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届国家领导人范文

2023-09-23

中国历届国家领导人范文第1篇

初建的中共贵州省委

(1949.11—1956.6)

1949年11月10日,中共中央批复二野前委的报告,同意苏振华任省委书记,徐运北任省委第一副书记,陈曾固任省委第二副书记。

1949年12月3日,中共中央批复中央西南局的报告,同意中共贵州省委组成人员。

书 记 苏振华

副书记 徐运北 陈曾固

常务委员 杨 勇 赵健民 周 林 王辉球

1952年11月,中共中央批复中央西南局的报告,同意苏振华等7人为省委常委。

书 记 苏振华

第一副书记 陈曾固

第二副书记 周 林

第三副书记 申云浦 常务委员 王辉球 徐健生 吴 实

1954年5月,苏振华调离,同年12月,陈曾固调离,中共中央批准周林任省委书记,以后,省委领导成员作了部分调整。

书 记 周 林

副书记 申云浦 谢鑫鹤 常 颂

常务委员 吴 实 徐健生 王贵德 赵欲樵 陈璞如

中共贵州省第一届委员会

(1956.6—1960.4)

第一书记 周 林

书记处书记 苗春亭 常 颂 吴 肃 李景膺 张海峰

常务委员 钟赤兵 吴 实 徐健生 王贵德 陈璞如 赵欲樵

伍嘉谟 田维扬 戴晓东

中共贵州省第二届委员会

(1960.4—1966.5)

第一书记 周 林

书记处书记 苗春亭 吴 肃 张海峰 李景膺

书记处候补书记 陈璞如 徐健生 赵欲樵

常务委员 吴 实 田维扬 王贵德 伍嘉谟 戴晓东 汪小川

何仁仲 张玉环

1964年11月,在贵州“四清”运动中,中共中央批复改组中共贵州省委。

代理第一书记 李大章

代理第二书记 钱 瑛(女)

代理第三书记 陈 刚

第三书记 贾启允

书记处书记 周 林 苗春亭 吴 肃 李景膺 粱国斌 李 立

杨万选 程宏毅

书记处候补书记 陈璞如 徐健生 赵欲樵

常务委员 吴 实 田维扬 王贵德 戴晓东 汪小川 张玉环

张健民 张一樵

1965年5月,中共中央和中央西南局对中共贵州省委领导班子作了调整。

第一书记 贾启允

书记处书记 李 立 吴 肃 程宏毅 苗春亭 陈璞如 徐健生

张一樵 张健民

书记处候补书记 陈璞如

常务委员 吴 实 戴晓东 汪小川 张玉环 张一樵 张健民 何光宇 石新安 陈行庚 金 风 李庭桂

中共贵州省革命委员会领导核心小组

1967年12月20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贵州省革命委员会领导核心小组。

组 长 李再含

中共贵州省核心领导小组

1969年10月,中共中央批复,省革委领导核心小组改称中共贵州省核心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再含

代理组长 蓝亦农

副 组 长 张荣森

中共贵州省第三届委员会

(1971.5—1976.10)

第一书记 蓝亦农(1973.9离任) 鲁瑞林(1973.9任职)

第二书记 李葆华

书 记 张荣森 吴向必(苗)

副 书 记 贾庭三 李 立 何光宇

常务委员 马扶增 石新安 刘兴胜 陈行庚 李庭桂 张 明 张 琦 张玉环 张健民 韩 风 傅爱农

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共中央对中共贵州省第三届委员会领导成员作了重要调整。

第一书记 鲁瑞林(1977.2离任) 马 力(1977.2任职)

第二书记 李葆华

书 记 吴向必(苗) 张荣森 贾庭三

副 书 记 贾庭三 李 立 何光宇 苏 钢 苗春亭 徐健生

常务委员 张玉环 张健民 张 琦 张 明 傅爱农 陈行庚 刘兴胜 李庭桂 宋树功 王朝文(苗)

中共贵州省第四届委员会

(1978.3—1983.8)

第一书记 马 力(1979.9逝世) 池必卿(1979.9任职)

第二书记 贾庭三(1978.5离任) 池必卿(1978.5任职)

书 记 苏 钢 吴向必(苗) 王朝文(苗)

副 书 记 苗春亭 徐健生 李庭桂 陈行庚 吴 实

常务委员 张 忠 刘兴胜 张玉环 傅爱农 宋树功 段志中 李志奇 徐挹江 吴 肃 金 风 贺 明

1982年12月,中共中央对贵州省委领导班予作了重要调整。

第一书记 池必卿

书 记 朱厚泽 苏 钢 王朝文(苗)

常务委员 张玉环 宋树功 徐挹江 李冀峰 乔学珩 赵泽莽

中共贵州省第五届委员会

(1983.8—1988.8)

