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转移问题研究范文

2023-12-25

风险转移问题研究范文第1篇

一、财务风险的概述

企业的财务风险是指企业的各种财务能力, 主要是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之和。每个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虽然不同, 但是都要求大于1才是可行的,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生存下来, 否则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在企业的运行中, 不管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企业的风险中最多的就是企业的财务风险, 一般来说在企业首先遇到的风险中是筹集资金风险, 如果企业有了生产运营, 在企业的风险开始不断扩大, 企业最终的风险不仅仅局限于筹集资金风险, 还包括如何合理的投资, 如何合理的回收资金, 如何合理的分配利益等个各个环节。

二、企业财务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 内部控制观念淡薄

内部控制是一个企业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 可是很多企业并不是特别重视内部控制。这就导致企业在财务风险管理方面存在了特别多的问题。内部控制是进行企业财务活动的重要前提。在企业进行投资融资和利润分配的过程中, 如果没有切实可行内部控制制度, 将会导致企业运营中出现大问题。有内部控制制度, 不执行是一回事, 但是如果没有内部控制制度会导致企业执行中存在较大问题。在企业中尤其是中小企业中会发现企业管理者一人独大, 基本上就是他说了算。而财务管理人员缺乏对内部控制, 制度的了解, 没有相关的概念。常规的工作模式是只需要听从经营管理者的命令做好账目就可以了。常规来说, 在企业管理过程中, 注重的是企业的销售, 对企业的财务管理重视度不高。从基层到领导层, 内部控制的观念都比较淡薄。

(二) 财务结构不合理

企业的资金一般分为内部资金和外部资金, 内部资金主要是指自有资金占很少的一部分。外部资金主要指的是权益资金和负债资金, 是指企业发起人通过发行债券或者是股票的方式在市场上融资。通过负债筹资, 虽然可以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 但是也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风险。因为负债的增多会增加企业的负债比率。运用合理的话, 就可以利用财务杠杆来创造更多的财富和利润。运用不合理的话, 会导致企业的现金流出受阻产生较大的支付危机, 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

(三) 财务预算基础薄弱

企业的财务预算基础薄弱,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 公司没有合适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二, 公司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 很多工作仅仅停留在表面。很多时候往往是领导层一拍脑袋就决定要干什么事儿, 没有严格按照实事求是和科学严谨的方法来进行预算的编制, 在制定计划时, 没有相关的预算定额指标来做参考, 使得公司的整体战略可能与基层的生产计划出入较大。第三, 公司的会计基础较为薄弱, 财务制度不健全, 缺乏严密的资金调配方案。因为在现行的公司管理体制中, 很多都是重视会计职能, 轻视财务控制职能。因此从对企业的库存存货的管理到现金交易结算的各个阶段, 都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监督体系。由此可见, 财务预算的各个步骤都有基础薄弱的环节, 这些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资金筹集能力和企业的运营能力, 并且较大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快速有效发展

三、提高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水平的措施

(一) 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

内部控制是企业控制中的重要一部分, 企业可以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内部控制, 以达到提高企业财务风险管理水平的目的。本文分别从完善财务制度, 加强企业执行力度和加强企业奖惩机制等方面来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企业进行财务内部控制, 最基础也是最首要的一步就是完善其财务制度。企业只有逐步完善其财务制度, 才能保证会计信息和经营成果最大程度的得到真实反映, 企业的信息使用者才能依靠这些信息做出正确的决策。完善企业财务制度是企业进行财务内部控制的第一步, 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只有制度完善了, 才能让企业的员工严格按照制度去办事, 企业的管理者和决策者才能按照这些相关的信息做出正确的决定和决策。具体的操作步骤, 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自我的财务制度, 第一,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并结合企业的自身情况, 制定一个适合自身企业所用的财务制度, 切忌一味模仿别的企业或者是国家的统一法规。第二是企业要加强自身内部的财务管理状况, 比如说一些常用的现金往来呀, 应收账款的管理, 资产的管理, 报销制度, 管理等等, 都应该规范化明细化。第三, 要加强执行力度, 不要让制度作为一个摆设, 制度再好, 不执行也是没有用的, 不能让制度形同虚设。第四, 要建立配套的考核和监督机制, 制度制定好之后就要考核他的完成情况, 考察公司制度的落实情况, 根据结果进行相应的惩罚或者是奖励, 只有这样才有动力让员工坚决按照制度执行。

(二) 优化财务结构

企业资金有外来资金和内部资金之分, 内部资金主要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 外部资金主要是一些负债类的资金, 外部资金是企业的发起人通过融资或者是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外部资金又分为权益性资金和负债性资金, 权益性资金能够降低企业的财务负担, 负债性资金使企业的财务负担增加, 但是如果权益性资金的比例过大会使企业无法获得财务杠杆作用所带来的最大的利益, 因此, 必须寻求权益性资金和负债性资金之间的一个合适的比例结构, 国际上最佳的比例一般为5:5, 而国内最佳的比例一般为6:4。比例具体多少需要企业根据需要资金的迫切程度来确定, 如果某一项目的建设投资回收期较短, 而且盈利的可能性很大, 这个时候企业可以适当地增大这一比例;如果某一项目的投资回收期较长, 而且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确定性特别多, 这种情况下需要降低该比例。换言之, 企业在融资的过程中要考虑资金情况, 并且考虑到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 尽量地将债务合理化避免财务负债过大。

