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范文

2023-03-06

公司范文第1篇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与代理。

第四条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 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资。 第七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____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____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住所 第八条 股东的名称、住所如下: 股东: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事业法人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公司类型

第九条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第十条 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 ,公司注册资本全部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足。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变更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章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_人,由股东委派。董事任期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人,由_____产生。(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第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注: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股东自行确定。)

风险提示: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召集权在董事会,当董事会或董事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为了避免公司运营遭受影响,损害股东权益,应当在章程中赋予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直接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可做如下规定:

“如果董事会违反本章程规定,拒绝召集股东会,或不履行职责时,持有公司10%(比例可以根据公司具体情况酌定)以上的股东,享有不通过董事会自行召集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参加会议的出资最多的股东主持。” 第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_____董事召集和主持。

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六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注:可由董事长兼任,也可由董事会另外聘任或解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_____人,由股东委派,监事会设主席_____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注:成员_____人由股东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_____)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注:股东人数较少规格较小的公司可以设_____至_____名监事) 第十九条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风险提示:

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职务违法、侵犯公司与股东权益,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但具体救济途径没有规定。为了完善救济途径,可在章程中做如下规定:

“董事、监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因无故不履行职务、擅自离职,侵犯公司与股东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上述情形且公司怠于起诉时,任何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诉讼而发生的实际支出,由公司承担。”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 监事会每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_____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_____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_____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_____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_____年,由_____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现任法定代表人:_____。(注:也可以是经理,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九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五条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_____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_____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八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一章 公司的经营期限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 公司延长营业期限,股东必须于营业期限届满前作出股东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章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二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三十五条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十三章 特别规定

第三十六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七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范文第2篇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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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公司范文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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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范文第4篇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执照后即告成立。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典当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

第三章 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影响公司的存在。 万元。

第五章 公司股东姓名和名称

第八条 凡持有本公司出具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 公司在册股东共____人,均为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缴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实际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实收资本的 %

出资方式:

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二)法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认缴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实际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实收资本的 %

出资方式:

1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认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 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十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按本人出资比例分配公司红利;

(三)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四)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五)按规定转让出资;

(六)其他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七)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三)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五)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六)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七)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三条 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

第十四条 出资人按规定期限与___年___月___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按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赔偿。

第十五条 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

第八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六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额。

第十七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

2 让。

第十八条 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九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的,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九章 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 股东会

第二十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公司全体在册股东组成。 股东会成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设立分公司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分为股东年会和临时股东会两种形式。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在会计年度结束后___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由_______提议召开,有下述情况时应召开临时会:代表_____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监事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不得决议通知未载明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由董事召集(首次股东会由出资额最高的股东召集、主持)。董事于会前____日前书面通知所有股东,通知应载明召集提议召开的事由、会议地点、会议日期等事项。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由董事主持。

第二十五条 股东在股东会上按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会决议有普遍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种形式。

普通决议由代表公司________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出席,并经代表________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特别决议由代表公司________表决权以上的股东出席,并经代表________以上

3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七条 下列决议由特别决议通过:

(一)增、减注册资金;

(二)公司合并、分立、终止及清算,变更公司形式、设立分公司;

(三)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八条 未能满足第二十六条时,会议延期_______日召开,并再次向未到席的股东发出通知,延期后仍未达到条件时则视为有效数额,并按实际出席股东代表的表决权满足第二十六条的表决比例时,作出的决议即为有效。

第二十九条 股东会作记录,经出席股东(或代理人)签字后,由公司保存。

(二)董事

第三十条 本公司因股东人数少、规模小,故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董事,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十一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二条 每届任期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未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公司现任董事为: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 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议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公司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股东会赋予的其它职权;

(十二)签置出资证明书。

(三)监事

第三十四条 本公司因股东人数少、规模小,故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是公司常设监察人员,对公司的董事、公司高级职员进行监督,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十五条 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 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任期未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4 公司现任监事为: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四)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由经理负责,经理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现任公司经理为:__________ 公司经理由董事聘任及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职员由公司经理题名,董事聘任或解聘。

第三十八条 经理对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六)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由董事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其它管理人员。 第三十九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法官检察官警官等。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四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

5 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它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三)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四)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财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五)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财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六)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七)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八)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九)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不得违背股东会的决定,不得超越股东会的授权,若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公司副经理及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职员请求辞职,应提前_____天报告董事,董事在接到申请起_____日内作出决议,允许请求辞职的高级职员在_____天后辞职,在批准辞职前公司高级职员必须继续履行其职责。若违反此条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三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法定代表人应全力维护公司的利益。

