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现状范文

2024-04-14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范文第1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对策措施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l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1食品安全的内涵

对于食品安全的概念,学术界至今尚末形成一个明确而统一的定义。美国学者Jones曾建议把食品的安全区分为绝对安全和相对安全。其中,绝对安全是指确保不可能因食用某种食品而危及健康或造成伤害的一种承诺。相对安全被定义为一种食物或成分在合理食用和正常食量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对人体健康损害的实际确定性[1]。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将食品安全界定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已经基本形成如下共识:是指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我国法律将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规定为: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人体必需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2]。

1.2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虽然我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链条依然危机四伏。卫生部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更趋严重,频频见诸媒体和走进公众视野的如广东“毒大米”案件、“瘦肉精”猪肉中毒事件、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苏丹红一号事件”等。此外,涉及到因食品添加违禁物质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在种植、养殖等生产环节污染问题严重。我国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由于农村技术水平整体较低,在单纯追求高产量、低成本的观念趋使下,违规使用农药和违禁药物现象较常见。二是加工领域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多、规模偏小,在目前100多万家食品企业中约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作坊式企业,大多缺乏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3]。而相对较具规模的食品企业,由于体制等多种原因,在质量管理、产品开发、市场经营等方面观念滞后,产品质量不容乐观。三是食品流通领域秩序混乱。全国食品经营企业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食品储运设施,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机可乘,甚至有些不法企业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4]。

1.3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其原因是多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监管体系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的立法包括《产品质量法》、《农业法》、《商检法》等近20部法律、40余部行政法规、150余个部颁规章、几千个食品标准,已初步形成一个由国家、部门、行业和地方制定颁发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体系。但因我国实行分段立法,法律法规条款相对分散,单个法律法规调整范围较窄,一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和宽泛,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和限制,留下执法空隙;对同一食品安全问题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处理结果差别较大。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缺乏威慑力。目前我国对于违反食品卫生规定而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力度不够,缺乏应有的威慑力。例如在《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极其严厉的惩罚力度甚至倾家荡产的违法成本而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的威慑力多么的微不足道。正因如此,我国制假售假之风屡禁不止,低劣产品充斥市场。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不清,监管不力。由于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的相关政府部门多、范围广。我国目前涉及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农业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但各个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甚至有的相掣肘,造成食品安全监管乏力和监管资源分散,没有形成合力,也没有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另外越权执法、违规执法、消极执法、执政不作为等,严重影响了监督管理的执法效果。

四是食品安全标准技术含量低、不统

一、不完善。据统计,我国共有食品标准约3500项,其中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约2600多项,已基本形成了一个由基础标准、产品标准、行为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等组成的较为完善的食品监督管理标准体系,但这些标准还没有真正充分发挥作用。原因在于一是标准分散于多个部门,使食品安全标准既有交叉重复,又有空白。二是标准不配套,不仅表现在标准个体之间,更表现在从生产到流通过程中。三是标准技术含量低,特别是与国际现行标准之间存在不小的差距。国家标准只有40%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行业标准更是只有14.63%[5],覆盖面远远不够。

2国外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经验[6~9]

2.1建立适合本国特点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推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多环节,需要建立分工合理、制度严明、管理协调和发展配套的管理体制,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与控制。从目前情况来看,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在通行的国际规则下,已经建立了一套适合本国特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例如美国,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三个,一是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主要负责除肉类和家禽产品外美国国内和进口的食品安全;二是农业部(USDA),主要负责肉类、家禽及相关产品和蛋类加工产品的监管;三是国家环境保护署(FPA),主要监管饮用水和杀虫剂。此外为加强各机构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美国还先后成立了“食品传染疾病发生反应协调组”和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

2.2注重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管理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世界各国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根本保障。为此,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把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一是加强立法,如美国既有《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食品质量保护法》等综合性法规,也有《联邦肉类检查法》、《禽产品检查法》等非常具体的专门性法律,这些法律法规几乎覆盖了所有食品;二是严格执法,在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食品安全的违法者不仅要承担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而且还要受到刑事制裁。通过这些严厉措施,确保

有关法令、标准能得到严格遵守。三是强化信用管理。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建立了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和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和召回制度。

2.3不断完善标准、检测与危险性评价体系,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当前,世界各国政府普遍重视完善食品安全标准、检测与评价体系,以此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一是不断制定和完善食品质量标准,把基于健康保护为目的的食品安全标准作为标准化战略的重点领域。二是通过投入巨资研制大型精密检测仪器,开发快速检测方法,建立严格的检验检测体系。如在农药残留检测方面,美国FDA的多残留方法可检测360多种农药,德国可检测325种农药,加拿大可检测251种农药。三是建立危险性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有关法令、标准得到严格遵守。

2.4重视食品安全预防措施,强调食品安全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多数国家都强调对风险的全面防范与管理,并充分保障公众对食品安全状况的知情权。一方面强化对食品中是否含有对人类健康不利因素的研究,分析可能带来风险因素的特征与性质、影响范围、时间、人群和程度,并采取各种措施来防范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通过增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程度,让社会公众参与其中,可使相关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为有效,同时也能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管理的信心。 3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对策措施

3.1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情况,可考虑制定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法》,尽快出台和完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对现有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清理、补充和完善,将散存于各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安全的内容加以整合,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立法上的相互冲突,解决法律体系的混乱,保持法制的统一性和完整性。《食品安全法》应当成为食品安全基本法,确立起我国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本体制。基本原则可以包括: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食品安全承担首要责任的原则;充分依靠科技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原则;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原则;以监管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原则等。基本体制可包括: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体制,部门执法与综合执法相结合的体制等。基本制度包括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各项重要制度。总之,《食品安全法》应当体现公正与效率价值目标的统一,权利与权力辩证关系的有机互动,监管与服务基本要素的合理配置。

3.2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改善检测设备,提高检测能力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尽快弥补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规范、不够严密的缺陷,加速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并参照《国际食品法典》,从食品安全的全程监控着手,把标准和规程落实在食品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及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标准,抓紧制定急需的食品质量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

二是加快认证体系建设。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明确各类认证的法律地位,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GMP(良好农业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三是改善检测设备。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引进和研制先进的检测设备,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检验检疫硬件方面的差距。

四是提高检测能力。尽快建立独立的、公正的、权威的食品安全公共实验室,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的、严谨的技术支撑。要提高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重点在关键检测技术、危险性评估技术、关键控制技术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方面组织科技攻关研究。

