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土场设置原则与方法范文

2023-11-06

弃土场设置原则与方法范文第1篇

我公司承建渠县至三汇快速通道工程第二标段(土溪镇至三汇镇再到三汇火车站和三汇镇到涌兴段)的施工,在施工开始时,便遇到弃土场场地不能得到解决(部分弃土场当地村民不让使用)的问题,随后我公司人员与各乡镇政府衔接,选取延线适合土地做为自选弃土场,现将弃土场情况汇报如下:

1、1#弃土场位于GK24+500左侧100m,用地79.1亩,总弃方量为31.6万方。本弃土场按渠县至三汇快速通道工程施工图设计第三册(路基第三册)SIII—1—28—1设计意图施工。

2、2#弃土场位于GK29+900右侧100m,弃方量为7.37万方,用地15.2亩。本弃土场按渠县至三汇快速通道工程施工图设计第三册(路基第三册)SIII—1—28—2设计意图施工。

3、3#弃土场位于Gk32+400左侧50m,弃方量5.56万主,用地13.1亩。本弃土场按渠县至三汇快速通道工程施工图设计第三册(路基第三分册)SIII—1—28—3设计意图施工。

4、4#弃土场位于GK35+050右侧50m,弃方量0.14万方,用地2.0亩。本弃土场按渠县至三汇快速通道工程施工图设计第三册(路基第三分册)SIII—1—28—4设计意图施工。

5、5#弃土场位于G1K1+400左侧,弃方量51.6万方,用地92.3亩。原设计图为渠县至三汇快速通道工程施工力设计第三册(路基第三分册)SIII—1—28—5。由于此弃土场占用大量农田,土地使用问题与当地村民无法得到协调解决。因此5#弃土场无法使用。

6、6#弃土场位于G1K8+900左侧100m,弃方量66.82万方,用地123.6亩。原设计图为渠县至三汇快速通道工程施工力设计第三册(路基第三分册)SIII—1—28—6。由于此弃土场占用大量农田,土地使用问题与当地村民无法得到协调解决。因此6#弃土场无法使用。

7、7#弃土场位于G1K10+100右侧,弃方量1.95万方,用地6.4亩。原设计图为渠县至三汇快速通道工程施工力设计第三册(路基第三分册)SIII—1—28—7。由于此区域弃方量较大,而本弃土场可弃土量少,且土地使用与当地村民无法得到协调解决。因此7#弃土场无法使用。

8、8#弃土场位于G1K6+420左侧100m处,弃方量为40万方,用地70亩。本弃土场为自选弃土场,由于6#弃土场(G1K8+900左侧)无法使用(具体情况见第六条所示,政府已确定无法使用),选定的弃土场占用的农田较少且场地适合弃土,与当地村镇已取得一定的沟通,故选择此地为8#弃土场。

9、9#弃土场位于G1K5+520左侧250m,弃方量为45.3万方,用地53.1亩。本弃土场为自选弃土场,由于5#弃土场(G1K1+ 400左侧)无法使用(具体情况见第五条所示,政府已确定无法使用),选定的弃土场占用农田较少且场地适合弃土,与当地村镇已取得一定的沟通,故选择此地为9#弃土场。

10、10#弃土场位于G1K3+960左侧100m,弃方量为1.6万方,用地8亩。本弃土场为自选弃土场,由于5#弃土场(G1K1+ 400左侧)无法使用(具体情况见第五条所示,政府已确定无法使用),选定的弃土场占用农田较少且场地适合弃土,与当地村镇已取得一定的沟通,故选择此地为10#弃土场。

11、11#弃土场位于G1K11+600右侧,弃方量为4.4万方,用地26.5亩。本弃土场为自选弃土场,由于7#弃土场(G1K10+100左侧)无法使用(具体情况见第六条所示,政府已确定无法使用),选定的弃土场占用的农田较少且场地适合弃土,与当地村镇已取得一定的沟通,故选择此地为8#弃土场。

弃土场设置原则与方法范文第2篇

弃土弃渣产生的原因:

