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文

2023-09-24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文第1篇

二、经验实用,特点鲜明

我州新农村建设有自己的特点,一年来取得的经验值得提炼推广。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对新农村建设一是关心、二是用心、三是创新,指定专门领导抓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各涉农部门,注意处理好新农村建设中的短期与长期的关系、远景目标与自然村近期发展目标的关系、建设与农民受益的关系、建设与农民参与的关系、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等,制定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务实又不乏超前意识,体现了务实、超前、服务村民生产生活的基本思想,以人为本成为贯穿规划的一条红线。

二是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政府部门扮演了一个引导者的角色,没有包办代替,更没有强迫命令,而是把动员和组织群众贯穿始终,把着力点放在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注重抓好农民的培训工作,通过农村中的新生力量,特别是注重培训农村中的团员青年,以此带动和感染更多村民投身建设自己家园,改变了农民以往“要我建”的落后思想,形成了“我要建”的共识,产生了巨大的动力。我州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政府资金带动农民自筹资金建设以及吸引社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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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入新农村建设等都充分说明了政府扮演的主导作用,以及农民发挥的主体作用。

三是科学切入,循序渐进。新农村建设内容繁杂,全州有2200多个自然村,数量多、范围广,底子薄、要求高,不可能一开始就全面铺开,也不可能一步到位。州委、州政府确立了典型示范,科学切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符合我州的实际。各试点村从农民看得见的项目入手,培植具有指导作用和启发效果的示范点,以典型引路带动面上工作,在村容村貌的整治上,选择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农民群众最迫切希望做好的“五通”起步,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自觉建设家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首先突出农村特色,不用城市的标准要求农村。比如,在编制规划时,普遍保持了农村传统文化特色,充分利用了我州的自然优势,突出人与自然和谐,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基础设施与农民生产生活相配套,在绿化方面,提倡种树、种果、种菜。其次是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动态管理,不搞一刀切,形成百花齐放的格局。比如,在村容村貌的整治上,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实行“一村一策”。

五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艰巨浩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参与。科学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形成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这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所在。州农委办及各县(市)创新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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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各方面的资源,特别是涉农资金的整合成效显著,积极动员和组织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尽其所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基本形成了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格局。比如,勐海县发挥指导员和各方面的作用,整合“现有的,动员本地的,借助外面的”,多渠道寻求人力和物力支持。勐腊县、景洪市通过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动员社会各界投资新农村建设和捐资捐物,受到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六是齐心协力,营造氛围。在新农村建设方面表现出的一个亮点是各部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了合力,产生了“1+1大于2”的效果,特别是各涉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相关部门服从大局,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减少了不必要或者可有可无的中间环节,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许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企业主动垫资搞建设,如:中国华能水电集团为我州的新农村建设投资200万元,并认真制定了投资参与计划,工作态度非常认真。注重发挥我州农垦的优势,使之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农垦与地方和谐相处,营造了新农村建设的农厚氛围。

三、找准问题

一是试点村基础差异大,发展不平衡。我州山坝区、民族、乡镇之间差别较大,经济和社会发展都不平衡,建设新农村的难度加大,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才能克服工作中的急躁情绪。

二是农业基础设施脆弱。目前我州还有21个村自然村未通路、410个自然村未通自来水、116个自然村未通电、1499个自然村未通广播电视、705个自然村未通固定电话,以道路和水利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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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薄弱,农业水利设施不足。

三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农民增收难。粮胶糖茶是我州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仍处于原料初加工销售为主的低级阶段,产业化经营水平不高,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难度较大。

四是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全州还有94个村委会、1190村民小组属于集体经济空壳村,无钱办事现象在我州农村较为突出。新农村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政府不可能、也没有那么多的钱投入,这个问题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会逐渐显露出来。

五是村干部对新农村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发展思路不够明确,紧迫感不够强,仍然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存在重建设、轻管理或无人管的现象,村寨“脏、乱、差”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六是干部引导农民群众建设自己家园的力度不够。新农村建设是长期的过程,农民始终是建设的主体,工作队、指导员不可能一直派下去,说到底还是农民的事情,我们干部最主要的任务应该是引导她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热情,激发农民群众的自觉性和创造性,但目前,我们的干部还缺乏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建设新农村方面,无论是深度、广度、宽度都不够。

七是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新农村建设方面力度不够。尽管有一些企业投入了一些资金、捐赠了一些物资,但参与的面并不大,特别是州内企业参与的并不多,缺少应有的沟通。

四、几点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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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书记江普生同志在视察结束后就如何加快推进我州的新农村建设作了重要讲话,州党代表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及奋斗在新农村建设战线的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江普生同志的讲话精神,又好又快地推进我州的新农村建设。

(一)思想认识上要坚持“三个基本观点”。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实现富裕民主文明和谐西双版纳的重大举措;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县(市)、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无论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还是党的自身建设,都要把农村这个基础打牢。

(二)组织领导上要坚持“三条基本经验”。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州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能动摇;坚持把中央“一号文件”与我州实际联系起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进一步鼓舞斗志、凝聚力量,进一步挖掘潜能、发挥优势,进一步艰苦创业、团结奋斗”的精神。

(三)工作布局上要坚持重点抓好“六大工程”。继续抓好农村建设“六大工程”,即农民增收工程、新型农民培训工程、社会事业建设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基层组织建设工程。

(四)试点工作要抓出成效。试点工作一定要起到试范作用,希望继续加大力度抓好“十一五”期间的试点工作,真正做到在新农村建设中,善于培养典型、树立典型,发挥典型带动效应。

(五)加大培训力度。培训农民的问题,重要性讲得多,做得比较少,培训农民的工作,应该有操作性很强的长远规划和短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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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培训主要针对实用性,长远培养主要针对不同年龄结构的农民,通过大学、职业学院等途径为农村培养真正留得住的中专生、大学生。 (六)点面协同推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工作,目的是为全州的新农村建设提供符合我州实际的借鉴,起到试范的作用,从而推动面上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在做好试点工作的同时,必须做好面上新农村的建设工作,实现“试点引路、全面推进、协调发展”的新农村建设思路。

