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决算审计案例范文

2023-09-17

竣工决算审计案例范文第1篇

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程序及管理情况审计、项目资金使用及工程投资审计、工程结算审计复核、交付使用资产及收尾工程审计、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项目五制执行情况审计等。具体包括:

(1)项目建设程序及管理情况

审查是否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并经审批同意;审查项目是否履行投资项目核准手续;审查项目是否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水土保持评价与审批等。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应支持性文件先行开工建设的情况。审查项目前期工作是否符合当地政府相关法规、政策,是否存在政治风险。

(2)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及监控

①检查项目资金来源是否与项目审批文件、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一致; 审核资金账户开设和资金流转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检查境内外所有账户的开立是否经过批准,资金出入是否严格按照合同和账户管理协议规定的用途和路线执行,是否存在挪用资金的现象;是否履行严格的款项支付审批手续,是否对资金安全执行过程控制。

②审核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合规性:据以付款的原始凭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审批,是否合法、齐全,是否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工程款、备料款、进度款,支付工程结算款时,是否按合同规定扣除了预付工程款、备料款和质量保证金;是否存在设计概算外的其他工程支出;工程建设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等各项费用支出是否存在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投资借款利息资本化计算是否正确;建设单位管理费是否超过执行概算,及开支范围是否合理。

③检查材料、设备、临时建筑物、器具的处理作价是否合规,基建期收入是否入账,查明有无小金库;对大额债权债务发生额进行抽查,审核各项债权债务

的真实性(与工程物资采购、工程款结算结合起来进行),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审核呆账、坏账的处理情况;对金额达到20%以上的债权债务账户进行询证。

(3)工程结算审计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审计规定,竣工决算一般实施以下方面审计:

审查单项工程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完整;审查工程结算计价依据、工程类别、招标文件、承包、发包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真实、完整和齐全;审查施工图、竣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记录,工程进度表、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等是否真实、合理;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取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审查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审查设计变更洽商单的内容、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设计变更处理办法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设计变更增减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审查施工单位材料结算是否按实际价格计算,是否经建设单位认质认价,建设单位是否参与材料质量和价格的比选,价格和确认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审查单项工程是否存在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审查单项工程结算是否多计重计,增大工程造价,是否随意变更工程内容,提高工程造价;审查工程结算超批准执行概算建安工程费用和相应基本预备费的,是否报上级公司审批;审查设计(勘查)、监理、招标代理等专项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有无未按约定完成委托事项,有无多结算合同价款的情况;审查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其它情况。

(4)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审核交付使用资产的真实性、价值确定的正确性、质量合格性;审核尾工工程列入的合理性,核实预留费用的真实性;查验移交资产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并获取产权证明复印件,以确定移交资产权属是否清晰。对于未取得产权证件的资产,提请被审核单位书面说明原因;对移交资产进行核实。

(5)决算报表编制审核

审核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

管理规定;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所列有关数字是否齐全、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是否正确。结合建安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情况,关注建设单位是否已按审定的数字列入竣工财务决算,做到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是否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内容是否完整、齐全等。

(6)概预算执行情况

审核概算的编制和审批是否体现“合理确定”原则,概算的执行是否体现“有效控制”原则:通过工程结算资料与批复概算进行明细对比,分析概算执行情况;重点审核建设单位对实际投资比概算超支或节约30%以上项目的差异说明,核实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并审查是否存在执行概算外项目和单项超概算情况,有无超出执行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非生产性设施超规模、超标准建设等问题;获取概算外项目增加项目和概算甩项项目的相关批文;核实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概算调整的原因、各项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费用等。

(7)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审查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审查施工许可证、建设及临时占用许可证的办理是否及时,是否影响工程按时开工;审查是否有对设计变更、材料和设备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采取控制措施;审查进度计划(网络计划)的制定、批准和执行情况,网络动态管理的批准是否及时、适当,网络计划能否保证工程总进度;审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处理措施是否适当;审查有无因不当管理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审查对索赔的确认是否依据网络图排除了对非关键线路延迟时间的索赔。

2)审查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审查有无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是否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所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审查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的处理是否适当;审查是否对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验收,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有效,对不合格工程和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否进行分析,其责

任划分是否明确、适当,是否进行返工或加固修补;审查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分包及再分包的行为。

3)审查工程投资控制情况

审查是否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工程计量程序、资金计划及支付程序、索赔管理程序和合同管理程序,其执行是否有效;审查支付预付备料款、进度款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审查设计变更是否按照工程设计管理程序办理,对于重大设计变更如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其他公众利益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设计变更,以及设计变更、非生产性设施需要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设计变更是否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隐蔽工程中发生的现场签证,施工单位是否提前通知监理、法人单位进行签证,是否存在事后签证现象;审查基本预备费的列支项目,有无与基本预备费的列支范围不相符的内容;审查发放工程奖励(赶工奖、节点奖、节油奖、催运费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查概算管理车辆购置费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超概算超标准购车情况。

(8)基建项目“五制”执行情况

竣工决算审计案例范文第2篇

一、竣工决算审计的具体方案

(一)审计的主要方法

审核内容及目标决定了审计的主要方法,审计内容包含竣工决算报告所涉内容、项目建设程序、决算是否存在问题、手续是否完善、费用开支是否合理规范、是否资料齐备等进行审核。我们拟定主要方法如下:

1、做好审前调查工作。

审前调查是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成败的先决条件,我们确保在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把审前调查搞深、搞透、搞细,以全面掌握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在审计开始之前应对所审计项目开展深入细致的审前调查,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立项批复、概预算执行、招投标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曾经出现的重大变更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情况等通过查阅资料、踏看现场做到心中有数。高速公路的建设具有投资大、施工单位多、隐蔽工程复杂等特点,圆满地完成竣工决算审计,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最大程度地节约国家投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果没抓住重点,确定正确的审计目标,整个审计过程将全盘皆输。

2、根据项目实施的主线展开审计。

即从项目的立项、征地、设计、招投标、合同、变更、承发包、监理、质量、工期、验收、环保、竣工文件等要素中合理分解事前、事中、事后等阶段予以审计有关程序、手续、资料齐全性以及资金开支的合理性等。

