达到峰值,为47.2%,2005年开始,我国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开始下降,2017年我国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已降为28.6%,下降幅度达到37.14%,恩格尔系数的变动进一步说明了人民生活水平的变动情况,符合实际情况。2003~2017年我国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如表2所示。

3.2 模型估计与检验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分别对城镇居民人均食品、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等消费支出和收入按照(4)式运用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表3、表4、表5分别为2003~2007年、2008~2012年和2013~2018年我国城镇居民各项消费支出的ELES模型参数估计结果。

由表3、表4和表5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拟合的回归方程的参数估计结果可以看出,在α=0.1的显著性水平下,t检验和F检验的结果都显示模型整体显著,且各项回归方程的拟合优度R2基本维持在0.92以上的水平,说明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拟合效果较好,同时,0<βi<1的模型要求得以满足,符合模型设定的要求。

3.3 城镇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分析

边际消费倾向是凯恩斯消费理论之一,本文以βi表示第i种商品的边际消费倾向,其经济含义是在消费者的基本需求消费支出满足后,每增加1单位的可支配收入所引起的各类消费支出的增加量,根据表3、表4和表5整理出我国城镇居民2003~2007年、2008~2012年和2013~2018年各项消费支出的边际消费倾向,如表6所示。

根据表6,绘制出2003~2007年、2008~2012年和2013~2018年我国城镇居民各项消费支出的边际消费倾向折线图,如图3所示。

由于2003~2018年各项消费支出的边际消费倾向均大于0,可知我国城镇居民的各项消费支出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成正比例关系,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对于食品、衣着等的消费支出也会增加。各项消费支出边际消费倾向变动有所差别,食品、衣着的边际消费倾向在逐年下降,居住、文娱的边际消费倾向则在增长,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所引起的对城镇居民各项消费支出的影响逐渐变小,并且城镇居民对生活方面的需求从吃、穿、行方面逐渐向住、娱、医方面转变,反映了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很大的提升,但是居民对生活用品及服务的需求比较稳定;横向来看,2003~2007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的边际倾向最大为0.218,表示1单位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会引起人均食品消费支出增加0.218个单位,衣着、交通通信和文教娱乐类分别为0.079、0.12和0.073,其他类最小为0.027,這表明2003~2007年间,我国城镇居民的消费形式主要以食品、衣着和交通通信等基本生活保障为主,2008~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各项消费支出的边际消费倾向最大依然是食品类为0.208,衣着、交通通信和文教娱乐类分别为0.076、0.112和0.078,其他类最小为0.026,与2003~2007年显示的结果相同,居民对吃、穿、行等基本生活方面的需求较高,但从数值上看,食品、衣着和交通通信类的边际消费倾向逐渐减小,2013~2018年我国城镇居民各项消费支出边际消费倾向最大的已从食品类变为居住类,人均居住消费支出边际消费倾向为0.152,其中食品、交通通信和文教娱乐类的边际消费倾向相对较高,分别为0.131、0.09和0.082,其他类依旧最小为0.015,这表明城镇居民的生活方式发生极大变化,人们不再满足基本生活需要,逐渐注重生活环境和精神生活方面的需求。

由凯恩斯消费理论,当∑βi<1,说明消费者有剩余,会将剩余收入用于储蓄。由表6可知,2003~2007年、2008~2012年、2013~2018年的总边际消费倾向均小于1,且总边际消费倾向呈现下降的趋势,说明我国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并未全部用于消费,部分用于储蓄,且储蓄逐渐增加。

