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教师评职称申请书范文

2023-11-07

一级教师评职称申请书范文第1篇

我叫李红荣,女,今年42岁,大学文化。1992年参加教学工作。 1998年12月被评为小学一级教师。现在千阳县启文小学任教。

任现职以来,自己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学本领,为干好本职工作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

在教学工作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大胆改革锐意进取。在实践中,刻苦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结合实际,勇于探索教改新思路,撰写论文多篇,其中《圆柱的认识》教学设计和反思在国家级期刊《中国教育创新与实践》上公开发表,并获二等奖,《以爱育爱》在省级期刊《语文报》上公开发表,《设计运动场》教学设计在省级期刊《新课程》上公开发表,并获三等奖。多年来本人所教学科在县局抽考和小学升初中考试中多次名列前茅,2006年被评为宝鸡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在新课改实验中,多次在县乡各学校巡回示范讲课,受到领导和广大教师的好评。

尊敬的评审小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称评审条例》,我已符合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条件,特此申请一级教师职称,望评审小组研究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李红荣

一级教师评职称申请书范文第2篇

我于2010年7月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物理教育专业,于2010年9月考入青川中学工作。一年来,在校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我成功地实现了从学生到老师的转变,工作得到了实践锻炼,思想认识有了极大的提高。

一、教学方面: 我来到学校后迅速熟悉常规教学方式、方法,对备课、上课、作业布置安排等常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实践,并在实践之中注意查缺补漏,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教学问题就积极向同事们请教,努力做到课前准备好、课中讲解透、课后督促检查严。课堂上力求贴近学生生活,最大限度地运用自己的所学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课后积极和同事们探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努力寻找解决方法,使自己的教学能力得到不断的进步和提高。

二、个人素养方面: 教书之余,我自觉学习与教育相关的知识,自己购买了《教育学》、《心理学》、《中学青年教师》、《教育报(中学版)》等相关书籍认真学习,还利用暑假期间参加化学教育本科学历的函授学习,以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个人的文化知识素养以及教学能力.

三、思想政治方面:在生活和工作上,我严格要求自己,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谨遵“正人先正己”的古训,时刻提醒自己,重视“为人师表”的职业形象,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尽量不给学校添麻烦,努力保持正派的工作作风,与校领导和同事们和睦相处,讲团结、讲正气,日常注意关心学生的冷暖,用爱心构筑与学生们、同事们的桥梁和纽带,努力和每一个学生、每一位老师都成为好朋友。经过一年的见习的教学实践,现在我各个方面考核合格已经符合申请中学二级数学教师的资格,特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请领导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王华彪

一级教师评职称申请书范文第3篇

基本条件:(5个条件都要具必备)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中学二级教师4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2、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需有4年及以上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3、按规定参加完成教育部门的继续教育和人社部门的公需科目教育(提供教育部门的继续教育证和人社部门的继续教育证);

4、中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授课效果评价好;

5、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不作要求,硕士研究生要求1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园)级或以上表彰。

业绩条件:(3个条件都要具备,今年为实行职评新政策的第一年,如具备第

1、2条,没有第3条,可按过渡人员申报,过渡人员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工作业绩不具备素质教育、课程改革与教科研要求的人员,须在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中名次位列同类人员的前85%以内)

1、城市教师讲授过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

2、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城市学校教师受到以下表彰之一:

(1)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

(2)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市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1次或县级2次;

(3)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级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县级优秀班主任;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1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2次。(表彰具体指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文明教师、教学标兵,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教育行政部门单独表彰的师德标兵、模范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业务标兵、教坛新秀可按单项表彰对待)共10类别的表彰以及专职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人员获得的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等,按单项表彰对待。

3、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4)城市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省辖市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县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参与并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研究。

二、中学高级教师评审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

基本条件:(6个条件都要具必备)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2、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需有6年及以上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6年中考核至少一年获优秀等次);

3、按规定参加完成教育部门的继续教育和人社部门的公需科目教育(提供教育部门的继续教育证和人社部门的继续教育证);

4、中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2轮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5、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3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承担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具体范围见附则)5年以上,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级或以上表彰2次;

6、必须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 业绩条件:(3个条件都要具备,今年为实行职评新政策的第一年,如具备第

1、2条,没有第3条,可按过渡人员申报,过渡人员指的是: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不具备素质教育、课程改革与教科研要求的人员,须在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中名次位列同类人员的前80%以内。)

1、城市教师讲授过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获得好评;

2、长期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受到以下表彰之一:

(1)受到市级政府综合表彰,或者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2)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省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1次或市级2次;

(3)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优秀班主任;专职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并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所带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市级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市级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1次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2次。(表彰具体强调的是与教育教学工作直接相关的表彰,由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文明教师、教学标兵,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师德标兵共6项)

3、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4)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1项,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或在规定年限内延期申报:

(一)出现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当年不得申报。

(二)违反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三)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四)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五)已定性为人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处分期内及从处分期结束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七)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中,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客观真实。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已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由审批部门予以撤销,已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由聘任单位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填报虚假材料的;

一级教师评职称申请书范文第4篇

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八荣八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教学本领,为干好本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教学工作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大胆改革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不断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在实践中,刻苦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结合实际,勇于探索教改新思路,善于寻求新思路,寻找新方法,始终走在学校教改的先进行列。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服从学校领导的安排,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身为教师,我深深认识到“教书育人”、“文以载道”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在工作中,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思想素养,热爱、关心全体学生,对学生的教育能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科学的世界观。每天坚持早到晚归,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甘于奉献,

