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取向的公共政策论文范文

2023-10-19

价值取向的公共政策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传统舞蹈是大学舞蹈教学的重要内容,教学中应该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注重情感表达、突出传统舞蹈的地位与作用、重视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并推动传统舞蹈的创新发展。为更好实现这些目标,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教学中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教学策略。

关键词:传统舞蹈 大学教学 价值取向 情感表达 教学创新

在整个大学舞蹈课程教学中,传统舞蹈是不可缺少的内容,做好传统舞蹈教学不仅能更好展示其魅力,还能提高学生人文素养,促进大学舞蹈教学效果提升。为促进这些目标顺利实现,教学中要转变思想观念,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促进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丰富学生的传统舞蹈知识,推动教学效果提高。下面将结合大学舞蹈教学实际情况,探讨分析传统舞蹈的价值取向,并就更好实现这些价值取向提出相应的教学策略。

一、传统舞蹈在大学教学的价值取向

尽管大学传统舞蹈教学中,随着任课老师综合素质的提高,教学观念的更新,教学方法不断创新,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被激发起来。但教学中仍然存在不足,其中一个比较明显的不足体现为价值取向不明确。这样不仅制约教学活动顺利开展,还影响教学效果提升。为此,今后应转变这种情况,采取正确的价值取向,有效指导大学舞蹈教学顺利进行,促进教学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教学中注重情感的表达。舞蹈是一门艺术,通过舞者肢体语言表达情感,激发观众的共鸣。在大学舞蹈教学中,历来将追求舞蹈动作的完整作为教学的关键内容,通过完整的舞蹈动作展示,能更好指导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也是教学的重点。但传统舞蹈则与之不同,它要求将舞蹈表演作为一门艺术,将情感表达作为一种手段,促进情感和艺术的融合,从而激发观众情感上的共鸣,促进表演效果提升。为此,教学中应该坚持正确的教学理念,采用合理的教学方法,让情感表达成为舞蹈艺术的内涵与价值取向。教学中不仅关注学生舞蹈动作的完整,还应该更加关注学生的情感表达,促进舞蹈和情感艺术表达的统一。学生学习大学舞蹈时,首先要掌握好基本动作与技巧,注重对情感的有效表达,增强学生情感表现能力。让学生开展舞台表演时,应用真情实感演出舞蹈,提高舞蹈的艺术表现力。以便取得更好的舞蹈表演效果,引起观众情感上的共鸣。

教学中突出传统舞蹈的地位与作用。传统舞蹈内涵丰富,即使在当代社会也具有积极作用,在大学舞蹈教学中不能忽视这些内容。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传统舞蹈教学工作,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能更好弘扬传统文化知识,让学生对相关内容有更为全面的了解,增强学生的艺术修养,对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也具有积极意义。为此,大学舞蹈教学中要将传统舞蹈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的教学策略,让学生感悟美,体验美,增强学生审美体验,陶冶学生情操,让学生树立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另外还要教会学生以正确的传统舞蹈训练方法,有效掌握舞蹈训练技巧,感悟到传统舞蹈的魅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也能陶冶学生情操,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教学中注重提高学生舞蹈艺术修养。在学习和开展传统舞蹈训练时,要增进学生对舞蹈艺术美的感悟能力,通过学习切实感悟到其中的魅力,陶冶学生情操。教学中要教会学生传统舞蹈基础知识、艺术理论、经典作品分析等内容。让学生通过学习对传统舞蹈有更为全面的认识,促进学生艺术修养能力提高。

教学中重视促进传统舞蹈发展。传统舞蹈有其独特的魅力和时代价值,在现代社会对观众也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为促进其魅力和价值的更好展示,除了开展教学之外,还要综合采取多种形式,推动传统舞蹈创新发展。在文艺演出、对外交流演出中,要把握时代脉搏,为传统舞蹈注入生机与活力。从而更好彰显传统舞蹈的魅力与时代价值,有力的推动传统舞蹈创新发展。

二、更好实现传统舞蹈在大学教学价值取向的策略

传统舞蹈具有其独特的魅力和价值,为促进教学效果提升,教学中应该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有效组织教学活动顺利进行,从而促进教学效果提升。结合教学实际内容,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教学策略,以更好彰显传统舞蹈的价值取向。

转变思想观念,创新教学方式方法。为个更好实现传统舞蹈教学价值取向,要结合教学具体需要,灵活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例如,注重多媒体技术应用,在彩排、课堂训练之前,为学生播放相关视频和资料,让学生对传统舞蹈的动作有更为全面的了解。任课老师要做好示范和讲解工作,引导学生更好学习传统舞蹈知识。另外还要注重合作学习法、情境教学法、参与式教学法的应用,让学生更好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增加对传统舞蹈艺术的感受,让学生在学习和训练时更好地完成任务,表达思想感情,推动传统舞蹈教学效果提升,实现其价值取向。

加强课程理论体系建设,指导教学工作。任课老师除了开展教学活动外,还要加强科研,重视教材编写与完善,构建完善的教学内容体系,有效指导教学顺利进行。同时可以开始选修课,将理论学习、舞蹈排练、舞蹈欣赏等结合起来,展示传统舞蹈的魅力,实现其价值取向,让传统舞蹈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开展传统舞蹈教学实践活动,拓展学生综合技能。可以成立传统舞蹈兴趣学习小组,吸引更多学生参与传统舞蹈的学习。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文艺汇演、舞蹈比赛等活动,这样既能够展示传统舞蹈的魅力,还可以丰富学生文化知识,提高学生文化素养,促进传统舞蹈教学效果提升。

提高任课老师综合素质,推动教学目标更好地实现。任课老师要掌握基本理论知识、传统舞蹈演练技巧,完善教材编写,注重科研活动。加强对外交流和学习,更新教学观念,创新教学方法,从而更好地开展传统舞蹈教学活动。

三、结语

总之,传统舞蹈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内涵,是大学舞蹈教学中不可忽视的内容。教学中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结合教学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传统舞蹈教学活动顺利进行。以调动学生学习热情,让学生更好地掌握舞蹈的基本动作和训练技巧,增强大学舞蹈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的人文素养。

参考文献:

[1]舒渊,宋晓荣,罗鸣凤.概析高校体育舞蹈教学的价值及其实现[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03).

[2]吴姜静,李响.浅析传统舞蹈的仪式特征对当代传统舞教学的启示[J].才智,2013,(03).

[3]陈秀媚.浅谈中国传统舞蹈教学价值取向[J].文艺生活,2014,(01).

价值取向的公共政策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行政文化建设主流化是我国行政机关面临的全新课题。其内涵表现为行政机关应高度重视行政文化建设,并提到议事日程且切实作出安排。主流化相对于边缘化而言,通过行政文化建设,改进我国政府公务员的行政心理、行政意识、行政价值等,全面提升公务员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行政文化建设可选择“指导、交流、训练、设计、奖励”等具体方法;可以实施“调查、规划、执行”三个基本程序,以使先进行政文化成为行政改革与行政发展的深层推动力量。

关键词:行政机关;行政文化建设;主流化

行政改革和行政发展是我国政府面临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转变政府职能、调整政府机构、理顺府际关系等都是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而行政文化是行政改革更深层次的问题。一国的行政体制和各项具体制度都是其行政文化的缩影。没有行政文化的变革与创新,行政改革的推进必定会遇到行政文化瓶颈的制约。因此,研究行政文化建设主流化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在行政文化主流化过程中,行政机关负有重要职责。原因是,政府公务员工作于特定行政机关,整个机关的风气、氛围以及精神生活状况等,都会对公务员的心理、意识、价值、个人品位等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行政职场构成了培育、养成政府公务员心理、意识、价值的外在环境。行政机关行政文化建设主流化,需要一种意识、一套方法并经历一个过程。