3、用先进软件实行计算机审计是提高审计效率的重要手段。

我们的会计师、工程师们熟悉电脑操作,并可使用殷雷、广联达、斯维尔、同创、鹏业等工程软件以及WORD、EXCEL等软件。让各种专业软件的充分利用增强了审计手段,提高了审计质量,也是紧跟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4、对重大变更工程资金变化重点关注。

如对地质情况变化大的项目、软基处理、设计变更大的项目等予以重点关注资金变化情况,全盘掌握有关图纸、签证、工程洽商等技术经济内容,以客观真实的予以审计。

(二)审计的主要程序及注意事项

1、现场采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程序获

取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单位编制的竣工决算报表进行细致审核。

(1)通过检查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取得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承诺书、会议记录、文件、合同等资料,以及审计人员编制的汇总表、调节表、分析表等材料。

(2)通过监盘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编制实物资产盘点清单和现金、有价证券盘点表等材料,并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签名。本次审计对于所有实物资产,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均实施监盘。

(3)通过观察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编制观察记录,注明观察的事项、内容和结果等情况。

(4)通过查询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取得被查询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答复材料或者口头答复记录,并注明查询事项、内容、方式和查询结果等情况。

(5)通过函证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取得被函证单位或者个人的回函,编制函证记录,注明函证事项、范围和回函结果等情况;本次审计对于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重要的债权、债务需实施询证;抵押、担保等重大或有事项也是询证的重要内容。

(6)通过计算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编制计算表或者计算工作记录,注明计算的事项,所根据的相关数据,计算的方法和结果等。

(7)通过分析性复核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编制对比分析表、比率分析表和趋势变动表,分析说明异常变动项目、重要比率或者趋势与预期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情况。

2、在实施阶段的过程中,我们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得到充分有效执行。

(2)项目投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的执行情况。

(3)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支出及结余等财务情况。

(4)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决算)及工程合同执行情况。

(5)项目已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6)项目收尾工程的未完工程量计算及所需投资情况。

(7)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结算表及说明书、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明

细表等编报审核情况。

(8)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是否合理并有效执行。

(三)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工作计划分四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准备及预审阶段

(1)接到招标人的审计委托业务后,由公司指派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特点提出项目组成员方案经过批准后成立项目组(该项目则严格按照该投标书分阶段配备人员,详见《拟派人员基本情况表》。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分析结果和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组工程造价咨询人员应及时提出项目服务建议,在公司编制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方案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编制具体的咨询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方案。

(2)项目负责人将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进行初步沟通,了解项目竣工结算的基本情况,并获得单位编制的项目竣工决算报表、项目竣工决算书及其他相关基础资料。

(3)就被审计单位的项目竣工基本情况初步评价审计风险,确定针对重大风险拟实施的审计程序。

(4)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编制所需资料清单及所需明细表。

(5)被审计单位根据要求,准备决算基础资料,如“交付使用财产明细”等等。

2、第二阶段:现场审计实施阶段

该阶段,结合所了解的情况和评估的风险,制订具体的审计计划,实施现场审计。同时,以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基础,要求施工单位按竣工决算报告编制的相关规定完成有关文件编制。

(1)项目负责人向财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具体了解内控、工程、财务等各方面的情况。

(2)审计人员系统地整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所有的各类合同、技术、工程结算文件、施工图纸和各种变更与签证、竣工图纸、财务报表及有关报表等

(3)审计人员围绕审计重点,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将实施包括对内部控

制制度执行情况和效果有效性测试以及报表科目实质性测试。

(4)审计人员认真核对帐目,并组织开展实物资产盘点工作及债权债务函证工作。核查各类投资费用,如征地、建安工程、设备及工器具购臵、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清理拨入资金,核实资金支付及使用情况;清理工程物资,含设备及材料,并做好供料的清理及退料工作。

(5)审计人员根据审核情况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3、第三阶段:整理工作底稿、编制重大问题情况表

(1)项目组成员整理工作底稿,编制重大问题情况表。

(2)项目经理、主审会计师、主管本项目的高级经理、副主任会计师就重大问题开会讨论商定解决方案;必要时,由会计师事务所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并决定对问题的处理意见。

(3)就重大问题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征求被审计单位对重大问题处理办法的意见。必要时,将直接与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沟通,以利于妥善解决问题。

4、第四阶段:整理资料和出具审计报告

(1)对已审的竣工决算报表、竣工决算书进行整体合理性分析复核,如发现情况应有原因说明。

(2)复核竣工决算报表内各数据间的衔接关系,报表与附注数据的对应关系。

(3)完成竣工决算财务及造价方面的重点审核,并完成审计报告的最终编制。

(4)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初步审计结果的意见。

(5)审计结果经被审计单位确认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二、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交通部2007年4号令《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我们制定一套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业务的执业质量。

1、在安排外勤审计人员时考虑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胜任程度,不委派和要求审计人员从事他们所不能胜任的工作。依靠联合体较富经验的对交通公路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经验积累,以及拟派称职合格的审计师、会计师、造价工程师队伍,全力完成审计业务。

2、在实施审计过程先针对审计业务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3、按照审计准则要求编制要素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完整记录审计过程实施的审计程序。

4、通过严谨细致的审前调查,主抓项目实施的主线开展,关注造价变动的重大变化结合有关技术软件的应用、以及对基建程序、手续等分析评价,通过配备强大的技术力量,能够保证审计服务正常、准确、及时的完成。

5、审计人员常驻现场,做到随叫随到,有求必应,密切配合业主工作。审计工作有目标、有重点、有方法,责任到人,通过全过程、全范围审计工作并密切配合业主以达到审计要求目标。

6、审计工作实行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高级经理、业务经理、项目经理分级质量控制制度。各级管理人员都负有对下一级业务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的责任。

7、对于重大事项的处理存在意见分歧时,首先咨询包括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事务所风险管理部技术支持人员,在适当的层次上进行讨论,如果仍然未能妥善解决意见分歧的,由审计项目负责人和签字主任会计师协商,将意见分歧的内容以及内部讨论情况向事务所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并决定对问题的处理意见。

