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问题范文

2023-09-22

交通问题范文第1篇

设施不全的客观因素外,导致两城区交通拥堵主要有以下五大原因。

一、忽视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市民的遵章守法意识淡薄。表现在:车辆不按交通标志行驶,故意躲避红灯,闯红灯的现象时有发生,行人不走人行道,斑马线,甚至为了走捷径,横穿公路,翻越隔离栏杆。非机动车,人力车驾驶员无交通标志指向意识,不按交通标志行驶,随意逆道而行。这不仅影响车辆的正常通行,而且时常发生人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在造成交通堵塞的同时还给自己及家人带来痛苦。

二、在城市的建设和改造中,缺乏对交通道路及配套设施的科学规划。表现在:我市在城市建设中没作长远的科学规划。特别是在撤地设市后进行大规模的城市整容中,由于缺乏前瞻性规划,致使改造不彻底。不重视交通道路的配套设施设计,导致交通配套设施不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老城纪念馆周边的交通拥堵和停车问题成了管理者最大的难题。

三、交通配套设施不合理,现有的交通设施建成后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例如中华路全程4座人行天桥的使用率较低,大部分行人无意上人行天桥或走斑马线,而是冒着被车撞的危险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栏杆,致使中华路的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又例如大连路医学院路段修建多年的人行地下通道和人行天桥几乎没有用过,使该路段形成人车争道而出现严重的堵车现象。

四、对公交车、出租车的管理不科学,是造成市区交通堵塞的一个重要原因。除了公交车的停靠不适应狭窄道路行驶客观因素外,最主要的问题是管理方法的不科学。公交线路及站台设计不合理,特别是驾驶员为了多赚钱,而出现公交车之间,出租车与公交车之间,出租车之间相互争抢客源,造成乱停乱摆,无序停车上客等现象,造成经常发生车辆相撞事故。严重影响交通道路的拥堵。

5、缺乏对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特别是特殊牌照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的管理。致使这几类车无视法律的规定。假借执行任务之名耍特权,不按交通标志行驶等现象严重。这不仅扰乱交通秩序,有损行政部门的形象,同时还引发市民的不满,无事常鸣警报器还增加城市噪声污染。

从2008年10月开始,市政府针对我市两城区交通拥堵严重,对两城区交通秩序进行了一次大的整治活动。通过近半年的整治,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上述问题依然是引发两城区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为此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两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大对交通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电视台要利用黄金时间多做些交通知识的公益性广告或交通事故案例的宣传。使广大市民增强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从而自觉维护交通秩序。要倡导全社会自觉遵守和维护交通秩序,并对交通秩序的安全进行监督。

二、要精心设计、科学规划。城市交通不是简单的道路建设问题,而是与整个城市的环境、发展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城市交通发展必须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与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目标一致。为此,我市在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应注重科学规划、着眼长远发展。同时要把合理规划与充分利用结合起来,做到资源的有效利用。要严格执行规划,不要因领导替换而出现随意性的现象。

三、政府要尽快出台城市交通工具配置规定。针对我市目前停车场所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比列不足的情况,强行要求对新建的住宅屋、办公屋、商业屋等都必须配置相应的停车场。以做到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建立多层次的综合交通体系,提高交通系统运行效率。政府应当加强宏观引导。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推动停车场建设的产业进程,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来提高社会投资停车场建设的积极性。吸引社会各界投资于停车场建设。停车场搞上去了,不但解决了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方面的一个大难题,而是对城市的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以及增加就业也很有好处。

五、严格执法,科学管理。近几年,城市交通堵塞似乎成为一种城市病。是汽车业发展太快吗?关键还是管理。凡到过香港的人都会发现,香港的大多道路都比较狭窄,交通设施也不比内地先进。但他们精心设计、科学管理。人行、车行、单行、上桥、绕行,井然有序,各行其道。所以,人一直都在行,车一直都在动,从来不会给人一种凝固的感觉。从香港的交通管理经验来看,我市两城区交通拥堵问题不在路,关键在于管理。为此,有关部门要把注意力集中在管理工作上来,精心设计交通工具的配置,做到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针对我市的实际,政府应关注公交企业的发展。理顺公交管理和运行机制,实行公交优先措施。

因为,公交车有运输量大、运行线路规律,交通设施应用率高的优点,并且公交优先代表城市多数人的利益。为此,政府应对公交进行适当的财政补贴,取消公交运输的无序竞争方式。在设置合理可操作性的公交线路的同时,确保公交正常运行。

五、严格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的管理,取消特殊车牌号的发放。虽然上述车种占我市两城区的车辆总

数的比列较少,但由于各种原因,客观上执法人员确实存在对此类车辆无法管理,主观上这类车的驾驶员自身要求不够严格,致使造成不良的影响,市民极度不满。为此,加强对特种车辆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的管理,取消特殊车牌的发放,将有利于城市交通的管理走向正规的轨道。同时也减少乱鸣警报的污染,还市民一个安静。

总之,公共交通管理是最常见的行政规制领域,政府如何处理交通拥堵,包含意义深刻的法律与经济问题。有关部门在讨论解决交通拥堵的不同解决方案时,不能只注意到方案实施后解决拥堵的效果,而且还要考虑其法律与经济后果。如何将成本与效率的分析引入缓解交通的方案选择中。那么我们就会不难发现,不同的方案涉及不同的公民权利范畴,不同的管理措施不仅会影响交通,还将影响社会资源的分配。

交通问题范文第2篇

郭莉,法学博士,现任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部副主任、刑事检察教研部副教授、《中国检察官》杂志社兼职编辑。在《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期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参与省部级课题三项。2013、2014年年度考核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优秀嘉奖,2013年获国家检察官学院“优秀教学奖”,所授课程《刑法解释在司法中的运用》《案例教学:职务犯罪疑难问题实务认定》(合作)《检察干警的心理健康与压力调适》(合作)入选国家检察官学院“百门精品课程”。