(七)增加投入。积极主动向中央、省争取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政策、项目、资金和改革试点指标,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建立农业投入的激励机制,拓展支农投入渠道,发挥金融支持“三农”的作用,建立多元投融资机制,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用于解决农村最薄弱、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问题。

(八)充分发挥指导员的作用。我州农村的形势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工作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今后我州的新农村建设任务更加繁重,因此,希望强化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各种制度,充分发挥指导员的智慧。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文第2篇

一、沙湾县农村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成果和主要问题

(一) 工作成果

经过多年发展, 沙湾县农村防护林工程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 尤其是“三北防护林”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工程建设后, 本县初步形成了以带、片、网结合, 林、路、渠配套的防林体系。二期工程结束后, 本县农田林网化任务基本完成;三期工程后, 进一步提升农田林网化程度, 将农田防护林延伸至农区外缘和沙漠边缘地带。目前, 沙湾县林地面积已经达到了218万亩, 人工林占比1/10, 农田林网化达85.6%, 林业工作成绩十分突出。

(二) 主要问题

就目前来看, 本县农村防护林体系建设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防护林工程向外围扩展, 造林难度不断增加, 以往的造林成果难以巩固, 出现防护林退化情况;第二, 过于注重经济发展, 缺乏生态保护意识, 使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向冲突;第三, 森林管理压力加大, 林业管理工作水平有待提升;第四, 缺乏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有力支撑。

二、沙湾县农村防护体体系建设原则

(一) 生态优先原则, 坚持社会、经济、生态协调统一

把沙湾县农村防护林建设工作于当地社会文明、经济发展、农民脱贫致富等工作结合起来, 经济发展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改善, 充分考虑自然承载力, 改善地区环境整体水平, 构筑社会、经济、生态、人类和谐相处的发展局势, 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 整体规划、统一布局原则, 提高农村防护林建设的整体水平

农村防护林建设坚持整体规划、统一布局原则。简单的说, 就是要结合本县整体情况, 从整体上因地制宜的进行防护林体系规划方案, 分布实施, 稳步开展各个环节的建设工作。将区域防治与重点防治结合在一起, 将防护林工程建设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结合在一起, 统筹兼顾, 突出重点, 协调发展, 争取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行, 进一步扩大并巩固农村防护林成果。

(三) 科学配置原则, 优化防护林质量

本县农村防护林体系建设要充分结合实际情况, 根据当地地形地貌、土壤、气候等特征选择树种, 将植被优先种在农村周边、农田、河流岸边等位置。与此同时, 还可以按照标准建设绿化带, 乔木、灌木等树种结合, 优化树种结构, 全面提升农村防护林质量。

(四) 全民参与、社会共建原则, 增强农村防护林工程建设合力

农村防护林工程是一项造福百姓的公益性项目, 要以政府为主导, 全社会共建、全民参与, 齐抓共管, 形成强度的合力, 才能真正的推动防护林工程建设全面展开。首先, 在政府部门主导下, 利用行政、经济等手段吸引社会企业、普通百姓参与进来, 构建全民参与、全社会共建的工作局面。

(五) 科技为先导原则, 为农村防护林建设提供服务

本县农村防护林工程建设要坚持以科技为先导原则, 通过建立综合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来推广各类农业技术, 如节水造林技术、抗旱造林技术等, 依靠先进的科技力量来不断提升防护林营造水平。

三、沙湾县农村防护林营造

根据项目规划目标和要求, 结合本县农田、自然环境、乡村道路绿化等实际情况, 遵循以上各项原则, 在充分保证地域特色、人文环境基础上, 以生态学、生物学等理论基础, 科学合理的选择种植树种, 统筹布局, 点、线、面统一, 使防护林工程服务于绿化、防护、景观构建等方面的需求, 最大化的发挥防护林作用。

(一) 树种选取与配置

树种选取与配置是农村防护林营造的首要环节, 要充分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生态区位, 采用符合实际需要的造林技术。

农村防护林建造的主要场所是农田周边, 要求立地条件好、水源有保障、水利设施齐全。种植的树种以杨树、白榆等为主, 此类树种耐旱、防护效果好。根据相关规定, 农田防护林面积一般为被防护耕地面积的1/10, 根据不同的防护目的确定树种配置方案。农田防护林树种配置:主林带宽度设置为6-8m, 路两旁各种4-6行;副林带宽度设置为4m, 路两旁种2行。外围防护林的主林带宽度设置为8-11m, 路两旁各种6-8行;副林带宽度设置为6-8m, 路两旁各种4-6行, 树种选杨树、胡杨、白榆、沙枣等乡土树种苗木。

(二) 整地

整地一般在秋季, 采用专业的整地机械设备。宽度可宽可短窄,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整地后, 将造林地压平, 再进行灌溉。冬季时, 要冬灌。造林地块更新时, 原林地内的根系要清理干净, 并疏松土壤。

(三) 造林技术

根据设计好的行距标准, 采用人工方式挖穴。主林带槽穴的规格40cm×40cm×40cm, 行距设定为1×2m;副林带槽穴规格30cm×30cm×30cm, 行距规格1×1m。槽穴挖好后, 栽种树种, 施肥、灌溉。

(四) 造林季节

冬季过后气温回升, 3-4月份进行植树造林。除了春季外, 秋季也可以进行造林。

(五) 需苗量和种苗标准

需苗量计算以造林面积、造林规格为主要依据。得出需苗量具体数值后, 增加15%耗损。种苗标准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种植的苗木规格一般为:苗高1.5m, 根长0.3m, 地径超过0.01m, 侧根至少5条, 且没有病害、损伤等情况。本县有一个国营苗圃, 其面积800亩, 育有胡杨、白榆、杨树、白蜡等林苗, 可为本地农村防护林提供苗木。

(六) 抚育管理

抚育措施包括灌溉、施肥、松土除草等。灌溉:农村防护林一年灌溉9次, 需要注意的是, 入冬前进行冬灌, 秋季灌溉要控制水量;施肥:林苗种植时, 施加底肥。幼林时期, 每年夏季追加2次施肥, 每珠施10-15g氮肥;松土除草:林苗根际周围部位只需要除杂草, 一般不需要松土, 其他位置可以松土。

