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农业结构论文范文

2024-01-01

我国农村农业结构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之一,在全国上下轰轰烈烈推进新型城镇化这一新形势下,本文通过对重庆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践情况进行分析,重点指出了其在实践中的一些主要障碍,最后结合我国典型省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经验,提出推进重庆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建议:以提升人力资本为重点,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的教育和职业培训;深化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认识,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培育“小城市”,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的量化确权,分摊农业转移人口成本。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型城镇化

一、引言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要是指农业转移人口通过取得城镇户籍,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并融入城市生活的过程,是我国统筹城乡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动力。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必须深刻的认识到新型城镇化建设对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巨大机遇,精准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有序市民化。重庆市作为我国唯一的省级行政单位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具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示范带动的责任。因此,本文主要是在梳理重庆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践现状的基础上,分析新形势下重庆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障碍,并结合其他省市市民化的先进经验,最后对实现重庆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提出政策建议。

二、重庆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实践

1997年,重庆被确立为直辖市以来,积极落实国家城乡统筹发展的实验,不仅加快了重庆城镇化的发展,还带来了重庆经济的迅速增长。据统计,1997年,重庆的城镇化率为31%,比全国城镇化水平低1个百分点,而在2017年,重庆城镇化率达到了64.08%,在全国排名第九,比1997年提高了33.8%,并在直辖后始终高于同一时期全国的城镇化率(图1)。在经济上,重庆市也实现了经济的跨越式發展,由直辖时期的建设性发展,到今天致力于建设内陆经济开放高地全面发展的新格局。

重庆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要以户籍制度改革为核心,匹配完善的养老保险、土地处置等改革措施,逐步完善城乡统筹发展,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体系:

一是户籍制度改革,2010年,重庆市正式启动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的举措成为重庆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关键一步。《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意见》《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方案》等一系列措施相继出台,为重庆农业转移人口户籍改革提供了制度支持。据重庆市公安局提供的转户数据分析,截止2015年,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5年来累计成功转户429.3万人、110.8 万户,其中在主城区落户人数达到35.8万人,占51%,而18岁至60岁的农村劳动力人口占转户人口的65.4%,本市籍内转户的占99.8%。这体现了重庆市农业转移人口呈现出人口跟着产业走、劳动人口是转移大军、本市人口是转户主力的特点,基本实现了重庆市政府政策设计的预期目标。2016年,重庆市农业人口为1776.6万人,农村常住人口1139.98万人,户籍城镇化率47.6%,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2.6%,乡村从业人员为1302.54万人(表1),农业户籍人口总体呈现下降趋势,户籍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二是匹配完善的养老保险、土地处置等改革措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功能日趋完善。在户籍制度改革下,剥离与户籍相关的福利保障服务至关重要,为此,重庆市社保局明确提出转户居民与城镇居民享受一样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待遇,并通过加大对用工企业的督促来落实这一保障措施。在土地处置方面,对转户人口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继续予以保留,并可继续享受农业相关补贴,减轻农业人口转户的负担。同时,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量化确权,为农业转移人口解决后顾之忧,并通过“地票”交易,将大量闲置土地复垦为耕地,使得地票价款的净收益显著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也得到了提高。到2017年,全市地票交易共计达到4.04万亩、75.41亿元,同比增长59.8%,全年农村土地实物产权流转11.57万亩、金额7.8亿元。现已有巴南、长寿、南川等26个区(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成运营,形成了以市级平台为核心、区县平台为支撑、乡镇平台为基础的交易体系①。

三、新形势下重庆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障碍

(一)农业转移人口自身素质、能力、观念的局限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仅仅是针对农业转移人口户籍转变的问题,还包含着让广大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生活,接受城市文化。据了解,重庆市农业转户人口中大部分认为农村生活环境更舒适、方便,城市生活带来的是更多的负担。导致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在于重庆市农业转移人口自身的局限:一方面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了城乡经济发展的差异,从而根深蒂固地影响着居民的消费习惯,短时间内难以改变。据重庆统计年鉴显示,2016年,重庆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49元,仅为城镇居民一半,其恩格尔系数为38.7%,而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仅为32.7%。收入支出上明显的差距,使农业转移人口消费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与城市居民格格不入,在城市环境中生活缺乏群体归属感,他们经常怀旧,常常产生排斥心理,感觉自己不属于城市。另一方面农业转移人口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尤其缺乏职业技能方面的能力,就业竞争能力相对较弱。据农业普查数据显示,2016年,重庆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5年,未接受系统教育的占7.4%,小学学历的占48.3%,初中学历的占37.5%,高中学历的占6.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0.5%。其中,农村常住劳动接受过专业培训仅有7.3%,他们大部分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接触非农业技能培训的机会几乎为零,尽管在转户后政府主持的一系列技能培训能够弥补这一缺陷,但整体的素质、观念和能力的局限使得其就业门槛相对较高,而较低的就业收入难以维系城市生活,限制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

(二)部分区县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认识不到位

在全市上下紧锣密鼓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的背景下,依然存在部分区县地方政府对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政策方面的宣传不足,区县政府对市民化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导致当地一部分农业转移人口对城镇落户政策一片茫然,或者听说过但不了解具体情况。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在观念上,部分区县政府更多的是把农业转移人口看成是城市经济发展的负担,尽管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户籍,但他们进城工作更多是一个短期行为,增加了城市的不稳定性,区县的经济负担和社会问题也更加突出,这使得区县政府不愿意把更多的经费投入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当中去。在管理上,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挂钩的政府绩效考核制度不到位,传统的政府官员考核和地方工作政绩考核方式使区县政府一如既往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忽视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制度的落实。区县政府人员陈旧的管理思想,缺乏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盘考虑的能力,使得本就处于弱势的农业转移人口群体更加不愿意进入城市,严重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

