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文件精神范文

2023-11-14

落实文件精神范文第1篇

一、基本做法中央六个文件出台后,我们按照中央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中组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对中央出台的“5+1”文件,采取抓学习、抓宣传、抓落实,确保六个文件在全国税务系统得到全面完整的贯彻落实。

(一)抓学习,领会精神,把握实质。贯彻落实好“5+1”文件,首先要学习好、理解好,切实掌握其基本精神。我们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学习步骤,对国家税务局系统贯彻执行中央“5+1”文件进行了部署:一是抓好各级班子的学习。在中组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两次在总局党组内部组织了传达学习,并要求各省局党组要把学习“5+1”文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组织学习,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要带头学、亲自抓,并结合各省实际,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尽快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二是抓好各级人事部门的学习。总局人事司把熟悉和掌握“5+1”文件精神作为人事司干部业务学习的重点内容,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个人自学撰写学习体会等方法,在司内掀起了学习掌握“5+1”文件精神的热潮。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对国税局系统人事部门的学习进行了布置和督促,于5月19日至20日召开了国家税务局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传达中组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地运用多种形式,切实抓好“5+1”文件的学习培训,使每一个人事干部全面准确地领会文件精神,精通文件内容。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税局都先后召开了人事工作会议,以会代训,传达贯彻中组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的精神,江西、湖北、甘肃等省的部分地方,还聘请当地组织部门的专家作“5+1”文件学习的专题讲座,对有关条款现场释疑解惑。三是抓好全体税务干部的学习。在“5+1”文件公开报道后,我们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的力度,适时把学习宣传的对象辐射到全体税务干部,根据各地学习的情况,扩大学习面,有步骤、分层次地在广大税务干部群众中组织传达学习,各地通过召开“5+1”文件宣讲报告会、发放“5+1”文件汇编手册等形式,使广大干部群众初步了解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精神,了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二)抓宣传,统一思想,营造氛围。 为使“5+1”文件在全国税务系统深入人心,我们至上而下,加大了宣传力度,广泛运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在税务报刊杂志开辟宣传专栏、在税务系统各级局域网开辟相关网站宣传等多种途径,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力求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税务系统的各个基层单位:一是宣传文件出台的重大意义。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这批改革措施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们党的干部人事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有利于营造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使全系统干部群众更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二是宣传文件涉及的主要内容。“5+1”文件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其基本精神,我们结合税务系统的实际,有所侧重地对文件精神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让大家明白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规定程序;通过宣传《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让大家更加清楚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业已形成,从而引导大家把握其精神实质,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山东、安徽、陕西等省国税局还专门编发了“5+1”文件的专题宣传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宣传贯彻文件精神的动态情况。

