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设施施工合同范文

2024-04-06

交通设施施工合同范文第1篇

(一)、设备设施分类根据各类设备设施的功能、用途、重要性等因素对其实行分类管理,分A、B、C三类 如:

A类:监视系统设备,配电房各屏柜,生活泵、消防水泵,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及其它。

B类:排风设备,水箱(池),灭火器材,排污泵及其它。 C类:房屋本体照明设施、室内外插座、各式灯具、水龙头、排水设施、道路及其它。

(二)、设备的运行管理

1、对A类设备,根据各设施设备运行的要求、物业服务方案,物业电工人员巡回方式对设备进行管理。

2、物业电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所管理的性能、特点和操作规程,考核合格后上岗操作。

3、物业电工按岗位职责及运行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操作和检查,认真作好运行记录。

4、物业电工人员根据设备运行管理有关制度,每日检查巡查设备运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注意设备运行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检查运行、维护保养记录、检查后在有关记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发现的设备问题应详细填表报告,物业主管监督整改情况。

(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

1、物业电工人员负责所管辖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设备主管协调物业主管负责组织本项目维修保养工作。

2、设备设施保养分日常维修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及年检维护保养3个层次。

(1)日常维护保养主要是巡视检查和清洁方面的工作;定期维护保养主要工作就是性能状态检查和计划性能修理的内容;年检维护保养主要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调整。

(2)日常维护保养通常由当班电工负责设备运行操作,定期维护保养由设备主管负责安排,当班电工人员进行配合,某些设备外聘专业公司进行。 (3)维护保养工作的项目由各类设备具体规定,设备主管根据设备管理规程并结合设备具体技术状况,做出、月维护保养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4)设备年检维护保养,由委托年检单位实施。维护保养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

(四)、设备设施维修

1、设备设施的维修分计划维修和故障维修两类 (1)计划维修是自在设备设施没有发生问题之前,对其劣化和缺陷部件进行预先维护和修理;

(2)故障维修是对设备设施受损设备故障后其失效、损坏部件进行针对性维修。

2、设备设施维修采用委托维修和派工维修两种形式 (1)委托维修主要用在故障维修。物业管理中心设值班中控室,实行24小时待命值班,配置公司集团电话短号,随时接受业主、公司管理人员的维修申报和故障报告,接报后,迅速在规定时间内修复。 (2)派工维修主要用在计划维修、零星及小型的设备新装、改装专案处理。设备主管根据设备定期保养计划、当前设备运行状况的分析调查结果,以及业主的要求填写派工单,派专人完成的特定工作。派工单的处理与跟进流程按委托维修规定进行。

(五)、设备故障及事故

1、凡因为操作规程、操作使用不当或设备发生非正常损坏而被迫停止运转。达到一定时间或造成损失的,称为设备事故。

2、损失及影响不及事故严重程度的其它情况称之为故障。

3、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设备主管必须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迅速处理。若较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协调处理。

4、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设备管理部、物业主管、电工人员必须详细记录,不得疏漏和隐瞒。

(六)、设备的大修、更新

1、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对设备进行大修、更新和技术改造,使之更加安全、有效、经济、可行。

2、设备及物业本体部分的大修、更新和技术改造费用,需从维修资金中支出的。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同意签字后报公司签字进行修理、改造。

3、大修改造的项目由各项目主任提出申请、工程主管签字,经公司讨论形成《维修计划申请报告》,报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工程主管指导下进行。

(七)、设备的报废

1、设备有下列情况下考虑报废:

(1)已经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及部件磨损破坏,设备效能达不到要求且不能修复。

(2)设备技术陈旧落后,无形磨损严重,经济效果差,经济上分析结论更新胜于大修。

(3)因以外灾害或事故使设备损坏严重而无法修复使用,建筑物改建不能拆装的。

(4)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危险事故的。 (5)设备耗能大、污染环境严重,国家管理部门规定应予淘汰的产品。

