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估值方法范文

2023-09-24

长期股权投资估值方法范文第1篇

[摘要] 新会计准则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本文针对新会计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两个亮点——公允价值和商誉的引入,论述其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核算,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 公允价值 商誉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其中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并要求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的会计准则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方面又前进了一大步。本文围绕新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中的两大亮点——公允价值和商誉的引入,论述其在新旧准则中确认与计量方法的差异。

一、公允价值引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定义为: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或不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仍进行交易。在旧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考虑到当时我国市场经济尚未健全和完善,公允价值可能有失公允,所以对其使用是很谨慎的,在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中没有引入公允价值的概念。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会计准则也逐步向国际发展趋势靠拢,所以新准则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引入的公允价值。

1.成本法下公允价值的核算

新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中对公允价值的规定如下:在对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按规定确定初始成本后,投资方对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投资方对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共同控制、无重大影响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仍沿用原准则;在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情况下,则引入了公允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下引入公允价值的要点在于,应区分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方式,包括非企业合并取得和企业合并取得两大类,后者又进一步划分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也就说只有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才引入公允价值的概念。这种区分的处理方法充分考虑了我国的现实国情,因为在我国目前的企业合并大多是同一国家部委、地方政府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或是同一企业集团内两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合并。由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对价的产生上具有完全不同的状况,后者可以由双方的讨价还价最终在自愿交易的基础上达成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而前者的交易可能并不完全出于自愿,所达成的合并对价也可能不代表公允价值。所以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引入公允价值的概念才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2.成本法下公允价值核算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中引入公允价值会使资产结构发生变化。首先,在计入商誉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目会增加商誉这项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金额为被投资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原核算方法相比金额减少,减少部分全额计入商誉。其次,在计入当期损益的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金额会超出原准则下核算的金额,其超出额为公允价值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另一方面还会影响企业的利润。如果投资方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其差额计入当期收益,会使利润增加。

3.权益法下公允价值的核算

新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中对公允价值的规定如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从本质上是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过程中通过购买作价体现出的与所取得股权份额相对应的商誉及不符合确认条件的资产价值。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两者之间的差额不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体现为双方在交易作价过程中转让方的让步,该部分经济利益流入应作为收益处理,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4.权益法下公允价值核算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中引入公允价值会使利润额变化,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而且旧准则是将初始投资成本与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份额进行比较,将其差额计入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按期进行摊销,将其摊销额调整各期投资收益。而新准则不涉及股权投资差额,以及摊销,因此也将影响企业的利润额。

二、商誉公允价值引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商誉是无形资产,它具有无形资产的一般特征,即不具有实物形态,且要依托企业实体,并且该主体不允许他人随便占有且应严加控制;它是一种生产资料或生产条件,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在使用中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当一个企业购入另一个企业时,其购入成本超过被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部分,就是商誉的价值。

1.长期股权投资中商誉的核算

准则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初始计量的第二个要点是关于商誉的有关核算。按新准则规定,在对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的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按规定确定初始成本后,投资方对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在复核无误后计入当期损益。即商誉只存在于新成本法中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情况。

我国新准则在对商誉后续计量的做法是对商誉不摊销,而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该观点主要认为:(1)摊销期限的确定没有理论依据,商誉的资本化和摊销都是主观的,会存在人为调整利润。(2)摊销会使企业在与外国公司合并时,提供较低的盈利报告从而处于不利地位。(3)摊销会使资产账面价值降低,不能正确反映企业的价值。

2.商誉核算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商誉要在期末按规定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可收回金额,将其减值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投资成本未小于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则不作处理。由此可见,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未必会对损益产生影响。

在企业首次执行新准则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原已确认商誉的摊余价值应当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企业净资产将减少,但由于以后商誉不再摊销,企业以后利润将增加。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将商誉在首次执行日的摊余价值作为认定成本,不再进行摊销,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新准则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应当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金额确认,并调整留存收益,将减少企业的净资产。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被并购企业经营业绩较好时,商誉可能不会减值,企业当期利润会较原规定提高,而在被并购企业经营不佳时,商誉会大幅减值,企业当期利润将可能大幅降低。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年版

[2]黄桂杰:《公允价值的困境解析及其对策》.《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第3期

[3]企业会计准则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新旧对照》.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