(三)抓落实,完善制度,推进改革。中央集中出台组织人事方面的法规性文件,为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新的契机。我们借此东风,乘势而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推进实践,从四个方面的结合入手,全面推进全国税务系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是把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与贯彻纲要和条例相结合。我们坚持把中央“5+1”文件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干部任用条例》等三者融合到一起进行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过去贯彻落实《纲要》和《条例》的成功经验,在具体干部工作实践中落实文件精神。总局党组对国税系统空缺的47个副厅级职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全国国税系统有292名处级干部参加了笔试,220名同志参与面试演讲答辩,98名同志进入组织考察程序,最终从全国国税系统292名处级干部中遴选出47名副厅级干部。竞争上岗的47名厅级干部,平均年龄43.3岁,研究生以上学历达到84.8%,有12名同志跨省份异地任职。各省市国税局也纷纷结合本地实际,在税务系统竞争上岗、轮岗交流上抓落实、求突破,按照“5+1”文件中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规定的程序、条件、要求和纪律,抓好各级税务局的处、科级干部的选拔工作,推进系统干部任用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二是把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与修订完善现行制度相结合。过去,各地国税系统在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轮岗交流、辞职辞退等方面都做了大量而有益的尝试,形成了一些制度规定。我们把修订完善这些制度规定作为贯彻落实“5+1”文件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总局人事司在国家税务局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向会议提交了《国家税务局系统厅(局)级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厅(局)级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等五个讨论文件,由会议代表在认真学习领会“5+1”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集中对这些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各地国税系统也按照“5+1”文件精神,对本单位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对涉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审查、修订和完善。三是把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与抓好清理检查相结合。我们把对总局机关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清理及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检查作为贯彻落实“5+1”文件的一个重要抓手。总局党组根据中组发[2004]2号文件的精神,于今年5月下发了《关于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国税党字[2004]62号),对总局机关机关91名司级干部、393名处级干部和全国国家税务局系统的科以上干部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在企业兼职的厅局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11名,科级干部18名。目前,29名在企业兼职的干部全部辞去了企业兼职,另外1名处级干部免去了行政职务。四是把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与选拔厅局级后备干部相结合。我们注重把“5+1”文件落实在实际工作实践中,落实在我们手头正在做的事情上。在今年5月份开始的全国国家税务局系统厅局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把民主推荐和考试作为后备干部选拔程序必须履行的两个基础性环节,在总局、省局两级党组确定后备干部人选时,都实行票决制,进行无记名投票。这些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的准确性,也促进了“5+1”文件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取得的成效实践证明,“5+1”文件的颁布出台,顺乎民意,不同凡响,十分重要而及时。它对于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引进竞争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领导人才的正常流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对于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营造良好气氛,形成规模效应,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都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一)形成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共识。各级国税局党组通过对“5+1”文件和中组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深刻体会到党中央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决心,更加坚定了推进本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全面实施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信心和决心。过去,少数地区国税部门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求稳怕乱,在干部选用、干部管理上墨守成规,裹足不前。“5+1”文件的颁布实施,打消了这些地区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等待观望的思想,使他们迅速加入到推进改革的行列中来,系统上下形成了改革求发展、竞争识英才的共识。

(二)营造了投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氛围。 “5+1”文件的深入贯彻落实,使广大干部群众看到了解决干部能上能下和能进能出、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干部监督等问题的胜利曙光,感受到中央从根本上保证了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的坚决态度,从而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公正、公开、公平的信任度增强了。从国税系统贯彻落实的情况看,各地国税干部职工全心相信改革、积极参与改革、涌跃投身改革的热情高涨,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经逐步形成规模效应,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优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工作机制。近几年来,国家税务局系统在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等诸方面都作了大量的探索创新,积累了很多经验,但在改革中也伴生出不少问题和矛盾,如各地制度规定不一致、在干部选用程序方面不规范、笔试面试考察的人员比例不科学等等,中央“5+1”文件的颁布,对各地制定的相关制度创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全面推进了国税系统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尤其是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等制度办法更加健全和完善,实现了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从整体上优化了干部选用机制。

三、下一步的打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复杂性和艰巨性,而且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处于改革的敏感部位。在贯彻“5+1”文件、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也遇到了不少亟待研究的问题和矛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中,笔试面试试卷的命题有待进一步规范、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本有待进一步降低;二是要研究解决“考试型”干部和“实干型”干部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三是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与后备干部管理之间存在如何加强衔接的问题;四是领导干部辞职后相关政治经济待遇不明确,实际工作中不好掌握;五是对干部停薪留职、带薪留职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缺乏政策规定等等。为了切实抓好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在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以贯彻落实“5+1”文件精神为主线,加大干部人事制度调查研究的力度,加快干部人事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全面推动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

(一)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和总结干部人事工作的内在规律。对全国税务系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管理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全国税务系统干部队伍的结构现状、思想情况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情况,为总局党组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决策提供有关依据、意见和建议。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以科学的精神,探索干部人事工作的客观规律,特别是各级领导人才成长的规律,做到全面准确地考察、客观公正地评价、有针对性地培养、人尽其才地使用、持续有效地激励和严格及时地监督干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二)结合税务实际,着手建立税务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体系。正确处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扩大民主和依法办事三者之间的关系,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影响改革的各种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为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体制环境,坚持自上而下的推动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5+1”文件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其科学性,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康有序地推进。总局人事司将适时组织人力,结合税务部门的实际,对干部人事制度进行再次全面修订和增补,形成一整套切合税务系统实际、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切实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和环境,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整体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三)切实加强指导,统筹抓好税务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自上而下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国家税务总局从2001年开始就加大了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力度,决定在国税系统除少数职位外,全面推行处、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但各地国税部门在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过程中进展程度不够平衡,有的地方在进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程序不够严格、工作不够透明的问题等等。总局人事司将在今年年底组织对各省国税局贯彻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条例》、“5+1”文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同时,根据各地国税部门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对改革中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力量,抓好试点,潜心研究,力求突破。

