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2023-09-23

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浅谈供热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梁 锋耿春生赵晓亮新疆油田公司供热公司

摘 要:通过对公司安全共享资料中三违事故统计分析,并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自己的看法,指出工作中的不足,提出公司在安全工作上需加强的方面。文章仅为个人的观点,谨供参考。

关键字:三违事故安全管理

1.引言

2009年4月公司下发安全共享资料,该资料为《供热公司事故案例分析》系公司历年来发生的事故案例分析。书中登载了公司从1996年到2008年这12年来发生的72起三违事故。根据该资料中统计的公司的历年来的三违事故的数量我们可以作出如下折线图。

1由图我们可以看出,随着安全管理工作的日趋加强和重视,三违行为和生产事故的数量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尤其是2003年至2008年这五年中,三违行为和生产事故的发生并没有减少,反倒有数量增多的趋势,可见目前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在2005年安全事故达到了最高值,对此我们作为安全管理人员需要进一步加强应对事故的防范措施。由此引起我们对安全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思考,找出应对方法予以改进和提高!

通过分析《供热公司事故案例分析》中登载的72起三违行为和安全事故,可以看出除了其中5起交通事故是由其它因素引起之外,剩下的67起三违行为和事故都是由于我们自己职工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原因分析中多是写着“安全意识淡薄”或是“风险辨识不到位”。可见我们的职工存在着严重的安全意识问题及风险辨识能力较差的问题。目前在安全管理方面还有很多需要做的工作。

2.公司在安全工作上需加强的方面

2.1加强安全培训教育的针对性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检查,提高培训效果。

对于个人来讲安全意识的提高,一是来自于安全培训教育,二是来自于生产实践中。而来自于生产实践的安全意识代价的比较大的,有时候甚至于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安全培训教育是最快、最直接的提高安全意识能力的方法。

目前公司每年都安排职工进行了安全知识培训,但培训的效果在实际中并不明显,职工的安全素质并没有实际性的提高,“三违”行为还是时有发生,这通过公司的事故案例可以看出来。

我认为目前公司在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上需要加强的方面如下:

一是要做好培训效果的评价工作。每一个培训项目做完后要对培训职工培训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对职工反馈的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并分析,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从而形成培训与效果检查跟踪的互动的形式,这样有利于指导我们下一步的培训工作;

二是采取多种多样的培训方式。目前的安全培训多是老师在课堂上授课,职工只要在底下听课,培训方式比较单一。其实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比如职工现身授课的方式,邀请愿意现身解说自己发生事故体会的员工给其他职工上课,这种方式比较可以增加职工的印象,引起职工的注意,唤起职工对安全隐患的警惕性。或者是现场授课的方式,可以请某个安全专家在施工现场现场指导员工如何对施工现场的危害进行辨识并如何能够全面地辨识危害。另外,我们供热公司的车间安全生产活动方式大体是一致的,不管从外网的管线更换和阀门保养到车间的锅炉清理,工作程序一致,危害及措施是一致。建议公司培训部门给予一定得综合安全生产教材,提前给我们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起到指导作用。总之我们可以采取多种培训方式,也可以那种有效就用那种方式。

三是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对不同的职工有不同的方法。人员的学习能力不高是我们公司目前人员的现状,这是由我们公司人员年龄偏大、和学历不高决定的。而对于那些年龄较大、学历又较低的职工在培训工作中更应该注意,特别是对于年龄大的职工,因为他们在接受新的思想和技术方面相对比较缓慢,所以他们往往也是比较容易发生“三违”行为的危险群体。所以在培训中对这些人应该特别“照顾”,建议将这些员工进行单独的岗位培训,内容是其所在的车间岗位相一致,使其熟悉了所在的岗位内容,会直接的提高了本职工在车间的操作水平。这样加大了培训人员的劳动强度,但对员工来说培训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2.2制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什么是企业的安全文化呢?企业安全文化就是企业在对待安全的问题上形成的一种价值观、一种感觉、一种判断的标准。企业文化的核心就是企业领导人的文化,同样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的形成主要体现在企业管理者对待安全的态度上,因此每一个管理者都要对自己的那一部分负责任。如果你是企业的负责人,那么你引领的就是企业安全文化的主文化;如果你是一个部门负责人,那么你引领的就是企业安全文化的次文化;如果你是一个车间的负责人,那么你引领的就是企业安全文化的次次文化。不管你是哪一层的,你至少要对你的那一部分负起责任,就是小到一个车间主任,也要搞好一个车间的文化。因此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在监管职工的安全之前首先自己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者要在行动上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给职工树立一种好的对待安全的态度。

每年公司都有不同大小的修理改造施工项目,施工时经常有不同层级的领导到现场视察,但有的领导在现场时并不能很好地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这种现象是很不好的,给职工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因为我们的职工会以管理者对待安全的态度做为一种判断的标准,当我们的职工有与管理者同样的行为却受到指责、惩罚时会造成很大的心理影响。因此,不论是公司的哪一层领导,大到公司经理小到基层车间主任,都应该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如此才能促进良好的安全文化的形成。

2.3创建一个良好的安全交流平台,提高基层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做任何工作如果没有交流,没有总结都是没有提高的,同样安全工作亦是如此。所以公司应该给我们创建一个好的交流经验,总结经验的平台,使我们基层的安全管理水平能够逐步提高。

目前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基层安全员的沟通是每个月的安全员例会,会议程序为先总结上个月的安全工作,然后布置这个月的工作任务。我认为安全员例会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的内容,可以将基层的每一位安全员对自己当月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自我评价,为大家创造一个安全活动平台,交流经验,互通信息。如基层安全监督管理上都存在哪些问题,如现在车间在执行油田公司“五交底卡”工作中,各个环节应该由谁去完成,那一项安全方面的事例进行详细的分解,让大家有个共同的认识。另外,安全员例会也是公司安全科了解基层安全管理的状况的最好机会,开会的时候应该双方应该多沟通、交流信息,这样才能保证公司对基层有充分的了解,基层对公司的意向有充分的认识。

2.4采用激励、奖惩机制,促进班组安全管理

行为科学家认为:“人的需要产生动机,动机支配行为,行为导向目标。”因此,在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中,正确使用激励机制,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例如,在班组中开展评选安全先进、树立安全标兵,对违章者曝光、以至待岗处罚等等。

我认为公司可以借鉴油田公司对各二级单位安全考核的办法,对安全生产做出重大贡献者,长期保持安全生产良好状态的班组,就应该得到重奖,而且保持的时间越长给予的奖励越多。这样就会鼓舞士气,奖励一个,带动一片,会取得良好的效果。而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甚至酿成事故的责任者,则应依据责任大小、认识态度,给予严肃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处罚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摆事实、讲道理,使被批评、被扣罚、被曝光者心服口服,达到既教育本人,又教育大家的目的。

2.5 应用现代化的安全管理方法——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是现代化安全管理中,安全信息综合处理的枢纽,是安全信息管理、安全决策的关键。通过建立以安技部门为信息处理中心、各危险岗位和各专业部门为终端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网络,从而由安全信息反馈来推进对隐患的不断检查、整改和监控,形成闭环管理,力求把安全管理从传统的事后追踪变为事前的预防控制,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对提高目前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实际意义。

建立的安全信息系统总的思想方法是:通过详细调查及系统安全分析,找出各种事故隐患,确立各个危险点面,特别是在各危险点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终端,严格执行安全检查表制度,准确、及时地将各种隐患信息反馈到安技部门,以数据的形式存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信息处理(包括分析、辨别、分类、汇总),最后再以各种专业报表的形式输出至各部门的终端上,及时进行隐患整改。

2.6安全管理人员要转变观念

首先安全管理者要从自身找答案。作为一名安全管理者在工作中要少指手画脚,多做一些具体的工作。如果我们的安全管理者在工作中总是找缺点,对于如何解决这些缺点问题,确缺乏具体的指导。时间一长,职工讨厌了这种指责似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最容易导致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意见分歧越来越大,最终会走管理与执行背道而驰的极端。

另外,安全管理者应该多听取基层职工的意见。长期工作在生产一线的岗位工人对工作环境、工作性质、设备状况、安全防护有着更为全面细致的了解,实践经验也更丰富。他们有着管理人员不具备的优势,因此,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般都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价值。

其次,安全管理工作还要转变的观念就是职工总是不对的。无论翻开那一个事故案例,绝大多数都是把职工当成弱者,好像不说他们安全意识淡薄,不足以指出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带有这种观念又如何抓好安全管理工作。记得有位基层优秀安全管理者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没有不好的职工,只有不称职的管理者。所以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在发现职工问题的同时也应该要检查自己是不是也有做的不足的地方。只有如此,才能更好的把管理工作贴近实际,从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最后,修改那些虽已形成习惯的但不符合现今的安全形势的管理规定。例如前阵子安全监督中心在公司抓住的好几起违章行为,都是些低级的违章行为:没穿戴好劳保用品。这些低级的违章行为,有部分原因是由于公司的管理规定引起的。按照目前锅炉车间职工的习惯都是先进入了车间厂区再换工作服、工作鞋的,而安全监督中心的安全管理规定是“只要进入厂区都要穿戴好劳保用品”。所以,其实我们的职工天天都在违章,不出意外每次检查都应该是可以抓到。所以要想不被抓住违章,只有修订我们的安全管理规定,改掉违章的习惯。

3.总结

以上即是个人给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建议。但是要想真正地抓好安全工作是非常不容易的。因为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把它当成企业的主题和政治任务来抓。企业领导人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只要把安全管理做深、做细、做严,伤亡事故就一定能够避免,安全生产就一定能够实现根本性好转。 参考文献

[1] 供热公司安全环保科编制. 供热公司事故案例分析,2009.

