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物品报废管理办法
物品报废管理制度
庆丰实业报废物品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对物资的统一管理,维护公司的利益,现对各部门物品的报损、报废程序和处理办法做如下规定:
(一)物品报损、报废程序
1.各部门使用的经营用设备、家具、用具及用品、过期商品,在经营期内,发生破损、磨损等原因无法使用的(或影响经营的),可以书面形式,集中上报财务。
2.物品确需报损、报废时,先由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填写“物品报损、报废单”,交本部门经理签批。
3.部门经理在审批时,要把握原则。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要按规定赔偿,不得由公司承担;如果是正常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破损、磨损属正常报废范围。
4.使用部门经理签字后的“物品报损、报废单”上报财务后,由财务部管理人员到现场核实数量及部门台账。
5.经财务部管理人员核对属实后,由财务主管签字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处签批。
6.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统
一、集中进行处理,并作相应的账面数冲减和部门台账的调整。要区别是固定资产报损或低值易耗品或过期商品报损,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二)报损、报废物品的处理
1.公司所有报损设备、家具、工具、过期商品等物品的处理,全部统一由财务部负责,各部门不得私自处理。 2.各部门破损的设备、家具、用具、过期商品等物品本着修旧利废的原则,该报修的报修,能调用的调用、能低价处理的低价处理。实在无法使用或无使用价值的,再以书面形式按报损程序上报财务部。
3.对于批准报损、报废的物品,由财务部统一集中堆放,联系废品回收人员,对可以变卖的变卖,无法变卖的集中清理。
4.废旧物品的处理,由财务部管理人员、使用部门负责人和部门经理一起处理。
5.保安部必须严格把关,决不允许不属于报废物品或经营用完好的物品趁机流失,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
6.废品处理过程中,不得中饱私囊,互相串通,谋取钱财,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
7.对于各种包装物(易拉罐、纸箱、报纸、画报等)的废品处理所得款项,可由总经理同意,对使用部门给予一定数额的留存。 8.公司经营用的家具、用具和资产的报损、报废物品,经处理变卖后,所得款项必须全额入账,做好相应的减账处理,不得下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管理。
9.由财务部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做好公司经营用用品、用具的管理工作,保证降低公司资产的破损率和流失性,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报损、报废现象的发生。
庆丰实业 2012年9月
第二篇:物品报废管理制度(1)
力邦测控设备(洛阳)有限公司文件 公司[2016]新06号
物品报废管理制度(试行)
1 目的
为规范物品报废工作的管理,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寿命,努力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 3 定义
3.1报废品是指没有使用价值或者没有利用价值的物品. 3.2报废品分两类:普通资材和固定资产. 4 作业流程和制约
4.1企管部为物品报废的管理部门,对于物品报废的评审工作进行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出本制度的修改意见。
4.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要申请报废处理的提报,并根据报废物品的性质填写《非固定资产物品报废申请单》或《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4.3 现仓库报废物品由企管部提报,同样根据报废物品的性质填写《非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或《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4.4评审组对非固定资产及原值金额500元(不含)以下的物品进行评审后在《非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或《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4.5 对金额在原值金额500(含)元以上的或固定资产报废时在评审组评审后并在《非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或《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阅签字确认; 4.6 企管部仓库仓管员根据评审的意见进行报废处理。
4.7 报废处理回收的资金交企管部财务入账。 力邦测控设备(洛阳)有限公司文件 公司[2016]新06号
5 管理责任
5.1 公司所有人员对报废物品不能随意乱丢乱放,根据规定放置到规定区域;
5.2 公司所有人员在执行此报废程序时,对涉及到各职能部门不予处理或拖延处理的,按照公司规定给 于处罚;
5.3 如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按公司相关制度的相关事项进行处罚。 6 评审组名单
总经理助理 企管部部长 产品部部长 技术部部长 营销部部长
6.1 部长出差及其他原因不能参与评审时,需要指定人员代替参与评审。 7 相关表单
《非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8 施行日期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力邦测控设备(洛阳)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7日
主题词:物品报废
抄送:总经理(1)
承办单位:企管部 共(6份)
第三篇:物品报废
物品报废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规范物品报废工作的管理,确保物品的正常使用寿命,努力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物品报废管理的控制过程
三、 报废流程
由物品使用部门管理人员进行申报并填写《物品报废申请单》后由各级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处理时要求物资、财务和使用部门同时在场才可进行报废处理。
四、各部门职责
1、各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相应的废旧物资的识别、初步鉴定、报废物资由物资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
2、使用部门、物资部、财务部负责欲报废物资的联合鉴定。
3、物资部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建档、处理并配合财务部处理资金。
五、报废物品的回收、保管、处理
1、所有报废物品由公司物资采购部统一回收存放。
2、库房管理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保管统计,定期向部门经理呈报报废数量,部经理要及时向分管副总《废旧物资明细表》,物资部依据规定做出处理。
3、在回收各类物品前,物资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鉴定,以免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4、执行以旧领新的物资交旧时需使用人员进行确认签字后,库房管理才可办理以旧换新。保管按一对一原则登记交旧领新台账,并办理领新手续。
5、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旧物品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据借用手续,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但领用部门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旧手续,否则采供部有权在下一次领用物资时,拒绝领用。
6、对工程项目余留物资、原库存积压的物资不能再利用的, 由工程部结合财务部估价后按报废材料处理。
7、各类废旧物资报废后,如确认无外卖价值后,物资采购部必须记录其处理情况(处理日期、去向等)。
六、报废物资的审批
1、各部门废旧物资必须经过各专业人员确认,部门经理核实后,报公司物资采购部复检回收。
2、专业人员(使用者或外请业人员)对拟报废物资进行复检鉴定,确认不可修复利用后,由分管副总批准报废。