落实文件精神范文第2篇

关于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7号文件切实搞好对照

检查和清理纠正的

情况汇报

按照县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会议要求,局党委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刻理解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性,把贯彻执行《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我县粮食系统实际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研究,周密部署

在接到县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局党委对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和我局党委的研究进行周密布署,并结合我县粮食系统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开展自查申报工作,制定出活动安排。

1、开展专项举报活动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进行专项举报。我局利用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下基层监督检查、设立举报信箱等多种形式,将中央纪委《规定》中列举的八个方面的禁止行为,向社会公布。为便于广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局纪委设立举报电话:993636

1、9930900。安排监察科受理举报。

2、开展专项谈话工作

在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精神的基础上,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文俊同志与局党委领导干部进行了逐个谈话;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责任分工同各企业负责人逐个进行谈话;在局监察科的监督检查下各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了逐个谈话,要求谈话对象按照《规定》所列禁止行为进行逐条对照,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3、开展专项公示工作

我局把在这次自查自纠中报告无问题人员名单在公开栏中进行了全员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局纪委组织力量,加强督查力量,加大督查力度,局纪委组成由办公室、监察科组成检查组,由郭平同志带队,按照县纪委转发的《规定》的实施方案精神,进行了专项督导,深入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

5、实行一日一报告制度

为掌握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及进度情况,局纪委实行一日一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了解自查人员的思想动态,以便及时指导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对照检查,认真梳理

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认真的反思和自我剖析,并依照《规定》、党的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对照检查,通过普遍的自查自纠活动在系统内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虽然通过这次自查申报工作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但我们不认为不存在着问题发生的因素,因此,我局党委要求在全系统要坚持以预防为主,以清除“病源”为根本,以保持清洁干净的“肌体”为目的,长抓不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把学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贯穿到工作中去,落实到实践中,从根本上改变工作作风,努力作好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积极为优化经济环境,发展行业经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本行业、本系统的经济得以健康发展,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落实文件精神范文第3篇

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中央“5+1”文件精神

今年4月,中组部召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国家税务总局迅速行动起来,总局党组对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性文件和中纪委、中组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进行了部署。全国税务系统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及时组织了对“5+1”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经过近半年来的实践,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基本做法

中央六个文件出台后,我们按照中央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中组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对中央出台的“5+1”文件,采取抓学习、抓宣传、抓落实,确保六个文件在全国税务系统得到全面完整的贯彻落实。

(一)抓学习,领会精神,把握实质。贯彻落实好“5+1”文件,首先要学习好、理解好,切实掌握其基本精神。我们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学习步骤,对国家税务局系统贯彻执行中央“5+1”文件进行了部署:一是抓好各级班子的学习。在中组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两次在总局党组内部组织了传达学习,并要求各省局党组要把学习“5+1”文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组织学习,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要带头学、亲自抓,并结合各省实际,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尽快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二是抓好各级人事部门的学习。总局人事司把熟悉和掌握“5+1”文件精神作为人事司干部业务学习的重点内容,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个人自学撰写学习体会等方法,在司内掀起了学习掌握“5+1”文件精神的热潮。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对国税局系统人事部门的学习进行了布置和督促,于5月19日至20日召开了国家税务局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传达中组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地运用多种形式,切实抓好“5+1”文件的学习培训,使每一个人事干部全面准确地领会文件精神,精通文件内容。全国各盛自治区和直辖市国税局都先后召开了人事工作会议,以会代训,传达贯彻中组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的精神,江西、湖北、甘肃等省的部分地方,还聘请当地组织部门的专家作“5+1”文件学习的专题讲座,对有关条款现场释疑解惑。三是抓好全体税务干部的学习。在“5+1”文件公开报道后,我们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的力度,适时把学习宣传的对象辐射到全体税务干部,根据各地学习的情况,扩大学习面,有步骤、分层次地在广大税务干部群众中组织传达学习,各地通过召开“5+1”文件宣讲报告会、发放“5+1”文件汇编手册等形式,使广大干部群众初步了解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精神,了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二)抓宣传,统一思想,营造氛围。为使“5+1”文件在全国税务系统深入人心,我们至上而下,加大了宣传力度,广泛运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在税务报刊杂志开辟宣传专栏、在税务系统各级局域网开辟相关网站宣传等多种途径,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力求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税务系统的各个基层单位:一是宣传文件出台的重大意义。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这批改革措施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们党的干部人事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有利于营造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使全系统干部群众更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二是宣传文件涉及的主要内容。“5+1”文件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其基本精神,我们结合税务系统的实际,有所侧重地对文件精神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让大家明白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规定程序;通过宣传《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让大家更加清楚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业已形成,从而引导大家把握其精神实质,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山东、安徽、陕西等省国税局还专门编发了“5+1”文件的专题宣传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宣传贯彻文件精神的动态情况。

