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沟域经济发展论文范文

2024-03-16

地区沟域经济发展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 文化已成为影响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巨大力量,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应重视文化的作用,充分认识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的必然要求,对文化的深刻内涵和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尊重知识、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创新等一系列文化观念,更好地发挥文化对经济社会的推动作用,全面推进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关键词]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观念

[基金项目]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云南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文化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研究”(批准号:2006C02);楚雄师范 学院引进人才项目“民族地区县域文化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批准号:06-YJRC04)

[作者简介] 许华荣,楚雄师范学院经济信息管理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学。(云南 楚雄 675000)

经济、政治、文化是支撑人类社会发展的三大支柱,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已成为影响民族地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力量。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人们往往以单纯追求经济增长为目标并以之作为衡量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标准。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这种发展模式和评价标准导致在人与人的关系上道德、观念、习俗等文化价值失衡,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资源、植物、气候等生态环境被破坏,从而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一对构成人类社会发展决定因素的生产方式产生问题。因此,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除了应重视资本、技术、劳动等的作用外,也应重视文化的作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握好民族地区传统民族文化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充分认识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的必然要求,对文化的深刻内涵和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树立先进的文化观念,更好地发挥文化对经济社会的推动作用,全面推进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步伐,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的必然要求

“经济文化化”一般指在经济发展和运行中赋予更多的文化理念和内涵。即在经济运行过程中不断增强文化内涵,不断发挥文化要素的作用,不断提高文化资源在各种资源中所占的比重,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过程中更多地体现文化的内容,在经济产品中不断丰富文化的含量。可以说经济文化化涉及经济发展和运行的方方面面,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经济文化化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1.经济文化化是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民族地区也不例外。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初期,人们主要解决物质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以解决温饱问题为主要目标,以吃饱、穿暖等生存资料数量扩张为主。而随着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主要目标已经由解决物质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主,转向了全面解决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随着民族地区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在基本的物质层次满足的基础上人们将更多地关注文化上的、精神上的、心理上的需要,人们的生活消费结构也将随之出现新的变化,用于物质生活开支所占的比重将减少,而文化消费开支所占的比重将增加,文化需求将进入旺盛期。这种社会消费需求的新变化,一方面要求生产出更多的文化精神产品来满足人们文化上、精神上的需要;另一方面要求经济活动及物质产品中的文化含量不断提高。

2.经济文化化是民族文化产品属性及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1)民族文化产品的商品属性为经济与文化的结合创造了条件。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产品作为民族文化的载体,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为满足一个民族在历史发展中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创造出来的劳动产品,耗费了人类的抽象劳动,使民族文化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并且能通过流通过程实现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因此,民族文化产品是整个社会产品的有机构成内容,具有经济属性,这为经济与文化的有机结合提供了条件。

(2)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文化与经济融合提供了舞台。第一,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价值规律、市场机制等市场经济要素作用日益发挥,文化在保持意识形态属性的同时,其产业属性越来越明显,使文化产业的社会化大生产成为现实。第二,市场经济是交换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交换效率越来越高,传播能力越来越强,覆盖面越来越广,文化的表现力、感召力得到了空前的发挥和提高,文化产业已成为民族地区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并已经成为民族地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第三,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文化也是一种资本,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除了有赖于传统的有形资本外,更重要的还需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文化这种无形资本,其作用甚至比原材料、能源等有形资本的作用更大,文化资本理论最终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品及其产业化提供了理论基础。

3.经济文化化是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一样经历了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的经济发展阶段。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起核心作用的生产力要素不同,农业经济阶段的核心生产力要素是自然力,工业经济阶段是资本,知识经济阶段是知识。文化与知识是两个相互联系的内容,知识是通过实践获得的关于事物事实和状态的认识,是对科学、艺术或技术的理解,是人类获得的关于真理和原理认识的总和。而文化是在知识的基础上升华而成的智慧、人文素养、精神气度等表现形式,是要深入到认知者的本体中去成为生命体中灵魂的东西。知识是文化的基础和前提,文化是知识的凝练和升华,文化具有超越具体职业、学科又能影响到一切职业的特点,无知识的文化,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文化的知识如同无舵之舟、无衔之马。因此,知识经济是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内涵截然不同的新型经济,有着鲜明的文化特征,代表了一个全新的文明发展阶段,知识经济的兴起表明以文化知识内容为主导的经济形态成为了经济发展的主流,人类社会发展正步入一个文化经济的时代,文化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正是知识经济的兴起催生和加速了文化与经济的融合。

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中的文化内涵

英籍奥地利经济学家冯•哈耶克(Friedrch Von Hayek)认为,文化是一种由习得的行为规则构成的传统,这种规则可能起始于人类所拥有的不同环境情势下知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能力。因此,从经济发展与运行的角度看,文化包含传统性和观念性两个特性,传统性表现在文化是人们在经济运行中所习得与遵从的,它来源于特定地域与特定人群的经济活动。观念性表现在文化是人们在经济运行中所习得与遵从的特定价值观体系,它构成了人们的主观模型,人们无论是进行生产、交换,还是分配、消费活动,总是需要这一特定的价值观体系来帮助判断决策。

从文化的传统性与观念性来看,在经济活动中,文化是通过对人们产生影响的文化观念来赋予不同区域人群以不同特性,进而通过这些不同特性经济主体的不同行为来影响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具体来说,文化是通过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导向、约束、激励来发挥其对经济的影响作用。

1.导向作用。文化观念为经济行为主体提供明确的价值参照体系,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把人们导向有价值的经济活动。因此,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经济行为主体会出现不同的经济活动取向。

2.约束作用。特定的文化观念构成经济行为主体潜在的行为规范,告诉人们不应该做什么,使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经济行为主体的经济活动维持不同的秩序风格。

3.激励作用。文化观念往往构成经济行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内在动力,为他们提供克服困难、解决疑难、忍受劳苦的心理暗示与信念支撑。

因此,文化对民族地区经济的影响是通过经济主体内在的价值理性认同过程和外在行为习惯重复过程来实现的,是自觉自愿的无形过程,体现了文化传统性与观念性的典型特征,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中必须充分认识到文化来源于经济活动传统,并最终以观念的形式影响经济发展与运行的深刻内涵,从而认识到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关键在于更新民族地区经济行为主体的文化观念,用先进文化观念武装经济行为主体的头脑,并指导经济行为主体的经济行为。

三、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中的文化方向性问题

一般理解,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文化主要指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一切有利于人本身的健康发展的活动过程及其成果,既包含意识形态成分,也包含非意识形态的成分。狭义上的文化则是特指上层建筑中的思想、道德以及意识形态等因素,包括世界观、历史观、伦理观、价值观、审美观、荣辱观,等等。从广义看,文化是人类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形成的前提是人类活动,而人类活动受特定地域限制,且在当今世界,人类是归属于不同民族和国家的,文化的形成具有“国界性”。从狭义看,文化是上层建筑,按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文化的形成和内容更是受制于其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而经济基础是国家性质的决定因素,从而使受制于经济基础的文化具有鲜明的“国界性”和政治性。

不论从广义还是狭义理解,文化都是在特定地域形成、为特定人群服务并受经济基础所制约,文化是民族和国家的灵魂,是国家、民族的认同感与凝聚力的不竭源泉,具有鲜明的“国界性”。因此,在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中,我们不能一概地认为文化无国界,更不能把西方不适于我国的文化用来武装我们的头脑,指导我们的经济行为,而应牢记文化作为价值体系总是以国家、民族为本位的,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文化就是灵魂,就是导向,就是旗帜。所以,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中的文化必须是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服从和服务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弘扬民族精神,凝聚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促进生产力发展和人民利益实现的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

四、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中的文化观

文化主要是以观念的形式影响经济行为主体并最终影响到经济的发展。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关键在于树立经济行为主体先进的文化观念,用先进文化观念武装经济行为主体的头脑,并指导经济行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主要应树立与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先进文化观念。

