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工作评价范文

2024-03-07

机关党建工作评价范文第1篇

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省机关党建研究会在厦门召开2010年重点调研课题研讨会。2010年重点调研课题获奖论文作者,各设区市、部分县区和行业研究分会负责人,省直机关联络组组长参加会议。与会同志围绕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建设学习型机关党组织、推进机关党内民主建设等六个专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厦门市委常委、秘书长、厦门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徐模到会并作重要讲话。省机关党建研究会会长江祥钦对2010年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和获奖论文进行了点评,充分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搞好机关党建调研工作提出要求。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省机关党建研究会副会长夏善国代表省直机关工委就加强机关党建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努力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着力加强研究成果指导实践的转化运用工作。新时期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机关党建工作也面临着新形势和新任务,这就要求要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研究。在机关党建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机关党建研究工作要从党政机关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机关党的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调查研究不是为了完成任务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写文章。调查研究是为了总结经验,查找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最终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因此,要特别注意努力吸收运用已有的调研成果,加快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今年重点调研的六个课题,基本上都是今年工作的重点与难点。许多单位作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很好地总结了经验,全面地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各级工委和机关党组织要充分重视,认真对待,共享成果,积极地把这些调研成果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决策措施,提高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各级领导要带头做好调研工作。机关党建研究是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做好机关党建研究工作,既是理论工作者的任务,也是从事机关党建实际工作者的责任,更是各级机关工委领导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责任。各级机关工委领导、研究分会领导、联络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机关党务干部,要充分认识机关党建研究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切实把机关党建研究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树立调查研究工作做得不扎实,机关党建必然受制约的观念,按照省机关党建研究会的部署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带头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问题,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同时,要广泛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踊跃参与机关党建研究,增强研究力量,营造良好氛围。

三、大力支持各级研究会开展工作。各级机关党建研究会成立以来,联系机关党建实际,加强机关党建研究,对推动机关党的建设改革创新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机关工委要继续加强对机关党建研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充分发挥研究会的作用,把研究会作为推动机关党的建设的参谋和助手,经常出题目、交任务、解难题,并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切实的支持。对于这一点,省直机关工委做得很好,专题研究研究会工作,经常关心支持,在办公场所、交通工具和工作经费上给予保证,一些重大工作充分发挥研究会作用,比如,新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后,省直机关工委代省委起草《实施办法》,要求省机关党建研究会参与。各级机关工委和机关党组织,都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研究会的工作,支持他们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为其顺利开展研究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真正把研究会建设好、管理好、作用发挥好。

栏目编辑/王边

机关党建工作评价范文第2篇

“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征文作品:创新机关党建理念

我省目前正在开展的“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活动,为我们机关党建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新的引擎。

机关党建是新时期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创新,是我们党永葆青春的不竭动力,也是我们机关党建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机关党建理念,应做到“三要”——

一要突出重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是党坚定不移的方针,而发展环境是区域经济竞争的核心要素,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主题,深入开展“四型机关”创建活动和“三力”建设,精心设计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系列主题实践,努力营造开拓创新的思想境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干事创业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作风环境。

二要抓住关键,强化机关行政效能。从优化服务质量、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约束和硬性措施,强调能力、效率、效果和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软环境硬管理,让软环境出效益、出生产力、出竞争力,促进机关管理水平的提高,努力达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强化机关行政效能,离不开高素质的队伍。要把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常规性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三要凝聚人心,深化和谐机关建设。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建设和谐机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一是确保政令畅通。政通才能人和。保证政令畅通,是党的执政能力的底线。为此,要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机关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机关党建目标考核。二是树立团结友善。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可以说,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小到一个单位,一个家庭,能不能团结起来,是它们能不能生存、发展、壮大的最基本条件。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努力创造团结协作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在领导班子内部,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同心同德地开展工作。三是维护公平正义,做好群众工作。公

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当前,既是发展机遇期,又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根本需要,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来源:文秘办公室 http://wmban.cn)求。要坚持做到“两个讲”:讲真、讲实。第一个“讲”: 就是讲真,即真心、真情、真格。第二个“讲”,就是讲实,干部干实事,群众得实惠。要创新载体,积极搭建联系和服务群众平台;要着力保障民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困难和问题;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四是严格强化管理。和谐的机关是行为规范的机关。机关党建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妥善处理好系统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从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职能看,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个基本要求;从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来看,必须遵循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要分工明确,协调到位,坚持原则,赏罚分明。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纪律约束人,努力使机关党建工作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体现时代性,使机关党建与时俱进,充满生机与活力。

