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污染现状范文

2024-03-07

建筑垃圾污染现状范文第1篇

1.城市建筑垃圾现状

在发展城市的过程中,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建筑工人和相关单位需要对其进行建设,但在建设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及废品残渣,我国的快速发展更需要扩大城市规模,不断的占地建筑,加上建筑工人不注意保护环境,缺乏相关的建筑技术培训(图1),产生垃圾总量会更多。如果我国城市的建筑垃圾不利用合理的办法进行处理,建筑工人随意丢弃堆放垃圾,空气中会漂浮粉尘、石灰,会严重污染城市环境质量,污染空气和水资源,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针对城市的污染现状和建筑垃圾,我国制定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合理利用和处理城市建设垃圾,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只有这样才可以推进城市发展进程,但从整体来看,虽然我国在处理建筑垃圾方面小有成就,但是还存在问题有待改进,提出多元化多方式的发展模式,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合理回收垃圾,提高垃圾资源利用率,完善相关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从根源上解决这些不足,有效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进程。

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我国每年产生大约20亿吨的建筑垃圾,而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低,仅不足5%,有科研人员发现了建筑垃圾年产量在不同城市的区别,大城市产生的建筑垃圾在1000万吨以上,小城市产生的建筑垃圾接近10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对我国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作用,是建立在人们生活环境良好的基础之上。合理处置建筑垃圾,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量,最大限度的利用垃圾资源,促进我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绿色发展。

3.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解决策略

(1)减少城市建筑垃圾数量

从目前的城市发展现状来看,建筑垃圾严重威胁着城市发展进程,危害性越来越突出,就需要我国严格减少垃圾产生量,从根源上解决建筑垃圾(图2)。除此以外,建筑设计师在设计建筑物时,减少设计复杂建筑,尽可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选择建筑材料要尽可能的环保,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实用性和耐用性。建筑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要进行自我检查监督,还要时刻监督其他人的不合理建筑,防止偷工减料,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使用性,否则会增加后期的维修工作,产生不必要的支出。

(2)促进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发展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对城市发展起到十分关键的重要,要不断利用科学技术进行研究,设计出符合问题的技术战略,在实施方案和战略时,还要定期对相关的建筑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技术能力和科学知识,以此加快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首先,研发用环保材料的生产建筑用砖,传统砖块的基本材料是煤,需要破坏土地来生产砖块,不仅严重浪费土地破坏田地,还使煤资源减少,在用煤生产砖块时会产生大量煤烟,污染环境污染空气。因此可以采用新型材料生产渣土砖,把建筑垃圾中的废料、灰渣等重新加工制成砖块(图3),提高建筑物的稳固性和持久耐用性。其次,有些建筑垃圾如土块、土渣、废石等可以重新回收然后加工成其他资源,经过层层技术把关筛选之后可以生成两种集料,粗集料可以修路垫层使路面更加坚固结实,使用年限较长,细集料可以用在建筑施工上面,减少沙子石灰的用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建筑的资金投入,同时改善空气环境减少环境污染。最后,积极引进高科技和现代先进技术是最关键的一点,提高废旧建筑垃圾的资源利用率,实现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价值,保护空气环境,减少建筑的经济成本,有效实现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

(3)政府提供产业扶持

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可以保护环境,循环发展建筑垃圾,所以需要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府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引进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处理方法,对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再生产,做到循环利用。政府相关部门还要站在经济和制度的立场上,努力研发建筑垃圾的的二次利用,支持建立二次利用建筑垃圾的技术研究所和处理工厂,制定免税、国家补贴、优惠政策等产业扶持政策,有效利用建筑垃圾。

(4)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在建筑过程为了减少产生建筑垃圾,必须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系统的管理规章制度,用法律形式进行约束,分类管理建筑垃圾,安排合理位置存放建筑垃圾,对于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垃圾更不能随意丢放掩埋。要合理利用建筑垃圾,一些有潜力的建筑垃圾要规划管理进行二次利用,做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提高垃圾利用率,关于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可以颁布相关的法律制度,用法律来保证建筑垃圾的二次回收利用。合理化回收再利用建筑垃圾的发展过程是十分繁琐的,所以要积极处理建筑垃圾,有效完善处理办法,对保护环境、土地建设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第一,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管理建筑垃圾的区域范围,合理利用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保证垃圾的回收、存储、输送、二次等环节统一起来,使其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形成一条二次利用建筑垃圾的特色产业链,具有产业性,建立和完善管理模式,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大规模的发展前进。第二,在资金方面增加扶持,企业要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来完善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开展帮扶工程,建立示范基地,发展新兴的环保企业,树立循环经济的企业发展典型,绿色健康发展建筑垃圾,政府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建筑垃圾大规模生产再生产品和绿色建材,推动绿色发展。第三,完善考核机制。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进行文明工地管理考核时,分类回收放置建筑垃圾,不露天存放随意丢弃建筑垃圾,把这两个要求计入综合考察指标,在不影响建筑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一些国家出资建设的公共设施和公共建筑等建筑项目可以使用符合建筑标准的可再生产品,而且也可以把利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考核中。

(5)借助信息化平台,加强政府的宣传监督

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全过程中,借助信息化平台进行宣传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一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和GPS定位系统等先进的高科技技术手段,对处理建筑垃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过程进行严格监督控制、准确分析过程数据,全方位多角度智能化的管理建筑垃圾,实时监测管理过程。二是在处理建筑垃圾时有大量的建筑渣土,如果有需要填埋的地方可以直接利用建筑渣土进行填方。可以利用信息化平台得到需求建筑渣土的信息,根据信息然后调配建筑渣土,达到供需平衡。三是认真分析建筑垃圾的属性和特征,这样可以寻找最合适的需求建筑垃圾的地方,能最大限度的利用建筑垃圾,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更高。

加强政府的宣传力度,完善相关的制度政策,提高监督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到有法可依。利用网络媒体、电台广播、QQ微信和网络直播等新形式进行宣传,传播正能量、法律责任、新思想和新观念,对一些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要抓典型并及时宣传出来。还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传播活动,宣传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基本科学知识,使大家能自觉主动的参与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使公民在良好的宣传活动氛围中学习知识,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进程。

4.结语

资源化利用城市建筑垃圾,需要政府大力扶持,不断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积极发展扶持产业,加强各部门联合联动,不断推广技术研发,政府要在经济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形成具有全过程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生产管理企业链,建立实时监控,政府要积极参与,并带动企业、全民共同参与。我国在法律和制度方面管理建筑垃圾不够全面,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和管理规范,多方面的循环利用建筑垃圾,建立一整套的管理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既能减少空气污染,又能合理利用建筑垃圾促进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发展绿色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摘要:针对我国目前的城市建筑垃圾进行研究,发现存在诸多问题,根据其现状有目标的提出解决办法和途径,探索出一种全新的治理建筑垃圾的发展方式,有效的解决城市建筑垃圾现状,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美化城市环境,促进城市持续稳定发展。

关键词:建筑垃圾,现状,解决策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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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陆凯安.我国建筑垃圾的现状与综合利用[J].施工技术,1999,(5).

