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范文

2023-09-19

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范文第1篇

建立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的基本目的,在于建设诚信社会,确立诚信观念和诚信道德,推动经济发展。它所针对的,正是我国社会诚信观念和诚信道德的严峻形势。据统计,我国银行系统由于失信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每年达5855亿元。就以作为一项善举的助学贷款为例,仅广东省就有64所

高校的2.3万名困难大学生从中受益,贷款额达3亿多元。但很多贷款毕业生还贷违约,违约率超过了20%,致使一些银行不得不停止这项贷款业务,不仅严重破坏了自己的信用记录,还把“苦果”留给了正在大学校园求学的贫困师弟师妹。这样的现象正是我国诚信建设严峻局面的一个缩影。

事实上,我国历来是一个讲究诚信的国家,儒家学说的“仁义礼智信”历来被奉为道德经典,“信”德自在其中。按照《说文解字》的解释,信者,诚也,人言无不信者为诚。以“信”为本,讲究诚信,反对失信,是我国社会尊崇的信条。但是,近代以来,“信”德乃至于儒家道德受到三次大的摧残和冲击:第一次是“五四”运动,在砸烂“孔家店”的口号下,诚信道德的破坏作为革命的副产品,不可避免地成为现实;第二次是“文革”,在极端的“革命”口号之下,孔孟之道再次受到“清算”,“信”德不可能离开“仁、义、礼、智”的命运而单独存在下来。第三次是改革开放当中,人的信仰出现危机,过于追逐经济利益,一切“向钱看”,诚信观念和诚信道德同样在危机当中,以至于造成现今的状况。

现代社会是诚信社会,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没有诚信的社会,不能成为现代社会;没有诚信的经济,同样不能成为健康发展的市场经济。因此,针对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诚信状况的实际需要,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而作为先导和探索,必须加快银行系统征信体系的建设,进而推动全社会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的全面建设,推动诚信社会的全面建设。据世界银行金融部高级经济学家玛格丽特?米勒女士介绍,拉美发展中国家的银行在征信体系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的帮助下,违约率在大银行减少41%,小银行减少78%。社会征信体系的建立,对于建设诚信社会、维护金融秩序、避免金融风险,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基本状况

近年来,我国对征信体系建设有了初步发展。据与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任兴洲女士提供的信息看,从1989年开始至今,我国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征信业的起步,由于对外贸易企业对于信用调查的需求,国内出现了部分信用调查机构和企业咨询策划机构,中国的征信业开始起步。第二阶段是民营征信业的初步发展和外资进入,从1995年开始,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商品买方市场的初步形成,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规模都不断扩大,对企业信用调查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国内出现了新的民营征信企业,外资征信和资信评级企业不断进入中国市场,推动了我国征信业务的发展。第三阶段是政府推动征信业发展,2000年至今,在加入wto的经济发展背景下,市场更加开放,居民信贷消费增加,社会的信用规模进一步扩大,而失信行为的不断增加,也促使政府重视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征信机构的建立,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提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中央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立起来并发挥作用,个人征信试点也开始进行,并在上海取得了很好的经验。

至目前为止,中国已经建立了四类不同的征信机构:一是政府部门所属、专门提供企业资信调查活动的机构;二是中资民营的企业征信公司,主要从事企业信用调查和咨询、风险管理等业务;三是已经进入中国的外国征信机构,提供企业征信服务;四是正在试点的个人征信机构,例如上海建立的个人征信机构,已经有了100多万上海市民在个人征信机构中拥有了自己的信用记录。

应当看到的是,尽管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已经有了上述的发展,市场化运作模式也初步形成,企业征信市场的集中度在逐步提高,个人征信试点初见成效,中央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建立并取得成效,但是就全国征信体系的状况而言,这仍然是初步的发展,距离建设诚信社会的整体需求,确实具有相当大的距离。

三、全面建立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的基本思路

为了中国社会诚信建设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全面建立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归纳起来,其基本思路是:

第一,必须全面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速度。就目前我国征信业的发展而言,面对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远远不能适应商业银行和社会各界对征信服务业提出的迫切需求,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因此,在现有基础上,必须全面加快征信体系的建设,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二,征信机构建设应当公共模式和民营模式并举,引进外资征