1、经调配平衡后产生的弃方。

2、不能作为填方材料利用的挖方。

3、部分路段路基挖方受地理位置,运距较远和运费较高等因素的限制,就近处理的土方。 弃土弃渣场地的选择应考虑以下要求:(1)避免选择在雨水汇流量大,冲刷严重的地方;(2)不占或少占耕地,选择在荒山或荒地;(3)选择在肚大口小,有利于布设拦渣工程的地型位置。除以上3点外,还应考虑景观路,生态路建设要求,弃土弃渣场地应尽量布置在高速公路视野范围之外。

弃土场位置选择和设计是土方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弃土场如选择在陡坡上,甚至在滑坡体上,极易产生工程滑坡,或者诱使古滑坡复活。而由于施工不慎造成的整治工程将得不到业主的认可,费用也将得不到业主的支付,另外,废方随意堆放于挖方坡顶,会给边坡施加不小的超载,并可能造成坡顶积水,在荷载作用和雨水下渗的影响下,很容易造成边坡滑塌失稳。

因此,应慎重选择弃土场位置,并应进行详细的弃土、防护、排水设计。

弃土场应尽量选择在洼地或谷地的底部,以达到自身稳定的状态,避免出现单坡场地。特殊情况下弃土场可以与高速堤或陡坡路堤结合设置,可达到路堤稳定和弃土场稳定的双重效果。弃土场设计投地形一般可分为沟头弃土、沟岔弃土、顺沟弃土、填沟弃土、和弃土填坑5种设计类型。

(1) 沟头弃土场

一般位于主沟的最上游,但临空面坡脚位置较高,远在主沟道水位以上。由于此处是洪水形成区,故支档防护工程和引排水工程规模较小。

(2) 沟岔弃土场

具有上游汇水面积不大,坡面来水量较小的特点。

(3) 顺沟弃土场

顺沟弃土一般都不同程度地缩窄沟道行洪断面,影响沟道安全泄洪,在采取防护措施时必须同时考虑防洪与水土流失防治的要求。 (4) 填沟弃土场。

弃土填沟是利用弃土充填沟道,抬高沟底。 (5) 弃土填沟

弃土填沟,填河滩洼地及自然凹坑。

2.3弃土场设置要求

目前,各标段土方工程施工已陆续开展,如果对取,弃土场位置的选择及取、弃土方式不够重视,随意取土和弃土,将可能导致自然边坡滑塌失稳,不仅会对当地社会、自然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也会给工程治理带来困难,甚至导致工程造价的额外增加。

为避免由于取土乱掘乱挖、弃土乱堆乱放以及取、弃土场边坡过高、过陡等引发新的地质危害(滑坡、泥石流),消除边坡稳定性及工程隐患,规范施工,对取、弃土场位置的选择、取(弃)土方式以及坡面防护、排水等作如下要求。(1)取、弃土场位置的选择,应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共同配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定,由设计单位就每处取、弃土场进行取、弃土临时设计和提出相关要求。(2)取、弃土场位置应远离路基范围以外,不致影响路基稳定,不能只片面考虑取、弃土方便,运距短。(3)弃土场应尽量选择在地址条件相对较好的低洼路段,无水流或水流较小的支沟、山间沟谷。避免在水源地、水库上游设置弃土场,当必须设置时,应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切实做好弃土场防护、排水设施,以免造成对水体的污染。(4)取、弃土前应清除表层腐质土、种植土,并堆放在旁边以备坡面绿化和复垦时用。(5)当弃土场自然地面横坡大于15%时,应在原地面开挖宽为2~3m、内倾坡度为3%~4%的台阶。(6)当自然地面横坡较陡,弃土难以堆放时,应设置必要的支挡防护工程。弃土堆放时应自下而上分层填筑,并摊平碾压,最大层厚不超过1m,横坡至少为6%,并按照GTR所规定的条件进行中等强度压实处理,但顶面层可不进行压实。(7)当弃土高度大于8m时,应在8m处设边坡平台,平台宽度4m,上级边坡坡率采用1:1.5,下级边坡坡率采用1:2.0,顶面层设置不小于6%的排水坡。(8)取、弃土场周围应设置完善的截、排水设施,将地表水引排至取、弃土场外。(9)取、弃土完成后,应对场地进行绿化或复垦,并对场地形状进行修整,尽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10)土方的堆放应按照《专用技术条款》(CCTB)B2.11条之规定执行。