2、设备报废由项目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工程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后报公司批准,其中产权是属于业主的设备,需报废的还须报请业主委员会批准。

3、设备报废后,报废设备由(公司库房或业委会)进行利用和处理,残值回收凭据报财务部注销设备资。产,同时注销台账和卡片

(八)、房屋外观和围墙护栏

1、房屋外墙不得安装任何使用或观瞻饰物。

2、严格装修申请审核和装修期间的巡视检查工作,加强日常管理。治安巡逻人员每天将房屋围墙和围栏列入检查项目,并进行签到资料形式存档。

3、对住户擅自作主进行的任何为归安装,管理处派人及时进行劝阻;对已经造成的事实,管理处派人上门与住户协商,劝其整改,住户整改有困难的,管理处免费提供整改服务。

(九)、记录

1、设备台账;【包括:序号、级别、品名、型号、功率、编号、出产地、厂家电话、质保年限、备注】。

2、设备标识卡;

3、设备运行记录;

4、设备日常巡视保养项目及记录;

【高压室设备保养记录、低压室设备保养记录、(发电机设备保养记录)(水泵房一次供水设备保养记录、水泵房二次供水设备保养记录)、电梯机房设备保养记录、公共区域设备保养记录、公共区域健身器材设备保养记录】。

5、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项目及记录;

6、事故故障报告单;

7、设备报废申请表;

8、设备大修改造申报表;

9、设备大修汇总表。

10、安全部围墙设施设备巡视签到表

11、公共区域设备设施巡检记录表

12、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维修申请表 (十)、公共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程序:

(1)各项目主任每天安排电工人员对区域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不论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如何都要作出详细的公共区域设备设施巡检记录表;

(2)如果在检查中发现有故障或损坏的,应向项目主任提出修理申请交公司批准,并填写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维修申请表;

(3)经工程主管认定后,将工作交给项目电工,其完成安排和修复工作;

(4)公司指定专人到现场进行协调维修指导; (5)如果项目电工人员根本无法进行维修的,根据维修材料和人工费用等认真核算大致维修费用,报公司领导审核后派遣主管安排;

交通设施施工合同范文第2篇

一、关于交通设施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开展交通设施施工是为了保障我国的公路交通正常的运行, 促进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所以在交通设施施工中一定要将保护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作为最根本的目标, 保障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此外, 在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的基础上, 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危害, 积极开展交通设施施工的安全研究工作, 保障交通设施施工安全有效的开展。

二、当前交通设施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施工人员本身缺乏安全意识

分析当前交通设施施工安全管理, 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 有管理方面的原因也有施工人员自身的原因。首先, 施工人员本身缺乏足够的安全意识。相比较其他工程施工, 公路交通设施施工内容相对简单, 涉及到的施工工程量也不大, 所以进行设施施工的技术人员数量不多, 出现一人多岗的现象也不稀奇, 所以导致公路交通设施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 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员缺乏有效的安全培训

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员缺乏有效的安全培训。在具体建设中, 忽视了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没有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无法让施工人员充分了解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时候更不能灵活应对。此外, 交通设施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施工点数量多, 施工面也比较长, 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交通设施通行的问题。

(三) 交通设备安全保护制度缺乏规范科学性

保障交通设施施工安全可靠的展开, 离不开科学规范的安全保护制度的制约, 但是在实际交通设施施工中, 根本没有全面的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没有做好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 甚至错误的认为在交通设施施工中根本不会有安全事故发生。这种极其片面错误的认识导致施工安全管理人员思想上的懈怠, 没有履行好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 错误的安全责任意识导致实际工程施工存在安全隐患突出。例如:在施工过程中, 对施工材料的运输车辆没有严格按照运输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可能会出现过分超载的情况发生车辆侧翻等严重事故, 给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较大的隐患。