信机构,形成市场化良性竞争。在美国,发挥主导作用的征信机构是民营征信机构,主要的征信业务集中在三大民营征信机构。在欧洲,以国营的或者公共征信机构为主导。中国建设社会征信机构,应当公共模式和民营模式并举,同时,欢迎外资征信机构进入市场,形成征信业的良性竞争,通过市场引导征信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以建立统一的银行征信机

构为先导,带动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机构发展。现在,中央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已经建立并运行,录入420多万借款企业的信用信息,查询用户达到6万多个,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认为,应当在此基础上,中央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还应当建立个人的信用信息登记,进一步带动全国的企业和个人的征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将中央银行征信体系建设和上海市个人征信试点经验推向全国,逐步形成少数拥有全国基础信用信息资源的大型的综合性征信机构和众多提供信用信息评估等信用增值服务的各具特色的地域性、专业性征信机构,建立覆盖全国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

第四,坚持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针,全面开展征信业务,充分发挥征信体系作用。征信机构由于涉及到企业和私人的信用信息披露,必须坚持特许经营,经过必要的审批。征信机构不仅要开展一般的信用信息的征集、加工、使用服务,还要进行信用评级、评估等信用增值业务,并且要开展专业性的、地域性的征信业务服务,形成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共享,各具特色,充分利用各项资源,发挥规模效益,适应不同征信需要,为推动诚信社会建设充分发挥作用。

四、建设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必须加强法制

建设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必然涉及到被征集信用信息的主体的权利保护问题,同时,征信机构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如果不加强法制,也会出现严重的问题。因此,建立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必须依法进行。

建设和完善社会征信体系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如何在采集、加工和使用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时候,保护好信息主体的权利。建设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是以征集、加工整理和使用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为基础,这就必然涉及到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的保护问题,即围绕个人信用报告的采集、制作与使用,必然地要对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披露,形成与个人和企业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矛盾和冲突。对这种权利冲突的协调原则是:第一,坚持对企业和个人权利的保护原则,特别是对个人的隐私权、信用权必须予以保护,不能因为征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使个人和企业的权利受到侵害。第二,个人和企业应当适当让渡自己的部分权利内容,即对于自己的信用信息对征信机构予以披露,对这些信息以及已经公开的信用信息,准许征信机构采集、整理和使用。第三,对于征信机构采集的信用信息以及制作的征信产品,个人和企业享有知情权,征信机构应当保障信息的准确,对信息主体必须定期报告,每年应当免费为其出具个人和企业的信用报告,使信息主体知道自己被征集和使用的信用信息的真实情况。第四,征信机构对掌握的信用信息必须正确使用,保障信息管理及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的安全;信息主体对信用信息享有变更权,当信息主体发现自己的信用信息不准确,有权请求变更,征信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更正。第五,发生侵权纠纷,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总之,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应当依照法律进行,求得信息公开与民事权利保护的协调,确保社会征信系统的全面建设和良性运行,使我国建立起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对社会各界提供信用信息咨询参考,防止失信行为为害社会(中国好范文 )。

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范文第2篇

为加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 提高大学校园的文化引领作用, 将诚信制度纳入校园管理规范势在必行, 诚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已经与大学校园的文化建设和校园管理密不可分。为了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 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 引导大学生树立知行统一的诚信形象, 全面加强校园诚信体系建设,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等文件精神,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诚信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二、学生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体现

诚信体系的建设要着重对学生在校期间诚信状况和品行表现进行考察和记录, 可以作为评奖评优、入党考察、贷款资助、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对学生的学业发展和品行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学生诚信制度的主要内容可以从以下政治诚信、品德诚信、学业诚信、经济诚信、生活诚信、资助诚信、档案诚信、就业诚信、网络诚信、人际诚信方面制定和实施, 确保覆盖到学生学习、生活和品德等方方面面, 全面规范并考察学生的诚信品质。

