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范文

2023-09-20

供应链金融范文第1篇

摘要:在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度量中,可充分发挥互联网便利获取中小企业即时动态非财务数据(如交易频率、客户活跃程度、满意度等)的优势,掌握中小企业基本状况、互联网交易状况、互联网服务质量、供应链行业状况等指标,以主成分分析法确定影响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影响因素,准确、及时了解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程度,突破传统以财务指标为主衡量金融风险的局限。在此基础上,可借鉴期货风险管理的经验,设计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的盯市制度,以逻辑回归风险判别器进行信用风险判断,进一步控制和降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风险。

关键词:逻辑回归模型;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盯市

一、引言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是互联网平台支持下的供应链金融生态圈,在生态圈中,电商、银行、物流企业、核心企业以及中小企业跨界合作,减缓过分依赖传统金融机构的程度。与传统供应链金融一般将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控制转移到信用资质高的核心企业相比,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风险控制是供应链整体的信用风险控制。如何管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已经成为许多大型互联网平台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之一。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国外对于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的研究较多。早在1948年,艾伯特(Albert)就将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分为存货质押和应收账款融资两种,并针对各自的管理方式进行了研究。对于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研究,国外学者基本上是基于传统信用风险评估模型进行的,包括信用度量术模型(Credit Metrics)、宏观模拟模型(Credit PortfolioView)、信用风险附加法模型(Credit risk+)、信用监控模型(KMV)、风险在险值(vaR)和概率型非线性回归模型(Logistic)。2013年马姆杜·雷法特(Mamdouh Refaat)就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风险评价进行研究,将SAS信用风险评分体系应用于标准格式下的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评估。由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是从国内兴起的,国外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研究较少,仅有2012年巴苏和奈尔(Basu&Nair)通过分析B2B平台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预付账款的业务模式,设计了一种随机动态规划模型,认为互联网平台下中小企业财务状况的不完善会增加信用风险。

在国内,研究供应链金融较早的罗齐等讨论了融通仓模式下如何充分利用物流这一关键环节完善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问题。对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研究一般是基于传统信用风险评估模型或结合其他模型进行的,孔媛媛等构建了供应链传统信用风险的度量模型,并结合模糊算法将某些难以量化的信用风险影响因子模糊化处理。而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研究较少,赵道致等提出的通过电商平台结合仓单质押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其本质是将传统供应链金融仓单质押信用风险管理模式搬到互联网。将财务指标应用到传统信用风险模型的研究相对多一些,郭菊娥等的研究具有代表性,提出基于B2B电商平台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发展路径,指出互联网化会让信用风险呈现协同式的特点,并运用财务指标将不同信用风险模型的有效性进行对比分析。

总体来看,国内外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的研究较少,且现有研究运用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较多,运用非财务指标及系统中实时数据进行分析的较少。

三、逻辑回归模型

逻辑回归(Logistic)模型是处理分类数据的有力工具,对解释变量几乎没有任何限制,适用性非常强。

(一)逻辑回归模型简介

逻辑回归模型是概率型非线性回归模型,在因变量为分类变量时应用较多,可根据分类变量取值分为二分类逻辑回归、多分类逻辑回归、配对逻辑回归三种类型。本文主要分析二分类逻辑回归模型。

对于信用风险研究而言,分类变量主要是违约和不违约,假设y=l为违约,y=0为不违约,p(y=1)為违约概率,x为信用风险指标,企业违约的概率与信用风险指标的关系为:

P=P(Y=1|X)=f(x) 0≤P≤1

对数变换模型为:

这里,β0为常数,β1、β2….βk为信用风险指标回归系数;p为违约概率,p越大,企业信用风险越大。本文选定p=0.5为阈值。如果通过逻辑回归模型预测融资企业违约概率在0.5以上时,判定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明显;当计算出来的结果小于0.5时,则判定融资企业没有违约,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可控。

对于违约概率的参数估计,采用迭代解法进行估计:

(二)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指标选择

供应链金融的融资对象主要是众多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财务制度相对不健全,其公开的财务数据往往不能体现公司真实的运营状况。在研究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时,指标选择应过滤掉这些无效信息或虚假信息,利用互联网平台的优势获得诸如资产价格、资金流水、交易活动产生的实时流动性数据,以便对客户进行更真实有效的分析,全方位评价、量化其风险,从而提高贷款决策的可靠性。

本文选择的信用风险指标包括企业基本状况、互联网交易状况、互联网服务质量和供应链行业状况等指标(参见表1)。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大数据多是非结构性的数据,冗余、重复信息非常多,需要从中筛选出对信用风险影响大的指标。本文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筛选数据。

(三)主成分分析法

主成分分析法(Principal Component Analysis,PCA),是利用降维和线性转换的思想,将多个相关变量转化为少数几个不相关的主成分变量。主成分变量按照方差由大到小排列,可以不重复地反映原始变量的大部分信息,在引进多方面变量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分析重要指标,从而使问题简单化。本文应用主成分分析法对互联网供应链企业平台上的中小企业诸多交易变量进行主成分分析,将模型简化。

对于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中的资金供给方即互联网平台企业而言,需要观测p个信用风险影响因子x1,x2,…,xp,平台上n个企业的因子原始数据矩阵为:

主成分分析主要有以下五个步骤:

(1)将原始信用风险影响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统一量纲,得到标准化数据矩阵Z,其矩阵元素为:

主成分分析法的核心逻辑是利用方差贡献率来解释原始信息,方差贡献率是某个主成分的特征值占全部特征值的比例,即:

贡献率越大,说明该主成分所包含的原始变量信息越多。主成分个数k的选取标准由主成分累积贡献率决定,累计贡献率超过85%时,一般就认为主成分指标变量涵盖了原始变量的绝大部分信息。

(5)对主成分变量进行综合评价。在确定主成分后,还要注意主成分变量的实际含义解释,这种解释需要结合主成分变量的经济意义,不能机械式填充。

四、实证分析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阿里巴巴网,选取了2016年度60家平台中小企业,其中共900个数据30家企业作为训练样本,用于构建模型;另外30家企业作为测试样本,用于模型的检验。按照互联网供应链信用风险影响指标选择的原则,本文涉及14个自变量,包括年营业收入、仓库面积、员工人数、累计成交笔数、累计买家数、重复采购率、近90天退款率、近90天投诉率、货描相符、响应速度、发货速度、供应链重复采购率、供应链近90天退款率、供应链近90天投诉率(如表1所示)。

