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范文

2023-09-18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团建工作部署,适应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服务农村青年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团的建设,坚持“项目+活动+阵地+团建”工作模式,整体推进农村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切实服务农村青年脱贫致富、增收成才,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有效服务农村青年脱贫致富、增收成才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方式方法,根据农村青年联络和聚集的新方式,重点在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域,依托田园小康项目、诚信创业计划等载体,不断增强团组织的服务能力,促进团组织建设、农村青年致富成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工作的共同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握突出服务、注重实效、统筹推进的原则,已经建立党组织且符合建团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团率2011年底达到50%,2011年底达到80%以上;青年从业人数较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11年建团率达到30%以上,2011年达到50%以上。通过两年左右的工作推动,努力实现团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团员青年的有效覆盖,探索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团建工作的经验模式。

三、主要内容

(一)以合作社为重点推进农村基层团建。

1、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在已经建立党组织且符合建团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团的组织,做到应建尽建,使合作社团建与党建在工作空间和工作内容上紧密结合。要根据新老合作社中团员青年的数量,分类设置团的总支、支部和小组,注重在已经形成农业产业聚集的领域,加强青年骨干的培养和团组织的培育,以团的组织建设促成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要统筹合作社与行政区划内团的组织建设,兑现对各类农村青年“多重覆盖”。

2、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在选配合作社团干部时,可采取组织任命和公开选拔等方式,把那些综合素质好、思想积极进步、致富能力强、为民服务意识浓的优秀青年选配到团的岗位上。要充分考虑合作社的产业特点和经营模式,灵活设置技术干事、营销干事、信息员、联络员等各类岗位。各级团组织和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合作社团干部和青年致富带头人的培养,使之成长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能力突出,人品优秀,在青年和群众中有较好影响的青年人才。

3、加强对青年的组织引导。要加强对合作社内青年的思想引导,帮助青年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致富观念。要加大农业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科技推广、经营技能培训力度,帮助青年提高农村青年的组织化程度和生产经营水平。各级团组织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青年产业带头人、青年种养大户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引领“两后生”和返乡青年和合作社聚集。

(二)将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村青年致富的重要平台。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团组织和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通过落实和优化信贷、科技、涉农资金及项目等扶持政策,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努力形成合作社“贷款优先考虑、项目优先安排、困难优先解决、人员优先培训”的工作态势,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5、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各级团组织要充分整合利用资源,将田园小康项目、扬帆计划、诚信创业计划、青年创业支援计划(yesp)等工作项目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起来,对合作社及合作社内部青年农民实施重点倾斜。要积极组织城市高校、机关、企业的团组织和青年科技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为合作社提供产业知识咨询、信息技术帮扶、营销管理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

6、加大培训维权力度。要充分利用职业学校、干部培训基地、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阵地,在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青年骨干会员开展技能培训的同时,要适时开展党团知识培训,满足他们在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后,在政治上寻求进步的需求,不断地为党团组织输送新鲜血液。要做好合作社风险防控和权益维护工作,及时处置侵害合作社及社内成员正当权益的事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7、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各地在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基础上,要注重发挥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不仅将合作社建设成为区域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产业化的示范、推广基地,同时也成为凝聚农村青年和周边农户干事创业、实现产业致富、合作发展的阵地,引领更多农民创业。

(三)努力使合作社成为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阵地。

8、积极促进经济发展。包括合作社在内的团的各级组织和农业部门要以合作社为平台,以农民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服务为根本,合力将合作社打造成区域内的农技推广基地、农产品产销基地、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基地、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当地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按照“围绕青年抓服务、围绕产业抓团建、抓好团建促产业”的思路,注重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队和生力军作用,努力实现“建一个组织,兴一项产业,聚一群青年,活一村经济,富一方百姓”。

9、着力推动人才培养。要大力宣传合作社作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和操作办法,培养和提高广大农村青年和农民的科技意识、民主意识、市场意识、合作意识和参与意识。要按照合作社的产业特点和经营模式,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和竞赛,鼓励合作社青年从自身实际出发,努力成为种养、流通、营销、管理等方面的农村实用人才。要注重挖掘“田园小康示范户”、“大学生村官”等群体有知识、懂信息和闯市场的潜力,把他们作为合作社的领办人和参与者进行重点扶持和培养。