3.3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预报机制

根据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严峻现势,政府应通过建立快速高效的预警预报体系,以确保局势得到控制。一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启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就风险评估技术及有关数据资料与发达国家加强交流,及时获取来自其他国家的危险性评价资料。并就我国一些具有特色的食品加工技术、影响因素开展前瞻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价,以便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及时有效的预报和处置。二是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通过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统

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预报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把突发的、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小,以全面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

3.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也曾经提出“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在这两个大背景下,我国食品安全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大势所趋。国务院提出,从2003年起,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是以完善的食品安全社会信用制度为保障,以真实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为基础,以科学的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析为依据,以公正的食品安全信用服务机构为依托,以食品安全问题记录为重要参考而形成的信用评估评级、信用报告、信用披露等企业外部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体系。我国应当加紧在质检总局的统一安排下,建立起以企业质量档案为基础的较为完善的质量信用监管体系,以及包括查询系统、评价系统和反馈系统等科学的服务系统,以促进我国食品市场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l] 杨洁彬,王晶,等.食品安全性.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99.

[2] 田惠光.食品安全控制关键技术.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3]沈晓彭.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简析与对策探讨.食品工业科技,2005,4.

[4] 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关于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现状的调查报告.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5,5.

[5]张星联,等.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食品科技,2001,3.

[6]朱允荣.国外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经验借鉴.农村经济,2005,5.

[7]张继宗.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及启示.中国工商管

理研究,2005,9.

[8]杨明亮,等.美国食品安全体系中存在的弊端及改革动

向.中国卫生法制,2005,3.

[9]王铁军,等.食品安全国家控制模式的浅析.中国食品卫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范文第2篇

1 前言

自2000年以来,随着国家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断提高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我国各大、中、小煤矿的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矿井陆续在装备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系统的装备大大提高了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生产管理效率,同时也为该技术的正确选择、使用、维护和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详细论述了近年来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的研制开发、推广使用、维护管理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系统的软件技术和功能、硬件及接口技术的可靠性和兼容性、传感器技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技术的发展提出了展望。 2 现状

(1)发展过程

我国监测监控技术应用较晚,80年代初,从波兰、法国、德国、英国和美国等(如DAN6400、TF200、MINOS和Senturion-200)引进了一批安全监控系统,装备了部分煤矿;在引进的同时,通过消化、吸收并结合我国煤矿的实际情况,先后研制出KJ

2、KJ

4、KJ

8、KJ

10、KJ

13、KJ

19、KJ

38、KJ6

6、KJ7

5、KJ80、KJ92等监控系统,在我国煤矿已大量使用。实践表明,安全监控系统为煤矿安全生产和管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局矿已作为一项重大安全装备。由于当时相当一部分监控系统由于技术水平低、功能和扩展性能差、现场维修维护和技术服务跟不上等原因,或者已淘汰、或者停产。因此造成相当一部分矿井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已装备的系统。特别是近年来由于老系统服务年限将至,已无继续维修维护的必要,系统面临更新改造的机遇。

.1. 随着电子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国内各主要科研单位和生产厂家又相继推出了KJ90、KJ9

5、KJ10

1、KJF2000、KJ4/KJ2000和KJG2000等监控系统,以及MSNM、WEBGIS等煤矿安全综合化和数字化网络监测管理系统。同时,在“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指导下,规定了我国各大、中、小煤矿的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因此,大大小小的系统生产厂家如雨后春笋般的不断出现,为用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也促进了各厂家在市场竞争条件下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意识。

(2)系统组成

系统由早期的地面单微机监测监控已发展成为网络化监测监控以及不同监测监控系统的联网监测。其主要由监测终端、监控中心站、通信接口装臵、井下分站、传感器组成。结构图如下:

.2. 3 我国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水平 3.1 系统中心站

环境监测。主要监测煤矿井下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及工作面的作业条件,如高浓度甲烷气体、低浓度甲烷气体、一氧化碳、氧气浓度、风速、负压、温度、岩煤温度、顶板压力、烟雾等。

生产监控。主要监控井上、下主要生产环节的各种生产参数和重要设备的运行状态参数,如煤仓煤位、水仓水位、供电电压、供电电流、功率等模拟量;水泵、提升机、局扇、主扇、胶带机、采煤机、开关、磁力起动器运行状态和参数等。

中心站软件。具有测点定义功能;具有显示测量参数、数据报表、曲线显示、图形生成、数据存储、故障统计和报表、报告打印功能。其中,部分系统可实现局域网络连接功能,并采用国际通用的TCP/IP网络协议实现局域网络终端与中心站之间实时通信和实时数据查询。

随着计算机软件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目前,各厂家的系统应用软件正不断更新版本,如KJF2000系统中心站应用软件版本2.40和MSNM局域网络终端应用软件版本1.1的操作界面全部实现了可视化和图形化功能,而且具备矿井采空区火灾早期预测预报和专家决策分析功能;具备皮带运输机全线火灾监测功能;具备井下瓦斯抽放监控功能。 3.2 局域网络

网络系统应用软件。抚顺分院开发率先开发的WEBGIS数字化矿山安全监测监管网络系统应用软件版本1.10,采用人性化设计,利用Web GIS技术使得大到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矿业集团公司所辖各矿井分布位臵,小到各矿采区工作面实际尺寸及设备实际使用位臵,以任意无级缩小或无级放大图形的形式达到图形和数据的无缝集成和浏览;提供完备的安全监测与安全信息管理和监管功能;建立煤矿基础数据库、对主要图纸(通风系统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下运输系统、抽排水管路系统图、电气系统布线图等)实现动态浏览;实现安全信息的共享和设备隐患排查;

.3. 安全信息的网上公开(公司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及信息发布(如对各矿下达整改通知)等。与WEBGIS安全监测系统相配合,可实现对矿井通风系统安全性分析、诊断、评价、管理及通风网络调整的科学决策。其网络结构如下:

3.3 煤矿监控系统井下分站。

尽管各厂家的监控系统井下分站形式多样,但基本上具备了如下功能:

 开机自检和本机初始化功能  通信测试功能

 分站设程控功能(实现断点仪功能、风电瓦斯闭锁功能、瓦斯管道监测功能和一般的环境监测功能等)  死机自复位功能且通知中心站

 接收地面中心站初始化本分站参数设臵功能(如传感器配接通道号、量程、断电点、断电点、报警上限和报警下限等)  分站自动识别配接传感器类型(电压型、电流型或频率型等)