(三)配套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措施还未跟上

重庆市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使其社会保障体制也分为了两大块,一方面是以城镇居民为主的社会保障体制,另一方面是以农民为主的社会保障体制,重庆市通过户籍制度改革,使得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获得了城镇户籍,而这部分人也理应和城镇居民享受均等的社会保障服务。尽管,《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办法(试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的颁布,为重庆市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服务建立了相应的衔接机制。但是,自2010年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单位的缴费比例由10%提升至12%,个人的缴费比例也相应的由5%提升至8%,需持续缴费15年。而这在长期工作不稳定以及易受“工潮”影响的农业转移人口看来,无疑是加大了他们的工作生活负担,大批农业转移人口因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困难而放弃这一社会保障。同时,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生活又要面对高昂的房价、高额教育费用及医疗费用等,生活压力及生存成本普遍偏高。尤其是现阶段城镇住房问题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遇到的头等难题,近年来重庆房价居高不下,外来农业转移人口在其工作生活的城镇里购买属于自己的住房难度较大。而在现今重庆的住房又与许多社会公共服务政策捆绑在一起,这就使得农业转移人口被边缘化,造成了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城镇居民之间的不公平现象,严重制约了农业转移人口移居城镇的意愿。

(四)教育和民主权利缺失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部分农业转移人口进城主要在于想为下一代创造一个更好地学习生活环境,而重庆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中,针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教育和民主权利的投入还有待完善。据农业普查数据显示,重庆市现有农村中小学1.52万所、教职工20.89万人,约占全市的70%,城镇教育资源仅占30%,而在全市大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下,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子女选择城市就学,城乡之间教学资源投入的差距与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城市就学矛盾凸显。尽管,近几年,重庆市在“十三五”规划指导下,新建幼儿园900所左右,改扩建幼儿园1200所左右,建设150所特色普通高中,60所特色示范普通高中,但是,部分区县城镇的学校教学资源依然匮乏,从而入学名额和资源限制成为了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入学的门槛,农业转移人口子女与城镇居民子女享有的教育资源也相应的出现不均等不公平现象,从而降低了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愿。造成这一种局面的原因归咎起来还是全市教育资源的匮乏,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参加社区组织、社区活动、社区管理是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生活,行使其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但是,由于户籍改革制度还未完全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部分农业转移人口由于长时间养成的农村传统生活方式,并不愿意参加社区活动,使得他们常常被排斥在社区组织、社区活动、社区管理之外,难以完全融入城镇社区生活。农业转移人口长期徘徊在社会政治生活之外,不能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导致其在城市公共政策制定中的利益诉求难以得到充分反映和保障,民主权利缺失。

四、典型省市農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经验借鉴

(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典型案例

1.以城乡公平为主线,构建“零门槛全覆盖无差别”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

2015年以来,湖北宜城市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制定了城乡居民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清单,通过六大类23项内容,对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居民进行一体化管理,实现了“应办尽办,应保就保”。“自主性选择”从农业转移人口自主选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给他们更多的自主权,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同时,强化企业对职工保险的缴费责任,给予城乡居民平等的权利和保障。浙江德清县通过“先确权、再户改”的方式,从制度上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打消了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通过全覆盖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吸引农业转移人口自愿进行户改,融入城市生活。湖北宜城和浙江德清都通过充分尊重农业转移人口的意愿,用全覆盖无差异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达到了“引人、留人”的市民化效果。

2.积极培育“小城市”,推进本地农业人口就地城镇化

辽宁省大连市以本地农业人口就地城镇化为突破口,进行以“小城市、中心镇、郊区和经济区”为代表的区域性重点城镇建设。据了解,大连市每年安排政府投资总额的7%,专项用于支持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大量农业转移人口在当地安家落户,提高了当地城市城镇化的承载能力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15年末,大连市皮杨中心镇城镇化率达到了51.1%,五年提高了9.1个百分点,甘井子区户籍城镇人口增加3.4万人,户籍城镇化率达到100%,使得大连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了71.2%,提前完成其城镇化目标。

3.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城乡产业体系

甘肃金昌以产城融合发展带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致力于打造资源型城市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新模式。2015年以来,金昌市不断优化城镇空间和产业体系,建立多产业支撑城镇化发展,打破了资源型城市的单一局面。建成的以文化旅游业为主导的龙首新区和以工业为主导的金水新区两个产城融合的城市新区,完善了城市综合承载功能,为其吸纳了近17.2万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了68%。四川泸州市围绕“港产城”一体化总体要求,发挥沿江人口和产业优势,推进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为农业转移人口创造宜居环境的同时通过打造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和产业园区解决转移人口的就业问题,实现农业转移人口“住得下、留得住、得发展”。

4.围绕土地要素,加强农民权益保障

湖北仙桃市以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基础,通过迁村腾地、社区建设的方式开启新型城镇化之路。通过“先还建,后开发” 的方式(先由政府投资建安置区,把腾出的部分土地由政府依法征收后通过招拍挂出让,出让收入冲抵还建房及拆迁支出),缓解了城市化进程中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对农用地“占补平衡”的压力,为乡镇建设带来了便利。据了解,这一制度实施以来仙桃市撤并零散村庄近200个,拆迁危旧房屋2016栋,建成新农村社区14个,农民新居412栋,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乡镇产业的发展壮大,仙桃市还鼓励农民流转土地、实行集约经营,走上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新型城镇化之路。

