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评估论文范文

2024-01-24

价值评估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 为了使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能够良性循环、高效运转,设计出科学的价值评估方法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为此,风险投资家在进行高新技术投资时需要设计相对稳定的一套项目筛选原则和程序,尽可能地收集有关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以便按因素分析其投资价值和可行性,并对投资项目进行严格的价值评估。

[关键词] 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风险投资

[作者简介] 尹祖辉,广东金融学院基础部讲师,研究方向为数理经济。(广州 广东 510521)

一、设计我国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

在借鉴选择适合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时,我们须先理清我国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思路,即具体的评估内容、标准和特征。

1.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的内容。高科技企业风险投资的评估内容,一般会从管理、产品、市场、融资与回报和企业特殊标准这5个方面来进行。

(1)管理。这里是指企业家及其他管理成员的特征与能力。无论是从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选择,还是上市股票的表现看,管理都是最重要的。企业管理包括企业经营、经营规则、企业文化、研究和发展等方面的内容。企业管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核:一是风险投资家希望所投资的企业能有一个持续的增长,高科技产品是有生命周期的,如何开发新产品,开发新用户,若这些问题管理者都已了然在胸,投资者就比较有信心了;二是除了具有新产品开发的能力外,还要能够推销成功而赚钱。投资者若能找到既能开发新产品,又能将其推销出去的管理队伍,就能放心投入资本;三是管理层要后继有人。风险投资者一般以长远的观点来决定自己投资与否,不是只看3、5年而是看10、20年。

同时,管理层有能力领导公司成为本行业的佼佼者。管理者个人必须具备如下性格特征和综合能力:诚实正直、勤劳刻苦、身体素质良好,灵活与变通,对业务有通盘的了解,观点客观现实,有远见,开放,有良好的声誉与业绩,有争取成功的强烈愿望,有领导才能,有发现和评估潜在问题并作出适当反应的能力,以及相关领域的经验等。

(2)产品。风险投资所涉及的高新技术产品,一般会从以下要素考虑选择与否:一是新产品的高科技含量;二是新产品必须能在2-3年内推向市场;三是新产品必须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四是新产品必须能在市场被接受;五是新产品抵抗经济周期能力强。

(3)市场。风险资本家要求合适的产品出现在合适的市场,以保证投资项目能带来显著的收入增长机会,从而实现高投资回报率,主要有一些常见的考核因素:一是新产品能够创造一个新市场;二是产品处于一个快速增长的市场;三是市场足够大,并且产品能迅速增加市场份额;四是如果只是常规市场,新技术必须能明显地降低成本;五是在头3年中竞争威胁不大。

(4)融资与回报。回报是最终目标,一般从以下因素评估:一是总的资金需求额要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二是存在合适的撤出投资机会;三是可以获得高回报率。对不同的投資阶段风险投资者会要求不同的回报率。一般从种子阶段的40%以上的年复利回报率到半成熟阶段的20-30%的年复利回报率(假定市场利率为10%);四是可以获得高回报额。仅有高回报率,但低回报额的投资项目是不会吸引人的。

(5)企业特殊内容。以上4项是风险投资家评估企业的一般内容。除此以外,由于每个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的特殊情况,所以在评估时要考核以下特殊内容:一是高科技企业所处的阶段。风险投资家一般偏好于先投资特定阶段。这是因为风险企业在整个成长周期对资金、管理支援等要求差别较大,所以专业化地经营于特定阶段有利于放大经验的作用。二是投资额。由于风险投资公司所管理资金额的限定,如果高科技企业现阶段和后续各阶段的总的资金需求量过大,将给风险投资公司带来财政困难,若投资规模太小,风险投资公司没有足够的人手处理,这些都会降低风险投资者资本投入的兴趣。三是高科技企业所在地。投资后要对企业进行大量的监督与协助工作,风险投资家通常只倾向于对在其自身或分部所在地区的高科技企业进行投资。

2.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标准。从上述评估内容,我们可以归纳出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主要有5条标准:第一条标准是人力资源,即这个企业主要领导组成的团队和营销网络,他们是否有远见卓识,创业精神、信用度和有规模有市场的网站;第二条标准是技术,主要指技术的水平及其转化为商品和服务的潜力及创意,独一无二的创意会引起风险投资家的投资兴趣;第三条标准是市场,主要指市场的潜力及其产品和企业的成长性;第四条标准是财务,诚然创业初期的一些高科技企业的财务制度并不完善,那就主要看他们对财务的重视程度,以及对未来财务进行分析和预测;第五条标准是商业模式,即商业定位及营销策略。

3.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特征。从上述评估标准,可归纳出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的特征。

(1)预期性。价值评估反映的是企业未来潜能和效益,因此,需要通过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来反映现实价值。这一特点对需要风险投资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尤为明显,因这类企业往往创立时间短,缺少历史资料,未来完全是靠“预期”来确定的。

(2)无形性。高科技企业价值中无形资产占很大比例,甚至有时完全是无形资产价值。实际上,体现为高科技项目所含知识价值的评估问题,这涉及到高科技企业在股权结构中的比例大小。因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和认定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

