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措施范文

2024-02-19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范文第1篇

(1)、现场施工涉爆作业人员

凡属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准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称涉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佩系安全带不准从事悬岩作业。 3)、不准穿拖鞋、高跟硬底鞋进行施工作业。 4)、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5)、不准在炮区内玩火抽烟。

6)、不准将带电产品及未关闭的手机带入禁区内。 7)、不准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禁区参观戏耍。 8)、不准赤臂、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9)、不准有私愤情绪进入禁区从事施工作业。 10)、不准在休息时座在炸材箱包上玩耍。

凡涉爆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二次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待工整顿,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2)、爆破作业人员:

凡在施工现场管理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段(班)长、爆破员、爆破器材库主任、爆破器材管理员和爆破器材试验员、统称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职责要求自己,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七严禁”。 1)、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证上岗从事爆破作业。 2)、严禁爆破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和带电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爆破员必须备背雷管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爆破器材带出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 5)、严禁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实施爆破作业。

6)、严禁爆破员在装药时,未清除散杂电源线,配电盘以及跟近打孔作业人员20M内装药。

7)、严禁在使用爆炸物品过程中,将爆破器材散浇和丢失在施工现场,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领退工作。

凡爆破作业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员发现一次罚款1000-2000元,二次罚款2000-4000元,并待工整顿,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赔偿经济损失并上报公司或取消爆破施工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爆破作业施工现场安全员

凡在施工现场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爆破规程》和安全员职责严格要求自己,还必须执行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实行“四严格”。 1)、严格服从公司安全管理,并执行管理细则,实施任务。协助公司与现场施工负责人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严格把好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第一关,把隐患降到最低点。 3)、严格做好安全宣传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涉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提高涉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定期召开安全议会,并做好安全议会记录。

4)、严格执行公司传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现问题不徇私舞弊,对违章操作行为人决不姑息、当机立断,强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凡涉爆作业安全员没有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自己,没有搞好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根据现场发生事故的大小追究其责任,小事故损失10000元以下的罚款现场施工安全员1000元,大事故在50000-100000元以上的,罚款5000-10000元,并取消安全管理员资格。

凡是经公司许可进入施工现场的押运员、库管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胸牌标志,执行实施细则“六杜绝”。

1)、杜绝对爆破器材押运、入库、发放、交接、登记几次累计签字模糊账。

2)、杜绝对无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人员以及不认识的非施工人员发放和看管爆破器材。

3)、杜绝炸药、雷管混装、混库,以及其他闲杂物资混入库。 4)、杜绝保管人员、押运员身带火种、以及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运输工具,押运爆炸物品或进入库房。

5)、杜绝酒后运输爆炸物品,库管员酗酒值班。

6)、杜绝爆炸物品库房间断无人值班看守或交给无关人员代管代守。 凡爆炸物品押运员、库管人员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5000元,二次停止上班,情节严重造成后果者上报公司或公安部门,并取消资格证。 (4)、施工现场负责人

凡属公司工程发包、分包或指派施工的负责人,统称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竖立“五个坚持”。

1)、坚持服从公司管理,按设计、指令计划工程组织施工。 2)、坚持安全第一,树立“时间是金钱、安全促效益”的理念。 3)、坚持维护正确对待安检人员,配合现场安全检查,接受合法建议和公正的违章处理。

4)、坚持把好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第一关,争取工程完工无事故发生。

5)、坚持不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执行安检人员现场处罚和整改措施。

凡属公司工程现场负责的施工负责人员,没有坚持以上行为之规定者,在施工过程期间造成2000-5000元损失者,处现场施工负责人500元罚款,造成10000-50000元以上损失者,处施工队(组)1000-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扣除该工程施工单位所交公司全部安全保证金。

(5)、施工现场爆破器材管理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爆破器材,必须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强化管理实施细则“四个禁止”。 1)、禁止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发放爆破器材。

2)、禁止施工单位和个人转让、转借、出借、抵押、赠送、乱藏或非法买卖爆炸物品。

3)、禁止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将剩余爆炸物品不退库、私藏私储存或造成丢失。 4)、禁止施工单位将在工地上的爆破器材交给无安全作业证人员及无关人员看管、搬运和领退。

凡违反以上行为之一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安检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如在现场施工工地丢失炸药壹包(条)罚款2000-5000元,丢失雷管壹发罚款5000-10000元,经有关部门确认属丢失并追收回库后,并奖励200-1000元给拾者上交者。 (6)、特别条款

1)、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配合安检人员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认真贯彻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对多次违章作业人员坚决清除出施工队伍,消除隐患。

2)、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员,公司指派的安全监督员在检查安全工作期间受法律保护,严禁违章肇事人员围攻打骂安检人员或阻扰检查工作,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责任。

3)、安检人员在现场执行安全检查时,执行教育为主,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上报并追查责任的原则。

4)、安检人员对违章罚款,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三人为证的处理方法,以加强安全教育为主,罚款促进安全教育原则。 5)、罚款要违章人员签字认可,上交工程负责人签字认同,施工队财务处理。在工程业主方结账或工程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6)、如果违章肇事者拒绝签字或无理取闹,安检人员立即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处理,否则停工整改,造成停工损失由施工队自行负责。 7)、在工程施工期间安全工作要认真抓好,从工程开始施工到竣工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公司将给予奖励,以资鼓励。 (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许可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的;