1.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文化观。科学技术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提高生产力来实现的,也就是邓小平同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经典论断。社会生产力是由劳动者、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三要素构成的系统,生产力的三要素中都凝聚着科学技术的因素,科学技术通过向生产力系统中的各个要素的渗透而改变这些要素的质和量,从而在总体上提高生产力水平。劳动者通过学习科学技术,可以丰富生产经验,提高劳动技能,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资料总是凝聚着一定的科学成果,是科学的物化,而且生产资料的变革总是同科学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的;新的生产对象的发现和开拓,劳动对象的日益增强和劳动领域的拓展,也要依赖科学技术的发展。因此,科学技术已越来越成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基础和标志,科学技术一旦与生产力的三要素结合起来,就可以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这种渗透和融合日益强烈,对生产力的发展也必将起到第一位的推动作用。

民族地区要使经济持续发展,就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重视科学技术的作用,注重科技人才的培养,关注科技事业的发展,改变过去经济发展中科学技术含量少、产品品种单一、生产技术落后、生产方式粗放、服务档次低下的总体状况。在农业生产上变“靠天吃饭、广种薄收”甚至刀耕火种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为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工业、服务业上变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为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以科学技术促进整体经济的良性发展。

2.尊重知识的文化观。知识是文化的基础,文化是知识的升华。要树立先进的文化观念,首先就是要有知识,要有尊重知识的观念。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影响经济发展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土地、材料、能源和资本,而现代知识经济理论已把知识列为核心生产要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认为,知识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并将知识经济的内涵概括为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在不同的经济形态,发挥核心作用的生产要素是不同的,农业经济阶段的核心生产力要素是土地,工业经济阶段的核心生产力要素是资本,而知识经济阶段的核心生产力要素是知识。在知识经济中,一方面知识因素更高程度地溶入经济活动,与生产力要素中的劳动者、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紧密结合,并最终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另一方面,在以提高竞争力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中,劳动者的知识取向不断增强,区域经济的竞争归根到底是富含知识的人才的竞争。

民族地区正在经历知识经济的洗礼,经济增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依赖于知识的生产、扩散和应用。民族地区必须树立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观念,认识到知识是经济发展中最重要和最关键的资源,以知识中的高科技为重要依托的高技术产业将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产品和服务中的知识含量将大大增加,经济发展的后续力量将取决于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在内的知识创新体系的支撑作用,无论对个人、企业还是地区来说,知识有着决定性的重要意义。

3.以人为本的文化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根本、以人为中心,以人的全面发展来分析和检验一切工作的实质。相应的,以人为本的经济发展观就是以人的生存、发展和幸福为出发点与归宿点来检验经济发展实效的发展观。经济发展与以人为本是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经济社会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没有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也就失去了基础和保障,而人的全面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离开了人的全面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就失去了目标和动力,人越全面发展,人的整体素质会越高,也就会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社会物质文化,最终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就越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当前,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人的全面发展的现象,如城乡发展不平衡,就业形势严峻,看病难、上学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由于违反法规政策而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为追求个人“政绩”而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忽视发展实效的短期行为屡禁不止;为获得经济效益而不顾生产安全,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等等。如此一系列现象都是在经济建设中没有以人为本的表现。因此,在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文化观念,认识到经济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发展经济并非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是要始终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这个根本目的,经济发展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经济发展了,人的中心地位才能最终落实;只有人的全面发展,才会充分挖掘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人们在享受经济发展成果之时主动地为社会创造和贡献更多的物质文化财富,最终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4.全面发展的文化观。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全面,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经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政治建设提供政治保障,文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社会建设提供有利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民族地区在经济建设中必须树立全面发展的观念,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还应关注社会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在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进行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5.协调发展的文化观。从区域经济学的角度看,和谐社会是指区域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之间的关系协调,区域差距适度,区际关系良好,区域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社会。民族地区在过去的经济发展中走的是纯粹以物质财富增长为动力的传统发展模式,这种以经济增长为最终目标的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协调,从而造成水土流失、土壤沙化、泥石流、酸雨等自然灾害频繁出现,城乡差别、区域差别、贫富差距扩大,经济高增长、社会低发展,社会经济秩序失范,效率与公平矛盾等社会发展问题不断出现,这些不协调的因素都会影响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族地区的发展目标,构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在民族地区树立协调发展的文化观,努力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相协调,严格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的要求指导当地经济建设,也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在人与自然的协调上加强对资源、自然的保护和循环利用,“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在促进经济系统发展的同时,找到一条经济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道路,选择一条生态与经济“双赢”的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人与社会的协调上,要认识到只有经济发展而没有社会发展就不叫全面发展,只有经济和社会发展而没有人的发展也不叫全面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关注社会的发展,逐步增加社会发展事业的投入,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尽快形成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在人与人的协调上,要在经济发展中建立和形成个体间相互尊重、诚信友爱、融洽相处,社会各阶层间公平正义、平等团结,党群干群间血肉联系的良好人际关系。

6.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观。一般理解,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可持续发展包含了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两方面。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外延及在经济方面的具体化,其出发点在于经济本身发展的可持续性,是指在一定的资源环境基础上当代人的经济福利不断改善的同时,能保证后代人所得到的经济福利不小于当代人所享受的经济福利。经济可持续发展不仅要考虑到资源和环境的有限性,同时也要考虑到代内和代际间的公平与平衡,不仅要涉及到经济本身的发展问题,也要涉及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问题。

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过程中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观念,就是要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本身发展的同时,变革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推广环保生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降耗能力,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多种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7.创新的文化观。创新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极其重要。早在20世纪初期,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阿洛伊斯•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就针对传统经济学“生产要素决定经济发展”的理论提出了以“创新”为核心内容的经济发展理论。他认为经济发展的根本现象是创新,经济发展主要在于用不同的方式去使用现有的资源,利用这些资源去做新的事情,而不问这些资源的增加与否。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具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家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性要素。

民族地区要想使经济发展永葆生机和活力,就必须树立创新的文化观念,认识到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源泉就是创新,努力进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充分调动作为经济细胞控制者的企业家的创新能力,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参考文献:

[1]张佑林.传统文化及观念人力资本与现代经济发展的渊源分析[J].商业研究,2005,(14).

[2][英]冯•哈耶克,著.邓正来,译.哈耶克论文集[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

[3][美]约瑟夫•熊彼特,著.何畏,等译.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责任编辑:陈 瑾]

地区沟域经济发展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演进必须要有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设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演进的法治环境,既要建立《西部开发促进法》为基本法的法律体系,又要修改完善不适应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更要提高西部地区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只有这样,西部大开发,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演进才会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有序推进。

关键词:空间结构;法治环境;制度建设

发展西部地区经济必须加快经济空间结构演进。加快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演进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可以确保西部地区的有序开发和经济空间结构的优化演进。

一、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现状分析

经济空间结构(简称空间结构)由点、线、网络和域面四个基本要素组成。空间结构中的点、线、网络和域面具有特定的经济内涵和相应的功能。点、线、域面之间有不同组合方式,在区域中最合理的表现为节点相互依存,通道配套运行,域面协调发展,各种空间经济实体的联系交错密集,呈现网络化系统。

经济空间结构演进是一个从低级向高级提升的过程。演进的动力来自于经济空间结构的内在机制和外部环境。从内在机制来看,经济空间结构的演进是分工发展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上的展开,而分工与市场的相互作用决定了经济空间结构自我演进的进程。经济空间结构的演进也受到外部力量的推动,这种外力通过中央和地方关系及区际联系体现出来,外力对结构变迁的效果则取决于它们对内因变化的影响程度。法治环境是经济空间结构向上提升的外在动力。