开展宗旨教育活动,要注意选准切入点。活动中,我们的党员同志是主体。要围绕这一主体,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一是尊重和发挥党员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一方面,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不为名、不为利,比奉献、比政绩;勤奋敬业,忠于职守,埋头苦干,严谨细致,扎扎实实干好各项工作,千方百计创出一流政绩。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使党员能积极、主动参与党内活动,在党的事务与决策中发挥主体作用。要坚持把解决党员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作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突破口,切实从工作、生活上给予关心,反映其呼声和心愿,制订计划要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使各项活动,如“万个支部结对、万名党员帮扶”、“四联四帮——党员干部大深入”等活动更加贴近其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有效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机关干部专心致志干事业,同心合力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工作良好氛围的形成。

二是确保党员有效行使民主权利。要发展党内民主,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以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重点,积极从制度和机制的层面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要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良好的党内民主监督氛围,使广大党员在平等参与党内事务中强化民主意识、提升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决策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形成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氛围。要努力为党员提供展示舞台。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机制;加强党

内民主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加强改革党内选举制度,积极开展“公推直选”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党员全面发展的环境。

三是健全党内关爱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政治激励机制,及时有效地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要积极营造能者上、庸者下,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为干事者打造大显身手的平台;建立健全党内长效帮扶机制,提倡机关式“民情日记”,诚心诚意关爱广大党员特别是生活困难党员,尽力尽力为他们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关爱和温馨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机关党建工作评价范文第3篇

(试 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互相配合,加强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规范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保证刑事诉讼依法顺利进行,维护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 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主要任务是,检察机关通过介入侦查,对公安机关收集、固定、保全、完善证据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保证侦查取证工作依法、客观、全面,确保准确、有力地打击犯罪。

第三条 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应当严格遵守以下原则:

(一)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引导而不越位;

(二)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三)依法,适时,适度。 第四条 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重点案件包括:

(一)涉外犯罪案件;

(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暴力犯罪案件;

(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

(四)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

(五)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六)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七)集团犯罪案件;

(八)上级机关交办或者领导批示督办的案件以及侦查机关挂牌督办的案件;

(九)本地区首次办理的新罪名犯罪案件和当地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十)立案监督案件;

(十一)公、检双方认为有必要提前介入的其他案件。

第五条 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在案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前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公诉部门认为需要或应邀请介入侦查的,可以与侦查监督部门共同进行。案件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后由公诉部门负责。

第六条 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一般在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进行。下列案件,公安机关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在刑事立案当日通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介入侦查:

(一)致死3人以上或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身份特殊或情节特别恶劣、影响大的杀人案;

(二)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中毒的投放危险物质案;

(三)公共场所、敏感重要部位、重要设施发生的爆炸案及情节恶劣、影响大的纵火案;

(四)抢劫金融网点、运钞车及抢劫现金或财产价值100万元以上的案件;

(五)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证券违规操作案、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案;

(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冰毒、摇头丸等毒品5千克以上案件;

(七)劫机(船、车)、暴狱、劫持人质等情节恶劣、影响大的案件;

(八)盗抢军火、非法制售贩运枪支弹药、枪支弹药失窃及放射性物质、剧毒物质被盗案;

(九)案值500万元以上的制假、售假案;

(十)伪造货币总面额3万元以上的伪造货币案;

(十一)情节严重、致人伤亡的暴力妨碍执行公务及情节严重的暴力抗法案;

(十二)涉及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方面的重大失密、泄密及密码设备丢失、机要人员叛逃案;

(十三)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者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水陆交通、安全生产、火灾和食品安全事故案;

(十四)立案监督案件。

第七条 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检察人员应为两人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具有检察官法律职务。

第八条 公安机关要求检察机关介入侦查,须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管领导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向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提出,并将案件情况抄送检察机关备案。

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接到公安机关要求介入侦查的意见后,认为需要派员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重大案件,应当报请主管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决定。

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认为需要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应当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向主管检察长报告。必要时,主管检察长或检察长可以直接指令检察人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第九条 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一)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