长期股权投资估值方法范文第2篇

第1章引言

2.1投资者情绪的定义及其影响因素

整体上而言,对于投资者情绪的研究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直接从实验或调查

中寻找投资者情绪存在的证据及性质,这一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心理学与实验经 济学;二是创立理论模型,引入投资者情绪变量,并研究投资者情绪对资产价格 的影响,然后进一步利用结论解释市场中的一些异常现象。但是这一类的研究往 往从某一具体的心理偏差出发,尽管方便了数学上的处理但是却失去了现实中投 资者情绪的多样性,从而也被一些学者批评;三是不以理论模型为基础,直接根 据经济学直觉构建投资者情绪测度,并考察情绪对资产收益以及资产价格波动的 影响和作用。本文的研究则是试图对第二类和第三类研究进行结合,在此基础上 进一步考察投资者情绪在资产定价中的影响。

2.2心理学关于投资者情绪的研究

存在套利

的市场上情绪能够影响股价的三个条件:一是投资者情绪波动是系统性的;二是 投资者的风险评价(如风险厌恶和贴现因子等参数)随情绪波动而波动;三是投 资者并未意识到其决策是由情绪波动引起的。

2.3投资者情绪与预期资产收益关系研究

2.4投资者情绪测度的研究

第一章是简要介绍了行为金融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历程。

第二章对投资者情绪研究的动因,投资者情绪指数构建,投资者情绪定义和

分类,研究中使用的主要数学和计量经济学模型进行系统的分析。

第三章实证分析了显性投资者情绪间,及其与市场主要特征的关系。

第四章实证分析了各类显性投资者情绪的市场收益预测能力。

第五章对投资者情绪模式、决定因素,以及投资者情绪与市场收益的相互作

用机理进行了实证检验。

第六章对显性、隐性投资者情绪的关系,隐性投资者情绪的市场收益预测能

力进行了检验。

第七章对中国证券市场封闭式基金折价的机理,显性投资者情绪与封闭式基

金折价关系进行了系统的分析。

第八章对情绪代理变量对市场收益的影响,中国证券市场是否存在天气效

应、SAD效应和月运周期效应等进行了实证检验。

第九章论文的简要总结和下一步研究方向。

经济史实和理论逻辑都已经证明,资本市场上投资者高涨或低迷的情绪会导致股票价格系统性地偏离其基本价值,并且有可能对企业实体

投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承袭行为公司财务一般的分析逻辑,投资者情绪与企业投资行为的现有研究着重强调投资者情绪,将投资决策视为企业管理者对于资本市场错误定价的理性反应。然而,事实上,投资者和企业管理者的有限理性经常是共存的,政府控制的制度环境与机构持股的股权特征也可能干预和影响非理性的心理因素介入决策。 为了接近更加真实的资本市场,延续Shleifer (2003)、Baker et al. (2004)和Montier(2007)等文献的分析逻辑及研究展望,文章更为彻底地抛弃“完全理性假说”,将投资者与企业管理者的有限理性纳入同一框架,借鉴社会影响理论、认知失调理论、情绪泛化假说以及情绪认知理论等社会心理学理论,结合中国资本市场政府控制的制度背景和机构持股的股权特征,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方法,深入探讨投资者情绪影响企业投资行为的作用机理和经济后果。 文章共分七章。第一章导论,提出了文章所要研究的问题和意义,并对所涉及的主要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介绍了文章的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方法以及创新之处。

第二章文献述评,从决策心理学、经济学和财务学三个研究领域,勾勒情绪介入决策研究的演化路径;梳理了投资者情绪、管理者乐观主义与企业投资行为的研究现状与发展动态;结合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背景和现有研究的潜在假设,阐述了文章的研究视角。第三章结合中国资本市场政府控制的制度因素以及机构持股的股权特征,基于社会情绪影响个体心理和决策的理论视角,从作用机理和经济后果两个方面提出文章的研究假说。第