10、努力实现社会和谐。要充分发挥合作社农民聚集平台的作用,在加强合作社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民主化建设,提高社内各类成员自我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将合作社打造成生产发展、农民增收、人心顺畅的“和谐社”。要坚持开展“五进农家”乡村青年文化活动和教育、科技、文化、医疗等志愿服务活动,活跃合作社和农村青年文化,弘扬志愿精神,建设和谐农村推动新农村。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团的建设,积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新农村发展,实现共同发展。

2、营造氛围,争取支持。积极争取党政相关部门的支持,广泛吸纳社会资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团的活动经费、活动阵地建设提供帮助。要加强宣传,总结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幼儿园平安稳定,根据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联合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门卫工作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配好门卫工作人员

门卫肩负着学校安全的重要责任,各学校必须按照如下要求配备专职门卫:一是工作责任心强;二是年龄原则上要控制在60岁以下的男同志;三是身体健康;四是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门卫室要安装固定电话。部分规模小、生数少的学校暂时不能配备专职门卫的,要配备兼职门卫,兼职门卫的工作职责参照专职门卫的工作职责制定。

二、完善门卫管理制度

各学校要健全门卫管理制度,使门卫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师生,服务教学,维护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平安稳定。

(一)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学校要明确门卫管理的职能部门,要根据学校实际和门卫工作人员的要求,明确门卫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并张贴上墙。要对门卫进行业务培训,要建立门卫值班日志及相关管理台帐,并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及相关部门要定期加强对门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二)加强管理,规范程序

学生在上课期间,不得无故外出。如学生因事中途外出,门卫应了解其外出原因,并持有班主任或有关老师批准的请假条方可放行。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学校要加强对接送学生、幼儿的管理。小学和幼儿园家长在正常上课时段内接学生回家,应得到班主任的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一律禁止学生家长以外人员接学生,如家中有特殊情况,需由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家长认可后办理相关手续。

(三)严格登记,注重排查

学校要严格校门进出登记制度,规范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防止不明身份人员以联系工作或家长接送学生为名混入校园。学生家长或外来联系工作人员确需进入校园,应出示有效证件,由门卫与保卫股有关人员或班主任联系,经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入,否则不得进入校园。不允许推销书籍、兜售学习和生活用品等人员进入校园。未经教育部门同意的招生宣传人员不得进入校园。禁止无关的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进入校园需由校领导批准。

(四)加强巡查,部门联动

节假日和夜间值班期间要加强巡查,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逐级报告或报警,同时要加强自身安全的防范和保护,注重策略和方法。加强警校共建,及时开展有效工作,重点加强对校内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加强对校园周边和重点地段的巡查,抵制社会不良青年对学校的侵扰,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安全、和谐环境。

(五)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各学校要对本校门卫进行业务培训,并积极支持门卫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门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使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灵源教育办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范文第3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甘肃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加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实践,是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通过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

二、主要内容

(一)党员教育规范化

1.党员日常学习教育。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理论政策水平和本职工作能力为目标,突出抓好《党章》党规及国家法律法规、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抓好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社会、生态、金融、科技等知识的学习。大力开展读书活动,倡导党员干部日读1小时,月读1本书;党支部(党小组)每月组织2次以上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围绕一个专题进行1次集中讨论交流,每年围绕业务工作组织1次调研研讨。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党组织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政策理论、形势任务的宣讲或辅导。

2.主题党日教育。各党组织根据中心工作确定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党日教育活动,并形成常态化。主题党日教育活动,在内容上突出尊崇《党章》、强化在党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等,形式上以重温入党誓词、爱国主义教育、参观教育基地、党史知识竞赛、党纪警示教育等为主。主题党日活动每年开展1次,可结合“七一”建党纪念活动开展。

3.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全市关于先锋引领行动的安排部署,按照“五项争创”活动的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养、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争做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和时代先锋。市直机关工委每两年开展1次推荐表彰活动,各党组织每年“七一”或年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对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