四、沙湾县农村防护林体系建设保障措施

(一) 组织措施

农村防护林体系建设覆盖面广、涉及部门多, 是一个跨区域、跨部门的系统性工程。为了该工程顺利实施, 必须将农村防护林体系建设纳入县政府党政议事日程中去, 全面分析、精心组织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 加强工作管理, 推动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的实施。明确各级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分解责任, 层层落实, 检查每一年各部门、各人员的工作情况和责任落实情况, 做到一年一兑现。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 经常性的深入工作现场, 指导、检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林业部门作为农村防护林工程建设的主导部门, 要充当好县政府参谋角色, 做好规划设计、技术指导、种苗供应、抚育管理等工作。除了林业部门外, 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畜牧等部门也要提供辅助、支持等工作, 协助县政府、林业部门搞好各项工作, 保证农村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取得应有的效果。

县各级政府部门以自身为主导, 林业部门全程参与为辅, 成立农村防护林工程建设的领导工作组, 组织、规划、设计、管理、协调好农村防护林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每一项工作, 稳步推进工作落实。在领导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 设立农村防护林工程实施的日常工作部门, 负责工作执行、营造标准检查验收等工作, 确保防护林符合实际情况和建设标准。

(二) 经济措施

为了做好农村防护林工程建设工作, 除了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执行部门外, 还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在建设资金方面, 国家、自治区、县政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主要体现在优惠政策、补助政策等方面。农村防护林工程建设资金采用国家、地方政府共同负责制, 国家提供生态补偿金, 县乡各级政府自筹部分资金, 村集体、农民自筹部分资金, 或农民以投工、投劳方式参与。其中, 县乡政府、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将农村防护林工程列入各自的基本建设计划, 每年编制防护林工程建设经济预算, 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管辖区域内的农村防护林建设。农村防护林资金要专款专用, 禁止挪用、窜用, 加强管理, 把控资金流向, 提供资金利用率。

另外, 县乡两级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 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 吸引社会资金、农民资金投入, 多渠道、多形式的筹措资金。政府鼓励企业参与农村防护林经营管理, 动员广大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 齐抓共管, 增强农村防护林建设合力。对于广大的农民朋友, 政府要加强植树造林方面的义务宣传教育, 动员全县农民参与到农村防护林营造、管理工作, 为农村防护林工程建设提供资金、劳务等方面的支持。

(三) 科技措施

本县自然条件恶劣、水资源匮乏, 这些是制约农村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的主要因素。对此, 应当从本县地域特征、自然条件、水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 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的科技技术成果。如, 采用节水灌溉技术, 解决水资源短缺方面的问题。再如, 推行科学造林技术, 育种、栽种、抚育管理等每一个环节都充分结合科学技术, 做好种植、抚育工作的科技保障工作。

除了应用现有的技术成果外, 还要结合沙湾县自然条件、未来发展规划和工作成果等, 不断的总结、研发不同的建设模式、新技术。如, 对抗旱保活新材料、适用新技术等进行实践研究, 在试验过程中总结经验教训、分析问题, 得出有益的经验。部分立地条件较差的区域, 要使用生根粉、植物生产剂等, 确保植被生长质量。面向广大农民朋友开展技术培训工作, 传授给他们先进的种植技术、抚育知识, 提升他们的整体技能, 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农村防护林工程建设。

(四) 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本区农村防护林工程建设

农村防护林工程与国家、社会、人民群众息息相关, 既要有国家政府的大力扶持, 还要有社会力量的支持。为此, 沙湾县农村防护林工程建设过程中, 当地政府要加大农村防护林工程重要性、现实意义的宣传教育力度, 带动社会企业、当地农民配合并参与农村防护林建设工作。如, 向农民宣传植树造林, 让他们将植树造林视作为自身的义务和责任, 努力提高参与农村防护林工程建设工作的积极性, 形成从政府到民间的农村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网络, 构建全社会、全体乡民共同参与的生态工程建设工作局面。

对于社会企业, 县政府通过市场机制吸引他们参与一投资、经营、管理, 实行“谁负责谁拥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工作方式, 将农村防护林建设的责任、义务落到参与企业头上, 推动建设工作顺利展开。经营主体要及时发放的林权证, 从法律上确定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五) 严抓种苗工程

种苗工程是农村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防护林体系, 必须做好种苗工程, 确保种苗供应持续、品种优良、数量充足。沙湾县有国营种苗圃, 因这一优势条件, 本县农村防护林体系建设可以采用超前育苗政策, 根据农村防护林工程建设规模、苗种、数量等要求提前培育苗种, 实行“定向培育、定向供应”。良种场鼓励乡镇部门、村集体、农民个人参与育苗、养苗工作, 鼓励新品种种植研发, 促进苗种类型多样化, 把控好苗种质量。要尽量选择耐寒性强、抗逆性强、适应性好, 且经济价值、观赏价值大、防护效果好的苗种。注重苗种检疫检查, 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苗种一律禁止使用。

(六) 加强防护林管护

当前农村防护林有退化现象, 为了巩固现有的防护林工程建设成果, 有必要建立专业的管护队伍, 实行“谁管理社负责”工作原则, 明确各岗位人员的权责利, 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实现防护原则, 明确各岗位人员的权责利, 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实现防护林管护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新种防护林、绿地的抚育工作要特别的加强, 培土、浇水、除草、松土、病虫害防治等工作都要切实落实, 坚持科学管理、依法治林, 严厉打击各种滥砍滥伐、私自侵占林地等非法活动。

结论:综上所述, 沙湾县农村防护林体系建设要充分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合理的建设原则和保障措施, 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展开, 巩固已有的建设成果, 完善防护林体系。同时, 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种植技术, 为后续的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摘要:本文结合实际情况, 简要分析了沙湾县农村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成果和主要问题。然后, 立足现状、针对问题, 提出了农村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并具体探讨了农村防护林营建工作。同时, 从组织、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展开, 进一步完善农村防护林体系建设。

关键词:防护林工程,保障措施,主要问题,工作成果,建设原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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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文第3篇

