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论文

2022-05-03

写论文没有思路的时候,经常查阅一些论文范文,小编为此精心准备了《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论文(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摘要]南宁市拥有诸多独具特色的古镇古村落,但因为保护力度不够,古镇古村落中有大量古建筑被严重破坏,正在不断消亡。这些古镇古村落有着得天独厚的岭南风土人情和桂南壮乡文化特点,拥有丰厚的建筑美学价值、人文精神财富和非物质文化遗存,亟待我们去保护和发掘。

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论文 篇1: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现状与发展对策

提要:中国城镇化进程带来了历史文化村镇的锐减,在此背景下产生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和整治导则》的内容涉及村镇传统格局、需要保护整治的建筑和构筑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整治要求等诸多方面,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传承与利用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导则

在我国漫长的以农耕文明为主体的传统社会里,90%的人们劳动生息在村里乡间,久而久之,村落成了地缘性、血缘性先民的聚居地,集镇演进为城乡交汇、乡里交流的区域中心。由村镇构成的庞大自然社会形态,成为传统中国社会结构的主体,劳动人民展现生存与发展智慧、安身立命并创造色彩斑斓之独特文化的纽带。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作为各地村镇中文化遗产最为集中,同时也是最显唯一性、真实性、完整性的展示与演绎场所,诚然应该成为当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合理运用中需要全社会特别关注的重点。

《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历史文化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明确提出了区别于自然村镇属性的“历史文化村镇”概念,并以法律条文确定了其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的地位。2003年,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公布了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评选方法,随后产生我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名单,标志着“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名镇”两个概念及其内涵、评选标准和保护制度正式建立。2008年,国务院第524号令公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显示了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化。2012年12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将保护的对象扩展到“传统村落”的定义范畴,强调了对“传统村落”保护的具体要求和相应必须采取的措施。

福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起步较早,在全国尚未开展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评选之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即根据《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于1999年5月、2003年1月率先公布两批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之后又于2007年、2012年先后公布第三、四批。在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布的前后六批共52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福建省以13镇、29村入选,占全国核定公布总数的近8%。2012年12月,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三部委联合公布的第一批28个省共646个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中,福建省有48个传统村落入选,在总数上与山西省并列第三位。

据冯骥才先生披露的资料:“自2000年至2010年,我国自然村落由363万个锐减到271万个”,平均每年少9万个!“其中不乏历史创造、文化景观、农耕时代见证的乡土建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赵晖司长表示,如今全国“有较高保护价值的村落已不足5千个”。2030年中国城镇化率将从2012年的52.5%增加到65%左右,意味着还会有3亿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工作生活,自然村落锐减的压力诚然不容乐观!颇有价值的历史文化村镇正日易失于保护而濒临损毁,福建亦不例外。

2013年5月25日,中国文物学会古村镇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浙江湖州的南浔县荻港村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国古村镇保护与发展荻港宣言》,提出“为保护和抢救面临严重生存威胁的古村镇文化遗产,传承民族文化根基,维护中华传统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的六项呼吁,其中第二项指出:“深入研究各地古村镇的特点和共性,争取在近期形成具有较强针对性和适用性的古村镇保护全国技术标准、规范……”。为此,“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考古学专题调查课题组”,在承担完成了历时六年的2007年度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历史文化名镇(乡)名村的保护现状与发展对策——以福建历史文化名镇(乡)名村研究为例》的基础上,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并于2014年完成了《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和整治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该《导则》现已在福建省颁布实施,并将于修订后印发全国,为各地名镇名村的保护发展提供参考。

一、《导则》产生的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人们生活生产方式的改变,传统社会、经济、交通、生活、文化、居住、谋生等模式转型不断加快,传统文化的生存空间受到严重挤压。涉及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传承的相应法律法规规章和有针对性的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等却没有及时出台,加之政策缺失、观念滞后、宣传单调、办法老旧、钱源单一、急功近利等现象的不断困扰,传统家族宗族观念日益淡薄,千百年历史塑造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所依托其间的颇具深厚历史积淀之区域特色文化形态承受空前地冲击,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面临或无人、或无力、或无钱、或无材、或无法、或无权的情况较为普遍,许多优秀的村落传统格局和环境景观、典型的乡土建筑物或构筑物、信息量丰富的民间文献与口语史话等陆续消失,流传百年乃至千年的传统技艺、民间习俗等被悄然淹没,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趋于结构性和功能性衰落消亡的态势日益触目惊心。

1.传统村落在自然衰落

物质发展规律表明,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的,一切事物都要经历萌芽、发展、成熟和衰落灭亡。传统村落的物质构成要素,经历了千百年风侵雨蚀,已经越过发展成熟期,其材料老化、形态劣化、功能退化是不可避免的趋势。就传统村落主要物质构成要素传统民居建筑而言,从历史进程来看,主要遵循从“住屋”到“祖屋”的发展道路,一旦“祖屋化”缺乏居住人口与自有财力支撑,就会转入“遗址化”的进程。地形地貌变迁、乡土建筑损坏、居住环境劣化、人际关系淡薄、村落空心化抑或被侵蚀等现象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现代化的高歌猛进,传统村落社会发展模式急剧转型。现代化农林畜牧业的兴起,部分农村已工业化、城镇化、景区化、商业化,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务的输出,传统农村经济基础正在全面衰落。昔日,出门基本靠走、运输基本靠挑、通讯基本靠吼等交通通讯模式,已被村村通公路、现代运输业和电话、电脑、手机等纷纷替代。土木民居更新为砖混楼房,家族聚居形态变成了以核心家庭为单位,昔日的生活方式进一步瓦解,民风民俗传承无后。

