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联盟章程范例范文

2024-02-19

产业联盟章程范例范文第1篇

第一条 名称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

第二条 性质

(一)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专委会是由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组织并授权委托、由各专委会主任单位策划发起组建、由从事节能(减排)工作的单位或个人自愿参加的联盟性质的自律性组织;

(二)专委会是专门从事节能服务工作的非政治性组织;

(三)专委会是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宗旨

(一)为节能减排事业提供服务;

(二)为成员单位(会员)提供服务;

(三)避免内部竞争;

(四)促进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专委会的组建

第四条 决定

专委会的设立由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倡议。各专委会的牵头单位及负责人由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在协商基础上予以认可。

第五条 发起

由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与合作方共同策划发起。

第六条 设立

(一)由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与合作方签署《协议书》,授权委托合作方作为专委会主任单位,与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专业委员会”;

(二)由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向合作方授牌,确定专委会的办公地址设在主任单位所在地,合作方(专委会主任单位)即可以此名义正式公开对外;

(三)由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正式发布该专委会设立运行信息,并开辟专栏进行常态化传播。

第七条 限制

(一)专委会以自律原则独立开展工作,对外只能代表该专委会,不得代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设立专委会的《协议书》予以划分;

(二)专委会无权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直接上传信息,须通过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编辑部发布信息;

(三)专委会无权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收取会员费用、开设账户、对外借贷及担保等;

(四)专委会不得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不知情状态下开展活动,应始终保持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的统一管理下运行。

第三章会 员

第八条 会员构成

(一)主任单位

(二)副主任单位

(三)常务委员单位

(四)委员单位

第九条 入会条件

(一)认同《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专业委员会章程》;

(二)有自愿主动加入专委会并积极参加其活动的意愿;

(三)在专委会的业务领域有能力发挥作用;

(四)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第十条 入会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填表);

(二)与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签署《入会协议书》;

(三)由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颁发《会员证书》;

(四)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发布信息、链接会员网站。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一)参加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和专委会的活动;

(二)获得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和专委会资源及服务的优先权;

(三)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上发布信息、广告的优惠待遇;

(四)对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及专委会工作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专委会章程,执行专委会决议;

(二)维护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专委会及其他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和专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四)按规则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退会

(一)会员退会应提前书面通知专委会,并交回《会员证书》;

(二)会员如停止交纳会费或不参加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和专委会活动的,视为

自动退会,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将予以公示;

(三)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专委会主任单位提议,由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批准,予以除名。

第四章 专委会运营

第十四条 业务

(一)在本专委会业务领域内开展能力建设工作;

(二)参与节能服务项目,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三)促进会员单位的市场开放和资源共享;

(四)在本行业(领域)推进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的建设发展。

第十五条 管理

(一)定期召开专委会例会,研究策划部署专委会工作;

(二)组织各类活动,带领会员单位开拓市场;

(三)组织参与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相关活动,拓展公关范围;

(四)通过自筹经费、自主运营、自负盈亏支撑专委会存续。

第十六条 统筹

(一)专委会按业务分类形成业务板块集群(简称“平台”),第一方集群为基础平台,第二方集群为主体平台,第三方集群为服务平台,第四方集群为保障平台;

(二)各平台组合构成“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节能服务合作联盟”,联盟设秘书处统一运营,由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执行总裁出任秘书长,由各平台召集人出任副秘书长,加上各专委会主任,组成“联盟委员会”,在平等自愿、民主集中、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决策;

(三)“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节能服务合作联盟”与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会员部同步运行,二位一体,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对内称“会员部”,对外称“联盟”。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会员管理体制即联盟运营体制。

第十七条 经费

(一)、专委会工作的开支原则上由主任单位负责在会费以外筹措,可以依法接受团体和个人捐赠,实现合法劳务及其他收入;

(二)秘书处经费即会费,其使用及管理原则是:依据协议收取,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注册经营管理单位)开具正式收据,专户记账,公开使用记录,接受审计;

(三)经费的使用限制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及联盟的工作范围内,主要是:秘书处的日常工作经费,组织活动的经费、奖励、表彰等,资助科研项目的费用。

本《章程》自2010年11月1日起试行。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

2010年9月1日

节能服务合作联盟(专业委员会)

“十二五”工作规划要点(2011—2015)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 2011-1-21 9:43:29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能力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是组建“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节能服务合作联盟(专业委员会)”,即发动业界合作机构联合开展“两个能力建设”工程:“产业”能力建设和“第三方”能力建设。计划在2011--2015年的五年中,组建4组各5个(共20个)专业委员会,从2010年11月开始全面启动能力建设工作。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按照“基础平台”(第一方集群)、“主体平台”(第二方集群)、“服务平台”(第三方集群)、“保障平台”(第四方集群)的分类原则,计划组建每个平台5个、4个平台共20个专业委员会。