一、意识:行政文化建设主流化的必要性

对行政文化的理解,目前学界并无定论,主要观点有三。观点一,认为行政文化是由行政物质文化、行政规范文化和行政意识文化整合而成的文化模式,其构成包括行政组织物质设施、行政组织制度以及行政人员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生活方式等[1]。观点二,认为行政文化是政府公务员所应共同信守的行为模式、生活方式、人群关系以及价值观念[2](p.292)。观点三,认为行政文化是政治活动中的一种主观意识领域[3](p.105)。以上三种观点都对理解行政文化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思路,但又都各有不足。观点一未能指出行政文化的主体,且内容过于宽泛;观点二指出了行政文化的主体,但也失之宽泛;观点三指出了行政文化与政治活动的联系,但并未突出行政文化的特质。一方面,行政文化确与政治活动有关联,其关联表现在:政治活动是围绕着公共权力的获取、组织、运用、监督等问题而形成的一类社会现象,而行政恰恰是政治的重要构成部分。但另一方面,政治活动的主观意识并不仅限于行政文化,还包括政治文化,而政治文化的主体则远宽于行政文化的主体。如果说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4](p.29),那么,行政文化则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行政态度、信仰和感情。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将行政文化界定为:行政文化是一种特殊文化形态,是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推行政务、管理事务具有普遍制约作用的各种精神因素的总和,主要由行政心理、行政意识以及行政价值等要素构成。显然,这个定义偏重从狭义角度界定行政文化,理由主要有二:首先,从学科研究的角度看,行政文化是个跨学科概念,既是行政学概念,又是文化学概念,如果将行政组织物质设施以及行政组织制度等内容统统纳入行政文化的研究范围,则行政文化的研究就会出现承载过重的情形,这不仅不利于行政文化自身的研究,也容易与其他相关研究形成较为严重的交叉,有越俎代庖之嫌。其次,行政文化是行政学的核心概念,如果内涵过宽,就会失去其作为核心概念的本来意义。对这一描述性定义还需做两点说明:

第一,行政文化的主体。行政文化的主体是政府公务员。从行政职能、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行政职位、政府公务员几者的关系看,行政职能具有决定作用。为履行行政职能需要设立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又需要设置内部机构和责、权、利三位一体的行政职位,而行政职位最终还要委托给每个政府公务员。没有这一过程,行政职能的履行是不可能的,但经历这一过程,又会形成一种“公权私掌”的自然现象。也就是说,尽管行政机关是公权力机关,但代表这一机关运用公权力的却是特定的公务员。由于行政治事最终需要依靠政府公务员完成,他们的一言一行便具有了某种象征意义,提高政府公务员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理应是责任政府的应有之义,公务员也理应是行政文化的主体。

第二,行政文化的构成。行政文化主要由行政心理、行政意识、行政价值等构成。行政心理是政府公务员对行政体系及其活动处于感性认识阶段的心理活动,主要包括行政动机、行政态度、行政习惯、行政信仰等;行政意识是政府公务员对行政体系及其活动处于理性认识阶段的心理活动,主要包括行政观念、行政思想、行政原理等;行政价值是政府公务员满足内心欲求并对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人与事具有评价、判断功能的精神范畴,有正向、负向之分,例如,民主、平等、人权或专制、独裁、强权等。在构成行政文化的行政心理、行政意识、行政价值三要素中,行政心理是行政文化的基础,行政意识是行政心理的深化,行政价值不仅是行政心理的深化,而且其本身也是较高层次的行政心理。从发展和相互作用的角度看,行政文化总是从行政心理发展到行政意识,再从行政意识发展到行政价值,因而任何行政意识、行政价值都是行政心理发展的结果,但另一方面,行政意识、行政价值又都在不断地、重复地验证着行政心理,那些稳定的、作用明显的行政心理都是行政意识、行政价值共同作用的结果。

何以行政文化建设应当主流化呢?这个问题涉及行政文化的影响与作用。尽管行政文化的形成需要以一个国家历史的和现实的行政活动为基础,但行政文化一经形成,就有巨大的反作用。与外在的、显性的正式制度不同,行政文化对行政体系、行政制度、政府公务员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是内在的、深藏的,然而却是巨大的。

(一)对行政体系的影响与作用。行政体系是一定政治体系下由行政组织和政府公务员集合而成的整体。行政文化对一国行政体系的影响不可低估。原因在于,行政文化决定行政体系的统一与分离,行政文化上的分歧有可能导致行政体系的分离,例如,部门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地方分裂主义等。从这个意义上看,一个国家的行政体系应当建立在共同的行政文化基础之上。

(二)对行政制度的影响与作用。一定行政体系的行政制度是按照一定的行政价值建构的,其顺序是先有价值,后有制度。例如,“行政听证制”是按照民主、参与的行政价值建构的,“政务公开制”是按照公平、公开的行政价值建构的,等等。从这个意义上看,一定行政体系内的行政制度是这个体系的行政文化的一种外化,行政制度是在行政文化的框架内设置的,不同的行政文化决定了不同的行政制度,塑造了不同行政体系的不同特质。不仅如此,行政文化还影响行政制度的执行,例如,我国行政执法中常出现的有法不执、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究其原因就在于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淡漠。

(三)对政府公务员行为的影响与作用。行政治事中人的心理、意识和价值等都会影响人的行为,这种影响有积极、消极之分,也有直接、间接之分。行政文化不仅影响行政决策活动的科学与合理,而且影响行政处理活动的合法与合理。优秀行政文化可以将公共行政引向科学、规范、民主与法制,而落后、腐朽的行政文化往往破坏公共行政规则,扭曲政府官员的价值观和职务行为,将公共行政引向愚昧、专制、偏狭与粗暴。例如,我国一些执法人员程序意识淡漠,以至经常出现野蛮执法的情形。问题的产生固然与程序立法滞后、随意程序泛滥有关,但也与执法人员的行政心理有关。以往人们较少分析执法人员轻慢程序的行政心理,其实这恰恰是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形成了系统而稳固的政治传统,君主政治、全能政治、官僚政治、人情政治等都是这种政治传统的典型表现。封建政治传统不仅有力地维护过封建社会制度,使其长期延续,而且至今对我国政治与行政的发展还有着一定影响。

二、方法:行政文化建设主流化的途径

寻找并确定行政机关行政文化建设的方法,首先需要明确行政文化的研究对象和行政文化建设的目的。从研究对象上看,行政文化研究并非研究政府管理中的具体问题,而是研究政府管理中的世界观问题,亦即研究解决政府管理中的具体问题需要什么样的基本态度、基本观念和价值取向;并非研究具体的府际关系、人际关系,而是研究府际关系、人际关系中所体现出的处世哲学;并非研究政府公务员在行政治事或行政执法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而是研究出现这些具体问题的深层次的心理原因。总之,行政文化中的“文化”不仅是指政府公务员的文化知识素养,更重要的是指对政府公务员的行为起主导作用的那些精神因素。可见,公共行政研究应该是一种全面的、系统的研究,既要关注行政职能、行政组织、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问题,也要关注政府公务员的心理、意识、价值等问题。行政文化研究的目的是推动行政文化建设,而行政文化建设的目的则是使政府公务员了解、接受并传承古今中外政府管理活动的优秀文化精神,并使其真正成为指导公务员行为的精神力量。

行政文化的研究对象和行政文化建设的目的表明,行政文化更多囿于政府公务员的精神领域,行政文化建设触及的也是政府公务员精神领域的问题。解决人的精神领域的问题,完全不能采用突击的、形式主义的、命令的、短期的方式,而应该采用渐进的、融入的、持续的方式。在这方面,行政机关行政文化建设可供选择的具体方法包括:

(一)指导。作为柔性干预措施,行政指导已在行政机关外部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行政指导同样可以运用于行政机关内部管理,行政机关通过引导、倡导、建议、提示等方式干预政府公务员的学习活动。与命令或管制方式相比较,指导方式基于政府公务员的自愿与心理认同,因而实施效果可能优于强迫命令。行政机关对政府公务员学习活动的指导可以是普遍的,也可以是个别的。普遍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对不特定政府公务员实施的指导,推荐阅读书目或推崇某种思想、发明、行为方式、生活方式等。例如,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将行政文化分解为政务文化、作风文化、行为文化、形象文化、内务文化、环境文化等具体形态,并通过编写、发行《创新文集》予以阐释,使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的观念、行为等逐渐与中心所倡导的行政文化相对接。个别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政府公务员提出建议、劝勉、指点等,以引导其“为”或者“不为”的一定行为。鉴于行政机关掌握着制度配置与完善的政治资源(权力、权威、组织等)与技术手段,政府公务员对来自于行政机关的个别指导不可能无动于衷。因此,行政机关的个别指导应当谨慎实施,充分尊重被指导者的权益,使个别指导真正成为促进先进行政文化养成的一种有效手段。

(二)交流。由于受到职责权限范围以及专业化分工管理等因素的限制,政府公务员之间的文化交流既不普遍,更不充分。因此,行政机关有必要经常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方式包括文化访谈、联席会议、文化论坛、学习小组、阅读沙龙等。以政府公务员的阅读为例,阅读是政府公务员更新知识、拓展才干、提升人文精神、治疗心灵缺陷的有效环节,对此,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在《论读书》一书中评论到:“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正如身体上的缺陷,可以通过适当的运动来改善一样。例如打球有利于腰背,射箭可扩胸利肺,散步则有助于消化,骑术使人反应敏捷,等等。同样,一个思维不集中的人,他可以研习数学,因为数学稍不仔细就会出错。缺乏分析判断力的人,他可以研习形而上学,因为这门学问最讲究繁琐辩证。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习法律案例,如此等等。这种种心灵上的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治疗。”[5](pp.205206)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我国政府公务员的阅读活动比较薄弱,一些政府公务员总是借口工作忙、应酬多而不读书、不研习。解决这一问题,行政机关除可以根据不同学习需求推荐阅读书目外,还可以经常组织阅读沙龙进行读书交流活动,使每个公务员的读书心得、文化体验等能够及时被其他公务员所共享。例如,上海市政府于2007年10月试行了《上海市级机关创建学习型机关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这一指标体系的规定,市级机关政府公务员每年的阅读量要达到6~12本书,每周的阅读时间要达到7~10.5小时。尽管这一规定的可操作性值得商榷,但行政机关重视政府公务员阅读活动的思路是可取的。

