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管理范文

2024-04-21

设置管理范文第1篇

(试行)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办发[2011]46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长人社发[2011]95号)及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市开福区教育系统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开政办发[2012]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岗位设臵方案。

一、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我校各类人 1

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一)岗位设臵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景(校长) 叶文奇(书记兼工会主席) 成 员:游海燕(教育主任) 任江明(教务主任)

王忠晖(教科室主任) 曹定国(总务主任) 肖升平(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肖升平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设臵的全盘工作。

(二)岗位设臵监督小组

组 长:叶文奇(书记兼工会主席)

副组长:游海燕(支部组织兼纪检监察委员) 成 员:肖升平(工会委员) 易 慧(工会委员) 陈 蒂(工会委员) 符艳君(工会委员)监督小组负责岗位设臵过程的监督工作。

(三)岗位设臵工作小组: 组 长:王景 叶文奇

副组长:王忠晖(常务) 游海燕

成 员:任江明 李 新 肖升平 张 杨

王 平 谢志坚 王红梅 王月娥 工作小组负责完成岗位设臵期间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经区人社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入,与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工资关系的新进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实施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

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合同管理。

五、单位基本情况及岗位设置总体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教育类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隶属关系:开福区教育局。

4、主要社会职能和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5、单位规格:初级中学。

6、教职工编制数:47人。

7、人员情况:现有教职工55人,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副高级7人,聘任7 人;中级45人,聘任45人;初级3人,聘任3人。

(二)岗位设置总体情况

本单位设臵专业技术岗位一个类别。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学校设臵的岗位总量为55个,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六、岗位任职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于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师德,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无违纪违规行为;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具有相应的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和继续教育证。

4、能适应岗位要求,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资格

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分级任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一《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

(三)、岗位职责

详见附件一《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

七、岗位聘用办法

1、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核准的岗位设臵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学校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

3、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4、专业技术岗位的申请和竞聘,必须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中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分级任职具体条件。“岗位任职条件”中的任职年限,从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之日起,在职教师计算至2012年6月30日,退休教师计算至达到退休年龄之日;荣誉获取时间应在与申报等级相对应的任职期内,荣誉确认以国务院、教育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省委、省人民政府、省总工会、市委(地级市)、市政府(地级市)、市总工会(地级市)、

区(县、县级市)委、区(县、县级市)政府下发的文件或颁发的证书为准。

5、首次竞岗时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申报相应等级岗位,如在竞聘中落聘,自然参加所申报等级岗位的低一级岗位竞聘,可不再另行申报。

6、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在同级岗位竞聘中采用量化细则(详见附件二《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量化细则》)进行评分,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竞岗上岗。当任职年限、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水平、业绩和成效四个维度得分完全相同时,由岗位设臵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依据其平时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近三年教学实绩、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出勤、学生和家长评价等集体研究决定。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竞聘,直接留在原级或降至本类别最低级或进入本类别最低级富余在聘专业技术人员之列:

①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学校全局工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恶意传播虚假信息,引起校园不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⑥虚报业绩或在评优评先、晋级竞岗等工作中上报信息不实的。

8、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9、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特点,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直接从事部分教学工作,其他管理岗位人员及工勤人员应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

10、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教师,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1)破格条件:①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 7

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省劳动模范、徐特立教育奖任一项荣誉者或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任职年限可放宽4年;②获省人社厅、教育厅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或获得市劳动模范称号任一项荣誉者,任职年限可放宽3年;③获市委、市政府(地市级)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任一项荣誉者,任职年限可放宽2年;④其它特别优秀者,经所在部门或年级组推荐,在学校岗位富余的情况下,经学校岗位设臵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并公示后,可申请破格竞岗。

(2)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凡在任职年限上“破格”者,其它条件不得降低标准;凡在其它条件(教育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业绩与成效)上“破格”者,只能在其中一条的一款内“破格”,任职年限及其它条款不得降低标准。破格项目不重复计算。