[2] 余世维. 领导商数.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作者简介

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第一篇仓库安全

第二篇工作纪律

第三篇业务要求之一:《成品仓库工作流程》

第四篇业务要求之二:《成品仓库工作标准》

第五篇业务要求之三:《材料仓库工作流程》

第六篇业务要求之四:《材料仓库工作标准》

第七篇岗位职责

第八篇进入成品仓库须知

第九篇其他规定

第十篇补充规定

第一篇仓库安全

一、防火

1、所有进入仓库人员,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严禁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违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2、每个仓库最少配备一台干粉灭火器和1个水桶。所有灭火器材,要求摆放地点固定且容易找到,对于违规摆放灭火器材的保管员,每人每次处罚50元。

3、每个仓库配备的灭火器材主要供本仓库备用,必须存放在本仓库内,灭火器不得对外借出,更不得随意与其他仓库或部门调换。

一旦公司出现火情,任何保管员都不需请示领导、都必须携带自己的灭火器积极参与灭火救援。救援结束后,必须将灭火器带回仓库,并认真检查,灭火器需要补充药液或需要维修的必须立即报请仓库主管,仓库主管也必须主动检查、维护灭火器。

违反规定,每人每次罚款30元。

4、仓库主管必须对仓库所有干粉灭火器统一编号,统一造册,建立“管理责任制”,明确灭火器所属仓库和责任人,并于每月15号例行检查,查看灭火器内药品是否过期失效,检查灭火器是否损坏、能否正常使用。每个灭火器筒体上粘贴“检查记录单”,记录责任人姓名,由仓库主管每月15号填写检查结果。凡需更换或维修的灭火器,必须在发现当天报告总经理。违规一次,处罚仓库主管50元。

5、仓库主管每月必须组织全体保管员学习防火知识,对新入职保管员进行防火知识培训,让所有人员懂得出现火情时如何尽快找到灭火器,如何使用灭火器,如何救火,如何自救。违规一次,处罚仓库主管50元。

6、仓库人员要有极强的防火意识,要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特别是仓库主管,要时常巡视仓库每一个角落,及时排查火灾隐患,督促仓库防火措施落实。

7、一旦发生火灾,首先应组织现场灭火,同时应报告总经理等公司领导,必要时拨打消防队电话119

二、防水防潮湿

1、保管员应经常关注自己仓库的屋顶、墙壁、窗户、大门、排气口等部位是否存在漏雨、进水隐患,应特别检查仓库墙壁和地面是否潮湿。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报告仓库主管,要求维修或防护。

2、每天下班离开之前,必须锁紧仓库所有门窗以防止雨水。

3、遇到大雨或持续下雨,应保持24小时值班检查制度,防止雨水渗漏和门口雨水倒灌入库。

4、面粉、调料等容易潮湿物品,必须脱离地面上架堆放。堆放成品和箱皮时,必须先在地面铺垫废箱皮,以防潮湿。

5、严禁携带液体及潮湿物品进入仓库。

三、防盗

1、所有仓库,必须人走落锁,即使是在上班期间短暂离开仓库,大门也必须落锁,严禁大门敞开而无人值守。每天下班离开之前,必须锁紧仓库所有门窗。违者每人每次处罚30元。

2、仓库大门钥匙,必须专人专管,即由仓库主管或仓库主管指定人员管理。严禁随意代管,严禁复制钥匙,严禁把钥匙随意分发或随意摆放在桌面。放假超过7天时,由仓库主管负责把所有仓库大门粘贴加盖公司公章的封条。

3、为分清责任,成品仓库必须严格按照交接班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成品库严格执行《进入成品仓库须知》之一切规定。

4、盗窃行为认定:未办理出库(即出库单)手续而被带出仓库大门,即构成盗窃行为。内盗行为,按盗窃物品价值的10倍但最低罚金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处罚。内外勾结的盗窃行为,可加重处罚。对所有盗窃行为,公司保留诉诸法律解决的权利。

四、防毒害

1、所有进入仓库人员,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违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这在成品库、面粉库、调料库特别重要。

2、仓库在计划灭鼠灭四害之前,必须制订详细的操作方案和实施步骤,特别列明所用毒药名称、数量、毒杀时间等,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严禁宠物类动物进入仓库。

五、防过期变质

1、对于有保质期要求的物品比如面粉、调料、味精等,必须贯彻“先进先用”的出库原则,即先入库的先出库,先到达的先使用。保管员要对每批物品的保质期做到心中有数,严防超过保质期而变为废品。

2、对于保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品比如酵母,仓库主管应指定专人专库保管,该保管员应每天实地检查冷库温度、湿度等指标,关注冷库机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发现问题立即向仓库主管汇报解决,严防变质腐败。仓库主管也应经常对上述物品和存放指标抽查、过问,并立即解决有关问题。

3、成品仓库在日常发货时,也必须贯彻“先进先发”的发货原则,即先入库的先发货,生产日期在前的先发货。保管员要对每批成品的生产日期做到心中有数,必须在成品即将到达保质期的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仓库主管,请求处理意见。严防超过保质期而变为废品。

六、安全用电与节能

1、只有公司专业电工才可对仓库电路、电器进行安装、改建、维修、更换、调试,所有仓库保管员不得实施以上操作。

2、电工和仓库管理人员之外的任何人,不得随意操作仓库电器。

3、保管员不得随意在仓库临时插装大功率用电器,比如取暖电器、烧水器等,严防用电火灾隐患。

4、节约用电是每个员工的基本义务。严禁浪费电能。

七、仓库环境卫生

1、每天打扫仓库卫生,经常保持地面、墙壁、门窗、货架、货位、工具、桌椅的整洁干净。这在成品库、面粉库、调料库尤其重要。

2、经常清理仓库内的废品杂物,及时发现老鼠等四害隐患。

3、经常整理仓库物资,及时归类归位。货物摆放要逐步做到“分库存放,分区管理,分类摆放,上架编号”。既要防止货位浪费,同时注意预留消防通道。

第二篇工作纪律

一、仓库考勤:由仓库主管记录所有保管员考勤。每天考勤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二、迟到:迟到1——10分钟,罚款5元;迟到11——30分钟,罚款15元;迟到30分钟以上,当班次不计考勤但必须照常工作。每月累计迟到3次者,罚款后开除。

三、旷工:旷工1——3天,处罚1倍日工资;旷工4天以上,开除。

四、请假:原则上应提前1天向仓库主管当面请假,被批准后方可认定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正常请假不发工资也不扣工资。特殊情况下可以电话请假。

五、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离开工作岗位即为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元,每月累计早退2次者,罚款后开除。

六、脱岗:工作时间内,保管员必须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凡离开岗位30分钟并且未告知仓库主管的即为脱岗。脱岗一次,罚款20元。每月累计脱岗2次者,罚款后开除。

七、严格遵守公司材料验收入库的规定,廉洁奉公,不得向供应商索取财物,必须拒绝供应商请吃请喝,必须拒绝供应商礼物引诱,坚决维护公司利益。违规者,每人每次处罚200元;一年内累计违规2次的,扣罚当月工资并立即开除。

八、下列行为,每次罚款5元:

上班聊天、干私活、频繁接打电话、听音乐、玩手机、打闹戏玩、无故串岗

第三篇业务要求之一:《成品仓库工作流程》

一、成品入库操作流程:

(入库保管1)指挥成品在车间装车并统计装车数量→(入库保管1)监督成品搬运进入仓库→(入库保管2)指挥成品卸车打垛,统计卸车数量→2个入库保管员汇总并核对入库数量,登记商品卡,填写入库单→根据入库单登记明细账→出入库保管共同盘点仓库,制作“盘点交接表”→在帐本、库存表、商品卡、实物确认一致的情况下,双方签名,完成交接→立即传递早班“盘点交接表”到财务部和销售部(晚班“盘点交接表”不用传递)

注意事项:必须贯彻“入库四个坚持”

