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制度范文

2023-09-21

安全防护制度范文第1篇

2、严格执行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和放射科工作制度。

3、建立放射工作管理档案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档案。

4、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体检。

5、放射科工作人员定期接受放射防护法规、专业技术的知识培训。

6、积极改善工作条件,合理配备与使用场所相适应的防护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

7、定期对放射性装备及使用场所的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和安全检修维护,并建立机器维修档案。

8、指定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时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9、合理使用X线,严格掌握适应症,设置对侯诊者和陪诊者屏蔽防护;对孕妇忽然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

安全防护制度范文第2篇

1、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

2、放射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配戴个人剂量计。

3、透视前应充分暗适应。缩小光圈到适当范围,缩短时间,尽量减少照射量。

4、透视用管电压50-80kv,管电流2-5MA。不得轻易超出该范围。

5、照射时光圈应开到照射范围,减少散射线、乱射线的提高。

6、曝光时、关上机房大门,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7、受检查者接受检查时,非投照部位,重要器官进行防护。

8、一旦出现放射事故,应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翼城县南唐乡卫生院

放射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报告制度

1、放射人员上岗前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按法律要求定期接受检查,个人计量检测及防护知识培训。

3、定期对放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和检查。

4、制定并落实放射事故预防措施与应急预案,发生放射事故应按有关规定报告。

5、注意掌握X线检查的适用范围,正确合理地使用X线检查。

6、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放射防护规章制度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7、当正在进行X线检查时,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携扶时,对携扶者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翼城县南唐乡卫生院

放射防护工作人员工作场所,个人剂量检测

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医务科应为其配备个人剂量计,及时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放射诊疗的卫生局)为其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5、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每2年到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也应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由医务科在7日内如实告知本人,并将结果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根据体检机构的意见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臵;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及时予以安排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6、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每3个月检测一次,检测结果抄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由医务科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7、放射工作人员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8、对怀孕或在哺乳期间的妇女,不得安排应急处理和职业性内照射工作。

9、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归医院所有,由医务科统一保管,终生保存。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医院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翼城县南唐乡卫生院 放射防护监测制度

l、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应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

4、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

5、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6、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X线球管。

7、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确保影像质量,减少废片,避免重复照射。有条件的单位尽可能采用数字化X线检查,减少辐射放射防护规章制度百科。

8、放射科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接受专业及放射防护培训;定期健康检查,医院建立个人计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南唐乡卫生院

放射诊断设备质量检测制度

1、加强放射防护安全管理,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配备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明确放射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2、从事放射诊断工作,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许可,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诊断工作

3、每年委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对放射诊断工作场所、设备性能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及状态检测,保证放射诊疗设备和放射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事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对临近照射处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应当尽量以胸部X线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5、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其入口处必须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进行射线检查必须关好防护门、窗并限制无关人员,如确需陪护,必须向陪防人员提供防护用品。

6、放射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接受个人剂量检测,定期进行防护知识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

安全防护制度范文第3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等规定,常武医院将认真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落实技术防范措施,保证必要的经费和条件,对一切不良、有毒、违法等信息进行过滤、对用户信息进行保密,确保网络信息和用户信息的安全。

一、网站安全保障措施

1、网站服务器和其他计算机之间设置防火墙,拒绝外来恶意程序的攻击,保障网站正常运行。

2、在网站的服务器及工作站上安装相应的防病毒软件,对计算机病毒、有害电子邮件有效防范,防止有害信息对网站系统的干扰和破坏。

3、做好访问日志的留存。网站具有保存三个月以上的系统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内容包括IP地址及使用情况,主页维护者、对应的IP地址情况等。

4、交互式栏目具备有IP地址、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对非法贴子或留言能做到及时删除并根据需要将重要信息向相关部门汇报。

5、网站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多种备份机制,一旦主系统遇到故障或受到攻击导致不能正常运行,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替换主系统提供服务。

6、关闭网站系统中暂不使用的服务功能及相关端口,并及时修复系统漏洞,定期查杀病毒。

7、服务器平时处于锁定状态,并保管好登录密码;后台管理界面设置超级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并绑定IP,以防他人非法登陆。