11、岗位等级评聘过程中,岗位聘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八、岗位设置实施步骤

总体安排是:2012年7月10日前完成,具体工作步骤安排如下:

1、6月28日,召开专题会议,宣布本单位岗位设臵方案,并传达区教育局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方案专题会议精神。

2、6月28日——7月4日,制定岗位等级说明书和岗位设臵实施方案,经校代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审批。

3、7月5日——7月10日,确定竞聘岗位人员名单,填写相关表册上报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

4、7月11日,将实施方案、聘用名单等相关资料报区人社局认定。

5、岗位等级工资兑现发放。

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公章)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附件一:《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 附件二:《长沙市第三十二中学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量化细则》

设置管理范文第2篇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为确保本公司各项工作能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使各部门职能清楚,每位员工职责明确,且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员工的言行,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故根据我公司实际特设定其管理机构及制定出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机构设置及岗位设定 第一节 机构设置

依据公司的现状和规模并考虑持续发展的情况制定。 机构设置示意图 第二节 岗职设定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暂设17个岗位及职务,今后随着公司的发展变化再作相应调整。

1、董事长一人。

2、总经理一人,总经理助理一人,秘书一人,共三人。

3、副总经理二人。

4、客户部:客户经理一人,业务联络二人,业务洽谈一人,共四人。

5、后勤部:后勤经理一人,小车班二人,后勤保障一人,共四人。

6、行政部:行政部经理一人,人事及劳资管理一人,档案及资源管理一人,共三人。

7、财务部:财务部经理一人,会计一人,出纳一人,共三人。

8、工程部:工程部经理一人,工程管理二人,共三人。

9、设计部:设计部经理一人,工程设计师六人,预算师二人,共九人。 第二章 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 第一节 部门职能

一、 行政部

属总经理室管辖并向总经理负责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文书档案、员工考核和办公室管理工作,并负责各部门的协调与统筹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等。

二、 工程部

属副总经理室管辖并向总经理负责的工程施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工作、工程施工人员及材料的调配和施工现场的管理。

三、 设计部

属副总经理室管辖并向总经理负责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技术交底以及投标标书制作,主要负责公司的各项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和现场验证工作。

较强的计划、协调、团队领导力和执行力,较强的成本控制意识,较好的人 际沟通能力,工作细致严谨、责任心强。

熟练掌握建筑装饰行业的最新技术,熟悉装饰项目开发流程,熟悉装饰概、预、结(决)算整体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行业动态,熟悉国家定额。

招标人有如下权力。

1.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2.自主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并核验其资质条件。

3.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国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4.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都分。

5.招标人有权也应当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拒收。 6.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7.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估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的义务

招标人有如下义务。

(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时,应当向其提供招标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并支付委托费。

(2)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3)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4)

(5)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6)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7)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8)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中标人。

设置管理范文第3篇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和对象

1我省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6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执行。

(6)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7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核准,事业单位可以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岗位等级设置。

8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根据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等级,结合我省实际进行划分。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等级见《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表》(附件1)。

(二)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9管理岗位包括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和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管理岗位。我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10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各等级的数量或者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

(2)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务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确定。

(3)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或者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11未定机构规格、领导职务职数的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各等级的数量或者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确定机构规格、领导职务职数后,按照10条规定执行。

12事业单位中的党群组织,除国家和我省有具体规定的外,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职员岗位,其专职工作人员在本单位中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产生、任用。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3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级的,暂按国家和我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4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包括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按照各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确定。

15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其中,省属事业单位为3∶4∶3,设区的市(州)属事业单位为2∶4∶4,县(市、区)属事业单位为1∶3∶6,乡镇属事业单位为05∶3∶65。

16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7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岗位,其他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岗位。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70%。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8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19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20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

(五)特设岗位设置。

21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特殊情况消失后,按照岗位核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类别和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2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相应等级岗位设置或者设置的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可以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1)承担国家或者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的研究与开发,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的。