三、做好交通设施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对策

(一) 将企业的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做好交通设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首先要将企业的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安全设施施工前, 需要成立专门的负责安全管理的小组, 其他成员结合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职, 将安全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施工开始前, 制定规范严格的安全管控制度, 做好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 必须将安全施工方案中提出的意见落实到生产过程中。

(二) 促进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不断强化

促进一线施工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只有每一个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是充足的, 才能够配合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才能够在生产过程中规范自己的行为, 本着为工程建设充分负责的态度开展施工。因此, 必须要将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强化, 提升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定期对现场施工人员做好安全培训工作, 使每一个成员都能够掌握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 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有序。不断强化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心, 重视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一旦发现安全隐患一定要第一时间排除, 完善责任考核措施, 将奖惩措施真正落实, 提升施工人员的施工热情, 强化安全事故理念。

(三) 做好交通设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做好交通设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于交通设施施工现场较为复杂, 所以必须做好现场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做好安全设施的布置工作, 其次安全设施布置顺序合理科学。需要夜间施工的时候, 一定要将照明设施增加, 并且设置频闪灯, 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四) 做好防止事故发生的工作

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定要做好防止事故发生的工作。首先, 将施工操作中不合理的操作减少, 对施工人员做好监督和管理;施工过程中做好施工现场的隔离防护, 防止不安全行为和故障设备同时发生;结合具体的施工工序和施工步骤, 购置有效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品, 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性;对施工范围内安全隐患做好警示, 严格按照标准化生产环节进行施工, 将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真正落到实处。

(五) 建立有效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促进有效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的建立, 解决交通设施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强化安全风险预防, 将安全防控水平真正提升, 建立科学的隐患监督机制, 并且真正落到实处。

四、结语

综上所述, 交通设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展以及工程的整体效率, 所以必须从思想层面上重视交通设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明确当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然后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对策, 减少交通设施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及人民的生命安全免受伤害。

摘要: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使工业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各类贸易发展顺利, 同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有了更多的出行需求。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及人们生活不断发展的需要, 我国的交通运输事业在不断发展, 为了迎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需要, 交通设施施工在有效的展开, 同时对交通设施施工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保障交通设施施工工作顺利展开, 促进施工的安全性是第一位的, 没有了安全基础, 任何工作都是徒劳, 所以必须保障交通设施施工的安全性, 从细节方面入手将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但是从目前交通设施施工安全管理现状来看, 情况并不理想, 存在的问题突出, 所以交通设施施工企业必须从思想层面上重视交通设施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分析自身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得不到位之处, 然后采取有效对策加以应对。

关键词:交通设施,施工,建设,安全管理,管理质量

参考文献

[1] 尹逊东.关于交通设施施工的安全管理探讨[J].江西建材, 2017 (24) :161-162.

[2] 王瑞华.交通设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主要控制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上旬刊) , 2011 (5) :54.

交通设施施工合同范文第3篇

湘建建〔2007〕39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架设设施以及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架设设施以及施工临建设施的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用塔式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电动吊篮、物料提升机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以及施工临建设施的安装、砌筑、验收、运行、使用、拆卸等活动或对其实施安全生产行政监督应当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施工现场准入

第三条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安装、使用:

(一)国家和省明令淘汰和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三)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

(四)因主要部件或构件原因发生过安全事故的;

(五)非施工企业自购设备且未与经工商注册的租赁单位鉴订租赁协议的(施工企业自购设备需有企业相关证明)。

第四条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应当资料齐全,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提交以下备查资料。

(一)生产单位相应的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

(二)起重机械产品出厂合格证;

(三)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四)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五)历次安装、改造、维修的验收记录和运行故障及事故纪录;

(六)累计运转记录;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并取得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存在租赁关系的,应提供租赁协议及租赁单位提供的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

第五条 整体升降脚手架必须通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取得其出具的使用证书。 新研制的整体升降脚手架应符合有关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向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组织鉴定,鉴定通过后办理试用手续并出具试用证书,试用证书应当载明允许试用的工程项目。试用的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二项,经原组织鉴定机关对试用的工程组织验收合格后出具使用证书,方可正式投入使用。整