(三) 加强财务预算管理

现金预算在财务预算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所谓现金就是使企业流动的资金, 这需要在企业维持较好的利润情况下才能进行, 这也需要企业的现金持有量作支持。如何加强企业的财务预算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通过企业自有资金的控制提升企业的资金运作水平; (2) 加强企业资金的组织管理, 对企业的债务组合进行优化; (3) 控制企业的现金流支出, 不能让债务资本过大也不能过低; (4) 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做好企业的现金支出和现金收入的报表, 通过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加强企业的预算管理。

四、结语

全球经济一体化虽然给中小企业带来了机遇, 但是也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机遇越大, 企业面临的风险也就越大。本文通过对中小企业的财务风险知识进行理论论述, 同时对企业中存在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 最后对企业财务风险提出相应的对策研究, 以期为后期企业的财务风险问题提供参考。本文所提出的解决对策如下: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优化财务结构和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等。

摘要:企业财务风险存在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 有些风险是显现的, 有些风险是隐藏的或者是潜在的, 后者的危害要大于前者。因为在企业经营活动中, 潜在风险可能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本文在对风险概念进行阐述的基础上, 对企业财务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 并提出相应的对策研究, 以期为后期企业的财务风险问题提供参考。

关键词:财务风险,风险控制,财务管理

参考文献

[1] 孙婷.关于企业财务风险防范及内控管理若干问题的思考[J].纳税, 2018 (30) .

[2] 赵晓红.财务管理在民营企业中的现状分析[J].时代经贸, 2018 (30) .

[3] 唐要斌.如何完善企业财务风险内部控制的优化建议分析[J].现代国企研究, 2018 (20) .

风险转移问题研究范文第2篇

一、互联网上洗钱的途径

目前, 互联网金融洗钱主要有七种类型:

(1) 网络传销; (2) 网上造假销售假货; (3) 银行卡犯罪; (4) 网络炒汇, 炒金; (5) 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清算程序进行网络赌博、转移、非法资金等犯罪资金; (6) 证券期货的违法犯罪活动;7.利用网上银行的操作流程实施地下钱庄的非法活动。

二、互联网金融反洗钱的工作难点

(一) 对网络洗钱风险的防范意识淡薄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 目前运营经验还不是很充足。由于世界各国监管政策相对松散, 针对洗钱风险的预防措施相对较少。此外, 许多互联网金融产品旨在逃避监管, 这就使互联网金融相关部门对洗钱风险的认识不够充分。

(二) 防控体系不健全

如今, 我国现行的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制度尚不健全, 给犯罪分子带来了利用的机会。究其原因, 一是针对互联网产业的反洗钱机制不够完善。应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反洗钱的组织机构现在仍未确立, 此外, 还存在反洗钱专业性人员严重不足, 以及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 资金和信息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二是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 国家针对互联网金融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仍在进一步的不断完善和确立中, 目前对反洗钱的约束和引导力度不够, 互联网金融机构现在大多处于无监管状态, 非常容易被个人和非法组织利用。由于这些制约因素的存在, 严重阻碍了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客户身份审核有局限性

一切互联网金融业务都是在互联网基础上展开的, 在此过程中却无法直接与客户接触联系。因此, 互联网企业客户端审核就存在着一定的缺陷。第一, 不能够完全保证相关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客户提供的原始文件的真实性难以核实辨认。第二, 账户的实际运作人无法明确辨认。由于互联网金融服务是利用计算机操纵的, 很难判断实际控制账户的是不是本人, 也排除不了身份信息和账户密码被盗取的可能, 这就给账户的安全性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四) 难以把控可疑交易

针对当前技术水平来看, 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中, 做到有效监控资金流向极为困难。首先, 当前所应用的资金的流通速度与检测技术方式不相匹配。互联网金融业务不光具有资金流动速度快的优势, 同时还包含频率高、流通范围广的特点。可以在短短的几秒钟内实现跨国资金转移, 然而,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重大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时差是几天, 资本流动的监管时效与资本流动速度相差甚远。其次, 资本流动的方向是复杂的。许多网上货币并不是实名制, 这给监管资金流通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与此同时, 一些互联网金融产品故意规避监管。比如虚拟货币, 研发主要是为了摆脱政府或者银行的控制, 对于交易的匿名性和隐蔽性, 使得资金的追踪工作变得更加困难。

三、对互联网金融反洗钱的几点建议

(一) 不断强化反洗钱法制建设

首先, 不断优化相关法律法规, 尽快完成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其次, 确立资格认证的先决条件。最后, 深入完善和优化互联网金融服务商的内部控制, 禁止利用系统进行非法行为, 密切关注可疑金融账户, 同时随时向有关部门提交的可疑交易报告。

(二) 增强反洗钱宣传工作

相关组织机构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反洗钱宣传活动, 此外还可以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比如发布风险警示, 将反洗钱宣传活动落实到实处。此外, 向社会各界宣传和解释最新的洗钱技术、动态和特点等, 做到从源头阻断互联网洗钱犯罪, 从而不断提高民众对洗钱新途径的认识和预防。