.4.  分站本身具备超限报警功能

 分站接收中心站对本分站指定通道输出控制继电器实施手控操作功能和异地断电功能。

3.4 系统配接的各种传感器控制器

传感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是煤矿监测监控系统能正确反映被测环境和设备参数的关键技术和产品。目前国内生产和用于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传感器主要有瓦斯、一氧化碳、风速、负压、温度、煤仓煤位、水仓水位、电流、电压和有功功率等模拟量传感器,以及机电设备开停、机电设备馈电状态、风门开关状态等开关量传感器,以上传感器的开发和应用基本满足了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的需要,但国产传感器在使用寿命、调校周期、稳定性和可靠性方面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某些传感器(如瓦斯传感器)的稳定性还不能满足用户的需要。

实践表明,综合评价我国现有煤矿监测监控系统及配套传感器等设备的现场应用效果,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的KJ90、天地科技股份公司常州自动化分公司的KJ9

5、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的KJF2000和北京瑞赛公司的KJ4/KJ2000等系统无论在软硬件功能、稳定性和可靠性、专业技术服务能力、企业性质和生产规模等方面几本代表了我国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水平。 4 目前存在的问题 通信协议不规范

由于现有厂家的监控系统几乎都采用各自专用通信协议,所以,很难找到两个相互兼容的系统。目前,信息传输系统的兼容性已成为装备监控系统的各集团公司、矿井进一步补套和扩充系统功能的制约因素,主要是用户在装备了某厂家的系统后,在众多型号、价格不同、功能各具特色的监控系统的软件、硬件(如分站)的补套以及服务等方面,就别无选择地依赖于这个厂家。有些矿井为了安全生产的需要,在系统存在严重问题和 .5. 得不到技术服务的条件下,不得不废弃原有系统而另选择其他的系统。因此,通信协议不规范的后果是造成设备重复购臵、系统补套受制于人和不能随意进行软硬件升级改造。 井下信息传输设备物理接口协议不规范

井下信息传输设备物理接口协议不规范也是制约用户进一步补套和扩充系统功能的关键因素。如KJF2000和KJ4/KJ2000系统,尽管两种系统均采用FSK技术,以及信息传输波特率均为1200bps或2400bps,但其传输信息的调制频率不同和传输信息的收发电压幅值不同也造成这两种系统的分站不能兼容。 传感器等质量不过关

与监测监控系统配接的甲烷传感器已成为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和灾害预测的关键技术装备,并越来越受到使用单位和研究人员的普遍重视。

据统计,国产安全检测用甲烷传感器几乎全部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然而,长期以来我国载体催化元件一直存在使用寿命短、工作稳定性差和调校期频繁的缺点,严重制约着矿井瓦斯的正常检测,与国外同类传感器比较差距较大。主要问题是:

a.抗高浓冲击性能差。在巷道瓦斯涌出量大的情况下元件激活。反复作用的结果造成零点漂移并使其催化性能下降,抗高浓冲击性能差是造成元件使用寿命低、稳定性差的主要原因。

b.对过分追求低功耗的元件,在矿井高湿度环境条件下,CH4在元件表面燃烧生成的水蒸气易于凝结在元件表面,降低元件使用寿命。

c.抗中毒性能差;

d.载体催化元件制作工艺水低,元件一致性差。 现场管理和维护水平有待于加强

尽管国家和各省、地、市煤炭管理部门强制性要求各大、中、小煤矿的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装备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并加大了对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但一些地方国有煤矿,特别是乡镇小煤矿,多数由于 .6. 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而不能正常使用和维护已装备的系统,甚至对系统配接的传感器根本不进行调校。 市场秩序亟待规范

大大小小的系统生产厂家的不断出现,无疑存在着市场竞争条件下初级阶段的恶性竞争,其结果是不仅损坏了厂家的利益,而且由于导致生产企业的系统研发后劲不足、技术支持能力降低,最终将影响产品用户的正常使用。此外,由于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涉及计算机的软硬件技术和网络化管理技术、系统传输设备的软硬件技术、各种传感器技术、系统的完善和升级改造技术、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等综合性技术。因此,在选择某种系统时必须特别强调厂家的企业规模、研发能力、系统的技术水平和技术支持能力等。 5 发展趋势

a.系统不仅能实现监测监控,而且在软件技术上应研究开发能根据被监测环境地点的参数进行有效的危险性判别、分析和提出专家决策方案。同时系统应用软件应向网络化发展,按统一的格式向外提供监测数据。

b.针对通信协议不规范和传输设备物理层协议不规范尽,应尽快寻找一种解决系统兼容性的途径或制定相应的专业技术标准,这对促进矿井监控技术发展和系统的推广应用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c.研制高可靠性瓦斯传感器;

d.矿井瓦斯爆炸多半是由电气火灾引起的,因此应研制智能化的高压开关柜、高压真空馈电开关、低压真空馈电开关等,依此向系统提供多参数的信息,如电流、电压、单相/三相漏电电流、开关运行状态、开关机械/电气闭锁状态等;

e.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管理技术,使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从以人治为主,发展到以法治理。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范文第3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对策措施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加强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l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1.1食品安全的内涵

对于食品安全的概念,学术界至今尚末形成一个明确而统一的定义。美国学者Jones曾建议把食品的安全区分为绝对安全和相对安全。其中,绝对安全是指确保不可能因食用某种食品而危及健康或造成伤害的一种承诺。相对安全被定义为一种食物或成分在合理食用和正常食量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对人体健康损害的实际确定性[1]。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将食品安全界定为“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作、食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健康受到损害的一种担保”。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已经基本形成如下共识:是指食品(食物)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以导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我国法律将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规定为: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人体必需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2]。

1.2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虽然我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链条依然危机四伏。卫生部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更趋严重,频频见诸媒体和走进公众视野的如广东“毒大米”案件、“瘦肉精”猪肉中毒事件、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苏丹红一号事件”等。此外,涉及到因食品添加违禁物质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在种植、养殖等生产环节污染问题严重。我国农产品生产多以农户为单位,由于农村技术水平整体较低,在单纯追求高产量、低成本的观念趋使下,违规使用农药和违禁药物现象较常见。二是加工领域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我国食品生产企业多、规模偏小,在目前100多万家食品企业中约70%是10人以下的家庭作坊式企业,大多缺乏生产合格食品的必备条件[3]。而相对较具规模的食品企业,由于体制等多种原因,在质量管理、产品开发、市场经营等方面观念滞后,产品质量不容乐观。三是食品流通领域秩序混乱。全国食品经营企业大多为个体工商户,缺乏必要的食品储运设施,缺乏有效的安全检测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机可乘,甚至有些不法企业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4]。