刑事法律工作中,司法者在实体法上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此一过程即是将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相对接,大部分情形下这较易完成,但少数情况,特别是在一些非典型性案件中会比较困难,此时,便需要刑法解释。

一、刑法解释的缘由

(一)刑法解释的必要性

刑法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理解与说明。在古典主义刑法学时代,主流的观点是法律无须解释,如贝卡利亚认为,法官不能解释刑法,因为他们不是立法者。但在现代,基本上已经不存在这样的认识。这是因为:

第一,立法语言具有概括性。一般立法针对的是一般事项、普遍问题,因此法律只能作抽象、概括的表述和类型化的设置,这就导致一些情況下需要解释。如我国刑法经常采用“定性+定量”的立法模式,即在对构成要件进行描述后,辅之以“情节严重”、“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等限定,此时,便需要对何谓“严重”的情节、“较大”的数额、“严重”的后果等进行解释。

第二,立法技术的局限性。囿于语言表达和人类认识的局限性,法律规范本身往往存在不当、疏漏,或是立法者的某些不明确规定,也需要进行法律解释。

第三,立法的滞后性。很明显,法律是具有滞后性的,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曾说过:“法是权威的,但并不是永恒的”。法的滞后性与稳定性之间的差距需要通过解释来弥补。

(二)刑法解释的类型

刑法解释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其中,比较有意义的是根据解释主体和效力进行的区分,即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及适用解释。所谓立法解释是指立法者所做的解释,在我国就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做的解释,迄今为止共有10个。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审判、检察工作中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截止到2011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或参与制定的有效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共计3351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或参与制定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1000余件。学理解释是指刑法学研习者对法律条文含义的解释。适用解释则是指法律工作者在司法适用中对刑法规范的理解与说明。其中,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适用解释是有权解释,学理解释是无权解释。就当前的司法工作而言,应加强适用解释。

二、刑法解释的立场

目前,就刑法解释论而言在中国学界已经形成形式解释论和实质解释论的争论,解释立场的选择会直接影响到解释的结论,因此必须先予澄清。

(一)形式解释论

形式解释论认为应基于形式理性,通过形式要件的理解来解释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构成要件的解释必须以法条文义为根本。亦即对构成要件的解释必须基于用语的通用含义。

第二,对法律有疑问时,将有利于被告人作为解释的原则。形式解释论认为当基于形式立场得出两种以上结论时,可以选择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结论。如将他人价值不菲的财物予以藏匿但并未破坏的行为定性,可能会有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争执,此时,应当衡量两罪的法定刑,如果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法定刑更轻,就应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反之亦然。

第三,逻辑的合理性优于结论的合理性。此即指尽管从结论上看将行为人的行为认定为某种犯罪并无不妥,但从规范的逻辑结构考察不能成立时,就应该抛弃该结论。如前些年热議的养老院护工弃养老人的定性问题,形式解释论认为虽然将其认定为遗弃罪在国民情感和刑罚上是合适的,但考虑到遗弃罪的立法沿革,该罪只能适用于家庭成员之间,[1]因此就不能认定为遗弃罪。[2]

(二)实质解释论

实质解释论认为对构成要件不能仅从形式上理解,应立足于法益概念,同时维护罪刑法定主义的形式侧面和实质侧面。详言之,也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对构成要件的解释必须以法益为指导。实质解释论认为理解构成要件必须以保护法益为指导,离开法益则不能解释。例如,甲出于有容身之所的目的乞求乙向司法机关告发自己实施了盗窃犯罪,但事实上甲根本没有盗窃,倘若乙真的按照甲的请求予以告发,那么对于乙行为的定性就有疑问。实质解释论认为此时必须依靠法益的判断才能作出合适的结论:如果诬告陷害罪的保护法益是公民的人身自由,那么乙由于得到了被害人甲的承诺不构成此罪;而如果诬告陷害罪的保护法益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或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及公民的人身自由,那么乙就应构成此罪。

第二,将字面上符合构成要件,但实质上不具有可罚性的行为通过解释予以出罪。如马尧海案便是如此。由于聚众淫乱罪规定在《刑法》第6章第1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而马尧海等人在宾馆这一私密空间内从事的“换妻”行为虽然满足三人以上淫乱的字面要件,但并未妨害到公共秩序,没有达到实质可罚的程度,因此应当做无罪化的处理。

第三,将字面上不符合构成要件,但具有处罚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的行为,通过扩大解释予以纳入。例如,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采用夜以继日跟踪的方式看管被害人要求其偿还债务,导致被害人精神极度痛苦,几欲自杀的,能否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从形式上理解,由于《刑法》第238条对非法拘禁罪的规定采用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字眼,因此在行为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时就不能适用该条款。但此案中的被害人24小时处于他人的密切关注之下,精神上受到压迫自不待言,精神上的不自由必然会导致行动上的不自主,且被害人至少不能从事有碍于债权实现的行为,本案若仅判定为非法侵入住宅罪并不能达到刑罚适用上的均衡,因此可以在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通过扩大解释,即将非法拘禁罪中的“剥夺”理解为完全地剥夺和部分地剥夺而将本案的情况纳入该罪。

(三)两者的区别

鉴于立论根基和思考路径的差异,形式解释论与实质解释论在以下方面显示出不同:

第一,部分案件的判定结论不同。如“朱建勇故意毁坏财物”案,[3]实质解释论认为一切降低、贬损财物价值或使用价值的行为均为“毁坏”,因此本案可以适用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形式解释论认为“毁坏”的文义不仅仅指结果上的减少、灭失且必须采用破坏性的手段,因此本案无法适用故意毁坏财物罪。