自2000年至2010年,我国自然村由363万个锐减至271万个,10年间,减少了90多万个自然村,其中包含大量传统村落。而到了2013年,在目前全国尚有的230万个村庄中,依旧保存与自然相融合的村落规划、代表性民居、经典建筑、民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较高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仅剩下不到5000个。现存传统村落数量仅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1.9%。(《住房城乡建设部:传统村落加速消亡1561个受保护》,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

2.传统村落保护理念存在冲突

在政府主导的新农村建设中,遇到分布地域广泛、形态各异、内涵丰富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往往处于理念乃至行为相对模糊或矛盾、尴尬的局面。是实施博物馆式的静态保护,抑或是采取城市建筑和生活方式的简单复制;是旧村整治,抑或是建设(或另建)新村;还是使农村传统建筑和生活生产方式在现代保护理念上的有机更新延续?莫衷一是。行政部门在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划定上的不同意见,职能部门在“保护”与“利用”上的程度之争,设计施工部门在整治与维修上的“整旧如旧”之纠结,甚至延伸到维修程序、工艺技术、材料配比等分歧;抑或一边申报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并拿着获得的政府安排经费在做整治,一边按照自己所谓的新村建设模式大兴土木肆意无序地进行改建、拆建、扩建或添建。

3.传统村落保护遇到了现实困难

对传统村落或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政府引进的新投资主体、新运营模式,依据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往往占有了收益的主要部分,而拥有资源主体的村民集体或个人一般处于劣势,只能承受这一利益分配的既成事实,由此产生的分成矛盾屡见不鲜,潜伏的危险时而被激化。另一方面,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价值较高的往往是体量庞大、装修精美或年代久远的祖屋、书院、祠堂、宫庙之类,这些建筑的产权有的很难界定,有的则产权人数众多,如何在资源主体之间进行合理的收益分配,亦是难题,稍有处理不当,即会极大地影响到村落持续发展的前景预期。资金短缺、人才难求、技艺失传、材料匮乏等,亦一直困挠着传统村落的保护传承。

具有多重价值的不可再生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受到如此威胁,正逐渐丧失其传统生活气息与真实性、完整性,进而从不同角度困扰着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各项保护管理手段的采纳以及传承运用方式的顺利推进。

社会希望有个既适用、又可操作的古村镇保护技术标准、或规范、或导则,提供给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在保护传承中比照、或参照应用。《导则》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

二、《导则》的主要内容

我国是多民族的文明古国,幅员辽阔,资源丰富,自然环境与人文生态异彩多样,形成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不尽相同,既普遍具有深邃的科学文化内涵和重要的保护传承价值,又各呈千秋并交织着诸多矛盾与期待。针对这种状况,《导则》从把握主流、兼顾特殊着眼,由四个方面、九个组成部分入手,组织材料,分析研究,汇总编写。

一是《导则》明确提出了编制的依据、原则、目的和适用范围及其相关术语诠释。

强调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规定的框架内,遵循规划引领、彰显特色,保护优先、适度开发,以人为本、改善环境,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基本原则,积极通过《导则》引领,样板示范,促进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管理、传承运用和整治建设,达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程度。

二是《导则》注重了要保护的村镇传统格局、需要保护整治的建筑和构筑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

《导则》在这部分,除了提出应加强普查和名录档案体系建设,整体保护传统村落“由山水、空间格局共同组成和体现的历史环境”“组群形式”“呼应关系”等综合要素,分类保护不同级别与类型的建筑和构筑物,推动传统文化传承等一般性要求之外,强调应体现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原则,因地制宜、科学编制保护规划,以规划为依据,按近、中、远期计划,有重点地积极推进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整治建设,进而逐一点出,传统格局要保护的山地盆地、平原河谷、滨海江河溪湖等聚落形态和农耕、渔猎、商贸、交通、政治军事等社会形态之相应要求,并分解到对山体、水体、田园风光和村落、街巷、溪渠、古道、桥梁、渡口、水利设施以及古树名木、古井古塔、城堡牌坊、非物质文化空间载体等的具体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分级分类保护。藉以达到体现历史记忆、反映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特有格局、风貌景观能够得到切实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及其他代表性、典型性建筑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传承运用;在保护的前提下,与当地经济发展相融合,积极探索多样化保护管理和传承运用途径,努力使适度发展的乡村文化休闲旅游、进行的传统文化产业提升、打造的农牧渔业品牌等,能够合理有序进行,以保护和带动村民收益以及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是《导则》规范了要保护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整治要求。

