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律法规论文范文

2023-03-08

建筑法律法规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建筑企业随着经济的发展需要不断的增加,在蓬勃发展的过程中,很多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薄弱,本文就从如何提高建筑企业的法律风险意识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建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随着经济的发展的需要,建筑施工的企业逐渐增多,国家大力扶持的前提下,建筑行业出现的问题也是越来越多。为了加强对建筑的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建筑的质量,保证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当下的建筑活动应该以国家的建设工程的安全标准为前提,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于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也就应运而生。对于那些潜在的问题如何去预防、应对的措施都有明确的规定,达到减少损失,将风险转变成有利的因素,并最终为我所用。

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主要有:业主方风险,他们提供了建筑施工所需要的资金,是建筑施工的投资者,在施工过程中,业主要保证投资资金的投入,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就会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给施工方这块带来巨大的考验;合同法律风险,建筑施工的合同不能很好的履行,这是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风险。缺乏相应的法律保护,这就造成了很多合同的签订不合理,合同双方的利益都会受损;财务风险,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会出现需要的资金和预计的资金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从而造成了资金不足的情况,直接导致了施工这块进展缓慢甚至停滞;施工企业自身风险,施工人员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起到了主体的作用,他们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质量。一、建筑施工企业风险分析(一)证据不足

建筑施工企业因为证据不足败诉的情况越来越多,很多建设施工企业因为和建设单位的关系亲密,在招投标的过程虽然获得了工程项目,但是在要工程款和要求索赔的时候因为缺乏认识,企业的管理者缺乏收集证据的意识,他们认为,和项目有关的只是为了结算提供依据,没有考虑到在发生状况时,他会是强有力的诉讼证据,最终建筑施工企业因没有足够的证据导致败诉。最经常发生的状况是完成了合同之外的工程时却没有实际的条款或是合同来证明是否完成。(二)超过规定的维权时效

在很多情况下,应该是业主在没有支付工程款、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表示,但是建筑企业却由于各种因素没有及时的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时间一长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限导致自己的合法权利没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合同这块虽然对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的结算等都有约定,但是没有意识到该时效的法律意义,同时也没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提醒,这也是导致失去维权时效的重要原因之一。(三)维权的方式方法不对

在发生需要维权的情况下,很多建筑企业不重视法律事务,找不到合适的对策,自然就找不准案件的突破口。企业对现有的法律不够了解,法律知识不够,运用的技能差,随着市场的需求,国家的立法也随着市场的变化不断的调整,过去很多的不适用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废止,再加上“一事不再理”是现在法院对于民事案件的处理态度,这就导致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没有绕过法律的不利因素,也没有采取积极的方式躲避对方给你设定的陷阱,使得本来是你有理的维权行为变成了无理的法律诉讼,不利于维权。(四)招投标过程存在风险

很多项目在没有建筑工程用地的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没有获得规划许可证;在拆迁进度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招标,是属于违法的工程,建筑单位在承接这个项目是要承担风险的,情节较轻的是无法收到工程款以及罚款,有些招标项目有着很优厚的条件,但却是招标商虚构出来的为了获取投标方的保证金的。

在准备招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很多建筑企业做招投标文件是工程的技术或是管理人员,虽然他们是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但是对法律方面的知识还是有待提高的,他们做出的文件考虑到的问题可能没有那么广,会忽视到很多法律问题,以后在履行的过程中容易产生问题。另外建筑企业为了获得项目的施工权,会压缩成本,这就造成了在后期的施工中,预算不足,只能更换材料甚至会出现以次充好的情况。(五)合同签订中的风险

施工方和发包方所签订的工程活动是施工、监理和验收的重要的法律依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直接影响到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但是在合同的签订中,却会经常出现下面的情况:

在合同签订之前,合同双方应该对彼此的资信进行审核,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大多数的建筑企业处于竞争的压力等因素,没有仔细的审查。发包方的资信问题可能会导致施工方在施工结束后不能及时的得到工程款,施工方的资信问题会导致工程的质量问题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得不到保障。因为资信问题而导致的纠纷,施工建筑企业始终会是受害者。