现任法定代表人是: _____________ 第十一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四条 自签发营业执照之日算起,公司营业期限为 年。 第四十五条 公司出现下述情况时,应予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时,股东会认为不再继续存在的;

(二)公司合并,不能继续存在;

(三)股东人数或注册资本达不到《公司法》要求时;

(四)因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

(五)违反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利益,被执法部门撤销;

(六)股东会特别决议解散。

6 第四十六条 公司依照前条

(一)、

(二)、

(三)、

(六)项的规定解散的,应在_____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公司债权人代表可参加组成清算组)。

第四十七条 公司清算组成立后__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在__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在______日内向清算小组申报债权。(债权人逾期不申报者,不列入清算之内,只能就未分配的剩余财产请求清偿)。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清缴所欠税款;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组在公司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间不得对公司债权人进行清算,但本公司不能因此免除对因推延清偿而引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所负债务时,必须立即停止清算,按照有关程序申报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五十二条 依照第四十五条

(四)、

(五)项终止公司,应由人民法院按破产程序处理。

第五十三条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五十四条 公司财产优先拨付清算费用,剩余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职工工资、奖金、劳动保险费用;

(二)税款;

(三)公司债务。

第五十五条 公司债务清偿后,将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六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提交报告,并编制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验证,向______________(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五十七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五十八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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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现金流量表;

(四)财务状况说明书;

(四)利润分配表。

第五十九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年度终后_____天内送交给各股东。 第六十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可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股东会或者董事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六十一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六十二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六十三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后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订立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公司范文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公司精神 : 诚信 合群 卓越 创新

公司经营理念 :信誉第一 服务至上

公司宗旨 : 互惠互利 合作双赢

员工意识 :服务意识 质量意识 市场意识 合作意识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五条 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时;下午13:00--17:00时,应急加班或因季节变化调整时,以临时通知为准。公司可针对不同工作岗位规定不同工作时间。

第六条 自觉坚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请假(包括工休、调休)要事先办妥准假手续。

第七条 尽忠职守、坚守岗位,上班期间不脱岗、不串岗,不做私事、不闲谈,不得酗酒闹事或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账簿表册或函件,保守公司机密。

第八条 尊重公司信誉,不营私舞弊,不得私自对外发表涉及公司的个人意见,不擅用公司名义进行职务以外的活动或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经营活动。

第九条 遵守劳动纪律,严守操作规程,避免事故隐患。

第十条 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做到仪表整洁、举止文明、待人和气、讲话谦逊,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秩序井然。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及薪资福利

第十 一条 公司录用员工按照合法、自愿原则,实行试用期考察制度,凡胜任本职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并自觉遵守公司规章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公司从业10 年以上或经县以上人事部门分配的大专以上毕业生由公司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分配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上岗时即行办理 “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二条 遵循按劳分配、酬显其绩原则,员工工资一律实行底薪(技能)+ 效益(记件)工资制,多劳多得,按月定时足额发放。出勤奖、加班奖、综合奖及外勤补贴等按岗设定。同时,公司在经济效益提升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四章 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荣誉和利益,服从公司领导工作安排,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第十四条 员工应当全面完成劳动生产任务,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忠实地履行工作职责,爱岗敬业,热情服务,积极营造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和谐友爱的工作氛围。

第十五条 员工应积极参与各类技术比武、技术革新和劳动、知识竞赛活动,参加各类社会公益及文化体育活动,加强自身政治修养、文明修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争做技术能手、文明职工和生产技术标兵。

第五章 奖罚制度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参加各类竞赛活动获奖,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有突出贡献者;

2、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业务技术纯熟、工作塌实肯干、对提升公司业绩有突出贡献者;

3、在执行紧急任务、抗灾排险中,为公司减少损失或见义勇为,为公司赢得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降职降薪、经济赔偿、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罚:

1、不遵章守纪,工作马虎、拖沓、不负责任者;

2、因工作失误、造成人为事故,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害者;

3、违法乱纪,受到领导追究或法律制裁者;

4、长期离岗不归、影响公司正常工作和生产者。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员工守则

员工守则

员工守则是职员精神、行为规范的准则,为加强对员工的管理,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守则。每位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章 精神规范

第一条 本公司的企业精神是:“创造、挑战、贡献”,这了是每位员工的精神规范标准。公司将成为每位员工尽情发挥才智的舞台,每位员工应坚信:自己的奉献和才能在公司不会被埋没,一分耕耘必有一分收获。