(三)训练。训练是指行政机关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集训、辅导、传授、演练等,使政府公务员掌握某种特长或技能。一方面,政府公务员在日常工作和人际交往中所表现出的态度盛气凌人、语言粗俗刻薄、举止矫揉造作、着装邋遢媚俗等,都是其内在文化修养不足的直接反映。但另一方面,政府公务员的态度、语言、行为、着装等又可以通过有意识的、积极的训练予以改善。因此,行政机关应在注重提升政府公务员内在文化素养的同时,采用多种训练方式改善政府公务员的外在形象。在这方面,我国许多行政机关都有积极的尝试。例如,江苏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2007年9月制定了《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服务礼仪基本规范》,此后又组织了行政服务礼仪专题讲座,连续开展了服务语言规范周、服务仪表规范周、服务行为规范周等活动,并于2007年10月表彰了一批“礼仪服务标兵”,形成了讲礼仪、讲规范、讲形象的机关文化氛围。

(四)设计。行政心理、行政意识、行政价值的内容可以通过一定的形式加以表现。例如,机关办公场所的布置、机关色调、机关训词、公务员容止、公务员语言等。2007年10月,参加第二届全国行政服务创新论坛的代表参观了天津南开中学。该中学显示出了百余年积淀的深厚文化底蕴,其中的“容止格言”:“面必净,发必理,衣必整,钮必结;头容正,肩容平,胸容宽,背容直;气象:勿傲、勿暴、勿怠;颜色:宜和、宜静、宜庄”,对一代代青年学子行止的影响与匡正作用是巨大的、不可低估的。因此,行政机关也可以通过精心设计而营造出工作环境的文化品位,使置身其中的公务员随时感受到文化的力量,并受其熏陶与影响。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有些行政机关热衷于修豪华办公大楼、换高档办公设备,以为这样做就是在提升行政机关的文化品位,然而这恰恰是对没有文化、没有自信、精神羸弱的一种真实折射。因此,行政机关设计文化符号,并不意味着高成本和大投入。原因在于,愈有文化的东西往往是愈朴素的东西,是愈远离奢华和浮夸的东西。

(五)奖励。公务员奖励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奖励是指行政机关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公务员给予精神表彰、物质给付。广义奖励的形式除包括精神表彰、物质给付外,还包括职务晋升。对那些在行政文化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政府公务员,行政机关应予奖励。例如,读书奖励、科研奖励、知识竞赛奖励、政策设计奖励、制度创新奖励等。目前,我国一些行政机关流行“读书无用论”,读书、研习的风气较为薄弱。行政文化奖励既有鼓励先进的功能,也有造学习之舆论,开读书之风尚,使“读书无用论”失去舆论支持的功能。我国《公务员法》第49条列举规定了对公务员实施奖励的10种情形,但并未直接涉及对公务员在行政文化建设中取得成绩的奖励。对于法律规定的这一不足,行政机关可以通过直接适用《公务员法》第49条第10项的规定予以弥补。

三、过程:行政文化建设主流化的程序

行政文化建设主流化是我国行政机关面临的全新课题,意味着行政机关一方面要重视对公务员外在行为的约束,另一方面也要重视对公务员内在文化品位的提升。比较而言,后一方面的任务更为困难,更需要用心着力,也更不容易在短时期内见到效果。原因在于,公务员现有行政文化的形成是主观、客观多重因素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而行政文化一经形成又有相对稳定性,改变已经形成的行政文化同样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其间不仅需要行政机关行政文化建设主流化过程,也需要依仗政治体制、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大背景下公务员职场环境、行政风气的整体改进。换言之,如果公务员所处职场环境从整体上看仍受落后、腐朽的行政文化支配,则公务员选择、坚守先进行政文化的风险就会加大,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考虑,公务员很可能被迫愈加远离先进行政文化。结论是:行政机关行政文化建设主流化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完成这一任务,需要三个基本程序:

(一)调查。行政机关的行政文化建设首先需要进行行政文化调查,以全面了解本机关公务员的行政心理、行政意识和行政价值。行政文化调查需要确定调查指标体系,也需要确定调查方法。行政文化调查指标体系是基于调查目的所确定的调查“靶心”,具有系统性和分层次的特点,包括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等。行政文化调查可以确定5个一级指标,即行政心理、行政意识、行政价值、行政文化再造与政府公务员人文精神的提升、行政机关文化;每个一级指标下可以确定若干个二级指标,例如,行政心理指标下的行政动机、行政态度、行政习惯、行政信仰等指标;每个二级指标下可以确定若干个三级指标,例如,行政态度指标下的对公民的态度、对上级与下级的态度、对工作的态度(积极与消极、主动与被动)、对困难的态度(乐观与悲观)、对不同意见的态度、对权力(地位、待遇、利益、荣誉)的态度、对政府改革或者行政发展的态度、对外来行政文化的态度(兼容与排斥)等指标。行政文化调查指标体系不仅是调查的靶心,同时也是设计调查问卷的根据。例如单选题:当您尽力执行公务时,您内心的最大动力是什么?A.公务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B.完善自我、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C.显示自身的能力;D.达到领导要求,得到领导赏识;E.得到周围同事的好评;F.得到部门或者个人利益;H.其他。这一单选题即是出于调查“行政动机”的需要而设计的。行政文化调查适合采用问卷法、访谈法而不太适合采用座谈法。问卷法的优点是成本低、私密性强,但对回收率、填答环境、填答质量等有较高要求;访谈法的优点是适用人群广、易于深入了解情况、易于排除不确定问题,但对访谈者身份、受信任程度以及访谈题目的设计等有较高要求。行政文化调查的内容极具敏感性,其中,工作动机、态度、信仰、价值观等都涉及公务员的内心体验。对于这些敏感性调查内容,如果调查者不能保证资料的保密、匿名,不注意营造良好的调查氛围,都会使被调查者产生强烈的心理顾虑,并由于这种顾虑而不如实表达自己的看法。因此,行政文化调查应该格外注意调查的保密、匿名以及问题设计的技巧。

(二)规划。在行政文化调查的基础上,行政机关需要制定行政文化建设规划。行政文化建设规划的内容应涵盖行政文化建设的目标、方法、程序、规则、预算等各个方面。目前,我国行政规划种类繁多,按照2005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划分,我国的行政规划分为“三级、三类”。所谓“三级”是指国家级规划、省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所谓“三类”是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可见,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已基本形成。相比之下,我国各级政府的文化建设规划则较为欠缺。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在重视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的同时,也应当重视行政文化建设规划的编制,以使行政文化建设主流化得以从抽象变为具体。

(三)规划执行。规划执行是规划目标实现的惟一途径。目前,我国的行政规划普遍存在着执行效力低、容易变动的问题,这些问题在行政文化建设规划的执行上可能同样存在。对于政策或规划执行的复杂性,美国政策科学家查尔斯·E·林布隆评论道:“政策制定中的权力角逐的复杂现象——如迂回、不可预知性、挫折、颠倒和必然的局部失败——在政策执行中成倍地增加了。”[6](p.81)查尔斯·E·林布隆还具体归纳了政策执行中的六大困难,这些困难包括公开政策规范不完善、应用的标准冲突、刺激失效、冲突的指令、能力有限、行政资源不充分等[6](pp.8186)。因此,行政机关应强化执行的力度,使行政文化建设规划不至于束之高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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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沪宁.行政生态分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4.