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并取得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第六条 施工临建设施必须按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的安全要求,选择在符合规定的场地下进行搭建、拼装,搭建、拼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实施。

(一)施工图由专业人员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或采用企业审查批准的内部通用图集。

(二)装配式临建房屋,其组装配件必须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经相关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且有生产厂家提供的拼装说明书和拼装图纸。

(三)施工图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

第七条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司机和司索信号指挥等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在施工现场相应岗位上从事作业。

第八条 从事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以及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的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安装、拆卸与施工。

施工总承包资质在一级以上(含一级),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承建的工程项目中自行承担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以及附着升降脚手架工程施工。

第九条 从事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验检测条件和能力,按照规定取得相关部门核准的相应检验检测资质,其执业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通过考核并取得检验检测人员证书。

第三章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架设设施以及临建设施的安装、拆卸、验收

第十条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在进行安装、拆卸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认可,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装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委托合同(协议)中应按规定确定检验检测项目、质量以及双方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等。检验检测完毕后,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将检验检测记录、结论、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交给委托单位,并对检验检测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在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产权(生产、租赁)单位、安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安装验收。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参与验收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行业的安全技术标准、检验规则等规定的检验项目以及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内容进行验收。

(二)验收内容应包括:受力结构主体的安全及稳定性能、与建筑主体的附着连接或缆绳设置、安装质量、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包括限位、限速器、限制器、防坠防倾斜装置、整体提升不同步超限保护装置、防雷装置等)、电器控制系统、液压系统、架体防护等。

(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安装检验检测相关记录、结论、报告。

(四)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出具自检报告。施工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各执一份备查。

(五)验收过程应形成书面记录,各参加验收方应签署真实、准确验收结论意见。验收结论意见由参加验收单位各执一份备查。

第十三条 施工临建设施在使用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临建设施搭建、拼装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经核实、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否按照由专业人员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图,或企业审查批准的内部通用图集,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搭建;是否按照装配式临建房屋组装配件生产厂家提供的拼装说明书和拼装图纸,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搭建、拼装。

(二)需要进行原材料检验检测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三)对装配式临建房屋的柱、梁等承重构件以及螺栓和柱脚等固定连接点的质量是否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是否合格。

(四)以尚未竣工的建(构)筑物作为临建设施,或在其内部搭建、拼装的临建设施是否满足安全使用条件。

(五)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临建设施的其他规定要求。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以及施工临建设施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到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办理使用登记。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生产单位相应的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

(二)与经工商注册的租赁单位鉴订的租赁协议,及租赁单位提供的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

(三)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施工分包合同;

(五)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六)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七)防雷接地测试记录;

(八)安全技术交底和安装单位自检记录;

(九)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安装检验检测报告;

(十)安装验收报告;

(十一)移交使用文件。

第十六 条施工单位办理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证书或试用证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施工分包合同;

(四)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五)防雷接地测试记录;

(六)安全技术交底和安装单位自检记录;

(七)安装验收报告;

(八)移交使用文件。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办理施工临建设施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由专业人员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图,或企业审查批准的内部通用图集,或装配式临建房屋组装配件生产厂家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证明、拼装说明书和拼装图纸,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

(二)搭建或拼装安全技术交底;

(三)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原材料和构配件检验检测报告;

(四)第十三条规定内容的自检及验收资料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将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设施)的显著位置。

第十九条 使用登记标志有效期为二年。使用登记标志有效期内,因施工需要,设备(设施)拆卸后重新安装的,应当重新办理使用登记;超过使用登记标志有效期限的设备(设施)应当重新办理使用登记,并取得使用登记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档案,并明确由专职安全员和操作人员负责。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资料;

(二)设备(设施)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设备(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设备(设施)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操作人员培训考核执证记录。