(2)引进专业技术一级、二级岗位任职人员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以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等高层次人才的。

(3)符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特设岗位设置具体规定的。

(4)其他确需设置的。

23特设岗位的设置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后,报设区的市(州)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其中,特设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报省人事厅核准。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4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25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中技、高中)以上学历,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新招聘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民族自治区域的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新招聘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其学历要求可以放宽到中专(中技、高中)学历。

26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是: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27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8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9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指导意见,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30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人员的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省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任职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

(2)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符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以及行业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具体规定的。

(4)其他在科技进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领域取得重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同行公认的省内一流人才。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2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33事业单位各类岗位和各等级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在不低于国家和我省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事业单位各类岗位和各级岗位的设置数量、人员队伍情况等因素,研究制订。

五、岗位设置程序及审核权限

3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并填写《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附件2);

(2)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

(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通过;

(5)公布岗位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并组织实施。

3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具体核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省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省人事厅核准;省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核准。

(2)设区的市(州)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市(州)人事行政部门核准;设区的市(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市(州)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设区的市(州)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县(市、区)部门或者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或者乡镇政府、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设区的市(州)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4)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直属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由其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后,报省人事厅核准。

36对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分布较分散的事业单位,可以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37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38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以按照

34、35条规定申请变更:

(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出现分设、合并,变更机构规格,须重新进行岗位设置的。

(2)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增减机构编制的。

(3)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六、岗位聘用

39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0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破格聘用。

4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且符合兼任岗位任职条件,并能履行兼任岗位职责,完成兼任岗位工作任务的,须在所兼任岗位核准的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审批。

4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的聘用,由事业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将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上报,经设区的市(州)政府或者省级部门审核后报省人事厅,省人事厅商有关部门后核准(核准后,该单位专业技术三级以下高级岗位的数量应相应减少),由单位聘用。

43事业单位应按照聘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所聘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

44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及时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市、区)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其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方可兑现各岗位聘用人员的相应工资待遇。

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5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46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47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聘用工作人员。

48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行分类指导,有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规定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规定执行。

49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现有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者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50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规定,已经实行聘用制度,普遍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国家和我省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

尚未实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国家和我省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未按规定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将进入最低相应岗位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上一等级岗位和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51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认定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妥善处理好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53各市(州)、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国家和我省的规定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制订本市(州)、本部门具体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报省人事厅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设置管理范文第4篇

背景: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重新定位物流管理部的职能,使其由运作型部门向管理型部门转变。由其整合公司的所有物流资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管理,逐步形成集约高效并能适应未来扩张发展的物流运营体系。

物流管理部职责:

物流管理部是负责公司网络物流营运计划制订与实施,物流业务运作规划、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部门;是提高物流运作资源有效配置和效率水平、保障运作质量、控制运作成本、提升运作能力的物流营运体系决策和管理指挥中心。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

2. 负责公司物流运作类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负责公司物流运作标准的组织制定与监督实施,包括:运作流程标准、运作

资源配置标准、运作质量标准、作业量化标准、成本定额标准等。

3. 负责制订与实施公司经营产品的仓库库存与配送计划,优化库存结构,减少

资金占用,降低物流费用。

4.

5. 负责公司物流网络运作资源的规划与配置、内部协作及利用。 负责公司物流运作资源投入的可行性审核,并对其营运效果进行跟踪、分析

和评价。

6. 负责公司物流业务分包的采购,组织实施外协供应商的评估与考核,对核心

外协供应商的培植与管理。

7. 负责公司订单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监控公司信息系统中物流业务的订单完成

情况,建立运作预警机制。

8. 负责公司物流业务运作管理信息的采集与统计分析,寻求与实施工作改进措

施。

9. 负责建立公司运作成本数据中心,包括公司物流业务运作成本数据和市场货

运、仓储价格信息。

10. 负责公司物流项目运作的启动组织,包括:确定运作要求、配置资源、成立

运作团队、制作项目操作手册(SOP)、发布项目运作通知书、举办运作培训、支持与指导项目启动初期操作等。

11. 负责公司物流业务运作监控,配送中心、供应商、承运商、门店、经销商等

之间的物流运作协调,运作意外事件应急预案的拟订及实施。 12. 负责公司物流业务运作效果的回顾、优化,不断提高运作水平。 13. 负责运作经验的总结和模式的推广,及新运作模式的开发。 14. 负责物流新装备和新技术的引进。