《导则》在这部分,除了提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整治,首要目标是为了文化遗产安全,应以保护为前提,在不断满足当地社会生活生产需要等共性的要求之外,从重点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人手,侧重于规范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保护传承要求或置为前提;同时,依照相关行业的管理规范,分别就完善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生活能源工程、垃圾治理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绿化景观整治等,逐项提出要求,以期切实改进当地社会生活生产条件,提高宜居环境水平,便利村民的现代文明生活追求,避免出现城市式园林化、景区式符号化的村容村貌。

《导则》中还专门强调安全与防灾应综合考虑,消防与安防工程应充分顾忌村落自身可允许的空间尺度,因地制宜寻求相对合适的建设方案。防洪与防涝工程则应注意湿地、土质护坡延续与硬面防洪堤的关系。对地质地震、风雨雷电等灾害的防御亦提出了相应的规定。

四是《导则》拟确立的必要保障机制。

《导则》认为正确处理政府、社会、村民的关系与作用是有效保护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关键。强化政府主导地位,建立健全保护管理、传承运用机构,在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保护资金投入机制的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捐助、群众筹资等社会各方力量投资投劳方式,能够体现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管理依靠社会,传承运用的成果惠及全民之目的。

三、需要不断拓展的几个问题

我们深深懂得,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有效保护管理和合理传承运用,还有很艰难的路要走,还有很复杂的关系需要梳理,还有很尖锐的矛盾需要化解。遵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六点要求,《导则》编后体会,感觉尚有几个问题需要不断拓展:

一是政府的主导、推动和监督。地方政府应从“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传统思维框框里跳出来,把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管理与传承运用当作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文化产业来关注,主导落实各方责任,推动平衡各方利益,以更灵活的政策推动、引导对各地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点及其共性的深入研究,组织或提请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组织编制相应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并纳入城镇化总体规划,不断推动传统村落特色产业重新焕发生机,使之成为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的新增长点,有效推动这些凝聚着千百年优秀基因的传统村落永续发展。

二是规划的引领、统筹与规范。应在深入研究传统村落环境条件、文化遗产特征和自身文化特色的基础上,编制和实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贯彻整体保护原则,合理定位传统职能,充分顾及到具有深厚历史文化沉淀的古街巷、古建筑、古树名木以及古村落内外环境风貌,尽可能少调整传统空间功能,有针对性地提出可持续发展对策,恢复、创新传统村落造血功能,规范指导相应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建设,不能以损毁或牺牲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原有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来换取发展,努力寻求达到“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之目标。

三是整体地保护、传承与运用。应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尽量整体保护传统村落的生态环境、传统景观、村落格局、视线视廊和文化传承等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依托场景等要素,十分尊重和关注村落居民及与其密不可分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形态、民俗传统的保护,一切有损传统村落真实性、完整性的利用应重新检讨、纠正或停止。只有如此,我们的保护管理与传承运用才能达到透过现象、沁入本质的深度。

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而言,保护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但是开发利用的手段却应严格控制、谨慎推广。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同时,遵循着村落原态衍生、演化的特色产业以及原生态原住民的生活体验,积极引导地方人文复兴,应当成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发展的重要方向。

四是村民的意识与参与。在现代社会环境下,传统文化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发展前景是相当严峻的,究其原因,是曾促其发展繁荣的历史因素已经改变,有的甚至成为阻滞其发展的门槛,而与之生息攸关的是这些传统村落的主人、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要将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传承与村民的意识和参与相结合,积极探索、合理培育符合当地实际和当地住民有积极性的传统产业经济与多样化发展途径,不断创造和提升相关的就地就业机会,为留守传统村落、复兴传统文化、世代相传者集聚物质和精神财富,真正能够得以成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守望者、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与传承运用的主体及主要受益人。

五是专家的指导作用。应支持和鼓励专家学者对传统村落发展历史、社会经济、民俗文化、选址特点、建筑特征、遗产价值等进行深入研究,建立丰厚的调查资料,精心提炼对保护传承具有重大科学意义的物质、精神和经济、文化要素,有利于传统村落生态环境和人文保护的发展路径,建立健全有利于传统村落环境景观、乡土建筑、民间习俗等保护传承的技术指南与图册、技术标准与导则等,积极探索多种保护管理与传承运用模式,持续培养传统村落各种人才群体,指导开展以村民为主体的运行机制,形成各具自身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的保护传承运用品牌。

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性开发,应建立在对传统村落历史资源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并形成准确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每一处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都需要在客观、全面登录的基础上予以区分、归纳,从中提炼出有利于传统村落原态历史与人文保护的发展路径。这一发展模式,可以是适度开发的观光旅游,但更多的应该是遵循着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原态衍生、演化的特色延伸产业,以及原生态原住民的生活体验,而基于传统村落形态完整性保护的功能更新及生态修复,应当成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传承与发展的主要方向。

