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范文

2024-03-26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范文第1篇

(1)为了有效控制我公司铁路专用线建设期的工程变更,规范工程变更工作的程序,控制工程变更的费用,保证建设项目总投资控制在省发改委批准的概算以内,保证变更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保障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公司工程管理部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和在新建青春塔煤矿铁路专用线从事设计、施工、监理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3)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及铁路项目部负责设计变更的管理和工程变更的审核。

2 工程变更的分类和变更原则

2.1 工程变更的分类

(1)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或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的变化,对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处于对工程进展有利着想,对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进展形式、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方面的变更。

(2)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划分为三种。即公司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3)第一种变更公司变更(包括上级部门变更、公司变更、设计单位变更)。 上级部门变更:指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政策性变更和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变更。

公司变更: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提高质量标准、 1 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变更: 指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发现工程设计中存在的设计缺陷或需要进行优化设计而提出的工程变更,设计变更要慎重研究、要经过周密考虑和详细论证。

(4)第二种变更 监理单位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

(5)第三种变更 施工单位变更: 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来的工程变更。

2.2 工程变更的原则

(1)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只有当工程变更按本办法的审批权限得到批准后,才可组织施工。 (2)工程变更各有关单位应对变更工作高度负责和严格把关。 (3)工程变更的图纸设计要求和深度等同原设计文件。

(4)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考虑工程变更。

① 因自然条件包括水文、地形、地质情况与设计文件出入较大的;因施工条件所限,材料规格、品种、质量难以达到设计要求的;

② 不降低原设计技术标准,而能节省原材料,或者可少占用耕地,并便于施工,缩短工期和节省投资的;

③ 能提高技术标准,减少工程病害,便于采用新技术,提高工程使用年限或者提高服务等级,而不增加投资或者增加较小数量投资的;

④ 由于铁路、水利、农田、矿工、环保、文物以及地方工作等方面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要变更设计的;

⑤ 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提出新的要求的。 (5)工程变更后单价的确定遵循下列原则

①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确定变更价格。

2 ② 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 ③ 合同中没有适用的或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由承包方通过单价分析计算后上报变更单价,按照第四章的规定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筹建处按审批权限批准。 (6)工程变更后工程数量的确定遵循下列原则和程序

新增项目的工程量由变更方根据公司变更通知、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情况,如实计算工程量,变更后工程量、单价、费用由驻地、总监办审查,报公司审批。

3 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和责任

(1)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单项工程增加费用不大于30万元的变更,由公司铁路项目部直接负责审批。对于单项工程增加费用超过30~100万元的,由公司铁路项目部进行审核后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批。单项工程增加费用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查后上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批。

无论是现场确定还是经论证确定的工程变更,均应有公司的批复,才能予以支付。

(2) 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未经公司审批,擅自决定工程变更的变更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可诉诸法律。 (3)工程变更的实施过程中,公司、监理、设计、施工由哪一方面原因造成的变更失败和损失的,由该方承担一切责任。

4 工程变更的程序

(1)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的工程变更管理实行工程变更申请审批制度和工程变更令申请审批制度,所有工程变更项目都要执行工程变更申请和工程变更令申请审批制度,两种审批制度均采用书面审批。总监办负责对各施工标段的工程变更项目的变更申请报告、所有工程变更令申请进行统一编号管理。

3 (2)公司将变更申请和工程变更令申请的审批结果抄送总监办。总监办按监理有关支付程序和规定执行。

①所有工程变更文件(申请报告和变更令申请单)均为一式5份,公司保留两份(工程管理部、铁路项目部),监理保留两份(总监办、驻地办),施工单位保留1份。

②所有工程变更令申请单未经公司审批的均不能支付。

③公司和总监办对工程变更的申请不同意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变更单位。 (6)一般变更(增加费用不大于30万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铁路项目部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办公,变更方案征得公司同意后,施工单位可先行组织施工,而后补办报批手续。

(7)根据对工程变更种类的划分,分别对三类工程变更程序规定如下: 第一类变更:公司变更的程序

公司接到了上级变更批示和有关变更意向后,经认真核实后,将《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通知》主送总监办,抄送驻地办、施工单位执行。待变更完成后,变更单位根据公司通知和实际发生的变更工程量和单价,填写工程变更令申请及其附件上报驻地办、总监办,驻地办应在3日内、总监办在7日内完成审查并签字确认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公司工程管理部如无特殊情况应在14日内将工程变更令申请审批结果通知总监办,总监办通知变更单位计入中间计量表。

