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范文

2023-10-04

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2005年3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0号发布,根据2008年7月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3件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雷电灾害防御以及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雷电灾害防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投入,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公安、建设、规划、安全监管、质量技监、信息产业、电力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六条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雷电灾害防御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雷电灾害防御技术,宣传普及雷电灾害防御的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防雷减灾意识。

第二章雷电灾害防御

第七条省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公安、建设、规划、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编制全省雷电灾害防御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市、县(市、区,下同)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全省雷电灾害防御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实施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八条雷电灾害防御规划及实施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雷电灾害状况分析;

(二)雷电灾害的防御原则和基本要求; (三)雷电灾害重点防御区;

(四)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工程建设; (五)雷电灾害防御措施等。

第九条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雷电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雷电灾害性天气预报。

第十条下列建(构)筑物、设施或场所必须安装雷电防御装置,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国家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

一、

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物资的生产和贮存场所;

(三)电力、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金融证券、医疗卫生、计算机网络等公共服务行业的设施和场所;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建(构)筑物、设施或者场所。

前款所称雷电防御装置,是指具有防御直击雷、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性能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抗静电装置、电涌保护器以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产品和设施的总称。 第十一条防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依法检验合格,取得产品合格证书。禁止销售、使用无合格证书的防雷产品。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防雷产品的,应当将防雷产品的批准文件和产品许可证报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十二条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活动。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资质、资格认定,由国家或者省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实施。

第十三条从事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

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雷电防御技术的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雷电防御装置的设计方案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

建设、规划、公安等部门依法对必须安装雷电防御装置的建设工程实施行政许可时,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由气象主管机构出具的雷电防御装置设计审核意见书。 雷电防御装置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雷电防御装置的设计方案负责。

第十五条雷电防御装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对雷电防御装置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雷电防御装置的施工实施跟踪检测。检测机构应当记录检测数据,登记建档,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雷电防御装置竣工后,应当经气象主管机构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安装雷电防御装置的单位应当对雷电防御装置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委托雷电防御装置检测机构实施定期安全检测。

易燃易爆场所的雷电防御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其他雷电防御装置每年检测一次。 第十七条实施本办法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遵循高效、便民原则,推行集中办理或联合办理。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予以记录,公众有权查阅。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不得擅自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设备。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的举报事项经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作出处理。 第三章雷电灾害应急

第十九条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同级安全监管、建设、公安、电力、通信、卫生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二十条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雷电灾害的监测与预警; (三)雷电灾害的分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四)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准备; (五)雷电灾害的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六)发生雷电灾害时的应急保障;

(七)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等应急行动方案。 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第十条所列的建(构)筑物或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雷电灾害应急抢救方案,建立应急抢救组织或者指定兼职的应急抢救人员,落实应急抢救责任。 雷电灾害应急抢救方案应当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二十二条雷电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迅速实施应急抢救方案,并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破坏事故现场。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防止灾情扩大,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将雷电灾害情况上报上一级行政机关。

第二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接到雷电灾害险情报告后,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雷电灾害救援工作,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四条发生雷电灾害后,安全监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查明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对雷电灾害的依法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雷电灾害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编制雷电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按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履行职责的; (二)对不符合技术标准的雷电防御装置设计方案作出行政许可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人员颁发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和资格证书的;

(四)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雷电灾害灾情的;

(五)在雷电灾害防御、应急处理中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应当安装雷电防御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二)雷电防御装置设计方案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施工的;

(三)雷电防御装置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雷电防御装置经检测不合格又拒绝整改的。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在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活动中弄虚作假的;

(二)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资格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业务的;

(三)伪造、买卖雷电防御装置检测、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资格证书的。 法律、法规对前款行政处罚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附则

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一、***村基本情况

该村距镇政府公里,总面积为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亩,水田90亩4个村民小组户,人,其中重点监护对象(2名五保户)。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工作机构:

在镇人民政府山洪灾害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本村成立了应急工作组。

组长:

成员:

2、应急工作组及成员职责

应急工作组的职责是:向村民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基本落实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突发性山洪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村山洪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山洪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每天执行“零报告制度”。

民兵连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组织山洪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村民小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内山洪灾害点监测和其它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响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山洪灾害灾情。

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在应急工作组组长指挥下开展工作,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工作。

三、救灾抢险

1、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本村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山洪灾害点的监测,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地段的巡查,特别是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土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由村民小组长立即鸣锣报警,并组织受影响群众迅速撤离,同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调查选点,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安全。