4.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机关工作人员思想状况,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与工作人员谈心交心制度,采取多种方式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工作实效,激励和引导机关工作人员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党组织每半年向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汇报1次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年底形成思想政治工作自查报告,报市直机关工委。

(二)组织建设规范化

5.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市直机关工委同意,也可设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立、撤销或设置调整,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机关党委委员5-9人,党总支委员5-7人,党支部委员3-5人,除设书记(必要时设副书记)外,应设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机关党委每届任期4年,党总支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每届任期2-3年。机关党组织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需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年。换届选举程序为:党组织上报换届请示—→市直机关工委审查同意—→推荐候选人—→市直机关工委预审—→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市直机关工委批复。机关党委下辖党总支和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由各机关党委审批,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出现缺额,应及时补选。

7.机关党组织班子配备。市直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一般由分管人事的部门党组或单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党组书记担任。党员人数50名以上或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设专职副书记,按内设机构正职干部配备。专职副书记,一般应当任满一届,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市直机关工委的同意。机关党委、党总支下辖党支部书记,由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一岗双责”。

8.机关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安排1次。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每年向党员大会、上级党组织述职1次,上级党组织或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点评,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参加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为机关党员至少讲1次党课。

9.党员发展转正。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发展基本程序为:递交入党申请书—→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养教育考察1年以上—→列为发展对象—→政审、公示—→市直机关工委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党员大会讨论并票决接收为预备党员—→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委)派人谈话—→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委)审批—→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落实公示与票决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严格整理好各环节材料。

10.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主要流程: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单位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接转—→市直机关工委接转(转至市委组织部的先经市委组织部接转)—→党员新单位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接转—→党员持介绍信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学习、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不转移组织关系,开具党员证明信。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填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11.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每月应按规定的比例和数额交纳党费。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每年12月中旬向市直机关工委上缴党费,并向党员公示1次年度交纳党费情况。有留存党费的党组织,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留存党费,党费主要用于党员培训、订阅购买党员教育资料、表彰先进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

(三)作风建设规范化

12.联系服务群众。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结合重大节庆纪念日,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具有党建特色的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联村联户”和“精准脱贫”行动,广泛开展机关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落实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制度,在职党员到居住社区认领1个以上服务项目或岗位,每年至少参加1次社区组织的活动;窗口单位党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满意窗口、优秀服务标兵等争创活动,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运用网络、微博微信、QQ群等载体,畅通党员群众表达意见诉求渠道,提高服务群众效率。

13.党员承诺践诺。机关党组织协助部门单位完善落实岗位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和失职追究制等有效制度,督促和引导党员落实服务群众要求。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等活动,通过个人承诺、组织审诺、公示明诺、督查践诺、民主评诺,落实在职党员服务承诺制度,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党员每年年初提出服务承诺内容,年内落实承诺事项,年底由党组织进行民主评诺。

14.作风督查评议。发挥机关党组织教育、协助、监督等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采取不同形式,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以及学风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有关规定,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参与组织好部门单位推进效能风暴行动、改进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等机关效能建设的民主评议活动,及时报送评议结果。

(四)党内监督规范化

15.党员从政行为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求,用《党章》党规、好干部标准对照检查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八项要求”,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规定要求,做到讲纪律守规矩。

16.反腐倡廉教育。以《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为重点内容,定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通过举办廉政大讲堂,参与新提任干部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等措施,落实廉政警示教育制度。每年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少于4次;年度党课教育,应安排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上1次廉政党课。

17.机关党内监督。机关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督促单位领导班子按期开好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年度召开党员大会听取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作风、道德品行和履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每年向市直机关工委反映1次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18.党员违纪问题处理。对部门单位违纪违法党员,机关党组织应依据市纪委、部门纪检组、市直机关纪工委等纪检机构调查认定的错误事实材料,或司法机关的生效裁定和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慎地形成处理意见,逐级研究审查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工委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法党员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批复。

(五)保障运行规范化

19.工作制度建设。机关党支部健全完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教育、党员管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报告反映工作、发展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党内监督、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党员服务承诺等经常性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要求,促进党建工作规范运行。