运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如表2所示。

(一)主成分分析结果

运用SPSS统计软件对14个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影响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得到解释总方差表(参见表3)。主成分提取原则是特征值大于1且累计方差大于85%,由表3可知提取的6个主成分的累积方差贡献率达到了87.83%,即解释了87.83%的总变异,大于85%,说明可以有效反映原始数据的主要信息。

图1为主成分的特征根数值碎石散点图,从第7个折点开始折线变平缓,落差变小,说明前6个点能够很好表达原始变量的大部分信息,进一步验证了上面6个主成分选择。

主成分确定后,需进一步确定因子载荷矩阵(参见表4)。将因子数据进行正交旋转得到的旋转成分载荷矩阵,可使变量解释更清晰,明确因子的实际意义。

由表4可知,供应链重复采购率X12、供应链近90天退款率X13、供应链近90天投诉率X14等原始变量的信息主要反映在因子F1上,说明的是供应链整体的状况。

累计成交笔数X4、累计买家数X5等原始变量的信息主要反映在因子F2上,说明的是融资方的互联网交易频度状况。

年营业收入X1、仓库面积X2等原始变量的信息主要反映在因子F3上,说明的是融资方主体基本状况。

响应速度X10、发货速度X11等原始变量的信息主要反映在因子F4上,说明的是融资方服务质量的状况。

近90天投诉率X8等原始变量的信息主要反映在因子F5上,说明的是供应链下游投诉的状况。

重复采购率X6等原始变量的信息主要反映在因子F4上,说明的是供应链下游重复采购的状况。

总之,这6个主成分集中代表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企业的供应链整体状况、互联网交易频度、主体基本状况、服务质量、供应链下游投诉以及重复采购状况,解释了87.83%的主要信息。

(二)逻辑回归结果以及分析

本文利用SPSS统计软件对6个主成分为自变量、信用等级作为因变量进行逻辑回归模型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

由表5可知,在5%的显著水平之下,6个主成分都是显著的,因此整个模型也是显著的。融资方的违约概率逻辑回归模型如下:

最后应用上式对剩下30个测试样本进行回代检验,验证模型的适用性。通过表6可知逻辑回归模型对测试样本判别的平均准确率为90%,其中第一类对15个违约样本辨别出13个,准确率为86.7%;第二类对15个非违约样本辨别出14个,准确率为93.3%。这表明本文的逻辑回归模型具有不错的预测能力。

(三)预测结果分析

传统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多是基于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的,这种数据是结构化的、相对静态的。而互联网平台公司在供应链交易循环生态中会形成大量的非财務数据,这些数据具有碎片化、非结构化等特点。在本文的主成分分析实证中,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企业的供应链整体状况、互联网交易频度、主体基本状况、服务质量、供应链下游投诉以及重复采购状况解释了87.83%的主要信息,这意味着可独立利用非财务数据对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对本文而言,重复采购率、近90天退款率、近90天投诉率、货描相符、响应速度、发货速度等非财务数据都是社会关系参与的体现,这种体现跟企业关注的声誉有关,通过监控这些指标可以进一步管理信用风险。也就是说在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中,非财务数据可体现很多信用风险的信息,如果不善于利用这些信息,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风险管理极可能不是充分有效的。

本文用逻辑回归模型进一步处理这些非财务指标,最后归一为违约概率判别变量,实证说明信用风险度量具有一定预测能力,独立利用非财务数据度量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风险管理是切实可行的。

相对于传统财务数据,利用非财务数据管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的重大意义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拓宽了风险管理的界限。传统财务数据主要反映企业运营状况、担保物经济价值等,对于融资方的行为、偏向、心理都不能覆盖,这些只能通过非财务数据才能有效表现出来,最终落实信用风险控制点。

(2)可及时动态地进行风险管理。对于企业而言,最短的财务报表周期是一个季度,但如此长的周期不能满足互联网时代的风险管理要求。因此,传统的财务数据背景下信用风险管理效率过低,而且是相对静态的。非財务数据式的信用风险管理可以快速动态地利用日常交易数据随时监控融资方的信用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可满足及时监控的要求。

(3)降低信贷欺诈风险。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其财务数据都是未经过审计的,财务制度不完善,仅仅依赖财务数据进行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方的欺诈成本较低。但是基于大数据的非财务数据风险管理方式对数据进行大范围杜撰难度和成本都较大,信贷欺诈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五、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盯市模式设计

实证分析说明,应用逻辑回归模型预测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下融资企业的信用风险具有即时动态性,可将其应用到信用风险管理中。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的核心有两点:第一,确认融资方身份以及交易的真实性;第二,动态度量和判别信用风险。

为了动态度量和判别信用风险,本文增设风险判别器,将盯市制度引用到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模式中。

(一)盯市模式

本文构建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盯市模式结构如图2所示。该模式中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主要涉及五个主体:互联网平台、资金需求方、资金供给方、物流企业(仓库)、第三方支付。为了研究方便,假设互联网平台、资金供给方、物流企业(仓库)、第三方支付平台同属于互联网平台企业集团的子企业(现实中阿里巴巴集团、京东集团基本符合这种假设),互联网平台是整个信用风险控制的核心,因为它是大数据的来源,只有互联网平台才能真正控制和监督交易行为。资金需求方可以是互联网平台的供应商,也可以是下游的销售商,涵盖互联网平台的所有企业,这些企业只要满足授信条件都可以向互联网平台申请贷款。物流企业和仓库是整合物流的重要环节,互联网平台企业控制了物流企业和仓库,就相当于获得了无形的抵押物,包括且不限于应收账款、订单、仓单等。资金供给方可以是拥有剩余自有资金的互联网平台企业、P2P公司、小贷公司甚至传统金融机构等。资金流的闭环重点在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财付通等,它可以实现融资、还款、投资三个资金环节衔接循环。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逻辑回归风险判别器即时动态地监控资金需求方的状况,预判资金需求方的信用风险,完成授信资金的划拨、控制、贷后监控、还款所有的资金循环。

(二)盯市机制的实现

本文模拟期货盯市制度设计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管理模式,资金需求方和资金供给方相当于期货交易的双方,第三方支付平台相当于期货公司。

第三方支付平台具有获取相关数据的优势,能够便利获得逻辑回归模型计算所需的动态非财务数据,如交易频率、客户活跃度、满意度等,因此第三方支付平台负责控制逻辑风险判别器,并管理保证金账号。