四、第五和第六章对第三章所提出的研究假说进行实证检验和分析;最后,在第七章,总结了文章的主要研究成果,

并提出文章的研究不足和未来研究方向。 通过上述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文章得到如下主要研究发现: 第一,投资者情绪对企业投资行为具有正向影响,确实是驱使企业投资行为的动力。在考虑和控制了“股权融资”和“理性迎合”等作用渠道之后,投资者情绪还可能通过塑造企业管理者的乐观或悲观情绪,间接影响企业投资行为。上述发现表明,在现实的资本市场中,存在投资者情绪影响企业投资行为的“第三条道路”,即“管理者乐观主义的中介效应渠道”。 第二,相对于非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在终极控制人性质为政府的企业中,投资者情绪对管理者乐观主义的影响较弱,并导致了投资者情绪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也相应降低。这说明,在投资者情绪与管理者乐观主义等心理因素介入投资决策的过程中,政府控制的制度环境确实具有干预和调节作用。然而,文章没有找到稳健的证据支持机构持股的上述调节作用。 第三,投资者情绪影响企业投资行为的经济后果具有两面性。投资者情绪对上市公司过度投资具有显著的“恶化效应”,而对投资不足则具有显著的“校正效应”。进一步的研究表明,相对于非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而言,在政府控制的上市公司中,投资者情绪与投资过度的正相关关系更弱,与投资不足之间的负相关关系亦更弱。而投资者情绪对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则表现为“正向影响 -负向影响--逐渐消退”的过程。这意味着投资者情绪对企业资本配置行为的影响往往引起短期积极反应,但企业可能由此面临长期价值被破坏的不利局面。 文章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为了更加接近真实的资本市场,文章将投资者与企业管理者的有限理性纳入同一分析

框架,创造性地提出并证实了投资者情绪影响企业投资行为的“管理者乐观主义的中介渠道”。这拓展了行为公司财务理论的研究路径,丰富了投资者情绪影响企业投资行为作用机理的相关文献。 第二,将制度因素与心理因素相结合,在投资者情绪与管理者乐观主义介入企业投资决策的过程中,文章证实了政府控制的制度因素具有调节和干预作用。这不仅有利于我们更加深入的理解制度因素如何干预和影响非理性心理因素介入决策的基本理论问题,更对拓展和整合现代金融理论的研究路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第三,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发现,投资者情绪对企业资源配置非效率具有“恶化效应”和“校正效应”的两面性,而其“总体效应”则表现为“正向影响--负向影响--逐渐消退”的过程。这率先在中国资本市场中证实了Baker et al. (2003)在其文末的警示:投资者情绪影响企业投资行为,未必一定带来资源配置的非效率。

就实体资产价值的估值而言,传统上都采取历史成本法,即按照资产当时的购建价格估值。这种方法是以实体资产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和建造价格作为资产价值的计算基础,它有如下特征:(1)是以单项资产作为估值对象,不考虑某一单项资产和其他资产的功能协调所产生的价值;(2)是以供货双方进行该项资产交易时确定的价格,或建造时所实际支付的成本作为估价的基础,不考虑资产使用后资产价格的变动;(3)是把单项实体资产作为一个市场上交易的商品予以估值的。对于购进的资产,供货商是以出售其存货的方式将单项实体资产卖给企业,而对买入企业无非是购进一个商品。对于建造的资产,供货商

是以存货的方式将建筑资产所需的原材料卖给企业,而对于买入企业仍然是购进建筑资产所用的各种原材料商品。在这些存货的交易中,交易双方只是把交易物作为实体资产,而不是功能性资产来看待。

事实上,在单项实体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其价值必然会发生变化,变化之一是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作为商品的单项实体资产的价值也会发生变化,这意味着单项实体资产的估值基础不再是历史成本价格,而是现实市价(可变现净值)或现实成本价,对于购进的单项实体资产应该以现实市价作为估值的基础,对于建造的单项实体资产应该采取现实成本或重置成本作为估值的基础。变化之二是当购建的单项实体资产作为商品完成交易或建造并开始使用之后,单项实体资产就转换为功能性资产,其价值就在于该实体资产所具有的功能价值,即实体资产的特定用途被使用后所带来收益的能力。显然,资产的实体价值与功能价值估值基础有所不同,前者将资产作为商品来估值,后者以资产的特定功能作用效果作为估值基础。基于这种差异,单个资产的估值就从以实体资产为基础向以功能价值为基础转变,最为典型的单项功能资产的估值方法是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变化之三是购进的单项实体资产进入企业被使用后,就不再仅仅是孤立的单项实体资产,而是和其他资产有效地组合,这种组合不是以资产的实体性而是以资产的功能性为基础的,单项资产的功能与其他资产的功能进行组合,其功能效应将会发生质与量的变化,导致单个资产功能的作用效果与整体资产功能的作用效果的不同。这样,在进行资产估值时,不

长期股权投资估值方法范文第3篇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长期股权投资或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成本法、权益法的适用范围依据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影响程度,在判断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影响程度时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按权益法核算的,应按转换时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的,两者之间的差额不要求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的,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自权益法转按成本法核算的,除构成企业合并的以外,应按中止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自权益法转按成本法核算的,对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日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合并日支付的现金、合并日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在购买日应对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调整恢复至最初取得成本,在此基础上加上购买日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转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转权益法会计处理举例说明如下。