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管理与传承运用是我们这个时代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我们应充分认识这些资源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自觉肩负起神圣职责,在新的起点上积极推动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在保护中运用、在提升中传承、在活化中发展,不断提高其在促进社会经济文化蓬勃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中国历史底蕴深厚、各民族多元一体、文化多样和谐的文明大国形象”。

(责任编辑:文丹)

作者:郑国珍

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论文 篇2:

南宁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文化价值研究

[摘要]南宁市拥有诸多独具特色的古镇古村落,但因为保护力度不够,古镇古村落中有大量古建筑被严重破坏,正在不断消亡。这些古镇古村落有着得天独厚的岭南风土人情和桂南壮乡文化特点,拥有丰厚的建筑美学价值、人文精神财富和非物质文化遗存,亟待我们去保护和发掘。深入研究这些古镇古村落,可以更好地理解古镇古村落几百年积累下来的有形和无形的财富,更好地为南宁市的社会发展服务。

[关键词]古镇  古村落  文化  建筑  历史

DOI:10.19499/j.cnki.45-1267/c.2021.02.009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研究是近年来的一个热点问题,通过研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历史文化可以提升当地文化软实力,促进旅游产业进一步开发,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南宁市的历史文化名鎮名村资源丰富,以扬美古镇等为代表的一批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星罗棋布,它们记叙着历史,书写着文明,论证着辉煌。深入研究这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文化价值,可以加强人们对于桂南历史文化的保护、开发、再认识,也可以结合旅游开发,推动经济发展。本文拟对南宁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历史文化价值进行梳理,钩沉出其文化特色和内涵,提升人们保护与开发的意识。

一、南宁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本情况

南宁市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在数量上虽然不能与柳州和桂林相比,但是也有可观之处。目前,南宁入选相关文化名镇名村的状况如下。

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扬美村(第五批,2010年)、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同江村三江坡(第七批,2019年)、南宁市宾阳县古辣镇蔡村(第七批,2019年)。

广西历史文化名镇:南宁市武鸣区罗波镇(第三批,2016年)、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第三批,2016年)。

广西历史文化名村: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扬美村(第一批,2010年)、南宁市宾阳县古辣镇蔡村(第一批,2010年)、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同江村三江坡(第二批,2013年)、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锦江村麻子畚坡(第三批,2016年)、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老口村那告坡(第三批,2016年)。

此外,南宁市较著名的古镇古村还有位于宾阳县的芦圩古镇、隆安县的雁江古镇、横县平朗乡笔山花屋等,虽然这些村镇尚未申报名镇名村成功,但也有很多历史遗迹和优秀的文化遗产遗存。整体来说南宁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散落性和集中性。南宁市保存得较为完整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散落在南宁市的各个县域,同时又相对集中。其中以南宁市西乡塘区江西镇一带最为集中,主要有扬美村、三江坡、麻子畲三个,那告坡与此三个村落一江之隔,其余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则呈现出散落性的特点。

2.差异性与同一性。南宁市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体现出天然的同一性:岭南特色、壮乡文化、因势建村等,这其中又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各自保留着不同的建筑特色、文化底蕴、民俗活动等,若深入研究就能发现各个村落的差异非常大,如果能进行旅游开发,必定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3.交通便利和隐藏山中。南宁市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很多都处于交通便利的水陆要塞,比如雁江古镇、扬美村、三江坡、那告坡等都曾是历史上的水陆交通要地,只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沧海变迁,水路不再辉煌,村镇们渐渐隐藏在山中,显得风景秀丽又相对封闭。

二、南宁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文化价值

南宁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地处南疆,人群组成复杂,既有以壮族聚居的名镇名村,又有以汉族为主要居民的村镇。整体来说村落文化体现了鲜明的人文属性,主要表现在村落或者家族独特的文化精神、颇具特色的民俗文化特征和人与自然的生活文化三个方面。

(一)根脉相承的家族文化

南宁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往往以宗祠为文化依托,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村镇文化。一方面,以壮族文化作为主体地位形成村落文化的主体,另一方面由于村镇居民的先辈大多是从其他地方迁徙过来的,为了不忘根本、寻根问祖,同时纪念先人、勉励后人,村镇多有修建祠堂。于是其文化多表现为外来文化和本地文化交融的文化形态。因此在各镇村中星罗棋布地陈列着这种宗祠和碑记。

比如,宾阳县古辣镇蔡村的主体建筑就为蔡氏的宗族所建,老村保存下来的全部为明清建筑,蔡氏家族居于此地至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扬美村民自称来自于山东白马或者广东南海,有杜、梁、杨、黄四大姓氏,扬美古镇中的居民,大多数自认为是宋仁宗时代的大将狄青平南军之后,当时的平南军从山东白马来,驻扎在“白花村”,后白花村更名为杨溪村,再更名为扬美村。另有部分村民自称来自广东南海。不论是山东白马人还是广东南海人,都是居于壮族包围之下的“客居”汉人,先天与周边壮人有着不同的风俗习惯。雁江古镇梁氏宗祠是雁江古镇的古老建筑之一,据说已有两百多年历史,历史上曾经多次被重修,其外座为晚清举人梁朝谵于光绪十五年发起而建。该宗祠的楼体外墙上有各种彩绘和书法碑刻,所书当为训诫子孙之词,有一碑为:“□□兰森映玉堂,由来积厚自流□,□谋善处家声振,继述深时世泽长,百代常教惟孝子,千秋勿替是文章,扶兴淑气钟斯地,此后宗□来炽昌。”从碑词中可以看出先人对于后人的热切希望,表现出很强的宗祠文化的特点。这些碑文具有很浓厚的中国传统家训的特点,可以唤起人们对于家乡的热爱,对于祖先的骄傲,对于人生自我追求的确定,因此,如果能深入钻研这一家训主题,可以理解家族乃至古镇精神的内涵,形成无形的文化财富。