该盯市制度主要分为两个部分:贷前和贷后信用风险管理。贷前信用风险管理由资金供给方结合互联网平台大数据进行授信审批,第三方支付平台根据贷款额度或者授信额度通知资金需求方提交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贷后信用风险管理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运用逻辑回归模型计算企业违约概率。如果企业违约概率低于某一值,保证金账号资金不动;如果高于某一值且低于0.5时,越接近0.5资金供给方收取的保证金越多,当保证金比例低于维持保证金比例时,第三方平台通知资金需求方追加保证金;如果违约概率达到0.5或者资金需求方未及时追加保证金,则资金供给方将停止对其放贷、追回贷款余额、有权收取剩余全部保证金,如同期货交易中强行平仓措施一样,与此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要协助资金供给方进行催收管理,提前预警并做好失联管理。

六、结束语

本文构建了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信用风险模型,并进行了实证研究,设计了逻辑回归风险判别器,并借助盯市原理探索了创新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这种模式适用于广泛的互联网平台。目前互联网金融单笔授信额度小,如阿里模式单笔授信额度仅为100万元左右,必须依靠大数据进行信用风险度量。由于没有抵押,自然要求较大的风险补偿,以分散小额度单笔授信的风险。本文建立逻辑回归风险判别器进行盯市机制下的信用风险管理,可有效降低信用风险,弥补阿里模式不能大额授信的缺点,从而实现规模化授信。

责任编辑:方程

供应链金融范文第2篇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供应链管理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部分。企业所关注的已不再是单纯的资金结算和融资,而是对加快资金周转、降低融资成本、防范各类风险及优化财务报表等方面的综合需求。

中国银行针对企业的上述需求,在供应链中寻找出核心企业,并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环节中各方提供基于供应链流程的贸易融资服务。目前,中国银行已推出包括融易达、融信达、通易达、 融货达等在内的一系列供应链融资产品。

融货达

产品说明

在贸易结算业务项下,凭中国银行可接受的货物作为质押为客户办理的贸易融资业务。 产品特点

为客户和市场开辟了新的贸易授信融资渠道,减少了对客户除货物以外的抵质押担保品的占用,不仅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有助于大企业维护客户和提高其供应链体系的整体竞争力,同时还能帮助企业盘活货物,提高资金周转速度。 适用客户

一方面货物周转量大、行情走俏,急需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担保品有限,无法从银行获得足够的授信额度。

相关费用

按照各项具体产品的手续费及融资利息收取

申请条件

1.客户基本条件:

①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经过年审的有效贷款卡、开户许可证,申请办理进口开证/押汇、进口代收押汇、汇出汇款(限货到付款)项下货押融资业务的客户还应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②对拟质押货物经营年限应在2年以上,有稳定的购销渠道,在当地行业内的经营业绩处于中上游水平,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③在我行取得客户评级,无不良信用记录,并且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2.基础交易须具有真实贸易背景,我行应严格防范集团客户关联公司之间利用货押融资方式套取银行资金;

3.货押质权可以合法、有效地设定,我行能够取得该质权;

4.融资款项通过我行用于货款支付;

5.融资期限在1年(含)以下。

办理流程

1.客户向中行提交业务申请,中行为客户核定质押担保额(质押担保额部分无需客户提供除货物之外的担保品),并与客户签署《质押合同》;

2.按照有关业务程序,为客户办理相关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

3.货物到达后,中行、客户及仓储监管合作单位三方签署《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4.客户就质押物向中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置存仓保险并指定中行为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交由中行保管;

5.客户凭中行出具的《放货通知书》分批提货或一次性提货,提货前应向中行归还融资本息,或在远期信用证项下补足开证保证金。

融易达

产品说明

融易达是指在以赊销为付款方式的交易中,在买方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基础交易及应付账款无争议、保证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我行在全额占用买方授信额度的前提下,不占用卖方授信额度为卖方提供融资。

产品特点

1.利用买方(核心企业)空闲的授信额度为其周边的中小供应商提供基于物流环节的融资服务。

2.优化财务报表。融易达业务要求买方对基础交易进行确认,明确了应付债务,据此,我行可买断相关应收账款,进而优化卖方的财务报表。

3.促进业务发展。由于融易达业务解决了卖方的融资需求,因此为买卖双方扩大业务往来增添了一个有利因素。

利率

原则执行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外币融资采用LIBOR加点方式。

适用客户

1.融易达业务适用于以赊销为付款方式的货物、服务贸易及其他产生应收账款的交易。

2.买方(债务人)面临上游客户迫切的融资需求,为降低其内部财务成本,拓展业务,同意占用自身额度由保理商为其供应商提供融资支持。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办理流程

1.卖方向保理商提交《融易达业务申请书》、贸易合同及其他必要文件,保理商审核贸易真实性和业务文本;

2.保理商全额占用买方额度,出具《融易达业务额度核准通知书》,将有关核准结果通知卖方;

3.保理商与卖方签订《融易达业务风险承担协议书》;

4.卖方履行相关贸易合同项下的约定后,将相关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

5.在卖方提交单据后,保理商立即要求买方在贸易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发票项下的基础交易内容予以认可,并要求买方签署《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确认书》;

6.保理商以卖方受核准的发票金额为上限,为卖方办理融资;保理商为卖方办理融资,无须占用卖方授信额度;

7.保理商定期对已到期的应收账款向买方进行催收。若买方无正当理由且未在规定的付款到期日后30天内将款项付给保理商,则保理商将在付款到期日后第31天从买方的账户中扣款;

8.在收到买方付款后,保理商在一个工作日内扣除自身费用、融资本息后,将余额(如有)付卖方。

通易达

产品说明

指我行接受开证银行或其指定银行已承付的国际/国内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为客户提供的开立国际/国内信用证及/或办理后续进口押汇或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业务。

产品特点

帮助以往面临授信瓶颈的企业可通过使用有收款保证的合格应收账款质押,办理开证或押汇业务,从而盘活应收账款、降低资金成本。

适用客户

1.在我行同时具有开证业务和远期信用证项下交单业务需求;

2.因其自身财务实力所限,以及缺少不动产抵押和第三方担保,一般较难在银行取得足额授信额度;或者尽管已在我行取得足额授信额度,但有时因业务周期处于峰顶等原因,开证需求会突破其授信额度;

3.企业对运营成本较为敏感,希望不支付融资成本而获得开证授信,从而充分利用在途资金,降低资金成本。

收费

按照各项具体产品的手续费及融资利息收取。

申请条件

1.原则上在我行办理贸易结算业务的时间在1年以上;

2.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3.与我行往来关系正常,无不良授信记录。

办理流程

1.我行受理客户的“通易达”业务申请,对客户资格和质押应收账款的有效性进行核实;

2.客户与我行签署《信用证下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及各项业务合同;

3.我行在取得对承兑/承付行的足额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后,为客户办理开证业务;