1.3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其原因是多方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律监管体系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的立法包括《产品质量法》、《农业法》、《商检法》等近20部法律、40余部行政法规、150余个部颁规章、几千个食品标准,已初步形成一个由国家、部门、行业和地方制定颁发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体系。但因我国实行分段立法,法律法规条款相对分散,单个法律法规调整范围较窄,一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和宽泛,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和限制,留下执法空隙;对同一食品安全问题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处理结果差别较大。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缺乏威慑力。目前我国对于违反食品卫生规定而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罚力度不够,缺乏应有的威慑力。例如在《食品卫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极其严厉的惩罚力度甚至倾家荡产的违法成本而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的威慑力多么的微不足道。正因如此,我国制假售假之风屡禁不止,低劣产品充斥市场。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不清,监管不力。由于食品安全的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的相关政府部门多、范围广。我国目前涉及到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农业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但各个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甚至有的相掣肘,造成食品安全监管乏力和监管资源分散,没有形成合力,也没有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另外越权执法、违规执法、消极执法、执政不作为等,严重影响了监督管理的执法效果。

四是食品安全标准技术含量低、不统

一、不完善。据统计,我国共有食品标准约3500项,其中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约2600多项,已基本形成了一个由基础标准、产品标准、行为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等组成的较为完善的食品监督管理标准体系,但这些标准还没有真正充分发挥作用。原因在于一是标准分散于多个部门,使食品安全标准既有交叉重复,又有空白。二是标准不配套,不仅表现在标准个体之间,更表现在从生产到流通过程中。三是标准技术含量低,特别是与国际现行标准之间存在不小的差距。国家标准只有40%等同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行业标准更是只有14.63%[5],覆盖面远远不够。

2国外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经验[6~9]

2.1建立适合本国特点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推行“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多环节,需要建立分工合理、制度严明、管理协调和发展配套的管理体制,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与控制。从目前情况来看,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在通行的国际规则下,已经建立了一套适合本国特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例如美国,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三个,一是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主要负责除肉类和家禽产品外美国国内和进口的食品安全;二是农业部(USDA),主要负责肉类、家禽及相关产品和蛋类加工产品的监管;三是国家环境保护署(FPA),主要监管饮用水和杀虫剂。此外为加强各机构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美国还先后成立了“食品传染疾病发生反应协调组”和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

2.2注重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管理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世界各国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根本保障。为此,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把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一是加强立法,如美国既有《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食品质量保护法》等综合性法规,也有《联邦肉类检查法》、《禽产品检查法》等非常具体的专门性法律,这些法律法规几乎覆盖了所有食品;二是严格执法,在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食品安全的违法者不仅要承担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而且还要受到刑事制裁。通过这些严厉措施,确保

有关法令、标准能得到严格遵守。三是强化信用管理。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建立了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和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和召回制度。

2.3不断完善标准、检测与危险性评价体系,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当前,世界各国政府普遍重视完善食品安全标准、检测与评价体系,以此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一是不断制定和完善食品质量标准,把基于健康保护为目的的食品安全标准作为标准化战略的重点领域。二是通过投入巨资研制大型精密检测仪器,开发快速检测方法,建立严格的检验检测体系。如在农药残留检测方面,美国FDA的多残留方法可检测360多种农药,德国可检测325种农药,加拿大可检测251种农药。三是建立危险性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有关法令、标准得到严格遵守。

2.4重视食品安全预防措施,强调食品安全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多数国家都强调对风险的全面防范与管理,并充分保障公众对食品安全状况的知情权。一方面强化对食品中是否含有对人类健康不利因素的研究,分析可能带来风险因素的特征与性质、影响范围、时间、人群和程度,并采取各种措施来防范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通过增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程度,让社会公众参与其中,可使相关制度更加完善、管理更为有效,同时也能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管理的信心。 3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对策措施

3.1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情况,可考虑制定完整统一的《食品安全法》,尽快出台和完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对现有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清理、补充和完善,将散存于各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安全的内容加以整合,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立法上的相互冲突,解决法律体系的混乱,保持法制的统一性和完整性。《食品安全法》应当成为食品安全基本法,确立起我国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基本体制。基本原则可以包括: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食品安全承担首要责任的原则;充分依靠科技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的原则;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原则;以监管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原则等。基本体制可包括:综合监管与具体监管相结合的体制,部门执法与综合执法相结合的体制等。基本制度包括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各项重要制度。总之,《食品安全法》应当体现公正与效率价值目标的统一,权利与权力辩证关系的有机互动,监管与服务基本要素的合理配置。

3.2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改善检测设备,提高检测能力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尽快弥补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不规范、不够严密的缺陷,加速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并参照《国际食品法典》,从食品安全的全程监控着手,把标准和规程落实在食品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及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标准,抓紧制定急需的食品质量标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

二是加快认证体系建设。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明确各类认证的法律地位,理顺相互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行GMP(良好农业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三是改善检测设备。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引进和研制先进的检测设备,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检验检疫硬件方面的差距。

四是提高检测能力。尽快建立独立的、公正的、权威的食品安全公共实验室,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的、严谨的技术支撑。要提高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重点在关键检测技术、危险性评估技术、关键控制技术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方面组织科技攻关研究。

3.3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预警预报机制

根据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的严峻现势,政府应通过建立快速高效的预警预报体系,以确保局势得到控制。一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启动食品安全风险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就风险评估技术及有关数据资料与发达国家加强交流,及时获取来自其他国家的危险性评价资料。并就我国一些具有特色的食品加工技术、影响因素开展前瞻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价,以便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及时有效的预报和处置。二是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通过建立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逐步形成统

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预报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把突发的、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小,以全面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