(二)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未按照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

(三)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的。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邮寄或者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没收非法的民用爆炸物品,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施工队伍违反上述条款,我公司在民爆管理条例基础上进行双重罚款。

应急救援预案

1、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源分布

打眼、装药、联网、爆破施工中,危险源主要存在于施工现场: (1)爆破钻孔、装药、网路连接作业有高空作业,且作业场地狭窄,稍不留心,可能发生人员坠落事故;

(2)爆破钻孔、装药、网路连接作业在烟囱底下,若烟囱上部有破碎砖块,可能引起坠落物伤人事故;

(3)火工品现场加工、装填过程中,如不按规程操作,可能发生意外爆炸事故;

(4)火工品现场加工、填装过程中,若管理不严,可能流失火工品而引发事故;

(5)爆破部位防护不当,爆破飞石可能发生伤人、损害设备及建筑物;

(6)不有效控制爆破震动,使其在安全范围内,可能对损害爆源附近的建筑物;

(7)若部分炮孔拒爆,导致烟囱未按设计方向倾倒,可能砸坏周围建筑物;

(8)若部分炮孔拒爆,未起爆的雷管和炸药在清查过程中可能引爆,引发事故。 2)、事故预防措施

在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之后,能有效消除可预见的安全事故隐患,但要做到万无一失、有备无患,还必须采取以下事故预防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2)爆破施工前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逐一指出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

(3)火工品现场加工现场拉警戒线,非施工人员不得靠近; (4)对爆破部位加强覆盖;

(5)利用微差起爆技术降低爆破震动;

(6)爆破安全距离设计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7)爆破前,建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指挥部下各部门的职责; (8)爆破前,通过爆破危险区域的供电、供水和煤气线路必须停止供给30分钟,以防爆破震动引起供电线路短路,造成大面积停电或发生电器火灾,或供水、供气管道泄露事故;

(9)起爆器按两套准备,以免因起爆器具故障而延误起爆时间; (10)请求公安和有关部门配合爆破警戒、交通阻断工作,同时做好相应不测情况的安全保卫工作;

(11)请求医疗急救中心配合爆破时的紧急救护工作。 应急指挥部 现场临时医疗组 后勤供给组 保卫疏导组 伤员营救组 现场技术组

发生事故后,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以最快速度查明事故具体情况,启动应急组织机构,各小组同步开展工作。 3)、事故现场总指挥的职能和职责

(1)负责所有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和协调; (2)对现场事故评估;

(3)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和执行; (4)控制紧急或突发状况; (5)现场应急反应行动的指挥;

(6)做好应急救援处理现场指挥权转化后的移交和应急救援处理协助工作;

(7)做好清场、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系工作;

4)、现场技术组的职能和职责

全部拒爆或部分拒爆,爆而未倒或未按设计方向倾倒时, (1)负责查明原因;

(2)负责提出处理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 5)、伤员营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1)引导现场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2)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及时与救护部门联络,确保伤病人员及时治疗; 6)、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1)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工作;

(2)疏散施工场区外的居民撤出危险带; 7)、后勤供给组的职能和职责 (1)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 (2)及时输送后勤供给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8)、现场临时医疗组的职能和职责

(1)对受伤人员作简易的抢救和包扎工作; (2)及时转移重伤人员到医院救治。 9)、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的大致情况,救治伤员,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爆破总指挥应根据事故的危机程度,启动应急救援系统,进行事故救援工作。万一发生安全事故,采取以下措施:

(1)按照应急小组分工各司其职,按应急响应程序展开工作; (2)先将现场紧急情况分别向现场负责人报告,再由总公司和爆破公司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3)若爆而未倒,现场技术组根据实际条件,采取贴壁药包或重新钻孔装药的方法进行处理;若未按设计方向倾倒,现场技术组留在清查现场,以备处理可能拒爆的火工品;

(4)保卫疏导组立即在事故外围设臵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防止事故现场遭破坏,为现场实施急救创造条件;

(5)伤员营救组立即开始工作,在不破坏现场事故的情况下进行排险抢救,并与当地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将事故进行控制,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6)后勤供给组按既定方案进行物资和材料供应,将备用物资和材料及时运送到位,并安排好其他各项后勤工作;

(7)应急指挥部判断事故程度以确认应急响应类别,超过本公司范围时应申请扩大应急,申请街道甚至区级支援,并与街道、区级应急遇案接口启动。

若发生重大事故,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的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 (3)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采取的措施; (5)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

事故报告应遵循做到“速度、标准”的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即标志着应急救援组织投入运行,有关领导和应急救援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有效组织人员、车辆和机械设备实施应急处理。

(1)封闭事故现场,避免人员围观,导致现场混乱或造成二次事故;以人为本,力争将人员伤亡及物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救援的,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疗机构,并垫付医疗费用。

(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时一应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4)根据现场情况,调配救援设备或应急施工机械设备到达现场。 (5)沉着应对,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切忌慌乱失措,草率处理,以免酿成新的事故。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范文第2篇