4.A/如质押应收账款到期日早于信用证对外付款日,于到期日收款后,将不低于质押应收账款部分的款项转入客户在我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办理相应的保证金质押手续,并在信用证对外付款日从保证金账户直接对外支付;

B/如质押应收账款到期日晚于信用证对外付款日,最迟不晚于信用证对外付款日当天为客户办理融资,所得融资款项用于对外支付。

融信达

产品说明

融信达是指中国银行对出口商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信保公司)或经中国银行认可的其他信用保险机构投保信用保险的业务,凭相关单据、投保信用保险的有关凭证、赔款转让协议等为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业务,是中国银行研发的“达”系列贸易融资特色产品之一。

产品分类

根据中信保公司的经营范围分:短期“融信达”和中长期“融信达”

按是否保留追索权分:有追索权“融信达”和无追索权“融信达”(可提前办理出口退税及核销手续)

产品特点

1.加快资金周转、改善现金流量;

2.规避各类风险;

3.降低门槛,减少额度占用,扩大融资规模。

利率

融资利率按照我行贸易融资业务的利率授权执行,费率按价格服务表执行。

适用客户

用于满足出口商在已投保信用保险的出口贸易项下的融资需求

申请条件

一、办理有追索权融信达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在我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时间在1年以上;

2.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3.与我行往来关系正常,无不良授信记录。

二、办理无追索权融信达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是我行重点支持的国际结算客户;

2.在我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的时间原则上在3年以上;

3.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4.在我行信用评级连续两年在BBB级(含)以上;

5.企业进出口规模在当地排名靠前;

6.历史履约记录良好,与我行往来关系正常,无不良授信记录。

办理流程

1.出口商就拟申请融资的出口业务向中信保公司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中信保公司向出口商出具保险单;

2.出口商按照保单条款或与中信保公司双方缴纳保费协议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申报并缴纳保费;

3.出口商向我行提交融资申请书、出口业务相关单据及构成完整出口信用保险单的相关单据;

4.短期融信达业务项下,出口商与我行和中信保公司三方签订《赔款转让协议》;中长期融信达业务项下,出口商与我行签订《赔款转让协议》,同时向中信保公司出具《赔款转让协议》,中信保公司就赔款转让事宜向出口商及我行进行书面确认;

5.我行经审核同意办理后,占用中信保公司和出口商的授信额度,确定融资比例后将融资款项划入出口商账户,并将出口单据寄往国外银行或付款人进行索汇;对于评级连续两年在BBB以上的客户,应考虑不占用对出口商的授信;

供应链金融范文第3篇

2014-02-12 中国资本联盟

【金融:商学院】

商业银行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不愿意为一些营业规模小、缺少抵押担保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融通。这些企业为了解决融资问题只能转向准入标准较低而成本相对较高的民间借贷,而银行就失去了这部分信贷客户资源。商业银行如何在控制信贷资金风险的同时揽收资信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客户,成为银行能否扩大其信贷产品市场规模的一个重要方面,也为中小企业解决其融资困难的问题提供了可能性,而供应链融资是实现这两个目标的一种途径。

一、供应链融资概述

(一)供应链融资的内涵。

供应链融资是指商业银行为某产业的供应链条中的一个或多个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服务,将某个大型优质企业作为核心企业,在其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中选择资质良好的企业,通过做货物或债券质押,为其提供授信额度,降低整个供应链条的融资成本,提高银行资金的利用效率,同时解决一些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从而实现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

(二)供应链融资的主要特点。

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不同于传统的贸易融资,主要有以下特点:

第一,供应链融资需要有一个大型优质企业作为供应链的核心企业,其原材料采购和商品销售过程能形成稳定的供应链。

第二,供应链融资的对象并非单一企业,而是整个商品供应链条上的资质良好、符合银行融资要求的相关企业。供应商、核心企业和分销商之间形成统一的融资渠道,可降低整个供应链的融资成本。

第三,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多为中小企业,通过借助核心企业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强大的履约能力,可以增大银行为部分中小企业融资的意愿。

第四,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的运作上实行“一次申请、一次审批”,降低了融资的评级、授信、担保等信贷门槛,可简化操作流程,衔接企业的采购、库存和销售环节的资金需求。

第五,供应链融资多使用融资产品组合,形成多样化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如订单融资和国内保理相结合、预付款融资和商品融资相结合等,从而为企业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和灵活的结算手段。

(三)供应链融资的运作模式。

供应链融资在我国金融业中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迅速,多家商业银行都相继推出了供应链金融服务,如深圳发展银行的“基于核心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建设银行的“物流金融”、工商银行的“基于核心企业的供应链融资”等服务类型。现阶段我国的供应链融资主要有三种模式。

1、适用于采购环节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处于供应链上游的供应商向核心企业提供原材料时,形成对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债权,供应商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商业银行申办融资业务,具体包括应收账款质押和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质押是指供应商将应收账款单据出质给商业银行从而获得贷款,获得核心企业支付的采购货款后再向银行归还贷款本息;应收账款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地出售给银行,从而获得货款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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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适用于销售环节的预付账款融资模式。处于供应链下游的经销商从核心企业进货销售时,须向核心企业预先支付货款,供应商以仓单所代表的提货权向银行出质,由银行向核心企业支付需预付的款项,形成预付账款融资,经销商以销售货物的收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

3、适用于经营环节的动产质押融资模式。资金短缺的企业将其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交由第三方物流保管,商业银行与该企业和第三方物流共同签订融资协议,由银行为该企业提供一定额度的短期贷款。

二、轮胎产业供应链融资案例分析

(一)

轮胎产业供应链基本情况。

山东省J 轮胎公司于2000年 12月成立,地处全国规模最大、经营品种最全的专业轮胎生产基地,目前注册资本为 21789 万元。该公司是当地政府的重点扶植企业,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2012年在全球轮胎企业排名中名列第 35位。

核心企业J 轮胎公司与其下游经销商的传统销售模式流程如下:

1、J轮胎公司与经销商签署年度经销协议;

2、经销商订货时,需先将款项预付至J 公司销售部门开立的核算帐户中或直接支付银行承兑汇票,J 公司销售部门开出预付款收据,形成销售订单。

3、J轮胎公司生产部门根据经销商的订单安排生产,生产周期为 1-3个月;

4、货物生产完毕后,经销商将提货单交至J 公司指定的运输公司,货物运输到经销商指定地点,完成提货。

在轮胎产业销售供应链中,J 轮胎公司作为核心企业处于强势地位,不允许其下游经销商有赊欠行为,经销商只有先支付全部货款,才能够提到货。下游经销商若想扩大销售规模,就需要增加进货量,支付更多的预付资金,而这些经销商大多为中小企业,资金流紧张时就迫切需要向银行融资。在这种传统的轮胎销售模式中,银行只起到为核心企业开立结算账户的作用,商业银行考虑到这些经销商通常没有有效的土地、房产等抵押物作担保,信贷风险较高,往往不愿向其提供信贷融资。