第二十一条 施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将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以及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安装、使用、拆卸列入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建立管理台帐,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负责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运行、拆卸的分包单位在专项工程施工中,应当服从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对其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装、运行、拆卸和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并根据《湖南省建设施工重大危险源识别和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相应管理人员)每星期开展一次对其责任管理范围内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使用状况的检查,作出书面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整改。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组织整改到位。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会同负责运行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其责任范围内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架设设施进行月检、周检、日检等常规检查,督促负责运行的单位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在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负责运行的单位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负责运行的单位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会同相关人员坚持每天对其范围内的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建立个人检查、评估台帐,并将隐患整改、排除情况作出书面记录。

第二十四条 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自升式架设设施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报告处理。情况紧急时,作业人员应停止作业,待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暂时停止施工时,应当做好保护工作。停用半年以上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在重新启用前,应当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整体升降脚手架停用超过一个月或遇六级以上大风后复工时,施工单位必须会同运行单位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二十六条 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拆卸应当按照审定的拆卸方案进行,并安排专人进行巡视监督。 第二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运行状况监理台帐,严格审查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和整体升降脚手架等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理。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关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督促其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应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以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严格审查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等的使用、运行、维护、保养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第二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参与施工单位组织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的检查,并对施工单位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予以确认。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 湖南省建设厅对全省范围内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架设设施以及施工临建设施的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管理权限内的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架设设施以及施工临建设施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时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作现场核查,满足规定要求的,对该设备(设施)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发放使用登记标志。

第三十一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和自升式架设设施以及施工临建设施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或者停工整改,跟踪督促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按规定认定上报其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湖南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交通设施施工合同范文第4篇

法定代表人:xx,主任。

乙方:xx,男,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所地xx

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带动农民群众致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2012年x月x日前将位于xx市xx镇xx村

二、三组约xx亩(具体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的连片土地交乙方搭建设施农业钢管塑料大棚种植蔬菜瓜果,乙方按1100xx元/亩·年的价格缴纳土地租金,每年11月5日前和次年6月30日前分两次各半缴纳,另在经营期满前缴纳xx元/亩的土地复垦费用,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xx元,甲方负责向村民流转土地;

二、乙方经营期间自负盈亏,钢管塑料等设施由乙方自己投资,经营期满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收回,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包;

三、乙方在经营期间享受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泰政办发[2012]85号文件规定的补助奖励资金,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助奖励资金;

四、乙方用工必须优先安排用地区域内的村民,甲方为乙方协调与相关部门、群众的关系,提供社会治安等社会性服务;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排灌、电力等基础设施,确保排灌畅通、电力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租赁期限为三年,即自2012年x月x日起至2015年x月x日止;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由中共xx市xx镇xx村总支部委员会鉴证,报xx市xx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鉴证 单位、备案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 : (盖章) 乙方: (签字)

代表人:

时间: 时间:

鉴证单位: (盖章)

交通设施施工合同范文第5篇

法定代表人:xx,主任。

乙方:xx,男,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所地xx

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带动农民群众致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2012年x月x日前将位于xx市xx镇xx村

二、三组约xx亩(具体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的连片土地交乙方搭建设施农业钢管塑料大棚种植蔬菜瓜果,乙方按1100xx元/亩·年的价格缴纳土地租金,每年11月5日前和次年6月30日前分两次各半缴纳,另在经营期满前缴纳xx元/亩的土地复垦费用,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xx元,甲方负责向村民流转土地;

二、乙方经营期间自负盈亏,钢管塑料等设施由乙方自己投资,经营期满设施由乙方自行拆除收回,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包;

三、乙方在经营期间享受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泰政办发[2012]85号文件规定的补助奖励资金,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助奖励资金;

四、乙方用工必须优先安排用地区域内的村民,甲方为乙方协调与相关部门、群众的关系,提供社会治安等社会性服务;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排灌、电力等基础设施,确保排灌畅通、电力供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租赁期限为三年,即自2012年x月x日起至2015年x月x日止;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由中共xx市xx镇xx村总支部委员会鉴证,报xx市xx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鉴证 单位、备案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 : (盖章) 乙方: (签字)