第二类变更: 监理单位变更的程序

监理单位将拟变更的工程项目填写《工程变更申请报告》,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30万元)或公司铁路项目部(≤30万元),公司应在接到申请书审批同意后发布《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通知》给总监办。总监办澄清、核实、校对后指示施工单位变更。变更完成后变更单位按公司变更通知和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和单价填写《工程变更令申请及其附件》,经驻地办、总监办签字确认后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或铁路项目部,公司工程管理部或铁路项目部如无特殊情况应在14日内做出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总监办,总监办通知变更单 4 位计入中间计量表。

第三类: 施工单位变更的程序

施工单位应首先填写《变更设计建议书》上报驻地办、总监办、公司铁路项目部(≤30万元)或工程管理部(≥30万元),工程管理部或铁路项目部在接到申请书后立即组织有关科室、驻地办、总监办、设计代表、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办公,做出处理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变更单位根据会议纪要和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和单价填写工程变更令申请及附件上报驻地办、总监办,总监办根据审批权限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或铁路项目部,公司工程管理部或铁路项目部如无特殊情况应在接到变更令的14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工程变更令申请审批结果通知总监办,总监办通知变更单位计入中间量表。

(8)紧急变更是指施工现场突然发生的、难以预料的事件,或遇到不可遇见因素或大的自然灾害时需紧急变更时,需要立即做出变更决定,推迟变更,将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当这几种情况发生时,总监办在征得公司领导口头同意的情况下,立即主持现场的变更工作,待变更开始后,必须在十日内补办变更申请书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料说明紧急抢险的情形。

5 工程变更令申请的审批制度、工程变更会议协调和会议检查制度

5.1 工程变更令申请的审批制度

为保证工程变更费用批复的公正性、公开性和权威性,公司对工程变更令申请采用审批制度,详见工程变更令申请审批单。

5.2 工程变更的会议协调制度

当遇到重大变更或变更工作遇到困难时,公司召集各科室参加会议共同研究讨论决定有关事宜。

5 5.3 工程变更的会议检查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监督检查,公司每2个月举行1次联合会议检查,检查项目由公司领导根据变更情况决定。工程管理部、铁路项目部、财务部、和其它有关部门参加检查。 检查的范围:

1) 所有变更项目。公司领导可对每个变更项目提出检查意见,会议共同研究处理决定。

2)检查通过的变更项目费用是该项目的最终费用,如果监理单位批复结果和检查结果不一致,总监办应按公司检查结果执行。

3)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会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6 工程变更工作的奖惩

6.1 奖责:

公司将对下列情况工程变更的当事人给予奖励。

① 监理、设计、施工单位提出的在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不降低使用功能的条件下,设计变更要求经济合理,避免了重大技术经济损失,能给公司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的工程变更;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批复准确、及时,对变更的工程量和单价审核认真负责的;

施工单位如实上报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单价的;

公司工作人员在工程变更工作中坚持公正立场、认真负责,并给筹公司节省大量变更费用的;

6 6.2 罚则:

公司将对下列情况工程变更的当事人和变更单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经济处罚;

① 工程变更的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施工质量低劣,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上报的变更工程量和单价弄虚作假的;

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图纸粗糙、错误遗漏较多,拖延工期的;

监理工程师故意拖延,吃、拿、卡、要,接受贿赂的,故意多报变更工程量和单价的;

公司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故意拖延,对施工单位提出无理要求的;

6.3 处罚细则:

一、通报批评:

违规情节不太严重的由公司进行全线范围内通报;

二、对通报两次以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以下经济处罚: ①

扣除施工单位 标段总标价的3﹪; ②

扣除监理单位监理费用的3﹪; ③

扣除设计单位设计总费用的1﹪; ④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经试运行,现作如下修订:

一、计划申报、审批:

1、计划申报单位在报计划前要认真核实施工的内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任意增加工程量和预算额;如确需增加工程量和扩大范围,应另申报计划和预算,经审批后才能实施。对先施工后补报计划或不报计划的,在结算时一律不予验收和结算。

2、计划申报单位负责人核定后,报送分管副总审批,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程序(计划申报、核定、审批程序见附表一)。

部门审核和实施。

4、属于设备改建、扩建、维修、保养、清洗、加工制作、防腐保温等项目需外单位施工的项目计划,由公司设备部执行;属于土建、净化厂房、设施改造和扩建等项目计划,由公司工程部执行;

二、比价议标:

1、收到计划后,由计划执行部门到现场核实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必要性,并作好记录,作出预算,以便确定是否进行议标。

2、对预算额在3000元以下的零星项目,计划批准后由计划执行部门安排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出零星项目报价清单,执行部门初审后报审计部审核;或单项参照原招、议标项目审计后的单价执行并报审计部审核。审计部核准并经申报单位负责人确认后,由计划执行部门下达《零星项目施工通知单》方可施工,一式三份,一份下达给施工单位,一份送达给申报单位,一份由计划执行部门留存备案(见附表二)。

