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药品应急预案范文

2024-04-03

食药监局药品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上级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整顿为抓手,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系为重点,以加强监管力量建设为保障,着力巩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效,不断创新和完善全程监管体制,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切实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水平,有效保障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深化治理整顿,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积极做好重要节庆活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深入开展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等集中就餐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以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三小”行业整顿规范工作;细化落实监管任务,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措施,严防不安全食品流入。

(二)加强应急处置,着力提升防范应对能力。建立社区与各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报送网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社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主动应对食品安全事件;进一步完善协同应对机制,统一行动步骤,形成应对

合力;完善舆情监测制度,及时发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主动应对社会关切。

(三)健全体制机制,构建严密有效工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和程序,强化综合协调能力;进一步明晰监管责任,不断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巩固完善以社区为主体的基层监管体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充实基层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力量,履行好食品药品市场巡查、信息报送、宣传教育等三大职责,构建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切实解决基层监管网络建设进度不平衡问题,夯实基层监管网络。

(四)完善监管措施,做好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工作。社区加大宣传力度,稳步提升食品企业素质;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三小”行业的整治,规范“三小”行业生产经营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社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建设,要制订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

(二)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社区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

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广泛宣传政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大力宣传优良品牌、示范工程和诚信守法典型,增强群众消费信心。

前进社区

2012.

1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应急总结

前进社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促进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主要做法有:

一、强化领导,健全制度,夯实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

社区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实抓好。一是多次调度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明责加压,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抓住重点,克服难点,竭尽全力做好工作,社区制定了食品安全计划。二是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综合监管资源,整合执法力量,将分散的监督统一起来,将具体的监管协调起来。三是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制,强化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建立并积极实施市场准入制、市场预警制、定期检查制、检查结果公示制、索证索票制,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量化分级管理制等相应的规章制度。四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社区定期将实施食品质量安全行动情况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街道汇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五是开展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六是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出版报进行宣传,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送、传递机制,及时了解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建立了食品安全警示制度。、

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社区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情况调查、社区食品、调味品、产业状况及监管情况调查等调研活动,基本摸清了食品、调味品、市场情况,找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措施。针对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了食品市场秩序,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在调查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食品生产企业的数据库,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了基础。

三、积极开展调查,掌握情况

社区工作者积极走访调查,对社区的餐饮单位、化保健食品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为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的监管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让广大居民了解。今年出食品安全宣传板报12期。

前进社区

食药监局药品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一、目的

为建立XX医药有限公司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本公司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的减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药品造成群体健康损害的不良反应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法律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

四、预案内容

1.药品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1.1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1.1.1组 长:XX(总经理,联系电话:) 1.1.2副组长:XX(质量副总经理,联系电话:) 1.1.3成 员:XX(质管科科长,联系电话:) XX(质量管理员,联系电话)

XX(质量管理员,联系电话)

- 1

作。

2. 预防和预警

多渠道获取公司药品安全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应快捷、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调查处理并随后补报详情。

3. 应急处理

1.公司药品出现安全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对业务科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调查评估,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根据召回分级与药品销售和使用情况,作出药品召回决定。

2.在启动药品召回后,质量副总经理根据业务科提供的信息,通知销售员、开票员停止销售该批次药品,通知客户停止使用该批药品,同时向所在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报告电话:一级召回在24小时内,二级召回在48小时内,三级召回在72小时内)。

3.在启动药品召回后,领导小组立即准备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质量副总经理应根据召回级别将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给微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备案时限:一级召回在1日内,二级召回在3日内,三级召回在7日内)。

3.1调查评估报告包括的内容如下:

3.1.1召回药品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 3.1.2实施召回的原因; 3.1.3调查评估结果;

- 3

7.在召回过程中销售部门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召回进行情况,召回数量,差额异常情况处理请示,不得延误。领导小组要有人全天24小时值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管科,值班电话为:XXXX,值班人员密切注视事态发展,随时处理可能发生的情况。

8.从市场召回的产品进库后,仓储员要立即将其置于退货区,逐件贴上标记,单独隔离存放,挂上醒目的黄色待验状态标记,没有指令不能动用。公司对召回药品的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9.在实施召回的过程中,领导小组要将召回的每一阶段,所有参与人员,所采取的措施、时间和结果须详细记录,召回工作结束后,整理、编码,归档保存。

11.公司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向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召回总结报告。经过审查和评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召回不彻底或者需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的,公司必须扩大召回范围。

12.定义:

12.1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下同)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12.2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12.3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