20.党建阵地建设。机关党组织按照“有活动场所、有醒目标识、有党旗誓词、有电教设施、有学习资料、有工作制度”的“六有”要求,建立党员活动室。办公用房紧张的部门单位,党员活动室可与会议室、“道德讲堂”、“党员书屋”等合建,综合利用。发挥党员活动阵地作用,定期开展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

21.人员经费保障。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证机关党建工作需要。

22.党建工作资料。机关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资料收集整理、记录记载工作,及时报送有关资料与信息。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党员学习计划、党员学习体会、专项活动安排及总结、民主评议党员、缴纳党费登记、党内统计等文件资料,应备份留存,收集齐全。党组织会议或活动,记录记载应清晰完整,准确规范。

三、保障措施

(一)市直机关工委督查考核。市直机关工委要加强督查考核,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每年初,提出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年内适时进行调研督查,年终组织述职评议,并进行综合考核,推动党建工作规范运行。考核成绩报市委组织部、市督查考核局,作为部门单位年度工作业绩、领导班子考核结果的依据,同时作为党组织评选先进的依据。

(二)部门领导班子支持指导。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要强化抓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部门单位总体工作布局,每年至少听取1-2次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在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范文第4篇

一、统一思想,时刻清醒地认识计划生育的国策地位。要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一票否决”政策。层层签订责任状,充分认识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自觉性、坚定性、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大力度、严格政策,进一步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四在乡”征收政策是坚定不移的遵循原则和纪律,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擅自征收,否则即为“乱收费”、“私收费”,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此类问题的查处力度。所有收费全部纳入县财政专户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截留、挪用、坐支、贪污等,财政、审计、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管,违者予以严肃处理。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持证上岗、公开公平,按着规定程序和标准规范运作,任何人不准私自降低征收标准。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计生队伍管理。村专干、小组长实行聘用制管理,全部由符合条件的女性担任。健全考评体系,完善奖励措施,量化目标管理,实行绩酬挂钩。强化第一道防线和信息反馈,增强防范能力

和监控措施。逐步提高工资待遇,村专干要不低于村级正职的80%,育龄小组长每月50元,全部由县财政统筹。

四、建立人口信息通报制度,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1、加强推进人口计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规范全员信息应用系统,做好系统维护及数据整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级信息报告制度,每月一例会,村专干、小组长及乡镇计生委要充分发挥一线作用,从源头控制私婚、出生、现孕等漏报问题。对计划内出生要从结婚怀孕开始即跟踪调查,绝不允许出现计划内漏报,确保村级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

2、加大统计求实力度,提高数据质量,各乡镇、各单位主管人员要切实做到育龄妇女底数清、现孕清、出生清,并如实统计上报,严禁瞒报、漏报、错报。

3、加强县直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资源共享。民政部门的新婚登记情况、卫生部门的出生人员实名登记情况、公安部门出生人口落户流动人口信息等情况要定期与计生部门通报交流,建立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资源共享、政府全局“一体化”的工作机制。

五、严格县直计划生育管理,强化责任和纪律意识。

1、健全县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和领导体系。

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工作人员(育龄妇女小组长)具体抓。居民社区聘任专职干部,重点做好计生统计、调查等工作。

2、完善制度,规范操作。

①各单位要进行一次认真总结和清理,查找问题和不足,发现违纪超生人员,要及时上报县直计生办公室,主动接受处理。

②各单位要向县委、政府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年终县计生领导小组考核,对完不成任务的部门,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同时,进一步做好单位和个人计生承诺制度。

③认真落实对拟提拔干部的计生审核制度,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所在单位不得推荐、考评。

④加大非农业超生人员社抚费征收力度和标准,并落实相应党政纪处理。

3、协调联动、加强对育龄妇女的综合管理。

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每月要定期通报全县婚姻登记和出生人员情况;公安部门在新生儿落户时要及时与计生局进行人口信息沟通,认真审查计生部门开具的信息通报单,生育证或结论证,没有证件的,坚决不予办理落户手续;法院和民政部门严把离婚登记关,办理离婚手续时认真审查计生局开具的人口信息通报单,确保离判手续真实可靠,既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坚决杜绝借假离婚而造成计划外生育的行为;计生局及时为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对违规开具假证明人员,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社区办、居委会要配合县计生局做好社区人员的全员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社区人员的生(养)育情况,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