政治诚信方面, 忠诚于党, 爱国爱校, 勇于承担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 自觉践行政治信用;不得参与反国家反社会的组织, 不得进行国家和民族分裂行为。品德诚信方面, 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纪守法, 恪守责任, 履行义务,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养成良好的品德修养。学业诚信方面, 在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在考试中遵守考场纪律, 自觉抵制各种考试违纪行为;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代签, 不抄袭他人作业;在课程的实践环节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遵守学术诚信的有关规定, 不得剽窃他人的创作成果。经济诚信方面, 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 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每学年按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不恶意拖欠学杂费及其他费用;在日常消费过程中不得使用校园贷等不合法的贷款;不偷窃、不诈骗他人财物;不私自占有他人财物和公共财产。生活诚信方面, 不打架斗殴、不聚众赌博;不恶意损坏学校财物, 不涂鸦损毁社会公共财产设施;不得损害学校名誉, 不得扰乱公共秩序。资助诚信方面, 申请各类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补贴时, 不得弄虚作假, 骗取困难生资格和学校资助资金, 所提供的个人申请信息需要真实、全面, 无欺诈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对于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补贴等资助金不进行不当消费;不利用虚假的证明材料申请助学贷款, 毕业后不恶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 积极履行贷款合同, 按时归还本息。档案诚信方面, 学生报到入学时需提供高中档案、高考档案及团员材料, 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个人学籍档案禁止私自拆封, 不得更改档案内容;不得涂改、伪造、损毁档案;根据要求按时归档, 不得私自保存或据为己有。就业诚信方面, 就业过程中, 不得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成绩单、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和创作成果证明等;不得编造学生干部职位, 不得伪造社会实践经历。网络诚信方面, 依法文明上网, 自觉遵守网络安全协议, 不盲从不跟风, 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非法信息和淫秽色情信息;不在互联网上造谣中伤诋毁诽谤他人、集体与政府;不做网络黑客, 不传播病毒, 不窃取和泄露他人隐私信息, 对自己的网上行为负责。人际诚信方面, 师生和同学交往中, 尊重他人的人格, 以诚待人, 不造谣、不欺骗、不诋毁、不中伤, 构建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

三、学校中诚信体系的建设及落实

诚信体系建设要注重对考核结果的管理和反馈, 做到赏罚分明, 奖惩有序。诚信管理制度可以采取本人自评、班级评议、学院认定相结合的方法, 在每学年开始组织每位同学签订诚信承诺书, 在学年末每位同学进行诚信行为的自评, 如有违反诚信制度的行为, 将由班级班委进行评议, 报学院进行结果认定, 并记录在档。经学院认定有违反诚信管理行为的学生, 可以在综合测评中的道德修养部分进行相应的扣分。学生如有违反诚信管理规定的行为, 并且经学院认定后, 情节较为严重的, 可以取消本学年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评定资格, 已经担任班干部的取消班干部的任职资格, 在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方面不予考虑;如有严重违反资助诚信的行为, 取消该生本学年评选国家助学金和享受相关资助政策的资格。学生在本科四年应严格遵守诚信管理规定, 培养诚信品德, 其中表现突出并有相应的事迹材料支撑的, 如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 经学院认定材料属实, 在毕业时由学院颁发诚信纪念奖章, 并在就业推荐材料中给予相应的鼓励和肯定, 作为学生就业创业的依据。

四、诚信教育和校园文化的相互作用

校园文化建设与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人格培养密不可分。在校园文化的建设过程中, 诚信教育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是对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提升, 是对社会道德层次的深层剖析。在当今社会的大环境下, 不正之风日益侵蚀校园生活, 通过对诚信制度体系的构建,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 才能让大学校园更加透明完整有序, 构建更加系统健全的校园文化。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不断发展, 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大学校园中的不诚信行为却呈不断增长的势头, 诚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已经与大学校园的文化建设和校园管理密不可分。诚信体系的建设要着重对学生在校期间诚信状况和品行表现进行考察和记录, 可以作为评奖评优、入党考察、贷款资助、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对学生的学业发展和品行形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校园文化

参考文献

[1] 纪国红.大学生诚信问题研究[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8 (1) :207-208.

[2] 李宗远, 赵玉生.教育诚信文化建设略谈[J].青海教育, 2011 (11) :15.

[3] 吴倩.教师诚信文化:概念与建构[J].科教文汇 (上旬刊) , 2017 (13) :16-18.

[4] 卜敏现.浅谈儒家诚信思想对现代校园诚信文化建设的启示[J].才智, 2013 (34) :43.

[5] 蔡莉.基于开放教育环境下诚信文化建设探讨[J].继续教育, 2007 (4) :57-59.

[6] 罗潇, 吴昌珍.论儒家诚信文化及当代青年德育之借鉴[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09 (5) :13-15.

[7] 吴潜, 魏学艳.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大学生的诚信教育[J].科教文汇 (下旬刊) , 2007 (10) :17.