创造——勇于思考和尝试新方法,以满足客户的需要;

挑战——树立崇高的目标并全力为之奋斗,视困难为发展的契机;

贡献——超越自我,致力于创造美好社会的长远目标。

第二条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和法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和业务技术水平,成为勇于“创造、挑战、贡献”的合格员工。

第二章 行为要则

1.仪表——要整洁端庄,稳重大方。

2.环境——要清洁整齐,使客人和自己都愉快轻松。

3.待人——要温文有礼,和颜悦色,不卑不亢,牢记礼貌就是为人,事关公司事业、形象。

4.守时——守时守约,为人处事之基本,务求一诺千金,严格自律。 5.效率——以最简捷的动作,最快的速度办理每件业务。

6.质量——凡经我手,无论产品或劳务,都以精湛、细致、考究而使人信服。 7.专精——钻研技术,钻研业务,精益求精,永无止境。

8.勤勉——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如水滴石穿般的工作,去处世为人。

9.谦虚——满招损,谦受益。无论学习或做事,虚怀若谷,就是排除障碍,开阔道路。 10.团结——员工同事,每日相处,更应互相体谅,礼貌谦让,才能精诚合作,团结共进。 11.自律——永远不对外人批评公司。

永远不对他人口语主管,即便离开公司,也自奉严格,不飞短流长,自尊自重自己的人格。 12.安全——时时处处想着公司事业的安全,小到烟蒂纸屑,大到工程项目,可能出差错的地方都想到,认真细致地去做好工作。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一条 仪容仪表

1.职员头发应常修剪。男职员发角长度以不盖过耳部及衣领为宜,胡须应每天剃刮。 2.女职工宜淡雅清妆,不得农妆艳抹。 3.除结婚、定婚戒指之外,须少佩戴或不佩戴饰物。

4.上班时间应着公司统一服装,佩戴公司徽章和其他规定标志。(在统一着装前,男职员着西装、白衬衫、领带、皮鞋,女职员着套装。服装要整洁大方,不得穿短裤上班。)

第二条 处事礼仪

1.接电话——当外线电话铃响时,应迅速接起,并主动自报:“您好××公司”。电话交谈要态度和蔼、礼貌、声音清晰;通话完毕应主动说:“谢谢,再见”。当内线电话铃响时,应立即接起,并主动自报:“您好(自己的姓名)”。

2.乘电梯——当职员与领导或客人同乘电梯时,应请领导或客人先进出。

3.乘车——司机迎送领导或客人时,应将车辆停在领导或客人下车方便的地方,当职员与领导或客人同乘车辆时,应主动打开车门,请领导或客人先上车,下车时职员要先下车,为领导或客人打开车门。

4.对客户——对公司的客人要热情礼貌、以诚相待,客人来访要迎进、让坐、请茶、送出,并使用礼貌用语:“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请原谅”、“多多关照”、“再见”等。客户是“上帝”,公司不允许职员对客户有无礼行为,不得讥讽或不理睬客户,更不得顶撞客户或无理辩解。

5.对同事——职员之间应以诚相见,肝胆相照,互帮互助,取长补短。对同事说话要和蔼可亲,使用礼貌语言;要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虚心学习他人的长处;同事之间应团结协作,求同存异;当同事遇到困难,大家应主动帮助,使助人为乐形成风气;要善解人意,不吹毛法语疵,更不允许在背后指责和挑剔他人。

6.对领导——要尊重领导,尊重老顾问;与领导见面时,应说:“您好,×(职务)”;对领导的决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在工作中如有意见应采取合理方式向自己的直接领导反映,不得越级,如与直接领导有意见,应向公司行政部反映。

7.对下属——领导应在工作中充分调动职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以身作则,以公正无私的态度对待下属,体恤下级,关心和爱护每一位职员。

第三条 工作纪律

1.上班时间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会见与业务无关的客人;

2.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不得睡觉。吸烟者要注意保持环境卫生; 3.上班时间不准喧谈闹唱,扎堆聊天,发出不必要的声响; 4.不经批准,不得随意为私人使用公司设施和办公用品; 5.上班时间不得喝酒、打架;

6.下班时间无故不得在公司内逗留;

7.不得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8.不得有贪污、盗窃、赌博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9.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秘密,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 10.开会、学习、培训,无正当原因不得迟到或不参加;

11.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听收(录)音机、看电视、书报杂志(除工作或培训需要外)、洗澡、下棋、打牌等; 12.工作要认真负责,爱护公司财物; 13.汇报工作要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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