3.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也曾经提出“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在这两个大背景下,我国食品安全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大势所趋。国务院提出,从2003年起,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是以完善的食品安全社会信用制度为保障,以真实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为基础,以科学的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析为依据,以公正的食品安全信用服务机构为依托,以食品安全问题记录为重要参考而形成的信用评估评级、信用报告、信用披露等企业外部食品安全信用管理体系。我国应当加紧在质检总局的统一安排下,建立起以企业质量档案为基础的较为完善的质量信用监管体系,以及包括查询系统、评价系统和反馈系统等科学的服务系统,以促进我国食品市场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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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王铁军,等.食品安全国家控制模式的浅析.中国食品卫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范文第4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现状;存在问题;频发原因;和谐社会;马克思主义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2012年2月13日,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食品卫生法》颁布十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说,十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国食品工业一直呈高速发展状态,食品工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同时,食品卫生安全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霍乱、伤寒等食源性传染病得到有效的控制;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显著提高;食物中毒发生数量和中毒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

在食品原料种养、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方面的安全问题仍存在。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特别突出,大致面临着五大问题。一是化学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如2011年“3•15”特别行动中,央视曝光了双汇“瘦肉精”养猪一事。瘦肉精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但瘦肉精有着较强的毒性,长期使用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二是微生物及其毒素污染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如三全猪肉白菜水饺检查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三是食源性疾病问题;四是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中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如2011年4月,合肥、南京等多地的一些熟食店、面馆为牟利而用牛肉膏(一种吃多会致癌的食品添加剂)将猪肉变牛肉。五是违法生产经营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如2011年6月底,“新华视点”初步揭开了京津冀“地沟油”产业链,长期食用地沟油可能会引发癌症,对人体的危害极大。[1]

(二)公众对待食品安全问题的态度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国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现在吃饭吃出了担心与忧虑,人们常常发出感叹:“吃一顿饭容易,但要吃一顿安全的饭就太难了”!根据2010-2011年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

告的数据分析,市民的生活安全感特别缺乏。由于受到中国几乎整个奶业的三聚氰事件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居民民众对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医疗安全和社会治安均存在着担忧。这导致了市民对社会信任得分仅为62.90分,抵达信任底线,即“极低信任”的最下限。由此可见,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态度已相当明显——接近于不信任,如若再发生什么食品安全事故,就将挑战公众底线了。

从近年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明显存在较大漏洞,宣传工作也不够到位。但食品安全事件的频频出现,并不代表有关部门形同虚设。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只是存在事实的一部分,而作为政府部门,在媒体曝光后,须有所反映。因此,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宣传工作还需加大力度,修补漏洞,做好本职,保障食品安全,尽可能让百姓不再“谈食色变”。

二、从马克思主义角度分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原因

(一)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是辩证统一的,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

积极的社会意识能够促进社会存在的发展,消极的社会意识会阻碍社会存在的发展。政府对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处罚力度不够,相关法律规范不严,造成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使得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丧失信心,造成了比较消极的社会意识,从而对我国的食品生产事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二)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来源于实践并导实践,同时接受实践的检验

屡屡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随之而来对人民健康安全的威胁,使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了加强食品安全生产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这体现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来源于实践。有关部门及时总结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经验教训,制定相关措施来解决食品安全生产问题,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验,又体现了认识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接受实践的检验。

(三)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义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大量涌现体现了社会主义在实践中曲折前进的发展道路——食品安全问题彻底危害了我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且不利于我国食品行业的长期发展。因此,国家应坚持科学发展观,对于不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等社会权益,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建设社会主义依然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

现阶段的食品生产安全事故屡屡频发,不可不说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噪音”,但这也反映了社会主义建设具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1、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制约

目前我国社会生产力仍处于比较落后的水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劳动生产率普遍较低,自身管理水平仍然偏低,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企业无法按正常健康的渠道来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水平来获得利润。

2、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发展状况的制约

除了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客观因素制约外,政府监管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又一重要原因。政府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调节作用,我国现已颁布的法律法规对违法产销者还未形成足够的威慑力,食品安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条件、手段和经费还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我们国家缺乏对作为食品原料的农产品和畜产品中有害物质含量的限制或尚未制定强制性标准,使这些食品原料屡屡成为了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源头。

3、国际环境的严峻挑战

如果说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和政府监管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内在因素,那么国际食品生产市场的竞争就是造成食品安全生产问题的外因了。质优价廉的外国食品对国内食品市场造成冲击,加上原材料的价格上涨迫使本来发展维艰的食品生产企业投入更残酷的市场竞争,企业只能想方设法竭尽全力降低生产成本,以提高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利润空间。

4、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大量涌现说明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探索和对社会主义的认识,需要一个长期的艰苦过程

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主义是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存在着矛盾,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是我们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出现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相适应的矛盾,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问题,也是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探索需要一个长期的艰苦过程。党在屡屡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上暴露的问题也说明了党对食品安全管理和发展领域同样需要一个不断深化并完善的认识过程,这是急不来的。

三、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构建和谐社会

(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消极的社会意识会阻碍社会的发展,积极的社会意识促进社会的发展。相关法律规范不严,造成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广大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工作丧失信心,形成了消极的社会意识,继而对我国的食品生产事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相关部

门应该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的处罚力度,在食品生产行业自觉遵纪守法;提高执法者素质,使之有法必尊,执法必严,使食品安全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使积极的社会意识得以重新树立,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认识来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同时接受实践的检验,正确的认识对实践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接踵而来的食品安全事故对群众造成了身体和经济损害,使人们认识到食品已经不安全,有关部门认识到加强食品安全生产的紧迫性,形成正确的认识;面对此种情况,有关部门应该制定措施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并着手建立食品安全机制和民众监督体系,以确保食品生产和食品市场进入良性发展的同时达到保障群众的的身体和经济利益的双赢局面;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时,应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建议,这样才能使食品行业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保障群众的利益和健康。

(三)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不利于我国食品行业的长期发展。政府应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对于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法厂家进行严厉打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和社会权益;建立健全的食品生产机制和监督体系,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同时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使食品生产者创造经济价值又能创造社会价值,使食品行业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从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建设社会主义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食品行业不可避免地碰到困难和挑战,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是我们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出现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相适应的矛盾,因此国家必须大力解放发展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加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政府要加强食品源头质量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搞好食品安全,必须从源头抓起,切实抓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消费四个环节,做到环环相扣,全方位监管;面对外企的严峻挑战,中国食品行业必须联手以质取胜,而不能一味的减低生产成本;党对食品安全管理和发展领域需要一个不断深化并完善的过程,因此政府部门应该逐步建立一个统

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逐步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的现代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结束语

食品安全问题是我们在探索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出现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相适应的矛盾,是建设社会主义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表现形式之一,我们必须在发展中找出食品问题出现的原因,然后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强壮自身,才能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并为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和世界和平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416083793.二〇一二食品安全事件回顾[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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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苏婵.2011年食品安全事件大回顾[EB/OL].http://,2012-03-20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范文第5篇