4、强化孕情普查及服务管理

①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参加孕情普查及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全员信息卡,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生育情况。再生育申请,要严格按程序报批。

②要加强对外出学习机关工作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外出学习一个月以上的,在外出前十天内须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证明和外出学习通知单到县人口计生局接受普查;外出学习超过三个月的,学习期间和学习回来后都必须按时到县人口计生局接受孕情普查。

③外出治病人员在治疗期间,应按时到县人口计生局普查;有特殊情况不能回来普查的,其单位主要领导出具签字盖章的证明,并由单位分管领导和患者家属陪同计生局工作人员到其所在医院进行普查。

④对无故不上站普查和已政策外怀孕不采取终止妊娠措施的,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对借助假离婚或外出学习名义政策外生育的当事人,严格按《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是党员干部的,严格按照冀发【1991】20号和冀政【1991】63号文件给予党政纪处分,并落实绝育手术。对纵容、包庇、隐瞒政策外生育或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的工作人员(包括合同制、临时工),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担任领导职务的,给予撤职处分。

六、积极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性别比治理工作。要定期召开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协调会、互通信息、共享资源,逐渐形成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一盘棋”格

局。建立健全乡(镇)、村(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规范各种档案卡册,制定规章制度,完善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建立户籍地和现居地网上信息交流协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完善现居地一孩生育登记、《婚育证明》、避孕节育情况报告与网络交流办理、逐步取消纸质证明。加强流动人口统计监测,大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整治清查工作,准确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婚育情况,探索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流入、流出服务管理动态监测系统。

积极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小组,严格实行“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严厉打击“两非”案件。

七、增加财政投入,落实计生惠民政策,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当前重点抓好:独生子女退休职工3000元一次性奖励和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10元奖励;对参加新农保计生家庭的补贴政策;奖扶、特扶资金兑现;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和关爱女孩、救助贫困学生;加快和改进县级技术服务站建设,提升优生检测服务水平,确保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工作。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范文第5篇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制, 企业的投融资方式、组织形式、经营方式、要素选择及分配方式等都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油田企业也不例外, 油田企业改制后, 焕发出无限发展潜力与生机, 企业经济实力与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通过获得与运用充分的市场自主权, 成为企业经营管理决策的主体, 其可以完全依照市场规律进行资源配置与产品生产, 为企业顺应市场形势追求利润最大化提供了制度保证。油田企业员工可以通过投资入股, 将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结合起来, 主人翁意识大大增强。

在油田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 随着企业资产重组、结构调整及职工利益格局的根本性转变, 职工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 昔日的“铁饭碗”带来的安全感荡然无存, 经济体制的变革引起了人们思想观念领域的大触动、大调整, 反映在行为上就可能会出现一些群体性、突发性和恶性事件, 既会影响到油田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已经取得的丰硕成果, 又有可能危及社会稳定。

2 油田改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油田企业改制后党组织建设弱化油田企业改制前实行的是厂长 (经理) 负责制, 党组织在企业中地位相当明确, 其在企业决策、经营管理及用人等方面权责清晰。油田企业改制后建立了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在此结构中,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拥有企业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而党组织虽然位于所谓的企业“政治核心”, 但缺乏体制方面的保证, 地位作用逐渐弱化。

油田企业改制前, 党组织在企业用人方面有一定的决定权, 必须在程序上经党组织考察、讨论与推荐, 而后由厂长 (经理) 进行决定。改制后, 过去这种“党管干部”的原则与现代企业自主用人制度发生了抵触, 油田企业党组织在用人决策方面的作用逐渐弱化。此外, 在改制后, 油田企业实行“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自我发展, 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 这使得过去党组织对企业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作用弱化。

(2) 政工队伍不能适应企业改制的新形势油田企业在进行改制与转换的过程中, 要进行必要的机构精简, 而机构精简首当其冲的就是政工部门及其人员, 在此趋势下便出现了政工人员“兼职化”、“老龄化”等现象。油田改制企业政工人员在政治素养、业务技能、思想意识水平及作风等方面都有所欠缺,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透彻, 只是简单的担任着“传话筒”的角色, 对企业改制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反映滞后, 对职工思想意识领域的微小变化缺乏感悟与感知等。

