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劳动教育内容范文

2023-09-22

大学劳动教育内容范文第1篇

一、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从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 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离不开当代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支持, 其科学素质、文化水平与思政教育理念直接影响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 同时也涉及到社会稳定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谐社会的整体建设目标。因而, 作为教育工作者, 也应该高度重视与加强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思政教育工作。

(一) 民族团结与民族发展的基础性内容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通过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支持和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但是从少数民族的地区特征来看, 文化环境复杂, 多元化的文化背景下使得其与其它地区的价值取向存在着明显差异。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不断扩散, 少数民族地区与外界进行文化交流和社会交往的频率提升, 文化面临的问题也接踵而至[1]。在此形势下, 如果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思想受到影响, 必然影响到稳定和发展。而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建设的重要人力支撑, 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与现实意义。

(二) 满足当代大学生的发展规律

从思政教育的内涵来看, 它通过相关的思想体系对人们产生目的性影响, 并以此为基础引导着人们的思想社会实践活动, 因此, 思政教育也是高校德育教育的关键组成部分, 满足新时期素质教育的要求。少数民族大学生作为中国大学生的关键群体之一, 在人才资源建设方面的价值显著。我国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建设工作, 在新时期社会形势发生显著变化, 与之相适应, 学生也应通过良好的思政教育, 全面提升个人修养与素质, 保障健康成才的发展目标, 这也是当代大学生发展规律的要求。

(三) 推动人才建设与民族发展的关键

少数民族大学生的生长环境使之能够更有效地认识到民族发展环境与发展现状, 以便于对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在思政教育与人才培养环节, 他们的行为直接影响到民族地区的事业发展。我国高等教育的逐步推进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民族事业建设的步伐, 学校通过思政教育的引导作用也能唤起学生的民族认同感与责任意识, 努力为打造良好民族经济文化发展趋势而努力。

二、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内容构建面临的实际问题

(一) 文化环境的特殊性

民族地区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形式,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会保留其相同的民族特征, 如民族地区的语言文化、风俗习惯、文字等, 也正是因为这些文化环境的特殊内容, 才能让民族地区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对此, 我们在思政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民族地区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文化特征, 并对其尊重和理解。因而, 这也成为了当前教育的实际性问题, 即如何在尊重民族文化环境的基础上了解新时期思政教育的新要求, 不断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 民族学生本身的特征

少数民族大学生虽然有着其独特的文化意识, 但他们接受了相对专业的高等教育, 在思想和心理方面具备现代化特征。一方面, 他们具有良好的知识能力, 能够正确认识到思政教育的内涵与实际价值。但与此同时他们也具有民族自尊意识, 即对于民族利益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风淳朴, 也让他们具有良好的个性, 但是, 由于文化差异等因素, 在言行举止等各个方面也容易引发与行为规范方面的冲突, 甚至影响到正常的人际交往, 也体现了思政教育体系构建的必要性。

(三) 思政教育模式问题

考虑到文化环境与学生本身的特征, 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思政教育工作应该从模式入手, 与一般大学生有所区分。除了民族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外, 还需要通过社会实践, 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风俗习惯等展开教育, 采取引导策略。一方面, 要让学生认可民族的品质与文化特征, 并形成正确处理问题的思想形态, 另一方面也需要明确思政教育的内在规律, 逐渐地从教育工作中满足教育目的[2]。

(四) 思政教育内容规划

由于民族学生的民族意识、生活习惯具有民族特色, 所以在思政教育内容方面不可一味地照搬普通大学生的教育内容, 应该在尊重其习俗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民族观教育、社会发展理论等。总体来看, 两个方面的教育内容相互作用, 相互影响, 前者从民族角度说明了教育工作开展的必要性与基础要求, 后者则根据教育要求提出了教育方案, 以便于为内容开展打好基础。

(五) 社会中的一些不利影响

社会中的一些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所引发的不良事件。从这一社会现状来看, 也充分说明民族问题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尤其是像我国这种多民族国家, 在面对矛盾时需要具备良好的辨别能力, 并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相关要求。在如此尖锐复杂的社会形势之下, 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面临了新的社会挑战与实际要求。

三、思政教育体系构建的原则

(一) 明确理论内涵与针对性

现有的思政教育内容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沿袭着传统的教育模式, 但新时期的高校能够意识到社会发展带来的教育模式转变, 并注重培养学生的价值观与社会主义精神。从体系构建的原则来看, 网络时代的到来让当代大学生的思想状态变得更加现代化, 教育工作也应该从传统中进行创新, 研究思政教育内容的特殊性。实际上, 在明确理论内涵的基础后, 思政教育也会更加具备针对性。我们从当前的少数民族学生培养问题来看, 除了基本学业的保障之外, 还应该从生活、就业、人际关系等多个方面展开教育, 提升其实效性。

(二) 符合时代发展要求

随着我国进入新时代, 社会快速发展让我国进入了全新的历史条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的建立也让人们的自主意识显著提高。现代化管理意识的促进之下, 我们需要让教育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明确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 增强思政教育的实际效果, 在全新的教育体系之下, 也让现代教育可以从多角度、多维度地进行内容规划, 利用现代新传媒手段和网络渠道将枯燥的内容具体化、生活化。