1. 爆破工程中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1.1 对复杂的因素进行解决

爆破工程的主要原理, 就是使用炸药, 在外界的作用下发生爆炸, 并且能够同时释放能量, 产生高热气体。在建筑工程、采矿工程等工程中, 经常使用爆破工程来对一些多余的建筑物、岩石等进行去除, 从而能够为施工提供方便。在爆炸的过程中, 使用的都是一些易燃易爆物品, 不仅在爆破当地能够引起一定的振动, 对周围环境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存在着很大的危险性, 很容易对建筑物本身和人员本身产生伤害。因此, 做好质量安全管理, 涉及到很多复杂的因素, 如果能够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 能够对企业的安全效益进行保障。

1.2 能够有效提高爆破工程的质量

在进行爆破的过程中, 受到专业水平和实际环境的限制, 需要采用不同的爆破方法, 来达到相应的质量水平。但是有的爆破工程中使用的操作人员, 专业技术不过硬, 使得爆破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 有可能出现爆破不完全的现象, 也有可能出现伤害附近建筑物、岩石群等现象, 给爆破工程的质量带来影响。因此, 做好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能够实现对爆破过程的全方位管理, 对其中的技术、人员、材料、进度等方面进行全方面的指导, 从而有效提高爆破工程的质量。

2. 如何做好爆破工程中的质量与安全管理

2.1 在爆破工程中建立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能够使所有与爆破工程有关的要素, 能够按照爆破工程相关的规章制度来进行, 我们应将国家有关消防制度的规章制度作为基础, 对建设单位的实际要求和爆破工程的实际情况, 制定爆破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对各种制度和标准进行明确, 让所有施工中的行为都能够参照管理制度来进行, 一旦出现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将受到严厉的惩罚。例如, 在爆破工程中, 我们可以指定《某某爆破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某某爆破工程安全管理细则》、《某某工程质量管理奖惩措施》、《某某爆破工程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等等, 对施工中的各类行为进行规范, 并对各个分部工程、各个员工的表现进行监督和管理, 如果出现违规的情况要明令禁止, 并进行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处罚, 严重的应勒令停止工程, 退出爆破工程项目。

2.2 做好爆破前期准备工作

前期准备工作对于爆破工程来尤为重要, 能够为爆破工程的发展方向提供科学的支撑。因此, 我们应格外关注爆破前期准备工作。首先, 我们应对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解, 根据实际情况来编制具体的爆破方案。在很多项目建设中, 都涉及到石方开挖的问题, 对于一些无法用人工和机械解决的石方, 就会采用爆破的方法来进行。因此, 应对当地的电缆、水管网、地下水、地下文物等进行研究, 如果存在管线, 应明确其位置, 并做好标记, 防止爆破工程对其产生影响。同时, 应积极对周围的建筑物结构进行了解, 从而科学制定爆破方案。其次, 我们应注重对爆破人员的资格管理, 参与到爆破工程中的人员必须是取得爆破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不能够进行爆破作业。最后, 我们应促进爆破的合法化, 在方案确定之后, 要交给上级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够进行爆破工作。

2.3 对爆破内部结构进行安全保障

内部结构的安全性, 就是通过提高结构的强度, 来减弱爆破的直接冲击。我们可以在结构表面增加钢筋表层, 对钢筋质量进行保护。例如, 在底板的上表面、壁板的内表面, 都可以设置上缓冲层, 从而降低爆破冲击力对结构的作用。围栏与地下连续墙中, 可以设置隔离孔, 并使用多层延期雷管起爆方案, 使得抵达到地下墙处的冲击波能够对得到削减。内部结构的浇筑有合影与支撑体系的分块爆破相适应, 实行分块浇筑的方法, 将浇筑的顺序与支撑体系的爆破顺序进行匹配, 在时间上能够保证支撑爆破前相应的区域的内部结构混凝土强度不小于百分之八十, 从而能够达到良好的支撑作用, 发挥质量效益。

2.4 加强人员的质量与安全培训

在爆破工程中, 如果施工人员没有认识到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就有可能在施工的过程中发生操作失误, 使自己的身体健康遭受损害, 也使得爆破工程达不到应有的质量。因此, 我们应对所有爆破工程中的人员进行质量及安全知识培训, 使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爆破工程质量的影响, 并能够掌握保护自己、提高爆破质量的办法, 并学会预防和治理, 从而能够提高对自我安全和对爆破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保护。同时, 应安置安全管理岗位, 使其持证上岗, 切实对施工中的各项安全事务进行管理。

3. 结语

总之, 爆破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决定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们应对其进行关注, 并积极思考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从而实现对爆破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切实保护。

摘要:爆破工程具有一定的危险性, 并且周围条件都比较复杂, 因此在爆破中应注重对质量和安全的控制, 才能够降低人员伤亡, 切实达到爆破工程的质量效果。在本文中, 我们将对爆破工程质量安全的控制方法进行分析, 为爆破工作提供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爆破工程,爆破质量安全控制,有效措施和方法

参考文献

[1] 王丹丹, 章光, 高光明.斗篷山道路开挖工程爆破振动安全控制技术研究[J].爆破, 2017, 34 (02) :121-126.