行组合议标。

4、对预算额在3000元—10000元的零星项目,必须比价议标,参加比价议标的施工方不少于三家。

标的施工方不少于三家。

部组织相关招标(议标)资料,由工程部发标函,三日内工程部主持

完成招标(议标)。

知书》,土建类由工程部签订书面合同,并开出《零星项目施工通知

单》;设备类由设备部签订书面合同,并开出《零星项目施工通知单》。

8、对中标后因各种原因弃标的投标方,在以后招标(议标)活

动中不再邀请。

9、招标(议标)过程必须作好详细记录并整理存档。

9、承建合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内容、材质

及技术要求、中标价、施工质量保证、安全保证、质保期、完工日期、

清场、违约处罚等。

三、施工监理:

工;对属招标(议标)的项目,必须完成招标(议标)和审批手续后,

收到《中标通知书》和《项目施工通知单》才能施工。否则不予验收、结算。

2、项目开工后,使用单位应指定一人负责施工质量监理,计划

执行部门派员每天不少于一次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

3、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的,严格按照违约条款履行合同(经

审批后的补充计划应约定工期,另行计算),超期处罚。

4、多家施工方同时施工的项目,如其中一方在施工中造成他人

已建工程损坏,由责任方承担返工费用;损坏本公司财物照价赔偿。

5、项目完工后,施工方应彻底清场,经使用单位确认开出清场

验收签证。

6、项目完工并清场验收合格后,计划执行部门和使用单位联合

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内容进行预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费

用由施工方自理。

四、验收、结算:

单》、《施工通知单》、《清场签证》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建设工程必须提供竣工图和决算书以及各种签证),报送计划执行部门审定是否具备验收条件(土建类由工程部受理,设备类由设备部受理),一周内受理部门审定完毕。并提交主管领导审批进入验收程序。

企管部部根据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每月一次,制订出项目验收计划,分发给相关参加验收的单位,()部组织并督促相关部门派员按计划验收。超过三个月施工方不申请验收的项目,视同施工方自动放弃项目结算权,不得进入审计程序。

主管领导审批),合并施工方提交的相关资料报送审计部进入项目审计、结算程序。

4、参加验收单位:企管部、审计部、财务部、工程部、设备部、使用单位。会同施工方验收工程质量和工程量。先验收计划内部分项目,再验收经审批后的增补部分。

5、零星项目结算要有预算额和实际发生额,如结算金额超出预算额度,结算以预算计划为准;经审批后的增补计划,按本办法结算。

6、工程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符合付款条件的施工方应提前三天提出付款申请,公司 ()部填报付款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

五、费用划分:

1、改建、扩建(含土建、设备)的费用支出计入项目工程。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范文第3篇

1 变更的分类及其产生

工程变更依据变更内容, 可划分为工作范围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和技术标准变更等。

1.1 工作范围变更的产生

工作范围变更是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 承包商按照业主或工程师指令, 完成的工作超出或小于原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的情况。工作范围的变更是最为普遍的工程变更现象, 通常表现为工作量的增加或减少。工作范围变更是变更控制的主要对象, 工作范围变更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即附加工程和额外工程。1) 对于工程规模小、费用低的额外工程, 建议工程师通过发布变更令实施。承包商往往考虑与业主关系同意实施, 但会提出重新商定额外工程单价, 因变更工程量较小, 工程师通过协商认可新的价格, 实施额外工程;2) 对于变更工程量适中、变更费用不高的额外工程, 建议工程师尽量避免采用变更令, 可以采用“承担小任务的清单”的变更控制手段;3) 对于变更工程量大、变更费用高的额外工程, 可采用招标确定中标单位, 承担额外工程施工团队。

1.2 施工条件变更的产生

施工条件变更要区分情况进行控制, 当招标描述的现场条件与实际现场条件不同或存在差异时, 工程师应识别此项变化是否构成变更, 识别的依据是此项改变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否合理预料到”。如果此项改变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报价时能预料到的, 认为此项改变不构成变更, 工程师不须发布变更令;如果此项改变是有经验承包商投标报价时无法预料到的, 则认为此项改变构成工程变更, 工程师发布变更令实施工程变更。

1.3 设计变更的产生

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 对设计图纸任何部分的修改或补充都属于设计变更。业主、工程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可提出设计变更。主要包括:1) 设计变更责任分析。设计变更事件发生后, 工程师应仔细分析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2) 设计变更图纸控制。设计变更涉及到设计图纸的修改, 设计变更的图纸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提供, 或由承包商提供设计图纸, 但必须由设计单位审查并签字确认, 除设计单位, 任何项目参与者提供的图纸均为无效。

1.4 施工变更的产生

施工变更主要是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由于业主要求加速施工, 工程师现场指令的施工顺序改变和施工顺序调整, 或承包商进行价值工程分析后提出的有利于工程目标实现的施工建议等。