(二)供应链融资运作方案。

为了解决下游经销商融资难的问题,同时满足核心企业壮大其经销商队伍、提升市场占比的需求,G 银行拟采用 “预付款融资+保证金+核心企业山东省J 轮胎公司提供担保及回购承诺”的方式为J 轮胎公司指定的下游经销商办理小企业信贷业务,达到拓宽担保渠道、扩大客户规模、提升核心客户市场占有率、实现小企业信贷业务快速健康发展的目的。

G 银行与J轮胎公司协商沟通后,根据历年交易量和回款情况,选择其中 16家优质的下游经销商推荐给G 银行,作为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的目标客户,并由J 公司向G银行建议授信额度。

设计供应链融资方案时的要素主要包括:

1、采用 “预付款融资+保证金+核心企业山东省J 轮胎公司提供担保及回购承诺”的方式办理业务。

2、核心客户J轮胎公司向G 银行推荐经销商名单并提供年度融资计划后与经销商、G 银行签订《供货商、经销商与银行合作协议书》,明确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约定,若经销商未能按时归还融资,核心客户承诺对轮胎进行回购或调剂销售,核心企业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3、经销商需在 G 银行的核心客户所在地支行开立或指定专用账户,该账户作为向核心客户支付货款、归集销货款的唯一专用账户,并接受 G银行监督管理。

4、融资金额根据经销商年度经销协议及经销商申请金额确定,不高于预计进货总金额的70%。

5、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可至 6 个月。

据此,设计出该供应链上的预付账款融资的具体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九个步骤:

1、核心企业J轮胎公司与下游经销商(借款人)签订购销合同。

2、经销商向在G 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中存入合同总量金额 30%的保证金。

3、G银行根据融资品种与经销商签订《预付款融资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4、G银行与核心企业签订担保合同和商品回购承诺。

5、G银行将贷款以受托支付的方式直接支付给核心企业,作为经销商从核心企业进货的预付款。

6、经销商提货前向其在G 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中存入不少于本次提货总金额的保证金,并递交“提货申请书”,列明企业提货的相关条款。

7、G银行核实经销商存入的保证金足额到位,根据 “提货申请书”向核心企业签发“提货通知书”,三方合作协议中约定 “提货通知书”为核心企业发货的唯一凭证,不得挂失、不得补办、不得随意涂改。

8、核心企业在接到提货通知书并确认无误后,将回执递交G 银行。

9、核心企业收到提货通知书后向经销商发货。

三、供应链融资业务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下游经销商准入标准。

G 银行在从下游轮胎销售企业中选择融资客户时,需要综合评价这些企业的资质,从中选择资质良好的销售企业作为供应链融资的目标对象。

资质评价标准主要包括:

1、在G银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2、直接从核心轮胎生产企业进货,与核心企业有两年以上合作经验,履约记录良好,无拖欠货款及其他不良记录,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

3、以轮胎为主要经营产品,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

4、在核心企业提供的经审核并加盖公章确认的经销商客户名单中;

5、可与核心企业签订《供货商、经销商与银行合作协议书》,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

(二)向借款人提供的授信额度。

银行依据核心企业提供的经销商年度融资计划、经销商与核心客户签署的年度购销合同和经销商的信用评级,按照银行债项授信相关管理办法,为经销商核定循环方式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为 1年,有效期内授信限额可循环使用)。对已有授信不能满足经销商临时性融资需求时,可占用核心客户非专项授信。

(三)监督支付融资款项。

为确保融资款项的用途真实合规,G 银行对经销商账户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经销商必须将保证金资金(融资外的其余预付资金)存入专户,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与融资款项一并支付给核心企业。

(四)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防范措施。

1、贷款行、核心企业和经销商签署三方协议,约定若融资到期时经销商无法偿还贷款,由核心企业对轮胎进行回购或调剂销售并且保证调剂销售成功,回购或调剂销售价格由核心企业和经销商双方商定。

2、关注轮胎市场经营状况的变化、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大幅波动等系统性风险。

3、定期分析、评估产业集群的整体风险,采取针对性管理手段,密切关注、跟踪监测集群内企业的经营状况、销售回笼情况,以及保证人保证能力变化等情况。

4、加强贷后管理,要求经销商销售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归集到 G 银行账户,日均存款占比不低于贷款占比。若出现销售收入下滑或销售归行率达不到约定比例,及时采取压缩授信、收回贷款等保障措施。

5、制定违约贷款处置预案,包括扣收保证金、追究保证人责任,明确相关各方的责任和追偿顺序,确保快速实现债权。刘本英 崔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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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范文第4篇

摘要:迅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丰富了金融业态,促进了普惠金融发展,也催生了对个人和企业信用数据服务需求。本文在分析互联网金融的征信发展基础上,研究征信与互联网金融对接的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行业会员制模式,建议在互联网征信业务发展初级阶段应以政府主导模式为主,逐步引导市场主导型模式健康发展,加快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成员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最终形成政府征信机构为引导,市场征信机构为主体,行业协会征信机构共同发展的征信体系。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金融信用信息;金融创新;金融改革

一、引言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年,阿里小贷、京东供应链金融、P2P网贷、众筹、第三方支付及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营销等互联网金融模式如雨后春笋般兴起,越来越多的个人、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寻求融资、借贷等金融服务。因此,互联网金融催生了对个人和企业信用数据服务需求。以P2P网贷平台为例,掌握借贷者的个人基本信息、贷款申请、贷款开立、贷款还款和特殊交易等信用信息,可以帮助P2P网贷平台更全面了解授信对象,防范借款人恶意欺诈、过度负债等信用风险。2013年P2P网贷规模达到1000亿元,而因信息不对称引起借款人信用风险失控、无法正常还款,导致倒闭P2P网贷平台75家,涉及金额12亿元①。信息不对称问题已经危及到互联网金融的声誉、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征信正好能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征信概念及发展模式

(一)征信概念

征信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为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着重要的基础作用。一是防范信用风险。征信降低了交易中参与各方的信息不对称,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交易风险,从而起到风险判断和揭示的作用。二是扩大信用交易。征信解决了制约信用交易的瓶颈问题,促成信用交易的达成,促进金融信用产品和商业信用产品的创新,有效扩大信用交易的范围和方式,带动信用经济规模的扩张。三是提高经济运行效率。通过专业化的信用信息服务,降低了交易中的信息收集成本,缩短了交易时间,拓宽了交易空间,提高了经济主体的运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四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征信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征信业有助于遏制不良信用行为的发生,使守信者利益得到更大的保障,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发展完善。按收集对象可分为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两类,企业征信主要是收集企业信用信息、生产企业信用产品的机构,个人征信主要是收集个人信用信息、生产个人信用产品的机构。