从公共管理的视角来看, 农村基础设施本质上属于公共物品, 其质量的高低受到社会资源分配以及农村社会发展程度影响。虽然各个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有所差异, 但其所发挥的作用基本相同[1]。通常而言,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具有以下特点:第一, 公共性和社会性。农村基础设施的作用对象是农村居民。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 就是为了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 增强农村居民生产积极性, 进而带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同时, 农村基础设施具有隐性的社会效益, 关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质量低下, 就会影响农村居民生活幸福指数, 阻碍我国新农村建设步伐。第二, 长期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主要奉行先富带后富的政策, 优先建设城市地区, 农村建设起步较晚, 进而导致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我国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需要经过一个过程, 不可能立即见效。第三, 整体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 在时间与空间上要符合农村区域发展状况。我国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 要坚持统筹规划原则, 杜绝盲目建设。以排水系统为例, 我国在农村建设排水系统过程中, 要处理好耕地保护、农村供水、污水处理以及交通用水之间的关系。

二、我国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作用

(一) 推进农村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人的城市化、设施城市化以及基本服务城市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标志。我国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优化农村经济发展条件, 能够推动农民实现“身份上才能够农民到市民、地域上从农村到城镇、职业上从农业到非农业”的转化[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不高, 农民就难以高效率地进行生产, 优质的进行生活, 也就谈不上农村城市化建设。除此之外, 要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制结构, 需要大力在农村发展经济, 以工业反哺农业。农村在发展经济过程中, 需要不断优化经济环境。如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质量不高, 就难以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到农村投资, 进而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综上所述, 农村城市化建设需要靠统筹城乡发展来实现。

(二) 推动农村整体建设的必然要求

农村整体建设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提升, 农村居民幸福指数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 诸如通信设施、水利设施和交通设施, 都会直接影响农民生活。在农村建设高质量的基础设施, 是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二是农业生产率的提升。我国在农村大力兴建各项基础设施, 可以降低农民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 减少农作物销售中间环节, 提升农作物的盈利率。同时, 农村基础设施愈完善, 就可以为农民生产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 间接的提升农村经济效益。综上所述,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加强对农村医疗、交通、通讯和教育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 提升农村社会文明水平, 减少城乡差距, 进而推动农村整体建设。

三、我国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现实困境

(一) 资金供给有待提升

一方面, 部分地区我国出台的税收政策和财政政策不具有吸引力, 难以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报酬率低和风险大的特点, 资本趋利性决定了企业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在政策吸引力度较低的情况下, 不愿意将资金投入到风险较高的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另一方面,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部分地方我国首脑为了快速发展本地GDP, 更愿意将财政资金投入到工业区建设和城市建设当中, 象征性的将少数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二) 农村规划深度有待加强

一方面, 部分地区我国并未设立专业的机构负责农村规划, 国土部门和村委会的职责不清, 加之专业人才匮乏, 导致农村规划随意性大, 浪费了大量的财政资源。例如, 部门地方我国在规划交通基础设施时, 没有充分考虑到村庄与村庄的互通, 单纯的规划农村与城市之间的连接道路, 忽视了村庄间交通网的建设。我国后期在建设村庄间交通网过程中, 又需要重新投入财政资金, 导致资金浪费。另一方面, 我国部分地区没有正确处理好生态文明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关系, 在规划排水系统、农村公园的过程中盲目征用耕地, 最终导致耕地缩减。

(三) 村民参与意识有待提高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农村居民的根本利益, 需要农村居民广泛参与其中。部分地方我国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征求村民意见过程中, 村民参与程度不高, 导致相关项目难以推进, 项目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村民长期生活在农村, 对本村地理环境、水土水质、耕地分布以及人口分布都较为了解, 村民如果不能参与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 很容易导致资源的浪费。除此之外, 部分村民缺乏长远眼光, 对我国实施的合法征地行为表示不理解, 阻碍我国工程的推进。究其原因, 主要还是村民参与意识不强, 缺乏主人翁意识, 没有认识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自身利益之间的关系。

四、我国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对策

(一) 加强资金供给

我国创新筹资渠道, 扩大资金投入力度, 是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前提要件。具体而言, 我国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加强资金供给:第一, 制定更具有吸引力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支持政策, 引入民间资本与我国一起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第二, 明细资金供给途径, 预防腐败现象发生[3]。我国要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 加强对资金的专项管理, 切实保障专项资金能够全部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第三, 创新融资平台, 发展农村政策性金融。我国应当加强与农村政策性银行的合作, 围绕城乡建设一体化目标, 推出新型金融产品, 进一步吸引农村和城市的闲散资金进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二) 加强规划, 明确目标

我国地方应当以“统一规划、部门合作、专家衔接”为指导方针, 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防止各项资源的浪费。首先, 可以探索在各个乡镇设立工作小组, 吸纳国土部门、规划部门以及村委会人员进入到工作小组, 统一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规划, 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其次, 我国要正确处理好生态文明建设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关系,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能破坏生态环境, 尤其不能破坏耕地红线, 确保农村可持续发展。最后, 我国可以探索成立专家库, 在建设农村基础设施过程中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使农村能够科学建设。

(三) 引导村民积极参与

首先, 我国地方在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前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审, 认真听取村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我国地方工作人员应当深入到基层宣传最新的政策, 鼓励村民民主的表达自身的建议, 正确处理好与农民主体之间的关系。其次, 在满足农民合理需求与意愿的基础上, 我国要鼓励农村居民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当中, 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 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引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最后, 地方我国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适当提升征地补偿, 与村民进行合理谈判, 告知村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 赢得村民对我国相关工作的支持。总而言之, 我国应当在基层形成“我国主导与引导、村民辅助”的合作机制, 才能切实推动该项工作开展。

五、结束语

近些年来,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 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 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而言, 农民真实需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之间仍存有差距, 制约农村发展的因素仍然存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属于民生建设的范畴, 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强调统筹建设, 没有农村现代化, 就谈不上国家现代化。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规划下, 我国各个地区应当加大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层面的资源投入, 持续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面貌。相信在我国各级努力下,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迈向崭新的台阶。