(二)参加侦查机关的勘验、检查、复验、复查等;

(三)参加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对被害人、证人的询问;

(四)发出《补充侦查意见书》或《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通知书(意见书)》;

(五)要求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进行医学鉴定,对其他证据进行司法鉴定;要求公安机关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搜查、勘验、检查笔录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

(六)参加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联席会议;

(七)发现有遗漏犯罪嫌疑人并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要求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或者一并移送审查起诉;

(八)其他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方式。

第十条 检察人员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引导取证:

(一)对案件的性质发表初步意见;

(二)对证据的收集、固定、保全的合法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逮捕条件或者起诉条件对案件现有证据发表意见;

(四)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对下一步侦查取证工作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检察人员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不能发表本案是否可以批准逮捕、起诉或公安机关可以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意见。

参加重大案件讨论的检察人员,应当制作《参加案件讨论笔录》。笔录的内容应当包括讨论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案由、案件基本情况、讨论情况、检察人员在讨论中发表的意见等。

第十二条 参加公安机关勘验、检查、复验、复查的检察人员,可以与侦查人员共同研究勘验、检查、复验、复查方案,对勘验、检查、复验、复查工作提出建议。

参加公安机关勘验、检查、复验、复查,应当制作《参加勘验(检查、复验、复查)笔录》,笔录的内容应当包括勘验(检查、复验、复查)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有关事项、结论等。

第十三条 开展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的检察人员,应当把提出的侦查取证意见、建议以及采纳情况等记录在案,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应积极回应介入侦查活动的检察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纳和落实情况、不予采纳的理由或未落实的原因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送检察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加强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十六条 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检察人员发现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违法的,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有关规定实行监督。

机关党建工作评价范文第4篇

“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征文作品:创新机关党建理念

我省目前正在开展的“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活动,为我们机关党建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了新的引擎。

机关党建是新时期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创新,是我们党永葆青春的不竭动力,也是我们机关党建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机关党建理念,应做到“三要”——

一要突出重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是党坚定不移的方针,而发展环境是区域经济竞争的核心要素,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主题,深入开展“四型机关”创建活动和“三力”建设,精心设计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系列主题实践,努力营造开拓创新的思想境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干事创业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作风环境。

二要抓住关键,强化机关行政效能。从优化服务质量、降低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约束和硬性措施,强调能力、效率、效果和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软环境硬管理,让软环境出效益、出生产力、出竞争力,促进机关管理水平的提高,努力达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 强化机关行政效能,离不开高素质的队伍。要把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常规性重要任务抓紧抓实。

三要凝聚人心,深化和谐机关建设。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建设和谐机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一是确保政令畅通。政通才能人和。保证政令畅通,是党的执政能力的底线。为此,要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机关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机关党建目标考核。二是树立团结友善。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可以说,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小到一个单位,一个家庭,能不能团结起来,是它们能不能生存、发展、壮大的最基本条件。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努力创造团结协作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工作环境。在领导班子内部,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同心同德地开展工作。三是维护公平正义,做好群众工作。公

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当前,既是发展机遇期,又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根本需要,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来源:文秘办公室 http://wmban.cn)求。要坚持做到“两个讲”:讲真、讲实。第一个“讲”: 就是讲真,即真心、真情、真格。第二个“讲”,就是讲实,干部干实事,群众得实惠。要创新载体,积极搭建联系和服务群众平台;要着力保障民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困难和问题;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四是严格强化管理。和谐的机关是行为规范的机关。机关党建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妥善处理好系统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从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和职能看,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这个基本要求;从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来看,必须遵循统筹兼顾这个根本方法。要分工明确,协调到位,坚持原则,赏罚分明。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纪律约束人,努力使机关党建工作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体现时代性,使机关党建与时俱进,充满生机与活力。

开展宗旨教育活动,要注意选准切入点。活动中,我们的党员同志是主体。要围绕这一主体,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一是尊重和发挥党员的首创精神和主体地位。一方面,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个人利益,不为名、不为利,比奉献、比政绩;勤奋敬业,忠于职守,埋头苦干,严谨细致,扎扎实实干好各项工作,千方百计创出一流政绩。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使党员能积极、主动参与党内活动,在党的事务与决策中发挥主体作用。要坚持把解决党员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作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突破口,切实从工作、生活上给予关心,反映其呼声和心愿,制订计划要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使各项活动,如“万个支部结对、万名党员帮扶”、“四联四帮——党员干部大深入”等活动更加贴近其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有效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机关干部专心致志干事业,同心合力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工作良好氛围的形成。