(三) 教育体系与实践相结合

教育工作本质上是一种行为导向工作, 需要通过实践来进行。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思政教育模式应考虑到社会背景与个人特殊性, 在了解民族个性特征的基础上进行。在社会形势快速变化的背景下, 教育体系也应该与实践相结合, 在明确教育经验的背景下充分借鉴教育事业发展的成果, 从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做出新的概括[3]。

四、民族大学生思政教育体系的构建方案

(一) 思政教育原则落到实处

1. 需符合社会变革要求下的民族思政教育方向

民族地区学生的思政教育具有时代性的特征, 我们也应该解决教育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传统的共性教育理论应该在现代工作中被取代, 以便于提升思政教育的渗透力。从民族地区的发展历程来看, 他们在长期的进程中所形成的特殊文化可以被有效利用, 因为这是社会变革过程中的人文主义精神, 对于和谐社会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也可以体现出少数民族学生的个人修养与魅力。从思政教育的原则来看, 需要符合思政教育的方向, 灵活地借助文化特点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

2. 注重思想意识与实际问题的研究

社会存在决定着社会意识, 思政教育工作也应该立足于人们的实际生活。从这一角度来看, 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政教育工作应明确他们所面临的具体困难与普遍性问题, 例如学习生活矛盾、就业问题等。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 还应明确教育的根本目标与长远利益, 合理地抓住实际开展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必要时, 可以借助新媒体手段来组织针对性较强的实践活动, 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也能让思政教育工作真正满足教育发展的要求。

3. 以优秀的思想意识引导思政教育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观教育与德育教育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 这也符合新时期人们思想活动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让思政教育有了更科学的理论基础, 因此在教育过程与教育活动的组织当中, 应明确所规划的内容符合规律与思政教育的客观要求。同时, 要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与价值选择的内容融于其中, 自觉地运用科学合理的教育引导模式转化学生的思想关键[4]。

(二) 思政教育与观念教育的结合

1. 价值观教育

价值观教育的主流趋势是追求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 因此需要立足与社会和个人的统一, 明确价值观教育的核心内容。新时期的社会思潮让民族大学生的认知观念、价值观念与思维模式发生明显转变, 思政教育需要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始终贯穿于大学生活阶段。要帮助少数民族大学生自觉抵御错误价值观的腐蚀, 并以此来对自己的学习、生活和今后的就业进行指导。

2. 民族观教育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发展问题, 时至今日, 民族意识与民族心理仍然影响着少数民族学生群体。思政教育体系的构建应该脱离狭隘的民族意识, 进一步拓宽视野, 用历史发展的眼光正式民族地区的文化。实际上, 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思想意识与优势, 只有促进各民族的和谐发展才能将优势合理利用, 从而促进国家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从高校的角度来看, 我们应该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民族观念, 对本民族的历史与文化予以科学和客观的认识。无论其宗教信仰与民族意识如何发展, 只要经过合理引导与科学教育, 必然能够正确认识国家发展的要求与党的思想教育政策, 尊重民族平等, 树立正确民族观。

(三) 文化实践措施的保障

1. 思政教育与心理教育

思政教育与心理教育密切相关, 目前, 少部分学生有自卑心理或依赖心理, 他们在遇到问题时更倾向于在小群体内解决或自我封闭。针对这一问题, 高校需要有计划地进行学生心理问题的调查和研究, 建立心理档案, 为其提供良好的心理咨询。心理教育应该涵盖校园生活的各个阶段, 如新生心理教育应该偏向于如何适应环境, 过渡期学生应了解文化差异与文化学习的内容, 毕业生则重点开展就业观念与就业心理指导等[5]。

2. 校园民族文化

校园民族文化可以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 在长期的教育实践过程中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高等教育的大众性转变, 也必然给校园文化带来“新鲜血液”。不同民族的学生在相同的生活环境下, 应该共同打造文明和谐的精神氛围, 以社会实践活动, 建立立足于互相交流下的文化认同, 让民族学生能更加适应群体生活, 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自信, 加强各民族之间的包容与信任, 促进民族团结, 形成一种平等、团结、互信的良好文化氛围, 以加强少数民族学生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五、结语

“我们的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且人才培养体系涉及到学科体系和教学体系, 贯通其中的是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所以在新时期, 我们需要结合当前的教育形势和任务, 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业、日常思政教育、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 注重文化实践措施, 切实将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政教育作为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的重点工作。

摘要:大学生群体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少数民族大学生除了单独建设国家的历史使命之外, 还肩负着民族事业发展的责任。我国对于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 在《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也明确提到了思想变化与思政教育的相关内容。因此我们也应该有效分析当前思政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更新教育观念, 打造良好的教育内容体系。

关键词: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构建,路径分析

参考文献

[1] 乌斯满·达吾提, 郭文强.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生活化路径分析[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12 (5) :50-54.

[2] 王恩江, 邵士庆.文化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功能及其实现路径分析——以民族院校为例[J].思想教育研究, 2015 (5) :75-78.

[3] 马青, 张文博.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路径探析--基于SWOT分析视角[J].传承, 2015 (10) :61-63.

[4] 郑晓娜, 李江.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路径分析[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3, 9 (2) :275-277.