(3)市场性。首先,高新技术企业评估是在模拟市场条件下对企业进行估价,并且评估结果必须接受市场的检验。其次,高科技企业产品或服务只有符合市场需求才有价值可言。

二、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确定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从大的方面看,高新技术企业有3个典型的发展阶段,每个阶段增长率不同,一般处于成长中的公司的增长率高于成熟公司。一些公司有较高的初始增长率,因而发展期和成熟期阶段较长。

第二,要正确估计其增长率。对追求高增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很难要求其对增长率的估计做到可靠、准确。因为可靠、可测的业务还没有开始。即使这样,仍要求有尽可能充分的依据和合理的假设。风险投资家也需要了解这些依据、假设的可信度。不同阶段的增长率估计值要能反映出信息技术企业发展的一般规律。例如,高增长性的公司一般在头两年利润分配率(或股利支付率)较低,这类公司把投资收益相对转移到了成熟期。

第三,收益预测要合理。由于收益预测越好,公司的价值越高,高新技术企业出于吸引风险投资的需要,在预测时往往有“拔高”未来收益的倾向。这样会带来以下不利影响:

(1)假如价值评估结果与风险投资家的价值评估标准偏离太远,难以达成投资协议。参照我国上市公司收益预测披露的有关规范,高新技术企业与风险投资家双方预测差额在10%以内,可以认为基本吻合;差额在10-20%的范围内,双方可进一步讨价;若差额在20%以上,则其中一方要作出较大调整或让步才有望达成合作。

(2)过高的收益预测会使企业估值结果适得其反。在投资规模和需求一定的情况下,收益预测偏高,不仅会使投资收益率超出实际可能的范围,而且收益率越高,风险系数也加大,未来收益的折现值也随之降低,有时不仅达不到提高企业价值的目的,反而降低了企业估价结果。

第四,对目标市场容量和渗透程度的估计要符合产业化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要想借助风险投资来得到融资,寻求发展,就要用战略的眼光判断目标市场容量,要有雄心和勇气。风险投资家之所以青睐创业性高新技术企业,看中的是这类企业的高成长性,旨在通过产业化途径赚取高额回报。

评估目标市场容量时,可用下面经验公式:

本公司目标市场容量=目前市场容量×市场增长率×本公司目标市场份额

第五,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要切合实际。评估方法既有定性评估方法,也有定量评估方法。定性评估方法主要包括:由风险投资家与创业企业管理人员交流、咨询有关人士、参观创业企业、进行技术、市场的竞争评估、商业模型及融资分析等。定量评估方法主要有:第一,收益法。收益法是按“将利求本”的评估思路,通过收益折现或资本还原的方式,将拟投资的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换算成现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从投资者角度及企业的定义来看,收益法是评估企业价值的一条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方法。企业价值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其未来整体获利潜力,而不是现实存量资产的多少。这一方法对于实物资产量少而有较大无形资产价值的高新技术企业价值评估极为有利,尤其是对处于创业期的高新技术企业价值的评估应是首选方法。第二,EVA法。在EVA评估方法中,主要是预测EVA指标,EVA是公司经过调整的营业净利润减去该公司现有资产经济价值的机会成本后的余额。用EVA方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基本思路是:风险投资者可以自由地将他们投资于公司的资本变现,并将其投资于其他资产。因此,投资者从公司至少应获得其投资的机会成本。

风险投资家根据资本费用,资本回报间的差价来分析哪一定家公司能够最有效地利用资本。并决定投资哪些公司,不投资哪些公司。在EVA模型式中,公司的价值等于投资资本额加上相当于未来每年创造价值现值的差价。

经济附加值可以衡量公司在单一时期内所创造的价值,定义如下:

经济附加值=投资资本×(投资资本回报率-加权平均的资本成本)

即经济增加值等于投资资本回报率与资本成本之差,乘以投资资本。

三、我国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部分高新技术公司(包括大部分网络公司)以前乃至目前没有盈利或是盈利甚微,对评估师来说,意味着无法根据现在的盈利来计算盈利增长率;同时也无法采用基本公式计算增长率:期望的增长率=资本回报率×再投资率

因为公式中两输入变量资本回报率与再投资率通常也是根据目前盈利计算出来的,所以亏损公司无法得到这两个变量。

2.大部分新成立的高新技术公司缺乏历史数据。也就是说,缺乏一定数量的经营信息,这对评估来说,预测和推断将缺乏有说服力的依据。因为评估师通常是利用过去的数据来估计当前的输入变量,如估计风险系数和每年的营运资本。即使有的评估师不采用历史数据,他在估算未来的增长率时,也总是要把算出来的期望增长率和过去的数据相比较。

3.对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情况来说,目前缺乏可比公司。这是因为一方面由于高新技术的千差万别,一般很难找到行业、技术、规模、环境及市场都相当类似的可比公司。另一方面,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尚未真正形成,公司数量规模有限,而且真正的高新技术上市公司极少,所以进行全面比较的条件还不成熟。而评估师们除了运用历史数据外还常常要利用可比公司的信息。

