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停

2023-03-12

第一篇: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停

农业综合开发名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根据项目建议书编制的基本要求:即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初步分析投资建设的可行性),结合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的特点,对其编制大纲稍作调整,不当之处请包涵。 附件2

《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 项目建议书》编写参考大纲

1、总论 1.1 项目概要 1.1.1项目名称

格式:×××省×××县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项目

1.1.2项目实施单位 1.1.3项目法人代表 1.1.5建设地点

具体到乡镇一级 1.1.6主要建设内容、规模

包括人工造林(草)、封山(沙)育林(草)、低产低效林改造、 1 工程固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某一种或几种生态示范类型作为建设内容)

1.1.7项目建设期

1年

1.1.8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1.1.9建设效益 1.2 编制依据 1.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4 结论

简要描述项目建设必要性与建设投资的可行性。 2.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项目背景及意义 2.2 项目建设必要性

3、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3.1 建设地点或范围 3.2 项目区基本情况

包括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林业生态建设情况等。 3.3项目建设条件 3.3.1基础设施条件 3.3.2苗木供应条件 3.3.3自然立地条件

2 3.3.4工程实施有利条件

4、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5、项目建设方案

5.1 建设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5.2 建设规模与布局

人工造林(草)、封山(沙)育林(草)、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固沙几种形式的建设任务及其分布布局,(附图) 5.3 建设技术措施方案 5.3.1人工造林技术方案

(1)造林地现状 (2)林种选择 (3)树种选择 (4)整地 (5)苗木与植苗 (6)配置模式 (7)抚育管护 (8)苗木供应保障 5.3.2封山育林技术方案

(1)封育区现状 (2)封育类型 (3)封育方式

3 (4)封育年限 (5)封育措施

5.3.3 低产低效林改造技术方案

(1)低产低效林现状 (2)改造方式 (3)管护

(4)苗木需求量及保障供应 5.3.4 固沙工程技术方案

(1)固沙区现状 (2)固沙技术措施 …… 5.4 实施进度安排

实施期限1年,安排到月份。

6、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1投资估算 6.2资金筹措

7、效益及风险分析 7.1生态效益 7.2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直接经济效益及带动农户增收情况 7.3社会效益

4 7.4风险分析

8、保障措施 8.1领导保障 8.2技术保障 8.3组织保障 8.4机制保障 8.5宣传保障 8.6资金保障

9、结论

附表:

1项目区基本情况表

2项目建设任务安排表

3项目建设用苗量表

4苗木规格、价格表

5工程量表

6投资估算表

7资金筹措表 附图:

1项目区位置图

2项目区现状图

3项目布局图

第二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暂停或取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资格的暂行规定

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 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

颁布机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03-09-30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暂停或取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资格的暂行规定

国农办[2003]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为了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审计和财政监督部门在检查、验收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行为,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暂停或取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资格的暂行规定》,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

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暂停或取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资格的暂行规定

附: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暂停或取消农业综合开发项网址:http://- 1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 目性质、建设地点、实施单位和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未按要求逐级报经省级农发办事机构或国家农发办批准,以及先调整后报批,情节严重的。

(三)以项目县为单位,挤占挪用项目财政资金累计在100万元(含)以下。

(四)国家农发办组织竣工项目验收时,被评为“不合格”的项目县。

(五)对国家农发办检查、验收、人民来信核查,审计和财政监督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

(六)违反《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管理暂行规定》(国农办[2003]162号),项目申报前未按规定程序征求项目区农民意愿。

第五条凡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项目县资格。

(一)项目申报和实施中弄虚作假,如采用“以旧顶新”、“以虚冒实”等手段,套取上级财政资金;搞形象工程,欺骗上级部门和项目区农民群众。

网址:http://- 3问法网——中国最快捷的法律咨询网 应向国家农发办提出建议,并报送有关材料(含项目县违纪违规问题的调查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疑问,国家农发办应组织进行实地核查。国家农发办确认后,正式向省级农发办事机构下达暂停或取消某项目县资格的通知。