例1 甲公司于2007年2月2 13取得乙公司10%的股权,成本为900万元,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甲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2009年4月10日,甲公司又以1800万元取得乙公司12%的股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乙公司章程规定,甲公司能够派人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

(1)2009年4月10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

(2)2009年4月10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1800

贷:银行存款

1800

(2)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1800

贷:银行存款

1800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60

贷:营业外收入

60

例2 甲公司于2007年6月20 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因甲公司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甲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2009年10月28日,甲公司转让其持有乙公司的40%股权,转让股权后,甲公司不再能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但仍然能够对其产生重大影响,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转让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余额为80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500万元。

(1)20×9年10月28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5000万元。

(2)20×9年10月28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0万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75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00

(2)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75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500

贷:营业外收入

500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权益法转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权益法转成本法会计处理举例说明如下。

例3 甲公司于2007年3月10日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甲公司对其采用权益法核算。2009年5月10日,甲公司将该项投资中的50%对外出售。出售以后,甲公司无法再对乙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且该项投资不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甲公司对该项投资转用成本法核算。出售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40万元,其中投资成本1950万元,损益调整为450万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2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950

——损益调整

450

例4 2007年1月18日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8000万元,占乙公司表决权资本的40%,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甲公司对其采用权益法核算。2009年1月2日,甲公司出资4500万元再次购买乙公司20%股权(不考虑相关税费),持股比例达到60%,并能够控制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再次购买乙公司股权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如下:“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88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1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其他权益变动)”500万元,未提减值准备,投资期间乙公司未发放现金股利。甲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1)甲、乙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两个企业,合并日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25000万元。(2)甲、乙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两个企业,2007年1月18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1)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1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8800

(损益调整)

1000

(其他权益变动)

500

银行存款

4500

资本公积

200

(2)首先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调整为最初取得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8000

盈余公积

180

资本公积

5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620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成本)

8800

(损益调整)

1000

(其他权益变动)

500

其次购买日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4500

贷:银行存款

4500

长期股权投资估值方法范文第4篇

摘 要:本文通过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各个阶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每个阶段面临的风险因素,并以企业为视角针对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增强对长期股权投资的管理能力以及风险应对能力,进而有效地将投资损失降到最低,获得最大收益,促进企业平稳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管理策略 风险防范

1 引言

我国的经济正在飞速发展,给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必须要适时进行整合重组,或拓宽发展领域,长期股权投资是实现上述目的的主要方式之一。投资所获得的高收益刺激着无数企业积极实行长期股权投资的形式。但是高收益也伴随着高风险,盲目的投资只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管理者的判断能力在投资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否把握宏观局势、研判行业发展趋势、是否对风险进行考量,是否深入了解对方公司都影响着投资决策。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以获得收益为目的,通过收购被投资单位的部分股份,并且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投资方式。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的区别在于时效性,长期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获得长远收益(包括财务收益和战略收益),着眼于未来的投资,并非短期的一次性投资模式,这种特点在流动性较差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业务中,体现得尤为突出。长期股权投资可以划分为两种形式:一是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或非公开市场获得对方公司的股权,取得一定的股份;二是将企业的资产对具体单位直接投资,获得对方单位的股权。由于长期股权投资具有较长的时间跨度,风险收益等波动性较大。

2 长期股权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

由于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过程中无法准确把握未来的发展状况,增加了企业经营的风险。我们可以将投资风险划分为两个测度,一是系统性风险;二是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企业所处宏观大环境所决定的,每个企业都要面临的风险因素,这样的风险企业只能通过自身的调节来解决当前的问题,而不能逃避风险。非系统性风险是着眼于微观角度,每个企业面临的非系统风险有所不同,具有差异化特征,例如企业面临的财务危机、债务危机、供应商违约、核心人才流失、经营业绩下滑、市场声誉受损等。

从投资的过程来看,风险又可以分为决策风险,运营管理风险以及清算风险。以下按照投资的过程进行风险分析。

2.1 项目投资阶段

(1)未把握宏观经济形势。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着各行各业,影响的程度、早晚和方向依不同行业有所差异。有的行业顺周期,有的行业逆周期,有的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有的较小。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如果不能把握宏观经济形势的走势和对所投资行业的影响,就很有可能遭受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即使投资一个优良的企业,也可能遭遇损失。

(2)忽视产业政策。企业在进行对外股权投资时,宏观环境是企业进行投资的前提环境,只有顺应宏观环境发展,符合政府政策指导才能进行有效投资,如果管理者决策时未能结合宏观因素,向政府不支持的产业进行投资,就会缺乏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一意孤行只会导致投资失败。政府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指引着企业的投资行为,只有顺应政府的政策指导方向才能获得长久发展。