第一书记 池必卿(1985.3离任)

书 记 朱厚泽 苏 钢 王朝文(苗)

常务委员 张玉环 宋树功 李冀峰 乔学珩 焦 斌 胡克惠(女) 龚贤永

1985年3月19日,中共中央批复,省委不设第一书记,原第一书记改为书记,原书记改为副书记。同时,对省委领导成员进行部分调整。

书 记 朱厚泽(1985.7离任) 胡锦涛(1985.7任职)

副 书 记 王朝文(苗) 刘正威 丁廷模 龙志毅(彝)

常委 乔学珩 焦 斌 胡克惠(女) 龚贤永 张树魁

中共贵州省第六届委员会

(1988.8——1993.11)

书 记 胡锦涛(1988.12离任) 刘正威(1988.12任职) 刘方仁(1993.6中共中央任命)

副 书 记 王朝文(苗) 丁廷模 龙志毅(彝) 梁明德 王思齐

常委 张树魁 胡克惠(女) 康虎振 朱 启 刘汉桢 袁荣贵

中共贵州省第七届委员会

(1993.11—1998.8)

书 记 刘方仁

副 书 记 陈士能 吴亦侠 王思齐 王广宪 王寿亭

常委 胡克惠(女) 朱 启 袁荣贵 李万禄 夏国华 黄 瑶(布依) 胡贤生(苗) 步智信

王三运 喻忠桂(苗) 刘也强 庹文升 王正福(苗)

中共贵州省第八届委员会 (1998.8—2002.4)

书 记 刘方仁 钱运录 (2001.1中共中央任命)

副书记 吴亦侠 王广宪 王寿亭 王三运

黄瑶(布依族)石秀诗(2001年1月任)

常委 夏国华

喻忠桂(苗族) 刘也强 庹文升

王正福(苗族) 姜延虎 张 健

中共贵州省第九届委员会(2002.4--2007.4) 书记 钱运录

副书记 石秀诗、孙淦、黄瑶、曹洪兴

常委 刘也强

庹文升 王正福(苗族) 姜延虎 张健 谌宏昌 王晓东

龙超云(女,侗族) 段敦厚

中共贵州省第十届委员会 (2007.4—)

书 记 石宗源

副书记 林树森 王富玉

常委 王正福 王晓东 龙超云 李 军 张少农 张群山 黄康生 崔亚东 邱型柏 谌贻琴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历届领导

省五届(1980年1月──1983年4月)

任 徐健生

副 主 任 吴 肃 戴晓东 田君亮 张 量 罗登义 罗 英 叶谷霖 龙贤昭(侗族) 曾宪辉 白 林(女,回族) 耿万青 侯国祥 孟子明

秘 书 长 叶谷霖(兼)

省六届(1983年4月──1988年1月)

任 吴 实(1985年5月辞职)

张玉环(1985年5月选出)

副 主 任 吴 肃(1985年5月辞职) 夏页文(1985年5月选出) 罗登义 曾宪辉(1985年5月辞职) 叶谷霖(1985年5月辞职) 白 林(女,回族) 侯国祥(1985年5月辞职) 任 应 吴通明(苗族) 冉砚农 王秉 (布依族) 王振江 钱允中 梁旺贵(侗族) 周衍松(1985年5月选出) 涂光炽(1987年5月选出)

秘 书 长 吴 肃(兼,1983年9月辞职)

李岱山(1983年9月选出)

省七届(1988年1月──1993年1月)

任 张玉环

副 主 任 罗登义 周衍松 王振江 梁旺贵(侗族) 涂光炽(1989年11月辞职) 罗尚才(布依族)乔学珩 李冀峰 王耀伦(苗族) 陈远武(1991年3月选出) 禄文斌(彝族,1992年3月选出) 秘 书 长 王振江(兼)

省八届(1993年1月──1998年1月) 主

任 刘正威(1993年7月辞职)

王朝文(苗族,1994年1月选出)

副 主 任 刘玉林(1996年2月辞职) 梁明德(1994年1月选出) 王安泽(布依族) 梁旺贵(侗族,1996年2月辞职) 王耀伦(苗族) 陈远武 禄文斌(彝族) 李仁山(苗族) 欧阳自远 李 玲(女,1994年1月选出) 王淑森(1996年2月选出) 杨守岳(1996年2月选出) 张世德(1996年2月选出) 秘 书 长 王林普

省九届(1998年1月──2003年1月)

任 刘方仁

副 主 任 胡贤生(苗族) 龚贤永 李万禄 步智信 欧阳自远(2001年1月辞职) 张世德 王淑森 杨谨华 杨序顺(侗族) 刘思培 司徒桂美(女) 徐敬原(2001年1月选出) 秘 书 长 王林普(2001年1月辞职)