(二)崇文重德的教育理念

科举仕进文化对于中国人而言是一个不老的主题,注重对于子女的教育则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南宁市古镇古村繁荣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曾出现了大批各行各业的人才,尤其是有功名的科举人才,因为封建时代,普通老百姓只有通过科举才有可能仕进,成为执掌权柄的社会栋梁,为家族的兴旺发达服务。因此,各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无不凸显出科举仕进的色彩。

扬美古镇的魁星楼、孔庙是最能代表这种仕进文化的建筑,尤其是魁星楼。扬美有将中举者的生平事迹陈书楼上的传统,其中扬美古镇的魁星楼上就有215人上榜,明清时代,扬美共出了48名举人。清代道光八年(1828年),屋主杜家第15代孙杜元春考取了举人,被朝廷赐授的“举人”牌匾悬挂于大门之上,因此,人们便将杜家称为“举人屋”,在扬美古镇享尽了美誉。扬美另有梁德显,人称“广西清代第一解元”,他的事迹至今被扬美人传诵并作为激励晚辈努力学习的榜样。因此,扬美古镇历史上名人辈出,其中最有影响力的当为辛亥革命家梁烈亚,他曾任《中华民报》《申报》《时报》《中外日报》《大公报》记者、讨袁军总司令部参议、孙中山机要员等职位,由于其早期从事革命活动,扬美古镇一度成为他和黄兴的重要根据地。

蔡氏古院保留下来的最主要的建筑就是蔡氏书院,是蔡氏家族私塾所在地,蔡氏家族的后学在此接受“涂眼加戒尺”的严格教育,完成了书香的世代传递,形成了读书之风。蔡村蔡氏书院门前有对联云:“要高门第须为善、要好儿孙必读书。”蔡氏书香古宅又有“经源第”“大夫第”等建筑。其中“大夫第”门前“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的对联可以看出蔡氏家族对于子孙做人为学两方面的训诫,崇文重道思想是这一家族的重要家训,因此后世蔡氏子孙人才辈出,也正是这一家训的结果。从明朝中叶开始,蔡家子弟便发奋读书,家族代有才人出,明清时期蔡家就出了八名太学生,颇负盛名。

芦圩古镇的思恩府试院及其配套建筑也昭示着芦圩古镇对于教育的重视。思恩府试院原由右江道行署改建而成,不知何年所建,后几经整修,规模不断扩大,清乾隆六年(公元1741年)重建、道光六年(公元1826年)当地知府李彦章率先捐金,武(鸣)、宾(阳)、上(林)、迁(江)四邑士民争出财力,大修扩建。咸丰八年(公元1858年)毁于匪寇。同治四年(公元1865年)再次重建,规模如旧,后该镇将其创办为“思恩府中学堂”,后又改为“宾上迁中学”。公元1926年,改为广西省立第十二中学,即今天的宾阳中学。目前思恩府试院是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可见思恩府试院是古代科举考试的重要载体,也是地方文脉的象征。

(三)异彩纷呈的民俗文化

“世界上所有的民俗现象都是由一定的根据和条件产生并长期发展而成的。大量的民俗文化事象,它既表现为一定的物质的、有形的、可直接触摸到的具体的实物;同时它又表现为观念的、无形的、只能意会和理解的抽象形式。”[1]因此,以节庆、生活艺术等为特色的非物质文化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一个亮丽的风景线。

扬美航运发达,经济状况远胜于周边壮族村镇,故扬美村汉人与周边壮人交往极少。其语言呈现出“平话”特点,而且生活习惯上又保留了自己的特点,与周边的壮族亦差别很大,婚姻上嫁娶也均在本村完成,形成了民俗上的“孤岛”效应,形成一个独特的现象。此外,扬美古镇的扬美古乐独树一帜,还有许多独具特色的节庆活动,比如师公戏、七巧节、唱春牛、龙舟节、中秋节、抢花炮等。为使这些节庆活动得以保留,扬美古镇推出了每月一节活动,从正月的“唱春牛”到腊月的元旦旅游活动周,节庆活动均不重复,形式多姿多彩。南宁市江西镇三江坡至今还保留着四月八庙会、摆蔗年俗、彩鸡拜年习俗、醒狮拜年、采茶舞等特色民俗活动,其中三江坡四月八庙会源于著名的古邕州城西郊合江镇庙会。20世纪30年代初,官府拆毁了镇江楼和文武庙、观音庙等,将观音等神像移到三江坡的上庙(大圣观,主神为北帝真武,故又名北帝庙)和下庙(那廊宫,主神为大王老爷——水神、财神,故又名大王庙)供奉,求丁、求财、求贵、求寿的四乡民众多到三江坡的上下庙祭祀,经贸交易和文娱活动仍然进行。芦圩古镇是炮龙节的发祥地,炮龙节如今已经是宾阳县重要的“狂欢节”,每年的正月十一,宾阳全县都要狂欢一天,届时会有数十万人参加炮龙节,其盛况可见一斑,目前该活动已经被列入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四)饮食文化和地方特产