大学劳动教育内容范文第2篇

1、《学生基本信息表》

2、各学科模块结业考试答题卷

3、《××高级中学学分认定学生申请表》

4、《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科目修习记录表》

5、每学期期末测试成绩单

6、研究性学习课题设计方案、过程记录、总结报告

7、社区服务、社会实践记录表

8、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手册》

9、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活动手册》

10、优秀练习、作文、绘画、手工等作品

11、参加各种社团活动的实物资料和过程性资料(包括照片等)

12、高中阶段获得荣誉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其它:

1、《成长档案》是学生高中阶段个人作品的系统收集,每个学生可视具体情况增加内容。

2、《成长档案》由学生自己负责保管和内容更新。

大学劳动教育内容范文第3篇

锐驰律师事务所

周帅男

行政执法合法性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 目前行政执法的现状与概况; 从1989年4月4日公布,1990年10月1日施行,至今已二十个年头,有收获,也有不足,显现出很多问题,现在正在酝酿行政诉讼法的修改问题,譬如行政案件受理范围,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行政协调机制拓宽,公益诉讼原告人范围审查扩大问题,依法治国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但也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违宪行为依然存在(政府体制改革问题,四级政府问题、四大权力机构,获奖文章《浅谈土地收储中心成为拆迁人的资格问题》),公权侵犯私权行为时有发生(创三城关闭五小门店、蓝集网吧、一小品引发的深思),西安教授在家看黄色录像被治安处罚、大学生被收容等等。

治国与治病有异曲同工之处,黄帝内经讲,上医医国,中医医人,下医医病,

人只有阴阳平衡,阴平阳秘,精神乃至,国家也需要上下协调,家和人平,建立法治体系也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已中医理论的不治已病治未病一致,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

国家也是如此,只有在未乱之时建立完善的法治体系,让人们都有法治意识,约束个人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自己,国家将太平盛世,

东西方文化有差异,我们国家传统文化讲人之初,性本善,而西方文化讲,人之初,性本恶,

江总书记在讲依法治国同时,又讲以德治国,我认为不无道理,法治讲究严格约束自己行为,让人不敢去触犯法律。而以德治国讲究是从精神领域提升自己,让人从内心深处心灵得以净化,没有去触犯法律的念头。非常好。古今中外都在尝试以德治国的方式方法,如宗教信仰,爱国主义教育,民族主义精神灌输,世界有三大宗教,天主教,(圣经),欧美,10个亿,伊斯兰教(古兰经),中东,6个亿,佛教(释迦摩尼)东南亚,2个亿。中国有三大教派,儒教,道教,佛教。分别为不同阶层的认识创建,得意的人信儒教,失意的人信道教,混不下去,看破红尘的信佛教,都有存在的理由和人群。这都是些很好很成功的经验。如果公民的道德底线提高了,都能善意的对待他人,诚信的做人,这个社会就会公平正义,社会风气就会好,社会秩序就会稳定。

从1989年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步伐越来越快,每年颁布新的法律法规一百多部,法治体系不断完善,行政诉讼也开展的如火如荼,行政诉讼法 有今天的局面,我们需要感谢一大批敢于与政府较真的人,那些敢于吃螃蟹的人,是他们加快推动我们政府依法行政的步伐,在庆祝行政诉讼法颁布15周年之际,我撰写一篇文章《感谢原告>,正是有一大批像葛锐那样一批人,站出来较真政府,才被迫使我们的政府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不然会成为被告,成为行政赔偿主体,所以我们原告感谢他们,中国有历史记载以来,都是人治社会,从公园前2070年的夏商周开始,无论是皇帝的世袭还是禅让,都是家天下,以一个人的意志为统治,本人的意志即是法律。

行政诉讼的设立在欧美西方国家的理论依据控权论,即控制政府行政权力的无限扩张,而我们国家以行政法学家应松年,最高院法官甘文为代表提出平衡论,即平衡政府行政权力,防止政府行政权力的无限扩张,以德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建立了宪法法院,纠正违宪行为。我们国家正逐步完善法制体系,路漫漫兮,其修远兮,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相信明天不会遥远。

任何事情不能违背自然规律,皇帝内经讲,皇帝问;古人百岁而不衰,而今人半百而衰矣,岐伯答曰;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饮食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行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今世之人不然也,、、、、、、

说明干任何事情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违背就会得到报应,人会得病,国家会出现乱象,我们生存的地球也会出现问题,大自然的草草木木,点点滴滴都是有生灵的,人首先是变异的病毒,侵犯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我写的《撒向人间都是害》一文说明这些。 阴阳八卦讲乾坤,乾为天,坤为地,天为阳,无常,万变,地为阴,恒定,不变,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泰极否来,既济卦,未济卦。每一卦分为六爻,也就是六个阶段,如乾卦,潜龙,见龙、、、跃龙,飞龙,亢龙。现在美国占世界经济总量40%。而强盛的唐朝中国经济总量占60%,那是的中国比现在的美国牛逼的很,谁能到中国的土地上站一站,祖宗八代都是幸福的,骄傲至今。