窦德银(2001年1月选出)

省十届(2003年1月──2008年1月)

任 钱运录(2006年1月6日辞职)

石宗源(2006年1月21日选出)

副 主 任 龚贤永 步智信(2007年1月25日辞职) 杨序顺(侗族) 刘思培(2007年1月25日辞职) 司徒桂美(女) 徐敬原 杨光林(苗族)(2007年1月25日辞职) 庹文升(2006年1月21日 选出) 姜延虎(2006年1月21日 选出) 顾庆金(2005年1月25日选出) 黄康生(布依族)(2007年5月25日辞职) 林明达(回族)(2007年1月27日选出) 许正维(2007年1月27日选出) 秘 书 长 窦德银

第十一届(2008年1月──)

任 石宗源

副 主 任 肖永安 唐世礼 林明达 许正维 傅传耀 顾 久

中国历届国家领导人范文第2篇

发布于:2008-03-18 22:18

国家主席名单

第一届(1954年——1959年)毛泽东为国家主席

第二届(1959年——196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

第三届(1965年——197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

第四届(1975年——1978年)未设

第五届(1978年——1981年)华国峰为主席

中共中央主席:胡耀邦(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选举产生) 第六届(1983年——1988年)李先念为国家主席

第七届(1988年——1993年)杨尚昆为国家主席

第八届(1993年——1998年)江泽民为国家主席

第九届(1998年——2003年)江泽民为国家主席

中国历届国家领导人范文第3篇

闽环保防〔2011〕60号

各市、县(区)经贸委(经发局、经委)、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有效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逐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省环保厅和省经贸委共同制定了《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环保厅 福建省经贸委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订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有效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推动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革、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 1 08〕60号)、《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境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三条 【部门职责】省经贸委会同省环保厅负责全省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经贸委(经委、经发局)会同同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及“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清洁生产审核具体工作。

第四条 【企业职责】企业是清洁生产审核的主体,是清洁生产审核的第一责任人。清洁生产审核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 清洁生产审核范围

第五条 【审核类型】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六条 【自愿性审核】除第七条规定情况外的企业(以下简称“自愿性审核企业”)均可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各级经贸、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等工作,积极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七条 【强制性审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以下简称“强制性审核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以下简称“双超企业”)。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双有企业”)。

有毒有害原料或者物质主要指《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剧毒化学品目录》中的剧毒、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放射性(不包括核电设施和军工核设施)、致癌、致畸等物质。

需重点审核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参见附件1。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系环保部对强制性审核企业进行的行业细化,具体行业参见附件2。

第八条 【自愿性审核企业名单确定】自愿性审核企业名单的确定:企业向省经贸委提出申请,由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环保厅对照第六条、第七条核定后确定公布。

第九条 【强制性审核企业名单确定】强制性审核企业名单的确定:由省环保厅牵头组织筛选并会同省经贸委确定公布。具体办法如下:

由企业向市级环保、经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由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以及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筛选出辖区内强制性审核企业,并对企业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初核,提出经初核合格的初选名单,并附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规模、法人代表、企业注册地址和生产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所属《名录》中规定的行业类别、主要原辅材料清单及使用量、主要产品名称及产量、主要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去向、污染物浓度和排放总量(“双超企业”同时要求附超标、超总量)等情况,报送至省环保厅和省经贸委核定后确定,由省环保厅会同省经贸委分期分批公布,当地市、县(区)级环保部门根据属地原则负责将有关书面通知送达企业。

第十条 【强制性企业名单公布后要求】强制性审核企业名单公布后,名单中的“双超”企业要在一个月内,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主动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

3 公众监督。公布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排放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超总量情况。

第三章 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工作程序】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作程序(见附件3)。

(一)公布名单:省经贸委、省环保厅根据第八条、第九条筛选确定自愿性审核、强制性审核企业名单,并予以公布。

(二)开展审核:企业按照本细则要求,自行或者委托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以下简称“咨询机构”)协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三)审核评估:由省经贸委和省环保厅联合委托技术支撑单位负责组织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

(四)实施方案:企业根据评估意见的要求修改完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进行相应整改,并继续实施完成清洁生产方案。企业达到验收要求后向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五)组织验收:由市级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按企业性质(自愿性或强制性审核)分别牵头予以验收。

第十二条 【总体时间要求】审核企业经公布名单后,一年内必须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其中,强制性审核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原则上应在通过评估后两年内完成清洁生产验收。

4 第十三条 【公告制度】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环保厅调度各地工作进展,每半年向社会公告企业的审核进度。未列入公告的企业视同未开展。