饮食文化和地方特产也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也是后世发展旅游业的有益资源。扬美镇的豆豉、梅菜、沙糕被称为扬美三宝,此外,莲藕、酸菜与香蕉也大量产出,豆豉、自制酱油、河鱼更是远近闻名。三江坡的白酒俗称烧酒,是一种高浓度的酒精饮料,三江坡传统的白酒酿造工艺为固态发酵法,其特色是在发酵时需添加一些辅料,以调整淀粉浓度,保持酒醅的松软度,保持浆水。雁江古镇的雁江粉利至今有几百年的历史,“粉利”二字还寓意着来年有个好兆头。这是一种原生态的米制品,先用石磨磨成浆,然后蒸煮而成。此外,雁江卷筒粉、雁江米粉其粉质优良,故粉、汤、料搭配合理,十分讲究。

三、南宁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历史价值

南宁的几个主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都有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商业繁荣促成了本地的发展,最终形成方圆数十里的重要圩镇,而圩镇又促进了教育、文化等的繁荣,继而出现了有影响力的历史事件和人物。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村镇当属扬美古镇、雁江古镇,两者皆是临水而建,而芦圩古镇至今仍旧是宾阳县的行政、商贸、文教中心。

其他名镇名村也不同程度地保存着一定的历史价值。比如,根据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武鸣区罗波镇的罗波祖庙被证实为骆越文化的发祥地和核心区。南宁市著名的风景名山大明山,也被证实为骆越民族的祖山。此外,罗波镇还有郁江,即古骆越水,壮族三月三习俗即起源于此,此地每年都会举行祭祀活动。扬美古镇位于三江口地区,曾经是重要的贸易港口,宋代建立至明清极盛,商贸一度极为繁荣,有小南宁之誉,更有詩云:“大船尾接小船头,南腔北调语不休。入夜帆灯千万点,满江钰闪似星浮。”[2]沿江还有八座古码头、黄氏庄园、五叠堂、清代圩市禁碑等建筑,这些物质载体都是当时航运商贸中心的重要历史遗存。雁江古镇位于右江河畔,虽然历史上一直属于隆安县下辖镇,但是其在商业上的繁荣程度一度远胜隆安县,古时船只往来,南腔北调的生意人在此云集,各种商品琳琅满目,异常繁华,素有“小香港”“小上海”之美称。雁江古镇的古街道上至今仍留存各种旧时的商铺遗址,比如博古斋、福盛楼等,今街道上的敬老院原是酱油房所在地,据说当时生产的酱油影响很大,远销东南地区。

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的麻子畲是著名作家陆地作品《美丽的南方》所描写的地方,这本小说也是广西文学史上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20世纪50年代初,国家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征调一批优秀的知识分子来广西从事土改工作,其中有多位中国文化、教育、理论、美术、音乐界的名人,如谢芳春、吴景超、田汉、胡绳、艾青、唐明照、李可染、安娥、徐毓枬、赵德清等,他们共同见证了那段峥嵘和火热的岁月。

四、南宁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建筑价值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艺术观赏价值更多地体现为建筑价值,如果没有具有独特历史文化内涵的建筑群,古镇的物质载体就会随之逝去。各种先例已证明,大部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都是随着物质载体的消失而被淡忘的。目前南宁市的几个主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保存得最为完好的是扬美古镇,而雁江古镇、芦圩古镇已经残破不堪,只能从仅有的一些古建筑中看到建筑艺术的影子,而蔡村也仅开发了局部。因此从建筑的完整性而言,南宁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还远远不够,从建筑的丰富性而言,几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仍旧保存着较为完整的建筑群,各种建筑陈列其中,不过,很多建筑濒于毁坏,值得引起各方的注意。

(一)扬美古镇的建筑特色

在南宁目前的几个主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扬美古镇无疑是其中遗留建筑群最为庞大,建筑类型最为丰富的,其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也结合得最好。

1.合理有序地建筑布局。扬美古镇在20世纪90年代尚保留了700多间的明清古建筑,规模十分庞大,拥有当时南宁市保存得最为完整的明清建筑群,但目前只剩下200多间,形成了以共和街、永安街、金马街为“十”字的骨架,及明清古建筑为肌理、池塘为依托的格局,其中保护建筑10处,历史建筑22处。另外扬美现存古闸39座之多,大多兴建于清代道光年间,遍布各条街巷。比如金马广场闸门的临江古闸等,至今仍可从中看出当年扬美古镇航运的发达。蔡村较有名的建筑主要有蔡氏书院、向明门、小金洋楼,现在已被开发为蔡氏书香古宅。