1) 施工变更的内容及产生原因。 (1) 加速施工。监理工程师应业主要求指令对某些工作加速施工;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某些工作工期延误, 需加速施工。 (2) 施工顺序的改变与调整。由于设计变更, 造成变更相关的工作施工顺序调整与改变;监理工程师指令某些工作的施工顺序改变与调整。 (3) 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由于设计变更, 造成与变更相关工作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监理工程师指令改变某些工作施工技术方案;承包商原因造成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

2) 施工变更责任分析。在施工变更发生后, 工程师在分析变更原因后, 进一步分析施工变更的责任。 (1) 对于加速施工第1种原因, 应由业主承担工程变更的责任, 即承担加速施工的费用;对于加速施工第2种原因, 应由承包商承担工程变更的责任, 即承担加速施工的费用。 (2) 对于施工顺序改变第1种原因, 应由业主承担变更责任;对于施工顺序改变第2种原因, 应由承包商承担变更责任。 (3) 对于施工技术方案改变的第1、2种原因, 应由业主承担工程变更的责任;对于施工技术方案改变第3种原因, 应由承包商承担工程变更的责任。

1.5 技术标准变更的产生

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 业主出于造价、进度等考虑会要求承包商提高或降低工程质量的技术标准和改变材料质量或类型选择, 或者由于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的改变和施工、设计法规的改变所引起的设计和施工修改。这种改变是在合同有效的条件下进行的对合同状态的修改, 目的是为了实现合同预期目的。

2 建筑工程变更的实质目的及对工程变更造价合理确定

2.1 通过工程变更使项目工程更具有适用性

围绕建设的目的和建筑工程的功能展开, 即:1) 提高建筑功能, 降低成本, 大幅度提高建筑的价值;2) 建筑功能不变, 成本降低, 提高投资价值;3) 建筑功能有所提高, 成本不变, 提高建筑价值;4) 建筑功能略有下降, 成本大幅度降低, 提高投资的价值;5) 提高建筑功能, 适当提高成本, 大幅度提高功能, 从而提高投资的价值。

2.2 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对于施工方而言, 为了中标就不得不面对激烈的投标竞价, 不得不降低成本和放弃部分利润, 因此, 施工方投标时通常采用接近成本的企业定额进行报价。对施工方而言, 变更部分更希望按照预算定额 (建筑工程消耗定额) 进行结算或得出综合单价。建设方则更倾向于把合同外新增加工程项目、工程量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包含在合同中的已有项目中或采用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以控制成本。

3 如何对建筑工程变更进行控制和管理

笔者认为, 要针对不同的合同类型, 对变更的具体约定进行控制和管理。

3.1 对固定总价合同即一次性包死合同变更的控制

一是要明确合同的调整范围。尽管合同为一次性包死, 但包死价也是对确定的工作内容、工程做法的包死。对于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改变工程做法的项目还是应该调整的。二是评估变更影响的程度。对变更的造价评估非常重要, 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进展。如果变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总造价, 有可能出现建设单位支付不起后期费用或项目启动的费用, 此时, 建设单位应重新审视建设计划, 以便下一步的开展。三是对变更的控制。先要从规划设计进行控制, 严禁出现超出规划、大量改变设计的情况, 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工程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 工程建设能够顺利进行, 保证投资计划的实现。

3.2 对固定单价合同或可调单价合同变更的控制

主要是明确合同的调整范围。对于固定单价和可调单价合同来讲, 主要是对清单计价规范的执行。明确哪些项目是可以调整的, 哪些项目是固定的, 是全部固定还是部分固定。一般来讲, 对于工程量不大、工期不长、做法成熟的采用全部固定单价的情况比较常见。对于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采用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采用可调单价的情况较多。

3.3 对可调总价合同变更的控制

一是要明确合同的调整范围。变动总价合同又称为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 按照时价或调整文件 (计划经济时期较为常见) 进行计算, 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二是评估变更影响的程度。由于上述造价影响因素很难进行预测和评估, 只能定性评估不能定量评估。三是对变更的控制。所有的变更还是要围绕有利于满足使用要求、节约投资、节约能源、减少能耗的角度做出, 同时兼顾物美价廉的原则进行。

参考文献

[1] 唐嵘.如何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J].工程与建设, 2010 (3) .