3.4 城镇居民需求收入弹性分析

需求收入弹性是指每变动1%的收入所引起的商品需求量变动的百分比,本文以ei表示第i种商品的需求收入弹性,如果ei<0,则随着消费者收入增加,消费者对第i种商品需求量减少,该商品为劣等品,如果ei=0,则随着消费者收入增加,消费者对第i种商品需求量不变,如果0<ei<1,则随着消费者收入增加,消费者对第i种商品需求的增长小于收入的增长幅度,该商品为必需品,如果ei=1,说明随着消费者收入增加,消费者对第i种商品需求的增长等于收入的增长幅度,如果ei>1,说明随着消费者收入增加,消费者对第i种商品需求的增长大于收入的增长幅度,该商品为奢侈品。由ELES模型所求出的估计参数i和i和已知的人均可支配收入I并结合(6)式和(7)式即可求出需求收入弹性,根据计算得出我国城镇居民2003~2007年、2008~2012年和2013~2018年各类消费项目的需求收入弹性,如表7所示。

3、改善消费结构,拉动消费需求增长。消费结构是各类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改善消费结构是将消费者所追求的物质消费逐渐向追求精神消费转化,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质量。我国城镇居民交通通信、文教娱乐类消费项目的需求收入弹性大于1,表现为奢侈品,因此,政府应当大力推动交通通信和文教娱乐类消费项目的发展,通过提高居民精神层面的享受来拉动消费需求的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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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编辑:郑笔耕]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伴随着城镇一体化项目的逐步建立,基于城乡统筹合作和发展的背景,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项目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需求建构系统化的管理机制和管控目标,切实维护管理维度和管理机制,在贯彻落实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保证队伍建设和统筹层次的升级。文章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项目的发展现状出发,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进行了集中阐释,旨在为相关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问题;对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4266

在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地位,不仅包括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项目,也涉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制和新农合项目,涵盖了城镇全体人员,是提升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过程,真正向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方向发展。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项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主要分为三种基本的保障模型。其一,整合制度体系的医疗保障模式。基本的方式就是一个制度建立多个档案,将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项目和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以及统一,从而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险制度项目的有效性,并且深度贯彻落实制度内不同筹资标准,正是基于保障收益水平和缴费项目的连锁反应,城乡人员能自由选择相应的参保数额,从而形成一种自愿式的等级化发展框架。[1]其二,制度分级设置体系的医疗保险模式,在实际管理机制运行过程中,主要是经由统一的经办管理机关进行管控,并且保留两项医疗保障机制,对相关经办管理机构进行系统化分析,建立通畅的信息整合系统。其三,管理机制分设机关,主要是对相关经办资源进行系统化分析以及整合,统筹两项制度以及经办资源,需要对行政管理制度进行保留和统一优化。

除此之外,利用筹资补偿机制和标准对制度进行系统化整合,从不同人群的经济收益和医疗保障需求出发,有效地在制度内设置不同筹资标准。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问题之管理机制缺失

在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机制的过程中,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项目和新农合管理项目分属不同部门,一个归属社保部门,一个归属卫生部门,由于两个部门的分治管理体系和实际行政管理机制存在差异,也就导致整体管理职能存在很大的交叉以及重复,甚至存在严重的资源分割不清以及责任不明的问题,也就使得整体项目的行政成本不断增大,管理服务效率却得不到有效提高。而随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项目的推进,城乡之间居民的差异在逐渐减小,管理部门的分散关系以及转移交接问题的矛盾也逐渐凸显出来,需要相关部门结合实际需求。[2]

2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问题之经办能力缺失

在城乡居民医疗经办管控项目中,要想维护制度的常规化升级,就要结合实际需求进行综合治理。但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项目中,医疗保险的经办服务单位整体参保群体的流动性较大,整体需求也较为多样化,对于经办单位的管理服务效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在实际管理机制建立和运行过程中,相应管理模型和管控机制之间的稳定性并不强,基层经办单位的综合能力、业务办理经费以及经办人员的整体素质并不高,加之人员配置不足,导致工作强度较大,医疗的整体经办能力和服务质量都受到影响。[3]

