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监控员操作规程范文

2023-09-15

公交车监控员操作规程范文第1篇

1. 本规程适用于中铁一局集团精伊霍铁路第一项目部(S5标)的各种石方爆破作业。

2. 各施工项目队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3. 由经理部及各项目队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监督本规程的落实情况,发现施工中违反规程条款问题有权制止,责令整改及停工整顿。

4. 爆破作业不准在夜间 、雷电 、大雾天进行,同一爆区爆破作业不准边钻孔、边装药及联网作业。

5. 钻爆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进行施工。 二.钻孔:

1. 钻孔作业时,依照爆破领工员布置孔位,按爆破设计提供的孔网参数进行作业。

2. 隧道作业时,应做好洞内的通风防水工作,清除洞内悬石,做好作业区的防护。

3. 钻孔完毕后,由爆破技术员对其孔位进行技术检查,不合格的炮孔要进行补钻作业。 三.装药、堵塞: 1. 装药前对孔进行检查、 标位,当孔内有水时,应排水作业,排水后方可进行装药。孔内积水无法排净时,要用胶质炸药,以防拒爆。

2. 装药作业必须依照爆破设计提供的装药集度装药,不可多装少装。

3. 装药时严禁使用金属棒捣密炸药,应保护好起爆雷管脚线。 4. 炮孔堵塞长度必须依照爆破设计进行,土质采用粘性塑性黄土或粘土钻沫混合物。 四. 起爆系统及联网:

1.作业采用非电微差网路,火雷管或电雷管引爆起爆。

2.爆破网路联网作业,必须按爆破设计提供网路进行,联网完毕,要严格认真检查,以防漏联、错联影响准爆。 五.警戒、安全防护:

1. 爆破作业现场,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不准燃火抽烟。 2. 爆区边缘要设置醒目警标,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警戒。 3. 爆破警戒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配备警戒旗、警戒哨。 4. 确认警戒区人员、机械撤离,爆破网路、起爆系统检查无误,由爆破负责人发出信号。警戒、起爆及解除警戒,以三声信号炮为准。

5. 起爆后经起爆技术员检查,确认无拒爆、瞎炮时方可通知爆破负责人发出解除警戒信号,点响解除警戒信号炮。如发生拒爆 、瞎炮应立即处理,不得撤除警戒。 六.领用、使用退库制度:

1. 爆破材料的领用,爆破员必须持有爆破负责人和专职技术员签认领取单,方可领取爆破材料,否则不予发料。

2. 性质相抵的爆破材料不能同车拉运,一人同拿,二人拉运时,距离不少于50米。

3. 对每次爆破作业剩余材料要及时退库,不准私藏积累、乱丢等,违反者处以经济罚款50~200元和追究爆破负责人责任。 七.“班前安全讲话”和“周一安全活动”制度:

1 .每次钻爆作业前,爆破施工负责人,爆破技术员要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讲话。

2 .每周一次,由施工负责人及专兼职安全员组织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分析活动,总结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下周的整改措施。

公交车监控员操作规程范文第2篇

2. 必须认真执行公司经理、部门等各级领导部门的各项指令,严肃认真、精力集中进行生产指挥与动转操作。

3. 必须熟练掌握本系统的生产工艺技术,熟悉现场设备的性能和运转状态,做到准确判断生产中出现的故障及其原因,并按技术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 遇有本人判断不清或没有把握处理好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或找专业技术人员解决。

5. 开动设备之前必须与现场负责人联系,做好开车前的准备工作,得到现场工作人员可以启动。在没有接到现场工作人员的通知前,严禁启动任何设备。 6. 设备停止运转后,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停机后的设备保养和维护工作。

7. 中控室操作人员必须同时遵守各岗位巡检工的技术及安全规程。 8. 中控室内严禁吸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9. 与中控室工作无关的闲杂人员禁止进入中控室。

公交车监控员操作规程范文第3篇

二、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考核,并在考核合格后发给《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其他人员不得进行爆破操作。

三、 进行爆破作业时,要有专业人员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哨和爆破标志,并在爆破前后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兽撤出到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四、 在爆破操作区域内,设置明显的视觉标志,设专人进行警戒,爆破人员必须佩带标志,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所有人员进入爆破场地时,都必须戴安全帽。

五、 严格制定爆破时间和爆破次数计划,同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阴雨天和夜间严禁爆破;

2、警戒未完时严禁爆破;