8、网站提供集中管理、多级审核的管理模式,针对不同的应用系统、终端、操作人员,由网站系统管理员设置共享数据库信息的访问权限,并设置相应的密码及口令。

9、不同的操作人员设定不同的用户名和操作口令,且定期更换操作口令,严禁操作人员泄漏自己的口令;对操作人员的权限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设定,并由网站系统管理员定期检查操作人员的操作记录。

二、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充分发挥和有效利用常武医院医疗信息资源,保障常武医院门户网站的正常运行,对网络信息进行及时、有效、规范的管理。

2、在常武医院门户网站服务器上提供的信息,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有害社会稳定、治安和有伤风化。

3、本院各部门及信息采集人员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发布信息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

4、各部门指定专人担任信息管理员,负责本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不允许用户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借予他人使用;因密码泄密给本网站以及本院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泄密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该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5、不得将任何内部资料、机密资料、涉及他人隐私资料或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载、张贴。

6、所有信息及时备份,并按规定将系统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保存3月以上且未经审核不得删除;网站管理员不得随意篡改后台操作记录;

7、严格遵循部门负责制的原则,明确责任人的职责,细化工作流程,网站相关信息按照编辑上传→初审→终审通过的审核程序发布,切实保障网络信息的有效性、真实性、合法性;

8、遵守对网站服务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的制度,经常开展网络有害信息的排查清理工作,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信息及时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三、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常武医院门户网站为充分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保障用户信息安全,特制订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网络信息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使网站相关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严格遵守相应规章制度。

2、尊重并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除了在与用户签署的隐私保护协议和网站服务条款以及其他公布的准则规定的情况下,未经用户授权不随意公布和泄露用户个人身份信息。

3、对用户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承诺未经用户授权,不得编辑或透露其个人信息及保存在本网站中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网站服务协议规定;

② 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有必要向相关法律部门提供备案的内容; ③ 因维护社会个体和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身安全的需要; ④ 被侵害的第三人提出合法的权利主张;

⑤ 为维护用户及社会公共利益、本网站的合法权益的需要; ⑥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或其它符合需要公开的相关要求。

4、用户应当严格遵守网站用户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并对自己的用户账号、密码妥善保管,定期或不定期修改登录密码,严格保密,严禁向他人泄露。

5、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随时改变用户的密码和图标,也可以结束旧的帐号而重新申请注册一个新帐号。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有义务立即通告本网站。

6、如用户不慎泄露登陆账号和密码,应当及时与网站管理员联系,请求管理员及时锁定用户的操作权限,防止他人非法操作;在用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凭据并审查核实后,重新设定密码恢复正常使用。

常武医院将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并形成规范化管理,并成立由单位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信息管理主要技术人员组成的网络信息安全小组,并确定至少两名安全负责人作为突发事件处理的直接责任人。

单位(章):

安全防护制度范文第4篇

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中要编制安全防护用具及临时设施费用使用计划; 工地积极开展施工现场防护用具打假工作;(1)要提高认识,施工现场防护设施是建筑工人生命安全的护身符(2)加强领导,建立以项目经理、采购员、安全员等为主的打假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3)把好采购供应关,企业购买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应到省、地市安全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购买推荐产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工地。

把好使用关,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要积极做工作,争取建设单位的理解,获得多一些的资金,把安全工作做的更好;

按规定及时填写"安全防护及临时设施费用统计表"该表主要为考核安全防护用具及临时设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该表由防护用具管理人员填写,安全员负责监督;

提高认识坚持实行"三证一票"即:原始发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准用证(推荐证)。

不买、不租、不使用无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

对假冒伪劣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要积极抵制,配合安全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打假;

安全防护制度范文第5篇

为增强公司人员防范和安全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要求作业,依据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职责

(一)领导安全职责

1、由公司负责人制定并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作业的规定和要求,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

2、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督促员工遵章守纪,严禁违章、违规行为。

3、布置安排工作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4、确保安全装备、消防设施、劳动保障用品和急救器具的配备,定期检查工作,督促员工正确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二)检测科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和安全部署及要求。

2、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与监护,每次进入检测场所前应预先了解现场情况,对安全隐患和可能出现的事故要明确,避免事故发生。

3、定期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汇报。

4、作业前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障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作业前明确互保对象,负责对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制止,并对其安全作业进行监护。

三、安全作业制度

第一条

防雷装置检测为现场露天作业项目,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和高空作业场合较多,因此安全工作是防雷装置检测的首要工作。为保障我市防雷技术服务健康发展,防止、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防雷技术服务中的安全工作作为本单位重要管理内容。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的法规、技术规定,并贯彻落实。