西部地区经济空间开发,可以追溯到2000年前,关中地区、川西地区、陇西地区曾是中华民族的发源地,创造过高度的古代文明。西部地区在几百万年前就有人类活动,云南的元谋猿人至今有170万年的历史。在新石器时代,东西部的发展差距不大,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夏商周三个王朝的中心横跨黄河流域今天的晋、陕、豫、鲁等省,东西差距也不明显。秦汉以后,不断开发、不断移民,经济社会都有较大的发展,形成了相对发达的以关中地区为极核的西部经济中心。唐宋开始,中国的经济中心逐渐向东南推移,西部地区逐渐呈现落后的状态。京杭大运河的开通就是中国经济中心向东南推移的标志。新中国成立以来,六十年的大规模经济建设,空间结构得到了优化提升。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有很大的差距。为了缩小东西部地区的发展差距,国家于2000年启动了西部大开发。

国家启动西部大开发以来,“西部地区生产总值从2000年的16 655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47 455亿元,年均增长达到11.6%,超过全国同期经济增长水平,与全国同口径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的差距不断缩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2.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9个百分点;商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从172亿美元增加到786亿美元,年均增长近25%。”[1]2008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8 256.58亿元,占全国GDP的17.8%。西部大开发的九年是西部地区经济增长最快,发展质量最好,综合实力提高最为显著,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九年。

九年多的西部大开发,从经济空间结构分析,西部地区空间结构演进初步形成了西陇海—兰新经济带,长江上游成渝经济带,南贵昆经济区,呼包—包兰—兰青经济带,环西部边境经济带;西部各省市区在经济空间开发上已初步形成了广西西江经济带,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昆明—瑞丽经济带,昆明—景洪经济带,藏南河谷经济带,攀西经济带,甘南经济带,银川平原经济带,河套平原经济带,青海盐湖经济带,天山北坡经济带,塔里木盆地边缘经济圈。

西部大开发,推进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日趋合理,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区域差距有扩大的趋势。西部各省、市、区之间,与东部地区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西部的西南地区,西北地区也存在较大的差距。西北的甘肃、青海、宁夏的发展差距,明显大于陕西、内蒙、新疆。西南的四川、重庆的发展水平明显高于贵州、云南、广西。根据国家统计局2008年地方年度统计公报,按常住人口计算,2008年重庆市的人均GDP是17 952元,贵州的人均GDP只有8 788元,相差9 164元。新疆的人均GDP是19 726元,甘肃的人均GDP只有12 085元,相差5 560元[2]。从人均GDP来看,西部的区域差距呈U字型状态,形成远西部地区、近西部地区高,中西部地区低的格局。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比,东西部地区的差距在持续拉大。2000年东部的人均GDP是10 768元,西部是4 606元,相差6 162元;2008年东部的人均GDP是36 658元,西部是15 993元,相差20 665元。若贵州的人均GDP与东部的上海相比,相差8.25倍,2008年上海人均GDP是72 538元。二是城乡格局难以打破。西部地区广阔的落后的农村经济与现代的发达的城市经济并存的格局依然很牢固,并有扩大的趋势。2008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超过了6∶1;工农业二元结构强度达到了6倍。西部的城乡差距、工农业二元结构强度更大。三是产业层次低下。西部地区产业发展与东部地区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远没有形成有特色的产业,特别突出的是西部地区一些资源性产业,产品的链条不长,深加工的能力不强,难以支撑西部地区的经济空间结构演进。四是交通远没有形成网络。经济空间结构演进依托的交通网络还相当薄弱,西部地区的公路乃至铁路的路网密度远不如东部,且通达条件差,西部地区省与省之间的公路连接,特别是西部地区与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公路主干道的连接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五是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破坏严重。随着东部地区产业结构的升级,国内外的部分企业利用东西部经济实力上的差距,将部分环境污染大、能耗高的产业转入西部,加重西部的生态环境恶化。西部地区资源的开采并没有给当地带来富裕,而带来的却是环境的污染和人民的贫困。六是资源开发浪费严重。西部地区矿山企业布局散乱,生产规模小,大矿小开,回采率极低,资源流失严重,浪费严重;水资源的污染触目惊心,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塔里木河流域有60 %以上的河段不同程度受到污染,10% 的河段污染严重。七是发展工业不切实际。西部地区工业布局混乱,适合和不适合工业发展的区域都在发展工业,都在倾全力招商,浪费了资源,破坏了环境,也没有效益。八是合同的履约程度低。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法治精神可视为契约精神,法治精神的精髓是公平正义。参与市场经营的主体,都是平等的,靠合同来规范双方的交易行为。合同法是变动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市场经济的共同规则。由于签订合同的双方都缺失法治精神,合同不兑现的事时常发生,也难以解决。因此,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进一步演进必须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用完善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西部大开发的顺利推进和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的优化演进。

二、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演进必须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

西部地区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西部大开发的有序推进,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演进,具有极其重要作用。法学家夏勇说,讲西部开发的法律问题,最关键、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要讲法治(the rule of law)。第一,西部开发是一种主要由政府主导和推动的现代意义上的区域开发,所以要特别强调循法守则。第二,西部开发亟需建立合理的开发与发展的秩序;第三,西部开发急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国家财政支持有限、西部人才大量流失的情况下,怎样才能够使资金和人才源源不断地流向西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律是市场交易的准则,投资安全的保障,政府行为的尺度。依法办事是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最佳信用。法治环境乃是最佳的投资环境。如果说资本、技术和人才的输入是“输血”,那么,法治环境就是“活血”机制。如果一个地区的法律意识薄弱,政策随意变动,税外收费苛繁,合同难以履行,那么,该地区的资本、技术和人力市场就不会有可靠的利益预期和利益安全,就不会产生任何体现价值最大化意义上的效率,海内外投资者也就会望而却步。对于成熟的市场主体来讲,尤其是对那些想到西部发展的有商业远见和事业心的客商来讲,毫无疑问,法治环境要比临时的、短期的甜头更具有吸引力[3]。

2000年国家启动西部大开发时要求西部大开发必须统一规划、部署、协调、组织,所有的规划、方针、政策要用法律的稳定性和强制力来保障。西部大开发是在市场调节和国家调控有机结合的框架下启动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以法治保障下的国家宏观调控为前提。西部地区实现经济社会利益的增长,不仅需要充分释放市场活力,更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运用法律规范和制度引导资源的流向,实现西部地区经济由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的扩展,最终形成一体化的经济空间开发格局。

西部大开发九年来主要依靠的还是国家宏观调控,法治保障作用还没有显示出来。由于缺少法治的保障,西部大开发中不可避免出现了盲目、无序和浪费的现象。这在自然资源开发中特别严重,有资料显示,长江上游的小水电开发,由于技术力量薄弱,支流的开发近乎掠夺性开发。不少流域由于投资主体不同,造成流域开发缺乏整体规划;梯级电站之间无法协调,既造成了流域资源的严重浪费,又使开发利用效率低下,影响了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

国家确定的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重点是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特色优势产业发展[4]。重点建设的基础设施,主要集中在公路、铁路、机场、输气管道干线、电站、电网、信息传输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这也是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演进的载体。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巨大,具有极强的公益性,需要立法确认和规范,才可能达到市场主体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生共进的均衡,奠定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演进的坚实基础。

西部地区是国家的生态屏障。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由于历史和自然的原因,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已经十分脆弱。自1978年以来,尤其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环境资源立法明显加快,可以说,在森林、草原、矿藏、河流、土地、环保、水土保持等主要领域已经基本上有法可依,但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产生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不能有效遏制地方和部门在自我利益的驱使下破坏生态环境,不断出现“一边治理,一边破坏;一方治理,多方破坏”的现象。西部大开发必须处理好环境资源的利用与保护的关系,自然资源要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找到自然资源的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均衡点。这就需要从制度上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功能修复的问题,需要建立利益平衡的制度机制并使之规范化、法律化,以充分调动各类利益主体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西部地区环境承载能力弱,有了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调整,落后地区人口的无限制增长、经济建设带来的资源和能源的枯竭、生态环境的破坏、企业和政府的短期行为,才有可能得到有效控制。