[2] 胡少君.对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有效管理与控制探讨[J].广东建材, 2010 (11) .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EPC总承包;变更管理

1 EPC总承包模式简析

EPC是英文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是指一个总承包商或者承包商联合体与业主签订承揽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试车)等工作进行承包,实现各阶段工作合理交叉与紧密融合,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全面负责,工程验收合格后向业主移交提供完整的可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工程实施的一种工程总承包模式。成功地运用这种模式能够达到缩短工期、降低投资的目的。

2 EPC总承包模式下工程变更的界定

通常总承包合同规定,变更是经业主指示或批准的、对业主要求或工程所做的变更。工程变更涉及业主要求的改变,业主要求主要指描述工程的目标(竣工工程的功能、范围、质量和范围要求,要求承包商提供的物品)、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这部分要求主要反映在总说明书内。因此,对总说明书内容的改变一般为工程变更。

变更的起因,分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业主的新要求,所发生的工程变更。二是设计、采购、施工实施中的一些实际情况,如现场施工条件无法达到要求,或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主客观因素,影响中说明书要求内容的实施而发生的变更。三就是由EPC承包商根据EPC合同条件第13.2款:“承包商可随时向雇主提交书面建议,提出(他认为)采纳后将:①加快竣工,②降低雇主的工程施工、维护或运行费用,③提高雇主的竣工工程的效率或给雇主带来其他利益的建议”,提出并经业主认可的新建议。业主通过发布指示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变更申请资料的方式,提出工程变更。如果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交变更申请资料,承包商应尽快做出书面回应。在承包商确认收到业主的变更指示后,工程变更才正式确立。

3 EPC总承包模式下工程变更的分类

3.1 业主方引起的工程变更

通常,业主方引起的工程变更包括:推迟提交业主应提交的项目包括文件;总说明书的缺陷,包括差错或遗漏、工作范围变更;计划调整指示;加速施工指示;工程暂停;有歧义的或相互冲突的合同条款;合同终止。工作范围变更是最普遍的工程变更,通常表现为工作范围的增减,是变更控制的主要对象。实践中,工作范围变更主要表现为新增工程,分为附加工程及额外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商应严格按工程总承包合同规定的项目范围、业主要求实施工程,要求所有工程项目参与人员认真学习合同系列文件的条款,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及特殊要求,了解作为总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工程范围及法律责任。

3.2 EPC总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

EPC总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涉及对合同有利和不利两方面,一般包括:设计变更;材料设备变更;设备供应商变更;未能按计划开工;施工措施变更;分包商履行合同的失败;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失败;有缺陷的工序和低劣的工程;工期延误。设计管理是EPC项目的重中之重,设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承包商的项目效益。我国应用EPC总承包模式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业主通常在招标前负责部分设计工作,其设计深度也因项目而异。一般,业主给出的设计深度只到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EPC承包商需要完善初步设计并完成详细设计。在EPC承包商的设计过程中,承包商设计部可能对业主原来的设计提出了优化建议书(设计变更不影响原工程的各类技术指标),业主经过慎重考虑后做出接受、拒绝或修改建议书的决定。按照国际惯例,EPC承包商提出设计优化给项目带来的利益应由合同双方分享。EPC承包商设计部在提出设计优化前应咨询合同部的意见,充分考虑如何从设计优化中获得最大利益。对于设计优化带来的利益分配问题,EPC承包商在合同谈判时就应当提出来,并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利益分配方式。

3.3 其他方引起的工程变更

其他方引起的工程变更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不可预见的工地地质条件及其他自然条件的改变;管理机构的变更;工程所在国的法律变动;劳动纠纷,当这些发生时EPC承包商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业主变更申请。

4 EPC承包商在变更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4.1 EPC工作范围定义不明确

EPC虽然已实行多年,但在实施过程中仍会出现业主及承包商对EPC合同的工作范围的理解的模糊。由于EPC合同条款订立的不严谨造成了双方对EPC工作范围的理解有偏差,双方互相推诿,造成了项目实施中不必要的变更的产生,造成费用的增加,严重时造成项目的延误。再一个就是EPC承包商在承揽EPC总承包项目时以拿到工程为目的,缺乏对工作范围的合理评估,特别是承接超出自己能力的工作,造成后期项目实施时很多工作难以开展。

4.2 分包商的变更索赔来自业主前期提供的条件的不确定

在分包商向EPC承包商的索赔中涉及前期业主需要完成的工作如:厂区平整、地下复杂情况等应该由业主完成的工作或提供的资料。当承包商接到分包商的变更索赔时,发现这些变更的发生不是由于自身原因而是业主原因造成的,而在项目运行前期并没有与业主及时沟通,造成解决问题时难以处理,使得EPC承包商无力解决或解决后费用大幅度超支。

4.3 设计变更对控制工程成本的重要性

EPC承包商的优势在于设计,设计的好坏直接决定项目的质量高低、成本是否超支,优良的设计会产生较少的后续变更。当分包商提出由于设计变化造成的变更申请时,EPC承包商一般是无法向业主进行索赔,只能自己消化。EPC承包商经常为了赶进度压缩设计周期,让设计提前出图或边出图边干,看似提高了速度实则欲速则不达,造成后期整改工作量大,费用超支。