2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问题之统筹层次缺失

在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项目建立和落实过程中,保险制度是市级统筹的基本,但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的新农合机制主要还是以地方的县级结构为主。若是依据大数法则,就会对统筹层级以及基金结构的整体规模造成影响,由于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偏弱,导致整个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进程受到影响。另外,在发展机制建立后,筹集的资金并不能完全满足人群医疗保障需求,也会对整个受益面以及群体光度造成严重的影响。新农合项目中统筹层次中流动人口对于整个系统的完整度也会产生制约,导致成本增加以及管理效率下降的问题。[4]

2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问题之医疗水平缺失

我国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项目中,一直运行的就是二元医疗保障制度,这就导致较好的医疗资源以及卫生技术人员都开始向发达城市转移,导致农村等偏远地区缺乏相应的技术和人才,基层医疗机构的整体医疗水平无法满足病人的需求。从医疗保障机制的具体条款分析入手,城镇居民的保险和新农合项目都集中在大病项目上,严重忽视了疾病预防项目以及初级卫生保健项目的功能,整体保障责任和管理机制得不到有效落实,是整体管理机制落后的主要原因。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项目的策略

3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策略之管理机制优化

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项目逐步推进的过程中,要建构系统化的管理维度和控制模型,集中整合医疗保险体系,并且建立更加有效的管理体制,确保相关管理部门能结合实际需求建构动态化的发展运行模型,要在整合机制管理时,积极落实权责管理维度,利用实践的检验以及科学论证过程,提高管理行为和政治决策的有效性,有效地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规定。[5]

3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策略之经办能力优化

在经办能力提升的过程中,不仅要提高整体医疗保险机构的业务能力,也要对管理团队的业务效率进行集中优化,積极落实有效的管控机制和升级措施,保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稳步运行,也要有效遵循精简队伍以及提升效能的管理原则,保证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符合实际发展需求。只有积极落实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才能在提高管理多样化的基础上,建构更加有效的管理服务模型。

3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策略之统筹层次优化

相关管理人员要结合实际需求,积极落实更加有效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机制,确保项目统筹发展的进程得以有效实现。其一,要有效落实大数法则,进一步优化医保基金统筹管理的实际机制和有效性,并有效地落实基金管理规模,提升基金支撑能力以及抗风险能力,也能有效地优化相关管理维度。其二,要对资金结构进行集中管理和规划,优化政府财政转移项目的实际运行维度,并且积极落实更加有效的基金管理框架,在减少成本的基础上,保证制度和就医管理模型之间的贴合度。[6]

3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策略之医疗水平优化

要落实更加有效的资源管理维度,才能有效地提高整体医疗水平,因此,面对资源失衡的问题,提升制度可控性的基础上,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力度和资金支持力度。不仅要以医疗机构为基本配置相应的设备和医护人员,也要对其进行集中的财政补贴,实现定向培养以及医师支援项目等。只有建立健全服务网络,才能从根本上提高整体农村的医疗水平。

4结论

总而言之,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建立过程中,要积极落实相关管理策略,确保管控要求和控制维度的有效性,深化医疗管理以及资源配置模式,确保管理体制优化的基础上,也能保证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整体优化,也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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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崔仕臣,何中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的实践探索——基于永嘉县的实证分析[J].理论观察,2013,20(3):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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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马超,赵广川,顾海,等城乡医保一体化制度对农村居民就医行为的影响[J].统计研究,2016,33(4):78-85

[6]郑宜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下电子政务研究——以汕头市为例[D].厦门:厦门大学,2015

[作者简介]白琼辉(1976—),女,彝族,云南红河州建水县人,农业经济师,大专,现工作于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青龙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研究方向: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是“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的医疗保险改革工作的核心。文章以此为研究目标,在阐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实施的具体目标基础上,分析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实施的困境,并提出改革建议。