(三) 加强对反洗钱业务监管

一是认真核实确认用户账户信息, 从源头上尽量减少网络洗钱的机会;二是二次核实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可以通过调查深入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 对于身份信息不明确、代办的用户, 应立即取消、冻结账户或进行相应的处理;三是优化客户风险识别系统。支付限额是按照经营规模和注册资本设定的, 限制那些难以区分客户真实身份的资金支付, 并辨别交易的真实性;四是不断优化和完善网络交易的记录保存制度。尽量利用纸质信息保存可疑交易;

(四) 建设反洗钱能力和完善风险预警

一是严格监控资金流动情况,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 掌握网络洗钱的特点同时灵活加以利用, 从而提升监管效率。二是不断强化识别和有效认证用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建立健全的客户风险评级体系, 不断地提升网络支付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避免虚假交易;建议和监督相关部门有效开展数字化智能认证措施, 如指纹和声音等, 以尽量避免账号被他人利用和窃取的风险。

四、结语

综上所述, 越来越多违法犯罪人利用互联网金融工具进行的洗钱, 目前已经成为相关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有力的打击此类犯罪行径, 为社会安定贡献力量。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瞬息万变, 大量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和交易方式应运而生, 但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金融工具进行洗钱, 已经是全世界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探究了互联网金融领域洗钱犯罪的相关问题, 旨在为强烈打击此类犯罪提供良好的依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洗钱风险

参考文献

[1] 谢平, 邹传伟, 刘海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J].国际金融研究, 2014 (8) .

风险转移问题研究范文第3篇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含义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识别、衡量和处理金融业务风险的活动,是银行利用现代管理方法经营管理业务,达到经营目标的总称。

(二)商业银行风险的种类

1. 信用风险。借贷者的信用风险,其中包含货款到期借贷方无力偿还,以及可能出现的一系列信用问题。

2. 利率风险。利率变化引起的银行财务损失的可能。

3. 操作风险。商业银行业务操作过程可能存在的失误,以及管理不善带来的经营风险。

4. 汇率风险。市场汇率个体或多个汇率变化引起的银行财产风险。

二、商业银行实行风险管理的意义

经济全球化为金融行业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行的运行是国际经济运转的重要步骤,银行经营风险不仅会引起银行业本身的损失,还会引起国家经济的损失,严重的将影响全球金融体系的运转。因此,银行经营风险管理和控制至关重要。

三、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开始已久,但随着市场的变化仍有进步空间:

(一)风险管理认识及理念上的问题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标准常常与银行的规模挂钩,因此多数银行注重规模的扩展而非业务风险的管理。事实上,真正的好银行应当以利润为判断标准,以英国某银行为例,虽然规模仅为300多亿英镑,但是其盈利额却和花旗银行持平,在英国享誉颇高,可见银行的好坏关键是看银行的业务水平和市值。

(二)风险防范方式较为落后

目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方式以定向分析管理为主,缺乏精准的风险识别和度量。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过程中,建立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利用量化分析管理模式,优化资产管理是避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误的重要步骤。将银行可能产生的风险控制到最低,避免业务风险为银行带来的财务损失。

(三)风险管理控制体系存在缺陷

从当前来看商业银行都是纵向业务线,对应的审贷官序列也都是单一形式。这就意味着,我国在银行管理方面没有独立审贷体制,缺乏现代意义上的规章制度建设,因此治理模式在结构上仍有完善的空间。许多银行在管理上缺乏专业性,尤其是信货管理部、稽核部和资金管理部门,缺乏独立的管理运行能力,急需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

(四)风险管理人才严重缺乏

风险管理人才是提升风险管理效率的关键,也是完善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因素。由于风险管理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工作人员拥有很高的知识和技术水平,应具有金融学、管理学、经济学等方面的知识。但目前银行风险管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因而,我国商业银行急需解决人才缺失的问题。

四、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方法

(一)树立良好风险管理意识和理念

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能够更好的发展银行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的业务受汇率和利率的影响,收益与风险并存。风险管理无法彻底消除风险,只能在业务运行过程中,通过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这需要风险管理者的自我管理意识的提升,以及银行职员风险意识贯穿于银行业务的各个环节,让银行的风险管理落实到实际。

1. 实现不同业务风险管理的差别化

银行业务种类繁多,业务种类之间存在的个体差异性和风险差异为银行风险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银行要进行差别化管理,将业务种类进行差别化归类,总结业务潜在危险的共性与差异,以便于进行集中管理,通过分析风险形成的原因,进行针对性管理,减少风险的产生。

2. 实现不同地区风险管理的差别化

商业银行业务带有强烈的地域性,业务水平与当地的经济文化与居民素质有密切的联系。因此银行风险管理应当注重考量当地的综合水平,采取差别化管理,制定适用性强的管理模式。

(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完善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就要求银行具有完整的组织、决策、评估等体系。首先建立完整的组织体系,改善银行纵向管理模式,以防范银行复杂的股权业务带来的风险。其次,调整政策体系。发挥政治体系的在多个领域和业务中的协调作用,规避由于操作不当产生的风险。再次,调整决策体系。遵循公正、透明原则,提高决策者的决策水平。最后,调整评估体系。通过风险管理评估体系,把控银行业务中的风险与收益,分析业务资产的回报率,降低银行业务中的潜在风险。