8、实行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由高级经理、项目负责人负责一级复核工作,审计风险管理部、外派复核员负责二级复核工作,签字主任会计师、独立复核副主任会计师负责三级复核工作,经三级复核确认所有重大问题均已解决后才能签发审计报告。

9、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将始终保持独立性,恪守独立公正原则,严格保密制度及信守廉洁公约,严格按照业主的要求加强保密工作,不向无关人员透露与该工程有关的任何情况。如发现重大问题,我们将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妥善沟通,

必要时,我们将直接向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报告,以利于妥善解决问题。

三、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的内容

我们编制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将包括以下内容:

1、竣工决算报表的审计情况。

2、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

3、项目投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执行情况。

4、建设资金来源、支出及结余等财务情况。

5、工程价款结算(决算)及工程合同执行情况。

6、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7、收尾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及所需投资情况。

8、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结算表及说明书、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明细表等编报审核情况。

9、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的情况。

竣工决算审计案例范文第3篇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提高其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情况,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评价和审计,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帮助其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在“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促进管理、提高效能”等方面的作用。具体目标如下:

(1)竣工决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2)经批准的项目计划和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查明有关超支和超支原因,有无概算外项目和超标准、超规模建设。

(3)交付使用的资产是否真实、完整,成本计算是否正确,移交的手续是否完备、合规,查明在建工程未能及时建成和交付使用的原因,并核实其投资额。

(4)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应核销其他支出和摊资的分摊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

(5)按概算和形象进度核实尾留工程的未完工程量,留足投资。 (6)核实结余资金(即库存物资、结算资金和货币资金)的真实性,结余资金的处理是否合规,查明物资积压和债权债务未能及时清理的原因。

(7)基建收入及处理是否合规,核算是否真实、完整。 (8)各种竣工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完整、合规。

2、审计范围

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的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具体内容为:① 竣工决算编制依据;② 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③ 建设成本;④ 交付使用资产;⑤ 尾工工程;⑥ 结余资金;⑦ 基建收入;⑧ 投资包干结余;⑨ 投资效益评价。

3、审计依据 (1)法规依据

◇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17号);

◇ 财政部《关于修改重印〈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5]45号);

◇ 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

(2)行为依据 ◇ 项目法人财务资料; ◇ 工程结算咨询报告; ◇ 其他与竣工决算相关的资料。

4、审计主要内容

(1)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

(2)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

(3)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等合规性审核;

(4)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

(5)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筹集、到位情况审核;

(6)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

(7)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

(8)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及建设情况审核; (9)项目建成运行情况或效益情况审核;

(10)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

(11)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5、审计具体目标及程序

(1)了解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2)对项目发生的征地拆迁资金进行重点审核的目标与程序 工程涉及到的区的征地、拆迁,要对每个区的征地、拆迁的勘界面积进行核实,审核土地、房产面积的四方确认表,核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规定最低补偿标准,核实征拆资金是否补偿到户,核实征拆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核实征拆资金是否有克扣、侵占。

(3)对财务决算表的重点项目进行审核的目标与程序 ① 基建拨款审核目标与程序

基建拨款包括预算拨款、基建基金拨款、进口设备转账拨款、器材转账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其他拨款。

目标:发生、完整、及时、披露

程序:A.获取或编制拨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和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B.抽查基建拨款收入的原始凭证,审查基建拨款的内容,确认其真实性;C.验明拨款是否在竣工决算财务报表上恰当披露。

② 项目资本审核目标与程序

项目资本包括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

目标:记录完整性、变动合规性、余额正确性、披露恰当性。 程序:A.审查拨款者或投资者是否按规定拨入或投入资本,其资本是否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并查阅验资报告;B.外币出资的,应审查汇率折算是否正确;C.项目资本发生变动的,应查清变动原因、变动数额;D.验证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③ 项目资本公积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变动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检查项目资本公积增减变动的内容及依据,查阅会计记录和原始凭证,以确认其增减变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B.检查资本折算差额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C.验证接受实物捐赠的是否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所确定的价值入账;D.验证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是否增加交付使用资产;E.验证项目资本公积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④ 基建借款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借入、偿还及计息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基建借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相符;B.向银行或其它债权人函证重大的基建借款;C.复核已计借款利息是否正确,利息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D.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E.验证基建借款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⑤ 上级拨入借款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是否发生、记录是否完整、入账是否及时、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抽查原始凭证,确定拨入借款的真实性,记录的完整性;C.审查上级拨入借款的利息处理是否合规;D.在报表上是否恰当反映。

⑥ 企业债券资金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债券发行、偿还及计息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企业债券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审阅债券发行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全;C.复核已计利息是否正确,利息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D.检查溢价或折价的摊销额的计算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E.验证企业债券资金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⑦ 待冲基建支出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发生、完整、披露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抽查原始凭证,确定待冲基建支出的真实性,记录的完整性;C.检查已转给生产单位的交付使用资产是否发生;D.验证在会计报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⑧ 应付款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发生及偿还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应付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相符;B.选择应付款重要项目,函证其余额是否正确;C.对未回函的重大项目,采用替代程序确定其是否真实;D.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E.检查是否存在未入帐的应付款项;F.验证基建借款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⑨ 上级拨入资金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增减变动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审查拨入资金的内容,确认其真实性,注意有无与内部往来相混淆;C.向拨款单位发函询证,确认拨入资金是否发生;D.检查上级拨入资金退回是否发生;E.审验会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⑩ 留成收入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发生、完整、披露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抽查基建收入、提取的留成收入的原始凭证,确认收入是否发生、记录是否完整;C.实施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的完整性;D.审查在包干结余中提取的留成收入是否合规;E.在会计报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11 基建支出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发生、完整性、披露恰当