关键词:城乡居民医疗保障 具体目标 困境分析 改革建议

医疗保障制度在我国已经发展了30多年,当前基本形成了“3+1”模式的城乡一体化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在全国城乡覆盖人口已经超过13亿。但因我国医疗保障制度长期受到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造成当前的医疗保障制度分割严重,导致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实施困难,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随着“十二五”规划将构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纳入国家政策基本目标,构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成为我国医疗保险改革工作的核心。正是基于此,本文在阐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实施的具体目标基础上,重点分析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实施的困境,并提出改革建议,力图为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的实施提供参考。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实施的具体目标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作为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施的根本目的在于:打破城乡分割局面,消除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二元结构,合理配置城乡医疗资源,缩小城乡居民医保补偿水平差距,从而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其具体目标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实现城乡公平医保

消除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享受政策一体化,让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城市优良的医疗服务资源,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实现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的实施,必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提倡节约社会医疗成本,精简医疗管理机构,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要尽量避免在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中的“多头管理”,使医疗卫生机构真正专注于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三)推动经济社会转型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阶段,构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同时构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必定会打破城乡“二元”体制,从而促进城市与农村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上不断融合,促进城乡经济协同的发展,加快城市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进程,使经济社会适应社会经济转型的需要。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实施的困境分析

(一)资金管理方面:保险缴费与费用补偿之间缺口巨大

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保费主要由用于“正常”损失赔付的纯保险费,用于“异常”损失赔付的风险附加费和保险经营引起的附加保险费组成。而我国实际医药补偿费是按医药费基数乘以一定系数来进行赔付的,这个系数包括增长系数、保险因子和补偿比。其中保险因子是一类反映医疗费用随保险赔付率变化的敏感指标,是医药补偿费正常测算中最不可估算的因素,估算不当极易在现行医药补偿费现收现付中形成“隐性债务”。

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隐性债务”主要集中在老年人口的医疗保险中,我国是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现有65岁以上人口近两亿人,占全部人口的14%左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人均费用支出与人口年龄之间成正比,人口老龄化的到来给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体系正常运转带来压力。同时由于现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我国城镇医疗保险体系中退休人员保费由社保资金统筹支付,由于人民生活水平提升,我国老年人医疗补偿缺口越来越大,而这个医疗补偿缺口单纯依靠社保资金统筹支出和新参保人的缴费结余来弥补,显然是远远不够的。由于未为中老年人口准备相应医疗保险经费,因此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中存在着一定的“隐性债务”。例如,据江苏省统计,如果未来江苏省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后,江苏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将出现60万亿~170万亿元的赤字风险,届时江苏省医疗基金将面对严峻的挑战。

(二)政府责任方面:政府对国民医疗费用支出明显不足

经过多年探索,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代表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但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情况下的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消费需求。与保险制度发达的国家或地区相比,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建设过程中,政府承担的责任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如表1所示,在医疗卫生费用占比GDP方面,我国仅为仅为4.3%,低于美国、日本、法国的15.7%、8.0%、11.0%,在政府卫生支出占比政府总支出方面,我国仅为9.9%,低于美国、日本、法国、泰国的19.5%、17.9%、16.6%和13.1%;在人均政府卫生支出方面,我国仅为49美元,远远低于美国、日本、法国、泰国的3317美元、2237美元、3655美元和2237美元,人均卫生支出费方面,我国仅为108美元,也远远低于美国、日本、法国、泰国的7285美元、2751美元、4627美元和2751美元。如果说计划经济时期是政府在医疗卫生责任中占有太多责任,那么当前市场经济下我国政府对国民医疗费用的支出明显不足。据卫生部数据,在我国1991年至2015年的25年间,政府卫生费用支出比例从36.2%下降到27.2%,而个人卫生支持比例却从21.2%上升到了38.2%,政府国民医疗费用支出扣除用于卫生基建事业部分后基本就所剩无几了。