[4][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5][英]弗兰西斯·培根.人生论[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

[6][美]查尔斯·E·林布隆.政策制定过程[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责任编辑:岳 林]

价值取向的公共政策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如何获得进一步的发展或如何适应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就成了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要深入分析职教现状及将来发展趋势,更新观念,从办学体制、办学模式、办学方向、办学结构、价值取向和管理机制等方面探索出一条创新之路。

关键词:现状分析;创新;多元化;价值取向

目前,中职学校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招生难,生源数量少且质量堪忧,毕业生就业难度大。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受到了整个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当然也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如:社会上轻视职业教育、职业学校缺乏对学生的吸引力,还有高校扩招等。当然,我们要正确地分析和认识当前教育所面临的形势。当前中等职业教育虽然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滑坡,教育资源流失严重,但是我们可以采取行动扭转这一被动和不利局面,一方面要遵循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教育的规律,客观评价职业教育的外部效益和内部结构质量,检验我们的观念和体制是否存在不利于发展的障碍;另一方面,需要用新思路、新方法来推进改革和促进发展,将中职教育的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要,把中职做大做强,以满足社会需求。

办学体制单一落后,应尝试多元化办学

在办学体制上,单一由政府办学的中等职业教育格局仍未改观,中等职业教育得不到发展,所以一直以来得不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在高校扩招的冲击下,更是处于风雨飘摇中。

令人欣慰的是,中职教育领域的各项改革打破了过去单一的办学模式,民办职业学校陆续兴起并有了很大发展。其实,在办学体制方面,我们应在政府统筹管理下,实行包括政府办学在内的多元办学主体并存的办学体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兴办中等职业教育。因此我们可以尝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办学体制,多方参与办学,共建供求“多赢”平台,可以采纳与行业、企业联合办学等新的管理体制和模式,实行校董会,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如北京大兴区职教集团,与传统的一家办学、关门办学的体制完全不同。北京大兴区职教集团实行理事会制,由企业(21个)、职业学校(15个)及相关行政部门(16个)共同参与办学。再如重庆江津职教集团,该职教集团建立了“三统一(统一规划、设计、组建设施)、三分开(学校、行政隶属、经济核算分开)、三联合(联合制定计划、调剂教师、教学研究和质量考核)”的运行机制。成立职教集团旨在组成集团优势,优化配置学校和企业的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校企合作,共谋发展的目标。职教集团按照“做大、做强、做高、做实”的方针,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走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创新之路。个人、企业、政府间相互关系的转变,引发和推动办学体制的改革,调动行业、企业、个人等多元办学主体参与职教的积极性和动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办学主体的总体利益是一致的,彼此之间能够相互促进。

建立开放的办学模式,面向社会办学。职业学校要积极主动走向社会,与有关行业组织、企业事业组织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办关系,上挂高等职业学院,横联有关企业事业单位、政府职能部门,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教育资源形成“宽、实、活”的办学模式。

办学方向模糊不明,应尝试面向市场产教结合

在办学方向上,中等职业教育迷失了方向,迷惘在经济体制转变中。它缺乏服务与支持面向市场办学的特色,市场信息、中介服务、研究机构都尚未跟上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以供求信息为主要内容的地方职业教育统计,调查资料奇缺,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和调控方案缺乏相应的基础数据支持。中职学校的管理较为粗放,其管理制度改革落后于学校的整体改革,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有不适应的地方。政府还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教育管理的要求,尚未形成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合理分工与默契配合的局面。基于这种现状,面向市场办学,开拓市场资源,转化潜在需求,以社会需要为导向,增加职教吸引力,便成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方向。

面对普高热,中职学校要扩大新的生源市场,转化潜在需求。为此,在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方向上,必须加以改革创新,不仅要转变中职学制单一、培训薄弱、不适应正规劳动就业的种种不合理结构,而且为经济发达地区职业教育向高中后分流做好准备,提高职业教育的适应能力和吸引力。还必须始终坚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实行产教结合。坚持走产教结合的道路,按职教规律和经济规律办学。职业学校应突出“职”字,要结合专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教学,把教学实习、生产、经营紧密的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技术、人力资源和优惠政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只有打破职业教育在生源、课程计划、教学管理、毕业生出路等诸多环节上的封闭性,办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特色职教,才能以高质量的人才占领市场,这是实现中职教育的第二次创业。中职教育发展、壮大,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面向经济建设,服务于经济建设,才能具有更强的生命力。认识市场,可以明确办学方向;适应市场,可以提高办学质量;开拓市场,可以保障持续发展。只有认识市场、适应市场、开拓市场,才能把中等职业教育做大做强。

办学结构混乱,应尝试与区域经济互动

目前一些中职学校无视区域经济的特点,使得学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专门化程度不适应当地社会职业分工的实际,专业结构与当地产业、行业人才结构不协调,忽视社会需求专业资源浪费严重。中职教育体系不可互相机械照搬,一切要从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出发,并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发展速度、规模、布局的统筹。

中职教育具有很强的区域性,因此,中职学校要始终坚持为区域性经济服务的方向,突出地方特色。要想做到这一点,就要经常调查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趋势,进行科学预测,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办学。在区域中职教育的课程设计、专业设置和教学方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加大实践训练的力度,这样才能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加快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高科技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在服务地方经济中求发展。中职教育如何才能真正做到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要想做到这一点,那就得在办学体制、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方案等方面进行深入改革,探索出一条卓有成效的适合本区域的职教办学之路,最大程度地实现学校教育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目标,真正实现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一方面,当地经济因为中职教育的创新和改革而获得人才和智力支持,促进当地经济更加健康、快速地发展;另一方面,在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的过程中,中职学校自身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培养的人才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学生就业不愁,中职学校的招生和就业就会形成良性循环的态势。

价值取向急功近利,应尝试改变人才培养模式

随着经济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对职业技术人才需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模式培养出来的职业技术人才,在一定程度上已难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这对中职学校提出了新的挑战。在目前人们的物质需求尚未得到较大满足的情况下,人们往往会舍弃个人的兴趣和特长去谋求高薪的职业,况且在选择职业时往往受到家长思想观念和社会价值取向的影响。当然,学生及其家长对职业教育的价值取向也会随着科技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发生变化,由“学历社会”将逐渐转向“职业资格社会”。劳动力市场供求的变化会导致生源市场的或涨或落,也迫使部分中职学校频频更换专业,但是培养职业人才不能走向商品化、市场化,因而如果中职学校教育以经济功利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不仅有碍于自身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进步。

目前的职业技术教育在人才培养上,缺乏培养创业型或创造型人才的紧迫感,而且大部分学校都失于急功近利。要改变这种现状,首先必须始终坚持与社会各方面、多层次的人才需求相适应,与社会的产业结构、人才结构、就业结构相匹配。在培养目标上,必须转变传统学历教育的思想,牢固树立教育终身化的理念。要适应社会终身学习的需求,实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还要牢固树立具有创新精神的教育观念,要把过去以知识继承为主的人才培养观转变为具有创新精神、较强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人才培养观。

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是促进中职学校发展的基本原则。我们要以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学生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培养方案;要以“实用”为主旨和特征构建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要加大实践教学的比重,坚持实验、实习、实训相结合;要把学校与社会用人部门结合、师生与实际劳动者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为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我们还要积极推行产学研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即以培养学生全面素质、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为重点,充分利用学校、企业、科研单位等多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把以语言传授知识为主的学校教育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实践能力为主的生产、科研实践有机地结合于学生的培养过程之中的教育形式。

管理体制保守,应尝试学分制

目前多数中职学校由于学校自身条件差,设备技术含量低以及教学内容、方法陈旧,造成教育质量不高。很多学校还缺乏必要的实习、实验设备,缺乏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与职业教育的发展,与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要求还不能适应。于是,建立和完善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制度便势在必然。

实行学分制必须建立配套的教学管理制度,这是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前提条件,也是进一步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基础。学分制的特点是通过选修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体现出来的,因此抓好选修课是学分制教学管理的中心环节。学生在选课指导小组或导师的指导下,在规定的选课时间(一般应在期末考试前)里,自愿选择设置充裕丰富的选修课“套餐”,完成选修学分。

实行学分制,取消年级界限和升、留、转、退等制度和取消课程的考试、考查之分。考试不及格不能取得学分,但可参加下一届或几届的同一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及格者方可取得学分。但修学年限应根据各校的情况加以控制。学习优秀、能力较强的学生提前修完学分,可以允许其提前毕业。一般提出免修的可参加免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实行学分制以后,教师对学生的个别辅导、答疑、实践环节的指导必然加重。因此教师不仅要掌握本专业的前沿知识,还要掌握相关专业的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知识,以满足学生扩大知识面的需要。因此,要鼓励教师多开课,开好课,建立相应的评估和奖励制度,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师资水平。学分制能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教学管理模式从传统走入现代。

总之,在新世纪的改革和发展中,中等职业教育正面临着一场深刻的变革和考验,挑战与机遇并存,创新与发展同步。我们要抓住机遇,激流勇进,努力提高中职学校办学质量,保持并扩大办学规模。中等职业教育需要超越常规进行跨越性的发展,它要求管理者要克服因循守旧的思想,具有不怕失败,勇于突破创新的精神。我们应该充分利用本区域的优势资源,建立市场与学校的紧密联系,把中等职业学校办成培养应用型、技能型的实用人才基地,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为中职教育探索出一条创新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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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叶子飘.高职教育的区域性与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J].职业技术教育,2002,(3).