食药监局药品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鲁食药监发[2005]51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临沂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临食药监[2006]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体健康严重损害的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四条 根据药品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全省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已经发生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或者十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级: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区)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已经导致一人重伤、或者五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件。

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第五条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依法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全县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领导指挥、协调和决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药品安全检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办公室设在县局市场监督科,办公室主任由史柯副局长兼任。

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督导和后勤保障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以市场监督科人员为主,办公室(法规科)、食品科人员参加,吴兴霞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建立突发事件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二)督导组:以稽查科人员为主,市场监督科、食品科、药检科人员参加,杨德方科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深入现场,调查取证、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

(三)后勤保障组:以办公室人员为主,财务科人员参加,陈杰主任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车辆、物资、经费保障等后勤服务工作。

第三章 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及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负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药品突发事件的义务。

第十条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由药品行政监督、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信息报告网络可以现有的药品监督网络为基础调整充实),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十一条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检机构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向同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须在2小时内上报,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第十二条 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辖区内药品突发事件的信息或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情况调查、分析和汇总,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第十三条 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势态,报告分为初次报告、动态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的措施等。

动态报告内容:事件的发展、变化以及采取的应对或处理措施。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建议等。

第十四条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1小

时内向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次报告,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经核实情况后,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在2小时内初次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同时报市政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设定与启动

第十五条 药品安全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等级分别采取以下三套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一套预案:发生一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尽快赶赴现场,对报告的内容进行核实,同时报告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确认后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启动命令。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4个小时向市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市局同时将情况报告省局。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保持领导在岗、车辆备勤、通讯畅通,所有人员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有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媒体发布突发事件的动态,公正舆论,稳定人心,消除恐慌。

7、加强后勤保障工作,各级有关单位要保障交通工具及其他所需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二套预案:发生二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后下达命令,派出督导组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应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依法提取有效证据;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证据材料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质量可疑的药品进行抽样送检;对已流入社会的有毒有害物品要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对源头和流通、使用渠道进行全面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采取紧急控制措施,以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3、现场处理工作实行动态报告制度,即每8小时向市局和当地政府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都要服从统一调度,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中必须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一名,工作日外须由一名局领导带班且值班人员必须是中层以上干部。

6、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势态。

7、其它应对措施。

第三套预案:发生三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启动。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畅通应急通讯联络系统,及时调度并分析、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

2、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派工作组于2小时内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及现场处理工作。每24小时向市局报告一次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3、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员都要开通通讯工具,保持通讯畅通。

4、加强应急值班制度,设专门值班室,安排双人24小时接听值班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

5、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沟通情况,通报信息,协调工作。

6、联系新闻媒体或通过网站,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7、其它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 启动第一套预案由省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二套预案由市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三套预案由县级局领导小组组长下达指令。启动第一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省政府。启动第二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市政府。启动第三套预案时,应同时报告县(区)政府。

第五章 后期处置

食药监局药品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树立政治意识。我局利用职工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结合“三找”、“十破十立”大讨论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查找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及时归纳和整改,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扎实开展“一创四办”工作,抓落实见成效。我局在承担20**年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贵阳生态国际论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会议和第三届酒博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任务中,举全局之力、尽服务之心、履监督之职、重安全之责,对嘉宾入驻酒店实施24小时安全监督保障,确保会议期间没有发生一起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积极推进“创模”工作有序开展,对全市150家涉及含放射源、放射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本系统创模知晓率达100%,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达到95%以上,为我市全面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全力以赴抓好迎检工作,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 我局认真研究制定《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年迎接中央文明办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方案》,对涉及我局的重点工作进行分解和细化,全面落实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各项指标的测评资料收集、整理并建档,通过“创文”指挥部办公室审核;通过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20家大型药品企业、餐饮单位开展道德讲堂等,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中取得明显成效,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组暗访和现场检查。

(四)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涉及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保障经费。根据目标任务要求,扎实开展“群众满意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市“12319”公共服务热线转办件69件,完成率100%。

(五)强化“四品一械”安全监管,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明显

(1)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开展市级餐饮服务许可证换发工作,共受理14份(其中餐饮单位7家、消毒公司延续换证7家)。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实行一店一档的监管制度,对市管24家餐饮单位及20家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覆盖率达100%。三是积极推进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成13102家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定,其中向省局申报a级单位48家,市级评定b级单位125家,县级评定c级单位12658家,占全市持证餐饮服务单位97.9%,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四是实行备案指导制度,对于春节年夜饭、农村集体聚餐等大型群体聚餐活动实行分级备案指导制度,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率达到91%,备案指导率达到100%。五是持证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理收购协议和记录的建档率达100%。