相信中国已进入跃龙时代,不远的将来一定是飞龙在天,在做的各位一定能见证这个时代的到来,这是历史规律,如何障碍不可阻挡,是大势所趋。

我们行政执法尽管有不完善的地方,在逐年规范,像今天我们这样大规模的法律培训,会使一大批具有法律专业人士走向行政执法的第一线,用你们的智慧和法律知识,法治理念执法,相信我们祖国法治的春天不会很远。我们刚刚走法治国家,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很正常,美国整天标榜自己法治健全,他们同意存在问题,辛普森杀妻案,洛杉矶种族骚乱事件,也反映出他们执法过程中也存在执法不严,执法受到舆论干扰的情形,也有冤假错案。

行政诉讼目前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范围两种,即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概念),政府具体行政行为包涵很多,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登记,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收费,行政强制措施等,目前只有行政处罚法 和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程序,而其他行政程序只是散见于部门专业实体法中,将来等行政程序法出台以后,我们执法人员可操作性就比较强,更容易规范执法行为。

二、谁是适格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也就是谁是行政诉讼的适格主体,

中国经济成分很复杂,经济主体也很烦乱,所以主体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好把握,在司法过程中,常常因为当事人主体问题被改判,或发回重审,被告主体容易掌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单位,也有例外,如联合作出,几个行政执法单位共同作出的行政行为,怎么处理,有没有合法审批的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创三城指挥部等等,

原告主体比较复杂,一般是指行政行为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但由于经济成分多所以主体也就繁乱,有国营、集体、私营,联营,外资。合资,责任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城管局申请执行的非诉案件情况,就是因为被征收主体错误而不予执行,行政行为不能转化为司法行为,不能进行强制执行,我在行政诉讼法解释意见出台后,写过一篇调研文章《如何把握行政诉讼的原告》,大概有这么几种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 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 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些是对原告资格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在实践中如何把握原告身份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根据《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司法实践,对如何确认原告作一细化。

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相对人。如被处罚人,行政征收行为中的义务承担人。

二、对行政行为指向的财产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人。如不服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该措施指向的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人是原告。

三、不服侵犯人身权、名誉权、荣誉权的,被侵权人是原告。不服行政机关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的,该相对人作为原告。

四、对侵权(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行为作出行政裁决案件中的被侵权人。被侵权人认为行政机关对侵权人处罚较轻或裁决赔偿数额较低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五、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影响某公民或组织的通行、通风、采光、排水等权益的,该公民或组织可作为原告。

六、被侵权人要求行政机关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而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被侵权人可以作为原告。

七、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涉及其公平竞争权的。如行政机关认为某商店销售的产品质量伪劣或份量不足,对其进行处罚,该产品的生产者,可以提起诉讼。

八、因为他人违法行为提供方便而受处罚的,行政机关认定的直接实施违法行为的人可以作为原告。

九、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

十、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机关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一、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

二、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三、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土地使用权人还包括使用农村土地的乡村企业,在农村土地上建房的村民等。

当有原告资格的主体在法律上不复存在时应怎么办呢?所以法律还规定了原告资格的转移。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组织可以起诉。终止有两种情况:一是消灭。如破产、撤销;二是变更。主要有分立和合并两种形式。

三、 如何做到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行政执法人员基本都能把握这一点,对具体行政行为所要查明的具体违法事实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几点一是所收集的证据都要共同指向所要证明的事实,有时候行政执法取证难,司法执法也是如此,老百姓义务作证的积极性不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各人只管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没有办法,上海行政交通管理局只好钓鱼执法,被炒作的沸沸扬扬,结果为了依法行政,规范交通市场秩序,我们本来好意的执法人员受到了纪律处分,很不值得,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举证责任可以看出作为行政执法取证的重要性;

举证责任是指原、被告等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事实,在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的情况下,由谁承担败诉责任即后果责任。承担这个责任的当事人首先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通常情况下,举证责任由行政机关负担,在特殊情况下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也负有少量的举证责任。因此,原告主张,被告举证,是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

举证责任的本质是后果责任,就行政行为合法性举证责任而言,行政诉讼中提供证据的责任以承担后果责任为前提,只有承担后果责任,才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不承担后果责任,也就不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后果责任和提供证据的责任同时存在。承担后果责任的被告,首先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这是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根本特征之一,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32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6条。根据这个规定,原告对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主张,可能提供证据也可以不提供,换句话说,原告享有权利提供证据,而不是有责任或义务提供。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并不减免被告所负的举证责任。我国行政诉讼法认为原告针对行政行为违法性的主张,一般情况下,只享有权利提供证据,并不承担说服责任和提供证据的责任,所以,被告所负举证责任不能转移给原告。

2、原告主张被告举证是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 原告主张,被告举证,是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律性原则。虽然这一提法,还没有得到完全认同,但是,坚持和阐释这一原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就是这一原则的主要诉讼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中,我们法院也确实在遵循和适用这一举证责任分担原则。

3、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1) 例外情况下,(2) 原告对行政行为违法的主张负举证责任。