(二)对重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借鉴意义

“十三五”规划以来,全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各省市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城镇化改革的试点,探索出各具特色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通过对湖北、甘肃、四川、辽宁等省市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经验的分析,重庆市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是以农业转移人口的保障为基础,统筹城乡发展。当前,农业转移人口不愿意转户到城市生活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基本权益难以保障,转移到城市生活不仅仅需要适应新的环境,对于基本的养老医疗和就业方面的保障还需要承担风险。湖北宜城和浙江德清通过“自主性选择”、“先确权、再户改”的方式,把农业转移人口的意愿放在了首要位置,从制度层面完善保障措施来吸引广大农民转移户口,建立全覆盖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保障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权益,加快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二是加大区县镇建设投入,为转移人口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发展具有特色的乡镇、小城市和郊区,不仅可以减轻中心城市农业转移人口的承载压力,还可以帮助当地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帮助农民安家落户。同时,通过产城融合,建立多产业支撑的城镇化,有效的解决了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问题,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甘肃、辽宁、浙江依托农业转移人口流出地周围的中小城市、郊区、中心镇建设,加快了市民化进程,从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由中心城市转向这些中小城市流动,有力的推动了城镇化均衡发展。

三是注重“人地挂钩”,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土地的退出和利用机制。湖北仙桃通过增减挂钩的方式,有效实现了城镇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的平衡。坚持建设用地跟着产业和人口走的方式,对于农业转移人口的土地不仅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同时还应根据这个城市吸纳的农村人口来确定建设用地的增加规模。这样就把人和地联系起来,既可以实现对新型城镇化的用地保障,也是有利于对土地城镇化盲目扩大城市规模进行制约。

五、推进重庆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建议

(一)以提升人力资本为重点,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的教育和职业培训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农业转移人口都有市民化的条件,因而以提升人力资本为重点的农业转移人口的教育和培训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方面,注重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重庆市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由于公共教育资源总量的限制,部分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较困难。政府不仅要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和院校的建设,通过“绿色通道”、统一学籍管理等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和常住户口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促进他们与本地学生的文化融合。同时,还应该加强师资力量的建设,尤其是对于边远县镇师资,政府应当加大投入,为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提供同等的教育水平。另一方面,是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就业能力。农业转移人口的培训在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能力的同时为经济增长提供了动力,因而对农业转移人口进行技术培训至关重要,政府应当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多層次技能培训的投入,形成“培训、就业、提高”的培训模式,进一步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能力,使其成功转化为全市发展的人力资本,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二)深化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认识,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涉及到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公民权益以及利益的重新分配,是一个长期且庞大的工程。区县政府作为全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要执行层,有责任依据市政府的宏观政策指导,因地制宜地改革当地的户籍制度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实现该群体的自由迁移,扫除阻碍他们在城镇全面发展的关键障碍。首先,应从区县官员的综合素质和政绩考核两方面着手,培养官员对农业转移人口全盘考虑的能力,完善地方农业转移人口绩效考核制度,约束并指导地方政府对农业转移人口的执行力度。其次,区县政府应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建设城镇服务型财政,使得进城农业人口享受到与城市人口同等的待遇。

(三)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重庆市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主的方式,必须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解决农民转户过后的后顾之忧。一方面,重庆市应清理与户籍相附带的各种功能,逐步消除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不公平,对农业转移人口给予相应的补偿,建立健全基本保障制度。同时,由于重庆地区经济发展差异明显,城市化进程各不相同,因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应当以县镇为基础,分范围进行保障,建立相应的最低贫困保障线。另一方面,应当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保障制度,多渠道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对住房的基本需求,通过发展远郊和集镇分散转移人口,减轻主城区住房压力。同时,还应当推进公租房建设,针对转户农民工的特点探索多种住房保障方式,对农业转移人口进行租房、购房补贴,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改善该群体的居住条件。

(四)大力培育“小城市”,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

重庆市是典型的“大城市、大农村”并存的二元发展结构,农村人口较多且经济相对比较贫困,因而要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解决好“三农”问题,应当把“大农村”向集镇方向转化,鼓励当地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重庆市在统筹城乡发展中,把“大农村”进行集镇化建设过程中,应当给农民必要的发展权,给予他们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同时,要解决好农民耕种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的协调问题。根据中小城市经济特点,对于集镇化的“大农村”可通过招商引资、企业搬迁、撤并重组等手段,吸引现代物流、金融、旅游等产业因地制宜发展集镇经济,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市民化。合理规划新型集镇的发展定位,完善小城市功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考核激励机制,实现集镇的可持续发展,帮助农业专业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市民化,提高重庆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五)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的量化确权,分摊农业转移人口成本

农村集体经济的量化确权,可以使农民的经济身份和社会身份分离,农业转移人口的后顾之忧被打消,城乡资产的行政地域界限被打破,拓宽了产城融合渠道,增加了农民的收益,城镇化进程也就相应加快。近年来,重庆开展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其农村集体资产的量化确权主要集中在农村承包土地、农房和林权三个方面,其它集体公共房屋等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尚未全面开展。因而,应建立全面的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的量化确权工作给予税费优惠和财政扶持,完善现行征地政策,给集体经济发展留足用地的空间。完善现有“地票”交易制度,建立“三权到人、权跟人走”的权属管理新机制。同时,还应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形成了以市级平台为核心、区县平台为支撑、乡镇平台为基础的交易体系,激活农村资源,增加进城落户居民财产性收益。

注释:

①数据来源:《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2017年度报告书》。

参考文献:

[1]张文武,欧习,徐嘉婕.城市規模、社会保障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意愿[J/OL].农业技术经济:1-18[2018-12-09].https://doi.org/10.13246/j.cnki.jae.2018100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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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范晓非.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现状、挑战与对策——基于农业转移人口流动特征视角[J].科技促进发展,2015(05):645-649.