第四章 清洁生产审核的开展

第十四条 【审核开展方式】清洁生产审核以企业自行组织开展为主;不具备独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能力的企业,可以委托咨询机构协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应具备第三十条的要求,并按照第七章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审核总体要求】自行开展审核的企业,要积极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审核报告;委托咨询机构开展审核的,要积极协同该咨询机构编制审核报告。企业要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中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若委托咨询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应据实提供审核必需的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资料。

第十六条 【自行审核要求】自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具有5名以上经国家或省级环保、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人员具备高级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企业能源或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经历。

第十七条 【报备制度】清洁生产审核启动后,应当执行报备制度。

自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将审核计划、审核组织及人员的基本情况报所在市、县

(区)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5 委托咨询机构进行审核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将与委托咨询机构签订的能证明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计划的技术服务合同报备所在地市、县(区)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所在地市、县(区)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工对企业自行审核或委托审核情况加强监督,对不具备自行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条件但仍自行审核的企业,以及委托不满足第三十条要求的咨询机构开展审核的企业,视同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十八条 【加强督促】所在地市、县(区)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分工,分别负责督促自愿性和强制性审核企业按进度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每半年向上一级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辖区内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度。对在名单公布两个月后仍未开展审核的企业,应予以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九条 【企业审核程序】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原则上包括审核准备,预审核,审核,实施方案的产生、筛选和确定,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等。

(一)审核准备。开展培训和宣传,成立由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

(二)预审核。在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确定清洁生产审核重点和企业清洁生产目标。

(三)审核。通过对生产和服务过程的投入产出进行分析,建立物料平衡、水平衡、资源平衡以及污染因子平衡,找出物料流失、资源浪费环节和污染物产生的原因。

(四)实施方案的产生和筛选。对物料流失、资源浪费、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进行分析,提出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进行方案的初步筛选。

(五)实施方案的确定。对初步筛选的清洁生产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可行性分析,确定企业拟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

(六)编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应当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清洁生产审核过程和结果、清洁生产方案汇总和效益预测分析、清洁生产方案实施计划等。

第二十条 【方案要求】企业应认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照国家已颁布的清洁生产标准、审核指南、评价指标体系、推荐的清洁生产技术,围绕自身主要的物耗、能耗和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并予以实施。

强制性审核企业必须按要求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产生、降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等中/高费方案。

第五章 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

第二十一条 【评估主体】省经贸委和省环保厅联合委托省清洁生产中心作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由其负责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工作,并对评估结果负责。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后一个月内,应向省清洁生产中心提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提出评估申请。

第二十二条 【评估程序】省清洁生产中心应严格按照评估程序(附件4)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出具评估意见,以正式文件形式反馈给企业,并抄送给省、市级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对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环保问题的企业,省清洁生产中心不得通过审核评估,同时应将有关环保问题以正式文件形式反馈给省、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

第二十三条 【评估经费】省清洁生产中心的评估工作经费由省经贸委和省环保厅根据每年度公告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量核发,不得向企业和咨询机构收费。

7 第二十四条 【评估标准和内容】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标准和内容:

(一)企业按国家规定淘汰明令禁止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

(二)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全员参与,进行了系统的清洁生产培训。

(三)根据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原则进行了规范、完整的清洁生产审核,审核过程规范、真实、有效,方法合理。

(四)审核重点的选择反映了企业的主要问题,不存在审核重点设置错误,清洁生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具有时限性、前瞻性。

(五)提交了完整、详实、质量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如实反映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对企业能源资源消耗,产排污现状,各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运行状况,以及末端治理和环境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不存在物料平衡、水平衡、能源平衡、污染因子平衡和数据等方面的重大错误。

(六)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按照边审核、边实施、边见效的要求,及时落实了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

(七)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科学、合理、有效,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预期效果能使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减排指标;对于已经发布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企业能够达到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指标的要求,或达到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清洁生产企业”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评分标准】评估结果采取百分制,评估结果分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三个等次(不通过的不予以评分),触及否定项的为“不通过”,未触及否定项的一律“通过”,其中大于85分(含)的为“优秀”。

(一)对自愿性审核的企业,否定项如下:

8 1.企业没有按国家规定淘汰明令禁止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以及产品。

2.所提出的清洁生产方案无法使企业达到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或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清洁生产企业”的要求。

3.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质量上存在重大问题,主要指:

(1)审核重点设置错误或清洁生产目标设置不合理。

(2)没有对本次审核范围做全面的清洁生产潜力分析。

(3)数据存在重大错误,包括相关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偏差较大等情况。

4.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

5.企业现场存在明显的严重环境风险隐患。

6.自名单公布至出具评估意见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或发生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同时,自愿性审核企业如果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存在“双超”、“双有”或其他应属于强制性审核的情况,企业按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要求补充编制审核报告,评估标准按强制性标准执行,省清洁生产中心应向省经贸委、省环保厅报告该企业变更为强制性类别。