原告主张行政行为违法,被告负责证明行政行为合法。行政行为为合法性的各个构成要件都是被证明对象。其中任何一个构成要件不能得到合法性证明,就会导致行政行为违法,行政机关承担败诉后果,这是一般原则。例外情况下原告主张行政行为违法的事实根据和行政机关主张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根据,多数是对立的,只有先解决了行政机关举证责任问题,原告所主张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事实问题才能解决。但是,有些行政行为违法的事实争执点,不能被合法性的争执点对冲。原告起诉被告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就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如起诉称行政机关和利害关系人单方面接触,接受当事人宴请或财物等,影响到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合法性,对于是否存在这些“法律禁止的行为”,原告有举证证明的积极性。相反,如果被告确实未实施法律禁止的行为,虽然原告对其主张的证明较被告的否定证明不一定更容易,但是,被告对其举证证明自己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为没有积极性,往往予以否定。所以,在行政诉讼中,如果原告主张被告“做出了法律禁止其作出的行为”,可以由原告负举证责任。如果证据不足或难以查清,可以由原告负败诉责任。这样的后果是合情合理的。然而,原告主张行政机关作出了法律禁止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业,法律禁止行政机关作为的行为,有时并存或者说重合,也就是说行政机关负有为某种行为的责任,同时不得为某种行为。例如,公安机关依照法律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刑讯逼供,如果对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发生争议,仍由被告负举证责任,尽管刑讯逼供是法律禁止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但是,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却是法律授权或要求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存在及其合法性争议是要负举证责任的,而且原告主张行政行为违法的事实争气点和被告主张合法性事实争执点是一个问题。所以,原告主张行政机关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行业,并非完全由原告负举证责任,而是主要由被告负举证责任。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构成要件所举证据,在不能冲抵剩下的事实争执点时,而且只能由原告证明的情况下,才由原告负举证责任,否则,仍由被告负举证责任。

4、 授益行政行为举证责任分配

授意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授意申请人确认或设定权利或利益的行为,包括注册、登记、确认、认可等。就行政确认或许可而言,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应当作实体审查或核查,如果申请人获得了权利确认或许可,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诉讼,权利人和行政机关共同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负举证责任,如果申请人通过非法手段,如故意虚报、伪造证据获得权利确认或许可,此时的举证责任,可以由权利人负责。在诉讼权利主体资格上,这时的权利人应称为第三人,第三人对承担的举证责任(进一步讲败诉责任)不服的,可享有上诉的权利。申请人申请行政确认或许可,行政机关拒绝,行政机关对“拒绝”的法律根据负举证责任,原告不负举证责任。“拒绝”的事实根据,举证责任主要由行政机关负担。行政机关拒绝的事实根据是:申请人不具备法定条件获得权利或许可,而对这个事实根据又拿不出证据工证据不足,由行政机关负败诉责任。申请人获得权利或许可所应具备的法定实质条件的证明与行政机关的反证力量相平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分配说服责任,法律没有规定的,根据案情,依公平原则确定谁负担说明责任。

有些行政机关“拒绝”确认或赋权案件,如果法院可以行使完全司法处置权,法院可以判令行政机关予以确认或许可,这种情况原告对诉讼请求实际上负了举证责任。有此“拒绝”给付案件,如社会保障案件,申请人负有提供获得社会保障条件的证据。如果原告和被告正反证力量相平,可以由被告负败诉责任。

(4) 负担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分担

凡行政机关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产生不利后果的,无论是要求其作为或不作为,还是变更限制其权利或自由,都是负担行政行为。根据法律保留原则,行政机关对负担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原告主张其违法的,不仅不负举证责任,而且享有举证权利,用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或反驳被告的诉讼主张。当然,根据诚实信用和维护诉讼秩序原则,根据《证据规定》,原告在行政诉讼中,也负有如实陈述的义务,不能虚伪陈述;根据法律规定且仅以法律规定为限,负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法定文件、帐册、档案的义务;不得毁灭、伪造证据;不得贿买、胁迫证人作证等。

(5) 行政赔偿和行政补举证责任分配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强的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所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证据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如果被告负担。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问题,可以由原告负举证责任,如果因果关系复杂或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限制公民人身权或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多因一果,被告具有免责事由,受害人对损害有过错等情形时,由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关于被告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具有过错发生争议,由被告就不具有过错举证责任,原告不负举证责任。

行政补偿是指合法的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失,由行政机关予以补偿的责任。在行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就具体行政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提供真实的证据。由于损失是由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机关依法也负有对损失进行调查、核实的责任,因此,行政机关应对损失的可偿性负主要的举证责任。司法实践中,虽然行政案件数量不多,但是该类案件涉及的相对人往往不是一两个,多数是有众多的相对人,如征用土地行政补偿,处理不当,容易造成许多矛盾,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所以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6) 行政合同(7) 案件举证责任分担

行政合同是行政机关之间及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就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或行政机关所拥有的资源运用,在法律范围内以协商一致的方式达成的合意。定立行政合同虽然也遵循自愿原则,但是支配行政合同的基本原则仍然是行政法治,特别是法律优越原则。行政合同不能和法律冲突,并且应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目的;还要符合法定的形式,遵循法定的程序。行政合同本质上仍然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法规定行使公权力的行为,所以,行政合同的合法性主要由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虽然行政合同以当事人意思表示协商一致为基础,但是,行政主体对合同订立、生效及至变更、解除等起主导作用,如行政合同需经法定的行政机关批准等方能生效。所以,行政合同的效力发生争议时,主要应由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