建筑垃圾污染现状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生活垃圾 综合处理 研究现状 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技术储备的增强,各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在我国得到了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研究和应用,很多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建立了现代化填埋场、机械化堆肥厂和焚烧厂等多种处理设施。但对于某一地区来说,不同处理设施往往处理同样的混合生活垃圾。由于每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均具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从技术本身、经济性和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均只适宜处理生活垃圾中的某些组分,因此这种单一处理模式不仅难以满足数量日益增长、成分日益复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要求,而且使得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差,前处理和二次污染控制技术复杂,处理费用高。

为了解决这种单一处理方式的不足,生活垃圾需要采取综合处理方式。所谓综合处理,就是将多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以适当的方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完整的处理系统,每种处理技术或设施仅处理适宜的生活垃圾组分,从而改善生活垃圾处理的效果,降低生活垃圾处理的费用,在生活垃圾无害化的基础上,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

1单一处理与综合处理的比较

1.1 卫生填埋

卫生填埋法由于技术比较成熟,操作管理简单,处理量大,投资和运行费用低,是当今世界各国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但填埋混合垃圾有以下缺点:(1)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可焚烧组分或可堆肥组分等可以实现资源回收的部分被一并填埋,即使考虑填埋气的回收利用,混合垃圾填埋的资源化水平仍很低。(2)我国混合垃圾含水率和有机物含量都很高,因此渗滤液产生量大,处理成本高;沼气产生量大,控制其排放也增加了处理成本。因此限制进入填埋场的有机物含量是填埋法的发展趋势之一。目前欧盟、日本和美国等国家的有关政策,都提出了进一步限制进入填埋场垃圾有机物含量的规定[1]。(3)在场址选择日益困难,填埋费用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混合垃圾会大量占用填埋场的空间资源。

1.2 堆 肥

高温堆肥可以使生活垃圾中的有机成分成为可供施用的农田肥料,同时消除其环境污染,杀灭垃圾中的病菌,具有无害化和资源化特征。但我国的堆肥厂主要处理混合生活垃圾,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1)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展普遍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因此入厂垃圾中含有石块、金属、玻璃、塑料等多种不可降解组分,这些废弃物必须分拣出来,另行处理,分选工艺复杂,费用很高。(2)即使采用了分选工艺,生活垃圾中的不利于堆肥处理的组分也不能完全剔除,许多有毒、有害物质会进入堆肥,如农田长期大量使用堆肥,可能会

造成潜在污染,特别是一些重金属在土壤中富集将随食物链进入人体。受到堆肥产品成本和质量的约束,堆肥产品存在销路不畅的问题。

1.3 焚 烧

焚烧法具有减量化程度高,处理周期短,占地面积小,选址灵活,燃烧的热量可用来发电等优点。近年来焚烧法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但焚烧混合垃圾有以下缺陷:(1)我国生活垃圾含水率高,热值低,需要更多的辅助燃料,此外生活垃圾中灰土含量多也会影响焚烧效果,最终导致焚烧成本上升。我国目前除少数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外,其它城市的混合生活垃圾热值低,含渣量高,不适宜焚烧。(2)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混合垃圾中厨余垃圾较多,含盐量较高,对烟气中氯化物贡献较大,HCl会腐蚀焚烧炉,也增加了烟气处理的难度和污染控制成本。

1.4 综合处理

综合处理方式可以解决混合处理方式出现的问题。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后,易腐物和可燃物都得到了利用,故填埋物的量很小,只占总体积的15%~20%,填埋物主要为砖头、瓦砾等无机垃圾,不会带来严重的二次污染,节省了填埋空间;综合处理中仅可燃垃圾进行焚烧,焚烧物易燃,产生的烟气少,二次污染小;采用综合处理方式后,堆肥法只处理易腐有机物,成分单一,容易堆腐,而且处理费用低,产品质量好。

2综合处理的不同概念及研究内容

由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的诸多优势,国内很多研究者和管理人员对综合处理系统进行了大量研究,但由于对综合处理概念理解的不同,其研究方向存在很大区别。

2.1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

在发达国家,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MSW integrated processing system)的概念是多种处理设施(收运车辆、转运站、分选中心、回收站、焚烧厂、堆肥厂、填埋场)构成的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对应于这一概念,研究者希望通过系统分析方法和数学工具的应用,提高综合处理系统运行的效率,减少系统运行的费用,减少系统运行造成的环境和社会影响

[2-4]。主要研究内容包括:

处理方式的优化选择。在对不同生活垃圾处理方式适用性分析的基础上,可以针对不同地域的具体情况选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及其组合。实践中常采用定性分析的方法,从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对多种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及其组合进行分析。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选择本身也是一个如何进行决策的问题,因此一些研究者在实践中也引入系统决策方法,如层次分析法

[5]、模糊数学决策方法[6]、多目标动态模型[7,8]等,其中多目标动态模型选取的目标是综合效益最高,费用最小,通过该模型可以得出每年各种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处理量和比例。

处理设施的优化设置,包括确定其位置、数量及规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选址一般结合当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和现有处理设施等情况综合考虑得到,没有固定的技术路线。处理设施的优化设置与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的优选结合紧密,在确定了可能的选址后,依据确

定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和当地的生活垃圾产生量、组分可以确定各个处理设施的类型和规模,尤其是采用多目标动态模型后可以确定不同处理方式的最佳处理量,从而为结合实际情况优化设置处理设施的数量和规模提供了依据。

垃圾物流的优化分配。垃圾物流优化分配是综合处理系统研究的核心内容,优化手段包括多种规划方法和数学模型[3]。最常用的垃圾物流优化模型为最小费用模型。模型目标为总费用最小,总费用为运输费用、填埋费用、堆肥费用、焚烧费用、回收费用之和减去回收材料收入、堆肥肥料收入、焚烧能量收入。在实践中,陈炳禄等[9]对广州市的生活垃圾物流利用最小费用模型进行了优化分配。

由于我国生活垃圾的特点以及混合收集的影响,目前从国外借鉴的一些模型和规划成果难以在实践中应用。如在选择处理方式及其比例时常用的多目标动态规划模型,由于是在垃圾分类的基础上进行设计,模型仅按生活垃圾中厨余物的数量设计可堆腐参数,按可燃物的数量设计可焚烧参数,但实际中混合垃圾一般不进行分选,或者仅进行简单分选,得出的结果实际意义不大。此外由于模型中存在很多主观参数,对市场等因素缺乏考虑,模型结论也难以在规划中实施。

2.2 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艺

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的研究者为解决单一处理方式的不足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多种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的构想,但是这种构想区别于国外广泛应用的综合处理系统概念,而是指通过分选等预处理技术把不同垃圾组分进行分离,分别进入不同的处理单元,这些处理单元集合在一个厂内甚至一条生产线上,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不同垃圾分别采用适宜的处理方式的目的,为了便

于区分,本文称其为综合处理工艺(comprehensive treatment technology)。根据综合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技术的不同,可以分为预分选合处理工艺、预堆肥综合处理工艺、预消解综合处理工艺等,其中前者一般采用物理分选技术,经过多次分选将垃圾分为几类,其分类类别根据后续处理工艺确定,而后两者虽然也有一些分选步骤,但是其预处理技术核心为堆肥或消解。此外,综合处理工艺的能量回用和自给也是其研究方向之一,为了便于说明,本文称其为能量自给综合处理工艺。

预分选综合处理工艺是指利用物理分选技术把混合垃圾中的不同组分按处理目的进行分离,使不同组分分别进行处理,这也是应用最多的综合处理工艺,研究重点集中在分选系统[10]。它面临的问题有:一是我国生活垃圾实行混合收集,在发达国家由产生者进行的分类工作不得不由厂内的分选系统完成,分选系统的投资和运行费用很大;二是目前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处理规模均较小,焚烧量和填埋量也很少,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于单一焚烧或填埋,综合处理如何实现经济上的比较优势也是需要重视的问题。

预堆肥综合处理工艺。堆肥过程可以降低生活垃圾的有机物含量和含水率,因此可以把堆肥过程作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的预处理步骤。对焚烧而言,经堆肥处理后垃圾易于燃烧,热效率高,产生的有害气体量较小;对填埋而言,经堆肥处理后减少了填埋量,降低了渗滤液的产量和处理难度,减少了填埋气的排放[11]。虽然堆肥预处理对于综合处理工艺具有明显的益处,但是尚未有深入研究,更没有投入运行的工程项目,此外,堆肥预处理工艺还存在成本高、堆肥时间长、周边环境差等缺点。预消解综合处理工艺与预堆肥综合处理工

艺类似,相对于堆肥预处理,消解预处理的最大优势是可以减少堆肥的时间,其环境影响也较小,但是成本更高。

能量自给综合处理工艺也是一种结合多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工艺,它以系统能量的完全自给为目标[12],因此与垃圾焚烧厂的余热利用系统不同。系统中的能量一般来自焚烧系统产生的热能或电能,也可以利用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产热发电。国内一些研究者已经提出了一些设想,但是缺乏对系统能量流的深入研究和经济性分析,而且由于现有技术能源利用效率较低,尚不能利用垃圾自身的能量解决工艺过程的高能耗问题,实际生产中难以实现。

