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猎头合同协议范文
猎头合同协议
猎头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聘人才,就有关事宜订立合同,目的在于确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间内 第二条 委托指定
甲方委托并指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人力资源引进服务。委托引进岗位见甲方提供的岗位需求描述(具体职位要求详见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应)。 第三条 服务内容
1、乙方在协议期内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合适人才,岗位根据甲方需求,详见《岗位职责与任职资格》 部门 职位 名,
2、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岗位需求描述书,为甲方进行人力资源引进推荐服务,甲方将面试结果及未录取人员情况及时通知乙方;若甲方招聘要求及职位有所变更或已找到合适人选,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推荐合适的候选人,并确保候选人简历中包含的信息或候选人。 第四条 人才推荐服务费用标准
1、此职位猎头佣金为 4500 元整(肆仟伍佰元整)。
2、乙方录猎人才需差旅费用、招聘应酬费用及保证人才质量的测评顾问费用等前期投入,所以甲方必须在委托猎头协议签订后两天内向乙方支付 1000 (壹仟元)元为寻猎定金,乙方开始猎头寻访服务。
3、关于定金的双方约定:② A、以下情况定金不退还给甲方:
① 合约期内,乙方找到了候选人,甲方不面试,导致合作无法继续。
② 合约期内, 乙方找到了候选人,甲方已经面试通过,但不办理入职,导致合作无法继续。
③合约期内,乙方找到了候选人,甲方已经面试通过,办理了入职手续,候选人开始在甲方上班,但甲方没有兑现对候选人所承诺的:薪酬、福利、职位等。
④ 合约期内,甲方单方面中止协议,不再委托乙方寻猎人才。
B、以下情况定金退还给甲方:
① 合约期内,乙方没有给甲方推荐候选人。
② 合约期内,乙方没有推荐符合甲方岗位要求的候选人。 C、如果双方合作成功,人才到岗,定金从佣金中扣除。
第五条 服务保证
1、如乙方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未猎到合适的候选人提供面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延迟初猎时间;
2、为保证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甲方不能单独约见应聘者,面试由乙方安排见面,如须特殊情况约见应聘者,也必须通知乙方。
3、乙方所猎人才有三个月的保用跟踪期,如人才上班三个月内和甲方解除聘用协议或甲方解除聘用协议,乙方可免费继续为甲方提供专业猎头。
4、乙方从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之日起,寻访和物色工作全面正式开始,并且在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拟举荐的候选人的综合推荐报告(每一岗位的候选人为2-3名)。根据甲方反馈意见,乙方负责安排候选者与甲方面谈具体事宜,同时全程协助及引导性服务。
5、若乙方在受托后向甲方举荐的人选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继续举荐,并在 个工作 日内提供候选人给甲方,直到甲方满意为止;甲方提出终止寻访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如果甲方通过其它方式找到合适的候选人,甲方也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寻访)。
6、若乙方举荐的人选在甲方试用三十日内自行离职,乙方须在 个工作日内提供后备人选给甲方,如后备人选全部未被甲方录用,除非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终止举荐,否则,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的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举荐候选人,直至甲方满意。
7、在乙方推荐的人选被甲方正式录用后,乙方承诺在甲方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期内不到甲方单位内猎取任何在职人员给其它客户。 第六条 款项支付规定
1、乙方推荐的人员在甲方上岗一周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服务费的50%;试用期三个月结束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所剩余的服务费。
2、甲方若不能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乙方有权按每天总服务费的5%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第七条 保密
乙方承诺:
1、对获知的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守秘密;
2、对获知的甲方或其分支机构的拟调整人员的相关信息保守秘密。 甲方承诺:
1、接受本协议后,对乙方提供的人才信息及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且只可由甲方使用;
2、不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选人及协议的信息;
3、双方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以上保密责任依然有效。
第八条 双方关系
甲方和乙方均为独立法人。本协议的签订在乙方和甲方之间并不产生任何雇用、代理、合资或业务伙伴关系。乙方绝非甲方的法律代表,无论是任何目的,乙方均不能以书面或其它明示或隐含方式,以甲方的名义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九条 延时录用
1、若经过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甲方最初没有录用,但在一年内被甲方聘用,视为乙方推荐的结果,甲方须向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即甲方在一年内不得绕开乙方私自通知乙方已推荐的人才到企业,就职人任何岗位。否则甲方将赔付此行为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人民币 万元整。
2、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人才资料与其他招聘渠道所提供的资料重合时候,应在收到乙方资料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明,否则视为认可。
第十条 协议终止
乙方协调甲方与人才之间的关系,最终完成猎头合同,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 法律约定