第二,虽然结论相同,但推理过程不同。如“李宁组织同性卖淫”案,[4]实质解释论认为组织卖淫罪的保护法益是社会的善良风俗,不管是组织男性还是女性卖淫均未超出该罪法益的范畴,因此可以认定为组织卖淫罪;形式解释论则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组织男性“卖淫”的也可纳入“卖淫”一词的涵义,因此将本案认定为组织卖淫罪并无解释上的障碍。另外,对于一些形式上符合构成要件但不具实质可罚性的行为,实质解释论认为根本不符合构成要件而除罪化,形式解释论则往往通过“但书”条款出罪,可见,在此类案件中,实质解释论更早地得出了无罪的结论。

第三,两者的根本分歧在于刑法没有形式规定时,能否将有实质处罚必要性的行为通过解释入罪。对此,实質解释论认为可以,而形式解释论认为不行。

关于刑法解释论的立场,本文倾向于实质解释论。这是因为刑法设置的目的就是保护法益,离开这一目的的解释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且我国《刑法》第13条对犯罪采取了实质定义法,即融入了价值评价的要素,因此构成要件只能作实质的理解。在此基础上,还须作两点说明:(1)解释时不能以处罚的必要性作为解释的第一根据,否则会导致司法权的滥用。因为有无处罚的必要性是主观性认识,如果将处罚的必要性作为解释的第一根据,就必然会导致解释失去边界,从而使司法变成当权者恣意利用的工具。(2)有利于被告人并非是刑法的解释原则。“有利于被告人”或“罪疑从轻”原则不应适用于刑法解释领域,否则等于取消解释规则,事实上,该原则只能作为证据法则适用于事实不清的场合,而并不适用于对法律疑问的澄清。因此,即使解释结论不利于被告人,仍可以適用。

三、刑法解释的方法

(一)刑法解释的具体方法

按照学理分类,司法实践中常用到的解释方法主要有: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法意解释、当然解释和目的解释。

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法律条文用语的字面含义与词句的语法结构阐释法律的意义与内容。文义解释法在适用时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文义解释不是望文生义。文义解释虽然根据字面含义理解法条,但绝不是机械的推演。二是在进行文义解释时,应区分日常用语和专业用语。如《刑法》第111条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此处的“国家秘密”和“情报”只能按照《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解释,而不能用通用涵义解释,否则就会扩大处罚范围。体系解释是指根据法律的上下文乃至整个法律体系理解法律的意义与内容。历史解释是指根据法律的沿革解释条文的含义。法意解释则是指根据立法者制定法律时的意图进行解释。一般认为法意蕴藏在立法理由说明书、立法草案之类的文件中。当然解释是指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有充分、明显的理由把某一事项视同法条规定的解释,亦即古法中的“举重明轻”、“举轻明重”之适用。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的解释的方法。所谓目的解释是指根据法律所追求的客观目的进行解释。目的解释包括目的性扩张即扩大解释和目的性限缩即缩小解释。扩大解释是指根据立法精神,结合社会的现实需要,将刑法条文的含义作扩大范围的解释。运用扩大解释时应注意与类推解释的区别。两者可通过三个方面界分:(1)是否超出刑法条文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扩大解释尽管作出了比词语通常含义为宽的解释,但并未超出词语既有含义的射程范围,而类推解释则超出了词语含义的最大边界。(2)是否超出公民的预测可能性。扩大解释的结论一般公民经过理性思考可以接受,而类推解释则不然。(3)推论是否规范。扩大解释结论的作出是符合规范逻辑结构的,而类推解释往往只考虑刑罚的该当性。与扩大解释相对,缩小解释是指根据立法精神,将刑法规定中所使用的词语的含义缩小到较字面含义为窄,以阐明《刑法》规定真实含义的解释。实践中之所以要缩小解释,一般是衡量刑罚效果的结果。譬如,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人能否出于“故意”心态?比较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法定刑可知,倘若行为人交通肇事后“故意”杀死被害人仍然适用交通肇事罪,就会导致一个悖论:行为人单纯杀人的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节),而行为人先期实施一个犯罪(尽管是交通肇事的过失犯罪)再故意杀人的,反而落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空间,即行为人凭借实施犯罪获得了较轻的刑罚,这在情理上是说不通的。因此,尽管刑法并未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主观心态作出明定,但从罪刑均衡的角度讲,应当作出限制性的解释。

(二)刑法解释的位阶

在适用上述解释方法时,实践中常遇到的困惑就是解释结论相互冲突时该如何处理?此即涉及到刑法解释的位阶问题。本文认为,在各种解释方法中,基础性的解释应是文义解释法。因为只有通过阐明法条文义才能框定解释范围,只有从词语的通常用法出发,才不超出国民的预测可能性,使法发挥指引功效。在此基础上,仍不能得出一致结论时,只能采用优势规则,即选择其中最有说服力的解释作为结论。

四、刑法解释方法之运用——以具体案例为示范

以下通过二则案例展示刑法解释方法的具体运用过程:

[案例一]甲向乙贩卖毒品,甲交付的是真毒品,乙给付的是假币,乙是否构成诈骗罪?

[案例二]甲向乙贩卖毒品,甲交付的是假毒品,乙给付的是真币,甲是否构成诈骗罪?