程序:A.审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种类和内容是否符合制度的规定,包括审查其支出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支出发生及其额度是否真实、合规,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反映是否真实;审查有关出包的建筑安装投资的核算内容是否合规,计算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反映是否真实全面;审查自营建筑安装工程的核算方法是否合规,小型自营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是否合规、正确,发生的需要分摊的施工管理费的核算及分摊是否正确、合规;B.审查设备投资的核算内容及方法是否合规、计算是否正确;C.审查待摊投资的核算内容与方法是否合规、正确,列入待摊投资的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待摊投资发生和分配情况是否合规;审查建设单位有无自行增设明细科目和改变核算内容情况;D.审查其他投资的核算;E.审查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包括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是否办理验收手续;审查建设单位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计算及交付使用资产的核算;审查流动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移交情况;审查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交付情况。

上述

1、2两个程序通过结算审核进行。如结算已经审核且批准,审计时可直接利用,如未审或未获得批准需要重新审查。

12 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审核 ○目标:存在、记录完整、义务、披露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向生产单位发函询证,确认应收款是否存在;C.抽查发生的款项,与生产单位接交资产的审计结合确认交付使用资产;D.抽查原始凭证,确认生产单位是否归还投资借款;E.确认用基建收入的投资包干结余归还是否发生;F.在会计报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13 拨付所属投资借款审核 ○目标:存在、完整、义务、披露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发函询证,确认是否收到拨付款;C.抽查原始凭证,确认记录是否完整;D.对贷方发生额,抽查其原始凭证,确认是否属于下属上交的借款利息;E.验证其在会计报表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14 器材、货币资金、预付及应收款、有价证券、固定资产审 ○核目标与程序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审计。

15 尾工工程和结余资金审核 ○尾工工程审核:A.根据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量,审定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投资额;B.审查尾工工程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与竣工决算报表反映是否一致。

结余资金审核:A.审核货币资金的节余是否真实,账实是否相符;B.审核库存物资实存量是否真实,计价是否合理、合规,核实库存材料盘盈、盘亏情况,抽查库存材料,查明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C.审查往来账项的真实性及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审核债权债务,审查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问题,审查有无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取而造成坏账、呆账情况;D.审查各种结余资金的账簿记录与竣工决算表反映的内容是否相符。

16 建设收入审核 ○建设收入包括:A.工程建设的副产品收入;B.经营性项目为检验设备安装质量而进行的负荷试车或按合同及国家规定进行试运行所实现的产品收入;C.各类建设项目总体建设尚未完成和移交生产,但其中部分工程简易投产而产生的营业性收入;D.工程建设期间各项索赔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收入。

审核程序与会计报表中的收入审计相同。但基建审计侧重:A.审查建设单位所取得的收入是否合规;B.审查建设单位的基建收入是否全部入账,会计处理是否正确;C.审查基建收入分配是否合规。

17 投资包干结余审核 ○程序:A.审核包干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审核投资包干条件是否真实;审查投资包干合同;审核承包单位是否严格履行承包合同条款,完成主要材料用量、工期、质量、综合生产能力等各项投资包干指标;审查投资包干合同的执行结果是否真实;审查总承包单位是否存在任意变更或削减建设内容、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B.审核投资包干结余的核算内容及方法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正确;审查投资包干合同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地兑现;审查投资包干结余的提留、上缴、还款、分配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其账务处理是否合规、正确。

6、财务决算审计重点

(1)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

① 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及原因; ② 实际投资完成额;

③ 概算审批、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④ 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概算调整的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等;

⑤ 核实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并审查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外投资的情况;审查弥补资金缺口的来源,有无挤占、挪用其他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情况。

(2)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重点

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中:重点审计征地拆迁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列支的内容和费用摊提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3)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重点

① 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 ② 交付使用的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 ③ 交付使用的递延资产的情况。

(4)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重点

审查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资情况,所需资金和额度的留存及有无新增工程内容等情况。

(5)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重点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重点 ① 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情况; ② 尚未使用的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情况;

③ 库存物资实存量的真实性、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

④ 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呆帐坏帐的处理情况等;

⑤ 按照有关规定,计提的投资包干节余数额是否准确,是否合理合法。

竣工决算审计案例范文第4篇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建设项目审计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指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由审计人员依法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正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进行的检查、评价和鉴证。其主要的目的是保障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正确评价投资效果,促进总结建设经验,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1内容

审计人员对建设项目实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业务的内容视具体情况和项目的行业特点而确定。其基本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1)审查竣工决算编制依据。审核决算依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遗留问题。

(2)审查是否按规定的时问及时进行竣工决算的编报。现行制度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应在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后的一个月内编报。

(3)审核竣工决算资料的齐全性和真实性。有关财务报表、主要附表是否齐全,表中各项目的内容填列是否完整、正确、真实,各表之间应该一致的数字是否相符;竣工情况说明书所列项目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4)审核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决算编制工作有无专门的人员,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彻底和全面。

(5)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各单位工程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内容进行,有无概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6)工程施工发生计划调整、设计变更有无批准调整计划的文件和变更设计的手续;没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否合理,有关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7)审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设备和材料的变化情况、建筑经济政策的变化情况、补充合同的内容变化等是否正常,调整是否合理。

(8)审查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和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审查竣工决算中所列的交付使用资产价值是否真实、准确,其构成是否合理;应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和非常损失等,是否已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待摊投资,是否已按规定的方法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其分摊标准是否合理;有无多报、重报、虚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情况等。同时核实在建工程完成额,查明未能全部完成和及时交付使用的原因。

(9)审查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和投资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基本建设结余资金是否真实、准确。审核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渠道取得基本建设资金,检查有无任意挪用其他资金和非法集资等情况;竣工决算表中所列的各项基本建设拨款或贷款额,是否反映了从开始建设起至竣工为止的累计数,历年的拨款或贷款之和是否超过核定的拨款或贷款总额。竣工决算表中所列的基本建设结余资金数额是否与竣工决算中的数额相符,且数字是否真实、准确。剩余的设备、材料及其他物资的处理,资金的收回是否得当;投资支出是否合理,有无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以及存在贪污、受贿、索贿、铺张浪费等违纪的情况。