(3)没有全面的可行性分析。企业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并不是简单的口头协议或书面合同,而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章和企业的内控制度进行操作,做好充分的论证审批工作。在项目投资决策之前,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和可行性分析是项目是否能科学有效论证决策的保证。尽职调查的范围和重点,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阶段、不同性质的企业有所不同。

(4)投资论证决策不科学。投资决策一方面需要基于大量信息,一方面也需要有科学的论证决策体系,提炼汇总各种信息,综合研判项目风险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既不能脱离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风险承受能力,也不能谈风险而色变,裹足不前。

2.2 项目运营阶段

(1)企业管理能力欠缺。长期股权投资由于较长的时间跨度,企业需要有专门的人员对被投资企业实施严密监测,获得对方的经营状况及风险预估,从而对被投资企业经营提供更为有效的建议。外派人员可能对对方业务领域不太熟悉,使监控工作未能顺利展开,无法准确评估对方经营情况,与预期结果有偏差。此外,投资占用资金过多,变现周期长,有可能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这就要求投资企业具有良好的资金管控能力。

(2)经营环境变化,被投资单位经营不善。经营环境是在不断变化之中的,在长期股权投资实施后,可能由于环境的突发变化造成经营环境发生不利改变,例如国家出台了新的政策法规或宏观经济环境与原本大有不同,被投资企业的业务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收益锐减,给投资企业带来了直接损失。此外,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也影响投资企业的收益,被投资企业高层出现较大失误的决策,给企业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都会影响被投资企业的利益。

(3)对被投资单位监控不力。企业通过长期股权投资将两企业经济利益直接相连,如果投资企业缺乏对被投资企业的监控,就无法掌握对方的经营、财务状况,无法第一时间指出对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有些失去掌控的被投资企业的投资金额,可能会永久无法收回,造成企业的损失。

2.3 投资清理退出阶段

在投资的最后阶段,企业忽视了对环境变化继续保持敏锐性,或者知道经营环境发生了变化,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应急措施,未能及时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清算,错失最佳时机,造成财务风险。此外,投资方经营不善导致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解散,不能很好地处理长期股权投资这一资产,可能无法收回,造成更大程度的损失。

3 长期股权投资的管理策略与风险防范

企业通过长期股权投资获得价值增值,由于大量长期股权投资的存在,此项业务无论对整体经济质量提升,还是对于微观企业本身的发展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企业务必高度重视长期股权投資管理,规范和优化企业的投资行为。

3.1 建立人才队伍和制度体系

针对长期股权投资业务,企业需根据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内部管控体系建立适合自己的内部制度、人才队伍和管理架构。对于重大的投资事项需要进行集体决策,通过内控和公司治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决策体系。

针对人才队伍和与之相伴的组织架构,一方面需要有一支积极进取、专业精良、既熟悉财务法律,有熟谙产业和企业管理的股权投资团队;另一方面还需要有一支熟悉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同时了解内控的风险管理团队。

好的人才队伍需要有好的制度进行配套,才能发挥人才的作用。针对长期股权投资业务的管理制度,要做到既有约束,也有激励,既有科学的容错机制,也有合情合理的惩罚机制。

3.2 业务全流程管理

(1)项目投资阶段。在项目投资前,要充分把握外部投资环境,对政策动向保持敏锐的洞察力,深入了解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周期、经营状况、投资风险等因素,并对投资环境进行评估,才能把握正确的投资方向。管理者不能仅仅着眼于企业的利益,也要认识到投资风险,提高风险意识。通过制度来激励和约束长期股权投资业务的管理团队。在决策时也要充分利用专家资源和独立中介资源,保证尽职调查的全面性和论证决策的科学性。

(2)项目运营阶段。被投资单位管理层的决策行为直接影响投资单位的投资效益,通过聘请审计人员对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双方企业管理层交流沟通经营理念,充分把控风险。对企业的资金流动进行合理分配,严格管理,通过监督机制、约束机制和会计核算等方法规避经营活动的偏差。另外采用先进的财务核算技术能够为企业对外投资决策提供更为全面的信息支持。

(3)投资清理阶段。长期股权投资被认定损失后,企业在会计核算时要及时清理,适时调整账面价值。处置过程要符合相关规定,落实责任人,如果是有重大决策失误使企业蒙受损失,要向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总之,企业应该充分认识到长期股权投资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长期股权投资的管理,建立覆盖业务全流程的股权投资风险管理体系,从内控入手,针对性地解决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投资的风险加以防范,有效地减少投资损失,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李营.浅析长期股权投资的管理策略与风险防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6(14).