(三)管理模式方面:現行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城乡差异

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主要由城市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构成,其中城市医疗保险制度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构成,但这三项医疗保险制度在覆盖范围、缴费主体、账户情况、保障范围、筹资原则、筹资比例、筹资水平、统筹层次、管理部门、大病保险、补充保险等各个方面均存在着显著差异。尤其在管理主体方面,城市医疗保险制度由人社部门统筹管理,而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由卫生部门统筹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会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先对医疗保险管理权进行划分,然后根据险种归口交由不同部门管理,最后将形式多样的医疗保险交由各个主管部门分别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下,不仅管理成本不断增加,管理效率低下,而且极易造成地区间、城乡间医疗保险水平差异。另外,在我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中资金筹集、管理与使用也存在着诸多问题,资金筹集主要表现在资金筹集规模不足和投入不足这两个方面,资金管理主要表现在管理维护费用高和管理不透明两个方面,资金使用主要表现在居民使用基金受限,存在医生诱导过分消费和预防支出不足,慢性、重症患者比重大等问题。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实施的改革建议

(一)顶层设计——在制度方面推进全国统筹

实施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应有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但在实施过程中难免有着诸多推进阻力和争扰,因此国家应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的实施尽快作出统一的决策和部署,在制度上做好顶层设计。应从全局角度,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实施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让有效资源集中,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在制度设计上保障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设施的顺利推进。建议国家在参考各地成功实践经验和实践调研基础上,出台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建设的具体实施依据,在国家层面上明确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实施的基本原则、管理主体、主要内容、实施步骤等内容,只有在顶层制度设计上完善,才能实现全国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促进全民医疗保障服务得到质的飞跃;才能促进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的实施在全国统筹推进。

(二)管理提升——建议人社部门为管理主体

在多年的保险制度改革经验中,人们更倾向于将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实施的管理权规划于人社部门。因此,建议在现行部门分工格局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的实施进行统筹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医疗卫生机构并无行政管辖关系,互相之间也无发展和运作的直接利益冲突,因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实施管理中,作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的独立第三方,代表参保人利益,发挥价格谈判作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并通过各种形式,用有針对性的基金结算方式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为城乡参保人提供更优质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

(三)有序统筹——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制约我国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实施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发展不平衡的城乡二元结构,因此各地各级政府在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一体化实施过程中,不仅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顶层保险制度设计规定推进,而且还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有序统筹,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建议可以分以下四步走:第一步,资源一体化管理,即整合城乡医疗保障体系资源,建立共享服务平台,初步建立具有参保信息、数据标准、业务流程等内容的网络架构平台。第二步,促进各类保险制度融合。即构建不分城镇和农村户籍的,统一筹资标准的、统一参保补助的,待遇水平一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一体化体系。第三步,实现全民公平医疗保险,即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整合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两大制度,构建一体化的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终实现全民公平医疗保障服务。第四步,推进统筹层次提升,即将县级统筹逐步提升到市级统筹,然后再将人口较少的省份逐步提升到省级统筹,再逐步推进到全国所有省份,最终建立全国基金互济、抗风险互济的一体化城乡医疗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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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城乡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浙江嘉兴 314000)(责编:若佳)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过多,如果参保人数和报销制度不变,即使停止一年筹资,历年结余的资金仍可使参保人继续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一年。有些地区的医疗保险机构为坚持收支大体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测算不准,导致结余过多。同一地区不同年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也不相同,为审慎起见,也不愿随便调整给付标准。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是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通过调整统筹基金的给付标准来降低结余率的办法有多种,建议目前重点解决城镇参保职工因患重大疾病致贫的问题。但目前仍不能大幅降低个人账户累计积累率,因为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时期。要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关键在于建立相机调整基金结余率的制度。

关键词:统筹基金;个人账户;保障水平;报销比例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连续多年大量结余,但医疗保险基金的作用却未能充分发挥。老百姓仍在抱怨看病贵,往往一场大病重病就使一个家庭陷入贫困,看病负担普遍成为个人和家庭无法承受之重。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必须分析其基金结余情况,而且要考虑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定位。需要各地对各类基本医保基金收支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的结余情况,进行调整。