[2] 罗义溪.工程安全爆破参数动态优化控制技术研究[D].南昌大学, 2015.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范文第3篇

其一,安全是指客观事物的危险程度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状态;

其二,安全是指没有引起死亡、伤害、职业病或财产、设备的损坏或损失或环境危害的条件; 其三,安全是指不因人、机、媒介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系统损失、人员伤害、任务受影响或造成时间的损失;

施工现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

一管,即由专职安全员管安全;

二定,即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是否违章作业,检查季节性施工安全生产设施; 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子不放过,违章作业不放过,安全隐患不放过。

人身安全“二十不”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如果遵守以下“人身安全二十不”,可确保您的人身安全。

1. 违规着装不进岗

2. 情绪不好不上岗

3. 没有指挥不乱干

4. 没看清楚不瞎干

5. 联系不好不蛮干

6. 侥幸心理不能存

7. 违章事情不做

8. 违章指挥不听

9. 危险地方不去

10. 危险道路不走

11. 没有把握不干

12. 没有停电不修

13. 没有挂牌不许修

14. 挂牌不摘不送电

15. 用具不牢不去用

16. 运转部位不触摸

17. 高空作业不跳跃

18. 滑动物上不跨越

19. 行车中间不穿越

20. 对面来车不抢过

安全生产最重要, 规程制度为指导。 工作事事应仔细, 危险隐患及时消。

牢记以上二十条, 家庭幸福乐逍遥。

安全用电十忌

1.保险丝切忌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2.更换或擦拭灯泡、灯管时,切忌用湿手、湿布; 3.检修或更换灯头,切忌用手触及;

4.电线破损,切忌用伤湿膏代替绝缘胶布包裹; 5.切削带电的电线,切忌用普通剪刀; 6.铺设墙壁暗线,切忌用单根电线或软线; 7.如遇电器发生火灾,切忌直接用水灭火;

8. 9.台扇、落地扇以及洗衣机、电冰箱等电气切忌用两孔电源插头,并要安装可靠的地线; 10.发现有人触电,切忌用手直接去拉救。

1 安全防护十项措施:

1)

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 2)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

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 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

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力局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

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装置漏电掉闸装置。 6)

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

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措施。

9)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10) 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十牌二图:

1) 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牌(附监督电话);

2) 工程概况牌; 3)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

4) 防火须知牌

5) 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 6) 工地管理人员名单牌;

7) 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计数牌。 8) 施工现场平面图;

9) 施工现场卫生包干图。

登高作业“十不登”:

1)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深度近视眼等症的不登高。 2) 迷雾、大雪、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 没有安全帽、安全带的不登高。 4) 夜间没有足够照明的不登高。

5) 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院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6) 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的不登高。 7) 穿了厚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的不登高。 8) 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的不登高。

9) 设备和构筑件之间没有安全跳板、高压电线旁没有遮拦的不登高。 10) 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的不登高。

焊工“十不烧” :

1)焊工必须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

一、

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的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三级配电, 两级保护: 1. 三级配电: 总配电箱, 分配电箱, 开关箱.

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应分别设置. 2. 两级保护: 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均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保护.

起重机械“十不吊”:

1. 斜吊不吊

2. 超载不吊

3.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 吊物上站人不吊。

7. 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 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 6级以上强风不吊。

安全生产十须知

一个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条守则:岗位职责;安全规程。

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人伤害。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领导责任未追究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五个须知:知道本单位安全工作重点部位;知道本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知道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知道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防范措施;知道并掌握事故抢险预案。 六个不变: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变;企业法人代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变;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不变;从严强化安全生产力度不变;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不变;

3 充分依靠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不变。

七个检查:查认识;查机构;查制度;查台账;查设备;查隐患;查措施。

八个结合:建立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结合;职能部门管理与齐抓共管相结合;防微杜渐与突出保障体系相结合;弘扬安全文化与常抓不懈相结合;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相结合;落实责任制度与完善责任追究制相结合;强化安全管理与推行安全生产确认制相结合。

九个到位:领导责任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安管人员到位;规章执行到位;技术技能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检查力度到位;整改处罚到位;全员意识到位。

十大不安全心理因素:侥幸;麻痹;偷懒;逞能;莽撞;心急;烦躁;赌气;自满;好奇。

严把脚手架九道关

脚手架在检修施工中,是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设施,但是,如果在搭设和使用方法上不当,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各种脚手架必须严把九道关: 1. 材料关:严格按规程的质量、规格选择材料。 2. 尺寸关:必须按规定的间距尺寸搭设。

3. 铺板关:架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下跳板,并经常清除板上杂物。 4. 栏护关:脚手架外侧和斜道两侧必须设1.2米高的栏杆或立挂安全网。 5. 连接关:必须按规定设剪刀撑和支撑,必须与建筑物连结牢固。 6. 承重关:脚手架均匀荷载。脚手架必须能够承受人员和材料的重量。

7. 上下关:必须为工人上下架子搭设阶梯。严禁施工人员从架子爬上爬下,造成事故。 8. 检验关:各种架子搭好后,必须经技术、安全等部门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 使用关:未经允许不等随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项规定

五项规定 指1963年3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是我国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以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发展的五项重要的劳动安全法律制度。内容包括: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各级领导、职能人员和工人在各自的岗位上实现安全生产的职责制度。包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的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有关职能机构和职能人员,必须在自己的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工人必须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对自己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时候,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上的延伸,是把改善劳动条件同发展生产结合起来,把安全措施计划所需的经费、物资、执行期限和责任人落到实处,有计划的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3.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是为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自觉性,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而采取的教育培训制度。国家规定的安全教育制度分为:①三级教育制度,即:新工人入厂教育制度、车间教育制度、现场教育制度。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制度。③调换新工种和采用新工艺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工作岗位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指企业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以外,每年定期进行2至4次群众性检查的制度。检查的方式包括: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