(二)对强制性审核的企业,否定项如下:

1.自愿性企业否定项。

2.“双超”企业违反第十条规定。

3.未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全员参与,未进行系统的清洁生产培训。

9 4.未根据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原则进行规范、完整的清洁生产审核,审核过程不规范、不真实,方法不合理。

5.提交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不完整,未如实反映了企业的基本情况,对企业能源资源消耗,产排污现状,各主要产品生产工艺和设备运行状况,以及末端治理和环境管理现状未进行全面分析,存在物料平衡、水平衡、能源平衡、污染因子平衡和数据等方面的重大错误。

6.企业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未按照边审核、边实施、边见效的要求,未全部落实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

7.强制性审核企业未提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减量化等中/高费方案。

8.提出的清洁生产方案不能使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见附件5,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评分表见附件6。

第六章 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

第二十六条 【申请验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评估后,应按评估意见的要求对审核报告进行修改,逐项落实评估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并抓紧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满足验收要求后,按附件7的验收程序申请验收。

市级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同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企业的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进行验收。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同级经贸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进行验收。

10 第二十七条 【验收标准和内容】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标准和内容:

(一)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如实反映了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之后的清洁生产工作情况。企业持续实施了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并认真、及时地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达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

(二)按清洁生产评估意见要求对审核报告进行修改,对现场进行整改。根据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原则实施了清洁生产方案,并对各清洁生产方案的经济和环境绩效进行了详实统计测算和监测分析,其结果证明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达到了预期的清洁生产目标。

(三)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证明自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实施后,企业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污染物减排指标。对于已经发布清洁生产标准的行业,企业达到相关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三级或三级以上指标的要求,或达到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清洁生产企业”的要求。

(四)企业生产现场不存在明显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五)报告中体现的已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纳入了企业正常的生产过程。

第二十八条 【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通过”、“优秀”和“不通过”三种。对满足第二十七条全部要求的企业,其验收结论为“通过”,其中,评估结果为“优秀”,同时经验收核实达到评估预计成果的,应给予“优秀”结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验收不通过:

1.不满足第二十七条中的任何一条。

2.企业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环境和经济效益的,包括相关数据与环境统计数据偏差较大等情况。

3. 自通过评估意见至验收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或发生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11 第二十九条 【回避制度】清洁生产专家应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对其参与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进行评估、验收。

第七章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管理

第三十条 【咨询机构条件】协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咨询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有能正常开展业务的办公设备;

(二)拥有至少2名以上高级职称、3名以上中级职称且经国家或省级环保、经贸部门联合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

(三)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率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四)应当熟悉相应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有能力分析、审核企业提供的技术报告、监测数据,能够独立完成工艺流程的技术分析、进行物料平衡、能量平衡计算,能够独立开展相关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和编写审核报告;

(五)无触犯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纪录;未处于因提供低质量或者虚假审核报告等被责令整顿期间。

第三十一条 【选聘】省经贸委会同省环保厅每年不定期公布选聘的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选聘期原则上为两年。

申请选聘咨询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构简介;

(二)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工作场地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四)清洁生产审核专职人员聘用证明及其身份证件、社保证明、清洁生产审核师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五)机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全过程质量保障】为保证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人员至少应包括1名高级职称审核师和1名中级职称审核师。审核报告主要编制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或我省清洁生产审核师资格;在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必须对企业生产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在召开评估和验收现场会时,必须到场对企业审核工作作相关说明。

第三十三条 【定期评审】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环保厅对咨询机构开展自愿性审核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审。省环保厅牵头会同省经贸委对咨询机构开展强制性审核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审。定期评审每年开展一次。

评审内容包括咨询机构履行合同情况,在清洁生产审核各阶段所起的作用,根据物料、水平衡和能量平衡发现企业清洁生产潜力,独立提出清洁生产方案的能力及清洁生产审核绩效评估。发现咨询机构和从业审核师不按规定内容、程序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弄虚作假、或者技术服务能力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对咨询机构的选聘且该咨询机构两年内不得参加选聘,对审核师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分行业推荐】为保障污染物减排和有毒有害物质减量化目标的实现,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执行按行业类别推荐选聘机构制度。

省环保厅牵头会同省经贸委依据定期评审结果以及日常监管情况,对从事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的涉足行业予以推荐确定并公布。

13 第三十五条 【宏观调控】为保障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序开展,省经贸委牵头会同省环保厅根据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以及市场实际情况对咨询机构承接数量予以宏观调控,按照机构工作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动态调整。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六条 【技术支持】省经贸委和省环保厅不定期联合举办清洁生产审核培训班,对管理部门、企业、咨询单位清洁生产审核人员进行培训,并实行专家库动态管理。