1、本合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其它未尽事宜及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2、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代表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猎头协议()
九方皋高端、稀缺人才供应商
高级人才寻访服务协议
甲方:职位联系人:
地址:邮箱:
电话:传真:
乙方:北京九方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辉煌国际大厦1006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清河镇支行
账号:0200006109200163297
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协议,内容如下:
1、服务
甲方非独家聘请乙方按照甲方的职位要求,检索、筛选合适的人选推荐给甲方。
此服务以非专有的方式提供,即:甲方有权聘请任何第三方提供此项服务,乙方有权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类似之服务。
甲方与被聘用人员之间的聘用关系由甲方与被聘用人员负责。乙方不对甲方与被聘用人员之间、任何其它第三方(个人或法人)之间的关系负责。
2、职位描述:
甲方将随时给予乙方空缺职位描述,乙方应在收到空缺职位后立即与甲方沟通相关职位需求。
3、职位薪酬
职位薪酬由甲方与聘用员工协商确定;
甲方应在乙方开始寻访前向乙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薪酬范围,并在乙方推荐人员入职时向乙方发出候选人转正税前年薪的书面通知。
北京九方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4、预付费
为确保甲方有实际职位需求,甲方委托乙方职位时,预付费_______元人民币。候选人入职之后,预付费可以充当相应服务费用。
5、服务费
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成功聘用后,甲方按每职位每人转正后税前年薪的(标准区间如下)%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1、60万以上年薪的职位(含60万)30%
2、30万-60万年薪的职位(含30万)25%
3、10万-30万年薪的职位(含10万)20%
4、10万以下年薪的职位2个月薪水
注:本合同所称的成功聘用是指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在甲方入职;年薪包括基本月收入以及目标奖金等一切以非股票/期权支付的转正后税前的收入。
6、甲方通知
甲方应在乙方推荐人员正式上班后5日通知乙方。如在聘用合同约定的上班之日,乙方推荐的人员未能到甲方上班,甲方应将该情况发生后5日内通知乙方,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人才访寻义务。
7、付款期限及方式
甲方应在被聘用人员到岗入职后7个工作日内付齐全款。
注:所有付款将以支票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将在收到甲方付款后一周内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8、服务保证
由乙方推荐给甲方并由甲方聘用的人员,自其开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发生聘用终止且离职,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提供一次相同职位人才访寻服务,直至推荐其他候选人替代原候选人。此项服务的提供,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甲方已根据本合同条款全额付讫所有有关费用;
2) 聘用的终止非因甲方未遵守与受聘人员之间的聘用合同条件;
3) 甲方在受聘人员终止聘用七日内已通知乙方,并要求提供合同规定之服务。
注:所有上述聘用终止引起的职位空缺仅提供一次免费服务。如职位不再招聘则视为乙方已完成此职位的推荐服务。
9、服务限制
对于乙方推荐给甲方之员工,在所推荐人员被甲方聘用后在聘用期内乙方不得将其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荐。并且乙方不得将甲方员工推荐给其他客户,如果发现此情况,则乙方应该在此行为发生的十日内向甲方支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两倍的违约金。
10、保密原则
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保密,并严格控制内部人员知情范围,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用于任何非自己聘用内部员工的目的,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个人和法人);同时,在取得所推荐人员的允许前,不得向其原单位 (雇主) 作背景调查。
11、乙方推荐人员
1)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荐的人员,在其自推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均被视为“乙方推荐人员”,在此期限内,甲方与其发生任何聘用与被聘用关系,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5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2) 在“乙方推荐人员”自其被推荐予甲方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甲方将不得就聘用事宜,向任何第三方推荐。如果甲方向第三方推荐“乙方推荐人员”,则视为“乙方推荐人员”已被甲方录用,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第5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3) 如乙方推荐之候选人甲方之前联系过或者属于甲方人才库中人员,应在收到候选人推荐信后告知乙方,如甲方请乙方通知候选人面试,则该候选人属乙方推荐之候选人。
4) 如甲方向乙方推荐之候选人发出入职通知书后,由于甲方原因临时取消了候选人的入职,视为乙方已完成该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甲方应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12、与推荐人员的联络
除非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均不应与乙方推荐人员直接联络。所有与被推荐人员的联络均应通过
乙方客户顾问进行。如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直接与被推荐人员联络,则视为乙方已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人才访寻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相应款项。
13、争议的解决