当今的建筑行业是一个买房市场,所以在建筑合同的签订中,发包方会经常在合同中增加一些不平等的条款,建筑企业更多的是应该履行的义务,它应享有的权利在合同中很难体现出来。很多建筑合同都是由发包方草拟的,合同的质量有保障,但是合同的内容更多的是偏向发包方,里面隐藏着大量的条款以及索赔条款,都给建筑企业带来了极大的风险。(六)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建筑企业在和一些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发包人签订合同会导致后期工程款收回困难;承包人在将工程分包出去时,没有对分包商进行考察,有很多分包商的实力差。管理能力也不够,这就导致有些分包商未能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延误了工时后,根据合同,承包人需要向发包人承担违约条款,从而给承包商带来了损失;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不足,风险意识不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法规避风险,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材料的供应商也会带来风险,在很多供应商和施工方的诉讼中,法院的判决建筑企业需要承担材料款都是根据材料员提供的收据,虽然无法考证这些证据的真实性。二、建筑企业风险防范的措施(一)树立起建筑企业全体成员的法律意识

企业要想稳定的进步就需要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无论是在原材料的采购上还是在和发包方的合同签订上以及工程款的核算上都应该以法律知识作为指导。所以建筑企业的管理层要让员工意识到法律在解决纠纷中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从而将企业的风险降到最低。(二)要建立一个高质量的法律团队

企业在人力资源的投资上要配备懂专业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不要等到需要时才去搜集证据,如果企业在能力范围之内可以对法律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与时俱进。同时要向各个部门传播最新的法律动态,了解最合适的维权方法。(三)规避招投标中的风险

建筑企业首先要做好投标之前的审查工作,要对发包方的整体情况做一个了解,首先要了解项目是否真实,在项目的进行中是否能保证资金的充足,并进行风险评估,尽量避免在招投标的环节上当。(四)规避合同签订中的风险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让专业人员参与进来,另外还应该在多个环节进行把关,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合同涉及到的内容是否完善;双方对合同的理解如果有分歧的话就要及时的进行沟通等。(五)规避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对于发包方的资质要做一个了解,是否合法、是否有信用、是否会出现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建筑企业在和分包方的合作时应该与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确定合同,对他们的工作也要进行监督;另外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责任心,通过培训考核等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三、结语

随着建筑行业的地位的不断提高,如何做好建筑行业的法律风险防范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重视,所以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也要重视起来,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

[参考文献]

[1]姚捷.工程合同造价法律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2]李存东.建设行政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陈津生.建筑工程法律责任风险与管理要点精析[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

[4]周吉高.建设工程专项法律实务/建筑房地产法实务指导丛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

建筑法律法规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筑法规课程;改革;实践

一、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现状

1、经调查研究发现,以前学者在研究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改革与实践的时候往往只是站在理论教学的角度,片面地对理论教学的改革进行研究、探讨,忽视了建筑工程法规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需要。从查阅的资料中,即使有少部分学者对高职院校建筑法规课程实践教学改革进行了探讨,但是,他们大都处于将案例教学法的引入理论教学或是仅仅在理论上对实践教学进行探讨,没有进一步依据企事业生产服务的真实业务流程设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模块。

2、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空间研究处于空白阶段。建筑工程法规是高职院校土建类及相关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其教学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等专业学生在校学习、获取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进一步了解和理解国家权力机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政策以及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公民在建设活动中沟通、协调的重要环节。因此,建筑工程法规知识运用于实践活动尤为重要。

3、对建筑工程法规课程实践教学进行多方面的评估研究还有待提高。目前,从我们查阅的材料中,尚未发现对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进行包括:企业用人单位、毕业生、在校生、任课老师等多方面的评估研究。没有有效的评估体系,就难以在高职院校中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不利于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以上研究现状的述评,基于我国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改革视角,以某高职院校土建类及相关专业建筑工程法规课程为研究对象,构建与该课程能够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土建类及相关专业职业教育课程体系。通过对依据企事业生产服务的真实业务流程设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模块、教学空间、教学评估等方面展的研究,分析其对我国高职院校土建类及相关专业课程改革的影响。最终为提出并完善我国改革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提供理论与实证的支持。

1、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主要采取纯理论教学的授课方式,忽略了学生建筑工程法规知识实践方法、实践技能的培养,这不适应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特别是,实证分析对象执行大专业招生分方向培养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已经有四年,学生毕业后可到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监理员、安全员、测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多个岗位就业,每个岗位对学生需要掌握的建筑工程法规专业知识、技能侧重点均有不同。