3、物资采购部编制报废物资明细清单及价值表,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实施报废。
第9条报废设备的审批
1.行政部物资设备主管每月初将各使用单位填报的“待报废物品鉴定申请表”进行汇总。
2.行政部物资设备主管在一周内核实《物品报废申请单》的内容,对需要实地鉴定的设备,行政部应会
同使用单位进行现场鉴定,提出报废意见,由行政部经理签字。3.行政部将初审通过对《物品报废申请单》交财务部。
4.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财务管理要求出具财务意见,财务部经理签字同意后呈报公司主管领导 审批。
5.对于未批准的待报废设备,由行政部向使用单位反馈结果。第10条报废设备的出账及实物处理
1.行政部、使用单位、财务部根据批准后的《物品报废申请单》进行除帐。
2.行政部会同使用单位、财务部及审计、监察部门,对报废设备进行变卖处理,处理资金交财务部。第11条物品报废标准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的物品。2.因事故或其他灾害是设备严重损坏且无法修复的物品。3.耗能过高而不能转用、改装的物品。
4.腐蚀过度或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会造成事故和环境污染;严重跑、冒、滴、漏的物品。
第四篇:公司设备报废(转让)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设备的资产管理,提高设备报废(转让)决策的科学性,防止国有资产损失,规范公司设备的更新、报废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输成本,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港口装卸机械管理规定》和《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港口生产设备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公司设备使用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权属于本企业的设备报废(转让)。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设备是指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的运输车辆及其它相关资产。
第五条
设备使用部门(车队、机务)负责提出设备报废(转让)申请、论证,审核设备报废(转让)计划;设备管理部门(安质部)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报废(转让)过程;设备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全程参与设备报废(转让)过程;股东方派专人监督整个报废(转让)活动。
第六条
设备主管部门(安质部)负责组织制定与审核设备报废(转让)计划,组织与协调设备报废(转让)活动。组织与审定设备报废(转让)所需资料并上报领导、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完成设备报废(转让)商务流程,组织设备报废(转让)项目入账、收款、开据发票等。
第七条
设备报废(转让)条件
1、技术性能差、维修费用高、生产效率低、经济效益差,已不能满足公司生产运输的设备。
2、由于业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已处于闲置状态且预测没有使用价值的设备。
3、严重损毁,使用设备失去了原有的技术性能并且无法恢复到可正常使用的状态的设备。
4、技术性能达不到规范要、危害人身健康、严重污染环境、进行维修改造成本过高的设备。
5、使用年限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及财务折旧年限的设备。
6、虽未超过使用年限,但技术性能已达到国家规定和技术要求。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
第八条
严禁将使用年限达到国家对顶使用年限及国家规定淘汰的设备转让他人继续使用,按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或需交由有响应接收资质的物资回收部门清理。
第二章
设备报废(转让)程序
第九条
由设备使用部门(车队、机务)提出设备报废(转让)申请,并填写《设备报废(转让)申请表》,经分管副总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印章后转交公司办公室。
第十条
设备报废(转让)的申请应由公司办公室组织评估专家和设备使用部门(车队)、技术部门(机务)、财务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对设备进行鉴定,评估设备残值,并出具设备报废(转让)鉴定意见。
第十一条
办公室将《设备报废申(转让)请表》和报废鉴定意见一并报各副总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审批后将《设备报废申(转让)请表》和报废鉴定意见报中心技术部备案,然后可实施设备报废(转让)清理程序。
第十二条
审批通过后,办公室通知使用部门停止使用设备。 第十三条
审批完的《设备报废(转让)申请表》和鉴定意见分别交设备使用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留存。
第十四条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在设备管理台账做设备报废(转让)标示,以示注销;财务部门进行资产设备报废(转让)账务处理。
第三章
设备报废(转让)方式
第十五条
设备报废(转让)分为有使用价值和无使用价值两种。 第十六条
根据报废设备的技术性能,有使用价值的通过公开拍卖、网上销售、委托第三方销售的方式进行报废(转让)变卖。
1、公开拍卖是指在媒体发布公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设备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安质部)组织实施,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全程参与,股东方负责监督。
2、网上销售是指在互联网发布转让消息,通过网络平台寻求合适的设备转让客户的买卖方式。由设备管理部门(安质部)组织实施,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全场参与,股东方负责监督。
3、委托第三方销售是指通过专业的二手设备销售商,进行设备转让的买卖方式。由设备管理部门(安质部)组织实施,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全场参与,股东方负责监督。
第十七条
没有使用价值的报废设备由采购部门根据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联系废旧物资收购商进行报废清理,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门全程参与,股东方负责监督。 第四章 设备报废(转让)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
设备报废(转让)项目由总经理指定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办公室建立3人以上的转让项目小组,集体决定和负责设备转让相关事宜。
第十九条
报废清理项目由总经理指定采购部、财务部、办公室3人以上,共同负责报废清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方指定专人对设备转让、报废清理程序过程进行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如与物流中心相关规定有不一致的,以物流中心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相关法律规定及上级部门另有相关要求时本规定及时修改。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下发即日起实施。
第五篇:物业公司物资维修及报废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部分低值易耗品需要维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请修单,属保修的物品联系原保修单位进行维修;非保修物品属办公用的物品由综合部安排维修,其它物品由维护部安排维修;
二、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或非消耗性物品需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物品报废表”,属工程、机电、设备等物品报维护部;其它物资报综合部。经鉴定确认无法使用的,经报请主管副总批准,各部门在收到“物资报废表”批复三天内,将报废物资集中送往公司仓库,分别由综合部或维护部进行处理;
三、需维修或报废的上述物资如属人为损坏、报废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