代表人:

时间: 时间:

鉴证单位: (盖章)

交通设施施工合同范文第6篇

摘要:随着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高速公路也不断向山区延伸。由于山区交通闭塞,施工便道便成了山区高速公路施工阶段的生命线。但是目前施工便道的修建与管理经常是在施工或者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才进行解决,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选线与建设管理体系。文章针对施工便道选线和建设管理中存在选线不合理、建设成本高、缺乏维护管理等问题,探讨施工便道选线与建设管理的方法,其结论对今后山区高速公路施工便道的修建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高速公路;施工便道;选线;建设管理

山区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经常需要修建施工便道辅助公路主体施工建设。尽管施工便道属于临时性的辅助施工设施,但它关系到施工机械和材料的运输、土石方的调配、地方关系等诸多因素,其线路的特点和使用的情况严重影响公路主体施工与管理。以往施工便道选线的原则是在满足施工机械和工程车辆通行的情况下,采用低等级公路的建设标准修建,在施工或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才想办法解决,高速公路建设完成后即拆除或者废弃,没有整理形成一套系统选线和建设管理体系。然而施工便道是高速公路建设资源运输的通行保障,唯有科学合理的选线和建设管理才能确保高速公路顺利建设,实现施工便道经济适用、安全合理、保护环境和便于维护的目标。

一、施工便道的特点

山区高速公路施工便道作为辅助公路主体建设的临时性设施,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使用周期相对短,只有在公路主体施工阶段才使用,具有一定的临时性;其二、通行车辆以大型施工机械、土石方调配车、材料运输车为主;其三、气候严重影响便道施工和运行,被破坏可能性大,风险系数高;其四、便道仅能满足基本的通行,难以保证人们对行车的舒适性要求;其五、施工便道决定了公路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类生产要素输入与输出的流通效率,因此施工便道的选线与建设管理显得特别的重要。

二、施工便道选线原则

(一)经济适用性

山区高速公路施工便道主要是服务于公路主体工程施工阶段,一般情况下不随高速公路形成固定资产,其选线与建设管理是否经济适用,将严重影响项目投资。因此便道选线应该根据当地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原有道路,新建道路也要尽量选择平顺短直的路线,控制施工便道的长度,采取措施降低便道建设成本。

(二)安全合理性

山区交通闭塞,地质条件复杂,施工便道施工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一方面来自施工便道周围的环境,通常山区施工便道位于地形复杂,地质情况特殊,非常容易出现落石、塌方、塌陷的情况。另一方面来自施工便道本身情况,施工便道设计施工等级低,仅满足施工机械、工程车、材料运输车基本通行要求,施工过程和使用期间受天气影响大,容易发生垮塌事故。因此在施工便道选线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安全合理问题,所选择线路尽量避开地质条件差的地方,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环境保护性

通常新建的山区高速公路施工便道长度相对长,经常穿过山地、农田或林区。便道施工过程中需要占用耕地,砍伐树木,严重破坏周围的环境。因此施工便道在选线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和对环境的破坏,尽量保持原有的水系的畅通,坚持环境保护的原则。

(四)便于维护性

施工便道通行主要是施工机械、土石方调配车、材料运输车辆等,因此在选线的过程中应该考虑高速公路施工整体情况、施工便道等级以及天气的影响等因素,根据公路主体施工使用的频率,坚持便于维护的原则选择合理的线路,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案指导施工,尽量降低使用维护成本。

三、施工便道建设

(一)利用原有道路

施工便道建设过程中应该根据所建高速公路的地理位置和原有道路的通行情况,在原有道路满足重型施工机械、土石方调配车和材料运输车通行以及不影响当地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建设单位与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尽可能争取使用原有道路。在道路使用的过程中应该坚持不降低道路原因功能的原则,遵守交通法规,提醒施工车辆文明行驶,严禁影响当地车辆通行。高速公路修建期间,工程车辆造成原有道路损坏的,应该及时补修,并且做到减少扬尘等污染。