15. 负责公司网络物流营运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16. 负责公司采购与销售计划的制订与实施,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不断开发新品

种,对市场进行拓展策化与实施,提高产品的销售量。 17. 负责公司物流费用和采购费用的审核与结算。

18. 负责公司物流发展规划的编制与规划的滚动修订和公司物流运作

计划的制定。

19. 负责公司物流营运体系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0. 根据公司领导要求或工作需要,开展其它工作。

组织架构:

物流管理部

计划管理组

运作管理组

产销协调与客户服务组

物流项目组

费用结算员

采购专员

计划专员 订单专员 供应商管理专员

日常运作质量监督专员

区域物流专员

驻厂办专员

外协供应商

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门店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门店第三方物流

岗位职责: 部长:

1、

全面负责物流管理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计划、营运、第三方服务商等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重大事项提出决策建议供分管领导参考。

2、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组织制订公司物流的长期工作目标及中短期工作计划,并负责督导、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

3、

4、

设计公司物流营运体系总体方案,制订标准化、规范化的作业流程。 负责物流管理团队的培养与建设,组织协调部门内部工作关系,并为属下的工作提供指导和培训。

5、

6、

7、

8、

确保营运体系仓储、运输、信息系统等正常有序运行。

定期对各项营运部分进行运作绩效分析、成本分析,并提出改善方案。 协调处理公司内部在业务上的各种关系,以及处理外部公共关系。

完善物流部门组织架构、岗位职责以及部门员工的绩效考核,持续提升工作绩效。

9、

计划管理组负责人:

1、

负责组织开展本管理组的各项业务运作管理工作,根据需要进行本组或跨组的项目操作支持。

2、

3、

负责公司采购计划及各区域公司的销售计划的制订工作,并跟踪执行情况。 负责对所有订单的分解、处理,以效率最高、成本最低、先进先出原则确认订单配送方式。

4、

掌握各配送中心、门店发货与库存动态变化,根据营销部门的销售计划制订补货计划保证安全库存。

5、

负责公司采购费用、各点装卸、运输、保管费、服务费等物流费用的审核与结算工作。

6、

7、

8、

根据公司领导要求或工作需要,开展其它工作。

负责物流费用的总体测算,分析控制与降低物流成本的节点,提出费用预算。 负责各类报表统计上报与物流信息反馈。 根据领导要求或工作需要,开展其它工作。

运作管理组负责人:

1、

负责组织开展本管理组的各项物流业务运作管理工作。根据需要进行本组或跨组的项目操作现场支持。

2、

指导、监督公司物流运作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在本运作组管理范围内的实施。参与公司物流运作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流程(SOP)的制订。

3、

负责对仓储、装卸、运输等物流服务商的日常考核、评估与管理。定期组织物流服务供应商资质审核、招标及合同签订工作。

4、

5、

6、

7、

根据计划组的补货与配送计划,指导与监督各操作点的准确实施。 运作中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理、协调工作。

定期对物流体系的运营绩效进行统计、分析、对比,提出改进措施。 组织人员对配送中心、门店、工厂等各操作点进行定期巡访、督查,了解与反馈实际运作信息,沟通与协调工厂、营销部门、配送中心等相关衔接工作。

8、

9、

负责在库货品的质量监控及呆滞品、残损品的上报与处理工作。

指导与督查配送中心做好仓库管理工作,做到出入库准确高效,配送订单及时完成。

10、

组织各工厂发运点订单业务的全过程处理,跟踪所有车、船运行情况,及时掌握所有承运车、船信息。

11、

12、

产销协调与客户服务组负责人:

1、

负责组织开展本管理组的各项业务运作管理工作,根据需要进行本组或跨组的项目操作支持。

2、

协调食盐制造企业各方关系,掌握制造企业的产能与生产进度计划,反馈计划组结合销售计划制订补货计划。

3、

定期组织与食盐制造企业的产销协调会议,针对运作中出现问题进行反馈、处理,协调工厂仓库、装卸等操作点关系,保证订单及时发运。

配合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领导要求或工作需要,开展其它工作。

4、 积极沟通其他部门的各方关系,掌握产品的生产、供应、库存与发运情况,协调解决在供应、销售、呆滞与残损品处理等运作中出现各类问题。

5、 汇总制订货品不同的物流服务质量标准,并负责对物流服务供应商、配送中心、门店等相关岗位的培训、指导与监督。

6、 负责向公司各部门、区域公司供应商反馈相应物流信息,收集处理各方反馈意见,重大问题报管理部部长。

7、

8、

负责对物流运作中投诉的上报与处理工作。 根据领导要求或工作需要,开展其它工作。

物流项目管理组负责人:

1、

负责组织开展本管理组的各项业务运作管理工作,根据需要进行本组或跨组的项目操作支持

2、

3、

4、

负责物流项目的调研、策化、,制订物流解决方案。 负责物流项目费用的成本测算、对比工作。

负责制订项目的运作标准操作流程(SOP),并组运作培训,支持和指导项目的前期运作。

5、

跟进物流项目的实施过程,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问题,根据项目规化质量标准编制项目管理方案给项目推进提供培训与指导。

6、

负责公司物流业务中自有车辆和仓储设施等投资可行性报告,并对其营运效果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价。参与运作设备采购工作,确认运作设备采购的详细需求,必要时协助运作设备验收和安装的现场监控,及采购招标工作。

7、

8、

结语:

此岗位职责与组织架构为公司所有物流资源纳入统一管理运行的初步设计,在统一管理与规化的推进过程中,架构、人员与职责还需逐步完善,具体操作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在业务细化后再予确定,在此之前物流管理部人员可暂由一人同时兼有几个岗位职责,随着资源整合过程的推进增加。

设置管理范文第5篇

各单位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与本单位业务活动的规模、特点和管理要求相适应。通常,业务活动规模大、业务过程复杂、经济业务量较多的管理较严格的单位,会计机构会相应较大,会计机构内部的分工会相应较细,会计人员和岗位也相应较多;相反,业务活动规模小、业务过程简单、经济业务量较少和管理要求不高的单位,会计机构相应较小,会计机构内部的分工会相应较粗,会计人员和岗位也相应较少,因此,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一般而言,小型企业大都“一人一岗”和“一人多岗”,而大、中型企业“一岗多人”的情况则比较普遍。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会计机构内部牵制制度国际上也称为会计责任分离,实质上是我国传统的“钱、账分管”制度。内部牵制制度,是指凡涉及款项或者财务的收付、结算以及登记工作,必须由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相互制约的工作制度。

在一个单位中,会计的舞弊行为大多牵涉到对现金的贪污、挪用,所以,会计机构内部牵制制度的目的主要是保证货币资产的安全。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这是会计机构内部牵制制度最基本的要求,这是因为出纳人员是各单位专门从事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会计人员,根据复式记账原则,每发生一笔货币资金收付业务,都要登记收入、费用或者债权、债务等有关账簿,如果把这些账簿登记工作都由出纳人员一人承担,将会给贪污舞弊行为以可乘之机。同样,为防止利用抽换单据、涂改记录等手段进行舞弊,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当然也不得由出纳人员担任。因此,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牵制制度。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会计人员轮岗,不仅是会计工作本身的需要,也是加强会计人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定期、不定期地轮换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有利于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会计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同时,也有利于增强会计人员之间的团结合作意识,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4.建立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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