(2)确保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定下发“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结合观山湖灯市庙会活动的开展,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58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052台次。全年,分别接待了国家领导人、省、市两会、省、市大型会议、2013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第十五届科协年会、2013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第三届中国(国际)酒类博览会等共计56次,派驻食品安全监督员272人次,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累计监督天数达171天,圆满完成保障任务。

(3)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肉及肉制品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餐饮服务环节安全大检查等10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591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16102家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已要求整改到位。

2、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障有力

(1)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一是落实企业责任主体意识。我局与84家生产企业签订“药品安全生产责任书”、“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特殊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责任书”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100%,并要求企业要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认真执行2010版《中国药典》,以确保药品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履行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二是对84家药品生产企业、6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检查覆盖率达100%;对11家市级医疗机构药品和5家自制制剂日常监管率达100%;三是继续实施驻厂监督员制度和药品质量授权人制度。23名驻厂监督员对贵州泰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十一家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进行驻厂监督,驻厂监督率100%。四是认真开展gm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完成5家企业gmp初审工作,对77家进行gmp跟踪检查,跟踪检查覆盖率达100%;五是狠抓安全生产。对3家特殊药品生产企业,29家使用特殊药品原料生产普通药品的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并对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危险品、涉爆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等进行检查。六是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完成我市生产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基本药物省增补品种(20**年、20**年)、国家基本药物(含未中标品种)企业在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印)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核查工作,对59家药品电子监管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 (2)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一是强化企业自律意识,与106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公司签订《药品安全质量承诺书》,签订率100%。二是认真受理证照审核和换发工作。共受理审批药品经营许可(零售)322份,其中新办92家,变更210家,换证44家;受理审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225份,其中新办(零售)89家,换发48家,变更88家。三是认真开展gsp认证和跟踪检查。完成130家药品零售企业、2家新开办药品连锁有限公司gsp认证申报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完成率100%;对全市96家药品批发企业、10家药品连锁有限公司gsp跟踪检查覆盖率达100%。四是加大对违法刊播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移送工商部门违法药品广告322则,涉及30个药品品种,医疗器械违法广告750则,涉及40个医疗器械品种。五是认真开展经营企业监管。对96家药品批发企业,10家零售连锁企业总部,601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开展日常检查,监督覆盖率100%;对22家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六是推进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入网工作。全市试点的538家零售药店(涉及7个区、市、县)、1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已全部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对药品零售行业的进、销、存及gsp管理方面进行实时监控打下了坚实基础。

(3)大力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中药质量管理、特殊药品及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生产管理、易制毒化学品、终止妊娠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安全管理及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定制式义齿专项检查、医用防护口罩、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分子筛制氧等18项专项检查。其中在药品领域“两打两建”专项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检查药品生产、批发企业90家,抽样115个品种152批次,对存在的问题,已责令企业整改到位。

(4)强化基本药物监管。一是对59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达100%。二是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原辅料供应商的审查、生产工艺验证,按gmp要求对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检验、产品放行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

(5)开展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完成贵阳市注册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基层用户2915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8600例,同比增长18.94%;严重药品不良反应560例,同比增长12.0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400例,同比增长36.19%.

3、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有序开展。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批发企业187家次、化妆品生产、批发企业96家次,检查覆盖率达100%。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了查处标示西安品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查处胶原蛋白产品涉嫌违法宣传行为等9项专项检查,特别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中,出动执法车辆74台次,执法人员220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8家次、经营企业122家次,立案查处1家,责令整改9家,在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行为,专项行动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开展保健食品批发许可备案工作。全年为133家保健食品批发企业办理经营备案手续。四是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移送工商部门保健食品违法广告880则,涉及50个保健食品品种。

4、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受理举报投诉。共受理举报投诉144件,办结144件,办结率为100%。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共立案200件,结案173件,移送司法机关4件,移送外省药监部门1件,结案率达86.5%,罚没共计1149591.74元。

5、抽验检测工作进一步强化。一是开展“四品一械”抽样。完成药品监督抽样1000批次,餐饮食品监督抽样1000批次,公共餐饮具监督抽样310批次,保健食品监督抽验100批次,化妆品监督抽验100批次,医疗器械监督抽验100批次。二是加强基本药物抽验工作。对贵阳市辖区内在生产、流通的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基本药物实现了100%覆盖抽验。三是加强快检车运行。全年药品快检车共运行250次,总行程14400公里,快检覆盖10个区(市、县),筛查药品1003批次,有效发挥了药品快检车的快速筛选作用,提高了抽验命中率。

