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2023-09-19

民政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继续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按标施保。逐步健全与我县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和城乡低保监督、退出机制。科学测算,合理确定低保标准。今年,根据省、市要求,要对农村低保对象重新进行复核认定,在此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今年,计划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000人,达到21000人左右。新增城市低保对象1000人,达到8000人左右。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要将符合条件的新增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城市低保。对一时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予以临时救助,以缓解其家庭实际困难;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乏劳动力的家庭、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等,提高补助水平。

2、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加强敬老院建设力度,计划建嵩县中心敬老院一所,改扩建2所。切实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五保对象足额入住敬老院,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普查,把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范围,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确保我市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1100元的要求,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3、巩固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争取上级医疗救助资金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覆盖率、资金使用率和救助水平。继续实施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前救助制度,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缓解我县3.2万名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4、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配合我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工作,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确保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灾害救助能力

1、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嵩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救灾应急机制,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扩大救灾物资储备和品种。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确保救灾款物安全、合理。

3、切实抓好农村困难群众草房、危土窑洞和危土坯房改造工作,缓解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早筹划、早安排、早动手,完成全县117户351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

三、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改善和提高孤老、孤儿、孤残人员的供养水平

加快发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推动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孤儿救助制度,今年要将全县农村孤儿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对所有城市孤儿实行全额低保救助。依法做好儿童收养工作,规范收养行为。要努力改善“三孤”人员居住条件,将孤儿、孤老、孤残人员住房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规划。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切实解决流浪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危重病人的救助、返乡和安置难问题。

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强化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为福利彩票发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夯实福彩工作基础。扩大发行规模,增加发行数量,年内力争突破1500万元,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

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xx和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华慈善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健全“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以宣传推动和政策激励为主要方式,充分发挥慈善组织作用,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慈善事业。

四、全面落实和完善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保障和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

1、要以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为载体,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国防意识,不断加大军地相互支持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功臣和军民共建、科技拥军等活动,推进双拥政策法规落实。组织开展好庆祝建国60周年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和军休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2、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军休人员生活待遇、退役士兵扶持就业补助经费和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士兵建房补助经费,确保按标准发放到位。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全面普查,建立优抚对象数据库,实现网上业务办理和报批。落实一至六级残疾医疗保障制度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政策。推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残疾军人抚恤金“一卡通”工程。

3、继续深化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落实自谋职业补助金、技能培训费、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加大退役士兵的培训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培训,力争年度内使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都能得到一次免费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为其有效就业创造条件。为退役士兵就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下大力度推进我县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的自谋职业40%的任务。依法做好指令性安置就业工作,重点做好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人员和转业士官的安置,7月底前做好安置的前期准备工作,10月底前安置率要达到95%以上。要认真做好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继续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隐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复退军人大规模赴市、省进京上访。

五、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探索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1、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推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使广大农村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筑牢社会稳定基础。要统筹推进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坚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扩大群众民主权利与增强党和政府有效管理能力有机统一,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发挥农村社区在基层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

2、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认真做好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两委”班子培训和稳定工作,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推进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努力提高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要把养老服务事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参与的方针,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把养老服务事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争取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逐步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积极争取财政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争取政府面向城乡孤寡老人、低收入老人及其他有特殊困难老人的收养型、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着手制定嵩县老年公寓建设规划,力争一两年内建成1个规模较大、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养老院。完善和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优惠政策,有序推进民办公助和公建民营。逐步形成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发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服务社会功能

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切实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着力发展和培育公益慈善类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大力发展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类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制,加强行业协会管理,规范行业协会行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

八、加强和改进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行政区划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完善行政区划调整审核论证制度,加大区划调整力度,完成德亭乡撤乡建镇工作任务。适度开展其他乡撤乡建镇工作,加快我县城镇化进程。

2、继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完成县城

二、三期开发街道命名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大力推进乡镇政府驻地地名设标工作,年底前,要有70%的乡镇政府驻地完成地名设标工作。推进地名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地名信息的网上查询,拓展地名信息化服务方式和领域。