2.4弃土场的综合防治工程和施工方案设计

(1)支挡防护工程

支挡防护工程是为了拦挡弃土弃渣,在弃土场临空面的底部修筑拦挡工程。支挡工程多采用浆砌石挡土墙,挡土墙体采用重力式结构。

(2)排水工程

排水工程是为了保证弃土弃渣安全稳定,兴建的排除弃土场周边坡面及区域内洪水危害的工程措施。排水工程一般修建在弃土场边缘四周,其基础应尽量修筑在自然山坡上,以避免弃土的不均匀沉降带来的不利影响,排水工程设计应根据集水面积、产渗流系数以及降雨强度等确定其结构形式、布置方式和过水能力。设计洪水标准一般按10a一遇24h最大降雨强度,采用有关文献介绍的方法进行计算。排水工程主要由挡水埂、排水沟、急流槽、墙前边沟和沉砂池等组成。

(3)植被恢复工程

植被恢复工程是指在弃土弃渣堆垫台面上,通过人为措施恢复原来的植物群落,或重建新的植物群落,以防止水土流失的水土保持工程。由于弃土弃渣是经过人为扰动的不成熟土壤,有机质和养分缺乏,持水性能差和物理性质不良,所以施工初期应预留临时场地堆放路基清表土和弃土场原场地的耕植土,用于后期场地覆土,同时优先选用天然生长的乡土植物。设计时应在以人为本的理念前提下发挥弃土场经济、生态和文化价值,尽可能考虑还地设计,避免简单绿化造成的空洞和浪费。

弃土场的施工方案设计包括表土保护、土方调运、临时排水、防护工程、场地压实、后期场地平整等内容。设计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对施工注意事项如表土保护等内容具体说明,提供表土保护的临时用地设计图表;土方调运的具体方案应作个别说明,并在土石方总体调用的设计表格中详细体现,临时排水和防护工程应进行总体方案设计,部分困难位置进行细部设计;场地压实、平整等问题应作详细说明,明确目标要求。

3结语

弃土场是山区高速公路建设中经常出现的具有破坏性的线外附属工程,它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在多年的高速公路建设中已经的到了验证。同时,由弃土场引起的占用耕地、水土流失、地质灾害等问题,对环境、经济以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都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弃土场设置原则与方法范文第3篇

甲方:

乙方: 监督方:

甲方因省道S245线宁洱至江城至龙富公路施工需要,需租用乙方位于 一块林地用于堆放弃土(以下称为弃土场)。为保证省道S245线宁洱至江城至龙富公路施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地位置、期限及面积,租地价格和付款方式

1、甲方需租用土地位于 。

2、甲方租用乙方林地1年,使用租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18年4月1日止。

3、按照双方约定,甲方租用乙方土地一年,每亩每年费用按省道S245线宁洱至江城至龙富公路临时用地补偿标准租用,临时用林地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500元;经双方实地测量此宗林地面积约为11.4亩。总金额合计5700元。土地使用过程中乙方不能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4、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位置及面积和期限,有权依法使用所租用的土地。

(2)弃土场租赁期间享有租用土地上的收益权,甲方有权在租用土地上弃土、石、烂泥及杂物等。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的使用。租赁结束后甲方负责弃土场地的平整,租用土地内的堆弃碴土不予转运,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恢复原地貌或修建任何其他设施。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甲方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甲方其他任何费用。

(2)保障甲方自主经营不侵犯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阻挠甲方正常施工及土渣弃放。

(3)若因甲方使用土地对乙方造成的任何影响和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因弃土场土地权属问题造成纠纷影响甲方正常施工乙方应主动出面解决,否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四、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及监督方各1份。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监督方表签章:

弃土场设置原则与方法范文第4篇

弃渣在雨季有可能造成泥石流而导致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为贯彻落实环保工作目标,做到以人为本,避免影响弃土场附近生态及造成安全事故及不良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在弃土场建设中认真开展了环保工作。

弃土场的环保措施:

弃土场是人工土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的重点是水土流失防治、植被保护以及扬尘和噪声控制、水域污染防治。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环保水保工作。

2)、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生态保护和环保水保工作制度,进行相关的学习和培训,落实管理责任。

3)、施工中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破坏,需要爆破作业的,应按照规定进行控制设计。要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工便道的管理。

4)、水土流失防治

弃土场弃土填筑施工前,必须在弃土场位置依照地势条件设置一定数量的汇水沟渠,将降雨时的地表水流通过汇水沟进行汇流,做好拦排水,防止雨水在新弃土表面形成径流,对新地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对弃土场下方造成污染。

在弃土过程中,严格按照摊铺、碾压程序施工,严禁未经碾压直接摊铺新土层。土层摊铺过程中,依照施工进展形成内高外低的坡势,在汇流沟渠上设置一定数量的集流槽,将水流中的泥土进行沉淀。

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及当地汛情,提前做好排水沟与集流槽的清淤工作,完善排水沟等设施。

5)、弃土堆要求堆放整齐,弃土结束后在用机子堆放表层土回填,完毕后平整菜地喷播草籽,栽种树子。

6)、植被保护

施工作业前,将弃土场地表林木进行移植,地表土清理到用地边界,清表时,严禁烧荒,避免引发火灾。弃土完成后,对弃土场进行全面环保处理,坡面进行植草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及绿地、耕地的损坏

7)、防尘降噪

施工时,定期对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防治施工扬尘对地表植被和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土石方 ,运输车辆应装料适中,并采用篷布覆盖。

注意夜间施工的噪音影响,尽量采用低噪音施工设备,根据施工需要,进行限时作业。少数高噪音设备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须在夜间施工的应先征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如有可能采取限时作业。

8)、水污染防治

清理施工机械、设备及机械的废水、废油等有害物质以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放河流、池塘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倾泻于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上,以防污染水源和土壤。。

9)、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木,枯草、各种包装袋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

10)、在施工时对附近不应拆除的建筑物、树木以及管线、水电等设施应予以保护。

弃土场设置原则与方法范文第5篇

弃渣在雨季有可能造成泥石流而导致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为贯彻落实环保工作目标,做到以人为本,避免影响弃土场附近生态及造成安全事故及不良影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在弃土场建设中认真开展了环保工作。

弃土场的环保措施:

弃土场是人工土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的重点是水土流失防治、植被保护以及扬尘和噪声控制、水域污染防治。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环保水保工作。

2)、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生态保护和环保水保工作制度,进行相关的学习和培训,落实管理责任。

3)、施工中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破坏,需要爆破作业的,应按照规定进行控制设计。要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工便道的管理。

4)、水土流失防治

弃土场弃土填筑施工前,必须在弃土场位置依照地势条件设置一定数量的汇水沟渠,将降雨时的地表水流通过汇水沟进行汇流,做好拦排水,防止雨水在新弃土表面形成径流,对新地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对弃土场下方造成污染。

在弃土过程中,严格按照摊铺、碾压程序施工,严禁未经碾压直接摊铺新土层。土层摊铺过程中,依照施工进展形成内高外低的坡势,在汇流沟渠上设置一定数量的集流槽,将水流中的泥土进行沉淀。

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及当地汛情,提前做好排水沟与集流槽的清淤工作,完善排水沟等设施。

5)、弃土堆要求堆放整齐,弃土结束后在用机子堆放表层土回填,完毕后平整菜地喷播草籽,栽种树子。

6)、植被保护

施工作业前,将弃土场地表林木进行移植,地表土清理到用地边界,清表时,严禁烧荒,避免引发火灾。弃土完成后,对弃土场进行全面环保处理,坡面进行植草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及绿地、耕地的损坏

7)、防尘降噪

施工时,定期对施工便道进行洒水降尘,防治施工扬尘对地表植被和农作物产生不利影响。运输易产生扬尘的土石方 ,运输车辆应装料适中,并采用篷布覆盖。

注意夜间施工的噪音影响,尽量采用低噪音施工设备,根据施工需要,进行限时作业。少数高噪音设备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必须在夜间施工的应先征得附近居民的理解,如有可能采取限时作业。