[6]金三林.“十三五”时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省内就近市民化的路径和建议[J].经济纵横,2015(08):12-15.

[7]王蘅.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地区经济的影响[D].重庆大学,2015.

基金项目:

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庆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3YBJJ027)”。

重庆市科委制度创新类项目“关于我市加大‘聚才引人’力度应对当前二线城市‘抢人大战’的建议(项目编号:cstc2018jsyj-zdcx0366)”。

农业农村部软科学研究项目“增强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研究(编号:201809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农业经营新模式对增进与分享规模经济的作用机理研究”(编号:71473205)。

我国农村农业结构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市场处于萎缩状态,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少政府力量的支持,政府补贴缺位。因此,有必要明确财政补贴的必要性,了解我国农业保险补贴的困境,以探寻我国农业保险补贴的出路。这对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农业保险;政府;财政补贴

1 我国农业保险补贴必要性

1.1 农业风险的特殊性

农业具有“靠天吃饭”的性质,这使得其成为受自然灾害影响最大的弱质产业。而和其他可保风险相比,农业风险具有高度集中性的特征,如极易导致损失波及面广、损失程度极其严重等。Miranda 和 Glauber(1997)曾利用统计模拟模型计算出美国最大10家农业保险人和一般保险人的赔款支出变异系数百分数,得出结论:一般保险人的加权平均变异系数百分数为 8.6%,而农业保险人则为 84%,农业保险人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差不多达到一般保险人的 10倍左右。在农业保险中,若缺少支持及其他补偿机制,而是将其损失全部转嫁给商业保险公司,其高赔付率与商业保险追逐利润的目标显然相悖,保险人将难以承受而退出市场。

1.2 农业保险属准公共产品

“与一般私人物品相比较,农业保险产品具有以下准公共品的基本特征:效用上的不可分割性、消费上的非排他性、取得方式上的非竞争性、生产经营上的规模性等。”准公共物品的纯私人提供由于“搭便车”行为的存在,导致私人成本过高,必然进一步导致准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这种情况下政府财政补贴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

1.3 农业保险补贴是符合WTO规则的绿箱政策

WTO协议将与农业生产相关的自然灾害保险和农民收入相关的农业保险称作“绿箱”政策,不予限制,不像其他的财政补贴手段那样容易引发贸易争端。所以世界上大部分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主要采用农业保险手段对农业进行支持。

2 我国农业保险补贴的矛盾与困境

2.1 政府财政对农业保险补贴力度不足

我国虽然不能像美国那样每年给予30亿美元的农作物保险补贴,但是在发展农业保险过程中仅仅采用免征营业税而财政不给农业保险任何补贴的方法显然是不行的。有数据表明,1998—2000年,我国平均每年政策性补贴支出817.35 亿元,相当于农业保费补贴的 7 倍,其中粮棉油价格补贴平均每年支出 605.36 亿元,相当于农业保费补贴数量的 5倍。可见,我国的财政补贴仍注重对农产品的价格补贴,而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却不足。

2.2 农业保险补贴的标准难以确定

从国外做法来看,由于各国及地区之间的自然条件及风险程度存在一定差异,故其补贴情况是千差万别的,补贴水平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国地大物博,各个地区的自然条件千差万别,经济发展水平十分不平衡,这就决定了我国农业保险的补贴不可能实行统一的标准。特别是西部地区,无论其经济实力还是自然条件都远不及东部地区,因此,如何确定一个较为科学的补贴标准,在政府能够负担、农民愿意参与、保险公司同意承保这三个条件之间寻求一个均衡点,还没有解决。

2.3 政府补贴的效率不高

政府对农作物给予保费补贴,是为了增加农民的付费能力,从而提高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但是实际上农作物保险的参与率不仅取决于保费补贴率的高低,还与农民对风险的偏好、农民可以利用的风险管理工具、农业保险计划是否具有强制性等有关。美国从 1980年到2000年曾两次提升对保费的补贴率,但是农民的参与率并没有得到显著提高。参与率得不到提高,农民保险风险得不到有效的分散,政府的补贴自然是一个低效率的行为。以2005 年为例,我国保险业保费总收入达到 4927 亿元,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为 7.3亿元,仅占总保费收入的0.148%,保费收入已从侧面说明了我国农业保险对农户是缺乏吸引力的,农民的参与程度低。另外,农业保险补贴并不能降低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政府的保费补贴虽然提高了农民的付费能力,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信息资料来区分不同农民的风险,可能会使农户故意将资源转向高风险的项目配置,放弃预防风险的努力。保险公司也可能由于政府给予经营管理费用补贴,而降低了保险公司的风险责任,这都是农业保险补贴低效率的体现。

2.4 制度保障没有到位

农业保险是有别于商业保险的,而我国现行《保险法》只适用于商业保险,至今我国的农业保险规范仍处于缺位状态。农业保险的性质、组织形式、政策支持方式,特别是政府对保险费的补贴额和补贴费等都没有相应的法律来规范和调整。而美国各个阶段农业保险补贴率均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相比之下,显然我国的农业保险缺乏有效的制度供给。

