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范文

2024-03-26

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范文第1篇

三年行动计划

2014年――2016年

总体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素质教育、开展阳光体育、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为宗旨,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发展,树立“终身体育”的思想,以创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龙头,力争学校体育各项工作在三年达到全州先进水平。

一、确立目标

1、 建设一支有正确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有较强的教学能力的体育师资队伍。

2、按国家和市教育局颁布的体育器材配备目录配备齐全各类体育器材,完善学校各项体育设施。

3、认真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搞好测试统计工作力争达标率90%以上。

4、运动队训练、群体活动竞赛等项目达到先进水平。重视对学生健康教育,把我县学生培养成“懂礼貌,守规范,健体魄,会学习,有个性”的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二、实施过程

1、加强领导,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每一所学校组建由校长主管领导,体育管理者,各班体育教师组成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好学校的各项体育活动,由体育管理者具体负责指导学校的体育工作。

教育局对体育教师加强师德教育,支持他们在规划期里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支

持他们积极参加各种业务进修,提高专业水平,提高教学能力、训练能力、科研能力,以建立一支较高素质的体育师资队伍。

2、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认真学习《体育教学大纲》、《新课程标准》,认真研究教材,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使健康教育进课堂,认真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备好每一堂课,上好每一堂体育课。在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心理素质,掌握一定的体育技巧和方法上下功夫。对新课程、新理念进一步地学习和研究,充分挖掘教材,提高对教材进行再处理的能力,树立用教材的思想,从学生角度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教学目标,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在教育、教学各方面达到更高水平。

3、继续搞好“体育活动课题的研究”工作

加强落实,保证实验的连续性、深入性,注重实验过程的优化和试验方法的改进,注重实验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比较;重点对该实验进行提高、完善,并取得更科学的实验效果,我们将不辜负上级领导对我们的信任,以踏实的作风、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精神边探索边改进,力争圆满完成课题实验任务

4、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体活动,推进全民健身运动

学校在抓好学生早操、课间操、体育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的同时,要抓好不同季节开展的形式多样的群体活动:学生广播操比赛、篮球赛、全校趣味运动会、学校田径运动会、拔河比赛等。通过小型(分年级)多样的竞技活动,来提高学生活动能力。

5、加强运动队训练和组建特色项目兴趣小组

学校将继续抓好校级篮球队、乒乓球队、足球队、排球队、武术队,认真制定好训练计划,做好实施训练的纪录和测试成绩纪录。通过科学训练,提高兴趣小组的成绩。三年里使我校体育工作在全州取的好成绩。

6、保持校运动会的召开

为了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增强激励机制,搞好每年一度的县、校运动会,做到组织精细、安排合理、团结互助、提高能力,县、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做好广大教师的培训工作,在保障学生安全的同时,开好每年一度的县、校运动会,加大学生的参与力度。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多年来,我校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但总体上看,学校体育仍是薄弱环节,未能得到足够重视,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器材设施缺乏,影响和制约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2013年学校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将测试结果经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纳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在实施行动计划过程中,我校要实出学校体育综合改革,着力改善学校体育条件,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完善学校体育政策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行动计划真正成为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力手段。

舟曲县峰迭新区中学

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范文第2篇

三年行动计划

2014年――2016年

总体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素质教育、开展阳光体育、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为宗旨,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发展,树立“终身体育”的思想,以创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为龙头,力争学校体育各项工作在三年达到全州先进水平。

一、确立目标

1、 建设一支有正确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有较强的教学能力的体育师资队伍。

2、按国家和市教育局颁布的体育器材配备目录配备齐全各类体育器材,完善学校各项体育设施。

3、认真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搞好测试统计工作力争达标率90%以上。

4、运动队训练、群体活动竞赛等项目达到先进水平。重视对学生健康教育,把我县学生培养成“懂礼貌,守规范,健体魄,会学习,有个性”的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二、实施过程

1、加强领导,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每一所学校组建由校长主管领导,体育管理者,各班体育教师组成体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好学校的各项体育活动,由体育管理者具体负责指导学校的体育工作。

教育局对体育教师加强师德教育,支持他们在规划期里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支

持他们积极参加各种业务进修,提高专业水平,提高教学能力、训练能力、科研能力,以建立一支较高素质的体育师资队伍。

2、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认真学习《体育教学大纲》、《新课程标准》,认真研究教材,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使健康教育进课堂,认真制定教学计划,认真备好每一堂课,上好每一堂体育课。在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道德和心理素质,掌握一定的体育技巧和方法上下功夫。对新课程、新理念进一步地学习和研究,充分挖掘教材,提高对教材进行再处理的能力,树立用教材的思想,从学生角度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教学目标,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在教育、教学各方面达到更高水平。