4.收入确认的问题,由于高新技术企业产品销售和服务的特殊性可能导致期帐面收入与实际收入不符或风险增大。最典型的是软件公司与互联网公司,它们的收入确认问题在会计界引起很大的争论,从而也给评估时对公司历史的或现有的收入进行确认增加了难度。

尽管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在价值评估中会出现以上这些难点,但还是能采用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办法去化解这些问题。

1.如果公司亏损是由于一些短暂的无规律的影响因素所致,如突然不可预测的汇率改变或其他原因的一次性亏损。那么,评估师多半应该采用盈利正常化的办法。对于那些周期性较明显的公司的评估来说,应用这个修正的方法也是比较恰当的。至于如何使盈利正常化将取决于待估公司的特性。如果公司历史较长而规模已有变化,则可以用平均利润率来计算正常的盈利水平;如果历史数据十分有限,同行业的盈利水平也在不断变化,则可用行业的平均回报率或利润率来计算正常化的盈利水平。

2.如果待估公司的亏损是由于长期的经营问题而不是全行业的问题,那么我们就采用预测收入(收入不可能为负数),然后把经营利润率调节到可持续的水平,并与收入的增长率一致。这样的修正方案似乎可以得到更好的评估结果。至于调节的幅度取决于行业的利润率在这段时期是否有所变化,如有,则调到行业平均利润率水平为佳。

3.如果亏损是由于结构性的问题——过多的债务或是公司因要进行重大的基础设施投资等而导致一个较长的无利时期,即使在这些初期投资付出以后,公司也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期财务费用很高,甚至高过营业的收入,此时,公司的亏损就不能归结于利润率太低或资本回报率太少,而是由于公司负债太重。评估这类公司时,我们应调节其财务杠杆比率。

4.对于那些历史财务数据很少,或者是没有或很少有可比公司的企业来说,评估时我们要充分利用两种数据的相互替代性。即评估一家成立不久的公司时,尽量利用同行业类似公司的资料;而评估一家无可比对的公司时,则尽量利用自身的历史数据。两者的数据可以相互补偿。

5.关于高新科技企业收入的确认问题,國际会计界已引起重视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评估时应更加注意。以前,软件公司的会计处理多半是在收到客户付款时就将其确认为收入,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97年在SOP97-2“软件的收入确认中对原来的收入确认方法作了重大变更,即软件销售与服务收入应根据企业与客户签订的有关协议,在产品开发完毕并在应收帐款回收、客户接收产品等方面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方可确认美国会计界普遍认为的这种会计处理方法将会被推广应用于其他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

其他诸多问题如互联网公司广告“互换”收入问题;高科技产品的存货计价问题等,都与高新技术企业的收入的确认有直接的关系。而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问题,我国目前尚无相应的制度或准则加以规范,在会计实务中也很不统一。加强对国际上的有关信息的了解和研究,有利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处理和评估。

参考文献:

[1]黄琦.风险投资下新建高科技企业价值评估[J].西华大学学报,2005,(6).

[2]张东宝,李叶.风险投资对高科技的作用及其价值评估[J].时代经贸,2006,(9).

[3]曲艳梅.风险投资中高科技企业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方法探讨[J].北方经贸,2006,(6).

[4]沈峰,刘勇.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在风险投资企业中的应用[J].现代管理科学,2005,(2).

[5]赵国忻.高科技企业投资价值评估[J].科技管理,2003,(3).

[责任编辑:熊一坚]

价值评估论文范文第2篇

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监管中发现的金融机构牵涉洗钱案的事例屡见不鲜,如渣打银行在与伊朗业务往来中极少数交易不符合美国的“掉头交易”规则、可疑交易分析报送迟缓;汇丰银行的管理层在向有关当局隐瞒财务信息方面“有决定性地参与”、分析系统不能有效检测账户以及电汇业务、客户风险评估机制不合理、迟报和漏报可疑交易报告情况严重;美联银行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完善及执行不力等,体现监管部门在评估和应对金融机构洗钱风险方法策略上的重要作用,而评估和应对的方法也是本文所探讨的内容。

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与洗钱风险评估

(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 审计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得合理保证,其审计方法,即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是当今主流的审计方法,要求审计人员从宏观上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与实质性测试程序 ,并根据审计结果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基于战略层面和经营层面进行分析,可以克服因缺乏全局观而导致的审计失败风险,其不仅关注到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对会计报表的影响,还把上市公司管理层对其影响因素考虑在内,同时相应减少了审计资源在实质性测试方面的分配,节省审计成本。

(二)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 2012年2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的“40项建议”重点突出风险为本反洗钱工作方法,主要体现在根据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活动的风险高低,合理配置相应的资源,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既包括对洗钱风险的评估,还包括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高风险领域采取强化措施。洗钱风险评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的运用:一是FATF及有关机构对国家整体洗钱风险进行评估;二是反洗钱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进行评估;三是金融机构对客户洗钱风险进行评估。须注意的是,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与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评估不同,洗钱风险评估是指对金融机构被利用洗钱,即洗钱风险高低进行评价,侧重于预防洗钱风险能力方面;反洗钱工作评估是指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情况进行评价,是一种类似于绩效考核的评价模式。两者在评价指标设计及方法上有所不同,如被评估机构工作(调研)受到表彰、认可或表扬,协助破获了洗钱及上游犯罪案件,提供了有价值的可疑交易线索,在洗钱风险评估中只作为评估取证的来源之一,在反洗钱工作评估中则作为对工作认可的绩效评价指标之一。本文从监管角度探讨对金融机构洗钱风险的评估。