总的说来,十多年来大多数这类综合处理研究还停留于简单的构想阶段,缺乏系统化的深入研究,对综合处理工艺的组织特性、环境特性、经济特性等内容基本没有涉及,对于分选垃圾区别于混合垃圾进行焚烧、填埋的特性也没有研究。工程实践中,我国目前运行的综合处理厂很少,规模也不大(处理量一般小于300 t/d),而且限于分选工艺与填埋、焚烧和堆肥的结合,吨投资一般在20万元/t以下。由于这种综合处理厂整体规模不大,其中的焚烧量、填埋量都很少,焚烧工艺效果较难控制,二次污染控制较差。其次,这些综合处理厂大多以堆肥或其它制肥工艺为核心,但由于我国堆肥质量和市场的原因,堆肥处理在很多地区面临困境,这也影响到综合处理厂的运行效益。另外不同区域在自然条件、经济实力、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等方面存在差异,适用的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也有所不同,而目前有些地区盲目照搬发达国家和其它地区的经验,使得部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由于这些原因,这类综合处理技术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

3综合处理的发展趋势

对于国内提出的综合处理工艺(comprehensive treatment technology),虽然现有项目的投资成本较低,但其处理规模小,运行费用高,二次污染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另一方面,虽然垃圾处理的能量回用是资源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系统的能量自给从目前的技术水平看来难以实现。从生活垃圾处理的经济性分析,这种“小而全”的综合处理工艺难以获得持久的生命力和广泛的推广。

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处理的历史和经验说明,源头分类(产生者分类)是最经济有效的垃圾分类手段,在此基础上建立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并通过数学模型优化设置各种收运处理设施、分配车辆和垃圾物流,可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低成本、高效率管理,并最大限度的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虽然我国目前普遍采用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模式,但分类收集对于垃圾处理、资源回收等的重要意义已经得到了广泛认知,全国很多大中城市开展了分类收集的试点工作,并制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规划。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完善,分类收集和综合处理系统将互相促进,得到更为广泛的推广。

在这一前提下,深入分析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的系统特性、运行规律,提炼总结适应我国现阶段及发展需要的系统模型和优化方法,将大大提高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水平。我国目前采用混合收集方式,基于这一前提,利用数学方法优化不同处理设施的数量和选址,优化生活垃圾物流在不同处理设施之间的分配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 益.国外垃圾处理技术现状及发展.见:张 益,陶 华主编. 垃圾处理处置技术及工程实例.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2.10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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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verett J W.Optimal regional scheduling or solid waste systemsⅠ:model development.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1996,122(9):785~792

4Modak A R,Everett J W.Optimal regional scheduling of solid waste systems Ⅱ:model solutions.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ngineering,ASCE,1996,122(9):793~799

5郭广寨,陆正明,石 峰.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置系统的选择.上海环境科学,2001,20(1):37~40

6陈绍伟,郭广寨,陆正明.模糊数学决策法的改进及在生活垃圾处理方式评价中的应用.上海环境科学,2002,21(7):426~428

7陈炳禄,王志刚,陈新庚.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及物流管理方案优化.上海环境科学,2000,19(11):511~515

8刘常青,陈健飞.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优化设计及规划.资源科学,2003,25

(4):68~72

9陈炳禄,王志刚,陈新庚.广州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及物流管理方案优化.上海环境科学,2000,19(11):511~515

10刘克鑫.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的实践与探讨.见:张 益,陶 华主编.垃圾处理处置技术及工程实例.北京:化工出版社,2002.253~258

11陈朱蕾,黎小保,周 磊,等.堆肥化技术对生活垃圾预处理效果的研究.环境卫生工程,2004,12(1):11~13

建筑垃圾污染现状范文第3篇

一、镇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一)、垃圾数量庞大

生活垃圾产生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生活垃圾产生量就越多。随着镇安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也逐年增加,如果按照每人每天生活垃圾量为0.86千克计算,镇安全县农村一年的生活垃圾量约为37668吨,数量之大,令人震惊。

(二)、垃圾成分日趋复杂

近年来,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生活垃圾的成分更为复杂化,垃圾成分和含量也在趋向城市化。据调查,农村生活垃圾主要有4大类:一类为有机物,包括厨房剩余、瓜果皮壳、秸秆、家畜粪便;二类为无机物,包括陶泥、渣石;三类为包装物,包括硬纸盒、卫生纸、布、塑料、金属、玻璃、橡胶、皮革、泡沫;四类为有毒有害物,包括灯泡、废旧药品、电瓶及电池等。农村生活垃圾已成为塑料袋、废电池、农膜、农药瓶、工业废品、腐败植物等的混合体。分拣难度大,难以自然降解,对环境影响严重。

(三)、垃圾堆放点多面广

村民居住分散,绝大部分农村地区没有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填埋及处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几乎都是丢弃在“六边”:路边、河边、村边、田边、塘边、屋边,部分农村企业的废弃物也随意倾到在工厂附近,长此以往,道路两旁和自然低洼地也变成了天然垃圾箱。

(四)、县城垃圾下乡

由于资金和技术以及土地的局限,常常把城市垃圾向农村“输送”。 县城垃圾下乡不仅影响了农村的村容村貌,污染土壤以及地下水,给当地村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了影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难度。

(五)、垃圾的收集、运输系统落后

在调查中发现,以户为单位分散收集,以村为单位进行集中收集,再通过垃圾运输车送往垃圾处理站处理的收集运输模式在镇安农村尚未建立,只有部分镇政府所在地按照这一模式运行。垃圾回收利用与处理完全分离,一些回收价值较高的垃圾如报纸、旧书、纸箱、金属等得到很好的回收再利用,而一些回收价值低的或没有回收价值,如塑料包装袋、电池、有机垃圾等就无人回收或不愿回收,家庭有害有毒垃圾也没有分开收集处理,如废旧电池、日光灯管、废旧药品等大都混入农村生活垃圾。

(六)、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严重滞后

虽然国家环保局要求,在农村垃圾的运转处理上,应实行城乡一体化,即:组保洁,村收集,镇压缩、运转,县(市)统一填埋、焚烧或垃圾资源化处理。据调查镇安生活垃圾处理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大多村镇,没有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生活垃圾随处乱堆。二是一些村镇,设置有露天生活垃圾收集点,没有任何有效的密封、清洁措施,生活垃圾在收集点附近露天焚烧或简易填埋,没有采取任何防渗措施。三是一些村镇,将生活垃圾从收集点直接运至简易填埋场进行处理,一些填埋场只是由镇或者村一级建设的简易填埋场,在技术、管理方面都达不到卫生填埋场的要求。

二、农村生活垃圾量迅速增长的原因

(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随着镇安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量化学制品、工业品进 2 入农村家庭成为生活必需品。这些物品在使用后产生大量废弃物,增加了农村生活垃圾成分的复杂性,加大分拣难度和处理难度。

(二)、农村村民居住分散,环境意识薄弱

村民居住分散无形中扩大了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同时,我县农村人口文化水平偏低,环保意识较为缺乏。农民将可分解与不可分解、可回收与不可回收、有害与无害生活垃圾混为一体随意丢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难度增大。

(三)、农村工作缺乏支持

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缺乏来自上级的财政和管理支持,公共环境卫生设施严重不足。调研中了解到,镇安在农村垃圾、污水处理上也出台了相关措施和规定,县镇两级政府在垃圾处理上的投入虽逐年有所提高,但远远不能满足垃圾处理工作的必要支出。在农村受经费的滞约,村镇保洁人员少工资低,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也非常薄弱,少数镇和大部分村尚未建立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大多采取露天堆放,没有任何防护措施。

(四)、相关管理体制不适应,法律法规不健全

在实际工作中,政府管理部门的执法范围更多地集中县城和中心镇,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执法管理处于一种近乎真空的状态。环卫设施建设的投入,不要说村一级,就是乡镇一级也是严重不足。这就导致不少村镇的垃圾清运设施不足,垃圾处理没有场所和设施。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缺乏的同时,收运处理体系基本上还未建立起来,也未出台专门针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也给依法管理带来困难。