1)坚持按入库流程操作:必须按流程的先后顺序操作,特别是要先入库,后填入库单,再登记明细账,最后出盘点表。严禁违规操作。

2)坚持2人同时操作入库:在入库过程中,2个入库保管员必须同时在指定的位置、现场负责,严禁单独一人实施入库操作。当只有1人时,必须拒绝入库作业,同时必须请示仓库主管临时增派人员协助。

3)坚持入库复核:在入库过程中,一个保管员在车间内,指挥成品装车,随手统计装车数量,并全程跟随平板车、监督成品从车间运到仓库内;另一个保管员在仓库内,指挥成品卸车打垛,随手统计其卸车数量。

4)坚持入库对账:两个入库保管员在收货结束后,分别汇总自己的入库数量。只有二人的入库数据完全一致并与实际库存一致后,才允许制作入库单并记账。

二、成品出库操作流程:

接到一式四联的“发货出库单”→审核出库单内容(车牌号、所有责任人签名、发货专用章、品名规格口味等等)→(发货保管1)指挥成品在仓库内装车,随手统计平板车装车数量→(发货保管2)在仓库门口监督平板车卸车,随手统计平板车卸车数量→发货结束后,两个保管员立即核对各自记录的发货数量与出库单是否完全一致,只有完全一致时才可进行下一步骤→与提货人(司机)核对无误→把第一联(白联)交给司机转交客户,第四联(黄联)给司机做出门证→根据出库单登记商品卡和数量明细账→检查出库单、商品卡、账簿、实物是否相符

注意事项:必须贯彻“出库四个坚持”

1)坚持按出库流程操作:必须按流程的先后顺序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2)坚持2人同时操作出库:在整个发货出库过程中,2个发货保管员必须同时在指定的位置、现场负责,严禁单独一人实施发货操作。当只有1人时,必须拒绝出库作业,同时必须电话请示仓库主管临时增派人员协助。

3)坚持出库复核:发货过程中,一个保管员在仓库内负责成品从货垛向平板车转移,统计其数量;另一个保管员在仓库门口负责成品从平板车向运货汽车转移,统计其数量。

4)坚持出库对账:两个发货保管员在发货结束后,分别汇总自己的发货数量,并与出库单核对。只有二人的结果与出库单完全一致,且与提货人(司机)完全一致后,才允许把出库单

一、四联交给提货人(司机)。

第四篇业务要求之二:《成品仓库工作标准》

第五篇业务要求之三:《材料仓库工作流程》

一、材料入库流程:

供应商申请入库→(质检员对质量检验合格)→搬运进入仓库→保管员指挥打垛,随手统计数量→分类汇总入库数量,填写“入库单”→按规定传递“入库单”→根据入库单登记材料明细账

注意事项:

1、(只有质检合格的材料才能搬运进入仓库,质检不合格的材料必须拒绝入库;)

2、填写入库单前,必须检查材料与“报货计划单”所列主要内容是否相符。

当名称、规格、口味有一项不符时,由仓库主管立即向总经理请示后,按总经理指示精神做出具体处理。

对于卷材和托合,当名称、规格、口味都相符而入库数量超过计划数量2%时,由仓库主管立即向总经理请示后,按总经理指示精神做出具体处理。

对于箱皮,当名称、规格、口味都相符而入库数量超过计划数量5%时,由仓库主管立即向总经理请示后,按总经理指示精神做出具体处理。

3、材料入库数量,必须根据实际计量结果验收,严禁估计验收。总体原则是:能称重量的称重,能点数量的点数,能全查的不抽查,必须抽查的尽量大比例抽查。

对于按照固定标准(固定数量、固定重量)包装的原材料,例如面粉、白糖、箱皮等,当进货量较大时可采用抽查的方法,但抽检比例不能低于10%

4、“入库单”的传递:“入库单”一式四联,第一联送达牛冬霞;第二联送达主管会计;第三联(和随货单、磅单、报货计划单、质检单一起)送达采购主管;第四联仓库存根,保管员用于记账、备查。

5、仓库主管必须注意,原材料卸车及入库,原则上应安排在白天进行,晚上一般不予安排。另外,中午值班期间,也不予安排卸车入库工作。

二、材料出库流程:

车间申请领料→填写领料单→对材料称重或查数→领发料人员在领料单上签名确认,材料出库→根据领料单逐笔登记明细账→每天制作“领料汇总单”→检查明细账与“领料汇总单”是否相符→检查账实是否相符→传递领料单及“领料汇总单”

注意事项:

1、必须按出库流程的先后顺序操作,特别是必须先制单、签名,后发料。

2、特别强调:保管员发料时,必须在现场称重或点数。下列失职行为,每次处罚保管员20元:①保管员不在现场发料;②保管员不看真实数量却按照领料人自报的数量填写领料单;

3、“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送达财务部;第二联仓库留存记账;第三联生产班组存

第六篇业务要求之四:《材料仓库工作标准》

第七篇岗位职责

所有处罚以现金收缴送达财务部。凡有拒交罚金的,仓库管理人员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主任,请保卫人员协助收缴罚金。

仓库管理人员对以上违规行为不予制止的,或违规后不予处罚的,以渎职行为论处,并对仓库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处罚20元。

第九篇其他规定

一、仓库例会制度:

1、例会时间:每天晚上20点钟左右,原则上为晚班发料结束后召开

2、例会地点:成品仓库

3、参加人员:全体保管员,包括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基建仓库、劳保配件仓库

4、会议召集及主持人:仓库主管

5、例会内容:①传达公司领导指示要求;②总结当天工作,表扬先进行为,劝诫消极行为,批评错误行为;③布置明天工作,包括临时工作调整;④协调仓库人员及岗位工作;⑤强调仓库工作纪律,宣扬爱岗敬业精神;⑥倾听员工对于工作的意见、建议、呼声,能当场解决的必须当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的必须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及时把结果反馈给员工;⑦其他内容

6、例会原则:会议时间长度一般15分钟,有话即说,无话不说,力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并尽量缩短会议时间。

二、成品仓库盘点制度:

1、对晚班的界定:所谓晚班时间,即为当天的19:00点钟——次日的7:00点钟之间的时间间隔。所以,该时间段的生产领料应归属为当天领料,而不应该归属为次日领料,该时间段的完工成品(即便真正的入库时间拖延到第二天7点以后)也应该归属当天。也就是说,不能因为该时间段跨越了午夜0:00点钟而将领料或成品归属到第二天。

2、日盘点及交接班制度:即成品库保管员每天自己组织盘点并交接。

1)盘点交接流程:交接双方共同盘点仓库实物→制作“盘点交接表”→在帐本、盘点交接表、商品卡、实物确认一致的情况下,双方签名,完成交接→按制度要求传递“盘点交接表”。

2)成品库交接班,必须按上述流程规定的顺序操作,严禁违规。

3)交接时间:每天必须盘点交接两次,早班、晚班各一次。为不影响正常出入库工作,盘点交接应尽量在成品库没有出入库业务时进行;

4)盘点交接必须条件:①必须发货和入库保管双方同时参加盘点;②双方必须在盘点表上共同签名确认。

5)早班交接盘点:每天早班入库结束后对仓库盘点,套用复写纸制作一式三份的早班“盘点交接表”,在帐本、库存表、商品卡、实物确认一致的情况下,双方签名,完成交接;盘点表一份仓库留存,另两份分别送达业务部和财务部。

6)晚班交接盘点:晚班交接只需填制一份晚班“盘点交接表”,留存仓库即可。

3、周盘点:即销售会计盘点。每个星期三上午9:30点钟左右,销售会计(或与销售主管一起)对成品仓库盘点一次;

4、月盘点:即每月第一天上午9:30点钟左右,由销售会计对上月最后一天库存盘点。

5、盘点表:所有盘点数据,必须制作成盘点表。

对于日盘点表,销售会计主要核对盘点数据与财务部成品明细账是否有差异。

对于周盘点表和月盘点表,销售会计不仅要核对会计盘点数据与仓库自盘数据是否有差异,还有核对所有盘点数据与财务部成品明细账是否有差异。

当发现差异时,必须立即复查盘点数据并查找原因,必须将详细情况向财务经理汇报。严禁隐瞒差异。

三、成品库损失赔偿规定:

1、意外损失:是指被盗、火灾、雨水灾害等。凡属个人主观过失、工作失职原因造成的损失,对直接责任人处罚100元,对仓库主管处罚50元。

2、丢货损失:是指日常盘点盘亏。5件以内的丢货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赔偿;超过5件的部分,个人负担损失的40%

四、原材料仓库值班制度

1、中午值班:每天中午11:30——14:00点钟,原材料仓库硬性停止一切入库作业,仅仅留下一人值班,主要负责车间少量补充领料,其他人员中午休息。

2、夜班值班:在每晚车间大规模领料结束后,仓库主管应安排一人开始值守夜班,其他人员下班。值守夜班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原材料卸车及入库。