4.4 分包商变更申请依据混乱,计价偏高

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费用控制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思想及业务水平不高。目前的大部分分包商的变更索赔计算只考虑如何多计算费用,不以事实为依据,计算费用时各行其是,不能正确理解定额,乱用定额,把不是一套定额的工程量调整系数互相调用。多套重套子目也常有发生,例如,机械开挖土方已经包括弃土,而有的分包商在编制变更费用时套机械开挖土方,又重套一次推土机推土,这样弃土就重复计算了一次。其次EPC承包商的费用控制人员往往对变更情况缺少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缺乏对工程的跟踪管理,不了解现场情况,闭门造车,依葫芦画瓢,编的预、结算脱离实际。对分包商提供的变更申请的准确性更不能有效审核。

5 EPC承包商在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中的对策

5.1 准确定义EPC工作范围

变更的一部分形成原因是工作范围变更造成的。准确定义EPC工作范围在项目的初始阶段尤为重要。EPC承包商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时要对EPC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把合同中的工作范围描述尽可能做到全面和准确,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这样承包商才能够充分理解业主的要求,尽量避免或减少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合同变更。EPC承包商也要对非EPC工作范围内又可能做的事情提前以书面方式正式告知业主,将问题暴露在前头。

5.2 加强变更技巧,善于转嫁变更

EPC承包商要注意分包商变更与业主变更的转化关系,从总包的立场出发,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将自己所面对的变更转化为业主变更。及时将分包商提出的由于业主原因产生的变更索赔提交给业主,形成对业主的索赔,为费用解决创造条件。另外,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要将与业主的合同条件反馈到与分包商的合同中,让分包商也承受业主的前期条件变化。当然,前提是一定要有科学严谨的分析和翔实的支持材料包括地质资料、工程图纸、现场照片、会议纪要等。

5.3 加强对设计的管理力度,减少设计变更

EPC承包商的优势在设计控制中,设计的节约将会带来项目运行的节约。能否抓住设计变更是重中之重。EPC承包商应精心准备、周密筹划,全面、细致、扎实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设计创造良好工作前提。用设计价格来控制设计质量,将设计质量的优劣与投资的节约挂钩,促使设计单位提高设计深度、改善设计质量,将设计变更降到最低。现场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对设计变更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审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规范化。

5.4 提高项目管理人员水平,加强现场变更费用管理

EPC承包商要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作为一个EPC总包商最主要的不是直接研究具体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而是对分包商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管理、优化,提出适合EPC合同的规划和实施的总体原则,准求利润的最大化。所以相关管理人才匮乏直接影响着工程总承包的推广和开展。其中缺乏的不仅是大量高素质的能够组织大型工程项目投标工作、合理确定报价、合理承包并商签合同的商业人才。

6 结束语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范文第5篇

1 出现工程变更的主要原因

建筑工程建设周期长, 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 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 导致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与招标投标时不同而发生变更, 主要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和施工条件的变更等等。

1.1 工程设计不能与建设单位意图完全相符

工程项目施工的基本依据就是设计图纸, 由于工程设计的不周密、不合理是出现工程变更的主要原因: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委托书内容不翔实、不明确, 从而使建设单位的意图不能在设计图纸中完全表达出现工程变更;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不提前熟悉设计图纸, 可能出现施工过程中的项目变更;专业配套及二次装修考虑不细致, 可能发生与主体结构、其他专业冲突的现象, 导致大量工程变更。

1.2 图纸会审制度落实不好

建设单位对施工前的图纸会审不重视, 有的甚至不进行图纸会审, 一味相信设计单位, 加之有些工程管理人员不懂专业造成对设计图纸中建筑的使用功能是否符合要求、经济性是否合理等指标把握不好这也是带来工程变更的重要原因。

1.3 管理不力造成工程变更的混乱

工程管理人员不懂专业、不负责任及工程变更管理的制度不健全, 都会使工程变更混乱, 工程造价无控制地提高, 给建设方带来难以承担的经济损失。

2 控制工程变更的主要措施

由于建设单位、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三者之间存在个体差异及利益博弈, 所以说完全避免工程变更很难, 只能尽量控制工程变更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2.1 做好工程设计优化工作