(10)审查建设成本节约和超支的原因。根据设计概算或基本建设投资包干指标,审查竣工项目的建设成本节约或超支的具体原因。首先将建设总成本及其构成项目的实际数分别与概算数进行比较,以审查建设总成本及其项目的节约或超支情况,然后,进一步审查建设总成本及其构成项目的节约或超支的具体原因。

(11)审查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和应核销支出的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核销是否合规,有无虚列投资的问题。

(12)审查建设工期。审查是否按计划开工和竣工,查明建设速度加快或延缓的原因,明确责任。

(13)审查工程质量。审核是否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有无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无报废工程。

(14)审查、评价投资效益。从物资使用、新增生产能力、预测投资回收期等方面评价投资效益。

(15)审查、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防止将新增项目列为尾工项目和增加新的工程内容。

2作用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1]

(1)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有利于全面真实地反映竣工项目的实际财务状况和最终建设成果。目前,在决算中脱离实际,高估冒算,弄虚作假,多列费用加大工程支出等问题十分突出。加强决算审计有利于杜绝这些问题的发生,有助于保证决算中相关指标的准确性,有利于科学评估投资效益和效果。

(2)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有利于反映竣工项目设计及实际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建设时间、工程质量、概算的实际建设成本、主要材料的概算消耗量和实际消耗量,可以全面考核竣工项目的基本建设计划、概算的执行情况和投资效果。 (3)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有利于节约项目投资。竣工决算是办理新增固定资产移交转账手续的依据,及时编报并审计竣工决算可以缩短建设周期,节约项目投资。

(4)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有利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时办理工程交付手续,企业可以及时掌握全厂竣工图,方便进行管理维护,对各类固定资产做到心中有数。

(5)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有利于确定施工单位的财务成果,及时计算施工单位利润,以及时缴纳税收,为国家增加积累。

(6)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有利于总结建设经验。通过决算与概算、预算的对比分析,可以总结经验,积累经济技术资料_进一步提高投资效果。

(7)实施竣工决算审计有利于提高决算编制质量。在审计中不断发现在决算上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不断完善决算管理制度,提高决算编制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方法

竣工决算的审计,一般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2] (一)竣工验收工作的审计

竣工验收是对建设项目的全面考核,是编制竣工决算的前提条件。审计时,主要审查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之前是否系统整理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资料;各种设备技术档案是否齐全;各项资料是否分类立卷,分别保管,并在竣工验收时移交生产单位统一保管。如发现建设单位未按规范办事,应督促其及时整理资料,认真执行验收工作规范。

(二)资金来源的审计

对建设单位资金来源的审计,首先,要审查其资金来源的保证程度。即将“竣工财务决算表”或“竣工决算表”中的“本年预算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基建借款”等项目所列实际数,同批准的概算进行比较。如果各项资金来源的实际数等于或大于概算数,说明基建资金有足够的保证。相反,则表示资金来源不足。对于这些情况,均应查明原因,作出客观评价。其次,要检查各项资金来源是否正当、合理。特别要注意自筹资金拨款的审查,防止乱拉滥用,损害国家或其他单位的利益。

(三)投资支出的审计

审计时,首先要审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待摊投资”等项目的数额,是否与历年资金平衡表中各该项目期末数的合计相一致。其次,要审查基建投资支出的节超情况。根据“竣工工程概况表”,将基建投资支出的实际合计数与概算合计数进行比较,以考核其节超情况。其计算公式如下:

基建投资节约(或超支)=基建投资概算数-基建投资实际合计数

基建投资节约(或超支)率=基建投资节约(或超支)额÷基建投资概算合计数×100%

对于基建投资节超情况,应通过调查研究,查清情况,总结经验,并查出不当或不法行为,以提高基本建设管理水平。一般来说,基本建设投资支出节约的原因,主要是削减了不必要的工程、降低了建设标准、缩短了工期、减少了费用开支等等。基本建设投资支出超支的原因,主要是进行计划外工程、任意提高建设标准、拖长了工期、增加了费用开支等等。对于这些情况,都应查明原因,采取对策。

(四)结余资金的审计

建设项目竣工以后,编制竣工决算之前,建设单位应彻底清理施工现场和仓库,对剩余的设备、材料及其他财产物资,都要及时处理,收回资金,做到应收尽收,不得丢失、走漏或私分。对债权债务也应全面清理完毕,做到该收的收,该付的付,不得挂帐或不了了之。在正常的情况下,“竣工财务决算表”内除了银行存款和现金外,不应该有其他结余资金项目。如果还有设备、材料物资和应收应付帐款时,应说明还有尚未处理的积压物资和不能及时清理的应收、应付帐款。为此,应对建设单位“设备材料结算明细表”、“应收应付款明细表”进行分析,查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对收回的结余资金,首先应交清各项应付税款和其他应交款项,归还其他应付款项,然后按资金来源渠道进行处理,或归还基建投资借款,或上交财政或主管部门。

(五)建设工期的审计

建设工期的审计,应根据“竣工工程概况表”或小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总表。有关建设时间进行检查。即将实际与计划建设时间进行比较,看其是否按计划时间开工或竣工,并查明建设速度加快或延缓的原因。审计人员应查明影响建设工期的主观、客观原因和责任,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和结论。

(六)工程质量的审计

工程质量的审计,可以根据竣工决算中所附的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来进行。主要审查有多少单位工程符合国家颁发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工程质量优良品率和合格品率有多少,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有多少,质量事故有多少。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必须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返工或加固补修,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质量标准。

4依据

竣工决算的审计依据包括:[3] 1.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验收单; 2.工程施工合同和有关规定; 3.经审批的施工图预算; 4.经审批的补充修正预算; 5.预算外费用现场签证;

6.材料、设备和其他各项费用的调整依据; 7.有关定额、费用调整的补充项目; 8.建设、设计单位修改或变更设计的通知单; 9.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合签的图纸会审记录; 10.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5问题及对策

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存在的问题[4]