3、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认真组织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完成区划调整后的勘界任务。强化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加强界桩管护,依法调处边界纠纷,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民政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有序运行。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依标足额落实,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实施。认真贯彻上级医疗救助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措施,有效缓解群众就医压力。

3、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五保对象供养资金全部依标足额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同时下拨乡镇临时救助款,及时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稳步实施。

二、救灾及社会事务工作

(一)加强救灾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今年以来,我县灾情主要为风雹、洪涝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县局进一步充实救灾物资,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在市民广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并通过走社区、进校园、广播、视频、传单、展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2015年8月,在草沟堡乡举行了泥石流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全县各乡镇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办主任参加了观摩。

3、创新救灾保障机制。投入50万元为全县辖区内50万人投保“一元民生保险”,增强了城乡居民因自然灾害和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抵抗能力;开展了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受灾群众得实惠、灾区社会得稳定、党委政府得民心”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救灾保障机制,构建了新型农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使农民群众的农村住房灾后得到及时重建。

(二)全面落实孤儿养育政策。按照政策要求,对孤儿基本生活费进行了提标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了孤儿和流浪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完善了《XX县幸福院儿童家庭寄养暂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孤儿服务管理水平。

(三)做好福彩助学工作。积极开展“福彩献真情,爱心助学子”活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众的关心,有效提高了福利彩票的社会形象。

(四)规范窗口单位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我县婚姻登记处以创建“星级”服务窗口为契机,不断完善功能建设,完善了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能力。

(五)改善基础建设,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自筹资金对县殡仪馆进行了修缮,进一步完善了殡仪服务制度,提升了殡仪馆服务水平。

(六)推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加快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全面落实高龄补贴制度。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优抚政策。

按标发放了各类优抚对象的残疾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及生活补助。深入开展“光荣工程”,积极为优抚对象解“三难”。

2、做好节日慰问活动,推进“双拥”工作建设。

对县域5个驻军单位,进行了“双节”慰问。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搞好服务工作。“八一”期间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孀、县光荣院革命老人和优抚对象赠送了慰问品,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关系。

3、推动优抚事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XX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加强优抚定点医院建设,提高优抚定点医院医疗补助;圆满完成2014年冬季退伍军人接收工作,按时发放了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

4、弘扬革命传统,开展精神优抚。

对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历史事件遗址进行了完善和改造,进一步提升红色教育基地的功能,充分发挥红色教育基地作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积极组织全县公祭活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学生、小学生共3万余人参加了公祭和纪念活动。

2015年11月2日,组织迎接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中牺牲的XX县籍十三位烈士回乡仪式,并召开了追悼大会。

5、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加强涉军人员维稳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了村务管理制度,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保障了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完善县城社区组织,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社区服务深入开展,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初步形成。

五、区划地名和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1、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今年,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我县成立了地名命名评审组,使我县地名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继续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扫尾工作;开展边界联查工作,积极创建“平安边界”建设。

2、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科教文卫类民间组织。 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万名党员下农村进社区帮扶活动”,联系13家协会深入XX区果庄子中心校进行帮扶,筹资1.5万元为学校送去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体育设施,为山区孩子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依照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我县社会组织向市申报4a级以上社会组织2家,评定4a级社会组织1家、3a级社会组织1家。

六、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帮助基层民政部门改善办公条件;同时加强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培训工作,配备适当经费,提升了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七、全面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1、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了“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

2、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财务管理,公开预算决算,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手续,会同纪检、审计、财政部门对各类民政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民政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3、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促进民政系统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公仆意识。鼓励民政干部多下基层、广开言路,认真听取民政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为民政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民政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民政干部队伍整体形象。

2015年,我们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机关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团结务实、勇于担当的领导班子;形成了扎实工作,勤于奉献,凝心聚力的民政队伍。2015年被民政部社会报评为宣传先进集体,同时,涌现出全国五保敬老先进个人、民政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多名先进个人。

一年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在低保对象的个人收入状况核查方面,核查比对手段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地名命名滞后,有的居民区、建筑物已经完工,规范名称不能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局在下步工作中将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解决。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指导下,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主题,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抓手,全面落实全年工作目标。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有序运行。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依标足额落实,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实施。认真贯彻上级医疗救助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措施,有效缓解群众就医压力。