8)、水污染防治

清理施工机械、设备及机械的废水、废油等有害物质以及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放河流、池塘或其他水域中,也不得倾泻于饮用水源附近的土地上,以防污染水源和土壤。。

9)、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木,枯草、各种包装袋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物质。

10)、在施工时对附近不应拆除的建筑物、树木以及管线、水电等设施应予以保护。

弃土场设置原则与方法范文第6篇

K88+688桥弃土场拦砂坝位于K88+880左60米处,采用10号浆砌片石砌筑,墙身高6.0m,其余两段墙身高7.0m,顶宽为1.0m。

二、施工工艺及方法

(1) 基坑开挖

土质基坑的开挖采用机械开挖,人工配合清理基底。石质基坑开挖采用小型松动爆破法,人工配合机械出碴。基坑开挖前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基础平面位置和地面标高复测,在监理工程师未批准前不得进行开挖。基坑开挖成型后,基坑几何尺寸要大于设计尺寸0.5~1m,便于拆立模型。为便于基坑开挖过程中的检查校核,基础轴线控制桩应延长至基坑外加以固定。

基坑开挖始终都应保持良好的排水。在水中进行挖基时,必须采取围堰及抽水泵等有效措施进行排水,并取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地面排水系统的畅通。

开挖完成的基坑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 砌筑基础浆砌片石

砌筑基础浆砌片石之前,应对基底进行清理,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砂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mm,砂的强度等级应符合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片石的最大尺寸不应超过填放石块处最小尺寸的1/4,石块的最小尺寸不得小15cm;应选用无污渍、无裂隙、无夹层、未风化和经灼烧的石块,其抗压强度不得低于30Mpa。

在砌筑前每一石块均应用干净水冲刷干净,并使其彻底饱和,垫层亦应干净并湿润。所有石块均应座于新拌砂浆之上,在砂浆凝固前,所有缝应满浆,石块固定就位。垂直缝的满浆系先将已砌好的石块的侧面抹浆,然后用侧压砌置下一相邻石块;或石块就位后灌入砂浆。当用小石子混凝土填满垂直缝时,应用扁钢捣实。垂直缝应与邻层的垂直缝错开。一般水平缝与垂直缝宽度,当用水泥砂浆砌筑时不大于40mm,当用小石子混凝土砌筑时为30~70mm。可以用厚度不比缝宽大的石片填塞宽的垂直缝。

片石应分层砌筑,一般2~3层组成一个工作层,每一工作层一大致找平。当砌体相当长时,应分几段。砌筑时相邻段高差不大于1.2m,段与段间设伸缩缝或沉降缝,各段水平砌缝应一致。先铺砌角隅石及镶面石,然后铺砌帮衬石最后铺砌腹石。应选用具有比较整齐表面的大尺寸石块作为角隅石及镶面石。相对长和短的石块应交错铺在同一层并和帮衬石或腹石交错锁结。如果石块松动或砌缝开裂,应将石块提起,将垫层砂浆与砌缝砂浆清扫干净,然后将石块重铺砌在新砂浆上。在砂浆凝固前应将外露缝勾好,勾缝深度不小于20mm。如果条件不允许时,应在砂浆未凝固前,将砌缝砂浆括深不小于20mm,为以后勾缝作准备。

勾好缝或灌好浆的砌体在完工后,视水泥种类及气候情况,在7~14d内应加强养生。所有灰缝应填满砂浆。在软弱地基上修筑的砌石工程,应在软基处理达到达到图纸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沉降期终了之后进行。

模板采用组合钢模板,支撑牢固,混凝土做到外型美观,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3)石砌墙身

基础完成后,在其基顶进行台身施工放样,在其强度达到设计75%后,开始砌筑墙身。在砌筑前,按设计放出实样挂线砌筑,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块、片石的砌筑施工。

砌筑第一层时,应将基顶表面清洗,湿润后,开始砌筑,所有的石块均应座于新拌砂浆之上,在砂浆凝固前,所有缝应满浆,石块固定就位。砌筑斜面时,应逐层收坡,以保证设计坡度;采用料石砌筑台身外表面时,料石布置形式应采用一丁一顺,分层放样加工,石料分层、分块编号,砌筑时对号入座,在砂浆凝固前将外露缝勾好,勾缝深度不小于20mm;如条件不允许时,在砂浆凝固前,浆砌缝砂浆刮深不小于20mm,为以后勾缝做准备,缝宽不得大于30mm。