(8) 不(9) 作为及行政裁决案件的举证责任分担

〈〈若干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事实的举证责任应当由原告承担。但是,如果被告反驳,认为原告并未提出过申请,或者因原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根据〈〈证据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由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告主张行政机关对申请应予答复,被告对不答复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原告主张行政机关应履行其实体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对其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如果被告的法定职责客观上并不明确,其举证责任并不一定完全有被告承担。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明确时,法院也很难判定行政机关应否履行。

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的裁判。在行政裁决案件中,行政机关对其裁决本身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法院在审查被告该行政裁决时发现违法,可通过两个途径解决。一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二)项规定判决撤消并责令限期重新裁决,二是如果适用的法律赋予了人民法院可以行政司法变更权时,在解决行政争议时一并解决民事争议,这时当事人(原告和第二人)之间对民事争议的举证责任依据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担。

(七)行政诉讼程序法上的事实争议举证责任分担

关于行政诉讼程序法上的事实,如果原告和被告之间没有发生争议,可以实行主张者负举证责任原则。如果原、被告产生争议,应由被告负举证责任,特别是说服责任由被告负担,减免原告提供证据的责任。例如,被告认为原告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应由被告负举证责任。因为原告主张行政诉讼程序法上的事实,在被告介入诉讼之前,或被告无异议的情况下,只能由原告负提供证据的责任,但是,行政诉讼程序法的事实,许多情况和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紧密相连,例如:被告主体是否合法和适格被告即为行政行为合法性构成要件之一,是一个问题,既然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负举证责任,那么,被告对其诉讼不适格的主张负举证责任也合乎逻辑,当然,在行政诉讼程序法上的事实,法院也负依权调取证据的责任,在原告启动行政诉讼程序并不能准确判明适格被告的情况下,法院也应自觉履行依职权调取证据的义务。

弄清楚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对于构建实质平等的行政诉讼程序,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深远的意义

证据具有三性;即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关联性审查应注意几点,

1、应将每一证据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每一部分事实进行对照分析;

2、判断间接证据的相互关联;

合法性审查规则是;

1、违法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的效力问题;严重违法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如调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的证言,采取法律禁止采用的方法收集的证据如刑讯逼供。以偷录、偷拍、窃听等方式收集的证据,。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手段收集的证据,如公安机关用引诱方式抓捕毒贩。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证据客观性审查问题,

1、复制证据;

2、被技术处理过的证据;

3、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证言,

4、利害关系人的证言问题;

四、 如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性问题;

行政程序可分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以法律明确规定为标准可以分法定行政程序和自由裁量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1、程序法定原则;

2、行政相对人参与原则;

3、程序公开原则;

4、效率原则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1、告知(米兰达警告)

2、回避

3、职权分离调查控告职能与作出裁决的职能分离

4、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5、听证

6、说明理由

7、制作记录和案卷

8、时效9行政和司法救济途径和期限。

10、送到程序、(安监局两案件。许昌学院开除学生案件、)送达方式和对策讲讲。

五、 如何做到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正确无误;

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法律适用分三个层次,一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二是参照规章、三是参考规范性文件,

适用法律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行政法律文书适用法条不全,违法行为的法条和处罚尺度的法条一个都不能少,(劳动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案例)

2、 仅写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名称,为引用条款项目。

3、 应当引用数款和数项,未完全适用。

4、 关于法律适用时间效力问题应注意,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或被处理的事项和行政机关的处理均在新法生效之前的适用旧法;以上行为均发生在新法生效之后的适用新法,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或被处理事项在新法生效之前,行政机关处理在新法生效之后的除法律、法规规定该法具有朔及既往的效力外,掌握的原则是,有关实体问题适用旧法,有关程序问题,适用新法。

5、 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职权法定原则,常见有几种情况,

1、超越部门管辖权表现为,越权行使其他行政部门的管理职权(乱收费);越权行使司法权(如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越权行使强制权,(城管局扣押车辆)

2、超越层级管辖权;表现为下机机关行使上级机关的职权(保障局授权下级工伤认定案例);上级机关行使下级机关职权(如一些应该有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却有其部门作出)3,超越地域管辖权;表现为将 危害地,误当作为发生地;边界划分存在分歧;两地均有管辖权,后发现的行政机关再作处理的也属违法。

4、超越法定事务职权,表现为超出了法定可以采取的种类如过去计划生育扣留人员问题;超出了法定可以采取某项措施的对象,扣车问题;超越法定幅度;

六、 具体行政行为如何做到处理合法、合理、适当

大学劳动教育内容范文第4篇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当前我们面临着与西方敌对势力渗透与反渗透、遏制与反遏制、分裂与反分裂、颠覆与反颠覆的激烈斗争。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反分裂斗争形势,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阵地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意义,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自觉地、主动地站到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反分裂斗争的重任。只有我们自身政治坚强、思想过硬,才能肩负起教育人、培养人的重任。

张春贤指出,要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要在各族群众特别是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民族政策和民族知识普及教育;创新宣传内容的形式,适应现实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民族团结的表率和模范;要突出依法治疆。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思想的问题要用思想的方式去解决,文化的问题要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习俗的问题要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暴力的问题要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