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范文第3篇

摘要:随着习总书记中国梦的提出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想,中国今天的经济在飞速地发展,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也显得越来越重要。诚信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未来社会的通信证。虽然以前也有对社会诚信度的研究,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中国社会当代的社会诚信度仍面临着诸多问题。本文以当今四川省社会诚信度调查为基础,通过资料搜集、实地调查和网上问卷调查,对四川省社会诚信度的现状及其影响进行了分析研究,并针对如何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找出了最优化方案,以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关键词:社会;诚信体系;分析研究;最优化方案

前言:诚信不仅是个人的立身之本,市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国家和民族的立国之基,更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受西华大学“西华杯”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编号:2014080)资助,本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后写作本文。本文通过对社会诚信状况的调查研究,通过分析社会诚信缺失的现状和危害,提出了对社会诚信体系构建的看法和建议,希望能够抛砖引玉,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一、四川省社会诚信度的现状

社会诚信是国家形象及民族精神的标志,是社会综合因素的反映,是社会安定进步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其社会诚信问题也日益严重。目前的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与社会诚信已经出现了脱节现象。

(一)大学生社会诚信问题现状:

1、信贷诚信危机

调查显示,16.47%的大学生存在恶意拖欠贷款、学费的现象。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1999年国家推行国家助学贷款,但是此项政策却遭到了“诚信危机”的重棒。

2、考试中的诚信问题

调查显示,近45%的大学生存在考试作弊的行为,并且还屡禁不止。对学生而言,不断发展的通讯技术大大降低了作弊的“成本”,同时大学生的作弊现象也由“个别”迅速发展成为“群体”或“团体”作弊。

3、学术诚信问题

调查显示,30%的大学生在学术问题上养成了剽窃、抄袭的习惯。普遍的大学生存在抄袭他人作业,从网上下载论文作为自己的论文等情况,学术腐败问题已成为一个困扰学术深度发展的障碍。

(二)企业诚信问题的现状:

调查显示,四川省在被调查的样本企业中,至少有35.78%的企业被假冒产品侵权;偷税、漏税活动猖獗,走私、骗汇、骗取出口退税屡禁不止;社会信用紊乱,合同违约、商业欺诈现象严重。同时,一些中国企业为了谋取暴利置企业诚信于不顾,无视社会责任,作出有违市场公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的行为。

二、社会诚信度缺失的原因

(一)诚信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矛盾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诚信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矛盾愈加突显。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主要分为两个阶段: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当我国还处在计划经济时期的时候,经济建设与诚信建设之间的矛盾还不明显,其原因在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处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下,高度集中的政策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更少,人与人的交流局限于仅与亲人,朋友等熟人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失信行为不会太多。而当我国过渡到了市场经济时期,高度集中的政策不再适用,相对封闭的环境也逐渐被打破,市场变为了经济往来的主体,人与人交流的主体由熟人变成了陌生人,在这种“陌生人社会”的情况下,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欺骗,伤害他人,社会诚信逐渐缺失,直到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社会诚信的缺失已经演变成为一场诚信建设道路上的一幕悲剧。

(二)政务诚信的缺失

社会诚信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以及个人诚信。其中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基石。而在当今社会,政府的诚信度早已大幅度降低,贪污腐败,官商勾结,官官相护等行为已经在公众心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各省级高官的相继“落马”更是显示了政务诚信的缺失,而这种情况已经大大减慢了诚信建设的脚步。

(三)教育体制的不完善

教育是社会诚信建设中的奠基石。但是我国的教育体制不甚完善,学校教育的重点是为社会提供智力型人才,而忽视了道德建设,加上学校自身存在着各种腐败行为,学校老师的表里不一等等,都会给学生造成“诚信不如成绩重要”的心里暗示,在这样的形式主义教育制度下出来的青少年,会被功利主义蒙蔽了心智,缺乏自身最基本的诚信意识。而青少年又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他们都不再诚信的状况下,社会诚信意识当然也日益薄弱了。

三、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一)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条件

1.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想,为社会诚信体系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2.政府职能转变为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前提。

3.全社会人民对社会诚信问题的高度重视。

4.“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的方针为社会诚信建设创造了法制环境。

(二)建立个人诚信体系

个人诚信体系是社会成员在立身处世、社会交往、家庭伦理等方面遵诚守信的行为规范总和。建立个人诚信体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培育以“诚信”为核心的社会道德规范。通过建立规范的个人信用体系,从而使全社会范围内的人们受到诚信的教育,并增强其诚信观念和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之上。

