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理项目方案范文

2023-09-23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方案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改变我市建筑垃圾堆放、填埋的粗放处理方式,避免建筑垃圾无序处置对土地、空气、水源等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减少土地占用,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和《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政府令第58号)、《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和建筑垃圾处理工作。坚持以市场为主体,充分发挥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构筑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水平,逐步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昆明市政府严格禁止建筑垃圾乱堆乱填,大力提倡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模式。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垃圾特许经营、垃圾清运处置收费、垃圾资源化设施投资、资源化产品推广应用等方面,应及时制订和落实土地规划、资金补贴、税收减免、政府采购等配套政策。

(二)科学规划,示范先行,合理布局的原则。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投资较大,生产链长,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但可借鉴的经验却很少。所以,应尽快通过示范工程,对适用技术、标准规范、运营模式、配套政策等进行验证和调整后,再以集中处置为原则,统筹规划,形成合理的生产力布局。

三、主要目标

(一)逐步降低以回填和填埋方式处置建筑垃圾的比例,以新型的资源化处理基地替代传统的消纳场。

(二)尽快建成建筑垃圾清运调剂的市、区两级体系和建筑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及收费体系,今年要建成一至两个工艺水平、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先进的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理示范工程,主城四区各建成一个过渡性建筑垃圾处置场并投入运营,完成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生产力布局。

(三)2010年年底以前,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率达100%、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的目标。

四、组织领导

成立昆明市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下简称建筑垃圾“三化”)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推进、协调此项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陈

勇(副市长)

副组长:胡伟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毓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兴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

彤(市规划局副局长) 成

员:李英杰(五华区政府副区长) 蒋

波(盘龙区政府副区长) 韩玉彪(官渡区政府副区长) 杨建军(西山区政府副区长)

吴勇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桂泽(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诚(滇池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翁培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邓卫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

毅(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常晋云(市工商局副局长) 冯

磊(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

斌(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和

矛(市环保局副局长) 焦振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戴

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月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靳树才(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徐

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 杨

明(市交警支队勤务处处长)

五、职责职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工作组,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调组织落实建筑垃圾“三化”相关工作的实施,负责组织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工作,传达并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等。

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陈春兼任,成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综合执法支队、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二)规划选址组:负责确定规范化处置场和过渡性处置场的选址。并确保选址在符合规划、国土、环保及防震减灾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项目落地成本。

组长由市规划局副局长李彤兼任,成员由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防震减灾局、市交运局、市交警支队、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三)项目实施组:负责按时限要求建成规范化示范处置场及过渡处置场。协助企业办理立项、规划审批、国土审批、环评、消纳许可等手续。

组长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邓卫东兼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四)资源运输组:负责建立市、区两级建筑垃圾规范化运输和调剂体系,建立清理运输联单制。保障项目建成后的资源提供。严格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运输、违法处置行为。 组长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翁培林兼任,成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运局、市交警支队、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五)政策保障组:负责制定昆明市建筑垃圾收费标准及收费体系。负责协助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区相应扶持政策,保障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胡伟彤兼任,成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信委、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六)产品推广组:负责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台昆明市具体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由财政承担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优先采购和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

组长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毓新兼任,成员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出台有力、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建筑垃圾“三化”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施结果倒逼,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安排开展工作,确保建筑垃圾“三化”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要建立工作半月报告制度,区、各单位每月1日、15日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城管执法局,再由市城管执法局整理后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三)积极探索,巩固长效。以示范工程为基础,不断丰富和完善管理手段、措施。学习借鉴国际国内先进处理、管理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切实有效的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处置“三化”长效机制。 附件:1.主要政策依据

2.昆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与布点表 附件1 主要政策依据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2.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计投资〔2002〕1591号)

3.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4.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再生节能建筑材料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8〕677号)

5.《地震灾区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导则(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科〔2008〕99号)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方案范文第2篇

建筑垃圾中的石块、混凝土块及碎砖经处理后,可作为混凝土或砂浆的集料(简称为再生集料)使用。目前再生集料制作的混凝土一般用于基础路面和非承重结构,通过选择和严格控制配合比,也可满足承重结构混凝土的要求,这在国外建筑行业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再生集料具备其它建材无可比拟的优点:数量大、成本低、用途广。

中意矿机生产的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针对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粉碎,尤其是建筑垃圾场地小,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发挥了其优势作业。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可以让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具有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节约天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优势,并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方案范文第3篇

建筑垃圾再生破碎筛选设备的出世,给我国产业带来了一颗明日之星。目前,很多投资者都看到建筑垃圾处理市场前景光明,渴望能在这块蛋糕中分享一丝美味。然而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如何配置成为投资者们的首要问题。

国内知名破碎机企业郑州鼎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筑垃圾事业部赵总监通过在国外多年的考察学习研究,将国外先进的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成功带回国内。“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方便快捷的实现建筑垃圾的破碎处理。分选后的建筑垃圾经过特定除铁设备去除其中含有的铁质物质,经粗碎、中碎、甚至细碎设备的粉碎处理,加工成一定粒度的再生砂石骨料,最后应用于路基石料、免烧砖、水泥掺合料等诸多方面。”他说,“建筑垃圾一般堆放都不太集中,出于减少设备重复购置,节约设备综合成本考虑,最适合使用移动式破碎处理设备。” 目前,国内很多建筑垃圾处理企业提供的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主要由颚式破碎机和反击式破碎机组成,但是这种生产线的出料粒度比较大,完全不适合企业制砖。然而随着移动破碎站技术研发的不断推进,郑州鼎盛将公司的专利设备单段细碎机进行改进,通过调整蓖板等方式来实现建筑垃圾完美的处理。据悉,鼎盛公司的单段细碎移动破碎站可以省去鄂式移动破碎机,由一台单段细碎机可以将建筑垃圾一次破碎成制砖所需的骨料,给建筑垃圾处理企业大大节约了投资成本。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方案范文第4篇