(3) 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弱化在油田企业改制过程中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及现代企业管理方式的不断引入, 油田企业员工对马克思主义信仰、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及对改革开放的信心与信任在逐渐弱化, 心态失衡、浮躁、盲目等不良情绪不断涌现。油田企业改制前, 这些负面思想一般都可以通过企业内部得到解决, 而企业改制后员工对企业的人身依附感、归属感和忠诚感淡化, 这些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副产品或多或少与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弱化有关。

改制过程中, 油田企业职工忽视了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等政治理论的学习, 政治理论素质逐渐欠缺, 再加上市场经济中活跃因素的影响, 造成油田企业员工爱岗敬业意识和职业道德逐渐淡化, 部分职工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偏低。

(4) 思想政治工作自身的局限性当前, 油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单调、流于形式、脱离实际, “假、大、空”, 就工作方式而言, 一般多采取收听广播、观看影像资料、念文件、举办文艺演出、召开座谈会及讨论会等缺乏新意的形式, 收效甚微。

3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相关措施

(1) 强化油田改制企业党组织建设在油田企业改制后, 应当充分重视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和作用, 具体措施方面可以考虑采用“双向进入”办法, 即制定法定程序使企业党组织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 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等通过企业决策形式融入职工的工作职责;同时, 董事会及监事会按照党章相关规定进入党组织, 通过这种“双向进入”的工作机制, 可以将油田企业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与党组织的积极作用有效结合起来, 从体制方面保证党组织在油田企业中的政治核心地位, 强化党组织的保证与监督作用。

(2) 加强政工队伍建设首先必须加强政工队伍职业道德建设。职业道德是人们在职业活动中所必须遵守和坚持的行为规范的统称, 是人们基本的道德水平、能力与素养在工作领域的体现。企业政工人员是否具备职业道德直接关系到油田企业政工工作的好坏, 政工工作做好了, 才能使员工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 脚踏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其次优化政工队伍结构。政工队伍建设应以“专职化为主, 兼职化为辅”, 不能以油田企业改制为借口而精简政工机构与政工人员, 要进行政工机构设置的合理化改革, 按照油田企业职工总数的0.5%~1%配备专业的政工人员。

(3) 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首先转变政工工作传统观念, 包括由活动政工向管理政工的转变, 由经验政工向科学政工的转变, 由片面重视思想教育向解决实际问题转变等。其次积极采用引导式、参与互动式等工作方式, 充分重视与职工的思想沟通, 正确合理对待职工所遇到的实际问题。

摘要:思想政治工作是油田企业的生命线, 油田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必须将经营机制的转换、所有权的变更等与每个职工切身利益结合起来, 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为油田企业的成功改制与转型服好务。

关键词:油田企业,思想政治,“双向进入”,探讨

参考文献

[1] 宗丽琴.加强新时期油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 (1) .

[2] 陈占仁.创新:油田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力量源泉[J].才智, 2011, (23) .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范文第6篇

1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在整合传统教育法的基础上构建新内容, 新方法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处在一个开放的系统之中, 学生获得信息的途径明显增多, 学生思想存在困惑和危机的现象也明显增加。如果思想政治教育再采取过去那种一个口号、一篇报告、一个统一布置安排显然是不能满足时代要求了, 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应该增加和拓宽了。

在教育内容方面, 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中心内容, 向大学生系统的讲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中国近现代史和道德与法律, 帮助大学生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在教育方法上, 要注意教育方法的多样性和适应性。当代大学生头脑灵活, 思维活跃, 善于思考问题, 坚持自己的想法。思想政治教育就要改变过去采取单一灌输的教育方式, 采取多种方法如启发式教育、参与式教育、教学式教育、研究式教育, 让学生真正参与其中, 而不只是被动的接受;应注意的是这些方法要适应教育对象的年龄、心理和思想特点。

在教育过程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应充分考虑到当代大学生所处的时代背景对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 又要考虑到每个学生由于遗传基因、家庭环境、所受教育及自身个性特征不同所形成的素质结构也不可能相同, 在教育过程中就不能单纯的利用统一灌输的教育形式, 必须注重个别教育, 注重大学生个体发展的不同。全面深入细致的了解分析每一个大学生, 善于发现和挖掘大学生内在的闪光点, 因材施教, 把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纳入到教育目标中, 给大学生创造一个自由宽泛舒适的发展空间, 让大学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2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突出“以人为本”