因此,在实证分析对象土建类及相关专业“大专业招生、分方向培养”的背景下,针对土建类及相关专业的岗位群及能力分析、人才培养目标、分方向能力模块的设置与课程组成、分方向能力课程模块,拟制定新的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大纲,调整和改变现有教学模式,建立建筑工程法规课程与其他课程之间对接的紧密关系。

2、更进一步的,在实证分析对象中建立适合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的理实一体化教学实验室。依据企事业生产服务的真实业务流程进行现场模拟教学,使课程的学习情境与真实工作环境和真实工作任务一致,安排学生在课程学习中参与工程项目报建、招投标、合同管理、索赔等工作流程,真正做到“教、学、做”一体化,使课程内容更具吸引力。

3、形成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与就业岗位、知识能力需求分析报告。完成高职院校土建类及相关专业建筑工程法规课程课程模块、教学空间等改革后,如果没有进一步的约束力,往往会导致教学改革的中止。所以,高职院校土建类及相关专业建筑工程法规课程课程模块、教学空间等改革是否能得到企业用人单位、毕业生、在校生、任课老师的认可,或将其结果运用到下一步的教学改革中,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与就业岗位、知识能力需求评估体系。

因此,通过设计针对建筑企业用人单位、毕业生、在校生、建筑工程法规授课教师的不同问卷,进行“四方”问卷调查研究,探索职业能力取向的、校企合作相关的建筑工程法规知识教学模式并进行评估。

三、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效果

1、建立适合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的理实一体化教学实验室。高职院校土建类及相关专业建筑工程法规是一门与实践紧密结合的专业基础课程。理论—案例—实际操作有机结合,是课程教学的最佳途径。本课程加强工学结合,改变课堂理论教学与实际工程相分离的教学方法,建立适合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的理实一体化教学实验室。在新的教学空间中,模拟报建、招投标、索赔等真实情景,通过班上成员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改革,各班级分成若干各小组,各小组扮演土建类及相关专业所涉及工作中的各岗位,使学生全面获得岗位能力、职业能力和社会能力。在理实一体化教学实验室中,通过采用现场示范教学法,边讲边做,使学生有更直观的认识。教师的言传身教,对学生有正确的引导作用,发现学生操作不正确时,及时通过示范进行纠正。

2、建立适合建筑工程法规课程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通过对高职院校土建类及相关专业建筑工程法规课程的初步改革开展问卷调查,探索职业能力取向的、校企合作相关的建筑工程法规知识教学模式并进行评估,以课内、外项目活动为依托,开展有针对性的项目化教学。只有在一个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中,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机制,才能形成高职院校土建类及相关专业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与就业岗位、知识能力需求分析报告,实现课程动态调整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赵剑峰.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的探讨与实施[J].大连大学学报,2008,06:121-123.

[2]陈际明.浅析高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J].科技视界,2013,32:74.

[3]李秀红.高职院校建筑法规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探讨[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2,10:86-88.

[4]唐艳乾.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J].科教导刊(下旬),2015,05:126-127.

建筑法律法规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翻转课堂;高职建筑;法规;教学模式;实践效果

0引言

在进行高职建筑法规教学过程当中,由于建筑法规具有一定的抽象性,所以,在教学的过程当中,学生存在一定的畏难心理,如何有效地借助科学的方式方法来更好的提高这堂课的教学效果,本文以翻转课堂为研究对象探讨发展课堂应用于高职建筑法规的教学模式和实践效果,对于促进今后的高职建筑法规相关教学研究的完善有着现实的借鉴意义。

1翻转课堂的内涵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通过制作教学视频在网上上传的方式让学习者可以通过在线浏览,教师根据学生的视频学习情况来进行相应的教学活动设计。这种通过教学视频来导入教学课堂实施教学的模式,符合了当下互联网教学的要求,具有非常大的推广意义。翻转课堂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特点:一方面,翻转课堂比较注重网络资源的利用。在翻转课堂实施过程当中,教师需要借助相关的媒体来进行教学视频的制作,在制作的过程当中需要大量的使用网络资源来不断地充实教学素材。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发展课堂比较注重网络教学资源的使用。另一方面,发展课堂比较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在进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运用过程当中,教师通过布置相关的学习任务让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在这个过程当中,学生可以通过小组合作的方式来完成预定的教学任务和目标,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是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的。

总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对于促进教学目标的实现有着积极的意义,值得在今后的教学中进行推广。