5. 伤亡事故报告制度。是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职工伤亡事故发生的情况和原因,以便采取措施,进一步防止事故发生的制度。企业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及时进行登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

五同时

PDCA 五同时 我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种法律制度的简称。1963年3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规定》中规定:“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五同时”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各种生产活动中得以具体落实,对于保障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国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问题

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归纳起来,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 事故隐患严重,治理难度很大

在一些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的地方和行业,往往存在严重的事故隐患,而且治理整顿特别困难。究其原因,除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管理者只顾追求高额利润,漠视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外,客观上也存在一些困难,例如:一些企业安全欠帐多,因经济效益差,无力整改;一些地方公用设施严重老化,地方财政困难,一时还难以全国更新改造;又如:一些行业存在大量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点多面广,不仅治理整顿困难,而且涉及地方财税收入和数以万计的就业人群,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两难的境地。在艰难中进行的小煤矿以及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证。

(二) 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得不平衡

我国地域辽阔,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即使在同一地区,同一行业,也往往是先进的现代化企业和落后的甚至还采用原始生产方式的企业并存。以矿山开采为例,我国矿山开采有的采用的技术装备已接近或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但有的仍然处于极其原始的状态。即使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也还存在不少“三合一厂房”(即生产车间、仓库和工人宿舍在同一座厂房内)的企业。由于生产条件、技术装备水平、人员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的差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很不平衡,因而地区间、企业间的安全生产状况也各有所异,增加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难度。

(三) 安全生产工作缺乏理论指导

建国以来,国家劳动保护工作机构的名称历经变化,由劳动保护到职业安全卫生又到安全生产。名称的变化即意味着其工作职能的变化,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也随之改变。过去,劳动保护工作作为整个劳动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和劳动部门的其他工作,如指导就业、职业培训、工资、工时休假、工伤和失业保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劳动工作体系,其内涵是十分确定的。第一次的改变,即由劳动保护到职业安全卫生,可以说是顺应了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变化,也和国际接轨。其内涵虽略有扩大,但也是十分明确的。而安全生产的内涵则难以界定,这从前几年在起草安全生产法时,关于是否将大型群众集会和游园活动的安全保障也纳入其中的争论而可见一斑,至今意见也难以统一。其工作范围和内容不够明确,以至该怎么干也缺乏明晰的思路。目前,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其支持力度可以说是空前的。我们应该抓住这一时机,认真总结建国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经验,尽快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统一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四)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尚不完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我国虽然先后制定了一些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但一直没有一部比较完整的、全国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法律。

特别是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以后,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发生很大变化,需要通过立法理顺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某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之间的关系,避免在具体问题上因职责不清而产生的扯皮现象。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范文第4篇

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作业分析

1. 本工程施工体积大,施工作业面广,涉及的专业分包单位较多、材料垂直运输资源匮乏,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作业现象(如消防、暖通、强弱电、安防、给排水等),如何减少相关专业关联性的交叉作业及高效的利用现有资源和开发潜在资源,是我们面临如何按计划时间节点,保质保量高效完成施工任务的重要课题;

2.目的:原则上尽量避免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作业,为加强对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和权力,消除安全隐患。

二、注意事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施工中应尽量减少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作业。必需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3、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4、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5、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三、具体程序:

1、施工单位与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单位作业前组织施工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施工单位与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单位作业前必须按批准的安全措施进行交底签字,确认施工单位与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单位负责人的安全防护职责。

3、施工单位与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单位作业前必须检查,完善相应的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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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作业分析

4、施工中项目部按规定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5、交叉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与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单位联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责任人。

6、交叉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与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单位联系,设计并安装安全设施。

7、施工完毕后,区域责任施工单位负责按规定拆除不用的安全隔离设施。

四、减少相关专业关联性交叉作业拟定措施:

1)实行现场实际测量精装修图纸平立面尺寸深化、精装样板先行措施,通过精装样板区发现潜在问题,并制定措施方案协调解决这些问题; 2)错开天棚施工作业周期,尽早的开展墙地面湿作业施工。

3)为确保工程能够顺利交付,同时给予精装修施工单位足够的施工作业时间,建议个专业安装施工单位先行完成天棚隐蔽工程的消防、暖通管道安装、强弱电、安防等桥架安装工程;一旦精装修深化图纸确定马上进行各分部的支管、桥架、线管等安装工作;精装施工单位同步跟上施工节奏;

2、材料运输

1)各施工单位拟定资金使用计划、材料进场计划、现场施工劳动力安排计划,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牵头协调个专业施工单位材料临时堆放场地及垂直运输时间;具体到货时间各分包单位做好周进度计划报备总包备案,由总包落实各分包单位分时段、分单位进行材料垂直运输工作,在此时间段内其他施工单位不得穿插垂直运输作业;

2)大面积赶工期间垂直运输可适当增加作业时间,确保工程赶工期间的材料垂直运输供应,避免出现有材料上不去,现场施工人员坐等材料,造成人员窝工、工程施工周期滞后等现象的发生;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范文第5篇

1、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⑴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有不适应症者,不得参加该项工作。体检应每两年检查一次。

⑵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严格遵守各项电气工作安全操作规程。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⑶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⑷严禁电气工作人员酒后进行作业。

⑸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有关电气作业工具、机具、仪器、仪表的正确操作、使用和保管办法、确保完好,并在规定的安全校验周期内。