对于案例一,需要我们解释毒品是否是值得刑法保护的财物?其中,涉及到的解释方法主要有:

1.文义解释。根据一般的语言理解,一切在事实上具有经济价值的物品都是财产,而不管拥有这个物品的状态是否为法律所允许。因此,即使是违法取得或是违法持有的状态,只要具有经济上的价值,在刑法上都应当受到保护。据此,乙构成诈骗罪。

2.体系解释。根据民法规定,在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的交易中,尽管此给付因为交易无效而属于无法律上原因的给付,但如果当事人知道该交易属于违法或违反公序良俗,他就不能要求返还其所履行的给付,也即该交易不受民法保护。然而,民法上不受保护的利益在刑法上是否也不予保护,在学界是有争议的,因此,根据体系解释法并不能得出明确的结论。

3.法意解释。如果法律规定禁止缔结与进行某种交易,那么它就不应该再对此交易进行保护,因为“禁止缔结与进行这个交易”与“应当诚实地缔结与进行这个交易”是不相容的。据此,乙不构成诈骗罪。

4.目的解释。法律规定诈骗罪的目的不仅仅是谴责施骗者的行为,而是要以施骗者侵犯了受骗者的法益为基础,而此案中受骗者被骗走的利益是他依法根本就不应拥有或保有的利益。據此,乙不构成诈骗罪。

由上可知,在此案中,运用文义解释得出的结论与法意解释和目的解释出现了冲突,此时,应适用优势规则选取最有力的结论,这里法意解释和目的解释就是最有说服力的解释,因此乙不构成诈骗罪。

与案例一不同,在案例二中,乙给付甲的是真币,而真币是值得刑法保护的财物,因此尽管甲、乙之间的毒品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但由于乙损失的是“干凈”的货币,仍需获得刑法的保护,因此,甲交付假毒品骗取真货币的欺骗行为构成诈骗罪,这一结论与199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贩卖假毒品案件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的规定是一致的。

注释:

[1]我国1979年《刑法》将虐待罪与遗弃罪同规定在“妨害婚姻家庭罪”一章,在《刑法》修订过程中,考虑到“妨害婚姻家庭罪”一章下只有6个条文,略显单薄,便将该章的罪名归并到“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章中。从此立法沿革来看,遗弃罪的适用仍应限定在因婚姻家庭关系而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中。

[2]也有学者认为我国《刑法》对遗弃罪与虐待罪的规定并不相同,虐待罪立法明确规定了虐待的对象是家庭成员,而遗弃罪并未作这样的规定,因此,虐待罪不能适用于家庭成员之外的人,而遗弃罪却不应有这样的限制,《刑法修正案(九)》对虐待罪的修订恰恰补强了这一观点。

[3]本案案情是:被告人朱建勇为泄私愤,侵入他人的股票委托交易账户并篡改密码,在他人账户内高价买进股票然后低价卖出,造成他人账户内的资金损失19万余元。案发后,朱建勇赔偿了给他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本案案情是:被告人李宁以营利为目的,先后伙同他人经预谋后,采取张贴广告、登报的方式招聘“公关先生”,制定公关人员管理制度,并在其经营的酒吧内将“公关先生”介绍给同性嫖客从事同性卖淫活动。

交通问题范文第3篇

【摘要】城市交通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也不断进行着改造。基于我国经济水平相对落后、资源短缺、人均资源少等一系列特点,我国城市交通运输也有其发展的特定模式。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基本的发展模式,城市交通的规划与发展也以可持续发展为主要模式,逐渐进行着更进一步的发展。

【关键词】轨道交通;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

我国城市交通和轨道交通有着其独特的可持续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适应我国的基本国情。对我国交通系统进行开发的过程中,需要考虑众多因素。如何在不破坏自然环境质量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资源是我国城市交通体系发展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本文从几个方面对我国城市交通体系的可持续发展进行详细的阐述。

1 我国城市交通发展的现状

我国城市交通在一步步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中,与城市交通所产生的问题存在许多矛盾。为了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城市道路需求,我国进行城市交通建设的规模越来越大。由于建设规模的增加,往往带来了许多城市交通问题。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国城市交通发展的现状进行详细阐述。

1.1 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拥挤现象严重

上文提到,我国城市交通在一步步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中,与城市交通所产生的问题存在许多矛盾。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大幅度增长,社会发展对于城市道路交通的需求越来越大。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拥挤现象成为了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的显著现状之一。因此,在适合社会发展的步伐中,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必须要适应我国竞技水平发展的需要。我国对城市交通建设的投资巨大,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及财力进行城市交通建设。国家对城市交通道路的建设投入耗资巨大,使我国基本上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城市道路建设体系。然而,这仍然不能满足我国对于城市交通道路的需要。当前,我国城市交通道路依然存在严重的城市道路交通拥挤现象。这种现象也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向前发展不断增强着。由于我国人口数量巨大并且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的数量增加,城市居民出行次数上升等一系列外在因素的影响,我国道路交通拥挤现象越发严重。以上是对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拥挤现象进行的详细阐述。

1.2 我国城市交通系统资源消耗现象严重

上文对我国市道路交通拥挤现象进行的详细了阐述。下面从我国城市交通系统资源消耗现象这一方面对我国城市交通存在的现状进行进一步阐述。我国城市交通系统资源消耗现象严重是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主要现状之一。首先,城市用地等资源属于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消耗的不可再生能源的主要部分,随着我国对城市交通道路的需求增加、我国汽车行业的迅猛发展,我国城市交通道路中汽车的数量进一步增加,我国城市交通道路的建设的规模也越来越大,这样下去,我国对城市交通道路的需求只增不减。这样一来,我国城市交通道路建设所消耗的城市用地一步步增加。同时,随着我国交通行业的发展,带动着国民生活水平的增加,人们对于住房的面积要求也进一步增加,从另一个方面增加了我国城市用地及资源的消耗。其次,我国城市交通道路水平的增长,机动车辆的数目进一步增加,我国燃油消耗也越来越多。我国交通行业对资源消耗的规模也就越来越大。根据我国基本国情,人口多,人口密度大,人均资源占有量低。这样一来,我国不可再生能源的消耗进一步增加,增加了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和利用。以上是对我国城市道路交通系统资源消耗现象的详细阐述。

