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理规划范文

2024-04-06

建筑垃圾处理规划范文第1篇

建筑垃圾中的石块、混凝土块及碎砖经处理后,可作为混凝土或砂浆的集料(简称为再生集料)使用。目前再生集料制作的混凝土一般用于基础路面和非承重结构,通过选择和严格控制配合比,也可满足承重结构混凝土的要求,这在国外建筑行业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再生集料具备其它建材无可比拟的优点:数量大、成本低、用途广。

中意矿机生产的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针对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粉碎,尤其是建筑垃圾场地小,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发挥了其优势作业。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可以让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具有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节约天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优势,并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

建筑垃圾处理规划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改变我市建筑垃圾堆放、填埋的粗放处理方式,避免建筑垃圾无序处置对土地、空气、水源等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减少土地占用,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和《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政府令第58号)、《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和建筑垃圾处理工作。坚持以市场为主体,充分发挥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构筑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水平,逐步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昆明市政府严格禁止建筑垃圾乱堆乱填,大力提倡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模式。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垃圾特许经营、垃圾清运处置收费、垃圾资源化设施投资、资源化产品推广应用等方面,应及时制订和落实土地规划、资金补贴、税收减免、政府采购等配套政策。

(二)科学规划,示范先行,合理布局的原则。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投资较大,生产链长,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但可借鉴的经验却很少。所以,应尽快通过示范工程,对适用技术、标准规范、运营模式、配套政策等进行验证和调整后,再以集中处置为原则,统筹规划,形成合理的生产力布局。

三、主要目标

(一)逐步降低以回填和填埋方式处置建筑垃圾的比例,以新型的资源化处理基地替代传统的消纳场。

(二)尽快建成建筑垃圾清运调剂的市、区两级体系和建筑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及收费体系,今年要建成一至两个工艺水平、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先进的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理示范工程,主城四区各建成一个过渡性建筑垃圾处置场并投入运营,完成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生产力布局。

(三)2010年年底以前,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率达100%、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的目标。

四、组织领导

成立昆明市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下简称建筑垃圾“三化”)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推进、协调此项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陈

勇(副市长)

副组长:胡伟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毓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兴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

彤(市规划局副局长) 成

员:李英杰(五华区政府副区长) 蒋

波(盘龙区政府副区长) 韩玉彪(官渡区政府副区长) 杨建军(西山区政府副区长)

吴勇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桂泽(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诚(滇池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翁培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邓卫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

毅(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常晋云(市工商局副局长) 冯

磊(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

斌(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和

矛(市环保局副局长) 焦振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戴

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月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靳树才(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徐

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 杨

明(市交警支队勤务处处长)

五、职责职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工作组,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调组织落实建筑垃圾“三化”相关工作的实施,负责组织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工作,传达并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等。

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陈春兼任,成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综合执法支队、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二)规划选址组:负责确定规范化处置场和过渡性处置场的选址。并确保选址在符合规划、国土、环保及防震减灾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项目落地成本。

组长由市规划局副局长李彤兼任,成员由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防震减灾局、市交运局、市交警支队、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三)项目实施组:负责按时限要求建成规范化示范处置场及过渡处置场。协助企业办理立项、规划审批、国土审批、环评、消纳许可等手续。

组长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邓卫东兼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四)资源运输组:负责建立市、区两级建筑垃圾规范化运输和调剂体系,建立清理运输联单制。保障项目建成后的资源提供。严格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运输、违法处置行为。 组长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翁培林兼任,成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运局、市交警支队、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五)政策保障组:负责制定昆明市建筑垃圾收费标准及收费体系。负责协助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区相应扶持政策,保障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胡伟彤兼任,成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信委、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六)产品推广组:负责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台昆明市具体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由财政承担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优先采购和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

组长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毓新兼任,成员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出台有力、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建筑垃圾“三化”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施结果倒逼,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安排开展工作,确保建筑垃圾“三化”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要建立工作半月报告制度,区、各单位每月1日、15日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城管执法局,再由市城管执法局整理后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三)积极探索,巩固长效。以示范工程为基础,不断丰富和完善管理手段、措施。学习借鉴国际国内先进处理、管理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切实有效的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处置“三化”长效机制。 附件:1.主要政策依据