(二)征信模式

国际上,按照征信机构类型可分为市场主导型、政府主导型、会员制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市场主导型模式。这种社会信用体系模式的特征是征信机构以营利为目的,收集、加工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为信用信息的使用者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服务。美国、加拿大、英国和北欧国家采用市场主导模式。第二种是政府主导型模式。这种模式是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兼有私营征信机构的社会信用体系。中央信贷登记系统是由政府出资建立的全国数据库网络系统,直接隶属于中央银行。法国、德国、比利时、意大利、奥地利、葡萄牙和西班牙等采用政府主导模式。第三种是行业会员制模式。这种模式是指由行业协会为主建立信用信息中心,为协会会员提供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互换平台,通过内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征集和使用信用信息的目的。在会员制模式下,会员向协会信息中心义务地提供由会员自身掌握的个人或者企业的信用信息,同时协会信用信息中心也仅限于向协会会员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日本采用这种社会信用体系模式。

(三)相关研究

互联网金融方兴未艾,互联网征信模式研究也刚刚起步。互联网征信的核心是信息处理。谢平和邹传伟(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在信息处理上,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差异较大。社交网络先生成和传播信息;搜索引擎再对信息的组织、排序和检索,能缓解信息超载问题,有针对性地满足信息需求;云计算保障海量信息高速处理能力[2]。在互联网金融的征信模式研究上,王希军和李士涛(2013)认为根据交易对象的信用情况开展业务的P2P网络小额贷款以及电子商务大量的征信需求巨大,可利用互联网平台接入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小型机构,亦可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形成时间连续、动态变化的信息序列,预测资金需求者的动态违约,精确进行风险定价[3]。赵相东和相振宇(2013)认为“接口式”和专线式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都不适合互联网小微金融机构,而应在信用数据库的基础上构建面向小微金融机构的征信服务平台,既可满足小微机构获取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需求,又能有效,防范地区、行业系统性风险,还可丰富央行征信系统信用信息[4]。黄海龙(2013)认为电商金融包含大数据、电商平台、资金提供方、资金需求方,利用物流、商品流、资金流的产生的征信数据,提供消费者信贷和中小微企业贷款[5]。陈冬宇等(2012)认为快速发展的网络借贷行业风险诸多,引入第三方个人征信,加强征信机构合作,通过披露法制化、申请自愿化、数据标准化、合作流程化,完善违约惩罚机制,降低信用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6]。艾志锋和陈宇(2013)认为从事网络借贷资讯服务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提高网络借贷双方实时数据资、网络借贷平台资信评估、利率、费率,借贷评论社区,并建立网络借贷信用档案,有效补充互联网征信[7]。与已有文献不同,本文在分析互联网金融的征信发展基础上,探索征信与互联网金融对接的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行业会员制模式及选择次序,并针对性提出相关建议。

三、互联网金融与征信发展

(一)征信机构多样化发展

截至2012年末,我国有各类征信机构150多家,征信行业收入约20多亿元。我国征信机构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政府背景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20家左右。第二类是社会征信机构50家左右。其业务范围扩展到信用登记、信用调查等。社会征信机构规模相对较小,主要以从事企业征信业务为主,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较少。征信业务收入和人员主要集中在几家大的征信机构上。第三类是信用评级机构。纳入人民银行统计范围的信用评级机构共70多家。

(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断完善并广泛应用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主要采集传统金融机构(主要是授信机构)信贷信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并广泛应用。

目前该数据库已基本涵盖金融市场所有授信机构类型。截至2013年末,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累计接入机构754家,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累计接入机构776家。其中,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1919.3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建立了信用档案,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8.4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基本上为国内每一个有信用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数据库的查询和应用越来越广。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通查询用户4.2万户,全年查询次数1.04万次,日均查询次数28.5万次;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通查询用户17万个,全年查询次数3.5亿次,日均查询95.3万次。

(三)互联网征信业务初步开展

一是互联网信用报告查询和应用逐步开展。2013年3月27日,征信中心通过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试点工作在江苏、重庆、四川三省(市)开展。同年10月28日,试点工作范围扩大至江苏、重庆、四川、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9省(市)。截至2013年末,社会公众申请注册用户数175.8万人次,有129.4万人通过了身份验证,通过率73.6%,申请查询信息产品667.2万次,其中查询信用报告223.2万次,查询信息概要215.9万次,查询信用信息提示228.1万次。相比我国8亿多互联网使用人数,互联网信用报告使用率还很低,发展空间很大。

二是互联网企业开展征信。与传统金融业相比,互联网公司,特别是电商平台,其掌握的核心优势在于支付渠道和海量的数据积累,活性高,变化频繁,能够对借款人的资本信用做即时、快捷的评估,并进入贷款操作流程。

在互联网金融的具体业务模式中,第三方支付的金融信贷优势在于拥有用户海量的交易数据和很快的交易频率,能够确保平台的信贷不良率控制在1%以下,大幅领先于银行的小贷业务。阿里金融通过数据平台开展征信操作,有效商户信贷风险控制,实现日均100万左右的利息收入。苏宁、腾讯、京东等电商平台,或自己开展小贷业务,或与银行合作开发信贷产品,都是利用电商平台的客户交易数据,开展征信活动,挖掘用户金融需求,控制信贷风险。P2P公司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类型,本质上也需要利用平台或者其他渠道的互联网数据进行数据征信分析。P2P就是陌生人之间的网上借贷,在不相识的人之间开展借贷业务,投资者就需要借助对借款人的数据分析来完成信用评估。目前国内的P2P公司还没有达到完全的网上数据征信,因其数据库不完善,各个平台之间数据库相对封闭。

四、互联网征信模式选择

目前,我国互联网征信模式可有三种选择:征信中心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电商征信机构和金融机构征信机构为代表的市场主导模式,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中心为代表的会员制模式(见表1)。

(一)政府主导型模式: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采集的金融机构的贷款、信用卡等记录、具有系统技术成熟、规模效应、信息保密性强等优势、可逐步接入P2P、众筹等网络贷款平台,并征集相关信用记录,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服务同时丰富数据库。互联网金融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可互相补充完善,共同发展。