二是确保党员有效行使民主权利。要发展党内民主,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以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为重点,积极从制度和机制的层面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要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良好的党内民主监督氛围,使广大党员在平等参与党内事务中强化民主意识、提升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决策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形成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氛围。要努力为党员提供展示舞台。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机制;加强党

内民主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加强改革党内选举制度,积极开展“公推直选”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党员全面发展的环境。

三是健全党内关爱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政治激励机制,及时有效地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要积极营造能者上、庸者下,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为干事者打造大显身手的平台;建立健全党内长效帮扶机制,提倡机关式“民情日记”,诚心诚意关爱广大党员特别是生活困难党员,尽力尽力为他们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关爱和温馨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机关党建工作评价范文第5篇

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特色经验工作总结

理塘县幅员面积1.4万多平方公里。辖5个片区工委,24个乡镇、214个村委会。有122个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26个机关党委、6个县级部门党组、61个县级机关党支部、29个区乡机关党支部,有机关党员1350名。近年来,县直机关党委坚持“与时俱进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突出重点,开拓创新,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一、积极推行“4+2工作法”,增强党内民主意识

2010年,理塘县在全县农牧区推行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简称4+2)工作法的基础上,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广到全县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四议”即:机关党支部会提议、机关“支委”及主要负责人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通过探索和实践,初见成效,逐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理塘特色的机关党员干部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路子,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参政议政和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成为机关党建工作“加速机”、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构建和谐社会的“推进器”。

二、开展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增强党组织书记责任意识

2008年以来,为有效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断强化基层 1

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我县在全县机关基层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活动。党员组织和党员向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服务对象述职,单位党员干部和服务对象对党组织书记述职进行现场测评打分,对综合评分少于83分的要求党组织书记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县直属党委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党组织书记向县委、县直属机关党委、县委委员、“一委员、两代表”述职,接受测评打分。并将测评结果作为今后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党建述职评议与年终党建目标考核相结合,2010年12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与我县目标考核成员单位,深入到全县64个县级机关单位和省、州属驻县部门,就全年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创争活动开展等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为使考核公正公平,考核工作采取查档案资料、看工作实际、听群众评价、问责任目标完成、层层分析总结点评等行之有效的方式,肯定了被考核单位的成绩,指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说明了加分、扣分原因,并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服务活动,增强党员服务意识2010年,我县以创先活动为契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建立了83个机关党组织党员服务队,参加党员数达1234名,占全县机关党员总数的91%,主要任务是参与全县救灾抗灾、应急处突;结合“挂包帮”活动,县乡机关党组织按照包乡包村要求,深入农牧户,了解农牧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

题,帮助群众出主意想办法,着力解决农牧民群众思想观念落后、目光短浅、调整产业结构和致富办法少等突出问题,组织党员捐资捐物力所能的为贫困群众、贫困党员、贫困“三老”、五保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缺钱缺物问题,实实在在的为他们解决生活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农牧科技局、县医院、卫生局等单位建立流动党支部开展服务农牧区进万家活动,到下坝片区、濯桑片区开展送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下乡活动,深受老百姓欢迎,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强了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把支部建在工地,加强党对重点项目的领导

雄坝乡汉戈村和奔戈乡萨戈村牧民定居工程是我县2010年的两项重大民生工程,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分别组建了两个临时党支部,支部书记分别由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挂帅,亲自在现场指挥工程建设,及时解决了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了工程进度,保证了工程质量。

中共理塘县委组织部

机关党建工作评价范文第6篇

推进“138”机关党建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主动融入城市基层党建,争当加快建设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首善鼓楼的排头兵,现就我区推进“138”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138”工作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按照区委提出“把提高政治站位作为第一要求、把服务中心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把改革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把管党治党作为第一责任”的工作要求,区直机关党工委在总结提炼区直机关各党组织经验做法基础上,积极探索“138”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组织有活力、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的工作目标。 第一,推进“138”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机关各党组织要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以基层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注重以上率下、强化分类指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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