2.昆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与布点表 附件1 主要政策依据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2.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计投资〔2002〕1591号)

3.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4.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再生节能建筑材料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8〕677号)

5.《地震灾区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导则(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科〔2008〕99号)

建筑垃圾处理规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建筑垃圾处理方法,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用途

正文:

到处是高耸的塔吊和林立的楼宇,这是许多外国人来到中国的第一印象。他们说中国就像一个建筑大工地,这一点也不夸张。据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介绍,中国每年的新建筑面积达到20亿平方米,全球40%的水泥和钢材都用在了中国的建筑工地上。但许多人可能没有注意到,在这个建筑大工地的背后,每年还产生着数以亿吨计的建筑垃圾,它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据住建部公布的最新规划,到2020年中国还将新建住宅300亿平方米,由此产生的建筑垃圾至少达到50亿吨。这样的数字触目惊心,但却是力争不变的事实,我国每年花大量金钱放于投资建设中,但是换来的确实赋予“短命工程”称号的建筑以及巨量难以处理的建筑垃圾处理。

房屋拆迁后产生的巨量建筑垃圾

现如今提高建筑质量,延长建筑使用寿命,我们无权干涉,但对于潜藏巨量财富的建筑垃圾,我们可以实现有效控制。为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发展,我国矿山机械研制出了一系列可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的破碎设备如:移动破碎站(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履带式移动破碎站)、固定式建筑垃圾处理机、建筑垃圾破碎机等设备。通过这些设备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可被破碎成不同规格的砂石骨料,被用于制砖、再生混凝土、墙体材料等产品的制作领域,具有很高的利用价值。是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当前为我国房屋、高铁、

公路等工程建设项目中提供建筑资源的有利保障。

公路修建中产生的混凝土块

(一)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

建筑垃圾破碎处理后生产的再生粗骨料用于混凝土配制,一般再生材料替代率超过30%可申请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而且根据已有研究,当再生骨料取代率不超过30%时,配制的再生混凝土其性能劣化程度不多,强度降低约5%,而且由于再生骨料引起的工作性能、耐久性能的劣化,收缩徐变的增大,也都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二)再生砖及再生砌块

用再生骨料制作砖和砌块类建材,大量需要细骨料和5—10mm粒径的粗骨料。由于目前的砖和砌块的制作工艺中,采用振动冲压的方法成型,所以配料为干硬性混凝土,再生骨料吸水率高、强度低的缺点可以得到一定弥补,加之砖和砌块类材料对强度要求不太高,一般生产M5-M15的砖或砌块,不需增加水泥用量。所以,从材料科学角度,利用再生骨料生产砖和砌块类建材,不会增加成本,而且掺量可以超过30%,甚至全部采用再生骨料。

(二)其他再生制品

建筑垃圾再生骨料还可用于稳定路基材料、微粉材料等领域。由于目前我国基础建设量仍然较大,路基用料需求量大,且对品质要求不高,所以建筑垃圾再生处置难度低。对建筑垃圾简单破碎,辅以胶凝材料,如水泥、石灰、粉煤灰等,即可制作路基稳定材料,且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如果综合考虑城市道路建设和同城建筑垃圾处置带来的运距减少,则其经济价值更加明显。

可将建筑垃圾变废为宝的破碎设备

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广泛的利用领域

我们知道,建筑业产生的建筑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混凝土、砖、钢材、木头、以及玻璃、塑料等等。其中赋予表层的木块、玻璃、金属物很容易看到并且很容易被回收,但对于深层的金属、木材、塑料等废弃物,就需要借助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实行分拣、剔除,这也是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目前在国内市场能够被广泛使用的一大突破点: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而对于砖瓦、碎石、混凝土块等物料,我们传统的方式都是将其填埋,是城市环境的巨大污染源,而对于建筑垃圾处理设备来说,90%以上的财富都是从这里面索取的,这些废弃物是打造再生骨料的主要原料。随着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回收利用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垃圾制成的再生产品也得到了广泛的再利用价值,并且凭借其优质的性能特点,逐渐占领国内市场。

建筑垃圾处理规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东莞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资源化处理,设备

描述:广东广州市,深圳市已经成功引进移动式建筑垃圾处理设备,进行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工程,移动式破碎筛分站组成一条时产200吨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生产线,投资广东东莞建筑垃圾破碎站,时产500吨的固定式建筑垃圾破碎设备......