3 完善农业保险补贴制度的基本思路

3.1 以各项政策作为保证

农业保险补贴的发展必须有相应的政策为保障,努力营造有利于农业保险补贴发展的制度环境。比如,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进程,把农业保险补贴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给政府及农业保险的经营机构以法律政策的保障。既要保证国家农业保险补贴方案的顺利完成,又要切实保障广大的参保户真正享受到农业保险补贴带来的实惠。同时对于农业保险补贴的方式及保费补贴的水平也应以法律的形式给予保障,除了有法律的规范外还要有相关政策的支持,比如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等。

3.2 建立相关扶持机制

国家及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发展农业保险补贴的投入机制和约束机制,规定国家财政支农的增长比例,国家及地方政府分担农业保险补贴费用的比例,努力构建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补贴农业保险的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立财政专项的补贴基金,专门用于农业保险补贴。在信贷方面,政府要制定优惠的融资政策,实行信贷资金向参保农户的倾斜,同时发展农业保单抵押政策。推行农业保单抵押制度就是提高农民投保积极性的一项辅助制度。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可用农业保单作抵押;对农民来说,买一份保险,在获得保险保障的同时,也可同时获得信用担保,解决发展农业生产中的资金需求问题。

3.3 建设服务推动机制

服务推动是政府主导农业保险补贴的又一项重要内容,政府应该成立专门的机构为保险公司及参保农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一是降低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是造成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为此,政府既要帮助农业保险机构掌握保险对象的有关信息,又要为投保的农户提供有关农业保险的信息资料,帮助参保的农户选择合适的农业保险方式。同时通过信息服务使农户了解国家农业保险补贴的政策,特别是使农民了解农业保险到底能给其带来什么好处和利益,增强农民的投保意识及投保积极性。二是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既是指对参保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包括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生物技术的引进、作物栽培技术的推广以及病虫害防治技术等,又是指对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其主要是帮助农业保险的经营机构选择合理农业保险补贴方式以及确定合理的农业保险补贴标准。三是提供专业人才。农业保险补贴的发展需要大量专业的从事农业保险工作的人才,这就需要国家及地方政府重视农业保险人才的培养。

[作者简介]王韧(1978—),女,湖南平江人,讲师,在读博士,研究方向:风险管理与保险。

我国农村农业结构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农业结构的形成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制约和农业比较效益、农民收入预期的影响。对农业结构进行调整,不仅需要采取有效的宏观调控措施,而且要探索和建立一种有效的经营机制引导和带动农业结构的调整,以不断促进农业结构优化。文章拟就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对农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及相关问题做一些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产业结构;农业结构;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带动农业结构调整的动力机制

农业结构是一个多层次的复合系统。农业结构的调整是调整农业各部门、农村各产业之间及其与市场需求之间的关系。通过调整,使农业生产不断适应市场需求,提高比较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当前,我国农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个阶段也是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阶段,既要搞好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又要搞好加工业、运销业等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既要保持农产品生产的一定规模,又要提高农产品质量;既要搞好农产品的加工转化,又要搞活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销售。这种调整不是适应性的,而是战略性的。从长远看,实行这种农业结构战略性的调整,单靠行政手段不行,必须建立健全一种与农业经营主体和市场需求变化相联系的经营机制,并通过这种机制去带动和引导,才能逐步实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目标。

农业结构调整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结构逐步进行改善。从大的方面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1)从1949年到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的农业结构调整。这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和“以粮为纲”方针指导下进行的。农业生产按政府指令安排,实行计划种植。所以,偏重种植业和粮食的单一结构,虽有一定的微调,但基本变化不大。单一的农业结构,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2)从1978年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农业结构调整。由于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改革和农产品购销体制的改革,加之实行“绝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农业结构开始由单一种植业向农、林、牧、副、渔并举转变。种植业在农业中的比重、粮食在种植业中的比重都有所下降,农民收成有所增加。但是,由于计划体制的影响还远未消除,加上行政手段的驱使,农业结构调整趋同性很强,使农产品出现“卖难”,区域性结构矛盾突出,农村加工业、运输业发展缓慢。(3)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现在的农业结构调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产品购销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结构的调整。特别是近几年农业结构调整成效较大,种植业在农业中的比重下降,粮食、棉花面积进一步调减,养殖业、乡镇企业有较快发展,农业结构有较大改善。但市场机制在农业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仍没有充分发挥。一些地方农业发展仍以追求增加产品数量为主,品种结构单一,优质农产品少,加工转化率仍然很低,农产品销售不畅,库存积压严重,农业整体效益低,农民收入增幅减缓。

从整体上看,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的农业结构调整,对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市场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目前看,农业结构长期积累的矛盾并未根本解决,农业结构与市场消费、农民增收的要求还很不适应,农业发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1)农产品质量不完全适应消费多样化的需求,多数农产品处于阶段性、结构性供过于求;(2)农民不能有效地进入市场,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低迷;(3)农产品加工转化滞后,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收入增幅减缓;(4)自然资源利用不合理,一些地方生态环境受到破坏;(5)农村第三产业发展缓慢,等等。应该看到,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还是农业结构不合理。这是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事实证明,以往的几次农业结构调整是有成效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除了历史的和政策的局限性原因外,主要有以下几点:(1)缺乏市场引导,结构调整趋同性强,你调我也调,你种什么我种什么,形成“重复建设”,致使农业生产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需求变化脱节、错位;(2)一些地方以行政手段干预较多,往往使农业结构调整脱离本地的优势和市场需求,盲目性很大;(3)注重种植业、养殖业结构调整,但农产品加工业、营销业发展缓慢;(4)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预期不好,农业生产者不知调什么、种什么、结构调整的目标不明确,缺乏调整结构的积极性和预见性。