3、继续搞好“体育活动课题的研究”工作

加强落实,保证实验的连续性、深入性,注重实验过程的优化和试验方法的改进,注重实验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比较;重点对该实验进行提高、完善,并取得更科学的实验效果,我们将不辜负上级领导对我们的信任,以踏实的作风、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精神边探索边改进,力争圆满完成课题实验任务

4、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体活动,推进全民健身运动

学校在抓好学生早操、课间操、体育课、大课间体育活动课的同时,要抓好不同季节开展的形式多样的群体活动:学生广播操比赛、篮球赛、全校趣味运动会、学校田径运动会、拔河比赛等。通过小型(分年级)多样的竞技活动,来提高学生活动能力。

5、加强运动队训练和组建特色项目兴趣小组

学校将继续抓好校级篮球队、乒乓球队、足球队、排球队、武术队,认真制定好训练计划,做好实施训练的纪录和测试成绩纪录。通过科学训练,提高兴趣小组的成绩。三年里使我校体育工作在全州取的好成绩。

6、保持校运动会的召开

为了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增强激励机制,搞好每年一度的县、校运动会,做到组织精细、安排合理、团结互助、提高能力,县、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做好广大教师的培训工作,在保障学生安全的同时,开好每年一度的县、校运动会,加大学生的参与力度。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

多年来,我校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但总体上看,学校体育仍是薄弱环节,未能得到足够重视,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器材设施缺乏,影响和制约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2013年学校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将测试结果经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纳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在实施行动计划过程中,我校要实出学校体育综合改革,着力改善学校体育条件,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完善学校体育政策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行动计划真正成为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力手段。

舟曲县峰迭新区中学

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格局,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大力发展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保教质量,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切实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目标任务。坚持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建立“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管理体制,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不断提高全市幼儿保教水平。到2013年,全市所有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处公办中心幼儿园并通过省级认定,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设立1所幼儿园,使我市未来3年公办及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在园幼儿均达到总数的65%以上,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8%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发展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努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和引导街道、农村集体、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按照标准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开设分园;鼓励支持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集体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经改建合格后举办幼儿园。现有5个班以上规模的小学附设园,经当地政府批准,可从小学剥离改建成为独立幼儿园。

(二)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积极吸纳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采取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高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能力。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园。对合法经营且实行普惠性服务、经审核达标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注册制度。

(三)开展居住区配建幼儿园的专项治理。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字〔2010〕59号)要求,新建居住区规划幼儿园用地,由市政府无偿划拨市、区(含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使用,居住区幼儿园产权归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济南市城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11〕26号)规定,对存在的居住区教育设施应建未建、挪作他用等遗留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居住区已建成的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鼓励开发商将建成的幼儿园无偿移交教育主管部门,以举办公办幼儿园为主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

幼儿园;办园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办园职责,严格限制高收费,并承担办园经费和教育设施的改建及维修任务,确保教育教学安全。

(四)加快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计划,有序推进,分步实施。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建设幼儿园,对达不到上级有关标准的幼儿园进行改造,特别是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的幼儿园,要限期进行改造。要按照“安全、节约、实用”的原则建设幼儿园,不得利用公共资金建设超标准豪华幼儿园。要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工作要求,配足配齐幼儿园保教设施。要按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要求,确保幼儿园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园舍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长效机制,严禁使用危房和不安全设施设备,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力度,建立完善园长、教师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名园长、名教师、特级教师的培养,发挥其骨干、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保教能力。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和补充机制,落实教师地位和待遇。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对不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在岗人员,要督促其限期取得任职资格。公办幼儿园要按照总量调剂原则和国家及省定标准逐步配齐幼儿教师;2011年新建的50所公办园,根据规模,每园新增5名、县(市)区内部调剂5-10名公办教师,不足部分从社会聘用。已有公办幼儿园,人员不足的部分可调剂补充,其中,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公办幼儿教师要达到50%。

农村集体性质幼儿园,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实行乡镇统筹制,其工资待遇要达到省级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要求标准,即达到上一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以乡镇(街道)统一管理的形式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六)强化幼儿园规范管理。

1.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实行幼儿园标准化管理和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和年检制度,分类整治未经审批的幼儿园,对经整治达到基本办园条件的予以注册;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早教机构、教育咨询等社会办学单位的检查,规范各类学前教育行为。建立幼儿园课程设置常态检查机制,预防和纠正各类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过度教育现象。