3、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五保对象供养资金全部依标足额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4、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同时下拨乡镇临时救助款,及时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稳步实施。

二、救灾及社会事务工作

(一)加强救灾工作,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今年以来,我县灾情主要为风雹、洪涝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县局进一步充实救灾物资,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在市民广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并通过走社区、进校园、广播、视频、传单、展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20xx年8月,在草沟堡乡举行了泥石流自然灾害应急演练活动,全县各乡镇主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和民政办主任参加了观摩。

3、创新救灾保障机制。投入50万元为全县辖区内50万人投保“一元民生保险”,增强了城乡居民因自然灾害和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抵抗能力;开展了农房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受灾群众得实惠、灾区社会得稳定、党委政府得民心”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救灾保障机制,构建了新型农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使农民群众的农村住房灾后得到及时重建。

(二)全面落实孤儿养育政策。按照政策要求,对孤儿基本生活费进行了提标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了孤儿和流浪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完善了《XX县幸福院儿童家庭寄养暂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孤儿服务管理水平。

(三)做好福彩助学工作。积极开展“福彩献真情,爱心助学子”活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众的关心,有效提高了福利彩票的社会形象。

(四)规范窗口单位服务,提升服务能力。

我县婚姻登记处以创建“星级”服务窗口为契机,不断完善功能建设,完善了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能力。

(五)改善基础建设,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自筹资金对县殡仪馆进行了修缮,进一步完善了殡仪服务制度,提升了殡仪馆服务水平。

(六)推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加快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工作;全面落实高龄补贴制度。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优抚政策。

按标发放了各类优抚对象的残疾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及生活补助。深入开展“光荣工程”,积极为优抚对象解“三难”。

2、做好节日慰问活动,推进“双拥”工作建设。

对县域5个驻军单位,进行了“双节”慰问。落实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搞好服务工作。“八一”期间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孀、县光荣院革命老人和优抚对象赠送了慰问品,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关系。

3、推动优抚事业发展。

进一步完善《XX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加强优抚定点医院建设,提高优抚定点医院医疗补助;圆满完成20xx年冬季退伍军人接收工作,按时发放了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

4、弘扬革命传统,开展精神优抚。

对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和革命历史事件遗址进行了完善和改造,进一步提升红色教育基地的功能,充分发挥红色教育基地作用;“清明节”、“烈士纪念日”期间,积极组织全县公祭活动,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学生、小学生共3万余人参加了公祭和纪念活动。

20xx年11月2日,组织迎接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中牺牲的XX县籍十三位烈士回乡仪式,并召开了追悼大会。

5、做好涉军维稳工作。

加强涉军人员维稳工作。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了村务管理制度,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保障了农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完善县城社区组织,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社区服务深入开展,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初步形成。

五、区划地名和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1、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今年,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地名管理工作,我县成立了地名命名评审组,使我县地名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继续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扫尾工作;开展边界联查工作,积极创建“平安边界”建设。

2、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科教文卫类民间组织。 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社会组织万名党员下农村进社区帮扶活动”,联系13家协会深入XX区果庄子中心校进行帮扶,筹资1.5万元为学校送去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体育设施,为山区孩子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依照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我县社会组织向市申报4a级以上社会组织2家,评定4a级社会组织1家、3a级社会组织1家。

六、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帮助基层民政部门改善办公条件;同时加强对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培训工作,配备适当经费,提升了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七、全面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1、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了“一岗双责”的有效落实。

2、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财务管理,公开预算决算,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手续,会同纪检、审计、财政部门对各类民政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民政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3、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健全制度,完善管理,促进民政系统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公仆意识。鼓励民政干部多下基层、广开言路,认真听取民政对象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认真处理群众的信访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为民政对象提供优质服务,提升民政部门的执政能力和民政干部队伍整体形象。

20xx年,我们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机关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形成了团结务实、勇于担当的领导班子;形成了扎实工作,勤于奉献,凝心聚力的民政队伍。20xx年被民政部社会报评为宣传先进集体,同时,涌现出全国五保敬老先进个人、民政信息宣传先进个人等多名先进个人。