特色优势产业是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演进的支撑。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关键是产业结构不合理。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具有典型的资源型、初级化特征,缺乏核心竞争力,且产业结构严重趋同,过分追求小而全的发展模式,没有形成特色优势产业。因此,西部大开发应根据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的现状,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的限制,通过政府有效的宏观政策调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调整和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加强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解决区域产业结构趋同的问题,选择以市场为导向的西部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集约化农业、农牧产品深加工、旅游业等特色产业,建立能源、冶金、石化、机电一体化、稀有金属材料、航空航天等主导产业群,实现产业结构的效率最大化。西部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必须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调节,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西部不同区域特色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西部大开发,国家配套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意在通过权利与义务的重新配置,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西部地区的迅猛发展。地方的优惠政策应该尊重市场规则,遵守国家法律,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当地人民的利益。目前,不少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已经出现了乱给优惠,不惜血本,恶性竞争的不良现象。国家应该从法律上明确优惠的原则、权限、程序、范围和时限,尽可能用法定优惠替代行政优惠。凡需要给予西部与现行法律规定不同的优惠政策,必须经过立法明确规定之后,再予推行。国家应加快制定统一的优惠原则,并根据各地区和行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分层次的优惠幅度,各地不得自行突破。凡出台的地方性优惠政策必须经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批准后公布实施。条件成熟后,应尽量将优惠政策上升为法律,保证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演进有一个公平的投资环境。

西部地区地域广袤,有685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土地面积的71.4%。西部地区地形也很复杂,高原、盆地、沙漠、草原相间,主要有青藏高原、黄土高原、云贵高原、柴达木盆地、塔里木盆地、准噶尔盆地和四川盆地。沙漠地貌主要集中分布在西部地区。国家可考虑西部未利用的国有土地实行特殊的开发制度。在西部地区,城市和已经开垦的农村土地仍然坚持现行土地法律和政策,但对于数量巨大的未利用荒地、沙漠,可考虑在宪法和法律确立的土地公有制的前提下,运用法律机制,通过授予开发者更明确、更长久、更稳定、更充分的土地权利来加以治理和利用。据有关资料显示,西部十二个省、市、区仅适宜开发的农用土地约6.3亿亩,占全国农用后备土地的一半以上。政府可考虑将一定面积待开发治理的土地以低价、无偿或先期注入资金扶持的方式,承包给个人,在治理开发的前期给予贷款、补贴、贴息、雇佣工人工资、医疗保障等政策,规定100年不变(因为党的基本路线100年不动摇),承包者拥有充分的土地使用、转让、经营管理权。还可鼓励一部分人长期甚至一生以植树种草、治理土地为业,等到土地治理开发产生明显经济效益时,政府可通过经济手段将承包者所得利润用于土地更大面积的治理开发,形成土地开发的良性循环。国家还可考虑,建立一种允许开发者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权期满后自动顺延的制度。承包者在承包期满后,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撤销承包权的情形,则其权利自动顺延,以此鼓励西部地区土地的生态开发和利用。

三、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演进的法治环境建设

建设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演进的法治环境要多管齐下:既要立法,而且立法要适度超前,又要修改完善不适应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还要提高西部地区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

1.加快立法进程,规范西部地区开发秩序。立法开发在西部大开发启动时有关专家、学者就多次提出过。用成文法律规范区域开发行为,带动区域协调发展是发达国家区域开发的重要经验和普遍做法。美国在19世纪为开发西部出台了《鼓励西部植树法》、《沙漠土地法》等法律,极大推动了西部开发的进程;20世纪60年,又相继颁布《地区再开发法》、《加速公共工程法》、《公共工程与经济开发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引导西部地区的开发进入新的阶段。德国1969年颁布实施了《改善区域经济结构共同任务法》。两德统一后,确定了区域经济促进区,东部五个州全部划为区域经济促进区。统一后短短五年时间,东部与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就缩短了1/3,现在基本达到了一体化发展。日本在开发北海道过程中,制定颁布《北海道开发法》、《国土综合开发法》,并从1952—1997年连续实施了五期综合开发计划。中国开发西部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西部地区的实际,加快西部地区的立法进程。通过立法把西部大开发的指导方针、战略目标、重点任务、组织领导机构、开发资金渠道、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开发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等等,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保证西部大开发有序推进,以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内在精神。西部大开发是由国家颁布政策率先启动的,2000年12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号)以及2004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6号)及其国家相关部委颁发的配套文件。这些文件历经九年仍然在发挥作用。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借鉴世界发达国家开发欠发达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国西部开发的实践,本着注重实效、突出重点、逐步完善的原则,加快西部开发法制建设步伐,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法律保障。抓紧起草《西部开发促进法》和《西部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西部开发法律法规体系。”

西部开发法律法规体系应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应是作为基本法的《西部开发促进法》。2004年3月国务院提出“抓紧起草《西部开发促进法》”时,全国人大就把制定《西部开发促进法》列入全国第十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由西部开发办牵头,成立了“西部开发促进法”起草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小组,并形成征求意见稿。据2005年7月28日《法制日报》报道的信息,《西部开发促进法》着重从生产力布局调整、运用经济杠杆、人才培养和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定,并于2005年底提交国务院审查[5]。快四年了,《西部开发促进法》应尽快颁布,作为规范西部大开发的基本法。

第二个部分单行法。《西部开发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国家应根据西部地区的开发需要以及立法条件和时机的成熟度,制定相关的单行法律。在投资方面,应尽快制定《西部投资法》,规定资金的筹措,国家投资的比例,资金的管理,使用程序;依法鼓励和保护投资主体的利益,有序推进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在产业发展方面,应尽快制定《西部工业布局法》,调整西部开发中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通过法律措施促进市场主体的培育,使工业成为西部地区的支柱产业,以缩小东西差距,解决产业布局东轻西重、北重南轻的格局,将工业发展逐步从发达地区引向西部,确定用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带动落后地区经济发展,并确定在边远地区大力创办大学和科研机构,摧生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在边境开发方面,西部地区有2万公里的边境线,与十三个国家接壤,我国的五十六个民族有三十多个民族在西部地区六个省、区的边境线上跨境而居,有共同的语言、文化、习俗、宗教信仰。国界线内侧依次紧靠发展水平不同的经济区域,有贫困地区、较发达地区、发达地区。边境开发有他的特殊性,应尽快制定《西部边境地区开发法》明确规定边境地区开发的地域范围、目标、任务、原则和手段,明确西部边境地区开发的程序、法律责任、政府作用、职能分工以及开发资金的筹措和使用,促进西部边境地区和谐发展。在人才培养方面,应尽快制定《西部人力资源开发法》,明确规定西部地区人才培养、人才使用、人才流动、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知识产权的保护,教育投资的比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配置,鼓励各类人才向西部流动,尤其要利用西部地区已有的人才资源,发展高科技产业,带动西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和经济空间结构的演进。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应尽快制定《西部生态环境保护法》,着重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封山绿化、水土保持、修渠灌溉、土壤改造、生态功能修复作出规定。正在制定的《西部地区环境保护监督条例》要尽快颁布实施,并结合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补充、修改、完善,上升为法律。在流域开发方面,应尽快制定《长江流域管理法》、《黄河流域管理法》、《塔里木河流域管理法》,统筹全流域水资源和河流开发的活动,规范各地区和各部门的具体行为,将流域的水能开发、矿产资源开发、森林保护、生态修复等纳入立法保护范围,形成大生态,绿河川的开发格局,更好地造福人类。

第三个部分地方法规。根据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和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享有立法权,可以制定地方法规,依法引导地方发展。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可制定岷江、雅砻江等省域河流的开发条例,规范开发行为,确保流域资源的综合开发,获得最佳边际收益。国务院各部门也可根据西部开发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部门法规,依法引导西部地区的有序开发。