正文:

东莞是广东省省辖市,是“广东四小虎”之一,号称“世界工厂”,是全国4个不设市辖区的地级市之一。位于珠江口东岸,东接惠州、南抵深圳、西挨广州、北达博罗县,四周共与广州、深圳和惠州的10个县级行政区接壤。

东莞是广东历史文化名城,有着1700多年的郡县史,是岭南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中国近代史的开篇地和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拥有独特岭南文化。

东莞市建筑学会秘书长郑金伙,长期关注并推动东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从2008年开始,他就多次将之撰写为政协提案,并一度以此话题向东莞市主要领导“拍砖”,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在今年“两会”上,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提案高达7件,提案被列入了今年市政协的重点提案。郑金伙说,2008年时,关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政协委员只有他一人,6年后的今天一下增加了这么多,他已看到“胜利的曙光”。 带头向市长“拍砖”

这份《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建议》的文章,其实是由10多名东莞建筑业界的专家学者、企业家联名写的,“市建筑学会高级工程师、秘书长郑金伙”的名字排在了第一个。

郑金伙说,东莞是国内为数极少的建设大市之一,近些年间,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工作量在3000-4000万平方米,改革开放以来,东莞建造房屋消耗的粘土砖、灰砂砖等小块砖,数量惊人;旧建筑拆迁形成的建筑垃圾量,同样惊人。同深圳、惠州等近邻城市一样,建筑垃圾分散堆积或建设集中处置消纳场,均不堪重负。同时,规模宏大的建材生产行业所需的砂、石以及工业废渣等资源,日趋短缺,特别是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所需大量灰渣等骨料资源告急,已威胁到企业的生存。“必须尽快寻找出路,而解决上述两大矛盾的唯一办法,就是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

“这份建议其实在2008年3月就写好了,原本打算以专题调研的形式,直接呈送给市里主要领导,直到2009年才以网络问政的帖子发到网上”,郑金伙说,建议发出去之后,引起网友们高度关注。文章中不仅仅是建议,还把东莞与隔壁的深圳、惠州做了一些比较,

直接揭露了“短板”。而揭短的名单中,都是一群高工、教授、总监、总工等级别的人物,于网络发声颇具权威。

其实,在“拍砖”前一年的“两会”上,郑金伙就以政协委员的身份提交了一份类似的提案,只不过并未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

“上天入地”搞调研

建筑垃圾主要是指工程新建、改扩建及危旧建筑物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渣土、废砖、废瓦、散落的砂浆和混泥土,此外还有少量的钢材、木材、玻璃、塑料、各种包装材料等。为了搞清楚东莞建筑垃圾的现状,郑金伙决定搞一番“上天入地”的调研。所谓上天,即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搞清楚整个面上的现状;入地,则是深入一线社区,查看具体的情况。

厚街是全球家具生产重镇,常年举办大型家具类展销会,搞展销就会有展位装修,撤展时肯定就会产生建筑垃圾。这些垃圾究竟是如何处理的?郑金伙从2008年就开始关注厚街各大展馆的垃圾处理。令他失望的是,厚街镇没有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点。“有一次到厚街一个社区调研,发现居委会门口都堆满了砖头、木材、玻璃渣,社区干部说,附近的展馆撤展时,有人偷偷倒来的。”郑金伙说,社区干部还告诉他,每年都要花几十万来清理这些建筑垃圾。这次调研对郑金伙触动很大,“我当时就感觉如何科学地处理建筑垃圾,已经成为我市生态环保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