(三)风险管理技术的提高

现代化管理模式需要更高级别的技术,目前银行业务种类与其相对应的风险有明显的特点,管理技术的提高对银行及时分析风险有着重要的作用,规避风险带来的损失,达到最初的业务水平,是目前风险管理的最终目的。提升银行风险管理的整体效果,避免因部分工具的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这是银行规避风险的基础。其中,银行内部收集整理潜在风险的数据,进行风险评估与预测是提高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

(四)打造高素质的风险管理队伍

风险管理技术的有效实施,离不开高素质的人才。银行应注重组织一支具有丰富的知识,掌握最新管理技术的管理队伍,建立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通过吸引人才,加强银行从业人员的素质培养,将风险管理技术以及风险识别技术的培养落实到实地,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人才培养机制,提高管理层人才培养的意识,将全方位、多层面的意识加入企业文化宣传,为银行国际化发展奠定基础。

摘要:经济全球化形势下,经济市场对我国银行的风险管控提出了新的要求。风险管理直接关系到银行系统的健康运行,保障管理的水平和效果是其中的关键。在此将通过解读商业风险的含义以及类型,就目前我国银行遇到的商业风险管理问题进行研究,并就此提出可供参考的意见。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对应措施

参考文献

[1] 于超.基于互联网+下的商业银行财务风险管理初探[J].现代经济信息.2017(11):81-82

[2] 汪峻萍,周永务,杨剑波.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探究[J].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2018(8):28-29

风险转移问题研究范文第4篇

目前我国共享经济的模式主要分为三种:出租使用权, 置换所有权, 知识技能共享。我们熟悉的共享经济有很多, 在生活上, 有常用的共享汽车和单车、共享充电宝、闲置交易的闲鱼, 金融上有人人贷, 知识上有知识教育共享的知乎, 自媒体的共享有微信公众号等。近几年共享经济在中国这片沃土上不断发展, 根据《2019年度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显示, 2018年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为29420亿元, 比上年增长41.6%;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7.6亿人, 同比增长7.1%。这些数据直观的说明了共享经济在高速发展。但同时我国共享经济领域直接融资额首次出现负增长, 值得我们警惕。

共享经济使民众原本私人消费的产品属性发生变化, 具有了公共属性。随之产生的是共享经济“成长的烦恼”——金融风险。来自不同方面的金融风险使一些企业受到高昂的研发成本与维护成本的困扰, 盈利压力增大, 资金周转困难, 使企业背负债务, 最终造成企业破产, 给民众造成损失;一些企业缺乏令用户信任的信息, 在与用户资金交涉方面屡次失信, 引发用户与企业的互信问题。以近日新兴的共享化妆间为例, 要改变共享化妆间化妆品的质量和卫生问题令人担忧的现状, 必须建立企业与用户的互信机制。

至今, 金融风险已经成为共享经济发展道路上的羁绊, 而作为共享经济主体的政府、企业与用户并没有对这块巨大的绊脚石产生足够的重视, 针对此付出的改进远远不够。近两年来, 虽然政府出台了一些为规范共享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的意见稿, 但由于管理措施不够完善, 企业很大程度上钻了制度的漏洞, 政策很难落到实处。出台的政策大多数局限于小规模实施, 没有实现普及, 致使共享经济缺乏可实施的国内经验。

二、共享经济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

经济责任纠纷风险、信息与资金安全风险、两极分化的垄断风险、盈利模式风险、信用风险都是当下我国共享经济的金融风险。在这里对前三个主要的金融风险进行研究分析。

(一) 经济责任纠纷风险

共享经济产生金融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复杂的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与划分困难。以Airbnb订房为例, 2013年一名加拿大女性通过Airbnb入住民俗, 因房东对房屋进行了不合理的空间改造, 造成热水器瓦斯外漏, 这名租客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对于这起意外, Airbnb公司不承担责任义务, 只是出于人道主义进行了金钱赔偿。Airbnb作为房屋出租平台, 并没有制定清晰的准入标准, 也没有对房屋结构进行考核, 使用户只能通过其他用户评价来获取入住前的房屋安全性信息。此外, Airbnb中有很多的客房来自于二房东, 实质是加价转租, 房东通过Airbnb对外出租就规避了许多管理。但如果出租的房屋或用户出现问题, Airbnb并不会出面承担责任, 因此用户因此常常维权无门。Airbnb和同类型民宿网站会在用户跟房东的交易中抽成, 却可以逃避旅店和酒店面对纠纷时应负的责任。

像Airbnb等许多平台将共享质量的审判完全抛给用户, “开放性”成为了金融风险潜伏的好去处, 多维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待定, 致使使灾难发生。

(二) 信息与资金安全风险

互联网时代的大多数商业模式都是用户拿隐私信息换取服务和商品的低成本。 (2018-5-16未央网-道口保险观察-《共享经济的风险空白》) 这个说法可能有些夸张, 但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现代互联网商业的运营原理。一些共享经济平台已经形成了潜在的“行业规范”:用户用绑定的多方账号和用户个人信息来换取在平台应用中的优惠。在现有的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中, 若想获取平台服务须先注册平台账号。通过一系列注册流程, 用户的真实姓名、手机号码乃至身份证号就能被平台轻而易举地获取。虽然一切合乎情理, 但是一旦平台遭遇黑客攻击, 程序出现漏洞, 或是平台自行进行黑市买卖, 平台上通过注册的数以万计的用户个人信息都将被第三方获取, 这一点是对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极大威胁。