建立西部开发法律法规体系是一个过程,既要加快速度,也要讲求质量。《西部开发促进法》从提出到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到起草送审,已是九年有余了。九年来靠政策推动的西部大开发力度在减轻,各方支持的力量在减小,发展速度也在放慢,人才仍然留不住。仅就人才而言,西部地区待遇低,条件艰苦,与东部地区人才的收入相比,相差有的超过10倍。国家完全可以加快西部地区人才开发的立法进程,就像芬兰一样,把在边远地区创办大学和科研机构纳入立法范围,吸引、培植一大批人才到边远地区创业,形成用高新技术产业带动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在立法的方式上改变过去由部门立法再送国务院审查后送国家人大批准的方式,可采取招标的方式由法学专家组成起草小组,根据西部开发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找到各方开发主体利益的均衡点,避免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垄断化,垄断利益个人化,个人利益法律化的倾向。一些法律法规制定出来,无法实施,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没有从国家利益出发,没有体现科学发展观,更多地保护了部门利益,这是部门立法的必然结果。比如,我国现行的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主要有四部:《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这四部法律对我国的水资源保护问题已作出了全面的规定,但实际上在立法理念与实践中,这四部法律本身及其相互之间没有找到利益的均衡点,以致于在河流出现严重污染时,现行法律无法发挥作用。国家通过招标立法,既可以提高立法的质量又可加快立法的速度,更便于实施。

2.修正完善法律法规,引导西部地区可持续开发。西部大开发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几十年,上百年的时间。国家要在创制新的法律、法规的同时对不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和不利于西部大开发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及时修正完善。当前尤其要尽修正完善《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是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必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尽最大努力延续使用期。我国矿产资源总量大,但人均少、禀赋差,大宗、支柱性矿产不足。中国经济正处于起飞阶段,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据《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的测算,“到2020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将超过35亿吨,2008—2020年累计需求超过430亿吨;石油5亿吨,累计需求超过60亿吨;铁矿石13亿吨,累计需求超过160亿吨;精炼铜730~760万吨,累计需求将近1亿吨;铝1 300~1 400万吨,累计需求超过1.6亿吨。如不加强勘查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届时在我国45种主要矿产中,有19种矿产将出现不同程度的短缺,其中11种为国民经济支柱性矿产,石油的对外依存度将上升到60%,铁矿石的对外依存度在40%左右,铜和钾的对外依存度仍将保持在70%左右。”[6]中国西部地区的矿产资源特别丰富,占全国储量的50.45%,45种主要矿产资源储量的50.81%集中在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富集了64%的煤炭资源,53%的石油和83%的天然气资源以及主要的稀有金属矿藏。但西部地区在矿产资源的开发上秩序混乱,乱采滥挖、采富弃贫、低回采率问题特别严重。

造成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最关键的原因,是缺乏严厉的法律规定。有序、和谐开发矿产资源,必须修正完善《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是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后又于1996年作了一次重大修改。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矿产资源法》在某些方面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其中的一些规定与当前的新形势不相适应,必须作相应的修正。《矿产资源法》应作六个方面的修正:一是应明确矿产资源必须集中统一管理。既要明确主管部门的职能,又要处理好与协同管理部门的关系,尤其要明确规定稀有金属矿藏的开采、加工、储备、出口审批程序,未经法定部门审批,不得勘探、开采、加工、出售、出口稀有金属矿产品,违反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确保战略资源的永续利用;规定西部地区已查明的钨、锡、锑、稀土等稀有金属矿藏实行保护性开采,建立特定矿种的矿产地储备基地。二是要有环境保护的规定。开采矿产资源不可避免对地质环境造成破坏,应增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款,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保矿山企业自觉履行保护、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义务,使矿山企业的开采行为更加规范,避免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三是对矿业用地要有复垦的强制性规定。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能按一般的建设用地的管理办法来管理,必须要有特殊规定。勘探和采矿中造成的土地破坏要有复垦的强制性规定。四是对尾矿利用应作出明确规定,对矿山固体废料资源要有依法管理、有序开发的条款,明确尾矿的所有权和开发权。五是对矿产资源勘查要有明确规定。矿产资源是国有资源,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可由国家垄断开发,收益由全中国人民共享,不是谁有钱就可以取得探矿权,就可以取得采矿权。中国已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充足的财政收入,可以支撑矿产资源的勘查费用。国家应每年拿出足够的资金用于地质勘查及重要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勘查,有计划地赎回涉及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矿藏的外资矿山、私有矿山。六是对国家储备稀缺矿藏的地方政府给予相应的补偿,使其在保护期间,经济上得到足够的补偿,保证经济社会能够稳定发展,国家最终得到边际开发和边际收益的均衡。

3.大力提高西部地区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依法推动西部开发。西部大开发需要制定和修改若干法律,更要遵守和运用现行法律。与东部相比,西部地区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在总量、结构和获取方式上存在明显差距,法治观念也相对淡薄,加快西部大开发步伐,推进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演进,必须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法律素质是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律己的一种能力。提高西部地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可从五个方面着力:一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领导干部必须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进行领导,改变过去那种单纯用政策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的做法,克服“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错误做法。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既是适应领导工作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也是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和自觉遵守法律的需要。因此,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更要注重法治理论的培育,打好法律知识的功底。二要注重更新法治观念。由于西部的部分地区从奴隶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有的地区曾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有厚重的封建文化的积淀,也由于我们过去实行了多年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习惯于按领导人意见办事,以致有的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依法推进西部大开发,必须清除不适合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传统观念,特别是人治思想的长期影响,使法治思想在领导干部的头脑中扎下根来,超出法律许可的特权,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三要注重法制的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因素。领导干部应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采取积极可行的措施,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四要注重在实践中改进工作方法。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改进工作方式,从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推动工作转移到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并举推动工作上来,特别要突出法律手段的运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五要注重培育法律至上信仰。领导干部要有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和有以身殉法的精神,更要在心目中树立法律至上的权威,敬畏宪法和法律,使权力的运作受制于法律的引导[7]。

开发西部,加快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演进,必须加强法治环境建设,不但需要公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修改不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和不利于西部大开发的法律、法规、规章,而且还需要制定一系列有利于促进西部大开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只有这样,西部大开发,西部地区经济空间结构演进才会和谐推进,有序运行。

参考文献:

[1]王政.区域协调谱新篇——西部大开发综述[N].人民日报,2008-10-14,(02).

[2]国家统计局.地方年度统计公报[EB/OL].http://www.stats.gov. cn,2008.

[3]夏勇.论西部大开发的法律保障[J].法学研究,2001,(2):23.

[4]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Z].国发[2000]33号.

[5]张鑫.《西部开发促进法》将于年底提交国务院审查[N].法制日报,2005-07-28(01).

[6]国土资源部.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Z].国土资发[2008]309号.

[7]吴大华.营造西部大开发良好的法治环境[J].中国法学,2004,(1):6.(责任编辑/ 姜超)

地区沟域经济发展论文范文第3篇

中国的商业银行作为全球现金流最为充沛的银行,完全可以考虑以直接贷款或股权的形式进入哈萨克斯坦这样的资源型国家。这种做法在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本输出中屡见不鲜。

2月4日,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行长马尔琴科表示,哈货币坚戈贬值25%,美元兑换坚戈的汇率将由1:120变为1:150。哈货币贬值的扩散效应立即波及邻国。2月5日当天,吉尔吉斯斯坦本国货币索姆也开始大幅贬值,美元兑换索姆的汇率一度达到1:42以上。吉国家银行立即对此进行强力干预,投入了400万美元用于稳定本国货币的币值。塔吉克斯坦货币索莫尼也呈现贬值趋势。资料显示,相较半年前,索莫尼目前已经贬值了10%以上。

这些中亚国家目前所遭遇的困境,与其近些年来过度依赖国外融资摆脱不了干系。以近些年中亚地区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哈萨克斯坦为例,2004年以来,国际油价以及其他矿产资源价格的上涨带来的“资源红利”提高了哈经济发展水平和信贷评级,哈商业银行纷纷从国际金融市场大舉借债。国家商务部提供的资料显示,从2004年开始,哈外债总规模以每年100亿美元的速度递增,至2006年达到了一个高潮。年初时外债总额尚控制在434亿美元,全年猛增300亿美元,至年底突破了740亿美元,相当于2006年哈GDP(804亿美元)的91.4%。到2007年上半年,哈外债再增181亿,总量达到920亿美元。