在东莞市住建局,郑金伙了解到,东莞近几年每年向建设主管部门申报房屋开工面积达1500-2000万平方米,同时还包括大量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在这一过程中,每新建1万平方米的建筑将产生的废弃砖头和水泥块等建筑垃圾约为600吨,估算2013年产生建筑垃圾超200万吨。

“实际上,东莞目前可供开发建设的用地已消耗90%以上,新开发建设用地占比不足10%。东莞未来的新城市建设将以 拆旧建新 、 三旧改造 为主,每拆除1平方米混泥土建筑将产生近1吨的建筑垃圾。”郑金伙说,通过相关部门2012年调查统计数据,部分拆迁公司拆除量约150万平方米左右,制造建筑垃圾超过100万吨,由此可见,每年东莞新增建筑垃圾超过300万吨。

同时,东莞又是一个建筑原材料资源匮乏的城市,建材生产行业所需的砂、石以及工业废渣等资源性产品日趋紧张并经常发生短缺现象。在郑金伙看来,东莞应尽快把建筑垃圾通过加工处理转化为建材行业的所需原料,“建筑垃圾资源化”尤为迫切,这同时也创造出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东莞化的新机遇。 [建言] 建筑垃圾资源化可形成两个产业集群

2014年初,东莞今年“两会”上,郑金伙再次提交一份名为《关于以创建国家生态城市为契机,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及专用机械设备产业东莞化的建议》的提案,通过他多年的调研和积累,从建筑垃圾资源化的经济社会效应、产业化前景以及具体思路进行了详细阐述。

郑金伙在提案中表示,按国际测算原则,每万吨垃圾填埋将占用土地1亩计算,建筑垃圾资源化可有效减少东莞每年用于建筑垃圾填埋需占用的耕地300亩。如果用建筑垃圾处理废料可生产1亿平方米标砖取代实心红砖,还可以免毁地165亩,每年合计节约465亩。

显然,建筑垃圾资源化,可有效缓解东莞建筑原材料不足。大部分资源和能源都从外面引进。郑金伙从东莞市混凝土协会相关人士处获悉,近几年在该协会备案的混凝土年使用量都超过1200万立方,砂石料综合用量超过1600万吨,特别是今年下半年开始动工砂石料建材存在明显缺口。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之后,可将建筑垃圾有效转化为建筑用砂石等材料,以东莞市年处理100万吨建筑垃圾并将其进行资源化利用为例,可节约石灰石、砂70万吨,节约水泥、石灰等胶泥材料10万吨以上,节约原煤2万吨以上。

对于产业化前景,郑金伙说,建筑垃圾资源化可形成两个产业集群,一个是建筑垃圾资源化工程机械制造产业集群,另一个建筑垃圾资源化系列建材产品产业集群。

在工程机械制造产业集群方面,随着环保产业发展,国内工程机械制造企业在环保机械产品开发投入加大。郑州中意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生产制造技术,市场营销方面日趋成熟,已经在国内深圳,昆明。广州,杭州,南京,长沙,郑州,武汉,长春等一线城市和山西孝义,河南开封,安徽阜阳,江苏南通,浙江义乌,河北邯郸等二线城市广泛应用,并得到当地政府的一致好评。

在资源化系列建材产品产业集群方面,建筑垃圾破碎处理材料可用于再生混凝土。砌筑砂浆、道路砖等产品及道路工程土方施工。可形成建筑垃圾回收处理、预拌混凝土、砂浆及环保建材一体化可循环利用绿色产业发展样板模式。

“因此,建筑垃圾资源化及产业东莞化不仅可以满足东莞城市化进程的现实需要,更可围绕珠三角乃至全国形成产业集群打造千亿产业”,郑金伙说。

五部门合力

利用可循环材料,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

东莞尚未有正规余泥渣土消纳场,五大部门合力推动余泥渣土资源化发展

今年共有7份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政协提案被列为重点提案,南都记者了解到,东莞城管局为此制定了《关于鲁修禄副市长领办市政协重点提案<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系列提案>的工作方案》,并在6月份举行了座谈会。目前,东莞5大部门正合力,对东莞全市的建筑余泥、渣土等进行全方位摸底调查,并正着手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推动余泥渣土资源化产业的发展。

