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流程范文

2023-09-24

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流程范文第1篇

一、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相关概念

所谓固定资产报废就是指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因为长时间的使用, 资产磨损严重、因技术进步而无法适应, 又或者遭受到自然灾害和责任事故等, 最终使得固定资产失去原有的性能或者原有性能无法满足目前的生产所需而对其进行淘汰处置。在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时候首先要办理好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 并且要将其转入到固定资产进行清理, 为了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国有企业应该及时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国资委1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 所有和“置换”“产权转让”“资产转让”有关的经济行为, 国有企业要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经济行为进行评估并且出具评估报告, 将和报告有关的材料统一呈报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派出资企业办理备案, 也就是办理资产评估备案手续。总之, 国有企业报废固定资产处置之前务必要办好资产评估备案手续, 以经过备案之后的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

二、目前国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存在的问题

(一) 资产报废管理不严格,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

(1) 部分国有企业未办理资产报废手续或者手续流于形式, 尤其是对尚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资产进行非正常报废, 没有深入分析原因和追究其责任;

(2) 账面有余额但是固定资产已经不存在的, 要按照盘亏流程进行处理申报, 但是一些企业仍然按照报废流程申报, 不仅没有分析资产盘亏原因, 进行整改, 而且存在资产报废以后无残值收入的问题;

(3) 忽视固定资产实际经济寿命情况, 会计折旧年限期满后直接报废, 比如采购的笔记本电脑, 实际使用寿命往往比预估折旧年限短1-2年, 以至于在资产可用状态下依然将其报废处理, 导致资源浪费。

(二) 资产报废处置信息没有有效的传递, 财务账务没有及时更新

(1) 部分国有资产报废处置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沟通不畅, 各自为政,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手续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保送到财务部门, 以至于其没有做会计报废处置有关处理, 继续计提折旧, 导致资产和利润虚增;

(2) 国企内部固定的资产管理系统和集团统一的财务核算系统没有有效衔接, 导致了信息孤岛发生, 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没有及时传递到财务系统中, 资产报废处置信息没能够及时更新。

(三) 未按照国有资产的监管规定做好评估备案, 程序不合规定

报废资产处置之前需要办理评估备案, 在达到一定的标准之后再进场交易, 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存在如下问题:

(1) 没有进行评估和已经进行评估但是未经备案, 或一些国有企业处置价值规模较大的报废资产已经办理评估备案但是没有按照规定进场交易, 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2) 评估备案之前已经处置报废资产, 使得资产评估备案流于形式;

(3) 一些国有资产对评估备案和进场交易流程不够了解, 材料缺失或者上报时间晚, 耽搁了资产处置。

三、报废资产处置问题管理的对策

(一) 明确资产报废处置的管理流程并纳入到经营业绩考核当中

制定操作指南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流程标准化, 有利于指导事项经办人员更好的办理资产报废处置手续。建议流程如下:下级单位完成资产报废处置内部审批-集团总部予以批复意见-下级单位申请办理评估备案手续-集团总部备案并上报国资委-集团总部结合报废处置效果, 纳入下级单位当年度的经营业绩考核当中。

(二) 国有企业要保证资产报废处置信息的有效传递,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在落实责任方面, 国有企业对于非正常报废和盘亏等原因导致的资产流失, 不仅要按照规定报请处理, 还应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同时在报废处置事项的过程中不管财务部门是否参与到审批当中, 都要由最终决策机构和相关领导同意报废处理, 然后报送到财务部, 使其获得进行会计核算的信息。对于有条件的下级要充分借助信息系统优势, 将资产管理信息和财务核算信息的系统端口对接到一起, 使不同的资产管理信息能够实现同步。对于账面还有价值但是实际资产已经不存在的账目, 要根据盘点表做盘亏处理, 把该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和累计折旧中的金额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

(三) 催促下属单位全面树立资产报废的处置流程, 对已处置的报废资产提前进行规划

第一, 要求下属单位的管理层要提高对资产报废处置问题的重视, 尽早地对报废程序进行规范;第二, 集团总部要组织系统内的资产报废处置经验交流, 广泛宣传基层单位资产报废处置工作中积累的成功经验;第三, 加强单位的事项经办人员的培训, 通过知识竞赛等形式让每个人都能够熟悉资产报废的处置有关制度和流程, 以及重点注意事项, 以便更为高效地完成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四、结语