2、在确知带电体无电并做好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用手触摸或进行检修,因故停止工作而在恢复之前,应认真检查其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合理。

3、接近带电导体时,应按规定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和用具,并站在安全距离外,接近旋转装置时,应扣好工作服等。严禁戴手套操作。

4、电气高空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工作前应对电杆根部进行细致检查,同时严格检查其工用具和防护用具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⑵登高作业除随身携带个人必用的工具和传递用绳索外,不准再随身携带其他物件上下。传递物件时,应用绳索,严禁上下抛掷。

⑶登高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和电工安全帽。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准系在横担木上。作业点下面两米范围内不准站人。

⑷遇六级以上大风、雷雨、浓雾、冰雹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⑸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参加高空电气作业。

5、在停电或部分停电现场进行检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工作前应对所需检修的设备或线路进行停电、放电、验电和短路接地。

⑵对于准备进行检修的电气设备,除应将一次测电源完全断开外,还应检查有关变压器等有无二次测应急发电机组倒送电的可能性。

⑶断开施工用电设备上的电源时,至少应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除应断开断路器或自动空气开并外,还必须断开隔离开关。

⑷断开电源时,应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熔芯取下,并应将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收好或加锁。

⑸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设备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挂“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⑹工作地点四周的带电设备,应设遮拦或拉绳,并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工作地点应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并由专人监护,防止误入带电压域而触电。

⑺在工作未结束前,禁止任何人员任意移动或拆除遮拦、地线标示牌及其他安全设施。

⑻在设备停电或线路切断电源之后,应经检验确无电压,方可装设接地线,接好地线方可进行工作。施工现场高压10KV的验电与工作接地应有两人以上进行。

⑼验电时,应使用合适的验电器。如指示有电、则不可在该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工作。使用验电器前,应在确知的带电体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方可使用。高压10KV验电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⑽对停电设备或线路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三相短路接地。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或线路的各方面均应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明显,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⑾接地应用可携型软裸铜地线或隔离开关的接地刀闸。地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装拆地线应使用绝缘棒、戴绝缘手套。接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设备端;拆线时,顺序相反。

⑿停电设备或线路恢复送电前,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无异状后,然后会同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工作人员是否确已离开现场,地线是否确已完全拆除,以上均应按工作票的要求进行。严禁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

⒀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进现场分配工作时,应详细交待工作任务和周围环境,并分别交待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

⒁工作因故间断时,检修人员必须撤离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保留;恢复工作时,必须认真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6、 结合我局、分公司目前施工现场施工供电的具体情况,在施工现场各高压电源(一般均为10KV)侧均须进行一些简单的工作,如检修、接线等,所有这些工作不得带电作业。

7、低压400V及以下带电作业的安全措施

⑴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且监护人原则上不准参与其工作。

⑵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和穿戴绝缘良好并在有效验周期内合格的防护用品和工用具,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邻近相导电部分应尽量用绝缘板隔开,并且要确保对地的安全净距。

⑶工作人员工作时严禁同时接触两相或接触相线与地线,严禁带负荷连接和分离异线。

⑷断线时先断相线,再断零线或地线;接线时的顺序应与此相反。

⑸传递物件时,工作人员必须首先脱离电源,辅助人员也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在上杆工作时,应在上杆前分清相线与地线,严禁使用金属尺或小卷裸线等。

⑹带电拆装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必要时使用夹钳,严禁带负荷安拆大电流的熔断器芯子。

8、使用喷灯时的安全措施。

⑴ 使用喷灯时应按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但使用前应详细检查有无漏油、漏气等缺陷,使用的油料是否合适。使用柴油和煤油做燃料的不得用汽油代替。使用中需要加燃油时,必须灭火、放气,并冷却后进行。严禁在明火附近对喷灯加油或拆卸。

⑵ 严禁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开关及易燃物附近地点点燃或使用喷灯;喷灯火焰距带电体的距离应在1KV以下不少于1米,10KV及以下不少于1.5米。

⑶ 喷灯内压力不可过高。如长时间连续使用温度过高时,应暂停、间歇、待降温后再继续使用。

⑷ 喷灯用毕,应先灭火泄压,待完全冷却后方可放入工具箱。

9、小型机械及工具的用电安全措施

⑴ 电动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是否良好,开关是否灵活有效和方便操作。绝缘电阻一般不应低于0.5兆欧。当休息和下班时或使用中突然停电时,均应拉开电动机具电源侧开关。

⑵ 电动工具、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和熟悉其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且不得超铭牌使用。使用中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停电检查。更换刀具、钻具时,应有效断开电源开关,并应防止被他人接通电源。

⑶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在潮湿或含有酸类物质的场地上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穿绝缘鞋,并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移动电动工具使用时,不得用手提电线或工具的旋转部分;

⑷使用行灯时,必须由次级电压不超过36V的安全变压器供电。严禁使用电阻或自耦变压器供电。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不高于12V的行灯;

⑸使用电烙铁时,应放在隔热支架上,电烙铁用完后应拔下插头,切断电源。 ⑹在使用携带型电器前,应详细检查外壳、插头、开关、连接线和接地线是否良好; ⑺有金属外壳的单相电器应用三芯橡套电缆或护套线。三相电器应用四芯电缆。单相电器使用三芯插销,三相电器必须使用四芯插销。粗长的插脚和粗深的插孔应连接到单独的零线或保护地线。严禁插座内部连通;