第七条对被暂停或取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资格的县,省级农发办事机构要负责监督其完成在建项目任务,并确保在建项目财政资金的安全,以及到期财政有偿资金的按期足额回收。

第八条暂停项目县资格的整改期限为1年,1年内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取消项目县资格。

第九条被暂停的项目县申请恢复项目县资格的申报和审定程序。

(一)1年内对存在问题整改完毕后,县级农发办事机构负责向所在的地级、省级农发办事机构逐级报送恢复项目县资格的申请材料(含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二)地级、省级农发办事机构负责对县级农发办事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核实后,由省级农发办事机构向国家农发办报送恢复项目县资格的申请材料(含整改情况核实材网址:http://- 5

第三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文件

国农办[2009]46号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09年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

综合性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农业开发办事机构: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农办[2009]10号)的要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于2009年6月至7月,对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不含投资参股项目)进行综合性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范围

2009年综合性检查范围包括北京、天津、山西、内蒙、

上海、福建、江西、青岛、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等21个省、区、市(以下简称省级单位)和中央农口部门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项目、油茶低改项目、西部地区脱毒马铃薯繁育项目。每个省级单位一般按5%至10%的比例抽查项目县。

二、 检查内容

2009年综合性检查内容包括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

(一) 资金管理检查内容

1、中央财政资金的到位情况,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2、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3、科技推广费、项目管理费、工程监理费等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4、其他情况。

(二)项目工程建设检查内容

1、土地治理项目涉及金额较大的水利、农业、林业单项工程建设完成及质量情况;

2、产业化经营项目用财政资金建设的设施、设备等建设情况;

3、其他情况。

(三)制度执行检查内容

1、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专人管理、转账核算、专款专用”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2、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3、项目工程和设备采购招投标、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4、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档案和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的组织方式和时间

2009年综合性检查工作采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检查和国家农发办自行组织检查两种方式。综合性检查时间为6月中旬至7月底。

四、 检查结果的运用

(一)国家农发办将检查情况分别向有关省级单位下发反馈意见,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二)国家农发办将综合性检查结果纳入对有关省级单位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质量综合考评,作为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国家农发办在对有关省级单位进行验收考评时,将进一步核查以往综合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若仍存在严重类似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相关要求

为确保综合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现提出以下具体要

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综合性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综合性检查是国家农发办对农业综合开发县已建、在建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工作,是国家农发办验收考评工作的有效补充。认真搞好综合性检查工作,对于促进资金和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农发机构要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农发办组织实施的综合性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金和项目的档案资料,如实反映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中的实际情况,不得有任何形式的阻挠,拖延和隐瞒,确保综合性检查取得实效。

(二)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有关省级单位应当督促各县(市)收集、整理和归档有关项目及资金档案资料,认真做好接受国家农发办综合性检查的准备工作。有关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应准备好以下资料:

1、2008年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简单文字介绍材料;

2、2008年项目计划批复和调整文件;

3、项目会计账簿及其报账票据等附件材料;

4、按规定存档的其他各类项目建设档案资料。

二00九年五月四日

第四篇: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作总结

2012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农发局及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立足全市农业资源条件,以粮食安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实现农业综合开发与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建设、美好乡村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带领全市农发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完成2011项目建设任务。2011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共完成投资10817万元,共治理土地面积7.46万亩。其中改造中低产田3.61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3.85万亩;扶持龙头企业17个、合作社8个。通过治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及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新增灌溉面积5.6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77万亩,改善除涝面积5.74万亩,增加农田防护林3.25万亩,新增粮食9728吨,项目区农民年均新增收入313元。

(2)顺利通过省局、国家办验收。为迎接省级、国家级验收,市县两级财政部门成立了迎验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3月下旬,市农发办组织人员深入各项目县区和项目单位,对2011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中期检查。5月下旬,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2011年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对市级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逐项整改落实。加班加点,倒排工期,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验收。8月中下旬,我市2011项目顺利通过省级全面验收,10月底国家办检查组对我市**县、**县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对我市两县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积极组织2012项目顺利实施。2012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资金13350.4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1774.8万元。实施9个土地治理项目,共治理面积8.29万亩,其中改造中低产田3.7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4.59万亩。扶持龙头企业20个、合作社24个。根据省农发局要求,及时完成了2012项目计划的批复、下达工作及扩初设计和实施方案的审查、批复工作,并精心组织实施了2012计划项目。目前,各县区2012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良好,进度较快。