摘要:农村攻坚脱贫工作一直是党中央高度关注的工作, 提升农村居民收入,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是现阶段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经过数十年的建设, 农村基础设施有所优化, 但总体而言还是滞后于城市地区。尤其是偏远山区的基础设施, 更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标准相差甚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 需要从多个层面入手, 才能真正推动该项工作。本文运用公共管理学的相关理论知识, 就支持农村基建的现实困境予以分析, 提出相关对策, 希望能够助益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关键词:基础设施,农村,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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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白学明.农村建设中的公共财政问题研究[J].经贸实践, 2018 (23) :22-23.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文第4篇

1 当前农村水利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长时间以来, 我国农村水利建设对农业生产做出了非常积极的贡献, 虽然当前我国政府也非常重视农村水利工程建设, 这方面的成效也比较大, 但是纵观当前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足问题也非常明显, 这种情况下, 农村水利发展出现了严重滞后的现象, 很难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 具体来说其原因可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1 抗灾能力弱, 病险工程多

当前我国地方水利工程的防洪抗旱标准比较低。虽然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 但是很多水利设施都是由地方政府负责的,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受到了地方财力的影响, 加上地方政府过于追求GDP的增长, 因此, 对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不多, 水利设施的总体抗灾能力非常有限。在建及现有水利设施工程很多都存在大量的病险, 具体表现在白蚁危害、输水管漏水、大坝欠高等问题上。大量塘、堰得不到维修, 其蓄水能力明显降低。

1.2 农田水利资金投入不足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开始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种制度的实施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但是其实施也存在一定弊端, 例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能得到完善, 很多大型农田水利设施都得不到建设和完善, 加上近年来农民的经济效益不高, 农村种田的积极性受到了严重打击[2]。同时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上的投入不高, 以前这些费用都是政府统筹以后收取相关费用, 然后又结合农村与农业生产情况将其投入到各项事业中。但是近年来随着农业税改革的兴起, 农村的负担得到了减轻, 与此同时因为资金短缺, 很多水利设施管理根本得不到保障, 农田水利建设的健康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

1.3 农村水利建设缺乏专业技术人才

当前我国水利部门的专业人才非常少, 尤其是有职称的专业人才数量更少, 因此工程建设中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例如不能综合考虑工程技术开发与社会效益, 工程建设随意性和盲目性非常严重, 对项目工程规划不全面, 整体施工质量低, 当前很多地方水利建设中缺少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此外, 当前农村劳动力的保护意识也比较薄弱, 因为广大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较低, 其思想意识比较落后, 尤其是水利设施的保护意识非常薄弱, 对农村水利设施的重视程度不够。

1.4 配套设施不完善, 技术含量低

虽然当前很多农业灌溉水利设施的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形成, 但是其灌溉网络中始终存在一些缺陷, 主体和分支间还有很多渠系和建筑物都需要完善, 且这一工程量非常大。而当前我国在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方面的技术投入并不高, 还需要继续沿用以前的建设方式[3], 甚至还有一些工程存在明显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问题。水资源作为农业的必须条件之一, 应该引起各方的重视。

2 农村水利设施建设问题的解决对策

从上文的描述中可以看出, 当前我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管理机制不灵活等相关问题越来越突出, 直接造成了农村水利发展滞后, 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 因此, 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 需要对现有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改善, 尤其是要对农村水利设施建设进行改善, 最大程度地促进我国广大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2.1 国家和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村水利设施建设

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条件下,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所在, 自从“三农”问题以后国家开始将工作重点放在农民减负上, 并实施了很多惠农政策, 效果比较明显。但是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 农民问题越来越突出, 因此怎样对农村问题进行解决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重点。国家应该将自身统筹兼顾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在政策上对农村进行照顾,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具体来说, 可以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 消除农村对农村水利建设的狭隘认识, 了解水利设施建设的公益性质, 引导其参与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来。

2.2 创新机制, 引入民间资本

纵观当前我国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情况, 其中最大的难题就是资金投入欠缺, 很多地方政府财政都存在吃紧的问题, 多数地方财政都将资金投入到了工业上, 面对这种情况国家可以利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这种方式对问题进行解决。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 我们应该积极引入民间资本, 通过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 从当前的实践情况上来看, 这是一种可行性比较高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2.3 提高农民文化水平, 发展人才战略

要想将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搞好, 就要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农村水利从业者队伍, 应该加强对农村水利技术人员的培训与教育, 使其掌握更多的新知识与新科技, 加强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还要加大对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 从多方面对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提升其整体业务水平, 还要抓好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结合科技创新发展新水利技术, 将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上来[4]。此外, 还要引进专业的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 加大科研经费, 建立并完善保障性制度, 为农业设施建设作出贡献。

2.4 积极推进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

(1) 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对依法治水进行全面推进, 以巩固广大干部群众对水法的科学认识。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及审批程序, 将审批结果公布出来, 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5], 这样才能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 (2) 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 健康的农业生态环境对于农业的持续发展非常重要, 因此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不仅要保证数量, 同时还要重视建设质量, 尤其是要在环保方面提供保障, 这样才能保证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得到持续性的发展。 (3) 应对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建设加以重视, 建立健全水利管理监督机制, 使广大农民都能受益。 (4) 引导广大农村投身到水利工程管理与建设工作中, 不断培养农民的权利意识, 不断对管理监督制度进行完善。

2.5 政府应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政府应加强自身的指导作用, 将政府在农村水利建设中的资金引导、行政组织及矛盾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在政策与法律上加大扶持力度, 使一些有益措施朝着制度化、法律化的方向发展, 避免形势变化等因素对农村水利长期稳定发展造成的影响。同时还要统一农民认识, 充分调动其对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积极性, 将农村水利建设融入到政府工作中来, 建立起严格的目标考核制度, 使农村水利建设朝着制度化和常态化的方向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 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之中, 农村问题是最难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农业基础非常脆弱, 水资源分布不均问题明显, 严重制约着我国农村经济的正常发展, 影响着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加强农村水利基本设施建设应该着眼全局, 在当前农业农村落后于城市发展的情况下, 国家政策利益应该适当向农业、农村倾斜, 这对共同富裕以及经济统筹发展非常有利。

摘要:结合当前我国农村水利建设的现状, 分析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农村,水利设施,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 杜君楠.浅析中国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投融资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 2009 (7) :3241-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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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文第5篇