2.自然人文景观的完好结合。扬美古镇和雁江古镇均为临水而居的古建筑群,遵循“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的规则,左靠河流,右依青山,山水相连,风景秀丽,形成了生态人文相映成趣的特点。正是这些建筑的丰富性和自然资源的和谐性,形成了“扬美八景”。《徐霞客游记》中就有如下句子:“阳朔山峭濒江,无此岸之石,建溪水激石,无此石之奇……江流击山,山削成壁,流回沙转,石根迸出,或错立波心,或飞水面皆洞壑层开,肤痕觳绉,江善其折,岸石与山铺之恐后,益使江山两擅其奇。”[3]从徐霞客的描述中可见扬美先人选址的独具匠心。

3.碑记和建筑物相映成趣。扬美古镇的另一特点是碑记众多,形成了独具扬美特色的人文资源,这些碑刻与建筑物相映成趣,述说着扬美的历史和文化,增添了不少艺术情趣。目前扬美古镇的碑刻大约有15座,主要有《街巷众议禁约碑》《奉都督抚藩—批示》及梁氏宗祠内的《建祠碑记》《花王庙碑记》《文武庙建庙碑记》《鼎建梯云水埠兼两旁大路记》等。其中,扬美梁氏宗祠是来自广东梅州的商人在扬美经商积累了大量财富后集资修建的,宗祠内的《建祠碑记》等碑刻表达了扬美人对祖先的缅怀之情。古老的碑文主要讲述了扬美古镇的历史上约定的事项、重大的历史事件等,有一定的文献价值。

(二)雁江古镇和芦圩古镇的建筑特点

雁江古镇和芦圩古镇也是因商贸往来而繁荣的重要圩镇。雁江古镇的繁华已经成为历史,而芦圩古镇由于坐落在宾阳县城,目前仍旧是重要的经贸文化中心。

芦圩古镇现存的古建筑中主要有中和街的北帝庙、土地庙、玉林五属会馆、基督教福音堂、许家祖祠、观音庵、城隍庙、龙皇庙、三皇庙等,整体上保留了几百年前的古镇风貌。

雁江古镇保留下来的街道相对更少,但是建筑较扬美古镇更为独特。雁江古镇至今仍旧保存着三条古街,街道两旁排列着整齐的骑楼,青石板路面长满苔藓,形成家家贯通一体的“城堡式”建筑群,其中值得一看的建筑首推福盛楼。另外,雁江古镇有一个孔明井,相传为诸葛亮南征所遗,但在三国时期,隆安应属吴国疆域,故这一传说当为附会。

雁江古镇和芦圩古镇所保留的历史建筑群在数量和完整性上均无法与扬美古镇相比,而且其保护工作也不太完善。笔者在雁江古镇调研时发现古镇已经破落不堪,房屋虽然依稀能见到旧时外观,但是窗棂破损严重,建筑物下时有居民在打麻將、下棋等自娱自乐,游人很少。

(三)蔡村的建筑特点

蔡氏书香古宅保存了较为完整的古院落和建筑群,至今已有五百多年历史的蔡氏书院、古宅群、小金洋楼等依然完好,还遗存一系列完整的防御系统和排给水系统。蔡村的建筑特色主要是中国传统的院落式建筑,青砖碧瓦,整齐错落,加之规划合理,建筑得当,目前依然保存完整且规模宏大,具有重要的文物价值。

蔡氏书香古宅曾经经历过兵燹,仅存部分多为咸丰九年后所重修,历经风雨仍保护完好。建筑群分为“老屋”和“新屋”两个部分,建筑面积2.25亩,房屋共计189间,为三进式青砖瓦房。

除了几处成规模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外,南宁市还有几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建筑群很有特色,这里暂列两处。一是横县平朗乡笔山花屋,这是清乾隆年间始建的清代古民居建筑群,占地4000平方米,拥有72间房屋。该建筑房屋布局紧凑复杂,回廊四通八达,在装潢上雕梁画栋、工艺考究,保存完好。由于回廊环环相套,使整个“花屋”带有一种神秘色彩,游人进入其中经常会迷路。二是横县马山乡汗桥村李萼楼庄园,该庄园由德惠堂、光裕堂、敬修堂、花园、碉楼等几部分组成,距今已经有200多年历史,李萼楼庄园建筑体上的石雕、木雕、砖雕等雕塑还有壁画等都保存完好且独具特色,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五、南宁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在文化挖掘与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南宁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资源丰富,但是在古镇资源的文化发掘和建筑保护上却明显滞后,这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再不加强保护就会有消失的可能。

(一)古建筑硬件损毁严重

目前各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开发工作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对古建筑本身的保护力度不够。扬美古镇在短短的二十年间已经从700间房屋减少为200间,雁江古镇的三条街道目前已经残破不全,可看者不过一条。虽然扬美古镇当前正在进行旅游开发,保护力度有所增加,但是由于旅游开发运作过程中村民并没有分得相应的红利,仅能通过向旅游者提供服务和出售商品来得到收益,这样就使得当地群众不能自觉自发地保护古建筑。