作者简介:

陈水生(1973—),广东省东莞市威远职业高级中学一级教师,研究方向为中职教育。

价值取向的公共政策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 不同历史阶段,文学社会化与人个化的命题一直体现于作家的书写中,表现个人思想与迎合主流话语成为20世纪中国文学的重要矛盾,个人化书写直到80年代才大量出现。本文分析了五四时期至新中国成立后三十年的个人化书写的边缘处境及原因,反思90年代后出现的“个人化”写作热潮在新时期的开拓前景,探讨20世纪中国文学的“社会化”与“个人化”的问题,以此为源,思考“个人化”写作在21世纪应当如何继承传统并且有创新性地跨入新的时代。

关键词: 社会化 个人化 20世纪中国文学 新时期

现代文学从晚清以来,“社会化”写作便一直处于中国文学的主导地位,文学以特有的姿态介入现实,在内容、语言、形式等方面都有一定的统一性,而那些更加具有个人性的写作则往往被遗忘,但是这些表现个人思考、私人情感的作品是不容忽视的,80年代后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越来越多的作家关注“个人化写作”,90年代“个人化写作”构成了作家的创作偏向。横向比较不同时期的“社会化”与“个人化”写作,纵向梳理各个时期两种类型写作的联系,有助于探究个人化写作的新去向。

一、“五四”:启蒙主调与个人独奏

“五四”时期的知识分子们受到西方进步思想的影响,试图以文学进行自上而下的启蒙,他们自觉背负起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意识到文学在思想解放中的功能,创作表现出了对社会的高度关注。新文化运动前后,具有不同审美追求的作家们形成了风格各异的群体,由于强烈的反帝反封建、追求个性解放的诉求,使得“五四”时期的个人化的写作湮没于群体性的社会化写作之中。由“问题小说”、“人生派写实小说”、“乡土小说”都能看出作家们对现实社会的极大关注,他们致力于展现封建落后的城乡现状,较少作家个人情感的流露。

“五四”文学在注重国民性批判,表现出社会关注的同时,也表达了对个人解放的强烈愿望。“文学是人学”,“人”的解放是“五四”文学与晚清新小说区别的重要特征。鲁迅在《文化偏至论》中提出要“尊个性而张精神”,以“立人”为旨归。《野草》所开创的“独语体”不完全是对社会现象的反射批判,《过客》《死火》等篇目也体现出了鲁迅的个人化思想,是对一己心灵的深刻解剖,表现出了一个“精神界战士”的彷徨、迷惘、痛苦、寂寞、绝望、反抗……周作人则更加鲜明地表现出与时代主流分道扬镳的态度,周所提倡的“人的文学”,其根基是他的人道主义与个人主义思想,他否定了“为人生而艺术”与“为艺术而艺术”,认为文艺是“以个人为主义,表现情思而成艺术”[1]。“五四”时期的“创造社”勾画出了许多希望融入社会的个人形象,他们创作的“自叙传抒情小说”追求情感的自然流露,强调文学的表现功能,注重对人物的心理描写。郁达夫的《沉沦》以其大胆的暴露、露骨的率真表现出被时代边缘化的知识分子的困惑、迷惘;郭沫若的《漂流三部曲》也表现出浓郁的主观抒情性;张资平、叶灵凤等人以风格各异的文字,表现出知识分子内心的压抑苦闷。另外,丁玲、冯沅君、凌叔华等女作家根据切身经历塑造了一个个“出走了的娜拉”的形象。

“诗者,吟咏性情也”。由于诗歌在体裁方面的独特性,决定了“五四”时期的诗歌较小说而言有更多的个人化特征。郭沫若的《女神》对早期白话诗做出了反拨,创造出了新的自由体诗的形式,以充沛澎湃的情感書写出“我就是我”的时代最强音。“新月派”强调自我意识,崇扬人的自由和个性解放,与早期象征诗派对“纯诗”的追求相似,他们都试图保持诗歌的独立性,不刻意要求自我以诗歌反映社会现状,在社会化潮流中坚守个人主义阵地,诉说个人的主题。同时期的“小诗”与湖畔诗派的创作都表达了个人的独特思考。

“五四”时期“人的文学”观重视“人”的独立性,崇尚自由的作家们弘扬“性灵”“言志”等传统,又受到西方个人主义的影响,着重表现个人的经验,他们站在时代主流的对立面,在作品中切实表达出身处变革时期的人们的生存与思想状态,内容上格外关注“人”与“人性”,流露出鲜明的个性精神,使得“个人化书写”也成为“五四”文学潮的一脉。但“五四”时期的一些“个人化书写”只停留于对个人情感生活的暴露,没有形成更深入的思考,使得内容空洞苍白,有无病呻吟之感,此时的“我”也只能在启蒙主调中发出微弱的声音。

二、“革命文学”至“文革文学”:集体赞歌与独自悲歌

“后五四”一代的作家深受胡适、鲁迅、周作人等人的影响,同时又广泛接触到西方的文学、社会思想,在革命战争的推动下,“普罗小说”、“社会剖析小说”表现的多是重大的时代主题,缺乏作为一个独立的“人”的感情,作家也很少在此类作品中直接表现自我意识,背负了过多的社会责任。文学应该承担“娱乐和美”[2]。40年代国统区的一些进步作家,如张天翼、沙汀、陈白尘等人沿着现实主义道路,暴露国统区内部的黑暗、揭示出底层人民生活的困境。1942年毛泽东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确立了此后接近三十年文艺工作的方向,即“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强化了“社会化”写作在20世纪中国文学中的地位。“延安文学”、“解放区文学”便是在高度社会化的意识形态背景下的产物,突出的表现为对集体的歌颂。在二三十年代有出色的个人化作品的丁玲、何其芳、戴望舒等人在新的时代主题下都表现出了对主流的亲近,纷纷放下心中的“小我”转而描写群体中的“大我”或“我们”。

文学在三四十年代所背负的道义、责任越来越重,社会化成了文学主潮,但还有一些作家追求个人生命体验的传达与自我感觉的表现,他们的个人化书写体现出了文学多元的价值取向。“京派”与“海派”文学在强调“人”的自由方面别无二异,但是“京派”走温和的现实主义道路,无论是沈从文的“湘西小庙”还是废名“黄梅故乡”还是芦焚的“果园城”,都体现出了人道主义的关怀之心,人物还原为一个个自然的“人”。“新感觉派”十分强调对主观感觉的表现,多用心理描写,但不仅是攫取某一病态的心理加以夸张,还包含了对都市中人的生存环境的细微体验。“海派”的张爱玲以雅俗共赏的独特风格,在40年代的上海独树一帜,她远离40年代的宏大叙事与抗战主题,执着于“在普通人中寻找传奇”。他们的创作有别于三四十年代主流的革命话语,各异的人生体验给他们个人化的书写带来了不同的审美风貌。

1949年第一次“文代会”的召开,确立了《讲话》在当代文学中的指导地位,标志着文学及作家体制化的建立,建立起了新的文学规范,作家们纷纷调整姿态。这一时期的“红色经典”便典范地实践了“文艺为政治、为工农兵服务”的方针,这些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往往失去了个人的丰富性。

50年代开始的一系列批判运动推进了文学“一体化”的进程。1956年“双百方针”促进了一批表现内心真实感情,大胆干预生活的作品出现,这些作家继承了“五四”“人的文学”的傳统,追求个性解放与人格独立,他们既想要靠近主流话语,又不愿放弃艺术个性。《组织部新来的青年人》虽然反映了官僚主义现状,但不乏王蒙的个人化声音,林震对刘世吾的复杂态度,他自身的矛盾、疑虑都表现出了作者独立的思考。《小巷深处》《在悬崖上》《红豆》则大胆的描写在爱情中人物的矛盾纠葛、内心的情感变化,表现出了区别于主流宏大话语的个人感情。“文革”时期的“地下诗歌”“手抄本小说”在小范围内流传,穆旦、多多、根子、芒克等人的诗作表现出了强烈的与主流“颂歌”模式断裂的愿望,强调诗歌表达主观情感与思考,“白洋淀诗人群”的写作在80年代后符合主流的部分发展形成了“朦胧诗”潮,表现出对个体经验的有限挖掘。

“五四”文学落潮后,作家们一部分沿着“国民性批判”的道路进行“社会化写作”;另一部分则追求个性解放、坚持“个人化写作”。此时的个人化书写不同于“五四”时期,也不同于沈从文、废名、张爱玲等人,它们表现的是处于主流话语中对既定规范的疏离,作家自身情感上的矛盾也导致了文本内部的矛盾。共和国三十年文学过度强调其社会政治功能,必然会导致文学对从属于政治的反拨,而这种反拨需要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