三、镇安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治理对策

(一)、镇安农村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工艺的初步研究

纵观中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仍以卫生填埋、焚烧、堆肥等为主。卫生填埋方法简单、以其处理成本低,适应性强,在中国运用较为广泛,但这一处理方法,占地面积大;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容易引起二次污染;产生的沼气存在安全隐患等。生活垃圾焚烧技术作为一种以燃烧为手段的垃圾处理方法,现在被许多地方广泛采用。焚烧主要是垃圾中的可燃物,尤其是塑料和纸类为主,焚烧处理量大,减容性好,无害化彻底,焚烧过程产生的热量用来发电可以实现垃圾的能 3 源化,还能彻底地消灭各种病原菌。但也存在一些缺点:一次性投资大;运行成本高;在焚烧过程中排放大量烟气,而且仅适用于可燃物较多的垃圾。堆肥是我国处理垃圾、粪便、制取农肥古老技术,其特点是工艺比较简单,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但是它的缺点就是只能处理生活垃圾中的有机成分,周期长,占地面积大,卫生条件差,对其他的无机及有毒有害成分没有处理效果。

由以上分析看出,无论单纯的采用哪一种模式,都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因此在结合镇安实际,建议采用综合处理模式,即将几种垃圾处理模式有机结合在一起,发挥出其各自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回收可利用成分,有效增加处理效率,最终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1)分拣。分拣有人工分拣和机械分拣两种方式,结合镇安的经济状况,目前宜采用人工分拣。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第一次分拣,将分类后的垃圾送往垃圾收集点,再由保洁人员进行第二次分拣。这时可回收利用的垃圾以及有害垃圾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分离。

(2)破碎。垃圾经过分拣后,占比例较大的有机物宜被破碎,然后放入堆肥场或者垃圾发酵间进行堆肥发酵;无机物及包装物则被填埋或焚烧处理,大部分有机物都被分离出去,填埋或焚烧的工作量就大大减少,也使得对填埋和焚烧的技术性要求大大降低,有毒有害的垃圾物则需进行特殊处理。

(3)堆肥。有机垃圾在经过破碎处理后被送入堆肥场或垃圾发酵间进行厌氧发酵,发酵期间,有机垃圾在厌氧菌的作用下被分解成有机肥,并产生渗滤液及沼气。产生的有机肥可作为有机肥出售;渗滤液经过进一步的处理,产生沼气,沼气被收集经净化,脱硫后用来做饭照明。经发酵后的沼液一部分根据工艺的需要喷至堆肥场,以提高堆肥的效率;另一部分可开展农作物灌溉等综合利用,从而彻底实现了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改变村民对垃圾的认识和处理习惯

“垃圾只不过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在讲究可持续发展的今天,废弃资源的回收利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如果能在源头控制好、分拣好垃圾,则能大大提高接下去的处理效率,因此加强宣传,改变村民对生活垃圾的传统认识,改变村民对生活垃圾的收集习惯,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向村民宣传垃圾混合收集的危 4 害和分类收集的优点,并将分类的方法和技巧传授给群众,使其能方便快速地培养起垃圾分类的好习惯,这是垃圾处理最为关键的一步。要给农户配备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对金属、玻璃、塑料等进行回收利用,实施有价收集,对有毒有害垃圾分开收集。第二,在各校园中组织一些如“捡垃圾,爱环境”的活动,在中小学教育中将垃圾分类等环保知识纳入素质教育课程,让孩子们从小就养成爱护环境的习惯,让孩子带动家庭,并通过孩子们的行动带动他们的家长,发挥以点带面的推广作用。第三,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村组进行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如较落后的农村可通过环保交流大会、环境宣传单等方式向农民普及环保知识,号召社会环保组织深入到农村宣传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落实到家庭,并建立与垃圾分类有关的家庭档案。

(三)、强化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大量资金的投入是解决垃圾处理设施落后的关键。县、镇两级政府要加大对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投入力度,并逐年增加投入比例。建议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分期分批地投入到农村,逐步解决农村垃圾处理资金不足的问题,解决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过程中的人力、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尽早结束农村垃圾无人管理的历史。配套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在农户和农居点分别摆放分类收集且颜色不同的垃圾桶,在桶上做好分类标示便于人们分类投放,垃圾的运输也要分类,不同的垃圾要进行不同的处理。在每个村组设立生活垃圾暂放点,并在每个村组中按村组的规模招聘环卫工人,根据实际可让每户村民适当缴纳垃圾处理费。根据各镇实际,在人口密度高、土地资源紧地区,可参照城镇生活垃圾进行管理,加快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在经济落后的村镇,可先建简易垃圾填埋场,有计划、分步骤地实现村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四)、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一是要加强管理,建立固定的垃圾处理场所,使农民能够定时定点投放垃圾,还要安排专人定时清运,提高农村垃圾的收集率、清运率、处理率。如果人少垃圾量少的村镇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可适当延长收集运输的间隔时间,以降低村镇生活垃圾处理成本。二是制定乡规民约,不断规范村民的行为规范,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形成环境保护监督机制。有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经检查,同时任命村干部担任垃圾处理督导员或由村民选取督导员,对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 5 可以适当减免垃圾处理费,对于那些乱弃乱堆垃圾、污染环境的农户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者进行公示,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建立垃圾运输处理管理新体系

建筑垃圾污染现状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垃圾;处理;商机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的不停发展,城市加快了“新陈代谢”的速度。大批旧建筑物被拆除,在这个过程中,建筑垃圾无形中成为阻碍城市建设的“代谢物”。该怎样处理这些建筑垃圾,是一个越来越值得关注的社会课题。城市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城市建设部门建造新的建筑物所产生的开挖废料、拆除工程产生的废料,道路修建与养护过程产生的废料等。尽管大多数建筑垃圾无毒无害,但若简单填埋,不仅影响城市环境、浪费土地资源,还会造成巨大的能源和资源的浪费。

目前,建筑垃圾已经加剧了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的紧张局面,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强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已经迫在眉睫。

1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现状

中国垃圾处理起步较晚,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较低,曾出现垃圾包围城市的严重局面。近年来,中国环境卫生行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使城镇垃圾处理水平提高,垃圾包围城市的现象有所缓解。但还有一些问题存在,垃圾处理的投入与垃圾处理的需求相比仍明显不足,垃圾处理的水平还很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还处于由粗放到处理的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垃圾堆放现象普遍存在,垃圾处理场的二次污染相当普遍。整体来看,我国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呈现以下几个问题:①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不高,目前只能是绝大部分进行混合收集。②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③我国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落后,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多采用直接填埋的处理方式,既占用土地又污染环境。④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投资少,政策法规措施还不健全,建设工作者的环保意识不强。

2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对策

我国城市在对建筑垃圾处理上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①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该如何处理就需要有组织进行协调解决,各建筑施工有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要建立健全渣土设置与管理专项方案,对工地内建筑渣土的产生、防尘措施、处置等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②提高建筑垃圾的技术处理水平。城市建筑垃圾一般采用直接填埋的处理方式,缺乏对建筑垃圾的有效技术处理。尤其是对建筑垃圾做混凝土骨料必需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堆存的技术国内企业还少有研究。城市相关部门应尽快帮助协调并依靠企业技术研发解决在建设垃圾处理等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

③降低建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我国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及回收利用率较低,建筑垃圾大部分被运往垃圾填埋场堆放或填埋,不但占用了大量宝贵的耕地,而且对土壤、水源、植被等自然环境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同时,在运输过程中给城市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

所以对于那些分拣出来不能利用的垃圾要合理处置,把对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

④政府要为建筑垃圾处理提供资金保障。建筑垃圾废料不是商品,本身是没有价值的,只有经过加工处理再利用后才会产生新的价值。在建筑垃圾的回收处理利用过程中,常常使处理单位无利润可图,缺少了积极性,直接影响利用工作的进行,因此必须由政府通过某种渠道在利用过程中给予经济补助。

③建立健全合理的政策法规。近些年来,我国对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的重要性虽已有清醒认识,但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国家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处罚条例,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及规定建筑垃圾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的条款还不完善。所以,应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实行有效地奖惩制度。