以上分析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农业资源的配置起着基础性作用。农业结构调整作为农业资源的重拳组合,不能只靠行政手段,而必须以市场为导向,与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紧密结合。这就迫切需要一种经营机制,充当生产、加工、销售与市场结合的载体和带动、引导力量。那么,什么经营机制能把生产、加工、销售与市场联为一体,并使三者互相促进呢?那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从一些地方的情况看,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公司带农户,是引导和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动力。这种经营机制,通过利益纽带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把农业生产结构、农村产业结构的高速与市场消费结构的变化有机地联结起来,并使三者相辅相承,互为促进,顺应了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尤其应该看到,市场对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更高。只调生产结构,而以农产品为主的加工业和营销业发展不起来,农业比较效益就不能提高,农产品销售就困难;有了加工业和运输业,而没有适应市场需求的农产品,农产品加工业和营销业也难以巩固和发展。这说明,农业生产结构、农村产业结构以及市场需求结构调整是一个系统工程。新一轮农业结构调整,决不只是单纯解决种什么、养什么、种多少、养多少的问题。也不是某个环节的局部性调整,而是要把数量与质量、生产与加工和销售通盘考虑,进行多环节的全局性的调整。通过结构调整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质量和效益,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切实增加农民收入。而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连着市场,龙身连着加工和销售,龙尾连着农产品生产基地,具有引导和扶持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开展深度加工、拓宽销售市场的功能,不失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一种重要动力机制。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经营。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后,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也就是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结构的调整。在这个过程中,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调整结构,为龙头企业提供所需要的农产品;龙头企业为了实现自己的需求,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市场、技术、资金支持,提升农业结构调整的水平。

1.对农业结构调整提供市场引导。结构调整的目的是生产适应市场需求的农产品。所以,调整农业结构必须以市场为导向,瞄准市场需求。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是农业结构调整的主体,户数众多,经营分散,尤其需要加强结构调整的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生产与市场连结的桥梁,成为向农民传递市场信息的重要渠道。一是向农产品生产者及时反馈市场信号。龙头企业外接市场,了解市场需求,能够把握市场变化。为获得适合市场需求的农产品,龙头企业及时向农产品生产基地传递信息,以此引导农民合理确定主导产业和生产规模。二是为农产品生产者开辟销售渠道。市场销售既可以引导结构调整,又可以促进结构优化。通过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农产品有了稳定畅通的销路。这样,就发挥了主导产业优势,巩固和提高了农业结构调整的效果。总之,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市场牵动龙头,龙头引导基地,基地带动农户,合理确定农产品生产基地主导产业和布局,把农业结构高速引导到依靠市场配置农业资源上来。

2.对农业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农业科学技术是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动力。农业结构高速的过程,也是农业科学技术应用的过程。只有加快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才能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成了农业科技推广和应用的重要载体,开辟了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的新途径。一是为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技术服务。龙头企业采取提供良种,推广栽培、植保、储藏技术等措施,提高了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二是为农村培养科技人员。龙头企业重视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科技进步,聘请专家开展培训,现场传授知识,提高农民和科技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为农业结构调整奠定基础。三是促进农业生产和农业技术的紧密结合。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促进了农业科技的应用,提高了技术集约化程度。农业科技人员进入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解决一些生产和加工领域的实际问题,强化了科技应用力度。所以,农业产业化经营既为农业科技进步创造了有利条件,又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了技术支持。

3.对农业结构调整提供资金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就是农业技术、资金、资源等要素的重组。资金投入不足是农业结构调整的一个制约因素。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随着龙头企业实力的增强,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资金支持就成为可能。一是让利于农,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投入能力。龙头结成利益共同体,把部分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返还给农民。农民改变了单纯出售初级农产品的地位,并获得社会平均利润,增加了收入,增强了结构调整的投入能力。二是反哺农业,直接增加农产品基地投入。龙头企业为了扩大再生产,获得高产优质农产品,积极增加农产品生产投入,推广农业技术,修建仓库、水利、道路等农业基础设施。三是解决贫困户资金困难。一些龙头企业拿出一部分资金,解决贫困户购买化肥、农药、种子资金不足的问题,扶持农业生产。这些情况表明,由于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了农业比较效益,创造了更高的农业利润率,从而增强了带动农业发展的经济实力。“利益共享”的机制又驱动了龙头企业拿出相应资金,支持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4.对农业结构调整具有提升作用。随着农业发展和国内外市场变化,农业结构调整必须不断地提高层次和水平,以解决深层次问题,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向新的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一种新的经营机制,其重大作用不仅在于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而且还在于通过一体化经营,把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到新的水平。一是促进农业生产结构优化。一般来说,龙头企业根据市场多样化需求,确定加工和营销的农产品。不同的龙头企业加工或营销粮食、水果、蔬菜、畜产品等不同的农产品。龙头企业对农产品需求的这种多样性,带动了种植业、养殖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优化了农业生产结构。二是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从一些地方的情况看,一般龙头企业具有从事加工、销售、储藏、运输等多种类型。一种类型的龙头企业带动农村一种产业。多样类型的龙头企业,带动了农村加工业、运输业、营销业、服务业等产业的共同发展,改变了农村单一的产业状况,使农村产业出现多门类重组的新格局。三是促进了农业区域化、专业化。为满足加工和销售需要,龙头企业对农产品收购时间集中、需求弹性大、质量要求高,一般都成批量收购。每个龙头企业往往只收购某一种特定的且符合质量标准的农产品。这种需求和经营特征,决定了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适应龙头企业的需要,必须实行单一品种规模化种养,从而促进了农业结构向区域化布局、专业化方向发展。可见,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结构从某个单一部门或产业向多部门、多产业发育和重组转变,进而逐步实现由量的变化向质的提高飞跃。