[2] 邱昭联.企业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与财务风险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5(33).

[3] 张雪梅.新常态下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风险防控[J].财会学习, 2016(10).

长期股权投资估值方法范文第5篇

【摘 要】近几年,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企业资产的构成比例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无形资源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在现代经济市场中,所有企业都面临着巨大的竞争,企业要想在竞争中获取成功,就必须要从多方面对企业自身进行强化,其中合并商誉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

【关键词】企业价值;合并商誉;会计

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去,商誉必须要过高,商誉可以说是企业在竞争中的核心竞争力,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所谓合并商誉,指的就是企业在合并控股时,控股公司购买被控股公司的价格与被控股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一、合并商誉会计处理概括

新会计准则颁布后,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在合并商誉后的会计处理问题。新会计准则使合并商誉有了新的内涵,使其得到了独立。

1.初始确认

企业合并如果在同一控制下,合并时,并方所获得的资产账面价值与其支付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针对不够冲减的资本公积,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合并企业不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并购方成本超过了被并购方净资产公允价值差额,此时需要对商誉进行确认。在进行合并时,母公司因为对子公司投资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应享有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公允价值之间将会存在一定的差额这一部分差额应当被列入到商誉项目中。合并商誉是被购并企业由于所处地理位置优越,或信誉好而深受客户依赖,或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益好,或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的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一种无形资产价值在合并时予以确认的可计量的支出,它符合资产的确认标准。商誉能为企业创造间接的经济效益,能够提高企业未来的投资回报率,具有效益性特征。在新会计准则中,增添了商誉减值测试项,从而使合并商誉财务信息可以准确的反映会计信息。

2.后续计量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合并商誉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每一年都必须要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在测试过程中发现减值资产,在进行确认之后,发现存在的减值资产是后期工作无法挽回的。这种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主要优点在于:每年定期资产减值测试可以使合并商誉的真实情况得到准确反应,信息的准确反映,使企业会计报表使用者能够了解资产的真实情况;确认资产组发生减值后,应按照各资产账面价值的比重抵减资产账面价值,同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企业当期利润。

但从实际应用情况来看,该方法也存在弊端。例如,确认资产组合的实际执行会受到较多因素影响,因素难度较大,并且目前,我国针对资产的评估体系不够完善,同时在商誉减值损失计算上还有许多不足。

3.负商誉的账务处理

负商誉会计处理长期以来都困扰着工作人员,主要因为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中并没有针对负商誉的处理进行详细规定。因此,在计算负商誉额度上,采取的方法与其它国家的做法比较相似。复核被并购方负债的公允价值、可辨认资产,以及合并成本,然后在进行详细、准确复核后,商誉的价值仍为负,对于负商誉的会计处理应从负商誉形成的原因和性质出发,以及合并后可能产生的后果作不同的处理;如果负商誉的产生确系高估被购并企业资产价值所致,则应先将其等比例冲销非货币资产的价值直到与购买成本平齐后,再将其余额列为某项负债,以便冲减购买企业未来发生的损失。若负商誉是由于被购并企业存在着隐形负债等不利因素形成的,则负商誉应作为“一种负债”,而不能作为递延收益处理,以备在将来发生相关费用时低减费用。

二、合并商誉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1.未意识到商誉的增值性

目前,我国多数的企业针对商誉上的操作是只针对商誉的减值进行确认。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商誉是企业的一种特殊资产,不仅存在减值的可能性,同时也可能会发生增值。例如,企业的形象的不断优化依据管理水平的提高,会使企业的商誉发生增值。虽然,只对商誉的损失进行确认,不确认增值可以避免企业操控利润,但因此也会打击企业确认商誉的积极性,从而将会降低企业商誉的真实性,导致多数企业的商誉信息失真,对会计信息造成影响,从而影响决策者的决策。

2.确认资产存在缺陷

商誉是一种特殊企业资源,其无法独立存在,商誉本身很难引起资金流入,这一性质也决定了在对商誉进行减值确认时,要对捆绑资产加以确认。因此,对资产组的选择则是企业考虑的重点内容。此外,由于我国企业在现金流的预测上缺少先进的技术,这增加了企业对资金流向判定的难度,对解决合并商誉会计问题造成了阻碍。