2003~2005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覆盖城镇职工(包括参保退休人员),这时期各地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有些地区农民工与当地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制度相同,但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很少。2007年和2008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城镇居民。因此,分析2003-2006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节余规模、结构及原因,基本上可反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状况。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的规模、结构及原因

(一)近年来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规模

从历年结余总额与当年收入之比可看出,2006年为100.29%、2007年为109.75%、2008年为112.90%,这三年的历年结余总额已超过当年收入,这意味着如果参保人数和报销制度不变,即使停止一年筹资,历年结余的资金仍可使参保人继续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一年多,说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过多。从2003~2008年的当年结余总额与当年收入之比看,最低为2005年23.02%,最高为2008年的31.45%。最高与最低的数据相差8.43%。因此,历年结余资金总额与当年收入之比和当年结余资金总额与当年收入之比都必须适度下降。但究竟降多少才合适,就要分析结余资金的结构和产生结余资金的原因。

(二)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余资金的结构

从2004~2008年的人均当年结余数据来看,最少为2005年236.52元,最多为2007年311.51元。从2004~2008年的人均当年个人账户积累余额数据来看,最少为2007年50.75元,最多为2004年91.91元。从2004~2008年的人均当年统筹账户结余数据来看,最少为2005年147.28元,最多为2007年260.76元。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过多的原因

从参保退休人数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之比来看,2003年为26.85%,2004年为27.08%,2005年为27.43%,2006年为26.39%,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仅为1.01%,说明这四年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口年龄结构基本稳定。但2007年和2008年参保退休人数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之比分别为20.62%和15.74%。这两年的比值快速变小,说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口年龄结构迅速年轻化(见表3)。其原因是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在2007年和2008年发展很快,覆盖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2007年与2008年参保城镇居民人数分别为4 291万人与11 826方人。事实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与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大体相当,都大大低于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然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被统计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之中。

各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过多的原因不尽相同。有些地区医疗保险机构为遵守收支大体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测算不准,多年积累导致盈余过多。有些医疗保险机构负责人认为,在任期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支出现缺口,会影响政绩,也是导致基金结余过多的原因。同一地区不同年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也不相同,为审慎起见,医保机构也不愿随便调整给付标准。况且调整报销范围、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牵涉部门多、工作量大。有些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多年也未作调整,但同一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在不断上涨,人均筹资水平逐年提高。因此,要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规模,结余过多的地方要采取提高保障水平等办法,把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

二、控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规模的建议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原则上不需财政补助

2009~2011年各级财政将对医药卫生事业新增投入8 500亿元,可能会被认为国家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进行大量补助,由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将会大幅上升。而实际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缴纳,其本质也有税收属性,但这种性质的税收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相关性。用公共财政来弥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广大纳税人的钱转移到本来就享有各项社会保险的少数城镇职工身上,显然不公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一种福利事业,如过多依赖公共财政,具有刚性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会给政府带来沉重负担。 

(二)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需提高缴费比例

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而言,看门诊或一般疾病住院,完全能负担得起。但如果患有重大疾病,则可能因病致贫。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措又不能以全部免费医疗为目标,因为一旦实现全部免费医疗,将导致浪费很多宝贵的医疗资源。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设计在防止参保个人过度使用医疗资源方面起到很好作用。解决“看病贵”的问题主要在于各级政府要加强医院收支的监管,防止医院的利润过高或收入过高。可见,目前我国没有必要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而是要把过高的基金节余率降下来,调整其基金管理的具体办法。