在资金风险方面, 以共享单车为例。不论是ofo, 摩拜还是其他共享租赁, 通常企业会在提供服务前向消费者收取押金, 以确保租赁资产的安全, 并在完成租赁业务之后向消费者退还押金。然而在分时租赁业务中, 同一个资产会在一段时间之内向多个消费者提供服务, 共享单车由于租赁资产的价值较低, 企业往往以长期保管消费者押金代替一用一退的经营模式。这就意味着一辆共享单车, 同时对应着多份押金。而随着共享单车行业市场规模的急剧膨胀, 单笔数额不大的押金迅速汇集成共享单车企业手中巨量的资金, 用户面临着企业大规模收取押金套利的资金风险。

(三) 垄断风险

互联网经济只有第一没有第二, 在一个共享经济行业两极分化甚至于形成垄断后, 平台经营者面对新兴者很可能限制进入或者收取高昂的费用。在网约车领域, 随着滴滴收购优步后, 其在国内的市场份额已高达九成;在共享单车方面, ofo的市场占有率超五成, 摩拜以四成紧随其后, 其他公司则被远远甩在后面, 近两年数以百家的共享单车企业未获得成长就已被扼杀在摇篮中, 整个共享单车市场近乎两家独大。

但由于涉及过多法律与触碰不同的商业界限, 滴滴是否构成垄断作为一个热点话题近两年被热烈讨论, 直至现在也未得到官方回应。滴滴将优步并入之后, 滴滴在共享汽车方面是占有垄断地位的。但城市出行领域还应该包括公交车、地铁等不可替代的其他出行方式, 所以如果把相关市场算在内, 滴滴是否构成垄断就较为复杂, 存在争议了。不少业界专家认为, 相关近似垄断现象应引起关注, 建议推进完善互联网经济时代反垄断法律法规, 同时, 进一步鼓励竞争、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

三、共享经济金融风险规避的国际经验——以共享汽车为例

共享汽车是国内发展较好的共享经济, 共享汽车通过汽车资源整合、再分配的方式, 极大地缓解了国内城市用车供需矛盾, 使出行更加环保。政府加大对创新的鼓励, 使很多人愿意加入到共享经济创业中。然而, 最初的新鲜感过后, 共享经济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而国内又缺少解决问题的经验。与国内相比, 国外共享经济发展较早, 国外共享经济的一些经验, 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

(一) 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完善相应法规。

因为Uber拒绝提供实际约单数、司机服务小时数等信息, 违反了“网约车管理规范”, 2015年加州对Uber做出一笔730万美元的处罚。中国也应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依法规范共享经济秩序。

(二) 政府提供帮助, 促进共享经济发展。

在共享企业建立之初, 出现资金短缺, 运作困难等问题, 法国政府采取了积极的政策支持, 政府通过入股解决企业资金困难的问题, 还采用停车优惠政策, 给企业和用户带来便利。悉尼制定出相应的汽车共享政策来支持共享汽车的发展。国外政府在停车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墨尔本市议会与多个共享汽车服务提供商签署街头停车协议并提供2000多个共享汽车专用车位, 我国各大城市都存在共享汽车停车难的问题, 但是单独划出共享汽车停车位的方法不适合中国, 因为中国汽车数量较多, 停车困难, 即使划出共享汽车停车位, 也有可能被私家车侵占, 无法根本解决问题。

(三) 加强共享经济宣传, 提升用户满意度。

用户是汽车共享的参与者, 发达国家经历买车潮后, 对汽车的观念发生了很大改变。在柏林, 有接近一半的居民没有私家车, 这促进了德国共享汽车的发展。美国推出了无障碍共享汽车, 残疾人可以轻易将轮椅放到汽车上。

(四) 利用高新科技, 降低运营成本。

美国Zipcar公司实现了利用无线电频率和无线科技来开关车锁、追踪车辆信息, 监控行驶距离, 科学经营, 分析出周围的空余停车区域, 监控油耗量, 维护费等日常费用, 促进企业发展。中国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 已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共享经济与互联网紧密结合, 共享经济企业可以研发新技术, 更好地掌握产品使用情况, 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四、共享经济金融风险规避措施及建议

(一) 政府加强对初建企业的支持, 增强对共享平台监管

共享经济要实现可持续发展, 进行风险规避, 政府起到不可代替的作用。“共享”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 是政府支持的发展方向。借鉴国外发展共享经济的经验, 在企业建立之初, 政府应为共享企业创造宽松的条件, 鼓励共享企业加入。对于企业建立发展中面对的困难, 政府可以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 防止企业资金链条断裂, 帮助企业渡过最初的难关。