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以善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全部服务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6条的规定履行相关通知义务,则乙方有权按照甲方与乙方所推荐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的金额收费。
3)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将乙方推荐人员的资料用于自己招聘内部员工之外的任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转让、出售这些个人信息,由此造成甲方或乙方与被推荐人员、任何第三人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因上述违约行为取得的任何收益均应作为违约金偿付给乙方,如因上述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其他任何实际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5、合同更改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进行修改。
16、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通知对方到期终止本合同,否则,则本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不限。任何一方书面通知对方,可以终止本合同。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第三篇:猎头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1 公司指定
根据本合同协议和条款,乙方委托并指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咨询服务。
2 双方关系
甲方和乙方均为独立法人。本合同的签订在甲方和乙方之间并不产生任何雇用、代理、合资或业务伙伴关系。甲方绝非乙方的法律代表,无论是任何目的,甲方均不能以书面或其它明示或隐含方式,以乙方的名义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
3 服务
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职位要求向乙方推荐合适的人选。具体职位描述、要求及人数由乙方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应确保每一个推荐给乙方的候选人首先经过甲方的面试筛选。若乙方要求,甲方应对候选人简历中包含的信息或候选人提供的其它信息的准确和真实性及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
凡经甲方推荐的人才,从推荐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乙方未通过甲方暗地或通过第三方录用该人才,无论长期或短期,均视为甲方推荐成功,乙方按照本合同相关条例支付咨询费用。 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荐的人才中转推荐给第三方, 甲方亦按照本合同相关条例向乙方要求支付咨询费用;
4 机密
甲方承诺:
(1)对获知的乙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守秘密;
(2)对获知的乙方或分支机构的雇员或候选人相关信息保守秘密。
(3)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及其身份和职业相关信息只可提供乙方使用,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选人的信息。
乙方接受本合同后,也将承诺所有由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及其身份和职业相关信息只可由乙方使用。乙方承诺不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选人的信息。
双方在本合同到期或终止后一年内保密责任依然有效。
5 乙方内部员工的不猎取原则
自本合同生效起至合同终止后一年内,甲方不得猎取乙方员工到其它公司任职。
6 咨询费用
若推荐的高级管理人才(部门经理、部门高级经理、总监、总经理)的人选试用上班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录用人员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20%)作为咨询费用。若推荐的中层级别(普通职员、部门主管级别)的人选试用上班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录用人员的作为其一个月的收入作为咨询费用。年薪或月薪的总额以实际录用后面谈中为准。
7 款项支付规定
咨询费用(根据第6条)在候选人试用上班七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费用的80%,余下20%咨询费用在候选人试用期合格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咨询费用的20%。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服务性行业统一商业发票后七天内付款。
8 保证
如果由甲方推荐并被乙方雇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自动离职或被开除(健康因素除外),甲方将继续推荐替代人选而不额外收费。甲方若不能在30天内找到乙方满意的替代者,除非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推荐或者改用其它职位代替,否则甲方将所收取服务费的80%返回乙方。
以上保证实施条件:本合同全部款项已支付。如果超过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付费的话, 甲方将向乙方每天追收总额1%滞纳金。
本协议在乙方委托推荐的人数超过一人时, 对每个人才的服务分别有效, 彼此无法律上连带责任。
9 时间安排
甲方将根据合同职位规定进行人员筛选活动,并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三周以内提供一份合适人选名单。
10 合同条款期限
合同的条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如无异议,该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11 合同终止
以下条件出现时,合同将终止:
(1)甲方和乙方协商签定书面终止协议;
(2)合同一方至少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篇:猎头合同
合同编号:
高级人才寻访服务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邮箱: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寻访和推荐优质人才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服务内容
1.1 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职位描述要求寻访人才,接受乙方的推荐,并安排面试。 1.2 乙方通过各种渠道搜寻符合甲方职位要求的合适候选人,并推荐给甲方,以满足甲方人力资源方面的需求。