1.3 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污染现象严重

上文提到,我国城市交通道路水平的增长,机动车辆的数目进一步增加,我国燃油消耗也越来越多。交通污染也是我国城市交通带来的主要影响之一,交通污染严重的影响着我国城市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即使我国科技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也无法对这些不可再生能源进行重生。我国城市交通道路建设过程中造成的危害是无法弥补的。最后,我国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带来城市污染已经严重超标。我国交通建设带来的城市污染包括车辆对大气的污染、车辆噪声污染以及尾气排放对大气的污染。我国汽车尾气带来的交通污染远远超过了国际平均水平,给我国城市环境的保护带来了巨大威胁。以上是对我国城市道路交通污染现象的详细阐述。

1.4 信息网络发展对我国交通的影响现象严重

随着我国全球化水平的增进,我国信息技术水平也越来越高。随着21世纪我国社会网络越来越普及。信息网络对我国的社会发展起到了跨时代作用。也同样对我国交通行业产生了一定影响。我国城市交通在一些方面越来越依赖信息网络的配合,例如导航系统,广播系统等等大都与信息网络相关。信息网络对人们的交通出行起到了一个精确的定位作用。信息网络也越来越为国民的出行起到一个不可替代的作用。慢慢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为人们的出行提供帮助。以上是从信息网络发展对我国交通的影响方面进行的详细阐述。

2 可持续发展理论概述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根据一种长远发展的经济体制提出的发展模式,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在于发展的同时不仅仅满足当代人的生活需求,并且不影响后代人的发展需求。是我国科学发展观的最根本要求之一。下面从可持续发展观的广泛性定义、科学性定义和综合性定义三个方面对其进行具体阐述。

2.1 可持续发展观的广泛性定义

上文已提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根据一种长远发展的经济体制提出的发展模式,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在于发展的同时不仅仅满足当代人的生活需求,并且不影響后代人的发展需求。是我国科学发展观的最根本要求之一。可持续发展的广泛性定义就在于此。不仅仅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并且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对后代人的发展造成威胁。同时,人们在进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对自然环境、自然资源造成威胁。例如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资源、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等等。为后代提供可供其发展的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在一个科学的发展模式上进行发展,要求提高人们对自然的尊重和保护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只有做到可持续发展才是真正的发展。有利于人类的长治久安。以上是从可持续发展的广泛性定义方面进行的具体阐述。

2.2 可持续发展观的科学性定义

可持续发展是从很多方面进行阐述的发展模式,包括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政治社会等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所得到的发展模式。首先,从社会发展方面,可持续发展被定义为在我国国民生存不超出维持生态环境系統能力的情况下,对人们的生活质量进行改善。其次,从自然发展方面进行论述,可持续发展的含义是在不超出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发展,保护盒加强环境系统的生产、更新能力。最后,从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方面来讲,可持续发展转向运用更加清洁、更有效的技术,尽最大可能减少自然能源和自然资源能源的消耗。以上是从我国可持续发展观的科学性定义进行的具体阐述。

2.3 可持续发展观的综合性定义

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定义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阐述。逐步走向国际化水平,建立一种支援性的国际经济环境,维护自然资源基础和发展计划中要考虑环境因素。我国可持续发展建立在对经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水平上,满足当代人的发展要求,不对后代人发展造成危害。以上是从我国可持续发展观的综合性定义方面进行的简单论述。

3 传统城市交通发展规划的缺点

我国传统的城市交通发展规划随着我国交通道路的发展体现出了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规划目标单一、评价指标单一以及缺乏能源消耗分析的规范化方法。

3.1 传统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单一

我国传统城市交通发展规划单一体现在其目的仅仅在于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道路需求,没有从城市交通道路的建设核心进行规划。

3.2 传统城市交通发展评价指标单一

我国传统城市交通发展评价指标单一主要是仅仅从交通水平方面对交通发展状况进行评估,没有从竞技水平发展与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综合考虑,对城市交通发展评价指标单一。

3.3 传统城市交通发展规划缺乏能源消耗分析规范性方法

我国传统城市交通发展规划缺乏能源消耗分析规范性方法只在意解决城市交通问题,满足居民的出行活动,没有从我国城市交通能源消耗的方面考虑。没有对如何减少能源消耗进行分析,缺乏对能源消耗的分析规范性方法。

4 城市交通系统发展的应对措施

由上文论述得到,我国城市交通系统发展存在一系列问题,因此城市交通系统发展的一系列问题应对措施极其重要。下面从小汽车适度发展、发挥自行车作用和城市交通以公交为主三个方面对我国城市交通系统存在问题的应对措施进行具体阐述。

4.1 小汽车适度发展

在我国交通出行方式中,小汽车是高水平的产物,同时也是产生人口高密度出行方式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我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中,以小汽车作为主要的交通工具是不具有现实意义的。小汽车的使用对我国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资源环境都具有严重的破坏作用,因此,在我国道路交通发展过程中,要合理利用小汽车,实现小汽车的适度发展。

4.2 发挥自行车作用

相对于小汽车这种交通工具,自行车具有环保、灵活和经济实用型等特点。首先,相对于小汽车来说,自行车有利于人类身体健康,并且没有噪声和环境污染,实现了对环境的保护。并且价格便宜、经济适用。从我国交通道路发展可持续性来考虑,自行车交通能够节省能源,对环境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并且减少了交通拥挤现象的增长。因此,发展自行车的作用对我国交通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3 城市交通以公交为主

大城市交通发展中,减少交通拥挤具有重要意义。将公交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有利于城市道路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公交车具有大容量的运输能力、高速性、节省空间、节能、安全性等许多优点。因此,城市交通以公交为主有利于我国道路交通的可持续性发展。

5 总结

上文从我国城市交通道路发展的现状、可持续性发展的概述、传统城市交通道路规划的特点和城市交通系统发展的应对措施四个方面对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和道路交通进行了具体阐述。提高我国城市交通道路的可持续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王庆云.我国轨道交通发展的战略发展[J].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2010,10(2):46-50.