但同时, 政府应加强对共享经济的监管, 设置基本要求, 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规范共享平台建设, 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 为用户的信息及经济安全提供法律保障。政府也要增强对共享经济垄断的监管。一个强大的共享经济平台固然能降低金融风险, 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竞争, 市场集中度变高, 长久下去会给用户带来不利影响。政府应及时了解共享经济企业运营状况, 当企业出现金融问题, 政府应加强监管, 必要时进行引导, 防止造成较大损失。同时政府要理清自己的监管权力范围, 给市场一定的自由度, 包容审慎, 使共享经济蓬勃发展。

(二) 建立企业和用户的互信机制

除了政府, 企业和用户也应该对共享经济金融风险的防范做出努力。在虚拟网络平台中, 信任对用户与企业而言至关重要。企业应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平台, 由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将该产品的用户参与人数, 产品使用情况等基本信息真实透明的展现在公众面前, 同时可以根据用户信用状况, 对信用良好的用户实行免押金等优惠措施。

用户也应增强诚信。用户应加强自身素质, 爱护共享产品, 企业可以建立用户信用规则, 设置产品追踪系统, 监控产品使用情况, 发现有破坏、不按规定使用共享产品的情况, 按照信用规则对用户进行信用扣分并要求赔偿, 同时企业每一季度在平台上列出失信人名单, 按情况禁止失信人使用共享产品。也可以对信用良好的用户给予一定优惠, 鼓励用户增强诚信。

(三) 确立企业的权责机制

对于一个共享产品, 经济责任纠纷很难解决, 明确权责关系非常重要, 国内保险定制平台保准牛和ofo合作, 推出“单车骑行保”, 提升用户体验, 这份意外保险不分责任归属, 用户在骑行过程发生意外都可直接在平台上申请理赔并快速获得赔付。这份骑行保险可以有效地化解纠纷, 防范金融风险。共享企业应定位清晰成熟的商业模式, 确立企业的权责机制, 建立专门的部门来解决出现的纠纷问题。

很多共享经济都涉及押金问题, 企业应明确押金情况, 企业有使用部分押金的权利, 但也有防止押金不能退回, 降低金融风险的责任。可以设立一个机制, 将企业本身的资金, 与用户的押金以及预付的资金区分开, 将企业中非本身资金按一定比例存入一个固定的银行账户中, 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监管。同时可以规定, 用户需要提前一天预约取回押金, 押金必须在一天后到账, 如果没在规定时间到账, 用户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 企业需要退回双倍押金, 同时提高存入银行的非本身资金比例, 来作为惩罚。与此相反, 如果监管部门在规定年数内比如两年, 没有收到过用户投诉, 那么可以适当降低存入银行的费本身资金比例, 来作为奖励。

(四) 利用高新科技发展共享经济

共享经济与互联网相互融合, 用户通过互联网支付来使用共享产品, 随着高新科技的发展, 大数据与共享经济紧密结合在一起。数据是互联网时代最宝贵的财富, 通过大数据可以规避共享经济的金融风险。利用大数据算法, 企业可以了解到用户的需求, 为用户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可以使企业更容易进入市场, 以降低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利用高新技术了解共享产品使用以及损耗情况, 判断产品不同地点的收益情况, 对产品投放进行调整, 可以调动各个方面的闲置资源, 使资源最大发挥自己的价值, 增加经济效益, 规避金融风险。

摘要:经分析近年来共享经济发展现状, 发现经济责任纠纷风险、信息与资金安全风险、垄断风险等共享经济的金融风险问题逐渐暴露出来。通过分析国内共享经济现状并以共享汽车为例借鉴共享经济金融风险规避的国际经验, 总结出共享经济金融风险规避措施及建议, 在政府方面要加强对初建共享经济企业的支持、增强对平台的监管;在企业方面要确立权责机制, 强化对高新科技的利用, 建立企业和用户的互信机制。

关键词:共享经济,金融风险,防范与措施,国际经验

参考文献

[1] 共享经济发展中的社会稳定风险及对策建议[EB/OL]2018-02-06.

[2] 共享经济的风险空白[J/OL]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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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转移问题研究范文第5篇

摘 要:科技金融是促進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制度、政策与服务的系统性、创新性的融合。从国内外科技金融的发展形式来看,风险投资都在解决其发展过程中突破融资瓶颈问题上起到了显著的作用。借鉴国外经验,找出我国风险投资在科技创新领域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推动建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能够有效的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有利于推动科技和金融的融合。

关键词:风险投资;科技创新;科技金融;法律

现有文献讨论了风险投资对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影响,总结了国外科技创新风险投资的发展模式,指出了风险投资有利于科技創新突破融资难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实施建议。但几乎都是倡导性、原则性的探讨,涉及领域宽泛而不具体。有较少部分文章谈到了风险投资的法律环境,以及在这样的环境下如何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本文将进一步对风险投资在科技创新中的法律问题展开论述,从而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以求能够有利于完善我国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我国风险投资在科技创新中的立法现状

从1985年3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开始,我国就拉开了风险投资和科技创新交融发展的序幕。之后国务院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金融创新和风险投资发展的法规。如1991年《国家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1995年《关于加快科技进步的决定》。

法律法规是风险投资的强制性支撑环境中的一员,我国现有法律中:涉及风险投资资金投入的法律--《担保法》、《保险法》、《商业银行法》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涉及促进风险投资与科技金融信息有效对口的法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知识产权法》和《政府采购法》;涉及提高运行效率的法律--《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和《税法》;涉及完善退出机制的法律法规--《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破产法》。