三、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业结构调整的作用

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随着其自身的逐步完善,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当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就要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推广“公司+农户”、“订单农业”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为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1.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培育和扶持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功能的强弱,关键在于龙头企业实力的强弱。龙头企业经营实力强,对农业结构调整带动作用就大。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龙头企业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龙头企业要在税收、信贷、出口等方面给以扶持。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一批大型龙头企业,不断增强它们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带动、支持能力。应选择一些经济实力强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以农产品加工、营销为主的乡镇企业,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行列,充当龙头企业,发挥它们在农业结构调整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要鼓励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经营类型的龙头企业的发展,防止重复建设,以合理的龙头企业结构带动农业结构的组合和优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利于农业各部门、各产业均衡发展,形成科学的农业区域结构。

2.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按政策规定收购自用粮。这是促进粮食品种结构调整和区域化生产的重要措施。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大型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一些大型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到农村收购自用粮。建立这种稳定的购销关系,既可以促进粮食销售,又可以引导农民调整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发展适销对路的粮食生产。一些大型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经批准后,成批量地收购一些自用粮食品种,可以带动粮食的区域化、专业化种植,促进农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3.采取“公司+农户”、“订单农业”等多种形式,带动农业结构调整。提倡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同农户签订订单,这样可以将市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表现为对农产品数量、质量、品种、规模等的具体要求,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信息和导向。农民按照订单的约定来安排农产品生产,可以使生产结构更适应市场需求结构,从而带动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发挥比较优势,合理配置农业资源。加强“合同”和订单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履约率。

4.合理确定主导产业,优化农产品基地生产结构。农产品生产基地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第一车间”。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后,要发挥市场和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搞好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结构调整,要根据市场和龙头企业需要,合理确定主导产业,优化品种结构。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促进农业科技在农产品基地的普及和推广。要采用先进农业技术,提高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科技水平,依靠科技带动品种结构、品质结构调整。要加强农产品基地的农田水利建设,推广节水灌溉技术,搞好储藏、保鲜、运输、供电、通讯等设施建设,以保证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需要。农产品生产基地要健全市场网络,开辟农产品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销售环境。

5.运用利益机制调动农户调整农业结构的积极性。农户是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主体,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第一车间”的经营主体。只有正确处理农户与龙头企业间的利益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农户才能按照市场和龙头企业的要求,积极搞好农业结构调整。公司带农户,重要的是要靠利益纽带去带动。因此,企业要逐步与农户建立“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调整农业结构的积极性。一是对农户生产的农产品,要按订单或“合同”收购,合理定价,以质论价,决不要压级压价,限收拒收。二是要让利于农民,反哺农业。要把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拿出一部分,返还给农民和农业。这样,农民才能把龙头企业当成自己的企业,安排好农产品生产,支持龙头企业发展。三是龙头企业对“合同”订购的农产品要制定合理的保护价格。对于由于市场变化和不测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龙头企业应与农民共同承担,以稳定农产品基地的结构和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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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春艳]

我国农村农业结构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保护、支持、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十多年来,农业综合开发产生了巨大的效益,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两个根本转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发挥了重大作用。农业综合开发已经具备了政府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和条件,但从现实来看,农业综合开发还难以完全承担起这一重任。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问题;根源

文献标识码:B

我国农村农业结构论文范文第5篇

◎6月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51%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7月1日发布,6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1%,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再创年内新高。至此,制造业PMI已连续4个月回升,表明制造业延续了平稳增长的良好势头。汇丰今天公布的6月中国制造业PMI终值达到50.7,为今年来首次处于扩张区间,也是该指数今年以来的最高点,显示了中国经济企稳态势。

◎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全球第二

财政部今天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中央財政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26.88亿元,是2007年的6倍,带动全国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06.7亿元,为2.14亿户次投保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39万亿元,为3367万户次农户提供保险赔款208.6亿元,发挥了较好的强农惠农政策效果。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亚洲第一的农业保险市场。

◎首家国有低成本航空公司成立

我国农村农业结构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我国电子商务刚刚起步,农业电子商务更是既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也存在着严峻的挑战。只有全面客观分析我国电子商务的各种优势与劣势,才能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利用先进的信息手段和网络技术整合农产品流通,改变了传统模式下的农产品流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将我国农业信息化推向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文章针对我国农业特点,分析了网络模式下的农业信息化,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实现农业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电子商务 农业信息化

一、引言

电子商务是在技术、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里,掌握信息技术和商务规则的人,系统化地运用电子工具,高效率、低成本地从事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各种活动的总称。将电子商务引入农业系统,作为农业产业化的有效载体,可以提高农业的科技化和信息化,更好地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势,从而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对改善中国农产品产销、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现代农业与传统农业相比,最大的区别是以信息技术为先导、讲究高科技、高集约、农工贸一体、多元化和综合性,是一种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电子商务技术可以消除传统商务活动中信息传递与交流的时空障碍,从传统模式下的农产品流通,发展到利用先进的信息手段和网络技术整合农产品流通,减少流通费用,使供需双方直接在网上见面,减少了农产品流通环节,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经济效益,从而大大降低了农户进行广告宣传、信息搜寻、贸易洽谈等商务活动的成本费用,可以突破农产品从小农户迈向大市场的瓶颈,成为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农产品经营市场化的强有力的手段。