[2] 郑中元 马云生.城市交通公平性与轨道交通[J].交通科技与经济.2009,11(1):72-76.

[3] 汪玉君 刘静 马仁锋.全域规划视角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衔接研究进展[J].2013,25(4):36-40.

交通问题范文第4篇

一、公路交通工程建设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分析

(一) 水污染

在公路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 一般会造成较多的生产污染与生活污染产生, 如:在工程施工中应用洼坑排水技术时, 会使得较多的泥浆灰尘产生。对于这些污染物, 若建设单位没有进行妥善处理, 将其排入到就近的河流中, 将会污染到地下水源及水体, 造成水体自净能力降低, 及水质含沙量高于相关标准, 最终使得整个水环境受到极大的危害。

(二) 大气污染

在公路交通工程施工中, 需要使用运材车进行运输, 运输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较多的扬尘, 且各种施工材料的切割搅拌也会在极大程度上污染大气环境。此外, 在公路运营过程中, 来往的车辆所排放的尾气也在极大程度上污染了空气。

(三) 施工不合理造成扬尘污染

在公路交通工程施工中, 施工现场都会存放较多的原材料, 以此来确保公路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但有的简易加工原料的材料拌和场地均是就地设置, 这就使得粉尘、灰粉等初相见, 加上材料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 进而污染了施工周围的环境。

(四) 对环境规划不合理

在公路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并不能够对全部的环境敏感点进行规避, 且自然生态的不可逆性对环境敏感点具有决定性作用。比如:对于公路桥梁的选址, 相关人员需对河床加以考虑;对于环山公路的规划, 相关人员应对山体表层及有没有贯穿动物的栖息地等加以考虑。所以, 在公路工程规划过程中, 一旦计划和选址不合理, 将会给环境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五) 噪音污染

在公路工程建设时, 往往需要用到多种大型机械设备, 搅拌机、挖掘机在作业期间均会产生噪音, 进而引发严重的噪音污染问题。

二、公路交通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的具体策略

(一) 贯彻落实环保措施

对于公路工程的设计, 设计人员应结合生态公路设计规范, 全方位的评估公路建设沿线的生态环境, 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展。若在建设过程运到比较复杂的施工环境使, 相关人员首先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对环境敏感点加以较好的规避, 尽量将公路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加以降低, 以此来提升工程施工的质量与效率。

(二) 恰当的规划公路路径

在公路工程建设时, 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一系列环境敏感问题, 如:动物栖息、水体及环境等, 将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加以极大程度的降低。为此, 相关人员必须依据规避环境点的设计原则, 对以往的的设计思维 (亮点之间直线最短) 加以打破, 让路线设计能够贴近具体地形, 进而在极大程度上提升设计的效率。对于公路交通工程施工路线的设计, 若会破坏一些地形, 则会使得一系列自然灾害发生的几率增加;为此, 设计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给自然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加以充分考虑, 在此基础上进行设计, 这样的设计方案才能够较好的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还符合了公路工程建设的要求。

(三) 做好公路施工中的环保措施

做好公路施工中的环保措施, 具体内容为: (1) 对施工沿线的地形特点加细致斟酌, 施工工作的开展必须依据生态与气候特点, 确保施工工作的严谨, 从而在极大程度降低施工过程中对植物的破坏, 且在施工工作结束, 能够对生态进行较快的复原。 (2) 在极大程度上减少公路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资源损失;对于路面的开挖, 施工单位将废弃的土方、多余的草皮用来对凹凸不平的土坑进行整平, 将土地防风固沙的功能进行增强;对于挖出山体或是填补高程的低洼路面、土层及基边坡, 施工单位应对土层的裸露部分加以较快的加固, 进而使得土壤对植草护坡能力得以强化;此外, 施工人员应对一些野生动物、文物的保护意识进行了解, 树立环境友好的意识。 (3) 对于施工中出现的扬尘粉尘污染, 施工单位应做好材料运输车辆的覆盖措施, 并对路面进行不定时的洒水, 需在距离生活住宅区较远的郊区设置材料混合搅拌场所, 且对复数的除尘净化设施加以设置, 以此来有效避免粉尘扬尘污染的发生。 (4) 对于噪音污染的处理, 施工单位应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工作, 定期对设备的使用情况加以检查, 在公共服务设施的施工工地应重视噪音的削弱减控。

(四) 做好公路运营期间的环保措施

在公路运营期间, 相关部门需对公路废弃物进行定期清理, 对公路路段上的一些设施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加以集中处理净化;并对公路建设的资金资源承受能力加以全方位的考虑, 对绿化立体隔离墙、隔离屏障加以设置, 以此来低设施所产生的噪音进行削弱或是屏蔽, 进而在极大程度上减少噪音污染。

结语

总而言之, 对于公路交通工程的建设, 建设企业及所有参加建设工作的人员都应具备较强的生态环保意识, 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将建设过程中给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加以极大程度的减少, 进而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

摘要:现如今, 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 推动了公路交通建设的不断进步。公路交通属于交通运输的主体, 其在全国大范围进行建设, 对沿线的经济发展起着较大的促进作用, 但公路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 难免会对原有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这一问题在极大程度上影响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为此, 相关部门必须强化公路交通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措施。

关键词:公路交通工程,建设,环境保护,问题,解决办法

参考文献

[1] 吴华军.公路交通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问题研究[J].工业设计, 2016 (05) :172-174.