三、新时期:众声喧哗与自我高歌

70年代“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开启了对过去进行反思的热潮,继承了“五四”时期个人主义话语。70年代末兴起的“新时期文学”标志着文学中个人语境的再现。“先锋文学”便是西方理论的引进过程中突出的一支。马原、残雪、余华等人的先锋实验表现出了对旧有意义模式的反拨,创作不再是对主流话语的依从,主题没有明确的指向,也放弃了对现实的真实反映,以语言和形式上的创新颠覆了传统文化。残雪《山上的小屋》充斥着恐惧、无望的心理与窒息的氛围;马原的“叙述圈套”强调了“叙述”的重要性,故事内容、情节、人物被弱化,甚至人物符号化,并没有更深刻的现实指向。但是,文学不仅仅是语言与技巧的游戏,作家们急切地想要冲出“文革”话语的重围,进行的形式实验的确是对个人话语的复活,但是一味复制现代派的写作模式,使得越来越多的作家感到写作重复的困境,无路可走,回归到了现实主义的轨道上。

由于90年代之后大众文化的盛行和消费文化的繁荣,文学格局发生了大的变化,进入了一个“众声喧哗”的时代。谈歌、刘醒龙、何申等人的“现实主义冲击波”表现出强烈的现实主义色彩;“新写实小说”对社会中卑微小人物琐碎的生存状态的描写;“新市民小说”极力描写性爱与欲望,表现此批判都市社会中人性的变异及情感的单薄;“新体验小说”以生活化的语言、纪实性的手法,结合作家亲身体验过的生活关注当下的社会问题。90年代的社会化写作不同于“五四”时期对意义、深刻的追求,也不同于“文革文学”的极左追捧,表现出躲避崇高的意味。

90年代最令人瞩目的创作还是“个人化写作”的崛起。朱文、韩东等“晚生代作家”自称“断裂的一代”,他们不相信群体经验,重视个人生活的感受,具有欲望膜拜、自私颓废的唯美主义色彩。如何顿《只要你过得比我好》、邱华栋《公关人》、朱文《五毛钱的旅程》。朱文的《我爱美元》赤裸裸地揭示出人对“物”“欲”的追求,父子嫖妓的行为是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完全背离,对“性”展开了还原本色的暴露。在20世纪90年代后兴起的还有一批女性作家的“私人化写作”。她们“将集体话语、国家话语、政治话语当成自己的假想敌,而将身体、性、私人生活、个人记忆作为逃离和抵抗的据点”[3]。在80年代初,张洁已经开始了“女人”的重新书写,90年代陈染、林白通过对个体经验的叙述,表现出女性主义的立场,她们的作品包含了对女性在新时期中独立、自信、自强的希望,内容书写常常有颓废色彩,但是在精神指向上却有某种积极的意义。但是卫慧、棉棉的书写表现的只是社会中另类的人生,她们锐意求新,以“新奇”、“特别”博取大众眼球,制造商业卖点。《上海宝贝》《啦啦啦》等欲望化的书写只是继承了陈染、林白的叙述内容,而没有吸纳她们对女性生存状态的思考,有重复和媚俗的弊病[4]。女性作家中同样对欲望、个体经验进行书写的潘向黎关注人物细腻的感情,她并不注重暴露女性身体经验和欲望,典雅的文风有超尘拔俗的古典气息,是新时期对女性文学的开拓。

20世纪中国文学的大潮是以书写“大写的人”为主的“社会化”写作,“个人化”写作被主流排斥在外,但一些作家们对个性的执着追求也展示出了“个人化”写作存在的合理空间。值得注意的是,新时期对“个人化”写作的错误理解将“个人化写作”简单地认同为表现个人的内容,创造个人的形式,有意张扬个体的特征,而脱离了现实与实际、没有精神指向、价值内涵,仅仅满足于自我宣泄与商业需求,使得作品在自我重复与炫耀的环境里自我毁灭。一些标榜“个人化写作”的作家对集体化经验存在敌视感,刻意忽视集体经验、社会关系,将个人简化为欲望化的非理性的人,使得90年代后的一些“个人化写作”过于沉溺自我书写、视野狭窄,意义薄弱,“个人主义表面上为女性写作提供了话语凭借,但最终却将她们引渡到一个更为危重的孤绝境地”[5]。这些欲望化书写只能是伪个人化书写,真正的“个人化”写作不应该是脱离社会的,而是在叙述个体真情实感的同时,个人性与社会性较好地融合在一起,表现出个体对人、集体、社会、生活的关照。不概念化的称颂集体,也不片面化的讴歌自我,新时期中应当建构出真正体现出新的价值指向与社会追求的“社会化”书写与“个人化”书写。文学怎样跨入新的时期?应当继承“五四”精神,在个人与社会的融合中展现值得期待的前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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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雪,刘泰然.超越现代性:“个人化写作”再审视[J].文艺评论,2016(06):34-39.

价值取向的公共政策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把理性精神、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结合起来思考是一个很好的视角。理性精神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因为理性精神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精神支撑,是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内在需要,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精神保证。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但这里的爱国主义是指理性爱国主义。因此,理性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取向。

关键词:理性精神;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价值取向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地位的确立,社会主义中国在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爱国主义精神在中华民族精神统一体中居于核心地位,渗透在中华民族精神的一切领域。这在中华民族取得伟大成就的背景下表现得愈益突出,2010年发生在部分城市的以高校学生主体的反日事件即为其表现和例证。但这类事件明显具有一个重要特征即“爱国有余,理性不足”。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这就需要从社会主义价值取向作出回答。

一、理性精神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1992年春,邓小平南方谈话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进入21世纪后中国共产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理论认识上取得的一个重大推进和提升,是对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发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要求是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

理性是人的本性,既是人所独有的特性,又是人类普遍的共性,它表现为人自觉调节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理性精神是理性的具体表现,追求真理、崇尚科学、提倡实事求是、推崇自觉自立、敬业进取、经济理性、民主法治等是其核心价值观和典型特征。从内涵的角度来看,理性精神与和谐社会有着内在的一致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无不渗透着理性精神的光辉。可以说,和谐社会本质上是一种理性社会,理性精神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根据。

(一)理性精神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精神支撑

社会主义社会是国家繁荣、人民幸福的社会,它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之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实现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也是社会和谐的体现和结果。要想创造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至关重要。这种制度安排需要借助于人们的利己心来促进经济的发展,所以不能否定人们独立的物质利益,必须明晰产权,保护产权,这就是市场经济制度。而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化即理性化的经济形式,它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树立信用、平等、契约、规范、守法等道德意识和理性精神,以理性的手段追求正当的利益。理性精神之所以成为市场运行的基本要求,是因为一方面,市场行为主体必须具有理性判断、理性决策、理性行动的市场活动能力;另一方面,体现理性精神的独立自主、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游戏规则,是市场经济的生存前提,充满理性精神的市场经济才能有效地运行和发展,才能避免欺诈、暴力、投机和巧取豪夺等破坏市场经济的非理性行为的发生。

(二)理性精神是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内在需要

“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前提,集中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和本质特征。没有公平和正义,就没有社会的和谐。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在社会成员根本利益一致的条件下,真正的社会公平和正义才有可能实现。民主与法治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达到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而从根本上说,民主和法制本身就起源于人类的理性思考。离开人类的理性,就不会有民主和法制,更不会有现代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完善也离不开国民健全的理性精神,没有这种理性精神,人民就不会有当家做主的愿望,就没有国家权威的合理化和公民参政的扩大化,就没有公民对法律权威的认同、信任和尊重,民主法制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只有在理性张扬的条件下,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法治文明、和谐安定的社会。

(三)理性精神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精神保证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本质的目标、目的和结果,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和谐的内在根据和要求。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富裕是全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力,第二是共同富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最能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社会和谐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与共同富裕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共同富裕与社会和谐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发展生产力,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实现共同富裕与社会和谐则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无论是发展生产力还是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都需要理性精神作为保证。理性精神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精神保证,离开理性精神,“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便会成为幻想。

二、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之一。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发展要求和发展动力之一,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动力源泉之一。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为该民族大多数成员认同、接受的积极进步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的统称,集中体现了一个民族在一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条件下生存、发展的独特方式,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心理特征、文化传统、精神风貌和思想感情,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是民族进步和发展的动力源泉。民族精神犹如社会的“粘合剂”,将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聚集、整合在一起;民族精神具有强大的召唤力和推动力,可以焕发全体人民的斗志和责任心。江泽民深刻指出,有没有高昂的民族精神,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一个重要尺度。胡锦涛也强调,民族精神是我们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不竭源泉。民族精神是历史的产物,是实践的产物。在五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