每个专业委员会由1个主任单位牵头、若干副主任单位辅助,10家以上业内企业(或机构)参与组成,这个模式所组成的20个专业委员会即成为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节能服务合作联盟的会员单位。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通过与这些会员之间的富有成效的紧密合作,实现为国家的合同能源管理全行业的能力建设做贡献。

一、能力建设的实现路径 能力建设之一:基础平台

“基础平台”由法务、公关、培训、传播、咨询5个行业的公司组成专业委员会,成为合同能源管理的“第一方”集群。

1、【节能法务专业委员会】

2、【节能公关专业委员会】

3、【节能培训专业委员会】

4、【节能传播专业委员会】

5、【节能咨询专业委员会】 能力建设之二:主体平台

“主体平台”由工业、建筑、交通、公共、循环经济5个行业的公司组成专业委员会,成为合同能源管理的“第二方”集群。

6、【工业节能专业委员会】

7、【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

8、【交通节能专业委员会】

9、【公共节能专业委员会】

10、【循环经济专业委员会】 能力建设之三:服务平台

“服务平台”由审计、规划、计量、认证、能评5个行业的公司组成专业委员会,成

为合同能源管理的“第三方”集群。

11、【节能审计专业委员会】

12、【节能规划专业委员会】

13、【节能计量专业委员会】

14、【节能认证专业委员会】

15、【能评专业委员会】

能力建设之四:保障平台

“保障平台”由投融资、信息化、技术开发、知识产权、国际合作5个行业的公司组成专业委员会,成为合同能源管理的“第四方”集群。

16、【节能投融资专业委员会】

17、【节能信息化专业委员会】

18、【节能技术开发专业委员会】

19、【节能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

20、【节能国际合作专业委员会】

二、能力建设的工作流程

1、由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物色合适的合作方并与之沟通,形成合作意向,经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考评审议,聘请其主要领导人作为“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专家委员会委员”并在网上公告;

2、由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通过《合作协议书》方式,授权委托该专家(及其单位)负责发起组建其所属业界的专业委员会(首届成员单位应不少于10家),聘请其作为该专业委员会首届主任(单位),任期2年;

3、各专业委员会挂牌地点设在主任单位,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发展计划,以“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专业委员会”名义依法依约开展有关活动,活动经费自筹;

4、自2010年下半年起,以后每年召开“合同能源管理全国论坛”,由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统一组织实施,各专业委员会为会议专题的承办单位,共享有关收益。

三、能力建设的合作原则

1、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作为各专业委员会的发起方和统一领导方,承担对其领导、指导的责任,承担对其提供市场机会的义务,负责帮助其在形象、能力、效益等方面的提升;

2、专业委员会的牵头单位及其成员单位对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承担加盟会员的责任,并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第一年度的会费标准为1万元人民币;由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向缴费会员提供约定的规范服务,主要包括:线上部分的网页广告、企业动态、形象宣传,线下部分的市场开拓、项目对接、活动组织等;

3、专业委员会的牵头单位应在有利于本单位发展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关注业界的整体发展,为推动和促进所属产业(专业)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做出贡献。应该注意避免内部竞争,积极开展产业链同业合作,互相促进,联手共赢;

4、专业委员会原则上应该由1个主任单位、若干副主任单位、(至少)10个委员单位组成,实行自律性自主管理。专委会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专业年会,每年参加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组织的“中国合同能源管理全国论坛”,并具体承办本专业议程;

5、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组织本专业委员单位开展技术交流、市场合作、形象宣传、能力建设、自律发展等工作,重心在开拓市场的项目对接。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及其合作方、支持方的推动和协助下,更多的介入业务项目,促进委员企业有效地开展客户公关、项目谈判、履约保障等;

6、专业委员会及其牵头单位和委员单位应该严格自律,自觉依法依规开展非政治性活动,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出具书面文件的前提下以其名义出现,否则不得代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发表言论及组织活动等;

7、专业委员会发生的知识产权原则上应该由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与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共享,具体条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凡是在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上发布的原创性作品,著作权归作者,版权归网站(运营管理方),对于侵权事件应该严格区分责任,各自承担相关后果。

中国合同能源管理网(节能服务合作联盟)

(运营管理方:北京萧评经济文化发展中心)