民政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级经济工作会议和上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用发展的眼光审视和推动民政工作,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落脚点。抓住重点,兼顾全面,深化“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用创新的理念谋划民政工作,以民政事业发展为主线,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实现保障到位、救助公正、应急有效、群众满意、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辖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3、建立和完善有关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等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辖区各类民政对象的调查摸底、统计上报和管理工作,承办各类民政救助对象的款物发放。

5、负责辖区救灾救济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灾情的核查上报并及时实施减灾计划,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捐款捐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和监督,并及时公布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6、负责辖区军烈属优待抚恤金的管理、发放和革命烈士申报和褒扬、伤残等级申报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7、负责辖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低保对象的摸底、审查、上报,监督保障金的发放工作,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8、指导、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各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等村(居)民自治活动;组织对村(居)委会干部进行培训,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配合市、区民政局参与辖区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辖区境内地理实体、行政区划、街道村名名称的命名、更名、标志设置和门牌户号的申报工作。

10、负责辖区孤儿、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众的救助工作;指导社会兴办敬老院、福利院;搞好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社区服务健康发展。

11、负责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遗弃儿童的保护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

12、协助乡镇做好民政上访对象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

13、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4、完成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考核方法

(一)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工作(18分)

1、按时搞好低保及医疗救助对象入户调查,准确界定低保对象及其低保补差和医疗救助标准,准确率达100%。(2分)

2、严格执行低保对象评议制度和三榜公示制度,建立永久性公示栏。村成立并完善了低保对象评议团,评议团成员不低于30人。社区成立并完善了低保对象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由5-7人组成,工作总结《街道民政工作信息》。 乡镇、街道成立并完善了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审核小组。评议团、评议小组、审核小组履行了职责。(4分)

3、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做好医疗救助初审上报工作。(1分)

4、每季度对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情况督查检查不少于1次,并上报督查书面材料。(2分)

5、为低保对象排忧解难,做到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和医疗救助金。(2分)

6、每年组织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不少于2次。(1分)

7、乡镇、街道与社区逐渐实现低保信息网络化,并按时准确上报各种表册。(1分)

8、做好低保及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和解答工作,杜绝越级上访。(2分)

9、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农村五保对象的普查、审核和审批工作;同时,加强城镇孤老对象的审批和供养工作,实现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建立五保对象基本数据和档案,实现规定化管理;强化敬老院、村级“五保之家”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账目,做好院务公开,床位利用率不低于95%。(3分)

(二)救灾救济工作(12分)

1、及时上报灾情,按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上报各类表册、资料,做到准确无误,正确使用救灾资金,妥善解决灾民生活困难。(4分)

2、修订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自然灾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村、社区报乡镇、街道备案;乡镇、街道报民政局备案。(2分)

3、抓好因灾倒房户的重建工作。(3分)

4、做好60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的政策宣传工作,同时按政策规定发放好生活补助。(0.5分)

5、做好经常性社会捐赠和“慈善一日捐”工作,同时加大慈善工作的宣传力度。(1.5分)

6、做好贫困家庭的调查摸底工作,实行分类建档。(1分)

7、加强慈善网络建设。成立了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加1分),建立慈善超市(加1分),建立志愿者工作队伍20人以上,并每月开展了活动。(加6分)。

(三)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13分)

1、全面准确落实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经费。(3分)

2、深入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清理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及时上报区民政局。(2分)

3、扎实抓好优抚对象的帮扶慰问活动。(1分)

4、及时解决贫困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治舶三难”问题。(2分)

5、做好优抚对象信访维稳工作,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把问题解决在基层。(3分)

6、处理好与驻地部队的关系,积极做好双拥工作。(1分)

7、完成各项临时交办任务。(1分)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10分)

1、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的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100%建立永久性防雨公开栏,村、居务公开面达100%,规范率达98%。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机构及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形式多样。(5分)

2、加快基层政权建设,继续搞好村委会各种制度和活动阵地建设,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村民自治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建设。加强村(社区)干部的培训与管理,培训率达95%以上。(3分)

3、做好乡镇(街道)社区建设示范点以及和谐社区创建工作。(2分)

(五)社会事务工作(6分)