国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问题十分重要, 需要单位增强自身资产效益观, 提升技术员工的综合管理技能, 同时还要树立资产分析观, 对国有资产进行实际盘点和账目清查, 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问题, 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摘要:国有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问题是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做好该项国内工作对于提高国有企业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就此问题展开讨论, 希望对相关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借鉴。

关键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 刘鸣.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视野, 2014 (12) .

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流程范文第2篇

为完善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程序,使废旧的资产残值收益最大化,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元通公司所有废旧资产的处理。

三、具体要求: 1.固定资产报废鉴定:

所有部门报废固定资产必须有专业部门的鉴定意见,并在《固定资产申报表》(报废)上面签字确认,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方可给予办理报废手续。具体鉴定职能部门为:计算机、打印机类等电子办公用品由微机室负责确定是否报废及是否具有变卖价值,其他由相应工程部负责,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办理

各部门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办理。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确认报废原因并验证确认报废后,在《固定资产申报表》签署意见,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报废处理。针对有变卖价值的,打印出《资产报废单》(一式三联),总经办留一联,使用部门留一联,另一联由使用部门交给园区部办理废旧资产变卖。对无变卖价值的,由使用部门直接处理,无需再行上报。 3.报废固定资产处理流程: (1)合肥市内

合肥市内有变卖价值的废旧资产,统一由公司园区部处理。园区部凭《资产报废单》,建立台账,根据市场行情,寻找合适买家。所得收入直接交由内衣或美容财务部办理入账,财务收款后开具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园区部留存,第二联交由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与《资产报废单》一起存档,第三联由财务部存根。

(2)外地(含肥东、肥西):

合肥市以外有变卖价值的废旧资产,由负责该片区的业务经理凭《资产报废单》,根据当地市场行情,寻找合适途径变卖报废资产。所得收入直接交由内衣或美容财务部办理入账,财务收款后开具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业务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由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与《资产报废单》一起存档,第三联由财务部存根。

4.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相关要求:

(1)公司财务部稽核员对报废固定资产变卖负有监督审核的责任。

(2)变卖报废固定资产时必须进行市场行情调查或“价比三家”,使公司残余资产价值最大化。 (3)变卖所得的现金,必须尽快(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上缴到财务部。

(4)财务部稽核时如发现报废固定资产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当时市价的,有权提请公司相关领导对变卖资产的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5)因人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异常报废的,使用部门须追查直接责任人,并进行相应处罚。追查不到的损失,根据情况由部门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及相关责任人共同承担。

本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元通企业集团总经办。

合肥元通纺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流程范文第3篇

1、行政事业单位授权代表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五科咨询国有资产处置项目进场交易相关事项。

2、交易五科对资产处置方提出的拟进场交易项目有关政策、流程、交易所必须提供纸质交易材料等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进场要求的转让方告知其进行进场交易注册登记。

二、交易主体注册登记

1、资产处置方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自行进行网上注册、按要求填写入库信息、上传相关资料,由交易三科注册登记经办人员进行审核。

2、资产处置方只需注册一次,网上提交注册登记资料的影印件或扫描件,不需要到交易中心现场提交各项材料原件,但须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交易三科提供相应服务,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员应即时受理,经办人员应对资产处置方提交的电子文档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注册登记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内容。

三、进场交易项目登记

1、资产处置方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录入进场交易项目信息,办理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项目登记,资产处置方不需到交易中心现场提交各项资料原件,通过交易平台上传以下资料电子文档:

1.1进场交易通知单(财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签署); 1.2资产处置批准文件;

1.3委托拍卖合同(包括拍卖许可经营证书、公物拍卖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交易三科科长通过交易平台及时确定项目受理人员,项目受理人员即

1 时对交易项目是否符合进场条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交易项目审查通过后,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传递给交易五科科长。