建筑垃圾中的石块、混凝土块及碎砖经处理后,可作为混凝土或砂浆的集料(简称为再生集料)使用。目前再生集料制作的混凝土一般用于基础路面和非承重结构,通过选择和严格控制配合比,也可满足承重结构混凝土的要求,这在国外建筑行业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再生集料具备其它建材无可比拟的优点:数量大、成本低、用途广。

中意矿机生产的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针对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粉碎,尤其是建筑垃圾场地小,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发挥了其优势作业。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可以让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具有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节约天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优势,并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方案范文第5篇

建筑垃圾中的石块、混凝土块及碎砖经处理后,可作为混凝土或砂浆的集料(简称为再生集料)使用。目前再生集料制作的混凝土一般用于基础路面和非承重结构,通过选择和严格控制配合比,也可满足承重结构混凝土的要求,这在国外建筑行业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再生集料具备其它建材无可比拟的优点:数量大、成本低、用途广。

中意矿机生产的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针对建筑垃圾处理、建筑垃圾粉碎,尤其是建筑垃圾场地小,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发挥了其优势作业。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可以让建筑垃圾变废为宝,具有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节约天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优势,并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

建筑垃圾处理项目方案范文第6篇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改变我市建筑垃圾堆放、填埋的粗放处理方式,避免建筑垃圾无序处置对土地、空气、水源等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减少土地占用,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和《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政府令第58号)、《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循环经济理念指导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和建筑垃圾处理工作。坚持以市场为主体,充分发挥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作用,构筑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水平,逐步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昆明市政府严格禁止建筑垃圾乱堆乱填,大力提倡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模式。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垃圾特许经营、垃圾清运处置收费、垃圾资源化设施投资、资源化产品推广应用等方面,应及时制订和落实土地规划、资金补贴、税收减免、政府采购等配套政策。

(二)科学规划,示范先行,合理布局的原则。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投资较大,生产链长,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但可借鉴的经验却很少。所以,应尽快通过示范工程,对适用技术、标准规范、运营模式、配套政策等进行验证和调整后,再以集中处置为原则,统筹规划,形成合理的生产力布局。

三、主要目标

(一)逐步降低以回填和填埋方式处置建筑垃圾的比例,以新型的资源化处理基地替代传统的消纳场。

(二)尽快建成建筑垃圾清运调剂的市、区两级体系和建筑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及收费体系,今年要建成一至两个工艺水平、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先进的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理示范工程,主城四区各建成一个过渡性建筑垃圾处置场并投入运营,完成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生产力布局。

(三)2010年年底以前,实现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率达100%、资源化利用率达95%以上的目标。

四、组织领导

成立昆明市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下简称建筑垃圾“三化”)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推进、协调此项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长:陈

勇(副市长)

副组长:胡伟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毓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兴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

彤(市规划局副局长) 成

员:李英杰(五华区政府副区长) 蒋

波(盘龙区政府副区长) 韩玉彪(官渡区政府副区长) 杨建军(西山区政府副区长)

吴勇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桂泽(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诚(滇池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翁培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邓卫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刘

毅(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常晋云(市工商局副局长) 冯

磊(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

斌(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和

矛(市环保局副局长) 焦振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戴

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月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靳树才(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徐

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 杨

明(市交警支队勤务处处长)

五、职责职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工作组,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调组织落实建筑垃圾“三化”相关工作的实施,负责组织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工作,传达并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等。

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陈春兼任,成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综合执法支队、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二)规划选址组:负责确定规范化处置场和过渡性处置场的选址。并确保选址在符合规划、国土、环保及防震减灾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项目落地成本。

组长由市规划局副局长李彤兼任,成员由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防震减灾局、市交运局、市交警支队、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三)项目实施组:负责按时限要求建成规范化示范处置场及过渡处置场。协助企业办理立项、规划审批、国土审批、环评、消纳许可等手续。

组长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邓卫东兼任,成员由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四)资源运输组:负责建立市、区两级建筑垃圾规范化运输和调剂体系,建立清理运输联单制。保障项目建成后的资源提供。严格查处建筑垃圾违法运输、违法处置行为。 组长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翁培林兼任,成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运局、市交警支队、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五)政策保障组:负责制定昆明市建筑垃圾收费标准及收费体系。负责协助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区相应扶持政策,保障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胡伟彤兼任,成员由市城管执法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信委、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六)产品推广组:负责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台昆明市具体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在建设工程中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由财政承担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优先采购和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

组长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毓新兼任,成员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主城四区政府及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组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出台有力、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建筑垃圾“三化”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施结果倒逼,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安排开展工作,确保建筑垃圾“三化”工作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要建立工作半月报告制度,区、各单位每月1日、15日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城管执法局,再由市城管执法局整理后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三)积极探索,巩固长效。以示范工程为基础,不断丰富和完善管理手段、措施。学习借鉴国际国内先进处理、管理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切实有效的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处置“三化”长效机制。 附件:1.主要政策依据

2.昆明市建筑垃圾处理规划与布点表 附件1 主要政策依据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2.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计投资〔2002〕1591号)

3.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4.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再生节能建筑材料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8〕677号)

5.《地震灾区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导则(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科〔2008〕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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