据哈“国家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监控调节署”的统计资料,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哈外债总额中,政府担保的外债额为20.99亿美元,占2.2%;非国家担保的债务额为942.7亿美元,占97.8%;其中,企业间的债务额为299亿美元,占31.0%。

也就是说,哈外债绝大部分是本国银行或企业从国际金融市场上借来的。按全国人口1567.7万计算,哈国民人均外债6400美元,占去年全年职工人均收入(5452美元)的117%!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在于哈国内居民储蓄率低,个人存款仅占银行业负债的14%。银行业要想快速扩张,只能依靠外来资金。

这种融资结构的特点决定了哈银行业的脆弱性。自2007年下半年次贷危机爆发以来,国际资本纷纷从哈市场撤出。尤其是近段时间“金融重商主义(FINANCIALMERCANTILISM)”的盛行,西方大型金融机构在被国有化的同时,鉴于政府压力,被迫收缩战线,专注国内业务。例如,英国就曾坚持要求接受政府救助的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必须向本国小型企业提供贷款。《华尔街日报》的资料显示:今年流向新兴市场的私人资本投资,预计比2007年锐减82%。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国际资本撤出已经对哈银行业及整体经济造成不小的打击。一是存款减少导致银行贷款难;二是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迅速暴露;三是黄金外汇储备不断减少,结果哈央行被迫以货币一次性大幅贬值来应对资本的过度流出。

值得重视的是,中亚这个一直被国际资本喂养的“幼稚市场”正在面临“断奶”的冲击。可以预见,在遭遇信贷降级、国际资本撤出、货币贬值的接连冲击和金融市场自我强化机制的作用下,中亚经济还要经受怎样的煎熬。

不过,这对于国内的银行业和企业界来讲却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像哈萨克斯坦这样货币已大幅贬值、国际资本大量撤出的“真空”市场,而这个市场又在提供中国长期发展所需的资源商品,还有什么能够比这样的市场更值得中国银行业和企业界进入?

对于中国的商业银行来说,作为全球现金流最为充沛的银行,完全可以考虑买人央行的美元,联合国内资源型企业,以直接贷款或者股权的形式进入哈萨克斯坦这样的资源型国家。这样做,既可以保证中国所需的战略性资产供给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以为中国长远发展做准备,又可以扩大中国对周边国家的影响力,优化地缘政治。

这种做法最早在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资本输出中,就屡见不鲜。中国的几家政策性银行也在资本输出上级有过不少经验,为何国内的商业银行反而在外储的利用上没什么建树呢?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最近公开称,外汇储备将主要用于国外资源和技术等投资和贸易之上,国内银行业如果能够在全球经济低迷的时候紧抓这样的战略契机,完全可能在全球金融市场瓜分一部分西方银行业撤退的空白市场,从而真正走向国际化的竞争道路。

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应该在国外资源和技术领域的投资上行动起来,这不仅符合商业银行自身的利益,也符合国家的战略利益,在合理的政经风险控制前提下,当前是一个进军新兴国家信贷市场的良机。

地区沟域经济发展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为了考察“十一五”期间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差异程度,文章采用TOPSIS方法对八大综合经济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了测度分析。结果表明:我国东南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显著差异,以农业和矿产采掘业作为主导产业的区域经济发展缓慢,而以出口贸易和制造业作为主导产业的区域经济发展则相对较快。最后根据测度结果进一步将八大经济区归类为发达地区、次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

关键词:区域经济差异;八大经济区;协调发展

一、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水平得到了飞速发展,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2位。各地区在经历了连续三十多年经济高速增长之后,由于受到自身的资源禀赋、政策制度、领导者执政能力等多方面影响,不可避免的出现了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遵循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利用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指导思想,这种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并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然而在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我国的基尼系数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各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不仅不利于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更严重甚至会危及到社会的稳定及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对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现象进行合理的分析有利于为相关部门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本文在充分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程度进行了深入探讨。

二、 研究方法

從20世纪90年代起,有关中国的区域经济差异问题就成为经济学者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能够用来衡量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方法包括统计学中的标准差、变异系数、基尼系数、泰尔指数、广义熵指数等方法。如蔡安宁、庄立、梁进社(2011)采用人均GDP的基尼系数测度了江苏省苏南、苏中、苏北3大经济区域之间的差异,苏南县域经济的发展大大先进于苏北与苏中的县域经济发展,进而提出了壮大苏北与苏中的区域措施和政策;孙继琼、徐鹏(2012)采用泰尔指数对四川5大经济区域经济差异的时空演化进行了测量,结果发现呈现倒“U”型的变化趋势;刘炳炳、李豫新(2012)在进行环新疆经济圈内各经济体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测定时,是在采用了数理统计方法的基础上又运用了变异系数分析方法,研究结果表明了环新疆经济圈内个经济体的经济发展差异显著,是不平衡的。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是一个包含多个指标的综合性概念,上述方法由于自身定义问题,导致测度结果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近年来,已经有学者注意到这些缺陷,并尝试解决相关问题。如袁晓玲,仲云云(2010)等学者就认为:采用TOPSIS方法能够将不同指标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评价,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异及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因此,本文将采用TOPSIS方法对我国区域发展差异进行测度分析。TOPSIS方法的原理如下:

(1)TOPSIS方法是逼近理想解排序法的简称,其借助正理想解Q+和负理想解Q-对评价单元进行排序。所谓的正理想解就是评价对象希望得到的最优的解,负理想解就是被择方案中最差的解。如果我们令xij(i=1,2,…,m;j=1,2,…,n)表示第i个评价对象的第j个指标值,这样就可以得到一个评价方案矩阵X=xij。

(2)由于各个评价方案中指标的单位不同,直接计算会让评价结果受到影响,因此需要将原始数据做无量纲化处理,即将所有数值的取值范围映射到[0,1]区间上,得到标准化的矩阵Y。无量纲化处理的标准为:如果希望该指标值越大越好,则选择公式(1);反之则选择公式(2)。

zij=(xij-min(xj))/(max(xj)-min(xj))(1)

zij=(max(xj)-xij)/(max(xj)-min(xj))(2)

(3)通过对评价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wj,并求解加权规范化评价矩阵Z,权重的确定既可以通过主观赋权法如层次分析法获得;也可以通过客观赋权法如信息熵获取。然后根据规范化矩阵可以求出正理想解Q+和负理想解Q-,其中Q+=(x1+,x2+,…,xn+),而Q-=(x1-,x2-,…,xn-),这里xj+和xj-分别代表评价指标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4)分别计算出各个评价指标值与正理想解Q+和负理想解Q-的欧氏距离Si+和Si-,最终计算出各评价指标与理想解的相对贴进度Ci,其中相对贴进度Ci=Si/(Si-+Si+),相对贴进度Ci值越大,说明了其与理想解越接近,该评价对象的发展状况越好。欧氏距离算法如下:

Si+=(3)

Si-=(4)

三、 区域经济差异的实证分析

1. 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在充分考虑指标的代表性以及获取难易程度的前提下,本研究主要选取了2006年~2011年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不包括台湾)的经济总量指标(GDP)、地区富裕程度指标(年末储蓄存款余额、财政收入)、产业结构指标(非农产业占GDP比重)、对外开放程度指标(外商直接投资、进出口贸易总额)、人民生活水平指标(居民消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基础进行分析。鉴于现有研究多将我国分为东、中、西部三大区域进行分析,而单独某个区域包含众多省份,所能够提供的信息过少,因而这种区域划分方法已经不合时宜。本文采用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最新区域经济划分方法,将我国三十余个省市划分为八大综合经济区,分别为东北经济区、北部沿海经济区、东部沿海经济区、南部沿海经济区、长江中游经济区、大西南经济区、大西北经济区。其中,文中用到的所有原始数据全部来自于所在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