3、注意事项:仓库主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中午和夜班“值班表”,详列值班人员姓名和具体值班日期。所有值班表应尽量保持相对稳定化,不要在短期内随意变更。特别注意,中午值班与夜班值班在人员安排方面谨防冲突。

五、原材料盘点制度

1、月盘点:以“抽查盘点”为主,即在每月1——3日对上月原材料抽查盘点。

重点抽查范围是:收料、发料非常频繁的材料品种;刚入职的保管员所管理的材料品种;本月出错频率比较高的保管员所管理的材料品种;上月被处罚最多的保管员所管理的材料品种

2、季度()盘点: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份,实施材料仓库整体盘点。所有的材料都将被仔细地盘点清查一遍。

3、盘点工作组织:原材料盘点,应在财务经理指导下,由成本会计(材料会计)负责牵头组织,与仓库主管共同负责实施。

成本会计(材料会计)必须事先制定盘点方案,包括盘点时间、记账人员、搬运人员、分组情况、材料品种、注意事项、盘点要求等等,与仓库主管协商,与生产部门协调后,报请财务经理批准。

4、盘点表:盘点结束后,在电脑里制作盘点表,并及时提请财务经理查阅。

六、处罚

《仓库管理制度》各条各项有处罚标准的从其标准;无处罚标准的,每违反一项,每人每次处罚10元。

第十篇补充规定

一、对原《仓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更改:

l“材料仓库中午值班”的更改:材料仓库中午11:30——14:00休息,不安排值班和发料,在该时间段内刚刚运达公司的材料不安排卸车。但是,在中午11:30之前已经开始卸货并且在中午11:30尚未结束时,有关保管员必须坚守岗位验收入库,但仓库主管必须安排该保管员免费午餐。

二、材料验收入库的补充规定:

1)材料需要验收入库前,仓库主管必须首先通知质检员在限定时间内到达现场。

2)保管员验收材料时,只对入库材料的数量负责;质检员检验材料时,仅对入库材料的质量负责。边质检,边入库。质检员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随时要求保管员停止入库,保管员必须配合。

3)必须在收到“随货单”后,保管员才可以进行验收入库操作。也就是说,没有“随货单”的原材料,保管员必须拒绝验收入库。

“随货单”包括正式的和临时的两种样式,由保管员收执并转交财务。正式“随货单”应该是供应商提供的,要求显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单位公章。临时“随货单”由供应部主管填写,要求显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供应商名称。

4)入库单上必须分别列出合格品数量、不合格品数量。比如面粉,合格200袋,烂袋3袋,湿袋5袋,脏袋7袋;比如纸箱,合格500个,烂箱1个,湿箱6个。保管员传递入库单时,应主动给会计解释造成不合格品的原因或责任。

5)关于材料卸车时间:在冬季,16:30之后到达公司的箱皮不安排卸车;17:30之后到达公司的卷材不安排卸车。其他材料,原则上在17:00之后到达公司的不安排卸车,但具体是否卸车,应由仓库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6)原料卸车冲突的解决:当成品装车、成品入库、原料卸车在时间上或人员方面出现冲突时,仓库主管必须按照以下顺序解决:首先保障成品装车,其次保障成品入库,最后安排原料卸车。严禁首先安排卸车。

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2011修订版)

总则………………………………………1 组织机构与职责…………………………2 安全环保责任制…………………………6 安全环保管理……………………………7 应急管理…………………………………14 监督检查…………………………………16 事故管理…………………………………19 行政责任追究……………………………26 安全环保技术与投入……………………28 安全环保教育培训………………………29 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31 考核与奖惩………………………………32 附则………………………………………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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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一章

第一条 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和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为加强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环保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树立“环保优先、安全第

一、质量至上、以人为本”的安全环保管理理念,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健全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完善安全环保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环保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环保检查,保证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加强应急管理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HSE管理水平,实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

第三条 公司建立并推行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HSE)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执行环境保护方案,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 公司要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同时签订《员工生产经营安全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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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清洁的作业环境。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HSE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公司总部各部门、境内外各分支机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境外(含港、澳、台)单位应在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执行本规定,本规定条款如有与其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应按照其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行政正职(包括办事处负责人、主持工作的行政副职)为本单位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HSE)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HSE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公司HSE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司设立HSE委员会,统一协调指导公司的HSE工作;公司HSE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处理公司HSE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及全系统HSE工作的归口管理;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设置HSE管理岗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各单位设置HSE管理机构或岗位,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HSE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

公司HSE委员会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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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年召开一次HSE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公司HSE总体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的相关指示精神和规章制度;

(二)全面指导和协调公司HSE工作,审定公司HSE工作有关规定、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

(三)审定各单位HSE工作考核指标,督促落实全员责任制;

(四)审定公司HSE管理体系运行方案、相关支持文件及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公司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审核、改进;

(五)监督和指导对新、改、扩建项目(工程)进行HSE评价、对重大HSE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对各单位HSE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考核,审定隐患整改立项报告和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并在管理权限内审定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六)审定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七)审定公司HSE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八)决策公司HSE工作其它重大事宜。

第九条 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HSE管理主要职责:

(一)筹备公司HSE委员会会议,准备会议材料,通报各单位HSE工作情况,落实公司总体部署;

(二)负责公司HSE工作的归口管理,组织编制公司HSE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请公司HSE委员会审定后组织落实;

(三)落实HSE责任制,制定各单位HSE工作考核指标,提请公司HSE委员会审定后,组织与各单位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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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建立和完善公司HSE管理体系,编制相关支持文件和规章制度,提请公司HSE委员会审定后,在公司全面推进HSE体系管理;监督公司HSE体系运行,负责公司HSE信息系统管理,按期组织公司HSE体系审核,推动公司HSE体系持续改进;掌握各单位HSE工作动态,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五)组织、协调、参与对新、改、扩建项目(工程)进行HSE评价、对重大HSE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对各单位HSE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考核,上报隐患整改结果和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在公司管理权限内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六)组织编制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七)组织公司HSE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事宜;

(八)完成公司HSE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条

各单位HSE管理机构或岗位主要职责:

(一)组织召开本单位HSE会议,贯彻落实公司HSE工作指导方针及相关规章制度,研究解决本单位HSE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本单位HSE工作的管理,编制本单位HSE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本单位HSE第一责任人批准,并报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落实全员HSE责任制,细化、分解各项HSE工作考核指标,制定《员工HSE责任书》,并安排本单位领导与每名员工签署;

(四)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组织编制和完善与本单位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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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HSE管理体系支持文件和操作规程等,经本单位HSE第一责任人审定后发布实施,并报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备案;监督本单位HSE体系运行,负责本单位HSE信息系统的应用和管理,按期组织本单位HSE体系内审,推动本单位HSE体系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掌握本单位HSE工作动态,及时向本单位HSE第一责任人和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通报相关信息,遇重大问题,立即汇报;

(五)核查本单位及所属基层单位各项HSE规章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实施与落实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组织落实整改、报告整改结果,上报新、改、扩建项目(工程)HSE评价计划,并按批复组织落实;参与本单位及所属基层单位事故调查处理,在本单位管理权限内对所属基层单位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六)组织编制本单位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预案,经本单位HSE第一责任人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备案,组织本单位进行培训和演练;

(七)向本单位员工通报公司HSE工作形势,公布本单位相关工作情况,组织本单位进行HSE工作先进工作者初评;

(八)完成本单位其它HSE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配备至少2名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运营管理境内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的安全环保重点单位应至少配备1名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还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基层班组应设置专(兼)职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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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各级HSE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应先征得上一级HSE工作主管部门同意。

第三章

安全环保责任制

第十三条

公司严格按照“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安全环保责任制制度。直线责任就是一级对一级负责,按照“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环保工作”原则,各级HSE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HSE工作负总则;副职领导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HSE工作负责;每个员工对自己岗位涉及的HSE工作负责。属地管理要求全体员工对自己工作管辖范围内的HSE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公司领导每年分别与各业务单元和分支机构HSE第一责任人签署《安全环保责任书》,明确各业务单元和分支机构的年度HSE工作总体控制指标等内容,公司HSE委员会按责任书对各业务单元和分支机构进行考核、奖惩。

《安全环保责任书》由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保存。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环保责任制,与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逐级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安全环保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责任书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按照责任书认真履行各自的HSE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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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各单位要制定安全环保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对安全环保业绩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

公司实行各级领导HSE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将履行HSE责任制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安全环保管理

第十七条

各单位要执行HSE管理体系,加强HSE工作的日常管理,建立HSE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HSE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第十八条

各单位要按规定对收购和建设项目(工程)进行HSE预评价和HSE验收评价,评价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要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要求。

工艺装置、储运设施、公用工程设施及其它辅助设施等需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企业规范标准修建“三级防控”设施,防范和控制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或事故处理过程中因物料泄漏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第十九条