2.扎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放在日常工作的首位,构建无缝隙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责任,严防校外暴力和园内安全事故。

3.加强学前教育收费管理。要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根据国家、省的政策规定,并综合考虑财政投入情况、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提价备案和收费公示制度,切实规范收费行为。

4.强化保教质量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幼儿园质量评估体系,全面提高保教质量。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加强学前教育科学研究,建立健全园本教研制度和保教质量自评机制。坚持科学保教,按照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以幼儿为本,开展幼儿保教工作,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智力发展、快乐成长。

三、扶持政策

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各县(市)区要认真制定学前教育投入政策,并足额落实资金。

(一)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市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对纳入今年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新建50所公办及公办性质的达标幼儿园实行以奖代补,按照新建幼儿园不同规模,分别予以15万元(6个班以下)、20万元(7-11个班)、25万元(12个班以上)标准的一次性奖补。自2011年起,对扩大招生班数且规范办园的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质(即按照公办幼儿园标准收费)的民办幼儿园,按照扩招班数每增加1个班给予3万元的奖励;对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幼儿园(市级一类园),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及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二)设立学前教育发展综合奖补专项资金。自2012年起,市设立学前教育发展综合奖补专项资金,综合考核上各县(市)区公办幼儿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落实教师待遇、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收外来务工子女入园等推进区域学前教育发展情况,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对有关县(市)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学前教育发展。

以上扶持政策由市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负责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建立“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认真制定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管理和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学前教育发展职责,积极做好本辖区幼儿园的布局规划、公办幼儿园建设、公办教师配备与工资保障、相关公用经费筹措以及各类幼儿园的审批注册、常规管理和业务指导等工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积极承担本辖区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责任,筹措相关经费,改善办园条件,办好辖区内中心幼儿园、社区幼儿园,并大力扶持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二)明确部门分工。成立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工作,定期研究并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教育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和协

调机制,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和完善保教标准,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编制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制定的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制定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物价部门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适时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完善提价备案和收费公示制度。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民政、质监、安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开通幼儿园建设审批绿色通道,依法依规简化审批程序、减免相关费用,缩短验收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相关建设审批程序及收费标准,要参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标准执行。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各级落实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加强监督考核。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开展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筹措、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与社会保障等专项督导,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范文第4篇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拓展提升,是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需求。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着力加快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全面落实总书记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导向,以“百村示范千村达标”活动为载体,努力建设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环境生态优良、公共服务均等、龙江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用成千上万个美丽乡村共筑美丽龙江。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分步推进。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和建设规划,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以全省十三个市(地)城郊和主要公路沿线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实现全覆盖。 ——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基础、民俗文化差异,区别定制各类村庄建设目标,做到面上干净,点上美丽。坚持务实推进,不搞大拆大建、不搞形象工程。

——坚持农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在提高农民主动性、创造性和参与度的前提下,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注重实效,多做实功。不整景造势、不刮风浮飘,真正从百姓长远生活和发展角度出发考虑问题,深化改革、不断创新、完善机制、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三、总体目标

综合考虑各地不同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人文积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设施完备生活美、村容整洁环境美、服务健全身心美、创业增收致富美、乡风文明和谐美的“六美”要求,全面推进改路、改水、改厕、改灶、改墙、改圈等“六改”工程,集中治理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扎实开展净化、硬化、绿化、美化等“四化”工作,不断强化农业产业、公共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百村示范千村达标”。

四、主要任务 加快全省美丽乡村建设,首先要在全省农村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抓好村容整洁,街道净化、庭院美化。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示范村要实施好美丽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公共服务完善、农业产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创建等六个方面建设,重点完成19项任务。

(一)美丽乡村规划

1、制定建设标准。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的制定工作,制定出台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地方标准)》,在建设内容、建设技术、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各个环节上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指导全省范围内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省级责任部门:省质监局、住建厅、省委农办、文明办)

2、编制建设规划。由县(市、区)政府牵头,结合县(市、区)域总体规划、城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县为单位,按照“科学布局,突出特色”的原则,编制完成本区域内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规划内容要涵盖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村容环境整治、村内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细化明确住房、道路、污水垃圾、改灶改厕改圈、围栏、绿化美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序与要求。同时,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的指导和服务。(省级责任部门:省住建厅、省委农办、环保厅、卫生计生委、文明办)