落实文件精神范文第4篇

XX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在充分学习XX年政府工作报告内涵的基础上,结合学习我省“三个陕西”建设新成就新举措和我市“两会”精神,为XX年的工作落实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思想保证。

政府工作报告从三个方面进行说明,一是XX年的工作回顾;二是XX年工作的总体部署;三是XX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此次报告的亮点依旧是报告中的各项数字,一个个数字既表明了过去一年政府所取得的成就,也展示了XX年政府的目标和信心。XX年的成绩单以人民生活为例,在过去的一年中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x%;农村贫困人口减少x万,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超过x万;棚户区住房改造x多万套,农村危房改造x多万户;出境旅游超过x亿人次。XX年的工作部署也是尽显政府的魄力,在总体发展目标里提到:国内生产总值增长x%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x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x%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x%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

在报告的数字亮点之外,报告也提出了XX年在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前,要通观全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正确处理好各方面关系。报告中列举了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释放国内需求潜力、以创新引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扩大对外开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落实文件精神范文第5篇

全会会议精神情况报告

7月29日,汕尾市城乡规划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汕尾市委五届十次全会会议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郑捷奋主持。 会议指出,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会议要求,全局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汪洋书记关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上来,着力推进主题主线的贯彻落实,着力推进改革开放,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干部、制度、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定不移地推进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争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

会议强调,全局要深刻认识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战略意义,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科学跨越发展的根本要求,是化解社会矛盾的迫切需要,

是建设幸福汕尾的题中之义,是争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的重大历史使命,进一步增强加强社会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争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核心任务,紧紧依靠人民、服务人民,充分发挥党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完善社会服务为基础,以促进公平正义为导向,以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为特色,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社会规范特别是法制建设为保障,全面加强社会建设,着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实现全市的富裕安康、公平正义、活力创新、文明有序,力争经过五到十年的努力,基本形成符合汕尾实际、具有汕尾特色的社会建设基本框架,构建社会建设的七个体系,初步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社会活力显著增强、人民安居乐业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

会议号召,全局广大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推进社会建设,为推动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争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指出,全局广大党员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勇于

创新,奋发有为开创我局党的建设新局面:一要突出增强忧患意识,加强理论武装;二要突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三要突出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四要突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五要突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创新、推动实践,加快推进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努力争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推动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汕尾,争当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落实文件精神范文第6篇

一、切实把人大工作摆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动研究,认真部署

各级党委坚持把人大工作作为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通过制定和完善一系列议事、决策等工作制度和机制,科学规范党委领导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保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近些年来,我市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逐步从被动听取人大工作汇报转到主动研究人大工作、从单一地讨论人大的某项具体工作转到全面统盘考虑人大工作计划安排、从少数领导决定转到常委会会议集体决定,形成了党委重视支持、人大积极努力、双向互动、协调顺畅的工作局面。

