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协议书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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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代理协议书范文第2篇
英文名称:
乙方名称:
英文名称:
协议编号: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的业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述:
甲乙双方各自作为独立的合同一方。
甲方提供网络服务器(服务器配置应在piii1g、512m、40g以上),从事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箱、在线推广等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乙方从甲方代理相应的服务提供给第三方,并支付给甲方由甲乙双方商定的代理合作费用。
甲乙双方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客户服务。甲乙双方可与客户签订合同并保证甲乙双方利益,负责确保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果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的客户违反合约或违法,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服务。
二、甲方权益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单台服务器带宽不低于100m接入标准,机房的主干网接入带宽不低于2g接入标准,甲方需确保服务器的高速及安全的运行。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国际及国内域名注册服务。
3、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为客户提供有偿技术支持与培训,其中包括信息管理员培训,网页制作设计员培训等。
4、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各项产品的售后服务由相应产品的服务合同规定,非特殊情况下,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直接面向乙方的客户。
5、甲方无权监督乙方对客户的报价。
6、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其客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7、甲方应在帐户到期前及时向乙方发出帐单及催款通知。
8、甲方可参照乙方提供网络应用软件的报价运作,如果市场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双方商议后定价。
三、乙方权益及责任
1、乙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乙方向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3、乙方可参照甲方的市场建议报价运作,如果市场及多方面因素需要,可另行定价.4、对客户空间的内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预,如有纠纷可由甲方来协调。
5、乙方的虚拟主机和在线推广业务从市场价与代理报价差额,直接取得合理利润。
6、乙方应及时为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付款及续费,乙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所造成的服务被停止或数据被删除损失,皆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的租用费用,如对所需支付费用有疑问,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查实要求。
8、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合作业务内容(合作价格见附件)
五、结算方式
1、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最低预付金额是1000元人民币,乙方在向甲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少1000元人民币以有效方式汇到甲方的银行账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2、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乙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乙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产品和服务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3、乙方向虚拟主机和在线推广等用户出据发票,甲方按乙方交付给甲方实际服务费向乙方出据发票。
4、如乙方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因抵扣代理费而不足200元时,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业务合作范围内所提供的服务和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本协议上的条例执行。如果甲乙双方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原价的双倍赔偿。
2、甲乙双方在合作业务内容及价格发生改变,双方应将提前15天通知并协商。否则在没被通知期间的业务按原制定价格和内容执行。
3、乙方按虚拟主机合作报价交付给甲方服务费后,甲方必须按照协议规定,在当日内开通此项服务。如果违约按照1天付此项业务费用5%的违约金。
4、甲方在解决乙方虚拟主机和企业邮箱(新浪邮箱除外)的问题时没有按时完成,或遭到乙方虚拟主机和企业邮箱客户投诉并造成客户损失的每次甲方要向乙方付此项业务费用5%的违约金。
七、非担保条款:
甲乙双方不担保所有任何快速或有特殊商业目地的服务,如客户有任何文件丢失,传输错误,数据丢失及时间延误的情况,甲乙双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电信网络问题、黑客的非法攻击等等。
八、协议终止
本协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协议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九、有关本协议及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年,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本协议代表双方的共同利益,一切疑难纠纷以本协议为主,本协议高于其它相违的书面或口头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同等效力。
除非双方另有明确规定,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甲方: 上海原色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签章:
联系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风险代理协议书范文第3篇
乙方: 地址:
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中国大陆及香港)进行公关传播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 乙方为甲方代理如下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相关公关业务,包括具体事项如下: 1.