3、对手续不全或有明显错误的项目,交易三科受理人员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退回资产处置方,并及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内容。资产处置方修改后重新提交受理人员审查。

4、项目符合要求审核通过的,资产处置方携带相关纸质资料到交易五科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业务。交易五科按照各级财政部门批复的资产处置方式组织进场交易活动。各级财政部门批复为拍卖方式公开处置的,资产处置方须于资产处置项目进场交易前,委托具有合法合规拍卖资质的拍卖机构。

5、如因交易平台出现系统故障的,或新类型交易项目进场尚无相应电子交易模块的,可采取手工作业模式进行项目登记。

四、进场交易项目分配、场所预约

1、交易五科科长接收到资产处置方已受理登记的交易项目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即时对项目所有纸质资料进行初审。项目负责人应审查并妥善保存资产处置方提交的以下所有纸质资料:

2.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申请书》(交易管理中心提供); 2.2进场交易通知单原件(财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签署); 2.3资产处置批准文件原件; 2.4资产评估报告原件;

2.5委托拍卖合同原件(包括拍卖许可经营证书、公物拍卖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证件复印件);

2.6经财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资产处置方审核盖章的资产处置报纸与网站公告原件;

2.7承诺书; 2.8授权委托书;

2 2.9依照有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对材料不全或有明显错误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通知资产处置方,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内容。进场交易项目登记信息材料与实际进场交易项目信息材料不符的,中心交易五科有权对该项目暂不受理,直至信息与实际相符为止。

4、资产处置方对提交所有纸质材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性负责。

5、项目经项目负责人初审,科室三级审核后,通过新乡市招投标电子交 易平台网上即时预约拍卖场所。

五、发布拍卖公告

1、资产处置方审核盖章的资产处置公告经交易五科三级审核后,拍卖机构负责发布资产处置报纸公告,交易五科项目负责人负责于报纸发布当天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同步发布资产处置网站公告。

2、需要在其他法定媒体上发布资产处置交易信息的,由资产处置方委托的拍卖机构负责同步发布。

3、资产处置方应当对披露内容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性负责。

4、国有资产处置拍卖公告期限至少为7个日历日。资产处置拍卖公告首次信息公告时的交易保留价不得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资产处置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如在规定的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竞买人,资产处置方可以在不低于评估结果90%的范围内设定新的保留价再次进行公告。在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财政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5、项目负责人应将资产处置公告原件、刊登资产处置公告的报纸原件、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的资产处置公告一并归档管理。

六、受理窗口安排、竞买登记

1、交易三科依据交易五科出具的《项目窗口安排通知单》在四楼大厅为拍卖机构安排业务受理窗口。

2、在资产处置公告期限内,拍卖机构必须按照中心要求在四楼大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严格遵守交易中心各项场内管理规定接受竞买人竞买申请,依法依规进行竞买登记受理,对需要竞买人填写的相关资料进行填报指导、沟通联系、信息反馈及审核工作。

3、拍卖机构对竞买人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竞买人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性负责。

4、拍卖机构严格按照公告中公布的竞买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公告期满后,拍卖机构不得再办理竞买登记。

七、保证金缴纳规定

1、竞买人按照资产处置公告规定的时限、金额持《缴纳保证金通知单》及时到财务科办理缴纳保证金手续,保证金应缴至公告中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买资格,竞买人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或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买。

2、非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退还保证金通知单》,财务科全额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可转作应支付资产交易价款,由中心财务人员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八、拍卖会组织

1、拍卖机构应当按照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组织实施公开拍卖。拍卖活动应符合《拍卖法》相关规定。

2、在拍卖会前1日内,资产处置方应通知财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参加拍卖会的时间及地点,提示上述相关部门及时对拍卖活动进行监督。

3、拍卖机构工作人员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拍卖现场,做好拍卖前设备、资料的准备工作,负责有关人员签到及维护会场秩序。交易五科项目负责人配合资产处置方、拍卖机构组织实施公开拍卖及现场秩序管理、服务工作。

4、拍卖机构在拍卖会前、后须向交易五科项目负责人提供以下资料,由交易五科三级审核后留存:

4 4.1拍卖日前一个工作日提交资料(如未按本流程规定提交完整资料的,项目负责人有权暂停拍卖会): ①拍卖报纸公告原件 ②拍卖规则(竞买须知)原件 ③拍卖清单及拍品简介原件

④竞买人登记明细表原件、竞买合同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⑤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4.2拍卖公司拍卖会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资料: ①拍卖底价通知单原件

②拍卖现场记录原件或流拍说明原件 ③成交确认书原件及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九、交易结果公示

1、国有资产买受人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由资产处置方编制交易结果公示,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传递至交易五科三级审核通过后,由资产处置方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盖章确认后送达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收到符合要求的交易结果公示后于当天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交易档案的整理、移交和保管

1、项目负责人在交易活动完成3个工作日内编订整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档案》,经三级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安排打码装订印制成册,经复审无误后由项目负责人向办公室档案员移交。

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流程范文第4篇

二、现场估价由卖方召集符合购买条件的企业或个人,依据区财政厅批复的报废设备清单组织相关方进行现场看货估价。

三、资产评估由卖方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按固定资产用途、类型和购入年限,以及资产损坏程度进行分类评估,并按评估价格确定本次拍卖标的最低价。

四、组织交易召集前期参与看货估价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报价投标,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各参与投标企业或个人对标的货物进行估价后,估价信息应由授权人签字盖章密封后提交我院指定人员。

五、选定中标方由院采购小组汇总各投标方报价,对比评估机构评估价格进行评审,以最高价为准选定中标企业或个人,并现场开标公布,未中标企业或个人退回保证金。

六、结果公告在相关媒介上向社会公布本次中标企业或个人,公告期为三天。

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流程范文第5篇

申请报废

物品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申请部门

申请人

报废品

金额

报废原因

鉴定及处理

意见

鉴定人:

审批意见

金额

申请物品报废部门

总裁办

财务部

主管副总裁

总裁

5万元以下

5万元以上

固定资产管理员

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流程范文第6篇

为完善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程序,使废旧的资产残值收益最大化,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元通公司所有废旧资产的处理。

三、具体要求: 1.固定资产报废鉴定:

所有部门报废固定资产必须有专业部门的鉴定意见,并在《固定资产申报表》(报废)上面签字确认,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方可给予办理报废手续。具体鉴定职能部门为:计算机、打印机类等电子办公用品由微机室负责确定是否报废及是否具有变卖价值,其他由相应工程部负责,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固定资产报废手续办理

各部门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办理。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确认报废原因并验证确认报废后,在《固定资产申报表》签署意见,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报废处理。针对有变卖价值的,打印出《资产报废单》(一式三联),总经办留一联,使用部门留一联,另一联由使用部门交给园区部办理废旧资产变卖。对无变卖价值的,由使用部门直接处理,无需再行上报。 3.报废固定资产处理流程: (1)合肥市内

合肥市内有变卖价值的废旧资产,统一由公司园区部处理。园区部凭《资产报废单》,建立台账,根据市场行情,寻找合适买家。所得收入直接交由内衣或美容财务部办理入账,财务收款后开具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园区部留存,第二联交由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与《资产报废单》一起存档,第三联由财务部存根。

(2)外地(含肥东、肥西):

合肥市以外有变卖价值的废旧资产,由负责该片区的业务经理凭《资产报废单》,根据当地市场行情,寻找合适途径变卖报废资产。所得收入直接交由内衣或美容财务部办理入账,财务收款后开具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业务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由总经办固定资产管理员,与《资产报废单》一起存档,第三联由财务部存根。

4.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相关要求:

(1)公司财务部稽核员对报废固定资产变卖负有监督审核的责任。

(2)变卖报废固定资产时必须进行市场行情调查或“价比三家”,使公司残余资产价值最大化。 (3)变卖所得的现金,必须尽快(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上缴到财务部。

(4)财务部稽核时如发现报废固定资产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当时市价的,有权提请公司相关领导对变卖资产的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5)因人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异常报废的,使用部门须追查直接责任人,并进行相应处罚。追查不到的损失,根据情况由部门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及相关责任人共同承担。

本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元通企业集团总经办。

合肥元通纺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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