6、加强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了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应急预案,节假日期间安排应急值班,全年实行全天候应急机制,确保了有急能应,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二是积极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应急保障工作。完成了“20**年国内旅游交易会”、“第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泛珠会”、“酒博会”等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应急保障任务,对活动涉及的40余家接待酒店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深入推进诚信示范体系建设。一是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在各区(市、县)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景区)10条。二是积极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及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三是继续开展“四品一械”示范工程建设。共创建餐饮服务示范店360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店50家。

二、工作措施

(一)着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工作目标全面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全权负责的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落实目标责任。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市政府将“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纳入重大工作目标,对各区(市、县)政府进行考核。并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我局与各区(市、县)局、市县两级监管部门与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现了责任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建立了重大食品药品监管安全事件责任追究机制,对因领导不力、行政不作为、疏于监管导致重大食品药品监管安全事件的,实行责任追究,加强了领导,强化了职责。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市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市、县)局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有力地促进了监管工作。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提升监管效能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工作,践行监管服务理念。结合“创先争优”、“摆家常”等活动的开展,一是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和信访工作。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现场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和难点问题,共接待群众来访人数114人;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完成书记—市长交流台交办件2件,办结率100%。二是规范对外行政审服务窗口。按照“便民、快捷、高效”原则,将行政审批在法定时限内缩短了60%。三是开展下基层大帮促。我局选派干部到清镇市麦格乡麦冬村、清镇市流长乡磅寨村开展挂帮和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与市人口计生委、贵阳日报社组成帮扶督导组赴修文县开展禁毒和“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同时,建立干部联系点制度,全局干部职工与6个工业园区、55家企业全面建立定点帮扶,深入基层和企业678人次,走访基层和企业干部群众1528人次。

(四)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以“全国安全用药月”、“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治贵阳”、创模宣传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相关法律知识进学校、社区、工地、农村、机关宣传活动,共印制安全用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册(张)发放至乡镇、社区。二是加大信息公开。上报信息120条,省局网站采用21条,市委网站采用10条,市政府网站采用12条,各家新闻媒体刊登47条。完成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7件,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各类信息562条。三是开展餐饮服务单位、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基本药物、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等各类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51次,培训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4600余人次。

(五)加强内部建设,提升队伍凝聚力。一是完善修订了

《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十余项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物的管理机制。二是规范干部任用。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四个监督制度”,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党组酝酿、民主测评、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今年,开展了下属事业单位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班子成员考察任命工作,考察任命了1名该中心主任(正科级);开展了20**年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和20**年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科级非领导职务选拔晋升工作;开展了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三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三八妇女节”、“八一建军节”等各项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和团队意识。

食药监局药品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一是开展考前餐饮安全全面检查。执法人员依据考试规模和考点设置情况,在中高考前开展学校食堂、学生食宿点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全面检查,同结合学校周边“小饭桌”和小餐饮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47家次,下达9份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的质量控制。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许可资质、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教育、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过程关键环节质量控制、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管理等内容,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考试期间的监督巡查工作。考试期间,加大对县一中和实验中学食堂、承担监考教师接待任务的垦利宾馆等单位的检查力度,派驻6名执法检查人员,全天候、全过程无缝隙监督。 四是开展考前饮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在学校门口设置宣传展板和咨询台,走进学校面对面向考生宣传饮食知识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考生及其家长科学消费、健康饮食,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宣传

活动共制作展板2块,现场咨询、接受宣传教育学生、家长600余人。

食药监局药品应急预案范文第6篇

2、对于房屋已抵押、被其他法院查封:

(1)对于房屋已设立抵押登记的,法院可以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法院可以对房屋进行轮候查封。为了保障债权人(不仅是抵押权人)的利益,现行法律及司法实践允许轮候查封,并规定了轮候查封在一定条件下仍可优先受偿。依据2004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以及建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对同一宗土地使用权、房屋进行查封的,房地长交易中心(以上海为例,以为外地查封分别由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为首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手续后,对后来办理查封登记的人民法院作轮候查封登记,并书面告知该土地使用权、房屋已被其他人民法院查封的事实以及查封的有关情况。并在第20条规定,轮候查封登记的顺序按照人民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查封法院依法解除查封的,排列在先的轮候查封自动失效;查封法院对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全部处理的,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自动失效;查封法院对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部分处理的,对剩余部分,排列在后的轮候查封自动转为查封。

(3)对于既有抵押,又有查封的房屋,由首轮查封的法院主持拍卖、变卖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即,无论是申请首封的债权人还是申请轮候查封的债权人,均可提出财产处理。但是,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一条: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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