在6月份的座谈中,包括住建、交通、经信、发改、城管等5家会办单位到场,各部门汇报了各自职能对余泥渣土资源化利用的相应措施和计划。

城管:尽快制定全市余泥渣土管理办法

据介绍,城管局为提高余泥渣土的管理水平,早就组织召开了《东莞市余泥渣土资源化综合利用专家研讨会》以及赴深圳、昆明等余泥渣土管理先进城市学习借鉴,并草拟了余泥渣土处理处置的工作方案。具体为:建立起完善有效的余泥渣土管理制度。由于东莞余泥渣土资源化利用工作起步较晚,与广州、深圳等城市相比明显落后并存在较大差距,将参考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尽快制定全市余泥渣土管理办法,运用政策、资金、价格、财税、金融、奖励等多种手段对从事余泥渣土资源化利用投资经营的企业给予支持。

对全市余泥渣土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尽快编制余泥渣土综合处理专项规划;如条件合适,以个别镇街作为试点,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

住建:再生利用技术可行 推广成本是障碍

住建局则开展了《东莞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技术应用研究》等课题的研究,对建筑工程施工方案进行节材优化,尽量利用可循环材料,从源头上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住建部门同时也指出,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在技术性能上是可行的,但推广障碍在于成本较高,需要相关政策扶持。

发改:配合城管做好立项 推广新技术

发改局则表示,将积极与住建部门配合,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加大扶持力度,发展循环经济;配合市城管部门,积极做好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立项和能评相关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建筑新技术,新工艺和余泥渣土循环再生产品。

经信:争取土地 宣传政策

经信局相关负责人则介绍说,除宣传国家相关扶持和优惠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自愿综合利用认定,享受免增值税优惠政策外,还将建立市级专项扶持政策,支持镇街建设再生自愿管理队伍和进行资金补贴。更为重要的是,将积极向市政府申请统筹解决东莞再生资源集中处理中心用地指标。

交通:分类回收 减少污染

东莞交通局表示,将采用多种手段抑制减少余泥渣土产生源头,优化交通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本身余泥渣土产出;规范相关施工单位余泥渣土处理行为,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在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余泥渣土等处置活动的力度,尽量

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通过多种途径消纳余泥渣土,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余泥渣土综合利用产品;对余泥渣土分类消化回收,按分类性质分为废金属、废木料、废渣石等分别进行回收、处理、利用。

“四步走”战略

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上,东莞周边城市都已经走在了前面。为此,郑金伙在提案中建议东莞参照深圳、广州、杭州等市的做法,加快探索与尝试,并提出了“四步走”战略: 1 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化试点工作。由东莞市建筑节能部门牵头组织社会资本进行探索与尝试,快速开展建筑垃圾处理与再生混凝土。砂浆及环保砖循环利用基地试点工作,促进建筑垃圾再生设备厂家与建筑垃圾资源化的产业化发展。

2 尽快制订完善建筑垃圾循环利用的关联办法。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流向,引导约束相关单位,明确职责,从源头上杜绝建筑垃圾的随意排放,降低对自然环境和城市环境的破坏。加快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化工作文件。 3 设立专项基金和奖励制度。以本土企业为主体推动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平台,引导本土企业与世界500强企业、华南理工大学、国家级工程机械研究中心等协同合作,推动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促使建筑垃圾资源化和工程机械成套设备的国产化、产业化、东莞化。

4 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让全市镇街相关部门和公众都了解建筑垃圾处理的重要性,形成良好的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的利用、接纳意识。

声音

建筑垃圾处理规划范文第5篇

建筑垃圾中的石块、混凝土块及碎砖经处理后,可作为混凝土或砂浆的集料(简称为再生集料)使用。目前再生集料制作的混凝土一般用于基础路面和非承重结构,通过选择和严格控制配合比,也可满足承重结构混凝土的要求,这在国外建筑行业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再生集料具备其它建材无可比拟的优点:数量大、成本低、用途广。