为全面落实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着力提高少数民族教育质量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水平,同时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教学工作,培养德才兼备、民汉兼通的人才,增进民族团结,满足广大群众期盼接受民汉兼通教育的需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安排部署,2014年秋季我校被确定为小学一年级就近入学、统一编班的试点学校之一。统一编班要坚持五个原则,即坚持统一性与多元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语言开放与互动的原则。坚持积极稳妥、有效推进的原则。坚持民汉兼通培养、民汉教学并进的原则。坚持从幼儿抓起、从教师抓起的原则。

大学劳动教育内容范文第5篇

假如你心目中的公司并没有公然招聘人才,确切地说你并不知道该单位需要不需要招聘人才时,你也可以写一封“自荐信”往“投石问路”。比如,“久闻公司声誉卓著,发展迅速,且产品深受欢迎,据悉贵公司正在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故冒昧写信自荐,热切希看早日加盟贵公司,我的基本情况是……”

(2)说明应聘岗位和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各种能力。这是求职信的核心部分,主要是向对方表明自己有本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有本专业技能和成就,有与本工作要求相符的特长、爱好、性格和有关能力。总之,要让对方感到,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你都能胜任这个工作,在先容自己的知识、学历、经验或成就时,一定要突出适合这项工作的特长和个性,不落俗套,起到吸引和感动对方的目的,千万不能写“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比如本人想往应聘一公司的“公关小组”一职,你却在大写特写“本人秀气、好静、爱好数学”等与公关无关的东西,结果是肯定不会被录取的。如何写求职信

(3)先容自己的潜力,比如,向对方先容自己曾经做过各种社会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则预示着你有治理和组织才能,有发展和培养的前途;如先容自己刚从国外留学回来,则预示着你外语熟练,并熟悉国外生活环境,将来有可能开拓海外市场。

大学劳动教育内容范文第6篇

从表面看,生活委员就是干后勤的,如打扫卫生,管理班级财务等等,但实际却并非如此。作为一个班级的生活委员,我深知自己的基本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保持班级坏境卫生。 2.

管理班费

3.

传递班级同学的邮件

4.

保证每周到寝室检查卫生情况 5.

积极参与系里宿管部组织的大例查。 6.

团结和协助其他班委做好班级其他工作

在很多人眼中,这些事情是微乎其微的,但是如果要秉承“同学眼里无小事”的原则去把它们做好,也是要花一番心思的。管理班费也是较为棘手的事情,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同学们的切身利益问题,俗话说得好“谈钱伤感情”,特别是在处理班费分配问题的时候,一定要特别慎重和严谨。生活委员管理着班上的各项活动的费用支出,就必须做到班费用得其所.计划组织活动,面的费用预算。同时为了财务公明,必须整理好各种*据,做好开支记录,做到每一次开支都有据可查,在平常生活中,我不期望听到同学们的赞扬,但我也力求不会听到同学们对我的批评。当然,有批评时我一定会认真思考,谨慎采纳的 ,同时班上的日常的开销我必须仔细登记核对,以确保无差错,并且定期将其明细表向同学们公布。本学期我班举行了以宿舍安全为主题的班会,探讨如何防范于未然,并得出了如下结果:

(一)怎样的学生宿舍容易发生被盗

1.居住混杂、搬动频繁。

2.管理松懈,制度不严。

3.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无责任心。

4.同学缺乏警惕性,互不关心。

5.门窗缺乏安全设施。

(二)学生宿舍常见的盗窃方式有哪些

1.“顺手牵羊”。趁主人不备,将晾在走廊、阳台等处的衣物盗走。

2.乘虚而入。主人不在,房门不锁,盗窃入室。

3.钓鱼。用竹竿将您晾在窗外的衣物钓走。

4.撬门扭锁。此类盗窃分子手段毒辣,撬开门锁的方式有多种,进门后抽屉、箱子往往撬遍,满屋翻个底朝天。只要值钱的东西,以价值高、易于携带的物品为主。

5.翻窗入室。没有结实护栏,却又易于翻越、攀登的窗户,包括门上气窗,盗窃都有可能翻入。

除上述五类外,还有偷配钥匙,预谋行窃的;也有以找人、卖东西等名义混入宿舍,相机行窃,等等。

(三)什么时间容易发生被盗

1.刚入学,宿舍较乱时一发生被盗。

2.放假前易发生被盗。

3.假期,宿舍走空,易发生撬门扭锁盗窃。

4.同学都去上课是易发生被盗。尤其是上午第

一、二节课时。

5.上晚自习,如相连的几个寝室人走空,都熄了灯,也可能发生被盗。

6.夏秋季节,开窗睡觉,开窗睡觉易发生“钓鱼”盗窃。

7.夏季开门多,易发生乘虚而入的盗窃。

8.学校举办大型文体活动,外来人员剧增时,发生盗窃的可能性也增加。

9.学校开大会、运动会、考试、周末看电影等情况,宿舍同学走空,易发生被盗。

(四)宿舍盗窃应注意哪些问题

1.最后离开寝室的同学要锁门,不要怕麻烦,要养成随手关、锁门的习惯。

2.不能随便留宿不知底细的人。

3.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应提高警惕。

4.安全值班的同学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同学要支持值班人员的工作,尊重值班人员。