(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

3、改造农村住房。继续推进农村泥草房改造,重点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消灭D级危房,建设砖瓦房,泥草房改造率达到90%以上;对中心村的旧砖瓦房,有条件的要通过粉刷外墙、更换屋顶和保暖门窗等方式进行改造;同时,加强对赫哲族、鄂伦春族等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庄传统建筑的修复、整治,保护我省具有民族特色的建筑风貌。 (省级责任部门:省住建厅、民委)

4、实现村内道路硬化。加强村内道路建设,提高村内道路硬化率,中心村主街道路硬化率达到100%。加大路肩建设力度,采用石砌、砂石铺筑等多种方式,实施路肩硬化,中心村主街道路全部铺装路肩,路肩硬化率达到100%。(省级责任部门:省住建厅、交通厅、财政厅)

5、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加快供水管网建设,推进城市和县城供水管网向城郊村延伸,中心村自来水供水管网工程全覆盖,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保护,升级改造供水处理设施,饮水安全覆盖率达到100%。(省级责任部门:省水利厅、发改委、住建厅、环保厅)

(三)村容环境整治

6、开展污水治理和河道整治。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向城郊村延伸,解决城乡结合部村庄的污水处理问题,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达到50%以上。加强村内道路边沟建设,通过清淤疏浚、恢复加固、改造升级等多种方式,全面治理建设道路边沟,中心村主街边沟硬化率达到100%,形成网络化的雨污排放体系。鼓励采取沉淀池等方式开展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农户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加大村内河道沟渠的整治力度,努力打造“水清、流畅”的村庄水环境。(省级责任部门:省住建厅、环保厅、水利厅 )

7、完善垃圾处理。因地制宜进行垃圾处理,村庄内垃圾箱设置率达到100%。对交通便利且距离城镇较近的中心村,推行村收集、镇(县)处理的集中处理方式;其他中心村可通过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的方式,采用集中填埋方式就近处理,做到垃圾及时清运填埋。推行村内垃圾专人清扫清运,确保村内环境整洁卫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省级责任部门:省住建厅、环保厅)

8、推行改灶、改厕、改圈。大力推进节能改灶工作,推广使用电能、液化石油气、沼气等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城市供热管网向城郊村延伸,具备条件的中心村实施集中供热、新型清洁能源供热。大力开展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建设,支持农户按照统一标准建设室外卫生厕所,中心村室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支持广大农户建设室内厕所,新建房屋室内厕所入户率达到100%,鼓励原有房屋室内改厕工作。积极推进改圈工作,倡导规模化养殖,鼓励养殖大户在生活区外规划建设养殖区域,实现人畜禽分离,有效降低疫病发生几率,改善村内居住环境,中心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省级责任部门:省住建厅、卫生计生委、畜牧局、农委)

9、加强柴草堆放治理。积极引导村民,在村外指定地点集中合理存放柴草垛,支持村民在院内建设封闭小规模柴草存放设施,确保村内、院内干净整洁。(省级责任部门:省住建厅、环保厅、省委农办)

10、改造农户庭院围栏。大力推进庭院美化工作,以中心村为重点,引导农户建设美观整齐的庭院围栏,全面美化村容村貌。(省级责任部门:省委农办、财政厅)

11、加强村庄绿化美化。加强村旁、宅旁、水旁、路旁、院内以及零星闲置地块的绿化、美化工作,以村为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在村内文体活动广场、村内主街以及农户的房前屋后建设绿篱、花池、树带,大规模栽植花草树木,中心村树木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保护山、水、土地、植被等自然资源,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突出农村田园风貌特色,打造碧水蓝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省级责任部门:省林业厅、环保厅)

(四)公共服务完善

12、完善农村卫生文化体育设施。开展农村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对村卫生室进行达标改造,中心村卫生室设置率达到100%,卫生室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加快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心村农家书屋设置率达到100%,文化活动室设置率达到80%以上。利用村边空地建设农村体育活动场所,文体广场设置率达到80%以上。(省级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

13、加快通信、网络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广播电视工程,中心村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加快农村通信等村村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中心村电话、宽带网络普及率均达到100% 。(省级责任部门:省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五)农业产业发展

14、推进农业产业建设。依托各地区位、交通和资源优势,在具备条件的村庄,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推行特色养殖、规模化养殖,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大对设施农业、棚室蔬菜的投入,鼓励瓜、果、蔬菜等农产品加工和山特产品就地加工,打造“一村一品”,增强乡村就业带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省级责任部门:省发改委、农委、畜牧局)