⑻施工现场各用电设备(包括大型施工用电设备)和供用电线路在投入使用前,无论好坏均必须进行绝缘检测,1KV电压以下的绝缘电阻原则上应不低于0.5兆欧。否则应进行绝缘处理,只有当绝缘水平达到要求后,才能通电投入使用;

⑼工地上使用的固定式电动机械,应有专人维护,并随机挂好安全操作牌;

⑽施工现场各变配电站均应按规定配备用于能有效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注意:发生电气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

(二)、电气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

1、施工现场各变配电站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值班,根据现场各变配电站的具体情况,也可安排单人值班。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

2、施工现场各电气设备的巡视,一般应由两人进行,未经批准不允许单人巡视高压设备。经允许可进行高压设备巡视的人员,不应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

3、雷雨天气时需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好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应防止跨步电压,室内不应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巡视配电室,进出高、低压室,应随手将门锁好。

4、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时,需执行工作票制度,这是贯彻安全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工作票制度就是把需进行工作的项目预先定好书面计划,工作票上应写明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计划开工时间和完工时间。在执行这一制度时,规定了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责任人,工作许可人以及各工作人员在安全上应负的责任。开工时应按工作票上所填写的事项逐一进行,就可防止临时忙乱和差错,保证安全。

5、工作票根据其工作性质和范围的不同分为:第一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以及口头或电话命令三种。按照公司施工现场供电系统的具体情况,多数情况下均可采用口头命令的方式。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拆装电气设备及电源。

(三)、施工现场电工值班安全措施

1、安排值班的电工应熟悉系统各设备的性能、结构和运行状况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措施的能力。

2、应根据调度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次跳闸后,严禁送电。只有在弄清跳闸原因并处理好后,才能再次试送电。

3、倒闸操作必须做到:

⑴严格按工作票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之处必须向有关负责人汇报,严禁擅自更改工作票内容;

⑵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其中一人监护;单人值班时可允许一人操作。严禁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

⑶停电操作时,应必须按油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电源侧隔离开关的顺序进行;送电操作时顺序与此相反。变压器送电时,应先合高压侧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再合低压侧总开关和分路开关;

⑷高压跌落式熔断器停电操作时,应必须按中间一相、下风侧一相和上风侧一相的顺序进行,送电时顺序与此相反。联络线路的并入和解并,应必须用负荷开关操作,严禁用隔离开关直接操作;

⑸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分闸、误分或误合,严禁未拆除接地线合闸;

⑹高压开关操作时,必须使用绝缘棒,并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操作户外高压开关时还应站在绝缘垫上。雷电大雨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⑺停电或事故停电后,在未对有关的开关分闸并做好安全措施前,严禁进入遮拦或接触设备,严禁进行检修工作。

4、值班人员应每天对设备巡检一次,对于无人值班的配电站,每周至少巡视三次。过载或异常运行时应增加巡检次数。值班人员可单独巡视,但严禁接触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和移开或跨越遮拦。

5、运行中的变压器出现严重漏电,油位过低或过高,声响异常和瓷套放电时,应积极寻找原因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运行中的高压配电装置出现放电、过热、异声、分、合闸指示有误时,亦应寻找原因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6、发现变压器严重漏油而见不到油位,油枕或防爆筒向外喷油,油色剧变、瓷套放电严重或破裂,油箱内声响明显增大并伴有不均匀的爆裂声时,应立即对变压器的高低压开关分闸,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7、变压器起火时,应必须退出运行。若箱盖上起火,在采取安全措施后,设法打开底阀放油,使油位低于起火线,即可进行扑救。

(四)、施工现场电工安装、维修作业安全措施

1、供电设备和线路安装后的重点检查:

⑴带电体间和带电体与接地体间的净距、巡视和检修的安全净距是否符合要求; ⑵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严禁出现开路现象。零线上不准装设单极开关或熔断器。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必须牢固,接地线应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的接地线。

⑶对于照明装置,必须相线进开关后到灯头,零线直接到灯头。螺口灯头的零线应接在丝扣的接线柱上。一般情况下,电源应接在进线端(固定触头),负荷应接到出线端(可动触头);或者上进下出、左进右出。

2、安装任何线路和设备都要先接好设备和线路最后接通电源。严禁首先接通电源,再接电源以后的线路和设备。线路安装好后,应先用摇表检查绝缘合格后,才能通电进行试运行。线路或设备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用电工绝缘胶布包好。

3、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应必须对每个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并接地。

4、电气设备严禁在运行中进行拆卸修理。应对设备停机后分断电源,取下熔电器,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并检查确无电后,才可按工作票要求进行拆卸修理。

5、检修或更换各类保险时,严禁带负荷分合。选择或更换熔体时,熔断器应完好,且禁止安装到中线和地线上;螺旋型熔断器的进线应接到底座中心点,出线应接到螺纹外壳。

6、检修作业时,照明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且灯泡应加安全防护罩。

7、插座、插头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⑴插头插入插座时要插好,不准留有空隙。而插头损坏后严禁使用,禁止将电线头