2.增强全民的公正意识。只有整个社会呼唤公正,各种教育、文化、艺术等方方面面才能达到公正,从而形成高扬公正的气氛。每个人都应该形成自己强烈的道德观念。

3.树立企业家个人诚信。企业经理人的道德素质决定着企业诚信的现状。企业家必须明确最基本的商业伦理、懂得最基本的经营理念、遵守最基本的经营原则才能管理好一个企业,同时还需注重培养员工的诚信意识。

4.培养青少年的诚信观念。“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裕,则国富裕”,提高少年的诚信意识,有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5.建立适合国情的个人信用制度。首先要营造一种信用气氛,其次是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再次是培养合格的信用管理人员,最后要适当的借鉴国外个人信用制度的经验。

(三)建立企业诚信体系

企业诚信体系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遵循的诚信原则的总和。建立企业诚信体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建设优良的市场诚信环境。只有当市场诚信坏境被建设起来时,才会形成市场竞争能力。

2.强化企业信用管理的功能。其中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信用管理功能尤为重要。

3.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通过建立企业信用管理部门,从而实行优良的征信服务,加强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以达到企业诚信的目的。

(四)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的信用评级行业存在诸多问题,对此,提出一下几点建议:

1.信用评估机制的建设。通过对中介机构的设立,从而采集个人资信信息、向中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建设个人信用体制积累了经验。

2.加快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立法,促进信用的规范和失信惩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3.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息披露机制,为建立诚信社会监督体系构筑技术平台。

4.建立和完善诚信的监督约束机制。通过培育多元的社会诚信中介机构,完善相关配套的失信惩戒机制,积极发挥新闻舆论在诚信道德监督中的作用。

四、结束语

诚信不但是一个社会道德范畴,还是一种行为规范。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必定会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但是国家、政府、社会应采取高度的重视,并且落实相关的政策,采取教育、鼓励和惩罚等多种手段,正确地引导和规范社会成员的价值取向。使人们自觉地选择诚信,共同促进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使人们过上幸福而又安定的生活。

参考文献:

[1]王良.社会诚信论.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

[2]榕汀.诚信,未来社会通行证.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2002.

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范文第4篇

——**县“放心农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秩序,提高农资企业诚信经营,保护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政府《关于转发长兴县开展连锁经营全面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政办发[2006]200号)及县六部门《关于印发长兴县小农资店质量整治与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发[2008]81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源头治理、整顿市场秩序和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明方向、强队伍、抓自律、建机制、优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培育和发展现代流通经营体制,加快形成规范有序、监督有效、诚信经营的农资市场环境,着力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和谐长兴建设。

二、建设范围

本县范围内生产经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及添加剂等内容的企业或单位。

三、建设目标

通过2-3年的建设,对全县所有无证照小农资店全部依法取缔;达不到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的小农资店基本关停转;具备基础条件的 1

小农资店进一步规范发展。使全县的农资质量明显提高,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全面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门店基本覆盖乡镇和主要行政村,初步建立以县级农资龙头企业为主体、乡镇连锁农资配送中心为纽带、村级连锁经营门店为终端的农资连锁经营体制。

四、建设内容

一是规范生产经营主体。从清理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入手,结合企业年检,建立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档案,强化对农资生产经营者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出行为的日常监管,对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从源头上规范农资经营行为。推行农资经营紧密连锁机制,要求全县各乡镇、村农资经营企业与我县的六大农资龙头企业建立连锁经营模式,逐步规范经营主体资格。由连锁经营的举办主体统一办理企业营业执照,下属门店及乡镇配送中心实行挂靠。

二是引导行业诚信自律。由县供销社牵头,积极培育农资行业协会或自律性组织,联合县级农资龙头企业签订行业自律协议,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坚决杜绝制假售假及低价竞争等行为。提倡和引导在行业内部推行守法经营或质量公开承诺制,树立诚信经营意识,督促下属连锁经营门店建立经销台账,实现可追溯管理。并负责门店商品质量问题的纠正及相关责任。

三是启动农资信用评价。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和市场主体资格审查、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建立农资企业诚信档案,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对信誉好的企业在证照年审、登记续展等方面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企业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重点监控。

四是推进终端门店建设。对连锁经营的各零售门店实行“五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标识。同时进一步完善门店基础设施建设,做到营业场所整洁规范,货柜其全,产品分类陈列、价格明示,进销货台账齐全和诚信制度健全,能够很好的开展为农服务。