制度成本。任何一项制度的开展都必然会放弃实施另一种制度,即所谓的机会成本;并且在后续的维持中各种成本的消耗也无从避免。一项好的制度从成本与绩效两个角度对比衡量时,从而优胜劣汰抉择出最佳的制度。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主要将其考虑先确定制度设计、最终达成制度变迁。同时,整个制度周期中的一切耗费,是各个主体利益博弈而产生的成本。

二、基于市场主体的制度成本分析

一项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必然涉及到三方的利益,即制度制定者(政府)、制度执行者(生产者)、制度承担者(消费者);在各方的利益博弈下,最终建立有利于各方权益的制度体系。而制度的建立与后续执行也必然涉及到三种成本:制度成本、制度执行成本、制度监督成本。

消费者由于没有或少许参与制度制定与执行,所以涉及到的成本主要为制度监督成本。一项制度的建立必然会导致各方利益的变化,而消费者处于制度的下沿地位,没有权利参与制定,所以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必须对制度的执行者行为进行监督,而任何一项工作定会付出相应的成本。对于消费者而言,若没有发生问题则不会去监督某项产品,但是当危害发生时,所付出的潜在成本是巨大的。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消费者要想产品的真实性进行鉴别,就要获得足够的信息来对企业出售的产品进行判断。

生产商在执行各项规则时,总是保持着自身利益最大化即“合乎理性的人”的思维,在监管不完善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诸如三鹿奶粉等事件,给社会带来巨大伤害。执行者在执行过程中所涉及有关的制度执行成本必要的资源投入外,必须保证制度不走样,如果制定出来的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那么肯定会增加额外的执行成本。新的制度必然会使企业做出相应的改变,此时,所涉及的相关设备的更新、监管、人员配置带来的成本问题都会体现出来。

政府在社会扮演的角色是多方面的,不仅是最初的建立、后续的维护与监督也是必不可少,这其中的成本主要为制度成本与制度监督成本。制度成本是指制度在其制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耗费。制度形成过程中需要花费一定的信息成本,包括收集信息的成本和加工信息的成本;另外一项新的制度必然会使社会做出相应的调整,而对于制定者会去推动这种改变,所造成支出费用以及各种劳力成本等,构成了制度成本。

三、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调查

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比较多,但是各个部门的管理体制不一样,部门之间的协调性比较差,导致不能有效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是实行切块管理,导致监管链条断裂,出现问题难以及时处理和解决,多部门之间存在着职责不清的情况。监管主体将大量时间用于食品安全检查和惩处工作中,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处于较低阶段,无法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求。《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管权责范围,属于行政监管权,但是与食品安全技术监管权存在混淆。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是技术因素,通过对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不需要行政机关负责,可以由社会技术组织负责,为后续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政府与食品加工企业信息不对称,导致了政府与食品加工企业之间产生了博弈。在和谐发展呼声不高的前提下,对食品企业不重视食品安全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大,政府主管部门也往往不重视其失责造成的声誉损失,从而导致一种纳什均衡(不监管、不重视),只有在其造成的社会成本大于政府监管的成本才能促进政府主管部门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去约束食品企业的行为。如此案例,一个食品生产商,在不违规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市场经营可能盈利20万元,但是如果采取违法手段进行食品加工则可能产生50万元的利润,但是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被调查出来,若被查出则会罚款60万但是如果在监管的过程中,监管者被生产商贿赂10万元,从而导致一种“穷途困境”现象即人类的个人理性有时能导致集体的非理性。

结合市场竞争的不完全性,会导致市场形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柠檬市场”。消费者由于信息的不足,只会支付市场的平均价格,从而导致优质的食品逐步退出市场,充斥市场的产品只剩下非正牌产品。消费者便会认为市场上所有商品都是劣质的,从而继续对价格高但质量好的食品进行挤出,形成食品市场上的“格雷欣法则”。“合乎理性的人”却带来负的外部效应,这是需要政府去协调,无形之中加大了支出。

结束语:

综上分析,我国现行食品市场安全虽与过去相比有较为明显的提高,但与发达国家仍有不小的差距。政府监管体制的不完善,上行下效,监管“倒三角”导致的成本问题;生产者谋取利益最大化,消费者投诉机制的不完善,加大了政府与其之间的“交易成本”。及此,政府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无形的手”作用,调动资源,改善机制,提高效率。

摘要:食品安全无论在哪个时期都是国家重点大事,确保食品安全过程中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都需发挥相应的作用,但目前仍然有相应的不足之处,待以解决。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浅析我国食品安全现状,提供相应可靠的现状分析结果。

关键词:制度成本,食品安全,博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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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现状范文第6篇

意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刑法的介入就凸显出了其必要性。这几年来, 虽然学界对食品安全的探讨始终没有停止过, 但是从刑法的视角对食品安全犯罪研究的少之又少。

一、关于食品安全的定义

(一) 食品安全的定义

目前为止, 理论界对于食品安全的定义仍不统一。多年前联合国粮农组织通过的《世界粮食安全国际约定》, 首次发掘使用了食品安全这一概念。 (1) 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食品安全的约定是从食品供应数量能否满足社会大众需求方面来讲的, 而世界卫生组织对于食品安全的约定却与之不同, 世界卫生组织认为食品有毒或含有有毒物质才是影响人类身体健康最基本的卫生问题。在国际性食品卫生委员会中, 对食品安全的定义是:当消费者在摄入食品时, 如果食品中没有含有有毒物质或毒原料, 则根本不存在急性病毒, 也不会引起身体上的不适, 更不会有任何疾病的潜在危险性。对于世界食品安全法的说法, 我国自有一套食品安全法规,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安全的规定是:所有摄入到体内或间接摄入体内的食品, 都必须无毒无害, 并且符合我国食品添加中营养添加的各项指标, 不能对人身体造成不适或任何急性病, 也不能引起潜在的慢性病危害。

(二) 关于对食品安全犯罪的解释

因为其不具备立案的刑事依据, 所以食品安全犯罪并没有独立的罪名。之所以会有食品安全犯罪这一项提法, 是因为当下社会中食品安全事故频发, 已经严重到危害社会安定, 所以法学界与理论界的相关人士向政府提出了这个新型的经济食品安全犯罪类型。对于食品安全犯罪的解释,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关于食品安全犯罪不仅仅涉及在生产经营上出现的犯罪, 也包括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不当方面的所有犯罪行为。 (2)