(二)改造原有道路

高速公路部分路段可能会与乡村公路、机耕道等低等级的道路相连。通常,这些道路并没有硬化,甚至还属于土石路,仅能满足小型车辆和农耕机械通行,同时老百姓会将此道路视为村民的集体财产。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建设单位与村长沟通协调,坚持造福百姓的原则,尽可能争取改造并使用原有的道路。施工单位进场前对原有的公路进行拓宽加固,硬化处理,修建错车道,增加交通保护设施,设置交通标识牌等。

(三)新建施工便道

山区高速公路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会出现附近没有可以利用的道路,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修建新的施工便道。新建施工便道应该根据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等自然条件,综合考虑施工便道的纵坡、会车道、转弯的半径、边坡稳定性等因素,因地制宜,避免占用耕地,采用挖填平衡方法施工,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四)原有道路与新建道路结合

山区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还存在附近有满足大型施工机械、工程车、材料运输与调配车辆通行,但并未与新建高速公路连通的道路,可以通过新建部分施工便道,将新建道路与可利用的原有道路结合作为施工便道,这样既满足公路主体施工车辆的通行要求,同时也降低了公路的建设成本。

四、施工便道维护管理

(一)施工便道维护管理的重要性

通常,施工便道由施工单位自行设计施工,安全等级和技术标准相对较低,同时便道受天气影响严重。施工机械、工程车等需要从便道上通行,由于施工便道本身原因,容易发生塌陷,凹凸不平的现象,会造成通行受阻,影响公路主体工程进度。因此对施工便道进行维护、养护、除尘以设置交通管制标志等,确保高速公路施工机械,材料运输和调配车辆,工程车顺利通行,才能保证公路主体顺利施工,满足环境保护,安全等法律法规等要求,也可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施工便道维护方法

1. 施工队采用机械维护。施工便道交给施工队采用施工机械进行维护管理,施工队经常使用便道,对便道的情况比较清楚,维护的过程中具有针对性,能够既节约投资,又做好维护工作,这种维护方法实用性强,速度快,效果好。但临时抽调施工队伍的施工机械,将会直接影响公路主体的施工进度,同时高速公路施工几乎都是采用大功率的大型機械,浪费燃料,并且铺设效果相对较差,由于施工便道相对较窄,导致错车困难,严重影响施工材料运输。

2. 雇用项目所在地居民维护。通过雇佣当地居民对施工便道进行维护,有利于协调当地居民关系,既解决施工便道维护问题,同时为村民谋福利,对构建和谐的当地关系有利,但村民的维修能力和水平都有限,只能进行一些基本的维护,不能短时间内完成大量的维护工作,因此如何提高村民的积极性,尽力维护好施工便道成为管理重点。

五、结语

山区地形地貌复杂、地势陡峭、交通闭塞,施工便道在施工机械、材料等运输和调配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施工便道选线过程中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经济、环保、便于维护的原则,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选择合适的线路。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利用原有道路或者采用原有道路和新建道路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减少挖填土方,降低对环境的破坏。维护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理的维护方法,确保施工便道正常工作。这样不仅能够满足公路主体施工运输要求,而且能够实现施工便道经济适用、安全合理、保护环境和便于维护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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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越江.山区高速公路施工便道规划与优化[J].公路交通科技(应用技术版),2014(04).

[3]严少发,姬东东,罗良乾.东欧山岭地区高速公路施工便道的关键程序及技术——以黑山共和国南北高速公路工程为例[J].中外公路,2018(01).

[4]徐建新.高速公路施工便道建设与管理[C].2014城市道桥与防洪全国技术论坛,2014.

(作者单位:昆明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陈随海为通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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