各级经贸、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发挥当地环保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节能中心、行业协会、工程咨询单位等机构作用,形成清洁生产技术支持体系,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咨询服务。

逐步建立全省清洁生产工作技术服务平台,为全省清洁生产工作管理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并提供清洁生产技术服务。

第三十七条 【经费支持】对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的企业,其实施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所需费用,各级经贸部门在技改、节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等专项经费上予以优先安排,各级环保部门可以“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适当补助。

第三十八条 【表彰与奖励】对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通过验收的企业,或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优秀的企业,省经贸委和省环保厅将对其进行表彰与奖励,并予以公布。

第三十九条 【企业处罚】“双有”企业经公布名单后,未按要求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不按要求报告审核结果的,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予以曝光,并责令其限期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审核结果;拒不改正的,由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14 “双超”企业经公布名单后一个月内,未按第十条要求主动公布其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由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 【咨询机构处罚】选聘期内,咨询机构经核实违反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省经贸委会同省环保厅取消对其的选聘,且两年内不予选聘。

选聘期内,咨询机构有3次审核评估结果为不通过的,整顿3个月,在整顿期间对其报告不予以评估;负责的审核报告有3次评估结果不通过的,该从业人员应重新参加相关清洁生产审核培训,且3个月内不得负责新的审核。5次审核评估结果为不通过的,由省经贸委会同省环保厅取消对其选聘,并予以公布。被取消选聘的咨询机构两年内不得再申请选聘。

第四十一条 【管理部门奖惩】省经贸委和省环保厅加强对地方经贸、环保部门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对及时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工作,指导有力、监管到位的地方经贸、环保部门予以表扬。对不能及时开展有关工作,监管不到位,行政不作为的地方经贸、环保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生效】本实施细则由省环保厅、省经贸委共同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需重点审核的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第二批).doc

2.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doc

3.福建省清洁生产名单公布、审核、评估、验收程序.doc

15 4.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程序.doc

5.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申请表.doc

6.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评分表.doc

7. 福建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程序.doc

8.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报告(格式).doc

9. 福建省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表.doc

中国历届国家领导人范文第4篇

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2012 感动中国人物2012 人物事迹 感动中国人物

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2012 感动中国人物2012 人物事迹 感动中国人物

据央视新闻联播报道,“感动中国2010人物评选”活动已经结束,评选结果14日晚在央视综合频道揭晓。

获得感动中国荣誉的是:科学泰斗钱伟长,“舟曲之子”王伟,“草原曼巴”王万青,“英雄翁婿”王茂华、谭良才,“雷锋传人”郭明义,“信义兄弟”孙水林、孙东林,“最美”洗脚妹刘丽,“三栖尖兵”何祥美,“玉树铁汉”才哇以及“警界保尔”孙炎明。

感动中国特别奖授予了三个群体,他们是:铁道部K165次列车乘务组;在海地地震中遇难的八位维和英烈以及中国志愿者群体。

●科学泰斗 钱伟长

钱伟长(1912-2010),江苏无锡人,中国近代力学之父,著名的科学家、教育家。

●舟曲之子 王伟

王伟,武警甘肃总队甘南藏族自治州支队舟曲县中队副中队长。2010年8月7日晚,王伟带领25名官兵冒雨冲入泥石流现场。没有任何工具,王伟和救援官兵徒手掀开瓦砾,他与战友营救20多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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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让23条生命逃离了死神的威胁,而自己怀孕2个月的妻子和岳父母一家四口人却遇难,被浑浊的泥石流无情吞噬。

●雷锋传人 郭明义

郭明义,从1996年开始担任采场公路管理员以来,他每天都提前2个小时上班,15年中,累计献工15000多小时,相当于多干了五年的工作量。工友们称他是“郭菩萨”、“活雷锋”。他20年献血6万毫升,是其自身血液的10倍多。1994年以来,他为希望工程、身边工友和灾区群众捐款12万元,先后资助了 180多名特困生,而他一家3口人至今还住在不到40平方米的斗室里。

●最美洗脚妹 刘丽

刘丽,29岁,来自安徽颍上县的农村姑娘。14岁就辍学外出打工,挣钱为弟弟妹妹交学费、贴补家用。2000年至今,刘丽一直在厦门一家足浴城当“洗脚妹”,为了“生计” 打拼的刘丽,把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大部分积蓄都捐助给了那些贫困学生,她自己却仍然过着艰苦朴素的生活。刘丽资助人数现在固定有37个。