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洗钱风险评估,是金融机构了解客户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分析客户资金交易的金额、频率和方式等特征,继而确定风险等级。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是监管部门或受监管部门委托的有关机构,对金融机构的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有效性进行分析,确定金融机构在内控管理、业务流程、人员履职等方面对其洗钱风险的影响。

(三)现代风险导向与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的异同 具体运用中,两者均采用抽样评价方法,取证手段也相同(如询问、查阅、检查等方式),评估流程也类同。财务报表审计流程大致分三个阶段,即承接业务阶段的内外部风险评估,分析被审计单位高管层压力、机会和借口等因素所引发的舞弊或错报风险;风险初步评估阶段,了解评价被审计单位环境、内控制度情况;进一步审计程序阶段,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对被审计单位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后续审计程序根据前阶段的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当后续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与初始评估获取的审计证据相矛盾时,可以修正风险评估结果,并相应修改原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审计风险评估的目的是根据风险,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范围和时间安排,其目的在于内控风险较高时,更多的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能推断被审计单位的错报或舞弊行为,继而获取被审计单位错报或舞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洗钱风险评估与此类似,一是了解金融机构固有风险阶段,与承接审计业务阶段内外部风险评估阶段相似,需了解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宏观经济状况,所在行业的洗钱风险及经营状况对洗钱风险的影响。二是初步评估阶段,与审计风险初步评估阶段相似,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环境、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三是深入评估阶段,与进一步审计程序阶段相似,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内控制度有效性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价。洗钱风险评估过程中,可以在了解金融机构固有风险的基础上,确定初步评估的范围,再根据初步评估的结果,指导深入评估的时间、范围和方法,包括对金融机构进行一次初步评估和一次深入评估,也包括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现场检查、约见谈话、现场走访等后续监管措施。

不同之处在于:一是业务性质不同。风险导向审计是对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得合理保证;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是对金融机构洗钱风险的高低作出评价。二是评价内容不同。前者是对被审计单位的外部环境、内部环境、内控制度,特别是对会计报表及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及真实性进行评价,具有经济评价性质,较为复杂;后者是对被评估单位反洗钱相关的环境、内控制度及可疑交易分析能力进行评价,具有单一性风险评价性质,较为简单。三是法律责任不同。审计主体对审计报告具有强制性报告义务,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洗钱风险评估是对风险进行判断,不具有强制性报告义务,较少承担法律责任。四是委托代理责任不同。前者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有关信息使用者的委托,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股东及投资者等相关人员;后者主要是评估主体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根据最新风险状况对被评估机构洗钱风险进行评估。

二、审计风险评价体系对洗钱风险评价体系的借鉴

层次分析法是美国运筹学家T.L.Saaty于20世纪70年代初提出的一种决策分析方法,基本原理是:把一个复杂的决策问题视为一个系统,按总目标、子目标、评价因素的顺序进行逐步分解,构建层次结构,然后通过模糊量化确定各元素对于上层指标的重要性,以此递推到总目标层,从而为最终的决策问题提供较为科学的定量依据。目前的洗钱风险评估方法为层次分析评价方法,该方法将整体风险分解成一套评估指标体系,通过采用分级细化、确定指标分值权重、逐级加减汇总的方式,确定总体水平。如我国试行的金融机构反洗钱风险评估标准中,将风险指标划分为环境、产品/客户、控制、沟通和调整五类一级指标,通过对各类指标中的标准评价得分汇总得出整体风险。该方法优点在于,整体风险或工作情况受多个控制点、事项或交易的影响,各指标的汇总得分情况能较好反映整体水平,其在工作绩效考核运用中的优势尤其明显。

审计风险值的确定方法与上不同,是在确定各类风险值(或风险高低)的基础上,对各类风险值进行数值乘算(或选用“高”、“中”、“低”等文字的定性描述),并通过矩阵表的方式计算确定风险,本文将此方法描述为矩阵评价方法。审计风险值具体确定方法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实务中,注册会计师不一定用绝对数量表示风险水平,还可以选用“高”、“中”、“低”等文字描述,即审计风险值可通过数值乘算,也可以定性确定),其中,检查风险取决于审计程序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可以通过职责分配、提供针对性审计计划等方式解决。重大错报风险包括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评估时可以单独对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进行评估,也可以合并进行评估。国内有关学者采用矩阵方式评价风险,如对洗钱风险值的评价方法为,洗钱风险=固有风险×内控风险,其中,固有风险包括:国家/地域风险、产品/服务风险、客户风险;内控风险主要是指反洗钱内控制度及执行风险。如反洗钱风险管理的评估方法为:反洗钱风险=原本风险×管控风险×监管风险。与反洗钱风险管理的评估方法相似,金融机构洗钱风险水平受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国家经济,所在行业、地域环境;反洗钱内控制度与内部环境;金融产品、服务及客户本身的洗钱风险水平;可疑交易报告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确定金融机构洗钱风险的方法为,金融机构洗钱风险=国家(地域、行业)风险×控制风险×产品(或客户)风险×交易监测风险(与审计风险评估相似,洗钱风险值可通过数值乘算,亦可定性确定)。