3、情况不明、无爆破员和爆破工程师在场严禁爆破。

六、 在特殊地段爆破时,需采取措施对下石进行必要的防护,防止出现下石事故。

七、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用、清退制度。爆破员领用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领用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爆材要当天退回。

八、 禁止非爆破人员进行爆破作业。禁止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衣服。

九、 严禁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专卖、转借爆破器材和多领少用;严禁炸鱼、炸兽;严禁在储存地点和人员密集的地方作雷管连接等危险作业。使用爆破器材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注意事项和参照产品说明作业。

十、 严格执行国家民用爆破物品的有关规定。

爆破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 制定本合同段工程爆破的全面工作计划。

二、 组织爆破业务、爆破安全的培训和审查工作,全面考核爆破工作人员的能力。

三、 领导爆破作业人员进行本工程的爆破工作。

四、 监督爆破作业人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细则》和爆破器材的运输、保管和使用制度。

五、 有权制止无证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六、 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及时返库情况。

七、 爆破后,对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

八、 负责与爆破主管部门进行有关事宜的联系和上报工作。

爆破安全员工作职责

一、 负责本标段工程爆破的安全工作。

二、 在爆破现场负责安全检查和安全警戒。

三、 看管进入施工现场的爆破物品,并随时检查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或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五、 检查复核爆破物品的领取、使用和返库的数量。

六、 负责对工区安全员进行培训,熟悉本工区爆破区域的动态情况。

安全负责人职责

一、 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主要是机械设备的操作、高空作业、器重吊装、用电、爆破、消防等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二、 认真学习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施工安全规定,向作业队做书面安全交底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全面的、不间断的全程监督。

三、 具体负责安全制度和各种标示牌上墙,负责检查特种工是否持证上岗,负责现场的所有安全检查,负责地上和地下管线资料收集,并对其进行现场保护。

四、 每月至少主持两次安全活动检查并做好记录,并协助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五、 负责处理一般安全事故。

六、 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其他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爆破员工作职责

一、 按照批准的爆破器材使用计划领用爆破器材。

二、 按照爆破工程师的技术交底在施工现场进行爆破作业。

三、 组织爆破安全员在爆破实施过程中进行爆破警戒和起爆。

四、 爆破后对爆破效果进行检查,负责处理哑炮和及时上报安全隐患。

五、 整理并保存爆破记录,对剩余的爆破物品进行清点并及时返库。

爆破器材保管员工作职责

一、 爆破器材的保管员负责本合同段炸药、雷管的保管和收发工作。

二、 库房管理人员要24小时分班不间断看守,不得擅自离岗。

三、 对入库的炸药分类存放,并按规定的高度进行堆码。对硝铰炸药做到必要的防水措施,同时不得将起爆物品带入炸药库房。

四、 对入库的雷管和其他起爆物品分类存放,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将起爆物品和炸药一起混放。

五、 建立爆破物品入库、出库、现场实际使用量、返库等台帐,每次盘点必须做到帐物相等。

六、 严格实施领用制度,必须按领用单上的物品和数量进行发放不得多发,做到无领用单不得领用,领用单签字手续不全不得领用。

七、 经常检查库内的防水、防电、防雷击措施是否失效。

八、 不得在库内进行明火作业,随时接受爆破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警卫人员职责

一、 必须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 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准玩忽职守。

三、 对库房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

四、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区,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五、 警卫人员值班时不准兼办与看守无关的工作,值班期间严禁喝酒。

六、 对出入库区的爆破物品要严格把关,履行手续,严禁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破器材和乱发放爆破物品。

七、 加强库区防火安全检查,预防各种火灾事故的发生。

爆破工程师职责

一、 协作项目总工具体主持本项目的工程爆破技术工作。

二、 协作项目总工制定项目的爆破方案和安全质量措施,负责各工区爆破技术安全交底。

三、 负责组织本项目与爆破相关的技术员、爆破员、爆破安全员、火工器材保管员、火工器材押运员到有关部门进行培训工作。

四、 协助项目经理向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手续,并与爆破主管部门进行有关事宜的联系和上报工作。

五、 负责具体指导爆破施工,解决爆破施工中的难题,组织爆破人员学习新的爆破工艺和方法,提高爆破人员的技术水平。

六、 向各工区贯彻落实本项目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的《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爆破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技术安全规程。