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和造价明确地反映在设计图纸上。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委托书是进行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为了有效地控制工程变更:首先要做到设计委托书的内容翔实、明确, 并能切实反映建设单位的意图, 只有这样, 设计人员才能准确完成设计任务。为确保设计委托书的质量,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就应该组织专门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同时, 通过外出考察草拟方案, 在本单位征求意见和聘请专家论证等环节, 确保设计委托书中工程项目的功能、要求、建设标准、外线配套等情况翔实、明确, 提高设计委托书的质量。其次实现专人负责、全过程动态管理。在多数工程建设项目中, 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人员常常是开工前才仓促阅读图纸, 不能及时发现问题, 即使发现了一些问题, 设计人员为了不涉及修改较大的整体设计框架, 以及影响按完成工程量计酬, 常以种种借口维持原来的设计。为改变这种情况, 避免出现大的设计失误, 造成大量的变更, 可以采取专人全过程参与管理的办法, 从设计委托书签订之日起全过程参与施工图设计工作, 时时与设计人员沟通, 确保设计方案与建设单位的要求一致。此外将专业配套及二次装修工程与整体设计统一考虑。在工程主体项目设计时, 一般不包括专业配套及二次装修工程, 如中央空调、室内外高级装修、地下室的热交换站等。这些配套和装修工程的设计往往要在主体工程完工时才进行, 所以经常发生与主体结构、其他专业冲突的现象, 导致大量的工程变更, 从而引起工期延长、投资增加。为此, 在工程主体项目的设计阶段就要注意此问题, 请配套专业和装修设计队伍与工程主体项目设计单位就专业配套及二次装修工程进行充分磋商, 与整体工程一并考虑, 不仅解决了专业相互冲突的问题, 而且保证了工程质量。

2.2 做细图纸会审工作

图纸会审能将设计中考虑不周之处及时发现和更改, 以免在施工中返工造成很大的浪费。图纸会审:要注意查看使用功能是否符合要求。对影响使用功能的部分都要逐一核对, 以免日后出现大量的变更;要注意审查经济性是否合理。对图中标注采用的材料来源有无保证, 能否代换, 所要求的条件能否满足;设计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应上有无困难;特殊工程处理方法是否合理, 建筑结构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不便于施工的技术问题, 或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工艺管道、电线线路、设备装置、运输管道与建筑物之间或相互间有无矛盾, 布置是否合理等。只有对以上几个方面逐一确认无误后, 才能保证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2.3 做实工程变更管理工作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变更管理, 建设单位应建立一套工程变更管理的办法, 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健全管理机构, 明确责任, 严格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审批程序, 推行工程变更评审制, 确保变更工作项目、工程量和变更单价的合理性。为了提高对工程变更的控制能力, 建设单位应建立一支懂专业、负责任的管理队伍, 加大对工程前期工作的管理力度。努力做到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科学性、设计方案的优化和完善性、招标文件及合同制定的严密性, 尤其是对工程变更的相应条款规定要详尽、缜密、尽量减少工程变更发生的几率及由于变更而引起的争议。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在工程变更管理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在日常的工程管理中, 经常会出现由于对工程变更不当造成停工、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引发纠纷的现象, 究其原因有的是由于建设单位不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采取强制手段, 迫使施工单位接受不平等条款;而也有的是由于施工单位以变更为借口, 提出不合理要求, 想通过工程变更达到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因此, 要求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 在处理工程变更时, 不要以建设单位自居, 在尽可能减少工程变更的情况下, 对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单价确认要让施工单位欣然接受, 并使其能积极配合变更的管理工作, 绝不能将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强加于施工单位, 造成施工单位的抵触心理。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不正当变更理由要认真审核, 提出正确的拒绝理由。只有双方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 才能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摘要:工程变更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特征。如何管理好工程变更, 使得最大限度减少变更对工程目标实现的影响, 保证建设项目合同控制目标的实现, 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本文结合建设单位工程变更管理谈谈自己的看法。希望对控制工程变更, 降低工程成本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工程变更,控制办法,措施,图纸会审

参考文献

[1] 徐家铮.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 (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 [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6.

[2] 邓铁军.建筑工程经济与企业管理[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0:6.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办法范文第6篇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市政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在市政公路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其工程造价控制是建设的重要施工管理环节。本文就市政公路项目造价管理作简单论述。

【关键词】施工单位;项目;造价管理

公路工程建设是一个周期长、数量大的生产消费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重中之重。有些工程因造价管理不利而给投资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甚至对工程质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又制约了公路工程的健康有序发展。要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作用,以取得最大的投资效益,就必须建立健全各有关单位的造价控制体系,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和管理。

1、市政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

1.1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以被动的按照设计图纸编制的概预算和计算工程造价为主,而在设计阶段用工程造价管理优化设计、有效的控制造价做得不够。工程造价管理的各阶段衔接不顺畅,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结算价、决算价,这六个阶段的造价分别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各自管理,没有建立真正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1.2 成本管理手段落后,从成本管理手段来看,仍以手工操作为主,现代化管理手段运用不足,企业成本管理中的电算化程度偏低,计算机在成本管理中的巨大潜力尚未得到充分开发和有效利用,由于成本管理手段落后,不能及时收集传递处理分析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大量信息,从而不能及时准确地发现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难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