矩阵评价方法体现出风险与成本的一种均衡,避免将洗钱风险通过简单汇总各级指标分值的方式进行评价。主要体现在:一是控制成本。风险导向审计理论认为,机构内部行使控制职能的人员素质及控制成本影响控制效果,若实施某项控制成本大于控制效果而发生损失时,就没有必要设置该控制环节或控制措施。洗钱风险评估中,某金融产品被用于洗钱的风险较高,其相关控制风险也较高,但若金融机构的该类金融产品交易量很少,则其整体洗钱风险不能被认定为高风险,投入此部分的评估资源可以相对减少。二是风险项的交叉性影响。即各类风险相互之间的影响,如新客户“职业”登记为“其他或无业”的比例较高,则不能认定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执行有效。三是不同类别风险对整体风险的影响程度。即当某类风险较高,而其他类风险较低时,须依据各类风险对整体风险的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在于预防,所有控制措施都是为做好可疑交易的监测、分析和报送服务,若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制度执行的很好,但监测分析人员的人数配置不够、分析能力不高,可疑交易分析系统的智能化不足,则应认定该单位的洗钱风险水平为高风险。

三、风险导向审计方法在洗钱风险评估方法中的运用

(一)运用抽样评价方法 审计抽样范围受所审计鉴定会计期间的影响,并针对该会计期间各类控制、事项或交易中的部分样本进行评价,通过样本推断总体,如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只有在审计报表期初余额,及评价期末、期后事项对报表的影响时,才会跨年度选取样本。洗钱风险评估相对灵活,可以对某一年度的洗钱风险进行抽样评估,也可以针对某类控制、事项或交易的样本扩大至若干个年度进行抽样评估。

(二)依据风险高低扩大或减少样本量 审计实务中,若认为被审计单位控制环境薄弱,则很难认定某一相关流程的控制有效,其实质性测试的样本量会大幅增加(实质性测试包括细节性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即对会计计量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小型机构员工较少,限制了其职责分离的程度,虽然没有文件形式的控制要素,但了解管理层的态度、认识和措施及其控制环境非常重要,应该更多的采取实质性程序。洗钱风险评估可借鉴以上方法,若金融机构的内控风险很高,则其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相关控制点就较难得到有效执行,继而影响异常交易分析识别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洗钱风险会加大,此时应扩大对异常交易分析及报告的样本量,确定洗钱风险的高低。

(三)整合取证手段 审计取证方法包括查阅、询问、观察、穿行测试、重新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等方法,具体审计目的不同,取证手段和工作流程也不同。如对收入确认的完整性测试,由原始凭证追查至明细账(从发货部门的发运凭证追查至有关销售发票副本,再到收入明细账),而对收入确认真实性的审计流程与上述流程相反。洗钱风险评估中,如评价金融机构的可疑交易报告是否有遗漏,可以选取部分存量客户,从建立业务关系,到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再到可疑交易分析报告的整个流程进行取证;评价可疑交易报告是否合理,则与上述流程相反。在具体方法运用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可供借鉴。

一是询问。向金融机构有关员工进行询问,获取与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相关的信息。如果某项控制要求某一员工(复核人)在文件上签字以证明他复核该份文件,那么应询问其复核的性质,即对什么进行复核,复核的要点是什么,签字复核的意义等等。如个人独资企业、家族企业、合伙企业、存在隐名股东或匿名股东公司的尽职调查难度通常会高于一般公司,应询问此类尽职调查的方法和措施。二是穿行测试。追踪交易报告在业务流程中发生、处理和记录的过程。业务流程中存在多个风险控制点,如客户身份识别措施—身份识别记录—风险等级划分—交易记录保存—可疑交易提取、分析—复核确认—分析报告结论,通过穿行测试,掌握内控薄弱环节,及对整体风险的影响程度。三是重新执行。审计实务中,检查复核人员是否认真执行核对时,不仅应检查是否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还应选取一部分凭证如销售发票进行核对。在风险评估中,可以选取部分可疑交易报告,评判可疑交易分析复核的合理性;在可疑交易分析系统及风险等级划分系统(或者是功能模块)中,评估人员从相关系统调取客户身份资料(一般是开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以评价系统设计的合理性。四是实质性分析程序。通过研究数据间关系评价一段期间的交易情况。审计实务中,实质性测试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的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如财务指标的横纵向比较)。在洗钱风险评估中,可以运用到实质性分析程序,如“可疑交易量/同类型交易量”的横纵向比较,“未登记客户职业信息数量/所有客户数量”的横纵向比较;如私人银行业务的投资理财品种和交易金额的变动情况。