七、 审批爆破物品的使用计划,并监督爆破物品的领用、运输、使用和返库工作。

八、 收集、整理各种爆破记录,制定大、中型爆破的实施方案,向爆破主管部门申报爆破物品使用计划。

九、 做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本职工作。

押运员工作职责

一、 负责爆破物品的运输,装车数量认定和安全检查工作。

二、 按规定对车辆、车速和数量进行拉运禁超载。拉运时外部一定要有覆盖。

三、 押运员和司机在运输爆破物品时不得抽烟。

四、 炸药和雷管必须分车运输,两车距离不得小于安全距离。

五、 严禁爆破物品和其他物品混合运输。

六、 运输车上除司机和押运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七、 运输车辆在运输爆破物品时,无特殊情况,不得在途中停留。

爆破器材仓库警卫值班制度

一、 警卫(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非库房人员进入库区必须经项目部领导或相关部门批准。

二、 因工作进入库区人员,严禁携带火种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三、 出入库的爆破器材实物、数量、规格和货单(领用单)不符时,应予以扣留,并向主管人员汇报处理。

四、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警卫值班人员要随时巡逻检查,应注意库房门窗,消防避雷等库区内设施和库区有无异常情况。

五、 做好值班记录,按规定时间交接班。

六、 主管领导应不定时的查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爆破器材储存保管制度

一、 仓库保管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爆破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 爆破器材入库时,保管员要严格检查验收,并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字,记帐入库,库房内保持整洁,按规定堆放。

三、 实行爆破器材领用制度,爆破员依据当日实际需要量,凭主管领导批准的领用单发放爆破器材,双方签字,并记支出帐。

四、 爆破作业后,经督办人员核实,剩余的爆破器材,当班退回库房,双方签字,记收入帐。

五、 雷管实行编码制度,凡进入库房的雷管先由专人把每支雷管编上号码,按号码发给爆破员,并将号码登记清楚以备查验。

六、 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防止爆破器材丢失被窃,严禁将爆破器材转卖、转借他人。

爆破物品领退制度

一、 领取、清退爆破器材,必须由爆破员和爆破安全员共同到炸药储存库领取、清退。

二、 爆破员领取、清退爆破器材时,必须持经安全员、爆破员和使用单位负责人或爆破现场负责人共同签字的领料单或退料单到炸药储存库领取、清退。否则,炸药储存库管理员不得发放或接收爆破器材。

三、 在各工区领取爆破器材时,炸药储存库管理员必须把炸药、雷管等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分别发放。

四、 保管员必须检验爆破证,领料单上填好数据,经领用人签字,双方认可,当面点清发放爆破器材。

五、 雷管存放必须使用雷管箱,严禁无箱发放雷管,雷管箱必须当班退库。

六、 领取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爆破器材必须在当天及时退回炸药储存库。

七、 保管员对退库的爆破器材认真进行清点、检查是否失效,认真核对领取数量、实用数量及退库量,审核无误当面办清退库手续,任何人不得私自存放爆破器材。

八、 各工区计划爆破器材用完后,爆破施工又需要,必须到项目部追补手续,方可在炸药储存库领取爆破器材。

爆破物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一、 库房储存的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其设计容量。

二、 库房发放爆破物品必须认真核对,详细登记,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三、 性质相抵的爆破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库房内禁止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过期失效和变质的爆破物品应单独存放,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予以销毁。

四、 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用电、用气、使用手机,严禁带入易燃、易爆物品和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

五、 爆破物品应包装严密、安全,严格按要求堆码、存放。

六、 库区必须昼夜设警卫,加强巡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七、 库区内保持清洁、卫生。

八、 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不得在储存库房内开箱。

九、 爆破器材应按照其出厂日期和有效期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爆破器材装卸安全规定

一、 装卸人员要选择政治可靠、任心强、身体健康、熟悉爆破物品基本性能和安全规则的人员。

二、 装卸爆破物品的场所需要规划安全警戒范围,设置明显标志,并派专人监督,严防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

三、 遇到暴风、雨、雪、雷电等恶劣天气,应停止装卸。

四、 作业区严禁吸烟、用火等,装卸时作业人员严禁携带发火物质。

五、 装卸时,机动车必须熄火,也不得添加燃料。

六、 同一作业场所不准装卸两种以上性质相抵触的爆破物品,也不应该同时装卸。

七、 安全文明装卸,严禁拖拉。

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安通建设有限公司

渝湘高速公路D20合同段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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