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绝对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学生和教师心目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和较好的教师形象。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学工作者,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一私不苟的工作态度,切实抓好教学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备、辅、考三个环节,花了不少功夫,进行了深入研究与探讨:备---备教材、备学生、备重点、备难点、备课堂教学中的各种突发因素;辅—辅优生、辅潜能生、重点辅“边缘”学生;考—考题灵活、开发思维、迅速反馈、及时补漏。教学过程中,能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和状态,改进教学方法,自始自终以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宗旨,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使学生的个性、特长顺利发展,知识水平明显得到提高。我以高级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怨无悔的献身于龙凤小学的教育事业。

本人在2009年工作突出,被评为先进教师。在工作岗位上,我不仅学习了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也总结了自己的经验和方法,并在2009年4月云南省教育厅举办的“三生教育”优秀书画作品评选活动中,荣获指导教师三等奖。在2010年六年级学生的辅导中,并获得辅导奖。在2011年7月一年级期末检测中获得市教育局成绩奖。本人的教育教学成绩得到了学校领导、老师和家长、学生的一致好评。

在这十几年的工作中,本人一直担任班主任工作,送走了一批批欢乐的笑脸,迎来了一张张稚嫩的面孔。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取得了许多成绩,感谢学校对我的支持,感谢领导给我的机会,我将以更饱满的热情投身于以后的工作当中。成绩属于过去,何况教育教学这

门艺术永无止境,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虚心学习,勇于创新,再创佳绩。脚下踏过的路已经演变成历史,今后我需要思考的是怎样努力实现“而今迈步从头越”,力争使自己成为一位各方面都优秀的人民教师。

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各项条件符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的要求,特提出晋升小学高级教师的申请,请各级领导审阅批准。

申请人:龙凤小学 李君

一级教师评职称申请书范文第5篇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盲聋哑学校中学部、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中学教师、教研员和电教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高中或职业高中要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且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初中或职业初中要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且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

四、计算机条件

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1、从教以来一直从事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2、专任教师,按学校规定,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其他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学校中层领导不少于专任教师的2/3;教研员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每年不少于实际工作的2/3,每年听课或评课不少于100节;

3、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熟悉中学本学科各阶段的教学内容及相关要求,能胜任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教研员、教学管理人员承担1项校级或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

4、能够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教研员、电教教师能够承担县级以上公开课;

5、教研员推广具有实效的教研成果1项以上;电教教师进行过教学单元以上的系列电教软件的编制。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

面取得一定的成绩;教育教学效果比较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较好的班风、学风,学生的思想素质有所提高,培优转差取得一定的成绩;教学效果比较显著,所教班级学生参加会考或毕业水平考试合格率、优秀率比较好;

2、职中专业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学习兴趣浓,学习成绩在原来基础上有所提高,教学效果较好;

3、教研员开展教研活动取得一定成绩,指导当地教学取得一定成效。开展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取得明显成果;

4、电教教师开展电化教学活动取得一定成绩,指导当地电化教学取得一定成效。协助编写电教培训教材和培训电教教师取得一定成果;

5、校级领导在教学、学校管理、工作业绩(政绩)等方面,经主管部门考核评估业绩良好。

七、论文、论著条件

一级教师评职称申请书范文第6篇

中学一级教师须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胜任小学、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掌握教育教学的基本功,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效果良好;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所教班级形成较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勇于承担教学公开课,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学部、成人中等教育机构、以及各级教研室、电教、教育装备、基础教育有关的教育部门、校外教育机构和专业技术职务是中学教师系列的教育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并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三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思想端正,师德良好,敬业爱岗,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力做好本职工作。取得现资格以来,考核和绩效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取得现资格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二)考核、教学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延期2年申报。

(三)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满2年,且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2年。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4年,且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

(三)初中教师获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满4年,且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

(四)确有真才实学,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具备上述第

(二)、

(三)点学历(学位)未满4年或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满4年,且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3年,取得现资格以来,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专任教师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周上课4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校级领导每周上课2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教研员、电教、装备教师须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听课、评课,每年不少于:县级60天、市级40天、省级30天(提供基层证明材料)。

二、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有机结合教材内容,善于将思想政治教育渗透于教学之中,关爱学生,因材施教。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服从学校安排,积极承担并胜任班主任工作(须提供所在学校评价意见)。

三、运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能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从事初三或高三年级的教学1年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须参与1个实习场所的建设、革新实验手段或开设新实验项目;教研员、电教、装备教师须承担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试验工作1次以上。

四、进行过2次校级以上公开课教学(教研员、电教、装备教师每年承担1次以上)。在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作出一定成绩。

第五条业绩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被评为县(区)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获县(区)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教育教学成果突出,教师本人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优质课、课件、自制教具、录像课、实验技能、教学案例和论文等综合性竞赛中获县(区)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本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县(区)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乡镇(不含城关镇)教师本人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优质课、课件、自制教具、录像课、实验技能、教学案例和论文等综合性竞赛中获县(区)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本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县(区)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撰写本专业教育教学论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

三、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2篇。

四、乡镇(不含城关镇)教师须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县(区)级一等奖以上奖励2篇或二等奖3篇。

第七条破格条件

一、业绩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被评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

(二)教育教学业绩显著,教师本人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优质课、课件、自制教具、录像课、实验技能、教学案例和论文等综合性竞赛中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本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二、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教育教学论著(作者之一,或本人撰写不少于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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