四、审计成本控制对洗钱风险评估成本的借鉴

审计实务中,项目审计组基本为一年对一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年报进行审计,虽然企业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和经营复杂程度的不断上升,注册会计师仍会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成本完成审计工作。风险为本的工作方法与此相同,需要以合理的成本完成洗钱风险评估工作。截至2012年底,我国具有反洗钱报告义务的金融机构共计1599家,以湖北省武汉市为例,该市具有反洗钱报告义务的金融机构共计201家,其中法人机构19家,在市内拥有下属机构的69家,无下属机构(如证券营业部、支付机构等)的113家。可以发现,监管机构与义务主体呈现一对多的现象,同时,洗钱风险评估只是反洗钱监管工作中的一部分。那么实现评估成本的节约和效果的提高,需要考虑评估的目的,继而在评估深度、时间安排及人员配置上作出具体调整。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可供综合或单独运用:一是动态风险评估。如每1至2年评估一次,其作用在于实时掌控金融机构的洗钱风险,由于被评估的反洗钱义务主体较多,则对每家机构评估的时间不宜过长。二是周期性评估。如3年及以上评估一次,该模式的假设前提是短期内金融机构的洗钱风险不会发生较大变化,当金融机构较多时,可以分配至各个年度,并采取“深入”评估的方式进行评估。三是法人监管模式的自主型评估与分支机构的配合型评估。即对法人金融机构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重点包括内控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及执行有效性上面;对于地方分支机构,应以配合上级部门为主,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对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采取针对性评估,重点在于评价分支机构内控执行有效性上面。

参考文献:

[1]沈征:《审计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

[2]童文俊:《金融机构洗钱风险评估监管体系构建研究》,《金融与经济》2013年第2期。

[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反洗钱报告》,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版。

(编辑 园 健)

价值评估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随着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展,关于互联网企业的并购、重组、融资、上市、风险投资等商业活动,越来越让人们关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的企业并购有其独特性,因此,移动互联环境下的企业价值评估也应该考虑互联网的产业特性。基于迅速发展的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企业特点,以资产评估学科的基本理论为基础,探讨在移动互联环境下的企业价值评估。

关键词:互联网企业;并购;价值评估

自2013年以来,我国的互联网企业并购案日益频繁。引擎搜索公司百度宣布以19亿美元收购91无线,本桩并购成为我国互联网行业有史以来最大的并购案。我国的互联网企业通过业内并购加紧投资圈地,巩固自身在互联网业界的市场地位。在这场互联网界的“圈地”运动中,移动互联网企业间的并购活动为我们对互联网环境下企业价值评估问题提供了丰富的研究样本,与此同时,互联网并购价值也需要评估行业的支撑。

一、传统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是基于企业持续经营前提下,通过科学的评估方法,对企业的市场价值进行分析和计量。而在实践中,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很多,利用不同的评估程序及评估方法对同一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往往会得出不同的结果。目前,在实际评估实务中,常用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有现金流贴现法、市场法和重置成本法。

(一)现金流贴现法

就是把企业未来一定期间内的各期净现金流量折现为现值,以此作为待估企业价值的方法。

P=

其中:P——待估企业价值

n——收益期限

NCFt——第t年企业的净现金流量;

i——折现率

与其他传统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相比,现金流贴现法最符合当前并购的价值取向,反映企业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水平以及企业未来的发展能力和潜力。但是,现金流贴现法仍存在一些不足和缺陷。首先,折现率的确定带有很大的主观性,虽然考虑了企业未来经营的风险因素,但是不能反映企业的发展灵活性和机动性所带来的收益,这个缺陷也决定了它不能及时满足企业发展战略的变动和调整。其次,这种方法没有考虑企业各项目之间的相互影响性,也没有考虑到企业投资项目之间的时间依赖性。最后,这种方法结果的正确性完全取决于所使用的假设条件,而这些假设条件与企业所处的实际发展状况相差很大,有时可能完全脱离实际。如果遇到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很不稳定,甚至亏损企业等情况,现金流贴现法就很难解决这些异常状况。

(二)市场法

市场法是将目标企业与可比企业对比,根据不同的企业特点,用企业中最有影响的某项财务指标为主要变量,从而用可比企业价值来衡量待估企业价值。即:待估企业价值=可比企业某项财务比率×待估企业相关财务指标。在实际评估活动中经常采用的参考财务比率有市盈率(股票市价/每股收益或公司市值/净利润)、市净率(市价/净资产)、市销率(市价/销售额)和市现率(市价/现金流量)等。

在产权交易和证券市场相对规范的西方国家,由于其交易比较规范,市场法是评估企业价值的重要方法。其优点是可比企业确定后价值量较易量化确定;但在产权市场尚不成熟、企业交易案例偏少且难以收集的我国资本市场,则难以选取可供参考的可比企业,即便选择了非常相似的企业,由于市场变化的多样性,企业自身的资质、内在价值质量也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市场法可作为一种单纯的计算技术对其他两种方法起补充作用。