第三条

全体检测人员必须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本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安全常识和技术要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第四条

实行防雷检测持证上岗制度。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得人员必须取得省气象学会颁发的资格证书,必须通过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防雷装置检测。

第五条

在施工场地检测时,必须戴上安全帽。检测人员应做好相互间的监护责任和义务,必须作好相互监护工作,不得存有任何侥幸心理

第六条

现场检测必须请受检单位安全人员参加,首先熟悉环境状况、防雷类别、设备性能,确认无危险因素。在不致损害人员和设备的情况下方可开始检测。

第七条

禁止在雷雨天气从事现场检测。

第八条

禁止酒后从事现场检测。

第九条

高处作业要有充足的安全措施: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当时身体状况良 好,熟悉高处作业安全知识。

2、高空作业现场必须有2人以上,现场有安全措施,有1人作为监护人。

3、登高前工作服、绝缘工作鞋、安全带、安全帽须穿

戴妥当,在较好天气时(晴朗、无风或多云、微风)进行

作业。

5、严禁酒后进行高处作业。

6、禁止乘座塔式起重机、龙门架式升降机至作业点。

7、使用梯子或高凳工作时,工作前必须检查梯子和高登 是否牢固。在光滑及冰冻的地面上应有防滑措。

8、塔(杆)上作业时,安全带应拴在可靠处。栓好后,首先将钩环钩好,保险装置上好,再行探身或后仰。在塔(杆)上转位时,不应失去安全带保护。

9、登高至作业时,必须妥善放置好所用工具,防止、杜绝高处坠物伤及低处人员和设备、设施。

10、需要从高处放线检测时,应当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避开高低压架空线4米以上;应首先将线的一端与被检测点可靠电气连接后,将另一端缓缓放下。

第十条

易燃易爆场所的检测:

1、了解并严格遵守被检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注意事项;

2、不得进入非检测区,不触及非检测点;

3、检测时注意保持动作敏捷迅速,尽量缩短检测作业时间;

4、应触摸接地装置,泄放自身静电后再进入检测现场;

5、不穿着带钉鞋和容易产生静电火花的服装;

6、严禁吸烟,将打火机、火柴交门卫保管;

7、必须使用防爆仪表和器材进行检测作业,使用金属工具时避免产生火花。

第十一条

输变电设施的检测:

1、发电厂、变电所、独立变变压器等输变电设施的检测应被检单专业人员陪同,指认检测点位置,确认是否安全。

2、必须穿着绝缘鞋进行检测;

3、 不得在带电情况下检测高压避雷器的接地点,以免发生电击事故;

4、检测高压装置(设施)接地时,必须与带电点保持2米以上距离,防止人体放电发生;

5、不进入非检测区,不靠近非检测装置(设施)。

第十二条

计算机中心机房和重要电子设施的检测:

1、了解设备功用和连接形式,由被检单位指认被检点位置,保证被检设备和检测仪表的安全;

2、不进入非检测区,不靠近非检测装置(设施);

3、对大型计算机设备、矩正阵设施等大规模存储设备接地的检测应首先检测零—地电压,如零—地电压较大,须做补充接地后再进行检测,以防测试电流对被检测设备的影响。

4、应首先检测机房总接地端子确认接地良好后再进行其他接地极的检测。

第十三条

楼体天面接闪器的检测:

1、攀爬外楼梯时必须有人监护;

2、天面作业必须2人以上,相互监督,保证安全;

3、对无女儿墙的天面,靠近女儿墙时必须有安全保护措施;

4、不得将身体胸部以上探出女儿墙;

5、天面风力较大时应停止检测作业;

6、布放测试线时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第十四条

在建建筑物的跟踪检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2、应当在现场人员的引导下进入检测现场;

3、禁止乘座塔式起重机、龙门架式升降机等升降装置至作业点;

4、不得攀登脚手架,不得在脚手架上从事检测作业

5、不得在起重机械下进行检测作业;

6、必须注意观察,防止落物的伤害;

7、检测现场必须有2人以上,互相监督,保证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

安全防护制度范文第6篇

1.本单位对新建的放射诊疗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法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建立。

3.专(兼)职人员负责安排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防护性能的检测、评价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整改方案,通过整改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

5.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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