2、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正常情况下每十天监测、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强监测、巡查,每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村民提高警惕,加强观察,发现险情立即报告。

3、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后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山洪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教育村民充分认识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不断提高村民自我防范意见。

2、措施到位。山洪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山洪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勘测到位,并向村民公布。

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七里店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防汛方针,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全村耕地面积300余亩, 7个居民组,1504人,300多户,共有房屋3000余间。

二、危险区分布情况

受山洪灾害的主要类型为山洪、滑坡。主要在村7组的住户,共有94户,225人,共有168间房屋受到危险。

三、防御组织机构及职责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由村支部书记郭鹏辉同志为组长,负责全面工作。村组干部为成员,分工负责:监测员1人,负责观测雨量、水位及观测设施管护;预警员1人,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及预警设施管护;鸣锣员一人,负责险情发生时,第一时间向村民传递转移信息;应急抢险队18人,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成员名单、联系方式见附表1。

四、预警及响应

当接到上级预警信息时,按要求执行。本村监测预警等级划分为三级:

- 1 -

体情况选定)

(注:

1、

3、

6、24小时预警指标根据各村所在流域具预警员根据指令及时发布相应等级的预警信号。 Ⅲ级响应:观测降雨量达到Ⅲ级标准时,村(组)干部、预警员、应急抢险队到岗到位,加强对危险部位的监测和巡查。

Ⅱ级响应:观测降雨量达到Ⅱ级标准时,做好转移准备,密切监视,随时报告,抗洪应急抢险队随时准备抢险。

I级响应:观测降雨量达到I级标准时或出现山体滑坡征兆时,村主任(支书)下达立即转移命令,组织群众向安全区转移,对重点部位设置警戒区,严禁群众进入危险区域,并将险情及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

五、防御物资储备

防汛物资的筹备要充分依靠广大群众,就地取材,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群众储备铁丝、抬杆、麻袋、稻草、桔杆、编织袋等,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以备调用。村委会储备铁丝50公斤、木杆60根、麻袋600条、编织袋100条,所有储备的防汛物料,严禁挪用,确保

- 2 -

防汛抢险工作的需要,联系人为村支书郭鹏辉。

附表:

1、七里店村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2、危险区转移安置情况表

- 3 -

2012年日

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此次对台风的监测主要是利用气象卫星和气象雷达以及地面监测网。通过卫星云图可以清晰看到台风移动的实时状态,确定台风的位置,估计台风强度,监测台风移向和移速;当台风到达近海时,利用雷达可较准确地监测台风移向和移速、狂风暴雨可能出现的地区和时间等。预报员根据探测所得到的数据和各种物理量图表,通过科学的综合分析,得出台风可能登陆的地点和时间以及影响区域,及时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放台决策依据,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向社会公众发布警报或紧急预警,尽量大可能减少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

台风预报,一是未来台风移动方向和移动速度,称为台风路径预报;二是未来台风强度(中心气压)、风力、风速预报,一般称为台风强度预报;三是台风带来的风雨影响范围和强度预报,一般称为台风影响预报。

近些年来中国台风路径预报的总体水平阶级与国际先进水平。90年代初期以来,台风综合预报路径误差呈现逐年减小趋势,2009年,我国

24、48和72小时台风路径综合预报误差分别为1

19、205和299公里,优于日本和美国的预报水平。

台风预报方面。已建立和完善了国家、区域、省、市、县等5级联防的台风警报服务体系,借助于电视、手机、报纸、网络等多种信息传播手段分发各种台风预警信息和预警信号。各级政府根据气象部门发出的台风预警信息和防台预案,及时组织台风影响地区群众防台减灾,转移、安置危险地区群众,极大地减少了台风造成的影响,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对于台风的警报,直观的是从电视上的台风预警信号可以看出台风的程度。 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级,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图标:含义:48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

(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图标:含义: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三)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图标:含义: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四)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图标:含义: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五)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含义: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在台风面前不管是政府还是群众,我们都应该做好防灾措施,把台风的伤害降至最低。

对于政府: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 2.停止露天集体活动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

4.加固门窗、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对于百姓:

1. 气象台发出台风警报后,不要到台风经过的地区旅游或到海滩游泳,更不要驾船出海;外出的人应尽快回家。

2.住在大厦里的居民,应关好窗户,收掉阳台上的东西(花盆、晒衣架等);加固室外易被吹动的物体。

3. 市民应留意媒体播放、刊载的台风消息,并采取预防措施。 4. 清理排水管道、保持排水畅通。 5. 船只应及时驶入避风港。

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七里店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各项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防汛方针,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村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全村耕地面积300余亩, 7个居民组,1504人,300多户,共有房屋3000余间。