(一)违反定额规定,高套、错套定额或费率,多计工程费

以某单位为例:新建一幢办公楼,审计人员发现工程装饰材料费用超概算。对此,审计人员并没有简单地进行定性,而是对该施工单位使用的装饰材料的价格进行调研,主要方法:一是建立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价格调查信息网络,定期调查。二是审查施工企业材料成本账。查证其实际采购价格。三是直接到供应厂商调查取证。经调查发现,设计图纸采用的是600mm×600mm的地砖,而施工单位套用的是800mm×800mm地砖的定额,且存在地砖价格不一的情况,最高的140元/块,最低的90元/块。为此,审计人员利用自己掌握的第一手资料,指出施工单位的错误,为工程审减材料费用18万元。此外,在审计过程中还发现施工方故意错套定额的行为。如把φ5O热交换器安装费套用φ500热交换器安装定额;施工方想利用一字(数)之差,企图蒙混过关,如果审计人员审查不严,则可达到多计结算收入的目的。

竣工决算的取费一般分为两种:一是以人工费为基数,二是以直接费为基数。这两种取费标准都应以各种不同指标划分的工程类别来执行,也有部分费用是按企业的性质来计取的。如按工程类别取费,主要以建筑产品用途的划分来计取,用途变化,其费率也随之变化,稍一忽略,就会因费率不同而得出不同的工程造价。具体来说,一要审计施工管理费率计算是否正确,计算基础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错套企业费率等级情况;二要审核各种专业工程施工管理费率的采用是否正确;三要审查各项独立费的计取是否正确。

(二)违反工程量计算规则,重算、多算工程量,不扣减未施工的工程量 如施工方在计算建筑工程土方外运量时,只按开挖量计算没有扣除回填土数量;又如在施工合同中原先包含了办公楼地面保温项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该项目取消,但施工方在报送的造价结算中并没有扣减此项未施工项目的工程价款;再如在审计办公楼装修结算时,施工方使用了部分拆除下来的旧材料,但在结算中仍按新购置材料计价。

(三)利用“不均衡报价”的手段,借以调整合同包干价

有些施工单位在投标阶段就为中标后结算的高调打下埋伏,那就是“不均衡报价”。施工单位通过对设计图纸缺陷及现场勘察情况的分析,预计今后工程量可能在哪些方面要发生变动,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将工程量可能调高的项目单价报得很高,而工程量可能调减的项目单价则报得较低。建设方往往因时间原因难以对所有的报价一一核对,待到结算调整时发现某些单价异常时,只好按合同价予以调整。如在某单位审计中就曾发现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施工方的概算有的项目高于市价3—4倍,有的又低于市价好几倍,有的则干脆不报或漏报。待中标后,实际施工过程中,又以种种借口如漏项、单价小数点位数报错等要求补签签证。

(四)以记录失误为借口冒算工程量

如审计钢筋用量是最繁琐的内容,审计人员由于时间有限,容易忽略这一环节的复核。施工单位抓住这点,在结算单中将实际用量小数点后移一位,加大工程量。即使被发现也可以笔误为借口遮掩过去;又如有些项目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按投标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下浮优惠,在施工过程中遇变更签证时,签证单的费用“忘记”按同一比例下浮,若被查出来,就以“忘记了,没想起来”等理由搪塞。

(五)混淆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变更,达到多计结算数额的目的

如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挖一个基础坑,设计方案中标明基础坑的具体尺寸为100×60×2(单位:米)。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问甲方代表:“这个坑挖到1米多深的时候,旁边土总是往下坠落,是不是应该在四周加挡土板?”,这时甲方代表如同意加,事后施工方就以此要求增加预算。其实,这是一个具体施工方案变更的案例,不是设计方案的变更。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施工方,基础开挖是否加挡土板,或者为满足尺寸要求四周要多挖一些等,这些都是为完成图纸要求而实施的具体施工方案,在符合国家建筑行业施工技术规范范围内,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施工方可自行选择,甲方只要求施工方按图纸要求完工即可。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热衷于各种各样的变更签证,有些变更签证无非是借变更之名,行增加造价之实。

二、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对策

(一)加强对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对比、分析工作 建设项目结算资料的收集应从招标文件开始,包括:招标书、投标书(商务标、技术标)、主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签证单、会议纪要、施工日志、隐蔽工程检验记录等。只有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审计人员通过对相关资料的整理、复核、分析,弄清各项资料的来龙去脉,才能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并纠正施工单位在竣工决算中可能出现的上述问题。

(二)与相关建设项目管理部门配合,做好项目送审前的初审工作

由于工程项目往往是在通过验收后才送交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多为事后审计,有些隐蔽工程项目已无法查看或核实,这就要依靠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来配合。建设项目管理部门作为甲方代表在施工现场监督施工方的建设过程,对整个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较为了解。充分利用建设项目管理部门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控制,慎重对待变更签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

(三)经常深入现场,对相关变更签证事项进行核实

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不排除因建设方代表责任心不强或监理不负责而出具了与实际不符的签证单,审计人员要经常深人现场进行勘察,获得第一手资料,才能识别施工单位在结算中的错误或舞弊以及运用的各种“技巧”。

(四)充分利用审计的预警作用

在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造价的结算必须由审计部门审定后方可进行款项的结算”这一条款,充分利用审计的预警作用,使施工方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都要考虑到其变更签证、造价结算都要经过审计,弄虚作假终究无法蒙骗过关,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他们高估冒算的行为。

(五)建立施工单位“诚信档案”,加强与诚实守信单位合作 各建设单位资质、信誉、管理水平、人员素质等方面良莠不齐,对于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能规范管理、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各项工程,并在造价结算中合规、合理的报价,记入“诚信档案”,在以后的建设项目中加强合作;若发现在施工过程或结算中存在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等行为的,将其列入“黑名单”,断绝与其继续合作。这样既是对诚实、守信施工单位的一种激励,也是对缺乏诚信施工单位的一种威慑。

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建议

(一)领导重视与支持是搞好审计工作的根本保证

工程项目审计触及很多人的利益,审计人员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和压力,如果没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工作就很难开展。内部审计人员要多请示汇报,取得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关键