3.测试合并商誉减值可靠性低

购买企业的价格通常有两方面决定,一方面是企业的“公允价值”;另一方面也受双方谈判能力的影响。尤其是在谈判双方的地位存在差距时,经常会因为导致“倒扎”出商誉价值,势必会产生不属于商誉的因素,应当将该部分内容记录到损益或后期摊销中。此外,形成商誉的资产特性各异,经常会出现将适宜摊销的商誉当作不需要摊销的处理,这将会对商誉的计价准确性造成影响。

4.将负商誉计入到损益中

将负商誉计入到当期损益中,虽然可以反映负债的价值,当实际操作过程中负商誉较大时,可能导致一些企业针对一些不想让他人知道的动机,通过合并交易实现掩盖目的,这将会对企业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解决合并商誉会计问题的方法

1.建立合并商誉会计准则

从目前我国企业发展的情况来看,会计准则存在一定问题,只是在无形资产、企业合并等内容进行了规范要求,这严重的阻碍了会计事项计量工作的开展。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依据我国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完善的合并商誉会计准则。在制定准则过程中,应当在与我国经济环节结合的基础上,参照国际惯例的标准完成,从而确保准确的可靠性、可行性,确保其在应用过程中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2.提高对商誉披露的重视程度

新会计准则中,针对商誉减值测试的规定:应当依据分摊到资产组商誉的大小,判断是否需要披露商誉,这一规定表明了,资产组是披露商誉的组织。商誉是现代企业核心竞争力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价值产生重要影响。从目前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对商誉的披露与实际要求相差较大,仍然有许多弊端没有解决。例如,没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对商誉披露问题进行限制,即使对商誉问题进行了披露,但在披露上采取的方式也没有达到广大投资者预期。提高对商誉披露的重视,对促进我国经济市场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3.加强监督力度

新合并商誉会计准则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完善,但在信息上的监管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例如,在对企业公允价值进行评估时,一些因素受人为主观判断影响,特别时在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均为估计值,且对企业价值判断影响较大。合并商誉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经济情况相符,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提高监督能力,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从而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实性,促进我国经济市场的发展。

4.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合理化负商誉计入

高素质会计人才是合并商誉准确计量的保障,会计人员要熟练掌握我国会计准则并结合国际相关规定或惯例,理清思路,寻找合理记录负商誉的切合点,为准确进行合并商誉的后续计量打下基础。

四、结束语

商誉与一般资产存在较大差别,其寿命很难确定,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很有可能会发生增值。现代经济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使企业合并成为企业迅速扩张的有效手段。在企业合并过程中,需要对商誉合并会计内容进行规范,并需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朱一妮.外购商誉的确认及其计量问题研究——基于差额观视角的分析[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2,02:25-29.

[2]琚晓瑜,王晓娜.企业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问题探讨[J].中国证券期货,2012,08:108-109.

[3]吕怡萍.企业商誉会计的理解及其会计处理方法[J].河套学院学报,2013,03:17-18.

[4]陈章明.新会计准则背景下对合并商誉减值测试的探究[J].中外企业家,2013,26:74-76.

[5]张梦楠.基于新会计准则的合并商誉问题探析[J].北方经贸,2014,09:141-142.

长期股权投资估值方法范文第6篇

一、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概念

权益法, 是指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以投资成本计量, 在持有投资期间则要根据投资方应享有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 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相应调整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权益法认为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在会计上已经构成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 当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时, 投资方应根据所享有的份额,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分别根据导致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原因, 相应确认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这一会计处理方法, 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调整处理, 能在账面上及时地反映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投资方的份额, 当投资方收到被投资方分配的股利时, 不确认投资收益, 而是投资方股权投资的变现。

二、对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分析

(一) 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缺乏理论依据

我国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中指出关于重大影响的表述中, 量化的判断标准是“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 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重大影响进行判断时, 需综合各种事实进行判断, 应更关注实质。为什么采用20%-50%的持股比例作为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理论的依据是什么?早在1981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35号解释中指出, 作为重大影响判断标准的20%的持股比例, 只是参考性的标准, 实际工作中在对重要性进行判断时, 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分析。

可见, 不管是量化的20%-50%的持股比例, 还是准则中规定的一些可以认定为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都不是判断为具有重大影响事实的绝对标准, 实务中对重大影响的判断, 需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这就给管理层对权益法的采用与否, 提供了大量的空间, 存在利用权益法或成本法, 达到操控财务报表数据的可能。