(一)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的总体工作布局,不断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各级党委通过制定和完善一系列议事、决策等工作制度和机制,科学规范党委领导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保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一是完善人大工作汇报制度。市委常委会坚持每年两次以上专题研究人大工作,及时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认真研究批复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请示报告,高度重视、积极采纳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大的职权范围、工作方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党组出题目、交任务、提要求,并加强检查督促,抓好落实。二是完善人大参与党委决策制度。近几年来,为确保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市委在本行政区域内决策重大事项、采取重大工作措施时,坚持通报制度,事先同人大常委会党组通气,听取意见。坚持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列席市委常委会会议及重要会议的制度,在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副主任列席会议。在召开全市重要工作会议时,请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各专委、室的负责人出席。三是完善党委领导参加人大活动制度。在市委书记兼任人大常委会主任情况下,市委主要领导都抽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人大工作,参加人大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同时,市委还明确一名副书记分管联系人大工作。四是积极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在参与全市中心工作中的作用。对于全市的重大工作和中心工作,市委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党政领导一样,每人负责一个方面的联系、指导工作。对于每年的市属部门及其领导班子的考评,市里组织开展的一些重大的活动的检查、督查,都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

(二)牢固树立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以个人的自觉行动积极支持人大工作。市委要求党委各部门和每一名党员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配合人大做好各项有关工作;要求党委一班人以普通代表身份自觉地、积极地参加人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多年来,市委一班人都能以普通代表的身份积极参加代表大会、代表视察、评议等活动。人大同志来征求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市委一班人都能以一名普通代表的身份,畅谈个人的看法。党委不少成员还自觉参加代表小组的活动。对于人大开展的重要活动和召开的重要会议,如评议大会、视察动员大会、理论研讨会等需要市委领导参加并讲话的,都作了认真安排。

(三)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教育,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党内和全社会营造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良好环境。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及人大工作的基本知识作为干部培训和轮训的内容,纳入各级党校、各类培训的教学计划。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加强与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列入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2005年5月,经市委原则同意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意见》印发实施,进一步推进了全市人大宣传工作。市人大机关和市级新闻单位认真贯彻市委的精神,切实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重要的主任会议等法定会议和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对重大题材进行了有份量、有深度的报道,并不断改进报道的形式和方法。新闻媒体开设宣传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专栏、专题节目,加大宣传力度,探索舆论监督与人大监督的有机结合。同时,不断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为推进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二、改进领导方式,大力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市委坚持总揽不包揽、协调不替代,充分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重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一)正确把握党委决策权与人大决定权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市委对涉及本行政区域内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的,市委都要求按法定程序,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审议,作出决议决定,并明确要求“一府两院”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组织实施。为使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市委早在1995年原则批准了《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规定》。这些年来,市委在支持人大行使决定权方面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市委的重大决策,根据内容分别征求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同志的意见、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和广泛听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或人大代表的意见。对有些在市委作出决定后还宜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的,提交人代会或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二是对法律明确规定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的,例如计划、预算的制定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地方荣誉称号的授予等,都依法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三是对本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要求“一府两院”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由人大常委会进行讨论或作出决定。四是对由人大主任会议提请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重大事项,一般都由人大常委会党组事先向市委报告,经市委原则同意后,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这样做,有利于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近年来,对于事关全市大局的问题,诸如关于合力兴工、大力推进大桥经济、创建渔农村小康社区、依法治市以及涉及全市国计民生的大事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等,都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如2005年的“关于大力推进大桥经济谋求舟山新发展”、2006年的“关于创建渔农村小康社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都以大会议案形式作出决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作出了《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市旅游业发展的决定》等。