中意矿机生产的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针对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粉碎,尤其是建筑垃圾场地小,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发挥了其优势作业。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可以让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具有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节约天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优势,并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

建筑垃圾处理规划范文第6篇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改变我市建筑垃圾堆放、填埋的粗放处理方式,避免建筑垃圾无序处置对土地、空气、水源等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减少土地占用,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和《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政府令第58号)、《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和建筑垃圾处理工作。坚持以市场为主体,充分发挥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构筑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水平,逐步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昆明市政府严格禁止建筑垃圾乱堆乱填,大力提倡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模式。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垃圾特许经营、垃圾清运处置收费、垃圾资源化设施投资、资源化产品推广应用等方面,应及时制订和落实土地规划、资金补贴、税收减免、政府采购等配套政策。

(二)科学规划,示范先行,合理布局的原则。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投资较大,生产链长,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但可借鉴的经验却很少。所以,应尽快通过示范工程,对适用技术、标准规范、运营模式、配套政策等进行验证和调整后,再以集中处置为原则,统筹规划,形成合理的生产力布局。

三、主要目标

(一)逐步降低以回填和填埋方式处置建筑垃圾的比例,以新型的资源化处理基地替代传统的消纳场。

(二)尽快建成建筑垃圾清运调剂的市、区两级体系和建筑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及收费体系,今年要建成一至两个工艺水平、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先进的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理示范工程,主城四区各建成一个过渡性建筑垃圾处置场并投入运营,完成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生产力布局。

(三)2010年年底以前,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率达100%、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的目标。

四、组织领导

成立昆明市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下简称建筑垃圾“三化”)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推进、协调此项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陈

勇(副市长)

副组长:胡伟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毓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兴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

彤(市规划局副局长) 成

员:李英杰(五华区政府副区长) 蒋

波(盘龙区政府副区长) 韩玉彪(官渡区政府副区长) 杨建军(西山区政府副区长)

吴勇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桂泽(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诚(滇池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翁培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邓卫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

毅(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常晋云(市工商局副局长) 冯

磊(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

斌(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和

矛(市环保局副局长) 焦振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戴

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月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靳树才(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徐

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 杨

明(市交警支队勤务处处长)

五、职责职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工作组,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调组织落实建筑垃圾“三化”相关工作的实施,负责组织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工作,传达并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等。

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陈春兼任,成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综合执法支队、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二)规划选址组:负责确定规范化处置场和过渡性处置场的选址。并确保选址在符合规划、国土、环保及防震减灾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项目落地成本。

组长由市规划局副局长李彤兼任,成员由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防震减灾局、市交运局、市交警支队、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三)项目实施组:负责按时限要求建成规范化示范处置场及过渡处置场。协助企业办理立项、规划审批、国土审批、环评、消纳许可等手续。

组长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邓卫东兼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四)资源运输组:负责建立市、区两级建筑垃圾规范化运输和调剂体系,建立清理运输联单制。保障项目建成后的资源提供。严格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运输、违法处置行为。 组长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翁培林兼任,成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运局、市交警支队、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五)政策保障组:负责制定昆明市建筑垃圾收费标准及收费体系。负责协助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区相应扶持政策,保障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胡伟彤兼任,成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信委、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六)产品推广组:负责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台昆明市具体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由财政承担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优先采购和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

组长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毓新兼任,成员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出台有力、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建筑垃圾“三化”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施结果倒逼,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安排开展工作,确保建筑垃圾“三化”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要建立工作半月报告制度,区、各单位每月1日、15日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城管执法局,再由市城管执法局整理后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三)积极探索,巩固长效。以示范工程为基础,不断丰富和完善管理手段、措施。学习借鉴国际国内先进处理、管理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切实有效的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处置“三化”长效机制。 附件:1.主要政策依据

2.昆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与布点表 附件1 主要政策依据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2.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计投资〔2002〕1591号)

3.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4.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再生节能建筑材料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8〕677号)

5.《地震灾区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导则(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科〔2008〕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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