1、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殡葬管理法规宣传,配合殡葬管理执法,及时发现上报违法殡葬,全年设点宣传不少于1次,每个村(社区)书写殡葬改革宣传横幅标语不少于1幅。(1分)

2、对下拨公益金使用监管有力。(1分)

3、做好福彩发行宣传工作,指导好站点布局,并及时完成布置的任务。(3分)

4、及时申报“明天计划,重生行动”。(1分)

(六)专项经费管理(14分)

1、民政资金纳入乡镇、街道民政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财务处理规范。(2分)

2、每笔资金分配必须进行集体研究,民政办主任提出分配方案列席党政班子成员会议,讨论决定,作好专门的会议记录。(3分)

3、每季度将资金使用情况公布一次,接受社会监督。(3分)

4、无挤占、克扣、挪用、虚报冒领救灾、救济、优抚、社会捐赠、福彩公益金、低保等专项资金现象。(6分)

(七)党风廉政责任制(5分)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接受社会监督。(1分)

2、民政资金的分配实行备案制,乡镇、街道民政办从资金到帐之日起10天内将下拨通知和资金分配表报送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备案。(4分)

(八)信息宣传工作(4分)

1、上报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民政局的民政信息采用2条以上,撰写调研文章1篇。(2分)

2、有通过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主流媒体、报刊、杂志宣传报道民政工作。(2分)

中央、盛市刊物采用的每条分别按1.5分、1分、0.5分再加分;总加分不超过5分。

(九)基础工作(17分)

1、按照上年底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按每万人配备1名民政干确保有1名以上专职民政干部。(2分)

2、建立村(社区)民政工作联络员制度,每个村(社区)确定1名民政工作联络员,4月底前通过乡镇(街道)文件明确民政工作联络员印发至村(社区)。(3分)

3、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并配备有电脑等办公设备。(1分)

4、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3分)

5、计生综治工作,有工作安排、工作总结。(1分)。按苏民发36号文件要求,落实计划生育家庭优待救助政策。(1分)

6、综治维稳工作,有工作安排、工作总结。。(1分)

7、接待来信来访有记录,及时摸清情况,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办结率达100%,解决问题不出乡镇、街道办事处。(2分)

民政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我镇镇委镇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把低保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将低保制度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来抓,使困难户的生活得到了救济和保障,较好地维护了我镇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目前我镇共有低保户27xxxx、68xxxx申领了保障金122739xxxx,医疗救助金36710xxxx;同时由镇财政拨款统一为低保户购买b档农居民医疗保险。在落实保障金方面,镇财政分局在每月3号前直接把低保金打入低保对象的银行帐户,使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另外在服务和帮扶弱势群体的工作中,我们积极创新,通过建立“慈善超市”不断加大服务弱势群体的力度,为此我们积极争取镇委镇政府的支持,在文化大楼划出一个商铺来创建“慈善超市”。慈善超市通过接收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捐资捐物,整合我镇现有的社会扶贫济困资源,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让社会各界善心人士有方便的渠道帮助困难家庭,而困难家庭能得到最实际的帮助,按自己需求挑选商品,这为我镇贫困市民搭建一个新的救助平台,同时亦得到了上级领导及其他兄弟市的充分肯定。超市自今年3月开张以来,不断收到热心人士的捐款捐物,使得超市有足够的物品来维持正常的运作,为此我们正逐步尝试扩大帮扶对象的范围,从今年5月份开始,将伤残军人等纳入到帮扶对象的范围内,下一步计划将低收入的家庭也纳入到帮扶对象的范围内,让更多的弱势群体能得到实惠,为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述职报告《乡镇民政工作述职》。

另外在开展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我们与xx人民医院党总支部开展了“百名党员救治百名贫困患者”活动,为10xxxx名困难户义诊并发放“惠育卡”。9月初,xx镇民政就“惠育卡”的内容对中山东、中×××、兴龙社区的困难户又作了调查,了解因病致贫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主要病者的疾病情况和每年因病的经济负担情况,然后在石龙人民医院为每个困难户建立了档案,制作了“惠育卡”,发放到他们手中。贫困户凭卡就医一年内免挂号费和诊金,家庭成员可以进行一次免费体检。为此人民医院还特设了特诊室,全部由副主任以上高级医师为持“惠育卡”的贫困患者服务,帮助他们早日解脱病困。