●草原曼巴 王万青

王万青,男,汉族,66岁,上海人,中共党员,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医师。2003年退休。1968年从上海第一医学院毕业后,自愿到条件极为艰苦的玛曲县工作,在贫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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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玛曲草原一呆就是42年,书写了一段藏汉水乳交融的民族团结佳话。

●信义兄弟 孙水林孙东林

孙水林,男,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泡桐镇人,建筑商。孙东林,孙水林弟弟。2010年2月9日,腊月廿六。在北京做建筑工程的孙水林决定赶在封路前,赶回武汉,给先期回汉的民工发放工钱。当晚,孙水林提取26万元现金出发了。次日凌晨,由于路面结冰,20多辆车连环追尾,孙水林一家五口遇难。弟弟孙东林为了完成哥哥的遗愿,在大年三十前一天,将工钱送到了农民工的手中。

●枪王 何祥美

何祥美,男,汉族,29岁。江西崇义人,现人民解放军73653部队73分队上士。从农家子弟到具备特种爆破、深海潜水、伞机降等30多种作战本领的军事尖子,从普通一兵到“全军爱军精武标兵”……南京军区战士何祥美,用青春、热血和忠诚,把自己的军旅生涯书写得既精彩又壮美。

●英雄翁婿 王茂华谭良才

王茂华,男,1983年11月出生,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伯塘中学教师。谭良才,男,1966年4月出生,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冷水村村民,系王茂华的岳父。面对大火的无情,面对死亡的威胁,他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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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火海,舍生忘死,救出六个孩子。生与死关头,他们义无反顾,用朴实的行为、无声的壮举诠释了什么叫崇高、什么叫伟大。

●警界保尔 孙炎明

孙炎明,男,1962年10月出生,浙江省东阳市看守所任监管民警。从警28年来,孙炎明同志立足本职,恪尽职守,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人员。2004年被查出患脑癌,6年来三次做手术,与死神擦肩而过。

●康巴铁汉 才哇

中国历届国家领导人范文第5篇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旗手是身高2米02的男篮中锋王立彬 王立彬18岁进入国家队,并曾当选“亚洲最佳中锋”。王立彬表示,我们举办奥运会,不仅是拿奖牌的问题,而且是要通过这次奥运,提升我们的人文素质,让社会更加和谐的发展。

1988年汉城奥运会,中国代表团由身高2米08的男篮中锋宋涛担任旗手 1984年奥运会后,一个年轻俊朗的山东小伙被选进了国家男篮,他长得清瘦且高大,有着弹簧一样的弹跳。当他飞在半空中的时候,你甚至能看见他的鞋底;他可以跳起在空中,再思考下一步的动作。这个球员就是宋涛。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中国代表团由宋力刚担任旗手

宋力刚出生于1967年,身高2米。宋力刚曾经担任过1990年北京亚运会的旗手,他说,当时举旗时就有很多人曾经提过不少建议,因此对于如何出色地完成一名旗手的任务,自己胸有成竹。奥运会开幕当天,宋力刚面带微笑,手举国旗带领中国代表团进入会场,看到现场无数的观众,宋力刚内心充满自豪。他说,当时的感觉和上场打球完全不一样,打球时同样有很多人关注着,但是在球场上需要的是冷静,而举旗第一个走进奥运会会场,是抑制不住的亢奋。

1996年美国亚特兰大奥运会和2000年澳大利亚悉尼奥运会,中国代表团由刘玉栋担任旗手 作球员时,刚毅、勇猛的刘玉栋永远是主帅心中最放心的一员虎将,他擅长中投,高手后仰投篮令对手难以防范;防守认真顽强,判断准确卡位好。技术全面、作风顽强、由于长年大负荷的运动,他右膝囊肿的毛病一直得不到根治,这也成为了他退役的一大原因。

1996年美国亚特兰大奥运会和2000年澳大利亚悉尼奥运会,中国代表团由刘玉栋担任旗手 作球员时,刚毅、勇猛的刘玉栋永远是主帅心中最放心的一员虎将,他擅长中投,高手后仰投篮令对手难以防范;防守认真顽强,判断准确卡位好。技术全面、作风顽强、由于长年大负荷的运动,他右膝囊肿的毛病一直得不到根治,这也成为了他退役的一大原因。

2004年雅典奥运会,中国代表团由姚明担任旗手 姚明身高2米26,在2002年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位“中国制造”的NBA状元秀。在18岁入选中国国家篮球队之后,姚明的表现进一步成熟。在2001年的亚洲篮球锦标赛上,姚明每场贡献13.4分 10.1个篮板和2.8次盖帽,投篮命中率高达72.4%,帮助中国国家队夺得冠军;2000年奥运会期间,姚明平均每场拿下10.5分和球队最高的6个篮板2.2次盖帽,他平均每场63.9%的投篮命中率也无人能比。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代表团由姚明担任旗手