竣工决算审计专业性很强,工程建设的种类较多,包括:土建、安装、装饰、弱电、强电、室外配套、动力管网、道路景观、园林绿化等等,涉及很多的专业技术。大部分审计人员懂会计及财务管理,而懂基建工程专业技术的人员很少。审计部门要加大对工程审计专业人才的培养,审计人员自身也要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审计人员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成为一名复合型的人才,提高审计执法水平。

(三)加强廉政建设是做好审计工作的保障

竣工决算审计赋予审计部门很大的责任,只有保证廉洁的工作作风,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审计部门内部要完善各项制度,经常性地对审计人员进行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使审计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做到爱岗敬业、清正廉洁。 (四)对基建工程进行跟踪审计,是基建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

竣工决算审计案例范文第5篇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提高其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情况,对项目的真实性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评价和审计,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帮助其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在“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促进管理、提高效能”等方面的作用。具体目标如下:

(1)竣工决算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2)经批准的项目计划和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查明有关超支和超支原因,有无概算外项目和超标准、超规模建设。

(3)交付使用的资产是否真实、完整,成本计算是否正确,移交的手续是否完备、合规,查明在建工程未能及时建成和交付使用的原因,并核实其投资额。

(4)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应核销其他支出和摊资的分摊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

(5)按概算和形象进度核实尾留工程的未完工程量,留足投资。 (6)核实结余资金(即库存物资、结算资金和货币资金)的真实性,结余资金的处理是否合规,查明物资积压和债权债务未能及时清理的原因。

(7)基建收入及处理是否合规,核算是否真实、完整。 (8)各种竣工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完整、合规。

2、审计范围

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的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具体内容为:① 竣工决算编制依据;② 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③ 建设成本;④ 交付使用资产;⑤ 尾工工程;⑥ 结余资金;⑦ 基建收入;⑧ 投资包干结余;⑨ 投资效益评价。

3、审计依据 (1)法规依据

◇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17号);

◇ 财政部《关于修改重印〈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5]45号);

◇ 财政部《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

◇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

(2)行为依据 ◇ 项目法人财务资料; ◇ 工程结算咨询报告; ◇ 其他与竣工决算相关的资料。

4、审计主要内容

(1)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审核;

(2)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

(3)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等合规性审核;

(4)工程建设各项支付的合理性、准确性审核;

(5)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配套资金的筹集、到位情况审核;

(6)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

(7)项目预(概)算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

(8)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及建设情况审核; (9)项目建成运行情况或效益情况审核;

(10)专项资金安排项目的立项审核、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

(11)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5、审计具体目标及程序

(1)了解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2)对项目发生的征地拆迁资金进行重点审核的目标与程序 工程涉及到的区的征地、拆迁,要对每个区的征地、拆迁的勘界面积进行核实,审核土地、房产面积的四方确认表,核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规定最低补偿标准,核实征拆资金是否补偿到户,核实征拆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核实征拆资金是否有克扣、侵占。

(3)对财务决算表的重点项目进行审核的目标与程序 ① 基建拨款审核目标与程序

基建拨款包括预算拨款、基建基金拨款、进口设备转账拨款、器材转账拨款、自筹资金拨款、其他拨款。

目标:发生、完整、及时、披露

程序:A.获取或编制拨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和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B.抽查基建拨款收入的原始凭证,审查基建拨款的内容,确认其真实性;C.验明拨款是否在竣工决算财务报表上恰当披露。

② 项目资本审核目标与程序

项目资本包括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

目标:记录完整性、变动合规性、余额正确性、披露恰当性。 程序:A.审查拨款者或投资者是否按规定拨入或投入资本,其资本是否经注册会计师验证,并查阅验资报告;B.外币出资的,应审查汇率折算是否正确;C.项目资本发生变动的,应查清变动原因、变动数额;D.验证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③ 项目资本公积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变动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检查项目资本公积增减变动的内容及依据,查阅会计记录和原始凭证,以确认其增减变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B.检查资本折算差额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C.验证接受实物捐赠的是否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所确定的价值入账;D.验证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是否增加交付使用资产;E.验证项目资本公积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④ 基建借款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借入、偿还及计息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基建借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相符;B.向银行或其它债权人函证重大的基建借款;C.复核已计借款利息是否正确,利息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D.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E.验证基建借款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⑤ 上级拨入借款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是否发生、记录是否完整、入账是否及时、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抽查原始凭证,确定拨入借款的真实性,记录的完整性;C.审查上级拨入借款的利息处理是否合规;D.在报表上是否恰当反映。

⑥ 企业债券资金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债券发行、偿还及计息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企业债券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审阅债券发行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全;C.复核已计利息是否正确,利息资本化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D.检查溢价或折价的摊销额的计算是否准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E.验证企业债券资金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⑦ 待冲基建支出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发生、完整、披露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抽查原始凭证,确定待冲基建支出的真实性,记录的完整性;C.检查已转给生产单位的交付使用资产是否发生;D.验证在会计报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⑧ 应付款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发生及偿还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应付款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核对相符;B.选择应付款重要项目,函证其余额是否正确;C.对未回函的重大项目,采用替代程序确定其是否真实;D.检查非记帐本位币折合记帐本位币采用的折算汇率,折算差额是否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E.检查是否存在未入帐的应付款项;F.验证基建借款是否在财务决算报表上恰当反映。

⑨ 上级拨入资金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增减变动是否合规、记录是否完整、余额是否正确、披露是否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审查拨入资金的内容,确认其真实性,注意有无与内部往来相混淆;C.向拨款单位发函询证,确认拨入资金是否发生;D.检查上级拨入资金退回是否发生;E.审验会计报表披露是否恰当。

⑩ 留成收入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发生、完整、披露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抽查基建收入、提取的留成收入的原始凭证,确认收入是否发生、记录是否完整;C.实施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的完整性;D.审查在包干结余中提取的留成收入是否合规;E.在会计报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11 基建支出审核目标与程序 ○目标:发生、完整性、披露恰当