殡葬服务设施是推进殡葬改革的基本保障和重要载体, 是完善城乡公共服务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一个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因此, 提升殡仪服务水平, 合理进行殡葬设施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1 重庆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现状分析

尽管重庆市的殡葬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仍然落后于我国大部分地区。随着殡葬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我市殡葬事业总体水平与社会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我市农村地区, 殡葬改革更是举步维艰, 以2008年为例, 当年主城区城镇化率89.7%, 非主城区城镇化率37.3%, 全市死亡人口为24.56万, 其中主城区死亡人口3.6万, 火化遗体3.6万具, 火化率达到100%, 非主城区死亡人口20.9万, 火化遗体3万具, 火化率仅为14.4%。目前我市在殡葬资源配置、殡葬服务质量、殡葬救助保障、殡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 尚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丧葬需求。

1.1 殡葬设施建设滞后

政府投入不足, 殡葬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布局不合理。截至2011年底, 全市有火化殡仪馆32个, 尚有8个区县未能建成火葬殡仪馆;全市有公益性公墓45个, 主城区范围外的23个仅分布在7个区县中, 绝大部分区县没有公益性公墓;全市有殡仪服务站32个, 主城区范围外的20个分布在18个区县中, 仍有13个区县没有殡仪服务站。

现有殡葬设施中除如北碚区凤凰生态经济型公墓等极个别设施外, 至今均已有至少二十年历史, 建设水平已十分不适应当下的社会、文化等各方面要求。

1.2 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匮乏

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匮乏, 乱葬乱埋、装棺“二次葬”等现象突出。截至2011年底, 全市有还有8个区县没有火葬殡仪馆;全市的公益性公墓主城区占22个, 其余23个分布在非主城区的7个区县, 即主城区外的24个区县没有公益性公墓;全市有殡仪服务站32个, 其中主城区有12个, 主城区外的13个区县没有殡仪服务站。

农村殡葬设施缺乏, 公益性安葬设施尤其匮乏, 很多农村不得不面对“无处可葬”的难题, 只能继续土葬, 自行“乱埋乱葬”。也有部分群众火化后, 没有公益性安葬设施可供安葬, 又将骨灰装入棺材, 再次按照土葬的习俗举行安葬仪式, 即装棺“二次葬”。

2 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现存问题及成因分析

2.1 农村公墓建设水准低

就笔者走访的农村公益性公墓中, 大部分建设水平相当低。墓区建设没有思路, 空间布局毫无规划, 道路设计杂乱无章, 更不用谈美感的体现。

公墓管理者从不思考如何更好的利用规划土地中已开发使用的面积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 也不事先计划下一年度公墓建设发展情况, 人为的缩短了公墓的使用效果和寿命。公墓范围内墓地排列随意、散乱, 并不从公墓整体规划安排墓地布局, 造成公墓内部空间混乱, 形似乱葬岗, 并未体现建设公墓的目的和意义。墓区中道路布置错综复杂, 如同迷宫, 不见主干道、次干道的踪迹, “断头路”随处可见, 消防通道都难以寻觅。这样连好看都谈不上的公墓, 更不用提形式美、园林美, 带给群众的依然是阴森、压抑, 甚至恐怖的印象。

第一, 社会地位低下的殡葬行业对专业人才缺乏吸引力。长期以来, 殡葬行业的社会地位都非常低, 人们不愿意谈及和看到死亡, 也就不愿意谈及和看到这个为死亡服务的行业, 再加上传统思想中对殡葬的负面描述, 殡葬逐渐成为了一个被歧视的行业。虽然多年来推行殡葬改革, 在提高改善殡葬行业社会地位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 然而还远远不够。目前重庆市殡葬从业人员中, 仅有不到10%是具有非殡葬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 其中具有规划、设计、园林、艺术等教育经历的更是凤毛麟角。没有专业人才的加入, 包括农村公益性公墓在内的整个殡葬行业, 建设水平自然难以提升。

第二, 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者缺少先进的殡葬理念。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管理者大多并不具备殡葬方面的教育经历, 也未取得殡葬行业的从业资格, 更没有条件和机会学习先进地区的殡葬行业建设经验。因此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对殡葬行业理解仍然停步不前, 认为公墓就是为了埋葬逝者的骨灰和满足群众的祭奠需求, 对公墓必须具备安全、幽静、宜人等条件的先进观念一无所知。在这样的管理背景下建设的农村公益性公墓, 其水平自然有限。

2.2 农村公墓批建难度大、设施缺失

截至2011年末, 重庆市共建有45个农村公益性公墓, 其中主城区22个, 非主城区23个, 非主城区中的24个区县698个乡镇 (街道) 没有农村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面和数量都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安葬需要, 然而很多想要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村镇都遇到了审批难度大, 建设困难多的问题。

第一, 通过国土规划部门审批取得土地困难。农村公益性公墓从用地性质角度讲, 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中的殡葬设施用地, 需要通过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才可以兴建。随着城市的发展、经济的进步、人口的增多, 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 很多地区规划之初预留的市政公共设施用地已经使用完毕, 土地管理部门往往无地可批, 即使还有一些闲置土地, 可以通过改变用地性质的方式划拨给殡葬行业, 但是经常由于人们思维中惯有的对殡葬行业的轻视, 而将土地划拨给了其他“更重要”的行业或领域。

第二, 通过民政部门建设审批困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需要向区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有的官员只看到目前有公墓可用, 没有认真思索新建公墓的必要性, 致使群众需要的公墓不能建设。还有的官员对殡葬行业怀有偏见和忌讳的态度, 只要是关于殡葬的事务, 一概置之不理, 导致殡葬设施建设一拖再拖。

第三, 群众“邻避心理”严重, 反对公墓建设。由于对殡葬行业的避讳心理, 群众都不愿意自己家园的附近修建有殡葬设施。群众普遍认为公墓单位环境阴森恐怖, 燃放烟花爆竹, 祭祀人流量大, 影响心理健康和生活质量, 对公墓的建设都怀着莫大的反感。