(二)正确把握党委领导权与人大监督权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在支持人大开展监督工作上,着重把握以下三点:第一,认真协调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市委不断强调和责成“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明确要求“一府两院”对重大的工作和活动及时向人大汇报,重要的会议邀请人大的领导和同志参加,努力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二,积极支持人大为改进监督工作所采取的各种新举措。近几年来,我市人大在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监督实效上作了许多探索,对此,市委本着改革创新的精神都予以积极支持。如,人大常委会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我市海关、检验检疫、人民银行、工商等垂直管理部门依法向地方人大报告执法工作;为提高监督实效,制定了相应对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监督制度;对“一府两院”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情况实行反馈制度,并制订相应的反馈办法等,市委都给予积极支持,促进了这些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对人大在监督工作中所遇到的需要党委出面解决的问题,市委都及时予以研究处理,以保证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如近几年来,在市委的支持下,市人大围绕和谐抓热点,加强对群众关注的问题的监督。先后就渔农民转产转业、标准海塘建设、病危水库改造、边远小岛饮用水安全、渔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平安舟山”建设,以及食品、药品安全,水、煤气收费价格等问题,开展工作监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正确把握党委干部管理权与人大选举任免权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选举和任免干部。市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央关于地方党委向地方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的若干规定,凡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选举或任命的干部,在市委讨论前,都要征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成员的意见,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党组及驻会委员作推荐人选的说明,介绍拟任命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组织部门的考核结果。如果人大常委会党组对推荐的人选有不同意见,市委都认真地作出说明或重新考虑人选。在人大未审议通过之前,不对外公布,更不通知本人正式到位任职或离职。对有法定任期的干部,在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市委支持人大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

三、抓好队伍,改善条件,促进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

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方面,市委一是重视,二是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一)重视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作风建设。在人大各项自身建设中,思想作风建设是第一位的。多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组成人员进行一次为期一周的专题学习,市委领导每次参加并作讲话。市委对调任人大任职的干部都作了认真的谈话,勉励他们做好人大工作。市委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地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交心。市人大机关根据市委的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多年来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作风建设活动。所有这些,对于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都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重视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组织建设。为给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良好的组织保证,市委十分重视人大的组织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数每届都有增加,平均年龄每届都有下降,驻会委员比例每届都有提高,知识结构、文化程度都得到优化和提高。市委还十分重视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交流和提拔使用。在确定后备干部、举办干部培训班、下派锻炼以及抽调机关干部参与全市中心工作等方面,都安排了人大的同志。对人大机关中各方面条件较好的干部,及时给予提拔使用。按照人大工作的需要,本着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2004年,市委同意并报编办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在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上又增设了法制、财经、教科文卫侨、渔农环资四个工作委员会;同时,将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处升格为副县处级信访办公室。2005年将综合研究室改名为研究室,代表工作室改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定海、普陀两区也增设了渔农环资工委。

(三)强化基层人大建设。市委十分重视关注基层人大建设,要求各级党委重视和关心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领导。明确规定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多的的乡镇可设专职人大主席。乡镇人大主席由党委书记兼任的,主持日常工作的党员副主席应列席同级党委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配备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应在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工作需要,乡镇人大可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列入乡镇干部编制。有条件的乡镇可设人大主席团办事机构或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乡镇人大主席团经费,按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同时积极支持各县区探索街道如何开展人大工作的方法和途径,逐步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目前,全市所有城区的街道人大联络处全部改为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定海所属各乡镇全部成立了乡镇人大办公室。

(四)重视人大机关的硬件建设,改善人大机关的工作条件。市委十分重视人大机关工作条件的不断改善,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重视解决人大常委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尽可能地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好的条件。近几年来,财政预算安排每年都有增加,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所需专项经费都给予了足额保证。还积极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较好地解决了人大机关工作用车、办公自动化等问题,保证了人大开展工作的需要。

在新的形势下,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省委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我市人大工作和建设还有一些不足和问题,有些还需要省委予以重视和解决。

1、关于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落实执行情况是好的。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其它重大事项,如何理解、如何把握、如何操作,还需进一步探索和明确。建议省里能给予立法界定。

2、关于人大组织建设和人员编制方面。目前,随着人大普遍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和人大信访工作量的逐年增加,相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要求日益凸显。同时,乡镇人大工作人员不到位、精力不到位、待遇不到位的现象还有不同程度地存在,街道人大的地位、作用、职能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明确。对这些问题,有的我们已协调解决,有的则需省里统筹考虑。

3、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教育方面。《监督法》对人大工作向社会公开作了许多具体的规定。如何落实《监督法》的要求,党委宣传部门和人大机关都在实践和探索,建议省里加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同时,各级党校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法律纳入教学培训计划方面也需统

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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