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县农业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具体负责实施本辖区内农资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六是开展农资质量例行检测。根据省、市农业部门要求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验,及时公布抽验结果,完善农资质量监测预警机制。同时加强对农资产品包装、标识的检查,重点查处无标签、标签标注内容不全、标注内容与产品不符等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开展“放心农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是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层级监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的农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放心农资”诚信体系建设的舆论宣传。通过开展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放心农资”诚信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增强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使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成为推广农资新产品、农业新技术,促进农民增收的服务者和好帮手。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要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集中执法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消费者揭露和投诉农资生产经营使用中的失信行为。

四是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组织农资连锁经营企业、配送中心和农资店经营业主进行培训。重点宣讲商业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商品知识、管理知识、经营策略、规章制度,引导他们牢固树立“诚信是经营之本”和守法、敬业、服务观念,使他们明白守法、诚信经营的必要性和违法背信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同时进行业务技术培训,提高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是统筹资金安排,增加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统筹安排,落实保障经费,保证农资市场监管、农资质量抽检、伪劣农资处理和举报奖励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采取扶优与打假相结合,帮助诚信的农资企业做大做强,从源头上保证农资质量,稳定农资价格。由县政府出台相关的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资龙头企业及下属门店给予适当的配套补助。

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范文第5篇

一、我国社会诚信体系的概况

随着社会信用需求的日益增加,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诚信体系越来越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3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信用服务业正逐步发展,目前,我国各类信用调查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以及信用担保机构的数量迅速增长。信用代码与奖惩机制逐步完善。但相比于拥有悠久历史的美国诚信制度,我国仍需在一些法律方面进一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吸收借鉴发达国家诚信制度的精华,并结合我国国情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为社会所认可的诚信体系。

二、我国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难点

(一)诚信制度法律法规不健全

完善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实现、保护人们对社会的可信赖利益,增强自我安全感。诚信法律法规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制度保障,同时它还为经营者的商事行为提供“游戏规则”。虽然《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的规定,但其诚信内容过于分散,对于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失信行为惩罚力度较小而无法震慑失信者,且对于信用信息的内容审查、征集数据的过程等方面尚无法律法规的依据。因而无法全面有效的对社会上各式各样的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同时,对于诚实守信的行为还缺乏奖励机制。在征信机构方面,也需要法律法规对其性质和地位进行规定。2003年《征信管理条例》的颁布进一步弥补了各个部门法对于诚信原则的不足,但其效力范围仅涉及以征信活动为主要内容的部分行为。由于诚信体系建设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需要有与其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所以我国的诚信制度立法工作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二)征信机构的法律问题

目前为止,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已初具规模。评级机构的数量增多,评级业务范围也逐步扩大。与此同时,评价机构虚假评价的责任承担也成了中国诚信体系建设的问题之一。信用评级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第一,评级机构存在违法行为。第二,在主观方面,机构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第三,在结果上给投资者造成一定损害结果。第四,虚假评级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除了主观恶意止损以外,评级结果还受到单一评级资料以及对未来有限的预测性的限制。这些都是会使投资者蒙受“冤屈”的因素。我国信用机构的民事责任不完善还表现在投资者的举证责任难度大。从而保护受害者的利益出发,举证责任应由被告承担。评级机构自身的局限性同时也制约着我国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第一,信息的封闭性。很多机构都追求发展自家的依托互联网内部信息业务,这在客观上就割裂了市场的信息链。第二,信息的误采误用。部分机构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对数据极其有限且不具有确定性的信息进行使用。第三,不具有相对独立性。多数民营征信机构依附于某些企业而生存,不具备独立的管理机制,从而容易产生利益冲突。

(三)信息共享中的法律问题

互联网的飞跃发展本应成为构建我国社会诚信体系的一大有利条件,但有些企业却垄断信息,不愿分享。信息的流通性对信息的真实性有着很大影响,信息流通性越强,信息量越大,同类型共性就越强,从而排斥掉一些占比极小并与此同类信息相悖的错误信息。哪怕一种同类信息产生两个行抗衡的比例,那么该信息就很值得相关部门重新调查它的真实性。各个企业通过交易收集到的信息应作为具有公益性的公共资源,并且受到公共机构的保护,例如政府机构或第三方自律社会团体。公共信息不应成为企业获利的工具,而应是建成我国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数据资料。公共信用体系就是政府信用体系,而政府应该成为公共信用体系的守护者。公共信用体系的作用在于规范政府的行为,避免政府朝令夕改等失信行为,实现人们的可测性,有效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和司法的公信力。