产业联盟章程范例范文第2篇

第一条 联盟的名称: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 联盟的性质:XXXXX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积极投身于XX产业,从事XXXX产品及应用的研究、开发、制造、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联盟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关于XXXX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协助政府提升产业整体的技术研发水平及制造水平,促进在中国建设完整的产业链和成熟健康的市场,维护产业和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联盟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联盟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第六条 联盟总部(即联盟秘书处所在地)设在:XXXXXXXXX。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联盟的业务范围:

(一)促进XXXX产业内部及与其他产业在技术、经济、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协调联盟成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并完善XXXX产业链;

(二)推动制定XXXX产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使其在本行业和其他相关行业中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推广,推动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开展对产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统计、研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本产业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反映成员的愿望和诉求,提出产业发展建议,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依据;

(四)组织联盟成员推动XXXX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搭建XXXX产业共享信息、培训交流的平台,促进产业资源有效利用,对外开展咨询服务和人才培训等活动;

(六)发展与国内外相关组织、企业的联系和交流,开展多种形式交流与合作,维护XXXX行业利益、形象;

(七)组织联盟成员防止行业不正当竞争,积极应对纠纷;

(八)开展有益于XXXX产业发展的公益事业。 第三章 成 员

第八条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准备从事XXXX产业的研发、制造、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机构,承认本章程,均可向联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为联盟正式成员,享受联盟成员权利,承担联盟成员义务。

第九条 成员分为理事会成员(简称理事)和非理事会成员(简称成员)。

(一)理事会成员:

联盟发起人(联盟发起人是指积极参加联盟成立初期的活动,并自愿作为发起人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组织)为当然的理事会成员;承认本章程的非理事会成员,提出申请并经理事会成员提名,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由理事会决议通过,即可成为联盟理事会成员。

(二)非理事会成员:

承认本章程,向联盟提出申请并经理事会成员提名,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由理事会决议通过,即可成为联盟非理事会成员。 第十条 申请加入联盟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成为理事会成员:

1、为联盟成员;

2、对XXXX产业有重要贡献和影响力;

3、遵守适用于理事会成员的有关规定;

4、由理事会决议,并经全体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申请成为非理事会成员:

1、承认联盟章程;

2、有加入联盟的意愿;

3、支持XXXX产业发展;

4、遵守联盟知识产权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

5、由理事会决议,并经全体理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第十一条 加入联盟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经理事会成员提名;

(二)提交加入联盟的下列书面材料:

1、加入联盟的申请;

2、申请单位的介绍材料和法人证件复印件;

3、申请单位的XXXX产业发展计划和已经开展的工作。

(三)联盟秘书处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意见提交理事会;

(四)理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

(五)联盟秘书处向获得同意并已缴纳相关费用的申请单位颁发成员证书。

第十二条 成员退出联盟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向联盟理事会提交书面退出声明,并交回成员证书;

(二)自提交退出声明日三十日后退出联盟。成员退出后,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三)1年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联盟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 第十三条 成员违反联盟章程及其他制度或做出不利于联盟的行为,并在接到理事会发出书面警告六十日内无改正行为,予以除名。成员除名后,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成员被联盟除名后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联盟。

第十四条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非理事会成员:

1、有权参加联盟大会,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联盟组织的交流、培训、国际合作等活动;

3、有权参加联盟组织的各工作组的活动;

4、有权获得联盟提供的有关技术等相关资料;

5、有权获得联盟提供的服务;

6、有权向联盟提出建议和议案;

7、有权申请成为理事会成员;

8、有权退出联盟。

(二)理事会成员:

1、 非理事会成员享有的权利;

2、参加理事会会议,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优先获得联盟服务的权利;

4、向秘书长提议召开联盟大会临时会议和理事会临时会议;

5、委派代表参加秘书处;

6、对联盟财务收支进行查询;

7、有权向理事会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和议案;

8、有权退出理事会或联盟。 第十五条 成员应尽以下义务:

(一)非理事会成员:

1、遵守联盟章程及规章制度,执行联盟的决议;

2、积极承担和配合联盟委托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

4、维护联盟的利益和合法权益;

5、按联盟规定缴纳会费;

6、设立一名联络员,向联盟及时反映本单位的信息,提供成员的资料和变化情况;

7、保守联盟商业秘密。

(二)理事会成员:

1、非理事会成员的义务;

2、按时参加理事会的活动;

3、积极完成理事会指定的任务;