3 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对策

3.1 打造先进殡葬理念, 建设现代农村公益性公墓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提出, 人类具有审美需求, 当低级别的需求被满足后, 人类会设法满足自己的审美需求。随着社会的进步, 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 人类对物质和精神各方面的要求都提高了, 当然也包括殡葬方面。农村公益性公墓需要从内到外全面的进行改造, 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 进行环境改造, 通过软硬件的共同改善, 改变群众对殡葬行业的偏见, 改变群众对公墓阴森恐怖的印象, 建设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的农村公益性公墓, 尽最大的努力将负面效应降至最低, 保证其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 吸引专业人才, 打造殡葬行业阳光形象。依托行业准入制度, 提升殡葬行业服务水平, 鼓励殡葬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 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能, 吸引包括殡葬专业在内的各个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就职, 优化殡葬行业职工结构。通过提升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改善殡葬行业停留在初级的服务质量, 改变殡葬行业落后的社会形象。专业才人的引进对殡葬行业软件建设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殡葬行业的进步又会提高其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首先依靠殡葬专业的大学生和对殡葬工作感兴趣的高级人才, 打造出正面、积极的殡葬行业形象, 就可以带动殡葬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 推广先进殡葬理念, 打造现代农村公益性公墓。利用殡葬行业职工参加培训和在校殡葬专业学生学习的过程, 倡导先进殡葬理念, 建设符合社会进步、群众需求的先进农村公益性公墓。打造园林化公墓环境, 将荒山瘠地改造为绿树青山本就是殡葬改革工作对公墓单位提出的潜在要求, 优美的环境也能够更好的改善丧家的负面情绪, 更好的提高殡葬职工的工作热情;推广节地化骨灰安葬, 为了进一步减少土地资源浪费现象, 更好的保障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公益性质, 满足更多群众安葬的权利, 在墓区中推广节地化葬式, 提高墓区容积率, 增加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引进自动化办公系统, 为农村公益性公墓配置公墓陵园管理系统必备的软硬件设施, 利用计算机网络、无线通信等先进设备进行自动化管理, 为丧家服务的过程由电脑进行全程记录, 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杜绝工作中的失误现象, 维护群众的基本权益;贯彻人性化殡葬服务, 殡葬工作最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对逝者开展服务, 帮助其亲友的心灵得到慰藉, 面对失去亲友的群众开展服务, 必须细心、认真, 充满爱心, 运用专业知识在殡葬服务的各个环节为丧家提供最优质的人性化服务。

3.2 农村公墓复合利用, 实现全覆盖

要真正实现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必须为群众提供最便利的条件, 使群众不至于因设施的缺失而被排斥在殡葬的公共福利之外。根据统计, 重庆市自2000年以来, 只新建了9个农村公益性公墓, 土地面积仅为600亩, 农村公益性公墓数量的严重不足, 极大的影响了广大群众支持殡葬改革的热情, 极大的影响了重庆市推行殡葬改革的进程。公墓属于排他的公用物品, 其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必须全面覆盖、数量足够, 才能够满足群众的切实需要。但是土地的稀缺性又限制了公墓的数量和面积, 必须向复合利用道路发展。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复合利用和全面覆盖已经成为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第一, 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有据可依。一直以来, 殡葬服务发展都未被纳入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予以实施, 不得不承认这是造成重庆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为促进重庆市殡葬服务的进一步发展, 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是非常必要的。应通过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 明确未来一段时期内殡葬事业发展的方向和思路, 以发展的眼光指引殡葬设施的布局, 合理确定每个设施的覆盖范围, 减少殡葬设施的重复浪费, 避免出现殡葬服务的“空白地区”。发展规划的制定过程需要有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参与, 最终的规划意见也需要经过国土、规划部门的认可。规划时期内农村公益性公墓等各类殡葬设施的新建、改建或停止经营等活动, 都将有据可依, 既不会发生殡葬设施建设过多, 造成资源浪费的情况, 也不会出现殡葬设施缺失却不能通过审批新建, 以致群众不能方便开展殡葬活动的现象。

第二, 合理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服务范围。依托殡葬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完善, 灵活合理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服务范围, 改变以往仅针对本村村民服务的狭隘现状, 避免发生每个行政村单独建设一个公墓造成土地资源严重浪费和闲置的情况。提倡农村公益性公墓打破地域界限限制, 由两个或多个相邻行政村共同筹划建设, 根据公墓规划选址的有关规定, 选择方便群众的地点进行建设, 一方面避免了土地资源的浪费, 另一方面减少了每个行政村建设殡葬设施的土地、资金等压力。

第三, 打造农村公益性公墓复合功能。通过建设环境优美、风景宜人的农村公益性公墓, 扩充其文化内涵, 如美国的奥本山公墓。使公墓除了具备最基本的满足群众安葬需求, 还可以为群众提供一个游憩休闲的场所, 同时可以提供餐饮、度假、会议、婚庆等服务。建设复合型农村公益性公墓, 使其具有除安葬之外更多对社会对群众有益的功能, 从根本上化解了“死人与活人”争夺土地的矛盾, 解决了土地使用完毕之后公墓单位何去何从的问题, 使我国的公墓单位也具备了发展成为如法国拉雪兹神父公墓等历史人文积淀的世界知名公墓的重要先决条件。

4 结语

农村公益性公墓作为殡葬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殡葬公益性质的重要体现, 是农村社会不可或缺的一员, 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 是推动农村“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谐进步的重要基础, 对实现和谐社会和节约土地资源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农村公益性公墓为研究对象, 着眼于设施建设, 探讨了重庆市农村公益性公墓当前存在的问题, 提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的改进方向和对策, 为重庆市目前殡葬改革遇到的困局提出建议, 为推动重庆市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及重庆市殡葬行业的合理建设和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摘要:公墓是殡葬设施的重要组成构成部分, 是公益性殡葬的现实化, 对实现和谐社会和节约土地资源都具有重要意义。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是当代殡葬事业的重要内容, 关系到殡葬事业的健康发展, 影响着我国殡葬改革的进程。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问题是关乎民生的重要事件, 为促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顺利进行获得理论支持, 对当代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现存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便具备了必要性。选取重庆市作为调查研究的取样地, 就重庆市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进行对策探析。探讨了重庆当前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 以此为纲寻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问题的应答策略。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发展的改进方向和对策提供了理论支持, 为重庆市目前殡葬改革遇到的困难提出应对策略, 为推动重庆市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及殡葬行业的合理建设和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公益性公墓,环境优美,复合利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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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文第6篇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金融政策的演进