二、危险区分布情况

受山洪灾害的主要类型为山洪、滑坡。主要在村7组的住户,共有94户,225人,共有168间房屋受到危险。

三、防御组织机构及职责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由村支部书记郭鹏辉同志为组长,负责全面工作。村组干部为成员,分工负责:监测员1人,负责观测雨量、水位及观测设施管护;预警员1人,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及预警设施管护;鸣锣员一人,负责险情发生时,第一时间向村民传递转移信息;应急抢险队18人,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成员名单、联系方式见附表1。

四、预警及响应

当接到上级预警信息时,按要求执行。本村监测预警等级划分为三级:

- 1 -

体情况选定)

(注:

1、

3、

6、24小时预警指标根据各村所在流域具预警员根据指令及时发布相应等级的预警信号。 Ⅲ级响应:观测降雨量达到Ⅲ级标准时,村(组)干部、预警员、应急抢险队到岗到位,加强对危险部位的监测和巡查。

Ⅱ级响应:观测降雨量达到Ⅱ级标准时,做好转移准备,密切监视,随时报告,抗洪应急抢险队随时准备抢险。

I级响应:观测降雨量达到I级标准时或出现山体滑坡征兆时,村主任(支书)下达立即转移命令,组织群众向安全区转移,对重点部位设置警戒区,严禁群众进入危险区域,并将险情及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

五、防御物资储备

防汛物资的筹备要充分依靠广大群众,就地取材,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群众储备铁丝、抬杆、麻袋、稻草、桔杆、编织袋等,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以备调用。村委会储备铁丝50公斤、木杆60根、麻袋600条、编织袋100条,所有储备的防汛物料,严禁挪用,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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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抢险工作的需要,联系人为村支书郭鹏辉。

附表:

1、七里店村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2、危险区转移安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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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日

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范文第6篇

一、基本情况

南苑社区位于铜川市印台区中心地带。北起北关东街,南至市自来水公司,东以漆水河为界,西至印台乡杨贬村,隶属于印台区城关街道办事处,辖区共有西山、南街、南关三个居委会,有驻区单位23个,住宅小区22座,辖区内共有常住户2496户,人口8088人,面积1平方公里。

二、危险区分布情况

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的程度和范围,结合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本社区危险地段李家沟、南关居委、罗家沟、南沟、杨沟险等55处,涉及2个组。

三、防御组织机构及职责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

组长:周斐

副组长:段萍萍、温学样

成员: 任惠云、侯海燕、王丽丽、蔡建梅、赵苗

分工负责:监测员1人,负责观测雨量、水位及观测设施管护.预警员1人,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及预警设施管护;应急抢险队10人,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

四、预警及响应

当接到上级预警信息时,按要求执行。预警遵循已设定预警指标,预警员根据指令及时发布相应等级的预警信号。报警工具为铜锣和吹哨子等报警器材,警报信号设置为:连续敲击铜锣、停一分钟,再连续敲击铜锣、停一分钟┄┄表示险情可能出现,全社区动员,提高警惕,指挥人员到位,做好一切准备,转移安置联络人通知转移安置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持续鸣声,表示险情出现,转移安置联络人组织进行安全转移工作,危险区人员必须立即按预定路线有次序地转移到安全地带。

Ⅲ级响应:观测降雨量达到Ⅲ级标准时,社区干部、预警员、抢险突击队到岗到位,加强对危险部位的监测和巡查。

Ⅱ级响应:观测降雨量达到Ⅱ级标准时,做好转移准备,密切监视,随时报告,抗洪抢险突击队随时准备抢险。

I级响应:观测降雨量达到I级标准时或出现山体滑坡征兆时,社区主任下达立即转移命令,组织群众向安全区转移,对重点部位设置警戒区,严禁群众进入危险区域,并将险情及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

五、防御物资储备

为防止南苑社区南关和西山小组汛期可能出现的灾害,我社区准备了以下防汛物资:铁铲、镐头、扒子等工具; 信息传输:根据紧急电话、手机短信、敲脸盆等。存放地点社区,保管人段萍萍,联系电话:13992932523 附:表

1、

2、

3表1:南苑社区山洪灾害防御机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分工

表2:南苑社区抢险队人员表

表3:地质监测人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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