第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提前商订本合同项下相关工作时间进度表,甲方根据时间进度表及时完整提供所需资料,并对乙方提交的详细策划方案和相关制作设计或其他建议等进行确认。 2. 甲方将根据合同约定联络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相关项目信息,以便双方能够准确无误地执行。
3.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的各项建议、安排及时进行反馈,并书面确认。 4. 甲方有权随时监督合同下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 5.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及时完成。
6. 甲方应在项目周期工作完结后的5个工作日内结款给付到乙方。
1 第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委派具有公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组成甲方公关项目组,依据本合同中服务项目,向
甲方提供所需公关服务,保证双方沟通及时和顺畅。 2. 负责甲方品牌形象建立和梳理,以及对外稿件标准化制定。
3. 根据甲方需求撰写相应方案;根据发布需求,撰写稿件并进行传播推广。 4. 提供公关传播报告,对公关传播进行及时总结。
第四条 服务标准及付款方式
项目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公关活动制作收费标准如下:
服务费=(传播费用+互动费用+其他费用)*10%、税金=(传播费用+互动费用+其他费用+服务费)*7%。
第五条 项目期服务费:
公关活动制作费用支付标准:¥
元(人民币元整)。
支付时间:
年月日前基础服务费支付标准:¥元(人民币元整)。如产生其它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支付方式:甲方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项目款项全部结清后,乙方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寄送甲方。
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延期向乙方付款,甲方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5‰/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将滞纳金随本协议尾款一并支付乙方。
乙方指定帐号: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2 第六条 知识产权保护及保密条款
1. 甲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履行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它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 乙方确保其履行本合同标的行为、服务及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稿件、图片的版权)不会侵犯其他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也不会对甲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如果出现本条情况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确保甲方利益不受损。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无法预见的不可抗力事件,例如战争、地震、罢工、**或司法、政府限制等超出各方合理控制范围的突发事件的发生,导致任何一方不能执行本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法律效力及有效性条款
1.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了修改协议后,方可生效。 2.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提出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3. 合同终止后,双方已提交予对方的所有资料,双方仍承担自合同终止日起壹年内的保密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赔偿。
2. 合同期内,若因甲乙任何一方泄露另一方的资料、商业机密,造成无过失方有形或无形损失的,过失方均应承担经济赔偿乃至法律责任。一经发现一方泄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该违约方的赔偿金额不低于人民币捌万元,前述赔偿金不足以赔偿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该足额赔偿。
3 3. 除本协议约定外,若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中止合同而未获得另一方书面确认,并因此使无过失方遭受有形或无形损失的,过失方应承担全部有形损失,并依据法院判决的意见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税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应承担的纳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执行。 第十一条 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内容变更,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2. 本合同如有争议的,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风险代理协议书范文第4篇
乙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共同开发市场,创造知名品牌,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共存共荣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加盟以及销售品牌的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授权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产品在省市地区的授权销售商。 甲方授权期限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二、 经营活动;
乙方可以用“品牌授权销售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乙方在宣传其渠道地位时,前面不得冠以其他厂商的名称,如乙方违反以上宣传原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分销商资格。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乙方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品牌”的产品。
三、 加盟费;
加盟费是乙方承诺在协议有效期内严格履行本协议的一种象征性保证。金额为万元,签订本协议同时一次性交纳加盟费。
四、 店铺装修及销售道具;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店铺装修费约每平方米(中岛位置),另需要支付电脑及零售软件一套、店铺所需销售道具(包括模特、衣架、吊牌、购物袋等)万元。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加盟费不予退还。
五、 首批进货;
为保证品牌的健康经营,确定首批进货金额须达到万元(¥元整),
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天内负责将首批订货发给乙方,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首批,则本合同自动作废。
六、 供货价格:甲方按零售价格的折供货给乙方。
七、促销及折扣
(1)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在售点内进行打折促销活动。
(2)签约商场的打折促销活动必须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A、提供申请:打折理由,打折商品名称,打折商品数量。
B、确认批准:由甲方核实原因属实,核对明细。
C、确定折扣:由甲方确定折后售价。
D、确定地点:店内小型活动、店外大型促销以申请批示为准。
E、确定时间:打折活动必须在指定时间进行
八、销售任务:乙方必须完成的销售任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结算方式: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十、运输:甲方可代办运输,但运输费用及相应的保险金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货物在运输途中产生意外事故,索赔事宜由乙方负责,但甲方需协助乙方进行。如在收到货物后小时内验货,若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货物符合质量要求。