程序:A.审查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种类和内容是否符合制度的规定,包括审查其支出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支出发生及其额度是否真实、合规,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反映是否真实;审查有关出包的建筑安装投资的核算内容是否合规,计算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反映是否真实全面;审查自营建筑安装工程的核算方法是否合规,小型自营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是否合规、正确,发生的需要分摊的施工管理费的核算及分摊是否正确、合规;B.审查设备投资的核算内容及方法是否合规、计算是否正确;C.审查待摊投资的核算内容与方法是否合规、正确,列入待摊投资的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待摊投资发生和分配情况是否合规;审查建设单位有无自行增设明细科目和改变核算内容情况;D.审查其他投资的核算;E.审查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包括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真实、是否办理验收手续;审查建设单位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计算及交付使用资产的核算;审查流动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移交情况;审查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交付情况。

上述

1、2两个程序通过结算审核进行。如结算已经审核且批准,审计时可直接利用,如未审或未获得批准需要重新审查。

12 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审核 ○目标:存在、记录完整、义务、披露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向生产单位发函询证,确认应收款是否存在;C.抽查发生的款项,与生产单位接交资产的审计结合确认交付使用资产;D.抽查原始凭证,确认生产单位是否归还投资借款;E.确认用基建收入的投资包干结余归还是否发生;F.在会计报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13 拨付所属投资借款审核 ○目标:存在、完整、义务、披露恰当

程序:A.获取或编制明细表,复核其加总数是否正确,并与明细账、总账核对相符;B.发函询证,确认是否收到拨付款;C.抽查原始凭证,确认记录是否完整;D.对贷方发生额,抽查其原始凭证,确认是否属于下属上交的借款利息;E.验证其在会计报表表上披露是否恰当。

14 器材、货币资金、预付及应收款、有价证券、固定资产审 ○核目标与程序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审计。

15 尾工工程和结余资金审核 ○尾工工程审核:A.根据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量,审定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投资额;B.审查尾工工程会计记录是否真实、完整,与竣工决算报表反映是否一致。

结余资金审核:A.审核货币资金的节余是否真实,账实是否相符;B.审核库存物资实存量是否真实,计价是否合理、合规,核实库存材料盘盈、盘亏情况,抽查库存材料,查明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C.审查往来账项的真实性及会计记录的完整性,审核债权债务,审查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问题,审查有无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取而造成坏账、呆账情况;D.审查各种结余资金的账簿记录与竣工决算表反映的内容是否相符。

16 建设收入审核 ○建设收入包括:A.工程建设的副产品收入;B.经营性项目为检验设备安装质量而进行的负荷试车或按合同及国家规定进行试运行所实现的产品收入;C.各类建设项目总体建设尚未完成和移交生产,但其中部分工程简易投产而产生的营业性收入;D.工程建设期间各项索赔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收入。

审核程序与会计报表中的收入审计相同。但基建审计侧重:A.审查建设单位所取得的收入是否合规;B.审查建设单位的基建收入是否全部入账,会计处理是否正确;C.审查基建收入分配是否合规。

17 投资包干结余审核 ○程序:A.审核包干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审核投资包干条件是否真实;审查投资包干合同;审核承包单位是否严格履行承包合同条款,完成主要材料用量、工期、质量、综合生产能力等各项投资包干指标;审查投资包干合同的执行结果是否真实;审查总承包单位是否存在任意变更或削减建设内容、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B.审核投资包干结余的核算内容及方法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正确;审查投资包干合同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地兑现;审查投资包干结余的提留、上缴、还款、分配是否按国家规定进行,其账务处理是否合规、正确。

6、财务决算审计重点

(1)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重点

① 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及原因; ② 实际投资完成额;

③ 概算审批、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④ 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概算调整的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等;

⑤ 核实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并审查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外投资的情况;审查弥补资金缺口的来源,有无挤占、挪用其他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情况。

(2)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重点

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中:重点审计征地拆迁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列支的内容和费用摊提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3)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重点

① 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 ② 交付使用的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 ③ 交付使用的递延资产的情况。

(4)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重点

审查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资情况,所需资金和额度的留存及有无新增工程内容等情况。

(5)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重点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重点 ① 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情况; ② 尚未使用的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情况;

③ 库存物资实存量的真实性、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

④ 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呆帐坏帐的处理情况等;

⑤ 按照有关规定,计提的投资包干节余数额是否准确,是否合理合法。

竣工决算审计案例范文第6篇

甲方:××公司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核,经双方协商,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一、审核范围及目的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书及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

乙方将根据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 结算 决算审核暂行办法》,对甲方上述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工程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工程项目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结算等财务情况,工程项目合同工期执行情况和合同质量等级控制情况http:///,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在上述审核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实际造价及建设成果发表审核意见。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责任:合理编制并充分披露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决算,保证工程竣工决算书及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义务: 1.及时为乙方的审核工作提供所要求的全部工程竣工决算有关文件和资料。

2.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具体事项将由乙方审核人员于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3.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核费用。

4.在20××年××月××日前提供审核所需的全部的资料。

5.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责任:按照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 结算 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义务: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核业务,出具审核报告。由于审核人员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方法,加上建设单位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和其它客观因素制约,难免存在竣工决算书在某些重要的方面反映失实,而审核人员又可能在审核中发现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审核责任不能减轻甲方对竣工决算的编制责任。

2.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严加保密。除非中国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在20××年××月××日之前出具审核报告。

4.

四、审核收费

乙方应收本约定事项的费用,按照乙方实际参加本项审核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所花费时间及《××收费规定》的计算标准确定。本约定审核事项,按照工程造价的××%收取基本费用,预计为人民币××元,甲方应于本约定签订之日及乙方提交审核报告时各支付50%。乙方另按该项工程审减(增)额的××%收取附加审核费,在提交审核报告时由甲方一次付清。

如因审核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花费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情后,酌情调整审核费用。

五、审核报告的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审核报告一式 份,这些报告由甲方分发、使用。恰当使用审核报告是甲方的责任,如出现使用不当的情况与乙方无关。

六、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约定自20××年××月××日起生效,并在本约定事项全部完成之日前有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由于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核工作如期完成,或需提前出具审核报告,甲乙双方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若出现违反以上约定事项的情况,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甲、乙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甲方:××公司(公章)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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