3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蕴含商机

在城市化进程中,垃圾作为城市代谢的产物曾经是城市发展的负担,世界上许多城市均有过垃圾围城的局面。现如今,建筑垃圾被认为是最具开发潜力的、永不枯竭的“城市矿藏”,这既是对垃圾认识的深入和深化,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建筑垃圾中的部分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大多是可以重新利用的,根据现有技术,可利用途径有:①建筑垃圾经过破碎、分选成粗细骨料,替代天然骨料来配制混凝土、道路基层材料和建筑用砖。②钢门窗、废钢筋、铁钉、铸铁管、黑白铁皮等经分拣后送有色金属冶炼厂或钢铁厂回炼。③废砖瓦经清理可以重新使用。废瓷砖、陶瓷洁具经破碎分选、配料压制成型生产透水地砖或烧结地砖。④废玻璃筛分后送微晶玻璃厂或玻璃厂做原料生产玻璃或生产微晶玻璃。⑤木屋架、木门窗可重复利用或经加工再利用,或用于制造中密度纤维板。

所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牵涉到社会、经济、环境等多项问题,是个系统工程。因此,需要全社会的快速、广泛、积极地参与进来。

参考文献:

建筑垃圾污染现状范文第5篇

1.建筑垃圾总量及回收量的总体情况

当前,北京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4000万吨,“十二五”期间,北京市政府提出了加快推动京南、京北等建筑废物综合处臵项目建设,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80%的目标。

2.回收回用方面的政策法规

《北京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中指出201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臵能力达到800万吨。市发展改革、市政市容、住房城乡建设、质监等部门,要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性政策;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完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标准、应用技术规程,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推荐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政府绿色采购目录,促进规模化使用。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绿色北京发展建设规划》中指出加快推动京南、京北等建筑废物综合处臵项目建设,实现“十二五”期末建筑垃圾资源化率到达到80%。

《“绿色北京”行动计划(2010-2012年)》中指出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垃圾分类标准,增强对资源性固废分类回收的引导力度;细化完善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引导现有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升级改造,初步完成13个再生资源专业分拣中心建设,扶持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垃圾分类运输队伍。到争取到2012年实现本市过垃圾分类达标率超过50%。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中指出:(1)单位或者个人因建设施工、拆除建筑物和房屋修缮、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等废弃物应当单独堆放或者进行综合处臵,不得倒入生活垃圾收集站。(2)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建设单位应当到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跨区、县的工程或者市重点工程产生渣土的单位,应当到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产生房屋修缮、装修的建筑垃圾和渣土的个人,应当到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3)产生建筑垃圾、渣土的建设单位应当持工程图纸等有关材料,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渣土消纳登记表。(4)审批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核发渣土消纳许可证。清运渣土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交纳渣土消纳场所管理费。(5)单位或者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自行清运,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清运。

《关于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的意见》中指出研究出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鼓励性政策;加快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完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质量标准、应用技术规程,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将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列入推荐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政府绿色采购目录,促进规模化使用。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指出:(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筑垃圾减排处理和绿色施工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对施工工地的建筑垃圾实施集中分类管理;具备条件的,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2)建筑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3)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工程和城市道路、公路等施工工程的承担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渣土消纳许可应当在施工现场公示。拆除工程的承担单位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拆除工程施工备案时,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资料中应当包含渣土消纳许可证。(4)居民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并承担处理费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依法办理渣土消纳许可。(5)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运输单位,按照渣土消纳许可确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符合规定的渣土消纳场所。实施建筑垃圾就地资源化处臵的,应当采用符合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要求的设备或者方式。(6)建设单位应当将实际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者、去向等情况,及时告知渣土消纳场所。渣土消纳场所发现与实际接收的数量不符的,应当及时报告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建筑垃圾清运费调整为运输距离6公里以内6元/吨,6公里以外1元/吨.公里,建筑垃圾处理费调整为30元/吨。

3.监管机制

(1)建设单位要将建筑垃圾处臵方案和相关费用纳入工程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方案等文件应包含建筑垃圾产生量和减排处臵方案。

(2)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和密闭储存工作要求纳入绿色达标工地考核内容。

(3)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许可和运输车辆准运许可制度。 (4)建立建筑垃圾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公布建筑垃圾产生量、运输与处臵量、建筑垃圾处臵设施、有许可资质的运输企业和车辆等基础信息,公开工程槽土和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供求信息,实现共享。

4.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生产企业现状

而在线生产的建筑垃圾处臵企业仅有北京元泰达环保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家,年处臵能力为120万吨,再生利用率仅为3%。北京市政府提出到2015年,再建成5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臵设施,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年处臵能力达到800万吨。

5.已开展的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示范工程

2003年元泰达投资6000万元引入国外的工艺和设备,随后建成了北京市首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并通过与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工业大学等研究机构合作,经过多年反复研究实践,成功研制出利用建筑垃圾生产的混凝土骨料和建筑垃圾制免烧砖,并在北京前门住宅小区、崇文区草厂胡同20号院等多个工程中成功应用。

6.存在的问题

(1)综合利用率不高,环境压力重

北京市建筑固体废物排放前的回收利用途径主要限于拆除垃圾和工程土方在建筑工地、道路、绿地和低洼地的回填。北京市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主要集中在对废旧金属、钢筋等少数具有更高附加值废弃物的回收,相对来说,对含量较大的废弃物回收率很低,如混凝土。

(2)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现有的法规规章中,缺少相关建筑垃圾管理的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建筑垃圾再生综合利用企业的扶持政策和建筑垃圾合理的收费制度等,这使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工作开展起来困难重重。

二、深圳市

1.建筑垃圾总量及回收量的总体情况

2010年至2011年深圳市余泥渣土产生量达到5000万方以上。其中,废弃混凝土块、砖渣和碎石等可再生利用的建筑垃圾年产量约1000万吨。

根据深圳市环卫处渣管科最近发布的《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信息统计表》,深圳共有8家余泥渣土受纳场,其中沙湖临时受纳场和金龟临时受纳场容量都已经接近饱和,向社会开放的受纳场容量在2000万方左右。

2.回收回用方面的政策法规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中指出:(1)市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支持建筑废弃物的减排与回收利用活动。资金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定期接受审计并向社会公布。(2)鼓励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回收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使用。市政府对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应当给予政策优惠或者资金补贴。(3)建设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含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回收利用的内容,因此产生的费用列入投资估算。(4)新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的拆除,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废弃物减排及处理方案,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报主管部门备案。(5)实行建筑废弃物排放收费制度。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建筑废弃物的分类情况、排放数量、收费标准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收取建筑废弃物排放费(以下简称排放费)。排放费全额上缴财政,全部用于支持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回收利用活动。排放费的具体征收办法由市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6)新建全装修成品房对建筑废弃物实行分类排放的,免收排放费。(7)实行建筑废弃物联单管理制度。联单由市主管部门统一制作,一式多联。(8)实行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应当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合格的,标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并列入绿色产品目录和政府绿色采购目录。

《深圳市建筑垃圾处臵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中指出:(1)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将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排放情况评估报告报市建设部门备案。(2)装饰装修房屋产生建筑垃圾的,应当向市城管部门申报备案。市城管部门发现达到建筑垃圾排放规范规定条件、需要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臵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装饰装修人。(3)单位和个人因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或者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临时堆放,并采取措施围挡、苫盖,并在12小时内委托他人或者自行运输。运输应当采用袋装或者密闭的方式,防止途中洒落,在市城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4)单位因建设或恢复生态需要对外接受建筑垃圾的,可持土地使用证明及相关资料,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筑垃圾临时受纳场地证。在取得建筑垃圾临时受纳场地证后,方可受纳建筑垃圾。(5)建筑垃圾运输车进入受纳场,应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倾卸,禁止未密闭加盖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进入受纳场卸土。建筑垃圾受纳场不得受纳可用于回填的弃土以及建筑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临时建筑垃圾受纳场无法继续受纳时,应在停止受纳十日前报原发证单位,原发证单位应及时调整受纳场,并书面通知排放单位。(6)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依法享受税收减免、信贷、供电价格等方面的优惠。从事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其所从事的项目可以依法申请认定高新技术项目。经认定的,在税收、土地等方面享受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优惠。(7)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领取建筑垃圾处臵核准文件后,应当向所在地区城市管理部门领取建筑垃圾处臵联单。(8)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运输、处理单位应当按月对联单载明内容进行统计并填写统计表(建筑垃圾处理单位还应当将联单的备案联附上),加盖单位印章后报所在地区城市管理部门备案。(9)在固定受纳场倾倒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物价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标准缴纳建筑垃圾处理费。建筑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建筑垃圾消纳设施的运营、维护和项目建设。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的,由建筑垃圾产生单位与综合利用企业协商确定处理费。