十一、订货及换货:对于甲方的产品,乙方必须按规定订购,发货后三个月内如乙方所订购的某个品种滞销,可向甲方申请换货,总量不超过订货量的。但乙方必须保证该产品具有二次销售价值(如包装完好、内容物不缺失等),但相应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只能直接从甲方购进甲方的品牌产品,而不得从其他渠道购货,特殊情况可由甲方负责从其他区域调配;乙方不得进行跨区销售或低价窜货,如该区域甲方尚未有其他加盟商的,则必须事先知会甲方,并补签加盟合同;否则,一经证实且影响到其他品牌授权商利益时,甲方予以其销售量300%对乙方进行罚款;
十三、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名义进行除品牌产品之外的销售活动,更不得利用甲方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其一切法律责任,甲方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十四、乙方不能掺杂经营假冒本公司产品,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相关的信息,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五、本协议结束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与甲方签订在区域内的加盟优先权。
十六、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代表:代表:
风险代理协议书范文第5篇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宁波市
签订时间:2009年6 月 25日
甲方(代理方): XXXX进出口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代理协议如下:
一、代理方式:
1. 按收汇金额1美金7分人民币,1欧元1毛人民币收取代理费。
最低100元收费
2. 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国外外汇后,凭乙方供货商开具的全额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如乙方部分货款不开增值税发票,该部分不能退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齐全以下单据,核销单、报关单(白联、黄联)、增值税发票(已完全支付或于买断日支付)、提单复印件,合同,货物场站收据副本,否则不予买断。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出口所需的出运单据,甲方受乙方委托办理制单、商检、托运、报关等全套手续,甲方可对出口货物进行不定期抽验。如由甲方制作有关单据或办理其他手续,则乙方需将有关数据提前一个星期通知甲方。
2、甲方在收到国外汇款后,根据银行结汇价格结算,并根据乙方出具的正本付款通知(加盖乙方公章或签字)划转收款工厂。
3、为防范核销单回笼风险,出口货物运输代理原则上由甲方指定的货代公司办理,经甲方同意后可由乙方自行指定货代公司。
4、甲方在代理中,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及有关国际惯例。
5、 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以甲方名义与外商洽谈业务,订立《外销合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自行组织出口货源,须以自己名义与供货商订立书面合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负责。如需以甲方名义订立《购销合同》,则须甲方审查同意,并向甲方提供保函,甲方不承担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3、乙方从出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将足额外汇从国外划入甲方帐户核销(远期信用证须出具相关证明)。
4、出口所产生的国内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特别是乙方委托货代公司出运 时,必须在托运单上注明甲方仅为出口代理方,海运费、内陆包干费均由乙方自理。
5、乙方对核销单、退税单等单证,须自领单日起按下列时间退回:(1)宁波口岸35天;(2)上海口岸70天;(3)其他口岸60天。如乙方未能在上述时间内退单,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同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补偿甲方已造成或即将造成的损失。如情况特殊,在领单时可考虑收取一定押金。
6、乙方出口的商品及提供的所有单证,须符合法律和国际惯例及知识产权之规定,保证其合法型,有效性。由此造成不能退税的由乙方承担。由上述事项所引起的各种纠纷或与第三者交涉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违反一般贸易惯例或规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履行期间,一方如要求变更,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变更协议。
2、协议履行期间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但对已发生的代理业务,双方权利、义务不变。
五、外汇的折算率及出口退税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国家政策、银行汇率等发生变化,影响本协议正常结算的,则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改变代理方式或合理调整买断价格。
六、单据及其他条款
1、
乙方在向甲方收取款项时须提供下列单据:
A) 增值税发票(已支付或于买断日支付)。
B) 报关单退税联+报关单外汇联+外汇核销单。 C)提单复印件 D)合同
E)货物场站收据副本
2、 本协议产生的纠纷,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协议有效期:自
2009年6 月 25 日至
2009 年 12 月 25 日有效。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长六个月,本协议允许自动延长壹次。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风险代理协议书范文第6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作为甲方在新疆巴克图口岸的进口货物代理清关运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货物的目的港代理,负责报关,报检,口岸提货,口岸到仓库的运输等事宜.
二 甲方责任
1. 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全套的报关单证(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合同,加盖公章的报关委托书,报检委托书,免表,机电证等其他必备的单据),单据必须真实,有效. 若发现单据有问题,乙方应将单据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采取补救措施.
2. 对港口操作,内陆运输有特殊要求的货物,甲方应在运输前通知乙方,若增加具体费用, 双方书面确认.
3.由于甲方原因产生的额外费用(如交单延迟)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责任
1.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报关单据后,应该及时办理清关手续,保证货物及时放行,安全运达.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海关税款缴款通知书或者应缴税款的准确数额后应该及时缴纳税款.
3.乙方应保证货物在地面运输的安全,如因乙方过错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的损失,由乙方负相应责任.
4.乙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甲方的要求办理各类事项,要及时通知甲方,说明原因,以便甲方做好工作安排.
5.由于乙方原因延误清关时间,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 费用结算及付款期限
甲方在货物运抵指定仓库,收到乙方发票10天内,将运费付至乙方账户.关税,增值税必须在货物进仓库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相应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 为维护乙方利益,乙方无需甲方特别授权即可代替甲方向有关部门垫付相应费用,甲方收到乙方帐单后应支付这部分费用.
七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双方无疑自动顺延一年,在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在合同履行地法院审理。
八 在今后业务的不断发展中,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将成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九 本协议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各一份,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