5.如果宿舍管理混乱,居住混杂,什么样的人都能随意进入,最易发生窃案。

6.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随便借给他人。

(五)宿舍值班员的基本要求

1.要有责任心。

2.要熟悉宿舍人员。

3.宿舍进出人员很多,要掌握一定时间规律。

4.对明显不是学生的人,应禁止入内。

5.对携带外出者,一律要问明情况,查验证件,进行记录。

(六)学生宿舍里发现可疑人怎么办

1.发现可疑人应主动上前询问,这时态度和气,但问的应细致些。

2.回答一点较多,如所说的专业、班级不对号,要找的人根本不存在,神色慌张左顾右盼,则可进一步盘问,必要时还可问其

姓名、单位,然后要求看看其有无身份证、工作证、学生证等身份证件。

3.如来人经盘问疑点很多,不肯说出真实身份,或身边携带可能是赃物、作案工具等物品,应由宿舍值班人员及学生治保会人 员一面按宿舍管理规定与其谈话将其拖住,一面打电话给学校保卫部门,尽快来人审查弄清情况。

4.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态度始终要和气,即使可疑人激动争吵,也应请值班人员按宿舍管理规定与之说理,切不可动手; 二是不能随意进行搜查,因为这样做是违法的;三是如果可疑人真是盗窃分子,还要防其突然行凶或逃跑。

(七)遇到盗窃怎样对付

1.必要的警惕性不可少。

2.要发挥同学们的集体力量。

3.要以正压邪。

4.要随机应变、注意安全。

5.要头脑冷静,急而不乱。

6.抓获窃贼后,一面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控制住,一面通知学校保卫部门或派出所。要注意,抓住窃贼后一是不能疏忽大意;二 是强制程度要适当。

7.如遇上两个以上的盗窃分子结伙作案,在他们分头逃跑时要集中力量抓住一个。同时要注意,团伙作案被发现后行凶伤人的 可能性更大,应随机应变,注意安全。

8.在无法当场抓获窃贼的情况下,应记住窃贼特征,包括年龄、性别、身高、胖瘦、相貌、衣着、口音、动作习惯,以及身上 的痣、瘤子、斑、刺花、残疾等各种特征,佩带的戒指、手镯、项链、领花、耳环等各种饰物的情况,以便向公安部门提供线索。

(八)发现宿舍被盗后怎么办

1.发现寝室门被撬,抽屉、箱子的锁被撬坏或被翻动,应立即向保卫部门报告,并告知系有关领导。

2.保护好现场。

3.如发现存折被盗或可能已被盗,应尽快派人将有关同学的姓名和存折号通知储蓄所,防止盗窃分子将存款取走。

4.如实回答前来勘验和调查的公安保卫干部提出的各种问题。

5.积极向负责侦察破案的公安干部提供线索,反映线索,协助破案。

然而,我的工作还是存在许多缺陷与不足的,工作不到位的地方,这些实在是自己失职的表现,也是我在以后工作过程中必须加以该进的,正所谓“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所以希望同学们予以信任和支持。

其实,通过做一个学年的生活委员的工作,也让自己锻炼了许多能力,是自己思想更加成熟起来,并对做好以后的工作积累了经验,并充满信心。比如说,每周系里宿管部组织的大例查,我们生活委员是必须参加的,通过这种活动,给我们灌输了许多珍贵的保持卫

生,保持环境干净整洁的思想,这些思想也潜移默化的改变了我的生活习惯,此时自己是一个特爱整洁,追求干净舒适,崇尚绿色的环保支持者了。

总之,通过一年担任班级生活委员所做的工作,使我更有机会与班上其他同学交流沟通,也是我结交了许多好朋友,使我更好的融入了汽服1101这个班集体,学会了怎样与人友好相处,扩展了自己的交际网络,增强了人脉。也使我更加严谨和细心去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不管事情大小否,增强了自己服务同学,服务大众的意识。 所以,回首这个学期的历程,我虽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但由于时间短暂,工作经验的缺乏,我深知还存在各种各样的缺点和不足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我将会不断的努力与探索,扬长避短。进一步加强内部凝聚力,增强服务大众的意识,为汽服1101班级 后方工作打好基础,为创建文明班级做准备。使我们班的各项工作在稳定中创新,在创新中稳步前进,逐步走向完善,正所谓“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坚信:只要我们以积极认真负责的心态去做好各项工作,无悔的付出,一定能绘出更绚丽的篇章。 工作计划

作为一名班委成员,我立志于做好以下工作:

1、尽责与班会计做好班费收缴工作。坚决做到班费出入得当。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使班费的使用和管理将更程序化,合理化。及时向班会计核对班级开支工作。

2、负责全班同学的生活管理工作,了解同学的家庭情况,学习、生活状态,并尽力帮助他们。

4、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参加校、学院组织的卫生大扫除、公益活动,抓好寝室卫生,搞好卫生检查评比工作,创建文明寝室。

5、督促同学们注意个人卫生和宿舍卫生,注意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各类传染病。

6、配合班团支部对同学进行劳动观念,勤俭节约和爱护公物的教育,培养同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7、努力做好老师和同学们的交流,落实学校各项任务及活动。其次,做好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后勤工作,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8、计划在每月开展一次班级活动(含卫生及丰富课余生活的工作),具体方案待定。

9、及时汇报班级生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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