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帐,并将相关信息按规定录入HSE信息系统。重大危险源单位应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处于受控状态。具体管理办法参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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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中油质安字[2006]740号)执行。

第二十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的基层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HSE风险辨识,按照国家、集团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各专业的HSE管理规定、岗位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预案等,建立和完善“两书一表”(即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HSE体系文件、严格落实各项HSE管理工作。

岗位操作规程和应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流程应张贴在各岗位明显位置。

第二十一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要对在役装置、重要设备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HSE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要按规定坚持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维修保养,使之符合安全技术生产条件。

第二十二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要对非常规作业、工业动火、站(库)区内动土、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工业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审批制度。

第二十三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要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消防器材、可燃性气体报警器、毒气检测器、呼吸器等报警、防护器材等实行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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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的废物管理应当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按下列顺序进行控制:

(一)预防:从工艺、原材料、设备等源头消除或最小化废物的毒性和数量;

(二)再循环:对废物进行最大可能限度地回收和再使用;

(三)处理:通过对废物进行有效处理使废物产生量或毒性最小化;

(四)处置:采用环境友好且可靠的方法对废物进行处置。 第二十五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应当加强污染治理、废物处置和生态保护等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等规章制度,定期检维修。未报经许可不得擅自闲置、停运或者拆除环境保护设施。

生产装置开停车和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当制订并实施污染防治方案,有效处理处置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第二十六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政府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废物排放管理申报登记制度,依法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废物处置应当满足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并依法缴纳排污费。

污染源应当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明确每个污染物排放口达标排放的责任人。对于产生污染的生产过程,操作规程中应当有明确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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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控制和排放规定。

第二十七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系单制度。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转移。

第二十八条

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放射性物质的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因泄漏或丢失等造成环境污染。

放射源的采购、废弃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申请办理准购证和注销手续。

进、出口放射性物品时,应当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申请办理许可,并报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

放射作业场所应当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辐射警示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警戒。涉及到放射性同位素跨地区使用的,应当向使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放射性物品贮存、运输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放射性物品丢失、泄漏。

第三十条

公司实行承包商准入制度,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建立工程项目的合格承包商名录,认真审核承包商资质、H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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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队伍素质、作业监督和现场管理。涉及油品加剂、船舶过驳等作业的承包商管理参照以上工程项目承包商管理规定执行。

经审核,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环保事故的承包商,不得进入合格承包商名录,不得承包公司工程、技术、服务等项目。已入选合格承包商名录后,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环保事故的承包商,应从发生事故之日起,从公司合格承包商名录中剔除。

各单位在选择承包商时,应选择公司合格承包商名录内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商参与相关竞标。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环保生产经营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也不得租赁不符合安全环保条件的场所和设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须与中标的承包方签订HSE专项协议或在合同中列明HSE专项条款,依法明确各自的HSE管理职责、分工、管理界面和工作流程。

由一家单位实施总承包的,各单位在与总承包单位签订HSE专项协议的基础上,还应督促、检查总承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签订HSE专项协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作业现场的HSE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不实行总承包、且有多个承包单位的,各单位须与每个承包单位分别签订HSE专项协议,各承包单位负责各自作业区域的HSE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应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承包商的H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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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将承包商HSE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HSE管理范畴,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统一标准。

第三十三条

所有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公司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在开始进行承包作业前,都应有针对性地建立项目HSE管理体系,全面开展项目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编制项目HSE管理规章制度和“两书一表”等体系文件,制定作业计划、作业方案,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切实加强HSE管理工作。承包商HSE管理体系文件、作业计划、作业方案等须报业主单位或业主委托的管理公司审批、备案。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组织对承包商进行HSE教育培训;或委托项目管理公司组织对承包商进行HSE教育。项目作业区域应实施封闭式管理,未经HSE教育培训及考试不合格的承包商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域。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和HSE管理要求,明确承包商应配备的项目HSE专职管理人员数量和资质。

承包商HSE管理人员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应报业主单位或业主委托的项目及管理公司备案。

承包商作业所需的工程设备、工具须经业主单位或业主委托的管理公司检验合格,备案登记并发放通行证后方可进入作业现场使用。

承包商必须为其工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及建设单位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进入作业现场时必须按规定穿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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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制定完善的考核奖惩办法,指定专职HSE管理人员对承包商作业过程和作业现场实施全程监控和检查,严肃查处承包商违章现象和行为,协调作业现场各项HSE事宜。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监管不到位的承包商以及承包商人员违反HSE管理规定的,业主单位可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勒令其整改或停止作业,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多次违章或违章情节较为严重的承包商,要对其进行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直至解除承包合同。

第三十七条

工程项目完工后,业主单位HSE管理部门负责对承包商HSE表现做出评价,评价结果应备案留存,并送交承包商单位。

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要把消防和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环保工作整体部署,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和交通安全责任制纳入安全环保责任制之中。消防安全管理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中油质安字〔1999〕第194号)执行;交通安全管理按照《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国际事业控字〔2010〕85号)执行。

第三十九条

境内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应用HSE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录入、更新和报送各项HSE管理信息和数据,建立健全各类信息管理档案,确保HSE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管理效用。

公司定期对境内单位应用HSE信息系统情况实施考核,考核标准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保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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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2007〕36号)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信息系统考核细则》(安全〔2010〕87号)执行。

第五章

应急管理

第四十条

各单位应按照公司《关于成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国际事业人字〔2011〕14号)的要求,成立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本单位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必须切实强化应急管理意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制度,分类、分级编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坚持“企业负责、区域联动、属地管理、分级落实”的原则,自觉接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处置突发事件要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

一、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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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编制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应重点针对危险化学品、油气储存库、海陆运输、加油站(船)运营作业突发各类重大险情,以及民爆器材、放射源、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公司人员在不稳定国家(地区)突发各类重大险情等。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内容应详细、齐全、简练、实用,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充分考虑对周边地区相关方造成的危害,应完全与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当地政府和周边相关方预警救援机制对接,形成协调联动机制。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编制的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应逐级上报备案,并应报送给区域内的抢险救援相关部门及其他相关方。按规定需报送地方政府备案的,按规定执行。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进行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应在作业前编制安全应急计划,并报本单位领导审批和HSE管理部门备案。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情况变化及时对安全应急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应健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组织,开展专项应急处置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根据实际需要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并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加强与当地政府、周边相关方的沟通,建立起预警、接警、救援和恢复的联动机制,增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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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监督检查是实现生产经营安全环保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环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筑施工、设备检维修以及其他重大危险的关键施工作业项目(工程),各单位必须派驻专职HSE管理人员,履行对施工作业现场的HSE监管、协调职责。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应制定HSE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综合检查。综合检查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HSE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及HSE信息系统应用情况;

(二)生产、施工作业现场HSE管理状况;

(三)员工执行HSE规章制度、标准情况;

(四)新、改、扩建项目(工程)安全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HSE设备设施检维修情况,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检验、维修、使用情况等;

(六)员工HSE教育培训情况(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

(七)HSE技术措施(含事故隐患整改)计划的制定、上报和批复落实执行情况;

(八)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九)消防设备、器材采购、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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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承包商履行HSE职责情况;

(十一)监理单位履责情况;

(十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情况;

(十三)其他必要的监督检查项目。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应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基层班组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检查内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

第四十八条

各单位还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经营特点及特殊作业要求等,组织开展专项(或专业)HSE检查。

第四十九条

各单位应完善HSE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编制HSE检查表。检查人员应按照检查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等记录表中,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必要时可将检查表制作成报告附件。被检查单位须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须作书面记录,并报告给检查人员。

第五十条

各单位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现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五十一条

各单位应将排查、整改各类HSE事故隐患作为检查的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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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或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将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检查中发现一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制定计划,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整改。

第五十二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放射场所和装置、特种设备、环保消防设施等的监控,定期开展检查和专项测评,发现不符合国家法规标准要求的场所、装置、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及时跟踪验证,并在整改后组织验收。

第五十三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要加强对岗位员工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操作规程情况的日常检查,确保员工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上岗,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作业。

第五十四条

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各单位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对各单位的HSE检查。检查时将视工作需要聘请相关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完毕后,要组织与被检查单位交流、点评,通报检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对违章和隐患应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单位,要提出对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第五十五条

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各单位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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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事故管理

第五十六条

各单位要规范事故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统计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事故。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各类事故,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第五十七条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与分级: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1.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营运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单位员工和单位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2.交通事故,是指各单位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行过程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3.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汽、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二)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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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人民币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1亿元人民币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具体细分为三级:

a.一般事故A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人民币以上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b.一般事故B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人民币以上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一般事故C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人民币以下1000元人民币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五十八条

环境保护事故是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事故。环境保护事故等级划分:

(一)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称为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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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划分的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2.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引起国际媒体反面报道;

3.发生在敏感区内的油品或化学品泄漏事故,石油类泄漏总量超过15吨以上,或化学品泄漏量超过10吨以上。

(二)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称为重大事故:

1.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划分的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2.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引起国家级媒体反面报道; 3.石油类泄漏总量超过15吨以上,或化学品泄漏量超过10吨以上。

(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称为较大事故:

1.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划分的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2.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引起地方级媒体反面报道; 3.油品泄漏量在100千克以上、15吨以下,或化学品泄漏量在100千克以上、10吨以下。

(四)一般事故: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定划分的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中所称的“以上”均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均不包括本数。重伤、轻伤和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分和计算。

第五十九条

事故报告与披露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基层单位负责人报告,基层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单位安全环保主管部门报告。各单位安全环保主管部门负责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发生交通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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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事故时,应先报警。

(二)各单位安全环保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方面送报。

(三)事故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续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或环境污染、破坏程度加大的,应当及时补报。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四) 各单位应要求承包商向其报告在承包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承包商事故须按《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方面送报。

第六十条

事故救援指挥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发生一般C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般及以上环境保护事故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不得擅离职守。

(三)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环境保护事故时,公司应当派人赶赴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1.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或环境保护事故时,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

2.发生较大生产安全或环境保护事故时,公司安全总监、分管事故单位业务的公司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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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一般A级生产安全事故时,公司安全总监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

4.发生一般B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般环境保护事故时,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赶赴事故现场。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五)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出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六)发生辐射事故后,施工或使用单位应当启动相应专项应急处置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当地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报告。

第六十一条

事故调查

(一)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政府和其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二)对于政府委托公司调查的事故,公司应当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本规定开展事故调查。

调查组成员应当由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计划与投资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门、工会、相关业务单元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涉及公司与承包商双方的事故,由双方共同组织调查。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HSE委员会审定后,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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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委托各单位自行调查的事故,各单位应当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本规定开展事故调查。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

(四)事故调查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尤其要查明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规章制度的缺陷;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涉及两个以上单位责任时,应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五)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六)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应当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七)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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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八)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HSE管理体系要素要求,深入查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于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环境保护事故,应当由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

第六十二条

事故处理

(一)所有事故均应当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二)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做出书面检讨。

1. 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环境保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主要领导到公司,向公司HSE委员会做出书面检讨。

2. 发生一般B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般环境保护事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对事故发生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3. 发生一般C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主要领导应向公司HSE委员会做出书面检讨。

(三)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地方政府相关批复或集团公司、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各单位安全环保主管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工会和员工应当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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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十三条 事故统计与档案管理

(一)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安全环保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信息录入到HSE信息系统。

(二)所有事故处理结案后,必须建立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当至少包括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证据资料。事故档案应当分级保存:

1.一般C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般环境保护事故档案,由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环保主管部门建立,并送各单位档案室保存;

2.一般B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环境保护事故档案由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环保主管部门协助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建立,并送公司档案室保存。需上报集团公司的,由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统一上报。

第六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公布事故报告和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受理和处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八章

行政责任追究

第六十五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环保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安全环保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环保事故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行政责任。

第六十六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公司对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业务分管副职、分管安全环保工作副职、安全环保主管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人分别按照当年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书》进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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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并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

组织处理分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责令辞职、免除职务、辞退、解聘等。行政处分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具体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视严重程度按照集团公司关于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对于在同一生产年度内发生多起或三年内连续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环境保护事故的,或对事故应急组织不力、在事故调查处理中不履行职责、蓄意阻挠干涉事故调查处理的,公司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业务分管副职、分管安全环保工作副职、有关部门负责人给予从严从重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

第六十八条

公司对发生事故后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事故信息,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组查询和拒不提供事故有关资料的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从严从重组织处理或行政处分。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公司领导举报隐瞒事故的情况和本单位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的情况。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接到举报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经领导批准后,立即对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处理。

第六十九条

任何一级事故调查组成员不负责任、避重就轻、包庇事故责任者或借机打击报复,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七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各级政府组织调查的事故,对事故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追究处理决定,按照政府的批复意见落实执行。各单位纪检监察、人事劳资部门应在15日内落实事故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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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因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而发生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外,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还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单位主要领导如因事故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公司所属任何单位的主要领导。

第九章

安全环保技术与投入

第七十二条 公司重视安全环保科技工作,应积极开展安全环保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环保科技成果,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保证用于安全环保方面的资金投入,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环保技术措施项目经费,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安全环保费用。

(一)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各单位及所属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实体资产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编制,报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和计划与投资管理部备案,需投资安排的项目由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会同计划与投资管理部按规定纳入投资计划,报公司HSE委员会审定;需要报经集团公司规划计划管理部门审批的,由公司计划与投资管理部按规定报批;

(二)公司财务资产部根据公司HSE委员会审定的计划,将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纳入公司预算,落实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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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HSE委员会审定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公司计划与投资管理部会同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下达,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公司计划与投资管理部、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和财务资产部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

(四)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由公司相关部门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第七十三条 各单位及所属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实体资产单位应广泛开展行业交流活动,学习安全环保先进单位的经验,加快先进安全环保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环保技术革新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合理编报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事故隐患治理需求计划,并按批复实施技术改造和隐患治理,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断提升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本质安全和环保。

第十章

安全环保教育培训

第七十四条

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由各级人事(教育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环保主管部门协助配合,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要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档案。

第七十五条

应采取各种途径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首先要做好新员工入司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要让新员工入司即掌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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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岗位“应知应会”的内容;其次要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环保在岗教育培训,让所有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环保技能;第三要重点搞好各类应急预案的专项教育培训,保证每名员工熟练掌握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救援和自救的能力;第四要重视员工安全环保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自身安全环保素质和修养;第五要加强涉外员工前往不稳定国家或地区钱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突发事件的研判能力,防范技巧和应对危险分子的基本常识。

第七十六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要必须做好管理人员安全环保教育、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和转岗员工的

二、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环保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卡”。

管理人员上岗前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在岗管理人员每年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入司员工的岗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在岗员工每年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所有未经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十七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政府认证的相关机构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七十八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环保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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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环保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并记录备案。

第十一章

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

第八十条

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和劳动防护法规政策,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和劳动防护工作。

各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金。 第八十一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和特种作业的人员,按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周期,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八十二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要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达不到国家卫生标准的应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开工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评价。

第八十三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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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施工作业健康管理,进行健康风险识别及评价。工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根据需求设置卫生辅助设施,并改善施工作业中医疗健康保障条件,严格饮食、饮用水、环境卫生管理,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

第八十四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的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牌、操作规程及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第八十五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必须要为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运输和储存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从事放射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个人剂量计,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第八十六条

负责运营管理生产、储存、运输等实体资产单位要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为上岗员工提供满足安全生产经营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服装应符合集团公司“四统一”要求(统一性能、款式、颜色、标识)。

第十二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八十七条

公司按年度对各单位生产经营安全环保情况根据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进行考核评比。对安全环保考核指标达到要求,且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经考核优秀的单位,经公司HSE委员会审定,授予安全环保年度先进集体称号,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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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各单位推荐参加公司年度安全环保先进个人评选。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每年汇总各单位推荐人选,报请公司HSE委员会审定。安全环保先进个人获得者,公司授予年度安全环保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奖励。

(一)模范遵守安全环保法令、遵章守纪,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在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措施和向上级报告或阻止违章指挥行为,避免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积极组织事故抢险,对减少人员伤亡有突出贡献的;

(四)在安全环保科学技术、安全环保管理及学术研究,标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或效果显著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行安全环保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第八十九条 公司年度安全环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于每年12月底进行。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公司项目与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为了更好的落实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集团公司《关于认真开展“安全基础年”活动的通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体现“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宗旨, 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条款并大力宣传《决定》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按照《决定》和《关于认真开展“安全基础年”活动的通知》要求进行了全年工作安排。

(一)、明确安全目标 落实安全责任

我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工作摆到各项工作的首位。每年,我公司把安委会安排为第一个会议,最先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我公司按照集团公司提出的:“四个杜绝、三个不超、一个确保”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我公司全年死亡事故为零;全年重伤不超过2起以上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事故为零;交通特大事故为零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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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重大污染事故为零,“六个为零”的安全工作奋斗目标。随后,对内我公司召开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签字大会,与公司内各分公司、车间、队、项目部、机关科室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签订了安全风险抵押合同书,制定了《公司各单位、项目部副科以上领导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的管理规定》,使每位管理者和员工的经济利益与本单位和个人的安全责任直接挂钩。对外我公司同乌石化总厂、股份公司签订的甲乙双方工程施工及安全生产服务合同以来,我们体会到,签订合同很有必要,这是约束我们甲乙双方的一份法律文书,也是对甲乙双方负责任的一份契约。通过这几年的运转,我们甲乙双方都在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强化了风险管理的责任和利益,规范了甲乙双方的行为,细化了QOHSE体系标准,为我们在炼化企业施工安全提供了保证。同时全年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对本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对下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及时发现安全工作的薄弱点,采取措施完善工作,确保目标和责任制的落实实现。