风险投资初期在我国发展迅猛,但在科技创新中仍然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这与法律制度的束缚不无关系。例如,《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参股基金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组织实施。”的规定,体现了风险投资在科技创新中仍然以政府为主导,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要坚持“以市场主导为主,政府干预为辅”,需要逐步突破法律制度的约束。

二、风险投资在科技金创新中的法律分析

测验一国法律制度是否适合风险投资的发展,可以通过一个风险投资主体在科技创新中是否能完成完整的风险投资历程来进行评价,包括从资金投入--科技中介服务--运行--退出机制--资金投入的完整创业投资回路。

1.投入资金的法律局限

据统计,2015年中国创业风险投资的构成中,政府与国有独资合计35.5%,;民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资金占比19.6%;个人投资占比12.0%;外资企业占比2.2%;此外,社保基金开始进入创投领域。《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和其他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监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限制社保基金进入科技创新领域进行风险投资。然而从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包括社会保障基金在内的机构基金是高新技术产业“风险资本”的重要的固定且重要来源,其在美国的发展中占比高达35%左右。我国进一步的发展,需要一步步打开这方面的限制并弥补法律缺陷。

2.具体科技中介服务的法规缺失

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三十条“国家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鼓励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技术交易提供交易场所、信息平台以及信息检索、加工与分析、评估、经纪等服务。”的规定,体现了国家对科技金融发展中信息对口的重视,但是由于其仅带有倡导性和政策性,且层级过于高,不适用于刚起步的科技金融环境。这就需要地方结合全国性指导性意见,建立完善适合地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具体实施条例,积极进行监管,规范地方建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3.限制运行的法规体系

风险投资在科技创新中,税收优惠方面存在门槛过高、重复征税和税收不合理的情况。虽为扶持创投企业发展,制定了“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应纳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据调查,其对象仅限于备案的创投企业,有限合伙创投企业不在其列;有限合伙企业股权投资分红重复征税;非公开市场转让损失及投资损失税前抵扣难;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也不合理。另外,由于在我国将创业投资基金视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也存在监管过度、多头监管等问题,在行政法规方面应作出调整。这就需要法律法规和作出相应的调整。

4.过高退出门槛的行业障碍

风险投资在我国目前主要的退出机制有:上市、并购、回购、清算和新三板等方式。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已形成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市场的构架。但是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门槛太高;另外,由于在我国将创业投资基金视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也存在监管过度、多头监管等问题,在行政法规方面应作出调整。

三、美国风险投资在科技创新中的法律经验

风险投资(VC)也称创业风险投资(或创业投资),最早起源于美国,随后在世界各国兴起。在美国形成的以资本为主导的科技金融体系,其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市场非常发达。离不开美国政府鼓励风险投资的各项活动,其中包括了1978年和1981年分别通过的《收入法》和《经济恢复税法》,使资本收益税从49.5%不断降至20%,从而让1982年风险投资额发展到1970年的12倍。1986年,美国又通过了长期降低资本收益税的《税收改革法》。1978年9月,美国劳动部对《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提出新的解释--在不危及养老基金整个投资组合安全性的前提下,不再禁止养老基金进入风险投资业,使风险投资规模迅猛激增,由1977年的0.39亿美元猛增1978年底的5.70亿美元,形成了美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第二次高潮。1982年美国制订的《中小企业技术革新促进法》,不仅规定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资助和发展经费,而且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有关优惠政策,保证了政策的稳定和贯彻实施,在更大程度上吸引了风险投资进入高技术领域。同时,为维护多层次市场结构的秩序,形成了以法律规范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的监管体系。

四、我国风险投资在科技创新中的法律法规完善建议

我国风险投资在科技金融中的法律环境不容乐观,找到现有法的缺陷,及时予以弥补和修正,能够有效的解决科技金融现有的融资困境。结合国外经验,我国应做出以下调整:

首先是解除資金进入的法律限制,根据市场环境,逐步放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中对养老基金投资范围的限制。在建立完善的信息监管制度的同时,为全国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推动对应新保险产品的产生,并增添相应的风险规避条款。其次是落实科技中介服务的行政监管,学习经济特区的经济法规,利用多层级的行政法规约束科技中介服务等信息披露行为,增强对不诚信信息披露行为的行政法规惩罚。建立一套完整信息对接服务的行政法规监管体系。同时区别对待创业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基金,制定单独的监管办法。可以“分类监管,适度监管”。再次是加快运行效率的法律法规,从国外经验来看,运行效率的提高,离不开资金的持续融入和合理的內部机制。要进一步促进融资的进入,必须作出相应的税收优惠。同时,《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信托法》对风险投资的内部约束要作出风险规避的方案,尽量防止抽逃资金行为。最后是完善多层次退出机制的法律,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背景下,应该降低中小型企业退出机制的门槛。

五、结语

自1985年开始国家就不断扶持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新经济的发展,目前进入攻坚阶段,即将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进行深度融合。但我国正面临科技金融的融资瓶颈,风险投资在科技创新中能够充分发挥有效作用,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是其保障,找到相应法律问题并予以解决对我国的发展形势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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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胡志坚,张晓原,张志宏.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发展报告2016[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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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蒋美珍,女,西华大学西华学院在读大学生;李西臣,女,法学博士,副教授,西华大学法学院,主要从事金融法学理论研究及实务工作