2. 区域经济差异的测度分析。一般而言,我们通过对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分析,就能够直观发现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差异。

根据TOPSIS方法的计算步骤,采用我国31个省市2006-2011年的经济发展数据,在Excel软件中对八大经济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了综合评价(结果见表1)。从表1中可以看出,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现象确实存在,且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因为综合评价值反映了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故我们依据评价值可以将八大经济区进一步划分为三个梯队,具体来看:

(1)东部沿海经济区和南部沿海经济区处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第一梯队,两个区域的综合评价值全部或大部分都在0.60以上,东南沿海地区也一直都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引擎,这两个地区所包含省份的GDP排名均比较靠前,也都属于人口大省;充足的劳动力资源、较早的沿海开放政策、雄厚的工业基础和便利的海上运输贸易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尤其是2010年与2011年这两年南部沿海经济区的综合评价值分别达到0.620与0.635,已经逐渐成为了各地区经济发展的排头兵。(2)东北经济区、北部沿海经济区、大西南经济区和大西北经济区处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第二梯队,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差异不算太大,综合评价值基本都介于0.56~0.60之间,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大量的资金和人才迅速涌入这些地区,同时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为这些区域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但由于之前基础薄弱,起步较晚,发展缓慢,目前距第一梯队中的省份还有一定发展差距;北部沿海经济区地处京津唐工业基地,位置靠近中国的政治中心,具有非常明显的区位优势,区位内科研院所众多,人才集聚效应显著,技术创新能力在国内首屈一指。(3)黃河中游经济区和长江中游经济区处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第三梯队,它们的综合评价值基本都介于0.53~0.56之间,这两个区域都属于内陆地区,但又靠近我国内陆最长的两大河流,属于重要的粮食主产区,部分省份拥有一定的矿产资源和有色金属工业基地,由于地理位置深入内陆,硬件设施落后,同时多年来大量的人力资源外迁,无法像东部沿海省份那样吸收大规模外商企业落户,尤其诸如山西、陕西、内蒙古三个省份的经济发展仍然建立在地下矿产资源的开采上,拉动经济增长的路径单一,因此其经济发展水平与前两个梯队相比存在较大的差异。

四、 结论

本文对我国八大综合经济区的经济发展差异进行了测定分析。最终得到结论如下: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显著存在,东南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内陆地区。对八大经济区进一步划分结果认为:东部沿海经济区和南部沿海经济区属于经济发达地区,东北经济区、北部沿海经济区、大西南经济区和大西北经济区属于经济次发达地区,黄河中游经济区和长江中游经济区属于经济欠发达经济区。因此,为了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缩小区域经济间的发展差异,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要对各个经济区做出一个合理的战略定位,充分发挥各个经济区的地域优势和资源禀赋,打造各大经济区域的核心竞争力,尽量与其它相邻省份形成产业链互补,努力延长产业链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第一梯队的经济发达地区面临着用地趋紧、用工成本上升、原料价格不断上涨与外部市场动荡等内外部条件恶化等问题,加快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的步伐成为必然选择,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与低附加值产业,集中精力发展高新技术与高附加值产业,打造新的经济的升级版。第三梯度的欠发达地区需要在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源的基础上做好承接产业转移的准备,同时又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的基础设施与环境承载力等。

(2)对不同的经济区域需要采取差异化的国家宏观调控。由于各个经济区域的不同特点与发展态势差异,实施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要有针对性。如要有意识地增加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投资,减少对经济过热地区的财政投资,再如要持续加大对承接产业转移效果不明显地区的扶持力度,逐步减少效果明显的区域的支持等。最后,要破除制度性障碍,加强经济区内部各省份之间的联系,建立健全“互帮互助”的政策机制,不断推进各经济区内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强科技创新性成果在区域内的推广和共享,并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鼓励东南沿海经济区的经济发达省份对口支援经济欠发达省份,可以在资金、技术和人才方面提供大量的援助,但一定要确保政策延续性和实施效果。

参考文献:

1. 张元兴,张绍良,郑群飞等.区域经济差异测量方法述评.统计与决策,2008,(4):50-53.

2. 蔡安宁,庄立,梁进社.江苏省区域经济差异测度分析——基于基尼系数分解.经济地理,2011,31(12):1195-2000.

3. 孙继琼,徐鹏.四川省区域经济差异的时空演化——基于Theil指数的分解.财经科学,2012,(2):95-102.

4. 刘炳炳, 李豫新.环新疆经济圈内各经济体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研究.中国软科学,2012,(2):108-114.

5. 袁晓玲,仲云云,郭轶群.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测度与演变分析——基于TOPSIS方法的实证研究.经济问题探索,2010,(2):33-39.

6. 李刚,迟国泰,程砚秋.基于熵权TOPSIS的人的全面发展评价模型及实证.系统工程学报,2011,26(3):400-407.

作者简介:李婉君,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博士生,日本爱知大学博士生。

收稿日期:2013-12-28。

地区沟域经济发展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经济圈,希望以这些地区的协调发展带动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但相对于长三角和珠三角的经济发展而言,京津冀经济圈这个概念提出时间虽然比较早,但发展进程十分缓慢,经济发展水平与其他两个地区存在很大差距。毋庸置疑,虽然我们划定了三大经济圈,但由于发展理念、发展模式的不同,京津冀经济圈始终在自己划定的怪圈中打转,十年之中稳步不前,本文通过比较长三角与京津冀,来简要解读京津冀发展缓慢的原因。

关键词:长三角;京津冀;区域辐射;区域交通

一、同等优越的京津冀

1.优越的地理位置。长三角位于我国最大的内河长江的出口处,水上运输便利,地势低平,气候宜人,腹地广阔,同时面临东海与世界相连接,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京津冀都市圈位于我国华北、东北、西北三个地区的结合部,相当于东北亚经济圈日益活跃的中心地带,同时京津冀经济圈环绕渤海也为其经济的对外发展提供了优越的地理位置。

2.雄厚的经济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不断的进行着经济体制改革,长三角与京津冀地区东部与北部的经济发展迅速,作为领头羊分别带动了周边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北京奥运与上海世博更作为“中国21世纪初发展的双引擎”,对两个地区未来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而且在“京津冀”和“长三角”这个经济圈里,集中了近半数的全国经济百强,聚集着近百个产业园区,还有数千家巨人型企业。这些企业大多规模大、实力强、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并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3.丰富的人才资源。长三角与京津冀地区可谓是我国两大人才聚集地,京津冀地区211高校达29所,而长三角地区211高校也达到28所。两地人才资源可谓不相上下,共同为两地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二、京津冀地区发展的不足

1.在经济发展主导力量方面。京津冀地区经济是以政府主导为中心。在区域经济发展合作中,相对于企业行为、民间资本力量對京津冀发展的影响,地方政府的指导力量明显处于强势地位。政府干预过多,没能充分发挥市场自发配置资源的作用,引起供需不合理,制约经济的发展。但长三角地区经济以市场为主导,在当前转型社会时期,市场和政府两股力量,应该是相辅相成,由市场为主导,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政府应当做的是充分发挥其强制性作用,通过制定市场各行业管理规则,严格把关市场进入,来完善市场体系。长三角地区合理的分配“看的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是促进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产业结构方面。京津冀地区产业结构重叠、缺乏分工协作。在产业的基础设备构建中缺乏合理规划和张望未来的态度,导致一些重叠现象,特别是一些重大的交通设施建设,例如机场、港口等。这使得资源不能达到合理的优化配置,无法实现效用最大化。此外在分工协作方面北京、天津、河北地区各成一体,导致京津冀地区不光不能协作发展甚至造成相互竞争之势。同时京津冀地区没有形成各方面协调发展的产业群和产业网络体系,各城镇地区没有起到良好的发展中介作用。但长三角地区以上海为龙头的经济一体化已经形成。2003年1至 9月,上海市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390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目前,已有16座城市被列入“长三角”都市圈。苏州:近水楼台,四沿布局;无锡:融入一体化,谋求新发展;南京:呼应上海,辐射周边;杭州:接轨上海,错位发展。“长三角”周边城市不约而同地把与上海的联动,共同促进发展。更为重要的是长三角地区产业分工明确,上海要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同时浙江要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则要打造国际制造业基地,此种分工与协作有效的促进了该地区经济大发展。