(四)做好2013年项目立项的前期工作。

根据省局文件要求,7月份组织各县区对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项目进行了摸底筛选入库,并组织专家对15个拟立项财政补助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评审和上报等工作。10月份,组织专家对各县区2013年项目立项的土地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进行了评估、实地考察等工作,并对项目文本提出专家意见,完成项目计划编报等工作。

(五)继续加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建设**区十八里镇、**县永兴镇、**县陈大镇、**县乐土镇4个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是落实国家的支农政策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也是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积极探索。对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市、县(区)均成立了高规格的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办事机构,并抽调专人办公。市农发办多次深入项目区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协调规划设计、实施和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项目进度。

(六)做好亚行贷款项目前期工作。

2012年9月份,**省农发局召开了亚行项目前期实施计划编制布置、汇编会,完成了亚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项目前期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为亚行项目的顺利推进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亚洲开发银行已批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将于2013年开始实施,建设任务分5年完成,我市共争取亚行项目总资金7944.06万元,其中亚行贷款资金4999.8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377万元,农民自筹资金567.24万元。

(七)积极推进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10月19日,全市美好乡村建设动员大会召开后,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一是成立了财政支持美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局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设在农发办,召开了资金整合指导组全体成员会议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决策部署上来。二是积极探索新机制,制定了《**市关于支持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及《**市财政支持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资金整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资金整合主要范围、整合方式方法、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要求,为推进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落实2013年市本级及县(区)财政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25270万元(其中市本级5270万元,县区各5000万元)。争取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项目资金13054.7万元,进行中低产田治理改造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三是搞好调研和摸底,主动对各县区2012年各级财政及部门涉农资金实际投入情况进行摸底统计,认真测算2013年可整合项目资金数,同时对**区十河镇大周新村、**县马店孜、**水寨新村建设进行调研,对新村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和问题,结合新时期美好乡村建设新要求,理清了思路,为下一步推进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从项目立项方面,要求必须是列入三年规划的土地治理项目和进入市级项目库的产业化经营项目才能参与择优竞争立项,杜绝一切人情项目。在招标采购方面,严格按照《采购法》和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招标采购的政策规定执行。在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由市农发办负责组织监理招标,严格对监理单位实行监督,要求监理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维护业主的利益,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市农发办成立了工程、农业、资金督导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同时,市农发办在项目区设立免费投诉电话,畅通监督渠道。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及《**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办法》等制度,强化项目前期科学立项、中期监督检查、后期竣工验收和监测评价,全面推行专家评审制、项目公示制和县级报账制,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二)整合资金,推进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作为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改革试验区。是探索土地统分结合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实现农业多功能性、科技兴农的新途径;延伸农业产业链条的新办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新举措;财政支农投入与管理的新机制。努力构筑组织、规划、投入、政策和服务等五大体系的保障措施,结合总体规划,继续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群众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以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为平台,示范和引领整合重点小农水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及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吸纳企业等其他社会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做好初步设计,工程招标及施工等工作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个别县区前期工作不够扎实,对项目区拟建内容、资金概算等规划不够细致,导致部分建设内容在实施中出现调整。二是资金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我市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脆弱,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仍然不强,还有大量的中低产田急需改造,特别是距离高标准农田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总体不足,农业综合开发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三是工程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项目的工程质量还不尽人意,距省、市的高标准、严要求仍有一定距离。四是农业综合开发的特色有待进一步凸现。我市的农业综合开发虽然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发展现代农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直至目前,具有**特色的农业支柱产业还没有真正形成,如何发挥我们的部门优势,做大做强**的特色农业,我们农发部门的任务还十分艰巨,还需要不断的努力。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今后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克服不足,努力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四、下步工作思路:

(一)主动作为,进一步争取项目和投资规模。一是加强与市领导和省局的沟通,争取领导和上级的更大支持;二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做好立项前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争取项目资金,力争我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再上新台阶。