15、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业。利用农村自然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农产品采摘、农家乐体验等集住宿、餐饮、娱乐于一体的旅游项目和旅游路线,因地制宜地建设家庭旅馆、特色餐馆,制作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打造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烈的乡村旅游产业。(省级责任部门:省旅游局、扶贫办)

16、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合作化经营、产业化发展、社会化服务。(省级责任部门:省农委、财政厅)

(六)精神文明创建

17、着力提升乡风文明。以乡村文明提升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德礼满龙江”文明礼仪普及活动、“传立家风家训•凝聚道德力量”活动、“家在龙江•践行五好”活动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活动,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农民主动参与社会事业建设。扎实开展文明村、文明户创建活动,中心村文明户比重达到60%以上。(省级责任部门:省文明办)

18、强化农村社会管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村民对村两委班子满意率90%以上。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全面施行村务、财务、政务工作透明公开。(省级责任部门:省委组织部、民政厅、文明办)

19、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建立专门治安队伍,促进社会治安更加平稳有序,社会治安满意率96%以上。坚持建管并重,抓好中心村社区综合管理。制定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落实农民主体责任,化解社会矛盾,抵制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省级责任部门:省文明办)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切实将这项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省委、省政府成立以陆昊同志为组长,有关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领导、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推进和综合考核工作,制定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考核方案,并根据各地上报情况,确定全省重点工作任务,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是发挥市县政府主导作用。各市县政府要按照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当地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做好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工作,落实好配套资金,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对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农民的知晓率,激发广大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强烈愿望。

三是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指导,结合部门职能,制定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具体推进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落实支持政策,确保资金投入,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强化服务的有效性。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要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和要求,自行组织本系统的美丽乡村建设。

(二)整合各类资源,加大投入力度

改革创新美丽乡村建设投入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财政投入、农民自筹、帮扶共建、社会参与四位一体的投入机制。

一是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力度。要充分利用国家赋予“两大平原”改革试验先行先试政策,统筹使用涉农资金,把县(市)作为统筹使用涉农资金主体,把责权利下移到县(市)一级,省里不再将资金直接下到乡村具体项目上,由县一级统筹安排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使用效益。

二是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惠民工程,对象是广大农村,农民是最大的受益者。美丽乡村建设要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在房屋修建、厕所改造、围栏美化、改炉改灶、庭院绿化等项目建设中,按照省政府支持一块,市县政府拿出一块,农民自筹一块,金融部门贷一块的方式,解决建设资金压力大的问题,鼓励农民出工、出劳,积极参与,为建设美丽乡村贡献聪明才智。

三是做好帮扶共建工作。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的帮扶共建工作,各市(地)、县(市、区)政府和省直各部门要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有针对性的制定帮扶共建计划,在编制建设规划、开展技能培训、加强政策指导、扶持产业发展、健全基层两委、加强文明建设等方面开展帮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营造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浓厚氛围。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经济项目开发。以乡镇为单位,将各中心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项目打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以BT、BOT和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农村安全饮水、污水治理、沼气开发等基础设施工程,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

(三)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督查考核

一是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监管,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决策、招投标、物资采购、质量监管、验收竣工等各环节,确保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加强管理维护和监督,解决“重建设、轻管理”问题,日常管理做到有制度、有经费、有专人,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长效管理。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建设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省市县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扎实开展好新型农民的培训活动,大力培养美丽乡村建设的带头人、现代农业技术带头人、文化活动带头人,为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丰富农民文化生活,让广大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得实惠。

三是加强考核评价。建立健全美丽乡村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奖励激励机制和退出补充机制,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进行考评,引导各地切实抓好美丽乡村建设。

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美丽嵩县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村制宜,分类推进。充分考虑村庄在自然资源、空间形态、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依据镇村布局规划,逐步引导行政村规划发展建

设“美丽宜居乡村”,其中有条件的“特色村”和“重点村”积极创建特色田园乡村;一般自然村加快构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清”标准。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 注重乡土味道,强化乡村传统肌理、空间形态和传统建筑保护,做好重要空间、建筑和景观设计,深挖历史古韵,传承乡土文脉。综合提升村水林田路整体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政府引导。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制定规划、项目扶持、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村民、社会和政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系统化思维,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积极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

成并长期稳定运行。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到位。

三、行动目标

2020年年底前,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

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区周边村、政府所在地村、中心村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景区内的村庄(一类区域),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基本具备条件的村庄(二类区域),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三类区域),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村庄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清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卫生厕所普遍推广,村庄道路硬化及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明显提升。