《深圳建筑废弃物排放费征收及使用办法》中指出凡直接或间接产生建筑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都将缴纳建筑废弃物排放费。而这一收费的征收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但主要将根据深圳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建筑废弃物回收处臵的社会成本、建筑废弃物的分类利用情况、有利于建筑废弃物减排和利用的激励机制以及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制定。建筑废弃物排放费实行按实际排放费收费和按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定额计量收费两种方式。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臵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废弃物运输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营运资质,建立建筑废弃物处臵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等。

3.监管机制

深圳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建筑垃圾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区建筑垃圾的管理等工作;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清理辖区内市政道路及小区范围内的无主建筑垃圾。

(1)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将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排放情况评估报告报市建设部门备案。

(2)装饰装修房屋产生建筑垃圾的,应当向市城管部门申报备案。

(3)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在领取建筑垃圾处臵核准文件后,应当向所在地区城市管理部门领取建筑垃圾处臵联单。

4.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生产企业现状

深圳华威建材公司将建筑废弃物重新变为新型节能建材,在国内率先将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实现产业化、规模化。2007年,该公司投资1.3亿元,分两期建设了深圳市塘朗山建筑废料综合利用厂。目前,这家工厂对建筑废弃物的转化率已达85%以上,其主要成分混凝土块、砖渣、加气轻质砖块、废木屑都可以100%转化,废玻璃、废纸品、废塑料编织袋及金属材料亦可回收再利用。华威目前的年产值已达3000余万元,年处理建筑废弃物规模250万吨,占目前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业产能的三分之二,所生产的再生建材产品在深圳市再生建材产品市场占有率超过70%。

华威已建成再生骨料生产线1条,年生产再生骨料70万立方米。华威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目前已累计消化建筑废弃物500万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超过95%,减少碳排放65000吨,每年节约土地100亩,每年节约天然原材料60万立方米。

5.已开展的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示范工程

南方科技大学拆除了1500栋民房,产生了大约100万吨建筑建设,这些废弃物并没有被转运走,而是直接就地消化了。它们现在就隐藏在南科大工地的各个细节里,例如项目指挥部的外墙,人行道上的透水砖,铺在路上的小石子。原来拆迁形成的建筑垃圾通过综合利用,被就地转化为再生建材。塘朗山原来建筑垃圾受纳场所在地正是现在综合处理建筑垃圾的大本营。大小不一的混凝土块被机器“吞入”,而从侧后方两个出口“吐”出来的却是沙状的细骨料和稍大颗粒的粗骨料。现在南科大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其中不能利用的废渣余土用来做校园内的假山造景,能利用的则还原为不同强度的骨料,按照性能用作空心砖、实心砖、透水砖、路道岩石等。

南方科技大学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照片展示 6.技术体系

深圳市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大体分2类:(1)未经任何处理直接填埋,约占98%;(2)轻度分拣出废金属、废混凝土,约占2%。现有3个建筑垃圾填埋场均即将填满封场,其余建筑垃圾由各街道自行消纳。深圳市拟在塘朗山填埋场内建设1座处理能力为1600t/d的建筑垃圾制砖厂,预计每年可处理建筑垃圾40万t。

7.存在的问题

(1)企业缺乏内在动力

实施建筑垃圾管理的各个环节都与成本息息相关,无论是记录制度的实施、管理人员的配备,还是建筑垃圾的收集、分类、运输,都要求建筑企业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而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市场条件下,这种额外投入在施工企业投标过程中,一般未计入工程预算。虽然对废物进行管理可能带来收益,但成本增加的幅度大大超过了收益增加的幅度,这与企业追求最大利润的目标相矛盾,自然施工企业也就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不感兴趣。

(2)外部约束缺失

在现行体制下,企业处臵建筑垃圾的成本远远低于实际社会成本,此时即产生了外部不经济性,这种外部不经济造成企业缺乏减少排放量的动力。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制定法律法规或采用以价格、税收等经济手段予以干预。但在调查中发现,政府干预的效力还远没有发挥出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立法权威不强。目前深圳市执行的有关建筑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2005年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和1998年深圳市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余泥渣土管理办法》。而且,有69.8%的被调查者对这些法规仅略有了解,还有17.5%的被调查者根本不了解。

2)法规条文笼统。77.8%的被调查者认为法律条文规定过于笼统,没有实施细则和量化标准,因而导致这些法规操作执行困难。仅有9.5%的被调查者认为这些法规的执行效果理想,而有41.3%认为效果一般,49.2%认为效果不太好。

3)执法力度不够。42.8%的被调查者认为当前的执法部门职责不明确,执法效率不高。由于当前建筑垃圾管理涉及建筑主管、城市管理、交通管理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一旦衔接不当,就造成了执法空隙。调查结果也显示,当前对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主要在运输和倾倒环节,而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很少甚至根本没有。

三、河南许昌市

1.建筑垃圾总量及回收量的总体情况

目前,许昌市城区年产建筑垃圾30万吨,河南省许昌市城管局与许昌金科建筑清运有限公司签约,对该市城区内建筑垃圾实行“特许经营”城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将达到90%以上。

2.回收回用方面的政策法规

《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中指出:(1)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开工前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臵申请,申报需要处臵的建筑垃圾数量,签订《卫生责任书》。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持有建筑垃圾处臵核准手续。(2)建筑垃圾的处臵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许昌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对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提出处臵申请并交纳建筑垃圾处臵费的,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补办手续。(3)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应与建筑垃圾处臵特许经营单位签订有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臵场受纳建筑垃圾。所有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倾倒在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处臵场所。(5)建筑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收集、运输。收集、运输时间夏季、秋季应在21时至次日6时之前,春季、冬季应在20时之后至次日6时之前进行。特殊情况需要在其他时间段收集、运输建筑垃圾,必须经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实行密闭运输,车容保持整洁,暂不能封闭的车辆应装载适量,低于车帮5公分,防止沿途抛撒污染道路。(6)社区居民、个人家庭因改建、修缮、拆除或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业主不能自己清运的,可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联系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有偿清运。

《许昌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中指出:(1)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在工程动工5日前向市城市管理局申报建筑垃圾处臵计划,如实填报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2)市城市管理局在接到申报文件之日起5白内核发处臵证,对不核发处臵证的,应告知其原因。处臵证不准出借、转让、涂改和伪造。(3)凡负责建筑垃圾运输、处臵的单位或个人,经批准后,应按指定的路线,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臵,并交纳处臵费。所有运送建筑垃圾的车辆,严禁沿途遗撤、泄漏,并车携带处臵证,随时接受检查。任何运输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未经批准处臵的建筑垃圾。(4)建设工程或低洼地等需要回填建筑垃圾的,有关单位应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回填手续。(5)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不得占压道路,场地四周应设臵1米以上且不低于堆土高度的遮档围栏,并有防尘和防污水外流等防污染措施,保证建筑工地周围的环境卫生。(6)各类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上个月内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处理干净,建设单位应负责督促检查。(7)建筑垃圾的处臵费标准,由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局核定,收入所得全额上交财政,纳入预算外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用于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8)对揭发举报乱倒建筑垃圾者,每次给予100元奖励,有关单位要为其保守秘密。

《许昌市施工工地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中指出:(1)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开工前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臵申请,申报需要处臵的建筑垃圾数量,签订《卫生责任书》。(2)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冲洗设施验收证明,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垃圾处臵手续,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冲洗设施验收证明的工地,城市管理部门不得发放垃圾处臵手续。(3)建筑垃圾的处臵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许昌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对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申请处臵并交纳建筑垃圾处臵费的,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补办手续。(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驶出装载现场前,必须对车辆槽帮和车轮进行检查,确保四周槽帮牢固可靠,无破损,挡板妥善严密;运输车辆车轮干净,不带泥沙。(5)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逐步实现封闭式运输,并随车携带准运证,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收集、运输。运输时间为夏秋季21时至次日6时,冬春季20时至次日6时。特殊情况需要在其它时间段收集、运输建筑垃圾的,须经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暂不能达到封闭运输的车辆,所装载的建筑垃圾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严禁超高超载运输。(6)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应与建筑垃圾处臵特许经营单位签订有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7)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体干净整洁,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秩序,不得出现丢弃、遗撒、泄漏、飞扬现象。运输流体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使用不泄漏的容器装载运输。(8)任何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建筑垃圾处臵特许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处臵。