(二)、做好基础工作 夯实管理基础

一是构建管理平台,实现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我公司在2003年通过QOHSE体系认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体系运行工作的管理、检查、考核和持续改进。在认证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了风险评价和环境因素识别及体系文件的完善工作,并按计划开展内部审核。对内审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整改,严格按期限完成,公司组织跟踪验证。在健康、安全、环境隐患评估时,采取了自下而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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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通过基层分公司、车间、队、项目部、公司二级评审组审核,形成了我公司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评价报告。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使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有章可循。我公司全面修订完善了各级、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方案及作业指导书。此外,还健全了公司领导与基层分公司、车间、队、项目部定点联系制度,要求公司领导干部定期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通过这一方式推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的深化。公司通过安全例会,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并每月进行奖评考核,1~10月对各类违章和违反规定的行为考核了13320元,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600元。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警钟长鸣。年初,我公司制定了全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对所有职工进行了一次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教育,全年安排对所有新分配人员及临时用工进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教育,全年教育2338人次。培训教育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文件、事故通报、安委会会议精神作为安全教育的学习材料、开展对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规范、作业指导书、装置(设备)知识、危险源识别、职业危害与防护、风险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培训教育,并将“反三违、查隐患、促整改”活动的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贯穿始终。同时,组织了180名特种工培训取证工作,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共计52人次参加了自治区建设厅举办的安全知识考核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不断提高了各岗位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9人次参加了自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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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区建委和集团公司举办的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质培训,全部通过了考试,取得了上岗资质。

针对六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组织公司12个单位举办了关于安全生产的黑板报比赛,并选出两块参加总厂的安全环境的黑板报比赛。并且还参加了乌鲁木齐市建委组织的安全月板报比赛,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编制了100道有关安全环境的竞赛题发放各单位,全公司近700人参加了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各基层单位在安全基础管理上及施工现场开展“八查八规范”。

1、即查制度建设,规范安全操作;

2、查责任制落实,规范管理责任;

3、查“三违”行为,规范现场施工;

4、查票证管理,规范作业程序;

5、查安全人员配备,规范监管机构建设;

6、查安全合同,规范主体责任;

7、查员工安全技能和素质,规范培训教育;

8、查事故隐患,规范安全投入。

四是整改事故隐患,实现标本兼治。今年,我公司加大了安全隐患治理的投入力度,按照“上下结合,共同治理”的方针全面开展隐患治理工作,从源头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辨识出的高处作业、噪声、有限空间作业、粉尘危害等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和设备事实存在的隐患,以及国家和行业要求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要求,如工作衣、工作鞋、卫生保健用品的配备和有毒有害岗位的定期体检,按照要求进行了投入,设备设施投入(?问机动科),1—9月份共投入劳动保护资金76万元,有毒有害岗位体检18000元。为提高隐患的识别和整改力度,组织公司副科以上人员查隐患,对查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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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299个隐患落实整改,整改288项,整改率96.3%。我公司强化了对事故隐患的监控工作,编制了我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基层单位也相继制定了各级应急预案,包括施工作业以及事故发生后周边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路线,应急自救等方面所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在工程建设中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标准化作业,加大了对现场不文明、不卫生、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和治理力度。(具体内容在机动科)

(三)开展反“三违”活动 杜绝“三违”行为

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一直是我公司着力开展的重要工作,尤其是在今年,我公司将查隐患和查违章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基层分公司、车间、队、项目部的日常检查、月检和安全大检查等工作,查处“三违”行为。我公司对各基层单位分层次建立反“三违”处理台帐,对“三违”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并与主管领导联责,督促各级管理干部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为了促进员工认清“三违”危害,识别“三违”行为,增强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公司安环科总结整理了习惯性违章50条,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公司一方面组织开展对违章行为的全面识别工作,并购买书籍下发,组织员工学习,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反“三违”的大讨论活动,同时,公司领导层以“关爱生命杜绝违章指挥”为主题,执行层以“落实责任 监管到位”为主题,操作层以“遵章守纪 杜绝违章操作”为主题,层层展开讨论。为配合大讨论活动,我公司在设安通迅开辟“反违章大家谈”的专栏,并刊登各基层单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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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三违”讨论情况,职工讨论心得等内容。在大讨论活动和识别工作的基础上,我公司在现场的安全管理中重点对全公司范围的反“三违”行为进行检查,特别是在施工高峰期每天进行检查,在炼油厂、化肥厂停工大检修期间与生产厂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联合检查,组织安排了节假日的定期检查工作,差出违章660项,全部进行了整改。

(四)、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保证

安全管理工作是全员参与,人人负责,企业要搞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有一个完善的组织和制定严密的规章制度,同时还要有一个过硬的管理队伍,因此从公司级领导对此就非常重视,首先从制度上批准通过了公司内36个岗位的《岗位安全环境职责》,45个各工种的《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6个环境管理标准和26个安全管理标准。在组织上成立了以公司领导挂帅,各单位、项目部主管领导和各科室长组成的安委会,下设以安环科为主的安全管理办公室,各单位领导主管安全,各单位安全员具体负责的安全管理网络。同时按照总厂《关于实行安全生产述职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安排了各单位科级干部年底向本单位主管安全领导的述职工作,公司领导向总厂主管生产副厂长的述职工作。原创,尽在文秘知音网络.m网。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今后在安全方面需要强化的几项工作

1.在思想观念上我们强调认真处理好三个关系,即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成本的关系,当效益、进度、施工成本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给安全让路。在安全管理由传统向现代化管理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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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的过程中严格遵循一个模式即QOHSE管理模式,它即是我们走向市场,参与竞争的通行证,也是广大职工生命安全的护身符,我们在今后的管理上将严格按体系要求规范运作,持续改进。

2.以人为本抓安全,强调通过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人的不安全因素降到最低,同时通过强化人的管理职能,使物的不安全因素降为零,最终实现零事故的目标。在这方面需要强化的工作是:对每一个施工人员包括外用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及风险识别能力,按程序办事,按标准验收,按规范干活。

3.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职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4.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安监员素质,配备资源,投入资金,逐步完善和优化安全环保设施,改善生产一线的作业环境。

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坚持典当行为中查验证件(照)制度是公司合法经营,控制风险的保证,是公司能顺利稳健经营的基础,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岗位职责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内部管理,认真操作,把好证件(照)查验这一关。

二、办理收当、续当、赎当,典当人均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没有有效身份证件的不予受理,身份证件不能辨别真伪的也不予受理。

三、当户为单位的,经办人员应当出具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本原件,单位的介绍信或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不能提供上述证件或证件不在有效期内的不予受理。

四、当户为个人的,应查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照片),且当户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委托典当中,受托人应当出具公证机关公证的典当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要求签字并加盖手印。

六、除典当人的有效证件外,典当人还必须提供当物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当物为一般民品的,要求提供发票正件,当物为车辆的,要求提供车辆行驶证,当物为不动产的要求提供产权证,当物为有价票据的,要求提供票据原出具单位的证明。

七、当物的权利归属应与典当人有效证件一致,不一致的应有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八、收当时典当人或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证照,如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必须全部复印存档,当物的有效证明文件必须收取原件,存入保险库。

九、办理续当和赎当时,典当人必须再次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证照,对照收当时的复印存档,如不符则不得办理续当和赎当业务。

十、办理赎当后,当物的有效证照和文件资料必须复印存档。

十一、当票是当物的有效物权凭证,典当人在办理续当和赎当时,必须与公司留存的当票联认真核对,防范伪造变造。

十二、公司工作人员应本着高度的责任心提醒典当人注意,防止其身份证、当票丢失,提醒典当人如一旦当票丢失必须马上挂失。

十三、临时身份证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不得办理收当、续当、赎当业务。如收当后,典当人丢失了有效身份证照,

- 2十

八、库房保管员根据当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登记《当物入库查验单》,当将《当物入库查验单》与当物的有效证照核对是否一致。

十九、核对证件应以当物的有效证照原件为准,包括核对证照的开具日期和有效期,以判断当物可保管的期限。

十、当物的查验包括名称、规格查验、数量查验和质量查验。名称、规格查验可根据当物的有效证照进行对照检查并登记,数量查验可根据当物的特性和计量方法进行数量检验,或清点个数、或过磅、或检尺换算,以准确地测定出全部数量。数量检验除规格整齐划

一、包装完整者可抽验10-20%者外,其他应采取全验的方法,以确保入库物资数量的准确。质量检验一般只作当物的外观形状和外观质量的检验。金银贵重物品可通过仪器检测,其他贵重物品可请专业检验部门进行检测鉴定,并做出记录。