(三)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就是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实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重置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评估价值=重置成本一实体性贬值一功能性贬值一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法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特别是对于不存在无形陈旧贬值或贬值不大的资产,只需要确定重置成本和实体损耗贬值,而确定两个评估参数的资料,依据又比较具体和容易搜集到,因此该方法在资产评估中具有重要意义。它特别适宜在评估单项资产和没有收益,市场上又难找到交易参照物的评估对象。

现金流量法、市场法和重置成本法是我们常用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就方法本身而言,并无哪种方法有绝对的优势,需要恰当地选择评估方法。因为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是为了企业产权市场交易提供决策依据,所以评估价值的公允性、客观性都是非常重要的。

二、传统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在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中的问题

(一)同一企业价值评估结果的差异大

由于互联网企业评估的价值类型选用的为投资价值。对于不同投资者的评估价值不同,并且价值差异巨大。以百度收购91无线为例,2013年4月,与李泽楷相关联的投资机构以1.12亿港元认购9l无线4.14%的B系列优先股。当时91无线的估值为22亿元人民币(约3.6亿美元)。而7月百度对91无线收购价格高达19亿美元,对于百度的评估的收购价与原评估价值结果迥异、相差巨大,这在传统评估活动中是很少见的。

(二)并购活动的超高溢价

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的并购狂潮非倒闭狂潮造成,多具有很好的前景和商业模式,不可复制的核心优势。初创团队需要的投资溢价水平高,同时,多家巨头竞争接洽并购事宜,进一步推高被评估企业的价值。

(三)企业的价值评价重用户规模轻商业模式

对于面向消费者的企业,规模比商业模式更加重要,尤其是社交相关的移动应用,作为唯一公认拿到移动互联网门票的移动应用——微信的成功正说明了这点。企业往往都相信,用户数量达到一定的规模后,再想商业模式就会简单得很多。

三、传统评估方法的改进建议

(一)评估假设的更正

传统评估的公开市场假设是企业资产都在市场交易,或者市场上找到相应参照物。但移动互联网企业收购中却不是这样。

因为互联网企业的并购体现为对未来互联网人口的争夺,市场尚未完全成熟,处于迅速开拓时期,互联网巨头都处于担心自己能否率先拿到未来移动互联网领域的一席之地,处于危机感下,为了对人口的争夺和布局不惜代价,所以应该采用非完全市场假设条件下的价值评估方法。

(二)价值比移动流量的模型评估

对于移动互联网企业,我们采用评估价值比移动流量。运用评估价值比移动流量要知道被评估企业的估值和移动端流量这两类数据,对比市场上有成交价格的同一行业类似企业的估值和移动流量结果,可以判断我们对于企业价值的评估是否合理。相关的移动流量数据可以在移动运营商处获得,属于比较客观的数据依据。

(三)成本法中成本的计算可以采用模仿复制成本

国外互联网公司倾向于投资或者收购的方式,而中国的互联网巨头对于看好的项目往往更醉心于模仿并利用自己的市场优势地位进行推广。因此,在评估一家互联网企业的价值时,对其发展前景,尤其是其拥有什么样的机会和选择权的分析论证,是影响评估结果的关键。在进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对互联网企业面临巨大不确定性情况下的各种主要选择权进行定量分析,能为互联网企业的估值提供有意义的启示。

这种模式也往往被应用到正在进入的移动互联网领域。模仿推广的成本投入和时间价值,同对中小创业团队进行收购的价值比较,也是互联网企业收购中成本法价值评估的一种思路。

参考文献:

[1] 陈铀.网络企业价值评估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3.

[2] 崔勇.网络股价值评估[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Research on the internet enterprise value evaluation

WANG Yong-gang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Any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Anyang 455000,China)

Key words:Internet enterprise;merger and acquisition;value evaluation

[责任编辑 安 琪]

价值评估论文范文第4篇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 我们首先要搞明白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去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 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在日常工作中, 土地增值税有几种不同的处理方式:第一、如果被评估企业并没有提出准确的要求, 一些评估师在价值评估中就不会去考虑土地增值税, 甚至也不会披露土地增值税对整个价值评估的影响。第二、被评估的企业没有提出明确是否需要考虑土地增值税要求, 评估师在评估中对土地增值税是否应该扣除的问题存在争议, 一些评估师没有考虑土地增值税的扣除的原因, 而是让评估师方去考虑, 这种情况下不考虑扣除土地增值税, 而是就土地增值税对价值评估的影响进行一定的披露。第三、根据被评估企业要求以及国家的相关规定, 对土地增值税进行计算以及扣除。

二、资产评估中土地增值税处理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 目的是股权转让的价值评估中的问题

考虑到目的是股权转让的价值评估而不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这是没有能够让增值税生效的纳税行为, 那么就不需要考虑土地增值税的估值和影响。但是还有另一种说法是觉得, 如果这个企业主要的经营是房地产业务, 那么一般情况下股权转移房地产也会发生相关产权的转移, 这是需要对土地增值税进行估值和计算的。如果按照第一种观点来看, 忽视房地产产业股权转让时土地增值税对于价值评估的影响的话, 那么之后房地产项目的所有增值额都要由后来的股东承担, 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二) 抵押估值中土地增值税中的问题