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在中华民族精神统一体中居于核心地位,渗透在中华民族精神的一切领域。团结统一是爱国主义精神体现在民族内部各兄弟民族和平相处,是爱国主义精神内涵的扩展和延伸,是其体现在处理本民族与世界其他国家各民族之间关系上的要求,它为中华民族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外部力量支撑。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的根本体现,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脊梁和精髓。民族精神与社会进步同向,已经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普遍认可并努力为之奋进的价值观念,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纽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民族精神突现强大的价值引领作用,突现强大的民族意志和民族品格;引领社会潮流,激发并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这一精神幻化的强大效应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大力提倡的重要因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血脉,是维护国家团结统一、鼓舞各族人民奋发进取的精神支撑。

三、理性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取向

首先,理性爱国主义的核心在于理性。这种爱国主义者对本国民族同样怀有深厚的情感,但这种情感是清醒的,受理智的制约,不以仇视或歧视别国民族为前提。关于理性爱国主义,法国著名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也曾有深刻地阐述:“另有一种爱国心比这种爱国心富有理智。它虽然不够豪爽和热情,但非常坚定和持久。它来自真正地理解,并在法律的帮助下成长。它随着权力的运用而发展,但在掺进私人利益之后便会消减。”理性爱国主义者容许对自己民族的缺点提出批评,当然这种批评不是发泄不满,不是妄自菲薄,而是实事求是,满腔热情,提出建设性的改革建议。

其次,理性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理性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取向。社会主义追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而理性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第三,理性的爱国主义,就是民族利益至上的真诚觉悟。而在当今时代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即是中国人民最高利益和共同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要求人无分阶层,能力无分大小,放手让一切劳动、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第四,理性的爱国主义就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理性行动能力。爱国主义不是空洞的口号必须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理性的爱国主义必然是以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为根本宗旨,以理性的爱国行动来具体实践。今天我国的核心利益,就是要沿着我们已经成功开辟的全新战略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而我们要在开放的、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把我国的核心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作为负责任的公民就要以宽广的视野观察世界,以中国的眼光看世界,以世界的眼光看中国。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顾速.狭隘民族主义,还是理性爱国主义[J].开放时代,1997,(2).

[3]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中译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价值取向的公共政策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随着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治理结构转型,官僚体制下的“独白式”体制的逐渐解体,话语垄断权的打破,建立在民主参与取向、责任取向、正义取向、回应取向和伦理取向基础上的公共治理价值体系初步形成,开始走向“对话式”体制。在治理主体和治理对象的“互主体性”关系中践行公共治理价值体系,是实现行政哲学由独白走向对话的必然路径与选择。

关键词:独白;对话;公共治理;价值体系

一、从独白走向对话:从传统公共行政向现代公共治理转型的哲学追求

传统理论自然科学的方法主张排除人的参与,以追求所谓纯粹的客观真理。但是社会不是什么纯粹的客体,而是人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它不仅包含人的认识,而且包含人的情感和意志等,这不是自然规律能够完全给予解释的。因此,从哲学角度探讨如何发挥人的主体性问题以及如何展示人的理性普遍性问题成为一个议题。哈贝马斯把过去西方传统哲学对“主体性”的强调进而转化为对“互主体性”的强调,并以此维护人的主体性和理性的普遍性。他不同意康德关于道德律的说法——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确定其为普遍的道德律加在别人头上,这样的道德律是独白式建立起来的,他认为“道德行为是人与人之间、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相互交往,只有通过他们之间的交往、交谈、对话,才能达成共识,达成具有普遍性的道德律”[1]。哈贝马斯的对话式也是区别于传统儒家独白式与西方传统独白式的。传统儒家都把封建道德律看成是无需经过主体间的任何交谈、对话即可确定的,这些道德完全是“天”或圣人之“心”的独白的产物,而究其根源,则不过是封建统治者“天子”的独白的产物。而哈贝马斯认为的道德律是通过主体间的对话方式建立起来的,其交谈伦理学的实践理性是对话式的,是个人与个人之间、主体与主体之间通过交谈,共同诉诸理性,以达到共识。

传统公共行政的官僚组织制体系,遵循严格的效率取向,注重法律与程序,处于该组织权力之下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他们的任命以及职能的行使都严格地服从非人格化的取向,是一种“独白式”的统治方式,认为行政道德律是无需主体之间任何交谈和对话即可确定的。按照韦伯的观点,对一个现代化不断推进的社会而言,只有选择以形式合理性为取向、讲究效率与功利的官僚制,才能有秩序地配置社会资源,为社会的全面运行提供最佳转轴。在制度和程序的枷锁内,传统公共行政的技术理性压制着价值理性,话语权被垄断,在这种缺乏对话的独白体制下,显示出管理主义严重的弊病:首先,在行政系统内部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官僚机构内部在纵向关系上缺乏“对话”,依赖等级结构在组织内部层层授权,上级对下级进行监督和管理,下级只能对上级负责,而上下级获得的信息又是不对称的,造成官僚机构纵向等级间的独裁;另一方面,在横向关系上缺乏“对话”,由于强调专业化和分工,但是协调不够,这种“鸽笼”式的分工造成部门之间“壁垒森严”,难以沟通。这样,整个行政系统在纵向结构上呈现金字塔式结构,而在横向上是缺乏联系的横向结构的“鸽笼”式结构,部门职能重叠只能在金字塔的顶端相遇,使解决问题缺乏总体的思维和方法[2]。其次,知识和专业技术的“精英”统治也导致了民主政治的危机,在他们垄断的领域内维持并扩张自己的行政地位和权力,形成独立的权力群体,不顾及社会大众的呼声,滥用权力,成为民主进程的阻碍。因此,传统官僚“独白”式管理无法适应变化迅速、信息丰富、知识密集的当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如果不进行改革和制度创新,那么难逃被唾弃的命运。

随着以信息为基础的新文明在社会中的扩张与渗透,改变了原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运行方式,世界政治、经济、文化都出现了新的变化:社会利益和价值多元化,政治层次范围不断被扩大,公民社会发育壮大,社会诸要素也开始多元化,官僚制的信息垄断逐步被打破。“学者们希望为公共行政的研究和实践建立一些可替代的方法,这些方法更加注重价值(而不只是关注现实),更加关注主观的人类意义(而不只是关注客观的行为),并且更加关注现实人们之间的关系所蕴含的各种情感。”[3]38一种以群策群力,赋予金字塔下层和塔外人士参与决策的治理方式应运而生。建立在系统内外“对话”基础上的公共治理价值体系在此时凸显出重要的时代意蕴,公民的话语权开始被尊重,“我们在后现代世界中相互依赖,所以治理必然会越来越以相关各方——包括公民和行政官员——之间开诚布公的对话为基础。”[3]38

二、“对话”在公共治理价值体系中的哲学意蕴

公共治理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公共治理的价值体系中的“对话”的哲学意蕴体现在民主参与、责任、正义、回应、合法性取向之中。

(一) 公共治理的民主参与取向中的“对话”

建立在马克斯·韦伯官僚(科层) 制基础上的公共行政制度与民主治理之间有着依存与对立的关系,为了保证全体公民的民主权利,需要有强势的官僚(科层) 制集中管理;但另一方面,官僚制强势又通过把个人置于组织之下而创造了不平等。官僚体制对于公共治理虽说无法抛弃,但是过分的官僚制又妨碍民主,所以公共治理的价值观更加追求民主。公共组织的治理过程并非公共组织(特别是政府) 单方面行使权力的过程,而是公共组织与公民互动的过程。公民社会是一切权力的源泉,公共参与是善治的体现。在公共治理过程中参与取向最能体现治理的互主体性。作为公共治理者,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有其存在的内在动力,这就使公共治理中民众的参与成为必要。参与是人的能动性的充分体现,通过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人的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公平意识、权利意识、民主与法制意识、开拓进取意识得到充分的展现。在公共事务中让人自由地参与,就是实现主体间相互对话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打破话语垄断权的途径。

(二) 公共治理的责任取向中的“对话”

在传统的官僚制模式运作中,政府行为的结果是不重要的,传统的公共行政需要明确区分下达命令者及执行命令者,负责任的是下达命令者,而执行命令者不负责。这种模式使大多数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不是对公众负责,而是对上级(下达命令者) 负责。公共治理者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公共治理主体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公共治理主体应对人民群众负起与其权力相对应的公共治理责任。把最广大人民群众作为最高价值主体取向,必然要求公共治理的主体在实施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中,对人民负责,对每一个单个的个体负责,能以人为本,才能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尊重每一个个体的人的利益。

(三) 公共治理的正义取向中的“对话”