(二)狠抓落实,积极组织实施本项目实施。认真做好在建示范区项目的规划和推进实施工作,力争全市示范区项目和高标准农田项目全覆盖,确保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取得实效。加强与省局沟通,顺利完成"亚洲贷款中低产田改造(pIp)项目"第一计划任务。

(三)严格把关,加强市县级项目库的建设管理。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规模建设、注重效益的原则,按照国家申报指南和省农局项目申报要求,对各县区现有的效益好、有市场,符合政策扶持的产业化经营项目,和开发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效益明显的土地治理项目纳入三年规划和市级项目库,并按期向省农发局申报推荐,争取国家及省级立项。

(四)健全机制,促进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理、公示、决算、审计、工程管护等制度,强化项目前期科学立项、中期监督检查、后期竣工验收和监测评价,全面推行专家评审制,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月度检查和季度通报制度。三是加大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以农发资金为平台,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多渠道投入农业综合开发。

(五)加强学习,进一步促进农发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工作,学习先进,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组织人员到先进地区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不断提高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农发工作进一步精细化、规范化打下基础。

(六)团结协作,做好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整合工作。

一是以农业综合开发、美好乡村建设为平台,加大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力度,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和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综合运用贴息、补助、奖励、税收优惠等财政政策,采用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奖补结合等方式,吸引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等投入美好乡村建设。二是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及县区相关单位沟通,做到"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及时掌握美好乡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美好乡村建设。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第五篇:坊子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坊子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进政务运行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

1.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通过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采取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决策做出后,在网站及时公开相关文件。

2.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执行《坊子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坊政发[2015]22号),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必要条件。

3.健全行政决策多方参与机制。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学者列席的会议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议题研究讨论,增强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 4.推行重大民生决策民意调查制度。对农业综合开发领域的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建立民意调查制度,引导公众广泛参与政策制定工作,及时准确充分回应社会各方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的关切。

(二)推进执行公开

1.推动重大决策执行过程公开。对重要改革任务、重大政策措施等决策部署,要将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和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后续举措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促进决策落实。

2.健全重大决策督查情况公开机制。加大重大决策部署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进一步强化决策执行力。

(三)推进管理公开

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各类清单目录发生变化后,在网站及时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四)推进服务公开

1.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通过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公开服务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

(五)推进结果公开 1.推进重大决策落实结果公开。按要求公开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主动公开区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重要民生举措等落实结果。及时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与年度发展目标落实结果。

2.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及时跟进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科学评估决策落实效果,并公开评估调查结果。

3.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财政预决算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4.建立规范性文件相对集中公开机制。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二、扩大政务参与回应社会关切

(一)强化政策解读

1.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和安排,推动政策解读制度化。重大政策出台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重点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宗旨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注意事项以及新旧政策差异等,使公众更好地掌握和落实政策。

2.抓好政策解读宣传宣讲。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采取新闻发布、政策吹风、安排访谈、发表文章等多种方式,特别是通过权威平台做好重要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出台重要政策和遇有重要社会关切时,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二)加强政民互动

1.扩大公众参与。围绕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制定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等,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和范围,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决策和工作之中。

2.建立健全公众诉求反馈机制。创新建言建议收集、办理和反馈办法,及时公开公众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健全政务舆情工作机制。建立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和回应体制,实行分级联动。及时掌握各方关切,加强舆情综合研判。

2.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对突发事件和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等,要落实责任、快速反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提升政府公信力、增强社会凝聚力。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三、优化融合政务公开渠道

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等信息,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新媒体做好发布、解读、回应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澄清事实、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畅通媒体采访渠道,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按规定主动提供相关信息。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要政策措施;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公开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

1.开展配套制度规范清理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以及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政务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办事程序工作机制。

2.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三)抓好教育培训

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知识培训。 各科室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牵头抓好任务落实;配合科室要承担起具体任务,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公开工作。

附件:坊子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机构

潍坊市坊子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6.12.15 坊子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名单

长:殷培祥

主任 副组长:于

副主任 成

员:杨爱香

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爱香同志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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