在抵押估值中土地增值税的考虑也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抵押的时候, 资产的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 所以土地增值税在价值评估中也不需要被考虑。但是另外一种观点认为, 在一个资产被作为抵押资产的时候, 被抵押权人处置的风险就升高了, 如果抵押权人将抵押资产处理, 那么产权发生了转让, 土地增值税就要在做出抵押动作的同时就要加以考虑。

(三) 从产权持有人方考虑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从产权持有人的角度去考虑, 如果在价值评估中和产权转移有关, 那么土地增值税对于资产评估的影响就要考虑。如果不涉及产权转移, 那么土地增值税对于资产评估的影响就不需要考虑。

三、针对资产评估中土地增值税处理方式的问题提出的改进方式

(一) 结合纳税主体、评估目标及结论

在考虑土地增值税的标准的时候, 我们需要结合纳税主体、评估目标以及评估结论进行综合考虑。针对同样的一个被估值体, 如果产权拥有者得到他的历史成本不一样的话, 在产权产生变化时, 纳税主体针对这个土地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就会发生不同。所以, 要将纳税主体、评估目标及评论进行综合考虑, 才能最终得到土地增值税对价值评估的影响。本国的土地增值税是归属于“土地转移增值税”那种类型的, 需要将房屋与土地的转移得到的收入进行合并征收。而且在一些独立出来的资产价值评估中, 如果评估师因为资料有限无法准确地计算出土地增值税的具体数额以及他们对价值评估的具体影响, 在这样的状况下, 评估师可以先不去考虑土地增值税的额度以及对价值评估的影响, 但是需要持续关注, 并且通知被估价方这个信息, 以加强他们对这方面的重视。

(二) 股东权益价值评估

股东权益价值评估中的土地增值税考虑也是需要重点讨论的。当发生股权转让但是并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时候, 是不需要考虑土地增值税的数额以及土地增值税对于价值评估的影响的, 因为认为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纳税义务发生, 或者是觉得房地产企业需要在股权转移的同时考虑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这种看法都是比较片面的。股东权益价值评估中考虑土地增值税的影响, 是需要联系被评估资产在将来会不会有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或者这次的评估行为会不会导致这个资产产生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是否是房地产行业并不是发生产权转让时需不需要考虑土地增值税影响的决定因素, 只有这个发生转让的房产将来会导致纳税义务的发生, 我们才需要在资产评估的时候考虑土地增值是, 不然是不需要考虑的。所以是否会产生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或者在评估的过程中导致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 才是我们是否要考虑土地增值税影响的关键因素。

四、结语

在进行价值评估的过程中, 我们常常碰见土地增值税的问题。有关在价值评估中如何考虑土地增值税, 在我们的现实工作中产生了很多问题和不同的意见, 我们首先考虑了土地增值税的概念, 其次针对土地增值税讲解了一些处理方式, 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分歧是造成很多评估师难以正确判断土地增值税影响的关键, 所以我们要结合纳税主体、评估目标及结论来判断是否需要考虑土地增值税影响, 以及资产将来是否会出现纳税义务或者评估这个行动是否会导致资产出现纳税义务来做出判断。

摘要:在进行价值评估的过程中, 我们常常碰见土地增值税的问题。有关在价值评估中如何考虑土地增值税, 在我们的现实工作中产生了很多问题和不同的意见, 接下来这篇文章就是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些讨论, 浅析价值评估中如何考虑土地增值税。

关键词:价值评估,土地增值税,浅析

参考文献

[1] 朱长胜.初探资产评估对税的考量与披露[J].中国资产评估, 2018 (6) .

[2]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18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资产评估实务 (一) [M].北京: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 2018.

价值评估论文范文第5篇

企业价值评估资料搜集目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国有企业产权登记证等;

2.企业简况、企业成立背景、法定代表人简介及经营团队主要成员简介、组织机构图、股权结构图;

3.企业章程、涉及企业产权关系的法律文件;

4.企业资产重组方案、企业购并、合资、合作协议书(意向书)等可能涉及企业产权(股权)关系变动的法律文件;

5.企业提供的经济担保、债务抵押等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6.企业年度、半年度工作总结;

7.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政府部门文件;

8.企业近五年(含评估基准日)财务年度报表以及财务年度分析报告,生产经营产品统计资料;

9.企业现有的生产设施及供销网络概况,各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情况简介;

10.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商标证书、专利证书及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等;

11.企业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12.企业未来五年收益预测(C表)以及预测说明;

13.企业历年无形资产投入统计资料(包括广告、参展等费用);主要客户名单、主要竟争对手名单;

14.企业生产经营模式(包括经营优势及主要风险);

15.新闻媒体,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相关报道和评价等信息资料;

16.企业荣誉证书、法定代表人荣誉证书;

17.企业形象宣传、策划等相关资料;

18.企业现有技术研发情况简介及技术创新计划;

19所有长期投资的章程,被投资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准日及前三年的会计报表;

20.其它企业认为应提供的资料;

21.企业承诺书;.

22、企业非经营性资产清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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