二、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效果显著。

1、抓好财政救灾预备金的落实。按照常住人口每人每年5-1xxxx的标准,安排了救灾预备金6xxxx元,增强了救灾救济储备能力。

2、落实“千干扶千户“。为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千干扶千户,扶贫送温暖”的号召,我镇27xxxx干部参与了扶贫工作,每人每年不少于50xxxx帮扶一户困难户。

3、认真及时做好上报灾情工作。在今年6月份的洪水和“8·19”特大内涝灾害中,我镇民政部门迅速准确地向上级部门上报了各个时段的灾情,使上级部门能及时准备地开展救援工作,同时我镇民政还组织各社区开设临时庇护站,让部分困难户入住,确保他们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使灾害降至最低。

民政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第一,强化全局意识。永修县民政局以创新工作方法和思想观念,把民政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去思考,与打造强势民政和构建***社会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利用一切可能的方式和途径与民政业务工作融为一体。

第二,提高思想认识。正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在民政业务工作中的位置,局纪检监察室应主动作为,从思想政治建设上,增强全局党员干部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价值观的侵蚀能力,保持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

第三,完善规章制度。县民政局非常重视建立完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广泛群众的监督。一是服务诚信制度。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机关干部的行为,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二是苗头预防制度。

及时抓住党员干部中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构筑民政特色制度,如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评议行风制度等;三是群众参与制度。主要是建立群众举报、办事公开等重要制度,同时在深化政务公开、事务公开上下功夫,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民政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6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级经济工作会议和上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决策部署,用发展的眼光审视和推动民政工作,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落脚点。抓住重点,兼顾全面,深化“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用创新的理念谋划民政工作,以民政事业发展为主线,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实现保障到位、救助公正、应急有效、群众满意、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办事。

2、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辖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3、建立和完善有关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等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辖区各类民政对象的调查摸底、统计上报和管理工作,承办各类民政救助对象的款物发放。

5、负责辖区救灾救济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灾情的核查上报并及时实施减灾计划,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捐款捐物的接收、管理、分配和监督,并及时公布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6、负责辖区军烈属优待抚恤金的管理、发放和革命烈士申报和褒扬、伤残等级申报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7、负责辖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低保对象的摸底、审查、上报,监督保障金的发放工作,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8、指导、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各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等村(居)民自治活动;组织对村(居)委会干部进行培训,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配合市、区民政局参与辖区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辖区境内地理实体、行政区划、街道村名名称的命名、更名、标志设置和门牌户号的申报工作。

10、负责辖区孤儿、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众的救助工作;指导社会兴办敬老院、福利院;搞好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推进社区服务健康发展。

11、负责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遗弃儿童的保护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

12、协助乡镇做好民政上访对象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

13、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14、完成乡、镇、街道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三、考核方法

(一)城乡低保及医疗救助工作(18分)

1、按时搞好低保及医疗救助对象入户调查,准确界定低保对象及其低保补差和医疗救助标准,准确率达100%。(2分)

2、严格执行低保对象评议制度和三榜公示制度,建立永久性公示栏。村成立并完善了低保对象评议团,评议团成员不低于30人。社区成立并完善了低保对象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由5-7人组成,工作总结《街道民政工作信息》。 乡镇、街道成立并完善了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审核小组。评议团、评议小组、审核小组履行了职责。(4分)

3、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做好医疗救助初审上报工作。(1分)

4、每季度对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情况督查检查不少于1次,并上报督查书面材料。(2分)

5、为低保对象排忧解难,做到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按时足额发放低保金和医疗救助金。(2分)

6、每年组织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劳动不少于2次。(1分)

7、乡镇、街道与社区逐渐实现低保信息网络化,并按时准确上报各种表册。(1分)

8、做好低保及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和解答工作,杜绝越级上访。(2分)

9、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农村五保对象的普查、审核和审批工作;同时,加强城镇孤老对象的审批和供养工作,实现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建立五保对象基本数据和档案,实现规定化管理;强化敬老院、村级“五保之家”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账目,做好院务公开,床位利用率不低于95%。(3分)