2、影响市政公路工程造价的因素

2.1 招标人注重标价和投标人低价竞标

招标人为控制国家建设资金,招标评标时注重标价,不实事求是地去考察投标单位能否按报价完成任务。而投标人在对设计意图、工程面貌和现场情况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为了揽到工程,低价竞标,甚至有些中标单位不愿意自己去做,而是分包抽拿管理费,这样层层克扣,若要保证工程质量就根本无利可图。过低的标底还会导致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投资不足,拔款不到位,建设中产生停工待料的情况,从而使一些本该紧密衔接的工程而没有及时施工,影响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及时发挥。

2.2 工程造价中合同管理规范程度

当前公路建设合同规范性管理虽取得了较多成绩,但由于时代的变迁,国家政策的調控、社会资源的重组、人类观念的转变等都会增加合同管理中的不可确定性,随之而来的就是合同变更、合同索赔或合同纠纷,这些必然不断的影响工程造价。如何编制出规范性的合同文本、如何规范的执行下去是工程造价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合同价款确定的条款,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证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同时,更需要有完整性、可操作性和可控制性,减少合同纠纷,最大限度的发挥合同各执行单位的能力,最大程度的提高合同的抗风险能力,避免因合同签订失误造成国家或企业财产的流失,最终实现共赢。

2.3 验工计价过程对公路工程造价影响

验工计价目的是为了加强项目部基础管理工作,正确掌握工程价值进度,及时收回工程项目资金,验工计价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超前计价和滞后计价

2.3.1 超前计价的主要原因

超前计价,就是对还没有完成的工作量提前进行计价。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按投资计划计价: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投资概算、工程的建设工期及资金到位情况,下达年度投资计划。由于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受气候、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工程进度难以控制,拟定的工程量无法完成,甚至出现实际完成工程量与计划相差很大。但由于资金来源渠道不同等原因,对计划相差部分,无法在同期建设的项目中进行调整。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投资计划任务,往往采取按计划计价而不是按实际进度计价的办法处理。弥补概算不足:由于设计概算编制不合理,料差、变更都不及时到位,对大中型工程项目来说,不超前计价要完成概算中同等工程量根本不可能,于是用超前计价弥补概算的不足。而且还可以用超前的计价办法来解决工程备料款。

2.3.2 滞后计价的主要原因

滞后计价,就是当期完成的工程量没有按时计价,而是留到后期再计价。 控制计价,工程总造价在投资概算内,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大于计划数,而上级主管部门由于投资缺口、调整计划不及时等原因,要求计价控制在计划范围内时,对于已完的超计划部分工程量,施工单位不能按时计价,造成计价滞后。

2.4 投标阶段变更与索赔的方法

由于公路工程施工工期比较长,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因为工作上原因不可避免的发生变化,管理人员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到变更的完整记录。投标阶段是工程变更与索赔的基础,投标阶段会对工程变更与索赔构成重要影响,既能影响承包人的工程当中的利益,也将影响业主的工程投资总额。一般情况下在投标阶段,业主主要是以合同价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在投标中也就是总承包价。在这一阶段的中是以清单单价计算结果为主要依据,因此在这一阶段承包方可以在总价保持不变的前提下,采取分享不平衡报价法,对合同价进行细致的分解,对工程实地进行细致深入地勘察了解,对于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变更、索赔的地方或数量会有所增加的项目单独列出,在这些项目上适当的提高单价。对于其它发生变更、索赔几率较小或工程数量有所删减的项目可以适当的降低单价,达到索赔向投标阶段渗透的目的。

2.5 工程成本控制要做好工程造价管理的汇总—竣工结算阶段

竣工结算阶段是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设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投资是否合理的重要环节,它对保证工程质量,促使建设项目尽快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总结经验教训都有重要作用。竣工结算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程度为10%以下。在此阶段,应全面汇集在工程建设中实际花费的全部费用,编制好竣工决算,收集、整理、保存相关资料以达到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的各项费用均有据可查。从而使事后核算及时、准确。

3、结语

综上所述,市政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是现代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了提高市政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效益,必须对公路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控制。通过对以上诸多因素的深入分析,找出影响的主要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对建设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从而更好控制好项目部资金使用。对于促进现代市政工程建设的发展,保障现代城市建设工程在激烈竞争中稳步前进和发展具有非常明显的促进作用。通过对当前市政工程造价管理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出合理科学且有效的管理措施,能够真正提高工程造价在项目建设中的控制和调节作用,对于减少现代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现象,实现现代工程建设的最大效益意义重大。因此,时下的市政工程建设行业应该加大人才和造价管理的重视度,全面增强造价管理的促进作用,使现代工程建设又快又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1]祝道文,浅谈公路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的成本控制,安徽科技,2013(9)。

[2]李桂霞,公路工程项目预算及决算阴.交通世界,2013(10)。

[3]王波,冉晓霏,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研究,科技咨询导报,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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