中国历届国家领导人范文第6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外交、军事等领域,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概括、新论断、新要求。

对于世界,读懂中国治国理政思路,最便捷的途径,莫过于洞悉最高领导人的历次讲话;对于中国民众,“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同样需要认清国情,理解国家发展方向,与国家一起进步共同担当。

习近平历次讲话都讲了什么?本报记者从其党的十八大以来大量讲话中,摘编改革、反腐、民生等7个方面的精要语句,以飨读者。

谈改革

成熟持久

我们全面深化改革,是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好;我们说坚定制度自信,不是要固步自封,而是要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我们的制度成熟而持久。

——2014年2月17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 蹄疾步稳

对改革进程中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困难要一个一个克服,问题要一个一个解决,既敢于出招又善于应招,做到“蹄疾而步稳”。

——2014年1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善作善成

我们的事业是一点一滴干出来的,我们的道路是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我们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凝聚广大人民群众智慧和力量,善作善成,努力把全面深化改革的蓝图变为现实。

——2013年12月31日,全国政协举行新年茶话会

一张蓝图

一张蓝图绘就后,就要一任接着一任干。过去确定的东西,正确的,就要坚持下去。当然随着认识加深,不正确、考虑不到位的,也要与时俱进。关键是实干苦干,稳扎稳打,最后总会出成效。

——2013年11月26日,山东菏泽调研

突破藩篱

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激发和凝聚社会创造力。

——2013年7月23日,武汉召开的部分省市负责人座谈会

脚踏实地

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开创我们的美好未来,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为了人民,必须依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我们说“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实干首先就要脚踏实地劳动。

——2013年4月28日,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

谈反腐

壮士断腕

全党同志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2014年1月14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

决不允许

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2014年1月7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

从严治党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2013年4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

抓铁有痕

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还是那句话,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决不能搞一阵风、一阵子。

——2013年2月28日,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老虎”“苍蝇”一起打

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2013年1月22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

谈军事与外交

命运共同体

要对外介绍好我国的内外方针政策,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把中国梦同周边各国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同地区发展前景对接起来,让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

——2013年10月24日,周边外交工作座谈会

和平如阳光

和平是人民的永恒期望。和平犹如空气和阳光,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没有和平,发展就无从谈起。国家无论大小、强弱、贫富,都应该做和平的维护者和促进者,不能这边搭台、那边拆台,而应该相互补台、好戏连台。

——2013年4月7日,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年会

梦想的共鸣

13亿多中国人民正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10亿多非洲人民正致力于实现联合自强、发展振兴的非洲梦。

——2013年3月25日,坦桑尼亚尼雷尔国际会议中心

鞋子论

“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

——2013年3月23日,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

核心利益

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

一是要牢记坚决听党指挥是强军之魂。二是要牢记能打仗、打胜仗是强军之要。三是要牢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

——2012年12月,在广州战区考察

谈理念

无所不在

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

——2014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

骐骥之速

汉代王符说:“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就是说,大鹏冲天飞翔,不是靠一根羽毛的轻盈;骏马急速奔跑,不是靠一只脚的力量。中国要飞得高、跑得快,就得依靠13亿人民的力量。

——新华社2013年12月31日电,习近平署名文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

中国力量

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

——2013年3月1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奋斗目标

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2012年11月15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

精神之“钙”

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 ——2014年1月20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

天下为公

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有天下为公的宽阔胸襟,摒弃任何私心杂念,把为全中国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唯一的追求,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鞠躬尽瘁。要带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严格管理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2013年6月22日至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专门会议

中国梦

每个人都有理想和追求,都有自己的梦想。现在,大家都在讨论中国梦,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这个梦想,凝聚了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共同期盼。

——2012年11月29日,参观《复兴之路》

城市建设水平,是城市生命力所在。城镇建设,要实事求是确定城市定位,科学规划和务实行动,避免走弯路;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2013年12月12日至13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

德政工程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努力把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办成一项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

——2013年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

端自己的饭碗

技术和粮食一样,靠别人靠不住,要端自己的饭碗,自立才能自强。实体经济是国家的本钱,要发展制造业尤其是先进制造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快信息化、工业化融合。

——2013年8月,视察沈阳机床集团

对子孙负责

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2013年5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

谈学习

历史逻辑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多难兴邦,殷忧启圣。”“失败为成功之母。”毛泽东同志也常说,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这是一切正义事业发展的历史逻辑。

——2013年12月26日,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

最好的教科书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的必修课。这门功课不仅必修,而且必须修好。

——201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

大兴学风

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坚持实践、实践、再实践。

——2013年3月1日,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

谈党建

顺势而为

宣传思想工作一定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基本职责,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2013年8月19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013年6月28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

人心向背

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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