1.3 当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通过甲方面试,并在甲方所指定的岗位上报到后,该服务主体结束。但是乙方有义务提供合同所承诺的人员更换服务义务。
二、服务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该职位委托合同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招聘服务,。
3.2 甲方须尽可能详细明确的填写《委托猎头登记表》,以及提供委托职位的职位描述。甲方应根据项目进度及乙方服务规程要求,给予乙方项目顾问尽可能详尽的信息支持与配合,以便乙方寻访适合甲方的候选人;
3.3甲方应在乙方推荐人员到职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在聘用通知书约定的上班之日,乙方推荐的人员未能到甲方上班的,甲方应将该情况发生后当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3.4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聘用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到职日期、薪酬、试用期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5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保密,并严格控制内部人员知情范围,不得向外泄露人才资料,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人才资料(包括个人和法人)。如有上述情况,一经核实,甲方需无条件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3.6甲方对乙方的任何投诉和建议均可通过发送邮件到邮箱,甲方的投诉和建议将反馈给乙方相关部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填写委托登记表、签订委托招聘服务合同后,乙方开始正式提供合同约定服务; 4.2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的,与委托职位相适合的有关候选人资料报告;
4.3 乙方自签订本合同起,不得将甲方内的工作人员、商业信息,推荐或泄露给其他可能获得利益的第三方;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以上保密责任依然存在。 4.4
乙方不得将其推荐给甲方并被成功聘用的人选再次推荐给其它任何客户;
4.5
乙方承诺提供人员更换服务如下:如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在正式报到日起3个月内离职,甲方在被推荐人选离开之日起10个工作天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该情况通知乙方,乙方应就此职位按甲方要求无偿提供另外人选。新人选入职后,乙方将重新计算保证期并继续承担人员更换服务义务。如果被录用者的工资福利、岗位职位等未能按甲方与候选人事先约定之标准实施,或者遇甲方因办公场所搬迁、重大人事调整所导致的非人选自身原因而导致被录取者离职的,由甲方承担对该被录取者的相关责任,乙方不承担人员更换服务义务;
4.6
任何乙方向甲方所推荐的人员,自被推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均被视为“乙方推荐人员”,在此期间内,如乙方证实甲方或其子公司与被推荐人发生聘用与被聘用关系,视为乙方已成功推荐,甲方须按本合同支付全额费用;
4.7
自“乙方推荐人员”被推荐予甲方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甲方不得就聘用事宜向任何第三方(不包括甲方各分支机构)推荐。
4.8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向甲方在职员工推荐任何职位机会。
五、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5.1 成功聘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后,甲方须向乙方按每人每一职位支付服务费用标准为被雇佣者第一年税前年薪总收入的。被雇佣者年薪总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提成及其他各类现金支付的福利和补贴;
5.2 本合同所称的成功聘用有下述两种情况:
1) 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该候选人员已实际在甲方工作(含试用期);
2)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以顾问或者兼职的形式产生合作关系。 5.3 服务费支付方式如下: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成功聘用后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核实无误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的。候选人通过三个月试用期之后,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核实无误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的30%。如金额有误,甲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未收到甲方书面的异议通知的,视为甲方确认该付款通知书。
5.4 乙方在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时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广告费,差旅费等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方可由乙方向甲方收取。如甲方延期付款超过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付清服务费,每天按服务费的加收滞纳金。 5.5 如甲方要求乙方对候选人进行额外第三方背景调查,或甲方要求乙方应用人才评价中心技术测评候选人等上述工作,所需额外费用由甲方另行承担。此费用双方协商费用标准,乙方遵照标准执行;
5.6
如候选人与甲方不在同一地域时,甲方如需要候选人到甲方参加面试、考察等活动,候选人由此发生的食宿、旅行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与候选人协商解决。 5.7
付款银行信息: 收款人名称:
账号:
开户行:
甲方: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乙方:
月
日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猎头合作合同
协 议 书
合同编号:
甲方: XXXX 地址: XXXX 联系电话: XX
乙方: XXX 地址: XXXX 联系电话:XXXX
鉴于甲方需要,特委托乙方为其猎寻所需招聘职位,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委托