砌筑应分段分层进行,两相邻工作段砌筑高差不超过1.2m,分段位置应尽量设置在沉降缝或伸缩缝处。分层砌筑时,将较大石块用于下层,以宽面为底铺筑,砌筑上层时,尽量避免振动下层。

砌体中的石块均应以砂浆粘结,砌块间必须有一定厚度的砌缝,在任何情况下,石块不得互相接触。上层应在下层石块上铺满砂浆后砌筑,严禁先堆积石块,再以砂浆灌缝。

砌筑工作中断重新开始时,先将原砌层表面清扫干净,适当湿润后,再铺筑砂浆砌筑。

在砌筑中经常检查平面外型尺寸及侧面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勾缝完成后7~14天内加强养生工作,保证砂浆强度增长。

三、质量控制(见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1) 推行ISO9000族系列国际标准,按编制的质量管理手册做好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2) 加强质量经常性的检查,建立质量检查程序。坚持四大检查制度:开工前检查,施工中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定期质量检查。质量“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质量“三工序”制:检查上道工序质量,保证本道工序质量,创造或提供下道工序的质量条件。

(3) 质量检查的程序采用自检,互检和专检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针对工程中不同工序的性质,质量检查按一般工序,重点工序,关键工序进行检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指令程序进行操作,并记录,申请待检。专职检查人员应主动请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将最终检查结果填写在规定的表格中,并请到场人员签字。

(4) 实行工程质量挂牌管理,增强施工人员责任感。将工程规模,开工日期,质量目标,岗位负责人一一明示,以利于增强透明度和责任感。

(5) 制定创优规划,明确创优目标。

(6)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项目总工为副组长,各级负责人参加的创优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创优工作。

(7) 严把材料采购,进场,使用,检验关。

四、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1) 混凝土配合比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配合比设计报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配合比方可使用,并不得随意更改。 (2) 混凝土拌和必须采用机械搅拌均匀,各种配料必须准确,以确保施工配合比与理论配合比相符。

(3) 混凝土振捣在钢筋密集的地方要振捣充分,保证混凝土密实。

(4) 施工过程中的系统检查,签证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自检填写后,请业主人员会同检查签证。

五、安全保证体系(见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1) 根据国家、部、局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教育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强化全员安全意识。

(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第一管理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职权明确,责任到人。

(3)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加强劳动保护。根据国家,部,局有关文件,开展好“百日安全无事故”“安全月”等活动。坚持周一安全讲话,周末安全检查,设立安全监督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各种施工机械必须有安全操作牌,使所有操作人员都能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要书面通知作业班组,并及时消除隐患。

(5) 按照“三不放过” 原则处理所发生的事故,使职工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对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合格后发证,严禁无证上岗。

(6) 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设专人做好工地用电管理,电器开关必须设闸刀箱,配触电保护器,并上锁,非用电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开锁。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 工地生产生活用油,油库等易燃品存放处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爆炸器材的存放使用必须取得公安部门的许可。工地现场周围设置安全标志牌,标志上应有图示的警告符号、文字采用中文,并征的监理工程师认可。

(8) 大风、大雨期间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防风、防汛工作。 (9) 对于爆炸品的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公安系统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人专管。炸药和雷管应分开运输,不允许一人领取。炸药库的设置应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应远离村庄和驻地及高压线经过的地方,并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保证安全。

六、环保措施

(1) 认真贯彻各级政府相关水土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 生活及工程污水不得污染水源和耕地,可用渗进或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后排放。工地垃圾及时运往指定地点集中深埋。

(3) 对施工粉尘的防护,采取增加道路洒水措施进行处理。

(4) 定期组织环保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主动联系环保机构,请示汇报环保工作。

(5) 保护既有绿色植被,尽量减少施工对既有植被的破坏。

上一篇: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会范文下一篇:浅谈建筑企业内部审计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