中共中央, 国务院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 明确的把“以人为本”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这就要求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在“以人为本”教育原则的指导下, 不断探索新途径, 研究新方法, 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代性和实效性。

2.1 尊重和维护大学生的人格和尊严, 充分考虑大学生的心理需要

尊重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都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它要求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不仅对先进学生和一般学生要尊重, 而且对后进学生也要尊重。思想政治教育者要在充分尊重和信任学生的基础上, 倾听学生的意见, 重视采纳学生的合理建议, 努力拉近学生和老师的距离, 保证学生和老师在情感上的相互交融, 使学生乐于接受教育者的严格要求和科学引导, 从而增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2.2 要科学的启发和引导教育对象, 培养教育对象自我教育的能力

自我教育是指个体 (群体) 根据社会规范和自身发展的需要, 在自我意识的基础上, 把自身作为发展对象, 通过自我认识、自我体验、自我控制而影响其身心发展的社会活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想要达到预期的目的, 单单依靠灌输教育是不够的, 还必须依靠学生的自我教育。通过积极的启发和引导教育对象, 培养教育对象自我教育的能力, 触及教育对象的深层心理使大学生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3 改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传统模式, 调动学生参与教育和管理的积极性

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 鼓励引导学生参与课堂教育, 以内容的时效性、精彩性, 形式的多样性、灵活性, 吸引学生, 让学生真正融入到课堂教学中。创造机会让学生参与社会调查和实践, 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促使大学生能够清楚的认识问题, 冷静的分析问题, 合理的解决问题, 使他们能够尽可能快速的成熟, 并适应社会生活。

“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强调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 激发学生的创造力, 尊重学生的心理需要, 相信学生的自主性, 培养学生的自觉性。这种管理理念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 有利于调动学生参与管理、服从管理的积极性, 从而有效的实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育人目标。

3 积极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

积极稳妥的推进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措施, 也是新时期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必由之路。

3.1 加强对辅导员专业化的培训, 提高辅导员的整体素质

精心培养水平高、素质高、责任心强的辅导员, 根据实际情况, 制订培训计划, 对辅导员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 内容涉及多学科、多种专业的理论知识体系, 如教育心理学、伦理学、美学、指导学、资讯学等等, 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理论水平及自身的人格魅力, 最终使辅导员能够适应思想政治教育所需要的能力和知识, 具备适应各种方法的多方面才能和气质以及学会利用自身优势创造新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

3.2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 提高辅导员的地位和待遇

切实加强对辅导员建设队伍的投入, 改善辅导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提高辅导员的政治地位、工作待遇, 积极落实辅导员的编制、职称等问题, 使辅导员能在工作中找到归属感、成就感, 在鼓励和支持辅导员向职业化发展的同时, 也要积极为分流和转岗的辅导员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 为辅导员解除后顾之忧, 使她们能够安下心来, 为了自己所从事的失业努力奋斗, 也确保了辅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3.3 建立健全辅导员的管理体制, 使辅导员的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建立健全辅导员的管理体制, 把辅导员的人事、工资关系以及日常的工作安排划入学校里的某一独立的部门, 统一领导、考核、编制、培训, 从根本上改变辅导员处于多头管理之下, 工作组织上没有归属感, 忙于非本职工作的现状。制定规范量化的检查、考核体系, 对辅导员的工作成绩、工作态度、科研进行量化的评比, 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消除了辅导员工作热情不高的现状。

摘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者在如何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进行了不同层次和不同维度的探讨及实践探索,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已取得较大的进展。但是仍存在某些不尽如人意的方面。本文旨在针对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不足, 阐述应对这些不足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措施

参考文献

[1] 胡保卫, 郭小飞.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以人为本[J].绍兴文理学院学报, 2000 (12) .

[2] 郑邦山.以人为本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J].河南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5 (5) .

[3] 冯春芳.自我教育的概念界定及特征分析[J].前沿, 200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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