结束语:

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缺失、信息共享、数据质量问题等日益显现,征信系统有待进一步加强。借鉴和吸收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在诚信建设体系中有关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监管制度、法律建设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征信系统建设,才能满足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改革的要求,才能更好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诚信体系。

摘要: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和个人的诚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信用的缺失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削弱商品流通性,阻塞资金的正常运转进而制约而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破坏和谐的社会秩序。所以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建设可信赖社会的重要事宜。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经验不足,在法律等层面上仍有部分缺陷。因此本文将对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出现的三个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社会诚信体系,法律完善,征信制度

参考文献

[1] 郑书前.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2(6):107-109

科研诚信体系建设范文第6篇

一、客观评价我国高校科研诚信教育工作的开展现状

近年来, 关于高校科研学术不端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 并引发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尽管科研不端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但归根到底, 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科研诚信力度的不足。参与科研活动的行为主体诚信道德意识匮乏, 同时, 缺乏外在科研诚信制度的约束, 为滋生学术不端现象提供了温床。为此, 高校需建立健全科研评价体系, 设立完善的监督惩处机制, 并强化科研诚信教育, 深化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 全面约束其科研行为。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处理的学术不端案例可知, 涉案当事人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下。由此可见, 年轻人是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工作的重点帮扶对象。纵观国内高校科研活动的开展现状可知, 针对青年教职人员及大学生在入门阶段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具有实际意义。

随着科研活动的推陈出新, 各种学术不端行为日趋严重, 这也充分体现出我国高校科研诚信教育工作流于形式。当下, 我国绝大多数高校并未开设科研诚信行为规范的相关课程。即便部分高校开设了相关课程, 也存在缺少专业教材, 且内容质量不达标的问题。教育部制定并出台的有关规范文件多侧重于宏观指导意见, 缺乏对细则规范实用性的考量。科研行为规范动态指导投入力度不足, 多以学术不端事后处理为主, 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此外, 科研诚信教育工作形式处于探索期, 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 最后导致专项工作落实效果差强人意。

二、强化国内高校科研诚信教育工作质量的具体策略

(一) 建立完善的科研成果考核体制

进入新时期以来, 国内各大高校纷纷开展了绩效体制深化考核作业, 为量化考核的落实提供了助力, 且通过量化考核的落实将考核结构与教职人员薪资待遇、绩效考评与职称评审挂钩, 保证了量化考核的工作效果。

高校同本科院校不管是在属性、定位上, 还是在社会性质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所以在应用本科院校的考核策略时, 应当综合考量高校的综合科研水平, 加大对实用性、技术性, 构建完善的科研考核体系。

其一, 多元化考核体系的构建。高校科研具有独立性与差异性, 与本科院校侧重理论性研究存在本质性差异。为此, 在采取科研量化考核策略时, 要综合考量高校科研重实用性的基本特征。在对教职人员的立项课题和学术论文的审核过程中, 需要将其落实成果。如专项技术研发内容, 作为考核体系的主要信息, 深化教师同企业之间的合作, 且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力度, 调整考核比重, 进而充分体现出高校教育的综合服务性。

其二, 构建差异性考评体系。科研考核应当根据教职人员所处的学科领域及综合素质差异, 执行差别化考核, 切勿盲目沿用同一标准对整个教师群体进行趋同化考核。针对专任教师与公共文化课教师进行分类考核。基于专任教师与公共文化课教师考核侧重点不同。因此, 需避免对二者并列考核。具体来说, 专任教师偏实践与主项技术研究, 而公共文化课教师则注重基础理论。

同时, 针对青年教师、高校骨干教师及学术带头人进行分类考核。由于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较为薄弱, 为此, 应当着重提升其参与科研的主观能动性, 鼓励其申报课题, 实现指导与考核的双管齐下, 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另外由于科研工作是一项较为长期的工作事项, 为了调动教师及学术人员的积极性, 还应营造良好的科研环境, 降低年度科研工作量对其能力的限制, 且加大对考核科学学术成果的投入力度, 从根源上杜绝科研投入深度不足、科研项目重复审批等问题, 进而为创造高水准科研成果奠定基础。