我国《刑法》分则上涉及到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罪名主要包括:从生产到销售的过程中不符合国家指定的食品安全标准, 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在涉及食品生产造价食品销售造价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 归为非法经营罪。国家相关部门知道其违法犯罪行为后, 不举报、不查处者为玩忽职守罪、徇私包庇罪、滥用职权罪等等。

刑法中没有注明何种犯罪属于食品安全罪、哪些罪名不属于食品安全犯罪, 所以我们不可以妄下定论, 也不能把所有与食品有关的犯罪种类都归结成食品安全犯罪。想要确定该种罪行的犯法依据, 就必须结合食品安全犯罪的定义与基本推断标准, 将食品安全犯罪明确界定限度, 而这里犯罪的最基本特征就要取决于它所伤害的群体, 犯罪意义等。对于食品安全犯罪来说, 它所侵害的群体具有很复杂的地域性、复杂性, 不仅侵犯了食品安全管理秩序, 同时侵害了社会大众的健康权与生命权。

二、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及成因

长期以来, 在媒体上我们经常看到有关各种劣质食品的报道, 这些报道也成为了人们非常重视的内容。例如劣质豆制品、劣质面粉、注水肉等。这些不断曝光的食品加工中的一幕幕对于消费者来讲已经见怪不怪。 (3) 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执法也一直进行, 在重大节日之前都会加强执法检查, 如在2007年实施的全国食品安全大检查。而后建立相关条例,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 由此可以看出, 中国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但令人疑惑的是, 这几年来, 尽管监管部门执法认真, 但还会不断地出现劣质产品, 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很大威胁。如今, 中国的食品安全范畴中存在五个主要问题:由微生物导致的食源性疾病、种养殖相关方面农兽药残留、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认识不够深入、食品生产技术更新带来的安全问题、环境给食品安全带来的不良影响。这些问题都直接导致了我国食品生产业的不协调发展。

(一) 眼下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

1. 原体 (微生物) 污染问题

现代社会中, 食品安全问题频发, 添加剂、农药的残留物、化学有害物都能使食品出现质量问题, 随着我国现代社会对食品原料的残留物不断加强管理、监管力度, 所以在食品中这类有害的化学残留物质在不断的降低污染概率。而与之相反的, 是自然界中的生态环境, 近年来由于工业化发展技术不断壮大, 污染源也随之增加, 工业污染、化学污染, 以及人类不爱护环境所造成的环境污染, 都是引发食品安全隐患的元凶。 (4) 环境的健康指标下降, 给食品生产模式带来非人为的污染, 使饮食方式及原料发生改变;食品流通方式也是造成食品安全隐患的一大关键, 因为交通的便利, 使食品的运输方式多种多样, 比如:汽车运输、航空运输、火车运输、轮船运输等等, 对于一些真空包装的食品可以放心食用, 但是对于一些无包装的食品来说, 外界的细菌、灰尘附在食品表面, 吃的同时会把细菌一起吃到肚子里, 健康无保障。

2. 眼下我国食品企业不正当经营、生产的问题凸显

有不少的不法商家使用违禁的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用的原料进行食品加工生产, 用假食品原料掺入假的食品中, 所造成的影响相当恶劣。我国食品生产行业中, 整体的行业修养素质低, 不能保证生产出来的食品安全, 而且家庭加工模式占整个加工模式的一大部分, 至于加工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就不得而知了, 相对于城市来说, 农村的无证经营店比较多, 这给食品的安全问题带来很大的隐患。

3. 在食品经营企业出现的不当行为越来越多

我国目前的食品流通问题主要出现在中小型企业, 因为加工生产的食品种类不同, 造成了小型企业过多、杂乱无章的经营方式,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想要控制生产源的安全问题就比较困难。小型企业会把食品不按种类包装在一起, 包装水平较低, 甚至有些包装是使用违禁原料制成的, 对消费者的安全产生巨大影响。为了使食品在生产、运输、配送、销售等环节中保持原质量, 一些企业或个人会使用防腐剂、保鲜剂等延长食品保质期, 我国对防腐剂等化学物质原料有明文规定, 但还是有些不法企业过量使用。还有些企业二次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食品、过保质期的食品等, 这些现象一般都出现在城市周边的农村、校区旁边。这些无厂址、无保质期、无合格证的三无食品一般都会销售给安全意识相对较弱的学生, 对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巨大影响。

4. 食品行业引进新的技术和资源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

随着工业食品的不断发展创新, 有大量的新鲜食品源涌入市场, 这一现象的发生也让不少新型添加剂、新包装原料、新工艺食品不断出现, 而现代的科技技术还没有进步到一定程度, 间接地造成食品添加剂、化学食品原料的日益增多现象, 这一现象已经成为了日后需深入研究的课题。

三、我国当前食品安全面料的诸多问题

(一) 食品市场的信息缺陷

导致市场出现混乱或者出现道德败坏的行为最主要的原因是市场信息的不完全性。接受不到健康的市场信息, 造成食品市场调节失误。在市场经济发展中, 生产经营者最看重的就是利益, 消费者则是看中实用性, 两者之间在某种程度上是对立的, 他们之间只有在最大化获得食品特征的共同信息时, 才能完成社会资源的高效配置。但是因为食品安全质量的特征, 食品市场销售者与消费者双方一样面临着对食品安全信息了解的不全面性, 相比之下, 食品生产者、销售者比消费者更加了解食品的安全性信息。在个人利益最大空间的驱使下, 占有信息优势的食品生产者就会利用这些信息。消费者不管在哪方面都是处于劣势, 对产品的安全性完全不了解, 就很难做出正确的选择, 这样一来, 就有可能让市场经济产生优胜劣汰的现象, 这样就出现了低质量劣质食品驱赶了高质量优质产品的问题, 最后使食品市场秩序处于混乱的局面。

(二)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冲突

消费者与经营者两者之间的利益相互矛盾, 那么就会有一些企业不惜使用各种手段来侵害消费者的利益。相比之下, 食品生产经营者背后有强大的经济力作为一个组织体, 而消费者经济力分散薄弱, 与其难以对抗。 (5) 除此之外, 消费者对法律知识不够深入了解, 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 通常都选择忍, 也许大部分消费者都心存免费搭车的想法, 都想让其他受到侵害的消费者先提起诉讼, 自身就可以免费享受, 而最终的结果就是谁也没有积极地去反映食品安全问题来保障自身利益。