2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高职建筑法规课程中的应用

建筑法规是高职重要的教学内容,如何做好建筑法规的教学是当前高职教学研究的主要方向,本文尝试探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高职建筑法规的应用案例。

2.1教学准备

在进行发展课堂教学模式运用之前,教师需要做好相关的教学视频的准备工作,在本文中教师主要将建筑法规中的核心内涵以及主要规则,通过制作视频短片的方式引导学生提前观看,在学生观看的过程当中可以对不理解的地方进行记录。

2.2教学过程

在学生完成了建筑法规相关教学视频的观看之后,教师会引导学生讨论建筑法规的背景、内容、意义以及具体的重要的条款,通过引导广大学生更好地进行建筑法规的学习来实现对建筑法规基本常识以及良好的建筑法规学习观念的形成。

2.3教学总结

在通过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应用之后,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反馈情况来总结本节课学习目标是否达成。对于本节课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教学中进行相应的改进与完善。总之,通过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高职建筑法规中的应用,可以看出这一模式具有很好的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作用,也有助于提高整体的教学效果。

3翻转课堂英语高职建筑法规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上文中主要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来探讨了翻转课堂在高职建筑法规这一门课程的具体应用思路,通过借鉴相关研究成果基础上,本文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今后的应用改进思路。

首先,高职教师应该重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应用。在今后的高职教学过程当中,高职教师应该从思想层面高度重视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应用,对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内涵、价值、具体的实施思路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只有建立在思想重视的基础上今后的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才会得到更为有效的利用。

其次,要完善教学环境。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应用过程当中,不仅需要教师在思想层面的重视更需要在教學环境方面的完善,例如,为广大学习者提供良好的学习平台,提供更多的互动资源,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等等。这些都有助于提高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应用效果。

最后,要做好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与时俱进。在教学实践过程当中,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以及教学的具体任务,来不断的对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应的思路和方法进行相应的调整,最终促进预定的教学任务的完成与实现。总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对于促进高职教学改革与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意义。

4结语

本文主要以高职建筑法规这一门课为例,探讨了翻转课堂主要的应用思路,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有助于推动高职教学研究的深入与完善。

参考文献:

[1]汤兵兵,袁勋.项目法应用于高职电子专业课程教学的实践研究[J].知音励志,2016(23).

[2]于荣娟,梁显丽,陈红红,等.思维导图教学法应用于高职院校数学课程中的实践探索[J].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7(5):71-75.

[3]蔡斌.全程案例教学法在高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的运用[J].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09(4):91-94.

作者简介:

赵雪洁(1980.02~ ),女,汉族,河北沧州人,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讲师,本科,研究方向:法学。

注:本文系石家庄市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2016年度立项课题(20161014)成果。

建筑法律法规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现代建筑;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活动十分复杂,极端重要,存在各种法律风险。一旦风险发生,建筑企业的损失是巨大的。因此,建筑企业必须从各个方面严格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从而使其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化、规范化、有序化,最大限度地减少风险规避或风险损失。

1法律风险概述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合约在法律范围内无效而无法履行,或合约订立不当等原因引起的风险。法律风险主要发生在场外交易中,大多由金融创新引发法律滞后而致。

2建筑企业法律风险

2.1证据不足带来的风险

由于证据的不足导致建筑企业败诉的情况目前已越来越多,现在很多建筑企业虽然通过招投标得到了工程项目,但常和建设单位有一些亲密关系,而企业管理者缺乏这方面的认识。在平时的接触中不注重对证据的收集,当打官司时,无论是追回工程款项还是被索赔款项,常常由于缺乏证据证明而败诉。例如,工程的决算书已给了发包方,但没有证据来证明;或已完成了合同之外的工程,但却没有实际的证据来表明是否完成。企业管理者缺少证据收集意识,在他们看来,和工程有关的签证手续仅是为了在结算时提供依据,根本没有在意其作用,殊不知这些手续是诉讼的强有力证据。

2.2维权时效带来的风险

由于建筑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特殊关系,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业主明明拖欠了工程款项、没有按照承包合同中的条款来履行自己的职责,但由于一些因素,建筑企业不会主动的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样长时间下来,逐渐超出了法律所规定的有效诉讼时间。