(二) 资产和收益的确认缺乏依据

采用权益法时, 持有投资期间, 投资方应根据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归属于投资方的份额,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属于净损益引起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确认投资收益, 属于其他综合收益引导起的所有者权益变动, 确认其他综合收益, 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外的原因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 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权益法中, 当被投资方盈利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时, 投资方增记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 资产和利润均在增加, 根据基本准则中资产的定义, 第一点, 资产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 投资方在被资方盈利时则增记资产, 实际上被投资方并没有分配利润, 这只是投资方根据被投资方的盈利事实做出将来会获取利润的预期, 这与资产定义中的第一点是相违背的;第二点, 资产是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 拥有一般是指拥有资产的所有权, 购买是拥有所有权的最直接体现, 控制是指不拥有所有权, 但实质上能够控制该资源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 权益法下, 被投资方盈利但没分配股利时, 投资方既不拥有盈利事实, 也不能控制将来被投资方分配股利的意愿, 不符合资产定义中的第二点;第三, 资产预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如果被投资方盈利, 但不分配股利, 那么不管被投资方盈利多少, 与投资方均无关, 也不能为投资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

(三) 计量基础不一致

采用权益法核算, 取得投资时, 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视为商誉, 如果前者大于后者, 为正商誉, 此时按初始投资成本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如果前者小于后者, 为负商誉, 按后者金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 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前一种情形中, 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等于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 并非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体现, 这一会计处理方法使得从一开始, 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即不等于应享有的被投资方的权益份额, 即使在后续计量过程中, 按照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调整其账面价值, 此问题依然存在。后一种情形, 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自始至终等于应享有的权益份额。可见, 同是使用权益法, 不同的情形下, 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基础并不一致。

(四) 混淆了的投资主体的权利义务界限

投资方与被投资方都是独立的法人, 对各自公司的财产拥有独立的财产权, 在股权投资交易结束后, 投资方不再拥有所出资本的所有权, 享有的仅仅是根据出资额确定的股东权益, 即参与被投资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而在权益法下, 投资方将被投资方净资产的变动额, 理所当然地登记入账, 调整自身资产、收益或权益, 是缺乏法律依据且与自身对权益法适用范围中规定的权利相违背的。

(五) 重复计算利润

权益法下, 当被投资方盈利时, 投资方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 调增资产。举例说明:甲公司享有乙公司25%的股权,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 2x17年乙公司净利润1000万元, 未分配股利, 则甲公司确认250万元的投资收益, 同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50万元。如果把甲公、乙两公司视为一个整体, 实际上只是乙公司盈利1000万元, 甲公司并不存在盈利250万元的事实, 确认250万元的投资收益, 调增长期股权投资250万元的会计处理结果, 导致社会资源重复计量, 且投资方确认的投资收益计入利润表, 不是真正的利润, 既不能用于股利分配, 也不是税法认可的会计利润, 会产生纳税调整事项, 存在递延所得税的确认问题, 使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复杂化。另外, 该投资收益计入被投资方的利润, 按规定计提盈余公积, 导致盈余公积虚增, 扭曲企业经营业绩, 误导投资者。

三、结语

综上所述, 权益法试图基于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 在会计报表中反映股权投资的“价值”, 首先在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上, 缺乏理论依据, 存在人为操纵的空间。其次, 后续计量中, 涉及资产和收益的确认, 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资产和收益的确认标准不一致, 同时, 简单地认为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时, 投资方均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并调整资产, 确认收益或权益, 将未实现的权益预期当作客观事实处理, 与依法记账的客观要求相违背。此外, 还存在初始确认时计量基础不一致, 后续计量中重复计算利润等问题。

相反地,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具有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 初始投资成本等于为取得该投资所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 与一般意义上的资产的入账价值的处理思路相一致, 即以耗费的资源衡量取得的资产的价值。当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时,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 对被投资方的利润分配起决定性的作用, 但依然是待投资方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才确认投资收益, 具有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 与具有控制的股权投资相比, 对企业影响程度更弱, 并不能决定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如果被投资方盈利但始终不分配股利, 投资方的收益预期始终无法实现, 但权益法下已确认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显然是不恰当的。

可见, 成本法较权益法而言, 更符合客观实际和会计处理原则, 而权益法, 有太多值得我们思考的地方。

摘要:权益法自20世纪90年代被当作“国际惯例”引入我国, 用于投资方持有的对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的后续计量。本文试图从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资产与收益的确认, 公允价值, 投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重复计算利润等五个方面, 对权益法存在的缺陷进行论证。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重大影响,公允价值

参考文献

[1]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Z].财会[2014]14号.

[2]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通知[Z].财会[2014]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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