4、应秘书处的要求派代表参加秘书处的工作。

第十六条 附属机构:成员公司拥有或可以控制其附属机构50%以上的股权,并且附属机构与其母公司有相同的XX产品经营领域,那么附属机构的成员资格应包含在母公司内。母公司应代表附属机构在理事会会议、联盟大会和工作组会议上进行投票。与成员单位有关联的公司(除了其附属机构外)应交纳各自的会费,并且其在会议中有独立的一票表决权。附属机构也可以自愿成为独立的成员,交纳一份成员费,但是附属机构的投票权和工作组的成员资格应由母公司来代理,除非理事会考虑到此附属机构已很大程度上独立于母公司等因素,并批准该附属机构可在理事会会议、联盟大会和工作组会议中行使自己的投票权。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七条 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大会。联盟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联盟秘书长召集。联盟大会须有联盟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除非另有规定,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在联盟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理事会或半数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联盟大会临时会议。 联盟大会的职权:

(一)审批理事会做出的联盟工作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批准和修改联盟章程;

(四)换届选举理事会成员;

(五)决定终止、清算等事宜;

(六)其他须经联盟大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联盟的决策机构,对联盟大会负责。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首届理事会由联盟发起人组成。 理事会设立联合主席不超过五个,副主席若干,由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任期不超过两届。联合主席和副主席在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成员出席方能召开。除非另有规定,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议,二分之一以上理事会成员同意,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理事会的职责:

(一)执行联盟大会的决议,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筹备并组织召开联盟大会;

(三)通过提请联盟大会审议修改章程的决议;

(四)选举产生理事会和联盟的主席、副主席;

(五)决定联盟秘书处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六)决定各工作组组长的任免;

(七)制定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八)审议批准联盟机构的设置和变动,领导联盟秘书处及各工作组开展工作;

(九)审议批准各工作组提交的有关提案;

(十)制定联盟工作方针和发展规划;

(十一)制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的建议和报告;

(十二)决定成员的吸收或除名,批准成员的奖励和惩戒;

(十三)通过提请联盟大会审议变更、终止联盟等重大决议;

(十四)解释联盟章程;

(十五)决定联盟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理事会下设联盟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联盟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根据需要设置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副秘书长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任期不超过两届。

秘书长或经理事会认可的副秘书长为联盟法定代表人,向联盟大会及理事会负责,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联盟秘书处的职责:

(一)执行联盟大会及理事会决议,协调管理联盟内各工作组及成员的活动;

(二)负责筹备联盟大会会议及理事会会议的召开;

(三)起草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四)起草联盟工作总结和报告;

(五)负责受理企业加入联盟的申请,对申请实体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六)依据联盟有关制度,提议除名违规成员及受理成员退出联盟的申请;

(七)负责联盟大会和理事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条 联盟大会及理事会联合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XXX产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本职工作;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第二十一条 联盟根据发展需要可以成立若干工作组,工作组相关规则另行确定。

各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组长及副组长人选由工作组推荐,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每届组长及副组长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各工作组在联盟理事会及秘书长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各工作组的组员会议由各组组长负责召集。 工作组组员会议的职责:

(一)讨论和决定本工作组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协调本工作组中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成员单位之间的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

(三)推荐组长和副组长人选;

(四)讨论和决定本工作组内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 各成员单位应按要求,确定与联盟有关工作机构相对应的代表人员和联系人,以便加强联系,使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章 财务和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 联盟的经费主要来源:

(一)成员单位按联盟规定缴纳的会费;

(二)联盟举办的各类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三)政府资助或社会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联盟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 联盟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联盟大会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联盟的资产,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任何单位(包括成员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 联盟理事会每年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独立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 联盟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条 联盟章程的修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会成员表决通过后报联盟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 修改后的章程,须在联盟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 联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议案。

第三十三条 联盟终止动议须经联盟大会表决通过,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四条 联盟终止前,须在理事会的领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 联盟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联盟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任何在联盟内或由联盟讨论的内容,包括联盟大会、理事会会议、工作组会议议题和内容仅在成员内部是公开的。任何成员都应该遵守联盟的保密制度。

第三十七条 联盟所从事的所有活动均严格遵从所有现行的法律法规。特别地,成员应知悉其各公司按一定的商业规则互相竞争,他们的行为不能违反任何现行的反垄断法律和法规。每位联盟成员应积极地鼓励和促进XXXX产业的竞争环境。成员应确认他们不会在竞争者之间谈论有关产品成本、产品定价、销售渠道、市场分区或客户配售等问题。因此,每位成员有责任为其参加联盟活动的代表就限制在正式会议或非正式聚会等场合谈论关于联盟目标宗旨的重要问题上提供相应法律的建议和忠告。每个成员还应知悉在符合联盟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发竞争性的技术和标准以及将该成员的专利权许可给第三方以使竞争技术和标准进行运作的行为是自由的。