2.3维权方式带来的风险

在需要维护权利的情况下,许多施工企业不重视法律事务,找不到相应的对策,自然也找不到案件的突破口。企业对现行法律认识不足,法律知识缺乏,技能低下。随着市场的需要,国家立法随着市场的变化而不断调整。过去许多不适当的法律不断被废除,此外,当前法院处理民事案件的态度是“一事不再理”。因此,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既没有规避法律的不利因素,也没有积极地避免对方为你设置的陷阱,从而使得合理地维护自己权利的行为成为不合理的诉讼,这不利于维护自身的权利。

2.4债务承担风险

银行业的紧缩迫使施工企业垫资、带资施工,从而带来了成本风险。紧缩的货币政策导致市场资金总量的减少,面对国家出台的各种限制房价的政策,上游企业的资金短缺是不可避免的,这对施工企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在招投标过程中,迫于形势不得不参与竞标压价。受限的银行货币供应量可能迫使施工企业放弃优先受偿权。当资金普遍困难时,将会出现同意条件将失去偿还的优先权,如果意见不一致,将不能获得贷款的现象。

3建筑企业风险防范的措施

3.1通过多渠道进行法律风险的转移

①实施索赔制度。由于一些不可预知的风险始终存在,合同双方都希望将风险转嫁,因为风险事件的发生容易造成经济损失或时间损失。因此,索赔制度是为了将风险转移给对方,但由于工程索赔制度在我国尚未广泛实施,致使施工企业对索赔认识不足,同时对索赔的具体实践也十分陌生。所以,必须详细了解索赔制度的转移风险,学习索赔方法,使转移项目风险的合法、合理的索赔制度健康发展,从而减少企业面临的风险。②向第三方转移风险,包括实施担保制度和工程保险。实施担保制度是向第三方转移风险的有效途径,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但在工程施工阶段以推行保证和抵押两种方式为宜。

3.2确保合同条款明确

要确保合同中条款明确清晰,一方面合同中所规定的关于工程的款项、质量、指标、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必须清晰准确,不能含糊不清,对工程款项的结算方式等核心内容必须进行反复仔细的检查,以明确双方职权,保证整个合同的严格性和完整性。比如,在对外合同中,单单说明了“单价承包”、“总价承包”,但忽略了应选择二者之一,去掉另一个,还有的合同之中仅约定了“单价包干”、“包工包料”等内容,但却没有写明具体的单价数据或总价数据,这些都是严重的风险隐患,甚至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此外,关于合同中一些数据与金额必须要同时有大小写,确认之后再进行签订;另一方面要确保对外合同和建筑企业与业主之间的主合同中的内容所一致,约定的条款要一一对应,而且应规定好“我方违约责任的免除条款”。当前,在一些工程中,部分业主通过各种理由不与施工建筑单位进行结算,或以其他各种借口拖欠工程款项,但建筑企业在和业主签订主合同的过程中,并没有将付款的时间与主合同挂钩,因此导致了施工队对施工企业提起诉讼的后果,因此为了杜绝这种现象的出现,在对外合同的内容中必须要有“我方违约责任免除”的相关条款。

3.3培养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快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过去企业较为注重市场业务的拓展,而忽视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不注重在企业内部开展法律法规培训,许多重大经营决策、经济活动也没有法律部门的参与,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及观念非常淡薄。随着国家法制进一步健全及企业因未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经验教训,企业认识到要健康成长,必须要重视法律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对不同工作岗位的员工,也要有针对性地培养不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只有企业领导和全体员工均树立了法律风险意识,企业才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稳步发展。

4结语

总之,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赖以生存的基本主導产业,一直处于支柱性地位。同时,由于近年来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从而使建筑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法律风险,其中一些风险往往具有颠覆性。因此,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将为我国建筑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持,进而为后续的研究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刘贵秋.刍议建筑工程企业法律风险及防范[J].商场现代化,2014(14).

[2]赵学利.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研究[J].建筑管理现代化,2014(06).