少数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四类区域),在优先

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1.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乡镇要按照“五有”(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标准和“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乡镇转运、县处理的乡镇,要建设密闭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无法转运至县处理的乡镇,要建设卫生填埋场。村庄要合理配备垃圾清扫和密闭式收集设施。2020年年底前,全县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通过验收。

2.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2018年积极推进饭坡镇曲里村,车村镇天桥沟村、龙王村,何村乡箭口河村,黄庄乡三合村等5个全县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19年,每个乡镇选择不少于1个村作为试点。2020年有条件的乡镇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逐步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规范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并达到要求。

4.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力度。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水库等区域为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禁止城市向农村堆弃垃圾,防止城市垃圾“上山下乡”。严禁露天焚烧、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乡镇要抓紧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整治方案,坚持一处一策,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2018年24个贫困村农村环境整治达到省定标准;闫庄镇闫庄村建成垃圾中转处理站及保洁设施;饭坡镇曲里村、车村镇龙王村、车村镇天桥沟村、德亭镇德亭村、大章镇东湾村、库区乡桥北村、何村乡箭口河村、田湖镇毛庄村、黄庄乡三合村等9个村建成小型垃圾处理厂及保洁设施。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县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1.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模式。在污水管网覆盖地区使用完整下水道式水冲厕所,在污水管网覆盖不

到的地区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在山区、丘陵不适宜三格化粪池施工地区因地制宜选择其他改厕模式。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乡村学校、卫生院(室)、村委会等公共场所的厕所基本达到《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标准。2018年年底前每个乡镇至少建设2座三类标准公共厕所。

2.建立厕所粪污治理长效机制。乡镇要科学选择区域内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方式,明确维修、抽取、转运、处理的实施办法,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保障日常管护工作经费,确保管护机制落实。县相关部门要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企业或个人参与厕具检查检修、粪污收运以及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3.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户逐步实施“三退三进”(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发展绿色养殖。2020年年底前,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科学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方式。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村制宜、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鼓励各地通过EPC、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优选专业化企业负责村庄生活

污水治理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等全过程建设运行管理,强化市(区)域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指导各地合理选择接入市政管网、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或分散处理的治理模式,加强处理工艺选择、设备选型和质量管理,重视村庄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2.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和经济条件较好、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使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成但未正常运行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收集系统和运营机制,实现正常运营。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居住分散的村庄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暂无能力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合理建设污水排放沟渠,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优先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陆浑湖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交通干线沿线和县界周边乡镇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何村乡箭口河村建设污水管网;黄庄乡三合村建成小型污水处理厂。

3.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

(四)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1.实施村庄硬化绿化亮化工程。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2020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2020年年底前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

2.提升村庄形象面貌。加强乡村规划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改)建房屋要突出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和时代特征,防止盲目照搬照抄、千村一面,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弘扬中原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

3.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按照有关规定,持续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等创建活动,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量,扩大覆盖面。2020年年底前国家级和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数量占比分别达到80%、25%。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优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根据新型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重点村、特色村等规划发展村庄和一般村庄。指导乡镇基

本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将公共服务改善、基础设施配置以及其他建设发展要求落实到区域空间,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机制。村规民约应包含尊重和支持村庄规划的内容。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县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覆盖,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1.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围绕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等“多位一体”建设,按照“有规章制度、有管护队伍、有劳动装备、有资金保障、有考核奖惩”的“六有”要求,加快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推行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2.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支持村级组织和个人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3.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置

“绿色窗口”,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一)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各级政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县财政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等重点工作,将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纳入预算,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一规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奖补、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河塘整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资金,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试点示范、分类分档、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可统筹使用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有关资金,用于弥补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维护费用,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不足部分由乡镇政府承担。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新贷款品种,适度放宽贷款审批条件,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积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增加项目吸引力。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支持供销社发挥系统优势、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和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优势,积极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建设。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级专家库。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建筑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进村服务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鼓励中等学校、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和工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推进和分类指导,县住建局牵头做好推进工作。强化乡(镇)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乡镇要对照本方案抓紧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方向、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责任分工、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容,2018年6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县住建、环保、发改部门备案。2018年年底前,选取饭坡镇、库区乡、何村乡、黄庄乡、车村镇开展县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试点示范,在垃圾治理、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试点示范,探索总结符合实际的治理模式和运行管护机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19年年底前全面铺开,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

(三)加强督导考核。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乡镇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督察结果与支持

政策直接挂钩。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四)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保障村民权益。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结合村庄实际,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激发村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让村民了解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快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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