(二)救灾救济工作(12分)

1、及时上报灾情,按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上报各类表册、资料,做到准确无误,正确使用救灾资金,妥善解决灾民生活困难。(4分)

2、修订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自然灾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村、社区报乡镇、街道备案;乡镇、街道报民政局备案。(2分)

3、抓好因灾倒房户的重建工作。(3分)

4、做好60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的政策宣传工作,同时按政策规定发放好生活补助。(0.5分)

5、做好经常性社会捐赠和“慈善一日捐”工作,同时加大慈善工作的宣传力度。(1.5分)

6、做好贫困家庭的调查摸底工作,实行分类建档。(1分)

7、加强慈善网络建设。成立了乡镇(街道)慈善分会(加1分),建立慈善超市(加1分),建立志愿者工作队伍20人以上,并每月开展了活动。(加6分)。

(三)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13分)

1、全面准确落实优抚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经费。(3分)

2、深入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清理核查工作,并将核查结果及时上报区民政局。(2分)

3、扎实抓好优抚对象的帮扶慰问活动。(1分)

4、及时解决贫困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治舶三难”问题。(2分)

5、做好优抚对象信访维稳工作,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把问题解决在基层。(3分)

6、处理好与驻地部队的关系,积极做好双拥工作。(1分)

7、完成各项临时交办任务。(1分)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10分)

1、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的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100%建立永久性防雨公开栏,村、居务公开面达100%,规范率达98%。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机构及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形式多样。(5分)

2、加快基层政权建设,继续搞好村委会各种制度和活动阵地建设,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村民自治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建设。加强村(社区)干部的培训与管理,培训率达95%以上。(3分)

3、做好乡镇(街道)社区建设示范点以及和谐社区创建工作。(2分)

(五)社会事务工作(6分)

1、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殡葬管理法规宣传,配合殡葬管理执法,及时发现上报违法殡葬,全年设点宣传不少于1次,每个村(社区)书写殡葬改革宣传横幅标语不少于1幅。(1分)

2、对下拨公益金使用监管有力。(1分)

3、做好福彩发行宣传工作,指导好站点布局,并及时完成布置的任务。(3分)

4、及时申报“明天计划,重生行动”。(1分)

(六)专项经费管理(14分)

1、民政资金纳入乡镇、街道民政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财务处理规范。(2分)

2、每笔资金分配必须进行集体研究,民政办主任提出分配方案列席党政班子成员会议,讨论决定,作好专门的会议记录。(3分)

3、每季度将资金使用情况公布一次,接受社会监督。(3分)

4、无挤占、克扣、挪用、虚报冒领救灾、救济、优抚、社会捐赠、福彩公益金、低保等专项资金现象。(6分)

(七)党风廉政责任制(5分)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接受社会监督。(1分)

2、民政资金的分配实行备案制,乡镇、街道民政办从资金到帐之日起10天内将下拨通知和资金分配表报送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备案。(4分)

(八)信息宣传工作(4分)

1、上报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民政局的民政信息采用2条以上,撰写调研文章1篇。(2分)

2、有通过市级以上(含市级)政府主流媒体、报刊、杂志宣传报道民政工作。(2分)

中央、盛市刊物采用的每条分别按1.5分、1分、0.5分再加分;总加分不超过5分。

(九)基础工作(17分)

1、按照上年底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按每万人配备1名民政干确保有1名以上专职民政干部。(2分)

2、建立村(社区)民政工作联络员制度,每个村(社区)确定1名民政工作联络员,4月底前通过乡镇(街道)文件明确民政工作联络员印发至村(社区)。(3分)

3、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并配备有电脑等办公设备。(1分)

4、工作人员有明确的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3分)

5、计生综治工作,有工作安排、工作总结。(1分)。按苏民发36号文件要求,落实计划生育家庭优待救助政策。(1分)

6、综治维稳工作,有工作安排、工作总结。。(1分)

7、接待来信来访有记录,及时摸清情况,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办结率达100%,解决问题不出乡镇、街道办事处。(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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