风险转移问题研究范文第6篇

作者简介:程文琪(1991—),女,汉,山东省青州市人,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单位: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方向:工商管理。

摘要:中航油破产案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本文从此破产事件入手,分析了中航油破产的原因,通过分析得出对行业发展的启示,对金融衍生品行业发展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中航油;破产;分析

一、 事件简介

中航油在2003年第一次航油市场价格为每桶20多美元时出售了200多万桶2004年航油卖出期权(即空头看涨期权),卖价为36美元/桶。佣金收入为200多万美元。中航油预期2004年航油价格会低于36美元/桶,如果市场真的如此,期权的买方将不会行权。这样200万美元的佣金即成为公司的赢利。如果2004年航油市场价高于36美元/桶,期权的买方将行权,即中航油必须以36美元/桶的价格卖出200多万桶石油,高出部分即为公司亏损。

进入2004年以来,航油价格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直线上升,在油价高于36美元/桶后,公司的损失不断扩大。而中航油不但没有采取措施来规避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反而将赌注越下越大,先后两次将行权价格提高到45美元/桶和48美元/桶,同时将头寸从200多万桶放大到最后的5000多万桶,翻了将近25倍。即油价在高于48美元/桶的价格上每上升1美元,合约的净损失为5000万美元。

在此过程中,由于要保持头寸,在油价上涨的过程中,必须不断追加保证金。如果保证金不能按期到位,交易所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将会采取强行平仓的方式,平仓后,巨额损失变现。这次事件中,中航油头寸的保证金总缺口最后达到了5.5亿美元之巨。

二、 原因分析

(一) 国有企业委托代理行为的自身缺陷

在委托代理的关系当中,委托人追求的是自己的财富更大,而代理人追求自己的工资津贴收益最大化,这必然导致两者的利益冲突。而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最终亏损由国家承担。中航油(新加坡)总裁陈久霖并非企业所有者,所以无须担心承担损失,以致大胆从事风险较高的投资活动。

(二) 经营决策错误

在战争之后,石油价格一般会持续降低,而且做空期权会获得不菲的权利金。陈久霖以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为依据,兼之石油期权自身的魅力,判断国际油价在未来会持续走低,因此作出卖出石油看涨期权的经营决策。

但在国际上,期权的卖方一般是具有很强市场判断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大型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而中航油对业务很不熟悉,显然不具备这种能力。中航油作为期权卖方本身承担了极大的风险,而其交易对手是在信息收集和分析技术方面占绝对优势的机构交易者,几乎将所有的信用风险转移到中航油身上。

(三) 决策者个人原因

总裁陈久霖作为一个职业经理人却将自己定位于投机者,花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在投机交易的博弈上,把现货交易看得淡如水,而这正是期货市场上最忌讳的。

陈久霖在不了解原油期权交易业务、没有对交易风险作出正确评估的情况下,与日本三井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等在期货交易场外签订合同,贸然进行了期权交易,这种无风险意识的金融赌注行为,为中航油公司设下陷阱。

(四) 内部控制出现问题

在中航油新加坡公司,陈久霖不仅是总裁,还兼任集团副总经理,所有决策基本由他一人决定,董事会形同虚设,失去了重大决策的作用。这样也导致整个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没有对公司投机衍生品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完全履行职责。

中航油集团总部与新加坡子公司信息沟通不畅,对子公司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督,也是其破产的重要原因。

(五) 外部因素

1、证券监管部门的不足

目前,证券监管部门对境外期货精力主要是准入监管,以高门槛原则“把关”。证监会期货部有关处室仅三名成员,主要集中精力应对企业的许可证申请,实质性监管根本无法提上议程。

监管部门直接任命管理人员,即陈久霖的总裁兼副总经理职务,既不合法,也没有得到中航油总部的认同,又使公司董事会不必承担选错高管的风险和责任。

2、国际环境的影响

中东等地区恐怖事件频繁、墨西哥湾飓风、石油需求增加和美国大选,西方机构趁机炒作石油期货因素,使油价节节上升。

三、 启示分析

(一) 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结构

改变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的现象,将所有权分散,以对经理人的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二)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机制包括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灵活多样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内部审计外包等,通过进行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对管理者的决策和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管,避免后期“失控”局面的出现。

(三) 完善外部监管机制

证券监管部门、国资委等的监管机制和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将对企业的实质性监管落到实处,对国企的投资做出更详细严格的规定。同时,要严格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防止企业造假行为和对公司真实状况的隐瞒。

(四) 加强决策者的个人素质和专业水平

一方面,企业要更合理地任命决策管理者;另一方面,决策者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个人素质和专业水平,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行业发展情况和风险水平等因素作出符合企业发展的正确决策。

四、 结语

中航油新加坡子公司作为一家曾经迅速翻身发展的企业,其破产事件给人们无限警醒和启示。金融衍生品行业必须以中航油破产案为经验教训,更加谨慎合理地作出经营决策,以促进本企业的发展。(作者单位:山东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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