(二)市场主导型模式:电商平台或金融机构设立征信机构

电商组建征信机构,利用自身用户多、交易数据包含的信息量大,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充分挖掘数据信息,控制信贷风险,并对外提供征信服务。金融机构组建征信机构,通过组建电商平台,并利用综合牌照,风险管理能力等优势,将交易数据和传统资产负债,抵押物等信息综合,充分挖掘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信息,控制信贷风险,并对外提供征信服务。

(三)行业会员制模式:互联网金融协会设立征信机构

互联网金融协会设立征信机构,通过采集互联网金融企业信贷、物流信息开展征信活动,并免费向会员共享,亦可向非会员开展收取金融中介服务费用。

(四)模式选择次序

一是在互联网征信业务发展初级阶段,可以政府主导模式为主,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互联网金融企业,特别是P2P、众筹模式等自身数据缺乏,可试点通过接入人行征信系统,了解借款人信用,控制信贷风险。

二是逐步引导市场主导型模式健康发展,鼓励互联网电商平台、金融机构组建征信机构,在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开展征信活动,条件成熟的可以对外提供征信服务。

三是完善相关立法,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加快建设互联网金融征信行业标准,形成协会成员(下转第61页)

(上接第55页)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征集和使用信用信息。

四是最后形成政府征信机构为引导,市场征信机构为主体,行业协会征信机构共同发展的征信体系,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发展。

五、政策建议

一是完善征信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对互联网金融信息的使用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将这些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存在法律风险。

二是制定征信行业标准。可由国务院征信业监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征信行业标准。新型网络信贷机构的数据缺乏统一标准,归集困难;互联网金融项目种类庞杂、数据量巨大,各机构缺乏统一标准。标准不统一影响了互联网征信数据征集、处理和共享。

三是加强信息共享体系和信息保护制度建设。目前国家对个人信息采集、查询和不良信息报送告知等有严格的规定,目前新型网络信贷机构自身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和信息安全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新型网络信贷机构共享征信系统的条件亟需改善。■

(责任编辑:张恩娟)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编写组.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2003—2013)[R].2013.

[2]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3]王希军,李士涛.互联网金融推动征信业发展[J].中国金融,2013(24).

[4]赵相东,相振宇.基于互联网的小微金融机构征信服务平台建设研究[J].征信,2013(11).

[5]黄海龙.基于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研究[J].上海金融,2013(8).

[6]陈冬宇,李伟军,彭中礼,徐赟.网络借贷引入第三方个人征信的必要性探讨[J].征信,2012(1).

[7]艾志锋,陈宇.我国网络借贷行业征信体系建设问题探析——基于第三方网络借贷资讯平台发展的视角[J].武汉金融,2013(1).

供应链金融范文第5篇

摘要:传统金融业务里,银行对单一企业授信贷款往往需要综合考量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抵押质押资产等,以此确定其还款来源是否充足并评价其整体风险。由于处于产业链上游的中小企业通常都是单独运营的经济主体,抗风险能力弱、信誉值不高、资质不足,银行因而向中小企业放款的意愿较低。同时,为了防范风险,银行设置了过程繁琐的审批流程,金融服务效率较低,与中小企业的经济贡献不相匹配。更加糟糕的是,中小企业的筹资渠道相对于大型集团公司来讲要少很多,在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约束较高的情况下只能转向资金成本较高的民间借贷,结果导致银行丧失了为数众多的客户、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的双输局面。供应链金融的出现一定程度上使上述问题有所好转,它以产业链上信用水平较高的核心企业为节点,通过信用传递开展融资业务,实现了多方共赢。不同于传统银企间简单的一次性的债权债务关系,借贷双方构建了长期合作关系。供应链融资业务过程注重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质量,效率高、成本低,提升了供应链效益。

关键词:区块链;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引言

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都存在各类潜在风险,而金融风险一旦触发将对整个经济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其破坏力强、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经济法的作用就是对经济社会发展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经济领域各项法律法规的有效性,进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实现对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强化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能力。

1供应链金融

中小企业一般向供应链下游提供工业品的粗加工服务,由于规模小、产品服务可替代性强等特点在产业链中处于弱势地位,向下游核心企业供货的款项很难及时收回,而新产品研发、材料采购、员工薪酬等资金支出又无可避免,现金流入流出存在较长的时间差,而银行信贷资金又难以获得,上述种种原因导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着较大的财务压力。在此背景下供应链金融应运而生。所谓的供应链金融就是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获取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交易、结算、征信、纳税等多维度信息,分析企业的经营特点、经营风险和融资需求,为企业自动匹配合适的金融产品的新型融资方式。

2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与成因分析

2.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剧烈变动而导致的衍生工具价值变动的风险,诸如汇率、股票和利率等行情的变动。商业银行以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提供存贷款为主要业务,是国家开展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执行单位,其业务体系往往受汇率、利率等行情变动的影响更大。与此同时,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行,商业银行逐步实行浮动汇率管理制,利率风险对于其业务的威胁不断扩大,最终导致商业银行面临大的金融危机。

2.2上下游中小企业自身状况风险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治理现状不容乐观,为数众多的中小型企业是从家庭式作坊发展起来的。家族式管理制度环境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职业经理人管理能力的发挥,整个企业上下实际还是所有者的附庸,“健全”的管理体制也是名存实亡。另外,中小企业本身资产规模就小,抗风险能力差,再加上内部中高层管理人员经常流动,缺乏高素质人才和企业文化建设,所以它们的共同点就是管理不够规范、治理结构不健全、财务制度不完善。经营数据透明度差、财务报表缺乏可信度、信用信息缺失造成的融资约束等现状仍然比较严重,为了快速获取资金,有可能铤而走险与同样需要业务量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同流合污”,串谋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例如物流企业做为第三方监管抵押物不公开,未尽到核实数字的责任和义务,就会影响银行对融资企业的信用分析、评价以及发放贷款数的预估。

3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的对策

3.1强化对金融市场内部监管

建设金融市场内部结构也是强化金融风险监管和有效应用经济法的重要举措。我国金融行业的起步发展时间较早,整体处于上升发展阶段,其面临的问题依旧较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体系还相对落后,存在诸多的欠缺,主体体现在金融企业内部监管工作难以确保金融企业的安全。所以,政府部门要强化对金融市场内部的监管,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管机制并完善实施办法,强化金融企业的监管工作,促进经济法在金融领域内的顺利应用,使各类型金融企业能在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顺利开展各项金融活动。

3.2建立健全上下游企业信用体系

要加快中小企業信用体系的大规模建成至健全,打破企业信用体系来源于财务报表数据的僵硬局面;推进中小企业征信制度的发展,建立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降低银企双方的交易成本;督促政府应充分发挥应有职能,提升社会信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方式,与当前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技术相结合,通过数据足迹,整合分散在不同主体的企业信息,做好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信用积累工作。