1.农业哺育工业阶段的农村金融政策。新中国建立后,为了迅速摆脱经济落后的局面,我国实行重工业超前发展的战略,农业成为筹集工业化资金的主要来源。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互助合作的组织转化为农村基层社队控制的金融工具,并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被纳入到国家金融体系,转变为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与此同时,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在农村的分支机构也成为吸收农业富余资金的重要渠道。在这种体制下,农业部门在新中国成立后的29年中,为国家工业化提供资金约4500亿元,为我国建设成独立自主的和较为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作出了贡献,也使农业生产长期处于低水平的重复再生产状态,形成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

2.由哺育工业向反哺农业过渡阶段的农村金融政策。改革开放后,国家逐步放弃了以农业哺育工业的政策,国家在农村设立的金融机构不再承担吸收农业剩余资金的任务。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银行在商业化改革的过程中相继撤销了在农村的分支机构,使部分县域和乡镇出现金融服务空白。农村信用合作社也没有因此转变成为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而是成为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调配金融资源的工具。面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对金融的日益强烈的需求,国家没有进行金融制度创新;相反,却对日益发展的民间金融进行排斥,否定了农村信用合作基金会的新尝试。这就造成了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的困境。

3.工业反哺农业阶段的农村金融政策。进入新世纪后,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2007年,银监会发布《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对农村金融组织建设进行规范和指导。以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为代表的农村微型金融组织逐步发展起来,但还没有完全破解农村金融瓶颈。

二、农村金融供给需求分析

在农村金融市场中,“三农”是农村金融的需求方和最终受益者,以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的主要供给方,以小额贷款公司等农村新型金融和民间借贷组织为代表的草根金融是农村金融的重要依托力量。

1.农村金融的供给问题。农村信用合作社虽然一度被当做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农村信用合作社历史包袱过重,管理相对落后,面临商业化发展的困境,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商业性银行包括农业银行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愿意投资成本高、风险大的农村金融市场,不愿意开发对口农村的金融产品。遍布城乡的邮政储蓄只存不贷,不能为农村发展提供“造血”功能。担负国家政策性金融业务的农业发展银行侧重于发放粮棉收购贷款,不能承担投资农业开发和农业技术进步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项目。近年来兴起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等农村微型金融组织,在人员素质、资金基础和运作成本等方面存在局限。对于私人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国家采取一律取缔的政策,使民间借贷得不到有效疏导和监管,不利于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合作,不利于优化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

另外,保险、证券等非银行机构在农村发展缓慢,使农村金融市场长期处于非均衡状态,削弱了对中低收入农户的金融服务和农村金融供给的效率。

2.农村金融需求的特殊偏好。农村社会是一个由血缘、亲情和朋友关系等纽带结合起来的熟人社会,银行与农户在面对面的直接接触中互相了解对方,形成对称的信息关系和人际信赖关系,银行只要通过对贷款对象的地缘、血缘、亲缘、人缘的调查,就能准确地判断该对象是否有信贷需求和还贷能力,不需要财务调查和财产抵押。

农业生产基础设施落后,易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盈利能力低,需要在政策性金融的引导下,由保险、银行等各类金融相互配合,降低金融风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农户经营,决定了对金融需求的规模小而分散。农业生产的周期性决定了借款期限要符合时令,借款手续要方便快捷不误农时。

总之,农村具有丰富而独特的金融资源,农村金融供给只有根据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进行设计,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的金融资源,才能降低风险和成本。

三、建设农村金融体系的思路

1.加强政策性引导,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各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经验表明,政府干预在农村金融发展的早期和中期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加强农村金融政策引导。政府通过市场准入的放开、门槛的降低和财税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导各种资金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和监管标准,清除破坏诚信的种种障碍,建立良好的诚信环境,对于威胁农村金融安全和农民利益的苗头及时采取预防和警戒措施。二是加强金融知识、能力和人才的培养。通过教育普及和开发农民“资本意识”和投资意识,提高农民的信用互助合作能力;强化对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造就一支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大军。

2.发展农村货币市场,优化农村金融体系。发展资金拆借市场,有利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村镇银行从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拆借资金,维护农村金融市场均衡发展。政策性金融体现了国家政策的方向和扶持重点,但不能代替其他金融活动;商业性金融具有雄厚的实力,但要自觉接受国家政策的指导,在农村的金融活动要依托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熟悉农村市场,只有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通力合作,发挥银行与农民之间的桥梁纽带和中介作用,才能持续稳定地发展。把私人借贷纳入农村新型金融组织的轨道,有利于发挥建设性的作用。另外,在农村加速发展典当、信托、租赁、证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优化农村金融市场。

3.开拓农村保险业,降低农村金融风险。一是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和再保险机制,分散和降低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二是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分散和转移农业生产的市场风险。三是担保机构加强担保方式创新,探索适合农村的抵押担保制度,把农产品、农户和龙头企业签订的订单、运输工具、农业机械等动产作为贷款抵押品,将动产抵押和权利质押纳入农村有效抵押品的范围。四是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五是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民疾病、死亡和残疾等特定风险提供保险保障。

4.创新农地金融,培育农村资本市场。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表明,农村土地证券化能够把土地财产变成可分割和流动的财物,有利于在农地的开发、生产、经营问题上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我国要发展农地金融,就要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土地证券化的有效实现形式,使土地资本化。把农民联合起来,建立基层土地抵押组织,通过设立发展农业开发产业基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等形式吸收社会资金,进行农业生产和开发,有利于降低土地金融的运营成本。

总之,农村金融制度建设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我们要吸取农村金融制度历次变迁过程中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的教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金融机构的利益诉求,在实践中探索一条成本低、效益好的金融制度变迁的路子。

(本文为河北省2010年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地方政府行为视角的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发展研究”〔HB10GJ025〕和河北省2009年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行为分析”〔HB2009G0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共河北省委党校党史教研部

(责编/赵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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