(二)歷史文化名镇名村非物质遗产的发掘不够

笔者在寻找相关文献资料的过程中发现,只有研究扬美古镇的论文较多,其余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论文几乎没有,雁江古镇、芦圩古镇的相关研究成果也是散落在研究全区全市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论文中,发掘力度不大。此外,麻子畲、三江坡、罗波镇、府城镇等地目前正在挖掘,但是存在着过度商业化的倾向。

(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非物质遗产的保护不够

由于商家“重利”特点,多以附会的神话传说来吸引游客,又常以生搬硬套的“伪民俗”作为旅游资源。所谓“伪民俗”主要是指被生造出来的假民俗、为了商业利益而曲解的古代民俗和移花接木而来的外民俗。过分强调旅游效果而生搬硬套过来的民俗往往是对本地真民俗的破坏,随着其中文化精髓的散失和商业价值的下降,那些真民俗最终会逐渐消失,如何真正地保护和利用好这一宝贵资源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六、对南宁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在文化挖掘与保护的建议

要想真正地做到保护性开发,必须遵循保护与挖掘、旅游相结合的原则,采用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居民参与,三方谋利的原则,渐进式地改善历史风貌景观。

(一)在文化发掘上要加强

事实上游客所要参观的不是伪民俗,也不是附会的传说故事,而是真实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和名镇名村所传达出来的文化精髓。诚如上文所述,扬美古镇、蔡氏书院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有着崇文修德的文化传统,汉族和壮族在岭南独特的生活方式和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财富才是游客到访的真实目的。比如到雁江古镇旅游,不能不看金刚刀,品尝雁江米粉;在芦圩古镇不能不品尝宾阳酸粉,观看炮龙节。有关部门应该将本地几百年积累起来的文化氛围发掘出来,让游客从游览中有所悟有所得有所思,产生实实在在的精神享受。如果能够深入地而不是肤浅的,全面的而不是片面的,真实地而不是虚幻地呈现出这些文化遗存,做足文章,势必会吸引一大批游客到来,在欣赏壮乡文化特色的同时实现传播壮乡文化的精神。如果仅仅敷衍了事,为了些许经济利益,做一些表面文章,则很难有可持续发展。

(二)在硬件保护上力求忠实于历史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最直接的价值就是文物遗址,我们不仅要在建筑保护上下功夫,还要修旧如旧,尤其是一些标志性建筑物,要保存其历史风貌,对其科学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进行系统挖掘和体现。我们要引进符合资质的企业入驻名镇名村,相关部门履行监督责任,使修缮工作有序展开。例如,由于之前烧制旧建筑砖石的小砖窑已被取缔,导致如今很多建筑材料都难以找到,建议相关部门牵头,组织散落于乡村的工匠,统一进行古法烧制青砖,统一修缮,协调处理好保护环境与青砖烧制的矛盾,重启修缮古建筑的工作。

(三)联合打造旅游资源

单一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在文化旅游方面略显单薄,我们可以尝试差异化地开发南宁市各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然后整体联合打造桂南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群。事实上目前南宁最重要的几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已经表现出各自不同的建筑风格和文化内涵,所以我们可以采用共同挖掘、共同营销的策略,可以学习福建的土楼建筑群开发的先进经验,通过规模化、强强联合的方式进行旅游开发,势必事半功倍。

(四)提振南宁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特色产业

我们要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传统手工业、村落特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大力挖掘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因此,我们应健全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4]。比如“扬美三宝”(豆豉、梅菜、沙糕)已是闻名遐迩,但是由于包装简陋,缺乏开发,至今没有成规模化和产业化。又如扬美古镇的八姑是重要的梅菜传承人,她腌制的梅菜由于晾晒时间和制作工艺考究,在市场上供不应求。我们在调研时候,她也明确希望能通过自己的手艺来帮助广大农户的热情。这些产品一旦形成规模生产并且打响了“品牌”一定会有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仲富兰.中国民俗文化学导论[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2007:109.

[2]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扬美村志编委会.扬美村志[M].北京:方志出版社,2017:12.

[3](明)徐弘祖.徐霞客游记[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423.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EB/OL].(2019-02-19)[2021-02-01].http://www.gov.cn/zhengce/2019-02/19/content_5366917.htm.

[5]邓莹.广西古镇旅游开发研究[D].广西大学硕士,2012.

[6]文敏.广西扬美古镇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研究[D].广西师范大学,2011.

责任编辑:黄玉娇

作者:李亮

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论文 篇3:

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公布,新增178个

日前,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名单公布,178个镇(村)榜上有名。其中河北武安市伯延镇等71个镇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北京房山区南窖乡水峪村等107个村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文物局共同评定,对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村)进行系统登记与保护管理。自2003年10月公布第一批以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总计达347个。

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保护与管理工作,杜绝违反保护规划的建设行为,严格禁止将历史文化资源整体出让给企业用于经营。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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