3.3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高素质人才队伍是商业银行金融风险得到把控的重要保障。鉴于此,银行因针对风险管理设立独立岗位,明确岗位权责分配,以确保风险预警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银行应逐步加强对人力资源的优化管理,设立指标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实现对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全方位、多层次评价,以此来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水平,调动各部门的参与热情。银行应为风险防控工作人员提供丰富的学习机会,为其提供公平公正的晋升平台,并加强对工作人员计算机操作能力的训练,使风险预警系统真正的发挥效益。

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对金融风险管理的措施的探讨,意义重大。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明确供应链金融的主要风险以及当前风险防范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的优化措施,加快建立政府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强化金融企业的相关安全技术,树立投资者金融风险识别意识。

参考文献:

[1]周雷,邓雨,张语嫣.区块链赋能小微企业融资研究综述与展望[J].金融经济,2021(4):75-83.

[2]薛洋.区块链技术驱动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创新路径[J].西南金融,2021(2):38-48.

[3]李佳佳,王正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供应链金融应用模式、风险挑战与政策建议[J].新金融,2021(1):48-55.

供应链金融范文第6篇

【摘要】近年来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快速发展,成为战略转型重要抓手。但是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商业银行过度依赖核心企业(平台),伴随着核心企业脱媒和跨界发展,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业务面临严峻挑战。为了應对经济新常态下客户综合化金融服务需求,本文分析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发展现状,并从内部组织管理和产品创新角度提出供应链金融发展四大趋势。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商业银行 管理模式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深度转型调整期和“三期叠加”关键期,商业银行面临着利率市场化提速,金融脱媒加剧,客户需求日益多元化等内外部形势,供应链金融已成为各商业银行寻求竞争力与战略转型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商业银行面临严峻挑战:一是供应链金融根本在于抓住“核心企业(平台)”,因此对合作方依赖度较高。二是核心企业(平台)加速脱媒,部分核心企业成立下属金融机构或保理公司替代商业银行,或通过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手段替代供应链金融的资金来源。因此,商业银行需要适应合作与竞争的局面,深入研究经济新常態下供应链金融特点,强化内部管理和产品创新,打造全方位综合化的金融服务。

一、商业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必要性

发展供应链金融是促进商业银行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推进,将实现客户的批量拓展,增加新客户、新账户,进一步夯实客户基础;通过量身定制服务方案,制定差别化信贷政策,提升客户粘性,增强客户忠诚度;通过交叉销售,提高客户产品覆盖率,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通过建立链式营销服务平台,实现资金体内循环,带动对公存款、中小企业贷款投放、中间业务及个人业务等的协同发展,满足客户多元化融资需求,提高商业银行综合收益。

二、供应链金融发展思路和目标

商业银行通过为链条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来满足核心企业优化产业链条的需求,围绕产业-金融-链条,建立覆盖境内外、大中小微全量客户、线上线下的统一服务平台,实现一体化、自动化、专业化、差别化的“四化”目标,提升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的水平。

(一)服务平台一体化

建设客户界面友好、操作便捷、客户体验统一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实现“境内外、本外币、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提供“投资-融资-结算-管理”的一揽子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实现供应链业务一点接入、条线联动机制。

(二)业务操作自动化

对外,商业银行与核心企业(平台)合作,整合双方资源,通过系统对接共建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合一的供应链管理平台,为核心企业上下游客户或平台上的交易客户,提供全流程网上操作的金融服务。对内,商业银行业务受理电子化,银行子系统交互友好,实现贷款受理、尽职调查报告、业务申报,合同签约,贷款投放还款等各环节全流程电子化,提高业务处理效率。

(三)服务模式专业化

制定供应链业务专项政策和产品管理办法。组建供应链金融专营团队,整体解决客户供应链金融服务需求,选择供应链链条成熟、完整且链条企业较多的核心企业(平台)进行营销拓展。

(四)风险控制差别化

设计单独的供应链企业评级评价体系,创新整个链条进行整体授信机制,建立供应链融资预警平台,给予专项的信贷政策。深入研究核心企业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三流”特点,实现经济资本占用精细化参数设置,探索建立相应风险预警机制,建立个性化、灵活的风险补偿和风险缓释方案。

三、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发展趋势

(一)供应链融资线上化趋势

供应链金融线上化顺应了互联网+的社会发展,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思维和技术与银行核心业务进行深度整合,通过银行系统与核心企业、核心平台系统对接,实时交互数据和信息,为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全流程在线操作的网络融资服务。

网络供应链融资在银行服务日趋同质化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开启了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在服务模式方面,银行与核心企业双方平台融合为一个新平台,“三流”数据全面共享,流程齿接、信息实时交互,银行深入了解每个平台的经营情况、业务流程、发展阶段和金融需求,为核心企业提供有针对性地量身定制的综合金融服务。在业务模式方面,整合银行与核心平台资源,在贷前客户准入、贷中交易信息确认、贷后风险预警、逾期处置等各环节合作发挥双方优势,链条企业借助核心企业信用和交易数据增信,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解决资金问题。在业务操作方面,银行与合作企业(平台)、物流、保险、借款人等互联互通,信息数据自动驱动业务,全流程在线方便快捷,提升银行集约化经营能力。在风险控制方面,运用交易、物流、保险等相关数据信息,自动预警、远程视频监控、共同控制风险。

(二)链式营销趋势

从营销单一企业向营销整个链条转变,“一链一策”地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定制产品,开展链式营销;转变服务理念,由简单的银企关系向协作发展转变,改变传统的企业提出需求、银行提供产品的合作模式,转为核心企业向银行提供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等业务信息及数据,银行与核心企业共建供应链管理平台,在有效控制“三流”的基础上,为整个链条提供全方位的综合化金融服务,实现银企共融、协同发展。

(三)专业团队服务趋势

组建总分支各层级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专业团队,打破传统条线管理,由专业团队负责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营销和管理,负责辖内核心企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营销、方案制定、产业链分析研究、线下产品线上迁移推广等工作,提升供应链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实现专业专注管理与服务。

(四)盈利综合化趋势

将供应链作为整体服务对象,依据链条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紧密度、业务量等要素,制定了供应链金融服务综合定价机制、收益分配机制。转变传统的以单一客户、单一产品为对象的思路,向充分挖掘整个链条的需求,考量供应链全链条对商业银行的综合贡献度进行综合定价,实现单点盈利到综合化盈利模式的转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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