- 本合同中所述委托是指甲乙双方书面(包括但不限于下属形式:合同、协议、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确认甲方需要乙方猎寻的职位以及该职位所需要的关键要求,上述委托可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双方应承担的义务事项
A. 甲方义务
-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真实地提供企业的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规模大小、发展前景及有关情况,以便乙方正确理解委托招聘岗位的要求和客观负责地向候选人介绍招聘方情况;
- 甲方需要提供委托职位的具体职位描述及要求,并保证其信息的可靠性;
- 若甲方招聘要求和职位状态发生改变,甲方应在其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乙方;
- 合作过程中,甲方应将面试结果及未录取人员情况及时以邮件形式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 甲方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资料后,如发现该人及其资料与甲方自行或从其他
渠道已获得的资料重合或相同时,甲方应在收到该候选人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乙方推荐有效;若在告知资料重合或相同期限到期之前,甲方通过乙方安排候选人面试,亦视为乙方推荐有效,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
-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成功候选人的录用通知书(OFFER Letter),其中须包含详细的薪资数值信息,作为甲方支付服务费的依据。
B. 乙方义务
- 乙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合适人选,并确保每一个推荐给甲方的候选人首先经过乙方认真筛选;
- 乙方向甲方推荐人选时,应确保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并力求客观、全面地向甲方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并向甲方提交书面推荐报告;
- 乙方负责妥善安排甲方与推荐人选的面试事宜;
-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合适人选;
- 乙方在甲方有意录用乙方推荐人选后,对候选人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进行查证,并提供相关的推荐候选的书面查证材料;
- 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被录用者的有关调动及人事管理手续。
-如候选人于试用期内自行离职或因表现不佳遭甲方解雇时(裁员除外),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甄寻并免费提供甲方满意之递补人。
3. 收费标准
若乙方推荐的人选被甲方雇佣,每个职位甲方按如下约定支付猎头服务佣金:
岗位按12个月基础月薪的23%收取服务费;候选人保证期为3个月.
4. 付款方式
A 猎头服务佣金
乙方推荐的合适候选人被甲方雇佣,则乙方会在2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的付款信息和发票快递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须在候选人到甲方报到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项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B 滞纳金
若因甲方原因而逾期未付款,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按每天0.05%收取滞纳金。
C 甲方通过银行汇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XXXX 开户银行:XXXX 账 号:XXXX
5. 其他相关费用
- 协议履行期间,若发生该协议约定服务费以外的费用(如广告费、国际长途电话及传真、差旅及住宿费等),应在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由甲方支付。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税额。
6. 保密 乙方承诺:
(1)对获知的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商业和技术信息保守秘密;
(2)对获知的甲方或其分支机构的雇员或候选人相关信息保守秘密。
甲方承诺:
(1)接受本协议后,对乙方提供的人才信息及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且只可由甲方使用。
(2)不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选人及协议的信息。
双方在本协议到期或终止后以上保密责任依然有效。
7. 双方关系
- 乙方和甲方均为独立法人。本协议的签定在乙方和甲方之间并不产生任何雇用、代理、合资、或业务伙伴关系。乙方绝非甲方的法律代表,无论是任何目的,乙方均不能以书面或其它明示或隐含等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名义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
8. 争议解决
- 因本协议及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延时录用
- 若经过乙方推荐的候选人甲方最初没有录用,但在一年以内被甲方聘用(无论任何职位)并且候选人也已经通过试用期并在甲方单位正式工作,则甲方应及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依照本合同第4条所述计算出来的服务费。
10. 其他附则
- 双方以“公平、公正、守信、诚意”为原则,共同遵守和实施以上事宜。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下与被推荐人联系有损乙方利益的事宜。
- 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人才资料与其他招聘渠道所提供的资料重合时,应在收到乙方资料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明,并出具相关资料(如候选人的简历,或联系方式等),否则视为认可。
11. 协议终止
双方均有权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该合同有效期从2014年5月9日到2015年5月9日 。 合同到期视为终止,不再自动延期,若双方有意并达成书面一致,则另行签订新合同。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 字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 签 字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