除此之外, 导致我国道德缺失和市场混乱不堪的直接原因就是信息不完全, 在社会经济市场中, 商家与生产经营者一直追求最大利益化, 而消费者追求的却是实用最大化, 这两者之间是互相对立的关系, 要想实现社会资源有效的配置, 就必须在两者之间掌握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足够多的信息量。但是因为食品安全质量的特殊性, 在食品交易市场中买卖双方都在承受着对食品安全不了解的情况, 如果与食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者相对比的话, 消费者对于食品的残留物、金属污染、化学添加剂等相关的食品安全信息了解得少一些。有些不法商家在利益的驱使下, 拥有更多信息优势的食品生产者会不自觉的利用自身优势, 给消费者及百姓提供虚假信息或是过时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选择, 更可气的是, 有些黑心厂家会利用技术手段将假冒伪劣的产品卖给消费者。所以市场上才会出现假冒伪劣食品比高品质的食品更加火爆的现象, 这样长此以往, 会导致社会的经济市场混乱无序。

(三) 我国食品市场中政府的调节作用还不够大, 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造成社会经济市场混乱无序的另一个层次就出现了政府部门监管不力的现象, 由于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力度不够强大, 监管部门没能对不法商家实现连续性监管, 在食品安全的监管执行过程中缺少规范化管理, 执法力度不够, 造成监管整顿后不久, 不法商家又开始运作。在社会食品监督过程中, 相关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制裁, 导致食品市场的管理秩序间断, 在这期间不少非法商家钻了空子, 因此市场中出现了食品质量过低、安全质量堪忧的问题, 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未能从源头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6)

(四) 食品安全的外来因素

专业正规的厂商由于没有外部利益而得到一些补偿, 而不正规的厂商也并没有因导致外部危害而付出牺牲, 其最后结果是倘若只依靠市场的价格规定, 不合法食品供应商的活动可以危害他方, 而不用考虑其带来危害的成本, 与此同时还可以收获正规厂商带来的利润。但是这同合法满足市场需求的厂家来说却相反。价格机制的不平衡也直接导致市场价格的不协调, 在这样的一种状态下, 就产生伪劣产品。

四、针对食品安全提出的部分建议

(一) 质量监督, 严格把控

我国目前实行从农田到餐桌零距离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其检测监督工作也应该紧随标准不断的完善并整改, 保证数据资料跟上食品生产的节奏, 监测监管工作包括食品原料、生产加工过程、运输与销售等几大环节。在这几大环节内部实行自我监管与外部监督两大手段相结合, 这将会直接影响到食品安全问题与质量问题。随着我国百姓渐渐对食品健康的关注, 食品中卫生指标的限量逐渐降低, 对检测技术与监管力度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 食品安全问题和健康的发展联系

食品是人类生存的根本, 工业化、农业化技术在不断地发展提速, 使我们餐桌上的美味佳肴更加丰富, 但是随着我国生态环境的恶化、化学添加剂的危害, 一些含有添加剂、化学毒素的食品也来到了我们的餐桌上, 侵害我们的身体健康, 所以为了降低自然界恶化对食品的影响, 首先要改善食品的生产环境、提高食品质量、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三)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 要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体系, 提高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

要根据眼下食品安全的需求及时调整法律政策。每个地区还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来建立符合地区需要的地区性法规。如今, 面临食品安全问题, 笔者建议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五个方面的工作:1.提高从田地到餐桌全程质量的安全监管;2.提高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原因与应对科学方法体系, 能够准确地确定食品标准, 提高其标准的可实施性, 一步一步实现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3.提高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各种认证的法律位置, 逐步建立专业的食品认证体系, 除此, 还要培养一批专业操作、威望高、符合国际通行的食品认购基地;4.提高劣质产品的惩罚力度, 为查处不安全食品提供高效有利的法律依据;5.健全食品安全制度的救援板块。 (7)

(四) 不断完善和提升食品安全的信息系统

信号是现代电子时代必不可少的传递机制, 信号可以辅助我们完成很多事情, 比如说可以解决市场上食品质量的问题。我国的现状是食品加工生产者、经营者的学历低、素质低, 生产规模小而食品产业链却很长, 导致信息管理困难。对于目前的形势, 政府部门需要对管理者进行技术管理培训、提供良好的信息平台, 让管理者运用科技化武器管理公司, 使大众消费者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环节, 用获取的信息来衡量公司, 进行投资。要想获取很多的客户, 就要及时通过网络发布公司正确信息, 也可以通过电子信息平台管理好公司的食物源, 比如:禽类, 禽类的疫情是最不好控制的, 要每天抽样检测、记录疫苗注射情况, 用信息平台记录是最清晰、最便捷的方法。可以通过发布疫情和有毒物质危害报警, 提醒大众人群做好防疫措施, 可以对具有良好声誉的企业进行宣传, 并公开接受大众媒体的监督与检测, 建立完善的各类食品数据库, 对消费者、生产者、企业管理者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与训练。

五、结论

民以食为天, 食品安全是与大众百姓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 这也关系到社会经济的稳定和谐。面对当前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 需要政府加大执法力度, 用法律的武器制裁那些利益至上的非法商家, 才能彻底实现食品安全的稳定性。食品安全对于国家及个人都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 不断改善我国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刑法体制, 才能实现我国社会食品安全的现实意义。

摘要:自改革开放来, 中国经济迅速发展, 但快速发展的同时, 食品安全问题接二连三地出现, 影响越来越严重, 给群众带来很大的危害。因此, 食品安全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关注, 同时也是我国当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近年来, 司法实践的不断发展, 很多问题逐渐显露, 现行法律已经无法对这些食品安全犯罪问题进行有效的打击。刑法是全部法律的坚强后盾, 应该为食品安全问题打下一道防线。如今, 我国刑法领域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研究不够深入, 并没有对其进行全面的研究与分析。加强对食品安全的保障, 不仅可以对食品安全犯罪进行有效的预防与打击, 还可以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保障社会经济科学发展。本文以食品安全相关概念作为切入点, 通过对现行食品安全法律规制体系分析, 结合食品安全现状, 分析食品安全产生的因素, 并提出若干食品安全完善建议。

关键词:食品安全,刑法,制度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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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毛乃纯.论食品安全犯罪中的过失问题——以公害犯罪理论为根基[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0 (04) .

[6] 王娟.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D].河北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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