[2] 闫亭虎.公路交通工程建设中环境保护问题研究[J].居业, 2017 (10) :120.

交通问题范文第5篇

1.1、提高社会大众的生活质量

从马斯洛需求的层次理论之中来进行分析, 人们在解决了基本的温饱问题之后, 就会寻求稳定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交通工程和人们之间的关系十分的密切, 安全的交通设施很好的保障了人们的出行安全。在如今出行方式已经非常的多样化, 那么对于各类交通工具的依赖性也就愈发的强, 因此企业在交通工程建设之中强化对于质量监控, 从根本之上来加大人们的生活质量, 促进我们国家现代化建设的脚步。

1.2、提高企业自身管理能力

因为交通工程施工本身即是一项系统性强、繁杂的工程, 从业人员在具体施工的过程之中要不断的累积并总结施工经验, 这对于构建企业文化以及提升自身管理能力而言十分的有意义。企业的发展需要成功项目来予以支撑, 假使企业没有将自身管理能力培养充分的重视起来, 那么管理的过程之中也就较为滞后。

1.3、保障交通工程顺利进行

利用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可以充分的保障施工过程之中的每一个环节井然有序的是时候, 这对于加大工程质量而言十分的有利。就目前交通工程建设的成果来进行分析, 成功与否和施工质量之间的关系十分的密切。假使管理方式的得当, 不会出现任何的违规行为, 相应的就根本不会发生“豆腐渣”工程的现象, 这不仅仅是对施工企业负责更是对广大市民的安全出行负责。

2、交通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

如今, 交通工程所实行的管理方式相对陈旧, 各个管理部门在智能之上的状态表现在既交叉又分散, 各个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能相互重复, 之间的联系存在问题, 无法很好的融到一起, 大部分的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始终没有一个专业化的系统性强的管理体系, 使得实际进行管理的过程之中, 进而在决策的过程之中发生失误、管理效率低下以及范围小, 管理方式不科学、不规范等等问题。这部分问题一旦发生就会加大成本费用, 同时也会影响到工程建设的监督与管理, 工期无法按时交付以及质量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2.2、养护管理方面的问题

(1) 养护资金投入较少, 也仅仅只是财政拨付, 这导致交通工程管理企业走向现代化的脚步滞后, 最终的养护管理也无法及时的更上时代的步伐; (2) 制约机制不严格, 由于始终没有一起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以及要求, 因此在道路养护发生责任事故的时候, 在思想之上没有充分的重视起来, 这种处罚方式就会相对轻, 对于管理人员或是责任人无法起到一个警醒的作用; (3) 管理方法老旧, 创新的方式相对较少, 养护人员在素养以及技术水平之上与时代所需相差甚远, 专业化的人才稀缺; (4) 相应的养护配套设施不足, 且这方面的研发水平与科技创新的力度较弱, 无法很好利用养护机械来缩减人力成本, 进而使得各项社会资源出现反复性的浪费现象。

3、交通工程管理措施

3.1、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首先, 增强施工人员的领导意识与责任意识, 实行责任制, 以便对相关负责人员做到合理的监督管理。另外, 为了进一步确保监督管理体制的贯彻落实, 还需要构建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其次, 建立健全奖惩制度。为了使监督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加强, 还应该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对那些在工程施工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以激励其他工作人员;而对于那些在工程施工中不按施工要求操作的、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应进行惩罚, 起到警告作用。

3.2、强化养护管理

(1) 强化队伍建设

想要从根本之上来加大养护管理的水平与质量, 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培养专业化的养护人才, 全面化的加大养护人员的综合知识与技能, 才能更好的完善人员的专业能力、技术先进、设备的配套, 最终才可以从根本之上来加大整个养护队伍的综合竞争实力, 在最大程度之上来充分的保障道路自身的使用寿命。

(2) 改善养护水平

在道路建设逐步发展及科技水平逐步的加大的背景下, 相应的对于道路养护的要求也就更为严格。第一, 要积极的顺应交通工程发展的新需求, 促进公路养护的现代化发展, 要积极的引进新设备与新技术, 加强人员培训工作的力度, 逐步的完善机械配套, 从根本之上来加大养护机械应用的水平, 加大工作过程之中的效率, 缩减成本;第二, 要因公各类先进化的信息化手段, 逐步的优化管理化程序, 将数据管理由之前的人工的方式转化成为自动化的方式, 从而更为精准的为道路养护打下坚实的基础。

(3) 加大监管力度

在交通管理发展的过程之中, 要意识到道路养护管理在其中的作用, 强化资金投入的力度, 加强监督与管理的范围, 依旧实际情况来相应的制定出来运营高等级道路养护技术、操作规范,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可以方便统一化管理。

总之, 目前, 在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背景下, 交通工程建设务必要保质保量的更好的服务于整个社会。因此, 务必要强化交通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来达到强化质量管理以及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的面对。因此本文的研究也就显得十分的有意义。

摘要:现如今, 在我们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的过程之中, 交通工程建设在其中的作用不容忽视, 且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之中的作用也同样关键。作为交通工程承建单位, 务必在正式施工之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并将施工之中所用到的材料及设备性能及时的予以控制。不断深入并研究开各类先进化的施工技术与全方位的施工管理规划, 从而从根本之上来保障交通工程施工的质量。加大交通工程的管理水平, 保障施工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最终达到我们国家交通工程建设规划走向更加科学、合理化的道路。鉴于此, 本文主要分析交通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交通工程,工程管理,问题

参考文献

[1] 秦春阳.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工程建设与设计, 2017, (12) :148-149.