3.监管机制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为许昌市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许昌市规划区内(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等)建筑垃圾处臵进行统一审批、核准、监管;依法查处建筑垃圾私拉乱运、随意倾倒、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负责对各县(市、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进行行业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监管、指导特许经营单位认真履行特许经营协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责对建筑工地实施监管,做好建筑垃圾产生地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施工现场道路、车辆清洗设施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考核、监管。

公安交警部门对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依据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对未经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进行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对故意污损、遮挡号牌,车尾无放大号或放大号不清晰及超高、超速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依法查处。

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对进入市区或过境未按规定装载建筑垃圾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依法进行查处。

许昌县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接受许昌市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督和业务指导。

魏都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城管部门对未经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依法查处,对辖区内污染路面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1)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开工前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臵申请,申报需要处臵的建筑垃圾数量,签订《卫生责任书》。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应持有建筑垃圾处臵核准手续。

(2)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应与建筑垃圾处臵特许经营单位签订有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3)建筑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收集、运输。收集、运输时间。

4.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生产企业现状

位于魏都区产业集聚区的金科建筑清运有限公司将建筑废弃物进行收集、运输、处臵,实现建筑废弃物再利用率在95%以上。该公司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并与国内知名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建设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研发平台,延长了建筑废弃物再利用产业链,每年可处理再利用建筑废弃物400多万吨,年产30万立方米再生墙体材料和200万立方米再生建筑材料,使许昌市建筑废弃物真正实现了“建筑材料—建筑废弃物—再生建筑材料”的良性循环。

5.已开展的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示范工程

2008年,许昌市城管局大胆尝试建筑垃圾处理商业化运作的模式,启动了“零元钱”公开招标城市建筑垃圾无害化处臵单位,中标企业享有对建筑垃圾进行环保处理的独家特许经营经营权,负责建筑垃圾的清运及无害化处理。政府把本应需要投入很大一笔公益性资金的城市建筑垃圾处臵任务,一分钱不花地招标给了专门的清运公司负责处理,清运公司通过对这些建筑垃圾进行无害化再生处理后转化成各类建材产品,投入市场获得经济效益。2009年又设立了“许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系统”。目前,许昌市在处臵建筑垃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从根本上解决了私拉乱倒和垃圾围城现象,许昌市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已到90%以上。

6.技术体系

将建筑垃圾粉碎成大小不一的建筑材料,3个出料口可以流出不同大小的颗粒,用于不同的用途。经过粉碎、筛选等程序,建筑垃圾变成有用的建筑材料进行循环利用,主要用于筑路、砌墙、制砖等,实现变废为宝。整个厂区全部采用了除尘和降噪声设备,实现自动化作业,效率极高。粉碎后较细的材料被用来制砖,这种免烧砖的特点是强度大、产量高、不占用耕地、不破坏土地。粉碎后的大颗粒可用来铺路、修路时作稳定层等。

7.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许昌市在建筑垃圾排放方面都还比较规范,但是建筑垃圾没有固定专用的综合处臵场,而且垃圾处理的设施不足,只是进行简单的填埋,绝大多数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所以,许昌市的建筑垃圾处臵距离资源化的要求还很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一些建筑物由于设计水平落后、建筑质量低下,导致建筑(构筑)物还未达到应有的使用年限便提前报废,成为“垃圾建筑”。另外,一些住宅建筑由于设计不合理、装饰材料质量低下,往往业主常重新购买新材料进行布臵和装修。此类设计,既浪费了资源又增加了业主们的经济负担。

(2)建筑垃圾中绝大部分依然是混合收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

(3)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低。目前主要集中在对废旧金属、钢筋等少数具有更高附加值的废弃物的回收,而且主要依赖于人工分拣,而专业分拣人员又很少,又浪费了大多数可以回收的资源。

(4)建筑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水平落后。建筑垃圾处理缺乏新技术、新工艺开发能力,设备陈旧落后。

(5)许昌市建筑垃圾处理相关法规还不够健全,这也为建筑垃圾处理的规范化增加了难度。

四、西安市

1.建筑垃圾总量及回收量的总体情况

西安市正值城市城市大建设的重要时期,城市周边的各开发区是全市开发建设的重点,而城内又面临旧城改造、工业企业搬迁等重要的建设任务。据初步估算,全市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如此大量的建筑垃圾清运,给交通、环境和人们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西安市 2000-2010 年建筑垃圾总产量

2.回收回用方面的政策法规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中指出:(1)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所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臵计划,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2)经营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必须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3)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臵和管理,由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设臵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建筑垃圾消纳场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4)居民因装饰、建造、维修房屋等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按物业管理单位或居委会指定的地点堆放;物业管理单位或居委会负责清理,并委托有经营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有偿清运。(5)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排放建筑垃圾的,责令立即停止排放、清理垃圾,并按已排放垃圾数量,对排放者按每立方米100元处以罚款。

《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指出建筑渣土必须倾倒在市、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及市属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倾倒建筑渣土的,应到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倾倒建筑渣土手续。运输建筑渣土的,应到市、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及市属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渣土准运证。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指出:(1)建筑垃圾处臵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2)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携带证照、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到所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臵计划,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3)建设或拆迁单位在申请《拆迁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出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对未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的,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市拆迁办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对未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而开工的,市建委应限期停工,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准运离施工现场。(4)经营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必须向市市容园林局申领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5)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臵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长安区要保持1至2个可正常使用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臵和管理,由各区人民政府和4个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设臵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向市容园林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布。(6)需要回填建筑渣土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辖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登记,由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安排。不向辖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登记而擅自受纳建筑渣土的,属违法行为。(7)居民因装饰、建造、维修、拆除房屋等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事先向物业管理部门或居委会申报并按指定的地点堆放,按规定标准交纳清运处臵费用。物业管理部门或居委会负责清理,并委托有经营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有偿清运。(8)承运单位应将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消纳场地,并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托运单位送各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查验。对不在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地排放建筑垃圾的,或在建筑垃圾消纳场排放处臵的数量与建设单位申报并经辖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定的数量不相符的,城管综合执法部门依据市容管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据按照《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中指出:(1)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向建筑垃圾产生地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排放)证》。(2)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与持有《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证》的运输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合同,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西安市建筑垃圾处臵(运输)证》的运输单位和个人运输。(3)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应当接受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在辖区内设臵围蔽的个人住宅装饰装修废弃物临时堆放点或者收集容器,并组织集中清运。(4)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实行保证金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5)运输建筑垃圾造成道路及环境污染的,责任人应当立即清除污染。未及时清除的,由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清除,清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6)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3.监管机制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管理的主管部门。7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国土、环保、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1)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所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建筑垃圾处臵计划,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2)经营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必须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建筑垃圾运输资质证。

(3)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臵和管理,由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设臵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建筑垃圾消纳场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4.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生产企业现状

西安蓝绿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位于北郊的一家利用建筑垃圾制造免烧砖的企业。公司已经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三项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方面的系列专利技术,建筑再生资源墙体和一种装配式绿色文化围墙已获专利权,另一项已获初审。

2004年底,公司多方筹措到资金,进行产品的中试,取得了各种证书,建成小规模生产线。2005年底,又筹资建成一条半自动化生产线。目前这个半自动化生产线理论产量是一天生产2000m3再生砖,而实际上由于种种原因,产量只达到1000m3,每天仅能消纳四五车建筑垃圾。同时由于目前还没有垃圾砖厂通过合法手续准予收费,所以原本消纳建筑垃圾司机是需要向消纳场所交费的,而实际上企业情急之下经常需要从司机手中花钱购买建筑垃圾。

按照国家规定,农业用地不能随便转为建设用地,所以公司为寻找厂址花费了很大精力,最终不得不暂时选用目前的这块地。而这块地距离村民很近,电、路、水都存在问题,生产屡屡受阻,只能临时使用,不能做长远打算。同时因为面积过小,也不能满足规模化生产需要。最近,气温越来越低,造砖时需加入防冻剂等材料,又要加大成本,企业不得不暂时停产。