直接插入插座内或开关触头片上使用。

⑵便携式用电设备的插头插座,应必须避免将相线插头误作零线或接地触头使用。严禁同一根导线的两端都使用插头。

⑶用于安全电压的插销,应必须选用不同于380/220V电压插头插座的异型结构,防止用错而造成事故。

8、拆装电气设备时,应使用相应的或专用的工具,禁止用铁手锤等敲打端盖、轴承等,必要时可用铜棒、木锤及拉钩等。

9、每次维修作业结束时,应必须清点好工具,零件、材料等,防止遗失和遗留在设备内。

三、施工现场临时发电安全措施

根据我局、公司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施工过程中,因避免电网停电造成经济损失,各工程项目部均采用了备用发电机组以作应急电源,并接入到施工供电系统中使用,为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应做好以下安全措施。

⑴备用发电机的供电线路禁止直接接入到各变配电站的低压380/220V母线上为各用电设备供给电源,而应通过自动开关后才能接入施工供电系统。

⑵备用发电机电源接入施工供电系统使用的自动开关应进行专人管理,挂上“禁止合闸”标示牌,除专人外任何其他人均应禁止操作此开关。

⑶备用发电机发电,接入施工供电系统前,应确保其相序与电网一致,应可靠地断开各有关变配电所的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严防通过变压器向高压侧返送电而造成触电事故。

爆破作业安全措施范文第6篇

一、 安全组织措施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叫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登高作业票》。

(2)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3)定期安全检查:工作负责人每日工作前针对高处作业有联系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在班前班后会中重点强调。

(4)专项检查:施工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对存在高处作业工种的施工过程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违规作业及时提出要求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

1 (5)经常性安全检查:在高空作业前与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日随时对高空作业设施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实现安全生产。

(6)针对上述安全检查,要讲科学、讲效果,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性化管理。实际操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时不及时整改的,不要盲目训斥,管理人员要对当事人讲解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的危害性,促使作业人员认识安全作业的重要性。对经教育不改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 安全技术措施

(1)进行高处作业施工,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警戒线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通过力学计算,满足施工使用要求后搭设。

(2)高处作业前进行参加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教育,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特殊工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高处作业人员应尽可能的选用熟练工人,且经过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部门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作业时要穿整洁合体并适合作业特点的工

2 作服,不得裸身作业,要穿适合作业特点的工作鞋,工作负责人在作业中随时进行劳保用品检查,尤其是安全带,班组长班前班后检查,个人在施工过程中自检,发现有损坏,立即更换。

(4)脚手架、吊架必须由持证的架子工组织按安规的要求进行搭设,架板铺设严密,不得有空头板,架子要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5)高处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作业审批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6)用于高处施工的机械设备,使用前由专人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完好才准许使用,使用中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联系相关人员处理,炉内检修平台、悬吊钢丝绳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7)高处作业中的走道、安全通道要保证畅通,物件、余料、废料不得任意乱置,更不得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用绳子系住,做到工完场清。

(8)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能在地面完成的工作不在高处进行。

(9)高处作业人员应配有工具袋,工具、螺丝、焊条、及零星废料头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完工后,随人带回地面,高处禁止摆放任何未固定的物件,以防坠落。

3 (10) 高处作业应有专门上下的梯子,登高作业应从安全通道或梯子上下,禁止攀爬架子上下,上下梯子应面向梯子,登梯时不得手持物品。

(11)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生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绳。

(12)在五级及以上的大风暴雨和雷电、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不得露天高处作业,如必须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需夜间施工必须按安规中规定安装足够的照明,雨天和雪天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措施。

(13)高处作业上下应有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高处作业人员不应在作业处休息。

(14)脚手架拆除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架板上作业,拆除时先上后下,禁止上下同时拆除,拆除的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并设警戒区,派专人看护。

(15)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梁、行车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钢管上及石棉瓦上行走或作业,作业时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有防滑措施。

(16)作业前清理作业场地,下班后整理场地,不要将材料工具乱放,在作业中断或结束时当天清扫垃圾并投放到指定地点。

(17)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并汇报现场监护人及现场负责人。

4 (18)在临近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筒等场所进行作业时,应预先与作业所在地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防护器具(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

三、高处作业时应注意的事项 登高作业应遵守如下“十不准”规定。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头晕、贫血症、癫痫症、精神病、高度近视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2)架子工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大雾、大雪、大雨、雷雨或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登高作业。

(4)从事悬空作业或高空危险地方操作,未佩带安全带和安全帽者不准登高作业。

(5)夜间施工,现场没有足够的照明,不准登高作业。

(6)上岗前饮酒,有病、精神不振、服了安眠镇定剂等药物,或经医生建议暂不宜登高作业的人均不准登高作业。

(7)脚手架、操作平台、梯橙及斜道、跳板跑道等设施,未经安全检查验收或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整改前不准在该处登高作业。

(8)“四口”、“五临边”场所没有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杆(或安全

5 网、盖件)等防护设施装置,不准登高作业。

(9)陡坡屋面或高处容易滑倒造成坠落的场所无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准在该处登高作业。

(10)2M以上石棉瓦(板)屋面,无踏脚架板者,不准在该高处作业。

四、安全教育与训练

针对高空作业项目的特点,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其高空作业安全知识。

(1)管理人员先教育:提高管理者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高空作业安全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2)岗位教育:对高空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尽量选用有高空作业经验的熟练工人,确因工程进度需要使用新工人时,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经教育合格后才准进入岗位。

(3)安全技术交底:在高空作业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使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一步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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