3.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能力。主导型的合作共生、协同发展是经济合作的重要类型。北京和上海作为中国的两个超级大都市,两者自身的发展都很快,但两者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效应却相差很大。北京作为京津冀经济圈的中心城市,其辐射带动能力却有限。事实上环渤海地区在目前和相当长时间内,在经济发展方面难以融合成为一个整体,北京对周边地区,即天津、河北的影响也是非常有限,甚至形成了“空吸”作用———人才、资源逐渐向北京集中,造成周边地区发展相对迟缓。但上海作为“长三角”地区的龙头城市,其快速发展带动了相邻的江苏、浙江相关地区的快速发展,其周边各个主要城市也主动和上海接轨、协调,接受上海的辐射和带动,“长三角”在上海的带动下实现了经济的高速发展。

4.区域交通状况。协调性与畅通性是交通建设的核心理念。但是京津冀地区的发展只注重对外交通,忽略自身地区的内部交通。其主要问题是城际交通网络发展不足,没有起到很好的联系地区中介的作用,网络的缺陷很难实现交通的合理配置。因此导致难以实现发展过程中的便捷、安全、经济的交通需求。长三角地区虽然也存在问题,但是其行动上非常积极、主动,已经形成发达的现代交通体系。长三角经济地区的现代化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工程基本完成。2013年初,长三角地区一小时经济圈正式建成,更是为长三角地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

三、总结

2013年以来,北京市多方了解京津疏解需求,主动提供发展诉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承接京津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的空间、生态、能源、基础设施等能力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及时调整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实现了在对接京津方面思想融合、理念共鸣、措施对路。同时利用保定独特的区位优势,丰厚的产业、科技和人才资源,以及广泛的合作基础来促进京津冀地区的发展。京津冀地区的发展可以借鉴长三角地区的发展,但是最主要的还是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从自身的优势出发,抓住今后发展的重点,努力实现经济地区的协调发展,推动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桂芳.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2008.

[2]吴苏豫.京津冀区域经济的现状与功能定位[J].华北金融2010.

作者简介:马诚慧(1993- )女,汉族,河南郑州人,单位:河南大学经济学院,专业:2011级金融系本科生

地区沟域经济发展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循环经济是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载体,是西部地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西部欠发达地区循环经济存在资金投入不足、政策措施缺位、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文章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和建议,以期进一步促进西部欠发达地区循环经济产融结合,形成产业集群,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循环经济;金融;对策
一、循环经济

(一)循环经济定义

循环经济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特征,贯彻可持续發展理念,主要依靠资源合理循环利用、环境适度开发来发展经济,是对过去粗放型经济增长的变革。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党的十八大将发展循环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提到新的战略高度,把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之一,要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多依靠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推动,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生态文明。

(二)循环经济主要特征

循环经济的特征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系统协调。循环经济的发展考虑生态系统、生产系统、消费系统等的协调,不因发展而破坏环境,造成资源短缺及物价上涨。二是生态经济。过去发展经济,往往不考虑生态承载力,很多项目、产业属于高污染、高耗能,表面上看,各项指标都很不错,但是若把生态环境纳入一起考核,就会发现问题的严重。生态经济要求经济活动遵循自然规律和可持续性,在资源承载力之内形成良性循环,带来良性发展。三是价值取向。循环经济重视自然资源的充分利用,在开发的同时充分考虑生态修复,“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
二、西部欠发达地区循环经济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不足

循环经济是一种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方式,对科技创新要求较高,虽然国家在政策、资金方面有一定程度的倾斜,但还不够完善、不够系统。尤其是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薄弱, 政府扶持力度有限,金融、 税收方面缺乏相应政策支撑。 企业前期投入较大,短期内效益不很明显,导致企业积极性缺失。

(二)政策及措施缺位

循环经济具有投入高、资金回收周期长等特点,西部欠发达地区政府主要通过税收返还和奖励机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但对金融支持循环经济相应的诱导及风险补偿机制不足, 一些商业银行出于利润和风险的考虑,对循环经济支持有限,制约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三)融资渠道单一

受社会经济发展制约,西部欠发达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融资渠道极为单一,政府拨款占了大头,从金融机构、资本市场上获得融资很少。但由于政府财政资金非常有限,社会资本欲进入又顾虑重重,极大地制约了循环经济的发展。
三、对策和建议

(一)确立有利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政府要从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目标出发,把制度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通过与具体项目结合确保切实可行,建立良好的发展生态环境,通过制度变革改进现有循环经济投融资体制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加强对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投入及支持。制定政策应统筹考虑,多部门协调配合。环保、发改、工信、金融机构等单位要一起讨论,制定多方合意的制度或优惠政策,共同设计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多方合力共同克服循环经济融资难的问题,提升循环经济参与率与经济产出率。

(二)建立服务循环经济的商业银行信贷体制

一是将循环经济特有的环境、资源等指标特征纳入商业银行信贷审核考虑的因素中,通过相应政策助推企业投资循环经济及相关产业,建立与循环经济各有关要素相结合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将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信息、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安全环保信息、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质量信息等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动企业绿色(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向全社会公开,并作为信贷审批、贷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设计相应信贷产品,在循环经济相关补贴、优惠政策等方面优先支持;对信用不良企业或失信企业要通过“黑名单”制度进行管理,依法依规采取停止发放贷款、缩减额度、提高利率等惩戒措施。二是改革商业银行的绩效评价制度,不仅重视信贷结构、营业收入等常规指标,还要加入循环经济有关因素,并把相应的评价考核指标与商业银行本身的央行再贷款利率和准备金率等监管因素结合起来,确保相关制度得到很好的执行。

(三)设立支持循环经济的政策性金融组织

单靠市场化去推动建立支持循环经济的金融环境是不够的,还应更进一步改革,发展循环经济相关政策性金融组织。循环经济由于初始投入大,回报周期较长,相当一部分金融机构不愿涉足其中,更不要说就其模式改革。循环经济有其自身的特点,一般前期投资巨大,更加注重资源可持续利用及环境保护,一部分涉及公共服务的项目往往回报周期较长,使得企业参与顾虑较大。因此,设立支持循环经济的政策性金融组织尤为必要,我国现有政策性银行可以作为主要参与者,推动相应制度和体系的建设,对于一些资质较好的企业甚至可以给予低息贷款乃至无息贷款。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建立和信贷机制的改革能够加强金融对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形成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市场氛围,培育市场不断完善,从而加速产融结合与良性互动。

(四)加快产业整合拓宽融资渠道

要借助多种金融工具,积极通过资本市场进行产业整合,注重优惠政策的整体倾斜,吸引更多的企业投入循环经济产业,迅速壮大循环经济的发展规模。循环经济是国际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我国跟国际经济接轨的重要渠道。西部欠发达地区发展循环经济应主动对接世界银行等国际性开发金融机构,广开渠道,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并形成特色产业集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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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凌云,郭志亮.资源型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与节能降耗发展模式探讨[J].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6(04).

[5]范红霞.循环经济法的基本制度探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0(31).

[6]李东卫.循环经济发展与银行信贷支持[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0(03).

[7]李莉,高洪利,张建华,等.开发性金融对我国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研究——以汨罗循环经济为例[J].物流技术,2012(05).

[8]蔡绍洪,俞立平.循环产业集群的内涵、机理与升级研究——构建西部生态脆弱地区绿色增长极[J].管理世界,2016(11).

[9]王为东.产业集群动态能力的指标构建及效度检验[J].统计与决策,2016(18).

*本论文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编号:15XTQ010)、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编号:2015M570127)资助。

(作者单位: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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