建筑法律法规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 在我国的技工院校中,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学习建筑法规不仅能够让学生系统地了解有关建筑的法规知识,还能增强他们利用法律武器解决建筑工程问题的能力。从建筑法规课程教学的现状入手,探究课程改革的必要性以及课程改革的措施和思路。

[关 键 词] 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措施

《建筑法规》课程的设立是为了解决建筑学专业该方向知识结构存在的问题,从而为学生提供一个更加科学的专业知识架构,推动学生将来在该专业的发展。就建筑法规本身来说,该科目专业性较强,知识体系复杂,那些法律法规十分晦涩,导致学生缺乏积极性,课堂效果十分低下。故技工院校教师要通过建筑法规课程教改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课堂效率。

一、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教材内容陈旧

现今国内技工院校建筑法规课程的教材存在着许多问题。如,教材缺乏最新专业研究成果和最新修订的法律条例,还有在建筑学专业中的重难点问题总是一笔带过,不能刨根究底,深度探析,导致学生往往一知半解。除此之外,建筑法规课程教材还缺乏实践部分,重理论知识,很少提出让学生实际应用的内容,学生只能“纸上谈兵”,无法提高实践能力。

(二)教学方法单调

目前建筑法规教学仍旧使用传统教学模式中讲练结合的方式,教师在台上进行说教、板书,学生仅仅是被动地接受知识。在这样的过程中,学生的积极性完全得不到调动,缺乏自主思考,课堂效果一般。此外,现阶段教学模式中实践时间较短,學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仅仅局限于课本,不能与实际相结合。这种教学方式无法突出学生在教学之中的主体地位,无法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各种能力的发展也会受到限制。

(三)课程考核方式单一

和大部分课程一样,目前建筑法规课程的考核仍然采取的是单一试卷考核。这就意味着那些热爱思考、喜欢拓展课本之外知识的学生并不能取得相应的成绩。因此,课程变得相当乏味,学生只是机械地背诵考试知识点,而不去思考其中的原理,不仅浪费了教师的辛勤付出,也是在浪费教学资源。这种单一靠试卷考核的方式阻碍了学生的进步,违背了课程设立的初衷。

二、建筑法规课程改革措施

(一)教学内容改革

教材的选编对一门课程来说尤为重要。教材内容的选择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1.素材选择要有时效性。修订教材人员应补充教学内容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建筑师业务管理知识,还应该更新最新修订的法律规范、工程建设的行业性标准等,让学生所学知识与时俱进,适应未来发展和迅速变化的经济环境。

2.选编教材时还要注意素材的实践性。课程教学目标主要是培养学生的实训能力,要求学生将课本上学到的知识运用在实际建筑工程中。故教师在选择课程内容时要将实际内容融入教学中,来增强学生对学习内容的理解

3.教师要使用有实际运用意义的案例。一个实际的案例无论好坏与否都能为学生未来的工作提供经验,同时,理论与实例相结合能够加深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提高课堂效率。

(二)教学方法改革

互动式的课堂教学要求学生对问题提出不同角度的解答,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思考能力。还有更多新型教学方法,如案例式、辩论式、研讨式的教学方法,出现在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之中,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并且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主动思考,可以逐渐养成自学的习惯,扩大知识面,提高研究问题的能力。通过对案例进行分析,在突出重难点的同时,培养了学生的实践能力,便于学生理解《建筑法》《合同法》等法规。此外,还应该定期邀请专家、设计师走入课堂,给学生开展知识讲座,进行教学补充。

(三)注意考核方式的多样化

在如今的信息化时代,成绩不再是决定学生学业水平的唯一尺度,学生的能力评价才更加重要。所以,在技工学校的建筑法规课程考核中,要摒弃单一考试的考核方法,取而代之的是采用多样化的方法综合评定学生学习质量。例如,可以增加课程设计,将其作为一种考核方式,,让学生独立设计工程,并由教师打分在最终成绩中占一定的比重。此外,开卷考试也不失为一种科学的考核方式。一般开卷考试的内容都无法直接在书上查找,依靠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作答,可以锻炼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最后将各部分考核的成绩按百分比相加,得出最后成绩。这样通过多种方式综合考核学生的学习质量,才能真正检测学生的综合能力,从而促进学生各方面水平的提高,建筑专业才能发展得更远。

学习建筑法规课程对技工学校建筑类学生未来就业有十分积极的影响。教师可以通过教学模式改革,激发学生对建筑法规课程的兴趣,活跃课堂气氛,让学生真正重视并且喜欢这门课程,教学目标便很容易实现了。更重要的是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日后职业生涯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可栋,赵丽花.《建筑法规》课程的教学问题探析[J].房地产导刊,2015(12):484.

[2]王劭琨.《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案例教学法的应用[J].科技与创新,2016(15):126.

[3]马利君.浅谈《建筑施工组织》课程改革设计与实践[J].现代企业教育,2014(14):43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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