二、互联网在农业中的应用

互联网在农业中的应用,不论是从建立商业模式的角度,还是考虑操作规程的实施而言,似乎都要比其它的产业如工业、服务业的推广应用难得多。现阶段,我国农业网站基本上覆盖了农业领域的各个方面,农业电子商务功能和农村信息服务日益增强,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市场流通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引起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在农业领域应用信息平台,实施电子商务,对改善我国的农业价值链和提高农业竞争力具有很大帮助。从单纯提供信息到大环境成熟的条件下实现面向终端客户的商务服务,是农业信息化的一个重要阶段。

目前,我国的农业电子商务模式主要是信息服务模式,这是我国开展农业电子商务采取的最主要和最常见的一种模式。具体表现在通过手机短信、终端机、电话机附加信息传输功能、电视机加机顶盒等方式来实施信息服务功能。商务对象主要面向农民,也有一部分兼顾涉农企业。目前应用于农业的信息技术主要是计算机、信息存储和处理、各类软件、通信、网络、多媒体、人工智能、3S技术与计算机自控系统的综合应用等,力图实现农业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综合化和全程智能化。

三、网络模式下的农业信息化

利用先进的信息手段和网络技术整合农产品流通,改变了传统模式下的农产品流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经济效益,最终实现农产品的网上交易,这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必然趋势,将对改善中国农产品产销、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通过网络技术,可以组成“虚拟公司”,将分散开的千家万户农民组织起来进行规模生产和经营,或进行一种点对点的针对性生产;利用电子商务的实时性和交互性,农民可以向网上的购买者展示农产品的特色;利用跨地域性和时间性,扩大农产品的销售范围和销售时间。这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使各个农户自主经营的权利得到了最充分的保证,同时又由于承担了一定的信息功能而具有实体性。网络模式下的农业信息化,在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实现农业产业化有着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如下两个方面。

1、实现农产品的在线交易

农产品的在线交易与其他商品有所不同,农产品属于低值、易腐蚀、科技含量低、规格不一的商品,尤其鲜活产品的物流问题,相对来说在线交易的成功率比较低,条件要求更高。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有关农产品的拍卖信息,约定具体时间、地点来招集竞拍人,成交后电子商务公司向买卖人收取相应的佣金。集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垂直型综合服务社区及网上洽谈、拍卖、直销等全方位服务于一体的农业网站,可以将增值内容和商务服务平台紧密集成,通过网上大型B2B农产品交易市场,涵盖果蔬、粮油、食品、饮料、水产、肉禽蛋、花卉、饲料、畜牧、服务等各行业,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销、消费以及农业科研、行政等单位,提供一个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桥梁,让农产品能够迅速找到买家,让农产品加工和贸易企业迅速找到所需的农产品;也可以将农产品信息要进行深加工,综合处理分析后,按地域、品种等分类发给相关企业。

2、加快了农业信息化进程

与传统农业最显著的不同是农民可以不用亲自到田地里操作,而是坐在办公室里通过鼠标操作,就可进行施肥、灌水、各种环境资料的采集;农场的各种信息可以通过计算机分析,一系列的农事活动如耕种、田间管理、收获与运输、产量评估预测等都可以通过卫星定位系统、遥感监测系统、计算机管理系统协调各项作业完成;农民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获取各种信息资源,例如天气预报、农产品供应、科技信息等,以制定最佳生产与销售计划、确定优化管理方案。通过计算机与农机的结合,逐步实现农业耕作的自动指挥和控制(定位、定量和定时),即现代化的精准农业,以指导和帮助农业生产与经营管理。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村通讯设施和农业基础设施装备的信息化,加大对信息源的整合。要在公司内部设立信息化专家坐席,专职负责整体策划,加强对农业信息源的整合规划更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采集、处理、发布系统,整合人力、资金、技术、信息等各类资源。一是实现农田基本建设信息化和自控化。二是农产品的仓储内部环境因素变化的滥测、调节和控制完全使用计算机自动控制运行。三是畜禽的棚舍饲养环境的测控和工作完全实行自动控制或人工遥控。

(2)农业技术操作的全面自动化。一是实现农作物栽培管理的自动化。对于各类蔬菜采用岩棉栽培、袋培、水培、营养液膜栽等方式,可以通过电脑调节环境因素和栽培措施,进行监控和管理。二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信息化和自动控制。实现信息的自动传输和计算机自动控制,由计算机分析数据并进行模拟运算,确定最佳的管理方法,从而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三是畜禽饲养管理的信息化和自动化。可以通过埋置于畜禽体内的微波器或微型电脑及时发出家畜新陈代谢、生长发育状况,通过计算机模拟,判断畜禽对于饲养条件的要求,及时自动输送、饲喂配方饲料,实现科学饲养。

(3)农业经营管理的信息网络化。一是建立适合各农业生产单位自身的计算机网络,及时了解信息。二是通过省、全国、全球的信息网络如因特网,及时了解市场信息,按照市场需求选择生产和合理销售自己的产品,以发挥自己的优势,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三是通过全球信息网络,广泛获取各种先进的科技信息,选择和学习最适用的先进技术,了解市场行情、政策信息,按照市场需求和计算机决策支持系统,及时进行模拟决策,优化配置和销售产品,获取最佳的经济效益。

四、结论

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改造传统的自给半自给的农业和农村经济,使之和市场接轨,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农业产业化的建设需要软、硬两方面的支撑,其实现要以农业信息化和农业信息技术为重要依托。农业信息技术作为软支撑部分,将通过收集、加工、传递应用各类信息,使硬支撑部分的潜力充分发挥。通过在农业领域全面地发展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使之渗透到农业生产、市场、消费以及农村社会、经济、技术等各个具体环节,加速传统农业改造,大幅度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业生产力水平,促进农业持续、稳定、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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