[2] 刘健.交通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门窗, 2016, (06) :77.

交通问题范文第6篇

一.我国交通经济融资现状

交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 便利的交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便利的交通也为人们的行动提供了方便, 促进了人们之间的交流。交通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 交通经济对于区域内的整体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从我国目前的交通经济的实际情况来说, 经济的发展模式和发展策略都有了一定的改善, 所有的经济的来源都是经过政府部门的, 政府部门是是直接的职能部门, 但是, 这一渠道资金的来源并不能有效的解决交通的基础建设问题, 有时工程做到一半, 由于资金不到位, 会导致停工一段时间, 这给交通的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在我国传统的交通经济当中, 主要是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拨款, 或由中央财政拨款, 来进行交通的建设。这种方式虽然为交通的经济建设提供了一定的资金帮助, 但是来源太窄, 无法跟上经济发展的快速步伐。因此, 在近几年, 我国的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交通的建设依靠企业融资的形式进行交通经济发展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而且, 政府部门也注意到银行的发展, 并且近几年银行开始实行各种贷款制度, 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和一些设施的建设。

二.我国交通经济融资主要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 我国的交通设施在不断改进, 不断地建设。目前, 我国的交通融资的主要形式是国家拨款。随着时代的发展, 城市建设大规模发展, 交通经济的压力也在不断地加大, 国家投放的用于建设交通设施的资金已不能满足建设所需要的资金, 而且这种融资渠道太单一。因此, 为了满足交通的建设, 需要从多样化的融资渠道来解决目前的交通经济问题。

三.解决我国交通经济融资的问题的优化政策

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但是在交通的建设中存在融资难的问题。为了更好的促进交通的建设, 需要交通部门引起足够的重视, 发现交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并解决交通建设中融资难的问题, 在社会中寻找资源, 动用有效的资源, 寻找多渠道的融资单位, 解决融资渠道过于单一的问题。首先, 交通部门要积极采取有效的融资策略, 颁布相关优化政策, 使交通经济建设的融资问题得到真正的解决。在交通融资的问题上, 国家的经济调控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与融资问题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 目前, 市场经济不断发展, 市场经济的管理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着交通建设的融资, 交通部门必须解决交通建设融资难的问题。

(一) 交通债券对交通经济建设融资问题的缓解与促进

交通债券是主要的融资方式之一, 交通债券有很多的优越性, 在先进的国家中, 公路和铁路建设的经济建设中, 都使用的是债券, 债券的融资方式有利的促进了交通行业的发展。逐渐的, 我国也使用债券作为主要的融资手段之一, 促进交通的建设。目前, 在我国交通债券的的发行上, 有地方债券和政府债券之分, 这两种债券方式都可以用到交通建设的融资中, 促进交通的建设, 有效缓解交通建设的融资难问题。

(二) 实现交通银行贷款的有效监控

目前, 我国的很多银行加大放款力度, 有效的解决人们或企业或工程的资金问题, 交通建设也不例外, 交通建设中可以通过银行贷款来获取建设所需要的资金, 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通建设融资难的问题, 但是交通经济建设融资在银行贷款方面较突出的问题是高额的利息, 使得交通的建设受到了一定的阻碍。因此, 交通部门应从银行的融资贷款风险角度出发, 降低融资贷款的债务风险, 优化相应的贷款政策, 双方达成协议, 改善当前交通建设中融资难的问题, 确保交通建设的有利进行。

(三) 加强民间资本经济的引入

在交通的建设中, 民间资本的引入是交通建设中资金来源的一个渠道, 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缓解交通建设的融资压力。然而, 在交通的建设中如何有效合理的利用民间的资本, 是交通部门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因为只有有效的利用了民间资本, 才能加大民间资本的引入。目前, 在交通的建设融资中, 由于交通建设的收益小, 风险大等问题, 导致民间资本引入较低, 交通部门需要对交通建设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引起重视, 有效的解决, 降低交通建设中的融资风险问题, 加大民间资本的引入, 从而改善融资难的问题。

(四) 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

在交通建设中, 起着重要作用的是当地的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决定着交通的建设, 一条公路的建设, 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 这项建设是搞不起来的, 首先, 组建不了有效的建设团队, 其次, 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 人们相信我国的政府机构, 政府是他们的支柱。有了政府的参与和支持会给交通建设带来一定的便利。因此, 在交通的建设中, 首先在政府财政力度的建设上, 推动地方区域的改革, 加强中央财政对地方交通建设的支持, 为地方的交通建设提供资金, 来促进交通的建设。其次, 政府应采取相关措施, 积极分析融资方式在交通建设中存在的风险, 并降低风险, 使得交通建设中的融资比较容易。

四.结论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我国的交通建设压力也越来越大, 便利的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因此, 近几年, 我国的交通在不断地建设, 以便为人们提供更加便利的交通, 方便出行, 也方便经济的往来。然而, 伴随着交通建设而来的是交通建设融资难的问题, 这一问题阻碍了我国的交通建设的进行。交通建设是需要资金的, 这些资金从哪里来, 如何获得这些需要的资金是交通建设的关键。目前, 我国的交通建设打破了传统的融资方式, 采用从多个渠道的融资方式, 来促进我国交通的建设。

摘要:交通是我国重点进行改造的一个方面, 一个国家的交通是这个国家的命脉。交通也是一个国家发展的的有利因素, 通过交通将我国的各个地方连接在一起。在新时代的发展背景下, 交通不仅促进了国家经济的发展, 也方便了人们的出行, 加强了人们之间的联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建设的先行者, 近几年, 我国的一些城市对交通进行大力的改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一定的超前性但是他的投资量大, 融资难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 给交通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关键词:交通建设,融资,探讨

参考文献

[1] 江佳, 江泽升.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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