社会正义是当代民主政治的核心观念,公共组织是社会正义的依靠,追求社会正义是公共治理主体的天职。人类最理想的状态就是自由发展的状态,“人们在社会生活状态中的非正义行为和暴力行为产生了对于政权的要求”、“政权本来应该制止非正义的行为,但是它却给非正义行为提供了新的机会和诱因。”[4]公共治理主体的行为本来应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制止非正义行为的发生,但是一旦公共治理主体失去了为人的全面发展的最高目标,就会追求形式上的“正义”。政府干预经济行为本来是为了提供良好的公共产品,但是如果出现政府与民争利,把人的全面发展置之脑后,追求政府自身的利益,片面实现某一部分人的利益,特别是利益集团的利益,对于一部分人或者某一行业(如政府垄断性公共企业) 来说的确是“正义”的,但是对于每一个个体的“人”来说,这是政府的非正义行为。因此,公共治理的正义取向必须服从于治理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平等对话、实施正义的行为。

(四) 公共治理的回应取向中的“对话”

政府回应就是政府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对公众的需求和提出的问题做出积极敏感的反应和回复的过程。公共治理中的回应在某种意义上是责任性的延伸,是指公共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做出及时和负责任的反应,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没有下文。在与公民及时的对话中做出回应,应当定期地、主动地向公民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回应性越大,善治的程度就越高。

(五) 公共治理的合法性取向中的“对话”

在公共治理视野中,合法性“指的是社会秩序和权威被自觉遵守和服从的性质和状态”,“善治要求有关管理机构和管理者最大限度地协调各种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矛盾,以便使公共管理活动取得最大限度的同意或者认可。”[5]传统行政把人当作了管理的对象,只注重权威对公民的刚性制约作用而忽视了人内心对权威的服从程度;现代公共治理把为人服务当作公共治理的目标,在治理的过程中与公民商榷对话。公共治理具有合法性取向,这就标志着公共治理是为人服务的,取得的增大合法性的主要途径是尽可能增加公民的共识和政治认同感,因此,“对话”在公共治理中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在公共治理实践中追求“互主体性”的对话

(一) 在公共治理民主参与取向实践中实现对话

1. 充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以法管理到依法管理转变。随着民主政治的推进,对话得到了有力的政治支撑,公共治理的民主模式才得以建立。官僚制的基础是强调公共权力和话语的垄断权,官僚强势把个人置于组织之下而阻碍了对话的实现。官僚制更喜欢采用以法管理方式来推进公共事务管理,以法管理的核心是把法律作为工具,用法律来治理公民,公民成了法治的对象,管理者反而不受法律的制约。这是与现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背道而驰的。依法管理是法治社会的产物,依法管理要求公共治理主体和公共治理的对象,都受法律的制约,其核心内容是公共治理主体必须受法律制约。追求互主体性的对话,必须将公共治理主体的强势置于公民的权利之下,把公共权力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

2. 让低层员工尽可能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来。在官僚层级的公共治理机构中,低层员工有着巨大的能源和才能被压抑而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低层员工在公共事务管理中与公共治理对象联系最为紧密,最能了解民情,他们掌握了公共治理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因此,他们对公共治理的目标——如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最有发言权。低层员工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一方面可以将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提供给高层管理者,以便于公共事务决策;另一方面,让处于官僚制宝塔底部最广大的基层管理者参与到公共事务决策过程中,既有利于发挥基层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政策执行的自觉性,又有利于公共治理中这一部分人的全面发展。

3. 让公民和社会组织参与到公共产品的供给中来。未来的公共部门在结构和程序上将有别于现有的公共体系。有更多的服务将会以合同形式转包出去;公共产品的价格将更为明确;国家不再是供应者,而是使个人能更充分地满足自身偏好的推动者。公共组织(尤其是政府) 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往往成本高而效率低,且排斥公共产品提供的市场竞争。政府在排斥市场竞争保护少数垄断行业时,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在很大程度上难以伸张。作为市场主体的公民和社会组织的竞争权被排斥,助长了公共企业谋取自利,同时也排斥了公民和社会组织正常发展的要求,甚至出现强求公众接受低质价高服务的现象。改革这种现状的措施就是让公民和社会组织平等地参与到公共产品的供给中去,尽可能剥离政府直接生产公共产品的职能,只有这样政府才能仅充当“掌舵者”,而不同时充当“划桨者”,才不会出现政府与民争利现象。

(二) 在公共治理责任取向实践中实现对话公共治理主体(特别是政府) 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都必须符合和有利于公民的意志、利益和需要,都必须对公民承担责任。

1. 政府一定要对“人”负责,包括对“少数人”负责。在社会事务中与大多数人不一致的“少数人”,尤其要得到关注。作为公共治理主体的政府一般来说能维护公共利益,特别是大多数人的利益或整体利益。尊重少数人的正当利益是发展进步的表现,当公共治理活动将所有的人都平等地考虑进去了,特别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人也被考虑进去了,政府也对他们负责了,那就标志着我们的政治文明又上了一个台阶。

2. 完善公共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公共治理的公共权力来自人民主权的让渡,公共权力的行使向人民负责是这一主权原则的内在要求。公共治理主体必须做到对管理组织内部各层级、各部门、各职位之间进行严格的责任关系落实,让人民能清楚地认识公共治理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便于人民追究公共事务管理不负责任者。人的全面发展不是公共治理者的赐予,而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人民对于自身的全面发展应该拥有决定权,要拥有这种决定权,就必须做到真正当家作主,而当家作主的重要表现就是能对不负责任者追究责任。完善公共治理追究制度,就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体现。

(三) 在公共治理正义取向实践中实现对话政府不是万能的,政府干预也不是万能的,政府干预也不是克服市场失灵的唯一手段,公共治理行为的不适当或不适度都会影响人的全面发展。

1. 克制公共治理主体做“好事”的冲动。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主要管理者并非总能把事情做好,政府做“好事”的冲动往往达不到正义的结果,因此政府在做“好事”之前,需要慎重考虑其行为是否为唯一选择。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常常存在能比政府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的组织——社会中介组织。随着公民社会的兴起,社会中介组织的成长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社会中介组织扮演着缓冲社会矛盾、提供社会服务和成功机会的重要角色。同时,随着公民政治参与主体意识的增强,民主权利的维护也需要适当的表

达途径,社会中介组织即是理想的对象。”[6]作为弱者的“个人”,相对行使公共权力的政府来说,更愿意接受自己所委托的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这样也就能更好地体现人民主权原则。随着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共事务参与的积极性也会提高,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也会得到充分发展,个人的需要就能达到充分的满足,也就能更好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2. 在公共治理实践中不断推进制度变迁。人类需要设计制度对付不确定性和灾难发生的可能性,这是人安全和发展的基本需求。但是,一旦制度形成之后,经过不断沉淀,旧有制度又可能阻碍人的发展,这就需要在公共治理中不断推进制度变迁。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制度变迁是需要成本的,个人总免不了会搭便车,支付制度变迁成本的往往是公共治理主体。推进制度变迁,是公共治理社会正义的具体表现。另一方面,由公共治理主体推动制度变迁往往成本最低,因而最能体现社会正义。新的制度一旦形成就成为了公共物品,人人都可自由地享有。由公共治理者不断提供优化了的制度,这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

(四) 在公共治理回应取向实践中实现对话

首先,完善市场经济运行体制,为政治体制的有效变革提供动力和前提条件,整个社会结构的走向才可能沿着弱政府、强社会的优化模式前进,这样才能促进国家和社会、政府和公众的两元分化的社会结构日渐形成和完善,让相对于公众而言依然具有相当强大的权威性和支配性的政府在日益强大的市民社会力量的制约下,不能不对公众的价值给予更多的关注、尊重、理解和回应。其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提高公众素质,增强政府回应提供夯实的物质基础。再次,市场经济在作为一种经济模式运行的同时,它也作为一种文化模式在运行,市场经济高扬自由、平等、竞争等社会普遍认同的现代价值观念并深入人心,对传统的“官本位”文化、臣民文化、依附人格形成强有力的冲击,使广大民众由臣民心态向以独立人格为基础的公民心态转化,公众的独立意识逐渐增强。

(五) 在公共治理合法性取向实践中实现对话

首先,中国公共治理已经迈进现代化进程中,在全球公民社会的历史大潮中,它将以此获得合法性的历史根据;其次,中国现代化进程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政府既具有后发优势,同时也面临诸多挤压(既有改革任务的挑战,又有利益集团的保守性压力,既有国内一国两制的竞争,又有国际上先进生活方式的比拼),这意味着中国政府要想说服公众,需要极高的说服能力;最后,中国市场经济的崛起所引发的社会结构转型,直接挑战政府的权威和传统地位,这意味着政府要获得新的合法性资源,就必须把民意资源纳入改进的视野,当然,这一改进由于特殊的国情具有超乎人们想象的难度,但总的趋势是无法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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