(二) 成立学术规范委员会

通过学术委员会的建立, 将原有的工作和职能范围进行了明确划分, 同时在相关制度建立中, 对学术委员会成员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并成立相关的调查小组, 以事实为根据, 公平、公正、公开的裁决学术纠纷。当下, 各高校都设立了学术委员会, 但受到行政责权的干预, 使得内部成员无法正常行使权利, 导致高校学术委员会形同虚设, 并未充分发挥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作用。为此, 各大高校应当从如下几方面着手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其一, 设立学术规范委员会, 专门负责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管理。作为高校教职人员, 需强化自身道德建设, 秉承以德为先的基本原则。学术不端行为频频发生, 对教师自身良好形象的建立带来了较大阻碍, 而且也为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又由于功利化的学术范围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术的进步。为此, 高校应当强化科研学术委员会建设, 明确学术委员会基本职责, 全面加强教师学术道德教育, 且深化教职人员对科研诚信的认知, 通过动态监管规范教师行为, 在维护教师知识产权的基础上, 客观评价存在争议的科研成果。

其二, 将科研诚信加入到教师档案中, 并推行一票否决制, 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教育部在管网中曾发布了学风建设的相关内容, 并对科研教师诚信考核指标进行了明确标注, 将其纳入到教师的个人档案中来。然而, 纵观各大高校对此项指导工作的执行情况可知, 很多高校并未有效落实相关内容, 相应的考核体系也不完善。为此, 在成立学术规范委员会的基础上, 严格约束教职人员的科研诚信, 并建立专项档案。一旦教职人员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 要对其执行一票否决制。

其三, 制定完善的科研问责制度, 有效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当下, 如何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如何追究当事人责任成为高校致力探究的新课题。针对已经通过具有争议的学术成果实现职位晋升的教职人员, 绝大多数高校采取暗中处理的方式, 对当事人进行口头警告, 并未依照规定公开处理。国家教育部在2016年正式出台了高等院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指导意见, 要求高校按照具体要求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公正处理, 或通报批评, 或辞退。此外, 高校应积极执行学术不端处理办法与问责机制, 切实遏制学术乱象, 强化学术诚信建设。

(三)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增强教师队伍学术自律意识

高校在强化外部环境的基础上, 还应当加强教师内部建设, 深化教师的学术诚信意识。近年来, 教育部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条例, 旨在深化教师的学术自律意识, 净化科研学术环境, 从根源遏制学术乱象。具体措施为:其一, 师德师风建设。在高校教职队伍建设中, 要坚持以德为先的基本原则, 只有不断提高教职人员的师德水平, 才能更好的提升教育质量, 增强自身的人格魅力。学术自律意识淡薄且职业道德素养匮乏的教师, 只会为学生传递功利性的扭曲价值观。对此, 高校应当积极强化教师岗前培训与职业素质教育, 设立多元化的师德师风教育内容, 创新优化教育手段, 强化综合教育效果。

其二, 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当下, 国家防腐倡廉工作如火如荼的进行。高校监察部门还应通过廉政文化建设等活动的开展, 提高学术腐败问题的治理效率, 并对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教师或群体予以通报批评和严厉处罚, 对教职人员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先进事迹的宣传, 培养教师爱岗敬业、勤劳奉献的精神, 树立优秀教师榜样, 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其三, 强化教师学术自律意识。高校教师应抱着敬畏的态度对待学术研究, 并且坚定对教育工作的信仰。另外, 正确看待职称评审工作, 切勿因追求经济利益放弃原则。诚实守信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也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作为高校教职人员更需严格要求自己, 戒骄戒躁, 保持严谨的学术态度, 维护学术权威。

综上所述, 当前学术不端行为屡见不鲜, 这充分反映出学术诚信缺失的问题。在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的当下, 教职人员面临的压力和竞争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的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出现, 高校应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力度。并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合理的管控体系, 明确相关细则, 采取有针对性、有策略性的措施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以此来推动高校科研工作的有序运转。

摘要:当下, 高校剽窃科研成果、败坏学术风气的问题日益严重, 应当引发全社会的深度思考。诚实守信是现代社会的基本道德准则。同时, 也是推动学术进步的核心力量。基于此, 本文客观评价了高校科研诚信教育开展现状, 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优化改进策略, 希望可以为我国高校的健康发展提供助力。

关键词:诚实守信,道德准则,高校科研,改进策略

参考文献

[1] 李晨曦, 段丽萍.我国高校医学研究生科研诚信教育体系构建的研究[J].中华医学教育杂志, 2017, 37 (4) :537-540.

上一篇:婚礼祝福语简短范文下一篇:法律意识调查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