第三十八条 知识产权:任何成员不得因参加联盟而明示或默示地授予或被视为授予该联盟或其他成员关于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或该成员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或许可,除非本章程另有规定。未经其他成员的明示书面许可,任何成员不得以任何公开方式使用其他成员的名称,但是任何成员均可以披露和公开其在联盟的成员身份,并且联盟也可以披露和公开任何成员的成员身份,除非该成员以书面形式明示请求联盟不披露或公开其在联盟的成员身份。

第三十九条 此章程不是为了(也不应该被理解为)在成员之间建立一个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代理关系等实体。任何成员在没有得到其他成员或联盟的书面授权时,都没有权利代表其他成员或联盟签订协议或承担义务。成员不应承担由其他成员或联盟的未授权行为带来的责任、损失或损害。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联盟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联盟的官方语言为中文。本章程即使被翻译为其他语言,仍以中文版本为准。

产业联盟章程范例范文第3篇

2003年非典疫情后,我国大力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步伐,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但我国应急产业起步较晚,关键应急装备如航空应急救援、应急通信、特种救援装备与专业工具等发展滞后,应急产业基地建设还停留在地方产业发展规划阶段。

这也是该联盟成立的主要背景。民政部是该联盟的总召集人,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秘书长王培英认为,经历自2003年以来的几次大的国内安全救援事件之后,国内安全应急救援产业需要统一起来,联盟是凝聚产业力量的重要方式。

在评价联盟的作用时,王培英指出,联盟主要是提供产业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和技术交流平台,从组织发起的角度来看,联盟可以提高我国该行业对外交流程度,并为企业提供投融资平台和法律服务平台。

该机构为松散式的合作形式,各个会员企业平等互利参与,联盟为非盈利性服务模式。

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相关部委预测,目前,我国应急产业市场年容量约500亿元至1000亿元。

国内知名B2B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中国网库董事长王海波受邀作为联盟发起人之一,出席本次联盟成立大会。王海波董事长在会上表示,中国安全应急救援产业联盟的成立,对于中国安全应急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联盟承载着推动产业发展、标准制定、行业规范的使命,以“合作发展、创造多赢、共同完善、社会责任”为发展宗旨,以国家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以促进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为手段,以企业为主体,致力于逐步建立和处臵突发事件相适应、以自主创新为主要驱动力、与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安全应急产业体系。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类工业生产规模和就业队伍不断扩大,重工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升,生产装臵的复杂性、危险性不断增加,对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装备及关键技术研发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国安全产业迎来了一个全新的快速发展时期。

据统计,近几年内,我国将产生上万亿元的工业安全防护、安全监控检测及应急避险装备市场需求,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评价咨询、安全文化宣传等产业发展空间将更为巨大。预计2020年以后,安全产业将进入成熟期,形成每年数万亿元产值的市场空间。

在中国安全产业亟待转型升级的形势下,安全产业企业如何进入电子商务领域发展,成功触网转型。王海波董事长指出, “目前我们看到的或是认为的电子商务大部分都是由IT资本推动、以零售为主的电子商务公司,很多时候我们把电子商务等同于网上零售。实际上网上零售只能是电子商务一部分,

3、5年以后所有零售商都已经电子化以后,今天的网上零售公司可能就是零售公司一种。企业做电子商务,要考虑企业的供应链管理、产业升级、数据管理,以及高端定制。” 王海波表示,如何利用电子商务充分在某一个单品领域取得领导地位,是所有实体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很多成功的传统企业在发展过程之中,最终聚焦在某一个领域,或者某一个品类上异军突起。很多实体企业可能都没有这个机会,但今天电子商务给所有的实体企业这样一个机会,完全可能通过互联网,抢占自己的一个优势单品在互联网领域的领先地位。不同单品属性构建的网络交易平台(品类网)将是所有企业使用最为频繁的网络平台。未来,所有细分行业都将出现一个最有价值的单品交易平台。

中关村应急管理产业联盟由国内应急管理行业八家核心企业和科研机构发起,2012年11月6日成立,会员单位超过30家。联盟的成立,将成为推动北京市应急管理产业发展的一只新力量,也是中关村产业联盟大家族的新成员。

2012年11月6日,中关村应急管理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正式成立。联盟由国内应急管理行业八家核心企业和科研机构发起,包括:北京东方正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联信永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会员单位超过30家。联盟将致力于打造“三中心、一平台”的发展体系

中关村内产生并聚集了大量从事应急技术的企业,在这种形势下,联盟的成立对中关村乃至国家应急管理产业的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中关村将重点支持联盟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应用示范,对接城市管理、公共安全、新农村建设、减灾防灾等重大科技需求,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攻关、重大应用示范以及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支持联盟及成员承接国家重大产业化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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