二十一、原则上《当物入库查验单》应与当票上所记载的内容一致,如不一致应说明情况,并由库房保管员与经办业务员共同签字,并报分管领导签字,将情况说明书附在《当物入库查验单》后。入库查验单由库房保管员、业务经办员、综合管理部各存一联。

二十二、当物如系在保管期内可能存在变质或破损的物体,当票和入库查验单应予以详细登记与说明,当物查验收入库后一段时间内若发现问题,保管员应立即通知业务经办

- 4

2、保量:当物库存期间其实物动态与帐务动态一定要相符。做到件数不短缺、重量不亏损、帐物相符;

3、保安全:通过一系列保管活动,做到防火、防盗、防变质、确保库存当物安全无事故;

4、保出库:要求做到在最短时间内,根据当票和入库查验单将当物及时准确地发放出库。

二十八、为反映当物在入存期间的变化、掌握当物在库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保管中的问题,必须对库存当物进行经常的检查。

二十九、对当物的检查包括:

1、查质量:检查并解决在库当物是否发生锈蚀、霉变、渗漏、老公、虫蛀、鼠咬等情况;

2、查数量:核对帐物是否一致、数量是否准确;

3、查保管条件:看当物存放是否妥善,货架是否稳定、库房有无漏雨、场地有无积水杂物等。

4、查安全:检查各种安全措施和设备是否齐备、有效、是否符合要求。

十、在对当物进行检查同时要求进行盘点,保证库存当物在质量和数量与入库查验单一致。

三十

一、对当物的盘点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1、定期盘点:每月末、季度末、年终所进行的定期例检,这是对库存当物进行的全面性盘点,应带入库查验单到

- 6

第三节 当物的出库

三十

四、当物资出库时,业务经办人员必须向保管员同时提交入库查验单、当票、经总经理签字的出库通知单。凭入库查验单和当票所列的当物编号、品名、规格、数量等,准确无误地进行点交,做到单货相符,避免差错。

三十

五、当物出库时保管员不能直接将当物交典当人,而应将当物交业务经办员。

第三章 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三十

六、公司有义务依照公安机关下发的通缉协查要求,或根据公安机关的行动布置,对所有当物及典当行为真实性合法性调证和报告。

三十

七、公司必须设立协查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协查的组织、监控管理、检查、登记、对外报告、考核等工作。

三十

八、对公安机关下发的通缉协查单,公司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登记、保管,并根据通缉协查单要求组织具体的协查工作。

三十

九、公司收到公安机关的通缉协查单后,应将协查单立即下发所有公司相关人员,并组织学习和分析,组织协查工作,明确协查的内容和要求,确定协查方向。

- 8的措施。

四十

五、对经核查确认当物为通缉协查单上所注明的物品,或典当人为通缉协查单上所通缉的嫌疑人时,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并冻结当物,对典当人进行监控。

四十

六、公司根据协查结果填制协查表及协查报告,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报公安机关。

四十

七、对经公安机关核对确为通缉协查物品的当物,公司应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及时将当物移交公安机关,已发生当金支付的按待处理财产损失挂帐。

四十

八、通缉协查单和有关协查表、协查报告及证据资料必须依照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同时备份电子文件。

四十

九、公司相关人员应当就协查的全部事项进行调查,不得推诿、敷衍。对协查工作中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案情,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主管领导的法律责任。

十、公司对通缉协查核对工作进行逐级监控,对协查结果进行考核,对及时发现并查获通缉协查物品和嫌疑人的员工给予奖励,并定期通报协查情况。

五十

一、对公安机关下发的通缉协查核对没有查控时间限定,业务人员在工作中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对所有当物及典当行为都应注意核对公安机关下发的通缉协查单。

- 10

1、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2、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

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4、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5、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

6、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7、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8、仿造或造身份证的;

9、仿造或变造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

10、仿造或变造当票的;

11、仿造或变造当物的有效证明证照和文件资料的;

12、仿造典当委托书的;

13、执非合法途径获得的有效证照办理赎当的; 五十

八、如果发现可疑情况,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2、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汇报。

3、防止泄露。

4、加强对典当人的监控。

- 12六十

五、保安部及保安人员的职责是维护内部治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公司总经理和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六十

六、安保部及保安人员的主要职责:

1、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2、合理设置安保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全年和阶段性安保工作目标。

3、定期对公司员工开展以“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治安防范教育,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4、维护公安内部办公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并将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5、完善电子监控设施,在大堂进出口、监控室、保险库、车库等重点部位设置固定安保值勤岗。

6、建立员工信息、内部员工培训、安保工作日志、治安案件、通缉协查、可疑情况报告、外来调查、治安责任书、治安积极分子、访客等基础资料簿册。

7、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有关通缉、协查工作。

8、妥善保管《治安许可证》(副本)。 六十

七、保安人员的配备:

1、配备人数需与公司的业务规模及岗位设置相适应。

- 14爆炸、恶性刑事案件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应上墙公示。

5、应设置监控值班记录簿、情况处置记录簿及交接班记录簿。

6、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七

十、治安固定岗位的设置:

1、大堂、监控室、保险库房等重要部位应设立治安固定岗,有明确的责任区域和工作职责。

2、固定岗位安保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在岗时要注意发现各类可疑现象并及时报告。

3、要有工作情况记录,交接手续完备。 七十

一、保安人员的培训工作:

1、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对重要岗位新进员工人培训、考核工作。

2、定期对全体安保人员进行轮训、考核,并做好记录。

3、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重点岗位员工执证上岗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十

二、保安器材的配置:

1、安保部须配备与日常安保工作相适应的各类装备和计算机管理设备。

2、配置通信、防卫和消防等专用器材,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物业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二)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三)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四)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五)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六)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七)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记录签字确认。

三、物业公司电梯管理职责

(一)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二)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三)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四)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五)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十一)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十二)按照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四、电梯日常检查内容

(一)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每周工作开始前,应到机房内对机械和电器设备作巡视性检查;

(二)使用电梯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电梯进行逐层停靠运行,在运行中观察电梯是否有异常现象。如以下情况:

1、电梯的照明及风扇工作是否正常;

2、电梯的启动:停车和平层情况;

3、听有无异声和异常震动;

4、闻有无异常气味出现。

(三)检查制动器、继电器、接触器等动作是否正常;各级电压是否在正常工作范围内;

(四)机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正常;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温升是否正常;

(五)操纵箱的按纽、开关工作是否正常;指层及方向指示是否正常;

(六)做好防风、防雨、防霉、防火措施,及时清理机房杂物;

(七)不要让水流入电梯井道,不要让水淋湿电梯部件;

(八)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作好记录电梯操作人员或电梯日常运行安全负责者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中,并交给接班人。

五、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人员的职责;

(二)安全操作规程;

(三)日常检查制度;

(四)维保制度;

(五)定期报检制度;

(六)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七)作业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八)意外事件或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九)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六、电梯维护保养

物业公司应当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对电梯进行维保。

物业公司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维保的内容和要求;

(二)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

(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维保单位变更时,物业公司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电梯报废,物业公司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物业公司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七、电梯技术档案

物业公司应当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

(四)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物业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全技术档案。

八、电梯定期检验

物业公司管理的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九、电梯正确使用要求

电梯乘客应当遵守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

(二)不乘坐明显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四)不拆除、破坏电梯的部件及其附属设施;

(五)不乘坐超过额定载重量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

(六)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危及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十、电梯使用与管理记录表

物业公司电梯使用与管理的记录表主要包括:

(一)电梯日常检查记录表;

(二)电梯安全每周检查记录表;

(三)电梯运行记录表;

(四)电梯故障修理登记表;

(五)电梯维护检查记录表;

(六)电梯值班记录表;

(七)电梯应急演练记录表;

(八)电梯年度检查记录表。

物业公司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每日工作:

一、进行电梯安全日常巡查;

二、进行电梯试运行;

三、检查电梯清洁卫生;

四、维护电梯清洁卫生;

五、安排电梯安全人员岗位值班;

六、协助电梯维护保养;

七、发现、协调、配合电梯安全隐患排除工作;

八、做好电梯巡查、运行、维护、交接班记录。 每周工作:

一、组织召开电梯安全工作周会;

二、对机房内电梯机械和电器设备作巡视性检查;

三、检查电梯救援设备;

四、检查电梯机房温控设备;

五、做好电梯机房防风、防雨、防霉、防火措施,及时清理机房杂物。 每月工作:

一、组织召开电梯安全工作月度会;

二、协调、配合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三、收集电梯巡查、运行、维护、交接班记录; 每季度工作:

一、组织召开电梯安全工作季度会;

二、进行电梯安全知识培训。 年度工作:

一、组织召开电梯安全工作年度会;

二、制定、完善电梯使用管理制度;

三、组织电梯年度自检、年检的申报以及协助年检;

四、制定电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计划;

五、做好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资质证复审工作;

六、与维护公司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七、做好电梯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

八、对电梯巡查、运行、维护、交接班等记录进行分类、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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