(三)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统筹账户的结余率

统筹基金的当年结余率就是统筹账户基金当年结余额与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入之比。目前结余较多的地区把统筹基金的当年结余率应控制在-10%与5%之间,逐步把过高的统筹基金结余率降下来。为避免频繁调整结余率给相关部门带来诸多不便,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率不能一蹴而就,因此,当年基金的收支缺口不能太大,即统筹基金的当年结余率不能低于10%。2008年,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为3 040亿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为2290亿元,相当于2008年当年基金收入的75.33%。75.33%的累计结余率显然过高。对统筹账户基金累计结余率达到75.33%的地区,应通过扩大统筹账户基金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把统筹基金的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0%和5%之间。在参保人口年龄结构基本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历年结余总额与当年收入之比在25%左右比较适宜,历年结余总额可供三个月之用,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筹账户基金累计结余率控制在16%左右比较适宜。目前,统筹账户基金累计结余率在0至16%的地区,其统筹账户基金的支付办法可保持不变。

(四)适当调整个人账户基金的给付标准,适度降低个人账户累计积累率

2004~2008年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人均当年个人账户积累余额最多的2006年为93.44元,最少的是2007年为50.75元。当年个人账户积累额本来就不多,要大幅降低其结余率比较难。而在2004~2008年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人均个人账户累计积累额最多的2006年为429.06元,最少的是2004年为326.51元。如果提高门诊的报销比例和降低起付线,可降低其个人账户累计积累率。目前,为降低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率,个人账户的当年结余率应控制在-5%与2%之间。但不能过度降低个人账户累计积累率,因为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时期,保持一定比例的个人账户累计积累率,对参保人和全社会都有好处。

(五)在统筹基金中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

2008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2290亿元,医疗保险机构可把这些结余资金为每个城镇职工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以便患重大疾病的城镇职工在封顶线以上再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存在较多结余时,抽出其统筹基金的一部分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这种办法类似于提高封顶线,与小幅提高封顶线相比,其解决因重大疾病致贫问题的作用更大。不仅如此,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还可通过商业保险公司来运作。如果预算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后仍有盈余,则扩大统筹账户的报销范围和提高其报销比例。

(六)建立相机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率的制度

在参保人口年龄结构基本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历年结余总额与当年收入之比在25%左右比较适宜,也即统筹账户基金累计结余率控制在16%左右,个人账户累计结余率为9%左右。由于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日趋老龄化,个人账户累计结余率在15%左右比较合适。频繁调整给付标准,会给医疗保险机构、医院及定点药店等单位增加很多工作量,但结余过多及收支缺口过大都不利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持续运行。因此,要确立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标准结余率的范围。笔者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历年结余总额与当年收入之比在15%~35%之间都是正常的。一旦历年结余总额与当年收入之比超过35%或低于15%,就要调整给付标准。在降低过高的结余率时,允许当年收支出现缺口,但统筹基金的当年结余率原则上不能低于-10%,其个人账户的当年结余率原则上不能低于-5%。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论文范文第6篇

一、莱芜市莱城区基层平台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一)经办管理服务情况

莱城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层经办工作主要由镇(街道)、社区承担。社区负责对参保人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录入相关信息;负责政策宣传、情况公示、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以及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选定、待遇领取、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提醒参保人员按时缴费,通知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摸底调查、基本信息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负责入户调查和对享受养老待遇人员的生存认证。镇(街道)保障事务所负责对参保人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录入相关信息;负责政策宣传、情况公示、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负责村委会城乡居保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莱城区基层平台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评价

(一)建设成效第一,如期完成了启动试点的经办任务,维系着日常经办工作基本运行。

从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启动至今,莱城区已经实现城乡居保制度全面覆盖,基层平台承担了前期主要经办工作。业务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后,每年参保扩面、续保缴费、养老金发放等工作仍由基层经办平台负责落实,在没有增加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情况下,保证了经办工作基本运行。第二,初步建成“社保局-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较完整的经办管理服务机构。配合城乡居保制度推进,区政府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在社保局内成立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处,在镇(街道)普遍通过和依托劳动保障所开展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建立数据共享,联合办公,兼职服务,一站式办理,社保局-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经办管理服务机构基本建立。第三,建立了一支兼职经办队伍。从镇(街道)到村(社区)均依靠现有的基层服务机构和人员、村干部等开展业务,在政府编制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兼职、整合协管员的方式解决了试点初期人手不足问题,初步建立了一支经办队伍,为城乡居保经办业务提供了人员保障。