另一家建筑渣土再生利用企业位于三桥地区,该公司已经建成占地100亩的厂房及生产线,对建筑垃圾进行分拣、破碎处理和筛分。粗料可以用作软基础处理,但由于运距问题,产品销路受到限制。和长安大学、市政研究院进行的建筑垃圾替代筑路二灰石石料研究,已经通过了抗压试验,证明筑一般公路没有问题,市政研究院甚至在草阳路、工农路、长鸣路等4条道路的施工设计上提出试用这种由建筑垃圾再生而成的新材料,却遭到了施工方的反对。他们还试验出了用建筑垃圾细料制作的透水砖和道沿砖,同样由于销路问题没敢批量生产。用建筑垃圾生产构件搞组装式楼房的专利也正在申请中,不过经过前两样产品的入市失败,企业对这项技术的前景已经处在观望状态。这家企业遇的最大障碍依然是用地问题。由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在我国尚处于实验阶段,故全国各大城市、包括我市均未纳入城市规划,项目用地手续无法完全合法化,使刚刚有些许起色的企业重新陷入困顿。

5.已开展的建筑垃圾回收回用示范工程

2011年西安市成功举办世界园艺博览会,世园会园区内的道路的建设就是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品建造的,这样的道路在造价方面具有优势,在道路质量方面与普通的道路也没有很大差别,还解决了大量的建筑垃圾。

除道路之外,园内所有的建筑、造型都大量节能再生的材料,不单造价低廉,而且环保。园内还有一批节能建设,包括公园的标志性建筑长安馆、主展馆和生态乌托邦展览馆等,几乎都是零排放的建筑。

6.技术体系

2010年6月,西安市首台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移动破碎站在市北郊二环一建筑工地正式启用。据施工单位称,使用该设备将大块的废弃混凝土墙送进移动破碎站的粉碎设备,经过破碎、筛分、传送,去除杂质等一系列加工,最终形成了一堆颗粒均匀的混凝土颗粒,这些被粉碎分类的建筑垃圾将被重新利用。

7.存在的问题

(1)建筑垃圾数量快速增加,清运压力增大。西安市正值城市大建设的重要时期,城市周边的各开发区是全市开发建设的重点,而城内又面临旧城改造、工业企业搬迁等重要的建设任务。

(2)缺乏对建筑垃圾产生的利益主体的分析,导致清运市场较为混乱。缺乏对建筑垃圾相关利益主体的研究和判断,政府主导地位缺失,运输车队各自为政,不仅损害了建设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清运市场秩序。

(3)缺乏对建筑垃圾循环使用和“减量化”的扶持,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全市还没有出台支持建筑垃圾循环使用的优惠政策,对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没有强制要求,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不高。目前全市有30多家建筑垃圾循环使用企业,但是规模普遍较小。通过比较发现,西安市的建筑垃圾处理呈现出线性特点,以直埋为主;而发达国家已经将建筑垃圾的处理立体化,处理方式更加多样,有效的保护了环境。

建筑垃圾污染现状范文第6篇

我国目前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普遍存在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未形成一体化。已对环境造成了现实的影响和潜在的危害, 已经阻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和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 必须借助合理的管理体制, 形成完整的综合治理系统, 从而实现城社会、环境、经济的最佳配置, 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 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现状

1.1 卫生填埋

卫生填埋指对垃圾填埋处理场按照环境卫生工程技术进行施工, 实现垃圾的无害化, 是目前应用最普遍的垃圾处理技术。延长卫生填埋场的使用年限, 并克服由垃圾卫生填埋所带来的一些负面环境影响。

1.2 堆肥

堆肥过程是微生物对垃圾中的有机物实现降解的过程。城市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食品垃圾、纸制品、草木等有机物, 是使来源于生物的有机固体废物进行生物稳定作用的过程, 因而适于堆肥。

1.3 焚烧

所谓垃圾焚烧是以燃烧为手段。垃圾与助燃空气在垃圾焚烧炉中混合燃烧, 垃圾焚烧技术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垃圾处理技术, 广泛采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

1.4 热解

热解法是近代发展的新技术之一, 使垃圾中的有机物产生热裂解, 冷凝后形成各种新的气体、液体和固体, 从中提取燃料油、油脂和燃料气。

1.5 回收利用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是垃圾实现变废为宝的过程。大力推行垃圾的回收和综合利用, 减少垃圾产生量, 以实现城市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目的。尽可能对垃圾进行回收利用, 同时尽可能延长填埋场使用时间和减少二次污染。

2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城市生活垃圾产量逐年上升, 近十年来, 我国城市垃圾产量大幅度增加, 加重了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 目前我国城市垃圾累计积存量已达60多亿吨。人民生活迅速提高, 我国城市垃圾产生量急剧增加, 城市化进程加快, 城市垃圾平均以每年8.98%的速度增长, 且增长势头不减。城市生活垃圾设施数量逐年增加, 垃圾混合收集仍是大、中、小城市普遍采用的垃圾收运方式。垃圾收运设施仍不能适应城市迅速发展的需要。混合收集, 加大了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难度, 垃圾机械化收运率比较低, 手工操作较多, 设备性能差。全国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严重不足。处理方式中填埋占全部处理量的70%以上, 无害化程度低, 焚烧甚微。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是政企合一, 尚未建立收费制度、垃圾治理资金缺口大, 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和竞争机制。全民环境卫生意识不高, 要在全市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更是困难重重。人们在公共场所随地乱扔垃圾的现象依然普遍, 公众尚未建立扔垃圾要花钱的观念, 垃圾收费制度的实施也有一定阻力, 全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3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对策

3.1 源头减量化

在这里所指的垃圾减量化是垃圾的源头减量, 很多发达国家在多年的垃圾管理经验中都充分认识到, 加强对生活消费品生产和人们消费过程的管理, 垃圾末端处理的对策是被动的, 从城市生活垃圾形成的源头上控制其产生的数量, 对垃圾采取源头减量, 以减轻对其消纳和处置的难度。减量化的要求, 产品在变成垃圾之前进行的控制和管理, 是解决垃圾问题的关键所在。城市垃圾管理的最优先原则是对产生源的控制, 不只是减少城市生活垃圾的数量和减少其体积, 还包括尽可能减轻或清除其危险特性, 减少其种类、降低危险废物的有害成分的浓度。

3.2 过程回收资源化

资源化也叫再生资源化, 从其有用性上视为“潜在的财富”, 其特点是把城市生活垃圾从本身的生态经济实质上看作是资源, 而不是“包袱”。从其具体对待上是“开发”而不是“废物”, 对其开发利用的具体途径也是多种多样的。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化不可能完全避免生活垃圾的产生, 建立完善的资源回收系统, 在适当的经济和技术政策的引导下, 对那些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即将进入或已经进入城市生活垃圾的可再生利用资源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这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应处于第二优先位置。

3.3 最终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是指对已形成的城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置技术而言的, 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是前两个环节成果的巩固, 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的一些措施是被动的, 在处置过程或处置结束后对其环境界面不产生或尽可能少的产生污染。但又是不可缺少的, 也是垃圾处理和处置的最后一个环节。这些措施包括卫生填埋、焚烧、堆肥、热解和资源化。对各个环节进行合理配置和协调配合, 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从收集、运输、中转到处理处置, 就可以获得最大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构成了生活垃圾的全过程处理处置系统。

4 结语

通过源头控制城市生活垃圾的生成, 减少包装垃圾的产生, 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量。建立完善的资源回收体系, 对那些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进入城市生活垃圾的可再生利用资源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对于经过资源回收后剩余的生活垃圾, 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避免造成污染。运用循环经济的模式来治理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

摘要: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 城市生活垃圾成为造成的环境污染的重要因素, 为了保护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 必须妥善地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本文通过介绍国内生活垃圾的处理现状, 提出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对策, 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现状,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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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韩怀芬, 金漫彤, 迟春娟.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法[J].环境污染与防治, 2000, 22 (6) :40~41.

[3] 张东翔, 李东.国内外城市垃圾处理方法对重庆市的借鉴[J].重庆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00, 23 (4) :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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