(二)面临的问题

莱城区城乡居保发展时间较短、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模式的制约,存在经办力量不足、管理职责不清、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城乡居保的正常进行和持续发展。第一,隶属关系不顺制约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居保工作试点初期,基层经办工作大部分由各镇(街道)、村(社区)原有工作人员来完成,在他们繁重的工作上添加了很重的砝码。城乡居保工作正式启动后,基层平台没有安排新的工作人员,仍然由原有工作人员来经办,而城乡居保所增加的工作量,是原有工作人员没有能力和精力来负担的,所以就造成职能缺失,配合不顺畅。第二,经办力量严重不足。一是没有配备专职人员从事经办服务工作。通过走访乡镇、社区,我们发现基层经办队伍中兼职人员所占比例相当高,由于协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收入水平低、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难以招收到高素质人员。二是原有经办人员数量少,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低,业务素质也低,很多人不会使用电脑,不会上网,基层专业化培训较少,很难胜任城乡居保经办服务工作。

三、深化莱城区基层平台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强化职能,增加人员。随着城乡居保业务进入日常化和规范化,工作量在不断增加,应强化基层经办平台的职能,以职能规范业务经办。具体思路是,通过每年与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每年考核评比,逐步建立起城乡居保业务运行的长效机制。在为基层经办平台配备专人方面,一是人员是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核心,人员到位,对下面的服务才能认真落实。以谁经办谁管理为原则,在社保局增加人力物力,经过全方位专业培训后,依据各社区(村)参保人数按照一定比例配备经办人员数量,每个镇再配备3到5名高中以上学历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每个村配备1名相对固定的服务人员,充分调动、利用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让专业人员深入到基层直接经办业务,可大大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基层经办的能力。二是为方便服务对象,减少由初审录入、再逐一复核通过等工作环节,由市社保局业务员进驻到各区政务大厅一站式办公窗口,直接具体经办城乡居保参保登记、基金收缴、待遇申报及基本信息修改等业务。

第二,改善办公条件、保障人员经费。经费保障是城乡居保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相对于繁杂的城乡居保经办工作,基层服务设施及办公条件是城乡居保工作顺利实施的有效载体。我们认为财政部门需一次性投入部分资金,配备、配齐城乡居保经办服务设施,切实解决基层经办机构“有人管事、有地办事”的问题。应加强服务经费和预算保障,各区政府按服务人口数量,将这项工作的正常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社区(村)经办人员每人增加300到500元的工资标准。通过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打造标准化服务平台,保证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地获得城乡居保服务。

第三,提升技术支撑,实现网络覆盖。要对基层经办单位信息系统进行统一规划,实现网络“村村通”,基本实现每村都有网络终端;在现有信息管理软件基础上,完善、规范基础信息数据库,为升级和新开发创造条件;完善终端设备,为参保人员提供信息查询和缴费、领取待遇等服务;借助省社保局数据中心,通过网络支持乡镇(街道)、社区直接经办;建立与各级部门的网络数据传输和交换,实现信息共享。通过对基层平台的技术支撑,提高经办服务效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办人员的不足。

第四,加强考核管理,搞好人员培训。针对城乡居保经办业务环节多、缴费零散等特点,建立一个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核严格的控制体系,提高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建立以工作量和服务人次为主的科学的绩效考核奖惩机制,有利于队伍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合理划分业务经办职责,形成有效衔接、相互制衡的岗位职责关系。完善人员培训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示范观摩、典型引路等方式,对业务方面的政策、流程、服务理念进行讲解和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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